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縣某鎮土地整理項目實施方案
為保障國家投資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順利實施,加強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管理,全面完成舒城縣百神廟鎮土地整理項目工作任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國家投資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實施管理暫行辦法》(國土資發[xx]122號),安徽省財政廳、國土資源廳《關於下達xx年國家投資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計劃的通知》皖國土資[xx]131號和安徽省資源廳《關於做好xx年國家和省級投資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實施工作的通知》皖國土資[xx]145號的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建設任務目標
1、項目範圍
項目區位於舒城縣百神廟鎮的西北部,距六舒三公路僅2㎞,距縣城約 15km。地理座標為東經117°01′20″~117°05′31″,北緯31°25′43″~31°28′12″。
2、項目建設規模和投資規模
本工程項目主要包括土地平整、農田水利建設、田間道路工程及其它工程四個部分。項目區面積1717.42公頃,淨增耕地71.35公頃。
本項目預算總投資32917800元,其中:工程施工費26783809.59元,佔總投資額的81.37%(其中土地平整佔總投資額的28.65%,農田水利佔總投資額的34.93%,田間道路佔總投資額的17.01%,其它工程佔總投資額的0.77%);設備購置費1195657.11元,佔總投資的3.63%;其它費用總計4291574.03元,佔總投資額的13.04%[其中前期工作費(土地清查費、項目可研費、項目勘測費、項目設計與預算編制費、工程招標費)1124920.00元,佔總投資額的3.42%,工程監理費267838.10元,佔總投資額的0.81%,竣工驗收費803514.29元,佔總投資額的2.44%,業主管理費579601.64元,佔總投資額的1.76%,拆遷補償費1515700.00元,佔總投資的4.60%];不可預見費645420.81元,佔總投資額的1.96%。項目區土地總面積1717.42公頃,其中農用地1519.55公頃佔項目區總面積的88.02%;建設用地183.48公頃,佔10.68%;未利用土地14.39公頃,佔0.84%。
3、項目工期
計劃工期為18個月:
xx年8月至xx年2月。
項目前期工作:
xx年8月至xx年11月。
計劃施工工期:
xx年11月至xx年1月。
項目竣工驗收:
xx年2月。
4、項目目標任務
通過對項目區的整理,可新增耕地71.35公頃,新增耕地率為4.15%,使項目區耕地面積達到1297.60公頃。通過整理,提高農田灌溉水平,實現旱能灌、澇能排,使灌溉保證率達到85%以上;提高防洪排澇標準,使防洪、排澇標準達到十年一遇,平整田塊,適應農業機械化作業;改善農村生態環境;調整農村產業結構,增加農民收入。項目完成後,項目建設區變成“田成方、林成網、路相通、渠相連”的現代農業生態園區。
二、組織實施機構
1、領導機構
2、項目管理機構
3、技術指導機構
三、管理制度實施方案
1、公告制度實施方案
(1)在新聞媒體發佈公告,在項目區設立永久性標牌,公告項目批准機關、項目名稱、建設位置、建設總規模、新增耕地面積、項目總投資、建設工期、項目承擔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等內容;
(2)在項目所在鄉(鎮)、村公告項目區整理復墾前後土地權屬及權屬調整方案;
(3)發佈項目工程招投標公告。
(4)項目竣工後,通過媒體公佈驗收結果。
每次公告期為15天,15天內發生異議進行調解處理。
2、合同管理制度實施方案
(1)舒城縣土地整理中心與項目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簽訂合同,明確雙方的責、權、利,以及雙方的違約責任和仲裁等有關事項;
(2)本項目所簽定的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法》的規定,並經項目實施管理辦公室審定後簽署;
(3)所有合同嚴格按《檔案法》的規定存檔保管。
3、項目法人責任制實施方案
4、招投標制度實施方案
5、工程監理制度實施方案
6、工作制度實施方案
四、質量管理
1、質量標準
建設工程必須按照《土地開發整理標準》(td/t1011-1013-xx)以及項目規劃設計書所確立的建設標準執行,建設項目必須按審批的規劃設計書進行實施,單項工程必須按照交通、水利、農業、環保、電力等行業標準進行建設,組成分部工程的分項工程,實施應按照有關施工規定及技術規定進行施工。
2、質量監督控制方案
(1)縣土地整理中心質量控制方案
(a)舒城縣土地整理中心是本項目工程的法人,負責組織項目工程的招標,簽訂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監理合同,組織項目工程的初步驗收,負責本項目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
(b)檢查參建各方的資質,上崗人員崗位證書,發現不符合規定的,責令其退出或改正。
(c)要求被檢查的單位提供有關工程質量文件和資料。
(d)對進入施工現場的材料、設備進行巡視檢查和抽樣檢查。
(e)發現有影響工程質量的問題時,責令改正。
(f)組織單位工程和項目工程初步驗收。
(2)項目工程監理單位質量控制方案
(a)工程監理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和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對施工質量實施監理,並對施工質量承擔監理責任。
(b)工程監理單位應當選派具備相應資質的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進駐現場。按照監理規範的要求,採取旁站、巡視和平行檢驗等形式,對建設工程實施監理。
(c)未經監理工程師簽字,建築材料、建築物配件和設備不得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裝,施工單位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未經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建設單位不撥付工程款,不進行工程驗收。
(3)施工單位質量控制方案
(a)施工單位對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施工單位應當建立質量責任制,確定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和施工管理負責人。
(b)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設計,不得偷工減料;施工過程中發現設計文件和圖紙有差錯的,應及時提出。
(c)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約定,對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進行檢驗,並有書面記錄和專人簽字,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d)施工單位必須建立健全施工質量檢驗制度,嚴格工序管理,作好隱蔽工程的質量檢查和記錄。隱蔽工程在隱蔽前,施工單位應當通知監理單位和項目法人。
(e)施工單位對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應當在監理單位監督下現場取樣,並送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質量檢測單位進行檢測。
(f)施工單位對施工中出現質量問題的工程或者竣工驗收時不合格的工程,應當負責返修。
五、進度計劃
1、前期準備工作:xx年11月15日前,完成項目前期準備工作。並通過公開招標方式確定工程施工、監理單位。
2、土地平整:從xx年11月—xx年12月結束,工程通過招標方式進行,由中標者與舒城縣土地整理中心簽訂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並組織完成項目區土地平整施工任務。
3、植樹、房屋拆遷工程:從xx年5月—xx年8月結束,工程通過協議方式承包,由舒城縣土地整理中心與百神廟鎮政府簽訂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並交由百神廟鎮政府組織項目區農民完成工程任務。
4、農田水利工程:從xx年1月-xx年12月結束,工程通過招標方式進行,由中標者與舒城縣土地整理中心簽訂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並組織完成項目區農田水利工程施工任務。
5、田間道路工程:從xx年11月-xx年8月結束,工程通過招標方式進行,由中標者與舒城縣土地整理中心簽訂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並組織完成項目區田間道路工程施工任務。
6、項目竣工驗收:從xx年12月-xx年2月結束。
施工進度計劃安排表
項 目
名 稱
xx年
xx年
xx年
11月
12月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1月
土 地
平 整
農田水利工程
田間道路工程
其 他
工 程
竣 工
驗 收
完 成
投 資
1440.35萬元
1851.43萬元
六、資金管理
1、項目資金請撥付管理
國家投資土地整理項目資金由省級財政部門將資金直接下達至我縣財政部門,項目法人根據工程進度和工程情況提出資金需求,向財政部門申請資金撥付。財政部門根據申請應及時撥付。
2、項目資金風險防範方案
項目工程資金實行專款專用,單獨核算,專人管理,資金封閉運行。任何人不得截留、挪用或擠佔。撥付工程款時必須依據完成的工程量,並要取得工程管理負責人和監理單位出具的質量合格報告。工程竣工驗收前須預留20%的工程承包費用作為工程質量保證金,如發現工程建設存在質量問題的由施工單位無償負責修復,否則質量保證金不予支付。待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後,一次性支付質量保證金(財建[xx]177號)。自覺接受財政、審計、經檢監察等部門的監督檢查,確保資金的正確使用。
3、資金使用管理辦法
項目建設資金實行按項目單獨建帳、專人管理、獨立核算、封閉運行、一支筆審批撥款、統一管理的報帳制。制定廉政高效的審批撥付工程款程序,即根據工程進度和質量由工程管理負責人、監理人員簽字,經項目法人審核,項目實施管理辦公室主任批准後方可撥付工程資金。嚴格財務會計管理,保證資金專款專用;財務監督檢查由縣審計局進行,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及縣土地整理項目領導組監督檢查。
4、資金管理機構建設方案
資金管理機構設在縣土地整理中心,按照國家財務管理制度的有關要求,建立土地整理項目資金專户。
5、資金管理方式
(1)項目實施過程中,資金撥付應根據施工合同嚴格按工程預算和施工進度,由施工單位提出用款申請,工程管理負責人、工程監理人員根據工程質量、進度情況簽署具體意見,經項目法人審核,項目實施管理辦公室主任批准後方可撥付工程資金。
(2)嚴格執行請、撥款制度,實行項目資金專款專用,專户管理,專帳核算制度。
(3)項目工程完工後要進行工程財務決算。對於符合工程質量標準、經驗收合格的工程,縣土地整理中心應及時根據原始憑證和檢查驗收結論編制工程決算。在與施工單位進行財務結算時,要按照工程施工合同,留足工程質量保證金(20%的工程承包費)。
(4)縣土地整理中心要密切配合財政和審計等有關部門,定期對項目資金的使用、管理進行監督和檢查,一旦發現問題,必須及時糾正,並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5)縣土地整理中心要定期編制財務報告,並附財務情況説明書,連同會計報表,上報省土地整理中心。
6、投資資金安排計劃
第一期安排預算資金
1440.35萬元
工程施工費:1024.44萬元
前期工作費:112.58萬元
設備購置費:119.57萬元
工程監理費:10.19萬元
拆遷補償費:151.42萬元
業主管理費:22.15萬元
第二期安排預算資金
1851.43萬元
工程施工費:1654.32萬元
工程監理費:16.47萬元
竣工驗收費:80.32萬元
業主管理費:35.78萬元
不可預見費:64.54萬元
七、權屬管理
1、土地權屬現狀
①項目區土地權屬性質:均為各村集體所有土地。
②土地確權定界情況:項目區內土地已確權定界。
③土地權屬糾紛及調處情況:項目區各村土地權屬清晰、界線分明、無爭議。
④土地登記情況:百神廟鎮已完成項目區內全部土地登記。
2、土地權屬調整原則
公平、公正、自願原則;堅持與農業現代化建設相適應的原則;有利於耕種和規模經營原則;等量等質交換原則。
3、時間要求
百神廟鎮成立土地權屬調整工作小組,先調查分析現狀、充分聽取意見(應徵得三分之二以上土地權力人的同意),於xx年9月30日前完成土地權屬調整方案,報縣人民政府批准。
4、工作方法、程序
八、文件資料管理方案
文件資料管理採取專人管理的制度,配備檔案櫃和工具。從建立項目申報立項開始至建設項目竣工驗收以及土地權屬調整等所有的文件資料、合同、附件、協議、會議紀要、工程日記、監理報告、質量檢查報告、原材料試測報告、工程聯繫單、工程月報、進度報告、技術鑑定書、工作總結、財務決算資料、審計報告等均由專人收集整理歸檔,分門別類保管。項目竣工驗收後2個月內,縣土地整理中心將項目檔案整理編目、形成文件,移交縣國土資源局保管。
九、項目工程後期管理
項目區建成後,對項目區的小型水利設施和建築物,按照產權主體與誰受益、誰負擔相一致的原則,由受益者進行管護維修。縣土地整理中心委託項目所在地的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對項目農田水利設施、道路、林網等進行後期管護,雙方簽訂項目管護合同。項目後期管護者(村委會)應認真負責,從增加耕地收益中解決管護資金,嚴格按照項目承擔單位的管護要求對項目進行管護。
十、檢查驗收工作方案
根據《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驗收規程》(td/t1013-xx)要求,參照水利工程質量管理竣工驗收規程,確定檢查驗收工作方案,確定驗收範圍、驗收條件、依據與內容、程序和方法。
1、參與驗收人員:縣國土、農業、水利、林業、環保、財政、審計等有關部門的相關專業人員;
2、驗收範圍:土地平整工程、水利工程、道路工程、綠化工程、工程管護情況等;
3、驗收條件:工程已按照經批准的項目規劃設計要求全面完工。
4、驗收依據:經批准的項目規劃設計方案和《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驗收規程》、《水利工程驗收規程》、《機耕路驗收規程》等。
5、驗收內容:項目區田、水、路、林綜合治理情況,整理土地的面積、質量、土地權屬調整、項目資金管理情況及項目竣工後的管護措施等。
6、驗收程序:施工單位自驗——實施單位填寫驗收申請報告——縣土地整理項目領導組初驗——市級複驗——省級最終驗收。
7、驗收方法:現場踏勘、抽樣檢測、專家評估、會議驗收。
縣國土局審查意見
負責人簽名:
單位(公章):
時
間:年 月 日
縣土地整理項目實施領導組審定意見
組長簽名:
時
間:
年
月
日
市國土資源局審查意見
負責人簽名:
單位(公章):
時 間:年 月 日
省國土資源廳審查意見
負責人簽名:
單位(公章):
時 間: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