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學法制宣傳演講稿(精選3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2.37W

開學法制宣傳演講稿 篇1

各位老師、同學們:

開學法制宣傳演講稿(精選3篇)

你們好! 今天我給大家上一堂法制課,希望同學們進一步提高 法制觀念,在學法、知法、守法上有所幫助。

我今天講的題目是《學 法、懂法、做一個守法的公民》。

一、小學生應懂得哪些法律常識:

(一) 法是如何解釋的這個問題, 有無數種説法, 漢語中的法字

左旁的水字是公平的意思。右旁的來自“神明裁判”故事裏的一頭剛 直的獨角神獸。傳説當兩方打官司時,審判官便把 拉出來,它的角 去頂撞誰,誰就是不直者,誰就敗訴。律字是“均布”既“不偏不倚的 意思。由此可知,在我國法律一詞的本來含義就是以國家強制力作 保證的“公平、公正”,它是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規定公民權利 和義務,對社會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規範。

(二)法制,有廣義和狹義之解,廣義的法制,指國家的法律和 制度的總和。狹義的法制,指全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公職人員和 公民都一律平等地嚴格按照法律辦事。

社會主義法制是按照工人階級 和廣大人民意志建立起來的社會主義國家的法律和制度,它是立法、 執法、守法和監督法律實施幾個方面的統一。中心環節是一切國家機 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公職人員和全體公民都要嚴格地遵守法 律,依法辦事,以確立工人階級和廣大人民實現統治和進行建設所必 須的法律秩序。

(三)法律體系:我國的法律可概括為兩大類,一類是憲法和法 律, 另一類從屬於憲法和法律的規範性文件。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 是一切法律的立法基礎。它經過嚴格的立法程序,由全國人民代表大 會制定。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就其內容和制定機關而言,可分 為基本法律和其它法律,基本法律是指刑法、民法、訴訟法律、行政 法律、經濟法律。其它法律是指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如森林法、商 標法、海關法、食品衞生法。

(四)什麼是違法與犯罪? 在這裏,我先給大家講一個案例,事情發生在 20xx年5月26日 某縣城水上花園小區的住宅樓,這天是星期日,三位國小生在四樓的 樓道窗前嘻玩,甲失手將乙推出窗外,重重地從高達 20米 的四樓摔 下,當時乙的臉色鐵青,血從鼻孔、耳孔直往外流,在這裏我給同學 們出三個思考題:(1)第一步應該怎麼做,(2)甲失手致傷乙,算 不算犯罪,(3)如果甲構成犯罪,犯什麼罪。結果應是(1)儘快送 附近醫院或是拔打120急救電話,治療傷者,同時報警。前提是如果 鑑定部門確定為重傷,且甲的年齡已滿16週歲,首先是甲的這種行為 構成犯罪,其次違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 罪第二百三十五條,過失傷害他人致人重傷,處三年以下有徒刑或拘 役。這個案例要考慮兩個問題:一是受害人的傷勢,如果是輕微傷, 構成治安違法,如果是輕傷,則是自訴案件,適用刑法。再次就要考 慮的是刑事責任年齡的問題。所謂刑事責任年齡,就是指對犯罪後果 承擔刑事責任的法定年齡。我國《刑法》第十七條規定,已滿16週歲 的人犯罪的,應負刑事責任。同時《刑法》第十四條規定,已滿14 週歲不滿16的人犯故意殺人、 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 、 搶劫、 販毒、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所以在這個案件中, 如果某甲不滿16週歲,不構成犯罪。因為他是過失傷害,而不是故意 傷害,但是某甲的監護人將承擔治療費用和行政處理。這裏我特要提 醒違法和犯罪不是同一個概念。

首先違法是指違反法律、法規禁止 做的及不允許做的或是應當做的而不去做的行為。犯罪是指觸犯《刑 法》,嚴重危害社會,依照〈〈刑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行為。

其次根據我們的辦案實踐,違法行為主要表現在違法治安管理的行 為,觸犯的法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犯罪觸 犯的是〈〈刑法〉〉。

第三,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對違 法的處罰種類有治安警告、治安罰款、治安拘留。按照〈〈刑法〉〉 對犯罪分子處罰分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 無期徒刑、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

從以 上我給大家介紹的有關法律常識和案例分析,違法不等於犯罪,犯罪 必定違法,無論是違法與犯罪,同學們都不能觸犯,要從點滴做起, 從遵守校紀、校規入手,做學法守法的好學生、好公民,禁止對老師 的教育置若罔聞,否則就可能走上犯罪道路。

(五)、怎樣區分打架還手和正當防衞:刑法第二十條規定“為 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的不 法侵害, 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 對不法侵害人人造成損害的, 屬於正當防衞,不負刑事責任。現實生活中,人們經常遇到這樣的情 況,雙方打了架,後動手的一方總説自己是在正當防衞,那麼,雙方 打架後動手的一方其是正當防衞嗎?一般説來, 打架後動手的一方不 屬於正當防衞, 這是因為正當防衞第一要件是必須針對不法侵害行為 正在進行時,它包括有社會危害性的一般違法行為和犯罪行為,對這 些行為如果不採取防衞行為,停止侵害,將會對社會,人身等造成重 大傷害。打架還手就不同了,甲動手打了乙,乙完全可以通過合法途 徑解決。最佳的解決方法是學生應及 時報告 老師,公民可以報警, 沒有必要動手還擊,動手還擊引起互毆,不利於社會主義法制和社會 秩序。所以兩人打架,不論何方被打致傷,還手的一方一般不算正當 防衞。如何因還手打架而使事態惡化,不論是先動手造成的還是後動 手造成的,對方都要負法律責任,但如果遭到對方的非法暴力侵害, 比如先動手的一方拿棍子或兇器施暴,你就應儘快避開,脱離危險, 並報告老師,但卻不可以正當防衞為藉口打人,把事情鬧大。任何時 候都不能施暴。

(六)、遇到什麼情況拔打110。110系公安機關統一使用的報警 電話,可以尋求警方的緊急救援,尤其是對正在進行的違法犯罪,可 以拔打,交通事故112、火警119、(三台合一),拔打以上三類電話 時,要冷靜不要慌亂,最好用普通話,向值班民警説明發生了什麼案 件以及案發時間,地點,當時的情況,,尤其是案發現場及犯罪分子 逃離方向,乘坐的交通工具及類型號牌,便於公安機關調配警力,指 揮較近的公安機關民警出警,及時處置。但要説明的是110是一個指 揮機關,他不擔負出警任務。

(七)、在校園內有人向你要錢要物怎麼辦:同學們在本校內被 人強要錢物的情況雖然比較少,但有些同學遇到過。向你施加威脅的 有本校的學生,也有外校混進來的學生。本校的往往是那種沾染了不 少惡習的,出了名的壞孩子,你認識他,或是半熟臉,你能從別人那 裏問出他是誰。他讓你給錢,給他煙,或是你的其它物品,不然就説 要打你,甚至還可能會説以後見一次打一次,他敢在學校內做這種事 情就不怕老師嗎,就不怕學校處理他嗎?是不是膽子太大了。我看, “同學們並不是他膽子大,而是他利用你膽小怕事,他覺得你不敢對 抗他,不敢聲張告訴老師,給了錢、物、免得以後找茬,受欺負,其 實他心裏虛得很,只要到學校來讀書的,沒有不怕老師的學生。”有 個現象可以説明這一點,那就是學校裏的班幹部、“三好學生”就很少 遇到這種威脅,因為“要錢物”的學生來學校讀書都知道,這些學生和 老師關係密切,是什麼都敢跟老師説的。

開學法制宣傳演講稿 篇2

常言道:“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國無法不治,民無法不立。可是近年來,各地青少年違法犯罪現象呈增多趨勢,青少年侵犯他人權益、欺凌和傷害同學等惡性事件時有發生,有這樣一組令人怵目驚心的數據:當前國內14—25歲青少年在社會總人口中所佔的比例約為24.38%,而這一年齡段的青少年在押犯中所佔的比例卻高達15.35%。

在當前社會變革日益加劇的時代,社會現象比較複雜,各種矛盾、困惑、誘惑每天都在影響着我們。我們每天的學習生活,正面臨着、正發生着、正實踐着各種法律行為,其行為是合法、違法還是犯法,往往只是一閃念之間。我們只有學法,才能知道什麼是合法,什麼是違法,才能分辯是非,識別善惡;只有學法,才能樹立民主法制觀念,明確公民的權利與義務,才能依法辦事,依法維護自身權益;

同學們,法律為我們創建了一個公平正義的社會秩序,給予了我們一個安定的學習生活環境,但法律同時具有強制性和義務性,在行使自己權利的同時也必然的要履行法律賦予每個人的義務。例如,在學校裏講要遵紀守法。遵紀是基礎,從認真聽課做起,從保證每一節自習課紀律開始;從同學之間的互相監督,到能夠做到嚴格自覺自律;從被動的受約束到主動的養成遵紀的習慣;從杜絕作弊行為開始到自覺抵制社會不良思想,與社會不良風氣做鬥爭。我們現在只有從一名合格的中學生做起,才能保證在走出校園,融入社會這個大集體後,真正成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

“少年智則國智,少年強則國強,少年進步則國進步”。我們青春的生命充滿活力,我們精彩的未來遍佈光明,為什麼要讓那些罪惡阻斷我們追求夢想的道路,為什麼要因對法律的無知折斷我們飛翔的翅膀?讓我們舉起法律的盾牌,去抵制一切不良現象,讓我們一起學法、懂法,一起守法、護法,讓醜惡遠離,讓文明長駐,用美好的心靈淨化身邊的醜惡,用靈巧的雙手共同創建一個美麗文明的校園!

開學法制宣傳演講稿 篇3

敬愛的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

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法制使人生更美好》。

同學們,你們知道,每年的12月4日是我國的什麼日子嗎?對了,是我國的法制宣傳日。

所謂法制,就是用來約束我們一言一行的規定。而我們應該做一個文明的學生,讓自己得到身心的健康成長,做一個守法的公民。時刻都要以法律為我們心中的準繩,時刻緊省自己的行為舉止以及自己的思想,一旦有脱軌的現象就一定要及時規範過來,千萬不要走錯人生的道路。否則會令你後悔終生的。

我們國家有一句俗話:“沒有規矩,就不成方圓”。是的,如果沒有法律的約束,人們的生活就沒有條理。生活中,有很多這樣的例子,就拿我們的交通來説吧:如果,沒有條條款款的規定——紅燈停,綠燈行。那麼車輛不必停車等待綠燈,這時就極容易發生車禍,釀成慘不忍睹的悲劇。但是有了法制,就可以使我們的生活更有條理,使社會更和諧,也可以提高個人的修養。就可以減少慘不忍睹的悲劇產生。

在前幾天,我聽到了一條令人髮指的事件。在一個某地,幾個孩子,最大的14歲最小的才十一二歲,他們在一個山坡上玩耍,由於,最小的一個小男孩與其他的幾個孩子鬧矛盾。於是那幾個孩子對這個小男孩拳打腳踢,完後又挖了一個坑,把小男孩埋在了裏面。只有頭露在外面,然後最大的一個孩子就用打火機燒那個小男孩的耳朵。燒後還覺得不過癮,就用稻草蓋在那個男孩的頭上,然後又把稻草點燃。火越來越大,那幾個孩子還在那兒哈哈大笑。絲毫沒有因傷害他人而緊張和恐慌。這幾個孩子就是心中沒有法律的存在,沒有法律的意識,肆意妄為。而事後才追悔莫及,只不過這已經遲了。所以,我們首先要知法,做到心中有法,再要守法。與法同行,人生才會幸福美好!

我們也知道,我們這個時代是一個信息的時代,在網絡上有很多東西,有的可以幫助我們,但是也有危害我們的信息。所以,我們應該分辨上面的好壞。我不相信那幾個孩子能做出這麼禽獸不如舉動,難道他們就沒有受到來自外界信息的干擾嗎?所以,同學們千萬不要受到來自外界的干擾,學會排斥不良的信息。這樣才會是你的人生更美好。

而我們,作為一名剛進入國中的學生,我們的法律意識還不到位,社會經驗還很少,所以我們應該遵守法律,遵守《中國小生守則》還要熟讀與貫徹《未成年人保護法》等需要我們知道的法律條規。我們既要做到知法又要做到守法。還要學會用法律來保護自己,讓它成為自己最強大的武器。記住:“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其次,一定不要與法律作對,因為法律是神聖的!是嚴肅的!

同學們,法律就像一把利刃,它既規範我們的人生,又是我們最強大的武器。我們就用它來譜寫出自己的美好人生吧!用它來奏出自己的美好人生吧!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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