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版酒店承包經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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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二十世紀近幾十年以來,酒店餐廳業成為一種蓬勃發展的現代產業,今天小編就給大家整理了經營合同,歡迎大家來收藏吧

簡單版酒店承包經營合同

酒店承包經營合同模板

為了發展本市的對外經濟、貿易及旅遊業,使酒店的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達到國內同類酒店的先進水準,從而使酒店贏得良好的社會聲譽和經濟效益,(以下簡稱委託方),特委託 (以下簡稱管理公司),全權經營管理 酒店。

雙方依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委託方________酒店系在中國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註冊的合法經營企業,法定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

管理公司________酒店管理公司系在中國________市工商管理局登記註冊的國有企業,法定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

第二章 名詞定義

第一條 酒店

本合同用的“酒店”一詞指位於 酒店,內容包括:

(1)間有衞生間的客房;

(2)各類中西類餐廳、風味餐廳、旋轉餐廳、多功能廳、迪斯科廳、酒吧、咖啡室、茶廊、游泳池、桑拿浴室、健身房、網球場、附設商場、美容室、洗衣房、商務設施、停車場以及其它康體設施和酒店建築所在地的空地、綠地等,全部佔地約畝;

(3)提供後勤服務的綜合樓及職工宿舍等,全部建築物約________平方米;

(4)酒店經營所需的供水、電力、電訊、煤氣、汽油、柴油等能源以及排水、消防等附屬設施及空調、電梯、衞生設備、冷藏等設備;

(5)全部“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

第二條 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

在本合同中“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是指:

(1)所有傢俱、陳設及佈置,包括客房、公共場所的傢俱、地毯、牆飾、擺件、燈飾和其他物品;

(2)飯店經營所需的所有設備,包括廚房、酒吧、公共衞生(pa)設備、洗衣房、辦公室等設備;

(3)必要的車輛和運輸設備;

(4)所有營運物品,包括工具、器皿、布件、瓷器、玻璃器皿、銀器及類似物品;

(5)所有制服及其他酒店營運所必須的物品。

本合同第一、第二條所列內容,以酒店正式開業日前雙方交接所附明細清冊為準。

第三條 酒店正式開業日

“酒店正式開業日”是指酒店正式全面營業的第一天,其基本條件為:

(1)酒店建設工程全部竣工;

(2)酒店全部設備及設施已安裝完畢、正常運行;

(3)酒店全部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備齊;

(4)酒店工程經國家驗收合格,包括消防、衞生設施;

(5)酒店營業執照及各項營業許可證已經獲得;

(6)各項保險生效;

(7)酒店經營所必須的流動資金全部匯入酒店營業賬户;

(8)委託方與管理公司書面同意酒店可以正式開業。

酒店正式開業日之前的對外營業稱為“酒店試營業期”。

以上各項若有一項未達到者,均屬“酒店試營業期”。

第四條 雙方

這是指本合同的締約雙方:即委託方與管理公司。

第五條 總收入

在本合同中這是指經營酒店及其設備所得的客房、餐飲、附屬的涉外商場、娛樂設施、場地出租、電話、電傳、傳真、洗衣、出租汽車及其他各項服務獲得的全部收入的總和。

第六條 經營毛利

本合同中的“經營毛利”是指總收入減去酒店經營成本和費用後的餘額。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酒店經營成本和費用不包括以下內容:

(1)固定資產折舊費和投資性質的費用攤銷及更新基金;

(2)貸款利息(流動資金貸款利息除外);

(3)所得税、房產税及其他附加税;

(4)土地使用税;

(5)董事會費和保險費;

(6)管理公司收取的管理費;

(7)國家匯率調整造成的匯兑損失;

(8)委託方董事會特別要求所進行的、非酒店日常經營管理所需的會計、審計、律師等費用;

(9)投資方成員在酒店的掛賬及投資方的內部會議等掛賬;

(10)經投資方同意購置的固定資產和零星工程完善項目;

(11)投資方單方面要求的接待、廣告、贊助性開支以及未得到管理方同意而實際由投資方獲益和開支的各項費用。

(12)其他非酒店經營所產生的費用。

第七條 商標及服務標誌

這是酒店在銷售商品、提供服務及市場推廣中所用的屬於管理公司專有的標記、圖案或文字。

第三章 酒店管理

第八條 管理權

委託方授權管理公司在接受管理期間,對酒店經營管理有充分的決定權和指揮權,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可代表酒店對外簽署與日常經營管理業務有關的文件、合同,包括簽署總額不超過萬人民幣的短期經營週轉資金的貸款合同。

第九條 總經理

酒店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人選經管理公司與委託方充分協商後由管理公司任免。

總經理是管理公司在酒店的總代表。

總經理對酒店經營管理事務有指揮權和決定權,對酒店經營管理全面負責並對管理公司負責。

總經理是酒店法人的委託代表。

總經理如有營私舞弊行為,需經證實後,委託方方有權要求管理公司進行撤換。

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第十條 人事安排

1、 管理公司將根據酒店的實際狀況提出人事、組織機構設置方案,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作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制訂勞動工資計劃,根據上述方案計劃安排酒店員工工作。

2、酒店各級員工的聘任、獎懲、調動和安置均由總經理按國家有關合作經營企業的規定決定和處理。

3、管理公司派往酒店工作的職工均受酒店僱傭,其住宿、交通(包括市內交通)均由酒店負責;工資、獎金、休假、醫療等享受酒店員工同等待遇;每年享受二次有薪探親假,每次假期10天(在途時間另計),其交通費按國家規定標準在酒店費用中列支。

第十一條 酒店的管理工作

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在管理酒店期間,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和規定,管理期分為兩個階段--試營業期和正式全面營業期。

管理公司在酒店籌建後期和試營業期內,除了酒店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外,其主要工作有:

1、逐步建立健全酒店各項規章制度,完善機構設置;

2、對酒店設施佈局進行調整和完善;

3、招聘員工,強化人員培訓,建立崗位責任制;

4、進行市場推銷;

5、為酒店正式全面營業進行積極準備,包括籌備酒店正式開業儀式等。

6、有計劃地推行“ 酒店管理模式”。

7、爭取在 年內為甲方培訓一支能自行管理、經營、具有良好職業素質和操守的管理隊伍,最終使甲方能在最短時間內能獨立經營和管理好酒店。

從酒店正式開業日起,酒店進入了全面營業期,管理公司的主要工作有:

(1)乙方派出業務骨幹籌備酒店開業,作好開業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包括人員和設備運行與到位。

(2)乙方負責招聘具備酒店從業素質的員工,開展員工上崗前的業務知識、技能的培訓。

(3)賓館裝修期間提出專業的整改意見和建議。

(4)負責為賓館建立相應的管理體系和服務體系,按照 星級賓館的標準實施全面質量管理。

(5)建立實施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並制定相應跟業績掛鈎的績效管理機制。

(6)負責為賓館的經營拓展客源市場,建立酒店自身銷售網絡系統,並利用乙方現有的酒店網絡,積極使用電子商務,積極促銷酒店旅遊市場。

(7)乙方將派出專業人員整合本地資源,設計酒店的整體cis形象識別系統,以統一、整體的品牌形象崛起於本地區。

(8)通過深入的調查研究和理論分析,向甲方股東提交酒店的年度預算、年度經營計劃以及酒店最佳的產品組合內容和遠景發展規劃。

(9)儘快使酒店達到 星級酒店標準並通過驗收,為酒店在本地區創優秀品牌而努力工作。

(10)乙方竭盡全力完善、維護好酒店的硬件設施,使之能良性循環,確保酒店常新、環境完美、不斷完善和配套。

(11)乙方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範圍內獨立實施全面經營管理工作,乙方實施在甲方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

(12)全面推行“ 酒店管理模式”。

(13)按照酒店的設備、設施條件,提供先進的經營管理方法和服務水平;

(14)全面負責酒店的公共關係事務和市場推銷;

(15)深化員工業務技能培訓工作;

(16)負責監督和考核總經理的工作業績;

(17)每一會計年度前______天向委託方提交酒店的年度經營方案及財務預算;

(18)每一個月的後___天內向委託方提交反映該月酒店經營情況的財務報表;

(19)每一個會計年度結束_______個月內,向委託方提交酒店財務報告,説明本年度決算情況和經營成果;

(20)根據市場變化情況和經營需要,調整和修改酒店各項收費標準;

(21)負責酒店的日常維修和保養;

(22)為保障酒店的權益,代表委託方和管理公司進行法律訴訟;

(23)爭取在 年內回收酒店投資的本息。

第四章 管理費的計算與支付

第十二條 試開業前期因工作量巨大,而又無營業收入,故開業前期自乙方管理人員到位後,每月暫按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支付管理費。

第十三條 管理費分為基本管理費和效益管理費。

第十四條 在酒店試營業期內,管理公司收取的基本管理費按總收入的百分之__________收取。

第十五條 從酒店正式開業日起,管理公司收取的基本管理費按總收入的百分之__________收取。

第十六條 基本管理費每月支付一次,其計算方法是按當月總收入乘以上費率,於次月15日前匯入管理公司指定的賬户。

第十七條 管理公司同意在酒店試營業期不收效益管理費。

酒店正式開業後始收效益管理費。

第五章 雙方的責任

第十八條 委託方董事會的責任:

1、及時辦妥酒店經營所必須的全部營業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2、提供酒店經營所必須的定額流動資金。

定額流動資金須在酒店對外試營業前15天提供,流動資金定額由雙方在試營業前核定;

3、按時審批酒店年度經營方案、年度財務預算與決算;

4、審查批准酒店擴建、改建計劃;

5、協調好基建與經營存在的各種事宜,安排落實賓館經營必需的水、電、氣等基礎設施,保證消防安全設施的齊備,因設施未齊全、設備未完備以及因證照不齊等原因而引發的行政罰款費用不進入酒店費用。

6、委託方須協調好當地政府的相應關係,當地政府超出標準之外的收費由委託方承擔。

7、其他必須由委託方決定的有關事宜。

第十九條 管理公司責任

1、通過各種途徑,努力提高酒店客房的出租率,增加經濟效益;

2、選派合格人選到酒店任職;

3、按時提交酒店年度經營方案和財務預算與決算;

4、不斷引進先進適用的經營方法和管理經驗,使酒店的管理不低於國內同類酒店的管理水平,並儘快培養當地幹部和員工,進入酒店管理各級領導層;

5、負責編制和健全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

6、利用集團優勢,在管理公司所屬酒店內安排酒店員工的培訓和實踐;

7、其他必須由管理公司辦理的一切有關事宜。

第六章 酒店維護與保養

第二十條 酒店從正式開業日起每年留有一定數額的更新基金,用作酒店設備的更新、添置等。

每年更新基金的額度計算標準為:

第一年至第三年,不少於總收入的百分之二;

第四年起,不少於總收入的百分之五;

更新基金可以一年一次提用,也可以分月提用。

更新添置項目所需資金在經營成本列支。

第二十一條 管理公司認為需要時,有權根據實際情況用更新基金更換、添置酒店的設備、陳設和傢俱等。

第二十二條 每年度更新基金如未用完留有餘額,可轉入下一個會計年度,與下一年度的更新基金合併提用。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時,管理公司須將更新基金的餘額如數歸還委託方。

第七章 酒店產權及其處置

第二十四條 酒店的一切債權、債務屬委託方。

第二十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酒店的全部產權屬委託方所有,管理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或抵押,除本合同第七章第二十七條規定以外的酒店財產。

第二十六條 管理公司有權根據本合同規定使用調配酒店財產。

第二十七條 管理公司有權處理用更新基金更換下來的酒店不再適用的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等。

處理這些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所獲款項,納入“更新基金”項,留作添置這些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

第二十八條 委託方在處置酒店財產時,應以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為原則。

否則,應徵得管理公司同意。

第八章 税務、財務及外匯管理

第二十九條 酒店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和税收條例的規定繳納各項税金。

第三十條 酒店職工按照有關規定由職工本人繳納個人所得税或個人收入調節税。

第三十一條 酒店的會計年度從每年___月____日起至同年___月____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賬簿用中文書寫

第三十二條 除本合同已有規定以外,酒店會計的處理原則均按《企業會計制度》辦理。

第三十三條 酒店的財務審計聘請國內註冊的會計師審查、稽核,並將結果報告董事會。

如董事會認為需要聘請其他審計師或審計事務所對酒店財務進行復檢時,管理公司應予同意,其所需一切費用在董事會費中列支。

第三十四條 每一會計年度的頭二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計算書,報告董事會。

第三十五條 酒店經營的一切外匯事宜按照國家中外合資企業外匯管理條例及規定辦理。

第九章 保險

第三十六條 雙方同意酒店向中國境內具有承保資格的保險公司及其分公司投保雙方都認為必須的險項,酒店一旦遭受損失可在所投保的險項範圍內獲得應有的賠償。

所有保險均由委託方投保,保險受益人為委託方,與管理公司無關。

第三十七條 委託方投保的酒店財產險,其投保總額應不低於國家規定。

第三十八條 各項保險費及辦理保險費的其他費用,均由酒店支付。

但不作為酒店管理費用開支,列入甲方開支科目。

以遵循收益與權責掛鈎之原則。

第十章 監管、獎罰機制

第三十九條 甲方派駐股東代表聽取酒店重大管理制度、用工薪酬分配製度、財務預決算方案及其它重大事項的決策。

審議酒店年度經營計劃,擬定酒店內部管理機構設置等事項。

有關酒店承包經營合同範本

甲方:杭州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大酒店的有關事宜形成決議如下:

一、承包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二、承包形式為上交利潤包乾。即乙方不論盈虧,每年上交甲方 萬元。每年支付兩次,支付時間為月和次年的 月。承包前支付第一年度的 %。

三、債權債務的處理

承包前的債權債務由甲方享有和承擔,承包期間形成的債權債務由乙方享有和承擔。

四、本協議簽訂後 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對移交給乙方的大酒店的財產進行清點、確認。

五、承包期內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依法經營、照章納税;

2.乙方應以一個善意管理人的義務使用甲方移交給乙方的財產,承包期滿,流動資產損壞、短少的,乙方應予補齊或折價賠償;固定資產因非正常使用造成毀壞的,乙方也應予以賠償;

3.承包期間,乙方不得以大酒店名義對外借款和擔保。

六、違約責任

乙方不按期支付承包金,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收取違約部分總額萬分之四的違約金,並有權解除合同。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杭州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年 月日

酒店承包經營合同範本二

甲方(發包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乙方:(承包方): 身份證號:

甲方為嫦娥賓館(位於 路)的三名股東,共同擁有嫦娥賓館的所有權。現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三人一致同意將嫦娥賓館承包給乙方經營,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在合法自願的基礎上特簽訂本承包合同。

一、承包內容

承包的標的為嫦娥賓館,原營業執照經營範圍為卡拉ok、中餐旅館業。

二、承包期限

從二○一二年三月一日起至二○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共五年整。

三、承包金額及支付方式

1.承包金額為人民幣壹佰伍拾萬陸仟元整(¥1560000元),乙方須每月足額如期向甲方繳付承包金。

2.乙方必須在每月5日前將上月承包金如數足額存入甲方指定銀行帳户(暫定農村信用社,帳户名:嫦館,銀行帳號:0017 34245),否則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滯納金,直至視同乙方違約終止本合同為止。

四、承包保證金自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之同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繳付本合同履約承包保證金人民幣壹佰貳拾萬元整(¥120xx00元),以甲方出具收款收據為準。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每月收取承包金

2.甲方保證嫦娥賓館權屬清楚明確,無產權糾紛。

3.對移交給乙方承包經營管理的資產、設施、設備等資產享有法定所有權,並享有監督權。

4.甲方為乙方行使權利和義務的監管機構,監督乙方在原工商營業執照範圍內合法經營,甲方不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若乙方超範圍或非法經營,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視同乙方違約。

5.協助乙方辦理各類經營所需的證照,並向乙方提供經甲乙雙方確認的設施和設備(詳見財產清單)。

6.積極協助乙方做好承包期內突發事件或重大事故的處置工作(如保險理賠等)。

7.甲方辦理好消防驗收合格手續給乙方,以原件為準。如果承包期內,因政策要求或變動等原因,需更改或增添各項設施、設備的,由乙方自行購買;如需重新辦理消防驗收合格的有關手續,甲方須予以協助乙方辦理。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合同期內乙方有權依照有關法律及合同,合法自主經營嫦娥賓館,並擁有本合同規定範圍內的自主經營權及收益權,若超範圍經營業務,由此引起而需負的責任(含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乙方需無條件承擔。

2.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甲乙雙方約定,如期足額向甲方繳付承包金。

3.自二○一○年十月一日起(包括本日),乙方經營嫦娥賓館期間的發生債權債務,均由乙方負責解決,與甲方無關。在二○一○年九月三十日(包括本日)前嫦娥賓館發生債權債務,由甲方自行解決,與乙方無關。

4.合同期內,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各項設施、設備等資產享有合法使用權並必須保證各項設施、設備的各項性能完好、完整,負責承包期內對甲方提供的各項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及保養,防止資產流失,確保承包期滿後將各項設施、設備完好完整移交回甲方,如有散

失或損失,應折價賠償或按同牌子同型號補償。

5.合同承包期內乙方保證依法經營,不得以本賓館的有形或無形資產從事抵押借貸活動,如有違法、違規行為乙方需承擔全部責任。

6.合同承包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本賓館出租、轉包給第三方經營。若確因正常經營需要,需對本賓館進行改造更新(不涉及房屋主體結構變動),必須事先提出更新改造方案,報經甲方審核同意後(書面批覆為準),方可施工,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7.合同期滿後,乙方自行添置的設備(如空調、電視等)合同期滿後,乙方有權自行設置。但裝修設施(如門窗)、消防設備(如自動噴淋、煙感器)、水電相關配套設施(如太陽能、配電房設備)不得拆除,權屬屬甲方所有。

六、其它(省略)

1、保險:

2.合同終止與續約:

3.公章保管:

七、不可抗力

如遇上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並不克服的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災害、戰爭、國家政策等)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甲乙雙方均可提前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八、違約責任:

1.######

2.如甲違約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須賠償乙方20萬元人民幣,同時賠償乙方所投入的設備損失;如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甲方有權沒收乙方承包保證金(人民幣20萬元),並終止本合同。

3.如乙方不能按時向甲方交納承包金,甲方有權向乙方計收滯納金,滯納金每日按10計算,即每日560元。乙方如逾期超過15天仍未足額向甲方交納承包金及滯納金,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視同乙方違約,甲方無條件收回各項財物(包括乙方裝修投入及乙方自行添置的各項設備)及本賓館的經營權,並有權追索乙方尚欠的承包金及滯納金。

乙方所交的保證金20萬元,只作履約保證金,不能抵每月承包金。

九、補充規定

日後雙方對本合同有補充的,應另行約定,作為對本合同的補充,受本合同的相關條款的約束。

十、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方最後一方簽名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每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時間: 時間

酒店承包經營合同樣本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現將位於拉薩市巴爾庫路 天海商業區東區壹段“興峯”煙酒店 經營權在本合同內發包給乙方經營,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基本情況

1.1、甲方同意將拉薩市巴爾庫路煙酒店 交乙方承包經營。

1.2、乙方承包“興峯”煙酒店後,由乙方負責經營管理。

1.3、承包期限為年,從年月月 31 日止。

第二條 承包形式及上交利潤

2.1、承包形式:乙方上繳利潤定額包乾,超額全留。

2.2、甲、乙雙方同意,乙方保證每年向甲方上交利潤元整(大寫: 貳拾萬元整 )人民幣,上述款項分兩次上繳,每 陸 個月為一個支付週期,即人民幣 壹拾萬 元整,簽訂本合同之日,乙方即向甲方上激第一期利潤 100000 萬元人民幣(大寫:壹拾萬元整)後期乙方分別在第一期到期日前 30 日支付下期費用。超出定額部分的利潤,全部留給乙方。支付方式:現金。

2.3、甲方應於月

2.4、乙方承包該煙酒店後需要支付給第三方的場地租賃費用,由甲方交付,並由甲方負責支付給第三方。

第三條 債權債務承擔

3.1、承包經營期間,煙酒店實行獨立核算,依法為理營業執照、納税,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方,承包後在經營中所產生的水、電、煤氣、物業管理費及其他相關的一切費用,乙方在收到付費賬單或付費通知單後應按時交納清結各項款項。

3.2、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必須在公司的法定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以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為準)。

第四條 甲方權力和義務

4.1、不得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涉乙方的經營自主權。

4.2、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甲方履行的全部條款,並按本合同規定保障乙方的合法權益。

4.3乙方對煙酒店的水、電、裝修及房屋改造需經甲方同意後施工,且不得破壞原有的主體結構。

4.4甲乙雙方共同辦理乙方承包營業的相關手續。任何一方均應盡力協助對方。

5.1甲乙雙方同意對現有場所進行重新裝修。重新裝修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5.2乙方負責全面經營,自負盈虧,按時向甲方支付承包費及其它約定費用。

5.3乙方負責承擔經營範圍內的水、電、煤氣和所使用的設施,設備年檢和保養及其他相關所有費用。

5.4乙方負責煙酒店的經營,人員的配置管理,並對經營中所有相關人員的人身安全,消防,衞生,税務等事項全權負責。

5.5乙方在承包經營期內,不得以其他方式交與他人經營,經甲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5.6乙方得審查甲方的《房屋租賃合同》,對甲方與第三方的約定須承認和遵守。

5.7乙方在經營期間與所屬人員及顧客發生糾紛自行處理並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5.8由於第三方房屋租賃費用的調整,由甲方通知乙方予以變更,其費用加(減)入上繳利潤總額,並分配到每次上繳利潤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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