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宿舍內部管理制度(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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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宿舍內部管理制度 篇1

一、 目的

關於宿舍內部管理制度(通用3篇)

為加強宿舍日常管理,維護宿舍整潔與衞生,規範員工住宿條件及行為,保障住宿人員人身及財產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二、 適用對象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

三、 職責

1、人事行政部負責本制度的制訂、執行、監督、完善。

2、人事行政部負責員工住宿的安排、分配、管理。

3、宿舍長全面負責本宿舍衞生、安全、紀律等方面的日常管理。

四、 住宿標準

1、公司宿舍按員工職位級別劃分為普通員工、主管、經理、高管四類級別標準,具體標準見下表:

2、公司宿舍房租費、物業管理費、供熱費、有線電視費由公司承擔;公司不承擔宿舍的水電費(由宿舍成員均攤)、電話費、網絡費、宿舍設施非正常損壞產生的費用。

3、原則上要求所有非天津本地的員工都要入住公司宿舍,特殊情況如需外宿的,必須提前一個月填寫《員工外宿申請表》(見附件1)向人事行政部提出申請,經分管行政的副總經理批准後,可按級別標準享受公司住宿補貼。

4、公司聘用天津本地的員工不享受公司住宿補貼。

5、因個人違規被取消入住宿舍資格的,不能享受公司住宿補貼。

五、 住宿規定

1、每個宿舍設宿舍長一名,由該宿舍內部成員投票產生,公司補貼宿舍長每人每月100元。

2、宿舍長負責制定本宿舍的《宿舍衞生輪值表》,宿舍成員必須服從宿舍長的管理,按《宿舍衞生輪值表》安排,自覺打掃宿舍衞生。

3、注意個人衞生,不得隨地吐痰和亂扔垃圾;衣服、牀單、被套等私人用品要經常換洗,保證乾淨無異味。

4、員工起牀後,自覺把牀上和宿舍內的私人物品整理好。

5、員工個人貴重物品如錢包、手機、電腦、銀行卡等要妥善保管好,不得隨意亂擺放。

6、愛護公物,不得有故意破壞行為,對丟失或非正常損壞公司財物的,要按價賠償。

7、不準在宿舍地面、牆壁、門窗、牀架上亂貼亂畫,不準高空拋物。

8、保持衞生間清潔,定期清洗便池,便後必須沖水。

9、節約用水用電,注意用電安全,不準私自亂接拉電線及違規用電。

10、宿舍內不準大聲喧譁、追逐取鬧,晚上22點過後不可使用音量過大的音響設備,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11、宿舍內不準賭博、打架、鬥毆,不準有傷風化等違法行為。

12、宿舍內嚴禁私藏刀具、槍、毒等違法物品,一旦發現,公司將按國家法律法規交由公安司法機關處理。

13、如遇外出,晚上不回宿舍過夜的,必須在當晚22點之前通知宿舍長,並説明去向,由宿舍長進行登記。對未按規定通知宿舍長而又在外發生人身財產損失的,公司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14、最後離開宿舍的員工應檢查確認關好水電開關、窗户,鎖好門後方可離開,睡覺前必須對宿舍大門進行反鎖。

15、宿舍公共設施出現故障,由宿舍長向人事行政部提出維修申請,如屬人為故意破壞的,一經查實,維修費用由損壞者承擔。

16、公司宿舍原則上不準留宿外來人員,如有特殊情況確需留宿的,必須得到公司領導批准方可。

17、遵守社會公德及宿舍小區管理規定,與鄰舍和睦相處。

18、違反上述規定的,人事行政部將視具體情況進行通報、警告、罰款、取消入住宿舍資格的處理。

六、 宿舍衞生安全檢查、評比

1、每月底由人事行政部組織本部門人員及所有宿舍長對宿舍進行檢查,並依據《宿舍安全衞生檢查表》(見附件2)項目對檢查進行評分。

2、人事行政部於檢查後第二天對檢查評比結果予以公佈,以示嘉勉和改善。對檢查評分不合格的,則取消該宿舍長當月補貼100元。

3、參加宿舍檢查的人員必須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檢查評分,不得弄虛作假、假公濟私。

七、 解釋權

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負責制訂、修訂和解釋。

八、 實施時間

本制度自20某某年12月11日起實施。

關於宿舍內部管理制度 篇2

目的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潔衞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定本制度。

公司為員工提供宿舍,由行政人事部統一規劃宿舍設施,員工可自行選擇是否入住;凡是住宿舍的員工,必須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之規定,若有違反者,行政人事部視情況給予處罰或取消其住宿資格。

適用範圍

公司所有入住宿舍人員。

入住條件

一、 公司員工於轄區內無適當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申請住宿。

二、 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入住

1. 患有傳染病者;

2. 有不良嗜好者。

三、 不得攜眷住宿

四、 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總則

一、 員工離職(自動辭職、自離、辭退等),應於離職交接完當日搬離宿,不得藉故拖延。

二、 每間宿舍設立宿舍長,其工作任務如下:監督管理一切內務,分配清掃,保護整潔,維護秩序,水、電及門户管理;

三、 住宿員工必須服從行政人事部安排,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調換房間或牀位;嚴禁亂住、混住。若有違反可處以5-20元罰款;

四、 員工不得將宿舍轉租或借給他人使用,一經發現,立即停止其居住權利,有違反可處以5-20元罰款。

五、 人事行政部匯同各宿舍長檢查宿舍環境衞生,宿舍員工不得拒絕,若有違反可處以5-20元罰款。

六、 宿舍所有器具設備,住宿員工有責任維護其完好,若有疏於管理或惡意破壞者,由其擔負全部修理費或賠償費,並視情節輕重給予10-30元罰款。

宿舍基本管理制度

一、住宿員工應當服從行政人事部及宿舍長的管理與監督;

二、宿舍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及裝接電器;

三、宿舍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四、宿舍不得留宿親友,外人拜訪應登記姓名、與員工關係及出入時間;

五、貴重物品應自行妥善保管;

六、不得在牆壁、櫥櫃、門窗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掛物品;

七、廢物、垃圾等集中傾倒於指定場所;

八、宿舍衞生,住宿員工輪流負責打掃;

九、節約用水、用電,人去燈滅;

以上條款,如有違反,人事行政部可視情節輕重給予5-30元罰款。

十、住宿員工發生下列行為之一,可立即取消其住宿資格:

1. 屢次不服從管理人員監督、指揮;

2. 蓄意毀壞公司物品或設施;

3. 擅自在宿舍內接待異性或留宿外人;

4. 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教不改;

5. 嚴重違反宿舍安全管理規定;

6. 有盜竊行為。

宿舍衞生管理制度

一、衞生責任範圍

1. 各宿舍衞生由入住員工輪流打掃,個人區域衞生有入住員工自己負責;

2. 個人使用的櫥櫃均由個人自行打掃;

3. 牀上用品按規定統一方向疊放;

二、衞生管理要求

1. 員工入住期間,應維護本宿舍環境清潔,輪流打掃衞生(輪值表由宿舍長制定並張貼於門後),行政人事部將會同各宿舍長不定期檢查,如有發現不符合規定者,將依照本制度予以處理;

2. 宿舍衞生做到“六淨”、“六無”:“六淨”即地面、牆壁、衣櫃、門窗、牀、 洗漱用品等每天擦洗乾淨。“六無”即無灰塵、無痰跡、無水跡、無紙屑、無果殼、 無異味;

3. 牀位做到“四齊”:即每天被褥統一方向疊放整齊,牀單拉平整齊,枕頭擺放整齊,牀下鞋子擺放整齊;

4. 保持牆壁清潔;

5. 使用和保管好電器,用電器出現異常或損壞應及時報修,並説明責任,做到人離寢室就關燈;

6. 室內所有物品擺放整齊;

7. 室內清理的垃圾必須袋裝,每天及時清理,不準將室內垃圾隨便掃在走廊或其他公共區域;

8. 保持衞生間、浴室的衞生,便後放水沖洗;

9. 各宿舍實行門前三包,門外走廊由值日人員打掃,嚴禁將自己門前垃圾堆放在他人門前。

相關費用

一、宿舍及其配置

1. 公司為有需求的員工提供免費宿舍;

2. 宿舍永久性配置包括四個上下層鐵牀、人均一個衣櫃、一台1.5P空調、兩 個風扇、一台熱水器,以上物品員工免費使用;

3. 宿舍臨時配置包括掃帚、拖把、垃圾鏟各一個,一年可免費更換一次,一 年之內損壞或丟失由宿舍人員自行購買。

二、水費、電費

1. 用水

公司每月為員工提供免費用水1噸/人;

2. 用電

2.1公司每月(除7月、8月、9月)為員工提供免費用電5度/人;

2.2考慮到每年7-9月為高温季節,故在此3個月份內,公司每月為員工提供 免費用電20度/人;

2.3 宿舍住宿人員低於3個人,在此3個月份為每個宿舍免費提供60度電;

3. 煤氣

煤氣費用公司與員工各承擔一半,需要購買煤氣時,宿舍長填寫申購單,並全額收取費用,申購單由廠長簽字後與購買費用一併交與採購員,採購員安排煤氣,由公司承擔的一半費用在當月工資中補給。

4. 水電超出以上規定數量由每間宿舍員工平均分攤,財務人員負責從員工當月工資中扣除。

關於宿舍內部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給公司員工提供一個安全、衞生的住宿環境,同時提高公司宿舍的使用效益,優化宿舍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指的“宿舍”是指公司擁有所有權或使用權,提供給員工居住,並由公司統一管理的住宅。行政部負責公司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並指定人員作為宿舍管理員。

第二章 分配對象及申請流程

第三條 公司宿舍分配對象:

公司全體員工;

第四條 申請宿舍的流程:申請人填寫《員工宿舍分配申請表》部門主管審批總經理審批交由行政部分配宿舍。

第五條 申請人員接到宿舍分配通知後,到行政部領取鑰匙並於7天內入住,逾期未入住視為棄權。

第三章 宿舍管理

第六條 公司宿舍定位為單身宿舍,限一人一牀位,住宿人員未經行政部主管書面許可不得留宿外人或親友,不允許擅自帶入外來人員,若因外來人員過錯引發任何賠償事項,帶入外來人員的員工應負連帶責任,公司有權視情況向其追償。

第七條 如有住宿人員離職或其它原因搬出宿舍時,應到行政部辦理相關手續後隨即遷出宿舍。

第八條 住宿人員不得擅自調換房間、牀位或宿舍內的公司財產物品,調換房間必須到行政部申請。

第九條 宿舍的水電費、燃氣費、有線電視費、物業管理費等由入住人員按單套入住人數平攤繳納。每套宿舍指定一名宿舍長組織收取費用及繳費工作。員工拒絕繳納應繳費用的,公司有權直接在該員工工資中予以扣除。

第十條 宿舍內提供的熱水器、空調、洗衣機、電視機等設備在交房時已確定都能正常使用。若員工故意損毀傢俱、設施的,由員工個人賠償,若不能查出是誰損壞的,由所住宿舍人員平攤維修費。

第十一條 房租費用由員工平攤,公司從工資中代扣代繳。公司按月給予員工住房補貼:試用期員工300元;轉正員工500-1000元具體按轉正級別補貼(不住不補貼)。

第十二條 為保證宿舍安全與衞生,住宿人員必須遵守以下規則:

(一)保護建築物,愛惜附屬設施、水電及安全設備和各種傢俱。

(二)宿舍的清潔工作由宿舍長制訂計劃,每天安排值日人員輪流打掃,並在值日表上簽名確認,以保持房間的清潔與整齊,行政部將不定期檢查。

(三)宿舍內不得存放違禁及易燃物品,不得在宿舍區燃放煙火和鞭炮。

(四)宿舍內嚴禁私自安裝電器和拉接電源線,嚴禁使用高功率電器及超負荷用電。

(五)宿舍內不得出現任何違反國家及相關部門法律法規的行為。

(六)入住人員離開宿舍時,務必關窗鎖門,關閉所有用電設備。

第十三條 住宿人員倘若違反上述有關規定者,視其情節輕重,行政部將給予警告、罰款、取消住宿資格等處罰。若涉及違法行為,公司將報公安機關處理。

第十四條 當發生以下情形時,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①因入住員工或外來人員的過錯(如未及時報告更換門鎖或傢俱、電器、地板濕滑等人為因素),導致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

②因員工在宿舍發生違法行為,導致任何賠償責任的;

③因入室盜竊、員工財物遺失等,導致財產損失的;

④其他非因公司過錯導致賠償責任的情形。

第十五條 為有效執行本制度,每一套宿舍人員,須通過互相推選,指定一名宿舍長負責日常自治、安全、衞生、紀律等管理,宿舍長應到行政部進行登記,並保持與行政部的溝通。

第十六條 住宿人員的私有財物及貴重物品,應謹慎對待、妥善保管、自行負責,如有遺失,請及時報告行政部及公安機關。公司不承擔責任。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國家及相關部門的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執行。本制度作為《勞動合同》及公司《員工守則》的附件,適用人員應遵照實行。

第十八條 本制度經總經理辦公會通過後,於發佈之日起實施。

第十九條 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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