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規章制度(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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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規章制度 篇1

一、把保密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成立保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辦公室日常保密工作,加強對保密工作的組織領導與監督檢查。

保密規章制度(精選5篇)

二、開展保密宣傳教育工作,增強保密意識,嚴格遵守保密規定和保密紀律,做到不該説的不説;不該問的不問,不該看的不看;不該記錄的國家祕密絕對不記錄;不在私人交流和通信中涉及國家祕密;不在公共場所談論和處理國家祕密;不在沒有保障的地方存放國家祕密;不通無保密措施的電話、傳真、電報、郵政、電子設備傳遞、擅自翻印、複印祕密文件;不準任意攜帶密件外出,避免丟失、被竊。工作人員調動時,要及時辦理密件移交手續,做好防範工作,堵塞失、泄密漏洞。

三、召開具有一定密級內容的會議,會前要對會場的錄音、擴音設備進行保密檢查,禁止使用無線話筒代替有線擴音設備。

四、會議中使用的祕密文件、資料嚴禁亂髮,會議上的講話未經領導本人同意不得隨便印發,召開帶祕級會議,要指定專人記錄管理處理祕件,需要發文的要通過機要發送。

五、祕書在起草文件時,如涉及到保密內容的文件不論是草稿,還是正式文稿,應標明祕密字樣,不得擅自抄錄和摘記祕密文件資料,不得在公開發表的文章中引用祕密文電、資料。

六、在印刷祕件時要進行登記,嚴禁個人保留和抄錄外傳。

七、在機要科室、部位配置必要的安全技術防範設施設備,確保黨和國家機密的安全。

八、認真落實崗位責任制,收發涉密文件有登記,查閲涉密文件檔案有手續,妥善保存涉密公文和檔案,涉密公文辦完或檔案查閲後,要及時整理立卷、歸檔。

九、涉密的電子設備、通信和辦公自動化系統要符合保密要求,並採取必要的保密技術防範和管理措施。

十、沒有存檔價值和保存必要的涉密公文,經過鑑別和主管領導批准,才可定期銷燬。

十一、一旦發生泄密事件要及時報告,認真查處並採取補救措施,分析原因,總結教訓。

保密規章制度 篇2

一、根據《保密法》有關規定,建立健全X市的保密組織和工作制度,開展相應的保密組織和管理工作。

二、設立XX市XX局保密委員會,負責對XX局系統(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保密工作實施全面管理,保密委員會由一名局領導任主任,成員包括辦公室、行政處、監察室、對外處、規劃計劃處的負責司志,並實行按業務線分管保密工作。

三、保密委員會的主要職責:

(一)貫徹和執行國家有關保密法律、法規和政策,加強對保守國家祕密和內部工作祕密的領導。

(二)組織和領導全系統的保密工作,制定保密工作制度和工作計劃,組織保密工作活動,實施保密法制宣傳教育,普及保密法律知識。

(三)具體辦理確定密級、變更密級和解密的審批工作。

(四)確定本系統各單位的保密要害部位,建立保密崗位責任制,負責對涉密人員的審查、考核和管理工作。

(五)承擔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保密組織和政府保密工作部門交辦的保密工作。

(六)負責對夕、宣傳資料的保密審查。

(七)組織對保密要害部位、涉密計算機系統和機要通信設備的保密技術防範。

(八)監督和檢查本部門、本系統保密工作落實情況。

(九)負責查處系統內的泄密事件,研究採取補救措施,減少泄密損失。

四、保密委員會實行例會制度,每半年召開一二次會議,傳達上級有關保密工作指示,通報保密工作清況,研究解決保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每年度對保密工作進行總結。

五、保密委員會主任的主要職責:

(一)全面負責本系統保密工作的組織領導。

(二)負責審批保密工作計劃和總結。

(三)負責組織本單位、本系統的保密檢查工作。

(四)負責向上級保密組織請示彙報工作。

六、保密委員會副主任的主要職責:

(一)協助主任開展保密工作

(二)負責組織完成本單位和檢查、指導本系統的日常保密工作、

(三)負責保密宣傳教育、培訓的組織工作

(四)完成主任交辦的保密管理工作。

七、保密委員會成員的主要職責:

(一)依照職權範圍負責本部門的保密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

(二)及時向保密委員會請示彙報保密工作〕

八、保密領導人的主要職責:

(一)根據保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國家保密法規,組織指導、協調做好本部門、本系統的確定密級的工作。

(二)按照本級保密審批權限,做好定密的審批工作。九、保密責任人的主要職貴:

(一)負責對本處室、本業務線的人員進行保密教育,使涉密人員熟知有關保密工作的法規制度和保密知識,增強保密觀念。

咬二)對本處室、本業務線業務涉及國家祕密和工作祕密的,負責確定具體的祕密事項並制定專項保密措施。

十、保密技術委員會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監督、檢查、指導本系統計算機信息網絡及各和技術設備的專項保密管理工作。

(二)對本系統在保密工作中涉及的保密技術問題提出保密要求,從技術上確保國家祕密信息安全。

十一、市局保密幹部和專職保密員負責本委日常的保密工作。機關各處室設兼職保密員一人,具體負責本處室的日常保密工作。

保密幹部和保密員的主要職責:

(一)根據保密工作的要求,經常宣傳、檢查、督促指導本系統的保密工作。

(二)負責木部門在工作過程中產生的國家祕密載體(包括文件、資料、圖紙、音像製品等)日常管理工作。

(三)提出本部門保密工作的具體計劃和工作總結

保密規章制度 篇3

一、計算機操作人員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任何人不得利用計算機從事違法活動。

二、計算機操作人員未經上級領導批准,不得對外提供內部信息和資料以及用户名、口令等內容。

三、網絡設備必須安裝防病毒工具,並具有漏洞掃描和入侵防護功能,以進行實時監控,定期檢測。

四、計算機操作人員對計算機系統要經常檢查,防止漏洞。禁止通過網絡傳遞涉密文件,軟盤、光盤等存貯介質要由相關責任人編號建檔,嚴格保管。除需存檔和必須保留的副本外,計算機系統內產生的文檔一律刪除,在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樣品等必須立即銷燬。

五、具有互聯網訪問權限的計算機訪問互聯網及其它網絡時,嚴禁瀏覽、下載、傳播、發佈違法信息;嚴禁接收來歷不明的電子郵件。

六、對重要數據要定期備份,定期複製副本以防止因存儲工具損壞造成數據丟失。備份工具可採用光盤、硬盤、軟盤等方式,並妥善保管。

七、計算機操作人員調離時應將有關材料、檔案、軟件移交給其它工作人員,調離後對需要保密的內容要嚴格保密。接替人員應對系統重新進行調整,重新設置用户名、密碼。

八、對於違反本規定,發生泄密事件的,將視情節輕重追究責任。

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保密規章制度 篇4

保密監督檢查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保密監督檢查,使機關保密監督檢查工作制度化、經常化、規範化,提高保密管理水平,根據國家有關保密法律、法規,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局 保密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和指導保密監督檢查工作,保密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具體實施保密監督檢查工作。

第三條 各股室所負責人對本部門保密工作負責,涉密人員對本職工作中的涉密事項負直接職責。

第四條 涉密人員每月底對本月工作進行保密自查,局保密領導小組不定期隨機對涉密人員進行抽查。

第五條 局保密領導小組每年6月份和12月份組織全局進行保密檢查,對發現的問題,提出書面整改要求,並督促整改。

第六條 局保密領導小組每年12月份對涉密人員進行考核,重點考核其遵守保密紀律、履行保密義務、職責和理解保密培訓的狀況。

第七條 在保密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泄密事件,要及時報告並採取補救措施。

保密規章制度 篇5

為加強保密管理工作,嚴防失泄密事件發生,確保國家祕密安全,結合單位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守則

(一)不該説的機密,絕對不説。

(二)不該問的機密,絕對不問。

(三)不該的看機密,絕對不看。

(四)不該記錄的機密,絕對不記錄。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記錄機密。

(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機密。

(七)不在公共場所和家屬、子女、親友面前談論機密。

(八)不在不利於保密的地方存放機密文件、資料。

(九)不在普通電話、明碼電報、普通郵局傳達機密事項。

(十)不攜帶機密材料遊覽、參觀、探親、訪友和出入公共場所。

二、工作人員保密規定

(一)不得在非保密場所閲辦、存放祕密文件、資料。

(二)不得擅自或者指使他人複製、摘抄、銷燬、留存帶有密級的文件、資料。確因工作需要複印的,複印件應按同等密級文件管理。

(三)不在非保密筆記本或未採取保密措施的電子信息設備中記錄、傳輸和儲存黨和國家祕密事項。

(四)不得攜帶祕密文件、資料進入公共場所或進行社交。

(五)不準用無保密措施的通訊設施和普通郵政傳遞黨和國家祕密。

(六)不得在私人通信及公開發表的文章、講話中涉及黨和國家祕密。

(七)不得在涉外活動或接受記者採訪時涉及黨和國家祕密;確因工作需要涉及或提供黨和國家祕密的,應當事先報經有相應權限的機關批准。

(八)不得在出國訪問、考察等外事活動中攜帶涉及黨和國家祕密的文件、資料或物品;確因工作需要攜帶的,須按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並採取嚴格的保密措施。

(九)實行保密工作責任制。主任對本單位的保密工作負總責,分管領導對分管科及人員的保密工作負責,每一位同志都要對自己從事的工作負保密責任。

(十)堅決同泄密行為作鬥爭,對已知的竊取或者泄露國家祕密的行為,要予以制止並及時向有關部門舉報。

三、保密工作會議

(一)保密工作領導小組應當定期聽取保密工作彙報,專題研究保密工作,每年不少於2次。

(二)定期召開保密工作會議,學習保密知識,每年不少於2次。

(三)全體工作人員應當積極參加保密工作會議,並認真作好保密工作會議記錄。

(四)各科每季度至少召開1次保密工作會議,強調科保密工作。

四、定密規定

(一)定密工作由綜合科負責人負責。

(二)各科負責人認為本科有關業務應列為祕密內容的,應當及時報綜合科定密。

(三)綜合科應結合安監工作實際,客觀地進行定密,並督促落實保密措施。

(四)定密責任人應當根據安監工作的變化,及時調整或解除本單位產生的祕密文件。

五、涉密文檔保密管理

(一)文檔人員要模範遵守保密法規和各項保密制度。

(二)不準在文檔室會客。

(三)凡涉及黨和國家機密以及按規定不能公開的文件內容,不準以任何方式向外散佈。

(四)未經綜合科負責人批准,非文檔人員不準私自將文件帶出文檔室。

(五)丟失文件和發生失、泄密事件,要及時向分管領導報告,造成重大損失的,要按有關規定處理。

六、涉密文件傳閲

(一)認真執行黨和國家的保密規定,嚴格按規定範圍進行傳閲,不準將文件內容隨意泄露給他人,嚴防失、泄、竊密事件的發生。

(二)文件傳閲一律由綜合科負責。對領導閲批的文件,應根據批辦意見和文件規定及時傳閲,特急件當日傳完,普通件七日傳完。傳閲時要本着先急後緩、先主後次的原則,保證辦文質量和效率。

(三)傳閲文件要嚴格手續,做到送出有登記,收回要清點,文件不橫傳。

(四)對領導有批示意見的文件,辦文人員要及時催辦落實,並將辦理結果及時向批文領導彙報,做到事事有迴音,件件有着落。

(五)閲文人員應當在辦公室閲讀文件,不得將文件隨意帶出或亂丟亂放,不準從文件傳閲夾中擅自抽走文件或將文件帶回家中。

(六)對涉密文件,必須做到閲後及時上櫥上鎖,確保萬無一失。

(七)傳閲文件要做到勤傳、勤收、勤催辦,不拖、不壓、不誤事。傳閲辦理完畢後,應分類保管。

七、涉密文件借閲

(一)嚴格文件借閲手續,建立借閲文件登記簿。借閲文件要履行簽字手續,嚴防丟失。

(二)借閲機密以上文件,需經綜合科科長同意。絕密文件只能在綜合科閲讀,不準攜帶外出。借閲時間一般不能超過兩天,借閲期滿,經辦人員應當及時催問,以防丟失。

(三)不經批准,借閲人員不能隨意摘錄和複印文件內容。

(四)借閲人員必須愛護文件,不準在文件上隨意塗改、勾劃、損壞,凡造成文件損壞、丟失者,按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八、上網信息審查

(一)禁止在連接政務網的計算機上連接互聯網。

(二)網絡管理員在互聯網上發佈信息時,應當認真審查信息內容,確保信息內容不涉及國家祕密,經科負責人及分管領導審閲後方可發佈。

(三)不得利用網絡傳輸涉及國家祕密的信息,利用網絡傳輸涉密信息而導致發生泄密事件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九、計算機信息系統保密管理

(一)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管理人員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保密法律、法規規定,嚴格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切實提高保密意識和保密技能。

(二)涉密信息網絡要與非涉密網絡物理分離,做到專機專用、專人管理。

(三)禁止在與公眾網絡相連的計算機上存儲、處理和傳輸黨和國家的祕密信息;禁止使用處理涉密信息的計算機撥號連接互聯網。

(四)禁止使用處理涉密信息的計算機玩電子遊戲。

(五)禁止在非涉密計算機系統處理涉密信息。

(六)禁止將涉密載體在涉密網絡與非涉密網絡之間交替使用。

(七)禁止文件接收計算機接連互聯網。

(八)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管理人員要切實增強責任心,一旦發生泄密事件,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十、檔案鑑定、銷燬

(一)鑑定檔案保存價值的原則、保管期限的標準以及銷燬檔案的程序,按照國家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嚴禁擅自銷燬檔案。

(二)嚴格執行《檔案法》和《機關檔案業務建設規範》要求,每年至少一次全面檢查檔案的保管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三)對各門類檔案的鑑定工作,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檔案鑑定的規定,對保管期限已滿的檔案,應當及時進行鑑定。

(四)鑑定、銷燬檔案,必須統一標準,每五年進行一次集中鑑定、銷燬工作。

(五)銷燬檔案必須經單位領導初審後,填寫《檔案銷燬清冊》報檔案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後,派專人鑑銷,並寫出專題報告,由檔案室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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