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生日常管理細則(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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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日常管理細則 篇1

一、早到校早自習:

國小生日常管理細則(精選3篇)

早上6:40——6:50為學生到校時間。凡遲於6:50者作遲到記錄。

自習時間為6:50——7:20,學生到校後必須嚴格遵守如下各條行為規範要求:

1.所有學生應迅速交齊各課佈置的作業。各小組組長督促收好作業並作好記載,然後交各科科代表送老師辦公桌。凡在此期間不交作業、趕作業或抄他人作業者,作未按時完成作業記錄。

2.值日學生按值日表安排各自履行職責,於6:55之前完成各自任務。凡未在規定的時間裏完成任務或完成不合要求致使班級在學校檢查評比中被扣分,做不主動承擔勞動任務記錄。

3.按課表進行早讀,聲音洪亮,精神飽滿。如有背誦任務,應主動到各組組長處接受背誦檢查。各組組長認真檢查後如實作好記錄。

二、早操早餐:

4.早操鈴響,關好燈後全體學生迅速離開教室,在教室外走廊按次序站好隊,並排整齊的依次下樓,到操場指定位置集合。凡未請假不參加者作曠操記錄。

5.集合要做到靜、齊、快,升旗要莊重嚴肅,做操要規範到位。做操時體育委員到班級隊伍前面領操。凡不按要求致使班級行動遲緩、隊伍散亂、或因做操質量問題使班級在此項檢查評比中扣分者,作違反做操紀律記錄。

6.早操結束後按次序排隊返回教室,此時早點值日學生可離隊去食堂領取本班早點到教室。

7.進餐嚴格按事先排定的次序進行,嚴禁哄搶;所有學生在自己的位置進餐,不得在走道逗留;珍惜糧食講究衞生,嚴禁亂扔亂丟。發放完畢值日生應迅速歸還食堂物品。

8.早餐完畢後,所有學生應注意自己責任範圍內的清潔,清潔完成後學生方可外出教室。負責清潔值日的學生應再次檢查各自負責的區域,發現垃圾應及時清掃,在上第一節課前再次倒垃圾。

三、課前課堂課間:

9.所有學生課前提前5分鐘清理準備上課的物品,保持教室安靜,準備上課;班幹部擦黑板、填寫當天課程表、作好當天班級日誌記載。如上課時間過了5分鐘未進教室的學生作好課堂遲到記錄。

10.應嚴格遵守課堂紀律,認真聽講,積極思考,主動發言。凡在課堂上未遵守紀律被課任教師點名或被當天學校值日的教師發現者,作違反課堂紀律記錄。

11.課間應合理適度有節的放鬆,保持教室秩序,嚴禁在教室內外和走道樓梯間逗打嬉鬧。

四、課間操課間清潔:

12.全體學生在教室站好隊,由體育委員帶領按學校規定的次序和路線進場集合,準備做操。做完操後,按次序排隊返回教室。

13.清潔值日學生迅速打掃教室和清潔區,及時清理垃圾筐裏的垃圾。

五、中午到校及午自習:

14.全體學生中午必須在1:20以前到教室,有值日任務的學生必須在1:00以前到校履行自己的職責。

15.午自習應保持安靜,嚴禁大聲喧譁,不得隨意走動,不得影響他人做作業或休息。

六、眼保健操及放學:

16.眼保健操音樂響起後,所有同學迅速安靜,認真作好眼保健操。值日學生再次倒垃圾。

17.放學時,學生應清理好自己的學習用品,關好自己負責的窗户、電燈、電扇。值日生應及時鎖好門。

國小生日常管理細則 篇2

一、上學

1.每週一升旗儀式:學生服裝整齊,擔任升旗儀式的班級提前做好準備。升旗時,每個同學做到嚴肅認真,少先隊員行隊禮,唱國歌要大聲、動情。

2.每天離家前和父母有禮貌地道別並按時到校,不曠課,有特殊情況不能到校必須請假,人人背好書包,到校後自覺安排讀書活動。

3.每日穿好衣服,少先隊員佩戴好紅領巾(夏季佩戴隊徽),做到衣着整潔,儀容大方,舉止文雅,談吐文明。

4.遇到師長要敬禮問好。

5.值周學生認真做好值日,遇到老師和來賓要敬禮問好。

二、上課

1.課前準備好一切學習用品,整齊放在課桌上。

2.預備鈴響後,應迅速、有秩序地回到教室端正就座,精神飽滿,靜侯老師上課。

3.上課鈴響後,老師宣佈“上課”,值日生喊“起立”,師生問好,老師還禮後,學生方可坐下,遲到的同學應站在教室後門,經老師示意後,方可進教室。

4.遵守課堂紀律,專心聽課,積極思考,踴躍發言。

5.上課期間,要打開教室後門。

三、下課

1.老師喊“下課”,值日生喊“起立”,互相敬禮後下課,待老師離開教室或經老師示意後,有秩序地離開教室。值日生擦淨黑板並把門窗打開,使空氣流通。

2.學生準備好下節課的學習用具,並把凳子放到課桌下面後方能出教室,課間教室的桌椅要保持整齊。

3.課間開展有益活動,不在走廊、教室內或操場上追逐打鬧、喧譁擁擠、不做有危險的活動,不亂丟紙屑,不隨意吐痰,不吃零食(特別是口香糖),不在大堂、過道踢球、礦泉水瓶等。

4.進教師辦公室喊“報告”,經同意後再進入。

5.上下樓梯慢走、靠右行。

6.同學間不講粗話,愛護學校一草一木、一桌一椅,保護環境衞生,離開教室要關燈、關風扇。

7.遇到老師和來賓要敬禮問好。

四、活動

1.準時參加課間操,集合做到快、齊、靜。路隊整齊,做操認真、準確、有力。

2.認真做好間操,動作到位。

3.充分利用現有場地、器械,積極參加課外文藝、體育等活動。

4.積極參加社會實踐活動。

五、放學

1.放學後,各班的路隊要整齊、安靜,在老師的護送下走出校門,並有禮貌地與老師道別。

2.放學後,值日生要關好電燈和門窗。下午放學,值日生要把教室、走廊及門前包乾區打掃乾淨,待老師檢查以後方能離校。

3.學生不準騎自行車進校,放學路隊要遵守秩序。

4.按時回家,回家後有禮貌地向父母問好,並幫助家長做力所能及的家務。

5.回家科學安排時間,做到有複習、有預習,獨立完成作業,並抽時間多讀有益的課外書籍。

國小生日常管理細則 篇3

第一章 宿舍管理

第一條 為加強學生宿舍管理,切實把優質服務、嚴格管理和環境育人結合起來,實現學生宿舍管理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培養學生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的生活習慣,根據設計藝術學院實際情況和學校相關規章制度,經研究,成立設計藝術學院學生會自律委員會宿舍檢查組。

第二條 宿舍檢查組受設計藝術學院黨總支領導,在設計藝術學院團總支的指導下開展工作。學生會自律委員會成員擔任組長及成員。

第三條 宿舍檢查組每週要實現杜每間寢室檢查一次,並記錄檢查結果,具體操作規程按《學生手冊》中《景德鎮陶瓷學院學生宿舍星級文明寢室評比辦法》執行。每間寢室按100分制計算,低於75分為不合格寢室。

第四條 宿舍檢查組實行按樓棟承包檢查,具體分工和檢查安排有團總支作出。

第五條 宿舍檢查組要把每次檢查結果中不合格寢室整理出來,與在檢查過程中發現違反《景德鎮陶瓷學院學生宿舍管理條例》的寢室和個人一併通報。其中寢室累計被通報達2次(含2次)以上者寢室成員本學期取消一切評優評先和組織發展資格;個人累計被通報達2次(含2次,如本人寢室被通報累計處理)以上者,取消個人本學期內的一切評優評先和組織發展資格。另情節嚴重的寢室和個人將給予寢室成員和個人嚴重警告以上處分。

第六條 對學期末寢室綜合排名前10%且一學期內長期堅持未被通報的寢室,本學期綜合測評中寢室成員享受加0.5分,寢室長享受加0.6分;綜合排名後10%的寢室,取消本學期寢室成員的一切評優評先和組織發展資格。

第七條 檢查人員紀律。檢查過程要求實事求是,不得無中生有,無理取鬧,包庇違紀寢室和個人,一旦發現或他人舉報宿舍檢查組成員違紀屬實,除按第五、六條處理外,加重處分。

第二章 早操管理

第一條 各班級同學要按規定時間出操,班主任有責任經常督促本班同學出操。

第二條 學工口的老師和班主任每週輪班進行督操,不得無故缺勤,有事自行調整。

第三條 早操的具體檢查、考核工作由校學生會和設計藝術學院學生會聯合組織開展,對曠操的個人和班級將報學工處並適時通報。

第四條 凡被學工處或校學生會通報達2次的班級和個人取消本學期班級和個人的評優評先和組織發展資格,達2次以上的個人按每1次摺合曠課0.5學時計算,累計曠課超10學時者按《學生手冊》上有關規定進行處分。

第三章 學風管理

第一條 為加強設計藝術學院學風建設,保持良好的教學秩序,營造濃厚的學習氛圍和育人環境,激發學生勤奮學習、刻苦鑽研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根據設計藝術學院實際情況和學校相關規章制度,經研究,成立設計藝術學院學生會自律委員會學風檢查組。

第二條 學風檢查組受設計藝術學院黨總支領導,在設計藝術學院團總支的指導下開展工作。學生會自律委員會成員擔任組長及成員。

第三條 學風檢查組成員每週週一至週五分上午和下午的上課時間檢查學生上課遲到、曠課等情況,上課鈴響後15分鐘內進教室為遲到,15分鐘後進教室為曠課。

第四條 任課教師按每門專業課程為單元上交考勤記錄。各班級的班委成員輪流負責課堂考勤工作和課堂紀律記錄(含上課接聽電話等違紀情況)工作,填寫好考勤登記表。考勤與紀律記錄結果要與任課教師的結果要一致,否則追究班級班委成員責任。同時,考勤登記表每週一上交團總支辦公室由專人整理,未按時上交者,建議班主任取消本學期班幹獎勵分。

第五條 學風檢查組實行按教學區承包檢查,具體分工和檢查安排由團總支作出。檢查結果每週週一上報並整理一次,會同考勤登記表記錄結果以並通報。

第六條 學生因故未能到課要通過正當請假程序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課處理,班主任要嚴格把關假條審批。

第七條 班級和個人累計被通報達3次以上取消本學期內的一切評優評先和組織發展資格。

第八條 所有檢查和記錄結果按照《景德鎮陶瓷學院加強學風建設管理條例》執行,並適時通報違紀個人和班級,並嚴格按照《學生手冊》上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章 文明行為管理

第一條 為培養廣大學生的文明和道德意識,保護學生身心健康,促進學生德智體全面發展,根據設計藝術學研實際情況和學校相關規章制度,經研究,成立設計藝術學院學生會自律委員會文明行為檢查組。

第二條 文明行為檢查組受設計藝術學院黨總支領導,在設計藝術學院團總支的指導下開展工作。學生會自律委員會成員擔任組長及成員。

第三條 文明行為檢查組主要負責對全院學生的日常行為進行監督和檢查,每月整理一次監督和檢查結果,並上報團總支。

第四條 對個別行為不當或造成嚴重影響的個人和集體,將給予警告以上處分,並取消本學期的一切評優評先和組織發展資格。

第五條 學生的日常行為是指《景德鎮陶瓷學院學生行為管理規定》中所列出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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