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光明新區低碳生態工作調研報告

來源:瑞文範文網 1.55W

深圳光明新區在城市快速發展的過程中,堅持政府引領、規劃先導、創新驅動、綠色低碳的發展路徑,在低碳生態建設上取得了較為顯著成效,成為“國家綠色生態示範城區”、“國家綠色建築示範區”、“國家低影響開發雨水綜合利用示範區”、“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和“國家循環化改造示範試點園區”等五個國家低碳生態建設試點。

深圳光明新區低碳生態工作調研報告

一、低碳生態規劃規制

一是堅持低碳生態規劃引領。《深圳光明新區規劃(XX-2020)》中融入低碳生態理念,以生長邊界管理和tod模式引導緊湊發展,提高土地使用效益,結合公共交通進行城市中心體系佈局,分級配置公共服務,並進行開發強度管理,引導城市更新和生長。XX年,《深圳市光明門户區發展單元規劃》將低碳生態目標列入門户區發展的總體願景,打造“深港創新節點、光明綠色門户”。

二是配套編制低碳生態專項規劃。先後編制了《光明新區綜合交通規劃》、《光明新區慢行交通專項規劃》、《深圳市光明新區雨洪利用詳細規劃》等綜合交通、再生水及雨洪利用、綜合管溝、生態建設與環境保護多方面的40多個“綠色”專項規劃,並在此基礎上,編制了《光明新區“綠色建築示範區”建設專項規劃》。

三是出台綠色新城建設全方位指標體系。編制出台了《光明新區綠色新城建設行動綱領和行動方案》1+6文件,制定了“綠色城市”建設指標體系,確定生態環境友好健康、經濟發展高效有序、社會和諧民生改善三大類指標,共計30項。以深圳市政府規章形式,發佈了《綠色建築示範項目建設管理辦法》、《綠色建築設計導則管理辦法》兩個文件,為光明新區“綠色新城”建設提供了政策依據和強制性措施。

二、低碳生態規劃實施

一是低碳生態指標控制。提出各類規劃實施與評估指標,構建操作性強的指標體系作為指引規劃方案的依據。將針對空間落實的指標作為實施性指標,其可通過系統規劃進行量化分配以及具體的空間落實,並用於規劃管理與實施建設。

二是低碳生態空間控制。將低碳生態發展目標與策略以空間系統規劃的方法,轉化為法定規劃的形式,提出詳細規劃層面可持續發展的技術手段和指標,其一方面可真正落實到物質空間上,另一方面為規劃管理提供核心技術管理依據。

三是低碳生態實施控制。通過結合現有法定規劃及審批管理平台,總結地塊低碳生態實施要點並落實到地塊空間,且低碳生態要點的選擇與法定圖則的審批方式相匹配,用於地塊的審查與審批,將低碳生態規劃轉化為可操作的管理方式。

四是低碳生態實施要點的法定化。以指標體系控制、空間控制和低碳生態實施要點為控制要素,將控制要素整合為“四表二圖”(即低碳生態指標體系表、子單元低碳生態規劃要素表、市政基礎設施與公共項目低碳生態設計要點表、開發項目低碳生態審批要點表、低碳生態規劃圖表、低碳生態控制圖則),建立規劃管理控制成果與平台,其中,“四表”為可考核、可操作、可控制、可實現的生態控制要點,“二圖”作為項目管理與審批的工具。

三、低碳生態建設

(一)海綿城市

早在XX年,深圳光明新區就引入低影響開發理念,通過創建低衝擊開發示範區、出台相關標準規範和政策法規,以及加強基礎研究和國際交流,低影響開發模式在深圳逐步開展研究和實施。

一是規劃先導。早在XX年深圳光明新區將低影響開發理念融入城市區域開發中,編制了《深圳市光明新區雨洪利用詳細規劃》,提出將建設項目雨水綜合利用設施的規劃設計審查納入建設項目管理體系。此後又編制了《高鐵光明城站低影響開發詳細規劃》等專項規劃,引導低影響開發模式的應用。二是示範引導。XX年起,深圳市政府與住房城鄉建設部開始推動深圳市光明新區低衝擊開發示範區的創建工作,編制完成《光明新區低衝擊開發雨水綜合利用示範區整體工作方案》。XX年9月,住房城鄉建設部將光明新區列為全國低衝擊開發雨水綜合利用示範區。截至XX年8月,已完成18個政府投資的公建、道路、公園、水系濕地等低影響開發示範項目。

三是制定標準規範。在國家標準《建築與小區雨水利用工程技術規範》(gb 50400-XX)的基礎上,深圳編制了一系列關於低衝擊開發的地方技術規範,如《雨水利用工程技術規範》、《深圳市再生水、雨水利用水質規範》、《深圳市低衝擊開發技術基礎規範》等,同時,深圳光明新區出台了《深圳市光明新區建設項目低衝擊開發雨水綜合利用規劃設計導則(試行)》。

四是完善政策法規。總結示範工程經驗,出台《深圳市光明新區低衝擊開發雨水綜合利用規劃設計導則實施辦法(試行)》,將低影響開發指標納入土地出讓和 “一書兩證”的規劃管理環節,引導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低影響開發設施。

五是開展基礎研究。深圳市光明新區低衝擊開發示範區成為國家水體污染控制與治理科技重大專項“低影響開發城市雨水系統研究與示範”項目的基礎研究與示範基地。

(二)綜合管廊

深圳在全國率先制定共同溝規模化、網絡化的建設目標。目前,深圳光明新區已建成8.5公里,其中華夏路共同溝工程已於XX年8月進入運營管理階段。

一是規劃引領。XX年深圳市政府出台《關於加強寶安區龍崗區和光明新區市政設施建設管理的若干意見》,提出加快推進綜合管溝和市政管廊規劃建設。同年,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開始組織編制《深圳市共同溝系統佈局規劃》。

二是完善組織協調。光明新區成立了由管委會領導,發改、規劃、建設、城管以及相關市政管線營運部門共同參與的地下綜合管廊建設領導小組,並確定由新區建築工務和土地開發中心作為建設主體具體負責地下綜合管廊的建設工作。

三是推進設計創新。創新市政設施全壽命週期成本理念,既從短期出發,又注重長遠規劃,同時還注重與城市地鐵、道路新改建、地下空間開發、舊城整體改造等大型城市基礎設施整合建設,有效降低了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綜合成本和對城市景觀的影響。

四是制度保障。出台《光明新區共同溝管理暫行辦法》,實現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管理的模式,明確建設、管理和使用方的相關職能、權限和責任,並建立起共同處理事務的協調機制。

(三)綠色建築

深圳光明新區以政府投資項目為突破口,由點、到線、到面全面推開,成為全國已評定和在建綠色建築最多、最大的綠色建築示範區。

一是規劃先行,控制引導。發揮城市規劃在推動綠色建築實施過程中的先導、主導和統籌作用,在土地出讓前先通過編制法定圖則、詳細藍圖和城市設計等控制、引導綠色建築的實施。

二是強制實施“綠色建築”審批。光明新區規定所有建築必須經過綠色建築前置規劃審批,建設全過程監督,如土地出讓配備綠色建築相關指標條件、規劃方案審批嚴格按照《綠色建築設計導則》實行、項目報建按照綠色建築要求控制、施工階段嚴格按照綠色施工監管等。大力加強政府引導,對所有政府投資項目、中心區內社會投資項目,100%強制實施綠色建築標準。

三是推動綠色建築技術進步。引進專業公司從事高科技、高投資綠色工程建設,利用專業公司的技術優勢、人才優勢、資金優勢,降低綠色建築建設投資成本,提高工程實施質量和效益。據統計,在已實施的光明綠色建築項目中,100%依山就勢進行規劃設計,打造與自然環境相協調的小區環境;90%的配套宿舍、79%研發廠房採取底層架空綠化形式,解決廠區通風、緩解熱島效應;85%的項目充分考慮集約用地;100%項目採用外牆外保温體系、屋頂隔熱等手段,提高建築外圍護結構的熱工性能;75%的項目設計了太陽能發電或太陽能熱水系統和led光伏小區照明系統;100%項目採用了節水器具和設備,並通過採用透水地面、綠化停車場等提高地面滲透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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