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許可合同(通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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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許可合同 篇1

鑑於:

2023許可合同(通用19篇)

合同簽約各方就本合同書中所述實施專利技術的預期目的、技術內容、成果權益、收益分配、風險責任以及與之相關的技術及其資料等合同條文的內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_____》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由簽約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簽約方

甲方(受讓方):

乙方(讓與方):

第二條?合同性質

本合同屬於:

1.獨佔實施許可合同

2.排他實施許可合同

3.普通實施許可合同

第三條?簽約時間和地點

第四條?項目名稱(許可實施的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技術名稱):

第五條?專利狀況

5.1?本合同涉及的專利權屬於:

1.發明

2.實用新型

3.外觀設計

5.2?專利權人:

5.3?專利授權日:

5.4?專利申請號:

5.5?專利號:

5.6?專利有效期限:

第六條?專利實施狀況

6.1?讓與方自行實施專利的狀況(時間、範圍、方式):

6.2?讓與方許可他人實施專利的狀況(時間、範圍、方式):

第七條?許可範圍和方式

7.1?讓與方許可受讓方在以下範圍內實施本合同涉及的專利技術:

7.2?實施專利技術的方式:

第八條?技術資料

8.1?讓與方向受讓方交付以下與實施專利技術相關的技術資料及樣品:

8.2?交付時間:

8.3?交付地點:

8.4?交付方式:

8.5?其他約定:

第九條?技術指導

9.1?讓與方向受讓方提供技術指導的地點:

9.2?技術指導的內容:

9.3?其他約定:

第十條?相關技術祕密

10.1?讓與方是否允許受讓方使用與本合同專利相關的技術祕密:

(1)是

(2)否

10.2?讓與方向受讓方提供與專利技術相關的技術祕密內容:

10.3?保密範圍:

10.4?保密期限:

第十一條?專利效力

讓與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有義務維持專利權的有效性。

第十二條?權利保障

本合同有效期限內,如發生第三方侵犯專利權,應由讓與方及時採取法律措施予以制止,受讓方給予必要的配合。

第十三條?風險承擔

13.1?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雙方按如下約定承擔:

13.2?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因素,除法律規定的情形之外,還包括以下情形:

第十四條?驗收標準及方法

14.1?驗收時間

14.2?驗收地點:

14.3?驗收標準:

14.4?驗收方法:

第十五條?費用及支付方式

15.1?本合同費用總額為元。

其中:

(1)專利實施許可費為元;

(2)技術指導費為元;

(3)技術祕密使用費為元;

(4)其他費用:

15.2?本合同費用,按以下第種方式支付。

(1)一次支付,支付時間和方式:

(2)分期支付,支付時間和方式:

(3)其他約定方式如下:

15.3?讓與方有權查閲受讓方會計賬目,查閲時間、立法如下:

第十六條?後續改進

16.1?簽約各方是否有義務將後續改進的技術成果以書面方式告知對方:

(1)是

(2)否

16.2?後續改進的技術成果權益分享,按以下第種方式履行:

(1)後續改進的技術成果屬於研究開發一方享有,另一方有權使用,並且

a.無需向提供方支付費用

b.應當向提供方支付費用?。

具體約定如下:

(2)後續改進的技術成果屬於簽約各方共有,各方均有實施使用的權利,其所獲得的利益由使用方各自享有。但一方如果轉讓後續改進的技術成果,需經另一方的同意;

(3)簽約各方就後續改進技術成果權益問題另行約定如下:

16.3?其他約定

第十七條?違約責任

17.1?任何簽約方違反本合同第?條、第?條、第?條、第?條、第?條中的任何一條,按以下第種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支付元違約金;

(2)按合同總標的%支付違約金;

(3)按實際損失支付賠償金;實際損失的範圍和計算方法為:

(4)其他計算方式:

17.2?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後,簽約方約定本合同內容:

(1)繼續履行

(2)不再履行

(3)是否履行再行協商

第十八條?合同的變更:

簽約方確認,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對於具體內容需要變更的,由簽約各方另行協商並書面約定,作為本合同的變更文本。

第十九條?合同的解除

19.1?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簽約方可在日內通知對方解除合同:

(1)因對方違約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沒有必要繼續履行;

(2)其他約定情形:

19.2?合同解除後,對於已履行部分給簽約方造成的實際損失,按如下約定承擔:

第二十條?爭議解決方式

20.1?簽約各方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

20.2?協商解決不成,簽約方同意採用以下第種方式解決糾紛;

(1)申請_____委員會_____;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名詞解釋

為避免簽約各方理解上的分歧,簽約方對本合同及相關補充內容中涉及的有關名詞及技術術語,特作如下確認:

第二十二條?補充約定

22.1?簽約方確定以下內容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2.2?其他需要補充約定的內容:

第二十三條?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到止。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住所地:住所地:

編碼:編碼: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電子信箱:電子信箱: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賬?號:賬?號:

認定登記事項

登記編號

認定意見:

登記員(簽字)

登記機關(蓋章)

認定時間:

2023許可合同 篇2

商標許可合同書(製造出售分銷)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合同編號:

國 公司(以下簡稱“接受方”)為一方;

國 公司(以下簡稱“許可方”)為另一方

鑑於許可方擁有一定價值並經註冊的商標;

鑑於接受方希望在製造、出售、分銷產品時使用這一商標;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1.1 “註冊商標”是指本合同附件 所指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局註冊登記的商標,該註冊商標的編號為 。

1.2 “許可方”是指 國 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 “接受方”是指 國 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4 “合同產品”是指合同附件 所列的產品。

1.5 “淨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佣金、商業折扣、税費、外購件等費用後的餘額。

1.6 “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雙方簽字日。

第二條 合同範圍

2.1 根據以下條款的規定,接受方同意從許可方取得,許可方同意向接受方授予單獨使用附件一所指的註冊商標的許可權利,且只在製造和出售、分銷合同產品時使用。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和技術參數詳見本合同附件 。這種權利是獨佔性的,是不可轉讓的權利。許可方同意在合同的有效期內不在合同有效區域內再授予別人銷售合同產品時使用這一商標。

2.2 許可只在 地區有效。接受方同意不在其他地區直接或間接使用或授權他人使用這一商標,且不在知情的情況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區出售合同產品的第三者銷售該產品。

2.3 許可方負責向接受方提供註冊商標的有關資料,包括註冊商標的文字、圖案、申請情況、和編號等,具體的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 。

2.4 接受方同意在出售合同產品或在合同產品的廣告、促銷和展示材料中根據規定標明“註冊商標 公司 年”,或其他許可方要求的標誌。

第三條 合同價格

3.1 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使用費,計價的貨幣單位為美元。

3.2 本合同使用費的計算時間從合同生效之日後的第 個月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為使用費的結算日。

3.3 使用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的淨銷售價計算,提成率為 %。

3.4 在使用費結算日後 天之內接受方應向許可方提供完整、精確的報告,説明接受方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使用費,淨銷售額和使用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見本合同附件 。如發現報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錯誤,許可方應在收到該報告 日內提出質疑,接受方應及時改正。

3.5 接受方同意建立和保留所有有關本合同項下交易活動的會計賬本和記錄。許可方如需查核接受方的賬目時,應在接到接受方根據3.4條規定開出的書面報告後 天之內通知接受方,具體的查賬內容和程序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條 支付條件

4.1 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使用費,接受方將通過 銀行(此處為接受方的業務銀行)和 銀行(此處為許可方的業務銀行)支付給許可方,支付中使用的貨幣為美元。

4.2 許可方在收到接受方按第3.4條的規定發出的書面報告後應立即開具有關的單據,接受方在收到許可方出具的下列單據後 天內,經審核無誤後,即支付使用費給許可方:

A.使用費計算單一式 份;

B.商業發票一式 份;

C.即期匯票一式 份。

4.3 按本合同規定,如許可方需要向接受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接受方有權從上述支付的費用中直接扣除。

第五條 資料的交付

5.1 許可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一的規定向接受方提供註冊商標的名稱、內容,以及許可方向中國商標局申請註冊的有關情況。

5.2 許可方應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將5.1條中規定的資料交付給接受方。

第六條 商品質量

6.1 接受方同意合同產品將符合高標準,其試樣、外觀和質量將能發揮其最好效益,並能保護和加強商標名譽及其所代表的信譽。接受方保證合同產品符合附件二所規定的質量標準,同時合同產品的生產、出售、分銷將符合銷售地的法律,並不得影響許可方以及其商標本身的名聲。

6.2 為了達到這一目標,接受方應在出售合同產品之前,免費寄給許可方一定數量的產品樣品,和其包裝紙箱及包裝材料,以取得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合同產品及其紙箱和包裝材料的質量試樣需得到許可方的同意。向許可方提交的每份產品得到其書面同意前不能視作通過。樣品按本條所述得到同意後,接受方在未得到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前不能作實質變動。而許可方除非提前 天書面通知接受方,不能撤銷其對樣品的同意。

6.3 在接受方開始出售合同產品後,應許可方的要求,將免費向許可方提供不超過 件的隨機抽樣樣品及相關的紙箱、包裝箱和包裝材料。

第七條 侵權和保證

7.1 許可方保證是本合同註冊商標的合法持有者,並且有權授予接受方使用,如果在合同的執行過程中一旦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許可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上的責任。

7.2 接受方負責為自己和/或許可方就其非經授權使用合同產品商標、專利、工藝、設計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賠、訴訟或損失,就其他行為或產品瑕疵導致的索賠、訴訟或損失進行辯護,並使許可方免受損失。

7.3 接受方同意向許可方提供必要的幫助來保護許可方就該商標擁有的權利。接受方在可知的範圍內應書面告知許可方就合同產品的商標的侵權和仿製行為。雙方可以各自以自己的名義或以雙方的名義針對這樣的行為提起訴訟或索賠。

第八條 促銷資料

8.1 在任何情況下,接受方如果期望得到合同產品的宣傳材料,那麼生產該宣傳材料的成本和時間由接受方承擔。所有涉及本合同商標或其複製品的宣傳材料的產權應歸接受方所有。如果許可方要求使用或將其許可給他方使用,許可方應支付有關費用。屆時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8.2 接受方同意,在沒有得到許可方的事先書面批准的情況下,不在電台或電視台作使用本合同商標的合同產品的宣傳或廣告。許可方可以自由決定同意批准或不批准。

第九條 分銷

9.1 接受方同意將克盡勤勉,並且持續製造、分銷或銷售合同產品,而且還將為此作出必要和適當的安排。

9.2 接受方在沒有得到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前,不得將合同產品銷售給那些以獲取佣金為目的的、有可能將合同產品當作促銷贈品的、以促進其搭售活動目的及銷售方式有問題的批發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貿易商等。

第十條 破產、違約

10.1 如果接受方在達成協議後 月內未開始生產和銷售合同產品,許可方可書面通知接受方終止合同。

10.2 如果接受方提出破產申請,或被宣告破產,或對接受方提起破產訴訟,或接受方無償還能力,或接受方為其債權人的利益而轉讓,或依照破產法作出安排,或接受方停止經營,或有人接收其經營,則本合同自動終止。除非得到許可方書面表示的同意意見,接受方、其接收者、代表、受託人、代理人、管理人、繼承人或受讓人無權出售、利用或以任何方式經營合同產品,或相關的紙箱、包裝材料。這是必須遵守的。

10.3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下的義務,另一方在提前 天書面通知對方後有權終止合同,除非違約方在 天內對其違約行為所造成的損失作出全部賠償,令對方滿意。

第十一條 最後報告

11.1 在合同期滿前 天內,或收到終止合同通知的 天以內,或是在無須通知的合同終止的情況下 天以內,接受方應向許可方出具一份報告以説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合同產品的數量和種類。

11.2 許可方有權進行實地盤存以確認存貨情況和報告的準確。若接受方拒絕許可方的核查,將失去處理存貨的權利。

第十二條 存貨處理

12.1 合同根據第十條的條款終止後,在接受方已支付使用費,並已按照第三條要求提供報告的情況下,如合同中沒有另外規定,接受方可以在收到終止合同通知後天內處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合同產品。

12.2 如果接受方生產的合同產品的質量、式樣不符合許可方的要求而導致合同終止,接受方不得再生產、出售、處理任何合同產品。

第十三條 税費

13.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税法向接受方徵收的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費,由接受方負擔。

13.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税法向許可方徵收的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費,由許可方負擔。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14.1 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或嚴重的水災、火災、颱風和地震等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可作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長的期限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4.2 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 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進行確認。

14.3 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延續到 天以上時,合同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

15.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15.2 如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        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5.3 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

15.4 在爭議的處理過程中,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將繼續執行。

第十六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6.1 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於 年 月 日在 簽字。並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16.2 本合同的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起算共 年,有效期滿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16.3 本合同失效後,除第十二條所述的情況外,接受方不得在製造、出售、分銷其自己的產品時使用該商標或類似的商標。許可方可自由地向他人轉讓在生產、出售、分銷協議產品過程中使用該商標的權利。

16.4 本合同的執行中,對其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和增減,都須經雙方協商同意並簽署書面文件,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6.5 本合同期滿後,雙方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完成未了債務。

16.6 本合同由第一條至第十六條和附件一至附件 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7 本合同用中英文書就,雙方各持 份。在合同的有效期內,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航空掛號郵寄,一式 份。合同雙方的法定住址如下:

A.接受方:

地 址:

電 傳:

B.許可方:

地 址:

電 傳:

接受方(簽章):許可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代理人】:

(簽章)(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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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許可合同 篇3

商標使用許可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標使用被許可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二十六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五條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一、甲方將已註冊的使用在_______類_______商品上第_____號_________商標,許可乙方使用在______類________商品上。

商標標識:_______________

二、許可使用的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滿,如需延長使用時間,由甲、乙雙方另行續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三、甲方有權監督乙方使用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乙方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具體措施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必須在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自己的企業名稱和商品產地。

五、乙方不得任意改變甲方註冊商標的文、圖形或者其組合,並不得超越許可的商品範圍使用甲方的註冊商標。

六、未經甲方授權,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將甲方註冊商標許可第三方使用。

七、註冊商標標識的提供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許可使用費及支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提前終止時,甲、乙雙方應當分別自終止之日起一個月內書面通知商標局及其各自所在地縣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十、違約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糾紛解決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其他事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自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乙雙方分別將合同副本交送所在地縣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存查,並由甲方報送商標局備案。

商標使用許可人(甲方)

(簽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商標使用被許可人(乙方)

(簽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2023許可合同 篇4

根據專利法第二十九條第二款規定,茲

委託______

(地址______)

專利代理人______代為辦理名稱為______的發明創造

發明專利

申請 實用新型專利

外觀設計專利

授權上述代表人辦理,

申請、審批、複審程序中的有關事宜。

異議程序中的有關事宜。

無效程序中的有關事宜。

其他有關事項。

委託人(單位或個人)____(蓋章或簽字)

委託單位代表人____(蓋章或簽字)

年  月  日  注意事項

一、本表應認真填寫,字體應端正清晰。

二、表中的方格“”供填表人在填寫選擇項目時使用,若有方格後所述情況,應在方格內標上“√”號。

三、受委託單位填寫在第一空欄內,要求填寫全稱。

四、專利代理人欄內應填寫在具體辦理該專利申請的人名,不得超過兩人。

五、如有超出所列代理權限的,可在其他有關事項欄目下填寫。

六、委託方是單位時,要加蓋公章,同時該單位代表要簽字。委託方是個人時,要求本人簽字。

2023許可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

鑑於:

1.甲方是依法註冊成立並取得合法從事電影製作資格的法人單位,甲方有意在其計劃/正在攝製的電影片中使用乙方的相關劇照肖像;

2.乙方同意甲方使用其相關劇照肖像。

甲乙雙方根據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合同所指乙方劇照,詳見本合同附件一的具體描述,以下簡稱“乙方劇照”。

第二條甲方應按下列第___種方式向乙方支付____(税前/税後)酬金¥____元:

1.本合同簽署之日起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甲方擁有使用乙方劇照肖像的專有權,包括在其計劃/正在拍攝的電影片《__________》(以下簡稱“電影片”)中使用以及在相關關聯工作中使用。

第四條甲方使用乙方劇照肖像的期限為____年。

第五條乙方應於本合同簽署之日起____日內向甲方提供劇照肖像膠片的正片、負片和劇照肖像數據資料等相關素材,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需提供資料的詳細清單見本合同附件二。

第六條甲方有權複製乙方劇照肖像,並可以在全世界範圍內通過任何方式在任何媒介上使用,但必須用於本合同規定的用途。

第七條在電影片及相關衍生產品的宣傳、發行或銷售過程中,甲方有權無償使用或許可他人使用乙方姓名、身份、肖像、乙方劇照中的藝術形象。

第八條甲方有權對乙方劇照中的形象進行更改,並可以將乙方劇照中全部或部分形象與其他任何形式的資料配合使用。

第九條甲方使用乙方劇照肖像不得以任何形式對乙方造成侮辱、誹謗等不良影響,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條甲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用途及其他相關規定使用乙方劇照肖像。

甲方: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

鑑於:

1.甲方是依法註冊成立並取得合法從事電影製作資格的法人單位,甲方有意在其計劃/正在攝製的電影片中使用乙方的相關劇照肖像;

2.乙方同意甲方使用其相關劇照肖像。

甲乙雙方根據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合同所指乙方劇照,詳見本合同附件一的具體描述,以下簡稱“乙方劇照”。

第二條甲方應按下列第___種方式向乙方支付____(税前/税後)酬金¥____元:

1.本合同簽署之日起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甲方擁有使用乙方劇照肖像的專有權,包括在其計劃/正在拍攝的電影片《__________》(以下簡稱“電影片”)中使用以及在相關關聯工作中使用。

第四條甲方使用乙方劇照肖像的期限為____年。

第五條乙方應於本合同簽署之日起____日內向甲方提供劇照肖像膠片的正片、負片和劇照肖像數據資料等相關素材,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需提供資料的詳細清單見本合同附件二。

第六條甲方有權複製乙方劇照肖像,並可以在全世界範圍內通過任何方式在任何媒介上使用,但必須用於本合同規定的用途。

第七條在電影片及相關衍生產品的宣傳、發行或銷售過程中,甲方有權無償使用或許可他人使用乙方姓名、身份、肖像、乙方劇照中的藝術形象。

第八條甲方有權對乙方劇照中的形象進行更改,並可以將乙方劇照中全部或部分形象與其他任何形式的資料配合使用。

第九條甲方使用乙方劇照肖像不得以任何形式對乙方造成侮辱、誹謗等不良影響,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條甲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用途及其他相關規定使用乙方劇照肖像。

甲方: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

鑑於:

1.甲方是依法註冊成立並取得合法從事電影製作資格的法人單位,甲方有意在其計劃/正在攝製的電影片中使用乙方的相關劇照肖像;

2.乙方同意甲方使用其相關劇照肖像。

甲乙雙方根據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合同所指乙方劇照,詳見本合同附件一的具體描述,以下簡稱“乙方劇照”。

第二條甲方應按下列第___種方式向乙方支付____(税前/税後)酬金¥____元:

1.本合同簽署之日起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甲方擁有使用乙方劇照肖像的專有權,包括在其計劃/正在拍攝的電影片《__________》(以下簡稱“電影片”)中使用以及在相關關聯工作中使用。

第四條甲方使用乙方劇照肖像的期限為____年。

第五條乙方應於本合同簽署之日起____日內向甲方提供劇照肖像膠片的正片、負片和劇照肖像數據資料等相關素材,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需提供資料的詳細清單見本合同附件二。

第六條甲方有權複製乙方劇照肖像,並可以在全世界範圍內通過任何方式在任何媒介上使用,但必須用於本合同規定的用途。

第七條在電影片及相關衍生產品的宣傳、發行或銷售過程中,甲方有權無償使用或許可他人使用乙方姓名、身份、肖像、乙方劇照中的藝術形象。

第八條甲方有權對乙方劇照中的形象進行更改,並可以將乙方劇照中全部或部分形象與其他任何形式的資料配合使用。

第九條甲方使用乙方劇照肖像不得以任何形式對乙方造成侮辱、誹謗等不良影響,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條甲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用途及其他相關規定使用乙方劇照肖像。

甲方: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

鑑於:

1.甲方是依法註冊成立並取得合法從事電影製作資格的法人單位,甲方有意在其計劃/正在攝製的電影片中使用乙方的相關劇照肖像;

2.乙方同意甲方使用其相關劇照肖像。

甲乙雙方根據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合同所指乙方劇照,詳見本合同附件一的具體描述,以下簡稱“乙方劇照”。

第二條甲方應按下列第___種方式向乙方支付____(税前/税後)酬金¥____元:

1.本合同簽署之日起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甲方擁有使用乙方劇照肖像的專有權,包括在其計劃/正在拍攝的電影片《__________》(以下簡稱“電影片”)中使用以及在相關關聯工作中使用。

第四條甲方使用乙方劇照肖像的期限為____年。

第五條乙方應於本合同簽署之日起____日內向甲方提供劇照肖像膠片的正片、負片和劇照肖像數據資料等相關素材,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需提供資料的詳細清單見本合同附件二。

第六條甲方有權複製乙方劇照肖像,並可以在全世界範圍內通過任何方式在任何媒介上使用,但必須用於本合同規定的用途。

第七條在電影片及相關衍生產品的宣傳、發行或銷售過程中,甲方有權無償使用或許可他人使用乙方姓名、身份、肖像、乙方劇照中的藝術形象。

第八條甲方有權對乙方劇照中的形象進行更改,並可以將乙方劇照中全部或部分形象與其他任何形式的資料配合使用。

第九條甲方使用乙方劇照肖像不得以任何形式對乙方造成侮辱、誹謗等不良影響,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條甲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用途及其他相關規定使用乙方劇照肖像。

2023許可合同 篇6

導讀:專利許可是指專利權人將其所擁有的專利技術許可他人實施的行為。在專利許可中,專利權人成為許可方,允許實施的人成為被許可方,許可方與被許可方要簽訂專利實施許可合同。這種合同只允許被許可方實施許可方的發明創造專利技術,而不轉移許可方的專利所有權。本文就為您提供了一份專利技術許可合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中外專利技術許可合同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文

____國_________市,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為一方,____國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為另一方;

鑑於出讓方是_________技術的專利權持有者;

鑑於出讓方有權,並且也同意將_____________專利技術的使用權、製造權和產品的銷售權授予受讓方;

鑑於受讓方希望利用出讓方的專利技術製造和銷售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1.“專利技術”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技術,該技術已於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經中國專利局批准,獲得了專利權,其專利編號為__________。

2.“出讓方”是指____國_________市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3.“受讓方”是指____國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4.“合同產品”是指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產品。

5.“合同工廠”是指生產合同產品的工廠,該工廠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名稱______________工廠。

6.“淨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佣金、商業折扣、税費、外購件等費用後的餘額。

7.“專利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有關資料。

8.“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雙方有關當局的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

第二條 合同範圍

1.受讓方同意從出讓方取得,出讓方同意向受讓方授予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和銷售的權利。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和技術參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出讓方授予受讓方在____國設計製造合同產品、使用、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的許可權,這種權利是非獨佔性的,是不可轉讓的權利。

3.出讓方負責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的專利資料,包括專利的名稱、內容、申請情況和專利編號等,具體的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4.在合同的執行中,如果受讓方需要出讓方提供技術服務或一部分生產所需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時,出讓方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讓方提供,屆時雙方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5.出讓方同意受讓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在合同產品上可以採用雙方的聯合商標或者標明“根據出讓方的許可製造”的字樣。

第三條 合同價格

1.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計價的貨幣為美元。

2.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合同生效之日後的第____個月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為提成費的結算日。

3.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為____%,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4.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之內受讓方應以書面通知的形式向出讓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淨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5.出讓方如需查核受讓方的帳目時,應在接到受讓方根據第3、4款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後10天之內通知受讓方,具體的查帳內容和程序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條 支付條件

1.本合同第三條中規定的提成費,受讓方將通過____ 銀行(此處為受讓方的業務銀行)和____ 銀行(此處為出讓方的業務銀行)支付給出讓方,支付中使用的貨幣為美元。

2.出讓方在收到受讓方按第三條第3、4款的規定發出的書面通知後應立即開具有關的單據,受讓方在收到出讓方出具的下列單據後30天內,經審核無誤,即支付提成費給出讓方:

A.提成費計算單一式四份;

B.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按本合同規定,如出讓方需要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條 資料的交付和改進

1.出讓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向受讓方提供專利資料的名稱、內容,以及出讓方向____專利局申請專利的有關情況。

2.出讓方應在簽訂合同的同時,將第五條第1項中規定的專利資料交付給受讓方。(注:由於專利資料都是現成的,因此要求出讓方要簽約時提交。)

3.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對合同產品涉及的技術如有改進和發展,應相互免費將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提供給對方使用。

4.改進和發展技術,其所有權屬於改進和發展一方,另一方不得利用這些技術資料去申請專利和轉讓給第三方。

第六條 侵權和保證

1.出讓方保證是本合同一切專利技術和專利資料的合法持有者,並且有權向受讓方轉讓,如果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一旦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出讓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上的責任。

2.出讓方保證本合同中涉及的專利在合同執行期間是有效的和合法的。如果由於出讓方的原因導致專利提前失效時,出讓方應將專利失效後受讓方支付的費用償付給受讓方,並按____%的年息加計利息,與本金一起償付給受讓方。

3.在合同有效期間,出讓方應按照受讓方所在國專利局的有關規定按時繳納專利維持費,以保持專利的有效性。

4.在合同執行期間,如果本合同涉及的專利的法律性質發生了變化,出讓方應立即將此情況以書面形式告之受讓方,然後雙方再協商本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七條 税費

1.________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税法徵收受讓方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費由受讓方負擔。

2.________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税法徵收出讓方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税費由出讓方負擔。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2.如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________國的仲裁機構或______________國的有關法院解決。如果是訴諸仲裁,則由________國 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如果是通過訴訟,則由受讓方所在地的法院根據該國的有關法律進行審理。

3.仲裁裁決或法院的判決是終局決定,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4.仲裁費或訴訟費由敗訴方負擔。

5.在爭議的處理過程中,除正在進行仲裁或訴訟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將繼續執行。

第九條 合同生效和其他

1.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簽字。各方應分別向其有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90天內獲得合同的批准,然後用電傳通知對方,並用信件確認。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6個月如仍不能生效,雙方均有權取消合同,一旦本合同被取消,受讓方應將第五條中規定的專利資料退還給出讓方。

3.本合同的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年,有效斯滿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4.本合同失效後,如果合同中涉及的專利仍然有效時,受讓方不得繼續使用此專利,如需繼續使用,則應與出讓方續簽合同;本合同失效後,如果合同中涉及的專利也隨之失效時,受讓方可以繼續使用此專利而不需要向出讓方支付任何費用。

5.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發出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應繼續履行各自的責任。

6.在合同執行中,對其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和增減,都須經雙方協商同意並簽署書面文件,作

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本合同由第一條至第九條和附件一至附件四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用英文書就,雙方各持兩份。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通過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航空掛號郵寄,一式兩份。合同雙方的法定地址如下:

A.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國______市______街道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出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國______市______街道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出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2023許可合同 篇7

商標使用許可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營業執照號、身份證號):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

商標使用被許可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營業執照號、身份證號):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第一條  詞語定義

1.獨佔使用許可:許可人在約定的期間、地域和以約定的方式,將該註冊商標僅許可一個被許可人使用,許可人依約定不得使用該註冊商標。

2.排他使用許可:許可人在約定的期間、地域和以約定的方式,將該註冊商標僅許可一個被許可人使用,許可人依約定可以使用該註冊商標,但不得另行許可他人使用該註冊商標。

3.普通使用許可:許可人在約定的期間、地域和以約定的方式,許可他人使用其註冊商標,並可自行使用該註冊商標和許可他人使用其註冊商標。

4.其他詞語定義: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使用許可的範圍

1.甲方向乙方授予第__________號註冊商標第________類_______商品的使用許可權利,詳見附件(一)。合同商品的名稱及型號、規格、技術標準等,詳見附件(二)。甲方不給予乙方除授權的許可之外的許可商標的其他任何權利或利益。

2.使用許可權利是__________________(提示:選擇獨佔使用許可、排他使用許可或普通使用許可)。

3.使用許可的區域範圍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註冊商標只在___________________(提示:選擇生產、銷售)合同商品時使用。

5.使用許可的範圍限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提示:選擇商品、商品包裝、容器、商品交易文書、廣告宣傳、展覽)等商業活動。

第三條  使用許可的期限

1.使用許可的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_日止。

2.使用許可期滿前____個月,甲、乙雙方可以就是否繼續商標使用許可進行協商。如需延長使用時間,由甲、乙雙方另行續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如不續訂,使用許可期滿則自行失效。

第四條  使用許可商標標識的提供

1.乙方使用許可商標的標識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示:選擇甲方提供或乙方自行印製)。

2.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使用許可費的支付

1.使用許可費的支付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提示:選擇定額付費或約定提成)

2.使用許可費的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提示:選擇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

3.具體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

(1)依合同的約定收取商標使用許可費。

(2)監督乙方按照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使用被許可商標。

(3)依法監督乙方使用其被許可商標的商品的質量。

(4)其他權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義務:

(1)適時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被許可商標。

(2)採取積極措施保護被許可商標專用權不受侵害。

(3)保證使用許可商標無質押和其他任何權屬糾紛。

(4)將商標使用許可報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備案。

(5)對於獨佔許可的,保證在使用許可的有效期內除乙方外,包括甲方在內的他人不得使用。

(6)對排他許可的,保證在使用許可的有效期內除甲方和乙方外,他人不得使用。

(7)其他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權利: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地域範圍和方式使用被許可商標。

(2)對於獨佔使用許可的,監督甲方及其他人在使用許可有效期內停止使用被許可商標。

(3)對於排他使用許可的,監督甲方在使用許可有效期內不得將被許可商標許可他人使用。

(4)其他權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乙方義務:

(1)依合同的約定繳納商標使用許可費。

(2)保證使用被許可商標的商品符合質量、衞生、計量、環保、行業標準及法定説明文字的要求。

(3)在使用被許可商標的商品上標明乙方的名稱和商品產地。

(4)以核准註冊的商標名稱、圖形和核定使用的商品規範使用被許可商標。

(5)未經甲方授權不得擅自許可他人使用被許可商標。

(6)未經甲方許可,不得擅自將被許可商標用於非許可商品及其他經營性活動。

(7)_接受甲方對被許可使用商標使用有關情況的監督檢查,並按要求向其提供有關材料。

(8)在使用許可有效期內,乙方變更其名義、地址、產品名稱或者刪減指定的商品的,應及時通知甲方,並協助辦理相關變更手續。

(9)其他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商品質量監督與保證

1.甲方對乙方使用許可其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實行監督的措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對使用許可商標的商品質量的保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導致對方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對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並可以要求支付________________(提示:選擇使用許可費的____%或_______元人民幣)作為違約金。

2.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提交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以下第________種確定的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合同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份。

3.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個月內,由甲方報送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備案。

4.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合同附件共_______件:

(1)商標註冊證複印件

(2)合同商品的名稱及型號、規格、技術標準等相關文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其他事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標使用許可方(甲方)__蓋章    商標使用被許可方(乙方)__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簽字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簽字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2023許可合同 篇8

本協議由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稱為許可人)____________ (以下稱為被許可人)於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簽訂。

鑑於許可人擁有具有一定價值並經註冊的商標和服務標誌,且擁有並可出售其他如附文第一節所述的許可人財產,其中包括"商標"。這一商標在廣播或電視中經常使用,並出現在各種促銷和廣告業務中,得到公眾的廣泛認可,在公眾印象中與許可人有密切關係;

鑑於被許可人意於在製造、出售、分銷產品時使用這一商標;

因此考慮到雙方的保證,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

一、授權許可

1.產品

根據以下規定的條款,許可人授與被許可人,被許可人接受單獨使用這一商標的許可權力,且只在製造和出售、分銷以下產品的使用。

(加入產品描述)

2.地域

許可協議只在 地區有效。被許可人同意不在其他地區直接或間接使用或授權使用這一商標,且不在知情的情況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區出售協議下產品的第三者銷售該產品。

3.期限

許可協議自 ________日生效,如未提前終止,至 ________日期滿。若滿足協議條件,本協議期限每年自動續展,直至最後一次續展終止於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始於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本許可協議在每一期末自動續展一年,到下一年的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除非一方在協議到期前3天以前書面通知另一方終止協議的執行。

二、付款方式

1.比例

被許可人同意向許可人支付其或其附屬公司、子公司等出售協議產品的淨銷售額的 ________%作為使用費。"淨銷售額"指總銷售額減去數量折扣和利潤,但不包括現金折扣和不可收帳目折扣。在製造、出售或利用產品時的費用均不可從被許可人應支付的使用費中折扣。被許可人同意如向其他許可人支付更高的使用費或更高比例的許可使用費,將自動馬上適用於本協議。

2.最低限度使用費

被許可人同意向許可人支付最低限度使用費 美元,作為對合同第一期應支付使用費的最低保證,上述最低限度使用費將在第一期的最後一次或此前支付。在協議簽字時支付的預付款將不包括在內。此最低限度使用費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再歸還給被許可人。

3.定期報告

第一批協議產品裝運後,被許可人應立即向許可人提供完整、精確的報告,説明被許可人在前一期售出的產品數量、概況、總銷售額、詳細列明的總銷售額折扣、淨銷售額及前一期中的利潤。被許可人將使用後附的,由許可人提供給其的報告樣本。無論被許可人在前一期中是否銷售了產品,均應向許可人提供報告。

4.使用費支付

除上述最低使用費以外的使用費需在銷售期後 ________日交付,同時提交的還有上述要求的報告。許可人接受被許可人按協議要求提供的報告和使用費(或兑現支付使用的支票)後,如發現報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錯誤,可以在任何時間提出質疑,被許可人需及時改正、支付。支付應用美元。在許可地內的應繳國內税由被許可人支付。

三、專用權

1.除非許可證認可在協議有效期內不在協議有效區域內再授予別人銷售第一節所述產品時使用這一商標,本協議不限制許可人授與其他人使用這一商標的權力。

2.協議規定如果許可人向被許可人提出購買第一節所述產品,用於獎勵、贈給或其他促銷安排,被許可人有1天時間決定是否同意。如果被許可人在1天內未接受這一要求,許可人有權通過其他生產者進行獎勵、贈給或其他促銷安排。在這種情況下,當其他生產者的價格比許可人向被許可人支付的高時,被許可人有3天時間去滿足生產者生產此種產品的要求。被許可人保證在未得到許可人書面同意前,不把協議產品與其他產品或服務一起作為獎勵,不與其他作為獎勵的產品或服務一起出售協議產品。

四、信譽

被許可人承認與該商標相關聯的信譽的價值,確認這一商標、相關權力及與該商標相關聯的信譽只屬於許可人,這一商標在公眾印象中有從屬的含義。

五、許可人的所有權及許可人權利的保護

1.被許可人同意在協議有效期內及其後,不質疑許可人就該商標享有的所有權和其他權利,不質疑本協議的有效性。如果許可人能及時收到索賠和訴訟的通知,許可人保護被許可人,使其不受僅由本協議所授權的商標使用引起的索賠和訴訟的損害,許可人可選擇就這樣的訴訟進行辯護。在未得到許可人的同意之前,不應就這樣的索賠和訴訟達成解決辦法。

2.被許可人同意向許可人提供必要的幫助來保護許可人就該商標擁有的權利。許可人根據自己的意願,可以自己的名義、被許可人的名義或雙方的名義針對索賠和訴訟應訴。被許可人在可知範圍內將書面告知許可人就協議產品的商標的侵權和仿製行為;只有許可人有權決定是否對這樣的侵權和仿製行為採取行動。若事先未得到許可人的書面同意,被許可人不應就侵權和仿製行為提出訴訟或採取任何行動。

六、被許可人提供的保證及產品責任保險

被許可人負責為自己和/或許可人就其非經授權使用協議產品商標、專利、工藝、設施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賠、訴訟或損失,就其他行為或產品瑕疵導致的索賠、訴訟或損失進行辯護,並使許可人免受損失。被許可人將自己負擔費用,向一家在 地區有經營資格的保險公司承保產品責任險,為許可人(同時也為被許可人)因產品瑕疵導致的索賠、訴訟或損失提供合理的保護。被許可人將向許可人提交以許可人為被保險人的已付款保險單,在此基礎上,許可人才能同意產品出售。如果對保險單有所改動,需事先得到許可人的同意。許可人有權要求被許可人向其提供新的保險單。許可人一詞包括其官員、董事、代理人、僱員、下屬和附屬機構,名字被許可使用的人,包裝製造人,名字被許可使用的廣播、電視節目製作人,節目轉播台,節目主辦者和其廣告代理,及這些人的官員、董事、代理人和僱員。

七、商品質量

被許可人同意協議產品將符合高標準,其式樣、外觀和質量將能發揮其最好效益,將保護並加強商標名譽及其代表的信譽。同時協議產品的生產、出售、分銷將遵守適用的聯邦、州、地方法律,並不得影響許可人、其計劃及商標本身的名聲。為了達到這一目標,被許可人應在出售協議產品之前,寄給許可人一定量的產品樣品,其包裝紙箱、集裝箱和包裝材料,以取得許可人的書面同意。協議產品及其紙箱、集裝箱和包裝材料的質量和式樣需得到許可人的同意。向許可人提交的每份產品在得到其書面同意前不能視作通過。樣品按本節所述得到同意後,被許可人在未得到許可人的書面同意前不能做實質變動。而許可人除非提前天書面通知被許可人,不能撤銷其對樣品的同意。對被許可人開始出售協議產品後,應許可人的要求,將向許可人提供不超過 件的隨機抽樣樣品及相關的紙箱、包裝箱和包裝材料。

八、標籤

1.被許可人同意在出售許可合同項下產品或在產品廣告、促銷和展示材料中將根據第一節附文中商標權第五、六條的規定標明"註冊商標 公司 ________年",或其他許可人要求的標誌。如果產品、或其廣告、促銷、展示材料含有商標或服務標誌,應標明註冊的法律通知及申請。如果產品在市場出售時其包裝紙箱、集裝箱或包裝材料上帶有商標,在上述物品上也應標明相應標誌。被許可人在使用小牌、標籤、標記或其他標誌時,在廣告、促銷和展示材料中標明商標,需事先得到許可人的同意。許可人的同意不構成此協議下許可人權力和被許可人責任的放棄。

2.被許可人同意與許可人真誠合作,確保和維護許可人(或許可人的授與人)對商標擁有的權力。如果商標、產品、相關材料事先未註冊,被許可人應許可人的要求,由許可人承擔費用,以許可人的名義對版權、商標、服務標誌進行恰當註冊,或應許可人的要求,以被許可人自己的名義註冊。但是,雙方確認本協議不能視作向被許可人轉讓了任何與商標有關的權利、所有權和利益。雙方確認除根據本許可協議,被許可人享有嚴格按協議使用商標的權利外,其他相關權利都由許可人保留。被許可人同意協議終止或期滿時,將其已獲得的或在執行協議項下行為而獲得的有關商標的一切權利、權益、信譽、所有權等交回給許可人。被許可人將採取一切許可人要求的方式來完成上述行為。此種交回的權利範圍只能基於本協議或雙方的契約而產生。

3.被許可人同意其對商標的使用不損害許可人的利益,而且不因為其使用該商標而取得關於商標的任何權利。

九、促銷資料

1.在任何情況下,被許可人如果期望得到本協議產品的宣傳材料,那麼生產該宣傳材料的成本和時間由被許可人承擔。所有涉及本協議商標或其複製品的宣傳材料的產權應歸被許可人所有,儘管該宣傳材料可能由被許可人發明或使用,而許可人應有權使用或將其許可給其他方。

2.許可人有權,但沒有義務使用本協議商標或被許可人的商標,以使本協議商標、許可人或被許可人或其項目能夠完滿或卓越。許可人沒有義務繼續在電台或電視台節目中宣傳本協議商標或其數字、符合或設計等。

3.被許可人同意,在沒有得到許可人的事先書面批准的情況下,不在電台或電視台作使用本協議商標的產品的宣傳或廣告。許可人可以自由決定同意批准或不批准。

十、分銷

1.被許可人同意將克盡勤勉,並且持續製造、分銷或銷售本協議產品,而且還將為此做出必要和適當的安排。

2.被許可人在沒有得到許可人的書面同意前,不得將本協議產品銷售給那些以獲取佣金為目的的、有可能將本協議產品當作促銷贈品的,以促進其搭售活動目的的及銷售方式有問題的批發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貿易商等。

十一、會計記錄

被許可人同意建立和保留所有有關本協議項下交易活動的會計帳本和記錄。許可人或其全權代表有權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內查詢該會計帳本或記錄及其它所有與交易有關的、在被許可人控制之下的文件和資料。許可人或其全權代表為上述目的可摘錄其中的內容。應許可人的要求,被許可人應自行承擔費用,將其至許可人提出要求之日止的所有銷售活動情況,包括數量、規格、毛價格和淨價格等以獨立的、公開帳本方式,向被許可人提供一份詳細的會計報告申明。所有的會計帳本和記錄應保留至本協議終止兩年之後。

十二、破產、違約等

1.如果被許可人在達成協議後3個月內未開始生產和銷售一定量的第一節所述的產品,或者3個月後的某個月未銷售產品(或類產品),許可人在採取其他補償措施以外,可書面通知被許可人因其該月未生產銷售協議產品(或類產品)而終止合同。通知自許可人寄出之日起生效。

2.如果被許可人提出破產陳訴,或被判破產,或對被許可人提起破產訴狀,或被許可人無償還能力,或被許可人為其債權人的利益而轉讓,或依照破產法做出安排,或被許可人停止經營,或有人接收其經營,則此許可合同自動終止。除非得到許可人書面表示的同意意見,被許可人、其接收者、代表、受託人、代理人、管理人、繼承人或被轉讓人無權出售、利用或以任何方式經營協議產品,或相關的紙箱,集裝箱、包裝材料、廣告、促銷和陳列材料。這是必須遵守的。

3.如果被許可人違反本協議條款下的義務,許可人在提前1天書面通知後有權終止合同,除非被許可人在1天內對其違約行為做出全部補償,令許可人滿意。

4.根據第十二條所述條款,終止許可合同將不影響許可人對被許可人擁有的其他權利。當協議終止時,基於銷售額的使用費即刻到期需馬上支付,不能缺交最低限度使用費,且最低限度使用費將不返還。

十三、競爭產品

如果協議第一節所述的產品與目前、今後生產的使用該商標的產品,或其下屬、附屬機構生產的使用該商標的產品相矛盾,許可人有權終止協議。許可人書面通知被許可人後3天此通知生效。根據第十五條的條款,被許可人在協議終止後有天時間來處理手中的協議產品和在接到終止協議通知前正在生產的產品。然而,如果在天期間,對協議產品的終止有效,被許可人應繳納的實際使用費少於當年的預付保證金,許可人將把簽約當年已付的預付保證金與實際使用費之間的差額退還給被許可人。上句所述的退還條款僅適用於第十三條規定的協議終止情況,而不影響除表述相矛盾的條款外其它所有條款的適用性。

十四、最後報告

在協議期滿後天內,或收到終止通知的1天以內,或是在無需通知的協議終止情況下1天以內,被許可人應向許可人出具一份報告以説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協議產品的數量和種類。許可人有權進行實地盤存以確認存貨情況和報告的準確。若被許可人拒絕許可人的核查,將失去處理存貨的權利。許可人保留其擁有的其他法律權利。

十五、存貨處理

協議根據第十二條的條款終止後,在被許可人已支付預付款和使用費,並已按第二條要求提供報告的情況下,如協議中無另外規定,被許可人可以在收到終止協議通知後天內處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協議產品。合同到期後,或因被許可人未在產品,或其包裝紙箱、集裝箱、包裝材料和廣告、促銷、展示材料上加貼版權、商標和服務標誌註冊標籤後,或因被許可人生產的產品的質量、式樣不符合第七條所述許可人的要求,而導致協議終止,被許可人不得再生產、出售、處理任何協議產品。

十六、協議終止或期滿的效果

協議終止或期滿後,授與被許可人的一切權利即刻返還許可人。許可人可自由地向他人轉讓在生產、出售、分銷協議產品過程中使用該商標的權利。被許可人不得再使用該商標,或直接、間接地涉及該商標。除第十五條所述的情況下,被許可人不得在製造、出售、分銷其自己的產品時使用類似的商標。

十七、對許可人的補償

1.被許可人認識到(除另有規定外),如果其在協議生效後3個月內未開始生產、分銷一定量的協議產品,或在協議期內未能持續地生產、分銷、出售協議產品,將立即導致許可人的損失。

2.被許可人認識到(除另有規定外),如果在協議終止或期滿後,未能停止生產、出售、分銷協議產品,將導致許可人不可彌補的損失,並損害後繼被許可人的權利。被許可人認識到,對此沒有恰當的法律補償。被許可人同意在此情況下,許可人有權獲得衡平法上的救濟,對被許可人實施暫時或永久禁令,或實施其他法庭認為公正、恰當的裁決。

3.實施這些補償措施,不影響許可人在協議中規定享有的其他權利和補償。

十八、無法執行協議的原因

若由於政府法規的變化,或因國家緊急狀態、戰爭狀態和其他無法控制的原因,一方無法執行協議,書面通知對方原因和希望解除協議的意願,則被許可人將被免除協議下的義務,本協議將終止,而基於銷售額的使用費將立即到期應付,最低限度使用費將不會返還。

十九、通知

除非有更改地址的書面通知,所有的通知、報告、聲明及款項均應寄至協議記載的雙方正式地址。郵寄作通知、報告等發出之日。

二十、不允許合資企業

根據本協議,雙方不應組成合夥人關係或合資企業。被許可人無權要求或限制許可人的行為。

二十一、被許可人不得再行轉讓、許可

本協議和協議下被許可人的權利、義務,未經許可人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抵押、再許可,不因法律的實施或被許可人的原因而受到阻礙。

許可人可以進行轉讓,但需向被許可人提供書面通知。

二十二、無免責

除非有雙方簽字的書面契約,本協議的任何條款不得被放棄或修改。本協議以外的陳述、允諾、保證、契約或許諾都不能代表雙方全部的共識。任一方不行使或延誤行使其協議下的權利,將不被視作對協議權利的放棄或修改。任一方可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時間內採取恰當的法律程序強制行使權利。除了如第六條和第十二條的規定,被許可人和許可人以外的任何人、公司、集體(無論是否涉及該商標),都不因本協議而獲得任何權利。

按契約規定時間執行協議的雙方:__________

許可人:__________                 被許可人:__________

簽字人:__________                 簽字人: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

2023許可合同 篇9

合同號: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專有技術許可合同(以下簡稱職合同)是由公司_____________(根據_______國法律成立註冊的公司,以下簡稱許可方)為一方與__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註冊的公司,以下簡稱被許可方)為另一方,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而簽訂的。

鑑於許可方長期從事設計、製造、安裝、銷售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合同產品);

鑑於許可方擁有設計、製造、安裝、檢驗合同產品的有價值且成熟的專有技術;

鑑於許可方有權並且同意向被許可方授權利用與合同產品相關的專有技術;

鑑於被許可方希望獲得許可其利用該專有技術製造、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

許可方與被許可方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定義

除另有明確的規定外,下列術語具有所指明的含義:

1.1 驗收標準是指合同產品在驗收測試中符合的標準,詳見附件一。

1.2 商業性生產是指工作現場生產_________(數量)合格產品後的正常運行和生產

1.3 合同產品是指與用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設計、製造、安裝或檢驗的各類產品,詳見附件_________。

1.4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雙方政府有關當局中的最後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1.5 目的地機場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_______________機場。

1.6 改進是指在合同有效期內由合同的任何一方以新設計、規則、處方、成分、數值、參數、計算或任何其它指標的形式對本專有技術進行的新發明和/或修改。

1.7 工作現場是指被許可方以使用許可方提供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製造合同產品的場所,即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工廠。

1.8 專有技術是指本合同生效前尚不為公眾或被許可方所知曉、由許可方開發、所有或合法取得、佔有並由許可方披露給被許可方的關於設計、製造、安裝、合同產品的檢驗等方面的任何有價值的技術知識、資料、數值、圖紙、設計和其它技術信息,許可方已採取了適當措施使專有技術處於保密狀態,專有技術的具體描述規定在附件二中。

1.9 許可方的銀行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0 被許可方的銀行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1 淨銷售價是指被許可方對合同產品的銷售或以正常的、善意的商業交易中的其它處理方法的發票價格扣除銷售折扣、回扣、退貨、佣金、間接税、保險費、運費、包裝費、進口合同產品的原材料、半成品、零配件關税等方面的費用以及與銷售合同產品直接有關的支出。(付款為入門費加提成)

1.12 提成期是指自商業性生產開始至本合同到期或終止的期間,提成期內,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支付提成費。(付款為入門費加提成)

1.13 技術資料是指許可方擁有和/或開發的正受保護或不受保護的圖紙、説明、技術數據、程序、技術和質量標準和其它的有據的技術信息,包括計算機程序、專有技術的解釋和説明、涉及到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安裝和檢驗等方便的信息,許可方對披露上述資料有充分的、自由的權利。技術資料的具體描述,詳見附件二。

1.14 技術服務是指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供的與合同項下的專有技術開發有關的技術指導和監督,詳見附件三。

1.15 技術培訓是指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供的與合同項下的專有技術開發有關的技術培訓,詳見附件四。

第二章 許可授予

2.1 許可方同意向被許可方授予、被許可方同意從許可方獲得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的專有技術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的權利,這種權利是非獨佔的、不可轉讓的。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技術數據和驗收標準,詳見合同附件一。

2.2 許可方同意授予被許可方將合同產品出口到_________(國家)。

2.3 許可方同意授予被許可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採用許可方對專有技術的改進。

2.4 許可方不得禁止被許可方在合同期滿後繼續使用專有技術和改進技術。

第三章 價格和支付(適用於一次總支付)

3.1 考慮到許可方全面且適當履行其合同義務,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支付合同總價為_________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該款項以電匯方式通過被許可方銀行轉至許可方銀行。具體分項如下:

3.1.1 許可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3.1.2 設計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3.1.3 技術資料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3.1.4 技術服務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3.1.5 技術培訓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3.2 上述合同總價為固定價格,包括了與技術資料的交付、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的提供等所有支出與費用,其技術資料價格為DDU目的地機場交付價。

3.3 本章第3.1條A、B、C、E項所規定的合同價格將由許可方依照下列方式和比例支付給被許可方:

3.3.1 該款的______%,即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

A.許可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或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B.許可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以被許可方為受益人的對預付款的不可撤銷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件合同附件。

C.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五份;

D.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E.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3.2 該款的______%,即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

A.標明“運費已付”的技術資料空運提單或交付技術資料的空運掛號收據,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3.3 該款的______%,即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

A.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驗收證書一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3.4 該款的______%,即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

A.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保證到期的證書一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 本章第3.1條D項規定的技術服務費在許可方的第一批技術人員到達工作現場後每_________月且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由被許可方按照實際應付款支付給許可方:

3.4.1 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工時卡”一份;

3.4.2 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3.4.3 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5 如果依據合同許可方應支付預提税、違約金和/或賠償金,被許可方有權從應支付給許可方的款項中扣除。

3.6 所有在被許可方銀行發生的費用均由被許可方承擔,所有在被許可方銀行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許可方承擔。

第四章 技術資料

4.1 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供的技術資料須用公制、英文制定,並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以DDU目的地機場價格條件(1990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交會,技術資料的內容、份數和交付時間表等,詳見合同附件二。

4.2 被許可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應具有適合於多次搬運、長途運輸、防潮、防雨的包裝。

4.3 每件技術資料的包裝封面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

4.3.1 合同號:

4.3.2 收貨人:

4.3.3 目的地機場:

4.3.4 標記:

4.3.5 以公斤計算的手重:

4.3.6 箱號或件號:

4.4 許可方應在每件包裝箱內附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並註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文件代號、名稱和頁數。

4.5 在交付技術資料前一週,許可方應將此次所發運的技術資料大約件數、大約毛重和預計到達目的地機場的時間等以傳真形式通知被許可方。

4.6 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後二十四小時內,許可方應將合同號、交付日期、航空提單號、航空提單日期、航班號、文件代號、批號和重量等詳細內容用傳真通知被許可方,同時,許可方應向被許可方特快專遞航空提單和所交付的技術資料詳細清單各一式二份。

目的地機場在航空提單上的印戳日期視為技術資料實際交付日期。

4.7 如果許可方沒能按照合同附件二規定的交付時間表交付技術資料,許可方應按照下列比例向被許可方支付遲延交付的違約金:

4.7.1 第一至第四周,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

4.7.2 第五至第八週,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

4.7.3 從遲延的第九周起,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在計算違約金時,不足一週按一週計。

4.8 遲延交付的違約金總額不得超過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遲延交付違約金的支付並不免除許可方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4.9 如果技術資料可以由許可方當面直接交給被許可方的,許可方應提前將其意圖和預計交付的時間用傳真的方式通知被許可方,當面交付的具體簽收形式和其它細節應由雙方協商一致。

4.10 如技術資料在交付過程中發生丟失、損壞、短缺,許可方應在收到許可方書面通知後____天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被許可方

第五章 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

5.1 許可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派遣身體健康、技術熟練、稱職的技術人員到工作現場提供技術服務,技術服務的人數、專業、內容、時間表和要求等詳見合同附件三。

5.2 被許可方應為許可方的技術服務人員申請簽證、工作許可和/或提供技術服務所需的其它必要手續提供協助。

5.3 如果許可方所派遣技術人員被認為不稱職,許可方應自費並且毫不遲延地予以替換。

5.4 許可方技術人員在華期間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工作現場的規章制度。

5.5 被許可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派遣技術人員到許可方的有關工廠進行培訓,許可方有義務按照合同規定提供技術培訓並儘自己最大努力使被許可方的技術人員掌握本專有技術。培訓人員的數量、專業、和待遇、內容、時間和要求等詳見合同附件四。

5.6 許可方應為被許可方的培訓人員申請簽證、工作許可和/或接受培訓所需的其它必要手續提供協助。

5.7 被許可方接受培訓人員在許可方國家期間應遵守許可方國家的法律和許可方工廠的規章制度。

第六章 驗收考核

6.1 為了驗證專有技術的正確性和可靠性,許可方應派遣其技術人員到工作現場在被許可方技術人員的協助下進行驗收考核,考核應在技術資料交付後_________天內根據合同附件五規定的程序進行。

6.2 考核前,雙方應根據合同附件五的規定審核考核的可用設施、技術人員和必要的原材料,雙方授權代表應共同簽署一份確認聲明。

6.3 如果經考核各項驗收標準符合規定,雙方授權代表應在驗收考核通過之日五個工作日內簽署驗收考核合格證書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

6.4 如果經考核任何一項驗收標準不符合規定,許可方應在第一次考核失敗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或雙方協商的任何時間自費組織進一步考核,但考核次數最多不得超過_________次。

6.5 如果在如下的考核中仍不能達到驗收標準,除非合同另有規定,許可方應按照合同附件一的規定賠償被許可方違約金,被許可方應在收到違約金後簽署驗收證書,但許可方的保證義務並沒有免除。

第七章 保證與索賠

7.1 許可方保證是本專有技術的合法所有者或持有者,並且有權許可被許可方使用。

7.2 許可方保證本專有技術是最新的現代化用的,能依照合同附件二的規定予以開發。

7.3 許可方保證合同附件一規定的合格的合同產品能在工作現場採用本專有技術製造出來。

7.4 許可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能按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及時交付。

7.5 許可方保證按時派遣合格的技術人員提供正確和充分的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

7.6 本專有技術在工作現場的保證期為驗收通過之日後的_________個月,詳見合同附件五。保證期滿,被許可方的授權代表應簽署一份保證期滿證書給許可方。

7.7 許可方保證不會發生被許可方被指控有關合同產品上的侵權責任。

7.8 如果許可方不能履行上述任何一項保證義務,除非合同另有規定,被許可方有權要求許可方承擔違約責任和/或索賠損失,和/或要求被許可方賠償損失和/或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支出。如果被許可方在收到許可方的上述書面通知後十四天內不予答覆,視為其已接受被許可方的要求。

第八章 侵權賠償

8.1 許可方應保護被許可方在使用本專有技術中不受任何第三方的索賠或訴訟指控。如果第三方指控被許可方非法使用或侵權,則許可方應以被許可方名義自費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必要時,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提供抗辯上的協助,但所支出的費用由被許可方予以彌補。

8.2 如果被許可方發現在其被許可地區有第三方非法使用本專有技術,應毫不遲延地通知許可方,許可方在收到被許可方的通知後_________天內應採取必要措施阻止該非法使用,否則,許可方可應要求授權被許可方根據中國的法律要求對非法的第三方提起訴訟並向被許可方提供一切必要的協助,被許可方承擔訴訟所發生的費用,然後有權向許可方索償。

第九章 解除合同

9.1 對許可方的下列違約行為,被許可方可書面通知的方式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並不影響其採取其它補救措施:

9.1.1 在合同附件二規定的交付技術資料期限後_________天內仍不能交付部分或全部技術資料;

9.1.2 無法使合同產品達到合同附件一規定的最低驗收標準。對上述解除合同,許可方應退還被許可方已支付的所有金額,並按年利率百分之_________加付利息。

9.2 如果一方有下列行為,任何一方可書面通知對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並不影響其採取其它補救措施:

9.2.1 沒有履行合同規定的保密義務;

9.2.2 沒有履行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輕微的違約除外,並在收到對方書面的通知後____天內或雙方商定的時間內對其違約予以彌補

9.2.3 破產或無力償還債務;

9.2.4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超過一百二十天。

第十章 保密

10.1 合同有效期內,雙方應採取適當措施對本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予以嚴格保密,未經許可方的書面同意,被許可方不得將本專有技術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10.2 一方和其技術人員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所獲得或接觸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義務予以保密,未經其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從他方獲得的上述保密信息。

10.3 保密義務不適用於下列信息:

10.3.1 現在或以後進入公共領域;

10.3.2 可以證明該技術在泄露時自己就擁有,並不是以前從對方直接或間接獲得的;

10.3.3 任何一方從第三方處合法獲得的。

第十一章 改進與回授

11.1 在合同有效期內,如果許可方對本專有技術有所改進,許可方應免費將該改進許可被許可方非獨佔性使用。

11.2 被許可方有權對本專有技術予以改進,此類任何改進的獨佔權利屬於被許可方所有。被許可方應將其改進通知許可方並免費回授給許可方非獨佔性使用。

11.3 雙方有義務對專有技術的改進予以保密。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無權將在另一方技術改進基礎上的分售許可證授予第三方。

第十二章 税費

12.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税法對被許可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税費均由被許可方負擔。

12.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中國税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許可方國家政府簽訂的避免雙重徵税和防止偷逃所得税的協定而向許可方課徵的各項税費均由許可方支付。被許可方依據本國的税法有義務對根據本合同而應得的收入按比例代扣一定的税費並代向税務機關繳納,在收到税務機關出具的關於上述税款税收單據後,被許可方應毫不遲延地轉交給許可方。

12.3 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外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和履行本合同的各項税費均由許可方承擔。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13.1 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及嚴重的火災、颱風、地震、水災和其它不能預見、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響其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的,受事故影響的一方將發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傳真通知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十四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或機構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另一方證實。

13.2 受影響的一方對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合同義務不承擔責任。然而,受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後儘快以傳真通知另一方。

13.3 雙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後或影響消除後立即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合同有效期和/或有關履行合同的預定的期限相應延長。

第十四章 仲裁

14.1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在深圳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4.2 除非另有規定,仲裁不得影響合同雙方繼續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

第十五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5.1 本合同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如果需要,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准。雙方應盡一切努力使合同在簽字後30天內獲得各自國家當局的批准,各方應立即將批准日期書面通知對方。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本合同生效日期。

15.2 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為_________年。

15.3 本合同期滿時,合同項下的任何未了的債權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

15.4 未經另一方事先的書面同意,任何一方無權將其合同項下的權利和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15.5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正文與附件有矛盾之處,合同正文內容優先。

15.6 所有對本合同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等均以書面完成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生效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7 雙方之間的聯繫應以書面形式進行,涉及重要事項的傳真應隨後立即以掛號信件或特快專遞確認。

15.8 本合同用中英文兩種文字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二份。

15.9 許可方應以最優惠價格向被許可方提供零部件、原材料和製造合同產品所需的標準件,雙方應適時就此簽署一份獨立的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被許可方(蓋章):_________  許可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第三章價格和支付:方案二(適用於入門費加提成支付)

3.1 考慮到許可方全面且適當履行其合同義務,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支付由一筆固定的入門費和連續的提成費組成的合同價,該款項以_________(幣種)以電匯方式通過被許可方銀行轉至許可方銀行。

3.2 被許可方支付給許可方固定的入門費為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按下列方式和比例:

3.2.1 該款的_____%,即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

A.許可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或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B.許可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為元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以被許可方為受益人的對預付款的不可撤銷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件合同附件_________。

C.金額為入門費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五份;

D.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E.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2.2 該款的_____%,即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

A.標明“運費已付”的技術資料空運提單或交付技術資料的空運掛號收據,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2.3 該款的_____%,即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

A.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驗收證書一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3 在提成期間,被許可方以百分之_________的比例支付連續的提成費,計算基礎是已售合同產品的淨銷售價。連續的提成費每六個月結算一次(以下簡稱“結算期”)。

3.3.1 每一結算期到期限15天內,被許可方向許可方傳真一份銷售數量、淨銷售價和該結算期的提成費方面的書面報告,許可方成收到該報告後向被許可方發出一份確認傳真。

3.3.2 被許可方在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向許可方支付提成費:

A.許可方對到期支付的提成費的確認傳真;

B.簽發的標明要支付費用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 如果依據合同許可方應支付預提税、違約金和/或賠償金,被許可方有權從應支付給許可方的款項中扣除。

3.5 被許可方應開設合同產品銷售的獨立帳户,許可方可經被許可方同意自費聘請中國註冊合計師審計與合同產品銷售有直接關係的帳目,所出具的與合同產品銷售。

3.6 所有在被許可方銀行發生的費用均由被許可方承擔,所有在被許可方銀行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許可方承擔。

2023許可合同 篇10

本合同是由以下雙方於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

中國____________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正式成立並註冊的企業法人(簡稱“買方”);________國____________公司(簡稱“賣方”)。

鑑於賣方多年來從事____________系統的設計、生產、銷售業務併為該系統提供服務,並在進一步開發;

鑑於買方願意建立一個____________系統;

鑑於引進____________系統將會提高科學技術水平,改進____________的質量和類型,在先進技術產品的使用及服務方面提供培訓機會,並且通過創造一種平等、積極的工作環境促進工人的權利和尊嚴,從而對中國人民做出貢獻;

鑑於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買方已決定它願成為____________系統的使用人,而賣方願意提供該等系統供買方使用。

因此,考慮到本合同中所含的相互條款和協議,現雙方特協議如下:

1.雙方間的協議(簡稱“合同”)由本合同所規定的條款和條件以及以下所提及的附件構成:

附件一 系統組件

附件二 交貨和安裝時間表

附件三 價格和支付條件

附件四 產品説明和規格

附件五 賣方軟件許可合同

附件六 軟件分許可合同

附件七 租賃合同

2.定義

下列詞語在本合同中應有如下含義:

(a)商用____________系統:(略)

(b)用户____________系統:(略)

(c)控制用計算機:指由買方用於____________系統及其所控制的一切____________系統組成部分。

(d)____________(註冊商標):指賣方的一個註冊商標,賣方用其表示生產和銷售的____________系統的一個較早版本。

(e)____________(註冊商標)ⅱ:指____________系統的一個較晚版本,賣方用該詞指作為本合同標的的系統。

(f)系統:指賣方的____________系統。(略)

(g)標準轉換器:(略)

3.系統的提供

(a)賣方根據作為本合同一部分的產品説明和規格及交貨和安裝時間表提供系統,買方根據作為本合同一部分的價格和支付條件就係統付款。

(b)在買方訂購的____________系統可以提供使用之前,賣方應根據本合同附件七租賃合同所規定的條款將此係統租賃給買方。買方承認並同意,賣方可以自行決定,通過改進租賃給買方的____________系統、提供一個不同的系統或者將前述兩個系統結合起來,提供買方所訂購的____________系統。

4.交貨和安裝

(a)系統按附件二規定的交貨時間表交付。運費將加在賣方發票上,由買方支付。買方有權指定承運人,並以書面形式將其所選擇的承運人通知賣方。如果買方未將其所選擇的承運人通知賣方,賣方將挑選承運人。但是,賣方不應因此承擔有關運輸的任何責任,並且也不應將承運人視為賣方的代理人。除非買方要求,賣方沒有義務為買方取得保險。

(b)賣方或其指定的服務供應商應在買方指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施上安裝____________系統。安裝費應加在賣方發票上,由買方支付。買方應根據本合同的安裝時間表,按照預先交給買方的場地準備指南所規定的規格,負責按時完成任何必要的現場準備及買方設施的修改。必要時,買方應按照場地準備指南提供其他測試設備及物資(包括但不限於佔地面積、電源插座、中斷電纜、衞星設施等)。買方應負責一切該等設施、準備、設備、物資以及為此所需的許可和批准,並支付其費用。

5.遵守賣方所在國出口管制法律

(a)賣方同意為買方從賣方購買的產品和技術,申請____________向中國出口產品和技術所必需的一切____________政府出口許可、同意和批准。如果賣方雖盡其最大努力仍不能取得該等產品和技術從____________合法出口中國所需的任何及一切許可、同意和批准,則本合同立即終止,賣方免除履行,並且買方使賣方不受損害。

(b)買方特承諾遵守____________出口法律及法規,並且同意,在未取得必要的____________政府批准許可的情況下,買方不會故意:

(i)直接或間接地向在出口時____________政府或其任何機構要求出口許可或其他政府批准的任何國家出口從賣方獲得的、源於____________的技術資料、軟件或該技術資料的任何直接產品;

(ii)向____________政府或其任何機構要求出口許可或其他政府批准的任何國家國民透露從賣方獲得的、源於____________的任何技術資料或軟件。

6.所有權和損失風險

本合同項下購買的一切物品的所有權及損失風險,應在賣方設施所在地,於該等物品交付承運人後轉移給賣方。在購買價款全部支付前,買方授予賣方對該系統的擔保權益,作為買方按照本合同付款的保證。在交付承運人後,系統或其任何部分的損失或損壞應由買方負責。在損失風險轉給買方後,賣方應有權得到所損失或損壞的任何物品的全部購買價款。

7.驗收測試和驗收

(a)系統的驗收測試應依照賣方的驗收測試程序進行。賣方和其指定的服務供應商應根據前述測試程序進行驗收測試。如果任何該等測試沒有成功完成,賣方或其指定的服務供應商應對測試進行評估,並且對系統進行任何調整或校正,使系統能按規格運行。一切該等測試的開始,應給予買方合理的事先通知,並且給予買方觀察一切該等測試的合理機會。

(b)“成功完成”一詞,在本合同中用於任何測試方面時,指在特定的測試程序中規定的該等測試的成功完成,並且一切對測試的提及指的都是賣方驗收測試程序中的測試。

(c)為附件三之目的,在系統的驗收測試程序中規定的一切測試已在買方設施地點成功完成時,系統的驗收(簡稱“驗收”)應被視為已經進行。

(d)賣方聲明並保證,賣方將向買方交付完整、準確、有效的系統。該系統能夠達到在產品説明和規格中規定的技術指標,並由系統驗收測試的成功完成予以證明。成功完成應被視為系統完整、準確、有效並能達到規格所述技術指標的決定性證據。

8.裝運到場和驗收合格

(a)如果系統或其任何部分已按附件二規定的日期準備裝運或安裝,但根據買方請求或者由於買方不能提供驗收或安裝系統所必需的設施、測試設備或物資而使該等裝運或安裝延遲超過____________個日曆日,則賣方可以根據其選擇通知買方,系統或其任何部分作為已事實上裝運、交付並安裝(簡稱“裝運到場”)對待。此外,對於該等延遲所導致的一切儲存費或其他費用,買方應補償賣方。

(b)通行裝運到場後____________天,賣方有權按本合同附件三規定的交付條件就下列款項向買方開出發票:

(i)裝運到場的商用____________系統百分之百(100%)的購買價款;

(ii)就____________系統而言,為該系統已實際裝運情況下的到期金額,餘額在驗收開出發票。

(c)在附件二規定的裝運或安裝日期前後的任何時候,有以下任一情形的, 買方即對系統或其任何部分進行了合格驗收(簡稱“合格驗收”):

(i)買方決定並書面通知賣方,系統適宜開始買方擬用系統進行的操作;

(ii)系統已經開始買方擬用系統進行的操作。

(d)合格驗收應具有與上述第8(b)條相同的結果,但____________系統的到期金額應為迄今已付金額與百分之九十(90%)的驗收後到期金額的差額,餘額在驗收後開發票。

(e)裝運到場和合格驗收都不免除賣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責任,包括驗收測試的成功完成以及按本合同條款和條件對瑕疵或缺陷進行糾正。

9.税收

銷售設備和在中國提供修理及安裝服務的價款不包括一切派款、關税、銷售税、使用税、國內消費税、增值税及類似税收(含買方政府從源扣繳的金額),買方應承擔並支付上述税款。任何要求賣方就銷售、交付或使用系統所收、繳的税款(賣方的所得税除外)應由買方支付,並且該等税款應在系統交付後到期應付。買方同意就因買方過失的行為與不行為或者因買方違反或不履行本第九條而導致的一切請求補償賣方,使賣方不受損害併為其辯護。

10.付款

(a)作為賣方按本合同提供本合同系統及一切有關物品的全部對價,買方應支付賣方在附件三中規定的系統購買價款。

(b)付款應按附件三進行。

(c)如果在發票金額或其任何部分到期時買方沒有付款,買方特同意就一切該等金額按年利率百分之十八(18%)或法律允許的最高利率向賣方支付從到期應付日期至付款日期的利息。

11.操作手冊和其他資料/培訓

(a)賣方應在提供每個商用____________系統時隨附一份用户指南。

(b)賣方應向買方提供3份____________系統所有操作手冊和安裝指南。

(c)系統安裝以後,賣方或其指定的服務供應商應在系統使用和操作期間給買方僱員提供為期____________日的培訓課程。

12.系統保證

(a)賣方聲明並保證,賣方是本合同中向買方許可、租賃或銷售的一切知識產權的所有人或受益被許可人,並且賣方有權向買方許可、租賃或銷售前述知識產權。賣方保證本合同項下提供的系統和一切設備及有關軟件(除控制用計算機及控制用計算機操作系統軟件)自驗收日期後的一年內沒有品質及工藝方面的瑕疵,但商用及用户____________系統除外,兩者的保證期應自裝運日期後為期一年。賣方在該期間內應免費在買方場地修理、更換並重新安裝____________系統或其任何有瑕疵的部分。賣方保證不包括控制用計算機或系統中包含的控制用計算機操作系統軟件,但賣方應(在可轉讓的範圍內)向買方轉讓任何著名生產廠商對控制用計算機或系統中包含的控制用計算機操作系統軟件的保證。如果不存在驗收日期後為期一年的該等轉讓保證,賣方應為買方利益並作為購買價款的一部分,為該等控制用計算機及操作系統軟件購買硬件和軟件維修續期合同,以取代保證,該維修續期合同應自驗收日期後為期一年。如果由於保證範圍外的瑕疵或正常使用和常規安裝外

的原因導致修理和更換,買方應對賣方為糾正該等瑕疵所提供的一切勞務和物資(包括差旅費)向賣方付款。

(b)本合同規定的保證僅適用於常規安裝、正常使用並在保證期內發現瑕疵的物品。該等保證不應適用於未經賣方書面同意而修改、改動或者被濫用、發生事故、過失或不當使用的物品。

(c)本合同規定的保證取代對系統性能一切其他明示或默示保證,包括但不限於關於適銷性或適合某一特殊用途的任何默示保證。買方就賣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任何保證享有的唯一救濟應是賣方為履行該等保證而進行的修理和(或)更換。賣方在任何時候都不對視聽或數據信號的任何損失、業務中斷或者任何種類或性質的特殊、間接或結果性損害負責。賣方不對買方過失或過錯所導致的履行本條項下義務的延遲負責。

13.非保修性修理及備件支持

(a)在(i)系統驗收滿____________年之日,或(ii)買方停止系統操作之日(依較早者)前,賣方應提供系統的修理服務和/或備件(簡稱“支持期”)。雙方理解,對不在保證範圍內的備件及修理,賣方應按其當時的原料價或備件價格收費,並在工作完成後儘快開出發票。賣方在本合同或其他合同項下,沒有義務向未就任何該等備件或修理及時付款的任何人進一步提供備件或修理服務。

(b)在支持期之後,賣方提前6個月書面通知買方其要中止提供系統的備件或修理服務的,可以中止提供。但是,賣方可以選擇以下其中一項。

(i)授予買方為自用而非出售之目的而製造任何該系統組件(不包括控制用計算機或其操作系統軟件)的非排他性許可,並向買方提供一切必需的文件、規格、圖紙及其他資料;

(ii)允許買方有機會購買其認為是系統維修和支持所需的足量備件。

(c)為本合同之目的,如果在____________系統裝運後的任何____________個月內,買方沒有在正常使用的儀器上使用賣方提供的系統,作為其正常使用的一部分,編譯或拆譯信號碼,共計至少為____________小時,或者在該等裝運後連續____________個月內,買方在每____________個月內沒有在正常使用的儀器上使用賣方提供的系統,作為其正常使用的一部分,編譯或拆譯信號碼,共計至少為__________小時,則買方應視為“停止系統操作”。

14.維修續期

在本合同規定的____________系統的保證期屆滿前,賣方和/或其指定的服務供應商應給買方提供機會,簽訂一份____________系統(包括有關控制用計算機的軟件,但不包括控制用計算機的硬件平台)的維修續期合同,並可連續續展一年。

15.系統許可

(a)控制用計算機的操作系統軟件按本合同附件五規定的操作系統許可人進行分許可的條件和條款向買方提供。

(b)系統操作所需的一切賣方軟件按本合同附件四規定的許可向買方提供。

(c)本合同未在涉及賣方所有的任何產品、系統或者賣方擁有的或由賣分許可的任何所有權方面給予技術轉讓或轉移。在本合同項下,也未給予授予分許可的權利,亦不能從中推斷出或暗示有分許可權。

16.____________系統的安全要求

雙方同意制定____________系統的安全計劃,為防止系統在裝運、儲存、操作或雙方進行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活動期間(包括保證期和保證期後)被盜竊或有其他泄露,該計劃規定將要建立並保持的安全程序。目前的____________系統安全要求以前已提供給買方。買方同意採用和遵守並(或)促使其代理人採用和遵守賣方不時建議的替代和補充安全要求。

17.設備提前訂購的時間

作為本合同標的的設備,交付日期在附件二中規定。其他設備的提前訂購時如下:

(略)

買方將對希望交付的設備提供為期____________個月的使用。使用的頭____________個月被視為確定訂貨,如取消訂單,則要受附件三規定的取消訂貨懲罰。

18.相互聲明

各方聲明並保證:

(a)它是在其州內或國內正式成立和註冊的,符合各項規定,它有權力和授權簽訂並履行本合同及由其簽署並遞交的、與之有關的任何其他協議和文件(在本合同中,統稱“文件”)。

(b)其簽署、遞交和履行文件已經通過一切必要的行為獲得正式授權。

19.保密

(a)買方同意使用至少與買方使用於自身專有資料相同的謹慎與防範措施,對賣方向買方透露的、包含專有資料並標明“專有”或“保密”的任何資料或數據,如賣方的圖紙和軟件(包括但不限於設計、報告、軟件文件、手冊、模型等等)予以保密,但無論如何,謹慎不得低於合理程度。未經賣方書面允許,不得複製、向他人透露或者使用該等資料或數據。這些義務不適用於下述任何資料或數據:在未違反本條的情況下屬於或成為公共資料的資料或數據;買方合法地從第三方獲得的資料或數據;買方獨立開發並且未從賣方資料或數據中獲益的資料或數據。賣方沒有義務提供保密或專有資料;

(b)買方在本條項下的義務應在本合同終止或屆滿後繼續有效。由賣方提供給買方的一切有形專有資料屬於並保持為賣方的財產,並應在賣方請求時退還給賣方;

(c)除在本合同中有明確規定,雙方同意,賣方對保密或專有資料的透露並不意味向買方授予賣方任何專利、商業祕密或版權的許可;

(d)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每次書面明示同意(該等同意不得被無理拒絕或拖延),不得在推售、廣告、公關活動中或以任何其他形式,使用另一方、其母公司、子公司、其他關聯公司的名稱或者任何商標或商號(或象徵)。

20.補償

(a)每方應就其按本合同規定履行其本合同項下義務所導致的、與其有關的或由其引發的一切損失、損害、責任、支出、費用、索賠、訴訟、要求、訴訟行為、訴因、程序、判決、估定税額、欠額以及收費(合稱“損害”)補償另一方、另一方的股東、董事、管理人員、僱員、代理人、被指定人、受讓人或其中任何一人,使之不受損害,並且在不對上文所述予以限制的條件下,買方還應就下述各項所導致的、與其有關的或由其引發的上述任何事項補償賣方:(略)。

(b)如果第三方提出一方按本合同規定有權獲得補償的索賠請求,一方(“受補償方”)應在實際可能的情況下儘早通知另一方(“補償方”),但無論如何不得遲於在收到該等請求後的第____________日。受補償方未給予該通知並不排除其按本合同規定尋求補償,除非未給予該通知使補償方抗辯該索賠請求的能力受到實質影響。補償方(與其自行選擇的律師一起)應及時對該索賠請求進行抗辯,而受補償方應在對該索賠請求進行抗辯時與補償方合作,包括按照補償方規定的原則就該事項達成和解(補償方承擔該和解的一切費用與支出)。如果補償方收到索賠通知後未為受補償方辯護,則受補償方應有權對該索賠進行抗辯、妥協或和解,費用由補償方承擔。在承擔對該等索賠請求的辯護後,補償方可進行和解、妥協或抗 辯,由其酌處。

無論本條有何相反的規定,如果發生對買方的訴訟、索賠、訴訟行為或程序是基於以下主張,即賣方製造並銷售給買方的物品侵犯了任何第三方的____________國專利、版權、掩模、商標、商業祕密或其他任何知識產權,則賣方將就該訴訟、索賠、訴訟行為或程序為買方辯護,並將支付終局判決(不能再上訴的)判定由買方承擔的損害賠償與費用,以及買方實際的支出與費用,上述規定的條件是:(1)賣方被及時告知侵權指控的發生,並得到與該侵權指控有關的每一通訊、通知或其他訴訟文書的副本,(2)得到該辯護的獨家控制權(包括選擇律師的權利),以及就該訴訟或程序進行妥協或者和解的獨家權利;但是,賣方在本合同項下的責任(如果有的話),應嚴格地並且僅僅限於賣方因買方銷售侵權物品而應從買方獲得的特許權使用費收入金額。如果侵權是由買方交貨後有人將物品混合、添加或改造而引起,或者由實施某一方法時使用物品(或其任何部分)而引起,則賣方無義務進行辯護,亦無承擔費用或損害賠償的責任。

如果賣方製造並向買方提供的任何物品被判定侵犯有效的____________國專利,且賣方被禁止使用該專利,或者如果賣方相信很可能發生侵權,賣方將盡一切合理的努力,自費從以下措施中作出選擇:(1)為買方取得使用該等物品而不產生侵權責任的權利,或(2)以在其他方面實質上符合本合同所有規定的非侵權替代品來代替或改造該等物品,或(3)在該等物品被返還後,退還該等物品的購買價以及運費(扣除向買方交貨至退還期間使用該等物品並從中獲得利益的折扣金額,該折扣金額按從賣方裝運之日起____________年直線式折舊來計算)。如果交貨完成前發生侵權指控,賣方有權拒絕進一步裝運,而不構成違約。如果賣方還沒有被禁止向買方銷售該等物品,應買方請求,賣方可以(僅由賣方酌定)向買方供應該等物品,在此情況下,買方應被視為向賣方作出與本合同上文所述相同的專利補償保證。

如果有人指稱賣方按照買方規格製造的物品侵犯了有效的____________國專利,並以此為根據向賣方提起訴訟或程序,則買方應被視為已向賣方做出同樣的專利補償保證。

買方應將第三方侵犯本合同項下許可給買方的知識產權及時通知賣方。如果第三方侵犯該等知識產權,雙方應互相合作,採取適當的行動制止該侵權行為。

上文規定了本合同雙方就專利、版權、掩模、商業祕密、商標以及其他專有權利的侵權(無論是直接的還是協從的)所承擔的唯一責任,並且取代就其所做出的所有保證(明示的、暗示的或法定的)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___中規定的不侵權保證。

21.責任的限度

買方同意,如果買方就所交付的任何系統或系統組件提出任何一種索賠,或就未能交付該等系統或系統組件提出索賠(無論是何種行為方式),賣方在任何情況下均不承擔金額超過對其提出該等索賠的系統或系統組件購買價的損害賠償。

在任何情況下,賣方均不就利潤損失、失去用途、業務中斷、或者任何種類的間接、特殊或結果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22.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自然現象、火災、意外事故、火災、地震、罷工或工廠關閉、騷亂、暴動或動亂、禁運、戰爭,任何將來的法律、命令、法規或其他政府行為,運輸遲延、能源短缺、原料短缺或在賣方合理控制之外的賣方供應商延遲交貨。如果不可抗力的原因阻止、限制、延遲或干擾賣方履行本合同,則應免除賣方對不可抗力所延遲或阻止的部分的履行,但是,賣方應採取合理的措施避免或消除該等造成不履行的原因,並且一旦該等原因被消除,則賣方應繼續履行原受被消除原因影響的條款。

23.終止

(a)如果發生下列情況,買方或賣方應有權終止本合同:另一方為債權人利益轉讓其權利,或者一位管理人、破產託管人或類似官員被指定管理該方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財產或業務,或者該方被宣告破產。

(b)如果買方疏忽或不按照本合同的條款付款,而且該情形在書面通知買方後__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未獲補救,賣方應有權終止本合同。賣方可以(由其酌定)將買方補救的時間期限延長。

24.不放棄權利

本合同一方免予追究對本合同任何條款的違反或不履行、或一方一次或多次未執行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或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或特權,均不得被解釋為對任何隨後的違反或不履行不予追究、或對本合同項下任何該等條款、權利或特權的放棄。

25.通知

一方按照本合同可能向另一方發出的所有通知、請求或其他通訊應以書面做出,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略)

本合同期間,雙方的一切通訊均應以英文進行。

26.適用法律以及爭議解決

除關於法律選擇或律師費的支付外,本合同應適用____________法律,並按照 __________法律解釋。

(a)協商。如果發生與本合同或其任何附件的效力、解釋或執行有關的爭議,雙方首先應爭取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該爭議,如果一方向另一方發出通知開始協商之後的____________日內,該爭議未以此方式解決,則任何一方可按照本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將該爭議提交仲裁。

(b)仲裁。仲裁應在____________國際仲裁中心進行,仲裁應按照1976年12月5日通過的《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仲裁規則》進行。該規則通過在此款中提及而被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c)仲裁程序

在仲裁過程中,應適用下列具體規定:

1.該仲裁的一切程序均應以英文進行;

2.仲裁員為三名,均應英文流利。買方和賣方各自指定一名仲裁員。第三名仲裁員由____________國際仲裁中心主席指定,並擔任仲裁庭的首席仲裁員;

3.仲裁費用(包括律師費以及雙方的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4.當發生任何爭議時以及對任何爭議進行仲裁時,除爭議事項外,雙方將繼續行使本合同項下各自其餘的權利,履行本合同項下各自其餘的義務;以及

5.仲裁裁決應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雙方同意受其約束,並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執行仲裁裁決。任何有管轄權的法院均可就仲裁的裁決做出判決,或者可向該法院申請仲裁裁決的司法承認併發出執行令(視情況而定)。如果就仲裁裁決或就該裁決做出的判決向法院請求司法承認併發出執行令,雙方明示地放棄反對的權利,包括該方否則具有的以主權國豁免權為理由的任何抗辯。

27.拘束力

該等條款和條件對本合同雙方、其繼受人以及允許的受讓人均有約束力,且為其利益而訂立。

28.整個合同

本合同所含的條款與條件包括雙方就本合同標的達成的全部協議與共識,並且合併與取代之前所有的協議、共識以及聲明。任何增加或修改除非以書面做出並由本合同雙方簽字,均屬無效。本合同以英文訂立,正本一式四份,每方各執兩份。

29.合同期限屆滿

本合同於生效日起____________起期滿。

雙方於首頁載明的日期正式簽署本合同,以資證明。

賣方簽字:____________  買方簽字: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 系統組件(略)

附件二 交貨和安裝時間表(略)

附件三 價格和支付條件(略)

附件四 產品説明和規格(略)

附件五

賣方軟件許可合同

本附件五(“許可合同”)條款規定,在以下指明的若干計算機軟件用作賣方按合同(本附件五構成其一部分)所供系統的一部分或者與之一起使用的情況下,賣方即將該系統許可給買方。

1.許可的授予

賣方(下稱“許可人”)特此按本附件條款和條件向買方(下稱“被許可人”)授予使用和複製本許可合同第10條所列及產品規格所述軟件程序的不可轉讓的非獨家許可,而被許可人特此按本附件條款和條件接受該許可。本許可合同第10條所列的、構成________________控制系統的程序,與其任何拷貝、複製件或摘錄一起,在本附件中統稱為“程序”。除本附件具體規定的以外,未授予任何許可,無論是明示的還是默示的。

2.使用限制

被許可人只可將程序用於賣方按本合同條款提供作為每個系統一部分的計算機,例外的是,如果________________系統計算機因為發生故障不能操作,或在進行保養性維修、工程設計變更、特製件或模型變換期間不能操作,則亦可將程序用在被許可人的備用計算機上,直到________________系統控制用計算機修復到操作狀態為止。被許可人只能將程序用於直接的內部操作方面,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將程

序供給他人使用。

事先未經賣方以書面形式同意,不得在________________系統控制用計算機硬件上安裝、操作或配置任何其他程序。這也包括可能由賣方提供的、不在本許可合同範圍內的操作軟件或應用軟件。

3.複製限制

被許可人不得複製程序或其任何部分,例外的是,被許可人只是為了備份、存檔和將程序置於適宜執行形式的,可以複製程序。所有經允許的複製件,都要清楚地標上與原先供給被許可人之程序相同的、關於許可人所有權和版權的限制説明。經允許的複製件應以安全的方式予以保存。

4.轉讓限制

除非本合同允許並經賣方事先以書面形式同意,被許可人不得出售、轉讓、許可、轉移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程序。

5.所有權

程序產權屬於許可人,程序或其任何部分的產權、所有權或技術並未因此轉給被許可人。被許可人承認,程序構成許可人的保密、專有資料和商業祕密,而不論程序或其他任何部分是否已獲得或者可能獲得版權和(或)專利,程序乃是基於本合同項下被許可人與許可人之間的保密關係而向被許可人透露的。

6.透露限制

除非本附件明確允許,被許可人不得將程序或其任何部分透露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給第三方和被許可人沒有必要授權其在業務中使用程序的任何僱員。被許可人應採取一切合理、必要的步驟,保證許可人(或其僱員)不將程序或其任何部分透露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7.保證

許可人保證其有權授予在本許可合同中所授予的許可,而且在驗收之日起______________年的期間內(在此稱為“保證期”),程序基本能按規格所述的方式運行。許可人在該保證項下的唯一義務是更正或替換已發現不合正常用途的任何程序。本保證明確替代一切其他明示或默示保證,包括(但不限於)關於適銷性和適合某一特定用途的默示保證。許可人不保證程序和(或)其相關文件(如有的話)符合被許可人的要求,沒有錯誤,或者能夠不間斷地操作,其質量和性能方面的全部風險由被許可人承擔。無論如何,許可人不負責賠償特殊、雜項或結果性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營業利潤損失、業務中斷、業務資料丟失或其他金錢損失),即使已通知許可人有可能發生該等損失的,也是如此。

8.專利和版權補償保證

對於向被許可人提起的訴訟,許可人同意自行承擔費用為被許可人辯護,對於有管轄權法院在上述任何訴訟的終局判決中判由被許可人承擔的損害賠償和費用,許可人將對被許可人作出補償,使之免受損害,其範圍是判決基於這一主張,即在本許可合同所授予的許可範圍內使用程序構成對________________國任何專利或版權的侵權。適用上述規定的條件是,被許可人已用書面形式及時將該項訴訟的主張和提起通知許可人,並允許許可人通過其律師對訴訟進行辯護,給予許可人可以合理得到的一切資料、協助和授權,以便使許可人能夠進行辯護,另一個條件是,許可人在本許可合同項下的責任(如果有的話)應嚴格地並且僅僅限於許可人因被許可人銷售侵權產品而從被許可人處得到的特許權使用費收入金額,許可人有權控制上述任何訴訟(包括上訴)的辯護及其一切談判,其中包括達成任何和解或妥協的權利。如在任何訴訟中程序被判為構成侵權,程序的使用被禁止,許可人可以自行承擔費用選擇承擔以下任何一項:

(a)設法為被許可人取得繼續使用程序的權利;

(b)替換或修改程序,使之不再構成侵權,並在實質上用同樣的質量進行同樣的服務;

(c)在程序退還許可人之後給予被許可人抵免,但要從中扣除使用、損壞和陳舊的折舊費。許可人對基於以下其中一項的任何版權或專利侵權所提出的請求不負責任:

(1)所用的不是當時未經變動的程序釋放;

(2)被許可人停止操作系統;

(3)被許可人未按附件三支付任何許可費或者未能遵守本許可證合同的條款和規定,而且在書面通知其糾正後持續達到____天。

本合同按以上(a)項或(b)項終止之後,被許可人應迅速將程序及其一切複製件還給許可人,並在終止後________________個月內向許可人提交一份書面聲明,證明從許可人那裏收到的程序和任何有關材料的原件或者就該許可所製作的複製件、摘錄(包括部分複製和摘錄)均已還給許可人或者銷燬。

9.所許可的程序

按本許可合同許可的程序如下:

(略)。

10.配置和安裝

(略)。

程序安裝日期:______________

安裝者簽字:________________

被許可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本許可合同與合同條款有矛盾的,以本許可合同為準。

附件六

最終用户軟件分許可合同

賣方與“用户”已簽訂一份由用户從賣方購買某些設備和軟件的合同(“銷售合同”)。整個軟件及其任何部分均受數字設備公司(“設備公司”)向賣方授予的許可約束。

按照設備公司和賣方簽訂的原設備製造商(“製造商”)合同,賣方被授權批准設備公司軟件程序(“軟件”)最終用户分許可合同。因此,賣方同意按照下列條件和條件向客户授予分許可,而用户同意按照下列條款和條件接受該項分許可:

1.標準許可條款

a.軟件許可的授予

一旦用户訂單已全部付款,賣方即應視為已向用户授予以下規定的軟件許可。對用户的許可持續到按本合同規定終止之時為止。賣方向用户授予的許可以及用户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受本條款和條件支配。除本合同規定的以外,賣方未授予任何軟件許可,不論是明示的還是默示的。

b.軟件執行

(1)本軟件許可合同附錄一列明瞭軟件本身以及可以在上面執行軟件的處理機或配置設備。“經許可的處理機”一詞是指許可中具體規定的、具有以下任一情形的處理機或配置設備:

(i)其序號在賣方提供的賣方許可證或軟件許可訂單確認書上已有具體規定的;

(ii)如果沒有這種具體規定,軟件按照許可首次在其上面執行的。

(2)用户可以在經許可的處理機上執行軟件,而且只有在經許可的處理機上執行軟件所需的範圍內,可以裝入、複製或傳送軟件,但有以下兩種例外:

i.在因發生故障而無法在經許可的處理機上執行軟件期間,用户可以暫時在另一單個處理機或配置設備上執行軟件(診斷軟件除外),並在暫時執行所需的範圍內裝入、傳送或者複製軟件;

ii.用户可以按照________________國版權法的規定製作軟件存檔複製件。

c.修改與合併

用户可以:(i)修改軟件(只能用機讀形式),或者(ii)將已修改或未修改的軟件併入其他軟件,以便形成只是為了在經許可的處理機上執行軟件所要的適配件。上述適配件中所含的軟件任何部分繼續受本條款和條件約束。

d.軟件的使用

1.在按本合同執行分許可所需的範圍內,用户可以將軟件提供給其僱員和代理人使用。除本d款所指明的以外,用户不得以任何形式將軟件提供給任何一方使用。

2.軟件含有任何保密或商業祕密資料的範圍內的,軟件及其所含的資料即按保密關係許可給用户。用户明確承認這種保密關係的存在,並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對軟件和資料予以保密。

e.個人和非排他性的許可

用户的分許可是給用户個人的和非排他性質的,未經設備公司明示同意,不得轉讓。

f.記錄

1.用户應做出完整、準確的記錄,

(i)用以辨認軟件和經許可的處理機;

(ii)標明軟件位置。如賣方要求,用户應向賣方提供有關的記錄,如賣方有理由認為,軟件已在許可期間提供給任何第三方或者在任何其他處理機或配置設備上執行(本條款和條件許可的除外),用户應向許可人解釋説明。

2.用户同意在軟件的所有完整或部分複製件、適配件或傳送件上覆制設備公司的版權通知及其他所有法律通知,包括(但不限於)其他所有權通知和政府機構要求進行的通知。

g.許可限制;反向設計

賣方未向用户或任何第三方轉讓任何軟件的產權或所有權。除本條款和條件明確規定的以外,用户不得執行、使用、複製或修改軟件,或者採取與設備公司對軟件的知識產權不符的行動。用户不得以反向設計軟件或者反向設計軟件的任何硬件、固件執行為目的,拆編、反裝、分析或以其他方式研究軟件。

2.許可終止

a.如果用户疏忽或者未能履行、遵守其在本條款和條件項下對設備公司或賣方承擔的任何義務,而且這種情況在書面通知用户後30日內得到糾正,則賣方或設備公司可以終止在本合同項下所授予的任何許可和已發出的任何軟件訂單。

b.終止,不論是賣方、設備公司終止的還是用户終止的,都適用於許可在經許可的處理機上執行的所有軟件版權。

c.在用户所作的任何終止生效之前,賣方或者設備公司作出任何終止的,用户應

(i)交還賣方或者設備公司提供的任何許可證;

(ii)銷燬用户所掌握的各種軟件版本的所有複製件;

(iii)從用户所制的任何適配件中消除軟件的各個版本的所有部分,並予以銷燬;

(iv)用書面形式證明所有複製件(包括用户適配件中所含的一切複製件)已經銷燬。

賣方: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

簽署:______________  簽署: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

(本附件的附錄略)

附件七 租賃合同(略)

2023許可合同 篇11

本專有技術許可合同(以下簡稱職合同)是由公司_________(根據_________國法律成立註冊的公司,以下簡稱許可方)為一方與__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註冊的公司,以下簡稱被許可方)為另一方,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而簽訂的。

鑑於許可方長期從事設計、製造、安裝、銷售_________(以下簡稱合同產品);

鑑於許可方擁有設計、製造、安裝、檢驗合同產品的有價值且成熟的專有技術;

鑑於許可方有權並且同意向被許可方授權利用與合同產品相關的專有技術;

鑑於被許可方希望獲得許可其利用該專有技術製造、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

許可方與被許可方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定義

除另有明確的規定外,下列術語具有所指明的含義:

1.1 驗收標準是指合同產品在驗收測試中符合的標準,詳見附件一。

1.2 商業性生產是指工作現場生產_________(數量)合格產品後的正常運行和生產

1.3 合同產品是指與用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設計、製造、安裝或檢驗的各類產品,詳見附件_________。

1.4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雙方政府有關當局中的最後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1.5 目的地機場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_________機場。

1.6 改進是指在合同有效期內由合同的任何一方以新設計、規則、處方、成分、數值、參數、計算或任何其它指標的形式對本專有技術進行的新發明和/或修改。

1.7 工作現場是指被許可方以使用許可方提供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製造合同產品的場所,即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工廠。

1.8 專有技術是指本合同生效前尚不為公眾或被許可方所知曉、由許可方開發、所有或合法取得、佔有並由許可方披露給被許可方的關於設計、製造、安裝、合同產品的檢驗等方面的任何有價值的技術知識、資料、數值、圖紙、設計和其它技術信息,許可方已採取了適當措施使專有技術處於保密狀態,專有技術的具體描述規定在附件二中。

1.9 許可方的銀行是指_________。

1.10 被許可方的銀行是指_________。

1.11 淨銷售價是指被許可方對合同產品的銷售或以正常的、善意的商業交易中的其它處理方法的發票價格扣除銷售折扣、回扣、退貨、佣金、間接税、保險費、運費、包裝費、進口合同產品的原材料、半成品、零配件關税等方面的費用以及與銷售合同產品直接有關的支出。(付款為入門費加提成)

1.12 提成期是指自商業性生產開始至本合同到期或終止的期間,提成期內,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支付提成費。(付款為入門費加提成)

1.13 技術資料是指許可方擁有和/或開發的正受保護或不受保護的圖紙、説明、技術數據、程序、技術和質量標準和其它的有據的技術信息,包括計算機程序、專有技術的解釋和説明、涉及到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安裝和檢驗等方便的信息,許可方對披露上述資料有充分的、自由的權利。技術資料的具體描述,詳見附件二。

1.14 技術服務是指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供的與合同項下的專有技術開發有關的技術指導和監督,詳見附件三。

1.15 技術培訓是指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供的與合同項下的專有技術開發有關的技術培訓,詳見附件四。

第二章 許可授予

2.1 許可方同意向被許可方授予、被許可方同意從許可方獲得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的專有技術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的權利,這種權利是非獨佔的、不可轉讓的。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技術數據和驗收標準,詳見合同附件一。

2.2 許可方同意授予被許可方將合同產品出口到_________(國家)。

2.3 許可方同意授予被許可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採用許可方對專有技術的改進。

2.4 許可方不得禁止被許可方在合同期滿後繼續使用專有技術和改進技術。

第三章 價格和支付(適用於一次總支付)

3.1 考慮到許可方全面且適當履行其合同義務,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支付合同總價為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該款項以電匯方式通過被許可方銀行轉至許可方銀行。具體分項如下:

3.1.1 許可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1.2 設計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1.3 技術資料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1.4 技術服務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1.5 技術培訓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2 上述合同總價為固定價格,包括了與技術資料的交付、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的提供等所有支出與費用,其技術資料價格為ddu目的地機場交付價。

3.3 本章第3.1條a、b、c、e項所規定的合同價格將由許可方依照下列方式和比例支付給被許可方:

3.3.1 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

a.許可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或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b.許可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以被許可方為受益人的對預付款的不可撤銷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件合同附件。

c.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五份;

d.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d.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3.2 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

a.標明“運費已付”的技術資料空運提單或交付技術資料的空運掛號收據,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3.3 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

a.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驗收證書一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3.4 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

a.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保證到期的證書一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 本章第3.1條d項規定的技術服務費在許可方的第一批技術人員到達工作現場後每_________月且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由被許可方按照實際應付款支付給許可方:

3.4.1 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工時卡”一份;

3.4.2 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3.4.3 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5 如果依據合同許可方應支付預提税、違約金和/或賠償金,被許可方有權從應支付給許可方的款項中扣除。

3.6 所有在被許可方銀行發生的費用均由被許可方承擔,所有在被許可方銀行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許可方承擔。

第四章 技術資料

4.1 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供的技術資料須用公制、英文制定,並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以ddu目的地機場價格條件(1990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交會,技術資料的內容、份數和交付時間表等,詳見合同附件二。

4.2 被許可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應具有適合於多次搬運、長途運輸、防潮、防雨的包裝。

4.3 每件技術資料的包裝封面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

4.3.1 合同號:

4.3.2 收貨人:

4.3.3 目的地機場:

4.3.4 標記:

4.3.5 以公斤計算的手重:

4.3.6 箱號或件號:

4.4 許可方應在每件包裝箱內附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並註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文件代號、名稱和頁數。

4.5 在交付技術資料前一週,許可方應將此次所發運的技術資料大約件數、大約毛重和預計到達目的地機場的時間等以傳真形式通知被許可方。

4.6 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後二十四小時內,許可方應將合同號、交付日期、航空提單號、航空提單日期、航班號、文件代號、批號和重量等詳細內容用傳真通知被許可方,同時,許可方應向被許可方特快專遞航空提單和所交付的技術資料詳細清單各一式二份。目的地機場在航空提單上的印戳日期視為技術資料實際交付日期。

4.7 如果許可方沒能按照合同附件二規定的交付時間表交付技術資料,許可方應按照下列比例向被許可方支付遲延交付的違約金:

4.7.1 第一至第四周,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

4.7.2 第五至第八週,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

4.7.3 從遲延的第九周起,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在計算違約金時,不足一週按一週計。

4.8 遲延交付的違約金總額不得超過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遲延交付違約金的支付並不免除許可方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4.9 如果技術資料可以由許可方當面直接交給被許可方的,許可方應提前將其意圖和預計交付的時間用傳真的方式通知被許可方,當面交付的具體簽收形式和其它細節應由雙方協商一致。

4.10 如技術資料在交付過程中發生丟失、損壞、短缺,許可方應在收到許可方書面通知後_________天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被許可方。

第五章 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

5.1 許可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派遣身體健康、技術熟練、稱職的技術人員到工作現場提供技術服務,技術服務的人數、專業、內容、時間表和要求等詳見合同附件三。

5.2 被許可方應為許可方的技術服務人員申請簽證、工作許可和/或提供技術服務所需的其它必要手續提供協助。

5.3 如果許可方所派遣技術人員被認為不稱職,許可方應自費並且毫不遲延地予以替換。

5.4 許可方技術人員在華期間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工作現場的規章制度。

5.5 被許可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派遣技術人員到許可方的有關工廠進行培訓,許可方有義務按照合同規定提供技術培訓並儘自己最大努力使被許可方的技術人員掌握本專有技術。培訓人員的數量、專業、和待遇、內容、時間和要求等詳見合同附件四。

5.6 許可方應為被許可方的培訓人員申請簽證、工作許可和/或接受培訓所需的其它必要手續提供協助。

5.7 被許可方接受培訓人員在許可方國家期間應遵守許可方國家的法律和許可方工廠的規章制度。

第六章 驗收考核

6.1 為了驗證專有技術的正確性和可靠性,許可方應派遣其技術人員到工作現場在被許可方技術人員的協助下進行驗收考核,考核應在技術資料交付後_________天內根據合同附件五規定的程序進行。

6.2 考核前,雙方應根據合同附件五的規定審核考核的可用設施、技術人員和必要的原材料,雙方授權代表應共同簽署一份確認聲明。

6.3 如果經考核各項驗收標準符合規定,雙方授權代表應在驗收考核通過之日五個工作日內簽署驗收考核合格證書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

6.4 如果經考核任何一項驗收標準不符合規定,許可方應在第一次考核失敗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或雙方協商的任何時間自費組織進一步考核,但考核次數最多不得超過_________次。

6.5 如果在如下的考核中仍不能達到驗收標準,除非合同另有規定,許可方應按照合同附件一的規定賠償被許可方違約金,被許可方應在收到違約金後簽署驗收證書,但許可方的保證義務並沒有免除。

第七章 保證與索賠

7.1 許可方保證是本專有技術的合法所有者或持有者,並且有權許可被許可方使用。

7.2 許可方保證本專有技術是最新的現代化用的,能依照合同附件二的規定予以開發。

7.3 許可方保證合同附件一規定的合格的合同產品能在工作現場採用本專有技術製造出來。

7.4 許可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能按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及時交付。

7.5 許可方保證按時派遣合格的技術人員提供正確和充分的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

7.6 本專有技術在工作現場的保證期為驗收通過之日後的_________個月,詳見合同附件五。保證期滿,被許可方的授權代表應簽署一份保證期滿證書給許可方。

7.7 許可方保證不會發生被許可方被指控有關合同產品上的侵權責任。

7.8 如果許可方不能履行上述任何一項保證義務,除非合同另有規定,被許可方有權要求許可方承擔違約責任和/或索賠損失,和/或要求被許可方賠償損失和/或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支出。如果被許可方在收到許可方的上述書面通知後十四天內不予答覆,視為其已接受被許可方的要求。

第八章 侵權賠償

8.1 許可方應保護被許可方在使用本專有技術中不受任何第三方的索賠或訴訟指控。如果第三方指控被許可方非法使用或侵權,則許可方應以被許可方名義自費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必要時,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提供抗辯上的協助,但所支出的費用由被許可方予以彌補。

8.2 如果被許可方發現在其被許可地區有第三方非法使用本專有技術,應毫不遲延地通知許可方,許可方在收到被許可方的通知後_________天內應採取必要措施阻止該非法使用,否則,許可方可應要求授權被許可方根據中國的法律要求對非法的第三方提起訴訟並向被許可方提供一切必要的協助,被許可方承擔訴訟所發生的費用,然後有權向許可方索償。

第九章 解除合同

9.1 對許可方的下列違約行為,被許可方可書面通知的方式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並不影響其採取其它補救措施:

9.1.1 在合同附件二規定的交付技術資料期限後_________天內仍不能交付部分或全部技術資料;

9.1.2 無法使合同產品達到合同附件一規定的最低驗收標準。對上述解除合同,許可方應退還被許可方已支付的所有金額,並按年利率百分之_________加付利息。

9.2 如果一方有下列行為,任何一方可書面通知對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並不影響其採取其它補救措施:

9.1.1 沒有履行合同規定的保密義務;

9.1.2 沒有履行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輕微的違約除外,並在收到對方書面的通知後_________天內或雙方商定的時間內對其違約予以彌補;

9.1.3 破產或無力償還債務;

9.1.4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超過一百二十天。

第十章 保密

10.1 合同有效期內,雙方應採取適當措施對本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予以嚴格保密,未經許可方的書面同意,被許可方不得將本專有技術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10.2 一方和其技術人員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所獲得或接觸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義務予以保密,未經其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從他方獲得的上述保密信息。

10.3 保密義務不適用於下列信息:

10.3.1 現在或以後進入公共領域;

10.3.2 可以證明該技術在泄露時自己就擁有,並不是以前從對方直接或間接獲得的;

10.3.3 任何一方從第三方處合法獲得的。

第十一章 改進與回授

11.1 在合同有效期內,如果許可方對本專有技術有所改進,許可方應免費將該改進許可被許可方非獨佔性使用。

11.2 被許可方有權對本專有技術予以改進,此類任何改進的獨佔權利屬於被許可方所有。被許可方應將其改進通知許可方並免費回授給許可方非獨佔性使用。

11.3 雙方有義務對專有技術的改進予以保密。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無權將在另一方技術改進基礎上的分售許可證授予第三方。

第十二章 税費

12.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税法對被許可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税費均由被許可方負擔。

12.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中國税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許可方國家政府簽訂的避免雙重徵税和防止偷逃所得税的協定而向許可方課徵的各項税費均由許可方支付。被許可方依據本國的税法有義務對根據本合同而應得的收入按比例代扣一定的税費並代向税務機關繳納,在收到税務機關出具的關於上述税款税收單據後,被許可方應毫不遲延地轉交給許可方。

12.3 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外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和履行本合同的各項税費均由許可方承擔。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13.1 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及嚴重的火災、颱風、地震、水災和其它不能預見、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響其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的,受事故影響的一方將發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傳真通知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十四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或機構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另一方證實。

13.2 受影響的一方對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合同義務不承擔責任。然而,受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後儘快以傳真通知另一方。

13.3 雙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後或影響消除後立即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合同有效期和/或有關履行合同的預定的期限相應延長。

第十四章 仲裁

14.1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在深圳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4.2 除非另有規定,仲裁不得影響合同雙方繼續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

第十五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5.1 本合同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如果需要,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准。雙方應盡一切努力使合同在簽字後30天內獲得各自國家當局的批准,各方應立即將批准日期書面通知對方。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本合同生效日期。

15.2 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為_________年。

15.3 本合同期滿時,合同項下的任何未了的債權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

15.4 未經另一方事先的書面同意,任何一方無權將其合同項下的權利和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15.5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正文與附件有矛盾之處,合同正文內容優先。

15.6 所有對本合同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等均以書面完成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生效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7 雙方之間的聯繫應以書面形式進行,涉及重要事項的傳真應隨後立即以掛號信件或特快專遞確認。

15.8 本合同用中英文兩種文字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二份。

15.9 許可方應以最優惠價格向被許可方提供零部件、原材料和製造合同產品所需的標準件,雙方應適時就此簽署一份獨立的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許可合同 篇12

×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為一方,國×市×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為另一方;

鑑於出讓方是技術的專利權持有者;

鑑於出讓方有權,並且也同意將專利技術的使用權、製造權和產品的銷售權授予受讓方;

鑑於受讓方希望利用出讓方的專利技術製造和銷售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1.1 “專利技術”-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技術,該技術已於××年×月×日經中國專利局批准,獲得了專利權,其專利編號為。

1.2 “出讓方”-是指國×市×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 “受讓方”-是指中國×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4 “合同產品”-是指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產品。

1.5 “合同工廠”-是指生產合同產品的工廠,該工廠在××省××市,名叫×工廠。

1.6 “淨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佣金、商業折扣、税費、外購件等費用後的餘額。

1.7 “專利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有關資料。

1.8 “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雙方有關當局的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

第二條 合同範圍

2.1 受讓方同意從出讓方取得,出讓方同意向受讓方授予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和銷售的權利。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和技術參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2 出讓方授予受讓方在中國設計製造合同產品、使用、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的許可權,這種權利是非獨佔性的,是不可轉讓的權利。

2.3 出讓方負責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的專利資料,包括專利的名稱、內容、申請情況和專利編號等,具體的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4 在合同的執行中,如果受讓方需要出讓方提供技術服務或一部分生產所需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時,出讓方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讓方提供,屆時雙方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5 出讓方同意受讓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在合同產品上可以採取雙方的聯合商標,或者標明“根據出讓方的許可製造”的字樣。

第三條 合同價格

3.1 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計價的貨幣為美元。

3.2 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合同生效之日後的第××個月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為提成費的結算日。

3.3 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為%,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3.4 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之內受讓方應以書面通知的形式向出讓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淨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3.5 出讓方如需查核受讓方的帳目時,應在接到受讓方根據第3.4條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後10天之內通知受讓方,具體的查帳內容和程序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條 支付條件

4.1 本合同第三條中規定的提成費,受讓方將通過×銀行(此處為受讓方的業務銀行)和×銀行(此處為出讓方的業務銀行)支付給出讓方,支付中使用的貨幣為美元。

4.2 出讓方在收到受讓方按第3.4條的規定發出的書面通知後應立即開具有關的單據,受讓方在收到出讓方出具的下列單據後30天內,經審核無誤,即支付提成費給出讓方:

A.提成費計算單一式4份;

B.商業發票一式4份;

C.即期匯票一式2份。

4.3 按本合同規定,如出讓方需要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條 資料的交付和改進

5.1 出讓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向受讓方提供專利資料的名稱、內容,以及出讓方向中國專利局申請專利的有關情況。

5.2 出讓方應在簽訂合同的同時,將第5.1條中規定的專利資料交付給受讓方。(注:由於專利資料都是現成的,因此要求出讓方在簽約時提交。)

5.3 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對合同產品涉及的技術如有改進和發展,應相互免費將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提供給對方使用。

5.4 改進和發展的技術,其所有權屬於改進和發展一方,另一方不得利用這些技術資料去申請專利或轉讓給第三方。

第六條 侵權和保證

6.1 出讓方保證是本合同一切專利技術和專利資料的合法持有者,並且有權向受讓方轉讓,如果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一旦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出讓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上的責任。

6.2 出讓方保證本合同中涉及的專利在合同執行期間是有效的和合法的。如果由於出讓方的原因導致專利提前失效時,出讓方應將專利失效後受讓方支付的費用償還給受讓方,並按%的年息加計利息,與本金一起償付給受讓方。

6.3 在合同有效期間,出讓方應按照中國專利局的有關規定按時繳納專利維持費,以保持專利的有效性。

6.4 在合同執行期間,如果本合同涉及的專利的法律性質發生了變化,出讓方應立即將此情況以書面形式告之受讓方,然後雙方再協商本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七條 税費

7.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税法徵收受讓方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費由受讓方負擔。

7.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税法徵收出讓方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税費由出讓方負擔。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8.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8.2 協商不成的,提交蘇州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8.3 仲裁裁決是終局決定,以雙方均有約束力。

8.4 仲裁費或訴訟費由敗訴方負擔。

8.5 在爭議的處理過程中,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將繼續執行。

第九條 合同生效和其他

9.1 各方應分別向其有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90天內獲得合同的批准,然後用電傳通知對方,並用信件確認。

9.2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六個月如仍不能生效,雙方均有權取消合同,一理本合同被取消,受讓方應將第5.2條中規定的專利資料退還給出讓方。

9.3 本合同的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年,有效期滿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9.4 本合同失效後,如果合同中涉及的專利仍然有效時,受讓方不得繼續使用此專利,如需繼續使用,則應與出讓方續簽合同,本合同失效後,如果合同中涉及的專利也隨之失效時,受讓方可以繼續使用此專利而不需要向出讓方支付任何費用。

9.5 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發生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應繼續履行各自的責任。

9.6 在合同執行中,對其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和增減,都須經雙方協商同意並簽署書面文件,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7 本合同由第一條至第九條和附件一至附件四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8 本合同用英文書就,一式4份,雙方各持2份。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航空掛號郵寄,一式2份。合同雙方的法定地址如下:

A.受讓方:×公司

地 址:國××市××街道

電 傳:

傳 真:

B.出讓方:×公司

地 址:國××市××街道

電 傳:

傳 真:

受讓方代表: 出讓方代表:

(籤 字) (籤 字)

2023許可合同 篇13

合同目錄

第一條 定義

第二條 合同範圍

第三條 合同價格

第四條 支付條件

第五條 資料的交付和改進

第六條 侵權和保證

第七條 税費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第九條 合同生效和其他

附件

附件一 專利資料的名稱、內容和申請情況(略)

附件二 合同產品的型號、規格和技術參數(略)

附件三 提成費的起算時間和計算方法(略)

附件四 出讓方查帳的內容和方法(略)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字地點:_________

合同號:_________

中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為一方,_________國_________市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為另一方。

鑑於出讓方是_________技術的專利權持有者;

鑑於出讓方有權,並且也同意將_________專利技術的使用權、製造權和產品的銷售權授予受讓方;

鑑於受讓方希望利用出讓方的專利技術製造和銷售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1.1 “專利技術”--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技術,該技術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經中國專利局批准,獲得了專利權,其專利編號為_________。

1.2 “出讓方”--是指_________國_________市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 “受讓方”--是指中國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4 “合同產品”--是指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產品。

1.5 “合同工廠”--是指生產合同產品的工廠,該工廠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名叫_________工廠。

1.6 “淨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佣金、商業折扣、税費、外購件等費用後的餘額。

1.7 “專利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有關資料。

1.8 “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雙方有關當局的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

第二條 合同範圍

2.1 受讓方同意從出讓方取得,出讓方同意向受讓方授予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和銷售的權利。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和技術參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2 出讓方授予受讓方在中國設計製造合同產品、使用、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的許可權,這種權利是非獨佔性的,是不可轉讓的權利。

2.3 出讓方負責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的專利資料,包括專利的名稱、內容、申請情況和專利編號等,具體的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4 在合同的執行中,如果受讓方需要出讓方提供技術服務或一部分生產所需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時,出讓方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讓方提供,屆時雙方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5 出讓方同意受讓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在合同產品上可以採用雙方的聯合商標,或者標明“根據出讓方的許可製造”的字樣。

第三條 合同價格

3.1 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計價的貨幣為美元。

3.2 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合同生效之日後的第_________個月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為提成費的結算日。

3.3 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為_________%,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3.4 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之內受讓方應以書面通知的形式向出讓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淨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3.5 出讓方如需查核受讓方的帳目時,應在接到受讓方根據第3.4條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後10天之內通知受讓方,具體的查帳內容和程序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條 支付條件

4.1 本合同第三條中規定的提成費,受讓方將通過_________銀行(此處為受讓方的業務銀行)和_________銀行(此處為出讓方的業務銀行)支付給出讓方,支付中使用的貨幣為美元。

4.2 出讓方在收到受讓方按第3.4條的規定發出的書面通知後應立即開具有關的單據,受讓方在收到出讓方出具的下列單據後三十天內,經審核無誤即支付提成費給出讓方:

a、提成費計算單一式四份;

b、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3 按本合同規定,如出讓方需要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條 資料的交付和改進

5.1 出讓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向受讓方提供專利資料的名稱、內容,以及出讓方向中國專利局申請專利的有關情況。

5.2 出讓方應在簽訂合同的同時,將第5.1條中規定的專利資料交付給受讓方。(注:由於專利資料都是現成的,因此要求出讓方在簽約時提交。)

5.3 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對合同產品涉及的技術如有改進和發展,應相互免費將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提供給對方使用。

5.4 改進和發展的技術,其所有權屬於改進和發展一方,另一方不得利用這些技術資料去申請專利或轉讓給第三方。

第六條 侵權和保證

6.1 出讓方保證是本合同一切專利技術和專利資料的合法持有者,並且有權向受讓方轉讓,如果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一旦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出讓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上的責任。

6.2 出讓方保證本合同中涉及的專利在合同執行期間是有效的和合法的。如果由於出讓方的原因導致專利提前失效時,出讓方應將專利失效後受讓方支付的費用償還給受讓方,並按_________%的年息加計利息,與本金一起償付給受讓方。

6.3 在合同有效期間,出讓方應按照中國專利局的有關規定按時繳納專利維持費,以保持專利的有效性。

6.4 在合同執行期間,如果本合同涉及的專利的法律性質發生了變化,出讓方應立即將此情況以書面形式告之受讓方,然後雙方再協商本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七條 税費

7.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税法徵收受讓方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費由受讓方負擔。

7.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税法徵收出讓方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税費由出讓方負責。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8.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8.2 如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中國的仲裁機構或中國的有關法院解決。如果是訴諸仲裁,則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該會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如果是通過訴訟,則由受讓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根據中國的有關法律進行審理。

8.3 仲裁裁決或法院的判決是終局決定,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8.4 仲裁費或訴訟費由敗訴方負擔。

8.5 在爭議的處理過程中,除正在進行仲裁或訴訟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將繼續執行。

第九條 合同生效和其他

9.1 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字。各方應分別向其有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九十天內獲得合同的批准,然後用電傳通知對方,並用信件確認。

9.2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六個月如仍不能生效,雙方均有權取消合同,一旦本合同被取消,受讓方應將第5.2條中規定的專利資料退還給出讓方。

9.3 本合同的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_____年,有效期滿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9.4 本合同失效後,如果合同中涉及的專利仍然有效時,受讓方不得繼續使用此專利,如需繼續使用,則應與出讓方續簽合同,本合同失效後,如果合同中涉及的專利也隨之失效時,受讓方可以繼續使用此專利而不需要向出讓方支付任何費用。

9.5 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發出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應繼續履行各自的責任。

9.6 在合同執行中,對其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和增減,都須經雙方協商同意並簽署書面文件,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7 本合同由第一條至第九條和附件一至附件四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8 本合同用英文書就,雙方各持兩份。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航空掛號郵寄,一式兩份。合同雙方的法定地址如下:

a、受讓方: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國_________市_________街道

電傳: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

b、出讓方: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國_________市_________街道

電傳: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

出讓方(蓋章):_________公司     受讓方(蓋章):_________公司

出讓方代表(簽字):_________     受讓方代表(簽字):_________

2023許可合同 篇14

第一條為提升____________品牌知名度和市場影響力,實現____________特許經營計劃成員經濟效益的最大化,並不斷擴大_________市場佔有率和市場覆蓋面,特制定本運作細則。

第二條_________特許經營體系,是針對目前中國流通業經營現狀和_________集團有限公司經營發展需要而規劃的。特許經營受許人享受相應權利,並承擔相應責任,共同探索_________之特許經營模式。

第三條_________特許經營體系服從《_________特許經營合同書》的要求,本細則作為《_________特許經營合同》未盡事宜的具體補充。凡本細則未涉及部分,按_________集團經營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章特許經營市場細分及特許經營分類

第四條市場細分

1.一級市場_________直轄市、省會、地市級重點城市

2.二級市場_________地市級城市

3.三級市場__________一般地市級城市、區縣級城市

第五條特許經營分類

1.一般特許經營______特許人(_________集團)將“____________”經營權直接或間接授予受許人,受許人在指定的區域內享有_________特許經營權。

2.委託特許經營______特許人(_________集團)將“____________”經營權直接授予受許人,受許人除在指定的經營區域內享有_________特許經營權外,還享有在其有效經營區域內代表_________集團向加盟申請者授予一般特許經營權。

第三章特許經營費用的收取標準及商號使用原則

第六條特許經營收費種類及收費標準

1.特許經營加盟金:免收

2.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免收

3.特許經營保證金:

(1)一級市場:人民幣_________萬元

(2)二級市場:人民幣_________萬元

(3)三級市場:人民幣_________萬元

第七條商號使用原則

1.特許經營受許人可使用“_________”商號。

2.特許經營協議終止,受許人必須立即停止使用特許人授予的商號,否則,特許人將全額扣罰受許人的特許經營保證金,並按特許經營合同規定追究受許人法律責任。

第四章特許經營確立原則

第八條特許經營基本資格評估原則

1.受許人具有明顯的和長遠的經營目標、經營宗旨及經營機制。

2.受許人具有一定的業內經驗或相關行業的經營及管理經驗。

3.受許人具有較佳的財務狀況、良好的融資能力和足夠的人力資源配置。並按標準向特許人交納特許經營保證金。

4.受許人具有獨立經營場所並按特許人標準進行賣場裝修,且一、二級市場單店面積不低於_______平方米或總營業面積不低於_____平方米,三級市場賣場面積不低於________平方米。

第九條委託特許經營確立原則

1.受許人具備對區域市場進行深度開發的能力,並在其有效經營區域內以參股或獨資的形式,建立_____個以上連鎖店。

2.受許人年銷售額不低於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第五章特許經營體系市場佈局原則

第十條每個市場按不同系列產品分別設一般特許經銷商。對經特許人評估確認的一般特許經銷商對其它系列產品具有優先經營權。但是如果該受許人未能按要求建店,則特許人有權另設特許經銷商經營該系列產品。

第十一條一般特許經營商的經營區域原則上是在行政區劃範圍之內,但是如果市區相距_________公里以上,可另設一般特許經營商。

第十二條原則上只在一級市場設立委託特許經銷商,並且其周邊二三級市場區域市場為空白市場。二、三級市場不設委託特許經銷商。

第十三條受許人必須在規定的區域內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向其它區域市場開展銷售業務。如客觀上與其它特許經營受許人和特許人直營連鎖店發生業務交叉,按特許人現行有關業務管理規定執行。

第六章特許經營體系的組織管理

第十四條_________特許經營體系由_________集團經營部負責規劃和市場佈局,並負責特許經營合作關係的確立。

第十五條_________集團經營部下屬各區域特許經營部受指派負責所轄地區特許經銷合作關係的建立,並負責特許經營受許人日常經營的支持、服務、培訓和監督,提出特許經銷合作關係延展或終止的建議。

第十六條_________委託特許經銷商負責其所轄區域一般特許經銷商合作關係的建立,並負責所轄區域一般特許經銷商日常經營的支持、服務、培訓和監督,提出一般特許經營合作關係延展或終止的建議。區域特許經營部負責協助委託特許經銷商對一般特許經銷商進行監督及管理。

第十七條_________集團經營部負責監督本運作細則和特許經營合同的執行情況,並決定特許經營合作關係的延展或終止。

第十八條_________集團經營部對確立特許經營合作關係的受許人授予統一使用的“_________”商號和特許經營授權書,終止合作關係時收回。

第七章特許經營體系的價格及結算管理

第十九條受許人必須保證產品市場標價不超過特許人對產品的市場指導價,並維護其的價格體系,配合開展市場促銷活動。

第二十條受許人可根據本區域市場的實際情況自行制定促銷商品、賣場樣品和殘損品的市場銷售價格。

第二十一條受許人必須遵循特許人的價格管理規定,否則特許人將根據情節扣罰部分或全部特許經營保證金,直至終止合作關係

第二十二條_________集團_________有限公司負責與受許人結算貨款,貨款結算一律採取現款現貨的結算方式。

第八章銷售獎勵形式及標準

第二十三條受許人年終完成年度銷售任務時,特許人將以現金或實物形式對受許人進行獎勵。

第二十四條受許人年度銷售回款完成達到如下指標時,特許人以回款為基數,以產品或折扣形式分別給予返利。

返利條件返利基數返利標準:

(1)_________-_________萬 回款額零

(2)_________-_________萬(含_________萬)回款額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萬(含_________萬)回款額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萬(含_________萬)回款額_________%

(5)_________萬以上(含_________萬) 回款額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按直營結算價結算的受許人,不再享受返利政策。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細則為_________特許經營體系成立和運作的綱領性文件,是特許經營體系正常運作的制度保障。

第二十七條依據本細則簽署的《_________特許經營合同書》是其法律基礎。

第二十八條本細則解釋權屬於_________集團經營部,對本細則的條款和內容,受許人可提出補充和修訂建議,建議被採納後,本細則可修改執行。

特許人:_________(公章)受許人:_______(公章)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細則簽定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3許可合同 篇15

本合同是由以下雙方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的:中國_____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正式成立並註冊的企業法人(簡稱“買方”);_____國_____公司(簡稱“賣方”)。

鑑於賣方多年來從事_____系統的設計、生產、銷售業務併為該系統提供服務,並在進一步開發;

鑑於買方願意建立一個_____系統;

鑑於引進_____系統將會提高科學技術水平,改進_____的質量和類型,在先進技術產品的使用及服務方面提供培訓機會,並且通過創造一種平等、積極的工作環境促進工人的權利和尊嚴,從而對中國人民做出貢獻;

鑑於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買方已決定它願成為_____系統的使用人,而賣方願意提供該等系統供買方使用。

因此,考慮到本合同中所含的相互條款和協議,現雙方特協議如下:

1.雙方間的協議(簡稱“合同”)由本合同所規定的條款和條件以及以下所提及的附件構成:

附件一 系統組件

附件二 交貨和安裝時間表

附件三 價格和支付條件

附件四 產品説明和規格

附件五 賣方軟件許可合同

附件六 軟件分許可合同

附件七 租賃合同

2.定義

下列詞語在本合同中應有如下含義:

(a)商用_____系統:(略)

(b)用户_____系統:(略)

(c)控制用計算機:指由買方用於_____系統及其所控制的一切_____系統組成部分。

(d)_____(註冊商標):指賣方的一個註冊商標,賣方用其表示生產和銷售的_____系統的一個較早版本。

(e)_____(註冊商標)Ⅱ:指_____系統的一個較晚版本,賣方用該詞指作為本合同標的的系統。

(f)系統:指賣方的_____系統。(略)

(g)標準轉換器:(略)

3.系統的提供

(a)賣方根據作為本合同一部分的產品説明和規格及交貨和安裝時間表提供系統,買方根據作為本合同一部分的價格和支付條件就係統付款。

(b)在買方訂購的_____系統可以提供使用之前,賣方應根據本合同附件七租賃合同所規定的條款將此係統租賃給買方。買方承認並同意,賣方可以自行決定,通過改進租賃給買方的_____系統、提供一個不同的系統或者將前述兩個系統結合起來,提供買方所訂購的___

__系統。

4.交貨和安裝

(a)系統按附件二規定的交貨時間表交付。運費將加在賣方發票上,由買方支付。買方有權指定承運人,並以書面形式將其所選擇的承運人通知賣方。如果買方未將其所選擇的承運人通知賣方,賣方將挑選承運人。但是,賣方不應因此承擔有關運輸的任何責任,並且也不應將承運人

視為賣方的代理人。除非買方要求,賣方沒有義務為買方取得保險。

(b)賣方或其指定的服務供應商應在買方指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施上安裝_____系統。安裝費應加在賣方發票上,由買方支付。買方應根據本合同的安裝時間表,按照預先交給買方的場地準備指南所規定的規格,負責按時完成任何必要的現場準備及買方設施的修改。必要

時,買方應按照場地準備指南提供其他測試設備及物資(包括但不限於佔地面積、電源插座、中繼電纜、衞星設施等)。買方應負責一切該等設施、準備、設備、物資以及為此所需的許可和批准,並支付其費用。

5.遵守賣方所在國出口管制法律

(a)賣方同意為買方從賣方購買的產品和技術,申請_____向中國出口產品和技術所必需的一切_____政府出口許可、同意和批准。如果賣方雖盡其最大努力仍不能取得該等產品和技術從_____合法出口中國所需的任何及一切許可、同意和批准,則本合同立即終止,賣

方免除履行,並且買方使賣方不受損害。

(b)買方特承諾遵守_____出口法律及法規,並且同意,在未取得必要的_____政府批准許可的情況下,買方不會故意:

(i)直接或間接地向在出口時_____政府或其任何機構要求出口許可或其他政府批准的任何國家出口從賣方獲得的、源於_____的技術資料、軟件或該技術資料的任何直接產品;

(ii)向_____政府或其任何機構要求出口許可或其他政府批准的任何國家國民透露從賣方獲得的、源於_____的任何技術資料或軟件。

6.所有權和損失風險

本合同項下購買的一切物品的所有權及損失風險,應在賣方設施所在地,於該等物品交付承運人後轉移給買方。在購買價款全部支付前,買方授予賣方對該系統的擔保權益,作為買方按照本合同付款的保證。在交付承運人後,系統或其任何部分的損失或損壞應由買方負責。在損失風險

轉給買方後,賣方應有權得到所損失或損壞的任何物品的全部購買價款。

7.驗收測試和驗收

(a)系統的驗收測試應依照賣方的驗收測試程序進行。賣方和其指定的服務供應商應根據前述測試程序進行驗收測試。如果任何該等測試沒有成功完成,賣方或其指定的服務供應商應對測試進行評估,並且對系統進行任何調整或校正,使系統能按規格運行。一切該等測試的開始,應

給予買方合理的事先通知,並且給予買方觀察一切該等測試的合理機會。

(b)“成功完成”一詞,在本合同中用於任何測試方面時,指在特定的測試程序中規定的該等測試的成功完成,並且一切對測試的提及指的都是賣方驗收測試程序中的測試。

(c)為附件三之目的,在系統的驗收測試程序中規定的一切測試已在買方設施地點成功完成時,系統的驗收(簡稱“驗收”)應被視為已經進行。

(d)賣方聲明並保證,賣方將向買方交付完整、準確、有效的系統。該系統能夠達到在產品説明和規格中規定的技術指標,並由系統驗收測試的成功完成予以證明。成功完成應被視為系統完整、準確、有效並能達到規格所述技術指標的決定性證據。

8.裝運到場和驗收合格

(a)如果系統或其任何部分已按附件二規定的日期準備裝運或安裝,但根據買方請求或者由於買方不能提供驗收或安裝系統所必需的設施、測試設備或物資而使該等裝運或安裝延遲超過_____個日曆日,則賣方可以根據其選擇通知買方,系統或其任何部分作為已事實上裝運、交

付並安裝(簡稱“裝運到場”)對待。此外,對於該等延遲所導致的一切儲存費或其他費用,買方應補償賣方。

(b)通知裝運到場後_____天,賣方有權按本合同附件三規定的交付條件就下列款項向買方開出發票:

(i)裝運到場的商用_____系統百分之百(100%)的購買價款:及

(ii)就_____系統而言,為該系統已實際裝運情況下的到期金額,餘額在驗收後開出發票。

(c)在附件二規定的裝運或安裝日期前後的任何時候,有以下任一情形的,買方即對系統或其任何部分進行了合格驗收(簡稱“合格驗收”):

(i)買方決定並書面通知賣方,系統適宜開始買方擬用系統進行的操作;

(ii)系統已經開始買方擬用系統進行的操作。

(d)合格驗收應具有與上述第8(b)條相同的結果,但_____系統的到期金額應為迄今已付金額與百分之九十(90%)的驗收後到期金額的差額,餘額在驗收後開發票。

(e)裝運到場和合格驗收都不免除賣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責任,包括驗收測試的成功完成以及按本合同條款和條件對瑕疵或缺陷進行糾正。

9.税收

銷售設備和在中國提供修理及安裝服務的價款不包括一切派款、關税、銷售税、使用税、國內消費税、增值税及類似税收(含買方政府從原扣繳的金額),買方應承擔並支付上述税款。任何要求賣方就銷售、交付或使用系統所收、繳的税款(賣方的所得税除外)應由買方支付,並且該

等税款應在系統交付後到期應付。買方同意就因買方過失的行為與不行為或者因買方違反或不履行本第九條而導致的一切請求補償賣方,使賣方不受損害併為其辯護。

10.付款

(a)作為賣方按本合同提供本合同系統及一切有關物品的全部對價,買方應支付賣方在附件三中規定的系統購買價款。

(b)付款應按附件三進行。

(c)如果在發票金額或其任何部分到期時買方沒有付款,買方特同意就一切該等金額按年利率百分之十八(18%)或法律允許的最高利率向賣方支付從到期應付日期至付款日期的利息。

11.操作手冊和其他資料/培訓

(a)賣方應在提供每個商用______系統時隨附一份用户指南。

(b)賣方應向買方提供3份_____系統所有操作手冊和安裝指南。

(c)系統安裝以後,賣方或其指定的服務供應商應在系統使用和操作期間給買方僱員提供為期_____日的培訓課程。

12.系統保證

(a)賣方聲明並保證,賣方是本合同中向買方許可、租賃或銷售的一切知識產權的所有人或受益被許可人,並且賣方有權向買方許可、租賃或銷售前述知識產權。賣方保證本合同項下提供的系統和一切設備及有關軟件(除控制用計算機及控制用計算機操作系統軟件)自驗收日期後的

一年內沒有品質及工藝方面的瑕疵,但商用及用户_____系統除外,兩者的保證期應自裝運日期後為期一年。賣方在該期間內應免費在買方場地修理、更換並重新安裝_____系統或其任何有瑕疵的部分。賣方保證不包括控制用計算機或系統中包含的控制用計算機操作系統軟件,但

賣方應(在可轉讓的範圍內)向買方轉讓任何著名生產廠商對控制用計算機或系統中包含的控制用計算機操作系統軟件的保證。如果不存在驗收日期後為期一年的該等轉讓保證,賣方應為買方利益並作為購買價款的一部分,為該等控制用計算機及操作系統軟件購買硬件和軟件維修續期合同

,以取代保證,該維修續期合同應自驗收日期後為期一年。如果由於保證範圍外的瑕疵或正常使用和常規安裝外的原因導致修理和更換,買方應對賣方為糾正該等瑕疵所提供的一切勞務和物資(包括差旅費)向賣方付款。

(b)本合同規定的保證僅適用於常規安裝、正常使用並在保證期間內發現瑕疵的物品。該等保證不應適用於未經賣方書面同意而修改、改動或者被濫用、發生事故、過失或不當使用的物品。

(c)本合同規定的保證取代對系統性能的一切其他明示或默示保證,包括但不限於關於適銷性或適合某一特殊用途的任何默示保證。買方就賣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任何保證享有的唯一救濟應是賣方為履行該等保證而進行的修理和(或)更換。賣方在任何時候都不對視聽或數據信號的

任何損失、業務中斷或者任何種類或性質的特殊、間接或結果性損害負責。賣方不對買方過失或過錯所導致的履行本條項下義務的延遲負責。

13.非保修性修理及備件支持

(a)在(i)系統驗收滿_____年之日,或(ii)買方停止系統操作之日(依較早者)前,賣方應提供系統的修理服務和/或備件(簡稱“支持期”)。雙方理解,對不在保證範圍內的備件及修理,賣方應按其當時的原料價或備件價格收費,並在工作完成後儘快開出發票。賣

方在本合同或其他合同項下,沒有義務向未就任何該等備件或修理及時付款的任何人進一步提供備件或修理服務。

(b)在支持期之後,賣方提前6個月書面通知買方其要中止提供系統的備件或修理服務的,可以中止提供。但是,賣方可以選擇以下其中一項:

(i)授予買方為自用而非出售之目的而製造任何該等系統組件(不包括控制用計算機或其操作系統軟件)的非排他性許可,並向買方提供一切必需的文件、規格、圖紙及其他資料;

(ii)允許買方有機會購買其認為是系統維修和支持所需的足量備件。

(c)為本合同之目的,如果在_____系統裝運後的任何_____個月內,買方沒有在正常使用的儀器上使用賣方提供的系統,作為其正常使用的一部分,編譯或拆譯信號碼,共計至少為_____小時,或者在該等裝運後連續_____個月內,買方在每_____個月內沒

有在正常使用的儀器上使用賣方提供的系統,作為其正常使用的一部分,編譯或拆譯信號碼,共計至少為_____小時,則買方應視為“停止系統操作”。

14.維修續期

在本合同規定的_____系統的保證期屆滿前,賣方和/或其指定的服務供應商應給買方提供機會,簽訂一份_____系統(包括有關控制用計算機的軟件,但不包括控制用計算機的硬件平台)的維修續期合同,並可連續續展一年。

15.系統許可

(a)控制用計算機的操作系統軟件按本合同附件五規定的操作系統許可人進行分許可的條件和條款向買方提供。

(b)系統操作所需的一切賣方軟件按本合同附件四規定的許可向買方提供。

(c)本合同未在涉及賣方所有的任何產品、系統或者賣方擁有的或由賣方分許可的任何所有權方面給予技術轉讓或轉移。在本合同項下,也未給予授予分許可的權利,亦不能從中推斷出或暗示有分許可權。

16._____系統的安全要求

雙方同意制定_____系統的安全計劃,為防止系統在裝運、儲存、操作或雙方進行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活動期間(包括保證期和保證期後)被盜竊或有其他泄露,該計劃規定將要建立並保持的安全程序。目前的_____系統安全要求以前已提供給買方。買方同意採用和遵守並(

或)促使其代理人採用和遵守賣方不時建議的替代和補充安全要求。

17.設備提前訂購的時間

作為本合同標的設備,交付日期在附件二中規定。其他設備的提前訂購時間如下:

(略)

買方將對希望交付的設備提供為期_____個月的使用。使用的頭_____個月被視為確定訂貨,如取消訂單,則要受附件三規定的取消訂貨懲罰。

18.相互聲明

各方聲明並保證:

(a)它是在其州內或國內正式成立和註冊的,符合各項規定,它有權力和授權簽訂並履行本合同及由其簽署並遞交的、與之有關的任何其他協議和文件(在本合同中,統稱“文件”)。

(b)其簽署、遞交和履行文件已經通過一切必要的行為獲得正式授權。

19.保密

(a)買方同意使用至少與買方適用於自身專有資料相同的謹慎與防範措施,對賣方向買方透露的、包含專有資料並標明“專有”或“保密”的任何資料或數據,如賣方的圖紙和軟件(包括但不限於設計、報告、軟件文件、手冊、模型等等)予以保密,但無論如何,謹慎不得低於合理

程度。未經賣方書面允許,不得複製、向他人透露或者使用該等資料或數據。這些義務不適用於下述任何資料或數據:在未違反本條的情況下屬於或成為公共資料的資料或數據;買方合法地從第三方獲得的資料或數據;買方獨立開發並且未從賣方資料或數據中獲益的資料或數據。賣方沒有

義務提供保密或專有資料;

(b)買方在本條項下的義務應在本合同終止或屆滿後繼續有效。由賣方提供給買方的一切有形專有資料屬於並保持為賣方的財產,並應在賣方請求時退還給賣方;

(c)除在本合同中有明確規定,雙方同意,賣方對保密或專有資料的透露並不意味向買方授予賣方任何專利、商業祕密或版權的許可;

(d)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每次書面明示同意(該等同意不得被無理拒絕或拖延),不得在推售、廣告、公關活動中或以任何其他形式,使用另一方、其母公司、子公司、其他關聯公司的名稱或者任何商標或商號(或象徵)。

20.補償

(a)每方應就其按本合同規定履行其本合同項下義務所導致的、與其有關的或由其引發的一切損失、損害、責任、支出、費用、索賠、訴訟、要求、訴訟行為、訴因、程序、判決、估定税額、欠額以及收費(合稱“損害”)補償另一方、另一方的股東、董事、管理人員、僱員、代理

人、被指定人、受讓人或其中任何一人,使之不受損害,並且在不對上文所述予以限制的條件下,買方還應就下述各項所導致的、與其有關的或由其引發的上述任何事項補償賣方:(略)。

(b)如果第三方提出一方按本合同規定有權獲得補償的索賠請求,一方(“受補償方”)應在實際可能的情況下儘早通知另一方(“補償方”),但無論如何不得遲於在收到該等請求後的第_____日。受補償方未給予該通知並不排除其按本合同規定尋求補償,除非未給予該通知

使補償方抗辯該索賠請求的能力受到實質影響。補償方(與其自行選擇的律師一起)應及時對該索賠請求進行抗辯,而受補償方應在對該索賠請求進行抗辯時與補償方合作,包括按照補償方規定的原則就該事項達成和解(補償方承擔該和解的一切費用與支出)。如果補償方收到索賠通知後

未為受補償方辯護,則受補償方應有權對該索賠進行抗辯、妥協或和解,費用由補償方承擔。在承擔對該等索賠請求的辯護後,補償方可進行和解、妥協或抗辯,由其酌處。

無論本條有何相反的規定,如果發生對買方的訴訟、索賠、訴訟行為或程序是基於以下主張,即賣方製造並銷售給買方的物品侵犯了任何第三方的_____國專利、版權、掩模、商標、商業祕密或其他任何知識產權,則賣方將就該訴訟、索賠、訴訟行為或程序為買方辯護,並將支付

終局判決(不能再上訴的)判定由買方承擔的損害賠償與費用,以及買方實際的支出與費用,上述規定的條件是:(1)賣方被及時告知侵權指控的發生,並得到與該侵權指控有關的每一通訊、通知或其他訴訟文書的副本,(2)得到該辯護的獨家控制權(包括選擇律師的權利),以及就

該訴訟或程序進行妥協或者和解的獨家權利;但是,賣方在本合同項下的責任(如果有的話),應嚴格地並且僅僅限於賣方因買方銷售侵權物品而應從買方獲得的特許權使用費收入金額。如果侵權是由賣方交貨後有人將物品混合、添加或改造而引起,或者由實施某一方法時使用物品(或其

任何部分)而引起,則賣方無義務進行辯護,亦無承擔費用或損害賠償的責任。

如果賣方製造並向買方提供的任何物品被判定侵犯有效的_____國專利,且賣方被禁止使用該專利,或者如果賣方相信很可能發生侵權,賣方將盡一切合理的努力,自費從以下措施中作出選擇:(1)為買方取得使用該等物品而不產生侵權責任的權利,或(2)以在其他方面實質

上符合本合同所有規定的非侵權替代品來代替或改造該等物品,或(3)在該等物品被返還後,退還該等物品的購買價以及運費(扣除向買方交貨至退還期間使用該等物品並從中獲得利益的折扣金額,該折扣金額按從賣方裝運之日起_____年直線式折舊來計算)。如果交貨完成前發生

侵權指控,賣方有權拒絕進一步裝運,而不構成違約。如果賣方還沒有被禁止向買方銷售該等物品,應買方請求,賣方可以(僅由賣方酌定)向買方供應該等物品,在此情況下,買方應被視為向賣方做出與本合同上文所述相同的專利補償保證。

如果有人指稱賣方按照買方規格製造的物品侵犯了有效的_____國專利,並以此為根據向賣方提起訴訟或程序,則買方應被視為已向賣方做出同樣的專利補償保證。

買方應將第三方侵犯本合同項下許可給買方的知識產權及時通知賣方。如果第三方侵犯該等知識產權,雙方應互相合作,採取適當的行動制止該侵權行為。

上文規定了本合同雙方就專利、版權、掩模、商業祕密、商標以及其他專有權利的侵權(無論是直接的還是協從的)所承擔的唯一責任,並且取代就其所做出的所有保證(明示的、暗示的或法定的),包括(但不限於)_____中規定的不侵權保證。

21.責任的限度

買方同意,如果買方就所交付的任何系統或系統組件提出任何一種索賠,或就未能交付該等系統或系統組件提出索賠(無論是何種行為方式),賣方在任何情況下均不承擔金額超過對其提出該等索賠的系統或系統組件購買價的損害賠償。

在任何情況下,賣方均不就利潤損失、失去用途、業務中斷、或者任何種類的間接、特殊或結果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22.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自然現象、火災、意外事故、水災、地震、罷工或工廠關閉、騷亂、暴動或動亂、禁運、戰爭,任何將來的法律、命令、法規或其他政府行為,運輸遲延、能源短缺、原料短缺或在賣方合理控制之外的賣方供應商延遲交貨。如果不可抗力的原因阻止、限制、延遲或干擾

賣方履行本合同,則應免除賣方對不可抗力所延遲或阻止的部分的履行,但是,賣方應採取合理的措施避免或消除該等造成不履行的原因,並且一旦該等原因被消除,則賣方應繼續履行原受被消除原因影響的條款。

23.終止

(a)如果發生下列情況,買方或賣方應有權終止本合同:另一方為債權人利益轉讓其權利,或者一位管理人、破產託管人或類似官員被指定管理該方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財產或業務,或者該方被宣告破產。

(b)如果買方疏忽或不按照本合同的條款付款,而且該情形在書面通知買方後_____個工作日內未獲補救,賣方應有權終止本合同。賣方可以(由其酌定)將買方補救的時間期限延長。

24.不放棄權利

本合同一方免予追究對本合同任何條款的違反或不履行、或一方一次或多次未執行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或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或特權,均不得被解釋為對任何隨後的違反或不履行不予追究、或對本合同項下任何該等條款、權利或特權的放棄。

25.通知

一方按照本合同可能向另一方發出的所有通知、請求或其他通訊應以書面做出,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略)

本合同期間,雙方的一切通訊均應以英文進行。

26.適用法律以及爭議解決

除關於法律選擇或律師費的支付外,本合同應適用_____法律,並按照_____法律解釋。

(a)協商。如果發生與本合同或其任何附件的效力、解釋或執行有關的爭議,雙方首先應爭取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該爭議,如果一方向另一方發出通知開始協商之後的_____日內,該爭議未以此方式解決,則任何一方可按照本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將該爭議提交仲裁。

(b)仲裁。仲裁應在_____國際仲裁中心進行,仲裁應按照1976年12月5日通過的《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仲裁規則》(UNCITRAL)進行。該規則通過在此款中提及而被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c)仲裁程序

在仲裁過程中,應適用下列具體規定:

1.該仲裁的一切程序均應以英文進行;

2.仲裁員為三名,均應英文流利。買方和賣方各自指定一名仲裁員。第三名仲裁員由_____國際仲裁中心主席指定,並擔任仲裁庭的首席仲裁員;

3.仲裁費用(包括律師費以及雙方的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4.當發生任何爭議時以及對任何爭議進行仲裁時,除爭議事項外,雙方將繼續行使本合同項下各自其餘的權利,履行本合同項下各自其餘的義務;以及

5.仲裁裁決應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雙方同意受其約束,並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執行仲裁裁決。任何有管轄權的法院均可就仲裁的裁決做出判決,或者可向該法院申請仲裁裁決的司法承認併發出執行令(視情況而定)。如果就仲裁裁決或就該裁決做出的判決向法院請求司法

承認併發出執行令,雙方明示地放棄反對的權利,包括該方否則具有的以主權國豁免權為理由的任何抗辯。

27.拘束力

該等條款和條件對本合同雙方、其繼受人以及允許的受讓人均有約束力,且為其利益而訂立。

28.整個合同

本合同所含的條款與條件包括雙方應本合同標的達成的全部協議與共識,並且合併與取代之前所有的協議、共識以及聲明。任何增加或修改除非以書面做出並由本合同雙方簽字,均屬無效。本合同以英文訂立,正本一式四份,每方各執兩份。

29.合同期限屆滿

本合同於生效日起_____年期滿。

雙方於首頁載明的日期正式簽署本合同,以資證明。

賣方 買方

簽字:_____ 簽字:_____

姓名:_____ 姓名:_____

職務:_____ 職務:_____

日期:_____ 日期:_____

2023許可合同 篇16

下面是小編特意準備的國際商標許可合同格式樣本參閲,供各位瀏覽,希望能對你有幫助。詳細內容介紹請看下文。本協議由________公司(以下稱為許)__________(以下稱為被許)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鑑於許擁有具有一定價值並經註冊的商標和服務標誌,且擁有並可出售其他如附文

第一節所述的許財產,其中包括商標。這一商標在廣播或電視中經常使用,並出現在各種促銷和廣告業務中,得到公眾的廣泛認可,在公眾印象中與許有密切關係;鑑於被許意於在製造、出售、分銷產品時使用這一商標;因此考慮到雙方的保證,達成如下協議:

一、授權許可

1.產品根據以下規定的條款,許與被許,被許接受單獨使用這一商標的許可權力,且只在製造和出售、分銷以下產品的使用。(加入產品描述)

2.地域許可協議只在________地區有效。被許同意不在其他地區直接或間接使用或授權使用這一商標,且不在知情的情況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區出售協議下產品的

第三者銷售該產品。

3.期限許可協議自____日生效,如未提前終止,至____日期滿。若滿足協議條件,本協議期限每年自動續展,直至最後一次續展終止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許可協議在每一期末自動續展________年,到下________年的____月____日止,除非一方在協議到期前30天以前書面通知另一方終止協議的執行。

二、付款方式

1.比例被許同意向許支付其或其附屬公司、子公司等出售協議產品的淨銷售額的________%作為使用費。淨銷售額指總銷售額減去數量折扣和利潤,但不包括現金折扣和不可收帳目折扣。在製造、出售或利用產品時的費用均不可從被許應支付的使用費中折扣。被許同意如向其他許支付更高的使用費或更高比例的許可使用費,將自動馬上適用於本協議。

2.最低限度使用費被許同意向許支付最低限度使用費________美元,作為對合同

第一期應支付使用費的最低保證,上述最低限度使用費將在

第一期的最後一次或此前支付。在協議簽字時支付的預付款將不包括在內。此最低限度使用費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再歸還給被許。

3.定期報告

第一批協議產品裝運後,被許應立即向許提供完整、精確的報告,説明被許在前一期售出的產品數量、概況、總銷售額、詳細列明的總銷售額折扣、淨銷售額及前一期中的利潤。被許將使用後附的,由許提供給其的報告樣本。無論被許在前一期中是否銷售了產品,均應向許提供報告。

4.使用費支付除上述最低使用費以外的使用費需在銷售期後____日交付,同時提交的還有上述要求的報告。許接受被許按協議要求提供的報告和使用費(或兑現支付使用的支票)後,如發現報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錯誤,可以在任何時間提出質疑,被許需及時改正、支付。支付應用美元。在許可地內的應繳國內税由被許支付。

三、專用權

1.除非許可證認可在協議有效期內不在協議有效區域內再授予別人銷售

第一節所述產品時使用這一商標,本協議不限制許與其他人使用這一商標的權力。

2.協議規定如果許向被許提出購買

第一節所述產品,用於獎勵、贈給或其他促銷安排,被許有10天時間決定是否同意。如果被許在10天內未接受這一要求,許有權通過其他生產者進行獎勵、贈給或其他促銷安排。在這種情況下,當其他生產者的價格比許向被許支付的高時,被許有3天時間去滿足生產者生產此種產品的要求。被許保證在未得到許書面同意前,不把協議產品與其他產品或服務一起作為獎勵,不與其他作為獎勵的產品或服務一起出售協議產品。

四、信譽被許承認與該商標相關聯的信譽的價值,確認這一商標、相關權力及與該商標相關聯的信譽只屬於許,這一商標在公眾印象中有從屬的含義。

五、許所有權及許權利的保護

1.被許同意在協議有效期內及其後,不質疑許就該商標享有的所有權和其他權利,不質疑本協議的有效性。如果許能及時收到索賠和訴訟的通知,許保護被許,使其不受僅由本協議所授權的商標使用引起的索賠和訴訟的損害,許可選擇就這樣的訴訟進行辯護。在未得到許同意之前,不應就這樣的索賠和訴訟達成解決辦法。

2.被許同意向許提供必要的幫助來保護許就該商標擁有的權利。許根據自己的意願,可以自己的名義、被許名義或雙方的名義針對索賠和訴訟應訴。被許在可知範圍內將書面告知許就協議產品的商標的侵權和仿製行為;只有許有權決定是否對這樣的侵權和仿製行為採取行動。若事先未得到許書面同意,被許不應就侵權和仿製行為提出訴訟或採取任何行動。

六、被許提供的保證及產品責任保險被許負責為自己和或許就其非經授權使用協議產品商標、專利、工藝、設施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賠、訴訟或損失,就其他行為或產品瑕疵導致的索賠、訴訟或損失進行辯護,並使許免受損失。被許將自己負擔費用,向一家在________地區有經營資格的保險公司承保產品責任險,為許(同時也為被許)因產品瑕疵導致的索賠、訴訟或損失提供合理的保護。被許將向許提交以許為被保險人的已付款保險單,在此基礎上,許才能同意產品出售。如果對保險單有所改動,需事先得到許同意。許有權要求被許向其提供新的保險單。許一詞包括其官員、董事、代理人、僱員、下屬和附屬機構,名字被許可使用的人,包裝製造人,名字被許可使用的廣播、電視節目製作人,節目轉播台,節目主辦者和其廣告代理,及這些人的官員、董事、代理人和僱員。

七、商品質量被許同意協議產品將符合高標準,其式樣、外觀和質量將能發揮其最好效益,將保護並加強商標名譽及其代表的信譽。同時協議產品的生產、出售、分銷將遵守適用的聯邦、州、地方法律,並不得影響許、其計劃及商標本身的名聲。為了達到這一目標,被許應在出售協議產品之前,寄給許一定量的產品樣品,其包裝紙箱、集裝箱和包裝材料,以取得許書面同意。協議產品及其紙箱、集裝箱和包裝材料的質量和式樣需得到許同意。向許提交的每份產品在得到其書面同意前不能視作通過。樣品按本節所述得到同意後,被許在未得到許書面同意前不能做實質變動。而許除非提前60天書面通知被許,不能撤銷其對樣品的同意。對被許開始出售協議產品後,應許要求,將向許提供不超過________件的隨機抽樣樣品及相關的紙箱、包裝箱和包裝材料。

八、標籤

1.被許同意在出售許可合同項下產品或在產品廣告、促銷和展示材料中將根據

第一節附文中商標權

五、六條的規定標明註冊商標________公司________年,或其他許要求的標誌。如果產品、或其廣告、促銷、展示材料含有商標或服務標誌,應標明註冊的法律通知及申請。如果產品在市場出售時其包裝紙箱、集裝箱或包裝材料上帶有商標,在上述物品上也應標明相應標誌。被許在使用小牌、標籤、標記或其他標誌時,在廣告、促銷和展示材料中標明商標,需事先得到許同意。許同意不構成此協議下許權力和被許責任的放棄。

2.被許同意與許真誠合作,確保和維護許(或許授與人)對商標擁有的權力。如果商標、產品、相關材料事先未註冊,被許應許要求,由許承擔費用,以許名義對版權、商標、服務標誌進行恰當註冊,或應許要求,以被許自己的名義註冊。但是,雙方確認本協議不能視作向被許轉讓了任何與商標有關的權利、所有權和利益。雙方確認除根據本許可協議,被許享有嚴格按協議使用商標的權利外,其他相關權利都由許保留。被許同意協議終止或期滿時,將其已獲得的或在執行協議項下行為而獲得的有關商標的一切權利、權益、信譽、所有權等交回給許。被許將採取一切許要求的方式來完成上述行為。此種交回的權利範圍只能基於本協議或雙方的契約而產生。

3.被許同意其對商標的使用不損害許利益,而且不因為其使用該商標而取得關於商標的任何權利。

九、促銷資料

1.在任何情況下,被許如果期望得到本協議產品的宣傳材料,那麼生產該宣傳材料的成本和時間由被許承擔。所有涉及本協議商標或其複製品的宣傳材料的產權應歸被許所有,儘管該宣傳材料可能由被許發明或使用,而許應有權使用或將其許可給其他方。

2.許有權,但沒有義務使用本協議商標或被許商標,以使本協議商標、許或被許或其項目能夠完滿或卓越。許沒有義務繼續在電台或電視台節目中宣傳本協議商標或其數字、符合或設計等。

3.被許同意,在沒有得到許事先書面批准的情況下,不在電台或電視台作使用本協議商標的產品的宣傳或廣告。許可以自由決定同意批准或不批准。

十、分銷

1.被許同意將克盡勤勉,並且持續製造、分銷或銷售本協議產品,而且還將為此做出必要和適當的安排。

2.被許在沒有得到許書面同意前,不得將本協議產品銷售給那些以獲取佣金為目的的、有可能將本協議產品當作促銷贈品的,以促進其搭售活動目的的及銷售方式有問題的批發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貿易商等。十

一、會計記錄被許同意建立和保留所有有關本協議項下交易活動的會計帳本和記錄。許或其全權代表有權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內查詢該會計帳本或記錄及其它所有與交易有關的、在被許控制之下的文件和資料。許或其全權代表為上述目的可摘錄其中的內容。應許要求,被許應自行承擔費用,將其至許提出要求之日止的所有銷售活動情況,包括數量、規格、毛價格和淨價格等以獨立的、公開帳本方式,向被許提供一份詳細的會計報告申明。所有的會計帳本和記錄應保留至本協議終止兩年之後。十

二、破產、違約等

1.如果被許在達成協議後3個月內未開始生產和銷售一定量的

第一節所述的產品,或者3個月後的某個月未銷售產品(或類產品),許在採取其他補償措施以外,可書面通知被許因其該月未生產銷售協議產品(或類產品)而終止合同。通知自許寄出之日起生效。

2.如果被許提出破產陳訴,或被判破產,或對被許提起破產訴狀,或被許無償還能力,或被許為其債權人的利益而轉讓,或依照破產法做出安排,或被許停止經營,或有人接收其經營,則此許可合同自動終止。除非得到許書面表示的同意意見,被許、其接收者、代表、受託人、代理人、管理人、繼承人或被轉讓人無權出售、利用或以任何方式經營協議產品,或相關的紙箱,集裝箱、包裝材料、廣告、促銷和陳列材料。這是必須遵守的。

3.如果被許違反本協議條款下的義務,許在提前10天書面通知後有權終止合同,除非被許在10天內對其違約行為做出全部補償,令許滿意。

4.根據

第十二條所述條款,終止許可合同將不影響許對被許擁有的其他權利。當協議終止時,基於銷售額的使用費即刻到期需馬上支付,不能缺交最低限度使用費,且最低限度使用費將不返還。十

三、競爭產品如果協議

第一節所述的產品與目前、今後生產的使用該商標的產品,或其下屬、附屬機構生產的使用該商標的產品相矛盾,許有權終止協議。許書面通知被許後30天此通知生效。根據

第十五條的條款,被許在協議終止後有60天時間來處理手中的協議產品和在接到終止協議通知前正在生產的產品。然而,如果在60天期間,對協議產品的終止有效,被許應繳納的實際使用費少於當年的預付保證金,許將把簽約當年已付的預付保證金與實際使用費之間的差額退還給被許。上句所述的退還條款僅適用於

第十三條規定的協議終止情況,而不影響除表述相矛盾的條款外其它所有條款的適用性。十

四、最後報告在協議期滿後60天內,或收到終止通知的10天以內,或是在無需通知的協議終止情況下10天以內,被許應向許出具一份報告以説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協議產品的數量和種類。許有權進行實地盤存以確認存貨情況和報告的準確。若被許拒絕許核查,將失去處理存貨的權利。許保留其擁有的其他法律權利。十

五、存貨處理協議根據

第十二條的條款終止後,在被許已支付預付款和使用費,並已按

第二條要求提供報告的情況下,如協議中無另外規定,被許可以在收到終止協議通知後60天內處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協議產品。合同到期後,或因被許未在產品,或其包裝紙箱、集裝箱、包裝材料和廣告、促銷、展示材料上加貼版權、商標和服務標誌註冊標籤後,或因被許生產的產品的質量、式樣不符合

第七條所述許要求,而導致協議終止,被許不得再生產、出售、處理任何協議產品。十

六、協議終止或期滿的效果協議終止或期滿後,授與被許一切權利即刻返還許。許可自由地向他人轉讓在生產、出售、分銷協議產品過程中使用該商標的權利。被許不得再使用該商標,或直接、間接地涉及該商標。除

第十五條所述的情況下,被許不得在製造、出售、分銷其自己的產品時使用類似的商標。十

七、對許補償

1.被許認識到(除另有規定外),如果其在協議生效後3個月內未開始生產、分銷一定量的協議產品,或在協議期內未能持續地生產、分銷、出售協議產品,將立即導致許損失。

2.被許認識到(除另有規定外),如果在協議終止或期滿後,未能停止生產、出售、分銷協議產品,將導致許不可彌補的損失,並損害後繼被許權利。被許認識到,對此沒有恰當的法律補償。被許同意在此情況下,許有權獲得衡平法上的救濟,對被許實施暫時或永久禁令,或實施其他法庭認為公正、恰當的裁決。

3.實施這些補償措施,不影響許在協議中規定享有的其他權利和補償。十

八、無法執行協議的原因若由於政府法規的變化,或因國家緊急狀態、戰爭狀態和其他無法控制的原因,一方無法執行協議,書面通知對方原因和希望解除協議的意願,則被許將被免除協議下的義務,本協議將終止,而基於銷售額的使用費將立即到期應付,最低限度使用費將不會返還。十

九、通知除非有更改地址的書面通知,所有的通知、報告、聲明及款項均應寄至協議記載的雙方正式地址。郵寄作通知、報告等發出之日。二

十、不允許合資企業根據本協議,雙方不應組成合夥人關係或合資企業。被許無權要求或限制許行為。二十

一、被許不得再行轉讓、許可本協議和協議下被許權利、義務,未經許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抵押、再許可,不因法律的實施或被許原因而受到阻礙。許可以進行轉讓,但需向被許提供書面通知。二十

二、無免責除非有雙方簽字的書面契約,本協議的任何條款不得被放棄或修改。本協議以外的陳述、允諾、保證、契約或許諾都不能代表雙方全部的共識。任一方不行使或延誤行使其協議下的權利,將不被視作對協議權利的放棄或修改。任一方可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時間內採取恰當的法律程序強制行使權利。除了如

第六條和

第十二條的規定,被許和許以外的任何人、公司、集體(無論是否涉及該商標),都不因本協議而獲得任何權利。按契約規定時間執行協議的雙方:許 被許簽字人: 簽字人:職務: 職務:國際商標許可合同格式樣本參閲的內容已經呈現在各位面前,希望能滿足大家的閲讀需求。更多精彩的合同範文推薦在這裏,歡迎大家來瀏覽。

2023許可合同 篇1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商標使用許可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

商標使用被許可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條和《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一、甲方將已註冊的使用在類商品上的第號商標,許可乙方使用在截止)

商標標識:_________________

二、許可使用的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滿,如需延長使用時間,由甲、乙雙方另行續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三、甲方有權監督乙方使用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乙方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合同有效期內,被許可的註冊商標遭不法侵害時,甲方必須在得知情況後兩月內提起訴訟或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投訴,以保護乙方的利益。

四、乙方必須在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自己的企業名稱和商品產地。

五、乙方不得任意改變甲方註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並不得超越許可的商品範圍使用甲方的註冊商標。

六、未經甲方授權,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將甲方註冊商標許可第三方使用。

七、註冊商標標識的提供方式: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提供。

八、本合同提前終止時,甲、乙雙方應當分別自終止之日起一個月內書面通知商標局及其各自所在地縣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九、合同期滿後,乙方如存有被許可商標商品的,該商品的銷售歸甲方負責銷售。

十、違約責任:乙方如果違約,甲方有權中止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履行。由於一方違反合同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必須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糾紛解決方式:由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乙雙方分別將合同副本交送所在地縣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存查,並由甲方報送商標局備案。

商標使用許可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

商標使用被許可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023許可合同 篇18

本合同是由以下雙方於__年__月__日簽訂的:

中國__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正式成立並註冊的企業法人(簡稱“買方”);__國__公司(簡稱“賣方”)。

鑑於賣方多年來從事__系統的設計、生產、銷售業務併為該系統提供服務,並在進一步開發;

鑑於買方願意建立一個__系統;

鑑於引進__系統將會提高科學技術水平,改進__的質量和類型,在先進技術產品的使用及服務方面提供培訓機會,並且通過創造一種平等、積極的工作環境促進工人的權利和尊嚴,從而對中國人民做出貢獻;

鑑於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買方已決定它願成為__系統的使用人,而賣方願意提供該等系統供買方使用。

因此,考慮到本合同中所含的相互條款和協議,現雙方特協議如下:

1.雙方間的協議(簡稱“合同”)由本合同所規定的條款和條件以及以下所提及的附件構成:

附件一  系統組件

附件二  交貨和安裝時間表

附件三  價格和支付條件

附件四  產品説明和規格

附件五  賣方軟件許可合同

附件六  軟件分許可合同

附件七租賃合同

2.定義

下列詞語在本合同中應有如下含義:

(A)商用__系統:(略)

(B)用户__系統:(略)

(C)控制用計算機:指由買方用於__系統及其所控制的一切__系統組成部分。

(D)__(註冊商標):指賣方的一個註冊商標,賣方用其表示生產和銷售的__系統的一個較早版本。

(E)__(註冊商標)__:指__系統的一個較晚版本,賣方用該詞指作為本合同標的的系統。

(F)系統:指賣方的__系統。(略)

(G)標準轉換器:(略)

3.系統的提供

(A)賣方根據作為本合同一部分的產品説明和規格及交貨和安裝時間表提供系統,買方根據作為本合同一部分的價格和支付條件就係統付款。

(B)在買方訂購的__系統可以提供使用之前,賣方應根據本合同附件七租賃合同所規定的條款將此係統租賃給買方。買方承認並同意,賣方可以自行決定,通過改進租賃給買方的__系統、提供一個不同的系統或者將前述兩個系統結合起來,提供買方所訂購的__系統。

4.交貨和安裝

(A)系統按附件二規定的交貨時間表交付。運費將加在賣方發票上,由買方支付。買方有權指定承運人,並以書面形式將其所選擇的承運人通知賣方。如果買方未將其所選擇的承運人通知賣方,賣方將挑選承運人。但是,賣方不應因此承擔有關運輸的任何責任,並且也不應將承運人視為賣方的代理人。除非買方要求,賣方沒有義務為買方取得保險。

(B)賣方或其指定的服務供應商應在買方指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施上安裝__系統。安裝費應加在賣方發票上,由買方支付。買方應根據本合同的安裝時間表,按照預先交給買方的場地準備指南所規定的規格,負責按時完成任何必要的現場準備及買方設施的修改。必要時,買方應按照場地準備指南提供其他測試設備及物資(包括但不限於佔地面積、電源插座、中斷電纜、衞星設施等)。買方應負責一切該等設施、準備、設備、物資以及為此所需的許可和批准,並支付其費用。

5.遵守賣方所在國出口管制法律

(A)賣方同意為買方從賣方購買的產品和技術,申請__向中國出口產品和技術所必需的一切__政府出口許可、同意和批准。如果賣方雖盡其最大努力仍不能取得該等產品和技術從__合法出口中國所需的任何及一切許可、同意和批准,則本合同立即終止,賣方免除履行,並且買方使賣方不受損害。

(B)買方特承諾遵守__出口法律及法規,並且同意,在未取得必要的__政府批准許可的情況下,買方不會故意:

(I)直接或間接地向在出口時__政府或其任何機構要求出口許可或其他政府批准的任何國家出口從賣方獲得的、源於__的技術資料、軟件或該技術資料的任何直接產品;

(II)向__政府或其任何機構要求出口許可或其他政府批准的任何國家國民透露從賣方獲得的、源於__的任何技術資料或軟件。

6.所有權和損失風險

本合同項下購買的一切物品的所有權及損失風險,應在賣方設施所在地,於該等物品交付承運人後轉移給賣方。在購買價款全部支付前,買方授予賣方對該系統的擔保權益,作為買方按照本合同付款的保證。在交付承運人後,系統或其任何部

分的損失或損壞應由買方負責。在損失風險轉給買方後,賣方應有權得到所損失或損壞的任何物品的全部購買價款。

7.驗收測試和驗收

(A)系統的驗收測試應依照賣方的驗收測試程序進行。賣方和其指定的服務供應商應根據前述測試程序進行驗收測試。如果任何該等測試沒有成功完成,賣方或其指定的服務供應商應對測試進行評估,並且對系統進行任何調整或校正,使系統能按規格運行。一切該等測試的開始,應給予買方合理的事先通知,並且給予買方觀察一切該等測試的合理機會。

(B)“成功完成”一詞,在本合同中用於任何測試方面時,指在特定的測試程序中規定的該等測試的成功完成,並且一切對測試的提及指的都是賣方驗收測試程序中的測試。

(C)為附件三之目的,在系統的驗收測試程序中規定的一切測試已在買方設施地點成功完成時,系統的驗收(簡稱“驗收”)應被視為已經進行。

(D)賣方聲明並保證,賣方將向買方交付完整、準確、有效的系統。該系統能夠達到在產品説明和規格中規定的技術指標,並由系統驗收測試的成功完成予以證明。成功完成應被視為系統完整、準確、有效並能達到規格所述技術指標的決定性證據。

2023許可合同 篇19

許可人:_________________,系依據中國法律成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及其全權代表的相關下屬企業或單位

被許可人:_______________,系依據中國法律成立併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

鑑於:_________(許可人)獲國務院批准,對其資產進行了重組(以下簡稱“重組”),並作為發起人,依據中國法律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成立了_________(被許可人)。

_________(被許可人)注入重組前屬於________(許可人)及其下屬企業或單位的主營業務,包括石油、天然氣的勘探和開發、煉油、化工、管道運輸、產品銷售、有關科研機構以及相關的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以下統稱“核心業務”)。________(許可人)擁有用於核心業務的商標,並願意將該等商標許可給________(許可人)使用,且________(被許可人)有意使用該等商標。

據此,雙方協議如下:

第1條 許可人

本合同許可人是________(許可人)及其全權代表的相關下屬企業或單位,其中包括________(許可人)本身,以及向________(許可人)發出關於代表其簽署本合同等事宜的“授權委託書”的________(許可人)的全資子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業或單位。

第2條 商標

本合同項下的商標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時,許可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已經登記註冊的與核心業務有關的商標,包括但不限於附件所列的商標(以下統稱“許可商標”)。

第3條 許可

3.1 許可人允許被許可人及其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公司依照商標註冊類別在其生產的商品上和提供的服務中使用許可商標,包括但不限於附件所列之使用商品(以下簡稱“許可使用商品”)。

3.2 被許可人根據本合同的規定使用許可商標,且該等使用系排他性的使用,但許可人仍然可以使用該等商標。除非經被許可人同意,許可人不得允許第三方使用,亦不得向第三方轉讓任何許可商標。

第4條 期限

4.1 被許可人可以使用任何一個或多個許可商標直至許可商標註冊期屆滿而不受法律保護或直至雙方達成協議的終止使用日期。

4.2 上述4.1條所述之註冊期後滿或終止,不影響本合同項下其他未到期或未終止使用的商標的許可使用。

第5條 費用

本合同雙方同意被許可人可以無償使用本合同項下之許可商標,但被許可人須於每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向許可人支付該年度許可人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維繫該等商標的有效性而已經實際支出的費用。但是,被許可人不需向許可人支付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被許可人已經停止使用的本合同項下一個或多個許可商標的維繫費用。

第6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6.1 許可人的權利:

有權按本合同的規定使用本合同項下的商標。

有權要求被許可人依本合同約定支付許可商標維繫費用。

6.2 許可人的義務:

除非經被許可人同意,許可人不得允許第三方使用,亦不得向第三方轉讓許可商標。

承諾並保證本合同項下商標許可的合法性。如果因本合同導致第三人的索賠、訴訟或給被許可人造成任何損失,許可人保證使被許可人免受該類索賠、訴訟和損失的侵害,並就此向被許可人進行賠償。

許可人保證按時向有關機關交納有關維繫許可商標有效性的費用;負責保持許可商標的註冊狀況,不放棄續展註冊,不申請註銷;並依據被許可人的要求,在被許可人要求的國家和地區註冊登記該商標。

本合同簽訂後,許可人負責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及商標管理機關辦理本合同備案存查手續。

根據被許可人要求或許可商標保護需要,向國家有關機構就有關許可商標申請保護。

6.3 被許可人的權利:

有權按本合同的規定依法使用許可商標。

有權就許可使用商品參加各級名優產品的評比,所獲得的榮譽和物質利益歸被許可人所有。

6.4 被許可人的義務:

非經許可人同意,被許可人不得與第三人就許可商標再簽訂使用許可合同。

如發生許可商標侵權事宜,許可人負責向有關部門投訴或起訴,被許可人應當協助查明事實。

依照本合同約定,按時向許可人支付許可商標的維繫費用。

第7條 雙方進一步的保證

本合同雙方有義務採取進一步的其他必要的行動,包括簽署其他有關的協議或合同或文件,以確保本合同宗旨和規定內容的實現。

第8條 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8.1 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須經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

8.2 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終止:

本合同期限後滿,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有效期限內雙方達成終止協議,或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風暴、水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喪失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__________。

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或有管轄權的法院或仲裁機構所做出的終止本合同的判決、裁定或決定而終止本合同。

8.3 無論8.1和8.2條如何規定,每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被許可人有權按其生產經營需要,決定終止使用本合同項下一個或多個許可商標,並須在該日之前書面通知許可人該等終止。一俟被許可人按前款規定終止使用該等商標,則被許可人從下一個年度起對該等商標不再支付本合同第5條所規定之費用。

第9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以要求或採納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許的補救措施,包括但不限於實際履行和補償經濟損失。

第10條 雙方的陳述和保證

10.1 許可人的陳述和保證:

許可人是依法成立的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許可人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並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範圍的活動。

許可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審批(如需要)以及內部授權程序都已獲得或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許可人的有效授權代表,並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許可人有約束力的責任。

許可人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10.2 被許可人的陳述和保證:

被許可人是依法成立的股份制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被許可人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並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範圍的活動。

被許可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都已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被許可人的有效授權代表,並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被許可人有約束力的責任。

被許可人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第11條 不可抗力

11.1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囚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及其它自然災害、交通意外、罷工、騷動、暴亂及戰爭(不論曾否宣戰)以及政府部門的作為及不作為)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11.2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日內以手遞或掛號空郵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11.3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適用本合同8.2關於合同終止的規定。

第12條 其他規定

12.1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或義務。

12.2 合同及其附件構成雙方全部協議,並取代雙方以前就該等事項而達成之全部口頭或書面的協議、合約、理解和通信。

12.3 本合同任何一條款成為非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並不影響本合同其它條款的效力及可強制執行性。

12.4 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訂僅可經書面協議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籤且須經雙方採取適當的法人行動批准而作出。

12.5 除非另有規定,一方未行使或延遲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權力或特權並不構成對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的放棄,而單一或部分行使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並不排斥任何其它權利、權力或特權的行使。

12.6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約束力,如同已被納入本合同。

第13條 通訊

一方根據本合同規定作出的通知或其它通訊應採用書面形式並以中文書寫,並可經專人手遞或掛號郵務發至以下規定的另一方地址,或傳真至另一方規定的傳真號碼,通知被視為已有效作出的日期應按以下的規定確定:

經專人交付的通知應在專人交付之日被視為有效。

以掛號郵務寄出的通知應在付郵(以郵戳日期為準)後第7天(若最後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節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被視為有效。

以傳真形式發出的通知應被視作於傳真完畢的時間作出,唯發件人應出示傳真機就其所發出的文件而打印的報告以證明有關文件已經完滿地傳給對方。

雙方通訊地址和傳真號碼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許可人)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被許可人)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若一方更改其通訊地址或傳真號碼,應儘快按本條規定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14條 適用法律和爭議的解決

14.1 本合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並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14.2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將該等爭議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仲裁委員會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15條 附則

15.1 本合同以中文書寫。

15.2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本合同在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生效,且其效力追溯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許可人(蓋章):_________被許可人(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籤):_______授權代表(籤):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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