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室內裝修合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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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最新室內裝修合同書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一、

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

2、工程名稱:

3、承包形式:

4、承包內容:

5、承包範圍:

6、工程整體造價定為金額(大寫):________(人民幣),(小寫):_____________¥,工程竣工驗收後,按實際發生工程量進行結算。

7、資金來源:甲方自籌資金。

二、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天,年月日開工,2019年月日前竣工。

1、因甲方未按合同條款履行合同,或因甲方要求設計變更導致返工、誤工、影響工期,工期順延。對乙方造成誤工的,付誤工費每天100元,造成材料浪費由甲方負責。

2、因乙方原因導致工程延誤,乙方每日按總工程造價的千分之一進行賠償。

3、非乙方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一週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三、付款方式

合同訂後,甲方付預定總款____%材料備用金,工程完工驗收合格,乙方送達工程結算書兩天內,甲方付款至___%。餘下_____%留作質保金。保修期年。保修期滿當日退還。

四、雙方代表

(一)甲方代表

1、合同簽定三天內,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説明四份,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消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滯留的傢俱、陳設等採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氣及電信等設備,並説明使用注意事項。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

2、指派為駐施工工地履行合同的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等級手續和其他事宜

3、甲方的指令、通知由甲方代表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由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簽收後生效。確認必須時,甲方代表可先發出口頭命令,但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以執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後2天內不予答覆,應視乙方要求已被確認。乙方認為甲方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報,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報後24小時內做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費用和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的順延。

4、乙方進場開工前7天,甲方必須把所有項目的施工圖紙交給乙方施工,如因此而誤開工,甲方負責因誤責任。

5、委託進行工程監理,監理公司全面履行監理義務,對乙方的工程施工過程進行質量控制,確保工程順利實施。

(二)乙方代表

1、指派為駐施工工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等級手續和其他事宜。

2、乙方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後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簽收後即生效。

3、如甲方收到乙方書面要求、請求及通知,如24小時不予回覆,則應視甲方同意乙方的要求。

五、甲方職責

1、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的要求及完成時間:在乙方進場開工前,甲方應將建築物內的現有管理及居住人員全部撤離大廈以及拆除已經廢除的構築物和設備。

2、甲方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

3、提供施工中所需水、電資源。

4、物業所收費用及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水電費用甲方自理。

5、開工前,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交驗,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6、及時進行施工現場隱蔽和材料的驗收工作

7、甲方應按合同要求及時付款。

8、在收到乙方工程整體驗收通知後,在48小時內組織驗收。

六、乙方職責

1、嚴格按照施工圖紙和《建築裝飾工程驗收規範》(JGJ93—91)和《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標準》(GBJ300—88)等有關技術規範、規程、標準施工。

2、乙方提供設計、施工資質證書及相關資料和證件。

3、組織施工圖紙交底,制定《施工進度計劃》交由甲方審批簽字後,嚴格按計劃施工。

4、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雙方約定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驗收部位:由乙方自檢後報甲方在48小時內進行驗收,甲方不能按時參加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以承認。

5、提供裝修材料設備表,經甲方認可後可施工。工程所用主材必須經甲方驗收後才能使用。

6、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甲方如提出設計修改意見及增減項目,須提前與乙方代表聯繫,並辦理變更手續後乙方按變更內容進行施工。

7、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施工期間凡由乙方原因所發生的安全事故,一切責任、費用由乙方負責。施工人員的計生管理、人口暫住以及防疫等項目和費用由乙方負責。

8施工過程中,若發現施工班組的能力達不到本工程的進度和質量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施工班組,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通知當日內給予答覆和更換班組。

9、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做好施工現場保衞工作,處理好由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周圍單位(住户)的關係。

10、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要求及費用承擔:及時通知甲方及有關單位,費用由甲方承擔。

11、乙方負責協調與當地的工農關係的處理,並對由以上產生的糾紛承擔責任。

七、竣工驗收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後,乙方提供竣工圖三套或按建築工程及裝飾裝修的有關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文件,工程要求按國家標準達到合格級別。工程竣工交驗後,乙方按照《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中的要求進行質量保修。內裝飾保期為一年。機械設備部分則根據廠家或國家的標準執行(非乙方職責範圍,不予保修)。

八、關於工程及結算的約定結算方法:

(1)工程量結算按合同價結算.

(2)不可預見費由現場雙方代表簽字確認進入結算。

(3)乙方提交結算書後甲方必須在三個工作日內審批完畢,逾期視為同意,不做任何變動。

(4)税金由乙方代繳。

九、違約責任

1、合同雙方當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為履行合同的約定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並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未辦理驗收及不按合同的約定撥付款手續,甲方無權使用或擅自動用工程成品。

3、甲方不按合同的約定撥付款,每拖延一天,按合同總造價的千分之一作違約金給乙方。因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總造價的千分之一作違約金,最高不超過工程總造價的5%。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趕工費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總造價的千分之五作為獎勵。

4、甲方未按合同付款超過10天,乙方有權停止施工並追究違約責任。

5、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該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由於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負責修理,工期不予順延。

十、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爭議,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請有關主管部門進行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時,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它規定

1、木工、油漆、泥工等工種乙方必須是使用相應等級的工人施工,若甲方發現不合要求者,乙方必須隨時更換:

2、因施工而產生的垃圾,有乙方負責運出施工現場,並負責將垃圾運到指定的地點。

3、本工程乙方負責採購相應的材料、設備,應為符合甲方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到現場材材料和設備經甲方驗收後,方可投入生產和使用。

4、凡由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十二、環境保護

1、“守法、實用、和諧、健康”是甲方的環境方針,乙方有義務與甲方共同遵照該方針要求承擔環境保護的責任。

2、甲方向乙方提供甲方制定的《致相關的函》(附件),作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十三、附則

1、合同及附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直接簽訂,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自動生效。

3、合同履行完後自動終止。

4、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的補充協議,所簽有關協議與本

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甲方指定主材表作為附件,具合同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代表:代表:

合同二

發包人編號:

承包人編號:

備案編號:

鑑證編號:

發包人:

承包人: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具體情況,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地點:

1.2工程內容:房屋間數 室 廳;總建築面積 平方米。

1.3承包範圍: 1.4承包方式: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 種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

(3)承包人包工、發包人包料。

1.5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總日曆工期(包括法定節假日): 日

第2條 合同價款與支付

2.1合同價款

金額(人民幣大寫):¥:

2.2合同價款採用方式

雙方商定本合同價款採用第 種方式確定。

(1)採用固定價格。固定價格加 %包乾風險係數計算。包乾風險包括 (2)採用可調價格,按照國家有關工程計價規定計算造價,並按有關規定進行調整和竣工結算。

(3)成本加酬金

2.3工程預付款

合同生效後,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 %即人民幣(大寫) 預付款扣回的時間、比例:

2.4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

(2)工程款支付金額和時間: 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應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3條 施工圖紙

雙方商定施工圖紙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提供:

(1)發包人自行提供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二份,發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由承包人設計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二份,發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費用包含在合同價款內)。

第4條 發包人工作

4.1指派 為發包人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材料進場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4.2裝飾裝修工程開工前,負責向物業或者房屋管理機構辦理申報登記,並應當與物業管理單位簽訂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主動接受監督管理。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或設備管線(水、電、暖氣、煤氣管道),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審批手續。

4.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電源,並説明使用注意事項。負責協調與周圍的鄰里關係。

4.4負責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房屋中所滯留的傢俱、陳設等採取保護措施。

4.5開工前應確認施工圖紙或作法説明,並向承包人進行現場交底。

4.6負責裝飾裝修所產生垃圾的處理工作,如無能力處理也可委託承包人處理,承擔相應的費用。

第5條 承包人工作

5.1指派 為承包人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

5.2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説明及質量標準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5.3嚴格遵守規定的裝飾裝修施工時間,降低施工噪音,減少環境污染。處理好由於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與周圍單位、住户的關係。

5.4未經發包人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施工中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築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5.5工程竣工未移交發包人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5.6保證裝飾裝修現場的整潔,竣工前做好衞生清掃和處理工作。

第6條 材料供應

6.1裝飾裝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有質量檢驗合格證明和有中文標識的產品名稱、規格、型號、生產廠廠名、廠址等。禁止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建築裝飾裝修材料和設備。

6.2由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了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對工程造成損失,責任由發包方承擔。

6.3凡由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設備應按照設計、規範和樣品要求採購工程需要的材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承包人負責。

第7條 安全生產和防火

7.1發包人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説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有關防火設計規範。

7.2發包人提供確認的圖紙或作法説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規定和防火設計規範,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發包人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7.3承包人進行裝飾裝修活動,要嚴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規程,按照規定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動用明火和進行焊接作業,保證作業人員和周圍住房及財產的安全。

7.4由於承包人在裝飾裝修設計和施工過程中違反消防法及有關安全操作規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8條 工程質量及驗收

8.1雙方約定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 標準(可選擇優良或合格)。

8.2優良工程等級增加的經濟支出 8.3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説明、設計變更及國家制定的現行裝飾裝修施工及驗收規範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8.4發承包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發包人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承包人可自行驗收,發包人應予承認。

8.5工程竣工後,承包人應通知發包人驗收,發包人自接到驗收通知兩日內應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和移交手續。

8.6裝飾裝修工程竣工後,承包人負責採購裝飾裝修材料及設備的,應當向發包人提交説明書、保修單和環保説明書。

第9條 工程變更

9.1發包人對工程項目及施工方式如需變更,雙方均應及時辦理變更洽商簽證,方能進行該項目施工並以此為依據相應變更價款及工期。

9.2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變更設計和對原定材料的換用,必須經發包人批准。

第10條 竣工結算

10.1工程竣工合格後,承包人應及時向發包人提出工程竣工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發包人接到竣工資料後三日內如未有異議,即視為同意。

10.2工程結算報告經發包人批准後,雙方簽字,三日內由發包人向承包人結清工程尾款。無正當理由不辦理結算,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11條 工程保修

11.1驗收合格後,承包人應當出具住宅室內裝飾裝修質量保修書。

第12條 違約責任

12.1由於發包人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應承擔違約責任。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發包人支付給承包人 元。發包人不按合同的約定撥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額的支付滯納金。

12.2由於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承包人支付發包人 元違約金。

工程質量達不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扣除工程總價的 %。

12.3承包人應妥善保護髮包人提供的設備及現場堆放的傢俱、陳設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損失,應照價賠償。

12.4未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承包人負責並承擔損失。

12.5承包人向發包人推薦使用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裝飾裝修材料,造成空氣污染超標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12.6未辦理驗收手續,發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造成損失由發包人負責。

12.7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12.8雙方約定其它違約責任:

第13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13.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大連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14條 不可抗力

14.1雙方關於不可抗力的約定:

第15條 保險

第16條、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人、承包人分別保存一份。雙方約定合同副本份數:

第17條、 合同備案、鑑證

合同備案、鑑證:(現場簽字)

發包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第18條、合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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