中學考勤制度集錦(精選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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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考勤制度集錦 篇1

一、指導思想

中學考勤制度集錦(精選8篇)

為認真落實我縣教育民生工程,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科學發展觀,以辦人民滿意的教育為宗旨,樹立“以人為本”的教育理念,營造全社會關愛農村留守兒童的良好氛圍,切實為留守兒童和潛能生成長營造健康、快樂、平等、和諧的生活學習環境,促進其全面健康成長。發揮學校、社會、家庭的實踐育人功能,改善農村留守兒童生存發展狀況,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步伐。

二、活動宗旨

加強對我校留守兒童和潛能生的關愛、教育、管理,從思想上疏導、學習上輔導、言行上引導,並在生活上予以幫助,讓留守兒童和潛能生感到學校就象家一樣温暖,讓留守學生和潛能生與其它孩子一樣幸福健康地成長,為構建和諧社會服務!

三、工作目標

1、通過對留守兒童問題的調查、分析與研究,找到影響留守兒童健康成長的原因,有針對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辦法,狠抓落實,為“留守兒童”營造健康、快樂、平等、和諧的成長環境。

2、加強領導,形成合力,大力宣傳,建立目標責任制和完善的工作考評制度,不斷提高廣大未成年人的綜合素質。

3、建立留守兒童檔案,使留守兒童建檔率達100%,入學率、鞏固率均達100%;

4、關愛留守兒童,在學校班級實行“一對一”結對幫扶活動。

四、成立組織 明確職責

組 長:韓峯

副組長:張兆生邱國新傅茂荃韓應成陳靜濤 馬力

組員:張兆席王文平劉澤元姬蕾趙建孫九洋王輝張敬偉萬桂峯劉羣田慶峯桑偉張召軍

職責:

1、嚴格按照管理制度做好留守兒童的入學工作。

2、做好留守兒童的教育工作。

3、做好留守兒童的心理疏導工作。

4、教育留守兒童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

五、主要措施

1、學習上優先輔導。學校要從學習方面對留守兒童逐一進行分類、分組,落實到每一位任課教師。由任課教師具體分析學生的學業情況,制定學習幫扶計劃,明確幫扶時間、內容和階段性效果。每個留守兒童由老師牽頭確立一名學習幫手。

2、生活上優先照顧。學校對留守兒童要多看一眼,多問一聲,多幫一把,使學生開心、家長放心。食堂要注意營養搭配均衡,有益身體發育。留守兒童患病時,要及時診治,悉心照料。要指導留守兒童學會生活自理,養成文明健康的生活習慣。

3、活動上優先安排。學校要高度重視並認真組織留守兒童參加集體活動,或根據特點單獨開展一些活動,既使其愉悦身心,又培養獨立生活能力。要通過

圖書閲覽等形式,豐富留守兒童的文化生活,接受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薰陶。

4、開展人文關愛活動。讓留守學生通過教師和集體的温暖彌補親情缺失對其人格發展的消極影響。通過定期舉行主題班會、團隊活動,舉辦書畫展、演講比賽、文藝演出等各種活動,組織留守學生積極參與,使他們生活在歡樂、和睦的氛圍中,找到回家的感覺,增強學習、生活的信心,體會到學習的快樂、成長的快樂。

5、注重對留守兒童的心理健康教育

針對品德行為偏差和心理障礙的留守兒童,學校要着重開設心理教育課,大力開展心理諮詢、心理矯正活動,定期開展思想教育、情感教育、獨立生活教育和體諒父母教育等,使留守兒童感到備受關愛,體驗到生命成長的快樂與幸福,消除不良情感體驗,樹立樂觀向上的生活態度,培養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

6.建立健全教師與留守兒童的談心制度

學校要定期召開幫扶教師、留守兒童、監護人或委託監護人座談會。要求班主任每月與“留守兒童”談心一次,詳細填好記錄卡,對少數學習嚴重滑坡、人格發展不健全、道德發展失範、涉嫌違法的“留守兒童”要制定個別教育管理方案,着重進行矯治和幫助,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

7.開展“八個一”活動。

(1).建好一個“留守兒童之家”

學校建一個“留守兒童之家”,室內佈置做到温馨、人性化、有文化品位,配置有檔案資料櫃並分班級存放,實行一人一檔,有一部電話機、一台計算機,有一定數量的體藝器材,有可供閲讀的圖書。

(2).開通一部親情電話

學校開通一部親情電話,設立專線,將電話號碼公開,為留守兒童在課間、休息時、雙休日或節假日與家長聯繫、溝通提供方便,增進學生與家長的感情。並及時做好相關記錄。

(3).開展“一幫一”活動

各班對留守兒童進行一次成績測試和身心調查,讓品學兼優的留守兒童當“小老師”,給學習成績差的留守兒童安排一名小夥伴--學習上是好幫手、生活上是知心朋友,上課時提醒、督促其遵守紀律,專心聽課;課餘時幫他完成作業和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不快樂時和他聊天,為他排憂解難。

(4).落實一名愛心媽媽

給每位留守兒童落實一名愛心媽媽,愛心媽媽每週與留守兒童談一次心,瞭解他們一週的學習、生活、情緒、交友、身體等方面的情況,交流感情,培養學生良好的心態和健康的心理;定期走訪與臨時監護人或家長交流,及時反饋兒童的情況,幫助做好兒童的思想工作,通過愛心的關心消除自卑感,從而增強學習自信心。

(5).舉辦一次法制、安全、心理健康教育講座

積極實施“生態德育”工程,開展多姿多彩的人文關愛活動。學校每學期舉辦一次法制、安全、心理健康教育講座,教育學生遵紀守法、瞭解安全常識,讓學生身心都健康。

(6).提供一個活動平台

學校搭建陽光平台,定期舉行隊活動、書畫展、演講比賽等各種活動,鼓勵留守兒童積極參與,使他們生活在歡樂、和睦的氛圍中,體會學習的快樂、成長的快樂。

(7).寫一封親情書信

愛心媽媽監督、指導留守兒童利用傳統節日、長輩生日、寒假等特殊日子給遠方的家長寫一封親情書信,培養學生的表達能力,又對學生進行感恩教育,培養學生尊敬師長的傳統美德。

(8)做一件有意義的事

教師、愛心媽媽引導學生每學期做一件有意義的事,為家庭、為學校、為班集體爭光添彩,培養學生的榮譽感和上進心。

六、活動要求

1.各位教師要充分認識這項活動的重要性和現實意義。必須全身心投入這項活動,紮實做好關愛留守兒童活動。

2.各老師積極配合學校開展此項活動,確保活動收到實效,並按照愛心媽媽職責條款,認真履行,讓學校所有留守學生都得到温馨的關愛,和其他孩子一樣健康成長。

中學考勤制度集錦 篇2

總則:

1、為實行規範化管理,確保教育教學工作順利實施,將特定本制度;

2、遵循“出滿勤、出好勤”的原則。

3、無特殊情況,不請假,更不曠工。

4、嚴格請消假程序、完善請消假手續。

5、增強時間觀念、提高工作效率。

6、嚴格管理,獎優罰劣,考勤結果作為績效工資發放的依據。

考勤辦法:

7、考勤工作由校長辦公室負責管理。

8、行管人員由校長室負責考勤,教學人員由教導處負責考勤,後勤人員由總務處負責考勤。

9、專項工作、專題活動、政治學習和業務會議單獨設立考勤辦法。

10、各處室按周統計考勤結果並實行公示,按月(四周為一個月)上報校長辦公室。

請假程序:

11、需請假的人員均要寫出書面請假條,説明請假事由、時間。病、事假來不及請假可電話請示,書面申請的手續後補。

12、教職工在崗期間臨時外出(一天以內)由主管主任批准;中層領導幹部臨時外出(一天以內)由分管校長批准,並説明去向和所需時間;

13、教職工請假2-3天由分管校長批准,並寫出書面申請;3-6天由校長批准;6天以上由本人申請,學校簽署意見後報教育局批准,校級領導請假,由教育局批准,並由辦公室備案;中層以上幹部請假2-6天由校長批准,6天以上報局批准。

14、外出開會和因公外出辦事須有校長批准並由校長辦公室負責公示備案。

15、婚、喪、嫁、娶、病、事、產假按上級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16、婚假、產假需提前一個月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待安排好工作後方能離崗,休假時間按政策規定執行;休假期間的法定假日計算在休假期內。婚、產假期間因工作需要提前上崗者,學校按有關規定付給相應的報酬。

17、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履行手續。

18、確因意外情況,致使遲到,要有充分證據或證明,經主管主任調查認定後,方可更正。

説明:

1、本制度自討論通過之日起試行,與本校其它制度相牴觸時,按本制度執行。

2、在執行過程中遇到本制度未涉及的由行政會議研究決定。

3、本制度解釋權在校長室。

中學考勤制度集錦 篇3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常規管理,保障學校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實現“有章可遵,有規可循”,根據縣教育局頒發的《東源縣教職工管理制度》及結合我校實際,對全體教職工考勤請假制度規定如下:

1.週一至週五教師實行彈性坐班簽到制:①坐班時間:早上8:00--11:00,下午3:00--5:00;②年級部負責教師坐班考勤;③班主任、值日教師、有課的教師(包括早讀課)按實際規定的時間到位;④教輔人員及後勤人員上班時間按主管部門規定的時間執行(各教輔崗位、後勤崗位上班時間及規定由各主管處室負責);⑤女教工在懷孕期間不用參加升旗儀式,懷孕六個月後可申請不參加坐班,哺乳期可申請不參加升旗及坐班。

2.教職工必須準時參加每週一的升旗儀式和學校、處室、年級組等召開的各類會議和活動(包括上級有關部門要求參加的各類會議和活動);晨跑、課間操、早晚讀,有關人員要按規定到崗,未經請假不參加的,按缺勤處理。遲到三次,計曠課一節;早退按曠課處理。(由相關處室、年級組負責考勤登記)。

3.教職工因病、因事不能按時到校工作的,都必須辦理正式請假手續。按請假程序,填寫統一印製的請假單一式三份(病假應附上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經批准後方能休假。因特殊原因來不及書面請假的,可先口頭請假或請人代轉達,事後(返校當天)應及時補辦請假手續,如不補辦,按缺勤處理。

4.請假回校當天要及時向主管部門銷假。因未銷假造成考勤統計失誤,由請假者本人負責。

5.請假審批權限及程序:

(1)請假審批權限:

升旗儀式、教職工大會等集體活動請假,由校務辦批准並存檔。

教師因事需請半天假,由年級主任批准(該半天沒課程,且每人每週不能超過一次)。

教師請假1天由教務處主任批准。

教輔人員請假1天由相關處室主任批准。

教職工請假2--3天由主管教學副校長批准。

請假兩週內由校長批准。凡請假3天內的,需提前2天提交請假申請,請假3天以上的需提前3天提交請假申請。

請假兩個星期以上,由校長批示後向教育局主管部門申請批准,批准同意後,由請假人交回學校辦理登記手續。

中層以上幹部請假必須由校長批准,報辦公室存檔。

(2)請假程序:校務辦領取請假條→年級部主任審核→主管領導批准→辦公室、相關處室(教輔人員在校務辦領取請假條由主管領導批准後交回校務辦)。

6.請假期滿後,因故不能按時上班需要續假時,在學校所在地的`應提前半天至一天到校辦理續假手續。在外地的應提前通過電函進行續假。否則均按曠工處理。

7.沒有極特殊情況上課前突然請假者,不予批准。如私自調課,自行離校,視為曠工。

8.其他形式如婚假、產假、喪假等按教育局有關規定執行如下:

⑴婚假:

①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週歲,男22週歲以上)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②符合晚婚年齡(女23週歲以上,男25週歲)的,可享受晚婚假兩週(含3天法定婚假)。

③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④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婚假。

⑤凡請婚假的需出示結婚證。

⑵產假:

根據《勞動法》的相關條款,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90天產假,包括15天的預產假。已婚婦女23週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子女為晚育,實行晚育的,增加產假30天。難產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產假90天按自然天數計算,包括雙休日和法定節假日,增加部分產假包括雙休日但不包括法定節假日。

產假期間待遇: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工資照發;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按照《廣東省計劃生育條例》及有關規定執行。凡請產假的教職員工需出示結婚證及準生證。

⑶喪假:

根據有關規定,教職工的直系親屬以及岳父岳母或公婆死亡,可請喪假料理喪事。喪假要根據具體情況,由學校領導批准酌情給予3-5天的喪假;需到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9.如上班時間教師因急事需處理離校半天(當時沒課),告知年級部後可不計缺勤或請假(每週不能超過一次)。

10.教職工考勤綜合管理由辦公室統一負責,由年級部考勤,每週彙總老師出勤請假情況,辦公室核對後將每個教職工的出勤情況給予公佈並存檔。

中學考勤制度集錦 篇4

為進一步落實依法治校,規範學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促進學校文化管理的實施,根據上級有關文件規定和學校實際,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基本原則和要求

1.凡在崗人員都按本人崗位分工的職責要求進行考勤。

2.實行坐班制。依時上下班,由學校值日行政和級長負責考勤。如遇特殊情況,需書面申請,由辦公室研究處理。

二、考勤項目

(1)遲到 (2)早退 (3)事假 (4)公假 (5)病假

(6)曠工 (7)婚假 (8)喪假 (9)產假

三、考核要求

1.記錄遲到、早退、缺會(含升旗禮、科組會、級會、備課組會、家長會、政治學習等)的次數,缺課節數及請假天數。

2.每天以抽查等形式進行考勤。有課教師按學校作息時間表準時上課,沒課教師上午8:00、下午2:30前到崗;教輔、後勤工作人員上午7:30、下午2:30前到崗,學校放學時間下班。有晚修的教師準時晚修。

3.請假以半天為一個單位計算,請假不足半天者兩次累計為半天。

4.教師請事假應提前書面填寫《請假條》,交辦公室備案。半天以內報年級組長審批;一天及一天以上報校長審批。請假必須落實好工作經批准後方能離崗。請假一天以內,當事人經級長先調好課;請假一天以上由級長經教學處安排調課。

5.外出開會,參加教研活動等公務(公假)活動1天以上,應提前書面填寫《請假條》,經級主任、校長審批,交辦公室備案。

6.病假須填寫《請假條》,交辦公室備案。半天報年級組長審批;一天及一天以上報校長審批。病假須有醫院證明,因病沒有及時請假,可先電話請假,病癒後由本人到辦公室補假。

7.職員、工人請事假半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准,一天及一天以上報校長審批。

8.中層幹部請事假半天以內向校長口頭請假,經同意後方可離崗;一天及一天以上,應提前書面請假。

9.婚假、產假、喪假按上級文件執行。

10.請假審批存根統一於審批當天送辦公室彙總。

11.請假期滿返回崗位要向辦公室銷假。

四、崗位月考勤、津貼獎懲辦法

1.設每月全勤獎,為100元,每月獲得全勤獎的條件是:

(1)自覺遵守學校教職工考勤的有關規定,及時出席應到位的活動與工作。

(2)上課不遲到,無曠工現象,月病假1天以內,事假半天以內。

2.課時津貼經考核發放:

全額發放

全額的50%發放

不發放

每月曠工

1次以上

每月事假

1天以內

2-3天

4天以上

每月病假

3天以內

4-5天

6天以上

每月上課遲到

1次

3次以內

4次以上

不能及時出席到位的活動與工作

1次

3次

4次以上

中學考勤制度集錦 篇5

為配合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進一步抓好教職工隊伍建設,規範制度,創造一個既嚴肅認真又和諧有效的工作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病假:考勤獎按20元/天扣除。

二、事假:考勤獎按40元/天扣除。

三、產假:在規定假期內,考勤獎按20元/天扣除。

四、婚假、護理假、喪假:在規定假期內,考勤獎按20元/天扣除,扣完為止;超過規定假期的,按事假處理。

五、曠工:曠工半天及以上扣除當月考勤獎,其它按有關規定扣罰。

六、教職工參加各類進修,不影響上課的,不扣考勤獎;不能正常上課或上班的,按病假處理,課時津貼按實扣除。

七、學校同意的公出,不影響考勤。

八、嚴格學校請假制度,請假半天及以上向校長請假,並在辦公室、教務處辦理請假手續;中途外出實行登記制;當月中途因私外出(2小時以內)5次按事假半天處理,依次類推;若中途外出未辦理登記手續,經查實,按曠工半天處理。

九、教工政治學習、升國旗儀式和其他重大集會或外出活動,未請假缺席的,考勤獎按20元/次扣除,無故遲到或早退的,按10元/次扣除。

十、上班遲到或早退的,按5元/次扣除。

十一、未盡事宜由校長室酌情處理。

中學考勤制度集錦 篇6

一、基本要求:

1.行政人員、教學輔助人員實行坐班制,按各部門規定上下班。

2.教齡滿五年及以上的教學人員實行適當彈性坐班制。

3.教職員工應準時參加學校、處室和年級組、教研組召開的各類會議和活動(包括升旗儀式、教工大會、教研組、備課組、深入所在班集體的主題教育活動等等)。

二、請假手續:

1.教職工因病、因事不能來校工作(包括各類活動),都必須辦理正式請假手續。

2.請假必須先填寫請假條,病假除具有醫院出具的建議病休的籤條外,同時必須填寫請假條。請假條由本人交負責考勤的各級負責人簽署。如遇急事、急病不能事先填寫請假條,事後二天內應及時補辦。

3.審批程序及權限:

類別

請表假時間

批准程序

教師

半天以內(含半天)

各教研組負責人(不調課、代課)

半天以上、一天以內(含一天)

教學處主任、德育處主任

一天以上

校務辦、校長室

職工

半天以內(含半天)

各組室負責人

一天以內(含一天)

部門負責人

一天以上

校務辦、校長室

中層

幹部

一天以內

校務辦

一天以上

校長室

各級負責人在簽署教職員工准假前,要與有關職能部門通報,在妥善安排好代課、代工、代職,不影響學校的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方可簽署。

4.關於請假條的處理:

一天以內的請假,由組室考勤負責人每月彙總,與月考勤表一起上交人事。

一天以上的請假條在獲批准後,由本人交校人事、或校務辦公室收存,同時由辦公室發給准假通知單,由本人交組室考勤負責人收存,與月彙總表一起上交人事。

5.關於續假:

請假到期仍不能回校上班,應以一定方式(如電話、書信、委託親友代辦等)提出續假申請,返校後二天內補填請假條。

三、有關規定:

1.請假手續不完備(如未填寫請假條或病假無正式證明或各級考核人未簽署意見),均屬沒有準假;未獲批准擅自不上班(緊急情況除外),按礦工處理。

2.請假期滿回校上班,應辦理銷假手續,三天以內假期應口頭向上級有關審批人銷假;三天以上假期應到辦公室辦理書面手續。未銷假而造成考勤統計失誤,由請假人本人負責。

3.因學校工作需要,教職員工由學校安排外出參加研修、培訓、友好學校交流、支教援教共建活動等屬公假。公假結束,要寫簡要的工作總結並在一定範圍內進行彙報,經部門領導和校長審閲後,由辦公室存檔。

4.婚假、產假、喪假按有關規定執行。

5.不得越級請假,未授權審批的行政領導不能批假。未經批准,教師私下調課而實際享受休假者,按礦工處理。

四、考勤統計程序:

各類會議、活動考勤統計由組室負責人、人事幹部、校務辦公室共同負責,每考核段結束時,由各組室考勤負責人填寫彙總表,交人事、校務辦公室,學校存檔。

中學考勤制度集錦 篇7

1、全體教職員工和行政人員必須自覺在規定時間內堅持集體辦公,按時上下班,做到不遲到、不早退。

2、當天上、下午有課的教學人員上課以外實行彈性辦公,但必須是在教研組、年級組、圖書室、閲覽室、實驗室等場所,不得外出。語文、外語兩科教師早讀下班輔導,由教導處統一安排並檢查;教師晚上坐班(或下班輔導)由年級組安排,教導處檢查。

3、校長室、教導處、政教處、財務室、膳食組、圖書館、閲覽室、實驗室等部門職員和當天沒課的教師實行坐班制,時間為上午第一節課至第四節課,下午第五節至第七節課。醫務室、男女生輔導按學校有關規定值班。

4、出勤考核實行值日校長檢查與刷卡相結合的辦法。當天上午和下午沒課的教師和職員上、下班一律刷卡。考核結果與津貼掛鈎。

5、食堂工作人員上下班時間根據工作性質和實際情況由總務處規定。

6、辦公時間內必須集中精力,堅守崗位,講求實效,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不準在辦公室高聲喧鬧,不準帶小孩進入辦公室,不準在辦公時間扯談或做私事。

7、加強辦公室精神文明建設,對來訪者熱情接待,辦公人員要求衣冠整潔,言談舉止文明。要經常保持辦公室清潔衞生。辦公室的書報及各種設施、教學用具擺放整齊。注意安全,愛護公共財物,節約用電,做到人離關窗、落鎖、熄燈。

中學考勤制度集錦 篇8

一、為了嚴肅勞動紀律,嚴格考勤管理,完善考勤制度,使全體教職員工有章可循,依規操作,依法治校進而促進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的不斷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勤範圍

1、教師上下班(教師上下班必須簽到)。

2、行政管理人員、職員上下班。

3、各種會議。

4、學校或有關處室、教研組長、級段統一安排的其它工作,如學生競賽活動、監考、評卷、值周、值日、值操、教研活動、課外輔導等。

三、考勤辦法

1、全校性的會議、學習及活動由總務處負責考勤;各處室、教研組、級段組織的各項活動由主持人負責考勤,晨間活動、課間操、課外活動、課外輔導等由值周教師負責考勤。

2、教師上課出勤情況由教導處負責考勤。

3、全體教職工(不包括後勤臨時勞務人員)上下班實行電子信息化考勤制度,有關人員需在規定時間內自行到指定地點(傳達室)輸入考勤信息,特殊情況下不能輸入信息的進行書面簽到,並及時向值周教師報告。

4、每位教職員工均有反映他人出勤情況的權利。

5、負責考勤的人員必須秉公辦事,不徇私情,違者與缺勤者同樣處理。

6、各處室有關人員應在每月二日將上一月的考勤情況送交總務處彙總。

四、請假

1、教師、職員因公、因事、因病請假,均需在事前到有關處室(教師到教導處、班主任到政教處、行政管理人員到校長室,外出教研活動全部到教科室)填寫請假單,並安排好本職工作,有關處室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備案,經審批同意後方可行假。

2、教職工代表學校參加各類會議或帶隊等,由教科室負責安排功課(鼓勵對調功課);外出培訓、進修、教研活動等,功課一律自行對調後報教科室備案,並提前通知相關班級學生。外出活動經費除規定的人員按要求由學校報銷外,其它參加人員的活動經費一律自負。

3、病假須持定點醫院證明,假畢或續假應辦理銷假或續假手續。

4、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在事前辦理請假手續的,最遲需在返崗當日辦理補假手續。

5、探親假:對長期遠居兩地的直系親屬實行探親假。探親一般安排在寒暑假期間。個別因特殊情況須在學期中途探親的,須本人申請,經校長室批准,做事假處理。

6、婚喪假:根據國家規定,教職工本人結婚或直系親屬亡故,由學校校長室批准給予婚喪假三天。遠途的,可另給路程假,但路費由本人自理。

7、產假、哺乳假:符合計劃生育的女職工,其產假、哺乳假時間及相應待遇,按上級人事管理文件執行情況分別確定。

五、曠工:下列情形之一的,均以曠工論處

1、未經有關領導批准,擅自缺課、缺工(含監考、值周、值日、值夜、學校組織的活動、會議、教研活動等,下同)

2、非特殊情況臨時用電話、字條、口信等辦法請假。

3、未按規定辦理補假手續。

4、上班簽到弄虛作假或不作考勤登記,叫他人代登記及代他人登記。

5、未經有關領導同意,擅自調課、代課。

6、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教科室安排的課務,而影響上課的。

7、偽造病情,小病大養,無故超假等。出現曠工現象,除按規定扣發工資、獎金等,情節嚴重的要上報上級主管部門處理。

六、遲到、早退:上課5分鐘進入教室或上班5分鐘才到崗位者,為遲到;提前5分鐘離開教室或崗位的,為早退。每週遲到、早退或中途離崗兩次不扣出勤獎,超過的第一次扣5元,第二次扣10元,第三次及以後的每次扣15元。遲到、早退或中途離崗,超過1。5小時作半天缺勤計。

七、凡要求全校教職員工出席的會議,政治學習等均要考勤,無故缺勤一次扣出勤獎20元,因公因事因病請假經批准而缺席的,不享受會議補貼。

八、因公出差或函授面授學習、參加短期培訓等,憑有關通知事先報相關處室批准,方算出勤。時間較長的學習或培訓,按有關文件執行。

九、監考、集體評卷、學校大型集體活動等特殊工作一律不能請事假,否則要扣出勤獎40元/次。

十、教職工在無工作安排的前提下,每週可機動請假半天或遲到早退合二次,不扣出勤獎,但必需履行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論處。每月累計無請假全勤者,發全勤獎20元。

十一、請假審批權限:連續請假一週以內由相關處室登記備案,校長審批。超過一週的報區局備案審批。

十二、教職工一學期累計病假10天以內,事假5天以內,不扣發有關獎金,超過的按80%以內酌情發放,病假超過一個月,事假超過15天的按上級政策處理,並扣發有關獎金。

十三、本制度的政策依據,若遇上級政策變動而使本規定與之矛盾的,由校長室對本規定作相應的修改。

附考勤補充規定

一、為了嚴肅勞動紀律,嚴格考勤管理,完善考勤制度,使全體教職員工有章可循,依規操作,依法治校進而促進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的不斷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勤範圍

1、行政管理人員、教師、職員上下班必須簽到簽退。

2、各種會議。

3、學校或有關處室、教研組長、級段統一安排的其他工作,如學生競賽活動、監考、評卷、值周、值日、值操、教研活動、課外輔導等。

三、考勤時間

1、值周值日時間為上午學生進校時間前到校,下午清校前離校。(7:30——16:30)

2、班主任上下班時間為上午晨間活動起至下午課後20分鐘止。(7:50——16:10)

3、其餘教職工上下班時間在無工作安排的情況下考勤時間為上午8:30至下午3:30。上班時間遲到、早退或中途離崗,超過1。5小時作半天缺勤計。

4、各類會議與活動參加人員應在開始時間前5分鐘到場簽到(禁止代簽),會議或活動開始與結束10分鐘內到場為遲到或早退,超過10分鐘的按缺勤計。

四、考勤辦法

1、行政會議、全校性的會議、學習及活動由辦公室負責考勤;各處室、教研組、級段組織的各項活動由主持人負責考勤,晨間活動、兩操、課外活動、課外輔導等由值日教師負責考勤。

2、教師上課出勤情況由教導處負責考勤。

3、每位教職員工均有反映他人出勤情況的權利。

4、負責考勤的人員必須秉公辦事,不徇私情,違者與缺勤者同樣處理。

5、各考勤負責人應在每月二日將上一月的考勤情況送交校長室審閲後公示。

6、此考勤補充規定於20xx年4月1日起開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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