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出租房安全協議書(通用4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2.96K

個人出租房安全協議書 篇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個人出租房安全協議書(通用4篇)

地 址:

郵編:電話:

承租方:

地址:

郵編: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為明確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座落、面積及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將其擁有的坐落在

2、房屋建築面積 )

3、該房屋現有面積、裝修及設施情況,由雙方在合同附件1中加以説明。除雙方另有約定外,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用途

1、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該房屋及土地權證的相關證明。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辦公房使用;乙方負責向政府相關職能部門辦理現用途申請、審批的各項手續及用費等,承擔違規違法經營的責任。

三、租賃期限

1、該房屋租賃期年 月日起至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租賃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同等條件下優先,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兩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年租金總計為人民幣元,大寫為:。

2、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則乙方需按年租金的5%支付滯納金。

3、支付方式:

五、其它費用

乙方在租賃期內,實際使用的電費、水費根據使用的數量由乙方自行繳納,電話費由乙方自行負擔。物業費2、6元/㎡也由乙方自行負擔。其他相關發生的費用也由乙方自行負擔。

六、房屋修繕和裝飾

1、租賃期內,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給予經濟賠償。

2、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但其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應事先徵得甲方物業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3、污染、噪聲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不得影響居民住宿。

七、轉租的規定

乙方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他人。

八、產權變更

1、如甲方按照法定程序將房屋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權人繼續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須在壹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九、合同終止及解除的規定

1、租賃期滿時,乙方應在期滿當日內將承租的房屋及設施在正常狀態下交還甲方,如有留置的任何物品,在未取得甲方的諒解下,均視為放棄,任憑甲方處置,乙方絕無異議。

2、本合同一經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在租賃期內,如遇政府或甲方規劃拆除、拆遷、改造等,可終止合同,但需提前兩個月告知乙方,租金按實際租賃日期結算。

十、乙方違約處理規定

1、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如有留置的任何物品,任憑甲方處置,乙方絕無異議,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租金20%的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規定期限內仍未糾正、並修復的;

(3)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壹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繳納水、電及其他有關費用,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的0、4%支付滯納金。逾期者,甲方有權採取停止供應或使用的權利,因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合同總租金20%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4、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如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的兩倍的違約金。

5、在租賃期內,乙方對租賃部位的治安、消防、城管、水電安全及噪聲等責任負全責。

十一、甲方違約處理規定

1、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時間,交付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月租金的0、3%向乙方償付違約金。逾期十五天,則視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終止履行該合同。甲方除應按上述規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違約金以外的實際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2、在租賃期內,甲方因非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情況,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合同總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3、因甲方房屋權屬瑕疵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對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十二、免責條件

1、 房屋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 因政府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十三、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人民法院裁決。

4、 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

承租方: 雙方簽約日期:日

個人出租房安全協議書 篇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為了確保乙方以承包、租賃或者甲方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等形式使用的房屋、場地和住所(以下簡稱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經雙方商定達成以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出租房屋所處位置:___。

二、出租房屋用途、經營項目:___。

三、甲方責任:

1、出租房屋應有合法的產權證或主管主辦單位開具的使用證明。

2、出租房屋應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

3、履行對出租房屋的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定期,不定期對出租房租房屋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發現有違章違規現象和行為以及有火災隱患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進行整改和停業整頓。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乙方責任:

1、乙方的承包人為消防安全責任人,對使用的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負主體責任,對出租房屋內的生產、經營活動消防安全負責。

2、應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並依法經營。出租房屋用於公寓樓(出租)、飯店、商場、集貿市場等公眾聚集的場所,在使用或者開業前,應當向公安消防機構申報,經公安消防機構批准後,方可使用或者開業出租房。

3、嚴格遵守各項消除法規及有關防火規定,出租房屋及其周邊消防疏散門、疏散樓梯、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不得堆放雜物佔用佔用、堵塞或緊閉,必須保持暢通。公眾聚集場所還應按規定設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

4、出租房屋內用電必須符合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不得超負荷用電和私拉亂接臨時電線,電氣線路和電氣設備的功率、保險裝置應當與額定負荷相匹配,不得用其他金屬絲代替保險絲。

5、作為庫房使用的出租房屋,必須符合《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嚴禁吸煙,嚴禁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6、出租房屋內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乙方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按照甲方單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向甲方申請辦理審批手續,落實現場監護人,由甲方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等後,乙方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施工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並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出租房屋附件嚴禁動用明火、燒烤及焚燒雜草、樹葉、廢舊物品等。

7、出租房屋的消防設備、設施必須符合消防要求,始終保持完整、好用、正常的工作狀態,嚴禁遮擋或挪作它用,如有丟失、損壞應及時購置或維修。

8、負責消防器材的配置、正常維修、更換的費用。

9、對出租房屋進行裝修或改造時,必須經甲方同意,並確保施工期間的消防安全,工程竣工後,經公安消防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五、違約責任:

1、凡因甲方未履行本責任書規定的內容,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負責經濟賠償和承擔相應的責任;

2、凡因乙方未履行本責任書規定的內容,乙方違反消防法規,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六、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七、其它條款:

1、一旦發生火情,雙方有義務及時報警,並積極組織補救。

2、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八、本協議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有效。

九、該協議作為甲乙雙方出租房屋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經濟和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___年___月___日

個人出租房安全協議書 篇3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為了加強租賃房屋安全管理,明確租賃雙方的責任和義務,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誰承租、誰負責”的原則,特簽訂安全責任書。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應提供完好的房屋和附屬設施。

2、乙方入住前,向乙方交清環境、電、消防設施等要害部位注意事項。

3、對乙方提出的安全問題,積極協助解決。

二、乙方責任

2、乙方對家庭所有成員和來訪親朋好友,宣傳教育好各項安全事項,並自行管理到位。

2、2乙方在入住前應對環境和相關設施進行檢查和確認,如有問題及時與甲方聯繫。如日常檢查不到位,出現問題及造成後果由乙方負責修復或賠償。

2、3乙方租賃期間不準擅自改動電線路,電器設施,並負責管理。

2、4乙方不準使用電爐子、電取暖器(箱)、電淋浴桶等非安全電源器。

2、5乙方在人走時,必須將一切用電設備關閉,將煙頭等明火物熄滅。

2、6乙方不得將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險化學用品帶入樓(房)內。

2、7乙方因違反用電、消防管理等有關要求,造成安全事故或火災事故由乙方自行處理和解決,一切後果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承擔和賠償。

三、甲方或上級政府部門有權隨時檢查乙方居住安全情況,對安全隱患有權指出並要求乙方及時整改,由此造成的後果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執行。

甲方(簽章):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出租房安全協議書 篇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為了確保乙方以承包、租賃或者甲方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等形式使用的房屋、場地和住所(以下簡稱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經雙方商定達成以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出租房屋所處位置:

二、出租房屋用途、經營項目:

三、甲方責任:

1、出租房屋應有合法的產權證或主管主辦單位開具的使用證明。

2、出租房屋應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

3、履行對出租房屋的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定期,不定期對出租房租房屋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發現有違章違規現象和行為以及有火災隱患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進行整改和停業整頓。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乙方責任:

1、乙方的承包人為消防安全責任人,對使用的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負主體責任,對出租房屋內的生產、經營活動消防安全負責。2、應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並依法經營。出租房屋用於公寓樓(出租)、飯店、商場、集貿市場等公眾聚集的場所,在使用或者開業前,應當向公安消防機構申報,經公安消防機構批准後,方可使用或者開業。

3、嚴格遵守各項消除法規及有關防火規定,出租房屋及其周邊消防疏散門、疏散樓梯、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不得堆放雜物佔用佔用、堵塞或緊閉,必須保持暢通。公眾聚集場所還應按規定設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

4、出租房屋內用電必須符合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不得超負荷用電和私拉亂接臨時電線,電氣線路和電氣設備的功率、保險裝置應當與額定負荷相匹配,不得用其他金屬絲代替保險絲。

5、作為庫房使用的出租房屋,必須符合《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嚴禁吸煙,嚴禁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6、出租房屋內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乙方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按照甲方單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向甲方申請辦理審批手續,落實現場監護人,由甲方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等後,乙方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施工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並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出租房屋附件嚴禁動用明火、燒烤及焚燒雜草、樹葉、廢舊物品等。

7、出租房屋的消防設備、設施必須符合消防要求,始終保持完整、好用、正常的工作狀態,嚴禁遮擋或挪作它用,如有丟失、損壞應及時購置或維修。

8、負責消防器材的配置、正常維修、更換的費用。

9、對出租房屋進行裝修或改造時,必須經甲方同意,並確保施工期間的消防安全,工程竣工後,經公安消防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10、公共娛樂場所必須參加火災保險及公眾責任保險。

五、違約責任:

1、凡因甲方未履行本責任書規定的內容,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負責經濟賠償和承擔相應的責任;2、凡因乙方未履行本責任書規定的內容,乙方違反消防法規,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六、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七、其它條款:

1、一旦發生火情,雙方有義務及時報警,並積極組織補救。

2、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八、本協議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有效。

九、該協議作為甲乙雙方出租房屋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經濟和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代表簽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