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合同(精選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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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合同(精選9篇)

高管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平等雙方協商,自願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照履行。

一. 合同期限

本合同由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止。

二. 受聘職位

1. 甲方聘請乙方從事的工作為職務:

2. 甲方有權因業務需要或乙方的能力及表現作出適當的職務及崗位調動﹐乙方應服從甲方的調動安排。

3. 乙方需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責任﹐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

三. 勞動報酬/年終獎金

1. 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制度。乙方的基本工資每月税前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 )。績效工資根據公司對乙方的績效考核情況確定。乙方應遵守公司關於“工資標準”不公開的制度。

2. 甲方在每月

3. 乙方年終獎金由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成績發放。

4. 乙方勞動報酬所需繳納的税收金額﹐由甲方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代乙方扣繳。

四. 工作地點

工作地點一般為北京巿內﹐如因業務需要﹐甲方有權分派乙方到其它地區/國家工作或實習。

五. 工作時間

乙方工作時間按《勞動法》規定執行。乙方可實行彈性工作制度。

六. 工作紀律

1. 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以下規章制度,甲方並有權解釋之:

1) 公司員工手冊;

2) 公司頒佈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

3) 其它各項規章。

2. 甲方有權根據其經營管理需要,單方面合理地、隨時地變更以上規章制度及守則。

3. 乙方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4. 對於乙方違反甲方勞動規章與紀律的行為,甲方有權按照其規章制度的規定辦理,給予乙方紀律處分、經濟處罰直至解僱乙方。

七.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為保障乙方的身體健康、生命安全以便順利完成工作任務﹐甲方根據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法規、標準﹐提供勞動保護設施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八. 員工福利

1. 乙方每年可享有國家法規規定的有薪假期、事假、病假、婚假、喪假、工傷假、產假及其他假期。

2. 帶薪年假:

3.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巿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按比例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工傷、生育和醫療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費用。

4.乙方試用期屆滿﹐轉為公司正式員工後, 方可享受本節之福利待遇。

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及續訂

1.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2.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3.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並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1) 在試用期內﹐表現未能符合錄用條件的;

2) 故意不服從合法而又合理的命令的;

3)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4)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 個人以甲方名義從事與甲方經營範圍相同的經營業務﹐或在外從事兼職活動的﹐經查證屬實的;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 隱瞞個人真實情況,一經發現的;

8) 泄露公司機密,並發現造成嚴重後果的。

5.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 雙方不能依據本節第2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6.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7.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節第5條、第6條規定終止、解除本合同:

1) 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本合同期限應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期滿為止。

8.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應當提前七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9.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其它妨害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

2) 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的。

10. 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又未能協議續簽的,本合同自動終止。

十.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甲方違約解除合同或裁減人員﹐按國家和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給予乙方經濟補償。乙方違約解除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 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由本公司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當事人也可自發生爭議之日起六十天內到北京巿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 其它

1. 甲方依法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及守則﹐乙方在合同期內應嚴格遵守執行。

2. 乙方在任職期間﹐除非有甲方書面批准﹐否則乙方不得在其它任何機構或公司內﹐間接或直接從事有薪或無薪之工作。

3. 乙方在任職期間﹐有可能接觸到一些有關甲方在業務上之機密資料﹐除非有甲方書面同意﹐否則乙方無論在職或離職後絕對不能向第三者以任何形式反映或傳遞該等資料,也不得擅自利用、協助或許可第三者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若乙方為甲方執行任務所需時﹐則不在此限。對於特殊職位及特殊人才,甲方會與其簽訂保密及不競爭協議,並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該附件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的條款如與中國國家法律﹐法規有出入時﹐以中國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為準。

5. 對本合同條款的修改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方可。

6.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及乙方各保存一份,交人事行政部門備案一份,在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高管勞動合同範文3

甲方: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勞動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 合同:

一、乙方的工種為 。在合同期內,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協 商可以調整乙方工種,乙方無正當理由應服從變更。

二、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 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包括試用期 個月(續訂合同的不包括),即從 年 月 日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勞動報酬:

1、試用期工資為 元,試用期滿後的月工資為 元或實行 ,包括:基本(標準)工資 元、津貼補貼 元,其它 元。另加月績效工資 元。

2、實行計件制:甲方在下達生產任務時明確計件單價。

3、獎金按甲方的規定執行;加班加點按法律規定和企業制定的制度執行。

4、乙方月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實行計件工資的,應明確乙方計件定額和計件單價、提成工資等工資形式。工資以貨幣形式支付,支付日期為每月的 日。

四、工作時間

1、乙方的工作時間依據[勞動法]和甲方規章制度為準,甲方可根據實際 情況適當調整乙方工作時間。

2、節假日按照國家規定及企業實際工作需要安排休息。

五、社會保險: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應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設施等,做好女職工、未成年工、危險性較大的特種作業人員的勞動保護。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或甲方制定的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七、勞動紀律:甲方應依法制定本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和乙方行為規範,並在乙方上崗前以書面形式發給,同時督促其實施,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保守本單位的生產(工作)或作業祕密,如有違法違紀行為甲方可根據情節輕重,按法律法規規定給予不同的處分,直至開除。

八、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有貪污、盜竊、賭博、打架鬥毆等行為的;

6、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7、連續曠工三天,作為自動離職處理,曠工期間每天按雙倍工資扣除,直至扣完為止。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 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十一、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乙方。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十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

1、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3、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使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四、一方違反勞動合同,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應對乙方補償 元或1個月標準(計件)工資。乙方無正當理由解除合同,甲方可扣除乙方 元或1個月工資,並取消獎金、績效考核等福利待遇,造成損失將依法追究責任。

十五、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1、乙方保證向公司領取的機密資料及所有商業祕密,不可給任何其他人取用、佔用。

2、乙方工作滿 年後,甲方給予加工齡工資 元,以此類推, 乙方在工作期間如有特殊貢獻、破格提拔,工作時間滿 年後,甲乙雙方可

3、乙方月績效工資 元,每 初考核一次,並由甲方結算付給乙方,年底總考核後全部結清。

4、合同期滿,乙方與甲方解除合同後,1年內乙方不得從事在甲方任職期間的崗位工種,甲方在乙方遵守約定1年後,在30天內應補償乙方人民幣 元,如乙方違約,甲方可依法追究乙方賠償人民幣 元,甲、乙雙方可依此合同約定條款追究違約者責任。

十六、本合同沒有訂明的事項,按有關規定執行或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訂明的事項,與新法律、法規有牴觸的,按新法律、法規執行。

十七、勞動爭議處理:若發生勞動爭議,可以自爭議發生之日起60天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不服仲裁裁決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天內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八、本合同簽訂後,應報勞動保障部門備案、鑑證。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勞動保障部門備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高管合同 篇2

乙 方: 性 別: 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身份證住址: 郵政編碼: 現住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緊急情況聯繫人: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其中試用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錄用條件為:

工作內容與地點

第二條 按照本合同載明的條件,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職位)工作,以及簽署本合同的雙方不時協商確定的其它崗位(職位)。

第三條 乙方的崗位職責和考核標準,按照甲方關於該崗位的崗位職責描述及相應的考核制度執行,該制度作為本合同附件組成。

第四條 乙方從事甲方的工作崗位為高級管理者或重要技術崗位,除根據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履行職責外,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一)乙方在任職期間所採取或實施的一切重大經營策略、方針等,均須事先取得董事會及總裁/CEO的批准。

(二)乙方在任職期間,發生的一切有關或可能影響甲方或其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均須在發生之日起二個工作日內報告董事會及總裁/CEO。

(三)乙方在任職期間,任何以甲方名義進行借款,或以甲方資產對外提供抵押(質押)擔保或以甲方名義對外提供保證擔保,均須事先取得董事會的批准。

(四)在本合同生效期間,除了處理向董事會及總裁/CEO書面報告並獲董事會及總裁/CEO批准的事項外,乙方須將其全部工作時間、專注及技巧投入職責及職位,忠誠及盡職履行職責,行使董事會及總裁/CEO不時向其授予或賦予的與其所任職位相符的權力,遵從董事會及總裁/CEO的合理合法指示,並盡其所能盡力促進和維護甲方的利益。

(五)如董事會及總裁/CEO合理要求乙方提供其經營業務的有關資料,而該等資料是或應該是受甲方所合理知道的,乙方須儘快提供該等資料(包括按照董事會及總裁/CEO要求,以書面方式提供),並須依照董事會及總裁/CEO的要求提供有關解釋。

(六)乙方須依照董事會及總裁/CEO的指示或指令在中國任何地方或其它國家或地區執行職責。

第五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在一個工作週期內(周/月/季/年),乙方經過考核達不到崗位職責的要求或者完不成本職工作任務的,視為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

第六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但乙方作為甲方的高層管理人員、重要技術崗位,在本合同有效期間,乙方須依照甲方董事會及總裁/CEO的指令,在甲方及其附屬公司、合營公司、代表辦事處、分支機構以及甲方在中國境內或境外不時設立的其它機構和設施,履行經營和監督日常運作的管理工作。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的勞動工時製為標準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每週休息日為星期日,但因甲方生產經營所需,臨時利用休息日工作的,甲方應當安排乙方調休。

第八條 乙方享有政府規定的法定節假日,並享有病假、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年休假等有薪假期,有薪假期制度按政府有關規定及公司規章執行。

勞動報酬及福利

第九條 甲方的工資制度,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並採取有效措施提高經營效益,在有條件的時候,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

第十條 乙方勞動報酬為年薪制,年薪由基本年薪和績效年薪兩部分組成:

(一)基本年薪: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內每年向乙方支付基本年薪為 元人民幣,按月核發,甲方於每月 日發放給乙方月基本工資。若工資發放日適逢週日或節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後一日或數日發放。

(二)績效年薪:在年度結束後第一季度內,根據甲方制定的、完成上一年度的績效考核結合公司當年實際經營狀況核定績效年薪,在次年第二個季度內一次性核發績效年薪。任現職不滿一年者績效年薪按實際任職時間進行核定。

(三)試用期的薪資按照基本年薪核算按月發放給乙方,不適用績效年薪。

(四)年薪制人員的績效年薪,凡發生以下情況者,均考慮停發、緩發或減發:嚴重違反公司政策、規章制度者;辭職或辭退者;以往工作中未發現問題,但對當前公司業績帶來不利影響者;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按照計劃完成工作任務者。

(五)乙方按照法律規定,應當繳納的各種税、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第十一條 若因經營需要,在法律規定範圍內,甲方要求乙方加班加點的,乙方同意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若乙方申請加班的,須經甲方批准後才能進行加班,未經甲方批准的,不視作加班,加班加點時間控制和工資結算按國家法律規定及甲方制度執行。

第十二條 聘期內,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廣州市有關規定及甲方的人事管理相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乙方須在入職時向甲方交齊相關辦理社會保險的資料,若因乙方未按時交齊辦理社保的資料而造成延遲繳納社會保險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廣州市有關規定及甲方實施辦法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廣州市有關規定執行。

勞動保護與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條 甲方建立健全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病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十七條 乙方有義務認真閲讀並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第十八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商業機密和所有生產經營信息,應當誠實及善意地以甲方的整體利益為前提行事,乙方應避免個人利益與甲方利益之間發生衝突。乙方違反下列規定的,視為與甲方有利益衝突,甲方可以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為由,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

(一)乙方不得成為與甲方有或可能有業務往來的企業(如客户)的主要股東或擁有相應利益者;不得擔任與甲方有競爭業務的企業的董事、合夥人。

(二)乙方不得受僱於甲方的任何競爭對手,或擔任競爭對手的承包商、顧問(無論是專職或兼職,無論是否獲取報酬),或以其它方式直接或間接地成為甲方競爭對手。

(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受僱於甲方的顧客或擔任其業務承包商、顧問或以其他方式與其業務發生直接或間接的牽連。

(四)未經甲方批准,乙方不得提供或銷售與甲方類似產品或服務。不得銷售競爭對手的產品及服務或以任何方式支援或促銷競爭對手的產品或服務。

(五)乙方及其親友與甲方業務往來時,應事先告知甲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與其親友進行往來業務。乙方應迴避參與決定公司是否與其親友進行業務往來。

乙方應當在簽訂本合同同時與甲方簽訂關於保密額協議;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甲方章程和不時就有關高級管理人員所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對甲方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乙方有下列行為的視為乙方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

(一)利用其在公司的地位及權力為自己謀私利、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佣金、接受賄賂或其它任何不合法的收入,或以任何形式剝奪公司財產,包括 (但不限於) 公司的商業機會;

(二)挪用甲方資金;

(三)將甲方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它個人名義開立賬户存儲;

(四)違反甲方章程的規定,未經董事會同意,將甲方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以甲方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五)違反甲方章程的規定或者未經董事會同意,與本甲方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六)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於甲方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甲方同類的業務。

(七)擅自披露甲方祕密;

乙方違反上述規定所得的收入應當歸甲方所有。

第二十條 乙方從事甲方的工作崗位為高級管理者、重要技術崗位、保密崗位的,根據甲方的要求應當簽署關於競業限制協議。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變更本合同: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如約履行的。要求變更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書面答覆對方,逾期未答覆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三)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二十二條 除因乙方不勝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調整其工作內容外,其它對勞動合同內容的變更,雙方應當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但本合同其他條款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二十三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

(一)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情形的;

(二)雙方同意,下述情形亦屬於符合上款規定:

1、私自利用甲方資金、技術、設備、名譽等條件為他人或自身謀取利益的;或者將甲方的財產用於未被授權使用的目的;

2、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或消極怠工,經甲方書面警告後仍不悔改的;

3、泄露或者利用公司商業機密的;或者未得到事先許可轉移甲方的財產或者技術、業務情報;

4、利用職務之便,非法獲得甲方財物或者對甲方犯有欺詐行為的;本人或者協助他人虛構事實向甲方索取報酬或補償的,從而侵佔公司財物的;

5、未得到甲方的許可接受供貨人或者客户不合理的財物;

6、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包括但不限於:因乙方未能在30天內提供其被錄用的相關資料,致使甲方無法辦理錄用及社會保險繳納手續的;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或用工單位提供的其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於:工作經歷、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户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是虛假或偽造的;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受到其它單位記過、留廠察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等等;

7、乙方在病、事假期間從事第二職業謀取額外收入者;

8、散佈不利於安定團結、和諧社會言論,在公司內部拉幫結派的。

(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對公司管理者(乙方)任職的禁止性規定的。

(四)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或者在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的代價下,即時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六條 甲方可以按照法律規定,實施經濟性裁員。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須依照法律規定和本合同約定的程序進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四)未依法為勞動者交納社會保險的;

(五)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六)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二十八條 乙方從事甲方的工作崗位為【 】,屬於高級管理者或重要技術崗位,其從事的是不能輕易替代的甲方崗位,甲乙雙方約定,乙方應當提前90日(試用期內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有下列情形的從其規定:

(一)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後,另行簽訂有服務期限協議、或者接受甲方培訓或甲方安排的培訓、或者掌握甲方重要技術情報、或者從事的是不能輕易替代的甲方崗位的、不得提前解除合同;

(二)乙方所承擔的工作尚未完成,工作無法交接,馬上離去會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暫不能解除勞動合同;

(三)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它問題在被審查期間的,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否則承擔本合同規定的違約責任。

(四)服務期限協議、培訓協議等其他協議對於勞動合同的解除或者終止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條 《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勞動合同終止。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時,乙方應於三個工作日內將其借用、租用、或以其他方式佔有或控制的甲方公款、公物(如汽車、電腦、機器設備、工具、工裝、文件、信用卡、客户名冊等)歸還甲方,對不能歸還的公司信息資料進行銷燬或作其他保密處理。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甲方應當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但乙方須在7日內告知甲方應當轉移的地點和方式,否則由此而產生的任何後果,甲方不予負責。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三條 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甲方應予支付,但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延緩支付:

(一)乙方借用、租用甲方提供的公款、公物、技術資料等尚未還清的;

(二)對乙方的任職審計尚未結束的;

(三)應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賠償金等支付義務尚未履行完畢的; 第三十四條 下列情形之一,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情形除外);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甲方以不低於本合同工資報酬標準要求繼續聘用乙方,乙方不同意的;

(三)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規定解除本合同的;

(四)雙方約定的情形;

(五)其它依法不應給予補償的情形。

第三十五條 由於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三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解除勞動合同的,乙方應當按照下述規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不足賠償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當足額賠償損失:

(一)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沒有提前90日的,應當向甲方支付相當於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乙方平均月工資標準(下稱“月工資”)90日的違約金;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違反本合同第二十八條第2款約定的條件的,應當支付相當於其個人月工資【叁】倍的違約金;屬於重要不可替代崗位提前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所沒有履行的剩餘期限,乘以其個人月工資標準,向甲方支付損失賠償金。

(二)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應當支付相當於其個人月工資【叁】倍的違約金;乙方利用所知悉的公司商業祕密和內部信息謀取利益或者造成甲方損失的,承擔全部賠償責任;涉嫌犯罪的,公司保留移送司法機關的權利。

(三)因為乙方玩忽職守、或者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生產經營規程,直接造成甲方生產經營損失、或者人身損害的,乙方應當足額賠償。因此被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同時支付其【壹】個月工資標準的違約金。

(四)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還應向甲方償付培訓成本和招收成本。每一次的培訓成本如此計算:培訓費+資料費+差旅費+其他用於培訓的直接費用;經歷多次培訓的,各次累加計算。乙方與甲方另行簽署的培訓協議、服務期協議等協議,對違約責任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五)在應當由乙方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的情形下,乙方同意甲方有權從乙方所有應當從甲方獲得的報酬或者利益中,首先扣除該等違約金和賠償金,不足部分甲方有權以任何合法方式追索。

第三十七條 乙方未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卻又不執行甲方交給的工作任務或者擅自離開甲方崗位或者同時為其他單位、個人工作的,則甲方有權拒付乙方工資,並追究乙方的損失賠償責任。

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其他事項

第三十九條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書、資料等,均可以當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乙方現住址履行送達義務。乙方如果遷址或變更電話,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由負有告知義務的一方承擔。通知可以採取郵寄的方式進行。

第四十條 甲方應將有關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乙方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向乙方提供招聘簡章或向乙方口頭告知。乙方在本合同書上簽字或蓋章,視同已接受甲方告知的上述具體情況。

第四十一條甲方規章制度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視同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其中包括:

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已仔細閲讀上述規章制度並完全理解其含義。甲方在該勞動合同簽訂後新制定或修改的規章制度應當向乙方公示,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應當仔細閲讀並自覺遵守。

雙方簽署下述協議的,亦為本合同的附件:

(一)【員工保密協議書】

(二)【競業限制協議書】

(三)

第四十二條 雙方進一步同意,在本合同履行的過程中,甲方通過其股東會、董事會和公司辦公會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和對《員工手冊》及現有規章制度的修改,均是本合同的附件,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但是,甲方需要以如下方式之一予以公示:

(一)在辦公區域張貼不少於10 日;

(二)在局域網內公佈且存放可供查閲;

(三)以文本或電子文本的形式發放給乙方。

第四十三條 如果本合同任何條款根據現行和將來可適用的法律或者本市地方法規被確定為無效或無法實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條款將繼續有效。此種情況下,雙方將以有效的約定替換該條款,且該有效約定應儘可能接近原條款目的和本合同的宗旨。其中,所適用的法律或者本市地方法規有明確規定的部分,該條款按有關規定修改。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 章) 乙方(籤 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高管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公司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是限期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的勞動合同,合同生效日期為

二、工作內容和要求

1、鑑於本工作的特殊性及乙方的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允許

2、甲方根據項目部的結算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工作任務。

3、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要求,履行崗位職責,於20xx年11月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前提下,由乙方自行安排。

四、勞動報酬

1、甲方實行月工資制,乙方月工資按崗位工資標準支付,崗位

2、由於本合同屬於固定工作時間、固定工作量性質合同,故甲方在工資發放時不再採取按月發放制度,待乙方於20xx年11月30日出具完各方結算書後一次支付其兩個月工資10000元,其餘工資待全部結算工作完成後一次性全額支付。如果乙方未在規定的時間(20xx年11月30日前)完成相關工作任務,甲方根據實際已完成的工作內容酌情考慮支付乙方的工資,由於乙方原因給甲方造成的嚴重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到達施工現場往返交通費由甲方負責,且甲方在項目部為其安排食宿。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為便於管理,經與乙方協商並在徵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由乙方自行參加社會保險。

2、由於乙方自行安排辦公場所及工作時間,故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休息休假、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以及生育、死亡等均與甲方無關。

3、其他福利待遇、勞動保護及職業危害防護等所有費用已全部包括在崗位工資內,甲方不再另行發放。

六、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根據工作需要,在量才使用的原則下,有權安排乙方的具體

2 、如乙方違反了國家法律法規、行業管理有關規定或嚴重違反甲方制訂的有關制度,甲方有權在聘用合同到期前對乙方進行解聘辭退。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行業規定及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

2、必須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並認真負責地完成甲方交辦的各項工作內容,並在執業過程中恪守獨立、客觀、公正的規則,不得索賄受賄,不得做有損甲方聲譽和經濟的行為,並由此引起的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3、乙方出具的工作成果文件需要簽字並加蓋執業印章的,乙方須簽字並加蓋本人執業印章,並承擔相應的全部責任。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按照本勞動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①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不能履行崗位職責的;

②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③由於失職或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④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⑤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或乙方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八、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勞動合同時發生爭議的,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2、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相違背的,依照有關規定執行。

3、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勞動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高管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單位):某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000000000000000000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平等雙方協商,自願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照履行。

一. 合同期限

本合同由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止。

二. 受聘職位

1. 甲方聘請乙方從事的工作為職務:

2. 甲方有權因業務需要或乙方的能力及表現作出適當的職務及崗位調動﹐乙方應服從甲方的調動安排。

3. 乙方需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責任﹐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

三. 勞動報酬/年終獎金

1. 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制度。乙方的基本工資每月税前為人民

幣 元。(大寫: *元整 )。績效工資根據公司對乙方的績效考核情況確定。乙方應遵守公司關於“工資標準”不公開的制度。

2. 甲方在每月

3. 乙方年終獎金由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成績發放。

4. 乙方勞動報酬所需繳納的税收金額﹐由甲方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代乙方扣繳。

四. 工作地點

工作地點一般為北京巿內﹐如因業務需要﹐甲方有權分派乙方到其它地區/國家工作或實習。

五. 工作時間

乙方工作時間按《勞動法》規定執行。乙方可實行彈性工作制度。

六. 工作紀律

1. 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以下規章制度,甲方並有權解釋之:

1) 公司員工手冊;

2) 公司頒佈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

3) 其它各項規章。

2. 甲方有權根據其經營管理需要,單方面合理地、隨時地變更以上規章制度及守則。

3. 乙方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4. 對於乙方違反甲方勞動規章與紀律的行為,甲方有權按照其規章制度的規定辦理,給予乙方紀律處分、經濟處罰直至解僱乙方。

七.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為保障乙方的身體健康、生命安全以便順利完成工作任務﹐甲方根據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法規、標準﹐提供勞動保護設施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八. 員工福利

1. 乙方每年可享有國家法規規定的有薪假期、事假、病假、婚假、喪假、工傷假、產假及其他假期。

2. 帶薪年假:

3.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巿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按比例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工傷、生育和醫療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費用。

4.乙方試用期屆滿﹐轉為公司正式員工後, 方可享受本節之福利待遇。

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及續訂

1.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2.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3.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並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1) 在試用期內﹐表現未能符合錄用條件的;

2) 故意不服從合法而又合理的命令的;

3)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4)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 個人以甲方名義從事與甲方經營範圍相同的經營業務﹐或在外從事兼職活動的﹐經查證屬實的;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 隱瞞個人真實情況,一經發現的;

8) 泄露公司機密,並發現造成嚴重後果的。

5.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 雙方不能依據本節第2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6.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7.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節第5條、第6條規定終止、解除本合同:

1) 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本合同期限應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期滿為止。

8.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應當提前七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9.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其它妨害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

2) 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的。

10. 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又未能協議續簽的,本合同自動終止。

十.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甲方違約解除合同或裁減人員﹐按國家和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乙方違約解除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 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由本公司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當事人也可自發生爭議之日起六十天內到北京巿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 其它

1. 甲方依法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及守則﹐乙方在合同期內應嚴格遵守執行。

2. 乙方在任職期間﹐除非有甲方書面批准﹐否則乙方不得在其它任何機構或公司內﹐間接或直接從事有薪或無薪之工作。

3. 乙方在任職期間﹐有可能接觸到一些有關甲方在業務上之機密資料﹐除非有

甲方書面同意﹐否則乙方無論在職或離職後絕對不能向第三者以任何形式反映或傳遞該等資料,也不得擅自利用、協助或許可第三者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若乙方為甲方執行任務所需時﹐則不在此限。對於特殊職位及特殊人才,甲方會與其簽訂保密及不競爭協議,並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該附件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的條款如與中國國家法律﹐法規有出入時﹐以中國國家法律﹐法規規

定為準。

5. 對本合同條款的修改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方可。

6.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及乙方各保存一份,交人事行政部門備案一份,在甲

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代表人簽署﹕ 乙方簽署﹕

日期﹕ 日期﹕

高管合同 篇5

甲方(聘用單位) 名稱: 住所:

乙方(員工) 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年 月 身份證號碼: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工作任務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工作完成時終止。 2、試用期為 個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 的工作。 2、乙方的工作地點: 。 3、乙方的具體職責和要求如下:(填寫不下時可另起紙填寫) (1) (2) (3)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工作條件

1、鑑於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及乙方身份的特殊性,經甲方報所在地勞動行政部門批准,乙方的工作時間執行 □不定時工作制 □定時工作制(每日工作 8 小時,每週工作 48 小時,每月至少休息三日。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延長工時不超過 3 小時)。

2、乙方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前提下,乙方可以合理安排休息;但在正常工作情況下,乙方應遵守甲方的作息、考勤制度。

3、乙方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前提下,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年休假等假期;並可額外享受每年 天的帶薪探親假,乙方帶薪年休假的天數,執行國家規定,具體時間應與甲方事前商定。

第四條 勞動報酬

1、甲方每月以貨幣或轉賬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基本工資 以薪資單為準 。(在正常情況下,甲方支付給乙方的貨幣收不低於人民幣 元/月,上述貨幣收入由基本工資、績效獎及其它福利組成)。

2、績效工資是甲方根據其經營業績和乙方的工作能力、技術水平、工作表現、工作業績等情況,由甲方自主確定的支付給乙方的獎金,其數額按甲方的相關規定執行。獎金於每年結束三個月內經過批審後發放。

3、乙方當月薪資於次月15 日按考勤發放,如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可以遲延支付,但應及時向乙方説明。

第五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按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3、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的,甲方按《職業病防治法》、《工作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4、甲方可根據其實際情況為乙方提供其他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六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衞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2、乙方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雙方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第七條 規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公司規章制度,並通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

2、乙方應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及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或重大事項。

3、服從工作安排,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4、在工作中發揚積極主動精神,自覺維護甲方權益,盡忠職守。

5、甲方有權根據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有權對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進行處理,有權依照法律法規或本合同的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或經濟賠償責任。

第八條 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2、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暫時不得解除本合同,須待相關情形消除後辦理本合同的解除手續:

(1)經濟問題正在審查的;

(2)向甲方借款、借物未歸還的;

(3)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務正在進行中,既不能中斷又無合適人員替代的;

(4)玩忽職守、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損害尚未處理完畢的。

3、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時,甲方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三十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等手續。同時乙方應在合同解除或終止時向甲方辦理工作交接。

4、甲方若依法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或者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或賠償金的,應在辦理工作交接手續時支付。

第九條 商業祕密保護及競業限制

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約定如下: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以及本合同的有關保密約定,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2、甲方的商業祕密是由甲方研製開發或者以其他合法方式掌握的、未公開的、能給甲方帶來經濟利益或競爭優勢的、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包括甲方項目的設計圖紙(含草圖)、實驗結果和實驗記錄、數據、計算機程序、產品配方、生產工藝、製作方法等技術信息,以及甲方的客户名單、貨源情報、產銷策略等經營信息。具體內容見甲方《保密制度》。

3、甲方對上述的商業祕密應做到不該看的不看、不該聽的不聽、不該講的不講;乙方因甲方工作需要而使用甲方商業祕密的,應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對工作中接觸或掌握的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不得披露、不得不是為了甲的利益而使用、不得允許他人使用、並且不得帶出甲方。

4、乙方在甲方離職後二年內,本條第1、2、3項繼續有效。並且不得在 區域內自己或他人生產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也不得到 區域範圍內生產同類或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係的其他企業任職。

5、甲方應在乙方離職後給予乙方競業限制經濟補償。

(1)競業限制經濟補償的標準為乙方離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的二分之一。

(2)支付辦法為:每月支付,由甲方匯入乙方在離職時指定的個人銀行賬號,直至 年期滿。

(3)乙方離職後一個月內應當向甲方通報自己的居住地,新的工作單位、聯繫方法等信息,以後每月應作相同通報,乙方向甲方通報的方法為有效的書面信函,若乙方未向甲方通報或中斷通報的,視作乙方已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甲方則應停止支付競業限制經濟補償,乙方則應向甲方支付競業限制違約金。對此,乙方無異議。

(4)乙方離職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競業限制約定的情況進行調查。若發現乙方向甲方作虛假通報,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還甲方已發的競業限制經濟補償金,並向甲方支付競業限制違約金。

6、乙方若違反競業限制約定,應無條件向甲方支付競業限制違約金人民幣100萬元,並另行賠償甲方因乙方違約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7、乙方違反保密約定,侵害甲方合法權益的,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並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難以計算的,按乙方或其他共同侵權人因侵權而獲得的利潤計算,並承擔甲方因調查乙方的侵權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以及甲方維權的費用。

第十條 知識產權歸屬

1、本合同所稱的知識產權包括:著作權(版權)、專利權、註冊商標權專用權和專有技術等。

2、乙方為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或者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條件所創作的作品、發明創造、專有技術,是履行職務的行為,其知識產權歸屬甲方,乙方無權申請相關權利。

3、對乙方的職務發明創造,甲方可視該發明創造對甲方的貢獻大小,給乙方予以獎勵。

4、乙方在完成本職工作的情況下,欲就與甲方有一定競爭關係的項目自行研究開發的,應事先與甲方就利用甲方物質技術的範圍及補償辦法以及所完成的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申請權和申請的權利歸屬達成書面協議。否則,均視作乙方的職務行為,相關權利均歸屬甲方。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履行。任何一方違反本勞動合同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付給對方相應的賠償金。

2、乙方違反本勞動合同約定的,對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依法應予賠償,損失的範圍包括但不限於:

(1)甲方對乙方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損失,如損失難以計算的,由乙方按其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的二倍向甲方支付賠償金。不滿12個月的,按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第十二條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在勞動合同期內,甲方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含出國學習、考察、參展)的,雙方應在培訓開始或出國前另行約定乙方的服務期、商業祕密和相關知識產權的保護、競業限制等內容,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2、在勞動合同期內,若因乙方工作崗位調整,甲方要求與乙方約定商業祕密和相關知識產權的保護、競業限制等內容的,雙方應在乙方工作崗位調整前簽署相關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3、乙方在簽訂合同前,甲方有權瞭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信息情況,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的身份、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以及以前勞動關係是否解除或終止等情況。乙方應如實説明,並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乙方故意漏報、隱瞞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並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甲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4、甲方有關書面文件、通知無法直接送達給乙方時,乙方確認勞動合同裏氣填寫的户口所在地或現居住地的住址為郵寄送達地址。

5、乙方已全部閲讀了甲方的規章制度和員工手冊,願意遵守執行。甲方在企業內公開發布的各項規章制度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除非該制度違反了國家法律法規或與本協議相沖突,否則均視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第十三條 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1、甲乙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的,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如果調解不成,可以向甲方住所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甲方住所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自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生效之日起,甲乙雙方原簽訂之勞動合同效力終止。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簽約時間: 年 月

乙方(簽字或蓋章): 已收到合同正本一份:(簽名)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日

高管合同 篇6

甲方:

地址: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碼:

家庭地址(通信地址): 郵編:

甲乙雙方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企業規章制度,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動合同,以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並共同信守所有條款。甲方已如實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

一、甲乙雙方認真閲讀了本勞動合同書,充分了解本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後簽訂了本合同,在訂立本合同之時,乙方已知曉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並自願接受並遵守公司各種規章制度。乙方是甲方的股東或持有甲方的股份的,乙方自願接受並遵守甲方的公司章程。

二、合同期限

1、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為期 年。

見習期為 月。自 年 月 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包含 個月的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即乙方為甲方的服務期限)

2、以完成 項目,以乙方在該項目的實際工作時間為合同期限。

3、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乙方達到退休年齡或甲方法人終止條件出現時終止。

三、工作內容、地點

1、甲方安排乙方在 管理 崗位工作。甲方根據企業的《管理人員聘(任)用與年薪實施辦法》《管理人員年度考核試行辦法》《管理人員崗位職責及考核細則》對乙方進行考核與管理,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崗位調整,乙方願意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同時對未完成的工作任務自願加班加點完成。

2、乙方的崗位職責及工作要求,按照甲方的《崗位職責及考核細則》等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勞動者)的工作地點為乙方所在基層單位所在地及因履行工作職責和完成本職工作任務所需要到達的合理的區域和範圍。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根據建築行業特點及生產工作的實際需要,經甲方所在地勞動部門批准,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五、勞動報酬

1、甲方根據本單位生產經營特點制訂《管理人員聘(任)用與年薪實施辦法》,分配形式為年薪制。乙方按照甲方相應崗位職責要求完成本職工作的,甲方按照《管理人員

2、業績突出的,可根據甲方《管理人員聘(任)用與年薪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參與超利分成。

3、試用期月薪 元,或按照《管理人員聘(任)用與年薪實施辦法》之規定執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4、甲方按照本合同對乙方進行崗位調整後的勞動報酬按照新崗位的標準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依法應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 、健全生產工作規範,保障乙方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

2、甲方制訂勞動安全衞生制度,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防止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保證安全文明生產。

3、乙方應接受甲方管理及崗位技能培訓,不斷提高業務素質和勞動技能,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七、勞動紀律

1、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訂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2、乙方應注意自身安全,如工作期間因違章操作造成的事故,其造成損失的經濟責任由乙方自負,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將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標準為直接經濟損失額的20%-30%。

八.社會保險

1、甲、乙雙方按照要求在通州參加養老保險,繳納養老保險費。

2、因乙方個人原因,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自行繳納養老保險,乙方憑繳費憑證到甲方報支或領取甲方所承擔部分的各項保險費用,標準為乙方工作所在單位同崗位人員標準。

九、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中部分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為屬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公司的規章制度,甲方將與其解除勞動合同(終止勞動關係)並按《職工管理辦法》和《管理人員聘(任)用與年薪實施辦法》的相應規定進行處罰,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將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標準為直接經濟損失額的20%-60%。

(1)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甲方公佈的錄用條件的或應聘時提供虛假資料的;

(2)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 嚴重違紀、出現違法行為、受到治安處罰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通知其上班,在指定日期後7天仍未上班的。

(5)連續15天無故不上班或在一年內累計曠工30天以上的。

(6)私自到外單位就職,私自與外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7)私自承接工程,或以他人名義承接工程。

(8)甲方為乙方提供良好的職稱申報及各種職業(執業)考試條件,經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取得的各類職稱、職業(執業)資格證書由甲方統一保管、使用,而乙方私自將各類證書外借的。

(9)乙方在合同期內從事或參與從事與本公司或其達海投資有限公司子公司業務相同或相近業務的。

(10)其他嚴重違反勞動法律或者本企業規章制度的。

3、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甲方(其中涉及保密義務的必須提前六個月。),未按約定期限提前通知甲方而擅自離職的,必須支付 人民幣壹萬 元的賠償金。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3)甲方支付的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自然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2)其他法定終止條件。

十、違約責任,違章違紀及追究

1.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遵守,認真執行。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應付給對方賠償金 壹萬 元;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責任大小及後果予以賠償;

2、在合同期內由甲方出資培訓的,乙方違約後,還應向甲方支付培訓費用,以及各類職稱申報及各類培訓、考試的費用(其中包括機票、車票等車旅費用、食宿、培訓期間的勞動報酬等)。

3、乙方按本合同第九條第3款的規定被解除勞動合同的,必須承擔下列賠償責任:

(1)甲方為錄用乙方直接支付的費用;(2)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各項培訓、考試費用;(3)對甲方的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乙方是股東或股權持有者的,未經甲方同意而擅自離職的,根據甲方公司章程及《管理人員聘(任)用與年薪實施辦法》中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5、乙方擅自出走離崗;或者解除勞動關係手續沒有辦理完畢而離開甲方的。乙方須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有權追究乙方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一、商業祕密及競業限制

1、乙方應履行保守甲方不為公眾所知悉的、能帶來經濟效益並具有實用價值的商業祕密的義務。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應當承擔保密義務的甲方商業祕密範圍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技術信息:是指施工方案、技術資料、涉及商業祕密的業務函電等。(2)經營信息:是指工程業務信息、客户名單、不公開的財務資料等。(3)商務報價及價格組成、工程預算、決算資料及分承包內部核算資料等內部商業數據(4)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祕密事項(5)其他能為甲方帶來經濟收益的不為公眾所知的其他相關內容。

2、乙方在合同期內提出解除合同的,必須提前六個月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可及時調整其工作崗位,六個月後,可以解除合同;乙方同意,在本合同期限及其後的二年之內,不得到與甲方經營業務相同或相近的企業工作,也不得投資成立經營業務相同或相近企業。不擅自使用甲方的商業祕密,並且在未經甲方另行書面許可的情況下,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包括個人或組織)以任何形式披露甲方商業祕密。

4、違反本條款約定給予甲方 5-10萬元的賠償。

十二、本合同未及事宜,按本公司有關規章制度及集體合同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三、勞動爭議處理

1、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申請調解或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提起訴訟。

2、勞動爭議發生後,應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南通市通州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四、甲方有關書面文書、通知無法直接送達給乙方時,乙方確認勞動合同中所填寫的家庭住址為郵寄送達地址。本人承諾地址系唯一有效,如有變化將書面通知公司,否則甲方以乙方提供的通信地址寄送的有關文件甲乙雙方約定為送達。

十五、本合同不得塗改,不得代簽,塗改的部分和代簽的無效。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高管合同 篇7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平等雙方協商,自願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照履行。

一. 合同期限

本合同由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止。

二. 受聘職位

1. 甲方聘請乙方從事的工作為職務:

2. 甲方有權因業務需要或乙方的能力及表現作出適當的職務及崗位調動﹐乙方應服從甲方的調動安排。

3. 乙方需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責任﹐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

三. 勞動報酬/年終獎金

1. 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制度。乙方的基本工資每月税前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 )。績效工資根據公司對乙方的績效考核情況確定。乙方應遵守公司關於“工資標準”不公開的制度。

2. 甲方在每月

3. 乙方年終獎金由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成績發放。

4. 乙方勞動報酬所需繳納的税收金額﹐由甲方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代乙方扣繳。

四. 工作地點

工作地點一般為北京巿內﹐如因業務需要﹐甲方有權分派乙方到其它地區/國家工作或實習。

五. 工作時間

乙方工作時間按《勞動法》規定執行。乙方可實行彈性工作制度。

六. 工作紀律

1. 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以下規章制度,甲方並有權解釋之:

1) 公司員工手冊;

2) 公司頒佈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

3) 其它各項規章。

2. 甲方有權根據其經營管理需要,單方面合理地、隨時地變更以上規章制度及守則。

3. 乙方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4. 對於乙方違反甲方勞動規章與紀律的行為,甲方有權按照其規章制度的規定辦理,給予乙方紀律處分、經濟處罰直至解僱乙方。

七.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為保障乙方的身體健康、生命安全以便順利完成工作任務﹐甲方根據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法規、標準﹐提供勞動保護設施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八. 員工福利

1. 乙方每年可享有國家法規規定的有薪假期、事假、病假、婚假、喪假、工傷假、產假及其他假期。

2. 帶薪年假:

3.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巿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按比例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工傷、生育和醫療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費用。

4.乙方試用期屆滿﹐轉為公司正式員工後, 方可享受本節之福利待遇。

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及續訂

1.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2.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3.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並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1) 在試用期內﹐表現未能符合錄用條件的;

2) 故意不服從合法而又合理的命令的;

3)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4)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 個人以甲方名義從事與甲方經營範圍相同的經營業務﹐或在外從事兼職活動的﹐經查證屬實的;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 隱瞞個人真實情況,一經發現的;

8) 泄露公司機密,並發現造成嚴重後果的。

5.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 雙方不能依據本節第2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6.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7.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節第5條、第6條規定終止、解除本合同:

1) 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本合同期限應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期滿為止。

8.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應當提前七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9.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其它妨害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

2) 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的。

10. 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又未能協議續簽的,本合同自動終止。

高管合同 篇8

甲 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類型與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協商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本合同的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錄用條件為: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 崗位。

第五條 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 或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誠信原則,可依法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

三、勞動報酬

第六條 本合同的工資計發形式為年薪制,由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乙方的年目標崗位工資為 萬元,其中基本工資為 萬元,績效工資根據甲方的崗位目標考核責任書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 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年薪工資中包含乙方加班期間的工資報酬。

第八條 工資支付方式

乙方年基本工資 萬元(試用期工資為基本工資的80%),甲方每月 日以(現金直接發放、委託銀行發放)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乙方月度考核工資 萬元,甲方按月度崗位綜合考核得分於次月憑集團績效考核通知單發放。

乙方年績效考核工資 萬元,甲方按年度崗位綜合考核得分於次年3月底前憑集團績效考核通知單發放。

第九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

四、社會保險

第十條 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五、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十一條 甲方按照約定向乙方提供適當的工作場所、勞動條件和工作崗位,並按時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乙方需認真履行自己的勞動職責,並親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六、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十三條 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四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而且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本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七、勞動爭議處理

第十八條 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全面履行,並嚴格執行,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和給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八、其它約定: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二十一條 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於聯繫。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一)本合同不得塗改。

(二)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附件包括:保密協議、崗位目標考核責任書。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附件是本勞動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勞動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高管合同 篇9

甲方:(以下稱“甲方”)

住所地:

乙方: (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户籍地址:

聯繫方式: (固定電話) (移動電話) 緊急聯繫人: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就勞動關係的建立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遵循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條款,並確認合同為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第一章 合同的類型與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合同類型為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合同期滿後,雙方同意繼續履行的,合同自動順延 年,達到無固定期限合同條件的,自動轉為無固定期限合同;雙方如需重新約定勞動合同期限的,在合同到期滿前的三十天內訂定。

第二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係。

第二章 試用期

第三條 甲乙雙方約定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個月,試用期工資為 元。

第四條 錄用條件

1.學歷文化: 。

2.身體狀況: 。

3.工作技能: 。

4.團隊精神: 。

5.其 他: 。

第三章 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第五條 甲方聘用乙方擔任 職務,詳見“職責描述”;

職務描述: ; 管理範圍: 。

第六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第七條 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第八條 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依據乙方的專業、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需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工作報酬的,原則上應協商一致,但以下情況除外:

A.甲方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產業、產品結構調整及工藝規程、組織機構設臵等情況發生變化需調動乙方工作崗位時,乙方應予接受;

B.甲方確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可以臨時安排乙方從事其他崗位工作,工作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

C.乙方因技能、身體等因素達不到生產服務、工作質量、產量等指標,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四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

第九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度,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安排休息時間。

第十條 甲方在下列節日安排職工休假: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及婚假、喪假、產假等。

第十一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統一安排;甲方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的報酬,以保證乙方合法權益。

第十二條 乙方加班須徵得甲方確認同意,否則不視為加班。

第五章 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 乙方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第十四條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應將制定、變更的規章制度及時進行或者告知員工,乙方應嚴格遵守。

第十五條 乙方不得從事其他任何與甲方利益衝突的第二職業或活動,並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知識產權。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第六章 勞動報酬

第十七條 勞動報酬

乙方的月基本工資(税前應發工資)為 元,每月暫發 元,另 元由甲方每半年支付一次,具體為上半年為6月30日,下半年為12月30日。乙方因前述工資依法應繳的個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代繳。

第十八條 甲方於每月 日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

第十九條 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二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勞動報酬。

第七章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根據相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具體的繳費基數為 元。

第二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的百分之一作為乙方的業績提成,提成支付方式為每年6月30日和12月30日各付一次。

2、甲方每月補貼給乙方住房租金 元,前述補貼在每月支付工資時一併支付。 。

第八章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二十五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對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流程與安全制度。

第二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及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防用品。 第二十七條 甲方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術、安全衞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第九章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八條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二十九條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

第三十條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標準或錄用條件的,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三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立即解除合同,辭退乙方:

A.因乙方未能在30天內提供其被錄用的相關資料,至使甲方無法辦理錄用及社會保險繳納手續的。

B.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其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於: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户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是虛假或偽造的;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受到其它單位記過、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等。

C.嚴重違反甲方的勞動紀律、員工手冊或規章制度。

D.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5000元(含)以上重大損害的。

E.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達損失5000元以上的,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F.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教養、公安機關收容教育的。

G.乙方向甲方辭職或者經協商被甲方解除聘用的。

H.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的。

J.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辭退乙方,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A.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B.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或拒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勞動管理的。

C.甲方因兼併、分立、合資、轉(改)制、企業轉產、技術革新、經營方式調整、防治污染搬遷等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乙方的生產、工作崗位消失,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D.甲方的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E.依據合同第二十九條規定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三條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A.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以上向甲方提出辭職。

B.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足額及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C.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

D.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提供相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E.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F.甲方強令冒險作業、違章指揮強迫乙方勞動的。

G.乙方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辭職。

第三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合同第二十九條的規定解除合同:

A.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B.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C.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D.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E.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終止:

A.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相同勞動條件的續簽達成一致的。

B.當事人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如已確認乙方完成了某一項工作任務的。

C.甲方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的。

D.乙方享受基本養老待遇、退休、宣告死亡、宣告失蹤、死亡的。

E.乙方暫時無法履行合同的義務,但仍有繼續履行條件和可能的,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涉嫌違法犯罪,被公安、國家安全或者司法機關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脱產學習與進修、執行有關部門的公益性任務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過15天的。

F.乙方應徵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G.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六條 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乙方有合同第三十四條所規定情形之一的,同時不屬於三十一條約定的,合同順延至相應情形消失。

第十章 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七條 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將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後支付乙方的當月工資。

第三十八條 除按合同三十一規定解除合同之外的,凡屬勞動合同法規定應給予經濟補償金的,甲方應按法律規定的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給乙方。

第三十九條 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或者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合同約定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獎金及津貼、補貼等(包括並不限於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但該扣除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餘部分向乙方追償。

第十一章 培訓服務期與競業限制

第四十條乙方在合同期間接受甲方提供的出資專項技術培訓,約定為甲方的服務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乙方若違反本條約定,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償付甲方培訓費用 元,對已履行部份服務期的,按照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償付。

第四十一條 雙方可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約定具體服務期、賠償標準並執行。 第四十二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商業祕密係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祕密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於下述內容:

A.技術信息。技術信息的範圍一般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涉及商業祕密的業務函電等等。

B.經營信息。經營信息的範圍一般包括客户名單、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源、勞動報酬、進貨渠道、產銷政策、招投標中的標的及標書內容等。

C.企業依照法律規定和有關協議約定對外應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等。

第四十三條 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限為兩年,具體從雙方勞動合同終止開始計算。競業限制的範圍為 ,地域為 。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為 ,支付方式為 。若乙方違反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應支付違約金 元人民幣。如果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所受的實際損失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償實際損失的權利。

第十二章 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四條 甲、乙雙方因合同而發生爭議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章 其他規定

第四十五條 甲方的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培訓協議、保密協議、安全準則等)均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與合同條款同等。

第四十六條 合同如與法律、法規相牴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的變更而不一致的,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為準。

第四十七條 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從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第四十八條 合同生效前雙方簽訂的任何《勞動合同》自合同簽訂之日其自動失效,其他之前簽訂的相關協議文本(包括但不限於《保密協議》、《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與合同不一致的,以合同為準。

第四十九條 乙方同意,在其處於聯繫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委託合同首部的“緊急狀態聯繫人”作為乙方的受委託人,該受委託人享有接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的權限。

第五十條 甲、乙雙方另行約定條款:

1、甲方賦予乙方一定權限範圍的財權,以便乙方有確實的工作指揮與決策權。

2、在制度範圍內,乙方有對錶現優良、特殊貢獻、特殊情形的員工加薪或簽發獎金,前述加薪或簽發獎金額度不超過 元。

3、甲方每月撥付一定金額的公關費用,以便乙方對外從事溝通與協調工作。

第五十一條 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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