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房房屋買賣合同(精選23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2.08W

舊房房屋買賣合同 篇1

賣方:

舊房房屋買賣合同(精選23篇)

姓名: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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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代理人:國籍: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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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方:

姓名: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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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代理人:國籍: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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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坐落於位於第層,共,房屋結構為,建築面積平方米,房屋用途為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着設施見附件二為。

第二條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為準。

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第三條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土地使用權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准文件號為該房屋買賣後,按照有關規定,乙方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價格。

按計算,該房屋售價為每平方米元,總金額為億千百拾萬千百拾元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億千百拾萬千百拾元整,並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甲方。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六條交付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乙方,並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日內,將該房屋付給乙方。

第七條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計算。逾期超過天后,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甲方有權按下述第種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八條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個月內按利率計算自第個月起,月利息則按利率計算。逾期超過個月,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按下列第種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九條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乙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甲方協助乙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已付款的%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條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税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税由甲方向國家交納,契税由乙方向國家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税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甲、乙一方或雙方為境外組織或個人的,本合同應經該房屋所在地公證機關公證。

第十五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六條本合同)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連同附表共頁,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甲方代理人:乙方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籤於籤於

附件一:房屋平面圖

附件二:室內附着設施

舊房房屋買賣合同 篇2

甲方夫妻:(出售方):

姓名:身份證號:

姓名:身份證號:

乙方:(購買方)

姓名:身份證號:

為了確保房屋買賣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現就住宅及儲藏室買賣自願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夫妻自願將位於市區號樓單元室的住宅壹套(建築面積平方米)及儲藏室壹間(建築面積平方米)出售給乙方。房屋所有權證號為:。甲方保證對其所售房屋擁有完全的所有權,沒有抵押等各種負擔。

第二條上述住宅及儲藏室的出售價為人民幣元整(¥元)(以下金額均為人民幣),此價格自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書之日起不得變更。

第三條付款方式:乙方先交定金元整;甲方在領到新房鑰匙之日起10日內,乙方支付甲方萬元整(¥元),剩餘房款元整(¥元)於甲方交此房給乙方時由乙方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甲方必須在領到新房鑰匙之日起日內騰房給乙方。

第五條乙方支付甲方萬元款項時甲方須把此房房屋所有權證等證件原件及相關票據均由乙方保管。將來土地證發放後甲方必須立即配合領取並交由乙方保管,甲方將來必須積極配合乙方共同到房產部門辦理上述住宅所有權過户手續,並將新的《房產證》交給乙方。上述住宅一經辦理所有權過户手續,房屋的產權及使用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擁有產權及使用權等任何權利。

第六條自甲方騰房給乙方之日起,如遇拆遷等與此房相關的權利義務等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擔,在此日之前由此房產生的權利義務均由甲方享有和承擔。

第七條上述住宅及儲藏室的交易過户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將購買上述住宅、車庫的款項支付給甲方的,由甲方按日加收違約金50元。

(二)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購房款後未按規定時間騰房並將房產證交給乙方的,甲方除必須騰房並將房產證交給乙方,必須按日支付違約金50元。

(三)自乙方要求甲方協助過户之日起,甲方未在合理時間內協助乙方辦理房屋過户手續的,甲方除必須及時配合乙方過户外,必須按日支付違約金50元。

(四)房屋買賣協議簽訂後,甲方違約不出售上述住宅及儲藏室的,甲方除必須按乙方規定的時間退還已收取的乙方購房款外,必須另行支付給乙方五萬元整(¥50000元)違約金;如乙方已付款但終止購房的,甲方只按已收款項的80%退回給乙方;如未支付任何購房款,無論哪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壹萬元整。

第九條甲方交給乙方住房時須住房保持完好,並結清在此之前所發生的水電暖物業等所有費用。

第十條本協議經雙方夫妻均簽字後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夫妻簽字捺印):

乙方(簽字捺印):

20_年_月_日

舊房房屋買賣合同 篇3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買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甲方將坐落在 出售給乙方,該房屋性質為政府安置,甲方自建。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

一、房屋概況:

乙方購房層次第五層,另註標準層第三層房屋一套,三房二廳一廚二衞,總面積120平方米,包含公共樓梯。總價值人民幣 仟元整(¥ 元整),甲乙雙方商定以套計算,面積辦證為準,互不追責。

二、其他約定:

1、房屋內牆粗胚粉刷,外牆瓷磚、油漆,樓梯扶手,樓梯間進户門,水電線和管到户門口由甲方負責。水電開户,鋁合金、防盜網等費用由乙方承擔。本套房屋進户門由乙方承擔。

2、樓梯衞生、樓梯聲控燈由本層的住户自己負責,為維護眾人利益,購房户不得在樓梯和休息平台堆放雜物及交通工具,另購房户未經甲方同意不得私自發改造房屋結構。

3、甲方提供現在的辦證資料,辦理房產證,所有税費水電開户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付款方式:

1、簽字即房屋買賣合同生效。

2、乙方付首付拾萬元整。

3、甲方在做到乙方本層磚結好,乙方再支付拾萬元整。

4、餘款在主體完工後乙方一次性付清,剩餘貳萬元在房產證辦理過户後付清。

四、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簽字合同後,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不能違約,違約方賠償另一方壹萬元整。

2、在不可抗拒自然災害的情況下,不算違約。

五、另行約定(約定事項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柴火間(3-4平方米)甲方提供給乙方永久性使用,但柴火間不予辦證。

2、沙石要吊到本層樓。

3、甲方在20xx年年底交房給乙方使用。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簽字:

電話:

乙方簽字:

電話:

年 月 日

舊房房屋買賣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不慎造成自來水跑水,將乙方房屋及水泥地面弄濕。為解決跑水後的賠償事宜,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由甲方一次性賠付乙方人民幣*元整(:_________________冬季取暖費),解決跑水對地熱造成的問題。:_________________年開春乙方裝修時,如確因跑水造成的棚頂刮不上大白,甲方需賠償乙方因該問題多花費的款項(**元)。如裝修時無影響,則無需賠償此**元。至此,賠償完結。

二.雙方約定,在甲方履行了上述全部款項賠付義務後,乙方不再以其他任何理由向甲方再行賠償和補償要求。以後該房屋出現任何問題與甲方無關。

三.此協議甲、乙雙方及雙方見證人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成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舊房房屋買賣合同 篇5

第三條 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准文件號為_____;該房屋買賣後,按照有關規定,買受方(必須)(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 價格。

按(總建築面積)(實際建築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為( 幣)每平方米_____元,總金額為( 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五條 付款方式。

買受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賣方支付定金( 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並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出賣方。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六條 交付期限。

出賣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買受方,並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買受方。

第七條 買受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出賣方對買受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計算。逾期超過____天后,即視為買受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出賣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種約定,追究買受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出賣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買受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買受方據實賠償。

2.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出賣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出賣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買受方使用,買受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出賣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個月內按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_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_個月,則視為出賣方不履行本合同,買受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_種約定,追究出賣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出賣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買受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出賣方協助買受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出賣方的過失造成買受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並按已付

款的_____%賠償買受方損失。

第十條 出賣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税項及租金等,出賣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出賣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 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税由出賣方向國家交納,契税由買受方向國家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税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___頁,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舊房房屋買賣合同 篇6

甲方(賣方):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在重慶市九龍坡區渝州路2小區3號樓4單元405室(建築面積120平方米,儲藏室40平方米,產權證號st___________ )房地產出賣給乙方,並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出賣給乙方(附房產證複印件及該房產位置圖)。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築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壹佰萬零二千元整;即人民幣小寫100XX元。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三十萬元整,即小寫___________元。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2個月內,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從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項通過銀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關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銀行規定辦理)。

五、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土地出讓金)。

六、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有關税費由甲方承擔。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後,甲方即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產過户手續,待房產過户到乙方名下之時,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餘額。

八、甲方應在1個月前將該房產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入網費、有線電視費等。

九、本合同簽訂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該方應向對方支付五十萬元的違約金;一方如不能按規定交付房產或按規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對方支付五十元罰金,逾期30日視為毀約;如因政府及銀行規定,本合同涉及房產手續客觀上不能辦理過户或銀行不能辦理按揭導致合同解除,不適用本條款。

十、交付該房產,甲方不得損壞該房產的結構、地面和牆壁及不適移動的物件,並將抽風機一台(型號:__________),空調兩台(型號:___________),熱水器(型號:___________),浴霸(型號:___________ ),飲水機(型號:__),音響兩台(型號:___________),涼衣架,房內燈具,前後門窗窗簾、電腦桌一張,櫥衞設施,等讓與乙方(含在房屋價值內)。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十二、附加條款:

1、轉讓過後,甲方不的以任何藉口干涉乙方對房屋的修改。

甲方(賣方):___________(印)身份證號: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乙方(買方):___________(印)身份證號: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舊房房屋買賣合同 篇7

立協議書人__________買方______賣方_____

茲為房屋預定買賣事宜,雙方協議訂立本協議,各條款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地坐落:______________等_________號土地上,_________形式_________樓房屋約_________平方米,精確面積以當地政府機關丈量結果為依據。

第二條本約房屋預定買賣金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_圓整。

第三條付款辦法

自備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一期簽約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於簽約時交付。

第二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於開工時交付。

第三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於地下層基礎結構完成時交付。

第四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於第壹樓結構完成時交付。

第五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於第貳樓結構完成時交付。

第六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於第叁樓結構完成時交付。

第七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於第肆樓結構完成時交付。

貸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如無需貸款的,應依下列期限按時交付。

外飾完成時交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

使用許可證時交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

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交屋日期三天內將尾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及其他應負擔的各項費用全部付清後乙方應將本約房屋交付予甲方。

第四條前條第二項如辦理貸款時,應依另立的代辦貸款委託書的約定辦理。

第五條前條第二項貸款,甲方應自使用許可證領到日起至貸款領到日止支付銀行放款利率計算的利息予乙方。

第六條本約房屋的施工標準,按建築管理機關核准的建築圖説及本約所附施工説明辦理,不得有省工減料現象發生,甲方對於內部裝設變更時,須徵得乙方的同意,所需工料費用另行計算。

第七條乙方應自本工程開工之日起_________工作天內完工,如有逾期,乙方願每逾一日給付甲方人民幣_________元以作逾期罰款金,但如因天災人禍非人力所能抗拒的事故發生,或因甲方變更設計,或甲方延遲交款所致的,不在此限。

第八條關於樓下空地及樓頂陽台使用權屬範圍如下

樓下空地除公共通行的樓梯、通道、畸零地、分割地外均屬底層所有人保管使用。

四樓屋頂陽台除公共設施外,歸頂樓所有人保管使用。

第九條樓梯、通道、及巷道均系公共通行,任何一層住户均不得放置影響通行的物品以利通__。

第十條本約房屋所有權登記所需各項產權憑證由乙方負責提供,於房屋完工時,交由乙方特約的代書統一辦理,登記所需的房屋契税、監證費、登記費、復丈費、印花税、代理費等,按通知期限內由甲方負擔並交付予乙方。

第十一條若因使用道路,政府課徵有關道路的任何費用以及其他臨時税捐時,均由甲方按所佔的持分土地面積分擔。

第十二條本約房屋所需繳納的房屋税,自本工程完工水電接通之日起,其税單不論開具甲方或乙方名義,皆應歸甲方負擔繳納

第十三條本約乙方已向土地局領得建造許可證,並依計劃施工,而甲方未及時列為起造人時,乙方已完成部分工程所需契税,則依法由甲方負擔,但若經列為起造人,甲方不得要求變更起造人名義,以利工程順利進行。

第十四條本約甲方應付乙方的各期價款應於接到通知書五日內給付現款,倘逾十五日仍未繳付的,即視同自願放棄權利,本約即行作廢,所繳價款俟甲方自行另召新訂户以一個月為限,逾一個月則乙方可沒收甲方所繳的全部價款,以及已完成的房屋,甲方均無異議。逾期損失計算標準,自逾期繳款日起至另召新訂户之日止每逾一日以人民幣_________元計算。此外,若甲方以支票支付應付的款項,倘支票全部或一部分不能兑現時,視為違約。

第十五條本約房屋移交甲方接管後,乙方負責保留一年

第十六條甲方應憑乙方所給遷入證明及本協議書始得遷入,並取得遷入證明前必須繳清各期款頂、各項税費以及代書費。

第十七條本約甲方全權委託乙方代為監造施工,甲方不得因其他原因中止或片面解除本約,乙方為工程的進行及施工的監造,均應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為之,若有本約所未規定事項,雙方應本着公平合理的方式,依照一般工程慣例處理。

第十八條本約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委建人甲方:_________承建人乙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__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舊房房屋買賣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自願委託丙方對其雙方房屋交易提供居間服務,促成房屋買賣合同成立,現三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及居間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為表示對丙方居間介紹的房屋之購買誠意,自願向丙方交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作為購房意向金。在甲、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乙方同意該購房意向金轉付甲方。

二、交易房屋的基本情況:__________

1、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類型:__________。

6、房屋所有權證明文件編號:______________。

7、該房屋的抵押狀況為:__________貸款餘額:__________約¥______________元,貸款餘額的處理方案:__________□甲方自行還清/□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該房屋租賃情況為:__________。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該房屋的交易條件為:__________

1、總房價款:__________人民幣__________元。

2、乙方同意支付甲方購房定金人民幣________元。

3、甲、乙雙方同意採取下列第_____種方式付款:__________①全款②公積金貸款③商業貸款④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乙雙方定於□丙方通知之日起______日內/□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在甲、乙雙方資料齊全時到房屋權屬登記部門辦理過户手續。

5、甲方應於乙方支付完畢首付款之日起三日內向乙方交房。

6、房屋產權轉移後,甲方應在該房屋所有權轉移之日起____內,將本房屋內相關户口遷出。

7、涉及此次房屋交易中產生的全部税費:__________□由甲方承擔/□由乙方承擔/;

2、乙方向丙方支付居間服務費為人民幣人民幣________元。

五、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1、在丙方收到購房意向金後_____日內,乙方不得解除對丙方的委託,亦不得向丙方主張收回上述意向金。在上述期限內,如乙方解除對丙方的委託,將視為乙方違約,並按照本合同居間服務費向丙方支付違約金。

2、如甲方不能接受本合同第三條之交易條件,而甲、乙雙方又不能另行達成一致的,致使甲、乙雙方不能簽署房屋買賣合同的,丙方應將購房意向金無息返回乙方。

3、甲、乙雙方應當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居間服務費用。費用支付未經丙方同意而延遲支付的,丙方有權追索違約金,每日按照延遲支付費用數額的千分之五計算。

4、甲乙承諾本交易房屋除本合同第二條第七款所設立的抵押權外,無其他任何權利瑕疵影響到標的房屋的交易。

5、本合同訂立後,如甲、乙雙方未經丙方許可,私下交易或經其他中介機構交易本合同標的房屋,本居間合同依然有效,甲、乙雙方仍應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居間服務費。

六、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合同成立後_____日內簽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

簽訂本合同後,如甲方未能履行本條約定的,則應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如乙方未能履行本條約定的,則已支付甲方的'定金不予返還。

七、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自行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三方同意向交易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甲、乙、丙三方在本合同簽章處書寫的聯絡地址即為本合同下任何書面通知的送達地址,若因收送方拒收或因聯絡地址錯誤無法送達的,均按照付郵日視作通知方已依本合同給予書面通知。若任何一方聯絡地址變更的,應及時通知其他各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經三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備註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聯絡地址: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舊房房屋買賣合同 篇9

編號

甲方(出售方) 身份證號:

乙方(購買方) 身份證號:

經貴州中房置業有限公司介紹,甲方 將位於 的住宅壹套,建築面積平米,出售給乙方,出售成交價為:人民幣 (¥ ),甲、乙雙方協商同意:

一、乙方於年 月 日將定金人民幣(¥)支付給甲方,定金折抵房款。

二、在年 月 日之前,在甲乙雙方資料齊全之日,丙方通知甲乙雙方即可辦理該出售房產權過户交易手續[注:若遇特殊原因延長 10個工作日],簽定正式《存量房買賣合同》,並辦理與該出售房屋過户交易相關的過户手續,如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到期不到該出售房所在地的房屋交易管理所辦理過户交易手續的,則視為違約處理。如乙方違約,則乙方不得向甲方索還定金,甲方有權另行處理該房產;如甲方違約,則甲方須在違約之日起五日內退還該定金給乙方,另支付乙方相等於定金額的違約金(即雙倍返還乙方定金)。

三、如果甲、乙雙方未能簽訂《存量房買賣合同》而造成該筆交易不能繼續進行,則得到違約金的一方負責支付違約金的一半給貴州中房置業有限公司,作為置業顧問的提成。

四、甲、乙、丙叁方簽字蓋章即生效,甲、乙、丙叁方各執壹份。

五、未盡事宜,見附件一(定金附屬協議)。

甲方(簽章): 電話:

乙方(簽章): 電話:

丙方(簽章):貴州中房置業有限公司

經辦人: 電話:

年月日

定 金 協 議

編號

甲方(出售方) 身份證號:

乙方(購買方) 身份證號:

經貴州中房置業有限公司介紹,甲方 將位於 的住宅壹套,建築面積平米,出售給乙方,出售成交價為:人民幣 (¥ ),甲、乙雙方協商同意:

一、乙方於年 月 日將定金人民幣(¥)支付給甲方,定金折抵房款。

二、在年 月 日之前,在甲乙雙方資料齊全之日,丙方通知甲乙雙方即可辦理該出售房產權過户交易手續[注:若遇特殊原因延長 10個工作日],簽定正式《存量房買賣合同》,並辦理與該出售房屋過户交易相關的過户手續,如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到期不到該出售房所在地的房屋交易管理所辦理過户交易手續的,則視為違約處理。如乙方違約,則乙方不得向甲方索還定金,甲方有權另行處理該房產;如甲方違約,則甲方須在違約之日起五日內退還該定金給乙方,另支付乙方相等於定金額的違約金(即雙倍返還乙方定金)。

三、如果甲、乙雙方未能簽訂《存量房買賣合同》而造成該筆交易不能繼續進行,則得到違約金的一方負責支付違約金的一半給貴州中房置業有限公司,作為置業顧問的提成。

四、甲、乙、丙叁方簽字蓋章即生效,甲、乙、丙叁方各執壹份。

五、未盡事宜,見附件一(定金附屬協議)。

甲方(簽章): 電話:

乙方(簽章): 電話:

丙方(簽章):貴州中房置業有限公司

經辦人: 電話:

年月日

定 金 協 議

編號

甲方(出售方) 身份證號:

乙方(購買方) 身份證號:

經貴州中房置業有限公司介紹,甲方 將位於 的住宅壹套,建築面積平米,出售給乙方,出售成交價為:人民幣 (¥ ),甲、乙雙方協商同意:

一、乙方於年 月 日將定金人民幣(¥)支付給甲方,定金折抵房款。

二、在年 月 日之前,在甲乙雙方資料齊全之日,丙方通知甲乙雙方即可辦理該出售房產權過户交易手續[注:若遇特殊原因延長 10個工作日],簽定正式《存量房買賣合同》,並辦理與該出售房屋過户交易相關的.過户手續,如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到期不到該出售房所在地的房屋交易管理所辦理過户交易手續的,則視為違約處理。如乙方違約,則乙方不得向甲方索還定金,甲方有權另行處理該房產;如甲方違約,則甲方須在違約之日起五日內退還該定金給乙方,另支付乙方相等於定金額的違約金(即雙倍返還乙方定金)。

三、如果甲、乙雙方未能簽訂《存量房買賣合同》而造成該筆交易不能繼續進行,則得到違約金的一方負責支付違約金的一半給貴州中房置業有限公司,作為置業顧問的提成。

四、甲、乙、丙叁方簽字蓋章即生效,甲、乙、丙叁方各執壹份。

五、未盡事宜,見附件一(定金附屬協議)。

甲方(簽章): 電話:

乙方(簽章): 電話:

丙方(簽章):貴州中房置業有限公司

經辦人: 電話:

年月日

舊房房屋買賣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山東省城市房地產交易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政府有關規定,[甲/乙/丙][三/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賣房/乙方買房/丙方中介]事宜,訂立本協議。

一、當事人情況甲方:[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國籍_________,[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_________,地址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姓名_________,國籍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乙方:[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國籍_________[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_________,地址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姓名_________,國籍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丙方:[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註冊地址_________,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資質證書號_________。

經辦人姓名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經紀人資格證號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二、房地產狀況房產情況:

房屋[所有權/共有權]人名_________,權屬證書號_________,共計_________套,房屋地址_________,設計總層數_________層,本房屋所在層為_________層,設計用途為[成套住宅/非成套住宅/非住宅/商住兩用/_________],建築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房屋裝修情況_________。其他設施:

附屬用房有[自行車庫/汽車庫/_________][使用面積/建築面積]平方米,對上述房屋及附屬用房的產權或使用權限制條件等情況説明:_________。

土地情況:國有土地使用權人名_________,土地使用權證號_________,其他情況_________。

三、中介服務內容

第一條丙方為甲方提供以下[居間/諮詢/代辦手續/_________]房地產中介服務:_________

第二條丙方為乙方提供以下[居間/諮詢/代辦手續/_________]房地產中介服務:_________

四、費用及支付

第三條房屋價款和其他價款總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房屋價款_________,房屋裝修、設施等價款_________元

乙方的支付對象、支付方式和時限約定如下:_________

第四條丙方所收取的中介服務費應當符合法律、法規和政府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準。

丙方中介服務收費項目及標準,[甲方/乙方]的承擔方式、支付方式和時限約定如下:_________

第五條[甲/乙]方應當繳納税費的項目、標準及其承擔方式、支付方式和時限約定如下:_________

第六條丙方代辦有關手續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及其承擔方式、支付方式和時限約定如下:_________

五、房屋交付

第七條上述房屋及附屬[用房/設施/物/證件/_________]的交付約定如下:_________

第八條上述房地產交付前所發生[水/電/物業/電話/有線電視/_________]費用的結算及時限約定如下:_________

六、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第九條甲方對上述房地產狀況所提供的情況必須真實,證件合法有效。

第十條乙方對上述房地產狀況已經瞭解,並已實地察看且核查了相關證件。

第十一條丙方對上述房地產狀況已經瞭解,並已實地察看且核查了相關證件。

第十二條房屋交付時,丙方應到場協助做好房屋交付事宜。

第十三條除[乙方/丙方]原因外,甲方違約不能履行協議的,本協議簽約受害方有權按以下方式得到補償,並追償因甲方過錯造成的經濟損失:_________

第十四條本協議履行期間,除[甲方/丙方]原因外,乙方違約不能履行協議的,本協議簽約受害方有權按以下方式得到補償,並追償因乙方過錯造成的經濟損失:_________

第十五條本協議履行期間,除[甲方/乙方]原因外,丙方違約不能履行協議的,應承擔全部法律責任。本協議簽約受害方有權按以下方式得到補償,並追趕償因丙方過錯造成的經濟損失:

1、丙方故意隱瞞提供房地產中介服務有關重要事實或向服務對象提供虛假情況的,應向協議受害方退還所收取的全部中介服務費,並按約定中介服務收費額的_________%補償協議受害方;

2、丙方利用提供房地產中介服務事項的機構,為自己牟取不正當利益的,應向協議受害方退還所收取的全部中介服務費;

3、丙方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政府規定,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本協議簽約他方利益的,按本條第1點約定處理;

4、丙方未按協議約定履行應盡義務或履行義務失責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本協議履行期間,丙方應將約定提供服務的履行情況及時告知甲乙雙方,甲乙雙方對丙方的履約應提供必要的幫助,並自簽約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應丙方要求提供相應證件。

丙方有權經甲乙雙方書面同意後,將約定提供的服務事項委託其他房地產中介機構代辦,由此增加的費用和造成的法律責任由丙方承擔。

丙方未經甲乙雙方同意,擅自改變房地產中介服務事項內容、要求和標準的,所增費用由丙方承擔,丙方仍須按協議約定的要求履約。

第十七條本協議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需變更協議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簽約方,徵得其他簽約方同意後,各方在約定的時限內簽訂變更協議。否則,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七、爭議處理

第十八條本協議履行中發生爭議,或出現新的情況,各方依法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房屋面積以房地產管理部門的確權面積為準。

八、相關性事宜説明

第二十條本協議約定的房地產中介服務期限為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十一條本協議未盡事宜,各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本協議附件共_________頁,有以下幾件: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本協議連同附件一式4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條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備註: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舊房房屋買賣合同 篇11

出賣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買受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過友好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願將其擁有完全產權的位於的房屋建築面積___平方米)以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_仟____佰_____拾____元整(¥__________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

二、本合同簽定前,該房屋如有應繳納的一切税費,概由甲方負擔。該房過户中所發生的契税、土地出讓金等一切税費概由乙方負擔。

三、乙方在簽定此購房協議時,由乙方一次性將房款______元付給甲方,(在簽定本購房協議時乙方已付清了房款,此協議亦作為收款收據用,)。銀行貸款在簽定合同後由乙方負責。

四、特別約定:因該房產暫未過户,如果過户時甲方必須無條件、隨時配合乙方到房產等部門辦理過户手續。

乙方收到該房後,不論以後房價漲跌,雙方都不得反悔,甲方更不得以房價漲跌等任何理由而不配合乙方過户。

五、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他項權利設定或其他產權糾紛以致影響到乙方權利的行使,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並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2、乙方在房屋過户時,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必要時必須提供相關證件及證明,以便乙方辦理房產過户手續。如果甲方不能積極配合乙方,屬違約,則應賠償乙方相關的經濟損失。

六、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舊房房屋買賣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屋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房屋概況

出賣房屋坐落於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_號,建築面積約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未辦理房產證、契證、土地證。甲方以該房屋為抵押,在______________銀行______________支行辦理了按揭貸款(詳見房屋購買合同及貸款合同) 

二、甲方現同意將該房屋賣給乙方,轉讓價格暫定為_______萬元,在甲方做出房產證和契證後,在乙方總出價_______萬元(包括轉讓價和所有其他費用)的範圍內對轉讓價作適當調整。

三、甲、乙雙方委託丙方代為辦理房屋買賣。雙方各向丙方支付買賣定金_______萬元。

四、在甲方辦好產權證和契證後,三方與_______________支行簽定監督支付協議書,乙方按該協議書的約定,將相應款項支付給銀行。

五、甲方保證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辦好土地證。

六、在甲方辦好土地證後,丙方代為辦理房屋過户手續,乙方到_______________之行辦理房屋轉按揭貸款手續。

七、在甲方辦好契證和產權證後,

(1)甲、乙雙方辦理房屋交接手續,自乙方與承租人簽定新的租賃合同之日起,租金由乙方收取,甲方向乙方移交原租賃合同押金_______元,並向乙方支付已收取的租金

(2)甲方將押金_______元及已收取的租金_______________元於新租賃合同簽定之日交付給丙方,在雙方結算後由丙方支付給乙方。

八、甲方保證新的房屋租賃合同的租金為_______萬元,否則,甲方將返還乙方轉讓款_______萬元。

九、税費

1.該房屋交易的税費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本協議簽訂後,甲方預付代理方税費_______元,乙方預付代理方税費_______元,交易完成後按實際結算。

2.交易完成後,甲方交付代理方_______元服務費。乙方交付代理方_______元服務費。

十、甲乙雙方及代理方責任 

1.甲方確保房源可靠、手續合法;並提供交易所需的相關證明資料和原房屋承租人放棄該房屋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聲明。

2.乙方應按協議履行責任,並提供交易所需的相關證明資料。

3.代理方確保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交付乙方《房屋所有權證》,土地證在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契證_______個工作日後交付乙方。

十一、違約責任

1.乙方違約,已交付的定金不予退還。該定金在扣除代理費_______元后歸甲方所有。如甲方違約,甲方應賠償乙方_______元,賠償代理方代理費__________元。乙方已交付的定金__________元由代理方負責退還乙方。

2.在簽訂《____________市房屋轉讓合同》後出現的違約責任由違約方承擔。

十二、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和代理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舊房房屋買賣合同 篇13

買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

丙方: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等法律、法規和政府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自願就房屋、土地買賣事項一致同意,訂立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1、甲方自願將坐落在東靠馬路,南靠大馬路,西靠東港粉末,北靠教堂圍牆自願就無證房屋、土地有償轉讓給乙方。

2、出具界址圖(紅線圖)及區府街道集體資產,同意買賣複印文件。

3、允許因地制宜建設改造,因歷史遺留問題,如果有土地出讓政策可以辦理,望街道給予支持幫助解決土地出讓。

第二條:

雙方協議商定房屋及土地使用權轉讓價款共計________萬元整,乙方已與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支付________萬元定金,雙方同意與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再支付給甲方購房款伍拾萬元,剩餘所欠協議簽訂後乙方同意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給甲方壹佰柒拾萬元,甲方收到款項後應當出具收據。

第三條:乙方如未按照約定時間支付所欠的相應款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對乙方已交款項可不予退還,如一方違約,賠償給另一方總金額的兩倍。

第四條:甲方應自本契約簽訂之日起天內將上述房屋、土地交付給乙方,房屋交付後,原村裏出租的房屋按合同期滿結束,該房屋的管理權和使用權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協議簽訂後,在乙方沒有交納完全部購房款期間,甲方不得將合同交給乙方,再次期間,乙方在交付完全部購房款後,在得到甲方確認後,由該合同交付給乙方。

第六條:甲、乙雙方買賣中所交的税款,按國家政策規定,各方自負。

第七條:此合同未達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解決不成可想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經雙方當事人簽字或捺印後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舊房房屋買賣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原則訂立房產買賣合同如下:

一、合同標的

1、甲 方 自 願 將 位 於 _____________ 的 房 產 出 售 給 乙 方 。

(1) 本合同所稱的房屋是指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標的房屋總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

(2) 本合同項下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隨房屋一併轉讓。

2、甲方承諾在徵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可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內按購房價格回購該房地產。

3、甲方保證對所出賣的房屋享有完全的處分權並保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而且 沒有產權糾紛和債券債務糾紛。

4、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券債務糾紛的,由甲 方承擔全部責任。

二、合同價款

1、房地產交易總價為¥_________元整(大寫:人民幣____佰____拾___萬____仟 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乙方向甲方共支付房款¥_________元整(大寫:人民 幣____佰____拾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一部分資金由銀行轉賬 ( 轉 入 賬 户 : _________ 開 户 銀 行 : _______ 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轉入金額:¥____________元) ,一部 分金額為現金交易(金額:¥____________元,收款人姓名:________) 。

2、本合同項下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價款已包含在交易總價中。 公共部分於公共房屋分攤建築面積不再另行計價。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以下方式付款:

1、乙方向甲方交付全額房款,人民幣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 _____拾_____元整給甲方。

四、房屋交付及產權登記的約定

1、 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當天內將本合同項下房屋所有權全部交付給乙方。

五、違約責任

1、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如甲方到期未能按合同中第一條第二款規定的價格及時間回購該房屋,乙方有權繼續享有該房屋的所有權,並由甲方承擔¥____________元的違約金。

六、爭議的解決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妥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特別約定

1、 房屋交付後如發生房屋徵收或拆遷等對房屋及相應土地的補償,由乙方所有。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捺印或蓋章)後生效。

出賣人(甲方) :

買受人(乙方) :

20xx年xx月xx日

舊房房屋買賣合同 篇15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繫電話: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繫電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原則,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並經房屋宅基地所有權人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現甲方自願將甲方合法擁有的坐落在                    的房屋賣給乙方,並將與所出賣房屋的使用權同時轉讓給乙方。乙方也充分相識該房屋具體狀況,並自願購買該房屋,該房屋始建於______年,房屋結構為框架結構,層高為4層,建築層數地上6層,建築面積76.25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價格

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按套(單元)計算,每套單價______元,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 佰 拾萬 仟 佰 拾元整,即人民幣小寫                 元。

第三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購房款(人民幣萬元),由銀行直接劃撥給甲方指定賬號。因甲方提供指定賬號錯誤等原因造成甲方購房款無法到賬的責任由甲方全部承擔。乙方出具銀行劃撥憑證,甲方應開具收款收據或收款證明。

第四條 交付期限

甲方應於購房款到賬之日起2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五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額的2‰支付違約金,逾期達一個月以上的,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屆時將由乙方承擔此次交易中雙方的全部費用,並向甲方支付購房款10%違約金。

第六條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總款向甲方索賠倍處罰賠償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七條 關於合法、權屬的約定

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並已經取得全部共有人的一致同意。合同生效後,如遇政府徵地拆遷,房屋的拆遷利益(包括拆遷補償款、回遷房等)全部歸乙方所有。甲方房產合法繼承者,不得向乙方收回乙方所購買的房屋及所有權。

第八條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税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九條 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一切税費由乙方承擔。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舊房房屋買賣合同 篇16

賣方:

身份證/護照號碼:

聯繫電話:

買方:

身份證/護照號碼: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深圳經濟特區房地產轉讓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產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轉讓標的

賣方所轉讓房地產(下稱該房地產)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房地產用途為:______________。

登記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套內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____平方米。

該房地產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該房地產於______年_____月竣工。

目前該房地產物業管理公司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業管理服務費為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人民幣:____佰____拾_____元____角____分(小寫:________元)。

第二條房地產產權現狀

該房地產沒有設定抵押也未被查封,賣方對該房地產享有完全的處分權。

第三條轉讓價款

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億____仟____佰____拾___萬___仟_____佰____拾____元_____角____分(小寫:________元)。該轉讓價款不含税費。

第四條房屋的交付

甲方應當在收到【□定金/□第一期房款/合同全部房款】之日起_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五條權屬轉移登記

1、當事人雙方同意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前雙方共同向房屋權屬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手續。

2、若因一方原因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前房屋權屬無法轉移登記至乙方名下,則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對方按照房價款的_______%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税費分擔

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户手續所需繳納的税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税費由_______方承擔,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户手續費由______方承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照約定的期限和條件將房屋交付乙方或者因甲方原因延期至房屋權屬登記部門辦理過户登記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價款的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__日,乙方有權退房。乙方退房的,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甲方延期辦理解除抵押手續的,每延期一日,應當按照合同房價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延期超過____日,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___日內退還乙方全部已付款,並且應當按照房價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房款的或者因乙方原因延期至房屋權屬登記部門辦理過户登記的或者延期申辦抵押貸款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按逾期應付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__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____日內按照累計的逾期應付款的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甲方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___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照乙方已支付房價。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其中甲方______份,乙方______份,為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以下無正文)

賣方:

日期:

買方:

日期:

舊房房屋買賣合同 篇17

1 房地產分離出賣,合同無效

由於房屋是建築在土地上的,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離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權通過買賣而轉讓時,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也必須同時轉讓。如果賣方將房產和土地分別賣於不同的買方,或者出賣房屋時只轉讓房屋所有權而不同時轉讓土地使用權,買方可以提出這種買賣合同無效。

2 產權未登記過户,合同無效

房屋買賣合同的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以買賣雙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門登記過户為標誌,否則,房屋買賣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發生房屋所有權轉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實際交付也屬無效。故只要房屋沒有正式辦理登記過户手續,即使賣方已收取了房價款,並將房屋交付買方使用,當事人仍可提出合同無效的主張。

3 產權主體有問題,合同無效

出賣房屋的主體必須是該房屋的所有權人。非所有權人出賣他人房屋的,其買賣行為無效。房屋的產權為數人共有的,必須徵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賣。出賣共有房屋時,須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證明書。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賣共有房屋的,其買賣行為也無效。

4 侵犯優先購買權,合同無效

房屋所有人出賣共有房屋時,在同等條件下,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房屋所有人出賣已租出房屋時,須提前三個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所謂“同等條件”,主要是指房價同等,還包括房價交付期限、方式同等等。房屋所有人出賣房屋時侵犯共有人、承租人優先購買權的,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請求法院宣告該房屋買賣無效。

5 單位違反規定購房,合同無效

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單位不得購買或變相購買城市私有房屋。如因特殊需要必須購買,須經縣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單位違反規定,購買私房的,該買賣關係無效。有的單位以個人名義購買私房,產權也登記在個人名下,但實際上是單位出資,作為單位的固定資產用於生產、經營、辦公或用作集體宿舍等,這種情況屬於單位變相購買私房,該買賣關係無效。凡享受國家或企業事業單位補貼,廉價購買或建造的城市私有房屋,需要出賣時,只准賣給原補貼單位或房管機關,否則也無效。

6 價格欺詐,顯失公平,合同無效

買賣城市私有房屋,雙方應當本着按質論價的`原則,參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私房評價標準議定價格,經房屋所在地房管機關同意後才能成交。買賣合同生效後,雙方均不得因價格高低無故翻悔,應按合同議定的價款、期限和方式交付。但如果出賣人在房屋質量問題上有欺詐、隱瞞行為或在成交後發現內在質量問題的,買受人可要求同出賣人重新議定價格,協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訴。

7 非法轉讓,合同無效

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包括買賣):

(1)、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轉讓房地產條件的;

(2)、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4)、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5)、權屬有爭議的;

(6)、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認定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涉及比較複雜的法律問題,甚至可能涉及訴訟,而且房屋作為價值巨大的商品,建議當事人聘請專業律師提供法律服務,最大限度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舊房房屋買賣合同 篇18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根據勞動局,民政局及烹飲協會的有關法規條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協議書,以供共同信守執行。

一.甲方將座落於市地段的廚房給乙方做技術和管理工作,職務為,有效期為年月日止。

二.甲方每月付給乙方工資:人民幣元,。每月號為支付上月工資發放日。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如甲方拖欠工資自每月的工資發放日起7日後,乙方則無需再遵守本協議,並可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全部工資。如協議未果,乙方有權向勞動仲裁機關申請仲裁解決。

三.在乙方工作期間中,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約定的生活待遇《包括免費提供乙方的食宿》。如對乙方安排烹調技術的所異議,可及時向乙方提出,乙方應及時改進,達到雙方滿意。乙方在工作期間期應遵守甲方制定的文明規章制度。甲方在營業期間若生意紅火,增收營業額,應相應增加乙方工資。

四.乙方自行組織及安排廚房工作分配,管理,廚房內洗碗工,洗菜,煮飯由甲方承擔工資工作。乙方為了保證出品,並對甲方清洗,清潔,煮飯進行監督。

五.乙方為了保證質量出品,並對甲方採購進行要求甲方進行採購質量不行不收貨,數量不夠不收貨,嚴格把好質量關,並希望甲方採購配合廚房工作。

六.乙方需給甲方明確指導工作,以免甲方鋪張浪費。

七.乙方工作人員患病因需要妥當安排工作,保證甲方正常營業運轉。

八.甲,乙方欲解除本協議,一方應以書面形式提早30日向另一方提出,以便安排工作,否則,一方應加倍賠償另一方相對應的經濟損失。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方雙方按照有關規定,本着互相諒解的精神,共同協商處理,如協商未果,按原則協議執行。

十.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30日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如協商未果,則合同到期本協議自動失效。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方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名蓋章後生效。同時產生法律效力。

十二.乙方患病或非工負傷,疾病救濟費和醫療費用等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十三.本協議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簽名蓋章乙方:簽名蓋章

舊房房屋買賣合同 篇19

售房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購房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中介方: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丙方)

甲、乙、丙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天津市相關地方性法規的規定,在合法、平等、自願、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1、甲方自願將座落在區 (嚴格按照房本或商品房合同填寫)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對該房屋已作充分了解並實地看房,對該房屋現狀無異議,願意購買該房屋。甲方須保證房屋在合同簽訂後的狀況和看房時一樣。

2、該房屋的基本情況如下: 房屋性質:(私產、公產、商品房合同、企業產、宗教產、軍產、還遷協議、房改購房、合作建房,不要寫“其他”等模糊詞語)所有權人: (一般只寫公產和私產的)房型: 建築/計租面積:樓層:總層數:使用性質: 附屬設施:(只要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列明)

(關於該房屋的基本情況特別是:建築/計租面積、所有權人、房屋性質一定要給房本所在交易中心內勤打電話核實一遍,以免以後產生糾紛。) 所有權人:公、企產為某某企業或某某房管站!

第二條:成交價格

甲、乙雙方協商後的實際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元(大寫),該房屋產權或租賃權過户的相關費用由承擔,(該房屋產權或租賃權過户費用的計算依據是指定評估機構對該房屋的評估價格,而非丙方提供的交易參考價和甲乙雙方商定的實際成交價。)該房屋配套設施過户的相關費用由承擔。講清土地證過户費用第三條:信息服務費及支付

甲、乙、丙三方簽訂本合同時,甲方須向丙方交納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元(大寫)及代辦過户手續費人民幣元(大寫),乙方須向丙方交

納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元(大寫)及代辦過户手續費人民幣元(大寫)。

第四條:付款約定(本條各款項均不計利息)

1、乙方向丙方的交款約定:

(1)乙方於年月日交付定金人民幣不超過20% 元(大寫);

(2) 乙方按約定交清全款後,甲乙雙方按丙方要求在日內開始辦理該房屋的過户手續。(修改為甲乙雙方按丙方要求在5日內將辦理該房屋過户的全部手續及材料交丙方保管。)

2、丙方對甲方的付款約定:

(1) 待該房屋過户全部手續辦理完畢,且甲、乙雙方確認該房屋費用交接清

楚並在結款通知單簽字三日後(遇節假日付款時間順延),結清全款。

(2) 一定不要寫具體時間即“丙方於**年**月**日對甲方付款”第五條:相關事宜

1、若乙方需要貸款並請丙方為其承擔他項權辦理之前擔保責任,則以丙方的評

估價格作為乙方貸款和丙方承擔擔保責任的依據,乙方需向丙方支付相應的服務費,辦理貸款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2、丙方為甲乙雙方提供交易機會,丙方應如實傳遞甲方或乙方所提供的信息,

就有關政策法規進行諮詢,並協助甲乙雙方辦理產權或租賃權過户手續,甲乙雙方須提供相應的合法證件。

3、甲方承諾於( 簽結件單當日/具體日期/過户進件幾日內)騰空該房屋,並將該房屋鑰匙交於乙方。甲乙雙方自行辦理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暖氣、有線電視、物業管理及户口遷移等過户手續及相關費用的交接事宜。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須保證該房屋權屬無爭議,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權屬糾紛或債務糾紛,

由甲方負責解決並承擔一切後果及違約責任。

2、甲、乙雙方須保證該房屋結構無拆改或拆改得到相關管理部門的同意及持有

合法、有效證件,若因此影響辦理過户手續,產生的一切後果及違約責任由責任方負責。

3、甲方認可乙方貸款方式付款時:

(1)貸款過程中,乙方提出終止貸款行為,則乙方須補齊所差房款,繼續履行該合同,並承擔由此引起的經濟損失,已交納的服務費不予退還。

(2) 乙方須保證所提供的各種材料與證明的真實、可靠。如因證明不屬實

或其資信度不夠造成的貸款未果,乙方承擔相應責任及經濟損失。

(3)乙方須按照約定按時到指定銀行辦理貸款手續,否則貸款延期責任由

乙方承擔。

4、如甲、乙任何一方拒絕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或發生本條1、2、3違約責任,

均由違約方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條確定的房屋實際成交價的10%作為違約金。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總額的,責任方應據實賠償,且丙方所收取的本合同中約定的中介服務費一律不予退還。

第七條:免責條款

如因洪水、地震、火災和法律、政府政策變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丙三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約定其它事宜

丙方留存甲方提供的產權證/房屋租賃合同/商品房合同/還遷協議等房屋權屬證明(建議將此條加為固定條款)商品房合同一定註明房屋面積一定以產權部門最終核定為準,總房款保持不變;可以添加對於土地證過户哪方承擔過户費用的約定。

非公產、私產應註明甲、乙雙方自行辦理該房屋的過户或公正事宜!

如房主本人未能到場,合同中可註明:由於房主未能到場,產生後果由賣方經手人承擔!

第九條:其它

1、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丙三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

一方可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三份,一份兩頁,甲、乙、

丙三方各執一份。各種手續交接清楚,本合同自動作廢,並由丙方收回。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

經手人: 經手人: 經手人:

聯繫地址:

簽約日期:

年月日

舊房房屋買賣合同 篇20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以商品房抵付乙方部分代理佣金事宜,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用項目的商品房(以下稱該商品房)等額抵付欠乙方代理佣金,乙方同意接受。

該商品房坐落於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以最終測繪面積為準),單價元/平方米,總房款元;抵付甲方欠乙方代理佣金元。代理佣金超過房款的差額元由甲方以貨幣方式支付。

2、雙方同意:_________________在甲方與乙方或乙方指定第三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開具等額購房發票後,甲方協助乙方或乙方指定第三方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3、乙方原則上不許退房,如果因為特殊原因退房,須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若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4、《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或乙方(含乙方指定第三方)領取該商品房鑰匙,即視為甲方向乙方履行了支付代理佣金的義務。

5、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應積極履行各自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以該商品房產權尚未過户、未開發票等理由,主張本協議無效或抵付行為未完成。

6、本協議一式肆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舊房房屋買賣合同 篇21

第1部分 合同背景

第2部分 房屋質量

第3部分 户型空間

第4部分 房屋面積

第5部分 建築設備

第6部分 電氣部分

第7部分 供暖與燃氣

第8部分 裝修標準

第9部分 室內環境

第10部分 室外環境與綠化

第11部分 社區及設施

第12部分 價格付款

第13部分 房屋交付

第14部分 初步驗收與保修

第15部分 所有權證

第16部分 前期物業管理

第17部分 業主管理委員會

第18部分 消費者權利保護

第19部分 抵押擔保

第20部分 合同變更

第21部分 合同終止與解除

第22部分 退房條款

第23部分 違約責任

第24部分 買受人損失

第25部分 爭議與其他

第26部分 合同附件

第27部分 法律法規及標準

第1部分 合同背景

第1條 合同原則:鑑於目前買賣雙方因為合同不明造成諸多爭議,為充分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出賣人的合同義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的有關規定,本着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買受人購買出賣人商品房一事達成本合同。

第2條 文字定義

(1)合同中所稱“合同”、“本合同”、“約定”等係指目前出賣、買受雙方所簽訂的補充合同,其他合同則冠以合同的具體名稱;

(2)本合同中所稱“房屋”、“本房屋”、“商品房”或“本商品房”等係指目前出賣、買受雙方簽訂合同即將買賣的商品房;

(3)本合同所稱“本樓”或者“樓房”係指買受人所購商品房所位於的樓座;

(4)本合同中所稱“小區”、“社區”係指房屋所處於的社區;

(5)本合同中所指“退房”,是指買受人解除購房合同的行為。

第3條 合同標的

本房屋位於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路__________號,目前施工進度情況參照由出賣人提供的照片。

第4條 合同目的

出賣人知道買受人購買商品房係為自己住用、通過出租獲得利潤或者在商品房升值時通過及時轉讓獲得利潤,或者行使相關的所有權或用益物權以獲得利益。出賣人承諾在買受人購買此房屋後,除作為住宅使用外,還可以作為公司辦公用房使用,可以取得工商行政管理機構的註冊登記許可。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條 協商地點

本合同在簽訂及履行過程中,由各方依次選擇談判地點,分別為出賣人銷售場所(________市________區(縣)________路_____號)或者為買受人及買受人的代理人指定的場所(________市________區(縣)________ 路________ 號),各方應在會面協商時準備好應當提供的文件資料,以節省雙方的時間。

第6條 銷售廣告

買受人根據出賣人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刊登在________________報第________版的廣告,參考出賣人提供廣告(包括文字、圖片、音像資料、電子出版物、網絡),與出賣人就購買商品房一事進行協商;出賣人承諾商品房及周邊環境符合廣告所描述之內容,雙方就可預見的內容進行約定,如雙方沒有在涉及房屋質量、裝修、周邊環境等細節作出説明時,則出賣人提供或發佈的廣告及宣傳品可作為證據,證明出賣人承諾提供房屋符合廣告宣傳品中文字及圖案的描述。

第7條 土地權利

本項目由北京市政府有關機構批准立項,項目的批准文號為:________________;批准文件的主要內容為:______________。本宗土地原所有權人為:___________ ,原土地使用權人為:____________,國有土地出讓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證號碼為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土地使用權性質為:_____________(商業或住宅)。

第8條 權利擔保

考慮到目前出賣人無法提供正式《國有土地使用證》,為保證買受人的權利,出賣人承諾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買受人提供正式《國有土地使用證》,並且在他項權利記錄中不會有任何擔保抵押記錄,如到期不能提供,則買受人有權要求退房,出賣人則應當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如出賣人不同意退房,或者雖然同意退房卻未自同意之日起________日內使買受人取回全部房款以前;出賣人都將因缺少《國有土地使用證》而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9條 規劃許可

用地規劃批准部門為:_________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________,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_____________。

第10條 銷售許可

房屋銷售許可部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銷售許可證:________________;出賣人承諾已經依照《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可以提供、辦理並具備辦理銷售許可的全部文件。

第11條 施工許可

施工許可部門:________________,施工許可證:________________開工證:________________。建築企業:總設計單位:________________,建築師姓名:________________,註冊建築師號碼:________________,總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總監理單位:________________。

第12條 商品房標準

商品房將適用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本商品房的設計和建築標準。商品房驗收:由________________負責驗收;由________________負責進行質量評價。

第2部分 房屋質量

第13條 質量原則

考慮到買受人支付的價款,買受人所購房屋各項驗收標準不僅要達到合格要求,還應當達到優良標準;出賣人不得僅以房屋質量合格來履行合同義務,而是應當在滿足基本質量要求的前提下,同時還需要達到買受人的特別要求,並證明其各項驗收標準均達到優良等級。

第14條 防震減災

考慮到買受人所購房屋將可能在未來時間內長期使用,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提供樓房地震安全性能評價測試報告,以使買受人的安全在未來得到保障,否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並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條 牆體平直

房屋的牆體及平面均應當平直,傾斜角度不得大於0.1度,計算方法為:高度差/直線距離;不平直情況並不得超過政府規定的標準;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並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6條 防水情況

房屋頂棚無水漬、廚房及廁所防水良好、上下水管與地板結合處無漏水、滲水;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並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7條 表面裂縫

出賣人承諾商品房內部無任何裂縫,保温層牆壁表面平整,瓷磚地板平整無鬆動、無爆裂、無間隙;出賣人保證房屋的沉降情況優於北京政府頒佈的最高要求,並對於可能發生的加速沉降或不均勻沉降情況對質量產生的影響向買受人提供檢測及評估報告。如果雙方無法對是否是裂縫達成共識的,則雙方從樓內業主中隨機選擇3人,由這3人確定是否屬於裂縫、漏水、滲水、牆體平直等,此3人的觀點應當作為有效證據。出賣人有義務申請有關機構就此問題進行評價,如出賣人不予以申請,則視為存在裂縫,買受人有權退房。

第18條 質量文件

考慮到房屋質量將在未來相當的時間內對買受人的安全與收益要求有巨大影響,而提供完全的質量文件是出賣人不可推卸的責任與義務,為充分保證買受人的知情權,出賣人除提交竣工驗收備案表以外,還應當向買受人提供如下文件:

(1)施工單位的竣工報告;

(2)監理單位工程質量評價報告;

(3)勘察單位質量檢查報告;

(4)規劃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

(5)衞生部門出具的水質檢驗合格文件;

(6)環保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

(7)消防部門出具的消防驗收合格文件;

(8)電梯工程監督報告;

(9)施工單位簽署的質量保修書;

(10)抗震評估機會出具的地震安全性能評價報告;

第19條 文件交付

(1)全部質量文件上述文件應當於入住前交付給買受人,沒有上述文件不視為交房;即使買受人入住,仍有權出賣人每日承擔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2)如無法按時交付上述文件,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並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20條 質量標準

商品房設計質量不應低於各級政府有關機構頒佈的最有利於買受人的標準,本合同最後所列明的各項規範及標準均為出賣人應當遵守的強制性標準,即出賣人所提供的房屋質量不得低於各項規範的要求;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並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21條 質量證明

考慮到出賣人的優勢地位,出賣人在房屋交付時應當向買受人提供證明其質量合格的申報手續及質量評價報告;當買受人對此報告提出異議時,出賣人應當證明這種異議不成立;出賣人不能證明的則視為存有質量瑕疵,在瑕疵未消除前不視為交房。

第22條 質量評價

出賣人在交付商品房前應當提供質量評價報告;買受人有權查驗與商品房質量相關的全部文件,有權委託相關機構對商品房質量進行重新評價;如出賣人拒絕提供文件,或者在買受人申請重新質量評價時拒絕進行協助,則視為房屋質量不符合規定而不能交房;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視為未交房,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3部分 户型空間

第23條 商品房户型:________室________廳________衞________浴________廁________廚,本商品房使用率為:

第24條 起居室尺寸:長度:________ 寬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25條 書房尺寸:長度:________ 寬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26條 卧室尺寸:長度:________ 寬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27條 衞生間尺寸:長度:________ 寬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28條 廚房尺寸:長度:________ 寬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29條 陽台尺寸:長度:________ 寬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30條 過道尺寸:長度:________ 寬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31條 套內樓梯:長度:________ 寬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32條 重要門窗:長度:________ 寬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33條 貯藏空間:長度:________ 寬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34條 房屋層高:________毫米;室內淨高:________毫米。

第35條 立平面圖:平面圖中所列面積如無特別説明均為套內使用面積;立面圖中所列尺寸如無特別説明均為淨高度。

第4部分 房屋面積

第36條 建築面積

(1)文字定義:商品房銷售的建築面積為套內建築面積與分攤的公用面積之和。

(2)總建築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套內建築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陽台建築面積:________ 平方米,另室內牆體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

第37條 建築面積變化

(1)面積範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建築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如果經過實際測量後,面積在________至________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2)面積超出: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建築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後,大於________ 平方米的,出賣人無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多餘價款,並且應當據實辦理產權登記。

(3)面積不足: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建築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後,小於________ 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與約定建築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並且應當據實辦理產權登記,當此面積小於 ,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視為未交房,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4)面積費用:鑑於目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面積所適用的契税為2%,如果因為出賣人的原因使面積擴大,導致買受人不得不支付比原來税率更高的税費,因此而多支付的税費,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同時有權不支付由於面積擴大所引起的各種費用(物業管理費、取暖費用等)的增加,必須支付的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保留退房的權利。

第38條 分攤的公用面積

(1)文字定義:可分攤的公用面積是指與商品房在同一幢樓內且為本樓提供公共服務的建築面積。

(2)基本原則:此部分僅存在於與本樓內部並與本樓建築結構中存有相連結的部分並且僅向本樓居住者提供非營利性服務,不符合此條件的建築不得計入公攤面積。

(3)分攤構成:公共門廳、電(樓)梯前廳、電梯井、電梯間、電梯機房、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及僅為本樓服務的其他設備間;套與公用建築空間之間的分隔牆及外牆(包括山牆)牆體面積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

(4)面積核實:因分攤的公用面積涉及範圍大、操作過程複雜,使買受人無法核對及查實,可能給合同一方提供欺詐機會;為保證交易的公平性,出賣人根據《房產測量規範》和《房產圖圖式》提供公攤面積的構成與尺寸,以使買受人可以根據自有的條件對面積進行核對。

第39條 套內建築面積

(1)文字定義:套內建築面積為套內使用面積、套內牆體面積和陽台建築面積三者之和。

(2)面積範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套內建築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如果經過實際測量後,面積在________至________ 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3)面積超出: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套內建築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後,大於________平方米的,出賣人無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多餘價款,並且應當據實測面積辦理產權登記。

(4)面積不足: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套內建築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後,小於________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與約定套內建築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並且應當據實測面積辦理產權登記。

(5)比例增加:交房後,套內建築面積、建築面積與合同約定相比都發生增加的,應當按相同比例增加,建築面積增加的比例大於套內建築面積增加比例的,買受人無須為任何增加的面積支付費用。

(6)比例減小:交房後,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與合同約定相比都減少的,應當按相同比例減少;建築面積減少的比例小於套內建築面積減少的比例的,出賣人應當按照最有益於買受人的原則退款,買受人有權選擇諸多方案中的一個。

第40條 套內使用面積

(1)文字定義:套內使用面積是指各功能使用空間(如卧室、起居室等)牆體內表面所圍合的水平投影面積之和。

(2)面積構成:卧室面積:________平方米、書房面積________平方米,客廳面積:________平方米、衞生間面積各為:________平方米;面積的數字以出賣人現有的平面圖紙為標準。

第41條 使用面積變化:

(1)面積範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使用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如果經過實際測量後,面積在________至________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2)面積超出: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使用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後,大於________平方米的,出賣人無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多餘價款,並且應當據實測結果辦理產權登記。

(3)面積不足: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使用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後,小於________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與約定使用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並且應當據實測結果辦理產權登記。

第42條 露台面積

鑑於露台面積並不計算在買受人購買面積之中,出賣人將面積為: 平方米的露台之使用權交付給買受人,買受人在使用過程中無須支付物業管理費;如出賣人或者第三人或者行政機構阻礙買受人使用此部分面積,則出賣人應當根據平均房價的三倍與按露台總使用面積計算應當退還給買受人的費用。

第43條 面積測量

房屋分攤的公用部分、面積及全部長度尺寸應當註明,經過測量的應當提供符合《房產測量規範》和《房產圖圖式》的測量報告,使買受人有權可以獲得精確的詳細內容。

第44條 測量機構

測量機構應當是取得中央政府機構測繪專業管理機構頒發的測量資格的機構,測量義務不得委託給他人;沒有專業資格的機構測量的數據無效,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房款。

第45條 面積核實

買受人有權根據測量報告對任何一個尺寸進行核實,此等核實無需複雜的測量工具,僅憑於任意一個市場上購買的米尺等測量工具即可進行測量。

第46條 面積自測

買受人有權在入住前或入住後對室內全部長度、寬度、高度尺寸進行測量;如果需要對全樓進行測量的,出賣人有義務向買受人提供與本樓相關的圖紙,買受人也可以召集樓內其他業主共同進行測量。

第47條 測量爭議

買受人入住前有權聘請有資質的機構入户進行測量,如果測量結果與出賣人提供的測量結果有差異,則雙方有權提請法院或者有關機構進行最終決定,在此以前買受人有權先行入住,並且根據最有益於買受人測量的結果支付相關費用。

第48條 通知到場

當買受人對公共面積進行測量時,如果發現出賣人提供的尺寸與事實不符,則可以通知出賣人到場進行共同測量,此等通知可以通過電話、普通信函或掛號信函或特快專遞或者傳真,買受人接到通知後應當到場;出賣人不到場的,買受人即可自行進行測量。

第49條 違約條件

買受人以約定方法得到的任一個尺寸結果,與出賣人提供的圖紙不符,則視為出賣人提供的公攤面積不合法,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公攤面積的費用;出賣人不得以此為理由拒絕交付房屋,並仍應及時為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第50條 違約責任

當出現上述違約條件後,出賣人應當在3日內雙倍退還公攤面積的價款作為違約金,不能退回的,逾期則每天應當支付總房價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部分 建築設備

第51條 用水供應

出賣人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24小時供水,水源由市政機構提供,壓力為________________。出賣人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24小時熱水,温度為________;價格________。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2條 排水設施

出賣人在入住時保證買受人室內的排水設施可以使用。室內排水共有地漏________個,分佈在衞生間、廚房等。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應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53條 管道密封

出賣人應當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管道壓力測試數據,並保證管道不會出現任何泄露;如果室內發生液體或氣體泄露,導致買受人的裝飾裝修傢俱損壞的,如果買受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責任,則出賣人應當以________倍裝修傢俱款額或者每人每日________元作為賠償,以補償買受人在選擇裝修企業、設計施工所支付的費用與耗費的時間。如液體或氣體的泄露給買受人或其親屬或其他人員造成傷害,則出賣人應當同時承擔違約責任或侵權責任。

第54條 管線安裝

出賣人承諾不在商品房內通行任何公用管線。所謂公用管線是指管線內的物、氣體不直接從此管內進入到買受人室內且供買受人單獨使用;如有通過,則視為合同的變更,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任何費用,並有權要求出賣人進行修改;在修改完成以前,視為商品房仍未交付;不能修改的,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5條 電梯使用

本單元共有電梯部且不得少於兩部,型號為 ,額定載重量不得低於________公斤,每部電梯服務住户數量不得超過________户,電梯終生保修,買受人可以24小時使用電梯,並可以到達商品房所處層樓,等待時間不得超過________分鐘。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6條 電梯安全

電梯安全的責任由出賣人承擔,當因買受人或其親屬或其他人員因乘坐電梯受到傷害,受害人及相關權利人有權要求出賣人同時承擔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

第57條 消防設施

出賣人提供的消防設施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並在交房時取得消防機構的認可;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部分 電氣部分

第58條 電力供應

負荷________KVA,計費設備為________ ,插座位置________ ,數量________,供電平面圖____________,可使用時間: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9條 通訊設施

線路數量________條,出口位置:見圖紙,使用時間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0條 其他線路

有線電視數據線至少一條,出口位置在:________________ ,使用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部分 供暖與燃氣

第61條 供暖設備

供暖設備名稱________________ 型號為:________________ 生產企業:________________適用標準:_____________

第62條 設備安全

安全使用時間20xx年,出賣人保證燃氣設備的安全性,並承擔由此產生的產品質量責任;在產品質量爭議時由出賣人承擔質量無瑕疵的證明責任。

第63條 技術指標

在封閉狀態下的室温不低於20度時每個月用氣量不高於300立方米,温度:________ 濕度________: 暖氣片數量________ 。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4條 暖氣計費

暖氣價格不高於政府規定的標準,計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及價格____________ 每月________每平方米。

第65條 使用時間

出賣人承諾應當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開通暖氣供應。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66條 燃氣品質

燃氣設備:________________ 計量設備:________________ 計費方式及價格:___________ ;燃氣安全裝置為________ 。

第67條 使用時間

燃氣交付使用時間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按日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千分之一。

第8部分 裝修標準

第68條 室內裝修標準為:見附件標準,出賣人提供的附標標準包括裝修部位、工程量、裝修標準。

第69條 室內裝修總價格為:見附件價格,出賣人提供的附件價格包括各工程部分的材料單價與總價。

第70條 室內裝修標準:室內經過裝修不得低於或者超過下述標準《人造板及其製品中甲醛釋放限量》、《溶劑型木器塗料中有害物質限量》、《膠粘劑中有害物質限量》、《木傢俱中有害物質限量》、《壁紙中有害物質限量》、《聚氨乙烯卷材地中有害物質限量》、《地毯、地毯襯墊及地毯用膠粘劑中有害物質釋放限量》、《混凝土外加劑釋放限量》、《建築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及其他安全標準。

第71條 違約責任:裝修交付使用時間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如不能達到此交付時間要求並符合前述質量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9部分 室內環境

第72條 日照時間

考慮到採光系決定房屋價格的重要構成內容,出賣人承諾房屋全年在日照時間最短的一天(冬至日),其窗户能夠接受的滿窗日照時間為6小時,由出賣人提供具體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3條 自然通風

考慮到室內通風系決定房屋價格的重要構成內容,出賣人承諾其自然通風性能不低於政府商品房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4條 室內保温

考慮到房屋保温情況將對買受人的生活質量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室內保温不低於政府商品房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5條 房屋隔熱

考慮到房屋隔熱情況將對買受人的生活質量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外牆隔熱不低於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6條 噪聲隔音

考慮到室內噪聲隔音將對買受人的身心健康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牆體隔聲情況不低於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7條 電磁輻射:考慮到室內外電磁輻射可能嚴重影響買受人的身體健康,出賣人承諾不低於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0部分 室外環境與綠化

第78條 周邊建築

本商品房周圍 米外無其他建築物,從本商品房各窗户、門及門外50米內沒有公共垃圾處理場所、污水處理站、供變電站、公共停車場、有軌交通工具等其他設施。

第79條 採光保障

出賣人應當知道在本樓房與其南側的建築物之間的距離,並承諾此距離絕對不會影響買受人所購房屋的採光;其間距係數不得少於1.8,以保證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之室內的採光。

第80條 環境綠化

本商品房________米範圍內不可能再建設任何非綠化設施,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81條 綠地定義

所謂綠地是處於房屋以外,種植於地面的自然植物,指高度不低於50釐米,可以包括楊樹、柳樹、槐樹、梧桐,其目的在於給買受人以心理上的舒適感覺,並且能夠產生隔音、清潔空氣的作用,綠化植物壽命不應低於20xx年。

第82條 綠地面積

考慮到綠地面積將對買受人生活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本社區綠地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綠化率不應低於北京市標準,交付時綠化率的計算方法為地面綠地面積與總建築面積之比,房屋交付時本社區的綠化率不低於30%,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83條 氣味條款

本商品房敞開門窗後,不會聞到任何異味;室內在任何條件下均不會出現異味。雙方對是否是異味有爭議的,可以隨機選擇3人進行評價,以多數人的意見作為最終結果;此三人的決定如果未被執行,其決定應當在訴訟中作為決定性證據。

第84條 環保噪聲

本商品房敞開門窗後,白天來自室外的聲音不高於60分貝,夜晚不高於50分貝,室內原有設備不會產生任何聲音。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85條 電磁輻射

出賣人承諾不在房屋室外500米內及本商品房樓上建造或允許他人建造任何電磁發射裝置,包括尋呼台發射台、移動電話發射台、廣播電視轉發台或其他有輻射的裝置;如果有此設施,無論是否影響人體健康,買受人均有權退房,出賣人將承擔違約責任。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1部分 社區及設施

第86條 社區名稱

本商品房所屬社區經政府地名管理機構確定為:______________,本小區屬於政府管理機構認可的合法社區。考慮到社區名稱的穩定性有利於買受人購買房屋的增值,因此出賣人承諾將在未來時間內始終使用的名稱為____________ ;如此名稱發生變化,出賣人承諾將賠償給買受人總房價百分之三,作為因名稱變更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賠償。

第87條 自用車位

出賣人向買受人提供安全停車的車位壹處,具體位置為:______________ ,買受人無須為此車位支付任何費用;如果需要支付費用則每月不超過________元,且在買受人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時即開始使用。

第88條 用地面積

本社區總用地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總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商品房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____米,重要指標:______________容積率:________________。

第89條 建築總量

社區共有樓房________ 幢,其中一期工程________幢,二期工程________幢,各期工程的開工時間與竣工時間分別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和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90條 設施使用

社區所屬的共用設施係為社區居民生活、工作方便而建設,不應當向買受人及其家庭成員收取費用,其功能不得侵害買受人利益,設計及建築標準均不低建設部相關技術標準。

第91條 參考標準

本社區的公用設施的具體質量、數量由出賣人提供數據標準,不能提供的應當按照出賣人的各種廣告資料作為標準。

第92條 公共設施

幼兒園________個,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學校________個,其中國小________個,中學________個,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醫院(________級________等)________個,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停車場________個,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郵局________個, 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娛樂設施:________________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郵政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電話接通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 日 。

第93條 道路交通

交通公路等級為:________________  公路寬度:________________  道路質量:_______________;所述公路或者道路應當可通過車輛,否則不視為交付,交付使用時間: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本商品房可使用道路為寬度不低於6米,社區內應當有人車分行的道路,以保證買受人與家庭成員安全交通,道路標識應當符合國家或北京市最高標準。

第94條 居住安全

交付時社區內不應當有正在建設的建築物,在買受人可能經過的道路絕對不允許有任何可以產生墜落的物品;道路平面絕對不得有可能阻礙行人或者車輛的坑、溝、井或者其他產生危險的建築物或者構築物。

第95條 商品房標識

社區內的所有建築物應當有明確的標識,以利於買受人的特殊家庭成員能夠順利找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

第96條 建設標準

出買人承諾本社區的設計與施工標準不低於《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中的最高標準,如果北京市有更為有利的設計規範,買受人有權適用此規範,雙方對標準的選擇有爭議時,買受人有權從不同的標準選擇較為有利的條款適用。

第97條 違約確定

對出賣人提供的各種設施是否合乎約定,應當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由買受人與出賣人共同隨機選擇三人,選擇方法見本合同爭議解決中的約定,由其對此爭議做出仲裁裁定。

第98條 違約責任

出賣人違反上述約定的,應當繼續履行合同,交房時間從承諾全部履行完畢之日開始計算,詳細條款見本合同的違約責任;出賣人不能在寬限期(________日)內完成交付的,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2部分 價格付款

第99條 公平價格:

(1)買受人所購房屋價格為 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元);

(2)出賣人不得將同幢的其他房屋以明顯優於買受人的價格出售給其他買受人(差額應在合理範圍內),否則將認為是對買受人的歧視或價格欺詐,出賣人承諾並承認買受人有要求同等優待的權利。

第100條 分期付款

如房屋目前尚不能交付使用,而買受人一次將全部房款交付給出賣人顯然存有巨大風險,為此雙方商定以如下方式向出賣人支付房款:

(1)第一次付款:________________相當於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自行於簽訂合同時支付;

(2)第二次付款:________________相當於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貸款銀行於房屋主體竣工後支付。

(3)第三次付款:________________相當於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貸款銀行於全部內部設備安裝完畢後支付。

(4)第四次付款:________________相當於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貸款銀行於房屋全部裝修工程竣工後支付。

(5)第五次付款:________________相當於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銀行於房屋交付使用且入住後支付。

第101條 工期證明

上述施工進度應當與實際情況相符,而且出賣人應當提交設計企業、施工企業和監理企業出具的證明,此證明除證明工期已經達到付款期限外,還應當由簽字證明人承諾如果不能證明工期進度的,則簽字企業及簽字人承擔連帶欺詐賠償責任。

第102條 銀行貸款

如因出賣人原因致使買受人無法取得銀行貸款,則出賣人在10日內比照退房條款歸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

第103條 買受人原因

出賣人證明系買受人原因致使買受人無法取得銀行貸款,則出賣人在10日內比照退房條款歸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

第13部分 房屋交付

第104條 交付含義

本合同所稱交付是指佔有權及使用權的交付,以保證買受人可以正常使用,以實現居住目的,並不代表所有權的交付。

第105條 交付時間

商品房交付時間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社區設施環境交付時間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106條 交付程序

(1)入住通知出賣人向買受人發出入住通知書;

(2)書面簽收:買受人書面簽收“收到入住通知書”;

(3)鑰匙收條:買受人書面簽收“商品房鑰匙收到條”;

(4)隨附資料:出賣人提供商品房質量備案表、商品房長度高度細節尺寸及面積測量結果;

(5)其他條件:其他合同中約定的條件也應當具備,房屋交付時出賣人及其他任何第三方不應再收取任何費用作為買受人入住的先決條件,否則買受人有權依此每天獲得總房價百分之一的賠償金。

(6)不視為交房:上述條件缺少任何一條,均不構成商品房的交付。

第107條 入住費用

入住前買受人應當支付以下費用:物業管理費、產權證費用、車位費用及其他由買受人享受服務的代辦費用,除此外無須支付任何費用。

第108條 強行入住

考慮到買受人在入住前已經支付了大量房款,因此出賣人在交付房屋時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買受人入住,出賣人同時應當保證所聘請的先期物業管理公司或者其他相關機構和人員也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買受人入住;當此等阻礙情況發生後,買受人有權不經過任何機構或人員的許可強行入住,此時任何人的阻擋行為均視為違法。

第109條 交付驗收

買受人在出賣人所建房屋完工後,可以進入室內進行觀察,並可以聘請相關專家對其進行評價,出賣人及其聘請的機構或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買受人及有關人員進入。買受人可以進行如下項目的評價與驗收:建築質量、室內設施、室內外環境、社區質量及其他驗收。

第110條 延遲交付

當出賣人無法按期交付時,則買受人有權通知出賣人解除合同,或者以予出賣人 日的寬限期,在寬限期內出賣人仍然不能交付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第111條 交付效力

出賣人將房屋交付給買受人後,買受人即享有房屋的使用權、佔有權、出租權、收益權,並有權對房屋進行裝修。

第112條 文件內容

商品房質量保證書及商品房使用説明書,其內容不得低於政府最高標準。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4部分 初步驗收與保修

第113條 初步驗收

鑑於商品房質量無法立即做出判斷,買受人無法在交付使用後立即對質量做出判斷,因此雙方共同認為質量的評價與驗收是一個較長的過程,買受人僅能對外觀部分進行初步使用性評價。

第114條 保修內容

主體結構、公用部分、環境設施、建築外表部分、裝修部分、室內電氣部分、室內暖通部分及其他由出賣人提供的內容。

第115條 責任承擔

如果入住後發生漏水、裂縫等質量瑕疵,應當由出賣人承擔責任,並立即進行修復,出賣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將此責任轉移至第三方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16條 保修期間]

________年,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不低於建設部《房屋建築工程質量維修辦法》的規定,當開始日期與交房日期不一樣的,則從交房日期開始,按最益於買受人的時間進行計算。

第117條 故障排除

自買受人電話通知後4小時內維修人員應當到達現場,8小時內將故障排除。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部分 權屬證明

第118條 房屋所有權

(1)取得標誌:房屋所有權的取得以北京市政府頒發的《房屋所有權證》為標誌。

(2)取得時間: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最後期限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如出賣人不能在此最後期限前使買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則確認為無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

(3)違約責任:一旦無法取得產權證後,出賣人應當30日內立即退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房屋款,並且賠償買受人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

(4)選擇權利:當無法取得產權證後,買受人有權選擇是否退房,如果買受人同意延長,則可向出賣人發出同意延長辦證期的書面證明。

(5)所有權保證:出賣人保證出賣人目前的身份系合法的出賣人,出賣人經過審查後認為買受人目前的身份可以成為合法的購買人,因此出賣人保證買受人憑藉出賣人提供的文件能夠在北京市房屋所有權登記機構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及他項權利證書,如買受人無法取得上述證明,則出賣人應當在10日內立即退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房屋款,並且賠償買受人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包括銀行的貸款利息、銀行罰息、訴訟費用、律師費用、裝修費用、誤工費用、無法居住而租賃房屋的租賃費用、交通費用、因重新購買房屋而產生價格上漲的損失及其他損失。

(6)費用分擔:在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時,雙方平均承擔税款費用。

第119條 所有權證的辦理

(1)出賣人有義務為買受人辦理所有權證書,在買受人入住前30天通知買受人支付辦理產權證所需要的全部材料,買受人提供全部材料後60日內出賣人將辦房屋所有權證的全部資料(包括出賣人的全部資料)交付給北京市房屋所有權證登記機構,並且出賣人承諾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為買受人辦理完畢房屋所有權證;如買受人在此日期前不能取得所有權證的,買受人有權退房,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2)買受人有權選擇是否自己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出賣人承諾出賣人提供的資料足以使買受人通過個人行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買受人自己辦理所有權證的,則自入住後60天內,最遲日期為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賣人將全部相關手續交付北京市________區房屋土地管理局進行備案,並將備案情況書面通知買受人,以保證買受人憑此備案可以獨立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3)如果北京市 區房屋土地管理局在為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時,認為出賣人提供的材料不足以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儘管買受人可能無法就此取得證據,但仍視為出賣人違約;出賣人只有通過取得權屬機構出具的證明出賣人手續完備的證明後才能免除自己的違約責任。此時出賣人應當根據北京市 區房屋土地管理局或者買受人的要求提供全部資料,如果自前述要求發出之日起60天內出賣人無法提供所需文件,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20條 轉移效力

買受人取得所有權證書後,即取得與房屋相關的全部權利,涉及房屋的風險同時發生轉移,出賣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買受人行使對房屋的所有權。

第121條 土地使用權

考慮到我國目前實行的土地使用權制度,出賣人還應當向買受人提交《國有土地使用證》,並保證上面載有買受人的姓名與權利,此項證明應當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為買受人辦理完畢。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6部分 前期物業管理

第122條 物管公司

(1)考慮到前期物業公司由出賣人選擇,出賣人應當保證物業管理公司有較好的聲譽,有相應的資格與能力來維護買受人的各項權利;

(2)如果出賣人希望買受人選擇物業公司,則應當將物業管理公司的情況通知買受人,以使買受人正確選擇,在買受人眾多的情況下,可以在某個約定的時間內,根據多數人的選擇進行決定。

第123條 服務期限

首期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期限不超過1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期限屆滿後,由小區或者本樓業主管理委員會另行決定。

第124條 物管費用

物業公司的收費範圍與標準不得超過北京市政府的相關規定,其中保潔費:________元/每月每平方米;治安費________元/每月每平方米;水費:________元/每噸;電費:________元/每度;燃氣費:________元/每平方米;其他費用:________元。

第125條 管理責任

樓內外清潔,出賣人應當在買受人樓層設立可以方便使用的垃圾收集處,至少每小時清理一次;如果出賣人將此義務轉讓給首期物業管理公司,則應當保證其履行義務。出賣人選擇的物業公司應當保證買受人及親屬和相關人員的人身安全、財產安全及汽車安全。

第126條 社區安靜

出賣人應當承諾室外持續噪聲不高於60分貝,每小時持續時間不超過5分鐘,每月僅能有1天可產生噪聲,以保證買受人生活舒適不受影響。

第127條 服務時間

物業管理的時間至少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開始,以保證買受人能夠及時享受到相應的物業管理服務。

第128條 新公司選擇

當買受人成立業主委員會後,有權根據法律的規定,重新選擇物業公司,此等選擇過程不應當受到出賣人及其所選擇的初期物業公司的阻撓。

第129條 交接責任

出賣人應當保證初期物業公司將如下物品交付給新物業公司:

(1)圖紙:供水、排水、電信、暖通、建築平面圖、結構圖、強電圖、弱電圖、電梯、消防、公供區域的照明裝修衞生間、各門窗系統;

(2)大修基金:屬於買受人所有的用於維護房屋的大修基金;

(3)保險單據:原始物業公司向保險公司支付的各項財產、人身保險單據。

(4)預收費用:初期物業公司已經收取的但沒有使用的各項物業管理費用。

(5)對外合同:保安合同、户外綠地維護合同、保潔公司的合同、系統設備的維護合同等其他合同;

(6)保修單據:與初期物業公司購買的設備相關的全部保修單據,以使業主選擇物業公司能夠有效地對上述設備進行維護。

第130條 交接驗收

(1)中央空調:空調機組、水泵、配電櫃、消防控制櫃、煙感控制系統、噴灑系統、電話系統、有線電視系統、避雷系統、電梯;

(2)故障記錄:初期物業公司應當對設備或者其他部分存有的各項故障進行提示,沒有提示的,則在業主選擇物業公司進入後,三個月內發現的故障,均視為初期物業公司有維護義務,不能及時維護的,則應當承擔賠償義務。

第131條 交接責任

新物業公司及買受人組織有權對應當交付而沒有交付的物品進行追償,因為出賣人應當交付而沒有交付,不僅需要交付外,還應當承擔沒有及時交付給設備維護造成的損失,並承擔將設備復原所支付的費用。

第132條 證明責任

物業公司負責證明向買受人提供安全及時達標的物業服務,如不能證明則視為出賣人不能提供相應水平的物業服務。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7部分 業主管理委員會

第133條 姓名知情

為方便買受人組織小區委員會或其他業主維權組織,當本樓居住者達到30%時,出賣人應當將其他業主的姓名及聯繫方法以信函形式告之買受人,以利於買受人與其他業主進行溝通;但考慮到不影響其他業主的權利,他們書面拒絕的除外。

第134條 知情權利

出賣人提供的各項證據和資料,如有相反證據足以説明與事實不符,則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35條 組織權利

買受人有權組織業主管理委員會,出賣人應當積極配合,為組織業主委員會提供有利證明文件,使其可以及時在相關管理機構處獲得批評或登記。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36條 通知權利

買受人有權向其他業主發佈信息或者通告,並就質量或者物業管理問題與其他業主進行協商,出賣人不得阻礙買受人行使此權利;鑑於買受人的弱勢地位,出賣人對於買受人在業主管理委員會籌建或運行中的言行,不應向買受人提出任何侵權責任要求。

第137條 財物交付

出賣人應當將相關財產,在業主管理委員會成立後3日內開始辦理交接手續,每天工作時間不低於8小時,並且在30日將全部財產交付完畢,對於其中有損壞的財產應當修復或者以市場價格進行賠償;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8部分 消費者權利保護

第138條 身份權利

買受人作為商品房的消費者,其知情權利及其他權利應當得到尊重和保護。買受人有權就組織業主維權機構在所居住區內或者新聞媒介發佈維權信息,出賣人及聘請的前期物業管理公司不應阻礙買受人行使上述權利。

第139條 知情內容

買受人有權獲知與房屋相關的施工進度、設計、施工、監理、測量、物業管理機構的資格等信息,有權取得與本商品房相關的設計文件、與本商品房所有權相關的法律文件複印件,並有權獲得與房屋相關的訴訟信息。

第140條 施工進度

出賣人將根據向有關機構提供的工期進行施工,現有的工期計劃基礎部分(地基土石方、結構、正負零)將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完成;主體結構完工時間: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樓外屋面裝修完成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室內裝修和設施安裝: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交付使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141條 工程監督

鑑於建築工程完工後,房屋質量的瑕疵可能在短時間內無法發現,為保護買受人的合法權利,買受人有權對施工工期和工程質量進行監督;當出賣人未按照合同約定由 完成建築工程時,或者承建人沒有按照政府的強制性規定進行施工時,或者監理人不能履行質量監督義務時,除非出賣人提出相應的擔保,買受人有權提出解除合同,無須等待最後交房日期;買受人暫時不退房的,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42條 參與爭議

如出賣人可能與房屋相關的權利與其他第三方進入訴訟或者仲裁,例如設計施工監理擔保抵押等爭議,應當及時就法律文件、開庭等事項通知買受人,以使買受人對於此事情對未來權利的影響做出正確的判斷,保護買受人的合法權利。

第143條 房屋驗收

買受人有權就商品房質量、商品房面積、環境質量、環境面積、水、電、暖、燃氣等可能影響商品房質量及居住質量的全部方面進行單項或者綜合驗收。

第144條 驗收方式

買受人有權查閲相關文件原件,並有權複印;買受人有權聘請相關專家進入商品房內部進行鑑定;買受人進入前提前一天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安排人員協助鑑定,如出賣人或現場管理人員拒絕買受人進行鑑定,則視為出賣人違約。

第145條 驗收文件

出賣人應在商品房項目竣工後90天內,提交市建築質量管理機構出具的質量檢測報告。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46條 欺詐責任

出賣人不能證明自己向買受人提供的許可文件複印件與真實的許可文件系相同內容的,視為對買受人的欺詐;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款10%的違約金。

第147條 撤銷權

鑑於買受人的弱勢地位及房屋質量瑕疵顯示的長期性,及買受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權過程中,可能將遭受來自各方的脅迫,因此雙方均認為構成買受人行使撤銷權的事由可能在本合同簽字或房屋所有權證取得3年後出現,買受人有權在取得相關機構提供的評估、評價或監測報告後1年內(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就合同條款依法行使撤銷請求權,買受人承諾不以時效作為責任免除的理由。

第148條 消費者組織

買受人在簽訂本合同後,即有權組織其他消費者對出賣人的施工或者管理進行監督,行使《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規定的各項權利,買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買受人行使此項權利。

第149條 權利行使

買受人有權查看原件,並有權保留複印件,出賣人應當書面回答買受人提出的各項質詢;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9部分 抵押擔保

第150條 抵押登記

鑑於買受人在簽訂合同後即將支付大部分款項,而房屋在短期內尚不能交付,此等情況可能使買受人在未來面臨巨大風險;為此出賣人承諾將與買受人所購房屋相關的土地使用證及在建工程抵押給買受人,並在合同簽訂之日起3天到不動產抵押登記機構辦理抵押手續,並且應當在30天內將此程序辦理完畢,以使買受人在出賣人面臨破產風險時能夠優先得到受償,從而減小買受人可能產生的損失;如不能按時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1條 定金情況

本合同簽訂之前,買受人已經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向出賣人支付定金________元,如出賣人不能按時交房,則除承擔買受人的延期交付的支付違約金的責任外,還承擔不能交付的雙倍返還定金的責任;如無法同時取得定金與違約金,則買受人有權從中選擇。

第152條 土地抵押

出賣人保證在買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前不得以任何形式抵押土地使用權。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3條 抵押知情

買受人有權在任何時候,要求出賣人提供《國有土地使用證》,出賣人在買受人發出通知之日起三天內不能提供的,則視為出賣人違約。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4條 禁止抵押

出賣人保證此商品房在轉移所有權以前未經過任何抵押,出賣人保證此商品房在向買受人轉移所有權過程中不會進行任何形式抵押;同時保證房屋竣工前的在建工程、施工原材料等未經過任何方式的抵押;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5條 權利擔保

出賣人保證在商品房所有權轉移過程中,其他任何第三方不會對買受人所購的房屋提出任何權利(包括但不限於抵押權、留置權等)要求,不會要求買受人支付任何價款以達到取得所有權的目的。如發生此等情況,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6條 無效擔保

出賣人保證本合同的有效性,如本合同無效則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由出賣人賠償本合同所列的買受人之各項損失。

第20部分 合同變更

第157條 基礎變更

當出現買受人婚姻變化、買受人生理變化、買受人行為能力變化、買受人支付能力變化、買受人經營情況變化時,雙方應對合同進行變更。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8條 買受人變更

如果買受人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家庭成員發生變化,出賣人應當根據買受人的要求,對本合同進行相應的修改;當離婚時,出賣人應當根據買受人的離婚協議或者判決或者調解書,將合同的買受人變更為買受人指定的人。

第159條 設計變更

考慮到本合同簽訂後,商品房尚未竣工,期間出賣人可能會對房屋的户型(包括門窗的位置與大小尺寸)、面積、質量、社區設施等進行變動性修改,為此出賣人承諾此等修改在設計完畢後首先應當徵得買受人的書面同意及簽字,未經過此等認可程序,即使變更設計經過行政管理機構的許可,仍然視為違約;此時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60條 義務轉讓

未經買受人書面認可,出賣人不得隨意轉讓本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未經買受人許可而轉讓的,買受人有權繼續向出賣人主張合同約定的權利。

第161條 權利義務轉讓/________買受人有權將自己的全部權利和義務轉讓給自己的家庭成員,轉讓時出賣人應當簽字認可,並與新的買受人簽訂合同,現有的合同條款無條件適用於新的買受人,如需要增加新的條款,則另行協商;買受人將自己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家庭成員以外的其他人的,應當符合合同法的規定。

第21部分 合同終止與解除

第162條 合同終止

當出現以下情況時,本合同終止:

(1)出賣人按時按質交付商品房,買受人對商品房質量、環境質量、物業管理服務沒有提出任何異議時;

(2)出現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且買受人書面認可的其他情形時。

第163條 解除條件

出賣人沒有按時交付商品房、或出賣人沒有按約定提供商品房質量或者環境質量、或出賣人不能交付商品房、或出賣人不能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責任時均可構成買受人解除合同退房的正當事由。

第164條 解除後果

合同解除後出賣人返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全部項款(包括銀行貸款及公積金貸款),並且賠償買受人的全部損失;對於延遲交付的應當支付延遲違約金,對於不能交付的還應當支付兩倍定金。

第22部分 退房條款

第165條 基本原則

雙方通過協議或者判決或者仲裁退房的,應當按照本部分規定的退房程序進行;雙方在計算本合同中任何一項費用或者金額時需要涉及比例計算的,均以總房價為依據。

第166條 退房通知

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的,可以通過掛號信或者傳真或者電話的形式向出賣人提出;有壹名證人(與買受人的身份關係不受限制)證明的,也應當認為買受人通過口頭提出過退房要求。

第167條 退房程序

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後15日內,出賣人應當退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並且負責辦理買受人與貸款銀行解除或者終止合同的全部手續,在所述手續或者文件尚未簽訂前,出賣人應當代替買受人向貸款銀行支付每月支付的本金與利息。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後,出賣人除承擔前述條款的義務外,還應當賠償買受人因請求損害賠償所支付的其他相關費用。

第168條 退還房款

出賣人應當在買受人發出退房通知後將全部購房款返還給買受人,並且辦理完畢向公積金管理機構或者貸款銀行還款手續。如果無法辦理完成前述內容,則自 買受人發出退房通知後第16日至買受人取得全部房款之日,出賣人應當每天向買受人支付總房款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69條 個人房款

出賣人在解除合同前先向買受人退還個人支付的購房款;不能支付的,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70條 銀行借款

自買受人發出要求退還房款的通知後,出賣人應當承擔買受人向銀行歸還貸款的義務,並且向買受人出示已經向銀行還清全部貸款及利息的協議或合同。

第171條 借款合同

出賣人應當承擔要求銀行與買受人解除合同的義務,如不能解除,則由出賣人承擔向銀行歸還借款的義務;同時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72條 雙倍定金

出賣人還應當向買受人支付雙倍定金,並不影響買受人基於出賣人延遲履行合同義務而取得相應的違約金。

第173條 支付違約金

出賣人還應當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向買受人支付其他各種違約金。

第174條 其他費用

出賣人支付上述錢款後,買受人有權依法或依約要求支付其他費用。出賣人還應當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和事實情況賠償損失,此種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各種直接損失。

第175條 退房責任

如果在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無法退還房款,應雙倍返還定金;上述項目的最終還款期限為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每延遲一日,出賣人向買受人支付總房款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76條 禁止行為

在出賣人沒有向買受人還清上述款項前,出賣人不得將買受人已購房屋出售、轉讓、抵押給其他任何人;如有前述行為的,則視為無效;買受人依然享有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權利,直至出賣人清償完畢對買受人負有的全部債務。

第177條 責任擔保

無論是否經過訴訟或仲裁,如出賣人無法歸還房款,或賠償買受人的其他損失時,則應將尚未售出的房屋或在建工程或其他財產為作擔保提供給買受人。

第23部分 違約責任

第178條 責任前提

本合同所述內容為對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權利和義務的確認,考慮到買受人在購買房屋時可能承擔的巨大風險,如出賣人不能滿足合同中某條款中規定的義務,出賣人除承擔某條款中規定的違約責任外,還應承擔本部分條款中規定的其他責任,以使買受人的權利得到充分的尊重與保護。

第179條 責任種類

買受人有權選擇適用下列一種或幾種責任,向出賣人主張權利:

(1)全部房款:返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銀行貸款及公積金貸款)。

(2)全部損失:出賣人應當根據本合同列明的內容,賠償買受人的全部損失。

(3)日違約金: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4)雙倍定金:出賣人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雙倍定金的價款。

(5)權利選擇:當出賣人發生違約時,在確定責任時如果發生違約金與返還定金同時適用時,出賣人應當一併給付,

第180條 雙倍返還

考慮到買受人為購買房屋所承擔的巨大風險,如果出賣人不能如實履行義務,將給買受人造成無法彌補之損失,為此出賣人承諾,當出現如下情況時將除退還全部房款外,另外按日向出賣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的千分之一損失:

(1)土地權利瑕疵:指出賣人未根據土地出讓合同付清土地出讓金或其他相關價款;

(2)房屋權利瑕疵:指出賣人不能根據國內現行法律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合法證明,或者雖然取得的合法所有權,但是將這種權利抵押給其他任何第三方當事人;

(3)房屋質量瑕疵:指出賣人提供的房屋不能獲得有關機構做出的質量優良的等級評價;

(4)影響採光瑕疵:是指出賣人提供的房屋在採光方面不能保證全部南向窗户(接受陽光一方)每日6小時的滿窗日照;

(5)社區社施瑕疵:是指出賣人提供的社區社施不能符合普通消費者根據其提供的廣告所產生的預期設想;

第181條 選擇權利

買受人有權就上述違約責任的一部分先行主張權利,一部分權利的實現並不表明買受人放棄其他權利,除非買受人書面同意不適用選擇條款。

第24部分 買受人損失

第182條 現實損失

買受人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各項現實損失:支付的房款、買受人貸款利息、買受人已支付房款利息、購買商品房所產生的交通費用、保險費用、查閲資料的費用、公證費用、誤工費用。

第183條 預期損失

買受人的損失還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各項可以預見的費用:租賃其他居住地產生的租賃費用、因外界影響無法正常居住而外出租房的費用、商品房設備質量造成的損失、因此可能的其他獲利機會、因房價上漲產生的價格損失,重新購買商品房時用於洽談合同的支出。

第184條 傷害損失

醫療費用、誤工損失;如因為出賣人提供的設備導致買受人或者其親友傷殘的應支付至少10萬元至50萬元賠償金給受害人,導致死亡的應支付300萬元賠償金給繼承人。

第185條 救濟費用

買受人因為商品房質量、商品房面積、商品房交付時間、商品房環境向出賣人提起訴訟或者仲裁申請,出賣人應當承擔買受人的訴訟費用、仲裁費用、律師費用、鑑定費用、測量費用、評估費用。

第25部分 爭議與其他

第186條 救濟方式

當本合同產生爭議時,買受人有權選擇仲裁或訴訟;如果選擇仲裁,則仲裁管轄機構為:北京仲裁委員會;如果選擇訴訟,則訴訟管轄地為房地產所在地法院。

第187條 訴訟仲裁

由於買受人在購買房屋中處於弱勢地位,而且訴訟成本相對較大,因此買受人如果就退房提出訴訟或仲裁,可以先就定金或違約金或全部房款或部分房款或其他損失提出,如果法院判決出賣人應當退還上述訴訟請求的任何部分,則出賣人在收到此判決書後不但應當退還定金,而且還應當退還全部房款。

第188條 通知方式

買受人的關於主體資格、房屋設計、重大質量事件、室內任何長度或高度尺寸的任何變化均為合同的變更;等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在事件或者行為發生之日3日內以掛號郵件送達或者親自送達;出賣人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任何變動情況,沒有買受人的書面簽字認同,此變動不對買受人產生任何效力;如由此變動給買受人造成損失,則出賣人應當承擔全部責任。如果買受人不同意上述變化,則有權解除本合同,出賣人應當於3日內退還全部已經支付的房款;買受人也可暫不解除本合同,要求出賣人按原合同交付房屋,出賣人不能按照原合同交付的,則每天向買受人支付相當總房價千分之一違約金直到合同解除。

第189條 證明原則

鑑於出賣人在購買過程中處於優勢地位,而且由於出賣人保存於房屋建築所需要的全部設計施工等文件,而買受人無法取得此類文件,故則雙方發生爭議時,應當由出賣人負責證明自己沒有過錯或者沒有違約,不能證明的則視為買受人有過錯或者有違約行為。

第190條 證明責任

買受人在向出賣人主張權利時,出賣人有證明買受人已經放棄權利要求的義務,如果出賣人無法證明買受人曾經書面放棄過權利,則認為買受人主張過此等權利;買受人有權先就證明責任向出賣人提起訴訟,出賣人應當根據買受人的要求提供證據、文件或其他信息。

第191條 民間仲裁

考慮到正式訴訟及仲裁可能會產生較大的費用,而某些問題可能無須複雜的法律知識僅憑常識即可做出判斷,出賣人與買受人在產生爭議時可以先就某些問題自願選擇民間人士進行仲裁,選擇的方式為雙方共同於某時某地隨機邀請三位人士,在雙方陳述各自觀點後由此三人迅速做出書面裁決;雙方應當尊重此裁決的效力,並且自願予以履行;考慮到此裁決可能不具備強制執行效力,但可作為有效證據在未來的訴訟或仲裁中加以使用。

第192條 適用法律

如果中央政府或者北京地方政府具有立法資格的機構頒佈新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標準,買受人有權進行選擇,如果出賣人需要適用或者必須適用的,應當將法律文本提供給買受人,並將複印件交付買受人。本合同在適用標準時,使用最優、最高或者最嚴等含義,均是指最有利於買受人的標準,如雙方發生爭議,則由買受人確定適用標準。

第193條 法律衝突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各種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標準之間有衝突之處,買受人有權選擇適用條款;如果新法律規章中規定過去的法律或者法規失效,而買受人認為應當選擇過去的法律或者法規時,則應當適用於過去的法律或者法規,除非買受人認為這種適用對自己不利。

第194條 合同解釋

本合同與《商品房買賣合同》有同等效力,如條款之間有不同含義,則由買受人決定適用何種條款;如本合同條款中存有缺、錯字,則由買受人進行更正解釋。本合同及其他相關文件均使用漢語,文字為中央政府頒佈使用的現行簡化漢字;其他語言的文本僅作為參考,如需變更語言,需經當事人雙方書面同意。

第195條 合同數量

考慮到本合同在未來數十年內將作為買受人獲得房屋所有權的合法證明,因此合同數量將不同於一般情況,共計1式9份,雙方各執3份,買受人貸款銀行1份(如有多家貸款銀行則每個銀行1份),保險公司1份,權屬登記機構1份;

第196條 合同生效

買受人與出賣人或出賣人的代理人共同簽字後生效;考慮到合同將首先由買受人簽字,而後由出賣人最後蓋章,此前全部合同均由出賣人保存,因此合同簽訂後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提供一份由代理人簽字的複印件,待全部合同原件簽字或蓋章後,出賣人應當承諾負有將合同原件交付給買受人的義務;如果出賣人最終提供的合同原件與簽字複印件不一致,則全部合同無效(除非得到買受人的重新認可)。

第26部分 合同附件

第197條 雙方資料

出賣人資料包括:出賣人營業執照、出賣人資質證、出賣人代理人身份證;買受人資料包括:買受人身份證複印件,其他代理人身份證複印件。

第198條 許可文件複印件

市政府立項證明、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包括附圖)、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房屋銷售許可證、開工證。入住時交付:房屋竣工驗收報告、商品房使用説明書、商品房質量保證書。

第199條 技術文件複印件

商品房平面圖、電氣平面圖、供水平面圖、供暖平面圖、其他線路平面圖、裝修平面圖、細部施工圖。

第200條 上述及其他文件,如果需要確定買受人是否收到,則以買受人提供的收據為依據;對於買受人提交的文件,如果在買受人發出通知後10天內,出賣人沒有向買受人發出沒有收到文件的聲明,則視為出賣人已經收到。

第27部分 法律法規及標準

第201條 基本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

第202條 其他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及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北京市實施《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權屬登記管理辦法、房地產經營管理條例、商品房銷售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規劃法、北京城市規劃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北京市建築市場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北京市內銷商品房管理暫行規定(95-4-18)、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北京市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

第203條 質量面積: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築質量管理條例、北京市建築質量管理條例、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條例、建設部《房產測量規範》(GB/T17986 1-20xx)、建設部《房產圖圖式》(GB17986 2-20xx)、《北京市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築面積分攤暫行規定》、《北京房地產測繪細則》。

第204條 相關技術規範

(1)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GB50180);

(2)住宅設計規範(GB50096-1999);

(3)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J16);

(4)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45);

(5)民用建築設計通則(JGJ37);

(6)民用建築隔聲設計規範(GBJ118);

(7)民用建築照明設計規範(GBJ133);

(8)民用建築節能設計標準(採暖居住建築部分)(JGJ26);

(9)建築給排水設計規範(GBJ15);

(10)採暖通風和空氣調節設計規範(GBJ19);

(11)城鎮燃氣設計規範(GB50028);

(12)方便殘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築物設計規範(JGJ50);

(13)民用建築熱工設計規範(BG50176);

(14)汽車庫建築設計規範(JGJ100);

(15)建設部等機構頒發的其他建築裝修類規範及驗收標準;

附件(略)

舊房房屋買賣合同 篇22

借款人

抵押人:

保證人: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當事人各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借款

第一條借款金額

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申請,同意向借款人發放購房借款,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借款實際發放額以借款憑證為準。

第二條借款用途

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於借款人購買位於的房屋。上述房屋建築面積為平方米,套內建築面積為平方米。

2、借款人的購房合同編號為所購房屋所有權證編號為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編號為.

第三條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計個月。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款憑證為準。

第四條借款利率

1、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在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的基礎上浮%,執行年利率為%.借款發放前如遇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調整,自調整生效日起以調整後的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和本合同約定浮動比例確定合同的借款執行利率。借款發放後如遇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調整,按照以下第種方式調整利率:

自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調整後的次年____月____日起,貸款人按調整後相應期限檔次的基準利率和本合同約定的貸款利率浮動幅度確定新的借款執行年利率,不另行通知借款人、保證人或抵押人。

利率調整以個月為一個週期。自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調整的下一個週期首月的借款對應日起,貸款人按調整後相應期限檔次的基準利率和上述計算方式確定新的借款執行利率,不另行通知借款人、保證人或抵押人。基準利率調整日與借款費發放日或該週期首月的借款對應日為同一日的,自基準利率調整日起確定心的借款執行利率。無借款對應日的,該月最後一日視為借款對應日。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歸還借款的,貸款人有權對逾期借款本金從逾期之日起,直至本息清償之日止,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之行年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計收罰息。預期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同期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上調,自基準利率調整之日起罰息利率相應上調。

3、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有權對違約使用部分從違約使用之日起,直至本息清償之日為止,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執行年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_________計收罰息。在此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同期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上調,自基準利率調整之日起罰息利率相應上調。

4、對應付未付利息,貸款人依據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計收復利。應付未付利息包括借款期內產生的應付未付利息和借款逾期後產生的應付未付利息借款期內產生的應付未付利息,在借款期間按合同約定借款執行利率計算複利,自借款到期之日起,按逾期借款利率計算複利餘齊借款的應付未付利息,按逾期借款利率計算複利。

第五條下列條件未滿足的,貸款人有權不發放本合同項下的借款:

1、借款人根據貸款人要求提供有關文件、資料、憑證並辦妥相關手續。

2、購房首期款及與本合同有關的應付費用均已付清。

3、本合同項下借款有抵押擔保的,有關登記及∕或保險等手續已按貸款人要求辦妥且該擔保、保險持續有效。

4、借款人、保證人和抵押人未發生足以影響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事件。

第六條劃款方式

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結算賬户,户名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開户行_________,卡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約定採用以下第______種方式劃款:

1、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將全部借款劃入借款人上述結算賬户後,再將全部借款劃入售房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賬户,以支付借款人在購房合同項下的款項。

2、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將全部借款直接劃入售房人__________的賬户,以支付借款人在購房合同項下的款項。

第七條還款

1、本合同項下借款採用分期還款的方式歸還本息。借款人以每一個月為一個還款週期,共_____期。自借款發放後,每月的____________為還款日。沒有借款對應日的,以每月的最後一日為還款日。借款人與貸款人商定採用__________________規定的方式歸還借款本息:

等額本息還款法:

每月還款金額

等本遞減還款法:

每月還款金額

其他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1、借款人採用等額本息還款法的,借款人每期應還本息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採用等本遞減還款法的,借款人每期應還本金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利息逐月還清。

採用其他還款方式的,借款人每期應還金額以貸款人出具的還款計劃表為準。

3、借款人保證每個還款日前在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借款人結算賬户中存入足額的款項,以償還當期及逾期本息,貸款人可直接從該賬户中劃收借款本息。該賬户內資金不足以清償當期借款本息時,貸款人有權決定是否劃收。貸款人不劃收的,該期全部借款本金作逾期處理貸款人劃收的,不足部分作逾期處理。

4、如借款人因存摺遺失或其他原因需要將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還款賬户變更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其他賬户,借款人應在下一個還款日前將變更原因和變更後的賬户書面通知貸款人,貸款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可從新的還款賬户劃收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

第八條提前還款

1、借款人提前還款的,須提前三十日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在借款人承諾按本條第2項約定支付違約金、遵守貸款人關於提前還款規定的前提下,貸款人可同意提前還款。

2、借款人在借款實際發放之日起______個月內提前還款的,應按提前償還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_向貸款人支付違約金。

3、提前還款,應先償還逾期及當期借款本息,再償還其他款項還款時執行年利率不變,已計收的借款利息不作調整。

4、借款人提前償還部分借款的,提前還款本金應為一萬元的整數倍,並重新計算剩餘借款的`每期還款額或還款期限。

第九條借款期限變更

借款人要求調整借款期限的,應提前三十日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同意且徵得保證人、抵押人同意後,簽訂期限變更協議,並辦理相關的保險、擔保等變更手續。

第十條債權債務轉讓

貸款人無需徵得借款人、保證人和抵押人同意,通知後即可將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給第三人。

借款人要求將本合同項下的債務轉讓給第三人的,應提前三十日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同意並徵得保證人、抵押人同意後,按貸款人要求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一條借款人聲明與保證

1、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和憑證均真實、完整、有效。

2、未隱瞞涉及的未結訴訟或仲裁、承擔的債務和擔保及其他可能影響借款人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事項。

3、按本合同約定使用借款、歸還借款本息和支付有關費用。

4、未按本合同約定歸還或支付借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律師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時,貸款人可直接從借款人的任何帳户中劃收。借款人賬户中的款項不足以償還本合同項下應付款項的,貸款人有權決定款項償還本金、利息、罰息、複利和費用的順序。

5、當抵押物價值減少、保證人財務狀況惡化或因其他原因導致擔保能力明顯減弱或喪失時,提供經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6、接受貸款人的檢查與監督。

7、當發生下列事件時,借款人應在事件始發五日內書面告知貸款人:

借款人改變住所、通信地址、工作單位等聯繫方式。

借款人與售房人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可能被確認無效、被解除、被撤銷或事實上已經被確認無效、被解除、被撤銷。

借款人發生債權債務糾紛而引起訴訟、仲裁。

出現其他不利於貸款人債權實現的事項。

第十二條本合同簽訂後至借款發放前,若借款人與售房人就所購房屋的權屬、質量等問題發生糾紛,或出現可能導致借款人還款能力惡化的事項,貸款人有權決定是否終止本合同。

第十三條保證擔保

1、保證人為借款人依本合同所形成的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本合同項下有多個保證人的,各保證人共同對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

2、保證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費、律師費等貸款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

3、保證期間為本合同約定的借款人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借款人與貸款人達成期限變更協議的,保證人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自期限變更協議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若發生法律、法規規定或本合同約定的事項,導致貸款人宣佈本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自貸款人確定的債務提前到期之日起兩年。

4、借款人以本合同項下所購房屋作抵押的,由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提供階段性保證擔保。階段性保證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借款人取得房產證書,辦妥正式的抵押登記並將有關抵押文件交貸款人收執之日止,為借款人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本項約定的保證責任終止情形出現之前,階段性保證人的保證期間為借款人每期債務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借款人與貸款人達成每期債務期限變更協議的,階段性保證人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自協議變更後的每期債務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若發生法律、法規規定或本合同約定的事項,導致貸款人宣佈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提前到期,保證期間為自貸款人確定的債務提前到期之日起兩年。除本條第3項外,本合同其他約定均適用於本項約定的保證人。

5、保證人聲明與保證:

保證人向貸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和憑證均真實、完整、有效

保證人不按本合同約定履行保證責任時,貸款人有權直接從保證人的任何帳户中劃收有關款項

當發生以下事件時,保證人須在事件始發五日內書面告知貸款人:經營出現嚴重困難或財務狀況惡化法定代表人、住所、通訊方式等發生變化借款人與售房人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可能被確認無效、被解除、被撤銷或事實上已經被確認無效、被解除、被撤銷出現其他不利於貸款人債權實現的事項。

借款人提供了抵押擔保的,保證人願先於抵押擔保對所擔保債務履行保證責任。保證人應按本合同約定履行保證責任,並同意貸款人從保證人任何賬户中直接劃收相關款項。

6、保證人發生主體資格、資本結構、經營體制、經營財務狀況等變化,影響擔保能力的,保證人須根據貸款人要求提供新的擔保,或提前履行保證責任。

第十四條抵押擔保

1、抵押人自願以下列財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抵押物,上述抵押清單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2、上述抵押物暫作價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的淨收入為準。

3、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費、律師費、抵押物處置費、過户費等貸款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

4、抵押人聲明與保證

抵押人對抵押物擁有充分的、無爭議的所有權或處分權

抵押物依法可以流通或轉讓

抵押物沒有被查封、被扣押或重複抵押等情況

抵押人沒有隱瞞抵押物項下拖欠税款、工程款等款項及抵押物出租的情況

抵押人已就本合同項下抵押事宜徵得抵押物共有人同意

抵押人同意在貸款人依法採取查封、拍賣、變賣、抵債等方式處置抵押房產時,無條件遷出抵押房產並自行解決本人及所扶養家屬最低生活標準所必須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無法解決的,抵押人同意接受貸款人安排的臨時住所或短期租賃的房屋,由此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抵押人承擔。

抵押物不存在其他影響貸款人實現抵押權的情形。

5、抵押權的效力

抵押權的效力及於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代位權、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和孳息。

6、抵押物的佔管

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由抵押人佔管,抵押人對抵押物負有妥善保管的義務。貸款人有權對抵押物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對抵押物做出贈與、轉讓、出售、出租或其他任何可能對抵押權不利的處分。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轉讓、出租、出售抵押物所得價款,應用於提前清償所擔保的主合同項下債務。

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被徵用的,抵押人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抵押人由此所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等優先用於償還本合同項下債務。

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物價值減少的,貸款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貸款人認可的擔保抵押人拒絕恢復或者不提供擔保的,貸款人有權宣佈貸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履行債務,或提前行使抵押權。

7、抵押物的保險

抵押人應在與貸款人共同商定的保險公司處辦理有關保險,貸款人為該項保險的第一受益人。

抵押人應將抵押物的保險單據原件交與貸款人保管。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貸款人有權代為辦理保險手續,一切費用由抵押人承擔。貸款人有權從抵押人的任何賬户中劃收上述費用。

抵押物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金應優先用於償還本合同項下債務。

8、抵押登記

抵押人委託貸款人在本合同簽訂後憑本合同、房地產權證及相關文件到有關登記機關申辦抵押預登記或抵押登記手續,並將抵押物的抵押登記證明、他項權利證書及其他抵押登記權利證書的正本原件交貸款人保管。

9、抵押權的實現

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貸款人未受清償的,貸款人有權依法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受償。

抵押人為兩人以上的,貸款人行使抵押權時有權處置任一或各個抵押人的抵押物。

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貸款人違約責任

在借款人、保證人和抵押人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前提下,貸款人未按期足額向借款人發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人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同期逾期借款的利息計算方式相同。

第十六條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的違約責任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歸還借款或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有權按本合同第四條第2、3、4項的約定對借款人計收罰息和複利。

2、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事項之一的,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借款,宣佈本合同提前到期,行使抵押權或∕和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有權宣佈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其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立即到期或採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借款人連續三期未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借款人失蹤或被宣告失蹤而無財產代管人、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

借款人的財產代管人、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拒絕為借款人償還本合同項下債務。

借款人、保證人和抵押人違反其在本合同項下所作的任何聲明與保證。

抵押人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對抵押物做出贈與、轉讓、出租或其他任何對抵押權不利的處分。

保證人未履行第十三條第6項的約定義務。

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違反本合同其他約定或發生其他影響貸款人債權實現的事項。

3、保證人、抵押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給貸款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全額賠償:

抵押人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監管、被扣押、重複抵押、出租、拖欠税款或工程款等情況

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擅自處理抵押物

其他違反本合同約定或影響貸款人實現抵押權的行為。

4、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或保證人、抵押人不履行擔保責任,貸款人可以就違約行為對外進行公開披露。

第十七條因借款人違約致使貸款人採取訴訟或仲裁方式實現債權的,借款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為此支付的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十八條借款人因房屋買賣合同與售房人之間發生的任何糾紛,均不影響借款人、保證人和抵押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承諾、保證、義務和責任。

第十九條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共同借款的,共同借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若借款人違約,貸款人有權要求任一借款人承擔全部債務,並可依法行使抵押權或∕和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

第二十條費用承擔

本合同項下涉及的律師服務費、登記、評估、保險、鑑定、鑑證、公證、保管等費用由借款人、保證人和抵押人承擔。貸款人有權直接從借款人、保證人和抵押人的任何賬户中劃收上述費用。

第二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各方協商解決,也可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解決:

1、訴訟。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仲裁。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二十二條其他約定

1、本合同所稱期限屆滿或到期包括貸款人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宣佈本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的情形。

2、借款人用本合同項下所購房屋作抵押擔保的,借款人為本合同項下的抵押人。

3、貸款人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行業相關規定,妥善保管借款人、擔保人提供的個人資料。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同意貸款人在法律、法規許可的範圍內為風險評估之需要向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或根據執法部門要求提供個人基本信息和個人信用情況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同意貸款人在辦理個人借款業務和貸後管理中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查詢、打印、保存個人信息和信用報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依法需辦理抵押登記的抵押擔保,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各方各執一份,______________份,效力相同。

第二十五條提示

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保證人和抵押人注意對本合同各印就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借款人、保證人和抵押人的要求做了相應的條款説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借款人

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

住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貸款人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

住所:

聯繫電話:

保證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

住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抵押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

住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舊房房屋買賣合同 篇23

賣方: (甲方)

買方: (乙方)

一、甲方將其位於民族路_______號的合法房產一四層半樓房一棟賣給乙方。該房屋土地使用面積和建築面積均以合法證件上的標示數據為準。該房屋房產證編號:_______ ,國有土地使用證編號:_______ 。

二、房屋買賣價格雙方確定為人民幣捌拾捌萬元整。乙方分兩期向甲方付清。

三、因甲方需另行購房,乙方一期向甲方付房款人民幣陸拾萬元整,二期等甲方搬遷後,乙方再付餘下的貳拾捌萬元房款。

四、乙方一期向甲方付款陸拾萬元後,甲方即將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交由乙方保管。

五、根據甲方另行購房和裝修的實際,乙方給予甲方一定的過渡期。甲方應在20xx年9月20日前搬出,全部移交房產,同時過户水電等。

六、在過渡期內,甲方應保護好房屋及設施現狀,不得造成房屋和設施新的損傷。如有損傷,按市場價格予以賠償,乙方從餘款中扣除。

七、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即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20xx年X月XX日 20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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