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障情況調研報告(精選4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2.8W

社會保障情況調研報告 篇1

郊區根據城鄉統籌發展的要求,以科學發展觀推進新農村建設,形成了“近郊城市化、遠郊城鎮化、農業產業化、城鄉一體化”這一明確的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加快形成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新格局的發展戰略。目的是使廣大農民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這一目的體現着社會的公平正義,但由於傳統城鄉二元結構模式的影響,在城市社會保障體系基本建立的同時,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卻存在相關問題,因此,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一項重要內容。如果能夠完善和加強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制度的建設,對縮小城鄉居民的收入差距,推進農村人口的城鎮化進程,促進傳統農業的產業化發展,緩解農村人口老齡化帶來的撫養壓力有巨大的作用。必將更加有利於實現社會的公平、公正,維護好社會穩定,對於促進城鄉一體化和共同發展,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全面實現小康社會的建設目標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社會保障情況調研報告(精選4篇)

一、顯化村現行社會保障的主要方式

通過對x年顯化村社會保障制度實施情況的調查和研究,顯化村現行的養老保障方式總要有以下幾種:

1、家庭保障方式。

可以説,“以家為主”是中國人幾千年來的家庭倫理觀念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保障家庭生活的重要作用。對於保障和維持年老體衰的人羣的生活有積極的作用。同時,家庭保障,包括贍養老人和哺育幼兒不僅僅被視為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而且被上升到政策和法律層面。《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以法律制度的形式確認了老年人被贍養的權利,以及從側面規定了年輕兒女有義務撫養老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和x年遠景目標綱要》明確指出:“農村養老以家庭保障為主”。實際上,家庭贍養一直是我國農村養老保障的主要形式。家庭贍養形式中最主要的又是子女供養。根據顯化村的統計,按照六十歲以上人員統計,目前顯化村完全由家庭撫養的老人有x人,這些老人的撫養費用在一定程度上也使得這部分家庭的人均純收入的增長有點困難。

2、五保保障方式。

農村五保指依在吃、穿、住、醫、葬方面給予村民的生活照料和物質幫助。根據《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規定,老年、殘疾或者未滿16週歲的村民,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又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無贍養、撫養、扶養能力的,享受農村五保供養待遇。對未滿16週歲或者已滿16週歲仍在接受義務教育的供養對象,保障他們依法接受義務教育所需費用。顯化村目前享受五保政策的有x人,這五位老人基本上的由顯化村給予照顧和幫助,生活情況良好。

3、優待撫卹保障方式。

準確來説,這一種保障方式並不能説是一種常態化的保障方式,因為這種保障方式具有特殊性性,其保障對象為老紅軍、複員軍人、烈軍屬、傷殘軍人等。根據有關政策,對這些人給予不同的優待撫卹,其業務由村民政負責管理。因此,嚴格意義上講,優待撫卹不是一般意義上的農村社會保障。但是該保障方式對於這部分人羣的生活優撫還是具有一定意義的。根據統計,顯化目前有x人享受此類社會保障方式。

4、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根據《xx省人民政府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x政[]號)和《x市人民政府轉發xx省人民政府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x政[]x號),年滿60週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有户籍的老人可按月領取養老金,其中對於已按《xx市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辦法》(x政[]號)參保繳費的女性農村居民,待遇領取年齡仍為55週歲。顯化村現有x户,人口x人,符合社會保障的有x人,整體上説,對於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絕大部門農民是認同和歡迎的。

5、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

這項保障制度的主要內容是:在各地現行計劃生育獎勵優惠政策基礎上,針對農村只有一個子女或兩個女孩的計劃生育家庭,在夫婦年滿60周以後,由中央和地方財政安排專項資金,享受年均不低於x元的獎勵扶助金,直到亡故為止。實施該項政策的目的,是通過對實施了計劃生育的家庭給予經濟獎勵和扶助,部分解決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的養老困難問題,形成利益導向機制,以更好地推進農村計劃生育工作。顯化村目前的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分為獎扶對象7人,特扶對象暫時沒有符合條件的人員,雙提對象x人。

6 、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

該項制度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願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是當前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內容之一。它為農民提供全方位的醫療服務。不僅為農村社會成員提供一般的門診和住院服務,而且承擔着兒童計劃免疫、婦女孕產期保健、計劃生育、地方病疫情監測等任務,並按照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開展各種疾病預防工作,對保障廣大農民健康發揮着多方面的積極作用。顯化村目前參加農村新型合作醫療為2389人,基本上覆蓋所有長居於顯化的農村居民,對於該項制度,農民普遍表示很有價值。

7、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該項制度的具體內容是:對家庭人均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農村貧困人口,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進行差額補助。顯化村歷來重點最低生活保障人員的資格評選和認定工作,在堅持“應保盡保”的原則的同時,注意被保人的生活情況變化,適當、適時的調整,使得應該保的人享受到政策,可以保也可以不保的人民主評選,不可以保的人堅決不保。在XX年最新的最低生活保障名單中,保障了xx户,xx人。在公示之內,無任何異議!

除上述主要的生活保障和醫療保障方式外,顯化村對於自然災害專項救助、特困救助等臨時救助和保障措施,也執行到位,對顯化村重點貧困對象予以適當的生活救濟。

二、顯化村社會保障狀況及原因

x年,顯化村的各項社會保障制度均按照相關政策執行和依據顯化村的具體實際做過適當的調整,比如在農村新型合作醫療的開展中,在村級財政十分困難的情況下,對於所有長居於顯化村的居民,村委會先行為每人墊付了xx元,墊付金額x元,為該政策的執行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但是,顯化村的社會保障情況仍然不是十分樂觀,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一)羣眾對於自身的社會保障不熱心,缺乏認識。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為例,該保險於已於開始x年開始推廣,但x年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繼續開展實施的階段,依然有很多農民對此有深深的顧慮。

究其原因這首先是由農村經濟發展水平較低決定的;其次農民參與的積極性不高可能在農村各項負擔降低的情況下,人們並不認為養老是一種問題,傳統的思想和思維方式依然束縛着這一政策的推行和執行力度;有部分農民擔心這是保險是不是和公司做生意,擔心繳的錢不知去向,這是極少部分的言論。

(二)農村合作醫療的保障效果不是很理想現有的農村合作醫療大部分以“保小病”為主,部分農民對於減免掛號費和輔助檢查費的態度是無關痛癢,致使普通患者對此也缺乏熱情。此外,作為合作醫療載體的鄉鎮衞生院的醫療水平並不能讓農民信服,在調查的過程中,很多農民認為鎮醫院就是看看感冒,掛掛吊水的地方,對於鎮醫院檢查大病的能力,都表示懷疑,更願意去市區的醫院,因此導致很多農民對於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產生了不冷不熱的態度。

(三)政策的不連貫性也是導致農民對部分政策產生疑慮的重要原因。主要體現在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中關於女性享受保障年齡的規定。根據《xx市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辦法》(x政[]號)參保繳費的女性農村居民,待遇領取年齡仍為55週歲。但是今年女性享受此項社會保障的年齡和男性相同,均為60週歲,因此,很多人對此產生了質疑。此外,自然災害專項救助、特困救助等臨時救助方式在救助方式普遍使用打卡的方式,但是這些臨時的、特殊的救助在這些資金到位之前村裏均已墊付相關救助資金,採取打卡方式,將會產生村裏墊付資金無法收回,若村裏不採取墊付方式,將導致受災人的生活困難,這種尷尬的情況。長期困擾着基層的救助工作。

三、完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建議

(一)總體思路。

建立健全農村社會保障制度是堅持人民利益至上,符合我國農村經濟發展與社會進步的客觀要求,也是中國社會保障制度建設中不容忽視的重要問題。完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總體思路是:從實際出發,以保障農民基本生活為目的,以制度建設為核心,分重點(先保障農村中相對弱勢的羣體,再一般羣眾),分人羣(先思想觀念接受能強者,後影響接受能力弱者),分項目(先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和農村合作醫療等基礎性項目,再養老保險等大型項目),分批次(先完成可以完成的項目,再推進其他項目,先易後難)進行。

(二)具體建議

1、繼續強化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執行和篩選力度。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已經取得了顯着的成效,“應保盡保”的政策有力地保障了農村貧困人口的基本生活,這不僅體現了公平性,也有利於農村社會秩序的穩定。首先要合理界定所選擇的最低生活保障對象。農村的保障對象應該是那些供養係數較高的家庭、殘疾人、病人和家庭有突發事件的人。村級系統內,村民之間的瞭解程度比較高,村級民政負責人應定期核查受保對象的生活情況,避免形成養懶漢的傾向,影響其他人對於評選低保人員制度的公平性產生異議,影響社會和諧。其次農村保障金的發放形式與城鎮一樣,財政按指定賬號劃撥資金,由銀行統一發放。這樣可以減少中間環節,減輕了政府工作人員的工作量,又方便了羣眾,有利於各級資金的及時到位,還提高了透明度。但是,如前所述,在經層工作中,尤其關於社會救助上,打卡制度的優勢和劣勢是並存的,具體應該怎麼操作,還待進一步研討。

2、大力完善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首先農村合作醫療的定位仍然有待進一步商榷。農村合作醫療若要真正緩解或者根除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現象,就要“保大病”,這也是廣大農民真正需要的。但是“保小病”確實有困難,更何況是“保大病”;若提高繳費標準,則會影響農民的參保積極性。但倘若換一種角度考慮,在不提高繳費標準的情況下也可能“保大病”:大病的發生概率畢竟較低,若參保率較高,則可以用全體的繳費資助大病患者,以體現保險的“互助”精神。但這一思路還有待於進一步的試點和實驗。其次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開展應與衞生體制改革緊密結合。農村合作醫療離不開縣、鄉、村的衞生機構,同樣離不開醫療管理體制、收費政策、藥品監督檢查等相關制度。只有各項制度的關係理順了,衞生機構的運轉良性正常了,才能切實滿足廣大農民羣眾的醫療需要。

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將有利於解決“三農”問題。“三農”問題核心在於增加農民收入,重點是減少農民開支、減輕農民負擔,關鍵在於降低農民的風險。降低農民風險最根本、最有效的辦法是給予農民國民待遇,建立健全農村社會保障體系,使農民與城市居民一樣享有社會保障,改變長期以來社會保障對象範圍的侷限性,改變這種有悖於社會公平的社會保障體系,從而更好的促進社會和諧,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社會保障情況調研報告 篇2

區社會保障工作開展情況的調研報告 社會調研報告 社會調研報告 為進一步推動社會保障工作,根據市政協安排,第二調研小組一行×人,於6至7月份,深入和,進行調查、研究。調研組通過聽取彙報、走訪座談、實地查看等方式,重點對城鎮企業職工養老、醫療、失業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兩縣區城市和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開展情況進行了調研,現將此次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社會保障工作基本情況

目前,全市初步形成了以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為主要內容的社會保障體系框架,社會保險覆蓋面不斷擴大,為實現“兩個確保”,我市積極爭取上級資金,彌補了保險基金的缺口,維護了全市改革發展大局;進一步完善了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等12項救助制度,形成了以最低生活保障和災民救濟為基礎,醫療、教育、司法、住房等專項救助為輔助的新型城鄉社會救助體系;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進展順利,運行平穩,社會效果明顯。

養老保險應參保單位×個,實參保單位×個,佔,應參保職工×人,能正常繳費職工×人,佔;應參保單位×個,實參保單位×個,佔,應參保×人,能正常繳費職工×人,佔。失業保險應參保單位×個,實參保單位×個,佔,應參保職工1800×人,能正常繳費職工×人,佔;應參保單位×個,實參保單位×個,佔,應參保×人,能正常繳費職工×人,佔。醫療保險應參保單位×個,實參保單位×個,佔,應參保職工2200×人,正常繳費職工1200×人,佔;應參保單位×個,實參保單位×個,佔,應參保×人,正常繳費職工×人,佔。共有城鎮居民低保對象×人,農村低保對象×人;全縣農民“參合”×萬人,“參合”率××67,為全省“參合”率最份。城鎮居民低保對象×人,農村低保對象×人,沒有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

二、主要做法

和採取了多項措施,做了大量工作,促進了社會保障工作的開展。

1、加強領導,建立完善了組織機構和工作機制。為做好社會保險費徵繳工作,推行目標責任制,將目標完成情況列入區政府目標考核體系,與有關單位簽訂目標責任書,對完不成任務的責任單位實行一票否決,取消年度評先資格。推行目標責任制以後,養老保險費徵繳工作進展順利,20xx—20xx年連續3年在全市養老保險費徵繳工作中排名第一。兩縣區都成立了由主要領導牽頭,分管領導具體負責,有關部門參與的領導小組,經常深入基層,調查瞭解社會保障工作開展情況,及時召開現場辦公會解決存在的問題;制定了一系列規章制度,建立、完善了工作機制,有力地促進了社保工作的開展。

2、廣泛宣傳發動,增強社保意識。縣區充分利用電視、牆體標語、公示欄和宣傳資料等形式廣泛宣傳政策法規、工作程序及流程,增強社會和羣眾對社會保障工作的認識。在新農合工作中,印發合作醫療“明白卡”×萬份,編制“合作醫療就是好

,農民看病能報銷”等“順口溜”萬餘冊,發放到農民羣眾手中。每年都舉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政策宣傳月活動,廣為宣傳社保知識;邀請市有關領導、市勞動保障部門業務骨幹到區大中型企業舉辦政策業務知識講座,並採取致企業負責人一封信的形式,向法人代表講解有關企業職工參保的責任和義務,提高用人單位的參保意識,引導廣大職工樹立自我保護和維權意識,大大激發了用人單位和職工參保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3、紮實開展低保工作,努力做到“不漏保”、“不錯保”。在縣朝歌鎮和成立了三個居委會低保工作站,設立專職低保工作人員,分塊管理低保工作,形成了居委會低保工作站、鄉鎮、民政局三級審批的管理機制,實現了城鎮低保工作的規範化管理。兩縣區建立了低保申請、審批、三榜公示、“一評三審兩榜、三公開一監督”、“三對照”、低保金社會化發放、低保對象分類施保制度,規範了低保工作,嚴格了操作程序。堅持定期核查,動態管理,對家庭收入超過低保標準的取消低保待遇,對符合條件的及時申批加入,努力實現應保盡保。20xx年以來,共取消低保對象多人,新增低保對象多人。×大河澗鄉為解決農民看病難和因病返貧的問題,積極想辦法,與鄭州大學醫學院和新鄉醫專進行合作,每年在全鄉舉行×次義診,為羣眾、特別是特困羣眾提供醫療服務。今年,大河澗鄉繳請多名專家來鄉里進行為期6天的義診,並準備與鄭州大學共建實驗、教學基地,為羣眾提供長期質優價廉的醫療服務。

社會保障情況調研報告 篇3

為進一步推動社會保障工作,根據市政協安排,第二調研小組一行10人,於6至7月份,深入淇縣和淇濱區,進行調查、研究。調研組通過聽取彙報、走訪座談、實地查看等方式,重點對城鎮企業職工養老、醫療、失業保險,淇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兩縣區城市和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開展情況進行了調研,現將此次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淇縣、淇濱區社會保障工作基本情況

目前,全市初步形成了以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為主要內容的社會保障體系框架,社會保險覆蓋面不斷擴大,為實現“兩個確保”,我市積極爭取上級資金,彌補了保險基金的缺口,維護了全市改革發展大局;進一步完善了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等12項救助制度,形成了以最低生活保障和災民救濟為基礎,醫療、教育、司法、住房等專項救助為輔助的新型城鄉社會救助體系;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進展順利,運行平穩,社會效果明顯。

養老保險淇縣應參保單位286個,實參保單位247個,佔86.4%,應參保職工17653人,能正常繳費職工11661人,佔66.1%;淇濱區應參保單位36個,實參保單位28個,佔77.8%,應參保1800人,能正常繳費職工1286人,佔71.1%。失業保險淇縣應參保單位295個,實參保單位281個,佔95.3%,應參保職工18000人,能正常繳費職工9100人,佔50.6%;淇濱區應參保單位36個,實參保單位16個,佔44.4%,應參保x人,能正常繳費職工639人,佔56.1%。醫療保險淇縣應參保單位295個,實參保單位191個,佔64.7%,應參保職工220人,正常繳費職工120人,佔54.5%;淇濱區應參保單位36個,實參保單位9個,佔25%,應參保1100人,正常繳費職工516人,佔46.9%。淇縣共有城鎮居民低保對象7108人,農村低保對象3069人;全縣農民“參合”19萬人,“參合”率92.67,為全省“參合”率最高縣份。淇濱區城鎮居民低保對象5254人,農村低保對象3213人,沒有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

二、主要做法

淇縣和淇濱區採取了多項措施,做了大量工作,促進了社會保障工作的開展。

1、加強領導,建立完善了組織機構和工作機制。為做好社會保險費徵繳工作,淇濱區推行目標責任制,將目標完成情況列入區政府目標考核體系,與有關單位簽訂目標責任書,對完不成任務的責任單位實行一票否決,取消年度評先資格。推行目標責任制以後,淇濱區養老保險費徵繳工作進展順利,20xx—20xx年連續3年在全市養老保險費徵繳工作中排名第一。兩縣區都成立了由主要領導牽頭,分管領導具體負責,有關部門參與的領導小組,經常深入基層,調查瞭解社會保障工作開展情況,及時召開現場辦公會解決存在的問題;制定了一系列規章制度,建立、完善了工作機制,有力地促進了社保工作的開展。

2、廣泛宣傳發動,增強社保意識。縣區充分利用電視、牆體標語、公示欄和宣傳資料等形式廣泛宣傳政策法規、工作程序及流程,增強社會和羣眾對社會保障工作的認識。淇縣在新農合工作中,印發合作醫療“明白卡”12萬份,編制“合作醫療就是好,農民看病能報銷”等“順口溜”萬餘冊,發放到農民羣眾手中。淇濱區每年都舉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政策宣傳月活動,廣為宣傳社保知識;邀請市有關領導、市勞動保障部門業務骨幹到區大中型企業舉辦政策業務知識講座,並採取致企業負責人一封信的形式,向法人代表講解有關企業職工參保的責任和義務,提高用人單位的參保意識,引導廣大職工樹立自我保護和維權意識,大大激發了用人單位和職工參保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3、紮實開展低保工作,努力做到“不漏保”、“不錯保”。淇縣在縣城區的朝歌鎮和鐵西區成立了三個居委會低保工作站,設立專職低保工作人員,分塊管理城區的低保工作,形成了居委會低保工作站、鄉鎮、民政局三級審批的管理機制,實現了城鎮低保工作的規範化管理。兩縣區建立了低保申請、審批、三榜公示、“一評三審兩榜、三公開一監督”、“三對照”、低保金社會化發放、低保對象分類施保制度,規範了低保工作,嚴格了操作程序。堅持定期核查,動態管理,對家庭收入超過低保標準的取消低保待遇,對符合條件的及時申批加入,努力實現應保盡保。20xx年以來,淇縣共取消低保對象800多人,新增低保對象100多人。淇濱區大河澗鄉為解決農民看病難和因病返貧的問題,積極想辦法,與鄭州

大學醫學院和新鄉醫專進行合作,每年在全鄉舉行2次義診,為羣眾、特別是特困羣眾提供醫療服務。今年,大河澗鄉繳請30多名專家來鄉里進行為期6天的義診,並準備與鄭州大學共建實驗、教學基地,為羣眾提供長期質優價廉的醫療服務。

4、加強資金管理,確保專款專用。資金運作是社保工作的核心和關鍵。兩縣區把社保資金全部納入財政專户,建立專賬,由財政監督執行;嚴格資金髮放手續,低保資金全部實現了銀行發放,為低保對象建立專户,保證每一筆資金都用到低保對象身上;嚴格審計監督,每年均要組織審計、財政等部門,對有關社保資金進行嚴格的審計。

5、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進展順利。淇縣按照“政府組織引導,農民自願參加”原則,初步建立起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為保證新農合的有序運轉,強化經辦機構建設,在縣鄉兩級建立了辦事機構,固定人員專門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制定了管理委員會工作制度、合醫辦工作制度、公示制度、審計監察制度等26項規章制度,並對縣、鄉合醫辦人員進行了集中學習培訓,確保新農合試點工作有章可循,有案可查;確定了定點醫療機構,5個縣直醫療衞生單位、7所鄉鎮衞生院和3所大型民營醫療機構已被確定為淇縣第一批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村級定點醫療機構正在按甲級衞生室標準進行評定。新農合已全面啟動運行,截止5月份,淇縣農民享受補助7056人次,補助資金98.96萬元,其中門診小額補助13.41萬元,住院大額補助85.55萬元。

三、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1、應保未保和不能正常繳費現象比較突出。根據淇縣和淇濱區提供的養老、失業、醫療保險數字顯示,應保未保和中斷保險費繳納現象普遍存在,各項社保費欠費比較嚴重。養老保險正常繳費率淇縣為66.1%、淇濱區為71.1%,失業保險正常繳費率淇縣為50.6%、淇濱區為56.1%,醫療保險正常繳費率淇縣為54.5%,淇濱區為46.9%,兩縣區在養老、失業和醫療保險費徵繳工作中還有較大差距。出現這種情況有的是企業有繳納能力,也惡意欠費,拒不繳納;有的是企業由於生產經營不景氣、改制、破產等原因,無力或中斷繳納。原淇縣電廠由於破產,正在對原職工的社會保險費進行清算,就無法正常繳費,廠方表示將在清算完成後,儘快把所欠職工的社會保險費足額繳納;一些新建企業,由於還處在起步階段,目前也沒有參保。

2、社會保險覆蓋面小,民營企業參保率低。兩縣區參保單位多數是原來的國有、集體企業,大部分事業單位、民營企業、個體工商户都沒有參加社會保險。許多民營企業主沒有認識到參加社會保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只追求“利益最大化”,把為職工投保視為負擔,認為參保是從我口袋裏往外掏錢,會增加管理成本,卻沒有意識到繳納社會保險費是一種法律義務,所以對保險費能欠就欠,能拖就拖。民營企業員工流動性大,企業不願意為他們參加社會保險,一些企業參保,也只是為企業較為固定的職工參保。河南大用公司作為我市一傢俱有相當規模的民營企業,現有員工3000多人,只為130多名管理人員和技術骨幹參加了養老和失業保險。鶴壁市綠色環保生產有限公司有職工72個,只為36人辦理了養老保險,為46人辦理了醫療保險。由於我國社會保險費徵繳缺乏強制性執法手段,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對拖欠保險費問題顯得無能為力。

3、宣傳不到位,影響社會保障工作的開展。有關部門雖然對社會保障工作進行了大量的宣傳,但仍然缺乏細緻的、有針對性的宣傳,部分企業和職工對社會保險政策和具體操作程序並不十分了解。有部分從業人員認為企業普遍不景氣,如果中斷交費致使累計交費不滿15年,那麼以前的交費就等於白白丟掉了,因此不願交;淇縣民營企業用的農民工較多,許多人認為參加社會等保險沒有用,不如現在多拿些工資,因此不願參保;原來在國有或集體企業工作過的職工,對社會保險有所瞭解,有比較強的參加社會保險意識,但由於當前就業困難,大部分人認為能保住現在的“飯碗”就已經不容易了,雖然有這方面的要求,也不願或不敢爭取;有的企業雖然參加了社會保險,但對具體政策不瞭解,使自己本應享受到的保障無法實現。鶴壁市綠色環保生產有限公司參加了社會保險,一個職工因看病花費732元,但企業和職工本人不知道只有去定點醫院看病才給報銷的規定,結果在非定點醫院看病花費的425元不能報銷,對社保政策產生誤解,認為參加社會保險也得不到補償,影響了參保的積極性;一些參合農民不知道報銷程序和補助辦法。淇縣北陽鎮王莊村一個參加了新農合的農民,可以使用新農合醫療證免費在村級定點醫療機構看病,但他卻不知道這個規定,看病時依然付的是現金。

4、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障水平偏低,難以解決農民看病需要。目前的新農合醫療制度基本目標定位還是以“大病為主”。淇縣的新農合每人每年50元,納入新農合醫療基金專帳,分為基本醫療服務基金、大病統籌醫療基金和風險基金三部分。基本醫療服務基金,即農民個人帳户中的金額太少,每人每年只有10元,如果不住院,在門診看病,只能使用個人賬户的錢,一年10元,根本解決不了大多數農民的基本醫療需求。由於大病統籌基金有限,抗風險能力較弱,補償比例及補償能力也就較低,造成慢性病補償的病種較少,僅限於門診治療腫瘤的放療、化療、腎病的透析等慢性病,對其他需長期門診治療且費用較高的慢性病均未納入,農民患大病後的醫療負擔仍然較重。淇縣北陽鎮王莊村一農民因患類風濕病,由於經濟等原因不能住院治療,只好長期門診服藥,每年治療花費3000多元,但這個病又不需要住院,除了花個人帳户的10元錢外,其餘的無法報銷,只能自己負擔,對於一個長期有慢性病患者的家庭,幾年下來已是家貧如洗。這類人大多因病部分或全部喪失了勞動能力,收入很少,因病返貧、因病致病現象非常嚴重。大病補償比例、報銷封頂線偏低,農民看病難問題依然存在。農民在鄉鎮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醫療費用補助起付線是100元,在縣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醫療費用補助起付線是500元,大額醫療費用超過起付線以上部分的可享受大額分段補助,補助封頂線每人每年累計不超過1萬元。淇縣北陽鎮南口村一農民因病住院,花醫療費1.5萬元,報銷了4038元,報銷比例只有27.22%,自己負擔10962元,農民認為難以承受。

5、低保救助資金緊張,補助標準低。縣區財政困難,上級資金有時也難以及時到位,導致救助能力不足。淇濱區反映,由於城市失業人員、農村因病因災返貧人員增多,救助資金需求量不斷增大,但區財力有限,省市匹配資金都沒有及時到位,低保資金缺口較大,僅有能力保障喪失勞動能力的鰥寡孤獨人員、殘疾居民及無勞動能力且未納入五保範圍的居民。低保金補助標準過低,只能解決低保對象最基本的吃飯問題,而低保對象在就業、就醫、子女上學、住房等方面的困難仍然十分突出。淇縣一個城市低保户,大人沒有工作,2個孩子上大學,1個孩子上高中,每月312元低保金只能解決基本生活,孩子上學等其它花費只能另想辦法。淇濱區一個農村低保對象因病基本喪失勞動能力,有一個孩子正在上學,每月低保救助金20元,只能保證基本生活。

6、準確界定低保對象困難。在對貧困人員進行核查界定時,個別家庭不如實申報收入,特別是隱性收入難以瞭解,干擾了低保工作人員對低保對象家庭收入的核查和確定,給救助對象的確認帶來很大困難。

四、幾點建議

1、加大力度,有針對性地做好宣傳教育工作。推動社會保障的主要思想障礙是利益矛盾,是局部與全局、個人與整體、眼前與長遠的利益關係。要採取多種形式、多種途徑、多種辦法,組織學習條例和細則,使企業和職工掌握政策法規,認清社會保險的重要性、強制性和共濟性,增強社保意識和法制觀念。要將宣傳工作重心下沉,組織專門力量深入企業特別是到民營企業中去,耐心細緻地宣講法規,解惑釋疑,推動企業和職工參保;製作通俗易懂的電教片,在企業播放,使廣大員工瞭解社會保險的性質、意義和政策法規,提高參保的自覺性;要充分發揮企業工會組織以及各種商會、協會的作用,開展宣傳活動;新聞媒體應加強社保法律、法規、政策宣傳,大張旗鼓宣揚先進典型單位。

2、加大清欠社會保險費和擴面徵繳工作力度。在社會保險法未出台前,建立相應的制約機制,加大社會保險費清欠催收力度。對拖欠養老保險費的企業分清原因,屬惡意欠費的企業要加大處罰力度。一是通過法院強制徵收,二是通過媒體曝光,實行輿論監督。對效益差、經濟困難的企業,職工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應先到位,單位繳納的部分暫時掛帳,待企業走出困境後再予以補繳。對企業繳費應建立目標責任制度,企業與政府簽定繳費目標責任書,年終完不成繳費的,追究企業經濟責任等等。協調税務、工商、衞生、工會等部門,加強與勞動保障部門的配合,共同建立社會保險徵繳聯動機制,對不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的用人單位,有關部門不得為其出具有關證明和證件,如對安全監察重點企業,沒有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參保證明,安監部門不予辦理許可證。對民營企業、特別是一些新建企業可以區別分類,先易後難,逐步納入。對那些有一定規模、經營正常的民營企業要按照與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同樣的政策,儘快納入,一步到位。

3、積極探索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慢性病門診醫療補償模式。建議按照“大病統籌,兼顧門診”的原則,在不影響基金運行安全的前提下,逐步擴大慢性病補償種類,提高慢性病門診治療報銷標準。

4、把農村醫療救助制度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相銜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與農村醫療救助分屬衞生和民政兩個部門管理,但其資金的`來源渠道、用途、目的和宗旨具有一致性,建議把農村醫療救助制度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結合在一起,對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民,特別是農村五保户和農村特困(低保)户,因患大病經合作醫療補助後,個人負擔醫療費用仍然過高,難以承受,影響家庭基本生活的,由醫療救助專項基金給予一定數額的醫療費用補助。民政部門應根據醫療診斷書、已支付的醫療費用原始收據、已領取的醫療保險補助憑證等有關情況證明,對符合醫療救助條件的農民給予救助。

5、在三個區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在調研中瞭解到,淇濱區希望儘快建立起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並已經做了準備。在國家未能批准我市城區納入新農合試點範圍的情況下,建議由市政府出台政策,在我市三區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由市、區、鄉、農民個人分別按比例籌集新農合基金。條件成熟時,可考慮在全市實現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市級統籌,在市級層面上建立醫療基金,增強基金保障的能力,給農民看病提供更好的服務。

6、完善社會救助措施,為低保對象排憂解難。積極探索對低保對象開展社會救助的方式和途徑,建立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對低保對象中出現的上學、就醫、就業等困難,採取多種方式給予補充救助。就業是低保對象生活得以保障的根本途徑,要使社會保障體系和城市扶貧及社會救助工作變被動為主動,尤其在低保對象的扶持上實現從輸血型向造血型的轉變。因此,各級政府應把社會保障體系與再就業有機結合起來,建立、完善就業和再就業服務體系,開展再就業援助活動,不斷探索建立政府就業崗位儲備制度,將安排下崗職工、失業人員等低保對象就業的任務納入政府目標考核內容,增強各級各部門對就業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零就業”低保户家庭中有勞動能力、有一技之長的人員,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應廣開就業渠道,想方設法提供就業崗位,幫助他們實現再就業;對有勞動能力但無一技之長的人員,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應採取各種方式,集中組織技能培訓,使其就業;由政府提供扶貧開發項目和政策性資金貸款,幫助農村低保人員發展生產,脱貧致富;對無勞動能力,無法實現再就業的低保對象,政府應加強救助。

7、健全與完善監督機制,合理確定低保人員。要不斷提高低保工作人員自身素質與法律意識,強化責任機制,全面推行工作責任制和評議考核制,嚴格規範低保管理制度,促進低保工作依法、公正、公開、廉正地進行。借鑑淇縣的經驗,建議在鄉鎮、街道辦事處成立低保工作站,確定專人負責低保工作。加大普查力度,確保低保金的公平、公正發放,排查“假低保”户,防止有勞動能力的部分居民以吃“低保”為生等情況的發生,對符合條件、可以就業,甚至安排了崗位拒絕就業的,應取消其低保資格。民政部門在加大低保執法力度與提高自身監督效力同時,還要積極主動地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增強低保工作的透明度和公開性,促進低保工作健康有序地發展。

社會保障情況調研報告 篇4

改革開放的實踐證明,農民只有循序從土地剝離出來,才能提高生活質量,才能加快現代化的步伐。黨的__大提出,解決“三農”問題必須統籌城鄉社會經濟發展。“城鄉統籌”就是要對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進行戰略性調整,提高農業的競爭力,為農村經濟發展開拓新的空間,為農民增收開闢新的途徑。要做到這些,就必須創造條件,讓更多的農民離開土地,從而在工業化、城市化的牽引下完成人口與資源的優化組合。因此,部分農民失地不僅是歷史發展的必然,也是時代進步的需要。合理地離開土地,不僅符合政府的願望,也是多數農民的願望和要求。城市化有利於農民富裕,而不是造成大批農民失地失業;有利於縮小城鄉差距,而不是擴大社會不公。但在具體操作中也應認識到,農民失去土地之時,便是政府引導農民建立長久生活基礎的“歷史性時刻”。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大量土地被徵用後必須做好補償工作。更要考慮到失地農民今後的經濟來源和生活保障問題。為此,我們做了失地農民就業和社會保障的專題調研。

一、基本情況

(一)農村分佈和農民收入情況。到20xx年底,奎文區共有人口33.9萬人,城鎮人口27.4萬人,農村人口6.5萬人。其中,城中無地村15個,人均0.2畝以下的村11個,0.2畝至0.5畝的村14個,0.5畝至1畝的村12個,1畝以上的村13個。鋼廠工業園區共有12個村,6652人,勞動力3463人,人均耕地面積均在1.4畝以上。20xx年全區農村經濟收入32.5億元,其中來自一產的3.9億元,佔11.8%;來自二產的18.1億元,佔55.7%;來自三產的10.5億元,佔32.5%。全區農民人均收入3878元,其中工資性收入1774元,佔45.7%;經營性收入1467元,佔37.8%;農業收入636元,佔16.5%。農民人均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村22個,最多的為濰州路街道楊家村,人均5371元;在3000元以下的14個村,最少的為鋼廠工業園孫家村,人均2700元。

(二)農村勞動力就業現狀。近年來,我區把國有集體企業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和農民就業通盤考慮,城鄉統籌,優劣互補,在做好國有集體企業下崗失業職工再就業工作的同時,把街道企業、村辦企業、個體私營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作為吸納農民就業的主渠道,不斷開發就業崗位,加強進城農民職業技能培訓,提高就業能力,從而形成了城鄉一體,工農一體的大就業格局,促進了全區就業再就業工作的開展,保持了就業局勢穩定。

到20xx年底,全區共有城鎮從業人口89935人,農村勞動力34101人,其中,年齡在20歲以下的佔28%,20—40歲的佔32%,40—60歲的佔40%。從事傳統農業的0.77萬人,佔23.3%;在企業打工的1.28萬人,佔38.8%;從事個體私營經濟的0.78萬人,佔23.6%;無業的0.44萬人,佔13.3%。無地村中,從村集體積累、村辦企業效益等方面綜合看,就業情況可分為三個層面。

第一層面。部分近郊村、城中村的村辦集體企業效益比較好,村中80%—90%左右的農村勞動力在本村企業工作,其餘外出打工或在本村自謀職業。這些村就業問題解決得比較好,基本上無農村勞動力失業問題,生活安寧,社會穩定。如廣文街道李家村,廿裏堡街道南屯、廿裏堡村,大虞街道東莊村等。廣文街道李家村發揮集體經濟優勢,對自願參與本村企業就工的村民實現全部就業。南屯村依託金寶集團公司安置本村1300名村民,佔全村勞動力的73.7%。大虞街道東莊村結合舊村改造,騰出黃金地段聯合開發建設了早春園市場和沿街商業房,提供就業崗位300多個。據統計,全區在本村就工的農民達5980人,佔全部勞動力的18%。

第二層面。部分近郊村,村辦企業少,農村勞動力只有30%左右在村辦企業工作,其他在外打工或自謀職業,大部分家庭比較富裕,就業壓力不大。

第三層面。大部分遠郊村、小部分近郊村無村辦企業或村辦企業效益不佳,部分農村勞動力外出打工或自謀職業,還有部分無業,就業壓力大。如廣文街道東上虞村、廿裏堡街道範家村、大虞街道劉家村等。

(三)失地農民生活保障情況。失地農民的生活保障主要有三種方式。一是參加農村養老保險。按照“政府引導、羣眾自願”的原則,根據各村實際情況,分類指導,採取不同的投保辦法,對村集體經濟條件好的村,象廿裏堡街道北王村,採取村集體投保,村民達到領取養老金年齡時,由農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發放養老金;對村集體經濟比較好的村,如北苑街道沙窩村、丁家,濰州路街道丁家道口村等,採取農民個人繳費與村集體補助相結合的辦法,由村裏統一組織為適齡農民辦理;對部分村集體經濟收入減少、村民收入較好的村,如櫻桃園街道西櫻、櫻南村,組織村民自己投保。目前,全區共有3979名農民參加農村養老保險,佔農村人口的6.4%,其中無地農民2100人左右。二是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近年來,立足區情實際,我們積極爭取上級政策支持,在深入宣傳發動的基礎上,逐步將街村企業職工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範圍,提高了社會保險對農民合同制工人的保障作用。同時,與經貿局、外經貿局聯合下發了《奎文區個體私營企業參加社會保險辦法》和《外商投資企業參加社會保險辦法》,努力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做好應保盡保。到目前農民合同制工人蔘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人數已經達到3711人。三是依靠村集體發放福利和老年生活補助金等方式解決。村裏發放基本生活保障金主要依靠土地補償金和村辦集體企業收入。同就業情況相同,根據土地補償金多少和企業效益好差,發放福利待遇也分三個層面。第一層面。土地補償金多或村辦企業效益好的,對農民的生活保障待遇就高。大虞街道東莊村對男年滿50週歲,女年滿45週歲的村民實行了退休,每人每月發放150元生活費,節日期間發放麪粉、食油等生活補助品,並且對村民住房及水、電、暖等進行一定數額的補助。第二層面。村集體企業效益一般或有部分集體積累,也能保證村民的基本生活。廣文街道中上虞村,每月給村民發100元生活補助費,一年發兩次麪粉。第三層面。村集體企業效益差或沒有企業,集體資金積累又不多,大部分村民基本上沒有福利和補助金,只給年滿60歲以上的老年人每月發放30元左右的生活補助費,由於資金有限,這部分資金積累一旦用完,則60歲以上老人的保障也無着落。

二、存在的問題

調查中我們發現,農民在失去賴以生存的土地後,在其自身觀念以及與其相聯繫的隨之而來的就業、保障等問題逐漸成為社會關注焦點,這是一個全新的問題,也是解決農民轉市民的關鍵。從目前情況看,失地農村普遍存在以下問題。

(一)思想觀念沒有根本轉變。一方面,就業觀念差。農民失去土地後,其生活習慣、思想觀念還停留在農民原有的層次上,仍存在只要有土地就有飯吃,就有保障,失去了土地就等於失去了生存的權利,只能依靠政府、依靠村裏補助救濟,認為就業仍然是村和集體的事,通過自主創業、自謀職業和通過其它途徑實現就業的意識較差。對參加社會保險沒有充分的認識,這些問題在經濟條件差的村表現的尤為突出。另一方面,社會保障觀念淡薄。在調查中,有50%以上村民對到了不能工作的年齡將如何保障自己的生活問題的回答是:到時候再説吧,先把眼前的吃飯、孩子上學問題解決了就行。有些村領導希望能有一個比較好的保障方法來保障村民今後的生活問題,但沒有達成村與村民的共識。

(二)社會保險開展難度大,覆蓋面窄。從調查情況看,全區無地或少地村的社會保障當前主要存在四個方面的問題:

一是保障覆蓋面窄。目前我區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民佔適齡投保人員的比例不足四分之一,全區大多數農民的社會養老保障問題沒有解決。二是保障數額偏低。目前我區已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村大多數參保農民都存在繳費基數低,保障數額偏少的問題,尚達不到解決基本生活保障的目的。目前我區大多數村已無土地,但這部分村的村民多數還沒有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三是生活補助少。由於村集體企業少或效益不佳,許多村資金積累不多,僅靠有限集體積累來對村民或僅對60歲以上老人進行生活補助,且補助額度偏低。四是失業農民依然存在。農村無地後,青壯勞動力外出打工,但有相當一部分中老年村民無業在家,僅依靠村積累或土地補償金進行生活補助也難以維持長久。

由於上述現實問題的存在,加上我區8個街道的經濟發展水平不一,各街道的村經濟發展也不一樣,對農村社會保障帶來了一定困難。如廣文街道東上虞村負債大於資產,村裏也沒有集體企業,村民主要靠外出打工和做小生意維持生活。如果參加農村社會保險,集體難以承擔繳納的社會保險費。還有的村村民有願望、集體也有願望,如廣文街道中上虞村,村集體有部分積累,但是不願一下子拿出很多的資金為村民繳納保險費。村民的經濟水平也不一樣,有的農民從事個體經營,經濟收入較高,不在乎參不參加保險,甚至不願參加。有的經濟條件相對較差,僅能保障基本生活和子女上學,也無力參加保險,造成了兩極分化的問題。

(三)就業安置困難。從我區目前的產業結構來看,有三分之一的農村勞動力處於就業不充分狀態,加上今後平均每年新增農村勞動力,就業壓力將不斷增大。從無業農民情況看,失地的中老年農民失業比率比較高。具體分析:一是企業提供的再就業崗位有限,安置大齡下崗職工十分困難,再要安排失地農民的就業更難。二是受下崗職工和外地來的打工者的衝擊,就業崗位競爭越來越激烈,加上無地農民對工作挑肥揀瘦,這與外地農民工“肯吃苦、低報酬”的優勢形成鮮明對比。三是農民素質低,尤其中老年農民素質更低,找到合適的就業崗位更難。由於文化程度低,掌握新技術難度較大,再就業困難重重。四是部分村辦企業效益不佳,也使失地農民減少了就業機會。五是失地農民中“弱勢羣體”就業難尤為突出。這不僅包括身體上有缺陷的殘疾人和體弱多病者,還包括40歲以上的婦女,50歲以上男子農民。這些人有土地補償金,生活還能勉強維持,一旦補償金用完了,生活將無着落。

(四)社會不安定因素多。失地農民中的青壯年由於無事可幹,出去打工又怕累,又嫌報酬低,加上有一定補貼,就是在村裏閒逛。他們因為年輕往往覺着生活無聊,於是或結夥鬧事,或坑蒙拐騙幹起違法勾當。此外,因土地出讓或補償金問題處理不妥而引起村民集體上訪因素增多。這些都嚴重影響了社會穩定。

三、對策建議

解決失地農民問題必須綜合考慮,統籌兼顧,既要有利於推進農村工業化和城鄉一體化,又要從保障農民的生活需要出發。研究解決徵地費用偏低、就業困難等問題,還要從保障農民長遠利益出發,探索制定深化體制改革的政策,從根本上解決失地農民的生活和出路問題,以維護社會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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