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設備管理制度(通用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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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設備管理制度 篇1

一、檢修安全方面:

停車設備管理制度(通用21篇)

1、檢修設備時,嚴格執行停送電制度。發現一次罰生產副廠長、機電副廠長、班長各10元。

3、起重吊拉前,要認真檢查葫蘆、鋼絲繩套的質量,起吊時進行試吊,起重物件下方或前方嚴禁站人或有人通過。

4、登高作業一定要戴安全帶,且高掛低用。

5、抬架物件時,要步調一致,注意腳下雜物,防止滑擦。

6、進入設備內或作業地點稍低的位置檢修時,要戴好安全帽。

二、工作標準方面:

1、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集中精力,認真操作。加強對業務知識的學習,向有經驗的老工人學習,向書本學習,掌握一定的業務技能,提高獨立工作的能力,提高自身的價值,要有創新意識,改變舊的工作作風。

2、檢修人員必須加強與生產車間的工作配合,生產車間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

3、機電車間大修、檢修計劃必須按時上報,不按時上報,班長、副班長每人罰款10元。

4、進一步劃分包機範圍,切實做到包機到人,責任到人。若包機範圍內的設備出現故障而影響生產,根據影響時間的長短,與包機責任人考核掛鈎,以此來增強每位維修人員的責任心,加大巡迴檢查的力度,真正做到“動態檢查,靜態檢修”,做到預防性檢修,充分利用好每天的停車檢修時間,將機械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

5、保證設備檢修後的質量。機、電維修的班長每天的檢修記錄要清楚地記錄下:設備名稱、更換的備件名稱。明確各級人員的責任,誰更換的,誰焊接的,使用時間的`長短,必須做到有人檢查、有人考核。檢修停電的設備,要做到誰停電、誰送電,送電後要試運轉,若發現不試運轉或不送電,一次罰款30元。檢修完後,要將所有工具、雜物撤離現場。設備加油,不允許隨處噴灑,黃油袋、桶要隨人帶走,並清理乾淨設備及場地的油污。一次不清理或清理不乾淨,

處罰負責人10元。

6、加大修舊利廢的力度,對能夠修復的材料、配件一定要進行修復。根據材料、配件的損壞情況,購置一部分小配件進行組裝修復。若使用效果好,可對維修人員進行適當獎勵。

7、要做到“四不放過”,即:①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②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③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④防範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8、要進一步加強班組長的責任心,管理要創新、要全面、全方位考慮所管轄工作範圍內存在的問題。機電維修班要進一步加強配合、協作,相互支持、相互幫助,使現場問題得以順利解決。

停車設備管理制度 篇2

一、制定依據

1.1《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

1.2《汽車運輸業車輛技術管理規定》

1.3《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停車場的安全管理,租用停車場應滿足本制度的要求。

三、實施主體及職責分工

3.1安檢部負責對停車場安全管理的監督和檢查。

3.2安檢部設立專人對停車場進行管理。

3.3安檢部應賦予停車場專職管理人員相應的職權,專職管理人員應具備本崗位的管理能力。

四、安全設備配置的種類、數量及質量要求

4.1公司營運車輛應按有關規定配備安全生產的設備設施,確保駕駛員和押運員獲得充分的安全保證,及在發生車輛事故時提供必要的應急器材。

4.2車輛安全設備設施除了車輛購置時的原有配備外,根據運行安全需要,公司可根據駕駛員及押運員的反饋意見,按有關規定增配。

4.3車輛應配備滅火器、警告標誌牌、標誌燈等用於人身安全和應急警告的安全設備設施。原則上,安全設備設施應存放在車輛備艙中,且應易於取用,同時不得干涉車輛及其總成有效運行。

4.4滅火器使用期限原則上不超過2年或壓力指示在綠色區域內,應避免受潮。滅火器應用於撲滅車輛發生的'火災,用後應及時補充。

4.5警告標誌牌,應符合國家相應的標準,具備熒光反射功能;不得以其他類似物品代替,如交通錐形標牌等。車輛因故停駐於道路上,駕駛員應按規定在車後設置警告標誌牌。

4.6其他設備設施如防火、防毒、防潮和應急救援等設備設施也應符合國家規定的要求,駕駛員、押運員應妥善保管,保證設備使用時有效。

4.7對於車輛上的特種設備設施,安全部門要加強管理,定期對特種設備進行檢測,押運員和駕駛員也要在出車前、收車後對車輛上的特種設備進行檢查。

4.8安檢部應對駕駛員、押運員進行使用注意事項的講解,保證駕駛員、押運員能夠正確使用,避免因使用不當而造成的傷害;定期對安全設備設施進行檢查,發現失效,應及時更換、補充,建立管理台賬。

4.9駕駛員或押運員發現設備設施損壞或失效時,應及時向安檢部報告,以便維修或更換。

4.10押運員要確保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運輸的液化氣瓶或液化石油氣裝車完好、牢固,各裝置使用正常、有效。

五、專用停車場安全環境要求(包括周邊警戒區劃定、警戒標誌設置等)

5.1停車場地面積應與停車數量相匹配。運輸劇毒化學品、爆炸品專用車輛及罐式專用車輛,數量為20輛(含)以下的,停車場地面積不低於車輛正投影面積的1.5倍;運輸其他危險貨物的,專用車輛數量為10輛(含)以下的,停車場地面積不低於車輛正投影面積的1.5倍。

5.2停車場地應封閉,並設立明顯警示標誌,不得妨礙居民生活和威脅公共安全。根據需要,設置運輸劇毒、爆炸和ⅰ類包裝危險貨物專用車輛的停車區,並設立明顯的警示標誌,以隔離其他設備、車輛和人員。

5.3停車場設置進入、駛出通道和消防通道,且人車分離。

六、日常運行管理要求

6.1車輛進入停車場時,應登記車輛及危險貨物相關信息。

6.2停車場地設置專人值守,實行交接班制度。停車場管理員應對安全設施設備進行相應查驗,確認完好有效。

6.3運輸車輛應按區停放,車輛垂直投影應在區域內。駕駛員離開車輛時,應確認已經關閉車輛功能性設施設備和貨物安全狀態。

6.4停車場應實行封閉管理,重要位置實行實時視頻監控。

6.5每季度至少一次檢查停車場安全設施設備的有效性。

6.6租用停車場時,安檢部要進行安全考察;符合要求時,應簽訂安全責任協議。

6.7安檢部應建立停車場設施設備台賬和專人值班記錄;租用停車場時,需在安全責任協議中明確對方應建立設施設備台賬和專人值班記錄。

停車設備管理制度 篇3

1、目的和範圍

1.1目的

為了規範車庫操作員和維保人員在車庫操作時的行為,防止由違章作業而造成人身傷害事故和設備事故,提高其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

1.2範圍

規定了車庫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遵守的職業行為規範。

2、 車庫作業人員守則

2.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特種設備的安全規定,服從政府部門的.管理。

2.2車庫作業人員必須經地、市質量技術監督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2.3車庫作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機械停車設備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

2.4熟悉自己所使用車庫的性能、原理、構造、用途。

2.5認真學習業務知識,掌握新技術、新規程,不斷提升自己的技術水平。

2.6及時報告車庫事故隱患,不使用故障車庫,不使用無安全合格證標誌或安全標誌已過有效期的停車設備,不使用未註冊的車庫。

2.7不擅自離崗,做到文明服務。

2.8正確處理車庫運行中的突發事件及事故。

停車設備管理制度 篇4

一、適用範圍

適用於企業監控平台專管人員、值班監控人員、調度員等。

二、管理主體及其職責分工

公司安檢部負責運輸車輛衞星定位系統車載終端和平台的考察和選用、安裝和使用管理。

三、安裝規範和管理要求

3.1衞星定位裝置規定

3.1.1公司營運車輛應按規定安裝衞星定位系統。

3.1.2監控平台和聯網監控系統的要求

1)監控平台應符合《道路運輸車輛衞星定位系統平台技術要求》;

2)車載終端要按規定接入符合交通部要求的監控平台和全國營運車輛聯網聯控系統;

3)建立或租用監控平台時,要執行交通部的相關規定。

3.2監控平台運行規定

3.2.1定期檢查車載終端的運行情況,建立車載終端檔案,記錄安全時間、使用情況、維護情況、車輛在線情況等項目。

3.2.2及時向上級監控平台傳輸定位數據,發現中斷等事件,要及時處理。

3.2.3要將車輛和駕駛員的相關信息錄入監控平台。

3.2.4配備專職人員負責監控車輛行駛和駕駛員的動態情況,分析處理動態信息,對出現的異常動態,及時上報和通報車輛。

3.2.5要建立駕駛員超速、疲勞駕駛、故意破壞衞星定位裝置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登記處理台賬,並及時糾正和處理,台賬應保存至少3年時間。

3.2.6要根據天氣條件、道路情況等的變化,及時設定車輛運行速度,確保安全;要建立動態監控工作台賬,及時登記和發佈。

3.2.7對營運車輛運行過程實行實時監控;並對行業監管平台的指令即時應答,執行安全指令內容。

四、監控內容和程序

5.1監控值班規定

5.1.1安檢部設置專職的監控崗位,實行24小時動態監控。監控人員應具備相應的知識和能力,勝任監控工作,履行安全職責。

5.1.2監控人員應輪換值班,因故不能值班時,應提前申請調換。值班期間,監控人員不得脱崗、離崗,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5.1.3監控人員對上級監管平台發出的指令,應及時做出迴應,同時要彙報公司安檢部。

5.1.4監控人員應按規定及時填寫動態監控工作台賬,包括上級下達的指令。

5.1.5監控人員對車輛超速、駕駛員疲勞駕駛、車載終端失效、非站點停車等現象,及時糾正駕駛員的違法違規行為,並登記台賬。

5.1.6監控人員應定期接受安全培訓,提升監控業務水平。

5.1.7監控人員應定期總結監控工作中出現的新現象、新問題,要報告安檢部,以便制定應對措施。

5.2監控值班室職責

5.2.1負責本公司gps監控管理系統的`日常監控及各類監控信息數據的處置、登記、歸檔。

5.2.2監控公司gps監控設備運作情況,組織解決硬件、軟件方面在使用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保證gps監控管理系統正常工作。

5.2.3組織人員總結分析駕駛員(車輛)違規情況,掌握其規律,提出改進辦法。

5.2.4定期檢查監控數據記錄,確認違規記錄,分析管理缺陷,及時堵塞管理漏洞。

5.2.5每月對公司監控系統應用情況進行全面的總結分析,形成書面材料報告本單位主要領導和分管安全的領導,並在公司安全例會上做專題彙報。

5.2.6落實上級部署的各項監控管理工作,並按時上報相關材料。

5.3監控管理

5.3.1監控人員應牢固樹立“安全責任重於泰山”的思想,認真履行gps監控職責。

5.3.2公司監管部門應堅持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應設置專職監控人員對營運車輛實行24小時實時監控;應對監控到的每一次違章進行教育、處罰、處理到位。

5.3.3監控人員應全面掌握gps監控操作系統,並對各線路的基本運行條件和交通特點做到全面熟悉掌握。生產部門應加強與安全部門的溝通。確保安檢部門及時掌握車輛運行作業計劃,保證監控效果。

5.3.4公司應通過對gps監控系統的開發利用,全過程跟蹤駕駛員安全行車行為,消除超速、超員、疲勞駕駛、私自包車等各類違章行為,提高安全生產過程預控能力。

5.3.5公司使用自己的監控賬號登陸,密碼不得外泄,更改密碼需經本單位分管安全負責人同意。

5.3.6對gps監控過程中發現的超速行駛、疲勞駕駛、非正常線路營運、高速道路違法停車等違法違章行為,應做到及時警告、及時制止、及時處理處罰,並將處理處罰意見形成通報。以此警示其它駕駛員,消除各類違章。

5.3.7對所有監控車輛視安全條件選擇性發送安全警示信息,遇有陰雨、冰雪、濃霧等惡劣天氣和突發情況,應隨時發送安全調度指令和安全警示信息。

5.3.8監控時對行車過程中的報警及發現的不安全行為,應立即發送安全指令或使用其他通訊方式進行糾正、責令整改並做好記錄。

5.3.9監控人員應利用位置查詢、車輛數據分析等功能對營運車輛進行抽查,對發現的不按規定線路行駛、私自包車等違規現象,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5.3.10各單位應每天對監控情況進行彙總、分析,對駕駛員的違法、違紀、違章、違規行為按照有關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及時進行教育處理。

5.3.11監控人員對監控情況應做好各項值班記錄,記錄填寫應認真規範,內容詳實、準確。

5.3.12在使用gps監控系統過程中發現的系統問題及缺陷,應及時反饋到公司總經理,統一進行解決處理。

5.4夜間及重點車輛監控

5.4.1將本單位車輛進行分類管理監控。在全面監控的基礎上重點加強對夜間運行車輛的實時跟蹤監控。

5.4.2應建立信息溝通機制,加強生產組織部門與安檢部的溝通,對當天運行的車輛做好登記,作為重點監控對象,進行實時跟蹤監控。

5.4.3加強夜間運行車輛的實時跟蹤監控。對夜間運行的車輛,特別時當天22時至次日5時階段運行的車輛應重點加強安全監控。對屬於正常運行的車輛,應加強車輛行駛速度和疲勞駕駛的監控。

5.4.4監控人員承擔惡劣天氣的預警預報職責。遇有雨、雪、霧、冰凍、大風、冰雹等惡劣天氣時,立即在當日6:00通知到本單位主要領導,並做好相關記錄。同時,應密切注意以天氣變化情況,隨時按領導指令及時啟動應急預案。

5.4.5對可以預見的惡劣天氣,監控人員應提前一天通知到所有駕駛員及運營車輛,並做好記錄。

5.5行駛速度的界定

5.5.1在同方向只有一條機動車道的公路上行駛,最高時速不得超過每小時50公里。

5.5.2在同方向劃有2條機動車道且沒有限速標誌、標線或封閉車道的公路上行駛,最高時速不得超過每小時60公里。

5.5.3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最高時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10公里。

5.5.4在有限速標誌的道路上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誌標明的速度。

5.5.5超速駕駛的定義: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速超過110公里;在其他道路上行駛超過限速標誌標明的。

5.5.6因天氣和道路因素限制時,公司要設定低於道路設計的行駛速度;超過該速度時,也視為超速駕駛。

5.5.7夜間行駛時,車速應控制在該路段日間限制速度值的80%以內。

5.6疲勞駕駛的界定

駕駛員連續駕駛車輛4個小時未停車休息20分鐘的;24小時內連續駕駛車輛超過8小時的; 24小時內連續駕駛車輛超過8小時的,均視為疲勞駕駛。

停車設備管理制度 篇5

一、 安裝、維修保養人員應持質量技術監督局核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並定期參加複審。禁止無證人員裝拆、調整機械式停車設備及部件。

二、 本單位將對機械式停車設備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設備安全、節能教育和培訓,保證機械式停車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節能知識。

三、 本單位設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停車設備的日常管理和對在使用的機械式停車設備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並定期自行檢查。記錄停車設備運行狀況和維修保養工作內容。

四、 設備在操作前,應當以“操作使用説明書”及機械式停車設備操作告示牌上的要求逐項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後始可操作。

五、 機械式停車設備在運行過程中,操作人員的一手應放在操作盒旁紅色緊急停止按鈕位置,一發現有異常應立即按下緊急停止按鈕,以防危險發生。

六、 機械式停車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

七、 機械式停車設備內禁止除司機外的其他人員進入,禁止司機長時間在機械式停車設備區域內停留,禁止兒童進入機械式停車設備或在設備附近邊緣嬉戲、玩撒。

八、 機械式停車設備運行過程中禁止人員、車輛、物品進入設備。

九、 禁止不符容車要求(超長、超寬、超高、超重)的車輛停放。

十、 機械式停車設備的載車板除搬運車輛外,不得作為其他貨物的儲存或搬運器。

十一、 載車板上禁止載人。

十二、 禁止拆除設備安全護欄,安全警告裝置等設施。

十三、 機械式停車設備必須要有良好且可靠的`接地,禁止拆除設備中各類接地裝置。

十四、 禁止短接、跨接或拆除各種電氣開關或安全迴路。

十五、 禁止在設備故障時,用接觸器點動等方式強行存取車輛。

十六、 機械式停車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將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禁止任何人員操作有事故隱患的機械式停車設備

十七、 機械式停車設備發生事故時應積極組織搶救,並根據單位及國家規定通知相關部門,同時通知維修保養企業。

十八、 機械式停車設備晚上或長時間不用時,應關閉控制箱內電源,同時除檢修外,儘量不要空運行設備,以節省能源。

十九、 設備維修時,應切斷設備電源並按下急停開關,掛“設備維修中,禁止操作”指示牌。維修作業至少二個以上才可作業。

二十、 設備長時間停用(停用時間超過三個月)而再次啟用時,應對設備進行全面的檢查及檢測,確認設備性能及設備安全滿足要求後,才可投入使用。

二十一、 機械式停車設備應當每2年進行定期複檢。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當地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未經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機械式停車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二十二、 違反上述任何一條,將依據造成影響的大小處以50-500的處罰;由此造成重大事故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停車設備管理制度 篇6

為了提高設備運行可靠性,規範設備缺陷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一、缺陷分類

1、緊急缺陷:性質嚴重,情況危急,必須立即處理,否則將發生人身傷亡、主設備損壞及大面積停電者。

2、重要缺陷:性質重要,情況嚴重,尚能堅持運行,但已影響設備出力,不能滿足系統正常運行之需要,或短期內將發生事故,威脅安全運行者。

3、一般缺陷:性質一般,情況輕微,對安全運行影響不大,可列入計劃進行處理者。

二、缺陷的分析處理

1、緊急缺陷:應立即處理。如停電處理困難時,則採取轉移或限制負荷等措施,爭取儘快處理。

2、重要缺陷:在發現後一般24小時內應對其進行處理,如不能也要安排在近期內計劃處理。

3、一般缺陷:不論其是否影響安全均應積極處理,如有困難,可列入計劃處理。

4、所有缺陷在未處理好前,均應加強監視,採取有效措施,以防發生或擴大事故。

5、每週由生產部門組織人員對設備缺陷進行一次分析並提出處理計劃,然後向分管領導彙報。

三、發現缺陷後的登記與彙報

1、發現任何缺陷都應記入設備缺陷報告處理登記表。對當時已處理,如有重要參考價值的.,也要作好記錄。

2、發現主設備的緊急、重要缺陷後,應立即向生產部門彙報。

3、對於不能滿足系統正常運行需要的缺陷,應及時向電網公司調度室聯繫。

停車設備管理制度 篇7

物業的空調冷凍機房、變配電所、水泵房等,是工程部重要設備場所,也是最容易出重大事故的地方。因此機房內的操作人員,必須持有勞動部門頒發的操作證。工程部應加強對各機房的管理,建立、健全嚴格的`崗位責任制和設備操作規程,並要求操作人員對設備運行情況進行詳細記錄和執行嚴格的交接班制度,以確保設備的安全和正常運行。

各設備機房、中控室值班室必須注重內部的清潔工作,保持x大廈內整齊,無衞生死角。所有規章制度、值班表、檢修計劃均應打印成表格,張貼於x大廈內明顯位置。

1)安全防火管理規定:

a)認真執行國家消法規,嚴格遵守物業的消防制度。x大廈內嚴禁吸煙,嚴禁動用明火,嚴禁閒雜人員入內或會客,x大廈內要保持良好通風。

b)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密切監視機器運轉,定期檢查維修機器設備。

c)配電室認真監護電壓負荷的變化情況;定期清掃變壓、開關櫃、防止生污造成短路;堅持進行倒閘操作,必須一人操作一人監護;嚴禁約時送電、停電、嚴禁非電器人員下達停送電指令,嚴禁違章維修電器設備;每年在雨季之前要對避雷器進行檢查;逢重大節假日要全面檢修線路和設備。

d)木工房內嚴禁拉設臨時電源線;電機電閘等設備保持乾燥、清潔、各種機器設備和電機附近不準堆放可燃易爆物;碎料、刨花、鋸末等易燃物要隨時清掃,禁止在x大廈內堆放;不得過量存放木料、油漆、松香水等材料,不得存放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e)各崗位要熟悉各種消防器材性能、使用方法及器材擺放位置,發現火情立即撲救,及時報有關領導及保安部,並保護好現場,協助查清起火原因。

f)愛護消防器材,保持滅火器清潔,禁止隨意挪動、遮擋消防器材。

g)凡違反本規定者,按物業消防管理規章有關規定處理。

6、消防水泵房管理制度

消防水泵房是消防用水的關鍵部位。為管理好消防水泵房需制訂管理規定。

a)消防泵、恆壓泵的選擇開頭位置與自動位置,操作標誌都應簡單明確。

b)消防泵每月運轉一次(10分鐘),以保持正常運轉,每半年進行一次'自動、手動'操作檢查,每年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c)水泵房衞生每週打掃一次,及管道每半月清潔一次。

d)操作人員在2米以上檢修設備(包括開關、閥門等),必須帶好安全帽,扶梯要有防滑措施,要有人扶擋。

e)機房內應遵守安全防火制度,注意消防安全。

停車設備管理制度 篇8

一、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並經維修部確認後方可投入使用。電器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

二、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並記錄。

三、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並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四、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五、未經批准,嚴禁擅自加長電線。

六、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並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七、電器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

八、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九、幼兒園內嚴禁吸煙並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禁煙的規定

停車設備管理制度 篇9

第一條辦公自動化設備由局內統一購買,並建立台帳。局技術人員負責辦公自動化設備的日常管理和維護維修。

第二條處理涉密信息的辦公自動化設備不能與國際互聯網和其他公共信息網絡連接。

第三條辦公自動化設備投入使用前,要進行必要的安全檢查。超大存儲量的國外品牌辦公自動化設備不得作為涉密設備使用。

第四條用於處理國家祕密信息的具有打印、複印、傳真等多功能的一體機不得與普通電話線連接。

第五條涉密辦公自動化設備的信息存儲、傳輸、電磁泄漏發射等應當符合相應的國家標準。採集、存儲、處理、傳遞、輸出和銷燬的涉密信息要有相應的密級標識,程序必須符合國家的保密規定。

第六條涉密辦公自動化設備應當放置在安全可控環境中,複印、打印涉密文件資料應履行審批、登記手續。

第七條涉密辦公自動化設備需維修的,應請有保密資質的單位上門維修或送修,嚴禁維修人員擅自讀取和拷貝其存儲的國家祕密信息,單位技術人員現場監修。

第八條涉密辦公自動化設備的銷燬應當履行審批、登記手續,送至有保密資質的銷燬單位進行銷燬,任何個人不得擅自銷燬。

停車設備管理制度 篇10

(1)庫管兼保衞在厂部負責人的領導下及安全員的指導下負責廠區內車輛的安全管理及消防工作實施。

(2)庫管兼保衞按照《第八類工區內發生的車輛事故應急預案》處理有關車輛的緊急事項。

(3)進場車輛管理:

①進入廠區的車輛必須按照規定的線路行駛和停放,安全員和庫管兼保衞擁有交通管制權限。

②石料運輸車輛做好防塵工作。

③重油和瀝青運輸車輛在裝卸中嚴格注意防火,雷雨天氣注意防雷擊,在裝卸過程中準備滅火器材(滅火器、泡沫滅火劑裝置等)預防火災的發生。

(4)出場車輛管理:

①車輛按照規劃好的路線離廠,廠區內嚴禁高速超車。

②過磅後的瀝青砼運輸車按照順序穩妥地離廠,防止車輛傾覆和交通事故。

③在進出廠車輛繁忙時須由安全員或庫管兼保衞指揮交通,防止意外傷害的發生。

(5)停放車輛管理:

①原則上不允許外來車輛停留廠區。

②在指定的位置停放車輛,不得在油料存儲區和石料堆棧設置停車場。

③將停放車輛置於廠區的監控系統之下。

(6)移動設備及車輛的消防管理:

①移動設備包括裝載機、料斗、集料帶、出料口等。

②車輛包括進場卸貨車輛、瀝青砼出場車輛、各類工程車、生活用車、來訪車輛等。

③所有移動設備和車輛必須配備便攜式滅火器,進入廠區的移動設備和車輛必須在在監控設施的監控之下。

④廠區佈置的滅火裝置須滿足方便、效率的原則,實際操作中應該本着網絡化、時限性原則配置滅火裝備,做到能第一時間撲滅火災。

⑤庫管兼保衞每週回顧安全管理及消防的實施情況,對不足之處提出書面報告到安全員處,同時向厂部負責人彙報安全和消防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7)安全員將所有安全及消防隱患單獨整理成書面報告,每週定時向技術安全部和厂部負責人彙報,並附上安全員自己的整改意見。對於安全器材和消防設備的採購則由安全員上報,由技術安全部批准,再由採購部負責實施採購。

(8)所有涉及到安全和消防管理的工作均執行交叉管理原則、重疊管理原則,從企業法定代表人開始層層分解安全和消防責任。

停車設備管理制度 篇11

試驗設備使用時水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儀器設備在使用過程中,如發生異常狀態應立即斷電檢查原因,修復後才能使用,重大複雜問題應及時報告領導處理。

二、使用電器設備時,不能用濕手、濕物接觸電器開關,儀器設備不使用或下班時,應拉閘斷電(需連續工作除外)。

三、定期進行檢查各種電器設備、電源線路,用電儀器設備在檢修、保養、接線時,必許切斷電源,嚴禁帶電作業。

四、電線路接頭,斷頭必須用絕緣膠布包紮好,用電設備應按規定與保安觸電器連接。

五、水龍頭用後必須關緊,停水時,不得將水龍頭打開待水,以免造成水患。

六、不準往水槽內傾倒細屑物品,茶葉沫等,以免堵塞水管。

七、試驗完畢,離開工作室前應檢查水電開關是否關好。在雷雨季節,應將不用的電器設備總閘關掉,並將電腦電源信號線、網線插頭拔下。

停車設備管理制度 篇12

1、認真做好配電設備基礎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建立健全設備台帳,做到內容真實、數據準確,項目齊全。

2、明確設備運行管理責任人,按有關巡視與維護制度的要求,定期對配電設備巡視檢查,發現缺陷按設備缺陷管理制度的規定,及時糾正,消除缺陷,並做好詳細記錄,以避免事故的發生。

3、根據設備運行情況及有關規程要求,認真制定配電設備檢修計劃,定期對設備進行預防性試驗和檢修,並做好設備的維修工作,保護注油設備無滲漏、無油污,設備框架無鏽跡。

4、嚴格執行《農村低壓電氣安全工作規程》和《農村安全用電規程》,建立健全設備操作制度,操作前認真填寫操作票,並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監護,確保工作人員安全。

5、户外配電設備有明顯的安全警告標誌。凡需接地的部位均應可靠接地,接地電阻應符合規程要求。

6、高低壓熔斷器的置換,必須配置與設備額定電流相適應的熔體,嚴禁用其他導體代替,以保證設備安全。

7、配電變壓器不宜超負荷進行。由於負荷變化,導致變壓器過載時,應符合《電力變壓器運行規定》,方可繼續運行。

8、漏電保護器應符合其安裝運行規程要求,認真做好漏電保護器的試跳工作,並做好運行和試跳情況的記錄。

停車設備管理制度 篇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設備是生產力的重要組成部分。設備發生事故與故障,不僅損壞了設備,造成停產或減產,而且往往招致人身事故,使企業蒙受重大損失。為了加強我礦的設備事故與故障管理,要以設備的狀態監測與故障診斷為手段,及早發現設備故障徵兆,實行預防維修,做到防患於未然,最大限度地減少設備事故停機台時,提高設備可開動率和利用率,以期實現設備壽命週期費用最經濟和設備效能最高的目標。

第二條各級領導和有關部門必須正確處理生產與設備的關係,把預防設備事故做為日常生產活動中的一項重要工作。要教育職工認真執行設備的基本規程和設備管理制度,不斷提高技術素質和安全意識。定期或專題分析設備事故動態,及時總結經驗教訓,採取有力措施,嚴防事故重演。

第三條各級領導和有關部門要對全部設備事故與故障實行管理,不論設備事故是何種原因引起的,也不論設備事故與故障大小,都必須納入管理範圍。

第四條我礦要對設備事故與故障實行全員管理,不僅設備維修人員和管理人員要管,而且生產操作人員和管理人員也要管。全體職工都必須認真執行設備管理制度。

第五條各級領導和有關部門要對設備事故與故障的全過程進行管理,包括組織事故搶修;現場調查處理;主持事故分析;制定和監督執行防範事故與故障的措施;提出事故處理的結論意見,對事故與故障進行統計、分析和上報。

第六條職工對設備安全的權力和義務。

(一)遵守勞動紀律,學習、執行並監督執行設備的基本規程和設備管理制度。

(二)積極參加技術革新和安全生產活動,提出預防設備事故與故障的合理化建議。

(三)有責任勸阻或制止任何人違章作業和不合理使用設備。

(四)有權拒絕接受任何人的違章指揮,對危害設備安全的錯誤作法,有權提出批評或上告。

(五)設備管理部門的領導和技術人員,遇到違章作業、威脅設備安全時,有權命令當事人立即停車,並同時向主管領導彙報。

第二章設備事故與故障的分類

第七條設備事故與故障的定義和範圍。

(一)凡生產和輔助生產設備(包括:機械、動力、運輸設備,動力及礦漿傳、輸管線,鐵路線路、電務設備等)不論何種原因造成損壞,喪失其規定性能的狀態,致使生產或動力供應突然中斷,或使自身留下隱患者,均構成設備事故與故障。

(二)下列情況不屬於設備事故與故障:

1.生產事故,如:鑽機夾鑽具,掘進坑道冒頂,設備沉陷等,而未造成設備損壞時;

2.質量事故,如:電力網路電壓降超限,壓縮空氣管道供風壓力過低等;

3.鐵路、公路行車事故未造成設備損壞時;

4.生產消耗備件,如:鑽具、鏟齒、閘瓦、運輸膠帶等正常使用造成的損壞;

5.安全保護裝置正常動作;

6.新安裝或檢修後的設備,在試車期間發生的事故。

第八條設備事故與故障的分類。

(一)凡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屬於特大設備事故:

1.修復費用在100萬元及以上者;

2.設備發生事故後,直接引起火災、水災、爆炸、工業建築物傾塌,或導致人身中毒、重傷、死亡,情節重大者。

(二)凡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屬於重大設備事故:

1.修復費用在20萬元及以上,100萬元以下者;

2.關鍵生產系統(如:礦井提升等系統)發生設備事故,造成系統停運72小時以上者;

3.主要生產設備單機設備發生事故,影響生產在120小時以上者;

4.設備發生事故後,直接引起火災、水災、爆炸、工業建築物傾塌,或導致人身中毒、重傷、死亡,情節嚴重者。

(三)較大設備事故:修復費用在5萬元及以上,20萬元以下者。

(四)一般設備事故:修復費用在1萬元及以上,5萬元以下者。

(五)設備故障:修復費或影響生產時間未達到一般事故以上標準且設備停機時間在5分鐘以上者。

第三章設備事故與故障的管理職責

第九條設備事故與故障管理,要納入各級領導的.職責範圍。在主管設備的副礦長的領導下,由各級設備管理部門歸口管理。主管生產的副礦長要重視設備安全,負責監督檢查設備規程、制度的執行情況,組織生產部門分析研究設備事故與故障的原因、規律和防範設備事故與故障的措施。

第十條各級設備管理部門,要設有技術人員,具體負責所分管區域(或專業)範圍內的設備事故與故障的管理工作,並要有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設備事故的綜合統計、報表和台賬管理工作。

第十一條設備事故與故障發生後,要迅速組織搶修,儘快恢復生產。設備操作人員不能立即排除的故障,要立即逐級向上報告,尋求解決的辦法。

第十二條設備故障和一般事故,由設備所在的車間或礦設備材料科的有關人員組織搶修。如屬於較大、重大、特大設備事故,主管設備的礦長必須組織有關部門進行現場調查,積極組織搶修和妥善處理。參加事故搶修的人員要服從統一指揮,不得互相推諉。與此同時,將設備事故情況向設備副局長和局設備管理部門負責人報告,以利及時對設備事故進行現場調查分析和處理。

第十三條設備管理部門要做好設備事故與故障的記錄工作,對設備事故定期進行綜合分析,總結經驗教訓,研究擬定預防設備事故的措施,並將設備事故情況進行通報。

第四章設備事故與故障的統計報告

第十四條設備事故與故障發生後,為了弄清發生事故與故障的原因和機理,首先要維持和保護現場的形態,然後,對設備事故與故障的經過、原因、性質和責任,進行調查分析。必須做到“三不放過”,即:原因不清不放過,責任者未得到處理和職工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其目的在於深刻吸取事故教訓,避免或減少設備事故。

第十五條設備事故與故障發生的原因,主要有下列幾種:

(一)領導或生產部門調度指揮失當;

(二)操作人員違章操作;

(三)操作人員維護不周;

(四)檢查、修理不及時,或修理質量差;

(五)備件質量差、或因備件缺貨未及時更換;

(六)潤滑不良,油脂代用不當;

(七)設備設計或製造問題;

(八)自然災害或企業自身不能控制的原因。

一次設備事故可能由多種原因所造成,分析原因時,應區分主次,加以説明。

第十六條分析造成設備事故的責任者時,要注重調查研究,堅持實事求是,根據事故發生的原因,確定事故的責任者。

第十七條設備事故與故障的統計。

(一)做好事故的統計,關鍵在於車間。而機台原始記錄,是車間統計的基礎。特大、重大、較大、一般事故和設備故障的記錄,均應包括下列內容:

1.設備名稱、編號、型號規格;

2.事故與故障部位和損壞情況;

3.事故(故障)地點;

4.發生事故(故障)和恢復運行日期、時間;

5.停止運轉和影響生產時間;

6.原因、責任者;

7.修復情況及遺留問題;

8.修復費用、影響產量及損失費用;

9.預防措施。

我礦要建立設備事故與故障台賬,詳細記載每次事故與故障的情況。台賬上所列數據、情節,必須實事求是。

(二)停止運轉時間,包括待修時間、實際修理時間和恢復生產前的準備時間。影響生產時間,指事故發生至備用設備能頂替進行生產以前的一段時間。如沒有或未動用備用設備,影響生產時間即為停止運轉時間。

(三)修復費用係指修復設備所需的備件、材料、人工等費用的總和。備件費係指損壞零、部件的修復或更新費用,不包括結合事故修理同時更換的正常磨損件的費用,更新的零、部件一般按出庫價格計算費用。

(四)減產損失費,係指因事故影響採礦等產品的減產損失費用,按下式計算:

減產損失費=影響生產小時×小時計劃產量×單位產品利潤

用於掘進的設備,只計掘進減產數量,而不計算損失金額。

動力設備發生事故,同時影響採礦等產品的產量時,要同時計算採礦等產品的減產損失費。

第十八條設備事故的報告。

(一)設備發生事故後,主管設備的各級領導和設備材料科,應視情節輕重,按規定將設備事故情況及時上報,不得拖延或隱瞞。

(二)發生較大、重大、特大設備事故時,我礦要立即電話報告局設備管理部門,局設備管理部門要立即報告主管副局長。設備管理部門要在設備修復後的一週內,填報設備事故報告書報局設備管理部門。

(四)我礦要對一般設備事故和設備故障進行分析、處理、統計和存查。

(五)因損壞嚴重,當月尚未修復的設備,可在修復後並投入運行的月份,進行統計。如設備已無修復價值需要報廢者,應按設備報廢的規定,填寫設備報廢鑑定書,隨同設備事故報告書,報局審批。

(六)設備事故發生的同時,構成人身事故,生產事故、交通事故時,應按職責分工,由有關部門按規定分別處理、上報。

第五章設備事故的獎懲

第十九條設備安全運行情況,是礦評選先進集體和先進生產(工作)者的條件之一。

對以下列人員可給予精神鼓勵或物質獎勵:

(一)發現設備事故預兆,主動而及時地採取措施,避免了事故的發生、擴展和蔓延;

(二)防止設備事故擴大或在設備事故搶修中做出突出貢獻者;

(三)全年未發生特大、重大和較大責任性設備事故和連續安全運行時間最長的單位(機台、班組、工段、車間)。

第二十條對於違章指揮導致設備事故的責任者;隱瞞設備事故或其情節的責任者;造成重大、特大設備事故的責任者;不重視設備事故防範而致使同類事故重複發生的責任者和發生設備事故後,搶救不力,致使事故進一步擴大的責任者,應視其情節輕重和損失大小,分別給予批評教育、經濟懲罰、紀律處分、行政處分等。

第六章設備事故的防範措施

第二十一條所有設備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並持有設備操作證,方能上崗。

第二十二條制訂並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設備操作(使用)、維護、檢修規程和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條計劃檢修項目,嚴格按日曆週期或工作量週期編制,按期、按質、按量地完成,不得隨意變動。

第二十五條事故件必須按定額量儲備,預先做好裝配和研磨工作,確保工藝質量。事故頻繁的部件,要預裝好合格的套件。

第二十六條對主要生產設備,要開展狀態監測和故障診斷工作,逐步做好事故預警和預知維修。

第二十七條設備的保護裝置和設施,以及防火、防雷等裝備,必須按規定檢查、調試,確保齊全、完好、有效。

停車設備管理制度 篇14

1.日檢

(1)檢查各緊固件的螺栓、彈簧墊是否緊固齊全。

(2)檢查各電氣設備,如電動機、開關等聲音是否正常,温度是否超限。

(3)檢查處理電纜接線中雞爪子、羊尾巴、明接頭等失爆問題。

(4)檢查信號照明系統的性能及電纜接線情況,符合完好標準和保護系統靈敏可靠。

(5)檢查維護採煤機電纜和電纜夾板以及底槽電纜,不得有電纜吃勁、受力和從底槽擠出。

(6)檢查試驗饋電開關、移動變電站、饋電開關的漏電、過流、接地三大保護靈敏、可靠、齊全,並有試驗記錄。

(7)每班必須做一次煤電鑽綜合保護裝置的試驗記錄,並做好記錄。

(8)檢查備用電氣設備是否達到完好狀態。

(9)清掃設備,如實認真填寫檢修記錄。

2.周檢

(1)檢查電動機的'接線柱是否緊固,有無燒傷痕跡。

(2)檢查電動機的絕緣狀況,並做好記錄。

(3)檢查各控制設備腔內螺栓是否緊固,是否有燒傷痕跡,更換損壞元件,並做好記錄。

(4)檢查各種設備元件和接線端子是否有鬆動和擠壞現象。

(5)檢查採煤機電動機電控箱各種元器件工作狀況,螺栓鬆動受潮鏽蝕等現象。

(6)如實認真填寫檢修記錄。

3.月檢

(1)檢查各電氣設備開關、接線盒電纜插銷、防爆面清潔度,防爆間隙是否符合規定,並進行除鏽除油。

(2)測量電動機、開關、變壓器絕緣電阻值,對繼電器保護裝置進行檢查和整定。

(3)測量低壓網絡對絕緣電阻值,更換絕緣程度和軸承損壞嚴重的電機。

(4)電動機軸承注油一月一次。

(5)檢查移動變電站高、低壓側各接線極以及電氣設備是否完好,有無燒痕、更換損壞元件。

(6)根據工作面推進度,外移移動變電站、泵站開關列車,如實填寫檢修記錄。

停車設備管理制度 篇15

為了分局辦公設備正常的運轉,提高辦公設備的工作效率和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範圍

本制度所指辦公設備主要包括電話、傳真機、電腦、打印機、複印機、照相機、桌椅、文件櫃等。

二、辦公設備日常使用和保養

1、使用設備前應詳細閲讀操作手冊,嚴格按照操作規範操作使用,指定固定資產管理人員主管負責監督檢查。

2、固定資產管理員對辦公設備保養情景進行監督檢查,對設備的維修,更換零件要進行登記備案。

3、辦公設備發生故障無法自行修理的,設備使用人應填寫設備維修單,經分x長簽字後,交固定資產管理員實施。

5、所有公用辦公設備由固定資產管理員統一管理。

5、固定資產管理員負責對辦公設備的使用進行不定期的檢查,對違規使用辦公設備人員有提請處罰的權力。

三、辦公設備分類管理

1、電腦的使用管理

實行專人專管。使用人負責日常操作,非本設備使用人員不得隨意使用。嚴禁在電腦上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項,嚴禁使用電腦玩遊戲。不得使用未經病毒檢查的u盤,防止病毒入侵。嚴禁私自拷貝、泄露涉及分局有關涉密的文件資料。任何人未經他人同意,不得使用他人私人電腦。

2、電話的使用管理

電話由各辦公室統一負責管理,各工作人員負責監督並控制使用。通話應簡潔扼要,以免耗時佔線、浪費資金。禁止私事撥打長途電話

3、打印機、複印機的管理

個人所配打印機由使用人員負責日常管理;

公用複印機由當日值班人員負責管理,固定資產管理員負責監督檢查。

為確保複印機的`安全運轉,每一天開機的時間不宜過長。

打印或者複印完成後,必須及時取走文件,防止失密。

4、傳真機使用管理

傳真機當日值班人員負責管理,固定資產管理員負責監督檢查。

不得使用傳真傳送個人資料,機密文件需經領導批准。

每一天下班後,傳真設置成自動接收,防止遺漏重要文件。

四、其他辦公設備的使用管理專管專用,所有辦公設備都要指定專人使用,其他人員使用必須經設備設備負責人同意。

辦公設備要定期進行養護,以免老化影響使用。

辦公設備的使用人員要保證設備的安全,如果因使用人員的過失造成丟失,要追究職責。

停車設備管理制度 篇16

1設備管理的基本要求

1.1風電場落實重大反事故措施的有關要求,落實上級公司下達的各項反措要求,無重大事故隱患和重大缺陷。

1.2風電場內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其中一級設備應達到90%以上;年設備缺陷消除率:危急、嚴重缺陷100%,一般缺陷為80%以上。

1.3風電場應有兩個獨立的所用電源(包括一主一備或兩組互備方式),所內直流電源可靠,電壓和容量符合直流運行規程的規定。二次設備的防寒和降温裝置應保證正常可靠運行。

1.4充油充氣設備及液壓、氣動機構滲漏率應不超過1%。

1.5風電場內所有一次設備均應建立設備台帳,一次設備及保護、控制等二次設備的出廠説明書、交接及正常試驗數據、圖紙齊全、有效,並與現場實物相符。

1.6防誤閉鎖裝置應齊全有效,並處於良好狀態,安裝率、投運率和完好率應為100%。解鎖鑰匙應按規定進行封存,並按有關上級公司防止電氣誤操作裝置管理規定的要求做好日常運行和維護工作。

2設備檢修、試驗週期的管理制度

2.1風電場設備檢修、試驗週期應按有關檢修、試驗規程和規定執行。

2.2檢修、試驗週期若不能按有關規定執行的,必須制訂由主管生產領導批准的管理辦法,並報主管部門備案。

3設備缺陷管理制度

3.1在額定條件下運行或備用的設備上發生了影響安全運行的異常現象,或存在達不到一級設備條件的缺陷,叫做設備缺陷。缺陷可分為3大類:

⑴危急缺陷:設備或建築物發生了直接威脅安全運行並需立即處理的缺陷,否則隨時可能造成設備損壞、人身傷亡、大面積停電和火災等事故。

⑵嚴重缺陷:對人身或設備有嚴重威脅,暫時尚能堅持運行但需儘快處理的缺陷。

⑶一般缺陷:上述危急、嚴重缺陷以外的設備缺陷,指性質一般,情況較輕,對安全運行影響不大的缺陷。

3.2有關人員發現設備缺陷後,無論消除與否均應由值班人員做好記錄。發現危急、嚴重缺陷應立即上報。危急缺陷要立即進行處理,嚴重缺陷應視具體情況儘快處理或採取其它措施防止造成事故。對一般缺陷可列入計劃進行處理。

3.3運行單位領導應每週檢查一次所轄風電場設備缺陷及消除情況,對本所設備運行情況、設備缺陷做到心中有數,對未消除的缺陷要加強巡視,並督促儘快處理。

3.4加強缺陷管理,規範缺陷記錄簿的填寫,嚴格執行缺陷單和傳遞制度,缺陷單由運行單位——生產管理部門——檢修單位——運行單位,實行缺陷的閉環管理。危急缺陷立即處理不需後補缺陷單。

3.5風電場運行部門負責設備缺陷的統一管理,其職責為:

⑴督促各風電場貫徹執行本規範,並檢查執行情況。

⑵及時掌握設備危急和嚴重缺陷。

⑶每年對本單位設備缺陷進行綜合分析,根據缺陷產生的規律、原因、特點,提出年度反事故措施,報有關部門審批下達。

3.6運行和檢修單位均應設有專人管理缺陷,其職責為:

⑴及時瞭解和掌握本單位管轄設備的全部缺陷和缺陷的處理情況。

⑵建立必要的台帳、圖表資料,對設備缺陷實行分類管理,做到對每個缺陷都有處理意見和措施。

4設備標誌的管理制度

4.1運行設備必須具有標誌牌。設備標誌參照《中電投集團公司電力生產企業安全設施規範手冊》及有關規定、標準。

4.2運行中的所有一、二次設備本身、分線箱、操作開關、儀表、按鈕、指示燈、熔絲、開關、刀閘、端子排、電纜(包括電纜重要的轉角處)等均應有清楚、合格的標誌牌。

4.3各間隔的進出線處、母線門型構架安裝相位牌,變壓器套管應有相位標誌,主變風冷、鐵芯及夾件接地刀閘等附屬設施應有標誌。

4.4一次運行設備標誌應齊全、正確、清晰、規範,應使用雙重名稱。繼電保護、自動裝置控制屏(櫃)前後屏楣均應標明屏的名稱。屏面和屏內設備、控制開關和保護壓板等採用統一的專用或打印的標籤(大小規格化、佈設位置統一化)。

4.5同一風電場電纜牌、端子的樣式、距地(底)面高度標準統一,端子護套、端子排一般應為打印標誌並統一,電纜穿過牆、樓板前後應有標誌牌。

4.6保護屏、遠動屏、交直流屏、電度表屏等屏面上重要的操作把手、按鈕、壓板標誌使用專用標誌(不允許手寫),其標註情況與壓板圖對應,不使用的壓板由維護單位拆除保存。

4.7停運的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屏(櫃)在前後屏楣貼上“已停運”標誌,未投入運行的屏懸掛“未投運”標牌。風電場閒置的設備應將運行標誌拆除。模擬圖板上的.主接線圖要與實際相符,模擬圖板上閒置間隔、設備應有明顯標誌。

5變電設備評級管理制度

5.1設備評級辦法

⑴設備評級工作是加強設備管理,掌握和分析設備運行狀況的一項有效措施。通過設備評級工作,對設備進行全面檢查、分析和鑑定,及時消除缺陷,使設備經常保持在無缺陷狀況下運行,以保證風電場的安全、穩定運行。

⑵設備評級工作應科學、準確,由運行單位組織進行,評級結果進行彙總後,上報公司運行部門審核確定。公司將評級結果和三級設備的主要缺陷上級公司的有關部門。

⑶變電設備每季度評級一次,每年進行一次全面評級,建立評級記錄,計算出設備完好率、一級設備率指標,並提出設備升級規劃。

⑷變電設備按完好程度分為一、二、三級,一、二級設備統稱為完好設備,完好設備與全部設備之比值稱為“設備完好率”,一級設備與全部設備比值為“一級設備率”(以百分數表示)。

一級設備率=(一級設備單元數/設備單元總數)×100%

設備完好率=[(設備單元總數-三級設備單元數)/設備單元總數] ×100%

⑸設備評級要綜合衡量,以單元內各設備總的技術狀況為準,如一個單元內的主要設備元件同時有一、二級者,應評為二級,同時有二、三級者,應評為三級。

⑹繼電保護(自動裝置)、自動化設備評級還應結合其專業管理規定進行。

5.2設備評級的單元劃分:

⑴主變壓器(包括附屬設備)每台作為一個單元,包括變壓器、刀閘、中性點避雷器、連接設備、絕緣子等;

⑵主變壓器一次間隔為一個單元,包括開關、電流互感器、刀閘、避雷器、連接設備、絕緣子等;

⑶主變壓器二次間隔為一個單元,包括開關、電流互感器、刀閘、避雷器、連接設備、絕緣子等;

⑷所用變壓器為一個單元,包括變壓器、開關、刀閘、熔斷器、避雷器、連接設備、電纜及所用盤等;

⑸無功補償設備(電容器、並聯電抗器、靜止無功補償裝置等)每台(組)及其連接設備作為一個單元,包括其附屬設備如開關、刀閘、熔絲、串聯電抗器、放電線圈、電壓(電流)互感器及構架等;

⑹每條(段)母線作為一個單元,包括母線、刀閘、電壓互感器、避雷器及構架等;

⑺每條線路作為一個單元,包括開關、電流(壓)互感器、刀閘、避雷器、連接設備、絕緣子等;

⑻每台消弧線圈(包括刀閘及示警裝置)為一個單元;

⑼防誤裝置為一個單元,包括模擬圖板、系統主機、鎖具、電腦鑰匙等;

⑽風電場防雷接地作為一個單元,包括風電場內避雷針和接地網等;

⑾所內土建設施作為一個單元,包括消防、照明設備等;

⑿直流電源作為一個單元,包括蓄電池、直流配電盤等;

⒀每套通訊設備作為一個單元;

⒁繼電保護與自動裝置評級以每一被保護設備(如線路、母線、變壓器等)所配備的裝置為一個單元;

⒂遠動裝置以每個風電場所設備為一個單元;

5.3設備評級標準

設備的評級標準見附錄c《風電場設備評級標準》。

6設備的定期試驗、輪換制度

6.1要根據設備實際情況,根據有關規程、規定的要求制定風電場設備定期試驗、輪換制度。

6.2要按照有關的技術規程、標準要求,定期對一、二次設備進行檢查、試驗和輪換。

停車設備管理制度 篇17

(1)業務室負責人為機房內儀器設備的負責人,對儀器設備的安全使用負有領導責任。

(2)每台儀器須建立設備技術檔案,制定嚴格的“設備操作規程和注意事項”,新購置的儀器,須經嚴格驗收,由業務室負責人統一簽收。

(3)儀器設備的操作人員須嚴格遵守所用設備的技術規程及注意事項,凡屬違章操作而造成事故者,將追究其責任。

(4)設備管理人員應認真填寫《設備使用記錄》,若發生重大故障或損失,及時報告設備負責人,寫明事故報告,由業務室負責人組織調查,並做出處理。

(5)工作人員應愛護公物,精心維護儀器,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挪用、外借,不得擅自拆卸、更換。

(6)移動式、搬移式監測設備應定期開機檢查,確保設備正常運行。

停車設備管理制度 篇18

1、各儀器設備均建立檔案統一管理,內容包括儀器編號、名稱、品牌型號、購置日期、使用説明書、操作手冊、維修手冊等原始資料,由專人保管。

2、工作人員操作精密儀器必須經過專門培訓,考核合格並經科主任批准後方可上崗。

3、建立健全專業實驗室的儀器操作手冊,使用時嚴格按照程序操作;操作人員對儀器要定期保養維護,並有保養和維修記錄;儀器要有明顯的狀態指示(使用、維修、停用);科主任定期檢查。

4、建立儀器設備檢定和校準程序,按期進行強制檢定或自檢(貼有明顯的標記);按儀器使用説明書的規定週期,使用配套校準品校準儀器。有檢定及校準記錄,定期檢查。

5、儀器使用前必須檢查是否完好,一旦發現問題,及時彙報保管人員和科室領導,不能私自亂動亂修。嚴格按照標準操作程序操作,不得擅自更改儀器使用參數。

6、儀器使用前必須檢查儀器,清洗液,清理操作枱及登記使用情況。

7、注意保持儀器衞生整潔,嚴禁在室內抽煙,吃零食,非儀器操作人應儘量少入。

8、注意儀器安全,防火防盜防水,隨手關門。

9、保管人員定期檢查及糾正各種儀器,每天瞭解儀器運轉情況及試劑使用情況,負責儀器的整潔,安全,經常檢查儀器水、電供應。

停車設備管理制度 篇1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起重設備管理,保證起重設備的安全運行,加強對設備維護保養檢查,及時發現設備故障隱患,進行排查治理,預防

設備安全事故的發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我公司起重設備,為汽車吊、天車和電動葫蘆。

第三條

起重設備由設備材料部負責管理,指定專人負責,逐台建立設備登記卡,根據本單位設備情況制定起重設備的定期檢查制度,國家技術監督部門年檢情況要記入設備登記卡,與其產品説明以及數據等有關技術資料一起立卷存檔。

第二章

設備使用管理

第二條

起重設備操作者必須經過訓練考試,並持有操作證方可獨立操作,未經專門訓練和考試不得單獨操作,如發現無證上崗擅自操作起重設備的要嚴厲考核。

各單位要建立起重設備台帳,設備操作規程要上牆。

第三條

起重機械安全裝置和勞動保護設施,不得任意損壞,一經損壞,必須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及時整修。嚴格“十不弔”制度,一經發現車間安全員應及時制止;並教育當事人,必要時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罰。出現事故及時組織搶救,並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保護好現場,做好“三不放過”教育工作。

第四條

第四條

起重設備操作者要嚴格執行起重設備操作規程,如發現違章作業要嚴厲考核。

第三章

設備維護檢查管理

第五條

應根據使用情況,按規定一年或二年作一次技術檢驗,檢驗時應當檢查金屬構架各種動力設備,傳動機構,電氣設備,安全裝置,制動器,鋼絲繩鏈條,吊勾鏈銷和緊固件是否完好,安裝得是否妥當和磨損程度等情況,並且對起重機械作靜負荷試驗和動負荷試驗。

第六條

各單位要指定專人負責,定期檢查維護保養,對發現的隱患要及時填寫起重設備檢查表,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1、各分公司每月定期檢查,起重設備檢查表要每月報設備技術部備案。

2、設備材料部要對各單位起重設備使用情況不定期抽查和每季定期檢查,填寫起重設備檢查表,入檔保存。

第四章

設備年檢制度

第七條

安全保衞部負責同國家技術監督部門聯繫辦理年檢工作。

第八條

對新安裝,改造,大修的起重設備的安全技術,必須符合GB3811-83《〈起重機設計規範〉》等規定,技術資料、合格證齊全,必須經集團公司和本單位有關部門進行聯合驗收合格,經國家技監部門檢驗註冊後方能使用,起重機械的技術參數和電氣控制系統都不得任意修改,確需修改時,一定要事先提出設計方案,並經有關部門和主管部門批准後方可使用。

第九條

對停用未滿一年,仍在年檢期的起重設備,需要重新起用的,必須經設備、安全等部門聯合檢查,進行負荷試驗、操作系統和運行系統鑑定合格後方允許使用。如不合格,按照檢查出的設備隱患進行整改,直至符合使用要求。

第十條

對停用滿一年以上,需要重新起用的,必須請國家技術監督部門進行年檢審,發放合格證後方允許使用。如不合格,按照檢查出的設備隱患進行整改,直至符合驗收標準。

第五章

其它

第十一條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附:1、起重設備操作規程

2、天鐵物流起重設備檢查表

起重設備操作規程

1、起重機械的電氣線路,應當符合電器安全的要求。電動起重機上的金屬構架,軌道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或其他不帶電的金屬部分,都必須有保護性接地。

2、起重機械必須有清晰的喇叭或汽笛等音響信號裝置。

3、起重機械工作地點要有足夠的照明和暢通的吊運通道並且應與附近的設備,建築物保持一定的距離,使其運行時不致發生碰撞。

4、在軌道上移動的起重機械,必須在軌道末端設置立柱和信號燈。

5、起重機械的鋼絲繩,吊鈎、環形鏈等零部件,必須完好。

6、對起重機械應建立維護保養,定期檢修制度,應當經常檢查金屬構架,各種動力設備,傳動機構,電氣設備,安全裝置,制動器、鋼絲繩、吊鈎、鏈條、鍵、銷、螺絲釘等是否完好,安裝是否妥當和磨損度等情況。發現異常現象。應立即停止使用進行修理,嚴禁帶病使用。

7、起重機械嚴禁超負荷使用。

8、除在吊運作業中發生緊急危險時,任何人都可以發出停止信號外,只許負責指揮起重作業的人指揮吊運工作。

停車設備管理制度 篇20

變配電設備缺陷處理管理制度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變配電設備發現設備缺陷後的處理規定,適用於強電專業技術人員操作。

編制依據/引用文件

《北京地區電氣規程彙編》

變配電設備缺陷管理制度

1值班人員要全面掌握設備的良好狀態,以便及時發現設備缺陷,並儘快解決,使設備達到穩定運行。

2值班人員在日常值班中要定時定期對變配電設備進行檢查,發現缺陷隱患,立即做好分析判斷並記錄《設備缺陷登記表》。

3運行中的變配電設備發生異常,雖能繼續使用,但影響安全運行,均稱為設備缺陷,可分為三類:危急缺陷、嚴重缺陷、一般缺陷。發現設備缺陷後在未解決前要做好防止事故措施。

4危急缺陷:缺陷的嚴重程度已使設備不能繼續安全運行,隨時可能導致發生事故或危及人身安全。必須儘快消除或採取必要的安全技術措施進行臨時處理,修復時必須兩人操作。

5嚴重缺陷:對人身和設備有嚴重威脅,不及時處理有可能造成事故者。安排計劃檢修處理。

6一般缺陷:對運行雖有影響,但尚能堅持運行者。列入年度檢修計劃。

7有關人員發現設備缺陷後,無論消除與否均應由值班員做好記錄,並向有關領導彙報。

8領班負責對設備缺陷進行組織、計劃、解決。

9主管應定期檢查設備缺陷消除情況,對未消除者應儘快處理。

10值班員要清楚掌握所管配電室的所有設備缺陷情況,並熟知針對缺陷的安全措施及應急方案。

11設備缺陷消除後應將整改情況記入《設備缺陷登記表》。設備缺陷記錄上寫明消除日期、消除人姓名、消除情況等,未能一次消除的`缺陷應重新填入設備缺陷記錄。值班人員對已解決的缺陷隱患,做好相關記錄,加強巡視。

記錄

《設備缺陷登記表》

《值班交接班記錄》

附加説明:

1.本標準由工程管理部組織起草、公司主管領導審核、總經理批准。

2.本標準由工程管理部負責解釋、修訂。

停車設備管理制度 篇21

1、設備的使用

1.1工人在獨立使用設備前,須經過對其進行設備的結構、性能、技術規範、維護知識和安全操作規程等技術理論教育及實際操作技能培訓,經過考試合格發給設備操作證後,方可憑證獨立操作。

1.2操作工人應掌握“三好”、“四會”、嚴格執行使用設備的“四項要求”、“五項紀律”(見附錄)。

1.3設備的使用要實行定人定機,憑證操作,嚴格實行崗位責任制。對於多人操作的設備、生產線,必須實行機長制,由機長負責。對多班制生產的設備,操作工人必須執行設備交接班制度。

1.4設備在運行中出現不正常現象,必須隨時記錄,記錄的數據要準確、清楚、完整。

1.5對公司要求進行點檢的設備。操作者必須要點檢要求進行檢查,並做好點檢記錄。

1.6操作工人要嚴格遵守設備操作規程,合理使用設備,嚴禁精機粗用,超負荷,超規範拼設備,如遇現場生產管理人員或上級強令操作工人超負荷、超規範使用設備時,設備管理部門有權制止,操作工人有權拒絕,並可越級上告,並對違章指揮者追究責任。

1.7設備在運行中發現故障,凡在本班可以處理的,不得交下一班處理,本班無法完全處理,未完成部分可交給下一班,接班人員應接着處理完成,並詳細檢查,一切正常後,方可開機。

2、設備的維護

2.1操作工作實行設備維護保養負責制:

2.1.1單機、獨立使用的(如運輸車輛、金屬切削機牀)設備由操作工人當班檢查和維護保養。

2.1.2連續生產線上集體操作的設備,由機長負責組織當班檢查和維護保養。

2.1.3無固定人員操作的公用設備,由設備所在班級長指定專人負責維護保養。

2..1.4每台設備都要制訂和懸掛維護保養責任牌,要寫明維護保養者姓名。

2.2維護保養責任者有下列職責:

2.2.1嚴格按設備使用規程的規定,正確使用好自己操作的設備,不超負荷使用。開車前15分鐘要仔細檢查設備,連接螺栓鬆動,要及時緊固和檢查按車間規定須維護檢查的必檢部位,然後空負荷試車,檢查各控制開關是否失靈。發現問題和異常現象,要停車檢查,自己能處理的馬上處理,不能處理的,及時報告檢修責任者,立即處理。

2.2.2正確地按公司制訂的潤滑表規定,定期添加潤滑油或潤滑脂,定期換油,做到潤滑裝置齊全完整可靠,油路暢通,油標醒目。

2.2.3設備的零部件、附件完整,安全防護裝置齊全,工、量、夾具及工件存放整齊,不零亂。

2.2.4操作工在本班下班前15分鐘停機,將設備和工作場地擦拭和清掃乾淨,保持設備內外清潔,無油垢、無髒物,做到漆見本色鐵見光。

2.2.5認真執行設備交接班制度,主要設備每台都應有“設備運轉記錄本”,每班人員應認真寫清楚,交接雙方要在“交接班記錄本”上簽字,設備在接班後發生問題由接班人負責。

2.2.6操作工應按照公司計劃要求,定期在維修工配合下做設備一級保養工作,並配合維修工做好設備二級保養工作,並對二級保養工作進行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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