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設施設施管理制度(通用24篇)
消防設施設施管理制度 篇1
一、按照消防規範要求,企業配備各種消防設備、設施,標識安裝在合適、醒目的位置上。
二、各種標識不得隨意挪為他用,責任部門應按照按月進行全面普查的規定認真落實,保證各種標識的完好性。
三、標識名稱及作用
1、公共設施的標識
(1)樓層燈及樓層號碼的標識,分別安裝在各樓層電梯廳內,其作用,為人們提示你所在樓層。
(2)應急指示燈標識,分別安裝在各層通道及樓梯內,其作用,在火災情況下可做應急照明使用,並提示人們所在區域的安全疏散的方向。
(3)禁止吸煙標識,在企業內公共場所及各電梯箱內安裝有禁止吸煙標識牌,其作用是提示人們在公共場所不許吸煙,做到文明辦公防止火災發生。
(4)消防器材標識,在各層指向滅火器的方向分別安裝有指示牌,其作用是,提示人們該方向設有滅火器材,一旦發生火災及時使用。
(5)火警電話標識,在各層通道內分別安裝有火警電話標牌,其作用是提示大家時刻記住火警電話,發生火災時及時報警。
2、消防設備系統的標識
(1)消防供水管道的標識,在樓內的消防供水管,按規範要求全為紅色,並在管道上有明確的編號,説明該管是消火栓系統或花灑系統供水的區域範圍。
(2)消火栓的標識,在企業內所有消火栓的門上都印有“消火栓”字樣,提示人們該處設有消火栓。
(3)高層、中高層排煙系統標識,在各層的走廊一方設有一個排煙窗,在相應的位置設有排煙窗控制裝置,上面注有“發生火災時,按下紅按鈕”的字樣標識。
(4)加壓送風系統標識,在各層的消防電梯房,防火樓內梯設有加壓送風百葉窗,發生火災時可向該區域內送正風,避免煙霧火勢進入,使人員順利疏散。
(5)消防電梯標識,在每層的消防電梯房內都標有消防電梯字樣,表示該梯為消防電梯。
3、消防機房的標識
(1)消防水泵的標識,在各水泵上注有水泵編號、功率等字樣標識。
(2)消防水箱的標識,在供水箱上標有消防儲水量限位標識。
(3)排送風機的標識,在小區各消防風機上都標有,風機編號“p”、“s”,以及功率等字樣標識。
(4)監控中心的標識,擺在監控中心的門口,掛有監控中心的標牌,在值班室內的控制枱上,顯示有供電各系統信號指示,控制操作按鈕等具體的字樣標識。
(1)消防供水管道的標識,在樓內的消防供水管,按規範要求全為紅色,並在管道上有明確的編號,説明該管是消火栓系統或花灑系統供水的區域範圍。
(2)消火栓的標識,在企業內所有消火栓的門上都印有“消火栓”字樣,提示人們該處設有消火栓。
(3)高層、中高層排煙系統標識,在各層的走廊一方設有一個排煙窗,在相應的位置設有排煙窗控制裝置,上面注有“發生火災時,按下紅按鈕”的字樣標識。
(4)加壓送風系統標識,在各層的消防電梯房,防火樓內梯設有加壓送風百葉窗,發生火災時可向該區域內送正風,避免煙霧火勢進入,使人員順利疏散。
(5)消防電梯標識,在每層的消防電梯房內都標有消防電梯字樣,表示該梯為消防電梯。
3、消防機房的標識
(1)消防水泵的標識,在各水泵上注有水泵編號、功率等字樣標識。
(2)消防水箱的`標識,在供水箱上標有消防儲水量限位標識。
(3)排送風機的標識,在小區各消防風機上都標有,風機編號“p”、“s”,以及功率等字樣標識。
(4)監控中心的標識,擺在監控中心的門口,掛有監控中心的標牌,在值班室內的控制枱上,顯示有供電各系統信號指示,控制操作按鈕等具體的字樣標識。
4、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的標識
(1)消防設備檢查保養記錄標識。
(2)消防設備試運行記錄標識。
(3)消防設備故障維修標識。
(4)監控中心有關消防的各種管理制度的標識。
(5)滅火作戰方案及滅火指揮系統圖的標識。
(6)消防管道及平面圖的標識。
消防設施設施管理制度 篇2
一、為加強公司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有關消防法規,制定本規定。
二、建築自動消防設施(二氧化碳、乾粉等固定滅火系統、自動報警系統等)的維護管理:
1、建築自動消防設施投入運行後,公司應及時選擇維修保養公司,與之簽訂維修保養合同,對系統進行定期的維修保養。
2、應將建築自動消防設施列入防火檢查、巡查的內容。
3、負責運行和維護的部門每日應對建築自動消防設施進行巡查,同時做好記錄。
4、消防歸口管理部門應定期對建築自動消防設施的各項功能進行檢查試驗,並填寫記錄。
5、點型感温、感煙探測器投入運行二年後,應每隔三年對探測器進行清洗。
三、小型滅火器材(主要指滅火器、消火栓、消防桶、消防斧、消防杴等器材)的維護管理:
1、嚴禁購置不符合國家消防技術標準的'滅火器材。對購置的器材應建立詳細的器材台帳,並報歸口部門備案。
2、消防工作歸口職能部門根據有關消防規範要求對滅火器材進行合理佈置,並登記造冊。
3、各部門應指定專人管理轄區內的滅火器材,滅火器材管理應做到“三定”(定位、定人、定責)。
4、各部門滅火器材管理人每週檢查一次滅火器材的數量和定位情況,每月檢查一次滅火器壓力錶指針是否在正常區域。在寒冷、炎熱、潮濕季節,要對消火栓、滅火器採取防凍、防曬、防潮措施。
5、消防工作歸口職能部門每半年對所有的小型滅火器材進行一次檢查,對缺少的滅火器材進行補充,對鏽蝕嚴重、壓力不足、乾粉結塊的滅火器送具備法定資質的滅火器維修廠家進行維修。
6、因管理不善,造成滅火器材丟失、損壞的,管理人應賠償損失,並根據情況對聯責部門進行經濟考核。
7、因撲救本公司或友鄰公司火災而使用了滅火器,有關部門應及時報告消防工作歸口職能部門,補充滅火器材。
浙江巨化錦洋化工有限責任公司
20xx年8月
消防設施設施管理制度 篇3
為了規範酒店用電行為,保障酒店員工與客人的人身安全,制定本酒店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1、高壓、低壓、發電、配電室是酒店的要害部位,禁止非專業人員入內。
2、室內嚴禁吸煙,嚴禁使用明火,禁止會客、打鬧。
3、室內嚴禁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及無關物品,對消防器材要隨時檢查,保持良好狀態。
4、值班人員在接班前和工作中禁止飲酒,要嚴守崗位,做到勤看、勤聽、勤巡視,確保供電安全。
5、值班人員進行倒閘操作時,必須一人操作,一人監護,操作前必須建立工作票和記錄。
6、送電時,必須得到電器檢查、維修負責人的送電申請。電器負責人要詢問是否解除有關肇事事宜,認為符合送電要求後方可送電。
7、嚴禁約時送電、停電,嚴禁非電管人員人下達停關電指令。
8、值班電話要隨時保持暢通。
9、對線路設備每季度檢測一次,查出問題及時檢修。雨季前必須檢測一次避雷針,“五一”、“十一”、“新年”、“春節”等重大節假日要對電器設備全面檢查。
消防設施設施管理制度 篇4
為進一步做好公司的消防設施管理工作,確保消防設施停用期間的消防安全,制定以下運作步驟:
一、在裝修、擴建、改建工程中,需要停止該工程區域消防設施運行的,由用户填寫《消防設施停用申請表》,經管理處審批後報保安部。
二、管理處根據施工量的大小,向施工方收取押金人民幣300-1000元。
三、管理處消防負責人接到已審批同意和已交納押金的《消防設施停用申請表》後,根據要求實施消防設施的停用與恢復,在消防設施停用時須採取措施加強防範。
四、施工完後,管理處消防負責人須驗收檢查,在確認消防設施恢復完好後簽署驗收意見並註明施工耗水、電量等。
五、管理處根據驗收意見,給施工方辦理結算手續。
消防設施設施管理制度 篇5
1、貫徹落實國家消防法和省、市消防部門有關消防法規法令,做到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在學校內開展消防法的宣傳,做好消防知識普及及宣傳工作。
2、保安部門負責消防安全隱患的檢查及滅火器、消防栓的檢查工作,工程部門維修人員負責消防設施的維修保養工作。
3、消防設備故障維修應及時,一般不超過8小時,如確實因故障在8小時內排除不了必須及時將特殊情況上報校方處理。
4、在各班級成立消防小組,定期培訓消防知識。
5、任何人未經消防部門批准不得擅自拆改、移動消防設施,更不得在消防設施前堆物品或設置障礙而影響臨警狀態下的使用。
6、樓層內設置的滅火器一年檢查一次滅火器的藥效,過期失效的應及時更換。
7、經常深入樓層巡視消防設施的完好和防火安全情況,隨時發現糾正火災隱患。
8、制訂消防的防範措施,確保校園內人員財產安全。
消防設施設施管理制度 篇6
為了規範酒店用電行為,保障酒店員工與客人的人身安全,制定本酒店安全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在客房的明顯部位應設置禁止卧牀吸煙的警示文字和符號,制止住宿客人卧牀吸煙行為,及時清除煙頭等雜物,具體如下:
1、酒店應加強電氣防火管理,採取下列措施:
(1)增加用電負荷應辦理審核、審批手續;
(2)營業期間不應進行設備檢修、電氣焊作業;
(3)不應在營業區、倉庫區使用具有火災危險性的電熱器具;
(4)非營業時間應關閉非必要的電器設備;
(5)停送電時,應在確認安全後方可操作。
2、酒店應加強可燃物及明火設施管理,採取下列措施:
(1)嚴格內部動用明火審批制度,落實現場監護人員和防範措施;
(2)固定用火設施和大型用電設備應確定專人負責;
(3)酒店內禁止帶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客房內禁止使用蠟燭等明火照明;
(5)服務區禁止使用溶劑汽油、可燃氣體做燃料的取暖爐具;
(6)在客房的明顯部位應設置禁止卧牀吸煙的警示文字和符號,制止住宿客人卧牀吸煙行為,及時清除煙頭等雜物;
(7)裝修施工現場動用電氣焊等明火時,應清除周圍及焊渣滴落區的可燃物質,並設專人監督,禁止在運行中的管道、裝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構件上進行焊接和切割;
3、每年應由氣象部門對有關設備進行防雷、防靜電檢測,並做好記錄。
消防設施設施管理制度 篇7
1、根據消防器材、設施的安全特殊性,有安委辦、負責選型、配發、登記和統一管理,公司安排統一採購。
2、消防器材、由各部門、車間負責人領取併成為管理責任人、責任人應根據實情對消防器材、設施實行細化管理,具體落實到每個員工,要經常檢查,按規定配置消防器材,不留安全消防死角。
3、消防器材和設施的日常管理
3.1部門配備的滅火器材及設施(水槍、水帶),安全管理部門根據型號、規格、數量、金額、位置進行編號掛卡(每個滅火器打號,另掛管理卡片),分類入冊,區域負責人要把每個滅火器和消防栓落實到班組成員,將要固定位置,專人負責(按編號掛卡落實到具體人),做到“四包”,即包在位、包齊全、包完好、包清潔。人員落實後(含以後的人員變動)及時報安委後辦公室。
3.2各生產班組、工作區域上班前後要檢查滅火器材、設施的“四包”情況,並製表填寫檢查記錄,建檔存放,形成制度,“四包情況”的交接是班與班工作交接的重要內容之一。
3.3各部門負責人要經常教育所屬員工知道自己崗位的放火責任,清楚防火任務,懂得遵守操作過程的極度重要性,能熟練使用各種消防器材和設施。
3.4消防器材和設施非火警不得動用,因火警動用後,要在48小時內及時報安委會辦公室並書面報告火警的全部情況以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情況,以便領導做出相應的安全整改決策。
3.5確屬特殊情況需動用消防水帶和消防水,申請部門必須向安委會辦公室寫出書面申請,生產期間動用消防水必須經生產部經理同意,由消防管理人員查看現場,提出具體要求後,方可動用,否則按違章動用處理。
3.6消防栓和滅火器的周圍,不準堆放雜物。
3.7班組要設立兼職安全員,消防器材及設施不止在班組位置上的,班長要協助兼職安全員管理好,發現滅火器壓力偏低、藥劑失效、泡沫結塊等異常現象,要及時書面報告安全管理部門(寫清滅火器編號),克服麻痺思想,確保滅火器材的“三性”(使用性、可靠性、安全性)完好。
3.8各部位配置的消防器材和設施,要嚴格按編號、位置進行管理,禁止亂拿、亂放,嚴防認為損壞和丟棄(車間內的壁式消防栓和管理區域內地式消防栓,水泵結合器等水井閥落實到責任人後,報安委會備案)。
3.9安全管理部門對消防器材及設施,要不定期進行檢查,規範管理,作好登記,建立檔案,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嚴重的要速報安委會進行處理和整改,對配備的消防器材及設施,做到位置清楚、數量、性能心中有數,每月向安委會辦公室書面彙報消防器材及設備的.綜合情況。
消防設施設施管理制度 篇8
1、按國家消防技術標準制定消防設施、器材配備計劃,並按計劃落實;
2、消防設施、器材實行定位、定人、定標準管理;
3、消防設施、器材每年四次檢查、測試、維修、失效的器材應及時更換;
4、消防設施、器材嚴禁挪用,不得損壞;
5、消火栓不得圈佔和埋壓,每年放水1次,室外栓冬季遇嚴寒時,應採取防寒措施保護。
消防設施設施管理制度 篇9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制度
(一)按每年、每月、每日需要管理、維護的內容,年度工作由消防安全責任人組織,每月由消防安全管理人會同維保單位組織,每日由各科室負責人實施。
(二)每日工作:
1、檢查報警控制器功能是否正常;
2、檢查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水位、閥門啟閉狀態;
3、檢查泵房配電動力櫃電源指示是否正常;
4、檢查室內消火栓、噴淋管道壓力錶數值是否正常;
5、檢查消火栓、噴淋泵出水管閘閥及單向閥狀態;
6、將有關情況記入運行記錄。
(三)每月工作:
1、自動或手動檢查防、排煙設備、防火捲簾、室內消火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氣溶膠自動滅火系統、火災應急廣播的控制、顯示、運行、聯動功能;
2、每月選取不同區域進行全聯動測試,觀察消防監控中心消防控制設備信號反饋情況;
3、對消火栓泵、噴淋泵、穩壓泵啟動試驗,查看配電設施及泵運轉情況;
4、檢查主電源,備用電源供電、充電是否正常;
5、定期對設備進行檢修和維護,認真填寫文字記錄,大型檢修項目應填寫設備技術檔案。
(四)每年工作:
1、委託具有資質的消防設施檢測企業對固定消防設施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測試和維護保養。
2、每年於4月、10月兩次保養室外水泵結合器,在12月做好防凍措施,與公安消防隊聯繫通過水泵結合器進行消防車加壓供水試驗。
二、消防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由院辦負責組織落實消防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二)消防器材按《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規範》及其他有關規定確定配置數量、
型號類型,合理設置分佈點。
(三)院辦負責建立滅火器、自救面具等器材的維護保養管理檔案,記明類型、
配置數量、設置部位和維護管理責任人,並製作維護保養卡進行明示。
(四)每月由各部門維護管理責任人配合院辦檢查責任區域的消防器材情況。
1、滅火器材是否放置於乾燥、陰涼、易取用的地方;貯氣壓力是否符合要求,噴射軟管有無老化破損及噴嘴堵塞、滅火器箱上鎖鎖閉現象;
2、自救面具是否置於易於取用和乾燥、避光的指定場所,有無丟失現象;
3、每12個月組織或委託維修單位對所有滅火器進行1次功能性檢查,手提式乾粉滅火器距出廠日期5年,以後每隔2年必須進行水壓試驗;手提式貯壓乾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10年,推車式貯壓乾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為12年,防煙自救面具的有效使用時間為距出廠日期滿5年,防毒面具為8年,到期強制報廢。
消防設施設施管理制度 篇10
一、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是撲救各類火災的先決條件和戰鬥武器,要求全體員工都要愛護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安全標誌。
二、非火災情況下,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準使用、試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安全標示。特殊情況確需使用時,需經消防管理部門許可。
三、嚴禁佔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嚴禁圈佔、堵塞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保證通道出口暢通,消防器材處於隨時可用狀態。
四、嚴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和器材,對破壞消防設施、器材和標示的行為予以嚴肅處理,造成嚴重後果的送交公安部門處理,並號召全體員工檢舉破壞消防器材、設施和標示的行為。
五、按有關規範配備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
六、由專職人員對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的使用情況進行日常巡檢,按照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的性能要求,每日、每月或每年進行一次檢查,對達不到標準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及時更換或維修。
消防設施設施管理制度 篇11
消防設施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消防設施的管理,維護保養好消防設施,以便在關鍵時刻發揮其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總公司系統各類固定、半固定和移動式消防設施,包括消防水泵房、泡沫泵站、裝置和罐區的各類固定式消防設施和各種小型移動式消防器材等。
消防車輛的管理另行規定。
第三條 各單位要加強對各類消防設施的管理,建立、健全並落實各級管理責任制和維護保養責任制,確保消防設施完好。
第四條 工藝操作、裝置檢修人員等有關人員對本崗位、本裝置或罐區的消防設施要做到會維護保養、會使用,冬季要作好消防設施的防冬保温工作。
第五條 消防設施的管理要納入安全管理和設備管理工作中,設專人負責,建立消防設施台帳,定期對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試驗、稱重、藥劑更換補充等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第六條 消防水泵房的管理。
1.消防供水泵房是消防水的保證中心,必須加強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嚴禁將泵房改作它用或在泵房內亂放雜物,泵房的管理要納入設備創完好管理活動中。
2.水泵和柴油發電機要保持完好,做到零部件齊全,機泵運行時不振動、不泄漏,出力能滿足設計要求。平時要嚴格按照備用機泵的管理要求,定期進行盤車和機泵潤滑,認真進行維護保養,並且每週試驗1次。
3.建立24小時值班制,做到設專人值班,有專人負責,嚴格交接班制度,以於出現的故障要立即處理不過夜,時刻保持戰備狀態。
第七條 泡沫泵站的管理。
1.泡沫泵站是重要的消防設施之一,必須加強管理,泵房嚴禁改作它用或亂放雜物,保持定整潔,保持周圍道路暢通。
2.泡沫泵要保持完好,做到零部件齊全。每週至少運行一次,機泵運行時不振動、不泄漏,出力能滿足設計要求。平時要嚴格按照備用機泵的管理要求,定期盤車和潤滑,認真進行維護保養。
3.泡沫泵運行後要立即進行水清洗,防止機泵鏽蝕。要做好泡沫管線和泡沫貯罐的防腐處理,損壞的閥門和失效的泡沫要及時檢修、更換。
4.滅火系統每年要進行一次消防試驗,確保完好。
第八條 裝置、罐區內固定消防設施的管理。
1.要加強裝置、罐區內固定消防設施的管理,按期進行試驗:消防噴淋系統每半年試驗一次;泡沫產生系統每年試驗一次,做到不堵,不漏,消防水炮、消火栓要經常試驗,使之處於完好狀態。
2.加強裝置內固定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經常檢查,定期做防腐處理。對消防系統上的閥門、噴嘴等要經常檢查、清理,損壞的要及時更換,確保零部件齊全,靈活好用。
第九條 小型移動式消防器材的管理。
1.小型移動式消防器材是撲救初期火災的必備工具,必須加強管理,不得隨便挪用。
2.小型移動式消防器材要按消防設計規範的要求進行配備,要有固定的'擺放位置,設立消防器材棚(箱),並設專人維護保養。
3.按照各種移動式消防器材的使用要求,按期更換藥劑,並做好鉛封。在器材上要標明更換日期,以便進行檢查。
第十條 各企業要根據本規定的要求,制定出本單位的實施細則。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一、為了切實做好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根據防火滅火工作的需要和公司的實際情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器材是指用於預防和撲火救災事故的專用工具和設施,它包括:各類滅火器、消防水帶、水槍、消防栓、消防水泵、消防水池、消防標誌。
三、公司各部門、車間消防器材的配置、購置、維修工作由公司辦公室負責,提出計劃,落實經費,統一安排購置維修。
四、公司各部門、站處要負責所轄區範圍內消防器材和設施的日常管理,並要建立消防器材的維護檔案,對消防器材的設置地點、配備型號、數量、維修時間等必須登記清楚。
五、做到消防器材定期保養,避免日曬雨淋,保持清潔無鏽,靈敏有效,並把日常維護工作落實到人,實行掛牌管理,到維修時間及時上報公司辦公室。
六、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能挪用消防器材和設施,不能以任何藉口隨意改變消防器材的設置地點,違者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予以處罰,並對私自挪用中損壞的消防器材和設施按價賠償。
七、各部門、站處由於管理不善造成消防器材丟失和損壞的,負責限期補配,並寫出書面檢查,報公司辦公室。
消防設施設施管理制度 篇12
工業鍋爐在電力、化工、輕工等部門普遍用作發電和生產蒸汽,企事業單位用於生活的就更多了。確保工業鍋爐的安全、經濟運行,對發展國民經濟、保障人民的生活需要有着很重要的意義。對工業鍋爐運行的要求是:首先要保質保量地安全供汽,其次也要求鍋爐設備在安全的條件下經濟運轉。影響工業鍋爐安全經濟運行的因素很多,一方面是由於鍋爐設計、製造、安裝、檢修不當引起的。一台鍋爐,如果設計不好,製造安裝又欠佳,當然不能達到安全經濟運行。
另一方面則完全是由於運行上的原因所造成的,例如起動時不按操作規程進行,平時鍋爐技術管理工作較差,尤其是停爐後不注意保養,有的鍋爐內的水沒有排放乾淨,有的爐內的爐水沒有清理,有的鍋爐房內水、垃圾成堆,人都無法進入。鍋爐停用後,外界空氣就會大量進入鍋爐水系統內,此時鍋爐雖已放水,但在鍋爐金屬表面上總是附着一層水膜,空氣中的氧便溶解在此水膜中,以致達到飽和狀態,所以很容易引起溶解氧的腐蝕,其腐蝕速度一般要比運行期間快得多。如果鍋爐金屬表面上有能溶於水膜的鹽垢時,則腐蝕性更強烈。實踐證明,產生嚴重腐蝕的鍋爐多是停爐期間形成,而在運行中又發展所造成的。因此,在停爐期間採用適當的保護方法,對防止鍋爐腐蝕,確保安全運行、延長鍋爐的使用壽命,有着重要的意義。
一、停爐保護的方法
防止鍋爐停爐腐蝕的方法較多,但基本原則是不讓外界空氣進入停用鍋爐的水系統;保持停用鍋爐水系統金屬表面乾燥;使金屬內表面浸泡在含有除氧劑或其他保護劑的溶液中;在金屬表面上塗上防鏽層。停爐保護方法可分為幹法和濕法兩大類。
(一)幹法
1.乾燥劑法乾燥劑法就是在鍋爐停用後,當鍋爐水的温度降至100~120℃時,將鍋爐內的水全部放掉,利用爐內餘熱,將金屬表面烘乾,並清除沉積在鍋爐水系統內的水垢和水渣。然後在鍋爐內放入乾燥劑,保持金屬表面乾燥,防止腐蝕。常用的`乾燥劑有三種無水氯化鈣(CaCl2)常用量1.0~1.5kg/M3生石灰(Cao)常用量3~5kg/M3硅膠常用量1.5~3.0kg/M3乾燥劑的放置方法:將藥品分盛在若干個塘瓷盤內,分別放入汽泡、泥包和各聯箱內。裝入的數量和位置應在鍋爐保養記錄內,以免投入運行時忘記取出。乾燥劑放入爐內後應立即關閉各汽水閥門,防止外界空氣進入。乾燥劑放入一個月後應進行第一次檢查。如發現潮解,應立即更換或烘乾。以後可每三個月檢查一次。此法適用於較長時間的停爐保養。汽包容積佔整個鍋爐水容積的比例越大,此法越方便。
2.烘乾法此法就是在停爐時,當鍋爐水的温度降至100~120℃時,進行放水。當水放盡後,利用爐內餘熱,點微火或引入爐膛熱風,將鍋爐內表面烘乾。此法只適用於鍋爐在檢修期間的防腐。
3.充氮法充氮法就是將氮氣充入鍋爐水系統內,並保持一定的正壓,以阻止空氣進入。由於氮氣很不活潑,無腐蝕性,所以可以防止鍋爐的停爐腐蝕。其方法是:在停爐前,將充氮管路接好。當爐內壓力降至0.5表壓時,開始由氮氣瓶經臨時管路向鍋爐汽包和省煤器等處送氮氣,具體要求是:
(1)氮氣純度應在99%以上。
(2)空爐充氮時,爐內氮氣壓力應為0.5表壓以上。帶水充氮(鍋爐內水不放掉)時,充氮前最好在鍋爐存水中加入一定量的聯氨,並用聯氨將水的PH值調至10以上。
(3)充氮時,鍋米水系統的所有閥門應關閉,並應嚴密不漏,以免因泄漏,以免因泄漏而使氮氣消耗量過大和難以保持氮氣壓力。
(4)在充氮保護期間,要經常臨督水系統中氮氣的壓力和鍋爐的嚴密性。若發現耗氮氣量過大,應查找漏泄的地方並立即消除。當鍋爐起動時,在上水和升壓過程中可將氮氣排入大氣。此法適用於短期停用鍋爐的保護。
4.充氨法
充氨法就是鍋爐停用放水後,在鍋爐全部容積內充滿氨氣。氨溶解在金屬表面上的水膜中,使金屬表面形成耐腐蝕性保護膜。氨還能使氧在水膜中的溶解度降低,防止溶解氧的腐蝕。採用充氨法時,應將銅質部件拆除,並保持鍋爐內氯氣壓力為100毫米汞柱。
5.塗料法
鍋爐停用後放掉水,清除污物,烘乾金屬表面。然後在金屬表面均勻地塗上一層防腐塗料,以防止鍋爐的停用腐蝕。防腐塗料一般採用黑鉛粉(其主要成份為碳黑與滑石粉)與機油(40*或50*均可)按一定比例配成。一般可按黑鉛粉:機油:1∶2的配比調合而成。塗復時,要求凡能接觸到的部位,都要均勻地塗附。爐管內不易接觸的部位,可利用鋼絲纏上棉紗,醮取塗料上下牽拉的方法塗附。採用塗料防腐法,若對蒸汽品質有一定的要求時,應在鍋爐啟動前採用鹼煮法(每噸水加磷酸三鈉或純鹼5~8kg)煮沸8~10小時。並加強表面排污,將塗料去除。此法經濟、簡單、效果好,適用於長期停爐保養。
ers除濕機
介紹一種目前在國外使用的較廣的Munters除濕機。應用這種除濕機保養鍋爐得到十分廊的效果。 Munters除濕機其主要部分為每小時8轉的轉動圓柱體。在圓柱體內裝有吸濕劑氯化鋰(LiCI)。圓柱體分隔為二個區域,較大的一個為處理空氣通過面,較小的為再生空氣通過面。處理後的幹空氣,打入鍋爐中進行保養工作。圓柱體中吸濕劑吸收水份後再轉入再生區,在再生區中另有加熱的再生空氣通入使吸濕劑中水分排出,並恢復吸濕能力。然後,圓柱體再轉入處理區,如此連續運轉。除濕機在鍋爐上進行試驗,鍋爐容量為20噸/時,電加熱的除濕機為M100/50型,風量50米3/小時,除濕能力:當外界空氣20℃,相對濕度60%時,為0.54公斤水/時,其電功率為800瓦。圖12-2 Munters除濕機裝備示意圖1-過濾器2-再生空氣加熱器3-迴轉式交換器4-馬達5-再生空氣送風機經過4個月的保養,證明其濕效果良好,無論在防鏽,化費,和保養中的管理等方面都較其他保養法(如滿水法、充氮法等)來的優越。
(二)濕法
這類方法是具有保護性的水溶液充滿鍋爐,防止空氣進入爐內。根據水溶液的組成不同,有以下幾種。
1.鹼液法
此法是採用加鹼的方法,使鍋爐中充滿PH值達10以上的水。使金屬表面生成耐腐蝕性保護膜,以防止溶解氧對金屬的腐蝕。所用鹼液為NaOH、Na3PO4或者二者的混合液。常用鹼液配製方法是:將NaOH(4kg/米3)和Na3PO4(1.5kg/米3)放入容器內,用軟水溶解後,再用泵從鍋爐下部聯箱送入爐內。注意要保持溶液鹼濃度均勻。
2.亞硫酸鈉保護法
亞硫酸鈉是一個還原劑,能和水中溶解氧作用生成硫酸鈉。從而防止金屬表面遭受溶解氧腐蝕。另外還可以採用磷酸三鈉、亞硝酸鈉混合溶淮的保護方法。此法是基於這種混合液能在金屬表面形成保護膜,從而防止金屬的腐蝕。採用這二種濕法保護時,鋸爐啟動前應將溶液排放乾淨,並進行徹底清洗。
3.熱法
此法用於停爐時間在10天以內。方法是在汽包上方安裝一個水箱,用管子和泡包相聯通。鍋爐停用後,充滿除過氧的水,水箱中大半充滿着水。水箱用外來蒸汽通入加熱,使水箱中水經常保持沸騰狀態。鍋爐水的損失可由外來蒸汽加以補充。這個方法比較簡單,且停爐後再投入運行也方便,只要把水箱和汽包切斷就可以了。這個辦法的缺點是要有外來汽源供汽。有人建議採用小水箱上加一層煤油的辦法來防止空氣中氧氣進入鍋爐,這樣就不需要加熱了,這種建議可供參考。
二、停爐保護方法的選擇
以上介紹了一些停爐保護的方法。至於選用哪一種方法,應根據鍋爐結構、停用時間、各種方法的效果和應用條件來選擇。
1.停爐三個月以上應採用幹法中的乾燥劑法。
2.停爐1-3個月可採用鹼液法或亞硝酸鈉法。
3.鍋爐停止運行後,能在24小時以內啟動時,可採用保壓法。對於間斷運行或停用時間在一週以內的鍋爐也可採用此法。但必須做到爐內壓力高於大氣壓力。如發現壓力稍有降低必須及時起火升壓。
4.因檢修鍋爐而停止運行時,可採用烘乾法。如不需放水時,可採用保持壓力法。檢修後的鍋爐,如不能及時投入運行。則應根據信用時間長短採用相應保護措施。
5.採用濕法保護時,鍋爐房內温度最好保持在10℃以上,不能低於0℃,以免凍壞設備。
消防設施設施管理制度 篇13
一、為加強企業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企業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及有關消防法規,制定本規定。
二、建築自動消防設施(主要指自動噴水、滷代烷、二氧化碳、乾粉等固定滅火系統、自動報警系統和機械防排煙系統等)的維護管理(無自動消防設施的企業本條可取消):
1、建築自動消防設施投入運行後,企業應及時選擇維修保養企業,與之簽訂維修保養合同,對系統進行定期的維修保養。
2、應將建築自動消防設施列入防火檢查、巡查的內容。
3、負責運行和維護的部門每日應對建築自動消防設施進行巡查,同時做好記錄。
4、消防歸口管理部門應定期對建築自動消防設施的各項功能進行檢查試驗,並填寫記錄。
5、點型感温、感煙探測器投入運行二年後,應每隔三年對探測器進行清洗。
三、小型滅火器材(主要指滅火器、消火栓、消防桶、消防斧、消防杴等器材)的維護管理:
1、嚴禁購置不符合國家消防技術標準的滅火器材。對購置的器材應建立詳細的器材台帳,並報歸口部門備案。
2、消防工作歸口職能部門根據有關消防規範要求對滅
火器材進行合理佈置,並登記造冊。
3、各部門應指定專人管理轄區內的滅火器材,滅火器材管理應做到“三定”(定位、定人、定責)。
4、各部門滅火器材管理人每週檢查一次滅火器材的數量和定位情況,每月檢查一次滅火器壓力錶指針是否在正常區域。在寒冷、炎熱、潮濕季節,要對消火栓、滅火器採取防凍、防曬、防潮措施。
5、消防工作歸口職能部門每半年對所有的`小型滅火器材進行一次檢查,對缺少的滅火器材進行補充,對鏽蝕嚴重、壓力不足、乾粉結塊的滅火器送具備法定資質的滅火器維修廠家進行維修。
6、因管理不善,造成滅火器材丟失、損壞的,管理人應賠償損失,並根據情況對聯責部門進行經濟考核。
7、因撲救本企業或友鄰企業火災而使用了滅火器,有關部門應及時報告消防工作歸口職能部門,補充滅火器材。
消防設施設施管理制度 篇14
1、建築自動消防設施的使用單位應指定部門負責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
2、消防設施應具備有系統竣工圖、設備技術資料、使用説明書、調試開通報告、竣工報告、竣工驗收情況表等有關資料,建立技術檔案;
3、調度室應建立系統的使用操作規程,明確值班人員的職責,並做好系統的運行記錄,發現故障及時報告主管領導和有關部門進行維修保養,確保系統的`完好有效;
4、應做好調度室的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記錄;
5、調度室的消防設施應保持連續正常運行狀態,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隨意中斷運行;
6、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投入運行2年後,其中點型感温、感煙探測器應每隔3年由專門清洗單位全部清洗一遍,清洗後應作響應閥值及其他必要功能試驗,不合格的應及時更換,嚴禁重新安裝使用;
7、每年應委託具有建築消防自動設施檢測資格的單位對系統進行全面檢測,檢測合格後方可繼續使用。
消防設施設施管理制度 篇15
一、建立完善單位消防安全組織機構,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
二、加強學校員工消防安全教育、義務消防員的培訓,定期組織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提高員工和義務消防員消防安全意識和防控火災能力;
三、落實每日防火巡查、檢查,及時消除各類火災隱患,對確無能力當場解決的火災隱患應當提高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
四、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佔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五、加強單位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確定專職管理員負責,定期檢查,確保消防設施、器材整潔、完好。每年對建築消防設施進一次全面技術檢測;
六、加強用電安全管理,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加強用火管理,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做好動火作業前的安全防範工作。
七、加強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管理,建立專用庫房,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配備必要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八、制訂完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明確分工與責任,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九、切實做好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燃氣、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燃氣、電氣設備應由每月進行一次檢查。
消防設施設施管理制度 篇16
一、消防設施、器材管理應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消防設施的檢查內容和要求,消防設施定期維護保養的要求。
二、消防設施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消防設施應有明顯標識,並附有使用操作、檢查測試説明;
2、室內消火栓箱不應上鎖,箱內設備應齊全、完好;
3、室外消火栓不應埋壓、圈佔,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範圍內不得設置影響其正常使用的。障礙物;
4、展品、商品、貨櫃,廣告箱牌,生產設備等的`設置不得影響防火門、防火捲簾、室內消火栓、滅火劑噴頭、機械排煙口和送風口、自然排煙窗、火災探測器、手動火災報警按鈕、聲光報警裝置等消防設施的正常使用;
5、應確保消防設施和消防電源始終處於正常運行狀態;需要維修時,應採取相應的措施啟動備用設施,維修完成後,應立即恢復到正常運行狀態;
6、按照相關標準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並做好記錄,存檔備查;
7、自動消防設施應按照有關規定,每年委託具有相關資質的單位進行全面檢查測試,達到合格標準,並出具檢測合格報告,存檔及報送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備案。
三、消防控制室應保證其環境滿足設備正常運行要求。室內應設置消防設施平面佈置圖,存放完整的消防設施設計、施工和驗收資料以及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等。
四、消防設施、器材檢查應分別填寫《建築消防設施功能檢查記錄表》、《安全疏散設施檢查記錄》。
消防設施設施管理制度 篇17
1目的
為使消防設施、設備經常處於良好狀態,確保及時實施滅火工作。特制定本作業文件。
2範圍
本作業文件適用於公司轄區內所有消防設施、設備。
3管理規定
3.1在生產區的每一個工(庫)房都應有消防安全通道;生活區樓與樓之間應有消防安全通道。消防通道的要求見《建築設計防火規範》,寬度不應小於3.5米。通道上遇有管架、棧橋等障礙物時,其淨空高度大於4米。
3.2消防水源
3.2.1消防水應有可靠的水源,生產區管網應為環狀,當採用環狀管網有困難時,在採取不間斷供水措施情況下可設計為枝狀管網。
3.2.2室外消防用水量應按《建築設計防火規範》計算,但不應小於20l/s,延續時間按3h計算。
3.2.3室內消火栓用水量應按充實水柱長度不小於10米計算,消火栓配置應保證每股水同時到達室內任何部位,每股水量不小於20l/s,延續時間按3h計算。
3.2.4雨淋管網用水量應按同時作用最大一組雨淋管網水量計算,延續時間按2h計算。
3.2.5消防水儲在廠區蓄水池時應設置加壓泵,加壓泵應保證水壓不小於0.4mpa,流量30l/s,若採用高壓或臨時高壓給水系統,管道的壓力應保證用水量達到最大且水槍在任何建築物的最高處時,水槍的充實水柱仍不應小於10米;若採用低壓給水系統,管道口的壓力應保證滅火時最不利點消火栓的水壓不小於10米水柱。
3.2.6若設置加壓泵,則加壓泵的動力性能應經常處於良好的工作狀態。消防加壓泵的供電迴路,在生產現場發生火災時生產、生活用電切斷後,能保證加壓泵的用電系統有時顯標誌。
3.3室外消火栓
3.3.1危險性工房周圍150米半徑之內應有消火栓。
3.3.2地上式消火栓應有一個直徑為150毫米或直徑101毫米和兩個直徑為65毫米的栓口,地下式消火栓應有直徑為101毫米和65毫米栓口各一個。
3.3.3公司地下式室外消火栓的分佈圖應標明有消火栓位置,槍口直徑、流量、壓力等。地下式消火栓有高出地面的固定式標誌牌,標誌牌應符合gb2894—88中的要求。
3.3.4室外消火栓的用水量不少於20i/s,水槍水柱必須大於10米。
3.4室內消火栓在工房設計時,按《建築設計防火規範》要求距離15米設置一消火栓。安裝時消火栓口距地面1.15米,室內消火栓有兩種,直徑65毫米或直徑50毫米。
3.5配置滅火器
3.5.1手提式滅火器的規格為:10公斤泡沫滅火器,8公斤乾粉滅火器,5公斤二氧化碳滅火器,4公斤1211滅火器等。
3.5.2在生產區、工房和庫房內,按50平方米一具進行配置。特殊情況(如小庫房、配電室小於50平方米)要求一處必須配置兩具或兩具以上。
3.6消防車的'技術狀態應滿足下列要求
3.6.1企業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當地消防部門批准,組建專職消防隊,並配備足夠的車輛、裝備和器材。
3.6.2消防車本身與其它運輸車輛共性的技術狀態,應滿足《機械標準》的要求。
3.6.3企業兼職消防隊編制均以滿足公安消防部門認定的防火等級的要求為原則。
3.6.4消防通訊設備應完好有效,火警電話、調度電話、普通電話應完好暢通。
3.7管理要求
3.7.1任何人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點消火栓,不得佔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3.7.2非火災情況下,任何單位和個人嚴禁私自使用消防器材。室外消火栓半徑1.5米。儲水池周圍5米內不準放任何障礙物、種植物,不得佔用消防通道。
3.7.3公司要建立消防器材及設施的登記冊,詳細登記本單位消防器材、設施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存放位置、負責人及有效期。
3.7.4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設置在室內的牆壁消火栓、水帶、水槍、泡沫滅火器、乾粉滅火器等,由所在單位防火負責人分管,指定專人負責管理,並掛有統一規格標明負責人、領用日期的標籤,防止丟失、損壞和過期。
3.7.6負責人員經常對消防器材進行維護保養,每週必須檢查和保養一次。
3.7.7室外消防栓、消防儲水池等由消防負責管理和使用,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7.8各單位應經常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培訓並制訂火險預案計劃等使員工會檢查、會保養、會使用消防器材。
消防設施設施管理制度 篇18
一、新職工入廠,須進行消防安全的職前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識、滅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對每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培訓情況記錄存檔
三、公司每個季度對全體職工進行疏散演習,對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滅火演習專門培訓,使每個隊員都能熟練使用滅火器材,
四、公司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員等有關人員應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五、電焊、氣焊、鍋爐工等在具有火災危險區域作業的人員和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消防培訓,持證上崗
六、各車間、班組等部門展開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應根據各部門、各階段、各字的特點進行鍼對行的教育。
七、公司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一、建立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自職責,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二、公司安全部人員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檢查。公司安全部、環安部每月對公司進行防火檢查並複查追蹤改善。
三、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記錄,並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四、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受檢部門負責人應按通知要求及時整改火災隱患
五、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公司規定給予處罰。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一、廠內的車間、倉庫、宿舍的安全出口門、疏散樓梯、疏散走道的寬度必須按規範設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樓梯、走道必須配置相應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標誌。
三、上班時、生產車間、倉庫應保證安全出口暢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鎖。
四、車間、倉庫應按規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各部門負責人應按規定定期檢查疏散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是否完好,發現損壞及時維修。
消防設施設施管理制度 篇19
1)學校內自動報警和滅火系統以及消防栓要定期檢查測試,要及時維修或更換確保完善。
2)學校各類消防設施要按月進行檢測,並做好檢測記錄。
3)學校各類設施要按月進行保養,保證設備的正常好用,並做好記錄。
4)學校範圍內的消防水泵、消防水管,消防水箱和消防栓等設施,不得任意改裝或挪作其他用。
5)消防給水系統需停水維修時,必須經消防委員會審核同意後方能施工。
6)學校全體教職工有義務愛護所有消防設備。
7)對有意損壞、違章使用消防設施造成損失的,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消防設施設施管理制度 篇20
1.宿舍所有人員必須做好用電、防火為重點的安全工作,所有住宿人員(含外聘及外來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並服從辦公室的統一管理和安排。
2.根據《消防法》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度,本着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宿舍主管部門對宿舍的安全負責,各住宿人員為第一責任人。
3.禁止破壞供電、消防、防雷設備和設施。非緊急情況下,任何人不得隨意將消防設施堵塞、損毀、挪動、試用或挪為它用。
4.各住宿人員要會使用滅火器,如發現着火,立即採取措施撲滅初期火災,同時迅速疏散人員並報警。火警電話119,報警時須講明着火單位名稱、地址、電話、火勢大小、報警人姓名並及時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車。
5.禁止在宿舍吸煙、生火、玩火、焚燒物品以及燃放煙花爆竹等,點燃蠟燭及蚊香等需有人在場,用不燃物支墊,並遠離任何可燃物,以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6.禁止攜入或私存易燃、易爆、有毒、劇毒以及有腐蝕性、傳染性等妨礙公共安全和衞生的危險物品。
7.宿舍內安全用電,嚴防火災。禁止燒煮、烹飪等。
8.禁止在宿舍內私接電源,安裝插座。除電腦和電吹風(限800W以下)外,其他大功率電器一律不準使用。
9.禁止用其他任何金屬線代替保險絲。禁止私自拆卸水暖設備、電氣設施,私自修理供電設施。
10.禁止在蚊帳內點燭設燈看書。
11.禁止將插座、電器等帶電體放於牀上、從席子裏下穿過或與可燃物連接(例如電扇放在牀內吹風)。
12.禁止在電線燈頭、燈管等電器設備上搭掛衣物或烘烤物品。
13.人員離室鎖門時,務必檢查並關閉窗户及電燈、電扇、電腦、充電器等所有電器設備的電源。
14.禁止在宿舍內聚眾賭博、酗酒、扔摔酒瓶、故意起鬨、打架鬥毆、吸毒、色情等一切影響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不正當行為。
15.禁止攀爬及破壞門窗、陽台、防護網。禁止站在窗台或活動物體上收曬衣服,以免造成危險。
16.禁止任何人攜帶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兇器進入宿舍,個人攜帶的管制刀具請主動上交辦公室,若查到將至少給予警告處分。
17.員工宿舍範圍內若遇到非公司員工有義務詢問其情況,以防盜賊混入宿舍內。宿舍嚴禁以任何形式聚眾賭博,違者沒收、賭資並罰款500元,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對於上述違反行為,如在宿舍內被發現,但無人主動承認且無法查明,則視為全宿舍共同違規。並結合產生後果的輕重給予警告、記過等處分。以及賠償造成的損失。做到人走燈滅、風扇停,注意節約用水,發現火災隱患及時通知管理人員。
消防設施設施管理制度 篇21
1.0目的:為了確保消防器材的正常使用和起到防火、滅火的應急作用。
2.0適用範圍:小區任何公共區域的消防設施設備的管理。
3.0管理程序:
3.1小區內的所有消防設施設備器材均由管理處統一實施有效的管理;
3.2嚴格執行管理處制定的消防器材使用、保養、保管制度;
3.3消防設施設備包括器材應印有管理處統一的消防明顯標誌及編排號;
3.4消防水源、器材、設備未經管理處經理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或挪用;
3.5滅火器放置的位置要明顯、合理,有緊急情況便於使用,但又不阻礙他人,滅火器必須按樓層號進行編號,防止遺失,滅火器箱必須用管理處統一印製的消防封條予以封住,杜絕別人亂使用;
3.6消防管要做明顯的消防標誌,方便區分使用,更利於加強管理;
3.7消防栓應按編號,統一用消防封條進行封閉,杜絕有人亂使用水源和動用設施;
3.8消防斧、消防車扳手、消防服、消防撬、消防繩,必須統一擺放、統一管理,交接班必須進行清點,並做好相關使用登記工作;
3.9消防泵、噴淋泵必須保持正常運轉供水,消防水泵必須控制在自動狀態,以便於及時有效地進行滅火工作;
3.10物業管理處根據實際情況,要定期按時更換滅火器材的藥劑、充氧等工作;
3.11各用户單元內或自備的.消防器材由用户自行負責保養、更換,檢查用户單元消防工作落實情況由管理處組織進行,同時做好記錄備案;
3.12消防通道經常檢查,不準放雜物,保持通道暢通乾淨,防火門應經常處於關閉狀態,能夠安全有效的隔絕不安全隱患;
4.0消防器材的保養制度:
4.1滅火器保養做到無灰塵、噴咀通,位置擺放符合規定,壓力值正常,四周無其它物品堆放;
4.2消防栓保養做到經常加油,並保持清潔,無生鏽,銜接口正常,無滴水現象;
4.3水帶做到卷緊放齊,保持水帶無破裂,水帶銜接口正常,水帶箱玻璃保持清潔光亮,無灰塵;
4.4自動滅火系統、消防排煙設備,防火門和消防栓都要定期進行測試,凡失靈損壞的要及時維修更換,確保其處於正常的預警預防狀態;
4.5消防系統需停水維修時,必須先經過消防監督機構批准並安排有效的準備應急措施;
4.6消防水管應及時進行外表層油漆的翻新工作,所有消防提示語、警示語應經常翻新,做到真正達到醒目,起到警示提醒作用;
4.7根據消防設施的用途、特性,應制定具體合理的維修保養計劃。
5.0基本要求:
5.1必須明確消防器材的確切位置,以及特性和操作。
5.2消防設施器材無損壞、故障、作廢過期等現象,確保正確投入使用。
消防設施設施管理制度 篇22
消防設施管理制度
一.消防設施按照劃分的管理區域,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使消防設施經常處於良好備用狀態。
二.加強消防設施的巡視、檢查、保養、更換,發現隱患及時處理。消防設施禁止挪作它用及改變位置,嚴禁損壞丟失。
三.消防水泵、消防栓、閥門、壓力錶、温、煙感探頭、控制箱、指示燈、手動報警器、開關,處於良好備用狀態。
四.消防控制系統每年聯動運行檢查一次。
五.感應器每年測檢1~2次。
六.消防水泵每半年手動、自動啟動檢查一次。
七.消火栓系統、水噴淋自動滅火系統每月放水試驗一次。氣體滅火系統每月試驗一次。
八.室外消火栓系統每季度放水檢查一次。
九.自動噴淋、消火栓滅火管道系統,每年排放污水一次。
十.消防加壓、送風、排煙風機,每月啟動運行測試檢查一次。
十一.備用發電機根據設備檢查安排時間定期啟動檢查。
十二.出口指示燈、事故應急照明燈保持完好。
十三.各部位的輕便手提式、推車式滅火器、氣體滅火系統,每年(或根據設備要求)更換藥劑一次。
十四.消防用廣播器材隨時處於良好備用狀態。
十五.消防扳手存放在顯要位置,隨時備用。
消防監控中心管理制度
消防監控中心是掌握消防設備動態及發現火災、火警的重要崗位,是整個大廈消防管理的心臟。為了加強消防控制中心的管理,特定例如下制度。
一.消防控制中心實行全天24小時專人輪流值班制。
二.監控中心的輪值人員必須具備高度的警覺性和高度的責任心,能熟練操作設備。
三.值班人員在監控中心不準吸煙、喝酒、會客,不準進行其他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四.值班人員在工作期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如有特殊情況,應由其他輪值人員頂替方可離開。
五.監控中心各操作手柄(按鈕)每日做一次手動操作檢查。
六.消防監控中心的設備外觀不附有灰塵為合格。
七.監控中心的設備出現故障當班人員無法排除時,應第一時間報告管理處主任,聯繫技術人員前往維修。
消防設備操作原理及規程
一.本管理區域內消防各系統屬遙控、連鎖自動裝置,故在操作前必須觀察各個系統是否設置在自動位置。
二.首先觀察各系統電源信號是否正常。
三.各系統的安全操作方法如下:
1.煙感系統:由集中報警控制器、區域報警控制器、探測器組成,接收各區域報警控制器傳送的火警信號、故障信號,及時顯示出各信息的位置,併發出聲光報警信號提示監控人員。當有下列信號送到集中報警控制器內,顯示屏將顯示:a.煙、温感探測器(火警)、b.手動火警按鈕(火警)、c.水流開關(火警)、d.七氟丙烷滅火系統(火警)、e.消防泵狀態(指示)、f.防火捲簾門(指示)、g.排煙風機、排煙閥(指示)、h.加壓風機(指示)、I.消防水池、箱狀態(指示),報警器火警顯示編碼均能在分佈圖中查處具體位置名稱。
當發生火情報警時,確認樓層後,首先通知保安人員到報警層觀察,同時與該層人員及時取得聯繫。若為火險立即按滅火作戰方案處理,若為誤報,請保安人員將區域報警進行復位,後將值班室內的集中報警器復位。
2.防火捲簾門系統:當發生火警時,根據失火方位及火熱大小,可採取隔離法,及降落相應的防火捲簾門,值班員可根據現場報告情況遙控降落,就近人員也可擊碎報警按鈕降落,若以上兩種情況都不能降落時(觀察捲簾降落信號燈),可速派消防維修人員到當地打開鎖匙開關強迫降落。
3.排煙系統:發生火災時,值班員遙控打開該層及其上下層的排煙閥。若失控時,通知保安人員就地打開該層的排煙閥,這時排煙風機自動啟動,啟動信號燈亮。若風機不能自動啟動,速轉入手動位置啟動,仍不能啟動時速派人到風機房內強行啟動。
4.加壓送風系統:根據火災的不同方位,迅速打開相應的'加壓風機,啟動信號燈亮,若失控時可派人到風機房進行手動操作。
5.消火栓系統:該系統是救火的主要設備之一,由室外500m3消防水池、消火栓泵、穩壓裝置、水泵接合器、消火栓箱、屋頂24m3消防水箱等組成。該系統操作時,時刻監視該系統的消火栓報警信號。當滅火人員打碎就地的報警信號,消防中心得到消火栓的
報警按鈕後,這時相應的消火栓泵自動啟動,啟泵信號燈亮。若不能自動啟泵時,應立即轉入手動位置啟動,仍不能啟動時,速與水泵房人員聯繫,派人到泵房強行啟動。手動操作泵,控制盤設在B3F泵房內可手動開啟或停止。
6.自噴系統:該系統是救火的主要設備之一,由室外500m3消防水池、噴淋泵、穩壓裝置、水泵接合器、濕式報警閥、水流指示器、信號閥、噴淋頭、屋頂24m3消防水箱等組成。噴頭動作温度68℃,廚房區域93℃,當某層發生火災時,失火部位的自噴頭爆破噴水,該層的水流指示器動作,監控中心得到該層的報警信號。濕式報警閥開始工作,水力警鈴報警,延時30秒後,壓力開關工作,自噴泵自動啟動,相應的啟泵信號燈亮。若不能自動啟泵時,立即轉入手動位置啟動,仍不能啟動時速派人到泵房強行啟動。
7.七氟丙烷氣體滅火系統:主要保護變配電室、計算機房、檔案室。由探測器、系統控制盤、聲光報警器、手動控制盒、聯動控制、延時器、滅火機構組成自控閉路系統。受集中報警控制櫃控制,且能將信息反映。
當第一個火災信號收到時:該區閃光燈,報警器啟動發出聲光報警。該區出口處的警鈴響,控制盤顯示。當兩個區域收到火警信號時,鳴音報警,閃光按鈕將會啟動,控制盤上顯示氣體釋放信號,氣體將在30秒後釋放,60秒內釋放完畢。所有信息將會反饋到集中報警控制櫃上。
8.緊急廣播遙控設備操作説明
當需要啟動緊急廣播時,請嚴格按以下步驟操作:
(1)將消防控制室中緊急廣播設備的搬把開關置“ON”位置。
(2)按下“F1”鍵,“叮咚”響聲後便向被選定的區域播出。
(3)按下“STOP”後再按下“F2”鍵。當磁帶機中放入有關消防疏散的磁帶後,該帶便將如何進行人員疏散的內容不斷向預選定的區域播出。
(4)按“F3”鍵,此時,磁帶機輸出的有關人員疏散內容和消防指揮員現場指揮的信號並存同時播出。
(5)如認為磁帶信號妨礙現場指揮,可按下“STOP”後按兩下“F4”鍵,於是被選定的區域中只有現場指揮員的命令可播出,其它信號一概終止,使用完畢將第(1)項中各開關全部復位。
四.操作完畢後,時刻觀察各個系統運行是否正常。
五.火災撲滅後,要進行事後工作,即所有系統要復位,對所有系統的設備進行檢修。
六.事故後要詳細整理記錄資料,總結操作經驗。
消防設施設施管理制度 篇23
1、加強全校師生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師生員工自覺履行消防安全責任、愛護消防設施,做到人人都知道火災報警電話(119),人人都瞭解熟知消防自護自救常識和逃生技能。
2、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後果者,依法提請有關職能部門追究責任人及當事人的責任。
3、教室、辦公室、學生宿舍、場館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使用耐火等級較低的易燃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化學實驗用品做到按規定專門存放,雙人雙鎖保管,嚴格執行領用制度。在室內,應存放一定量滅火用沙及滅火器材等。在使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在做實驗前應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並指導學生正確使用,嚴防發生易燃易爆事故。
6、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爐,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鍋爐工要持有效證件上崗,嚴格操作規程,液化氣罐應存放操作間室外通風處,由硬質鋼管接入室內,並經常檢查管道接口是否漏氣及橡膠管硬化現象,嚴防氣體泄漏事故發生。
7、人人愛護消防設施,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消防栓、消防帶、滅火器材以及各種消防警示標誌等,違者要嚴肅處理。
8、圖書館、化學實驗室、物理實驗室、機房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後工作人員待檢查後要及時切斷電源,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9、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電爐、熱得快、蠟燭、蚊香等,嚴禁吸煙,私拉亂接電線,嚴禁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0、加強對校內的用電線路、設備等安全檢查,不得超負荷使用電器設備,不得私拉亂按。發現用電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用電設施的安全。
11、定期組織學校義務消防隊員的業務培訓,演練,提高處置火災初起的能力。
12、保障校內消防設施的完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養,確保消防設備完好率100%,並做好日常安全檢查記錄。
消防設施設施管理制度 篇24
一、目的
規範消防器材管理工作,確保消防器材性能完好,齊全好用。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工廠轄區內各類消防器材的管理。
三、職責
1、安全消防部部長負責消防器材管理的監督、檢查工作。
2、消防主任具體負責消防器材的管理。
四、程序要點
1、登記入庫
(1)從採購領回的消防器材應先進行檢驗。檢驗器材的性能、規格、數量、使用日期、使用範圍等是否符合公安部消防局的有關標準,驗證數量和用途是否和申購單上的數據相吻合,凡不符合標準的一律退回採購。
(2)對符合標準的消防器材進行人庫登記。
2、領用與歸還
(1)臨時領用的消防器材須經消防主任登記確認後,方可領出,用完後及時歸還。
(2)平時用的訓練器材由消防主任領出。訓練完後統一送還倉庫保管。
(3)配置在消防控制中心的消防器材必須經當值監控員簽字確認,並進行班次登記移交。
(4)配置在各部門、公共場所、電房、保安崗位的消防器材,由消防中心主管和配置場所的負責人雙方簽字確認,並由配置場所的負責人監督其部門員工保管,消防中心定時檢查。
(5)工程部、環維部或其他部門需借用消防器材時,須經部長、經理同意,將破舊修復的器材借給對方使用,歸還時應將器材洗淨晾乾,由消防主任簽收後人庫保管,消防員填寫《消防器材借用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