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愛玲小團圓讀後感(通用2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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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愛玲小團圓讀後感 篇1

圖書排行榜上《小團圓》高踞榜首好幾周了,我也打破不讀暢銷書的習慣,讀一讀這千萬張迷翹首以盼的小説吧。

張愛玲小團圓讀後感(通用26篇)

讀完了《小團圓》,感覺就兩個字:寂寥。

這本書,怎麼也擇不開張愛玲自傳的傳聞了。字裏行間,粉末登場的都是張一生中的愛恨情仇的各色人物。讀完了,第一感慨,張才女,真是白描一流高手,寫得絲絲入扣,精緻曼妙。第二感慨,女子無才便是德,像張愛玲這麼才華橫溢的女子,太不容易獲得幸福了吧。

她太敏感了,有大家閨秀高屋建瓴的眼界;她太尖酸刻薄,也無怪她身邊的男人女人都一個個要疏離。

網上超級熱烈討論的是小説裏的情色描寫,給我印象最深刻也的確是關於KJ的一段,太有想象力了,也的確符合一個敏感女子的性體會。套用一句歌詞:女孩,通通站到一遍,這歌裏的故事就算都知道,若想真明白還要好幾年。還有她對流產那種驚世駭俗的描寫,太冷漠,太淒涼。唉,讓人真的感慨萬分,她哪裏有過歲月靜好的幸福團圓啊?但是也不得不學她那刻薄樣子,人生就是如此,活該,受。

張愛玲小團圓讀後感 篇2

《小團圓》看完了第二遍。

現在看書,總是習慣於先初略翻過,再來細讀。

大學的時間很多,看書的時間卻遠遠少於以前。也許正因為如此,文學書籍看得越來越少了。

這本小團圓,初翻時,容易看得雲裏霧裏,主要是時空變換太快,一會兒南京,一會兒香港,一會兒上海,一會兒小時候,一會兒讀書時,一會兒又是抗日時。再細看時,明白了套路,便清楚了好多。可以細細品味愛玲筆下,種.種細微的心理感觸。

其實挺喜歡,愛玲式的筆調,時時如露珠般閃現的句子。 很喜歡愛玲,她是那麼一個真實的人!

剛開始看了介紹,説裏面寫了張愛玲與胡蘭成的一交往過程,便想看看。實際看來,注意力全不在此。直到全書過了一半,他才出現。其實,全書更象是張愛玲一部自傳,只是編年全被打散。把這些珠子按順序串起來,便可以看到一個小女孩子的成長,最後成為一個被針紮在胸口,仍復平靜的人。

愛玲的原話是:欣喜起來若狂,悲傷起來卻不覺得,木木的。

其實想想!

我便也是如此。當一些事情發生,心中抑鬱,但仍平復。

又能怎麼樣呢?如同多年前的月亮,像朵雲被信箋上的水浸濕過,只留下一團暈黃。那已發生和將發生的故事,也終將成為一個暈黃的月亮,淡淡的,在記憶裏温暖着彼此。

所以,總須有個好的結束方式,以免回憶時,自己受不了。

張愛玲小團圓讀後感 篇3

最近看了張愛玲的遺作《小團圓》,感覺對於那個時代的許多風俗沒有什麼感同身受,似乎隔着很遠的感覺。張的寫作風格是淡淡的,似乎敍述什麼都是像在局外人的口氣在説話,從來就沒有狂喜、沒有憤怒。在她的作品中,我還是覺得《紅玫瑰與白玫瑰》寫的最好。

特別是其中寫的下面的名言很有味道:

“也許每一個男子全都有過這樣的兩個女人,至少兩個。娶了紅玫瑰,久而久之,紅的變了牆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還是”牀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飯黏子,紅的卻是心口上一顆硃砂痣”。

張愛玲小團圓讀後感 篇4

時代的車輪滾滾向前,人們忙於在城市中追求速度與激情,卻忽略了那泛黃紙頁中所藴藏的無言的靜謐之美。手捧一本張愛玲所著的《小團圓》,忘卻城市間的喧嚷與匆匆,以那滴水藏海的段段文字,盪滌我的浮躁,打磨我的灼熱。

《小團圓》基本上是張愛玲的自傳體小説。小説主要描述了主人公盛九莉的身世浮沉、成長經歷、戀愛婚姻、人生選擇以及淒涼悲楚的結局。書中她與邵之雍的愛恨情愁令人歎惋,不忍猝讀。張愛玲以自己的人生經歷為藍本,用文學的手法敍述了她傳奇的一生。在本書中,她的自我剖白赤裸裸毫無隱晦,令人心痛不已。她白描了人生中大大小小的跌宕起伏,冷靜而細膩的筆觸詮釋了一段殘缺的人生,用洋洋灑灑的文字讓人閲盡世俗百態。無論內心如何激盪,無論場面如何不堪,在她筆下永遠是輕輕地帶過,還不時帶着微笑。張愛玲,如此般的一個驚世才女,一生渴求得到圓滿,然而在愛情上猶且得不到圓滿。讀她的書,思緒萬千,卻又捨不得放下。

同樣的《小團圓》,悲情女子看到男人的薄倖,信奉美貌動力學的人看到了自卑,悲觀的人看到了宿命,驗明正身後得出“女人聰明至此,果然沒有好下場”的也不乏其人。張愛玲讓大家看到了世界的另一面,縱然蘭因絮果,也是緣分。

就小説的文字和語言風格特色而言,深受中國畫尤其是國畫畫風的影響,處處體現出含蓄留白的美和意境的神髓。精緻的文字、出人意料的比喻充分展現了我所喜歡的張愛玲極高的文學天賦。在作品中,女主人公盛九莉不僅語言文字含蓄,説話從來説半句、留半句。而且為人處世也含蓄至極,含蓄已成為她的審美。看到書名《小團圓》我便想團圓還分大小嗎?直到讀完這本書,我才真正明白:“小團圓”後即是“大別離”,甚至是永別。而《小團圓》的感人之處在於:這些年來的風霜是張愛玲與胡蘭成生死幽戀的小團圓,是盛九莉和邵之雍之間愛恨糾葛的小團圓,更是我們與張愛玲遺作心心交流的《小團圓》。

張愛玲小團圓讀後感 篇5

愛,或許曾經熾熱,曾經刻骨銘心,亦或曾經痛苦糾結,但,當它似花開般不再有輪迴,當它像霧像雨又像風,當它隨時間的流駛碾成往事塵埃,再回眸,或許,已變了模樣。

“這是一個熱情故事,我想表達出愛情的萬轉千回,完全幻滅了之後也還有點什麼東西在。”這是張愛玲的《小團圓》,是她一個人的故事.她隔着光陰的屏障,穿過曾經的繁華,於淡然與淡忘間將過往定格。故事裏的九莉是她的原形,而邵之雍便是胡蘭成。從童年到求學時代,再到與胡的相遇,雖然只是煩瑣小事的串聯,但,都是她人生足跡的映射,都是她心靈深處的真實寫照。無須字字珠璣,但足以勾勒出她的人生輪廓。《小團圓》似一扇窗,走進了它,你方能窺清真實的張愛玲,真正走進她的世界;你方能理解,她的清高,她的不屑與不爭,是有原因的;你也方能體會,她為何能同時享受極度的喧囂與死寂。

親情,於張愛玲是不完整的,甚至是畸形的。她以一顆堅忍的心來接受孤獨的成長,以冷漠的雙眼感知人情冷暖。“生命似一襲華麗的袍,爬滿了蚤子”,她的文字,帶着犀利,帶着嘲笑,但懂得她的人,定會心生憐愛,替她悲傷。如果,她與邵之雍的邂逅能像納蘭容若説的“人生若只如初見”,那麼,愛玲的心裏或許會少一層痂,少一道疤。她第一次見他,便歡喜得心裏開出花來,便自覺自己低到塵埃裏去。她愛他,是用心的,不然怎會在他處於政治的風尖浪口時依然站在他身邊?怎會在他避難時一路顛簸只為見他一眼?然而,在胡蘭成的世界裏,愛玲卻不是唯一的。或許,愛玲於他只不過是生命裏的匆匆過客,是他避難療傷時的一個驛站罷了。“雨聲潺潺,像住在溪邊。寧願天天下雨,以為你是因為下雨不來。”在這場際遇裏,愛玲飛蛾撲火般義無返顧,即使知道“他的世界裏沒有我,寂寞的流年,深深的庭院,空房裏曬着太陽,已經是古代的太陽了。我要一直跑進去,大喊:我在這兒,我在這兒呀!”。無論是什麼,留給她的,總是支離破碎的結局。張小嫻説:“愛是很卑微的,很卑微的。尤其是那個人不愛你的時候,愛就是含笑飲毒酒。”説的,是愛玲吧。

愛玲用一根冰冷的針,繡出了她曾經熾熱的青春。當歲月撫平了所有的稜角,當心裏不再有等待與波瀾,當愛玲在美國過着似乎與世隔絕的生活,或許,她已超然,她已放下,她已原諒。於菩提樹下覓一方青石,靜待,看滄海如何變成了桑田。將所有愛的昨天沉澱成歷史,明天寫個故事,名字叫做《小團圓》。

並非所有的事都要親身經歷方有體會,總有一些東西,有些故事,在不經意間 ,便能叩開心扉,似一縷陽光,温暖地照進心間。回憶若能下酒,往事便可作一場宿醉。隔着山水,坐望於光陰的兩岸,若愛已成往事,終將無法以一葦杭之。

當愛,已成往事,不如拈花一笑,似佛般瞭然......

張愛玲小團圓讀後感 篇6

晚清時期李寶嘉的官場現形記是最有代表性的四大譴責小説之一。小説以晚清官場為表現對象,集中描寫封建社會崩潰時期舊官場的種種腐敗、黑暗和醜惡的情形。這裏既有軍機大臣、總督巡撫、提督道台,也有知縣典吏、管帶佐雜,他們或齷齪卑鄙或昏聵糊塗或腐敗墮落,構成一幅清末官僚的百醜圖。

小説所寫大多是當時社會上的實際人物,只是改名換姓而已。胡適曾在為此書做的序言中論説過這種情況:“就大體上説,我們不能不承認這部官場現形記裏大部分的材料可以代表當日官場的實在情形。那些有名姓可考的,如華中堂之為榮祿,黑大叔之為李蓮英,都是歷史上的人物,不用説了。那無數無名的小官,從錢典史到黃二麻子,從那做賊的魯總爺到那把女兒獻媚上司的冒得官,也都不能説是完全虛構的人物。”當然,實際上小説中的某個有名有姓的人物也未必完全是影射某一個人,可能是包括這一個在內的幾個實有人物的集合。

作品還揭露了統治階級對帝國主義奴顏婢膝的醜態和喪權辱國的劣跡。外國人打死中國小孩子,當地官員迫於羣眾壓力,將兇手判處監禁五年。而清政府的總理衙門,卻按照“同外國人打交道”“只有順着他辦”的邏輯,竟依照外國公使的要求,將巡撫撤換,並由他們指定的人接任巡撫。徐大軍機糊里糊塗地在出賣安徽鼠產的契約上簽字,將國家主權拱手獻給洋人。這些描寫充分地揭示出朝廷大小官吏懼怕外國人的無恥嘴臉。

官場的黑暗和骯髒是不可聞睹的,中國古代的官場尤其如此。幾千年了,那陰穢依然如故,真叫人痛心,歎息、憎恨!官宦們凌駕於百姓之上,大官凌駕與小官之上,層層疊疊使百姓不得翻身,不見天日。

張愛玲小團圓讀後感 篇7

《狼國女王》作者沈石溪,原名沈一鳴。這是一本長篇動物小説,主要講述了雌狼“紫葡萄”當上狼王的傳奇故事,但是我更喜歡作者説的一段話:女性雖然外表看起來柔美嬌弱,但卻有一種強大的力量,那就是母性的力量。母性,孕育生命,滋潤心靈,塑造靈魂,母性的仁愛慈祥更是一種能改變人生的偉大力量,這就是母愛。

看了這本書,我才知道愛的力量原來那麼強大。狼王盔盔因為兒女才去虎口奪食,因此不幸身亡。老母狼朵朵因整個狼羣才不幸葬身獵狗的肚子裏。雌狼踢踢和雄狼黑三因六隻小狼崽也不幸身亡。這不是愛,是什麼?這時的我才明白,愛是什麼東西都換不來的。

我想,每個人都有媽媽,我也有一個那麼愛我的媽媽,就像紫葡萄一樣,她總是把最好的給她的狼寶寶們,用自己的生命保護着她的寶寶們。我的媽媽也是這樣,我想天下所有的媽媽也都是這樣的。她們不計回報地養育我們,教導我們,陪伴我們快樂地成長。從一個那麼小的嬰兒到會跑會跳的快樂的小朋友,再到長大成人,媽媽付出了很多很多。她總是怕我們不快樂,所以儘量抽時間陪着我們,總是擔心我們身體不夠強壯,所以還要經常督促我們鍛鍊身體,總是擔心晚上睡覺着涼,不知道要起來幾次為我們蓋好被子……

我們在一天天長大,媽媽卻在一天天變老,這就是媽媽,這就是母愛,她們用自己的生命養育着我們的生命,她們陪伴着我們健康成長,卻也陪伴着自己慢慢變老。

我們要好好珍惜這份愛,好好的,不讓父母操心,這,也是愛,是我們對媽媽的愛!

這本書充滿了愛,我也希望這個世界充滿愛!

張愛玲小團圓讀後感 篇8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這一本書不止題目、內容奇妙,就連來歷也是十分神奇!

這部譯成中文只有十萬字的作品初期銷售情況並不理想,出版商和作家本人都沒有料到,《牧羊少年奇幻之旅》一書後來竟使銷售量極高,名列巴西暢銷書排行榜長達六年之久。截止到一九九九年,該書在巴西已印行至一百五十二版次,印數超過兩百萬冊,成為巴西有史以來銷售量最多的一本書。《牧羊少年奇幻之旅》不僅風靡巴西,使作家在國內聲譽鵲起,而且被譯成多種文字在世界五大洲出版,並在美國、法國、意大利、德國、阿根廷、加拿大、澳大利亞、智利、墨西哥、西班牙、葡萄牙等十八個國家名列暢銷書榜首。迄今為止,該書在國外已售出九百五十萬冊,稱得上是一本世界暢銷書,可見這書是有多奇幻。

這本書講的是一位牧羊少年做夢夢到金字塔有寶藏要去尋寶的事。再一次放羊中,遇見了神祕的撒冷王,撒冷王知道了牧羊少年的夢,為他堅定信心,指引他去尋寶藏。在去金字塔的路途中,他的錢財被小偷所盜,就在牧羊少年身無分文時,一位好心的水晶店老闆幫助了他,讓牧羊少年在店裏打工。牧羊少年工作了將近一年,把他的心願告訴了水晶店老闆之後,繼續踏上了旅途。隨後碰到了一位英國人旅者和他的師傅鍊金術師,一起前往金字塔。然後牧羊少年遇見了女孩法蒂瑪,經歷過種種波折,最後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看完這書,我不禁為牧羊少年的經歷感到哭笑不得。是啊!生活不也是這樣嗎?只有經歷過風雨才能見得了彩虹!

這是我讀完這本書獲得最大的感悟只有經歷過風雨才能見得了彩虹!

張愛玲小團圓讀後感 篇9

這本書的女主人公簡?愛從小失去父母,寄養在舅母家,因舅母對她不好,而使她的反抗意識萌發了,從而使她進入了勞渥德學校。在勞渥德學校裏她過得很不好。畢業後,來到桑菲爾德莊園當家庭教師,與主人羅切斯特先生互相產生了愛慕之情。後來卻發現羅切斯特先生早有妻室——一直被囚禁在閣樓裏的瘋女人。一氣之下,簡?愛孤身離開了莊園,四處流浪。後來,心中一直牽掛着羅切斯特先生,於是,又回到了他的身邊。這時,莊園已是面目全非,羅切斯特先生也雙目失明,但簡?愛毅然和他生活在一起。

當我讀這本書時,我的心一直與主人公簡?愛經歷舅母對她的虐待;當她將要和羅切斯特先生結婚時,我也為簡?愛而感到高興。我佩服簡?愛敢愛敢恨、勇於直言的精神。當舅母裏德太太的兒子對簡?愛進行虐待時,她並沒有屈服於約翰,而裏德太太偏袒於兒子,而把簡?愛關進紅屋子的時候,她敢於為自己辯護,並指出別人的不是。儘管裏德太太並沒有聽她的辯論,而是一貫而行。你能在生活中發現這樣直率的人嗎?或許有,但卻寥寥無幾。並且,簡?愛做出決定時,便不會再改變。簡?愛長相平平,一無所有,她之所以吸引我,就是因為她那種不平常的氣質感染了我。簡?愛那種反抗的精神,無論在何時也改變不了。不管是在舅母家,勞渥德學校,桑菲爾德,還是在約翰家,她始終沒有放棄這種反抗精神。正是這種敢於向惡勢力反抗,追求平等、不向命運屈服的精神,讓夏洛蒂筆下的簡?愛形象得到了永生。

這本書的作者夏洛蒂?勃郎特出生在一個窮牧師家庭,因家境貧寒,母親過世得早,她不得不承擔起一部分家務活,正是這樣,才使她的小説成為英國文學史上成為一本不朽的傑作。

求職,是每個人一生經歷中必不可少的,面對考官的鄙視,面對一次又一次失敗的挫折,你灰心了嗎?但我相信,如果有簡?愛的這種精神支持着你,你一定會一次又一次地去嘗試。而面對失敗的挫折,你或許只會微微一笑,然後,重新整理好。我相信,你一定會遇到欣賞你的考官。如果,你面對着這些時,害怕了,畏怯了,那你只會一事無成。只有不斷嘗試,面對別人的錯誤,勇敢地指出來;面對危險,你嘗試多了,或許就認為這不可怕了。有成功就有失敗,不要讓自己的命運被別人玩弄於股掌之中,而是要由自己掌控命運。每個人的命運不是一生下來就被確定好了,而是要靠自己來創造,就算命運被別人掌控了,你也要想辦法扭轉它。只有這種敢於向惡勢力抗爭,對命運不屈服、不投降,你的明天才會更好。

無論是夏洛蒂?勃郎特,還是簡?愛,她們的精神和那種追求平等的信念都會長久地印在我的腦子裏,成為我生活中的明燈的。

張愛玲小團圓讀後感 篇10

“不想當將軍的兵不是好兵”想必大家必須聽過,這就是一代天才軍事家拿破崙的名言!也正是他一生自強不息的寫照。他,以往一統歐洲;以往讓法國軍隊力挽狂瀾;他,以往五次痛擊數十個國家組成的反法同盟······

也許,會有人説,他只可是是一個好戰之徒罷了,由於他發動的戰爭,使無數的人失去了生命!還有人説他是偉大的人,他經過戰爭打擊了歐洲的封建統治!如果按照歷史的發展的話,他功勞遠遠大過自我的過錯的!

他的一生有着無數的輝煌,創造了無數奇蹟,逆轉過很多明顯的敗局!在1798年,在進軍埃及的那場戰爭中,他在戰前還被對手稱作“待切的西瓜”,由於他們的軍隊人數加起來還不到對方的八分之一,還要橫渡埃及沙漠,基本上是沒有贏得可能。可是拿破崙用實力證明了一切,他用了僅僅幾百個步兵的軍隊,經過精確的觀察,嚴密的佈陣,就輕易的將敵人打得落花流水,落荒而逃······事後,被抓敵方將領問道:“到底是什麼使你反敗為勝?”然而,他的回答是:“因為我一向抱着必勝的信心去迎接每一場戰爭,即使是在僅有幾十人的情景下,我也從來沒有想過失敗!”看!拿破崙就是這麼一個自信的人,他無論在什麼情景下都是那麼得自信,他也從來沒有想過失敗,他抱着必勝的信心也一向堅定的認為自我必須會成功!

從他的人生經歷中,我們能夠受到這樣的啟示:1要有做強人的信念。拿破崙之所以從小就喜歡在海灘上玩耍,是因為他愛海浪,他也要像海浪一樣,把世界踩在腳下!可見,這種做強人的信念,在他的孩提時代就誕生了。2任何努力都是由努力換來的。拿破崙小時候就發憤圖強,憑着刻苦的學習,9歲進軍校,16歲經過畢業考試······這足以證明他的努力!3在任何時候都要有一顆必勝的心。拿破崙的事業並非一帆風順,他以往遭遇過逆境,他也曾懷才不遇,可是他始終以飽滿的信心,昂揚的鬥志,去迎接一切困難和敵人!

如果有一本看不厭的書我首先想到《拿破崙傳》,如果你問我最欽佩的人我首先浮入腦海的肯定是拿破崙,他向我們展示的什麼是真正的男子漢,什麼是真正的軍事天才,什麼是正真的英雄!每一次的閲讀,他的品質和精神都震撼着我,鞭策着我去戰勝一切困難和挫折,去實現自我的夢想,成為新時代的強者!

張愛玲小團圓讀後感 篇11

他的眼睛裏沒有大千世界的紙醉金迷,只有黑暗;它的眼裏沒有花花世界的世態炎涼,只有忠誠。他是阿炯,它是迪克。

——題記

他是個苦命的孩子,阿媽是知青,待他很好,卻在他讀一年級下學期時,鬧離婚成功,回到老家昆明,從此再無音訊。阿爸因此每天抽旱煙,喝的醉醺醺的,時常把他打得遍體鱗傷。一次重感冒,他的眼睛瞎了。後來,阿爸娶了繼母,生了弟弟阿龍,他的日子便更不好過。一段時間後,阿爸託人買了把二胡,把他領到錢老瞎那裏學藝。再後來,錢老瞎去世,他接替了錢老瞎的“職位”,也失去了最親的人。

它的父母都是血統純正、出生高貴、相貌美麗、性情勇猛的獵犬,它的狗弟狗妹都繼承了父母的優點生的可愛漂亮,唯獨它,長得歪瓜裂棗。不僅主人嫌棄,就連它的母親也不願多看它一眼。於是,它成了喪家的野犬。被迫送入森林,它也曾想找到一位主人,卻怎奈相貌醜陋,無人問津,有也只是嫌他相貌醜陋,無論它能力多強。

後來,他們相遇了,他給它取名為“迪克”,給它家犬的身份,儘管沒有山林生活的快意。它為他引路,為他趕走欺負他的人還有犬,甚至為他闖入茶樓,撲壞“黑匣子”,淪為“通緝犯”。再後來,他們一同,逃離佛海鎮,踏上了他的尋母之路……

他是阿炯,它是迪克。他是它的主人,它是他的犬。

他和它歷經艱辛終於來到了昆明,在這片土地,它始終守護着他,它撿來石子扔進碗裏,只為他能舒展愁眉;它學會打躬作揖,只為他和自己不用餓肚;它甘願給人做沙包,被打得半死不活,只為給他湊齊醫療費……

後來,他住到了穿綠尼大衣的“阿姨”家去了,而它只能待在樓下,又度成為“野犬”一隻。在後來,紅蕾劇院的宋經理,也就是他的宋叔叔發現了他的才華,把他打造成一代二胡明星,它也得以登台演出,只是它樣貌醜陋,不討人喜歡,只得被關了禁閉,一隻高價購得的白獅狗代替了它,奪走它全部的功勞,只因為它長相醜陋。

他不要乖巧可愛的白獅狗,只要它;他哀聲向宋經理求情,只為它能重獲自由;他把一半工資付給廚師,只為它能不需捱餓;他抽泣不斷,只為它能逃離死亡;他離開千辛萬苦才尋到的母親,丟下不愁吃喝的紅蕾劇院,只為與它相伴……

他是阿炯,它是迪克。他是它的全部,它是他的唯一。

張愛玲小團圓讀後感 篇12

一看到這本書的名字,我就感到很好奇,八十天真的能環遊地球嗎?八個月還差不多呢!可是,八十天才不過三個月不到呢!帶着這種疑問,我讀完了這本書。

書中講的是:菲利斯•福格和改良俱樂部的夥計們打了一個賭,八十天能環遊地球。賭注是2萬英鎊!一路上,福格和僕人讓萬能遇到了種.種困難:鐵路中斷,解救阿烏達夫人,海上風暴,被菲克斯誤認為是罪犯••••••本以為其間發生的事情使他輸掉了賭局,但是,所不知他又意外贏得了勝利——因為福格是朝東走的,所以,他無意中利用時差賺了一天。但是,現在離規定時間還只有10分鐘了,主僕二人飛快坐上了馬車,終於在最後幾秒中走進改良俱樂部,贏得賭局。

我佩服福格先生的冷靜,更佩服他擁有的堅定信念。賭局剛開始今天,大家都嘲笑福格,説他是個笨蛋,福格“走自己的路,讓別人説去吧!”堅定信念,永不放棄,事實證明,他做到了:旅途中,他多次錯過火車、輪船,但是,福格先生卻沒有放棄,花大錢租了船、車甚至雪橇,拼命地趕。最後,倫敦時間1872年12月21日晚上8點35分,離規定時間只差10分,福格先生同樣沒放棄,最終取得勝利。

福格他堅定信念,堅持八十天能環遊地球,而我則顯得有些慚愧了。國小一年級時,我曾每星期去中山西路國小上舞蹈班,但才不過一年,我就不想練了,因為劈叉太辛苦了,有幾節課我都疼得哭了。後來,我 還 放棄了圍棋班、水粉畫班等興趣班。但是到後來,我不想吹笛子時,菲利斯•福格那不怕困難、鎮定自若的樣子便浮現在我的腦海裏,激勵着我繼續努力,我泄氣時,便會想起福格,他似乎在對我説:“別泄氣,還要繼續加油!”

堅持就是勝利。放棄會不僅失敗,而且浪費了人寶貴的時間。

張愛玲小團圓讀後感 篇13

暑假南陽奧斯卡影城上映了《哈利·波特與死亡器》的電影,有好多小朋友去看,非常的火!我一下子就迷上啦!我去姑姑家玩,正好又看到了哥哥有整套的哈利·波特,興奮極了!上大學的哥哥肯定不要了,誰知哥哥説他也很喜歡哈利·波特,他要收藏這套書,目前只能借給我看,雖然有些小失望吧!但是看到哥哥跟我一樣也是個波特迷,我還是很高興的!今天我就給大家先講一講《哈利·波特與魔法石》的事吧。

一歲就失去父母的孩子哈利·波特,被送到了姨夫、姨母家,每年都沒人給波特過生日,而且姨夫家的兒子達力,老是對哈利拳腳相加,在他11歲的時候,一個叫魯伯·海格的人給他過了生日,並帶他去裏霍格沃茨魔法學校,到那裏他看到了許許多多奇怪的現象和一些父母的事,原來他也是屬於這裏,而且他身上藴含着強大的力量,可以對抗魔法世界的大魔頭——伏地魔。這一切對哈利來説,太好奇啦!來到這裏以後,波特認識了一些好朋友,跟他們在一起一邊學習魔法,一邊找機會替爸爸媽媽報仇。無意間,聽説了魔法石的事,就一起跟朋友一塊想法拿到了魔法石,去對抗伏地魔,終於靠着自己的努力,打敗了伏地魔。

好崇拜波特呀!他好勇敢!面對困難,一點也不害怕。你看,波特從小就沒了父母,還老受欺負,可是他還是很勇敢的生活着,沒有被他的表哥打怕,最後有機會回到魔法學校,靠着自己和朋友的努力找到魔法石,最終打敗了伏地魔,獲得成功和名氣!試想如果當初波特退縮害怕,哪還會戰勝伏地魔,取得成功!就比如學游泳,如果因為當時不小心嗆了一口水,就害怕,退縮,不敢繼續,那我想,他以後就再也學不會游泳,只能看着別人在水裏自由自在的游來游去啦!勇氣對我們很重要!

張愛玲小團圓讀後感 篇14

王安石23歲作《傷仲永》,論述了人的先天才能和後天教育與成才的關係,對吾輩教益匪淺。

天才到底是什麼?雖説餘已過不惑,但偶還是認為這是個説不清楚的問題。悲夫!“吾生也有涯,而知也無涯。”

愛迪生以為:天才是1%的靈感加上99%的汗水,但那1%的靈感是最重要的。思之,不禁汗顏。倘若靈感不光顧,豈不是俺們的汗水都白流了?還好,姓愛的並非只他迪生一人在説話,還有個叫愛因斯坦的,這個愛也説過一句話:成功=艱苦的勞動+正確的方法+少談空話。再思,確也是。你可能不是天才,但你卻可能成功。如是,吾心釋然。

想俺四十餘年光陰,書也讀了些,人也見了些,神童不少,天才不多。王荊公曉得個方仲永,然其父不使學,終泯然眾人矣。哎,咱也別老拿孩子説事,你如若攤上這麼個老爸,也只能由命了!只是可惜了仲永那孩子!

俺倒也附庸風雅,與琴書畫無緣,硬是和棋搭上個邊,説到玩棋的,以前有個吳神童,有幸碰到段執政,渡洋學弈,後竟自獨步天下;又有個高麗神童李,入曹府深造,數十年也無人能敵。此二人,不可不謂天才!我們所能知道的,就是他們執着、他們進取、他們拚搏、他們堅持不懈,---總之,他們成功了,你説他們是天才也就不為過,因為他們以前確是神童!好腦殼,爹媽給的,打小又不讓咱混吃混喝,見天叫咱黑的白的,直弄得咱是天才咱怕誰!

然則卻也知曉神童若干,終未進身天才,箇中原委,莫衷一是,餘生也愚,不明就裏,乞明者明示!

張愛玲小團圓讀後感 篇15

如果你不瞭解林徽因,而你想了解,不推薦你看這本書;

如果你瞭解林徽因,不推薦你看這本書;

如果你想摘錄幾句零碎的人生感悟,如果你想在微博上發幾條人生感悟,那麼推薦你看這本書。

很少看書看到想要扔書的地步,很不幸,這本中招了。

這本書的封面上“林徽因傳”四個字傳遞給讀者的信息是,本書旨在客觀地描寫林徽因的生平並可能穿插着作者的些許感悟和評價。

雖然書名寫着“林徽因傳”,但卻完全沒有按照傳記應有的邏輯和嚴謹紀實來敍事,關於林徽因的生平只是草草帶過,更多的是借林徽因的事蹟來抒發作者的人生感悟。 紀實性是傳記的基本要求,大家都知道,我想本書不宜稱作“林徽因傳”。此書只是拿林徽因來吸引的讀者眼球。

百度如此介紹本書:作者用清澈的文字、詩意的筆法、全面詳實的資料,生動地展現了林徽因的傳奇一生。儘管作者的筆觸較為華麗,但是內容宂長,段落之間沒有邏輯連接,雖然以“散文”為名,但沒有散文“形散而神不散”的韻味,只是作者用華麗辭藻堆砌而成的揣測和意淫,華而不實,實在讓人難以下嚥。書名譁眾取寵,內容華而不實。正如網上所傳:林徽因是一個被成功包裝的人。字裏行間都能顯示出白落梅想要抒發一種對超凡脱俗的氣質的追求和敬仰,但是她還是不能避開世俗,跟隨着前人的脂粉俗氣,對林徽因大加褒獎和讚頌,説是奉林徽因為女神也不為過;作者又喜愛重複小詞小調來説一些玄乎飄渺的大道理,還不斷地用華麗的辭藻堆砌空洞的感悟,導致文章缺少內涵,缺乏深刻。

從本書中作者的筆觸可以看出作者是嚮往優美的事物的,但是也許作者本身沒有真正地經歷過,涅槃過,沉浮過,所以沒有辦法寫出有真性情、引人共鳴的文字,相反卻只是一紙浮誇。

張愛玲小團圓讀後感 篇16

星期六,媽媽在書店裏給我買了一本《我們班的狗仔隊》,我拿到這本書,就迫不及待地打開它看了起來,故事內容很精彩,扣人心絃,我一口氣把它看完了,還覺得意猶未盡。故事的內容久久迴盪在我的腦海中,我想把這本書介紹給大家。

這本書裏面寫了兩個故事,第一個故事就是《我們班的狗仔隊》第二個故事就是《我的友誼褪了色》。這兩個故事都很令我感動。因為,他們都有自己的感人之處和自己的搞笑之處。下面,我就重點講述一下《我們班的狗仔隊》這個故事吧!它講的是:在六年級五班裏,由三個人組成的狗仔隊,這三個人是:杜子騰、秦大博還有錢青毛他們組成的狗仔隊,是專門刺探和編造同學的緋聞為笑話,他們甚至連老師也不放過,令很多同學還有老師都覺得他們很討厭,但是,最後的結果令人出乎意料,狗仔三人組認識到了自己犯錯誤的嚴重性,於是,他們改了個稱號,叫做——航天三人組。我覺得《我們班的狗仔隊》這一個故事,一開始,我看到這三個人組成的狗仔隊,覺得令人咬牙切齒,我也覺得很討厭,可是,看了最後的完美結局,又覺得我想為他們歡呼,因為他們不再門刺探和編造同學的緋聞為笑話了,而且還要成為宇航員呢!我們班的狗仔隊教育我們,當我們遇上了被別人編造緋聞着一種情況時,對他們要置之不理,這樣,他們自然而然的就沒有興趣了,並且,還告訴我們,不要向書中説的那樣,成立狗仔隊,亂編別人的緋聞,這樣,別人會換一種眼神來看待你的。

讀了這本書,我知道了,流言像把刀子,刺痛着人們的內心。而那些隨便散播留言的人,令人討厭,也漸漸令人疏遠。在學習生活中,同學之間要互相幫助,坦誠相對,那麼當你遇到困難時,大家都會熱情地來幫助你,安慰你,讓你感受集體的温暖。

張愛玲小團圓讀後感 篇17

在金鎖記中留給我印象最深的兩個人物一個是二奶奶七巧以及她的女兒長安。對於七巧我開始只覺得的她可恨可歎但看到最後也覺得她可悲起來。對於她的遭遇也會產生同情。故事的結尾寫到七巧心想她當時如果嫁給哥的結拜兄弟丁玉根,張少泉,或是沈裁縫是否他們會給她一點真心,眼睛落下了淚水。但七巧內心的扭曲與自私劈殺了幾個人,七巧的精神枷鎖使長白的妻子絹姑娘和芝壽先後死去,並且都死的悲慘。讓自己的女兒失去幸福,最終走向墮落。七巧為了讓長安婚事流產。對童世舫的神經進行了一次又一次的刺激。最終讓他放棄了婚事。很想不通七巧自己已經遭到了封建枷鎖的毒害失去了婚姻的幸福,丈夫對她冷漠沒有一點關愛,家中人都低看她瞧不起她,她不僅沒有對自己的孩子更加關愛,反而是一種報復。只因為自己的孩子姓姜。

我覺得七巧實在是太可悲。書中我最喜歡的女子是長安,長安是個善良温柔的傳統中國女子,雖然她抽鴉片,但不完全是她的原因。也因為她身處封建家庭所以導致了她接連的悲劇。從中一個細節可以看出她的善良當七巧對她一次一次威脅,她都沒有退縮這個婚事,當她的母親以童世舫威脅她時,她退縮了。她知道她的母親不僅會告訴他抽鴉片的事,還會想辦法對付他。但這一切童世舫都不知道。他們兩個解除了婚姻後兩人依然交往,只是從以前的地上轉入了地下,這時童世舫對長安的感覺產生了變化開始對長安喜愛,以前童世舫之所以想和長安結婚只是因為她是個傳統女子有安全感,因為他曾經被新派女子拋棄。深受打擊而已。因此想找個傳統女子。對於童世舫的愛情,張愛玲可能覺得男人的愛都是有附加條件的,完美的愛是不存在的。當她聽到長安抽鴉片後,便對長安再也沒什麼想法了。有的只是沉默。當他面對長安時不去問長安為何抽鴉片?只用無聲來凝望他。童世舫對長安的愛也只停留在世俗大多數人的婚姻價值觀而已。長安要得到真正的愛又談何容易。當七巧死後。她的孩子長安和長白也只能悲劇收場。

張愛玲小團圓讀後感 篇18

《藤野先生》回憶魯迅在仙台留學時期的生活,記敍了魯迅與藤野先生的相識、相處,離別的過程和對他的懷念。

魯迅日本的醫學導師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節的人,“這藤野先生,據説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時竟會忘記帶領結;冬天是一件舊外套,寒顫顫的……”。

但藤野先生對工作是極其認真的,他把“我”的講義都用紅筆添改過了;血管移了一點位置也要指出。

這個比較手法,較好地寫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貴品質,寫出了魯迅對他的景仰。另外,藤野先生對中國留學生孜孜不倦的教誨及對學生的一視同仁,這與日本學生對中國學生的輕蔑態度構成了鮮明的比較,體現出藤野先生是個真正的君子。

恩師是讓人懷念的,異常是當你身處異國時,經常會讓你覺得孤獨。而在那時,卻有一位教師喚醒你的靈魂,給予你關愛和鼓勵。

在教師人格魅力的感召下,和諧的師生一旦建立,很容易促進教學效率的提高。親其師然後樂其教。韓麥爾先生的愛國情緒感染了小佛朗士,他聽得異常認真,感覺"真。奇怪,今日聽講我會都懂,他講的似乎挺容易,挺容易"。在莎利文的愛心感召下,失聰又失明的海倫最終理解了抽象的"愛",突破了認識上由具體到抽象的瓶頸。

想想自我和身邊的惡人,是否也是這樣。有強壯的身體,但思想卻愚昧無知。為什麼我們不努力學習呢學習能充實自覺的知識,開闊自我的眼界!為什麼我們要放棄學習的機會,而整天碌碌無為得生活呢那隻會讓你的人生顯得淡漠平庸;為什麼我們把握此刻,珍惜眼前呢有的東西一旦失去就沒有了,而失去後才明白珍惜還有什麼意思呢?

把握此刻,努力學習,你就會感受到世界的精彩,人生的美妙!

張愛玲小團圓讀後感 篇19

剛從媽媽手裏接過《地心遊記》這本書我就對它愛不釋手,真的達到了廢寢忘食的境界。這本書講述的是1863 年5月的某一天,裏登布洛克教授在一本古老的書籍裏偶然發現一封密碼信,並從中得知前人薩克努塞姆曾到地心旅行。於是裏登布洛克教授就決定追隨前人的腳步,開始了他和侄子阿克賽爾嚮導漢斯的地心旅行。

正是懷着對未知世界的那份好奇,讓裏登布洛克教授能排除萬難堅持不懈地探索地心的奧妙,讓我們讀者也獲得了不少的科學知識。感謝《地心遊記》,感謝里登布洛克教授,讓我開闊了視野,也大大激發了我的好奇心。

生活中的我,也是一個愛思考愛探索的男孩。我會拿起放大鏡,在螞蟻堆前專心致志地看螞蟻搬家;我會經常搬出廚房裏的瓶瓶罐罐,照着科學書做各種有趣的難題;我常會對一些有趣現象尋根問底,直到找到滿意的答案。

記得有一次科學課上,尤老師給我們全班講了液體的輕重。科學書上我看到了介紹調製“雞尾酒”的過程,尤老師當時沒有給我們做這個實驗,我心裏真癢癢。星期六一早我便起了牀,開始親自動手。

開始做“雞尾酒”啦!我先來到廚房把材料準備好:一大勺蜂蜜、一大勺水、一大勺油和一個透明的玻璃杯。可是水是透明的,看不清楚,怎麼辦呢?很快我變找到了解決的方法,我在水裏滴了幾滴紅墨水。此時的廚房儼然成了我的小小實驗室,而我呢就是名副其實的小科學家。由於我不知道誰輕誰重,便把三樣東西一股腦兒全倒進了玻璃杯,很快它們便像多年未見的朋友,迅速聚到了一塊兒,居然溶解在了一起,渾濁不堪。難道我倒得不對嗎?唉,實驗失敗了。我不免有些失望。可就在這時,三種液體突然接到了上級的命令乖乖“投降”,來到了它們各自該呆的位置:油在上,水在中間,蜂蜜在下,一杯漂亮的“雞尾酒”就誕生了。那種開心的勁兒比吃到了任何一樣美味都過癮。

一會兒,爸爸起來了,狡猾的我腦子裏突然生出了一個壞主意。我把“雞尾酒”舉到爸爸面前,説:“爸爸,這是我調的新式雞尾酒,可好喝了,你要不要嘗一下,你不喝我可喝了。”説完,我還做出了要喝的樣子。也許是因為剛剛睡醒,也許是因為沒戴眼鏡,爸爸揉了揉惺忪的睡眼,拿過我手中的杯子,準備要喝。這時,我竟“噗嗤”一聲笑了出來。爸爸聽見了我的笑聲,馬上猜出了我的計謀,放下杯子,指着我説:“你個小滑頭!”説完,我們兩人一起大笑起來。

耍弄了一下爸爸,我仍不依不饒:“爸爸,你知道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嗎?”這個問題顯然難不倒博學的爸爸:“這裏面有個定律叫‘帕金森定律’。液體的密度有密有疏,密度密的略重,會沉澱在下,密度疏的略輕,會漂浮在上。”我心滿意足的朝爸爸點了點頭。爸爸也向我投來了讚許的目光。

“為什麼會是這樣的?難道是真的嗎?”這些都是我平常最愛問的問題。雖然如今的我還不能和裏登布洛克教授教授那樣去探索地心的奧祕,但是我和他一樣擁有了一顆好奇的心,有了這顆好奇心就讓我多了一雙隱形的翅膀,讓我飛得更高,看得更遠。

張愛玲小團圓讀後感 篇20

終於把1400多頁、幾萬甚至幾十萬字的《基督山伯爵》看完了。當合上書的一刻,我不禁感歎作者大仲馬的寫作水平高超,小説的精妙,和語言的生動到位。

《基督山伯爵》講了一個名叫唐泰斯的年輕人,本來生活幸福、事業有所成,但後來被人陷害進了大牢。沒想到遇到了一個改變了他一生的人——法利亞長老。長老教了他許多知識、哲理、語言等等,並交給他自己的寶藏位置,最後以自己病死而幫唐泰斯逃出了地牢。唐泰斯隨後經歷了許多事情,並得到財富,以此開始了自己的復仇計劃。最後報答了恩人比如摩萊爾先生,報復了仇人維爾福等人。這就是這本書講述的故事。

這本書揭露當時社會的暗無天日、金錢至上。鄧蒂斯的悲慘遭遇足可以説明這一切。鄧格拉斯、費爾南、維爾福三人的飛黃騰達也證明了這一點,但事實不僅僅是如此,金錢、名譽對人性的毀滅超乎了我的想象。且看維爾福一家,維爾福先生自私自利,為了名譽、前途不惜違背自己的父親,為了金錢,他憑靠着他法官的身份不知出賣陷害了多少人;維爾福夫人貪戀金錢,為了一份價值可觀的遺產,她不惜毒死四個人,其中有她丈夫前妻的父母和女兒。由此可見人性的卑劣啊!所以,懲罰惡人,報答善人是我們應該的。同時也反映出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道理。

不只如此,此書也表達出”希望“和”耐心“的意義和給人的幫助。告訴我們擁有希望和等待的耐心,是我們成功的成分之一,當然也有運氣和實力、堅強等眾多因素。總之,成功不是幻想着就實現的,也不是一步登天,更不是無盡的等待,卻錯過了無數機會。

因此,我們要有耐心、希望、毅力,並把握好機會,這樣我們離成功也就不遠了。

張愛玲小團圓讀後感 篇21

其實讀到這本書只是偶然,原來的一個高中同學讀過,還給我們説過這本書不錯,那是就對這本書留下了一些映象,後來看到了這本書就拿起來讀了起來,感觸頗多。

其實剛開始看的時候,對書中的那些個髒話航海史有點反感的,但仔細一想,以前的自己雖然沒有主人公那麼多的粗口,但也是時不時的冒出幾句的,感覺回到了自己的叛逆期啊。但慢慢地,當你真正走進霍爾頓,感受他的真誠,苦悶,憤怒,無助時,就不自覺的想一直聽他説下去。讀起來真如絲綢般質感柔滑,這與讀外國小説例來存在的‘隔閡’不同。 霍爾頓,一個叛逆不好好讀書的青年。雖然如此,可他本質不壞,相反卻心地善良,重感情講義氣,對現世憤怒卻無可奈何,討厭無聊自己卻無聊的不行,矛盾又無法努力做到事事順心,對一些小事念念不忘總想知道答案,比如冬天湖裏的鴨子到底哪去了,連這種讓人覺得不可思議的小事都會讓他頭痛,內心細膩。作者以説話瑣碎口吻的描述恰好表達了主人公生活的瑣碎。逛夜總會召來妓女,卻只是想和她聊天瞭解她內心的想法,被人欺騙,捱打,苦悶,彷徨,被學校退學卻不想回家,不想回家不是因為畏懼父母而是害怕再次被送到他認為垃圾的學校讀書。他企圖逃出這個虛偽假惺惺的世界到西方尋找安靜純潔,找個姑娘結婚住森林邊的小屋子,不想住森林裏是因為想每天照到太陽……最後這一切的一切都沒達成,也不可能實現,於是他瘋了,躺進了精神病院,卻自認為清醒,還認為家人請來的那個精神分析師

問的問題太傻。

我們是一羣生活在新時代的孩子,自然已經習慣了困惑和煩惱,但是我們應該集中精神看準我們的前方,我們的路,我們應該是一羣有理想有抱負的人。假如霍爾頓沒有他純潔的理想,那他就會墮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讓他活下來。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燈,它帶着人走向未來,走向光明。我們的人生才剛剛開始,縱然生活讓我們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過是暫時的,不就都會過去,我們現在最需要的,就是我們的理想。

張愛玲小團圓讀後感 篇22

老舍在《柳家大院》中給我們刻畫了住在“柳家大院”裏的各具特色的底層人物形象,在語言上樸實而滑稽,在小説中多次運用到“暗諷”,“文明人”“貓尿”等語言構成了老舍獨具特色小説風格。

老舍用王家小媳婦之死作為全文的主線來重點刻畫了王家,張家和“我”的生活。老舍通過用人物自訴的方式,批判了像老王、小二妞這樣身上存有嚴重人格扭曲的貧民。老王本是一家洋人的花匠,兒子在城外當石匠,可以説生活並不富裕,但老王卻整日用“文明人”自居,把封建禮教作為自己的道德標準,自己還挺得意,不把自己的兒媳婦當人看,從不給她好臉色看,他把自己的兒媳婦當成了一件“貨物”,因為那是他花了一百元的彩禮“買”來的,一年父子倆也還不清虧空,老王就拿兒媳婦出氣,更可惡的是他自己不親自動手打兒媳婦,只對她做體罰和精神上的摧殘。他可恥的唆使自己的兒子打小媳婦,她卑鄙的讓自己的女兒小二妞折磨小媳婦。

我們可以從小説中看到老王、小二妞這樣人的身上他們確實是有“病態”的,他們明明和其它貧民一起住在這個破敗的柳家大院裏,卻自以為高人一等,明明自己也是一個窮光蛋,洋太太給她一百元錢是看在為她賣命和加上要從老王的工錢里扣緣故,可以説老王沒有從洋太太那裏得到什麼便宜,但為何他還“洋洋得意”感覺內心很滿足呢?這是因為他們是一羣當慣了奴才的人,他們在封建禮教的影響下已經沒有了獨立自主的人格,他們跟慣了主子,已經形成了把能跟着好主子作為“光榮”的普遍價值觀,他們已經被毒害的不能稱其完整意義上的人。

張愛玲小團圓讀後感 篇23

我在讀書方面屬於落後分子。這本書看得快意,就趁熱寫點。

書中誠意談到作者的關注點——有關社會體制與未來、本職——出版行業與作家團體、愛好——賽車、很少提及的感情觀,以及作者現今的一些個人觀點和闢謠論。

作者的出道故事可能全國大多數人都不陌生,之後網上對他的文字和其本人有過褒貶不一的口水戰,一個人可以掀起一場輿論波瀾也不簡單。但就如書中所述,“這個世界更新得越來越快,你都來不及下載。?” 我們很少有機會去認真關注一個人本身,更不用説去關注十多年在一個人身上的演變。作者這十五年,也是一代人從青葱到而立的十五年,理想和努力,個性和歸順,隨性和責任,一層層演繹蜕變。

我們看到作者對讀者們的誠意,對價值的堅持,以及他本性的良善。會有聲音説也許這本身就是人家的一本聰明的自我營銷書呢?然後馬上感覺這種想法很齷齪,心裏還有沒有一點點純樸了。世事複雜人心難測不假,但我們寧願相信美好,哪怕知道一些繁複的現實,我們依然選擇相信簡單,選擇信任,多留給自己、周圍人一些天然的觸動和喜悦。

我覺得作者的成長變化基於他的才華正在被整個羣體認可,被這個社會接納,所以年少牴觸桀驁的調門兒少了,加之女兒和家庭的影響,追風少年還多了幾抹温柔的色彩。作者自然流露地點觸到了自己和生活,我們瞭解到這並非一本涅槃勵志的書,更多的是讓人看到,一個懷才的普通人,是怎樣熾熱地熱愛着自己的熱愛,執着去堅守並享悦其中的。

他的成長變化還來自那些妄為的輿論和謠言迫害,這些“像添加的助燃劑”,推動了他的成長。但是我想不管看沒看這本書,很多人還是從一開始就信賴作者的。

功成名就後,明德懂禮同時依然保持率性,是一種難得的成功。

措辭上言簡意賅風,沒有故作晦澀的引經據典(雖作者自嘲早期他曾以此來彰顯淵博),幽默詼諧的語言,閲讀途中偶爾會心一笑。所以像我讀書那麼磨嘰的人,也一口氣看完了。

張愛玲小團圓讀後感 篇24

《淘氣包馬小跳》之同桌冤家,這個故事的主人公路曼曼和馬小跳都非常可愛。

路曼曼與馬小跳是同班同學。路曼曼是班裏最聽話的學生,而馬小跳是班裏最調皮的學生,老師叫路曼曼看管馬小跳。他們原本是一對好夥伴,自從路曼曼把馬小跳的不良行為的登記告訴了老師以後,他們同桌冤家的戰爭,就這樣拉開了序幕。挑起戰爭的基本是馬小跳,全副武裝,披掛上陣,頻頻向路曼曼發起進攻。一上數學課,路曼曼逮住機會就向馬小跳展開反擊。他們你不讓我,我不讓你,就這樣一部好看的同桌冤家的好戲出演了。

自從讀了這本書後,它讓我明白了:同學之間應該團結友愛,互相幫助。

張愛玲小團圓讀後感 篇25

動物小説大王沈石溪寫有一套激情動物小説,《黑天鵝紫水晶》是我最喜歡的一本。

英國動物學家約翰。威廉斯為了獲取祖先的一大筆遺產,而來到澳大利亞的沼澤地尋找黑天鵝。十七世紀末,約翰的祖先沛朗。威廉斯和他的三個朋友從暗無天日的監獄裏逃了出來,流落在澳大利亞的一片沼澤地。他們在這裏殺死了一隻名叫紫水晶的黑天鵝的丈夫,並烤了來吃,從此,紫水晶與他們四個結下了深仇大恨。並想方設法地加害於他們。最後,一個個都逃不出紫水晶的魔爪,一個個被紫水晶害死了。有的被引入沼澤地,有的被鵝卵石砸死,還有的被袋狼吃掉。如今,世上已經很少這種聰明絕頂的黑天鵝了。所以,沛朗就在死前在日記本里寫下每年若是打死四隻黑天鵝來祭奠他,就可以拿到一筆鉅額遺產。

約翰來到沼澤地裏,因為一次誤會,使他獲得了一隻美麗的名叫紫水晶的黑天鵝的信任和感激,他也充當了紫水晶的“丈夫”,幫助它一起孵卵和養育它的五隻雛鵝。他眼中的這隻紫水晶,不但非常美麗,對待感情異常忠貞,為了它的孩子,它犧牲了自己,換取了它的孩子的安全。

因為自己的親身經歷,約翰對黑天鵝有了另一種認識,他覺得它是一種美麗善良的鳥,我們應該愛護它。最後,約翰在祖先的墳前燒了那本日記,以免以後的後代再來殘害黑天鵝。

沈石溪在文中對動物的描寫非常恰當,而且用詞很美,一些形容詞與修辭手法很逼真,也很形象,讓讀者有種身臨其境的感覺,真的很棒!而且故事情節跌宕起伏,看得人慾罷不能,真的是一本好書,大家應該去看看。

張愛玲小團圓讀後感 篇26

相信很多人都讀過《哈姆雷特》,魯迅的《鑄劍》,一個十分典型的復仇故事,與《哈姆雷特》有很多相似之處。

小説一開始描寫少年眉間尺的日常生活,這是一個平常的夜晚,他被老鼠咬鍋蓋的聲音騷擾的無法入睡,於是,便爬起身來搗鼓那隻老鼠。後來,他一不小心踏死了那隻老鼠,他又不禁生起憐憫心來。這是一個不平常的夜晚。當晚子時過後,眉間尺就滿十六歲了,即將長大成人了。母親告訴他關於父親之死的祕密,並將父親留下的寶劍傳授給他,希望他能夠改變自己“優柔的性情”——哈姆雷特式的性情,用這把寶劍去殺那個殺死父親的仇人——國王。就這樣,這個剛才還在與老鼠搏鬥的少年,將不得不擔負起刺殺國王替父復仇的使命。

通過復仇行動,故事的主人公由少年長大成人。而這一過程的催化劑正是復仇行動所需要的仇恨、勇氣和力量。復仇使他的意志成人化了,但他的身體拒絕長大成人,抑或是身體本能在拒絕承擔成年人的仇恨。在關鍵時刻無意的摔倒,致使自身遠離了復仇對象,正如哈姆雷特的猶豫一樣,無意識中逃避着復仇使命。

小説中的“黑衣人”在眉間尺的復仇行動中,是一個必不可少的角色。他有一種非凡的堅定和果斷,充分成熟的男性氣概。這些恰恰是年輕的眉間尺所缺乏的。與《哈姆雷特》中老國王的鬼魂類似。他是對眉間尺復仇精神缺失的補償。

是恨,是復仇的願望,而不是愛心、義氣、同情之類的情感,將眉間尺與“黑衣人”聯繫在一起。“黑衣人”關注復仇本身,只關注復仇行動的有效性。他對復仇以外的情感不感興趣,或者説,他已經摒棄了除仇恨之外的一切的情感。“黑衣人”就是復仇意志本身,是眉間尺的復仇手段。作為復仇手段的“黑衣人”的確是以其奇特的,卻是行之有效的方式,完成了復仇的使命。

在故事的最後,為了完成復仇,眉間尺、黑衣人和王君砍下了頭顱,在沸騰的大鼎中搏鬥,最終同歸於盡。被煮爛的三顆頭顱,在鼎中混作一處,無法分開。王的廷臣只好將三顆頭顱骨跟國王的身體一道埋葬。

文章結束了,卻讓我遲遲不能走出文章,魯迅用一個古小説的“新編”既表達了百姓向暴君復仇的熱望,又含蓄地寫出了自己內心深處的鬱悶和痛苦。在飽受列強欺凌的舊中國,又是個人情緒和民族感情的完美結合。那神祕的黑衣人。正是魯迅的化身,強烈的復仇的心理在魯迅的心中,就像一個光明的使者,指引革命的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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