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汽車買賣協議(通用14篇)
個人汽車買賣協議 篇1
賣方:_____買方人:_____
上列當事人就汽車買賣事宜訂立合約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就其約定,將其所有的轎車售予乙方,乙方買受。
第二條 後記轎車的買賣總金額為人民幣 x x 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 ) 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x x元。
(2) 餘款x x元(中期款)於申請過户的同時支付。
(3) 餘款x x 元,可分十次支付,自x x x x年x月x日至x月止,每月x日前支付x x元,乙方應於過户時,將相當於上述期滿金額的支票匯出交付。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負責辦理如下的過户與交付手續:
前條第(3)項的支票於過户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條 辦理過户手續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五條 乙方若無法履行第二條第(3)款項中任何一期的分期付款,則必須將餘款一次付清。
第六條 甲方須保證後記轎車並無瑕疵。有關瑕疵的保證,則只限於交付日後三個月以內,往後即不負一切責任。
第七條 後記轎車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轎車丟失或毀損,其責任由甲方負擔。
第八條 丙方須對甲方保證,乙方確實履行本契約按期支付價金,並負連帶賠償責任。
本契約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為憑。
賣方(甲方):_____住址:_____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
買方(乙方):_____住址:_____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
見證人(丙方):_____住址:_____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
個人汽車買賣協議 篇2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汽車買賣的有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汽車名稱、數量及價款
汽車品牌 型號
生產廠商 產地
發動機號 合格證號
車架號 海關單號
商檢單號 配置(標準配置/選用配置)
車身顏色 內飾顏色
單價(人民幣)
數量
總價(人民幣)
備註
第二條 定金條款
乙方在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甲方交付全車款的_______%(此比例不得超過全車款的20%),甲方交貨後,定金抵作車款。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下述第_____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__ 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 元。
2、分期付款方式:
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
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
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最後一期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
3、汽車消費貸款方式:首付款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餘款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
以下情況視為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與銀行辦妥有關抵押貸款事宜(以銀行實際發放貸款為準)。
(2)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的。
屬甲方原因導致甲方未能辦理貸款手續的,甲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4、預付款方式:簽署本合同時,支付預付款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餘款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_________ 時一次性付清餘款。
第四條 質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達到產品説明書載明的技術指標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於尾氣排放標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標明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
3、雙方對車輛質量認定有爭議的,以國家汽車質量監督檢驗部門的書面鑑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五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前。
2、交車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車上門□;貨交承運人□。
3、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為:_________ 公里。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2) (國產)車輛合格證或(進口)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3) 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4) 車輛使用説明書或用户使用手冊(中文);(5) 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7、甲方將汽車交由乙方實際支配下並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文件時,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見附件),即視為該車輛正式交付。自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六條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三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七條 售後服務的約定
1、車輛售出後,其售後服務及保修參照生產廠商關於車輛的説明書和保養手冊執行。
2、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的,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可供選擇的、由生產廠商認定的維修保養網點,由乙方自行選擇。
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商公佈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3、乙方使用汽車前應仔細閲讀説明書、用户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由於人為破壞、使用、保養不當、裝潢、改裝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到生產廠商認定範圍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後果。
4、如生產廠商的車輛説明書和保養手冊的內容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相牴觸,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5、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如出台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6、生產廠商的保修條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於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商的規定執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_______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相當於已交車款的_______ %支付違約金。
2、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説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3、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如甲方無過錯,乙方有權向生產廠主張賠償,甲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若甲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當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九條 其他約定
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面第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 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_____ ____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地址: 地址:
證照名稱: 證照名稱:
證照號碼: 證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個人汽車買賣協議 篇3
買方:
第一條 賣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
號牌號碼:
初次登記日期:
車架號:
養路費繳付有效期自20--年4月27日 至20--年9月30日。
最近一次年檢時間:20--年8月。
行駛公里數:25萬公里。
車輛使用性質:(/ )客運、( /)貨運、(是 )出租、( /)租賃、( /)非營運、(/ )其它。
第二條 車款及交驗車
車款為(不含税費)11萬元;大寫 十一萬元整 。
買方應於20--年9月 1 日在買方住所地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以現金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當天內向買方支付全部車款。
賣方應在收到車款後當天內交付車輛及相關文件,並協助買方在允許辦理車輛過户時30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户、轉籍手續。車輛過户、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税、費負擔方式為:全部由買方負擔。
相關文件包括: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税訖證明、車輛年檢證明、養路費繳費憑證、道路運輸許可證、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改氣合格證、收費許可證、税務登記證、車船使用證、社會集團體會員證、保險單各一份。
第三條 雙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置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户、轉籍手續。
2.賣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文件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買方應按照約定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賣方收取車款後,應開具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5.買方應持有效證件與賣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户、轉籍手續。
6.車輛交付後,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其中因發生的費用、養路費和相關罰款等全部費用)。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力並有確實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
一切損失。
2.賣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文件的,應每日按車款 2 %的標
3.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0日內不能辦理過户、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0日內不能辦理過户、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第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此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尋求保護。
第六條 買賣雙方其他約定事項
車輛自交付之日起,車輛的全部產權歸買方所有。
此協議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蓋章、簽字後即生效。
賣方(章)
個人汽車買賣協議 篇4
本合同當事人:________________
賣車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買車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在合法.平等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現甲乙就下列汽車的買賣簽訂本合同,承諾共同遵守:
甲乙雙方同意,甲將其擁有的舊汽車一輛(車牌號:__________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____
及相關車輛手續整體(機動車登記證書.行車證.附加費本.養路費.保險單)出售給乙方.出售價格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本協議生效後,甲方應保證該車手續真實有效,沒有出租車史,非盜搶車輛,能夠正常過户,並且不欠附加費,養路費,同時甲方應無條件為乙方提供過户相關手續,如不能正常過户或和有出租史時,甲方應無條件退還乙方所付全部購車款及賠償乙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上述車輛自本協議生效後,以前發生的一切經濟糾紛以及交通肇事或違章行為以及其他意外情況引致的一切後果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乙方不付任何責任。以後發生的費用和其他事宜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本協議簽訂的同時,乙方將購車款一次性交付甲方,同時甲方將該車和相關手續交由乙方保管使用。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本着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解決。
此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汽車買賣協議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品牌名稱、型號、顏色、數量、金額
品牌名稱
型號規格
顏色
甲方贈送配置
乙方選購配置
數量
車輛單價
車輛總價
第二條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説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雙方對車輛質量的認定有爭議的,以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出具的書面鑑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第三條付款方式
簽署本合同時,甲方收取乙方定金________元,如乙方不履行約定則無權要求返還定金,甲方不履行約定的按法律規定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可抵車款,但定金數額不得超過車款總額的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選擇下述第______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一次性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汽車消費貸款方式
1.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首付全部車款的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
2.餘款計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
乙方可通過雙方共同確定的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餘款。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以下情況,視為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辦妥有關汽車消費貸款事宜;
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
分期付款方式
1.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款的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款的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最後一期車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條交車時間、地點及提車方式
交車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
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車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車上門□經雙方驗收,簽訂車輛交接書。第五條車輛交付及驗收方式
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乙方驗收車輛無誤後,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文件,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即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自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方遲延交車或遲延支付車款的,應每日按照遲延部分車款____%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遲延超過一個月的,對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遲延方賠償損失。一方難以履行合同的,可依法辦理提存。
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説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甲方可依據國家關於召回的法律法規協助汽車製造商主動召回有問題的車輛;由車輛缺陷所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乙方可向汽車製造商要求賠償,也可向甲方要求賠償。如乙方選擇向汽車製造商賠償,甲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若甲方對該車有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否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第七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或發生不可抗力後沒有采取補救措施和通知義務的,不能免除責任。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__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第八條解決爭議的方式
合同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時約定採取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第九條雙方特別約定
經雙方協商,甲方為乙方:一)代辦保險□代辦按揭□代辦上牌服務□
代辦上述服務雙方另行簽訂委託服務協議書。第十條其他
雙方地址、電話若有改變,應在變更之日起______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因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損失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本合同的金額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其他約定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送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照種類及號碼:________________證照種類及號碼: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1.本合同文本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規範文本,印製的合同條款為提示性條款,供汽車買賣合同雙方當事人參照使用,當事人在簽約之前應當仔細閲讀本規範文本的內容。
2.出賣人應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有機動車經營資格,且具有所銷售車輛的所有權和代理銷售權。
3.本合同所稱汽車是指由汽車銷售企業出售的新車。
4.經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可以對本規範文本的條款內容進行選擇、修改、增補或刪減。□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合同中手寫體與印刷體有異議或衝突時,以手寫體為準;本合同與補充協議有異議或衝突時,以補充協議為準。5.本合同的紙製文本由青島市工商局定點印刷單位印刷,未經同意,任何企業不得擅自印刷或改變格式和內容進行印刷。
6.本合同條款由青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四方分局負責解釋。青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四方分局監製
個人汽車買賣協議 篇6
汽車買賣合同
(參考文本)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一、 汽車型號及金額:
二、 交車地點、方式:
交車地點:____________交車時間: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付款時間:____________
三、 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汽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產品或經過交通管理部門認可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1)銷售發票;(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4)説明書;(5)隨車工具及備胎。(以下3、4、5項如沒有,售前應説明)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後,如發現屬於生產廠家的質量問題可由出賣人協助買受人與生產廠家的維護站聯繫、解決。
8.如屬於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田(雙方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汽車交易市場主辦單位留存一份(市場
留存期一年)。
七、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買受人:______________ 出賣人:
買受人姓名(章)__________ 出賣人名稱(章)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個人汽車買賣協議 篇7
賣方:
買方:
第一條 賣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
車主名稱:
號牌號碼:
廠牌型號:
初次登記日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養路費繳付有效期自20__年4月27日 至20__年9月30日。
最近一次年檢時間:20__年8月。
行駛公里數:25萬公里。
車輛使用性質:(/ )客運、( /)貨運、(是 )出租、( /)租賃、( /)非營運、(/ )其它。
第二條 車款及交驗車
車款為(不含税費)11萬元;大寫 十一萬元整 。
買方應於20__年9月 1 日在買方住所地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以現金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當天內向買方支付全部車款。
賣方應在收到車款後當天內交付車輛及相關文件,並協助買方在允許辦理車輛過户時30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户、轉籍手續。車輛過户、轉籍過程當中發生的税、費負擔方式為:全部由買方負擔。
相關文件包括: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税訖證明、車輛年檢證明、養路費繳費憑證、道路運輸許可證、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改氣合格證、收費許可證、税務登記證、車船使用證、社會集團體會員證、保險單各一份。
第三條 雙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置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户、轉籍手續。
2。賣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文件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買方應按照約定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賣方收取車款後,應開具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5。買方應持有效證件與賣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户、轉籍手續。
6。車輛交付後,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其中因交通事故發生的費用、養路費和相關罰款等全部費用)。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力並有確實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
一切損失。
2.賣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文件的,應每日按車款 2 %的標
準支付違約金。
3.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0日內不能辦理過户、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0日內不能辦理過户、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第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此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尋求保護。
第六條 買賣雙方其他約定事項
車輛自交付之日起,車輛的全部產權歸買方所有。
賣方(章) 買方(章): 此協議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蓋章、簽字後即生效。
地址:
個人汽車買賣協議 篇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汽車
品牌及型號規格:_________
生產國別或生產地:_________
生產廠名稱:_________
首選顏色:_________
次選顏色:_________
第二條 數量與價款
車輛單價: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台
車輛總價: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運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出庫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車輛交接後,乙方如需委託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籤委託服務協議(見附件二),乙方需另行交付有關費用和支付勞務報酬。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簽署本合同時,首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餘款計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___,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乙方可通過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餘款。但以下情況視為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向金融機構辦妥有關汽車消費貸款事宜(以實際發放貸款為準)。
(2)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的。
3.分期付款方式:
(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最後一期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第四條 質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説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雙方對車輛質量的認定有爭議的,以國家汽車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上海)的書面鑑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五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2.提車方式:乙方自提□ 甲方送車上門□
3.交車地點:_________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
(1)100公里□
(2)_________公里□
以上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或(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説明書或用户使用手冊(中文)。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文件,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見附件一),即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8.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六條 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三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七條 關於修理、更換、退貨的約定
1.關於整車、零部件總成的保修期限執行生產廠保修條款的規定。
2.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公佈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3.在車輛使用1年或行駛2萬公里內(以先到為準,下同),同一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修理2次(以修理單據和發票為準,下同)仍未排除故障,或關鍵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無法使用,乙方有權退車。
4.在車輛使用1年或行駛2萬公里內,同一關鍵零件或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修理2次仍不能恢復使用;或由於質量問題及修理,使得該車停用的累計工作日超過60日(扣除進口零件進貨在途時間);或累計修理5次以上(不含5次)仍不能正常行駛,甲方應負責為乙方換車或退車。
5.按照本條上述約定退車的,甲方應當負責為乙方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車款,但應減去乙方使用該車產生的合理折舊。
6.非車輛質量問題發生交通事故而造成損壞的,或無有效發票的,或乙方不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所指的消費者,可免除本條上述第3項、第4項規定的甲方責任。
7.由於人為破壞、使用或保養不當和疏忽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由於裝潢、改裝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到公佈、約定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後果。
8.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如出台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9.生產廠的保修條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於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的規定執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時支付車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付款日止,按逾期應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付款超過1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2.甲方不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1個月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3.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説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4.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情況導致乙方無法上牌照,乙方有權退車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5.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如甲方無過錯,乙方有權向生產廠主張賠償,甲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若甲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九條 雙方特別約定:_________。
第十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上海市汽車銷售行業協會或上海市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主持調解。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選定下面_________種方式解決(不選定的劃除):A、申請仲裁。B、依法起訴。
2.雙方選擇仲裁方式的,約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A、上海仲裁委員會□B、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C、仲裁委員會□
3.雙方選擇訴訟方式的,約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人民法院依法起訴:A、車輛交接地人民法院□B、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C、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D、人民法院□
第十一條 其他
1.雙方前列地址、電話若有改變,必須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因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2.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在締結本合同時,甲方有義務解答乙方對於合同所提出的問題。
4.本合同的金額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件
附件一 車輛交接書(略)
附件二 委託服務協議書(略)
説明
1.本合同文本為示範文本。簽約之前,買受人應當仔細閲讀本合同內容。
2.本合同所稱汽車是指由汽車銷售企業出售的新車。
3.為體現合同雙方的自願原則,本合同文本中相關條款中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合同簽訂生效後,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視為雙方同意內容。
4.本公司文本中涉及到的選擇、填寫內容,雙方不作約定時,應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個人汽車買賣協議 篇9
甲方(賣方): 電話: 乙方(買方): 電話:
一、乙雙方在平等互利、自願的基礎上,為了明確舊車交易時買賣雙方各自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二、現甲方將一輛歐曼牌半掛平板車,車牌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掛車車牌號 ,車架號 ,出售給乙方,售價 元(大寫先預付車款餘款
三、由甲方負責將該車户口落到乙方指定的(通旺達物流公司),過户辦好後付清餘款(3月31日前甲方負責辦好過户),所有過户費用由甲方承擔,否則,乙方拒付餘款。
四、乙方自簽字之日起,視其對該車的發動機及車身狀況的認可、簽字後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五、甲乙雙方不得違約或以任何理由將車贖回、退回,如一方違約,付另一方違約金車款總價的20%。
六、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之時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購 銷 合 同
甲方: 乙方:
乙方因店面擴大經營,確保產品的質量,雙方協商,特定如下購銷合同:
一、合同內容:甲方購買產品材料的名稱、單位、數量,總價具體內容見(產品材料價格表)
二、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本合同總價款為壹佰伍拾陸萬伍仟元整,本合同簽訂後,甲方首付款陸拾陸萬伍仟元,剩餘貨款在 年
月 日前全部付清,所有貨款需打入工行賬號。
三、產品材料質量:乙方保證所提供的產品材料貨真價實,質量合格,無任何法律糾紛和質量問題,如果甲方所提供產品材料。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出現糾紛,雙方均可向關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
年 月 日
個人汽車買賣協議 篇10
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舊機動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出賣人依法出售個人機動車,具體資料見附件。
第二條:車款及交驗車
舊機動車的價格為(不含税費)元,買受人已同出賣人在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以現金方式支付出賣人全部車款。
買受人應在7個工作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户、轉籍手續,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税、費全部由買方負擔。
第三條:買賣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出賣人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户、轉籍手續。
2、出賣人保證向買受人提供的相關文件真實有效。
3、買受人應按照約定時間、地點與出賣人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車輛交付後辦理過户、轉籍過程中,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
第四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因本合同引起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第五條: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貳份,買受人與出賣人各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買受人(簽字):出賣人(簽字):
電話:電話: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個人汽車買賣協議 篇11
汽車買賣合同
合同編號:
甲方(賣方):
汽車服務有限公司
住址:
乙方(買方):
姓 名:
身份證號:
一、車輛信息:
購買車型
車架號
顏色
數量
裝飾(元)
車價(元)
合計(大寫): ¥
二、付款:
1.1、全款購車
定金: ,合同簽訂後立即付款。
餘款: ,交車後立即付款。
1.2、貸款購車
定金: ,合同簽訂後立即付款。
首付: ,合同簽訂後立即付款。
其他費用: ,(含資料費、GPS、上牌費、購置税、調查費、續保押金、保證金、擔保費、保險費)合同簽訂後立即付款。
1.3、乙方選擇貸款購車的,在甲方收取貸款資料(身份證複印件、户口本複印件、個人徵信報告等)後不得要求選擇全款購車,否則乙方應當承擔相應損失並支付10000元(壹萬元整)手續費給甲方。
三、交車、驗車:
2.1、交車地點:
2.2、交車時間:
2.3、交車前乙方如有合理原因需要變更交車時間因以書面形式於交車之日提前3天通知甲方並與甲方協商確定新的交車時間因此產生的合理費用由乙方承擔。因乙方原因導致無法按時順利交車產生損失由乙方承擔,後續如需再次交車由乙方承擔1000元交車手續費;甲方如遇運輸故障、公路事業中斷、停頓等不可避免因素,甲方可以順延至以上因素排除後交車,合同繼續履行,甲方承擔乙方因此產生的合理的交通費。
2.4車輛驗收:交接車時按車輛出廠標準由乙方或其委託人驗收,乙方或其委託人如發現車輛不符合規定應當面提出質疑並記錄於車輛交接單上,否則視為驗收合格,車輛交接完畢後因汽車質量原因導致的損失由汽車廠方負責,因甲方過錯導致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因乙方導致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2.5質量保證:如甲方所售車輛出現質量問題,乙方可按車輛保修卡之規定在指定的維修服務站進行維修。
四、違約責任:
3.1、甲方應按合同嚴格履行交車義務並按產品説明提供相關手續及隨年配置並保證向乙方提供的車輛為原廠製造。交車時,乙方若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已預購車型的車輛時,甲方告知乙方再次交車時間地點後任無法完成交車的,甲方有權按照乙方違約處理。
3.2、乙方應按產品説明標準驗收車輛,在驗收時須仔細檢查車輛,車輛驗收合格後簽字接車。車輛簽收交付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車和退款,但若車輛確有非人為的嚴重問題,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向廠家進行索賠。
3.3、乙方因特殊原因交車時未付清餘款的,應按合同及時履行付款義務,如超過付款期15日任未付清餘款的,甲方按未結清餘款的金額每日向乙方收取5‰的滯納金,有權收回車輛,並按乙方違約處理。
3.4乙方出現下列任一情形的即構成根本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當按照車輛全款的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承擔催收費、差旅費、郵寄費、司法程序所需費用(如訴訟(仲裁)費,公告費,執行費等)、律師費、處置費、過户費等甲方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全部費用。違約情形如下:
①因乙方原因無法按時交車,經告知二次交車時間地點後任未完成交車的。
②出現本協議中3.1和3.3項下情形的。
③乙方提供虛假資料導致銀行按揭無法成功辦理的。
④乙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行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
⑤乙方因本協議作出的任何聲明與保證不真是或部分不真實的,或違反了任何其於本協議而作出的任何聲明、保證、或承諾,或違反了任何本合同約定的其他履行的義務。出現上述情況之一、部分或全部的。
3.5一方構成根本違約的,守約方單方向違約方發出解除合同通知書,本合同自解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解除,同時守約方即可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滯納金等費用可以從定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繼續承擔。
五、其他:
4.1爭議的解決: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4.2乙方聯繫方式:
送達地址:
乙方確認本送達地址使用於訴訟各個階段,包括一審、二審、再審、執行。
4.3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已明確瞭解並自願承擔購車後面臨的車輛正常貶值和市場波動造成的降價風險。
4.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另行協商達成補充協議,其效力與合同效力一致。
4.5本合同由甲、乙上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特別提示:本合同是甲、乙達成合意的表現,雙方明確自己的權利義務,並在此確認,對合同各條款均無任何異議。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代理人: 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個人汽車買賣協議 篇12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汽車買賣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汽車名稱、數量及價款
第二條質量
1、甲方出售的車輛,質量應符合國家關於汽車產品的強制性標準,沒有強制性標準的,應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並達到產品説明書載明的技術指標,符合車輛銷售地政府規定的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出售的車輛,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標明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
3、雙方對車輛存在質量問題爭議的,應依據國家法定汽車質量監督檢測部門出具的書面鑑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汽車質量監督檢測部門由雙方共同選定或由解決爭議的第三方指定。鑑定費由主張方墊付,由責任方承擔;經鑑定無法明確責任的,由雙方分擔。
4、附件選裝件應明示乙方,不得強制加價銷售。
第三條定金(可選填)
乙方在年月日前,向甲方交付全車款的__%(此比例不得超過全車款的20%)計元作為定金;甲方交貨時,可將定金衝抵車款。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乙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因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四條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按第種方式,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時/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車款。
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
2.1簽署本合同時,首付全部車款的%,計人民幣元,大寫元。
2.2餘款計人民幣元(可扣除定金),大寫元,於年月日前通過金融機構辦妥汽車消費貸款手續。由於乙方的原因未能在上述期限內辦妥消費貸款手續或者未能足額辦妥消費貸款,乙方應在規定時間內一次性支付或補足餘款。否則,按逾期付款承擔違約責任。
3、其它付款方式:。
第五條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年月日。
2、交車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車上門□;貨交承運人□。
3、交車地點:。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公里以內,里程錶記錄不包含委託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交付車輛時應同時提供的票據、資料:
(1)銷售發票;(2) (國產)車輛合格證或(進口)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4)車輛使用説明書或用户使用手冊(中文);(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6)其他交付物件:。
6、車輛交接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驗收項目持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7、甲乙雙方應在車輛交接時,簽訂車輛交接書(見附件),即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8、車輛正式交付之日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乙方。
第六條售後服務
1、車輛售後服務及保修參照生產廠商關於車輛的説明書和保養手冊執行。但保修期不得低於《浙江省新“三包”商品目錄》(兩年四萬公里)的有關規定。
2、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到生產廠商認定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3、乙方使用車輛前應仔細閲讀車輛説明書、用户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由於乙方或第三方的人為損壞的;或使用、保養、裝潢、改裝不當等非車輛本身原因造成的;或到生產廠商認定和雙方約定範圍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甲方不承擔責任。
4、生產廠商的車輛説明書和保養手冊的內容與國家有關規定相牴觸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出台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或車內空氣質量等方面的規定的,從其規定。雙方應按國家《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的規定執行。
6、在同等條件下,生產廠商的正式承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於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商的承諾執行。
7、乙方接收車輛後,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車輛保險、附加費、上牌等相關手續,及時繳納税費。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交付車輛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從逾期交付車輛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車款的每日萬分之五計算。逾期交付車輛超過1月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如乙方已交付定金的,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未交付定金的,按車款的%支付違約金。
2、乙方未按約定支付車價款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從逾期付款之日起至實際付清之日止按應付款項的每日萬分之五計算。逾期付款超過1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可將乙方原訂購車輛另行出售。乙方交付定金的,乙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乙方未交付定金的,按未車款的%支付違約金。
3、甲方交付的車輛規格型號與約定不符的,或者車輛的配置等與廣告宣傳有出入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予以更換。甲方難以更換或未能在乙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內更換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承擔未能交付車輛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簽章):出賣人(簽章):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年月日
個人汽車買賣協議 篇13
出賣人:
買受人:
一、 汽車金額:
二、交車方式:
交車地點: 交車時間:
付款方式: 付款時間: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汽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1)銷售發票;(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4)説明書;(5)隨車工具及備胎; (6)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後,由出賣人負責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繫、解決。
8、如屬於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時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
五、爭議解決: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六、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七、合同效力: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章後生效。
買受人(簽章): 出賣人(簽章):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個人汽車買賣協議 篇14
合同編號: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汽車買賣的有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汽車名稱、數量及價款
第二條定金
雙方約定:本合同簽訂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定金元,大寫。甲方交貨後,定金抵作車款。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乙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因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三條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下述第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元,大寫。
2、分期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時,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元,大寫元。
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元,大寫元。
年月日前,支付餘款,計人民幣元,大寫元。
3、貸款方式:見《貸款合同》。
第四條質量
1、甲方出售的車輛,質量應符合國家關於汽車產品的強制性標準,沒有強制性標準的,應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並達到產品説明書載明的技術指標,符合車輛落籍地有關部門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出售的車輛,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標明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雙方對車輛是否存在質量問題有爭議的,依據法律法規或者直觀觀察等日常生活經驗能夠直接確認的事實,可以直接作為判定問題的依據;需要進行鑑定的,以具有法定資質的汽車檢驗機構出具的書面鑑定意見為準。鑑定費由主張方墊付,由責任方承擔;經鑑定無法明確責任的,由雙方分擔。
第五條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年月日前。
2、交車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車上門□。
3、交車地點:。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1)100公里□;(2)公里□。以上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交付車輛時應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或(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4)車輛使用説明書或用户使用手冊(中文);(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甲方應在交車時當場演示、檢查車輛的基本使用功能,如實回答乙方的提問,配合乙方對車輛進行驗收。乙方應對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由雙方進行確認。對於確屬質量問題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對於車輛的配置等與本合同所定配置有出入的,以及甲方沒有提供上述第五條第五款必要文件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更換車輛與解除合同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7、甲方將車輛交由乙方實際支配並向乙方交付隨車文件時,雙方應簽訂車輛交接書(見附件一),即視為該車輛正式交付。自車輛正式交付時起,該車輛的所有權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售後服務
1、車輛售後服務及保修參照生產廠商關於車輛的説明書和保養手冊執行。
2、甲方應提供由生產廠商認定的兩家以上的維修保養網點供乙方選擇。
在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商公佈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3、乙方使用車輛前應仔細閲讀車輛説明書、用户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在保修期內車輛由於乙方或第三方的人為破壞、使用、保養不當、裝潢、改裝不當,或到生產廠商認定範圍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甲方不承擔責任。
4、生產廠商的車輛説明書和保養手冊的內容與國家有關規定相牴觸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出台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或車內空氣質量等方面的規定的,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6、生產廠商的正式承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於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商的承諾執行。
7、其它條款。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交付車輛的,或因甲方原因導致交付未能實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2、乙方未按約定支付車價款的,應依照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3、乙方在使用後發現車輛不符合説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責任。
4、經具有法定資質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車輛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乙方有權選擇要求甲方或生產廠商賠償。乙方要求甲方賠償的,如生產廠商有過錯的,甲方在承擔賠償責任後有權向生產廠商追償;乙方要求生產廠商賠償的,甲方有協助乙方的義務。
5、甲方明知車輛存在嚴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欺詐方式銷售車輛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6、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情況導致乙方無法上牌照,乙方有權退車。
7、保修期中,乙方所購車輛出現質量故障,甲方在日內未能修復,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每延期一日應賠償乙方因延誤使用該車輛造成的損失元。
8、一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按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9、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並應在 10日內提供證明。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允許延期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八條其他約定
未盡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專用車買賣可另附附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附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其他約定:
第九條解決爭議的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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