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應急預案

來源:瑞文範文網 1.46W

物業費是物業產權人、使用人委託物業管理單位對居住小區內的房屋公共建築及其設備,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物業應急預案,歡迎來參考!

物業應急預案

第一、應急預案説明

一、建立一支受過專門訓練反應迅速的護管隊伍,處理各種治安、消防和自然災害及其它事故是非常必要的,同時公司各部門所有員工都熟知各種緊急突發事件的處理流程,對確保管轄區域的安全穩定都是必不可少的。只有做到上下一致,齊管共防,在處理有可能發生的各種問題才能有備無患。因此公司下屬各部門,必須教育培訓廣大員工懂得如何處理各種突發事件,在處理事件過程中應遵循必要的原則,正確運用方法:

1.應急處理原則

護管人員是公司對社區管理的重要力量,是保障本物業管理區域業主(住户)的人身與財產安全的專門力量。同時,其他員工均有義務承擔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安全保衞職責。在日常協助公安人員維護本物業治安秩序和護衞業主(客户)的安全中,必須及時處理各種問題。處理問題的原則應遵循:依法辦事,嚴格按照法律,遵循公司各項規章,運用恰當的方法及時有效的處理,不徇私,以理服人及以德服人。

2.方法

不同性質的問題,採取不同的方法進行處理。對業主(客户)之間一般違反公司規定和不配合物業管理工作的的內部矛盾的問題,如因為糾紛,可通過在充分尊重對方又不違反公司原則的條件下勸説、溝通、瞭解的辦法解決,主要是分清是非,耐心勸導,禮貌待人。對一時解決不了又有擴大趨勢的問題,應採取“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結、可緩不可急、可順不可逆”的處理原則,盡力勸開,耐心調解,把問題引向緩解,千萬不要讓矛盾激化,不利於問題解決。

在處理問題時,堅持在充分尊重對方又不違反公司原則的前提下勸説、溝通、協調相結合的原則,如違反管理規定情節輕微,不構成損失的、可在考慮尊重對方的原則下當場予以勸説或通知其所在單位、家屬進行教育。如需要給予治安處罰的,交公安機關處理;違反公

司有關規章制度極其嚴重的,由服務中心出面協調處理。對於犯罪行為,及時予以制止,並通報公安機關,儘可能的將犯罪現象控制在最小範圍內,一定要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情況下爭取將犯罪嫌疑人抓獲送交公安機關。

二、發生各種治安事件,為了配合好公安機關工作,提高破案機率,減小轄區業主(住户)的損失,物業公司護管隊必須遵守以下程序:

1.護管員應及時通知護管班長(夜間通知值班隊長)

2.護管班長或護管隊長根據事態的情況立即組織適當的護管員前往事件現場進行控制;在緊急情形下立即通知公安機關到現場對事件進行處理。

3.護管員應根據具體情況,採取適當的方法保護案發現場,禁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以免破壞現場遺留的痕跡、物證,影響證據的收集。

4.抓緊時機向發現人或周圍人員瞭解案件經過,事故發生發現的經過,收集人員的反映和議論,瞭解更多的情況並認真記錄。

5.向到達現場的公安人員認真彙報案件發生情況,協助破案。

第二、應急預案程序及預案的相關內容

一、消防應急處理預案

為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或發生火災後的火勢擴大和蔓延,物業公司(以下簡稱本物業)成立滅火應急組織機構,指揮部設在消防中控室。總指揮由本物業最高的負責人(物業公司總經理)負責。如果發生火災,總指揮對火災事故有直接指揮、下達命令、組織搶救的絕對權力。

(一)、火情報警

1、本物業內任何人員在任何區域發現煙火時,應立即使用最近處火災報警按鈕或用電話、對講機向消防中控室報警(消防中控室電話:)。報警時要講清楚起火的具體地點、燃燒物、火勢大小、報警人的姓名、身份、所在部門和位置及是否有人員受傷。

2、發生初起火災,發現人員應立即報消防中控室,然後採用就近的滅火器材進行撲救,並保護好現場。如火情不允許,組織好疏散,將人員及貴重物品轉移到安全位置,幫助火災現場的業主(住户)做好自救及撤離現場的準備。

3、發現火情時一定要鎮定,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絕對不能説不利於人員情緒穩定的話,如果火勢較大,在做好上述第二點的同時,必須迅速報告本物業消防總指揮確認,消防總指揮批准後才能撥打119 報警電話。

(二)、火情確認

1、消防中控室和分控室接到火災報警信息後,應立即安排護管隊義務消防員(所有護管員均為義務消防隊員)攜帶對講機和必備的消防用品趕到現場,確認火情是否存在,確認火情後消防分控室應立即通知護管隊主管、服務中心負責人、和相關部門負責人趕到現場,成立滅火指揮組,同時安排義務消防員(及護管員)攜帶近處可取的滅火器材和可以利用的消防設施,趕到火災現場,開始滅火。

2、確認火情時應注意:不要草率開門,先試一下門體、鎖把,如無温度異常可開門觀察;如温度較高,已可確認內有火情。此時如房間內有業主(住户),應先設法救人。如沒有人,應做好滅火的一切準備後再開門撲救。開門時不要將臉正對開門處。

(三)、火情通報;

1、消防中控室立即用電話、對講機按照程序進行操作,告之火情已確認;護管班長攜帶對講機、應急燈趕到現場協助現場指揮人員工作。

2、通報程序如下:

護管主管→物業部經理→總經理(同時通知工程部經理其他部門負責人、非辦公時間為當值最高行政負責人)。

(四)、領導指揮機構

領導組織機構負責指揮滅火自救工作。領導組織機構成員:由物業公司總經理、各部門經理、護管主管、(非辦公時間為各部門當值最高行政負責人)等成員組成。其主要任務: ?深圳物業管理信息網 -- 物業管理信息論壇,討論物業管理的方方面面。

1、組織指揮救火,根據火情,決定是否向消防局“119 ”報警。

2、組織指揮救火,根據火情,決定是否關閉封鎖小區、是否切斷電源及液化石油氣源。

3、根據火情決定是否發佈疏散和撤離命令。

4、負責人員的疏散和救護、貴重物質的轉移(條件允許的條件下)。

(五)、各部門應採取的相應行動。

1、護管隊

a)、護管隊長攜帶對講機迅速到現場接受消防總指揮的指令。

b)、消防控制中心操作人員堅守崗位,聽從現場指揮的指令操作設備,並聽從現場總指揮的指令適時開動緊急廣播系統,通知業主(住户)疏散。通知的順序為:發生火災區域—可能受影響區域,並根據火勢的嚴重情況按總指揮的指令向“119 ”報警。按指令將攝像探頭切換至發生火災的區域。

c)、巡視護管員攜帶手電筒、對講機及手提滅火器及相關消防應急設備迅速趕到火災現場,按照火災現場最高指揮人員的命令行動。

d)、各組團道口值班護管員負責本物業轄區的各出入口、外圍的保安堅守崗位維護秩序,防止此時有其他人員進入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火災現場,同時負責業主、住户的疏導和解釋工作。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