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違章工作檢查情況彙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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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監督與管理,遏制習慣性違章現象,規範工作行為,根據省公司“關於印發《山西省電力公司安全生產‘反違章’檢查和調研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公司結合現階段的實際工作,從9月下旬起在全公司範圍內組織開展了“反違章”檢查和調研,以及“反違章”工作的書面調查問卷活動。同時,緊密結合“百問百查”和“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等專項活動,將“反違章”活動貫穿於各項工作的始終,做到了有計劃、有佈置、有檢查、有落實、有總結,做到了協調有序,穩步推進。

反違章工作檢查情況彙報

一、積極組織進行安排與部署,全方位的開展檢查和調研工作

公司領導充分認識到了開展“反違章”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收到省公司的文件後就立即組織成立了公司經理為組長的“反違章”檢查和調研領導組,對相關工作做出了安排與部署。9月22日,公司正式下發了《安全生產“反違章”檢查工作方案》,進一步明確了領導組織機構、工作方式、工作內容及重點檢查內容。同時,進一步在全公司範圍內組織開展了“安全生產‘反違章 ’工作調查問卷活動”。

在此次“反違章”的檢查和調研工作中,公司領導深入施工現場進行監督與檢查,組織管理人員召開專題會議進行研討,針對具體問題做出詳細部署。在組織進行“兩節”期間安全檢查的基礎上,緊密結合“反違章管理年”、“百問百查”推進工作、“安全日活動及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等活動,公司於10月上旬組織成立了以主管副經理為組長、主管部室主要負責人為副組長的施工安全督查組、機械安全督查組、施工技術督查組等三個專項督查小組,先後對兩個變電站工程項目,六個電力基建工程項目進行了全方位的“反違章”檢查與調研,對工程項目進行了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標責任制專項督查活動,並完成了本年度的“達標”現場考核評分工作。

為了對“反違章”工作進行充分地調研,全方面地收集各級人員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此次調查問卷活動的調研範圍覆蓋了公司機關本部、多經企業、專分業公司及外協隊伍等單位及各類作業現場。截止到10月25日,已收到“安全生產‘反違章’工作調查問卷”共計七百六十份。目前,公司正在對相關的意見和建議進行整理,並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遠期規劃進行修訂和調整。

二、“反違章”工作檢查和調研的具體成果

(一)各級人員對“反違章”工作的認知狀況

在“反違章”工作檢查和調研活動中,各基層單位都結合實際工作及時制定了工作方案或做出了具體部署。各級人員也都清晰地認識到,通過“反違章”工作的開展,不僅將進一步消除安全生產中的“粗放管理”行為,消除流於形式、應付差事的檢查。而且,通過對存在的行為性違章、管理性違章和裝置性違章進行細緻排查與深入分析,透過違章現象本身進行管理方面深層次問題的剖析,將進一步為工程項目整體管理水平的提高,為建立更高效的管理模式提供新的思路。

在調查問卷工作中,各基層單位還認真結合“百問百查”、“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等活動,組織召開了“反違章”工作專題會議,安排進行了自查自糾。作業班組在“違章就是事故之源、違章就是傷亡之源”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方面,採取了多種多樣的形式,如有的安排違章人員進行“現身説法”,有的組織進行“反違章”工作專題討論,有的對下發的事故通報等文件進行了重新學習等。

(二)檢查中發現的主要行為性違章、管理性違章和裝置性違章

通過進行工程現場監督和檢查,與各級人員進行溝通和交流,對調查問卷進行收集和整理,發現主要存在以下行為性違章、管理性違章和裝置性違章:

1、行為性違章主要有:(1)安全帽和安全帶等個體勞動防護用品沒有得到正確佩戴或使用;(2)非電工、架子工等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3)在廠內超速駕駛;(4)駕駛員在行車過程中吸煙、接打電話;(5)氧乙炔氣瓶旋轉距離達近;(6)消防器壓力不足未及時更換;(7)施工前未對施工機具進行檢查;(8)未經安全教育、安全考試就上崗作業;(9)亂拉亂接臨時施工電源;(10)未組織進行班前活動並進行安全工作交底。

2、管理性違章主要有:(1)佈置施工任務時不同時安排佈置安全技術防範措施;(2)對存在的安全生產隱患整改不及時、不徹底;(3)不能及時組織施工人員學習上級文件、工作規定等;(4)對施工人員的違章行為或不能及時制止,或現場糾正不力;(5)對自身的安全職責或不清晰,或不履行,或不落實,或不到位;(6)作為管理人員不能帶頭做到遵章守紀;(7)現場負責人不能及時組織召開安全工作例會,不能及時組織進行現場安全檢查;(8)在不具備安全作業的條件下,進行違章指揮,盲目地搶進度、搶工期。

3、裝置性違章主要有:(1)個別三級配電盤櫃設計不合理,無法做到分級控制;(2)現場使用的電源線軸有漏電保護器失靈而沒有及時更換的;(3)外協單位自行配置的安全帽有不合格的;(4)室內電纜溝等溝道沒有鋪設臨時蓋板;(5)高處平台臨邊處沒有設置安全警告警示標識;(6)外協隊伍自帶的中小型施工機具日常維修保養不到位,存在帶病運行情況;(7)外協單位臨時租用的汽車吊等起重機械存在安全防護裝置不齊全的情況;(8)個別工程現場存在拼機械的情況,使用中的老舊大型起重機械定期維修保養工作不到位。

(三)“反違章”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和主要問題

通過對調查問卷進行收集與整理,許多人員都認為違章現象屢禁不止的根源既同電力施工企業生存與發展的外部環境有關聯,也同電力施工企業自身的管理模式有着密切的關係。

1、企業面臨生存與發展的窘境,在工程中標價偏低的情況下,有的業主方還違背《合同法》的規定,壓縮約定的合理工期,作為處於相對弱勢的承建單位不得不在一定時期內拼人力、拼機械,且有時又要受到圖紙不到位或設備不到貨等客觀條件的制約,致使“反違章”工作反覆性大,不能始終保持一種良好的在控狀態。

2、安全生產委員會的綜合監管職能沒有得到充分發揮,職能部室和管理崗位在安全職責劃分方面存在不清晰,工程現場缺乏有效的綜合監管和專項監管機制。

3、現場施工負責人對安全工作不夠重視或支持力度不足,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自身的安全意識淡漠,安全培訓教育工作缺乏針對性,且外協施工人員的流動性大,不易進行有效管理。

4、基層管理人員不能正確區別安全管理與安全監督,不能處理安全生產與其它工作之間的關係,對安全工作抱有“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心態,不能做到以身作則,以實際行動支持安監人員的工作。

5、在機械安全管理方面,在企業轉變管理模式的過程中,機械管理“四個隊伍”出現專業人員流失、後備人才匱乏的情況,且自有的大型機械存在超期服役和老化嚴重的實際情況。在中小型機械的使用管理方面,基本上都由外協隊伍自帶,而由於其缺少專業維護保養人員,運行中出現的故障難以得到及時和有效的排除。

6、安全經費不能及時投入到位,安全設施缺乏有效地投入管理模式,“誰施工誰負責”原則沒有切實貫徹落實到位。在“代”責任管理單位對外協隊伍進行監管的過程中,也缺乏有效的監督制約體制。

7、現場專職安監人員配置不足,安監力量偏於薄弱,且其自身素質不能完全實際管理需求,需進一步強化和提高。同時,目前還存在“安置型”上崗,高素質安監人員不願繼續幹而轉崗等實際情況。

8、外協從業人員流動性大,從業人員素質相對偏低,缺乏有效的培訓教育和日常監管方法,也是行為性違章現場屢禁不止的原因之一。

9、安全獎懲規定和“一票否決制”等企業的規章制度的執行缺乏嚴肅性,違章違規責任人員得不到及時有效地處理,無法真正做到全員、全過程的施工生產安全動態監管。

(四)解決違章問題、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的具體措施和工作建議

“反違章”工作是一項重要的安全管理內容,是一項需長期堅持才能取得實效的工作,它與施工生產管理等是密不可分的,涉及到日常管理工作的各個方面。通過對調查問卷進行整理,具體的措施和建議主要有:

1、充分發揮各級安委會的積極作用,繼續完善綜合監管和專項監管的監督機制,提高標準化、規範化的作業水平。

2、加大培訓教育工作力度,提高員工的操作技能和素質;開展現場管理人員上崗前的專項培訓,提高其安全意識;印製安全宣傳手冊,組織開展趣味性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不定期地組織開展現場性崗位培訓活動等。

3、提高專職安監人員的准入門檻,杜絕“安置型”人員上崗,通過培訓和經驗交流等多種形式強化其業務素質與綜合管理能力;由公司對安監隊伍進行垂直管理,同時提高其崗位待遇,吸引高素質的人才加入。

4、認真落實協作單位的准入規定,逐步建立淘汰機制,對不合格者和信譽不佳者進行剔除,保證施工作業力量的長期穩定和持續提高。

5、加強工程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二次規劃管理工作,進一步完善安全責任區域考核獎懲機制,確保安全設施得到及時的投用和維護,切實消除裝置性違章。

6、對過期和落後的工藝和設備進行淘汰,加快老舊機械設備的改造和更新;進一步穩定機械管理“四支隊伍”,積極探索人機資源優化組合的最佳管理模式,提高可用機械的完好率和使用率。

7、進一步推進應急和風險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風險與隱患的舉報激勵機制,在公司範圍內全力營造良好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氛圍。

8、在公司內部組織開展同類工程項目之間的“達標”競賽活動,組織開展“平安工程”、“安全在我心中”等企業安全文化宣教活動。

9、加強企業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的執行力,真正落實安全工作重獎重罰制度,要做到“獎得動心,罰得痛心”,起到切實的激勵作用。

10、進一步完善企業的中長期發展戰略規劃,調整企業管理模式,在注重培養一支優秀的管理人員隊伍的同時,還要注重培養一批優秀的技術工人。

三、下一階段改進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措施

經過一個階段的反違章活動,各級人員已對“反違章”工作有了一個更深刻地認識,對“違章就是事故之源,違章就是傷亡之源”的根本含義有了更清晰地理解。在今後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我們將重點採取以下持續改進措施:

1、加快安監隊伍後備人員的儲備及培養工作步伐,積極探索更為有效的安監體系管理模式,建立良好的內部競爭上崗秩序,並選拔優秀人員充實到基層管理單位,加強工程現場的安全監管工作力度。

2、進一步加強對工程技術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特別是提高其對超前控制事故的安全防範意識,提高其編制施工技術方案的能力,以及對危險因素進行辨識與評價的能力。

3、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培訓教育活動,對固有的三級安全教育模式進行調整,堅持抓好各類人員入廠後的持續培訓工作。

4、繼續深入地組織開展“反違章”工作,積極推進標準化作業,進一步加大對違章行為的糾查力度,建立反違章工作的常態機制,為“反違章”工作長效機制建設進行積極的探索。

5、進一步加強對在用的老舊機械的日常安全管理,為每台大型施工機械建立健康檔案,並結合大修、技改工作對報廢機械做強制性淘汰,提高可用的完好率和利用率,採取切實措施消除機械設備存在的裝置性違章。

6、以機組試運安全管理為工作重點,對無票操作、無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措施不完備、操作行為不規範、違反正常作業程序等違章行為進行嚴肅查處,確保安全生產隱患專項整治活動得到持續深入地開展。

7、繼續修訂和完善自然災害、安全生產、公共安全及社會穩定等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進一步加大安全風險管理體系、安全應急管理體系及事故調查體系的建設力度。

8、積極總結變電站工程項目的安全監管工作經驗,完善工程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規劃標準,並編制一套行之有效的施工管理規章制度,形成一個更為高效的項目管理體系。

9、結合當前的施工生產實際現狀,繼續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進行認真地梳理、修訂和完善,對現場運行和檢修的安全工作規程進行收集整理,保證規章制度的適應性和可操作性。

10、加大對責任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力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事故問責制,提高事故責任人員的違章成本,直至給予辭退或解除合同

通過“反違章”檢查與調研工作的持續深入地開展,現階段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我們清晰地認識到,“反違章”工作是一項長期而艱鉅的管理工作,既不能一勞永逸,也不能一蹴而就。在今後,我們將繼續長抓不懈,針對違章行為存在的根源進行剖析,對安全生產管理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進行排查,認真組織落實各項改進措施,加大“三個工作體系”建設工作力度,為其它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各項目標的成功實現奠定牢固與堅實的安全基礎,進一步提升企業的市場競爭力,在社會中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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