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驢甩尾”在辯論中的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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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誘驢甩尾”在生活中經常用到,那麼在辯論中如何使用呢?今天本站小編給大家分享一些“誘驢甩尾”在辯論中的應用,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誘驢甩尾”在辯論中的應用

“誘驢甩尾”在辯論中的應用

應用一:

《紅樓夢》第十七回中,有這樣一段文字:

裏面紙窗木榻,富貴氣像一洗皆盡。賈政心中自是歡喜,卻瞅寶玉道:“此處如何?”眾人見問,都忙悄悄的推寶玉,教他説好。寶玉不聽人言,便應聲道:“不及‘有鳳來儀’多矣。”賈政聽了道:“無知的蠢物!你只知朱樓畫棟,惡賴富麗為佳,那裏知道這清幽氣像。終是不讀書之過!”

寶玉忙答道:“老爺教訓的固是,但古人常雲‘天然’二字,不知何意?”眾人見寶玉牛心,都怪他呆痴不改。今見問“天然”二字,眾人忙道:“別的都明白,為何連‘天然’不知?‘天然’者,天之自然而有,非人力之所成也。”

寶玉道:“此處置一田莊,分明見得人力穿鑿扭捏而成。遠無鄰村,近不負郭,背山山無脈,臨水水無源,高無隱寺之塔,下無通市之橋,峭然孤出,似非大觀。爭似先處有自然之理,得自然之氣,雖種竹引泉,亦不傷於穿鑿。古人云‘天然圖畫’四字,正畏非其地而強為地,非其山而強為山,雖百般精而終不相宜……”

見賈政不同意自己的看法,寶玉運用誘驢甩尾的論辯技巧——對旁人進行誘問:“古人常雲‘天然’二字,不知何意?”眾人未解寶玉之計,於是紛紛甩尾——説出了答案。

隨後,寶玉抓住“驢尾”借言發揮:將眼前人工景點的“人力穿鑿扭捏”,與“先處”即“有鳳來儀”的自然進行對比。通過對比,寶玉揭露了人造之景與“自然”之意的矛盾,論證了自己的意見,反駁了賈政的觀點。

由此看來,所謂誘驢甩尾,就是在説辯中根據説辯對象的特有心理,以機智之語誘使説辯對象像驢一樣甩出尾巴——説出為我所需、可以為我所借的話語,然後抓住“驢尾”使力擊驢——借敵之言進行定向發揮,最終達到以驢之尾致勝的説辯目的。

應用二:

三亞市某村,有一名叫作雷椰的村民。20xx年的一天,雷椰家餵養的狼狗,在雷椰家的院裏咬死了前去尋釁挑戰的村主任昌黎家裏的狼狗。

當時雷椰正在村支書餘諧眾的鄰居家玩撲克。在電話中聽妻子説了這件事情後,雷椰藉故約上餘支書,一同趕到了昌黎的家裏。

“昌黎主任,如果一家的狼狗咬死了另一家的狼狗,那麼前一隻狼狗的主人應該負賠償責任,對嗎?”雷椰問道。

“那是當然。”昌黎答道。

“你家的狼狗剛才在我家的院裏咬死了我家的狼狗,你説你該賠我多少錢?”雷椰説這話時,顯得理直氣壯。

“狼狗是不會像人那樣去思考問題的,所以狼狗是不應該負法律責任的,對吧?”昌黎立刻改變了説法,“既然這樣,狼狗的主人也不應該代替它負賠償責任!”

“你是説,當一家的狼狗咬死了另一家的狼狗時,前一隻狼狗的主人可以不負法律和賠償責任,對嗎?”為防昌黎再次“反葫蘆倒水”,雷椰有意高聲問了一遍。

“對的。”昌黎以不容爭辯的語氣説道,“狼狗是不應該負法律和賠償責任的。”

“對不起,昌黎主任,我剛才説錯了。”雷椰高興地“糾正”着自己的話語,“真實情況是,我家的狼狗在我家的院裏咬死了你家前去尋釁挑戰的狼狗。”

“這……?”昌黎望了一眼餘支書,不甘地閉了嘴。

這裏,雷椰首先讓昌黎對因狼狗互鬥而引起一方狼狗死亡的一般性賠償規則予以認可,隨後有意擺出對昌黎不利但與真實事實不符的“偽事實”,引誘昌黎“反葫蘆倒水”——推翻了他自己剛剛認可的一般性賠償規則,説出了對咬死他人狼狗主人有利而對被咬死狼狗主人不利的話語;最後,在“驢尾”已甩到足夠遠的距離,昌黎已無法二次“反葫蘆倒水”時,再説出真實的事實,從而輕易地將昌黎原來所説的對他自己有利而對雷椰不利的話語,變成了對雷椰有利而對昌黎不利。

綜上所述:誘驢甩尾可以化敵之語為我所用,轉敵之力為我所需,具有太極般的化轉功效。既然如此,那我們在論辯實踐中,就應該對其給以應有的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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