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組長安全生產協議書(精選2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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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組長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1

甲方:

班組長安全生產協議書(精選27篇)

乙方:

為了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加強項目法施工的標準化管理,落實各項目工作責任制,提高項目管理水平,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確保工期、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環境衞生等工作達到項目工程管理預期經濟目標,確保職工的生命安全,必須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對行業管理的標準、法規、規範及公司和項目部的規章制度,狠抓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的標準化、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管理。特制定以下安全協議,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認真貫徹國家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從組織管理、指揮、生產方面負安全責任。

二、主管本班組,不發生安全事故,達到工序操作、質量、安全標準化管理,對施工中出現的安全隱患及時處理。

三、確保工期進度,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嚴格執行工序安全操作程序,確保作業區施工人員的安全。

四、編制施工安全組織設計,必須符合相關安全技術規範要求。

五、必須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合理安排組織工人工作,全面負責本班組人員在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

六、必須認真按安全、質量要求規定和檢驗程序對工程進行自檢、互檢、交接檢。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嚴把安全質量關。

七、班前檢查班組的作業現場的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八、班前檢查作業環境安全隱患,作好記錄並及時整改。

九、認真落實安全技術交底作好班前講話,教育本班組人員不違章作業、不冒險蠻幹。在施工中,高處作業及臨邊作業一定要繫好安全帶及帶好安全帽,以防止高處墜落。

十、進放施工現場,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認真執行安全交底,不違章作業,服從安全員的指揮。

十一、對樓上的一切用電,不準私自亂接亂掛,以防觸電,造成傷亡事故。如需用電時,一定要找專業電工接換。

十二、發揚團對友愛精神,在安全生產方面做到互相幫助、互相監督,對新工人要積極宣傳安全生產知識。維護一切安全設施和防護用具,正確使用,不準拆改,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十三、作好每週一次文明綜合值班檢查和不定期的安全檢查,作好檢查日誌記錄,保證檢查記錄有檢查部位、檢查人、整改措施、整改人和整改時間,作好資料消項反饋。

十四、作好班前活動記錄,班組安全活動一週小結記錄。

十五、發生工傷事故要詳細記錄,及時上報,並組織專職人員認真分析提出防範措施。發生重大傷亡事故要保護好現場並立即上報。

十六、進入現場前必須對本班組人員進行體檢,確保在施工期間不發生因病傷亡事故。

十七、施工中出現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冒險蠻幹、違反勞動紀律、不服從領導、項目部按情節輕重處以50~1000元之間的處罰,出現重大傷亡事故隱患,按分項承包工程總額的2~3倍進行處罰。

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班組長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2

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籤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_________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四十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四十一條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二條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三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三條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四條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第三十八條執行外,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月工資標準按甲方正常生產情況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月平均工資計算,若乙方月平均工資低於企業月平均工資的,則按企業月平均工資標準執行)。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100%。

第四十五條甲方發生故意拖延不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與乙方訂立無效勞動合同、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約定侵害乙方合法權益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甲方應按下列規定賠償乙方損失:2、造成乙方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乙方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乙方相當於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4、乙方為女職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體健康損害的,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於其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第四十六條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四十七條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四十八條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九條_________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五十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第五十一條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五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五十四條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閲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蓋章):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鑑(公)證意見:│

│經辦人:鑑(公)證機關(章)│

│年月日│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鑑(公)證實行自願原則)│

班組長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3

總包方: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方: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為貫徹執行國務院“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的安全,為施工生產活動創造安全的作業環境,中國建築一局(集團)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就攀枝花泰悦居一期工程(除1#樓外)總承包工程與分包方相關問題達成以下協議:

一、 用工制度

1. 分包方須嚴格遵守攀枝花市有關政府部門關於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關於外地建築企業來川施工管理的有關規定、攀枝花市外地來川人員衞生防疫管理的有關規定以及其它關於外地來攀枝花施工企業管理的相關的法律、法規及條例。任何因為分包方違反上述條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均由分包方承擔,因此造成的發包方的經濟損失由分包方承擔。

2. 分包方須持有攀枝花市建委核發的企業施工許可證、攀枝花市勞動局核發安全生產許可證【需在規定的有效期內】。並按總包方要求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施工單位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施工許可證【經年審】等有效的複印件,複印件應字跡清晰,容易辨認,並加蓋單位行政公章;[不得對複印件再次複印]。

3. 分包方所有現場施工人員【 市户籍人員】需持有攀枝花市公安局下屬駐地派出所辦理的暫住證。凡因為分包方工人上述證件不齊而造成的任何事件的經濟、行政、法律責任均由分包方承擔,因此造成的發包方的經濟損失由分包方承擔。辦理證件所需費用自理。

4. 分包方應遵守發包方制定的關於分包管理的所有制度、規定等。

二、 安全生產

1. 分包方應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非分包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2. 如果發生事故,在事故發生後1小時內,分包方應通知發包方代表報告事故的詳情;若發生死亡或重大事故,分包方應立即通知發包方代表並上報政府有關部門,同時採取相應的措施。發包方為搶救提供必要的條件,發生事故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3. 分包方應保證隱患整改率為100%,並達到攀枝花市文明安全樣板工程標準。

4. 分包方應保證因公死亡、重傷事故為零。

5. 分包方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出具上級主管單位(法人單位)的委託書分包與自己資質相符的工程。

6. 分包方熟悉並能自覺遵守、執行《攀枝花市外地來攀枝花市務工人員衞生防疫管理規定》、《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攀枝花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實施細則》、《攀枝花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問題性質的認定及處罰規定》、《攀枝花市建築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基本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及其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政府(含地方政府)、行業主管部門頒佈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各項規定。能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7. 分包方必須尊重並服從總包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並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責任。

8. 分包方必須執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技術管理制度

1] 分包方必須執行發包方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分包方編制的單項作業安全防護措施,需報發包方審批。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2] 分包方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和班長班前安全講話制度;並跟班檢查管理。

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教育培訓持證上崗制度

1] 分包方項目經理、主管生產經理、技術負責人須接受培訓、考試合格後辦理《安全生產資格證書》、分包單位安全資審查認可證和安全施工許可證。

2] 分包方的工長、技術員、機械、物資部門負責人須接受培訓,參加發包方組織的安全年審考試,合格者辦理《安全生產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3] 分包方一般工人入場一律接受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取得“安全生產考核證”方準進入現場施工。如果分包方的人員需要變化,必須提出計劃報告發包,對變化的人員按規定進行教育、考核後方可上崗。

4] 分包方的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持有有效證件(原籍地、市級勞動部門簽發),經考核合格者辦理攀枝花市勞動局核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持證上崗。

5] 分包方工人變換施工現場必須實施轉場教育。

6] 分包方必須執行週一安全活動一小時制度。

? 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 分包方必須接受發包方或發包方上級主管部門組織的各種安全生產檢查。

2] 分包方必須接受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及勞動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

3] 分包方必須自行建立安全生產定期檢查制度並嚴格貫徹實施。

4] 分包方必須設專兼職安全人員實施日常檢查制度及工長、班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5] 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檢查整改消項制度。

? 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防護設施、設備驗收制度

1] 分包方自帶施工用機械設備必須是國家正規廠家產品,且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靈敏靠。

2] 分包方的中小型機械設備和一般防護設施執行自檢後報發包方經理部驗收。

3] 分包方的大型防護設施和大型機械設備須申報發包方接受專職部門(公司級)的專業驗收。

4] 分包方必須按規定提供設備技術數據,防護裝置技術特性,設備履歷檔案及防護設施支搭(安裝)方案。其方案必須滿足發包方所在地政府相關規定。

5] 分包方須執行驗收表和施工變化後的交接檢驗收制度。

6] 分包方必須執行重要勞動用品認定廠家、認定產品的採購制度。

7] 分包方必須執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定期定量供應制度。

8] 分包方必須預防和治理職業傷害與中毒事故。

9] 分包方必須嚴肅執行員工因工傷亡報告制度。

a、 分包方員工在施工現場於工作時間內從事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傷害事故為工傷事故。

b、 分包方發生事故後必須立即用最快捷的方式向發包方報告。並組織全力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者要做出記錄或拍照。

c、 分包方要積極配合總包方及發包方上級部門、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查,不得提供偽證,不準隱瞞不報。

d、 分包方須承擔因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

e、 如果發生傷亡事故,無論事故的責任者為何人,分包方須做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發包方不直接對傷亡者及其家屬。分包方應當承擔因為分包方事故的善後處理不當而發生的影響發包方工作的事件給發包方及其他承包商造成的經濟損失及相關的法律責任。

B. 分包方必須教育並約束員工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遵章守紀者給予表揚,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者給予處罰。本分包工程必須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各種規範、標準。嚴格執行總包單位的“項目管理手冊”。

三、 安全防範

1. 分包方要對所有負責工程範圍內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分包方必須採取一切嚴密的、符合安全標準的預防措施確保所有工作場所安全,不存在防礙工人安全和衞生的危險,並保證建築工地的所有人員或附近的,人員免遭工地可能發生的一切危險。分包方的專業分包商和他在現場僱傭的所有人都應全面遵守各種適用於工程或任何臨建的相關法律或規定的安全施工條款。施工工地上在工人可能經過的每一個工作場所和任何其它地方均應提供充足和適用的照明,需要時提供手提式照明設備。

2. 施工現場和工人操作面,必須嚴格按國家、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搞好防護預防工作,保證工人有安全可靠、衞生的工作環境,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3. 發包方可要求立刻撤走任何現場被他認為是沒有適當遵守政府相關部門及地方當局發佈的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再僱傭於現場,除非事先有發包方的書面同意。

4. 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發包方安全部門有權停工和強行設置使之達到安全標準,所需費用從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5. 凡重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必須符合國家規定,。如: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漏電保護器、配電箱、五芯電纜、腳手架機件等。

6. 分包方應提供和實施配戴有效的安全帽,若有必要還需配戴面罩,眼罩,護耳、安全帶及其它人身防護設備。分包方應呈送報批詳細的緊急事件處理方案和安全條例以供批准。

7. 分包方應在簽約之後30天內,呈送安全防範方案詳述將要採取的安全措施以報發包方批准。但此批准並不減輕分包方的安全責任。此等已獲批准的緊急事件處理方案和安全規章的副本由分包方編制並且分發至所有工作場所並且張貼;還有業主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它文件、標語、警示牌等類似性質物,具體由發包方決定。

8. 分包方應按規定配備至少2名專職安全員負責安全檢查、貫徹安全方案和措施並執行。

四、 消防保衞

1. 分包方必須認真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部、攀枝花市政府、攀枝花市建委頒發的有關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分包方應嚴格按發包方消防保衞制度及發包方施工現場消防保衞的特殊要求組織施工,並接受發包方的安全檢查;對發包方所簽發所隱患整改通知,分包方在發包方指定的期限內立即整改完畢,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發包方的要求,發包方有權按規定對分包方進行經濟處罰。

2. 分包方需配備至少一名專/兼職保衞人員負責本單位保衞工作。

3. 凡由於分包方管理及自身防範措施不力或分包方工人責任造成的案件,火災、交通事故【含施工現場內】等災害事故,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及事故善後處理由分包方獨自承擔,因此給發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分包方負責賠償,發包方可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五、 現場及其人員管理

1. 嚴格遵守攀枝花市有關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的相關規定;

2. 分包方必須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在設施投入、現場佈置、人員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發包方CI戰略的要求,按發包方的規定執行,在施工過程中,對全體施工人員的服裝、安全帽等進行統一管理。

3. 分包方應採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勞務人員發生任何違法暴亂或妨害治安的行為,保持和平安定並且保護工程周圍人員和財產不受上述行為的危害,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均由分包方自己負責。

4. 分包方應配合發包方建立工地章程,訂立在工地執行工作時需遵守的各項制度,工地章程應包括以下幾方面的規章,但不限於此。

a保安;

b施工安全;

c門衞制度;

d衞生:

e防火、其它保護臨近環境的規章;

5. 分包方在現場的人員中,應配足合格的安全員,專門處理安全和防止全部勞務人員發生事故方面的問題,此人應有權發出指令及採取防止事故發生的預防措施,因發生事故而造成的一切費用,均由責任方承擔。

6. 分包方應自費採取適當的預防措施,以保證其勞務人員的安全。在整個合同期間自始至終在工人住處確保配有醫務人員和急救設備等,並且採取適當的安排以預防傳染病,並提供所有的福利及衞生條件。

7. 分包方應配足合格的質量檢查人員,並指定專門的質量負責人進行整個施工現場的質量管理和檢查工作,配備足夠的質量檢測工具。

六、 協議書的份數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雙方各執一份。

本協議書副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七、 有效期

本施工安全協議之有效期同分包合同協議條款。

總包方(蓋章):              分包方(蓋章):

總包方(簽字): 分包方(簽字):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班組長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4

總包單位:

分包單位:

為了強化為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保護職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保障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築工程安全管理條例》,雙方就本工程安全生產達成如下協議:

一、 總包單位與分包單位的責任

分包單位在總包單位的區域內施工,在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中要執行國家及行業有關安全操作規程和總包單位的一切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及執法人員提出的隱患通知單、技術部門的安全措施交底。

分包單位施工人員進場前,必須先將現場負責人、施工人數(包括專職或兼職安全員、特種作業人員)、分包單位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資質和委託書等複印件報送總包單位,經核實無誤後方可進場施工。

分包單位進場前,分包單位必須對進場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崗前教育以及經總包單位現場教育,要求教育面達到100%。

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對在施工過程中出現的不安全隱患,總包單位有權下達隱患通知單,並限期改正,對情節嚴重並不按期整改的,總包單位有權停止分包單位作業,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分包單位負責。

分包單位自行搭設的固定式腳手架、移動式工具腳手架、電梯井內架子、用電線路、手持電動工具等設施,必須嚴格按規範要求去做,並組織有關部門驗收後方可使用,發生事故時由分包單位自行負責。

由總包單位提供給分包方單位使用的施工用電、腳手架及防護設施,須經雙方驗收,辦理交接手續後方可使用,分包單位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任何事幫均與總包單位無關。現場各種防護設施不得隨意拆改,尤其是洞口防護需要打開時,分包單位應事先向總包單位書面提出申請,待批准後方可施工,施工中除設明顯標誌外,還應派專人看守監護,完工後或下班時應及時封閉好。

分包單位必須熟知地下管線敷設位置、走向,對於不明管線必須報請總包單位待歸屬地確定、經產權單位同意後方可施工。如不按地下管線會簽單施工或發現不明管線未經許可擅自施工造成的地下管線損壞由分包單位自行負責。

為便於現場管理,按施工工程面積多少,分包單位必須向總包單位交納一定數額的安全風險抵押金,若不發生任何事故,待工程結束後如數返還分包單位,如分包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出現隱患或違章並不及時整改而被處罰,罰金將從抵押金中扣除。風險抵押金不足部分由總包單位從分包單位工程款中扣除。

二、 施工人員職責

施工從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按要求正確佩戴好安全帽,兩米以上高處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未經申請和總包單位同意,禁止私自拆改現場的安全防護、機械防護和臨時用電防護設施。

現場禁止交叉作業,高處作業人員嚴禁將工具、配件及各種物體從高處往下拋擲,樓內作業人員嚴禁將垃圾和任何物體從窗口或臨邊往外扔,防止物體打擊傷人。

施工用電不得亂接亂拉,需要接電時,必須由專職電工進行操作,並在總包單位電工的統一安排下進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上崗人員將視情節輕重處罰或由總包單位(或甲方)予以辭退。

文明施工要做到工完場清,材料碼放整齊,廢料運到指定地點堆放整齊,嚴禁亂扔亂拋,防止造成人員傷害和環境污染。

三、 事故處理

由於分包單位或分包單位作業人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或設備、設施不完善造成的傷亡事故,由分包單位參照國家現行規定負責處理,並負責傷、殘、亡的人個及家屬的全部經濟補償和善後處理,對總包單位的一切損失負責賠償。

由於總包單位或總包單位以外的責任造成分包單位作業人員傷、殘、亡事故,在執行事故處理規定的同時,並參照國家現行政策,由責任單位一次性給予分包單位經濟補償,其善後事宜由分包單位處理。

四、 本協議一式四份,總包單位、分包單位雙方各執一份,上報監理部、建設單位(甲方)各一份。

五、 此協議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止。

總包單位(簽章): 分包班組(簽名):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班組長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5

為保證珠 項目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切實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實消防安全責任,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本項目發包人 有限公司 與承包人 特簽訂消防安全協議。

第一條 發包人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傳達國家有關消防法律法規。

2、督促、指導施工承包人落實消防安全工作。

3、組織承包人對施工承包人施工現場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監督承包人及時處理髮現的各項消防安全隱患。

第二條 承包人職責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第393號令)對建設標段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負責。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並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誌。

(二)在建設工程開工前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措施及消防設施平面圖,制定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滅火應急疏散預案,並定期演練。

(三)在施工現場設置臨時消防車道,其寬度不得小於4米,能滿足消防車通行、停靠和作業要求,禁止在臨時消防車道上堆物、堆料或佔用臨時消防車道。

(四)建立健全臨時用電管理制度,加強臨時用電施工管理。臨時用電施工必須由經培訓合格的專業技術人員操作。臨時用電必須安裝過載保護裝置,嚴禁超負荷使用電氣設備。提供處置火災突發事件所需的消防用電。

(五)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和經消防設計審核合格或者備案的消防設計文件組織施工,不得擅自改變消防設計進行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質量;

(六)查驗消防產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築構件、建築材料及室內裝修裝飾材料的質量,使用合格產品,保證消防施工質量;

(七)嚴把易燃建築材料進場前的複試檢測關,嚴格按照規範要求進行進場前的檢測工作;易燃材料的燃燒性能達不到等級的,絕不允許進入施工現場;在材料使用中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施工規範進行施工,杜絕火災隱患,嚴防火災的發生。

(八)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網、密目式安全網,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凡是不符合規定的材料,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使用。

(九)施工現場配備必要的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做到佈局、選型合理。施工現場的重點防火部位在明顯和方便取用的位置配置適當數量的手提式滅火器、消防沙袋等滅火器材,且要有明顯的防火標誌,並經常檢查、維護、保養,保證滅火器材完好有效。

(十) 施工現場的平面佈局以在建工程為中心,明確劃分生活辦公區、施工作業區、倉庫區等區域。

(十一) 高壓架空線下禁止搭建臨時建築和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十二) 生活辦公區滿足消防安全要求。

(十三) 施工作業區滿足消防安全要求。

(十四) 施工現場按照使用明火的範圍、時間和危險程序建立相應的審批制度,並嚴格履行有關審批手續。作業人員使用明火,清除周圍可燃物,落實監護人員和監護措施,並配備充足的滅火器材;安裝電氣設備和進行電、氣焊作業人員,必須具有相應的特種作業操作崗位資格證書。進行電、氣焊切割作業,必須開具動火證,設置專人看護,配備滅火器具;電(氣)焊、切割的作業點應當遠離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及可燃物品。焊割點周圍和下方應當落實防火措施,並指定專人現場監護。在危險場所,禁止使用明火。 乙炔瓶和氧氣瓶、火工品在儲存和使用安全要求。

(十五) 倉庫滿足消防安全要求。使用易燃易爆氣體或可燃液體數量較多的施工現場,選擇安全合適的地點按國家消防技術標準設計、建造危險品倉庫,並設置明顯的標記和禁止明火標誌,落實專人保管。

第三條 消防工作納入安全生產考核,按公司有關質量信用評價和“六位一體”檢查考核。

第四條 違約責任

如因發包人或承包人違約造成消防安全事故,將依法追究責任。

本協議書的有效期為雙方簽署之日起至工程項目保修期結束時止。協議書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建設單位: 施工單位:

負責人: 負責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班組長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6

為了加強露天採礦安全管理,防止發生安全生產事故,保護採礦作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和採礦單位的財產免受損失,特簽定以下協議:

一、山西集團勉縣礦業有限責任公司作為甲方,採礦承包單位作為乙方。甲乙雙方必須按協議各項規定履行權利和義務。

二、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和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公司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加強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增強從業人員安全生產觀念和勞動保護意識。不斷加大安全生產經濟投入,解決安全生產隱患,消除作業危險,積極改善作業條件,加強勞動保護,預防職業危害,對從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負責。

三、乙方必須做好以下安全生產管理和作業措施落實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組織,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明確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健全內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作業規程、各工種崗位責任制、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並經常組織學習,增強從業人員遵章守法守的自覺性,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勞動安全防護能力。

(三)、嚴格執行“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乙方在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安排上崗,新工人上崗必須由老工人進行帶培,熟練崗位技術操作後方可安排獨立操作。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安排上崗作業的,乙方負法律責任。

(四)、乙方必須建立安全生產檔案。安全生產例會記錄、安全隱患整改記錄、安全生產派班指令、安全教育記錄、安全培訓記錄、安全檢查記錄必須健全,並認真及時填寫。建立職工基本情況登記薄、特種作業人員檔案和特種設備檔案及危險源檔案。

(五)、乙方的廠內機動車輛、運礦車輛駕駛員必須持駕駛證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安排上崗。未有駕駛證和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培訓一律不準安排上崗作業,因此發生事故後果,乙方負全部經濟和法律責任。

(六)、乙方單位的特種專業人員,如電工、焊工、壓風工、起重工、捲揚工、鍋爐工、挖掘機工、裝載機工、爆破工等必須持操作證經“三級”教育培訓合格後方可安排上崗。無操作證和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安排上崗作業的,乙方負法律責任。

(七)、乙方必須為職工按國家規定辦理工傷保險。

(八)、乙方必須按勞動法規定,禁止從業人員疲勞作業,維護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

(九)、不準招用未成年工從事礦山工作和危險作業。

(十)、從業人員上崗前、在崗期間、離職後,乙方應到職業衞生部門對其進行健康體檢。

(十一)、乙方必須按國家規定為從業人員配發勞動防護用品、用具、並監督正確配備和使用。

(十二)、乙方使用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庫房必須達到國家規定要求,有可靠的防雷、防盜、防爆、防火等安全防護設施和裝置,並保證良好。守護員和保管員要設專人,並嚴格執行儲存、領用、發放制度。庫區要有明顯的“禁止煙火”的警示標誌。

(十三)、乙方不準使用國家法律規定禁用的特種設備和淘汰報廢的特種設備,使用特種設備必須經上級安全技術監督部門檢測合格後方可使用,未經檢測使用的,乙方承擔法律責任。

(十四)、乙方要與從業人員簽定勞動合同,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

(十五)、新建、擴建、改建的項目,乙方應嚴格按照相關設計建設施工,落實“三同時”法律規定。

(十六)、乙方必須加強內部環境衞生和文明生產管理,保護環境和防治環境污染。對廢氣、廢水、廢物、粉塵等應採取有效地防治措施。

(十七)、乙方必須加強內部防火安全管理,落實防火安全管理責任制,有效使用和控制火源,各部位應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十八)、乙方必須結合內部實際,制定出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十九)、禁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從業人員有權拒絕違章作業的指令,對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有重大威脅的,有權停止作業並撤離作業現場,並向有關領導報告。

(二十)、乙方必須按照公司生產技術部門的要求進行施工,未按技術要求和相關設計要求施工的,乙方負法律責任。

(二十一)、露天採區應建避炮室,避炮室必須堅固,安全可靠。

(二十二)、露天採區必須加強採礦邊幫管理,採礦要形成階梯狀安全平台,邊坡角要符合國家規定標準,機械採挖邊坡高度不大於機械挖掘高度的1.5倍,人工鑿巖採礦邊坡高度不大於6米。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要加強作業過程中的邊幫安全檢查,邊幫上的浮石、傘檐要及時除淨,未除淨不準作業。當邊幫發生裂痕或有塌落徵兆時,立即停止作業,撤離到安全地帶。

(二十三)、雷雨天禁止露天採礦作業和爆破作業。

(二十四)、處理邊幫時必須有專人指揮和監護,操作人員必須繫好牢固的安全繩,邊幫作業的下方禁止人員停留和車輛通行。對能進入危險區域的路段設明顯警示標誌。

(二十五)、加強爆破作業的安全管理,爆破作業必須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現場監督。由專職爆破員爆破,並嚴格執行《公司爆破作業安全管理制度》,有聲響警戒信號的必須使用聲響信號。對於能進入爆破現場危險區的路段必須安排專人警戒和設明顯警示標誌。露天爆破警戒安全距離為300米。

(二十六)、採礦邊坡頂部或採空區及廢棄的採場以及易發生墜落等危險區域必須設立警示標誌或採取防護措施。

(二十七)、採區高壓線路與地面的安全距離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有危險的部位必須設防止觸電的警示標誌,所有通電設備的電纜、電線要達到絕緣良好,各配電部位都要有防止觸電的安全防護裝置。電纜禁止在水中浸泡。

(二十八)、露天採區必須有防洪和排水措施,禁止採區內積水。

(二十九)、乙方採礦與地下采礦或與相鄰採礦之間互相採礦作業發生危險影響時,互相必須簽定安全協議,明確相互安全責任,落實好安全措施。

四、乙方必須落實好下列安全作業措施:

1、起重作業須有專職起重指揮人員負責指揮,不準多人指揮。起重物下和危險範圍內不準有人停留。使用起重工具必須檢查合格,挖掘設備作業半徑內不準有人停留。

2、兩米以上高空作業必須採取防止人員墜落安全保護措施,使用梯子作業必須有人把扶和監護,高空作業的下方禁止人員停留。禁止夜間或雨雪天、大風天進行室外高空作業。

3、設備安裝和檢修必須遵守公司《設備安裝和檢修作業規程》的規定。

4、在設備倉內、礦倉內、漏斗內、地溝、槽內、水池內、硐內和井內等危險部位作業時,外面必須有專人監護。

5、電器設備和設施安裝、維修必須由專職電工操作,非電工不準操作。一切配電線路和裝置不準漏電或裸露,必須有可靠絕緣保護裝置,並達到技術規範要求。

6、在金屬容器及井下和潮濕部位作業時,工作行燈照明電壓必須在36伏以下。

7、使用運轉、轉動的設備必須指定專人操作,裸露的轉動部位必須安裝防止絞傷的防護罩或安全防護裝置。

8、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不準接近火源,嚴禁將易燃易爆物等危險品在工棚或有人的室內存放。

9、使用氣瓶壓力容器時要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10、排毛場、落地礦堆卸料邊緣必須採取阻車措施,倒車時應有人指揮。

11、在易發生觸電、墜落、摔傷或禁止人員進入的危險區域及部位必須設置危險警示標誌。

四、責任與處罰

(一)、乙方作業人員要在指定的作業地點作業,不準到公司各生產崗位和作業現場及其它施工作業現場亂走亂竄,因此發生本人或對他人造成傷害的,由乙方承擔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二)、乙方在作業過程中發生的傷害或對他人造成傷害、財產損失事故、設備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三)、甲方人員在配合乙方作業時,甲方或乙方人員發生的傷害人身事故、設備損壞事故、財產損失事故,均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乙方在生產過程中發生的民事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均由乙方承擔一切民事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五)、乙方在甲方的作業現場作業將甲方人員或其他人員造成傷害的,均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六)、乙方在運礦、裝礦、卸礦、爆破、起重、採礦、剝巖或其它作業中,發生人身事故、設備事故、財產損失事故或其它災害事故的,均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五、乙方變更協議時,必須提前十日向甲方提出變更申請,未提出變更申請仍執行此協議。

六、甲方可為乙方提供安全生產指導,有關文書和文字材料。

七、甲方有權對乙方安全生產管理進行監督和工作檢查,督促乙方抓好安全生產管理,乙方要自覺接受甲方的工作監督、檢查和批評指導。

八、甲方可依據有關安全法律法規和公司安全規章制度相關規定,對乙方或乙方人員違反規定的行為可給予當場制止和處罰,罰款為10萬元以下。對存有重大隱患的,有權停止其作業並限期整改。

九、乙方如果發生安全生產事故要立即向甲方報告並及時搶救傷員,保護好事故現場。乙方要主動配合事故調查,不得隱瞞不報。

十、乙方發生重傷以上事故,甲方給予乙方處2萬元以上罰款。因上崗人員未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發生事故的可加倍處罰。

十一、安全罰款,乙方應現金交納,不及時交納罰款的,甲方則通過公司財務部強制從施工費或採礦費中扣除。

十二、此協議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單位: 乙方單位:

代 表: 代 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班組長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7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協商,就安全生產、治安消防管理等方面的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應共同遵守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在與租賃房屋有關的施工生產、承包、承租經營和勞務承包過程中,雙方應共同遵守下列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北京市消防條例》

----《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

----《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衞條例》

----《北京市房屋租賃管理若干規定》

----其它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

二、甲方的職責與義務

1.及時傳達相關管理單位有關安全生產方面新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

2.甲方負責監督乙方建立安全制度及對工作人員的安全教育;

3.甲方負責將管理區域內的重點防範部位、安全設施告知乙方;

4.甲方有權對乙方在管理區域內的安全生產,消防保衞等情況進行檢查,並要求乙方對所發現的不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整改。

5.乙方的經營活動不能影響甲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工作人員未經許可,嚴禁到與其無關的甲方工作現場。

6.甲方負責對出租區域的安全設施進行檢查。

三、乙方的職責與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安全施工、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以及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其它要求;

2.乙方不得利用租賃房屋從事非法生產、加工、儲存、經營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和其他違法活動,不得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遷移房屋內外的水、電、煤氣儀表及消防管線等。甲方同意遷移的,雙方應當嚴格遵照國家有關規定及要求,遷移後的儀表及管線應符合安全規範。

4.乙方自行購置的電器或其他設備應當合格且符合安全要求,並與甲方提供的水、電、煤氣接口及荷載相匹配,禁止乙方使用電爐、熱得快等高負荷、高危險性設備或物品。

5.出租房屋做為居住使用的,應當以原設計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人均租住建築面積不得低於北京市規定的最低標準。廚房、衞生間、陽台和地下儲藏室不得做為住宿使用。

6.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並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並報甲方備案;

7.負責承租區域內的治安防範措施的制定、執行和管理。制定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8.負責本單位管理區域內重大危險源警示標誌、安全設備的設置,並將重大危險源以及在緊急情況下采取的應急措施告知本單位員工;

9.負責將本單位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告知本單位員工;

0.負責開展本單位經常性的安全檢查,積極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1.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本單位施工、生產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安全用具,並保證生產施工工具、器械的使用安全;

2.必須組織全體生產、施工人員進行安全和技能教育,使其熟練掌握本崗位安全生產技能;

3.僱用的員工或住宿人員必須按照當地派出所的要求履行登記備案制度並做好治安管理工作;

4.自覺接受甲方監督和指導,對甲方檢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須及時整改;一旦發生人身傷害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事故隱患和生產安全事故。

5.租賃期間如因乙方採取的安全措施不當、違反有關安全規程、規定及本協議所列安全事項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對第三方造成損失或甲方受到處罰的,均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及法律責任。

6.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用工,不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職業禁忌的人員進行施工、生產作業。

7.乙方接收租賃標的及租賃期間,租賃標的及設施的所有使用、保管、安全等責任和義務,包括但不限於安全、人員、電、水、暖氣、燃氣、消防、防火、通行、環境、衞生、設施設備等,均由乙方負責。若乙方使用不當或未盡安全職責導致責任事故時,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四、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報上級安全管理部門備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簽字日期:

班組長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8

為了加強運輸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防止發生生產事故,保護運輸作業人員的安全和運輸單位免受財產損失,特簽定以下安全管理協議。

一、公司作為甲方,運輸承包單位作為乙方。甲乙雙方必須按協議各項規定履行權利和義務。

二、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和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公司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加強職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增強職工安全生產觀念和勞動自我防護意識。不斷加大安全生產經濟投入,解決安全生產隱患,消除作業危險,積極改善作業條件,加強勞動保護,預防職業危害,對職工勞動安全與健康負責。

三、乙方必須做好以下安全生產管理和作業措施落實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明確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安全生產管理,各工段、班組要明確專、兼職安全員直接主抓安全生產管理。

(二)、健全內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作業規程、各工種崗位責任制、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並經常組織職工學習,增強職工遵守規章制度的自覺性,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勞動安全防護能力。

(三)、嚴格執行對職工進行“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職工上崗前必須先到公司安全科進行一級培訓,再由乙方進行二級、三級安全教育培訓,並經考試合格後方可安排上崗作業。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培訓不得安排上崗作業,因此發生後果,乙方要負全部經濟和法律責任。

(四)、乙方必須建立安全生產檔案。安全生產派班指令、安全教育記錄、安全培訓記錄、安全檢查記錄必須健全,並認真及時填寫。建立職工基本情況登記薄、特種作業人員檔案和特種設備登記檔案。

(五)、乙方的廠內機動車輛、運礦車輛駕駛員必須持駕駛證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安排上崗。未有駕駛證和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培訓一律不準安排上崗作業,因此發生事故後果,乙方負全部經濟和法律責任。

(六)、乙方錄用的電工、焊工、壓風工、起重工、捲揚工、鍋爐工、挖掘機工、裝載機工、爆破工必須持操作證經“三級”教育培訓合格後方可安排上崗。無操作證和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培訓不準安排上崗作業,因此發生事故後果,乙方負全部經濟和法律責任。

(七)、乙方必須為職工按國家規定辦理工傷保險。

(八)、乙方必須按法律規定讓職工享有休息和休假的權利,乙方不得強迫職工疲勞作業。

(九)、不準錄用未成年工從事礦山工作和危險作業。

(十)、職工上崗前乙方應到醫療部門為其進行健康檢查,合格後方可錄用,體檢由乙方自行組織。

(十一)、乙方必須按國家規定,結合作業實際為職工配發勞動防護用品、用具,並告知正確的使用方法。

(十二)、乙方使用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庫房必須達到國家規定要求,有可靠的防雷、防盜、防爆、防火等安全防護設施和裝置,並保證良好。守護員和保管員要設專人,並嚴格執行儲存、領用、發放制度。庫區要有明顯的“禁止煙火”的警示標誌。

(十三)、乙方不準使用國家法律規定禁用的特種設備和淘汰報廢的特種設備,使用特種設備必須經上級安全技術監督部門檢測合格後方可使用,未經檢測而使用而發生災害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和法律後果責任。

(十四)、乙方要與職工簽定勞動安全協議或勞動合同,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

(十五)、乙方必須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制度、班前班後教育制度、安全培訓制度、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制度,落實安全生產“三同時”和“五同時”,加強內部安全生產管理和安全生產事故的預防。

(十六)、乙方必須加強內部環境衞生和文明生產管理,保護環境和防止環境污染和破壞。

(十七)、乙方必須加強內部防火安全管理,有效使用和控制火源,各部位都要配備消防滅火器材,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十八)、乙方必須結合內部實際,制定出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十九)、禁止違章指揮和強迫職工違章冒險作業,職工有權拒絕違章作業的指令,對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有重大威脅的有權停止作業,撤離作業現場,並向領導報告。

(二十)、乙方人員或車輛在非生產區域發生一切事故後果,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四、乙方必須落實好下列安全作業措施:

1、抓好班前行車安全檢查,保證車輛維修和保養時間,保持車輛狀況安全良好。

2、制止酒後駕車和違章操作,嚴禁司機疲勞駕車、駕駛室乘人、超速、超載、溜車等違章行為的發生。

3、加強運輸道路維修,保持道路平整暢通,做好道路防滑。

4、乙方人員進入採礦區或礦井必須經車間或井口負責人同意,未經批准不得進入。並要遵守車間和井口各項規章制度,熟悉爆破信號和爆破時間,爆破時要主動撤出危險區,到300米外安全地點避炮。凡進入採區、礦井、生產崗位人員必須配帶安全帽。

5、在爆破警戒區內乙方人員和設備財產發生傷害和損壞的,由乙方自行承擔(境戒區為300米,下坡為500米)。

6、停止作業時,運礦車輛及設備不準在採區邊幫下方停放。否則,發生損壞後果自負。

7、起重作業須有專職起重指揮人員負責指揮,不準多人指揮。起重物下和危險範圍內不準有人停留。使用起重工具必須檢查合格,挖掘設備作業半徑內不準有人停留。

8、兩米以上高空作業必須搭設牢固可靠的安全操作平台或腳手架,操作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帶,使用梯子作業必須有人把扶和監護,高空作業的下方禁止人員停留。

9、爆破作業必須到公司保衞、安全科辦理相關手續並落實作業措施後方可進行,不準擅自進行爆破作業。否則,發生後果自負。

10、設備安裝和檢修必須遵守公司《設備安裝和檢修作業規程》的規定。

11、房屋上或樓層上危險作業必須有防止人員墜落的安全保護措施。操作人員應根據危險情況繫好安全帶。作業現場的下方禁止人員停留。

12、禁止夜間和雨雪天、大風天進行室外高空作業。

13、在油庫、炸藥庫、配電室、化驗室等重要崗位施工必須到安全科、保衞科辦理審批手續後方可施工。

14、在設備倉內、礦倉內、漏斗內、地溝、槽內、水池內、硐內和井內等危險部位作業時,外面必須有專人監護。

15、電器設備和設施安裝、維修必須由專職電工技術人員操作,非電工不準操作。一切配電線路和裝置不準漏電或裸露,必須有可靠絕緣保護裝置,並達到技術規範要求。

16、在金屬容器及井下和潮濕部位作業工作行燈照明電壓必須在36伏以下。

17、使用運轉、轉動的設備必須指定專人操作,裸露的轉動部位必須安裝防止絞傷的防護罩或安全防護欄。

18、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不準接近火源,嚴禁將易燃易爆物等危險品在工棚或有人的室內存放。

19、使用壓力容器要遵守操作規程,輕拿輕放,不準混放,不準在陽光下爆曬。十米內不準有火源,必須在專用庫房存放。

20、啟動設備前必須搞好安全檢查,車輛倒車時要有人指揮。排毛場、落地礦堆卸料邊緣要有擋堵措施,倒車時必須有專人指揮。

21、在易發生觸電、墜落、摔傷或禁止人員進入的危險區域及部位必須設定危險警示標誌。

22、乙方與他方形成運礦或生產業務關係的雙方要簽定安全協議。乙方或他方在同一現場或作業現場相鄰互相作業發生危險影響的,雙方作業前必須簽定安全生產協議,明確安全措施和雙方安全生產責任關係。造成事故後果的,簽定安全生產協議的按協議規定執行,未簽定協議的,由造成事故的一方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

四、責任與處罰

(一)、作業人員要在指定的作業地點作業,不準到公司各生產崗位和作業現場及其它施工作業現場亂走亂竄,因此發生本人或對他人造成傷害的,由乙方承擔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二)、乙方在運礦作業過程中發生的傷害或對他人造成傷害、財產損失事故、設備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三)、甲方人員在配合乙方作業時,甲方或乙方人員發生的傷害人身事故、設備損壞事故、財產損失事故,均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乙方在生產過程中發生的民事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均由乙方承擔一切民事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五)、乙方在甲方的作業現場作業將甲方人員或其他人員造成傷害的,均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六)、乙方在運礦、裝礦或其它作業中,發生人身事故、設備事故、財產損失事故或其它災害事故的,均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五、乙方變更協議時,必須提前十日向甲方提出變更申請,未提出變更仍執行此協議。

六、甲方可為乙方提供安全生產指導,有關文書和文字材料。

七、甲方有權對乙方安全生產管理進行監督和工作檢查,督促乙方抓好安全生產管理,乙方要自覺接受甲方的工作監督、檢查和批評教育。

八、甲方可依據有關安全法律法規和公司安全規章制度相關規定,對乙方或乙方人員違反規定的行為可給予當場制止、限期整改、罰款等處理,罰款為100元以上20__元以下。對存有重大隱患的,有權做停產整頓處理,整頓期間可停止供電或採取其它強制措施。

九、乙方如果發生安全生產事故要立即向甲方報告並及時搶救傷員,保護好事故現場。乙方要主動配合事故調查,不得隱瞞不報。

十、乙方發生重傷以上事故,甲方給予乙方處2萬元以下罰款。因上崗人員未安排“三級”培訓發生事故的可加倍處罰。

十一、發生的安全罰款,乙方要現金交納,不能現金交納的,甲方通過公司財務處強制從施工費中扣除。

十二、乙方必須向甲方交納一定的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

十三、此協議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班組長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9

甲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食堂)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一.目的

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共同利益,保護各位工友及家屬的安全健康,保證工地的安全生產,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場所的安全、衞生環境,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簽定本協議。

二.協議內容:

1、乙方應該與甲方簽定《安全責任書》,明確各自的義務。

2、乙方必須乙方人員進行日常安全教育。

3、乙方應該對乙方人員進行文明禮儀教育。

4、乙方應該及反饋乙方人員對食堂的建議、意見。

5、乙方人員不得擅自進入食堂。乙方人員進入食堂之前,須經食堂的負責人同意,並且不影響甲方安全工作的前提下。

6、甲方應該全力做好食堂的工作,保障各位工友的飲食健康。

7、甲方應該接受乙方的合理的建議、意見。改進食堂工作。

9、甲方應該做好食堂安全衞生工作。

10、對於乙方工友的合理的,必要的要求,甲方能夠做到的,就應該做到。

11、如果發生爭議,糾紛,甲乙雙方領導得知後,馬上趕到現場,或者指派其他領導馬上到現場。本着互諒互讓的原則,積極地把爭議,糾紛平息。如果事態惡化,後到場的一方應該對惡化情況負主要責任。

12、甲方應該做好對食堂工作人員的安全、文明禮儀教育。

13、甲乙雙方應該經常互通情況。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班組長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10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責任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建施工隊負責人)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加強亳州市各基站市政工程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管理,保障建設工程順利進行,促進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確保不發生傷亡事故及雙方的利益不受損害。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安徽省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的有關規定,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協議。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確保在施工過程中安全生產。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嚴格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行業部門的條例,掌握安全動態。對上級相關安全工作的批示、命令和規定等及時向乙方傳達,並對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由甲方主管安全人員監督乙方人員進行班組入場安全教育,必要時進行各種培訓,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和防範措施,讓每個工人在教育記錄上簽字。

3、甲方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進行全面監督,乙方負責領導、組織、規劃、檢查、處罰及監督教育、培訓等相關具體活動事項。

4、有權對其中出現的問題進行批評、教育,甚至停工整頓。

5、甲方應在乙方入場一週內催促乙方上報勞務人員花名冊及管理人員分工情況。

6、嚴格審查乙方聘用人員的相關上崗證件。

7、對乙方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發現隱患、違章要及時通知,提出整改措施,對整改不利的給予罰款處理。甲方有權對嚴重違章行為和存在較大隱患的施工過程停工整頓,不執行甲方要求的,清除出場。

8、乙方使用的機械設備搭設的腳手架等要由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承包人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法規及發包人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對進入施工現場所有施工單位工作人員,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同時填寫書面記錄。

2、乙方應根據工程項目制定安全施工方案,並徵得發包人安全部門同意。

3、嚴格履行發包人特種作業工作審批制度,根據各施工階段,將對斷路、動火、動氣、動水、臨時用電和進入容器內作業必須報批,並派專人負責現場監護。

4、乙方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負有全面的責任,任何第三人在施

工現場發生傷亡事故的,除依法由第三責任人承擔責任以外,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因工傷工亡事件發生的索賠問題,乙方應當盡力調解處理並就發生的事情及時上報甲方,因乙方處理不力或者無故拒賠致使甲方受牽連而賠賠的費用也由乙方承擔。

5、乙方對所承包工程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管理責任。乙方施工承包責任人具體負責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

6、乙方總承包人應維護甲方的聲譽、利益,按照建築業安全作業規程和標準制定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隱患,防止傷亡及其他事故的發生。

7、乙方必須設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乙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協助甲方工作。

8、乙方負責人絕不能縱容、包庇專項工程施工班組在施工過程當中出現的問題,從而拒絕甲方的管理要求,養癰為患。

9、遵守甲方提出的各種合理要求、各項法規、制度,不得違章辦事和作業,乙方應落實崗位責任制,不得違章指揮。

10、愛護保護各種安全防護設施、設備警示標誌及勞保工具、設施器具,並做到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符合規定的要求。

11、服從管理人員及上級檢查人員的指揮、管理和檢查,遵章守紀,杜絕三違現象的發生。

12、乙方所使用的施工機械(電動吊籃、小型電動工具等)必須要有租賃單位資質證書、設備編號、檢測報告、合格證,操作者上崗

證及檢查維修制度。對機械設備現場要有專人管理,做到經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13、必須執行班前講話制度並做好記錄,針對每天的不同工作環境、對象、工種,由班組長或安全管理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講話。

14、乙方根據甲方的有關管理規定、制度、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制定出安全管理計劃,並按照雙方合同規定無條件配合甲方工作。凡屬乙方出現“三違”和其它未遵守執行甲方規定要求而造成的一切後果,有乙方負責。

15、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或受到有關行業管理部門經濟處罰,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6、乙方每次更換和調動人員,必須事先向甲方通報,並落實好各項合法手續,嚴禁出現未經教育和考核的人員上崗。否則出現一切後果和責任事故,由乙方第一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承擔。

17、所有特殊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有關行業部門頒發的上崗證書,嚴禁無證上崗。

18、對甲方的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行,並提出自己合理、正確的意見和充足的理由。

19、乙方的任何人員均不得在施工區、生活區打架鬥毆、酗酒賭博、傳播淫穢物品,嚴禁酒後上班。

20、由於乙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甲方或第三方有義務協助處理善後事宜。

21、乙方對於其施工隊所聘任的勞務人員,應當按勞動法規定簽訂勞動合同,辦理社會保險、人身損害意外險等,因乙方疏忽沒有辦理由乙方承擔勞動法上的用人單位勞動保障責任。

三、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亦按規定正常執行,不能成為某個方面的藉口、推辭,協議在生效期內,如果雙方還有其它條款,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

2、有新的法律、法規、條例規定時,以新的為準。

四、特別説明:

安全生產、人命關天,責任重大。上至國務院、市、區,下至本公司都極為重視,相關責任追究規定和有關法律的相對出台已將安全生產推向政治和法律的高度,因此必須嚴格貫徹實施。真正做到安全生產,以人為本。

五、補充條款:

補充條款如下:

1、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建設方強制要求,為防範和化解建築工程施工安全風險、保障施工人員合法權利、維護社會穩定,儘量減少可能發生的意外損失,乙方應為現場管理及施工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手續由甲方代為辦理,乙方提供投保人員的相關證件,相關費用由甲方在工程完工後結算時在合同總價中扣除。若因乙方未提供相關證件而未能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承擔上級主管單位或建設方對甲方的處罰。

補充條款與協議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開始生效,工程完成後本協議自行解除。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方、乙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 月_____ 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 月_____ 日

班組長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__市建委關於《施工現場機械設備安全管理規定》、《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___________市文明施工要求的具體規定,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的責任。為確保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雙方在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雙方應嚴格執行。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佈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律、條例、規定。

2.甲、乙雙方的有關領導必須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制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提高職工的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紀律、制度、法規。

3.施工前,甲方應保證作業區域道路暢通、平整。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監督和督促乙方安全生產工作。

4.乙方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安全要求和施工技術方案進行作業,如違反而引發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負責。

5.乙方在夜間施工應有足夠的照明設備,負責設備作業區域安全警戒線,標誌明顯,並派專人監護,嚴禁無關人員進入現場,所造成後果,由乙方負責。

6.乙方應主動接受甲方在安全生產工作上的業務指導、檢查和督促,服從管理,對甲方的工作佈置、組織活動應積極參加和貫徹落實。乙方存在的問題甲方應及時要求乙方進行整改,乙方整改不力或逾期不改的,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____萬元)並採取強制措施,整改所發生的費用及罰款從結算中扣除。

7.甲方負責施工區域與生活區域必須按規定設置分隔設施,並做到穩固、整潔、美觀、整齊。施工區域的圍護設施如有損壞要及時修復。

8.在施工的路段要保證有車輛通行的行車道,行人和居民出行必須有安全便道。

9.要落實切實可行的施工臨時排水和防汛措施,禁止向下水道放泥漿水、水泥漿。

10.施工當中必須採取有效的措施,防止渣土灑落、泥漿、廢水流溢到公路上和居民區。控制粉塵飛揚,減少施工對本市環境和綠化的污染,嚴格控制噪聲污染。

11.本工程在施工出現的事故若被新聞媒體爆光,產生不良影響,乙方應主動採取措施消除不利影響,並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否則甲方有權根據事件的嚴重性處於____萬元以下的罰款。

12.在施工過程中,若因乙方發生管線損壞,影響公共安全和公共環境,甲方除對乙方處於直接損失等價的罰款外另須賠償直接損失等價的間接損失。

13.本工程必須創建文明工地,確保________文明工地,力爭________文明工地,並創安全無傷亡事故。

14.本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本協議一式肆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班組長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12

總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貫徹執行國務院“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的安全,為施工生產活動創造安全的作業環境,中國建築一局(集團)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就攀枝花泰悦居一期工程(除1#樓外)總承包工程與分包方相關問題達成以下協議:

一、 用工制度

1. 分包方須嚴格遵守攀枝花市有關政府部門關於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關於外地建築企業來川施工管理的有關規定、攀枝花市外地來川人員衞生防疫管理的有關規定以及其它關於外地來攀枝花施工企業管理的相關的法律、法規及條例。任何因為分包方違反上述條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均由分包方承擔,因此造成的發包方的經濟損失由分包方承擔。

2. 分包方須持有攀枝花市建委核發的企業施工許可證、攀枝花市勞動局核發安全生產許可證【需在規定的有效期內】。並按總包方要求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施工單位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施工許可證【經年審】等有效的複印件,複印件應字跡清晰,容易辨認,並加蓋單位行政公章;[不得對複印件再次複印]。

3. 分包方所有現場施工人員【非攀枝花市户籍人員】需持有攀枝花市公安局下屬駐地派出所辦理的暫住證。凡因為分包方工人上述證件不齊而造成的任何事件的經濟、行政、法律責任均由分包方承擔,因此造成的發包方的經濟損失由分包方承擔。辦理證件所需費用自理。

4. 分包方應遵守發包方制定的關於分包管理的所有制度、規定等。

二、 安全生產

1. 分包方應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非分包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2. 如果發生事故,在事故發生後1小時內,分包方應通知發包方代表報告事故的詳情;若發生死亡或重大事故,分包方應立即通知發包方代表並上報政府有關部門,同時採取相應的措施。發包方為搶救提供必要的條件,發生事故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3. 分包方應保證隱患整改率為100%,並達到攀枝花市文明安全樣板工程標準。

4. 分包方應保證因公死亡、重傷事故為零。

5. 分包方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出具上級主管單位(法人單位)的委託書分包與自己資質相符的工程。

6. 分包方熟悉並能自覺遵守、執行《攀枝花市外地來攀枝花市務工人員衞生防疫管理規定》、《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攀枝花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實施細則》、《攀枝花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問題性質的認定及處罰規定》、《攀枝花市建築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基本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及其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政府(含地方政府)、行業主管部門頒佈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各項規定。能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7. 分包方必須尊重並服從總包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並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責任。

8. 分包方必須執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 安全技術管理制度

1] 分包方必須執行發包方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分包方編制的單項作業安全防護措施,需報發包方審批。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2] 分包方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和班長班前安全講話制度;並跟班檢查管理。

? 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教育培訓持證上崗制度

1] 分包方項目經理、主管生產經理、技術負責人須接受培訓、考試合格後辦理《安全生產資格證書》、分包單位安全資審查認可證和安全施工許可證。

2] 分包方的工長、技術員、機械、物資部門負責人須接受培訓,參加發包方組織的安全年審考試,合格者辦理《安全生產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3] 分包方一般工人入場一律接受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取得“安全生產考核證”方準進入現場施工。如果分包方的人員需要變化,必須提出計劃報告發包,對變化的人員按規定進行教育、考核後方可上崗。

4] 分包方的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持有有效證件(原籍地、市級勞動部門簽發),經考核合格者辦理攀枝花市勞動局核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持證上崗。

5] 分包方工人變換施工現場必須實施轉場教育。

6] 分包方必須執行週一安全活動一小時制度。

? 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 分包方必須接受發包方或發包方上級主管部門組織的各種安全生產檢查。

2] 分包方必須接受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及勞動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

3] 分包方必須自行建立安全生產定期檢查制度並嚴格貫徹實施。

4] 分包方必須設專兼職安全人員實施日常檢查制度及工長、班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5] 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檢查整改消項制度。

? 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防護設施、設備驗收制度

1] 分包方自帶施工用機械設備必須是國家正規廠家產品,且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靈敏靠。

2] 分包方的中小型機械設備和一般防護設施執行自檢後報發包方經理部驗收。

3] 分包方的大型防護設施和大型機械設備須申報發包方接受專職部門(公司級)的專業驗收。

4] 分包方必須按規定提供設備技術數據,防護裝置技術特性,設備履歷檔案及防護設施支搭(安裝)方案。其方案必須滿足發包方所在地政府相關規定。

5] 分包方須執行驗收表和施工變化後的交接檢驗收制度。

6] 分包方必須執行重要勞動用品認定廠家、認定產品的採購制度。

7] 分包方必須執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定期定量供應制度。

8] 分包方必須預防和治理職業傷害與中毒事故。

9] 分包方必須嚴肅執行員工因工傷亡報告制度。

a、 分包方員工在施工現場於工作時間內從事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傷害事故為工傷事故。

b、 分包方發生事故後必須立即用最快捷的方式向發包方報告。並組織全力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者要做出記錄或拍照。

c、 分包方要積極配合總包方及發包方上級部門、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查,不得提供偽證,不準隱瞞不報。

d、 分包方須承擔因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

e、 如果發生傷亡事故,無論事故的責任者為何人,分包方須做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發包方不直接對傷亡者及其家屬。分包方應當承擔因為分包方事故的善後處理不當而發生的影響發包方工作的事件給發包方及其他承包商造成的經濟損失及相關的法律責任。

B. 分包方必須教育並約束員工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遵章守紀者給予表揚,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者給予處罰。本分包工程必須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各種規範、標準。嚴格執行總包單位的“項目管理手冊”。

三、 安全防範

1. 分包方要對所有負責工程範圍內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分包方必須採取一切嚴密的、符合安全標準的預防措施確保所有工作場所安全,不存在防礙工人安全和衞生的危險,並保證建築工地的所有人員或附近的,人員免遭工地可能發生的一切危險。分包方的專業分包商和他在現場僱傭的所有人都應全面遵守各種適用於工程或任何臨建的相關法律或規定的安全施工條款。施工工地上在工人可能經過的每一個工作場所和任何其它地方均應提供充足和適用的照明,需要時提供手提式照明設備。

2. 施工現場和工人操作面,必須嚴格按國家、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搞好防護預防工作,保證工人有安全可靠、衞生的工作環境,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3. 發包方可要求立刻撤走任何現場被他認為是沒有適當遵守政府相關部門及地方當局發佈的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再僱傭於現場,除非事先有發包方的書面同意。

4. 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發包方安全部門有權停工和強行設置使之達到安全標準,所需費用從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5. 凡重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必須符合國家規定,。如: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漏電保護器、配電箱、五芯電纜、腳手架機件等。

6. 分包方應提供和實施配戴有效的安全帽,若有必要還需配戴面罩,眼罩,護耳、安全帶及其它人身防護設備。分包方應呈送報批詳細的緊急事件處理方案和安全條例以供批准。

7. 分包方應在簽約之後30天內,呈送安全防範方案詳述將要採取的安全措施以報發包方批准。但此批准並不減輕分包方的安全責任。此等已獲批准的緊急事件處理方案和安全規章的副本由分包方編制並且分發至所有工作場所並且張貼;還有業主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它文件、標語、警示牌等類似性質物,具體由發包方決定。

8. 分包方應按規定配備至少2名專職安全員負責安全檢查、貫徹安全方案和措施並執行。

四、 消防保衞

1. 分包方必須認真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部、攀枝花市政府、攀枝花市建委頒發的有關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分包方應嚴格按發包方消防保衞制度及發包方施工現場消防保衞的特殊要求組織施工,並接受發包方的安全檢查;對發包方所簽發所隱患整改通知,分包方在發包方指定的期限內立即整改完畢,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發包方的要求,發包方有權按規定對分包方進行經濟處罰。

2. 分包方需配備至少一名專/兼職保衞人員負責本單位保衞工作。

3. 凡由於分包方管理及自身防範措施不力或分包方工人責任造成的案件,火災、交通事故【含施工現場內】等災害事故,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及事故善後處理由分包方獨自承擔,因此給發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分包方負責賠償,發包方可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五、 現場及其人員管理

1. 嚴格遵守攀枝花市有關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的相關規定;

2. 分包方必須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在設施投入、現場佈置、人員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發包方CI戰略的要求,按發包方的規定執行,在施工過程中,對全體施工人員的服裝、安全帽等進行統一管理。

3. 分包方應採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勞務人員發生任何違法暴亂或妨害治安的行為,保持和平安定並且保護工程周圍人員和財產不受上述行為的危害,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均由分包方自己負責。

4. 分包方應配合發包方建立工地章程,訂立在工地執行工作時需遵守的各項制度,工地章程應包括以下幾方面的規章,但不限於此。

a保安;

b施工安全;

c門衞制度;

d衞生:

e防火、其它保護臨近環境的規章;

5. 分包方在現場的人員中,應配足合格的安全員,專門處理安全和防止全部勞務人員發生事故方面的問題,此人應有權發出指令及採取防止事故發生的預防措施,因發生事故而造成的一切費用,均由責任方承擔。

6. 分包方應自費採取適當的預防措施,以保證其勞務人員的安全。在整個合同期間自始至終在工人住處確保配有醫務人員和急救設備等,並且採取適當的安排以預防傳染病,並提供所有的福利及衞生條件。

7. 分包方應配足合格的質量檢查人員,並指定專門的質量負責人進行整個施工現場的質量管理和檢查工作,配備足夠的質量檢測工具。

六、 協議書的份數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雙方各執一份。

本協議書副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七、 有效期

本施工安全協議之有效期同分包合同協議條款。

總包方(蓋章):              分包方(蓋章):

總包方(簽字):                         分包方(簽字):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年月

班組長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13

一、認真履行電工職責,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上級對電工的要求及企業各項規章制度。

二、對工地的供電線路、機械設備承擔起維修和管護工作,對安全工作提高認識,增強安全觀念,提高對自己人身安全和他人的人身安全的防範意識,確保工地用電及各種機械設備正常安全運轉。

三、做到警鐘長鳴安全第一,對塔吊要定期檢查,並做好安全檢查記錄。對有可能發生事故隱患的部位進行搶修,修復後要經塔吊司機驗收,驗收合格由塔吊司機簽字接收。對塔吊攪拌機,每三天檢查一次。

四、對施工場地內所有灰撮子、灰槽子、磚托盤全部仔細檢修,需換鋼絲繩的及時更換,不得遷就使用確保安全。

五、對手持電動工具的外殼、手柄電源線插頭開關等,必須檢修做到完好無損。

六、帶電作業檢修時,必須按規章穿絕緣鞋,帶絕緣手套,使用電工絕緣工具等。

七、施工現場不得超負荷用電,電氣裝置和線路周圍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蝕性品。電源線路電器開關周邊不得使用明火,不得亂扯線路,電纜線要做好地下掩埋,吊車用電做好絕緣處理,生活用電不得使用電熱設備,室內照明不得亂拉亂接,配電室內要配置沙箱。

八、做好各項施工工程的協調用電工作,工作期間不得飲酒,做到工地有事無事常在崗。發現事故及時處理,處理不了的及時向公司領導彙報及主管領導彙報,並組織好相關人員及時搶修,確保公司財產不受損失,無人員傷亡。

以上各項必須認真遵守,如有違規嚴肅處理。造成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由電工獨自承擔並依法追究經濟賠償責任和法律責任,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工地電工(簽字):

安全科(簽字):

年 月 日

班組長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14

半年來,我所按照局、處安全生產的工作部署,嚴格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紮實的開展安全生產工作,其結果是令人滿意的,全所幹部職工的安全意識較強,氛圍較濃,安全生產工作呈現出良好發展勢頭。

一是建立健全組織。我所始終將安全生產工作當作一項大事在抓,專門成立了以一把手為組長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健全了各項安全生產製度,並認真組織實施。做到了年初有目標、有計劃,年中有措施、有落實,年末有檢查、有總結。有力地促進了各項工作的開展。

二是大力推行安全生產責任制,科學地制定責任狀的項目、內容及指標,層層簽訂責任狀。每年的年初就與_____駕駛員、水電工、生產科及苗圃隊簽訂安全責任狀,增強了各類人員的安全責任意識。

三是以“安全生產月”活動為契機,精心組織,採取有力措施,確保活動取得良好效果。

①召開全所幹部職工大會,向廣大職工傳達省市安全生產會議精神;

②利用黑板報這一陣地,經常出有關安全生產板報,讓職工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

③為配合宣傳工作,專門製作安全生產條幅一個,營造良好的氛圍。

四是把日常檢查和隱患整改作為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手段。做到檢查制度化,經常化。每月進行一次安全衞生大檢查,上半年我所已進行了4次檢查。而且針對檢查發現出來的問題,隱患進行了認真整改。如今年針對配電室沒有配滅火器材,存在着嚴重的安全隱患這一問題,單位迅速制定了整改方案,購買了滅火器材。這一措施及時的將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確保了生產生活用電的安全。

五是加強綜治工作。

①抓好了承租户的“三證”管理,切實做到登記率和ban證率達100%。

②是抓單位內部防範,杜絕案件事故的發生。加強門衞責任,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按時開關前後門;同時利用各種會議對職工進行防火防盜教育,確保一方平安。

當然,我所的安全也存在着一些問題,如防盜措施不夠紮實等等。

今後我所將在局、處的領導下,一如繼往的加大安全生產工作力度,努力創造安全生產環境,確保職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為單位的發展和建設提供可靠的保證。

班組長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15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為局部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施工安全管理,確保工程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及廣大職工的生命財產利益。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安全協議。

二、甲乙雙方共同責任

1.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

2.在甲方的統一領導下,組成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羣防羣治制度,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形成一體化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並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落實工作。

3.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先落實安全保護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抓好安全教育,嚴肅安全紀律,規範安全行為,淨化作業環境,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

5.發生事故時,應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並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組成事故調查小組,查明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擬訂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三、甲方的具體責任

1.甲方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負責。組織指揮現場安全生產,向乙方公佈本企業、本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檢查乙方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規章制度,對乙方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

2.在安排乙方工作時針對其施工內容、工藝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規程,提供必要的安全保護設施。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負責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由甲、乙雙方負責人和安技人員簽字備案。施工中監督乙方按交底內容實施。

3.對乙方現場員工進行登記造冊,複驗身份證件,發放胸卡,按名單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檔案。對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進行驗證。協助乙方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持證上崗等管理工作,制止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4.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確保安全生產的勞動作業環境,所提供的電氣設備、機械、工器具、架設機具、安全防護用品等必須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經乙方檢驗合格後,辦理書面交接驗收手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分別存查,並監督乙方安全使用。

5.對乙方自帶機具、設備、安全防護用品等進行技術指標、安全性能檢驗,合格者方可進入施工現場。監督乙方正確安裝使用和拆除。

6.對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崗位的安全行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發現嚴重的違章違紀和事故隱患,應立即責令停工,監督整改並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嚴重者終止合同,清退出場,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7.對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8.提供符合衞生、通風、照明等要求的員工生活環境,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設置靈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9.一旦發生傷亡事故按規定立即報告有關部門。

四、乙方的具體責任

乙方在甲方的統一指揮監督下對本單位施工安全工作直接負責。按其職責分工,具體履行以下責任。

1.接受甲方的指揮和監督,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參加工地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出席安全工作會議,執行會議決定。

2.按照甲方的統一管理規定製定本單位的安全目標責任和管理規章制度,並向甲方備案。

3.對本班組的施工人員應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報告,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發生人員調整時,要迅速報告甲方,並進行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件的人員和童工。

4.負責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種交換的安全教育。下達施工任務時,應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檢查操作人員安全着裝;發生交叉作業時,應先報告甲方,並進行監護。不得安排非特殊工種人員從事特殊工種作業,不得安排患有高血壓、心臟病及其他不適於高處作業的人員從事高處作業。

5.向甲方申報自帶的勞動保護用品及機具、設備,經檢驗合格後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設備或設施。

6.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施工動火時,應事前向甲方申請,得到書面批准並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後,才可施工。存儲、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當採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7.教育本班組員工遵章守紀,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違反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定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負責賠償。

8.乙方須嚴格按照甲方安全技術交底要求進行施工,否則出現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自負。

五、此協議作為分包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式兩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班組長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16

施工合同的實施過程中創造安全、_____的施工環境,切實搞好本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項目業主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承包人 _________(全稱) (以下簡稱“乙方”)特此簽訂安全生產合同:

一、甲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重要的安全設施必須堅持與主體工程“三同時”的原則,即:同時設計、審批,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開安全生產調度會,及時偉達_____及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

5、組織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監督乙方及時處理髮現的各種安全隱患。

二、乙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交通部頒分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JTJ076-95)和《公路築養路機械操作規程》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及_____安全檢查人員,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各級領導、工程技術人員、生產管理人員和具體操作人員,必須熟悉和遵守本條款的各項規定,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的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從派往項目實施的項目經理到生產工人(包括臨時僱請的民工)的安全生產管理系統必須做到縱向到底,一環不漏;各職能部門、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橫向到邊,人人有責。項目經理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現場設置的安全機構,應按施工人員的1%~3%配備安全員,專職負責所有員工的安全和治安保衞工作及預防事故的發生。安全機構人員,有權按有關規定發佈指令,並採取保護性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乙方在任何時候都應採取各種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員工發生任何違法、違禁、暴力或妨礙治安的行為。

5、乙方必須具有勞動安全管理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證書,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技術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種的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準上崗操作。對於從事電氣、起重、建築登高架設作業、鍋爐、壓力容器、焊接、機動車船艇駕駛、爆破、潛水、瓦斯檢驗等特殊工種人員,經過專業培訓,獲得《安全操作合格證》後,方準持證上崗。施工現場如出現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現象時,項目經理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7、操作人員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施工負責人和安全檢查員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

8、所有施工機具設備和高空作業的設備均應定期檢查,並有安全員的簽字記錄,保證其經常處於完好狀態;不合格的機具、設備和_____用品嚴禁使用。

9、施工中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必須具有相關的安全標誌牌。

10、乙方必須按照本工程項目特點,組織制定本工程實施中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_____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其它有關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並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三、違約責任如因甲方或乙方違約造成安全事故,將依法追究責任。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八份,合同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與加蓋公章後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後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班組長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17

一、為明確員工及班組安全責任,杜絕“三違”現象,確保安全生產,實現“三零”目標,簽訂此協議。

二、班組是安全質量管理的現場實施層,班組長是現場安全質量管理的第一責任者,實行“正班長抓安全,副班長抓生產”。

三、班組長在班前會上要明確員工的工作任務及安全職責,做到“班前六必講”:必講上班安全質量情況和遺留問題;必講對遺留問題處理意見;必講當班安全措施;必講崗位安全責任;必講特殊作業人員崗位要求;必講可能發生問題的處理意見。班組長在班前會上必須對所有入井人員結成互保、聯保對子。

四、班組長有做好班中行為觀察的責任,培養員工按程序操作的習慣,糾正員工習慣性違章行為。

五、班組長要抓好現場管理,監督員工按規程作業,保證作業安全和工程質量。對違章作業員工有權制止並按制度進行處罰。

六、班組長要關心員工的思想狀況,有安全思想教育的責任,幫助支部書記做好“安全不放心人”的跟蹤教育。

七、員工有自覺接受安全教育培訓的義務,有做好“自保、聯保、互保”的責任,明確互保、聯保對象。在工作中做到“三不傷害”。 發生工傷事故,對輕傷事故直接責任人罰款10000元,取消當月安全獎,罰互保對象2500元,罰班長3500元,罰當班其他班組長20__元/人;對重傷事故責任者罰款12000元,取消當月安全獎。罰互保對象3000元,罰班長4000元,罰其他班組長3000元/人。

八、員工有權拒絕班組長的違章指揮,有權制止違章作業,工作面出現險情沒有處理時,有權拒絕作業。 九、員工嚴禁酒後入井,嚴禁穿化纖衣服入井,嚴禁扒蹬跳車,嚴禁蹬皮帶,嚴禁盜竊礦山物資,嚴禁攜帶煙草和點火物品入井,違者嚴格按制度給予罰款、警告、記過等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十、員工嚴禁遲到、早退,上下班要乘坐礦提供的交通工具,否則,出現交通事故後果自負。

十一、員工要保證自己不違章作業,並有責任制止其他員工違章作業。對違章作業者嚴格按有關制度進行處罰,並對崗位隨機聯保人員追究連帶責任,違章作業者自覺參與“過五關”。對年累計三違超過兩次的員工待崗強制培訓1個月,違章造成嚴重後果的直接責任人必須待崗強制培訓3個月,凡是待崗員工一律調離原單位、原崗位;礦內自行找崗位,出現重傷事故的班長必須撤職。

十二、員工要支持班組建設,積極參加“安康杯” 競賽活動,不拉班組建設的後腿, 提高安全意識和崗位技能,推進班組建設。

十三、本人嚴格遵守《x煤礦安全獎罰制度》,如有違反,自願接受處罰。

隊長:

班長:

員工:

年 月 日

班組長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18

鑑於中鐵四局集團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瑞贛高速公路AS11標項目經理部(以下簡稱甲方)與 福建省宏泰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簽訂了江西省瑞金至贛州高速公路AS11合同段峽山隧道的施工勞務分包合同文件,為了強化安全責任意識,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切實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更好地完成本工程項目,在國家法律、規定的範圍內,特簽訂《安全生產責任合同》如下:

一、安全責任目標

安全生產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安全工作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堅決扼制重大事故的發生,杜絕特大惡性事故,重點區域、重點部位保證不發生重大惡性事故,減少一般事故。

二、安全管理機構和制度

乙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的制度,制定各種專業和施工安全規程,做到安全機構和制度上牆,安全措施具體,安全責任落實到人。

三、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

1、乙方未經公安機關辦理合法手續不得私自購買、運送和使用民爆物品,一經發現並查實,甲方除按有關合同條款規定予以處罰外,有權將相關責任人送交公安部門處理。

2、施工所用民爆物品,甲方按《爆破安全規程》建立民爆物品庫房,並安排專人負責民爆物品的貯存、保管、登記造冊,做到賬物相符,日清月結。乙方領用民爆物品必須指派專人負責,嚴格按規定辦理領用手續,堅持用多少領多少,嚴禁多領,剩餘的民爆物品必須及時退庫。臨時民爆物品庫房必須建立嚴格的管理規定,嚴格執行公安部門的規定,民爆物品必須存放在保險櫃內,對於當天未使用完畢的民爆物品不得在存放在臨時庫房內,必須及時退回正式的民爆物品庫房。

3、乙方應指定取得當地公安機關核發的證照的專職爆破員負責領用民爆物品,其他人員一律不準領用。

4、爆破施工所領用民爆物品原則上應當天用完,如有剩餘必須當天退庫,並嚴格辦理退庫手續(如本條第二款約定)。

5、乙方在施工中應嚴格管理,確保民爆物品不遺失、不被盜。

6、民爆物品在運輸過程中,嚴禁雷管、炸藥混運。

7、工程結束,對剩餘爆炸物品全部退庫,按《爆破安全規程》規定的辦法統一處理,乙方和任何單位、個人,不得私自轉賣或帶走,否則,將依法追究當事人責任。

8、所有負責和參與爆破作業的人員應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警鐘長鳴,萬無一失。

9、民爆物品必須按照公安部門的相關管理規定和現行的各種管理規程嚴格執行。

四、工程爆破安全管理

1、每次爆破均須有安全有效的防範措施。按《爆破管理規程》之規定,大型爆破的方案須經當地公安機關按其審批權限進行審查批准方可實施。

2、乙方應該備有相應技術職稱的工程技術人員從事爆破方案的設計和施工技術指導。

3、乙方爆破作業人員應經當地公安機關考核合格,取得《爆破作業人員許可證》後,方可從事爆破作業,爆破作業時應佩戴專門的標誌,戴安全帽,宣傳員佩戴安全執勤袖章。

4、爆破前,在安全距離以外設置警示標誌並安排警戒人員,防止無關人員進入。明確爆破信、記號規定,經通風吹散炮眼,檢查確認洞內空氣合格後,待爆破完畢15分鐘後,經安全員檢查爆破現場完畢,方可解除警戒、人員放行。

5、雷雨季節和有雜散電流、感應電流地區禁止使用電雷管。

6、使用導火索點火時,導火索長度應使點火人員能有足夠的時間撤離至安全位置,且導火索長度不得短於1.2米。

7、爆破作業現場嚴禁吸煙和禁止一切火源帶入現場。

8、處理盲炮須有足夠技術和豐富經驗的爆破員作業並嚴格按安全程序操作,嚴禁強行或盲目處理。處理前應在現場設立危險標誌,並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無關人員不得接近。

9、工程爆破必須按照公安部門的相關管理規定和現行的各種管理規程嚴格執行。

五、工程機械、車輛安全管理

1、所有工程車輛和駕駛員均須持證駕駛,任何無證人員不得駕駛機車。

2、駕駛人員必須遵守交通法規,不得酒後駕駛,不得穿拖鞋和赤腳駕駛,不得客貨混裝,不得開英雄車,嚴禁病車上路。

3、工程機械的操作手應持證上崗,嚴守操作規程,切實保證工程機械安全和人員自身安全。

4、工程車在高、陡坡地段棄土時,應有專人指揮,防止車輛滑入坡下。

5、工程機械(推土機、挖掘機等)作業時,嚴禁閒雜人員靠近。

6、操作人員離機時,應將內燃機熄火,並掛檔,拉緊手制動器。

六、施工現場安全管理

1、使用腳手架作業的工程、工前務必檢查腳手架的牢固和安全狀況,以防作業人員墜落。

2、各種開挖作業,安全員及作業人員應密切注意坑壁巖土的穩定狀況,發現坑壁上有裂痕或崩落預兆,施工人員應立即撒出,等險情處理後方可繼續。人工開挖基坑,必須採用支撐結構或放出一定比例坡度,以保護坑壁安全。

3、在使用電器設備施工時,工前應仔細檢查線路、電器、是否有漏電、短路及線路老化現象。臨地用電的電線接頭不得出現“雞爪”或明接頭,通電導線不得置於水中。

4、各單位人員進出施工現場和料場,宿舍區均佩戴“胸卡”,禁止閒雜人員出入上述場所。

5、嚴格各種安全物品的請領制度,防止領用物品的丟失與浪費。

6、凡高空作業的施工,施工人員必須戴安全帽,進入高空作業現場的人員必須戴安全帽,方可進入施工現場。

7、無論施工現場的何種施工工序,工作人員嚴禁穿拖鞋在施工現場進行施工作為。

8、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必須按本工程規定的各項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及規定要求實施工程施工。

9、所有施工機具設備和起吊設備均應定期檢查,並有檢查記錄。

七、防火、防盜及用電安全管理

1、施工現場和宿舍的電器、電路均須由專職電工安裝,任何人不得私拉亂接電線電路。嚴禁超負荷用電。

2、工地與宿舍的用火均應由專人負責並做到人走火滅。

3、工地的機、車、設備、材、燃料須安排專人看管,謹防盜竊。

八、其它

1、乙方在施工期間,應隨時接受甲方管理人員的檢查,聽從正確的指導,嚴格按照安全技術交底和國家、行業現行安全規範規程進行施工。對於甲方、業主、監理及其它國家行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的安全整改措施或要求必須立即整改和執行。每月需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甲乙雙方派人共同參與。乙方每週必須進行不少於一次安全檢查,並將檢查結果書面報甲方。工程實施過程中,國家、江西省及當地政府對安全生產有具體規定的從其規定。

2、乙方在施工中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業主、監理及相關部門的安全管理規定。

3、本責任合同為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其授權的代理人: 其授權的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班組長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19

甲方:

乙方: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規範乙方在承接甲方土建施工、檢修、工程安全及其他勞務時的安全行為,促使乙方加強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切實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確保安全生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 適用對象和範圍

甲方與一切具備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符合安全生產條件並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資格的單位簽訂相應土建施工(檢修、工程安裝及其它勞務)合同,合同簽訂後乙方可在甲方生產經營區域內從事相關土建施工;爐窯電氣、機械設備檢修;工程安裝及其它有關勞務活動。

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當依據本協議約定,享有各自權利、承擔各自義務。

二、 雙方應當遵循的基本原則

1、 雙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應當堅持原則、忠於職守,嚴格按本協議的約定履行各自的權利、義務。

2、 雙方應相互配合,支持安檢工作的檢查和落實。乙方不得拒絕、阻擾甲方安全監督檢查工作。

3、 乙方應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指導思想,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管理規章指導,制訂並落實各項安全防護措施。

4、 雙方必須嚴守技術祕密和業務祕密。

三、 甲方的權利、義務

1、 乙方人員進入施工(檢修、勞務)現場之前,甲方應以書面形式告之乙方本單位相關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2、 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為本協議甲方安全生產責任的職能管理部門,負責對乙方施工、檢修、勞務等作業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3、 甲方針對乙方行為所作出的安全檢查,必須有書面記錄。並且,甲方必須立即將檢查情況向乙方通報。

4、 甲方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對乙方進行安全檢查時,有權向乙方詢問有關安全措施落實情況,調閲有關安全措施資料,指導或提出安檢意見和建議。

5、 甲方對乙方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有權責令乙方立即整改、排除。否則有權單方終止與乙方之間的相關經濟業務合同的履行。

6、 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安全、規範的施工、檢修、勞務作業現場,承諾不因其過錯或消極不作為而給乙方造成安全隱患。

7、 確定也乙方進行具體安檢工作的機構和責任人,建立完備、規範的安檢記錄檔案,對從事高危行業工作的人員必須審核其是否具備國家認可的相關資質。

四、 乙方的權利、義務

1、 乙方嚴禁將承包的工程或部分工程轉包或者違法分包。否則所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安全生產責任。

2、 乙方人員應當遵守甲方規章制度,接受甲方安全檢查、監督,對違反甲方有關安全管理制度及規定的行為,甲方有權責令乙方立即停止並給予考核。

3、 乙方應具有安全管理組織體制(對特種作業的項目乙方必須出具有效的資質證書),在甲方施工、檢修、勞務等現場作業期間,乙方應指派專(兼)職安全人員 ,聯繫電話 ,全面負責項目的安全、現場、消防工作。

4、 乙方人員進入甲方施工(檢修、勞務)現場前,必須到甲方安全監督管理部、保衞科辦好一切入廠手續,接受安全教育,嚴禁“三無”人員進入甲方工作區域,乙方人員必須按在甲方登記備案的名冊人員進入作業區域,未經甲方認可不得擅自更換,否則所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安全生產責任。

5、 乙方各類作業人員必須具有相應的安全技術素質,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方準上崗,所使用的特種作業設備必須取得有效的特種作業設備強制安全檢驗合格證,方準現場使用。

6、 乙方人員在作業期間應當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檢查,經查證發現的安全隱患,乙方必須立即採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或糾正,否則甲方有權現場勒令停工。

7、 乙方人員在甲方作業期間,必須按工種需要正確穿戴好勞保防護用品,同時應嚴格遵守甲方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8、 乙方管理人員在員工作業前應先熟悉現場,並對所處區域的作業環境可能存在的危險因素、預防措施給員工進行交底,同事對使用的設施設備等,負有認真檢查和確認的義務,嚴禁設施、設備等帶病作業,否則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法律後果,由乙方承擔。

9、 乙方人員在作業現場不得擅自動用或操作甲方的設備和機具,否則按本協議約定視為違約,承擔違約金,因此釀成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10、乙方人員凡高空作業必須有專人安全監護,不得一人操作。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穿戴好勞保防護用品,繫好安全繩、安全帶(高掛低用),紮好褲腳,戴好安全帽;不準穿光滑底、硬鞋底。當需要在石棉瓦等輕型屋面工作或因作業場所環境限制無法系安全帶時,乙方必須採取安全行走的技術措施,如鋪設木板、跳板並加安全防護生等和在作業面下部增加安全防護網,嚴禁在沒有安全技術措施的情況下冒險踩踏和作業。

11、乙方在作業期間自備的設備必須符合安全要求,如需借用(租賃)甲方設備、工器具,應由雙方協商辦理租借手續,借用方應保證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租借方必須經行驗收確認並作好書面記錄,租借方一經接受使用,表示該設備(工器具)完好無安全隱患,若造成安全事故,後果全有租借方負責。

12、乙方作業期間的用電必須取得甲方同意,將電源接入器作業場所的總配電箱,必須有防止影響上一級電源的過流斷路保護,乙方不得私自拉接電源,否則按本協議約定承擔違約金 元。

13、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險區域進行施工作業,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有關專業管理制度,採取有效的預防措施,並辦理相關的開工或動火手續,乙方必須提前將安全預防措施報送甲方在危險區域範圍內的單位和甲方安全監督管理部審核,甲方在收到其報送資料後,應當於48小時內作出是否同意的決定。

14、乙方人員在施工(檢修、勞務)期間發生的傷害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

15、乙方所承建的項目: 。

五、 違約責任

1、 本協議履行期間,若因一方違約行為發生安全事故,違約方按其與對方所簽訂的相關業務合同標的金額(指合同結算金額) %承擔違約金。並向守約方賠償因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2、 因乙方管理或操作不當產生的安全隱患或安全事故,每發現一起,乙方承擔違約金

元。

3、 除本合同第五條第一項和第二項以外,甲乙雙方若有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行為,沒發生一項承擔違約金 元。

4、 因乙方違約而發生的違約金和賠償金,甲方可在應付乙方的相關款中予以扣減。

六、 附則:

1、本協議與雙方所簽訂的相關業務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有效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七、 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處理。

八、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通過司法程序裁決。

九、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生產單位、乙方各一份,甲方安全監督管理部存檔一份,甲乙 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 本合同履行地:甲方所在地。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班組長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20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1 出租方及拆裝單位基本情況

(1)出租方全稱:

營業執照編號: 有效期:

(2)安裝單位全稱:

營業執照編號: 有效期:

起重設備安裝專業承包企業資質等級:

資質證書編號: 有效期:

安全生產許可證編號: 有效期:

2 本次出租設備的基本情況

設備名稱型號設備編號

生產廠家

出廠日期特種設備製造許可證或安全認可證編號

3 雙方義務

(1)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地方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等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範,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制定設備安全操作規程,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所需資金的投入和使用。

(2)設備進場前,雙方應共同確定設備的型號、規格和安裝平面位置。對多塔作業的,共同確定防碰撞措施。

(3)機械設備進場後由乙方安裝調試並辦理塔吊備案手續。經有關法定檢測單位檢測合格,經雙方共同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設備安裝、拆卸和頂升過程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由乙方和安裝單位承擔全部責任。

(4)特種設備安拆、維修和操作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作業資格,持證上崗。

(5)嚴禁違章指揮,及時制止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

(6)發生事故或險情,應當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傷者並按規定上報。

4 甲方責任與義務

(1)負責設備基礎施工,並承擔基礎製作費用。

(2)提供安全可靠的電源,並承擔電費。

(3)積極配合設備安裝、拆除工作保證進出單路暢通。

(4)設備進場後的保衞工作原則上由乙方負責管理設備,如由設備零件被盜,由甲方協助調查,損失乙方自行承擔。

(5)為操作人員解決食宿。(餐費自理)

(6)負責向乙方進行進場前的安全總交底和設備安裝、拆卸及使用過程的安全監督檢查。

(7)負責審查出租方特種設備的相關資料和安裝、拆卸單位、特種作業人員及指揮人員的資格證書,發現無證人員上崗的,應及時給予制止。

(8)按照乙方提供的設備地基、基礎施工圖紙和安裝方案,配合乙方做好設備地基、基礎和附牆預埋件的施工,並做好設備基礎周圍的排水及防護。

(9)對違反安全生產標準和規章制度的行為進行糾正,必要時進行內部經濟處罰或要求乙方停止使用。

5 乙方責任與義務

(1)遵守工程建設和特種設備安全生產管理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安全標準規範,並隨時接受行業、監理單位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

(2)出租的特種設備結構件均應在合理的使用年限內,超過正常使用年限或結構腐蝕或磨損嚴重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設備必須符合有關安全技術標準的要求,應當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備齊全有效的保險、限位等安全設施和裝置。對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應當進行定期效驗、檢修,並作出記錄。

應當對設備至少每月進行一次自行檢查,並作出記錄。在對設備進行自行檢查和日常維護保養時發現異常情況的,應當及時處理,做到設備始終處於良好的狀況,安全裝置動作靈敏、可靠。

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由於出租方原因致使機械在使用安裝、拆除過程中安全措施不力或違章操作造成事故的責任和由此而發生的費用,由出租方全部承擔。

(3)負責向甲方及時提供設備基礎圖紙、合格的預埋件和經安裝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簽字並加蓋公章的安裝、拆卸方案和技術措施。

(4)設備進場,應及時如實提供設備相關資料(特種設備製造許可證或安全認可證、產品出廠合格證、使用説明書、最近一次的檢測報告、自檢合格證明)和設備安裝相關資料(營業執照、起重設備安裝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作業人員資格證書、輔助機械的定期檢驗證明和起重性能表)的原件及複印件供甲方查驗,並對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5)設備的安裝、頂升、附着,必須由同一個單位完成。設備安裝、拆卸單位必須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相應的起重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安裝、拆卸和頂升加節前,乙方應當書面通知甲方;作業過程必須嚴格執行經批准的安裝、拆卸方案,並應由專業技術人員現場監督;安裝完成後,應當由安裝單位和乙方自檢,出具自檢合格證明,經具備相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合格,並向乙方進行安全使用説明,辦理驗收和相應的備案手續。

(6)負責對操作人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技術交底,及時糾正違章行為;負責為本單位操作人員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正確使用;嚴格執行設備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好設備日常的維修、保養工作,並做好相關記錄。

(7)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管理,對檢查提出的問題和隱患及時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整改。

服從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對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甲方有權就事故造成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8)操作人員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冒險作業;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的緊急情況有權停止作業或採取必要的措施。

(9)負責為單位現場作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並承擔工傷保險義務。

6、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7、補充條款: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班組長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2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加強_____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維護人身和財產安全,保障工程施工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基本原則,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委託乙方的_____工程施工安全達成本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適用範圍

本協議適用的範圍: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凡是甲方委託乙方施工的工程均適用本協議,乙方承包工程的施工安全應當貫穿工程施工全部區域範圍的全過程。工程施工應當符合國家的建設工程施工安全標準。

第二條 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督促、檢查乙方落實各種安全防護措施,有權制止違章作業,確保勞動者和設備安全。

2.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不負任何責任;但可協助乙方進行事故處理。

第三條 乙方責任

1.乙方必須對屬下各生產工人的安全生產和安全保衞負責。

2.乙方應當制定工程施工安全的目標和措施,改善作業人員的作業環境和條件。

3.乙方應當建立施工安全保障體系,嚴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適應現場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殘人員進行施工,以確保施工的順利進行。

4.乙方應當按規定為施工人員提供勞動防護用品、用具,並告知其正確的使用方法。

5.乙方應當建立員工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未經安全教育、培訓的員工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方可持證上崗。

6.乙方應當根據不同施工階段的施工防護要求,採取相應的施工安全防護措施,在施工中應設置明顯安全標誌,晝夜均能確保行人及過往車輛安全;施工現場應當設有必要的預防危害人體健康和安全急救的設施及搶救措施。

7.現場施工安全防護措施應當符合國家勞動安全、衞生標準。

8.遵守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文明施工、交通衞生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嚴禁參與黃、賭、毒、邪,服從安全指導,確保勞動者安全。

9.乙方應當根據工程的特點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制定施工安全技術措施,並向施工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被交底人應當在交底書面材料上簽字。

10.乙方應負責為工程施工人員購買必要的保險。在施工過程中若造成任何工程、財產的損失和人身傷害的賠償,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並處理善後。

11.乙方應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發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

12.乙方進入機房施工,未經現場值班人員同意,不得擅自觸碰或移動機房內任何設備,如發現有上述行為的,甲方有權處以乙方罰金___元/次。如由此發生安全事故,所有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若乙方違反本協議所約定之內容而導致發生各類安全事故的,造成的一切法律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2.若乙方在施工區域和施工過程中未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安全法律、法規做好安全措施而導致發生各類安全事故的,乙方應承擔一切法律後果;與甲方無關。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 不可抗力

1.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導致活動終止或帶來損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自己損失,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2.任何一方因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本協議的,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將不可抗力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七條 變更與補充

1.本協議中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一致,簽訂書面補充協議,書面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本協議生效後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取書面形式。

第八條 通知

1.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2.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協議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範圍。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九條 生效

本協議壹式_____份,協議雙方各執_____份。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的代理人簽署與加蓋公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班組長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22

為進一步強化建築施工企業施工現場管理,確保施工人員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杜絕重大傷亡事故,把因工死亡事故壓減到最低限度,本着對每個人負責的精神,凡屬外地施工人員必須簽訂個人安全生產崗位責任書,施工中遵守。

1、施工人員未經上崗培訓不得從事各種作業,考試合格後才能上作業。

2、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都必須戴安全帽,高處作業繫好安全帶,穿好防滑鞋。

3、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嚴禁穿高跟鞋、拖鞋和易滑的鞋,各工種作業人員必須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4、施工現場所有人員酒後不得從事各種作業。

5、施工現場電氣設備及機械設備未經領導批准不得擅自拆改。

6、嚴禁將頭伸入投物料提升機吊盤運行範圍內或電梯井內,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7、施工人員應注意施工現場一切孔洞,上腳手架時應注意架子上的探頭板、飛跳板防止掉落造成事故。

8、特殊工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作業,不得違章冒險作業。

9、高處作業時嚴禁向下拋擲物料,防止造成各種事故的發生。

10、施工現場嚴禁吸煙,使用明火必須領取當日用火證。

11、高處作業人員在沒有可靠的安全防護環境下操作施工,必須繫好安全帶,並且把安全帶掛在安全牢固的地方確保操作人員的生命安全。

12、施工人員嚴禁在沒有鋪滿腳手板的架子上施工,確認安全後才能上腳手架上作業。

13、現場的手持電動工具必須由專業電工接線,操作者自己嚴禁私拉亂接,確認安全後才能使用。

14、施工人員嚴禁乘坐非乘人的運輸工具上下,防止造成各種事故。

15、施工人員夏季嚴禁到水庫、湖泊、乾渠、去游泳。

16、施工人員外出必須要向代班領導請假,回來後向代班領導消假。

17、施工人員過馬路必須遵守交通規則“一慢二看三通過”確認安全後才能過馬路。

以上各種條款必須執行,否則出現一切事故由責任人承擔民事及法律責任。

常住址:

責任人:

工地安全員:

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班組長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23

企業安全生產-你應知道的法律知識

企業法律顧問系列

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安全生產非常重要,除了涉及人身安全,也關係到企業的未來發展,如安全生產不規範可能會涉及民事賠償、行政處罰,甚至刑事責任,因此安全生產管理需引起企業重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相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吳君瑜律師團隊整理出企業安全生產應知道的一些法律知識點:

一、哪些企業必須安全生產?

答: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都必須安全生產,且礦山企業、建築施工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產企業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從事生產活動。即使是隻從事研發工作的科技型企業也要遵守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不限於製造型企業。

二、關於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

1.誰對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答:本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指對本單位生產經營負全面責任,有生產經營決策權的人員,具體指的是有限責任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其他生產經營單位的廠長、經理、礦長投資人等

2.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的安全管理職責有哪些?

答:(1)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2)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3)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

(4)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5)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6)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3.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違反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時,應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答:根據情節輕重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承擔的法律責任有:

(1)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責令生產經營單位停產停業整頓。

(2)如因此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給予撤職處分;依據事故的嚴重程度(一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處上一年年收入的30%-80%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3)如因此受刑事處罰或者撤職處分的,自刑罰執行完畢或者受處分之日起,五年內不得擔任任何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重大、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負有責任的,終身不得擔任本行業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

4.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在本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不立即組織搶救或者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或者逃匿的,應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答:根據情節輕重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承擔的法律責任有:給予降級、撤職的處分,並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一百的罰款;對逃匿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5.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生產安全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者遲報的,應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答:同上述第4條規定。

三、關於生產經營單位的相應法律責任

1.生產經營單位是否應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如未應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答:應當。如未生產經營單位根據情節輕重承擔的法律責任有: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並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2.生產經營單位是否應對從業人員、被派遣勞動者、實習學生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並如實記錄?如未應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答:應當,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培訓,並形成培訓記錄,安全生產行政機關進行檢查時,需能提供培訓記錄。如未生產經營單位根據情節輕重承擔的法律責任同上述第1條。

3.生產經營單位是否應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如未應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答:應當,安全生產相應制度企業必須建立。如未生產經營單位根據情節輕重承擔的法律責任有: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並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4.生產經營單位是否應如實記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並向從業人員通報?如未應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答:應當。如未生產經營單位根據情節輕重承擔的法律責任同上述第1條。

5.生產經營單位是否應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如未應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答:應當,以避免出現安全事故時因無法及時應對而產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如未生產經營單位根據情節輕重承擔的法律責任同上述第1條。

6.生產經營單位如未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應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答:根據情節輕重生產經營單位承擔的法律責任有: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7.生產經營單位是否應對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和定期檢測?如未應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答:應當。如未生產經營單位根據情節輕重承擔的法律責任同上述第6條。

8.生產經營單位如未採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應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答:根據情節輕重生產經營單位承擔的法律責任有:責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生產經營單位拒不執行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並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9.生產經營如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或者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應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答:根據情節輕重生產經營單位承擔的法律責任有: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十萬元以上的,並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十萬元的,單處或者並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給他人造成損害的,與承包方、承租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10.生產經營單位是否應與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是否應在承包合同、租賃合同中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是否應對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的安全生產統一協調、管理?如未應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答:均應當,安全生產管理的相關職責各方必須簽訂協議約定清楚。如未生產經營單位根據情節輕重承擔的法律責任有: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

11.生產經營場所和員工宿舍之間如未設有符合緊急疏散需要、標誌明顯、保持暢通的出口,應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答:根據情節輕重生產經營單位承擔的法律責任有: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12.生產經營單位與從業人員訂立的協議免除或者減輕其對從業人員因生產安全事故傷亡依法應承擔的責任的,該協議是否有效?如無效是否應承擔法律責任?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答:(1)免除或減輕人身損害的協議無效。

(2)因協議無效,生產經營單位仍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對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個人經營的投資人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13.如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生產經營單位應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答:生產經營單位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等責任,並根據情節輕重承擔數額不等的罰款:

(1)一般事故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2)較大事故的,處五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3)重大事故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4)特別重大事故的,處五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一千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的罰款。

班組長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24

發包方(章)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章)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定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內容,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傷亡事故的發生,依據《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61號令)《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簽定本協議。

本協議為合同補充條款,在雙方簽定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時簽定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

二、在甲方監督下,乙方成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羣防羣治制度,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形成一體化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

三、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必須先落實安全技術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四、抓好安全教育,嚴肅安全紀律,規範安全行為,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

五、發生事故應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施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並及時報告業主和上級主管部門,組織事故調查小組,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制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六、承包方應履行如下職責:

對本單位施工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具體內容如下:

1.配備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明確責任人,隨時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並作好記錄,如發生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負責。

2.對電氣焊等特種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並堅持現場檢查驗收制度,禁止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3.施工人員進場前應組織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做到預防為主。

4.施工現場內嚴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同時,禁止吸煙。

5.施工現場生活區與施工區應分離並符合消防規範要求及放火有關規定。

6.施工現場應配備消防器材和消防水源,並派專人負責。

7.承包方應負責施工現場施工人員的安全管理,如出現意外傷亡事故由承包方負責。

8.接受甲方安全監督,參加安全會議,執行會議決議。

9.按照甲方的要求制定本單位安全目標責任管理和規章制度,並向甲方備案。

10.制定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編制本單位工程範圍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

11.對本單位的施工人員應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報告,接受甲方入場前的安全教育。有人員調整時,要立即報告甲方,並進行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件的人員和未滿十六歲童工。

12.按規定要求設置安全技術管理人員,並負責操作中的安全檢查。

13.負責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種變換的安全教育,同時有針對性地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14.向甲方申報勞動保護用品和機具設備的檢查驗收,經驗收合格後使用。

15.設置必要的職工生活設施,並符合衞生通風照明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符合衞生要求。

16.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區域動火時,應事前向甲方申請,經批准並同時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後方可施工。存儲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採用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17.教育本單位職工遵章守紀,不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人員違章指揮違反安全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程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

1.如乙方在施工中發生一般安全事故(包括傷害自己及甲方),每發生一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2.如乙方在施工中發生重傷安全事故(包括傷害自己及甲方),每發生一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3.如乙方在施工中發生死亡事故(包括傷害自己及甲方),每發生一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4.上述事故造成的損失及賠償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此協議作為合同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發包方(甲方)________(章)承包方(乙方)(章)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班組長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25

甲方:

乙方:

為了規範公司築機(行走機械和固定機械)的安全生產管理,提高公司築機設備的使用率、完好率,確保築機管理完善,保障公司的正常生產,預防機械事故的發生,杜絕開病車,開危險車,提高安全生產意識,特與各操作手簽訂本安全生產合同。

一、 築機操作人員必須加強學習,加強自身素質的提高,持證上崗,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嚴格遵守公路局和路橋公司安全生產製度。對不按機械操作規程進行操作的,不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進行批評教育,屢教不改的將對當事人進行停職處分。

二、 築機所有設備必須保持完好狀態,(機械尤其是轉向、制動系統和輪胎),各操作手必須做到勤保養、勤檢修,發生故障及時上報及時修理,不準帶病運行。設備的傳動帶、轉輪、飛輪等外露部位必須安裝防護罩,所有設備嚴禁漏水、漏電、漏氣,不準帶病作業。機械設備發現有問題應及時上報及時修理,自己確實不能維修的由機料科安排修理工維修。對機械設備不愛惜不保養不維護的,第一次進行批評教育並責令當事人改正,第二次將進行處罰。築機各種設備操作員對工作、行駛中突然發生的各種特殊情況應第一時間通知公司和項目部,機械帶病作業的造成事故由當事人承擔責任,施工環境情況複雜(光纜、淤泥、邊坡)應通知頂目部和公司,擅自作業造成後果由當事人承擔責任。

三、 所有車輛必須專人駕駛,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築機所有操作員禁止酒後作業,禁止穿拖靴上班。裝載機剷鬥嚴禁帶人,壓路機機身嚴禁帶人,固定設備操作室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對發現以上不當行為的,第一次對當事人進行批評教育,並罰款200元,第二次進行停職反省。

四、 固定機械設備或攤鋪機在運輸過程中特別要注意安全,運輸前要鎖緊保險鋼絲繩,後面用鐵絲綁好仔細檢查不要在運輸中有拋落現象,檢查拖車輪胎情況,途中臨時停車前後放醒目標誌筒,整個過程中有不安全的因素及時向機料科彙報解決。對不顧安全因素不上報強行運輸的,不論是項目部或者築機人員都要進行批評並要求整改。

五、 固定機械在安裝時所有人必須帶好安全帽,安裝完好後在場地及危險部位做好醒目的安全標誌,在方便的位置放好足夠的滅火器材,並做到無電線電纜裸露在外,做到無漏電現象,電源接入時裝好漏電開關。任何時候任何情況固定機維修時必須斷電,任何未斷電維修的,發現一次批評一次罰款一次(每次100元),多次不帶安全帽和不斷電維修的,進行停職處罰。此條為固定機械安全重點。

六、 行走機械設備停班時,應選擇安全平穩的停放點,關好駕駛室門窗、拉上制動手閘,確實要在坡道停車時,要用木頭或石頭將車輪抵牢固。此條為行走機械安全重點,各操作手必須牢記,對坡道停車屢教不改的沒有安全意識的,進行重點教育。對私自停放外地未和項目要招呼無人看管造成的損失,由當事人自己承擔。

七、 固定機械設備停班時,必須做好攪拌缸和料斗的餘料清除工作,不能影響設備第二天的正常開工,並拉下電源總開關,鎖好操作室,做好防盜工作。

八、 築機所有設備在長時間停放時,必須間隔一段時間檢查啟動運轉,冬節時注意做好放水防凍工作,對機械不放在心上疏忽大意造成的凍裂等現象的,由操作員承擔損失。

九、 公司築機事故處理程序:築機(行走機械和固定機械)發生任何安全事故、機械事故、生產事故和交通事故,第一時間上報機料科和設備所用的項目部,事故處理以治傷救人為第一原則,第二是保證財產安全。事故處理完後公司將對事故發生的原因進行分析。人為的不按照操作規程操作的、不具備施工條件的未經許可的、倒車不向後看、私自攬活行為的等造成的事故將當根據事故的大小由當事人自己承擔所有的經濟賠償和相關法律責任。對非人為發生的各種意外事故,由交警或安全生產管理部門進行鑑定,公司根據事故的性質並結合安全管理制度進行處罰,並通知各操作手加強分析,引以為戒,杜絕同類事故繼續發生。

十、 築機人員要認真對待安全事項,樹立牢固的安全意識,互相提醒,加強學習,堅決杜絕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只有安全才有效益,只有安全才能做出成績。本安全合同簽訂後,各操作手要認真仔細的觀看,逐條落實,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其他未盡事宜,參照市局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班組長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26

項目部(以下簡稱甲方)

班組(以下簡稱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本工程安全順利完成,按照有關規定,項目部與施工班訂立本合同,甲乙雙方必須認真履行。

一、甲、乙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實現安全生產無事故。

2、凡甲方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規定等,一經發布,乙方必須認真執行。

3、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符合有關規定要求的宿舍,食堂等生活設施,由乙方負責日常管理。

4、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機電設備、腳手架等,應由甲方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檢查驗收,確認符合安全要求後,方可交給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拆除其任何安全防護設施。

5、甲方負責對乙方負責施工的工程項目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工作,乙方必須按其要求進行施工,不得違章作業,甲方不得違章指揮。

6、甲方負責對乙方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乙方應積極參加。

7、乙方應按規定組織好本班組人員的班組活動,並做好記錄。

8、乙方特殊工種人員持證上崗。

二、責任目標

1、乙方必須實現甲方分解到班組的責任目標,即實現安全生產:

(1)杜絕重傷及死亡重大事故;

(2)輕傷事故頻率控制在 %,

(3)達到市級安全生產水平。

(4)杜絕重大設備事故,重大火災、中毒、爆炸事故。

2、文明施工達到:

三、目標考核

1、甲方定期對乙方進行安全檢查,依據JGT59-99“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進行檢查評分,對檢查出的事故隱患應屬乙整改的,乙方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要求指定專人進行整改,整改率達100%。

2、乙方如未能達到甲方規定的責任目標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處罰。

四、未盡事宜

甲方: 項目經理(簽字)

乙方: 班組長(簽字)

年 月 日

班組長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27

總包單位:(章) (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章)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全面履行甲、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工程名稱:大同機場油庫油罐防腐工程 ;工程地點:山西懷仁縣親和鄉;工程內容: 油庫油罐防腐 ;分包範圍: 基地庫新建3000平米立式油罐2台,500平米立式油罐4台,100平米卧式油罐10台,外場100平米卧式油罐10台 ;

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各自的職業健康安全、環境責任,實現工程項目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的管理目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天津市農村建築隊安全施工管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

本協議為《天津市建設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第九條的補充條款,在雙方簽訂《天津市建設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執行。

第一條 甲、乙雙方共同責任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和地方行業及業主的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的政策、法規和標準,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環境技術標準。

二、在甲方統一領導下,組成施工現場職業健康安全、環境領導機構,定期召開工作會議,建立健全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責任制和羣防羣治制度,形成一體化的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監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並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落實。

三、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先落實安全保護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四、抓好安全、環境教育;嚴肅安全、環境紀律;規範安全行為;淨化作業環境;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

五、發生事故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並應分別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組織事故調查小組,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四不放過”原則擬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第二條 甲方的具體責任

一、甲方對施工現場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負全責,組織指揮現場安全生產及環境保護,向乙方公佈本企業、本施工現場職業健康安全、環境規章制度。核查乙方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體系和規章制度,對乙方職業健康安全、環境實施監督管理。

二、編制工程項目職業健康安全、環境施工管理規程,並分解到乙方分包項目。組織指導乙方編制分包工程內容的職業健康安全、環境實施方案,制定職業健康安全、環境措施並監督實施。

三、在安排乙方工作時針對其施工內容、工藝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規程,提供必要的安全保護設施。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負責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由甲、乙雙方負責人和安技人員簽字備案。施工中監督乙方按交底內容實施。

四、對乙方進場職工進行登記造冊,複印身份證件,發放胸卡,按名單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建立安全、環境教育檔案。對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進行驗證。協助乙方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持證工作,制止非特種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五、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確保安全生產的勞動作業環境,所提供的電氣設備、機械、工器具、架設機具、安全防護用品等,必須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經乙方檢驗合格後,辦理書面交接驗收手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分別村查,並監督乙方安全使用。

六、對乙方自帶機具、設備、安全防護用品等進行技術指標、安全性能檢驗,合格者方可進入施工現場。監督乙方正確安裝使用和拆除。

七、對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崗位的安全行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發現嚴重違章違規的事故隱患,立即責令停工,監督整改並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嚴重者中止合同,清退出場,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八、合同終止工程款結算時,甲方安全技術部門應出具安全評估書,無安全評估書者不能結算。

九、對施工現場的各項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定期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除隱患,確保其安全有效。

十、提供符合衞生、通風、照明等要求的職工生活環境,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設置靈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十一、發生傷亡事故按規定立即報告有關部門。

十二、其它:項目經理部負責向乙方進行《環境管理方案》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交底,有權監督乙方認真執行。

第三條 乙方的具體責任

乙方在甲方的統一指揮監督下對本單位施工中職業健康安全、環境工作直接負責。按其職責分工,具體履行以下責任:

一、接受甲方的指揮和監督,遵守甲方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制度,參加工地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生產領導小組機構,出席職業健康安全、環境工作會議,執行會議決議。

二、按照甲方的統一管理規定製定本單位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目標責任、管理規章制度,並向甲方備案。

三、根據甲方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目標,編制本單位分包工程範圍的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方案和措施。

四、對本單位的施工人員應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報告,接受甲方入場前的職業健康安全、環境教育。有人員調整時,要迅即報告甲方,並進行職業健康安全、環境教育。

五、按規定要求設置安全技術管理人員(施工人員50人以上的應設專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不足50人的,應指定兼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各施工班組應設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施工現場的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的日常檢查工作。

六、向甲方申報自帶的勞動保護用品及機具、設備,經檢驗合格後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設備或設施。

七、設置必要的職工生活設施,並符合衞生、通風、照明等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供應等符合衞生要求。

八、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施工動火時,應事前向甲方申請,得到書面批准,並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才得施工。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當採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九、監督甲方履行職業健康安全、環境職責,對甲方違反責任造成的損失有權索賠。有權制止甲方違章指揮,並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

十、教育本單位職工遵章守紀,不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違反安全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定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

十一、其它:認真執行甲方項目經理部制定的《環境管理方案》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案》,以及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

第四條 此協議作為分包合同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協議訂立時間:年 月 日

協議訂立地點:

協議有效期限與分包合同有效期限一致。

總包方(甲方): (章) 分包方(乙方): (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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