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精選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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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 篇1

民間借貸

民間借貸(精選12篇)

一、民間借貸的範圍界定

關於民間借貸的範圍,《最高人民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徵求意見稿)》第一條規定,本規定所稱的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非金融機構法人以及其他組織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協議。經政府金融主管部門批准設立的融資擔保公司、融資租賃公司、典當行、小貸公司、投資諮詢公司、農村資金互助合作社等非銀行金融機構法人及其分支機構,通過擔保、租賃、典當、小額貸款等形式進行貸款業務,引發的糾紛適用本規定。經政府金融主管部門批准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銀行及其分支機構發放貸款引發的糾紛,不適用本規定。這代表了目前的主流司法觀點,可以説是目前界定民間借貸的範圍最為權威的觀點。

此外,最高法院副院長奚曉明在全國商事審判會議上的講話中也提到,對“民間借貸”這一概念的範圍,司法部門與行政監管部門的理解並不一致。按照1991年最高人民法院下發的《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中的規定,此類案件是指自然人之間的借貸糾紛、自然人與法人之間的借貸糾紛,以及自然人與其他組織之間的借貸糾紛。而金融監管部門所掌握的標準是,凡商業銀行金融借貸以外的借款合同糾紛均屬於民間借貸。其中,既包括自然人之間的生活消費性借貸,也包括企業之間的生產經營性借貸。就企業間的借貸而言,既包括具備金融從業資質的小貸公司、典當公司等非銀行機構與企業間的借貸,也包括不具備金融從業資質的企業之間的資金拆借行為。奚曉明院長的講話精神與前述《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徵求意見稿)》也是契合的。

綜上,民間借貸應指自然人、非金融機構法人及其他組織之間的借貸糾紛。

二、民間借貸中借款事實如何認定

民間借貸具有當事人較少、法律關係簡單、證據單一、一般不涉及第三人等特點,其主要證據就是借據。《民法典》第210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由此可以得出,民間借貸系實踐性合同,自出借人給付借款時生效。

因此,出借人應對其已經履行交付借款的義務承擔舉證責任,具體包括:借款金額、期限、利率以及款項的交付等能夠證明借貸合理發生的事實。借款人則應承擔其已經還款的舉證責任,具體而言是指:出借人在提供借款人簽名或者蓋章的借條、收據等書面文件外,還應當對款項的出借時間、地點、款項來源、用途等具體過程和事由進行説明。

借款人對借據內容的筆跡或者簽字蓋章的真實性提出異議的,雙方當事人可以提供補充證據或者反駁證據。

三、民間借貸行為的合法與非法

根據最高院民一庭的司法觀點,在司法實踐中,下列民間借貸行為無效:

(一)以“標會”等形式向不特定多數人非法集資的。

(二)以向他人出借資金牟利為業的“地下錢莊”,非法投資融資的。

(三)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借貸行為。

下列民間借貸行為則應得到保護:

(一)依照《公司法》等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募集資金的。

(二)為企業生產經營需要向特定的自然人進行的臨時性小額借款。

(三)企業非以獲取高額利息為目的,臨時向自然人提供的小額借款。

四、民間借貸合同的效力認定

自然人之間的借貸合同、自然人與非金融企業之間的借貸合同一般均認定為有效。如下系民間借貸作無效認定的主要情形: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借貸行為無效

《商業銀行法》第11條規定,未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吸收公眾存款等商業銀行業務。該條屬於效力性強制性規定,出借方或者借款方未經金融主管部門依法審批吸收資金,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違反了前述規定而無效。擔保公司超出核准經營的範圍,違規發放借款,亦因違反《商業銀行法》第11條的規定而無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如何確認公民與企業之間借貸行為效力問題的批覆》規定,下列借貸合同無效:(一)企業以借貸名義向職工非法集資;(二)企業以借貸名義非法向社會集資;(三)企業以借貸名義向社會公眾發放貸款;(四)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

根據《典當管理辦法》第26條的規定,典當企業不得從事發放信用貸款的業務,因此,如果典當企業與債務人簽訂典當合同,出借款項未依法設定抵押、質押的,違反前述規定而應認定為無效。

(二)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借貸行為無效。如因償還賭債、吸毒犯販毒等非法行為簽訂的借貸等,因違反公共利益而無效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借貸行為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8條第7款規定,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行為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2條第3項規定,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無效。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11條規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係不予保護。對雙方的違法借貸行為,可按照民法典第134條第3款及《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試行))第163條、第164條的規定予以制裁。

無效民間借貸行為的責任承擔。

關於無效民間借貸行為的責任承擔問題,目前的司法實踐中存在兩種觀點:觀點一認為:應按照有關司法解釋規定,判令返還本金,對出資方已經取得或者約定取得的利息應予收繳,對另一方則應處以相當於銀行利息的罰款;觀點二則認為:應當區別情況進行不同處理。對一般的無效借貸,應當只是在認定無效的情況下判令借款方向出借方歸還本金,同時對當事人能夠舉證證明因合同無效而造成的損失,應當按照當事人的過錯決定責任承擔,或者直接按照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率的標準,由借款方向出借方支付因佔用資金所產生的法定孳息或者賠償。對於約定的利息無論取得與否均不予追繳,對借用方也不再進行罰款。但對於借款合同無效,同時有損於國家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判斷標準:借款方將借款用於法律所禁止的行為或者目的,並且出借方向借款人出借款項主觀上存在過失),人民法院對貸款方已經取得和尚未取得的約定利息與國家法定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間的利差部分仍然予以追繳。對借款方處以相當於銀行同期借款利息的罰款。筆者同意上述第二種觀點。

五、企業間借貸合同的效力認定

根據的司法觀點,企業間借貸合同的效力認定上,應當區別認定不同借貸行為的性質與效力。對不具備從事金融業務資質,但實際經營放貸業務、以放貸收益作為企業主要利潤來源的,應當認定借款合同無效。在無效後果的處理上,因借貸雙方對此均有過錯,借款人不應當據此獲得額外收益。根據公平原則,借款人在返還借款本金的同時,應當參照當地的同期同類貸款平均利率的標準,同時返還資金佔用期間的利息。

對不具備從事金融業務資質的企業之間,為生產經營需要所進行的臨時性資金拆借行為,如提供資金的一方並非以資金融通為常業,不屬於違反國家金融管制的強制性規定的情形,不應當認定借款合同無效。對偶爾的、以自有資金進行的借貸,在不違背法定利率範圍的情況下亦可以確認其效力。

六、民間借貸的時效何時起算

民間借貸的時效起算點有兩種,第一種是從借貸合同約定的償還本金及利息的期限屆滿之日起開始計算;第二種是在借貸合同沒有約定清償債務的期限的,則應從債權人主張權利時開始計算。

此外,如果借據上沒有註明還款時間的,在債權人沒有要求債務人還款及債務人沒有承諾還款之前,均不受2年訴訟時效的限制。

七、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為成員單位和非成員單位之間辦理委託貸款簽訂的委託貸款合同的效力認定

委託貸款,係指由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委託人提供資金,由貸款人(即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辦法》第28條規定,企業集團財務公司可以辦理成員單位之間的委託貸款。由此可見,企業集團財務公司可以作為受託人辦理委託貸款業務,但其只能在成員單位之間辦理委託貸款業務。在司法實務中,存在着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為成員單位和非成員單位之間辦理委託貸款的情形,在該種情形下,當事人之間簽訂的貸款協議的效力如何認定,存在爭議。針對這一爭議問題,最高人民法院在(20__)民二他字第29號《關於原告寧夏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訴被告中國電力財務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第三人寧夏華源冶金實業有限公司、第三人李文勝委託貸款合同糾紛一案請示的答覆》中,作出了肯定其效力的認定。該答覆載明:請示案件主要涉及《委託貸款合同》的效力問題,解決該問題的關鍵取決於受託人是否具有進行委託貸款的資質。根據《民法典》第7條以及《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辦法》第2條、第3條、第18條、第28條的規定,財務公司是為企業集團成員單位提供財務管理服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財務公司可以辦理成員單位之間的委託貸款及委託投資。財務公司的代表處不得經營業務,只限於從事業務推介、客户服務、債權催收以及信息的收集、反饋等相關工作。請示案件中,在簽訂合同之時,受託人為西北電力集團財務有限公司寧夏業務代表處,用資人寧夏華源冶金實業有限公司並非寧夏電力系統內成員單位。但上述辦法的規定系管理性規定,且儘管業務代理處不具有辦理委託貸款業務的資質,但其民事責任應由其上一級機構承擔,在其上一級機構西北電力集團財務有限公司具有金融業務資質、當事人基於意思自治簽訂合同的情形下,不應否定合同的效力。

八、借款方已構成非法集資類犯罪的情況下,其與自然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效力如何認定

在借款方已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或者集資詐騙等罪的情況下,其與自然人訂立的借款合同是否有效,存在爭議。在司法實踐中,有些法院傾向於認定借款合同無效,認為借款人已構成犯罪,合同則當然無效。但是,最高法的傾向性司法觀點認為,在此類借貸合同糾紛中,違反強制性規定的僅為借款人一方,認定合同無效並不有利於相應強制性規定的規範目的的實現,並且認定合同無效反而有利於犯罪的借款人,因此應當認定合同有效。

九、借款利息如何認定

最高法《借貸意見》第6條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包含利率本數)。超過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據此,無論以何種形式表現,借貸本金所有的借期收益和逾期收益,均應當以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的4倍為限。超出部分的金額不予保護。具體而言:

1、借期利息。我國《民法典》第211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因此,在借款合同未約定利息或約定不明時,出借方不得主張支付利息;借款合同約定應當支付利息的,未約定利率或者約定不明的,按照銀行同期同類貸款肌醇利率計算利息。已償還部分超過4倍利率的,根據債務人的主張,衝抵本金。還款時約定不明的,優先衝抵利息。如有證據證明債權人出示的借據系雙方對前期借款本金和利息進行滾動結算後重新出具,計算複利的,折算後的實際利率超過4倍利率的,超出部分的利息應當衝抵本金。

民間借貸合同被認定為無效後,債務人應當返還債權人借款本金,無過錯的債權人要求債務人賠償資金佔用期間損失的,應參照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確定。

2、逾期利息。預期利率有約定的從約定,超過4倍基準利率的不予保護。逾期利率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區分下列不同情況處理:如果僅約定借期利率未約定逾期利率的,債權人蔘照約定利率或根據人民銀行關於罰息利率的規定,以約定利率上浮30%-50%的利率,主張逾期還款本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不得超過4倍利率;如果既未約定借期利率也未約定逾期利率的,債權人蔘照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主張自借款逾期之日起或者自主張權利之日起的利息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3、違約金。既約定逾期利率又約定違約金的,債權人可以選擇主張逾期利息或者違約金,但均以不超過4倍利率為限;債權人同時主張逾期利息和違約金,折算後的實際利率沒有超過4倍利率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民間借貸 篇2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於____年____月__日前交付甲方。

二、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

四、還款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支付。

六、違約責任:

1、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並從到期日起付日息1%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七、(借款合同中也可沒有保證人)乙方還款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為確保本契約的履行,願與乙方負連帶返還借款本息的責任。

八、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提交__________人民法院(選擇性條款不得違反地域管轄和級別管轄,可選擇原告、被告、標的物、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九、本合同自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附身份證複印件)

連帶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附身份證複印件)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民間借貸 篇3

出借人(甲方): 保證人(乙方):

(1) 身份證(或營業執照號): (2) 身份證(或營業執照號): (3) 身份證(或營業執照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其它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經認真協商,就保證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同意就甲方與 (以下稱借款人)之間簽訂的《借款合同》(編號: 年 字第 號)向甲方提供擔保。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擔保以甲、乙雙方簽訂的保證合同為準。 三、擔保方式:連帶責任保證。

四、擔保範圍:甲方與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約定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 五、甲方保證其向借款人提供的借款來源合法。

六、還款期限屆滿前,乙方發現借款人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還款義務的,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同意由乙方代其向借款人催款。

七、如《借款合同》之借款人未按約定還款,乙方代償後向借款人追償時,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追償。

八、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本合同簽訂地為浙江省海寧市。

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有關本合同的任何補充、修改、變更等均須由雙方共同協商並達成書面協議。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或身份證):

月 日

乙方(簽章):

簽約時間 年

民間借貸 篇4

出借人: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手機(可接收短信):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

借款人於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借到出借人出借的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 )(¥ ______元)下稱"借款金額",並承諾如下事項:___________

一、借款用途:___________ 。

二、利率為:月利率為 _____%;

利息支付時間:每月5號之前支付上月利息。

三、 還款期限:分兩次還款。

第一次還款:_____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前還款,還款金額:___________ ______元。超期還款的,利息按約定利率的 _____%計算。

第二次還款:____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前還款,還款金額:___________ ______元。超期還款的,利息按約定利率的 _____%計算。

四、出借人放款方式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___________

借款人確認:___________簽署本借條時,借款人已經收到出借人以現金支付的全部借款金額;

經協商一致,出借人將借款金額支付到借款人的下述賬户:___________

賬户名: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

四、 出借人收款方式:___________

借款人應每月按時將利息轉入出借人提供的下述賬户;借款人兩次返還本金時,均應將本金轉入出借人提供的下述賬户:___________

賬户名: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

五、 其它:___________

1.如借款人未按時還本付息超過3日的,借款人應向出借人支付借款總金額20%的違約金,並支付逾期利息,此時出借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提前償還剩餘的全部本金及利息。

2.如借款人未按時還本付息發生爭議的,先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權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因借款人未按約定履行還款義務,導致出借人催收或訴訟產生的律師費、調查費、公證費、訴訟費、保全費、公告費等費用均由借款人承擔。

4.前述借款人的地址和聯繫方式同時作為有效司法送達方式,若接受地址或聯繫方式有變動,借款人應在變動之日起2日內告知出借人。地址和聯繫方式變動後未及時告知出借人的,不影響其作為出借人催收接受方式及法院有效司法送達的效力。

5.本借條一式貳份,出借人、借款人各持壹份,每份借條的效力相同。

出借人簽字:___________

簽署時間:_______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借款人簽字:___________

簽署時間:________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民間借貸 篇5

甲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甲方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此合同。

借款用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要從事個體經營,急需一筆資金週轉。

借款金額和還款時間.

_________向__________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整(大寫)。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還清甲方。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還款方式

應按照本協議規定時間主動償還對甲方的欠款及利率。乙方到期還清所有本協議規定的款項後,甲方收到還款後將借據交給乙方。

五、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月利為__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

權利義務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該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保證條款

1.借款方自願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2.借款方必須按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期限還本利息。

4.需要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八、強制執行條款與還款時間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已經對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經慎重考慮,雙方同意本協議簽訂後,並賦予本協議的強制執行效力。 2.此筆借款的到期時間為_______年___月___日,從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開始計算訴訟時效,如果乙方到期不還款,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協議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全部未付款項。乙方願意接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對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約日期: _____年___月___日

民間借貸 篇6

申請人:

委託人:

被申請人一:

被申請人二:

被申請人三:

風險提示:的作用是,防止當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前處分有爭議標的物或者處分判決生效後用以執行的財產,以防止糾紛擴大,並保障生效判決得到執行。

因此,在書寫財產保全申請書時,要更加側重於説明對方當事人有轉移資產的風險以及進行財產保全的重要性。

請求事項:請求貴院扣押、查封、凍結三個被申請人價值_________的房產。

事實和理由:風險提示:在提出財產保全申請時,申請人必須充分論證、説明進行財產保全的合法性、必要性。

在實踐中,有的申請人提出的申請過於簡單,事實及理由不充分,不符客觀實際,完全以自己的意願出發,沒有規矩。

這種情況下,法院可能會要求重新提供申請書,甚至不予受理。

申請人訴三個被申請人借貸糾紛一案,貴院已受理。

三個被申請人應當連帶清償申請人借款本金我、利息共計人民幣______元,申請人多次催促三個被申請人償還,但被申請人均拒絕清償,因而起訴訟。

由於三個被申請人有轉移資金、資產、貨物、機械設備等惡意逃債行為,為確保今後法院能行得執行,申請人特申請貴院對三個被申請人上述財產、賬户予以保全。

此致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附:財產線索:

一、被申請的財產:

1、查封被申請人一________房產權,產權證號碼:__________2、查封被申請人二________房產權,產權證號碼:__________3、查封被申請人三________房產權,產權證號碼:__________

二、申請人提供的擔保物:位於_______,產權編號為_________的房產一套。

民間借貸 篇7

合同編號: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需要,向出借人申請金額____________的借款,經保證人保證擔保,出借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上述借款。經各方協商一致,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借貸利率管理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主要借款內容

1。借款金額、用途、種類、利率、期限:金額(大寫)用途種類人民幣利率期限年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日計息,按_________結息。

第二條擔保內容

1。保證人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出借本息全部還清為止。

2。保證人保證範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出借人實現債權的費用。

3。保證人和借款人承擔連帶責任;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當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借款本息和相應費用時,保證人保證在接到出借人書面索款通知後15日內無條件地代為償付。

4。保證人接受出借人對其資金和財產狀況的調查瞭解,並應及時提供財會報表等資料。

5。在本合同保證期間內,保證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擔保,不得損害出借人的利益,並須徵得出借人的同意。

6。在本合同保證期間內,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不因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訂有關協議和借款人財力狀況的變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條款無效而受到任何影響或免除。

7。保證人應予賠償因自身過失而造成的出借人損失,向出借人支付借款金額_______%的賠償金。

8。借款人出現違約逾期不還款情況由出借人登報聲明公示其違約信用信息

第三條合同的變更

1。本合同生效後,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觀原因造成不能還清借款的,應在借款到期前10天向出借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保證人同意後由出借人決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還款的,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3。當出借人按約將出借款項交付借款人後,出借人有權將本合同涉及的債權轉讓給第三人,出借人將債權轉讓通知送達借款人與保證人時,債權轉讓依法生效。

4。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方、保證方更換法定代表人,改變住所時,應在變更後10天內書面通知出借人。

第四條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協商或者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可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條合同附件

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補充協議書、授權委託書、保證人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出借規定辦理。

第七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借款人、出借人、保證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

住所:

保證人:

住所:

保證人:

住所:

出借人:

住所: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

民間借貸 篇8

甲方(出借人) 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 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丙方(擔保人) 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資金週轉需要,現向甲方借款,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民法典》《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達成如下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1、甲方向乙方出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 小寫: ¥ _______________

2、借款期限自 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日。

3、乙方承諾自借款之日起按月利率_______________支付利息,借款到期日本息一併支付。

4、乙方自願承擔因乙方逾期償還借款本金及利息導致甲方為實現債權而支出的合理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等)

5、丙方自願對乙方的借款及利息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限為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保證擔保範圍包括借款本息及甲方為實現債權而支出的合理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等)

6、如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通過本合同簽訂地法院訴訟解決。

7、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8、乙方、丙方應向甲方提供身份證複印件,該複印件為

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注:在簽訂本合同時甲方已向乙方實際支付上述借款,故乙方不再出具收據。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

丙方(擔保人)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

民間借貸 篇9

甲乙雙方因借款事宜,按照《民法典》及其它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協議如下:

一、甲方於 年 月 日向乙方借款合計人民幣 元整(大寫為 )已於 年 月 日全部還清,互不拖欠。雙方於 年 月 日所立《借款協議》作廢。

二、甲方因 事由再次向乙方 借款合計人民幣 元整(大寫為 )。鑑於甲方之前借款均守信用,乙方按上述借款金額借給甲方。每日利息為本金的 %。上述欠款及利息雙方約定甲方必須於 年 月 日付清給乙方。

三、甲方應按約定及時還清欠款。逾期未還清的,每逾期一天,按欠款金額的 %計算罰息;逾期每超一個月,在上一個月罰息基礎上加收 %的罰息,直至還清為止。

四、上述借款在甲乙雙方訂立本協議之同時,已由乙方給付甲方,不另立據。

五、根據本協議的需要及雙方發出的通知、往來聯繫的便利,雙方在本協議確定的聯絡方式為雙方有效的聯繫方式。一方變更聯絡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 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六、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的任何糾紛,均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法院裁決。

七、因解決本協議糾紛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調查費、訴訟費、律師費等,由敗訴方承擔。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借款日期: 年 月 日

附:甲乙雙方身份證複印件各一份

注:

1、説明:本協議內容經甲乙雙方達成合意後打印成文,經雙方簽名或蓋章後即行生效。

2、上述協議雙方已各執一份。

簽收人:

簽收日期: 年 月 日

民間借貸 篇10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甲方。

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

還款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還款方式:現金/__________支付。

違約職責:

1、借款方的違約職責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並從到期日起付日息1%.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職責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職責。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職責。

2、貸款方的違約職責

(1)貸款方未按期帶給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追究行政和經濟職責。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職責。

爭議解決方式: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提交__________人民法院。

本合同自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附身份證複印件)

合同簽訂日期:合同簽訂日期:

貸款方:

借款方:

一、借款用途

借款方要從事個體經營,急需一筆資金。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______萬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為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______年_月起至______年_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五、條款變更

因國家變更利率,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六、權利義務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狀況,瞭解借款方的償債潛力等狀況。借款方應如實帶給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七、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間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務必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務必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義務理解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狀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狀況。

(五)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職責後,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民間借貸 篇11

借款人(債務人)

抵押人:

貸款人(抵押權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等規定,本着平等、自願、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叁仟萬元整,小寫:¥30000000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三條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8個月,自20xx年4月20日起到20xx年12月19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月利率為(大寫):百分之二即(小寫):

借款方除按上述規定支付利息外,還應按合同借款金額的 一次性向出借方支付服務費。

第五條 還款方式:借款人按月結清利息,利息支付日為每月20日,借款到期時息隨本清。

第六條 提前還款: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徵得貸款人同意。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及借款實際使用期限計收利息,但一次性向出借方支付的服務費不予退計。

第七條 提前收回貸款: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應徵得借款人同意。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於非法活動;

2、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3、借款人一個月內不按時結清利息的。

第八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並接受貸款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於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並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九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有權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房產進行查詢和核實;

3、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完畢抵押登記後3日內,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4、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貸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抵押權;

5、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清借款本息的,貸款人有權處置抵押物。

第二部分 抵押條款

第十條 抵押物: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願以其擁有所有權並有權處分的位

第十一條 抵押價值:經本合同各方確認,前條用於抵押的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大寫)叁仟萬元整,(小寫):¥30000000元。

第十二條 抵押登記:本合同自簽訂後3日內(遇法定節假日順延),抵押雙方當事人應持房屋所有權證及其他相關證件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

如因抵押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掩蓋重要事實導致不能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登記無效或者被註銷的,借款人和抵押人應對貸款人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

第十四條 權利限制: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物出租、轉讓、抵債或賦予其它負擔。

第十五條 抵押注銷:貸款人應在借款人償還全部款項後3日內(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協同抵押人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貸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清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借款人應另行向貸款人(含全部貸款本金和未付利息)按每日千分之三支付違約金,並承擔貸款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

3、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費用,並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貸款本金1%的違約金;

4、因貸款人的以下行為,致使不能根據本合同的約定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貸款人應當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1%的違約金:

(1)貸款人無正當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償還本金和利息三日內(如遇法定節假日順延)拒絕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2)因貸款人保管不善,造成他項權利證明丟失、損壞,不能及時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3)其他足以影響抵押注銷手續的行為。

5、抵押人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貸款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並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3份,合同各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間借貸 篇12

民間借貸糾紛起訴書怎麼寫                  民間借貸糾紛起訴書

民事起訴書

原告姓名:______       性別: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           民族: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                    住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被告姓名:  _______      性別: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           民族: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                     住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訴訟請求

1 請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歸還借款本金——元,及利息——元。利息的計算以總借款金額為基數,

從-年-月-日起,至本案生效判決確定的履行期限最後一日止,按月息*%計息

2 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被告於_年_月_日向原告借款人民幣——元,約定-年-月-日前歸還,並出具借據一份,到期後被告並未歸還以上借款,原告多次催促要求被告歸還未果,為了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故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08條規定,特向貴院提出訴訟,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償還原告本金及利息,利息以本案生效判決的履行期限最後一日為止的利息,利息按月利率*%支付,請求法院支持原告訴訟請求維護原告合法權益。

此致

————人民法院

起訴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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