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森林流轉承包合同書(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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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森林流轉承包合同書 篇1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

貴州省森林流轉承包合同書(通用3篇)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住 所: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貴州省森林林地林地流轉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林地承包經營權互換及相關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互換林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願將本人承包經營的林地互換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_________________生產經營。該林地面積_________畝(大寫),共______宗,坐落於______縣_________鄉(鎮)___ ___村__________組(林地名稱,小地名:_________);四至界限:東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 (詳見附表)。

乙方自願將本人承包經營的林地互換給甲方從事(主營項目)_________________生產經營。該林地面積_________畝(大寫),共______宗,坐落於______縣_________鄉(鎮)___ ___村__________組(林地名稱,小地名:_________);四至界限:東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 (詳見附表)。

二、互換期限、交付方式和時間

甲乙雙方互換林地期限為____年(大寫),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互換林地的交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實地一次全部交付。交付時間為_____年___月___日。

三、互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互換林地後,互換雙方均取得對方互換地塊的林地承包經營權,喪失自己原有林地的承包經營權。

2.甲乙雙方林地互換後,對原林地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也相應互換。

3.林地互換後,甲乙雙方應報發包的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委會備案,並申請辦理林權證變更登記手續。

4.經甲乙雙方依法登記取得林權證後,對互換後的林地可以依法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規定的方式再流轉。

5.甲乙雙方在互換後的林地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生產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

6.甲乙雙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改變林地用途或者荒蕪,不得對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7.因互換林地存在面積、地力、資源等差異,雙方協商約定的經濟補償如下:

四、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_____元。

2. 因不履行合同致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承擔賠償責任。

五、不可抗力

由於地震、水災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

六、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同意按下列方式處理:

1、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

2、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條款

1、本合同中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經協商,決定__(是或否)提交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鑑證。

3、本合同一式__ 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林業部門各備案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發包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鑑證單位:(簽章)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 _________________鑑證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貴州省森林流轉承包合同書 篇2

承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流轉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三人:XX鎮XX村組 (系原發包方)

經周XX鎮XX村組社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一致同意承包方(甲方)將所承包的荒山經營權流轉。流轉承包方自願承包。據此, 在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的原則下,雙方自願達成如下土地(荒山)承包經營權流轉協議:

一、 土地(荒山)承包方(甲方)自願將位於周家鎮龍虎村6組土地(荒山)流轉承包,流轉承包方(乙方)自願承包經營。

二、 流轉承包土地(荒山)地址:位於XX鎮XX村組的硝洞坪土地(荒山),其四至界為:東以_______________為界;南_______________以為界;西_______________以為界;北_______________以為界;

三、 流轉承包土地(荒山)的面積分別為:___________________

四、 土地(荒山)流轉的用途:用於修建開辦碎石廠的基礎設施、設備。

五、 土地(荒山)經營權流轉轉讓金及附着物賠償費的支付方式為:①荒山:按每年600元/畝×實際流轉荒山面積計算;②土地:按每年1200元/畝×實際流轉土地面積計算;③田:按每年1600元/畝×實際流轉田土面積計算。乙方在承包當年的第一個月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不因市場的變化而發生變化(上漲或下跌)。 甲方流轉土地為以上第___________種。

六、 承包期限:①耕地為30年;②草地(荒地)為50年;③林地為70年。即從20xx年_____月_____日起計算。

甲方流轉土地(荒山)承包經營權為以上第___________種。

七、 權利與義務:

1. 甲方權利與義務:

(1) 甲方需確保所流轉土地(荒山)的合法性、合理性。不得損害第三人和乙方利益。

(2) 甲方享有土地(荒山)流轉的經營權轉讓金及青苗附屬物賠償費用等。其中計算標準以本合同第五條所約定的支付方式計算。

(3) 甲方在對土地(荒山)承包期內,享有該土地(荒山)的承包經營權和收益權。承包經營期滿,由乙方與第三方(原發包方)自行商議,與甲方無關。

(4) 甲方在對土地(荒山)承包期內,因其它原因如農轉非等情形,則其承包收益權終止,由第三方(原發包方)收回,並與乙方自行協商,與甲方無關。

(5) 甲方享有優先的在乙方碎石廠提供勞動和享受勞動報酬的權利。

(6) 在乙方生產、經營期間,甲方不得無理取鬧或指使他人干涉、阻擾乙方正常的生產和經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情節嚴重者,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7) 在甲方生產經營期間(或期滿),乙方自願放棄對甲方提出其它要求的權利。如上漲流轉承租金、復耕等。

2.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享有正常的生產、經營的權利,不受任何組織和個人(包括甲方)因此合同而產生的任何糾紛。

(2) 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利益自享、風險自擔。

(3) 乙方有權決定在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自主確認和聘用員工。甲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提供勞動力和享有勞動報酬的權利。

(4) 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甲方不得無理取鬧,破壞生產設施設備,阻擾生產,否則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賠償的權利,情節嚴重者,有保留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的權利。

八、 乙方在向第三人支付山體管理費後,第三人有義務協調處理甲乙雙方矛盾和糾紛,合理確保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和甲方的合法利益。其中乙方按以下方式支付第三人山體管理費:第一年為4000元;第二年為5000元;第三年及第三年以後,在上一年度山體管理費的基礎上逐年遞增10%。

九、 此協議是在經第三人XX鎮XX村組村民代表討論通過,一致同意甲方對土地(荒山)承包經營權流轉。甲、乙雙方自願流轉承包。

十、 違約責任:此協議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無任何脅迫、誤解和規避法律法規的情形。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否則除賠償守約方損失外,另支付守約方違約金10000元。除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外,如山洪、地震等。

十一、 此協議甲乙雙方簽字後,無需公正即產生法律效力。

十二、 此協議為第三人XX鎮XX村組及全部村民代表在場予以見證的情況下,雙方自願達成。

十三、 此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周家鎮龍虎村6組及周家鎮龍虎村委會各執一份。

十四、 未盡事宜,另行商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貴州省森林流轉承包合同書 篇3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地物:

甲方將其集體經營的位於 新城辦金州村二組,東至趙廣英西至山牆2.6m處,西至去回民上墳路路邊,南至回民墳路路邊,北至村級硬化路邊,(面積約為:0.806 畝)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生產經營。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期限為一次性長期。國家二輪土地承包期限屆至後如果不進行調整為永久長期,如果進行調整按照調整後的期限順延。

三、轉讓價格: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價款為:貳拾捌萬元(¥:280000.00)人民幣。

四、轉讓金的支付方式及支付時間:

本合同生效後五日內乙方一次性以現金方式支付。甲方收到轉讓金時須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據。

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交付時間及方式:

本合同生效後五日內甲方將所轉讓的土地交付於乙方。

六、用途:

乙方轉讓土地後有權自主經營,從事農業、林業、養殖業、修建臨時房屋、圈舍等,甲方不得干涉,如果要建房,乙方必須辦理相關手續,甲方給予積極配合。

七、特別約定:

本合同生效後,由該土地所產生的一切權利、義務都由乙方承擔和享有。涉及村、鎮、企業、國家等對該土地進行徵用、徵收、拆遷等,所給付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的補償均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任何關係。

八、違約責任:

本合同是甲、乙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應當嚴守恪行。如果違約,違約方給付守約方違約金人民幣壹拾萬元,如果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損失時還應當賠償損失。

九、本合同雙方代表簽字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委會備案一致,具備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村委會(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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