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授權的協議書(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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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授權的協議書 篇1

著作權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

版權授權的協議書(通用5篇)

出版者(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

著作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着譯稿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作品署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授權乙方按本合同的約定使用上列書稿。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本書稿的專有出版權由甲方在本合同第十五條約定的有效期內授予乙方。乙方在此有效期內有權將本書稿以各種中文版/電子版形式出版,並在國內發行。

第二條本書稿系甲方本人創作(或翻譯)的原稿,享有著作權。

甲方保證上述作品不含有違反法律確定的基本原則,不含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含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破壞民族團結、泄露國家機密、侮辱他人及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

圖書出版後如作品含有上述內容,或發現有侵犯他人著作權及其他民事權利行為,甲方應負全部責任,並賠償乙方由此受到的經濟損失,乙方可終止合同。

第三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將本書稿的全部或一部分、或將其內容稍加修改以原名稱或更換名稱授予第三者另行出版。甲方若違反本條約定,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乙方並可終止本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進行賠償。

第四條上述作品的內容、篇幅、體例、圖表、附錄等應符合下列要求:

字數(估):___________________開本:___________________

印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圖表:___________________

定價(估):___________________附錄: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甲方應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上述作品的齊、清、定稿件(打印稿+軟/光盤)交付乙方。甲方因故不能按時交稿,應在交稿期限屆滿前_____日通知乙方,雙方另行約定交稿日期。甲方到期仍不能交稿或所交稿件經多次修改仍達不到出版要求的,乙方可以終止出版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返還第八條約定並已支付的預付稿酬。

甲方交付的稿件應有作者的簽章。乙方尊重甲方確定的署名方式。

第六條乙方同意在_____年_____月之前出版本書稿。最低印數為_____冊。如出現乙方本身無法控制的特殊情況須推遲出版日期,乙方應與甲方另議出版日期。

第七條乙方將按照國家規定的稿酬標準採用以下三種方式之其中一種向

甲方支付稿酬:

1、基本稿酬+印數稿酬(注:印數超過10000冊支付印數稿酬):

_____元/千字×千字數+印數(以千冊為單位)×基本稿酬8%

2、一次性付酬:_____元。

3、版税:_____元(圖書定價)×_____(版税率%)×銷售冊數

第八條

(一)以基本稿酬方式付酬的,乙方應在上述作品出版後3個月內向甲方支付;

(二)以一次性方式付酬的,乙方應在甲方交稿後30日內向甲方付清;

(三)以版次方式付酬的,乙方應在上述作品出版後3個月內向甲方支付。

根據雙方特別約定,乙方在合同簽字30日內可以向甲方預付_____元作為預付稿酬。

第九條在合同有效期內,出版上述作品的修訂本、縮編本的付酬方式和標準應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十條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許可第三方出版上述作品的電子版,須取得乙方的許可。

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出版上述作品電子版或者許可第三方出版上述作品電子版的,須另行取得甲方書面授權。乙方取得甲方授權的,應及時將出版上述作品電子版的情況通知甲方,並將所得報酬的_____%交付甲方。

第十一條本書稿首次出版後,乙方應贈送甲方樣書_____冊。乙方同意甲方本人在本書稿首次出版後3個月內按_____折購書_____冊,但需在付印前預訂。

第十二條?本書稿首次出版一年之內,乙方可自行重印.一年之後乙方如需重印,應事先通知甲方並送校正本;甲方收到通知後,應在一個月內將修改意見通知乙方,否則乙方按原版重印。

第十三條甲方授權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許可第三者以摘編、選編形式轉載本書稿。

第十四條甲方授權乙方代理行使(本合同第一條授權範圍以外)出版上述作品的權利,出版所得的報酬(非買斷)甲乙雙方按_____比例分成。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5年。任何一方要求延長合同期限,應在合同期滿前三個月通知對方,是否延長由雙方商定。

第十六條如一方認為對方違反本合同條款,由雙方協調解決,或請雙方同意的上級主管部門或著作權管理機構調製、仲裁;也可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本合同條款如需補充、更改,由雙方商定,具體條款可在“附加條款”中列出。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版權授權的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的法定監護人)

乙方:_______婚紗影樓

乙方為做好店面的廣告宣傳工作,自願聘請甲方的女兒_______(以下稱_______)為模特拍攝婚紗套照作為本影樓廣告之用,經雙方平等協商,就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_______為乙方拍攝的平面婚紗廣告僅為乙方宣傳之用(範圍為樣品、樣冊、廣告宣傳單、公司網站以及本公司的一些廣告、視頻、電視傳媒等宣傳活動),不得用於其他贏利活動,不得提供給其他平面、電視等媒體作為其他用途。

二、乙方聘請_______期間所拍攝的全部照片應全部編號後交由甲方一份備存。

三、使用費用:共計元。乙方在使用第一張照片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全部費用。

四、照片的使用尺度應經甲方審定後,乙方才可以使用。

五、甲方享有全部照片版權的所有權。

六、使用時間:三年,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到期乙方應將所有照片全部交還甲方,不得留存。甲方提前通知乙方拆除。

七、以上條款,雙方應共同遵守,否則視為協議違約,均持有訴諸法律的權利。

八、本協議違約,應處違約金元。

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版權授權的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緣甲方係為音樂著作財產權人行使權利、收受及分配使用報酬,經主管機關許可,依法所組成之著作權中介團體,而乙方為就甲方已得專屬授權之所有音樂著作於約定期限內作不限次數地公開演出,是雙方協議如下列約定:

第一條契約標的`及授權範圍

甲方授權乙方得不限次數地於本契約期限內在乙方指定之場所:_________(如附件)內公開演出甲方所管理之一切音樂著作(下稱契約標的)。

第二條使用報酬之收受

一、乙方同意按下列之使用報酬收受方法支付使用報酬予甲方。計費方式依本契約所附之使用報酬費率收費標準內之概括授權公開演出之_________類_________項目計算之。經甲、乙雙方同意,全年度應支付之音樂著作公開演出使用報酬共計_________元整(含税)。本年度依比例應支付_________元整(含税)。

二、乙方如將相關場地租予第三人使用時,該第三人有公開演出音樂之行為,與乙方無關,甲方應自行與該第三人另行洽商公開演出付費之事宜,唯乙方願協助甲方,在第三人承租該場地時,協助甲方將相關之申請文件轉交該第三人,提醒應遵守相關法令規定。

三、乙方應於每年度的一月十五日前(或訂約時)付清當年度費用。支付使用報酬時,可採用下列任何一種方式支付:

(一)即期支票(抬頭為:_________)

(二)銀行電匯(户名:_________)(匯款銀行: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分行_________;匯款帳號:_________)

(三)郵局劃撥(劃撥帳號:_________,户名:_________)。乙方若未依約按時給付使用報酬予甲方時,甲方得請求支付遲延利息。

四、契約存續期間如乙方之門市、營業店有所增、減時,須即時書面傳真通知甲方,甲方須將使用報酬依年度比例作加收、退費之計算,並於下個年度續約時一併收費或扣減。

五、甲方於收到乙方費用後七日內,將授權貼證寄發予乙方,乙方應貼於各門市店門首或店門其他明顯之處。

第三條期限

一、本契約存續期間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雙方得於本約期限屆滿前二個月協議就續約之條款做合理之修正以另定新約,唯期滿後,於*約未訂立或任一方尚未以書面通知對方不願續約前,本約視為繼續有效。

第四條權利擔保

一、甲方擔保其對契約標的確有依本契約約定內容授予乙方公開演出之權利。

二、於本契約期限內,如有第三人對乙方就契約標的之公開演出主張著作權時,乙方同意將該第三人所發之函件、通知及該第三人與乙方交涉之情形,以書面通知甲方。

第五條通知送達

就本契約一切事項所為之通知,皆以甲乙雙方簽約時所列之地址為送達地點。除非經他方事前書面通知變更送達對象及地點,否則不因任一方實際住居所或營業地有所變更而受影響。

第六條權利讓與之禁止

未經甲方事前之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契約授權所得之任何權利全部或部份讓與或再授權予他人。

第七條契約終止及損害賠償

一、本契約訂定後,如一方違反契約任一條文之約定或發生對他方權益為不利行為之情事,經他方書面定期催告改正而不改正時,他方得立即終止本契約並請求損害賠償。

二、本契約訂定後,任一方發生解散、破產之情事時,他方得終止契約。但已支付之使用報酬並不得請求返還。

三、本契約終止後,並不影響請求損害賠償之權益。損害賠償之內容包含但不限於下列費用:應付之使用報酬金額;因提起訴訟所支出之訴訟費用及律師費;調查費用及執行費用。

第八條契約解釋(本契約之解釋,以法律為準據法)

一、本契約一切附件,與本契約約定有相同之效力,併為本契約之一部份。

二、本契約任一部份縱經認定為無效,雙方同意不因此影響其他部份之效力。

三、本契約之內容,非經雙方書面合意不得變更。

第九條調解、仲裁及管轄機關

因本契約所生之爭議,得移請_________進行調解,或交由仲裁機關提請仲裁或徑自提起訴訟。因本契約所生之訴訟,雙方合意以_________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十條契約原本

本契約書一式二份,由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版權授權的協議書 篇4

甲方:____________(全體作者簽名)

乙方:____________編輯部

1.《鐵道標準設計》系中鐵工程設計諮詢集團有限公司主辦的編輯作品。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的規定,乙方享有《鐵道標準設計》整體上的著作權,甲方享有在《鐵道標準設計》上所發表作品的著作權。甲方保證作品不存在著作權方面的問題,若出現問題,責任自負。

2.甲方同意將投到《鐵道標準設計》作品的專有出版權、發行(傳播)權以及使用許可的獨家代理權授予乙方。

甲方的作品是指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投到《鐵道標準設計》的全部作品,即本協議為乙方出版甲方作品的"一攬子"協議。

作品的專有出版、發行(傳播)權是指以印刷版、光盤版、網絡版等各種形式獨家出版、發行甲方作品(部分或全部)的權利。

獨家代理權是指獨傢俱有的代理甲方行使許可或不許可第三方(部分或全部,不論以何種形式,不論在何處)使用其作品的權利。

3.乙方收到甲方作品之日起,除不可抗力或特殊情況外,90天內要給甲方該作品處理情況的通知。在接到本刊編輯部"退稿通知"前,甲方不得將該作品再另投它刊;若超出90天乙方未發出通知,甲方可自行處理該作品。

4.乙方在確定採用甲方的作品後,應及時給甲方發出錄用通知。

5.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稿件錄用通知書"後,按有關規定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發表費;在甲方作品發表後,乙方將向作者贈送樣刊。

6.經乙方確定採用的甲方作品(以乙方發出的"稿件錄用通知書"為準),若因乙方原因導致無法出版,乙方將收取的發表費退還甲方。

7.若甲方有一稿多投、抄襲等違反學術道德的行為,乙方保留追究甲方因此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的權利,同時,從上述行為被發現之日起,乙方原則上2年內不再接受甲方當事人的作品。

8.在乙方處理甲方作品期間,若甲方的通訊地址和聯繫電話有變動而未及時通知乙方,致使乙方無法就處理甲方作品事宜和甲方取得聯繫的,視為甲方自行撤稿。

9.甲方在收到乙方發出的作品修改通知後,應參考乙方提出的修改意見對作品進行修改,並在約定的時間內將修改結果返回乙方。除不可抗力或特殊情況外,對超過約定期限不返回修改結果的,視為甲方自行撤稿。

10.凡向本刊投稿者,均視為已完全清楚本協議的內容,並接受協議賦予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版權授權的協議書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1、甲方是本協議項下授權節目之完整著作權和鄰接權的合法擁有者。

2、乙方是擁有合法經營資質的唱片發行公司,適於本協議項下授權節目的出版發行。

3、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雙方決定就甲方授權乙方使用其享有著作權及鄰接權的錄音錄像製品《黃貞伊原聲碟》之事宜簽訂本協議,條款如下,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授權內容

1、授權節目:《______________》(暫定名)之所有影音製品,曲目見附件一。

2、使用載體:______________。

3、使用方式:乙方享有授權節目之專有複製、發行權和專有信息網絡傳播權。

4、授權區域:中國大陸地區。

5、授權期限:三年,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計。

第二條關於節目複製發行:

1、依據甲方授權許可,乙方享有該授權節目之所有影音製品在授權區域內的專有複製、發行權。

2、甲方負責在協議簽訂之日起3日內向乙方提供質量完好的cd-r格式的母盤。

3、甲方負責提供報批、封面設計、發行、宣傳所需之全部資料,如設計圖片、文案、表演者的相片、簽名、錄音錄像花絮片段、mtv宣傳碟及甲方的商標樣圖等。

4、甲方承諾在提供母盤的同時向乙方免費提供該授權節目的5首主打歌曲的mv(時間長度約為30分鐘/首),以供乙方宣傳使用。

5、依照音像行業的慣例,乙方有權在該授權節目之出版物上合理使用甲方的全部商標,亦有權合理使用甲方商標用於該授權節目之必要宣傳。如有乙方不得使用的商標,甲方應向乙方作書面通知並附付該商標的樣圖。否則,視為默認許可使用。甲方保證許可乙方使用商標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權益。若因此而引起的法律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全部責任及費用。

6、乙方負責授權節目的出版報批、生產、複製及封面包裝的設計、印刷、上市發行、營銷宣傳。

7、乙方可在授權節目之封面、海報及電視、網絡、電台、多媒體、通訊、平面雜誌等宣傳渠道中使用甲方提供的全部資料,但僅限於本協議目的之用途。

8、授權節目上市發行後,乙方免費向甲方提供成品共計50張,但甲方不得將其作任何不合理使用或用於任何營利性商業用途。

9、在授權有效期內,如發現有侵犯該授權節目之著作權、鄰接權的行為,乙方有權自主決定向侵權者採取包括法律手段在內的一切行動以維護自身權益,甲方應全力予以配合。

第三條關於信息網絡傳播

1、依據甲方授權許可,乙方享有該授權節目之所有影音製品在全球範圍內的專有信息網絡傳播權,即乙方有權與提供移動增值服務的公司(下稱sp商)或電信運營商合作,通過提供電信增值服務,供終端用户付費使用mobiledevice點播或下載該授權節目。

2、授權使用的業務範圍為所有已知和未知的電信增值服務業務種類。

3、出於電信增值服務的需要,乙方有權許可合作第三方對該授權節目進行數位化編譯或重置,但此用途僅限於本協議項下之電信增值業務。

4、自乙方開展該等業務之時起,乙方將定期向甲方通報信息網絡傳播的授權使用情況,並將每三個月與甲方結算一次信息網絡傳播業務的收益。

5、結算方式為扣除合作之sp商的運營成本、收益分成及電信運營商的通道費、代收信息費(代收信息費的比例依據電信運營商的執行標準)後,每月信息費淨收入由雙方按照以下比例進行分配:甲方50%,乙方50%。乙方屆時提供的收益報表及相關憑證將作為雙方結算的依據。

6、如因合作之sp商或電信運營商遲延結算的原因致使無法按時提供收益報表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同時收益結算期限順延,乙方不因此承擔任何責任。

第四條保證條款

1、甲方保證對授權節目享有合法、完整的著作權及鄰接權,並保證對其提供的設計資料及商標享有合法的使用權。甲方擔保確有授予乙方行使本協議約定事項的權利,其許可乙方使用並不構成對相關著作權人、鄰接權人及任何第三人的侵權。

2、為履行本協議之所需,甲方保證將應乙方要求出具該授權節目之完整的版權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於授權節目之歌曲的詞曲作者、表演者、錄音錄像製作者及相關權利人的授權使用證明等(見附件二)。

3、甲方保證在授權期限內不再將授權節目之任何載體形式的出版、發行權及信息網絡傳播權轉讓或授權給除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使用。

4、乙方保證按本協議約定的範圍、方式和期限使用授權節目內容。

5、乙方保證按本協議約定的版税支付方式向甲方按時支付足額的版權使用費。

第五條版費結算

1、支付標準:甲方按保底銷售的方式向乙方支付製作成本費用,,即版費,具體標準如下:

其中:

a)cd版費:甲方以元/張的成本支付乙方,乙方負責生產成品並通過乙方銷售渠道進行銷售。

b)甲乙雙方按照銷售利潤分成,即甲方得50%,乙方得50%。

2、結算方式:

a)自合同簽訂生效的3個工作日內支付版費的30%;

b)自雙方對該授權節目之設計定稿確認的3個工作日內支付版費的30%;

c)自該授權節目上市發行之日7個工作日內支付版費的30%

d)該授權節目實際銷售回款超過保底總額後,每三個月向甲方結算分益。

3、自本協議簽訂之後,乙方須依約在中國大陸地區以人民幣向甲方交付著作權使用費。甲方應於收款的同時根據每次收款金額向乙方開具等額正式發票。

第六條保密條款

對涉及雙方任一方尚未向第三方公開的數據和信息,雙方須保守祕密。任何一方對因簽署或履行本協議而接觸或瞭解到的對方未公開的數據和信息,亦須保守祕密,非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透露有關數據和信息。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如有違約或延遲或不履行本協議條款而導致相對方發生損害時,違約方不但應賠償守約方的損失,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按守約方損失的一倍計算。

2、任何一方如有違反本協議第四條保證條款之重大違約行為的,守約方無須事先徵得違約方同意,即可單方面終止本協議。

3、如因前款違約行為造成對第三方侵權損害的,違約方還應負責出面解決,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律師費、訴訟費及其他經濟損失。

第八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延誤期內中止。

2、宣稱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將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並提供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明文件,並應盡力消除或減輕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持續超過60天或存在明顯無法恢復履行本協議情況的,本協議即自動終止。

第九條爭議解決及適用法律

1、就本協議內容或執行發生任何爭議的,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十條其他約定

1、本協議的提前解除或終止不影響各方於本協議提前解除或終止之日以前根據本協議已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2、本協議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於乙方取得出版發行審批的行政批文之日起生效。期滿後,如雙方無異議,則本協議有效期將自動順延壹年。

3、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並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日期: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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