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購銷協議書(精選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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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購銷協議書 篇1

×××購銷總合同

超市購銷協議書(精選6篇)

合同號:  字第 號

供方:

需方:

第一條 為切實貫徹執行經濟合同法規,保證購銷合同的嚴肅執行,簽訂本總合同。本總合同適用於日用百貨、文化用品、鐘錶眼鏡、鞋帽、紡織品、針棉織品、服裝、勞防用品、絲綢等九類商品商商購銷業務。具體品類(種)的成交,需簽訂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供需雙方可根據自身特點制訂表格式購銷合同。本總合同是簽訂具體購銷合同的總原則。本總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經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本總合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補充協議均具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可以變更總合同的約定條款,補充協議與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二條 合同簽訂後,雙方須嚴肅履行。如一方確因發生《經濟合同法》第二十七條所規定的情況,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須於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含合同變更手續)。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十五天內書面(或電報)答覆,逾期不答覆的,視為默認。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賠償。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具體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需要嚴格執行合同,一般不予變更。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由需方負擔;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由供方負擔。

第三條 購銷合同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或協商訂價。

簽訂合同,成交商品的作價標準,均為正品價。對於副品、等級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慣例作價執行合同;對於暫定價(參考價)商品,允許上下差幅在10%-15%以內執行(差率在具體合同中規定),合同中有規格差價的按照中檔(等)作單價成交,實際發貨時按規格分別作價。

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要以書面通知需方,以便作為交貨時(指運出)作價依據。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於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對異地的商品供應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供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需方自提。承運單位按有關收費規定收取的合理運輸費用,運輸保險費由需方承擔。對運費負擔,也可按照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 商品質量,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執行;無上述標準的,按生產廠的企業標準執行;無生產廠企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確定。供方應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以保證商品質量。

如果商品質量不符合標準,一般情況應允許退貨。如屬特殊情況,供需雙方可協調解決。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供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需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需方負擔。

第七條 執行合同的交貨日期,以供方開單日為準。由工廠直接送車站、碼頭的商品,以工廠交貨日為準。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前十天內和交貨日期終了後十五天內開單供應的,不作為提前或逾期交貨。需方要求分批交貨的,供方認可後,予以分批均衡交貨。

供方供應商品,除雙方另有約定者外,異地的,由供方代辦託運。如需方要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的自提證明,提貨費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貨款結算後七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負責倉儲費用。

受交通運輸影響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暫緩發貨不超過三十天的,不作遲延履行合同處理。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應徵得需方同意後才能發貨。

第九條 供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單位發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行。

需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因此增加的費用由需方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供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未經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第十條 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時起,所有權即轉移至需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事故,由需方負責向承運部門或保險公司索賠,非因供方過錯,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賠。但供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並協助需方索賠。需方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當地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立即詳細檢查,並在收到貨物後十天內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責任屬於供方的,需方應在收到該批貨物後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索賠,逾期不提,視為驗收無誤。供方應在接到索賠通知後十五天內查明情況,給予答覆。逾期不答覆,視作認賠。

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需方應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後十五日內答覆;屬於多發、錯(串)運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動用,並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後十日內通知供方,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方負擔。

由供方委託承運單位發運的商品,均應向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運輸險。商品在運輸途中遭受損失時,由需方向當地保險公司按照《國內水路、鐵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試行)》所規定的手續程序及期限申請辦理索賠。

第十一條 商品外包裝完整,拆包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需方應在貨到九十天內(單個商品價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收到貨物後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均視為驗收無誤。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係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需方收貨後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供應發貨單號碼(即調撥單,下同)等資料,並保存好實物。供方應在接到“查詢單”後十五日內作出答覆。凡上項內容填寫不完整或多種商品混列,以及不是從供方供貨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寫“查詢單”。

為了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供應發貨單”所列一個品種損失在五元以下,殘損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詢處理(零配件除外),對笨重商品(如縫紉機頭、部件等殘品)的查詢,需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供方,並在單上註明寄運日期。

需方在收貨時發現差錯(如錯發、多發部分)、無合同、嚴重質量問題等情況,屬於供方責任,需要退貨時,應在收貨後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則供方可不受理;同時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貨或將商品運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後十五天內應予答覆並提出處理意見。逾期不答覆,需方可視為同意退貨。凡逾期退貨以及不屬於供方責任的退貨,其損失均由需方負擔。

第十二條 商品貨款、運雜費、保險費等款項的結算,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貨款結算實行驗單付款。需方無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貨款的,應按有關銀行部門規定交納滯納金,並由開户行連同貨款劃給供方。

需方變更開户銀行、帳户名稱和帳號,應於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前三十天以書面(或電報)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錯誤而影響結算的,需方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經供、需雙方商定,貨款結算除另有書面特殊規定外,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1.託收承付<可另行訂貨款結算協議書>;2.款到發貨;3.銀行匯票;4.商業匯票。)

第十三條 一方違反合同應負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於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5%之間確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貨款總值的  %(10%-30%之間確定)。

2.供方逾期交貨,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供方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4.需方未經供方同意擅自退貨的,應向供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5%之間確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0%-30%之間確定)。退貨途中的運輸等費用,由需方負擔。

5.需方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逾期付款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供方償付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6.需方承擔因提供給供方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等有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供方或運輸部門因處理需方提出的錯誤異議而支付的一切費用;承擔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應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來充抵。

第十四條 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着顧全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按《商業部門經濟糾紛調解暫行規定》向有關商業經濟糾紛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也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總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 本總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後生效。有效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滿雙方如無異議,總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求本總合同辦理。

本總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時間期限的計算均包括本數在內。

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一般以一貨一單格式(見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  月  日

供方蓋章              需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報掛號:             電報掛號:

電話:               電話:

超市購銷協議書 篇2

甲方(供應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商品進貨購銷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訂購商品

1、商品的種類、品名、品牌、規格、生產廠廠名及廠址、等級、質量標準、包裝要求、計量單位及單價等詳見本合同《附件》:

商品種類 商品名稱 商標 規格 型號 生產廠家 計量單位 數量 質量要求 包裝要求 單價 總價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其他事項:

2、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應當提供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等自身主體資格的證明。甲方同時提交有關商品生產、代理、批發或進口許可等有關附隨文件,其購買價格有權保密,乙方不得以此拒絕接收相關文件。

3、上述商品價格已經雙方確認,如因原材料價格、生產經營成本、市場供求關係等變化導致合同期內商品價格變化,要求價格變動一方應當提前15個工作日通知對方,經對方書面確認後方可調價。價格變動自確認之日起生效,適用於確認之日後的新訂單。

4、乙方對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別指定原料或樣式等專門條件時,需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向甲方提交指示説明書或樣式説明書。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裝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用中文標明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與廠址、規格、等級、採用的產品標準、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使用説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標誌及其它説明等。商品應當使用正規條形碼,以便於POS 機識別;無條形碼的商品應當在《附件》其他事項中説明,同時向乙方購買內部條形碼貼於商品外包裝上。

6、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商品的質量符合本合同或訂單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提供有關商品質量説明的,應當符合該説明的質量要求。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二、委託代理人

1、甲方指派——為委託代理人;乙方指派——為委託代理人。

2、本合同甲乙雙方委託代理人在其主管的業務環節中所簽署的各種文件、單據,作為雙方簽訂、履行合同的有效憑證。

3、雙方如變更或撤換委託代理人,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前7個工作日通知對方,委派和撤換委託代理人的通知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三、訂貨

1、乙方向甲方訂貨,應當提前3個工作日或——個工作日發出訂單,雙方約定的訂單形式為:

(1)傳真 (2)訂貨合同 (3)其他____________

2、訂單應當明確商品的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規格、計量單位、品牌、質量、產地、數量、單價、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具體內容。

3、甲方收到訂單後應當在2個工作日內對能否接受訂單予以明確答覆,答覆形式同訂單形式一致;不予答覆的,視為不接受訂單。如答覆中對訂單具體內容有修改的,乙方應當在2個工作日內表示是否接受,乙方不接受則視為訂單無效;乙方不予答覆的,視為接受修改的訂單。

4、訂單及訂單答覆以電子網絡為傳輸載體的,應當發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網址或電子郵箱;以傳真、訂貨合同等書面文字為載體的,應當加蓋訂貨單位公章或代理人簽字,方為有效。

四、交貨及驗收

1、甲方應當將訂單列明的商品,按照約定的時間、運輸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點。

2、乙方應當妥善安排工作人員在到貨後12 小時內按照訂單對商品的種類、規格、產地、數量、包裝等進行初步驗收,並出具收貨憑證;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訂單要求的,可以拒絕接收。對於特殊情況下無法在12 小時內驗收完畢的,應當出具收貨待驗收憑證,同時告知驗收完畢的具體時間。

3、乙方對於已經驗收的商品發現存在內在質量問題,應當在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無質量保證期的在收貨後發現質量問題24 個月內提出,否則視為商品質量符合約定。供應商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約定的,不受前述提出異議時間的限制。

質量異議應當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當在收到異議後的10 個工作日內予以書面答覆,否則視為認可。

五、商品促銷

1、乙方可以根據企業經營戰略制定商品促銷計劃,以加速商品的週轉和銷售。

2、甲方可以根據自身產品狀況,有選擇地參加促銷活動,同時向乙方支付促銷服務費用或者給予商品價格優惠。

3、雙方應當就促銷方式、促銷期間、乙方所提供的服務內容、甲方支付的服務費用及支付辦法等具體事宜,另行簽訂《促銷服務協議》。

六、商品退換

1、雙方在確定商品價格時,應當對商品退換、損耗問題予以充分考慮。甲方選擇的退換貨類型為_____:

(1)不接受退換貨 (2)可接受全部退換貨 (3)有條件的退換貨(4)在商品總價值 ——%損耗範圍內可接受退換貨。

2、在選擇有條件退換貨的前提下,為了保持乙方合理庫存,且有利於商品週轉,雙方同意:

在第____種條件時甲方同意更換商品:

(1)殘、次品 (2)其他 __ __

在第____種條件時,甲方接受乙方退貨:

(1)殘、次品 (2)產品存在質量問題(3)其他

對於存在保質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應當在保質期、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一的期限內提出退換貨(特殊商品另行約定) .

3、乙方退換貨應當向甲方發出書面退換貨通知,甲方應當於收到通知後5個工作日或 個工作日內對所退換商品進行核實並書面確認,15個工作日或 個工作日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覆或書面確認後未在15個工作日或 個工作日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乙方有權自行處置該商品,並在對帳結算時予以扣除。

七、對帳與結算

1、雙方確認的結算方式為_____:(1)扣率結算方式(2)貨款和有關費用收取分開結算的方式。

2、採用第1 條第(1)(2)種方式結算的,雙方應當在本合同中明確對帳及結算週期。

(1)按照商品的銷售週期,甲乙雙方確認的對帳週期為:每月_____次,具體對帳日期為每月 日。對帳日前3 個工作日,甲方應當按照進貨、銷售、退貨等清單載明的數量及數額向乙方提供《商品對帳單》,乙方持相關單據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後簽字確認;無故不確認的,視為認可《商品對帳單》的內容。

(2)雙方確認的結算週期為:A.10日,B.15日,C.30日,D.45日, E.60日。

3、如因商品種類不同,確定的對帳週期、結算週期不同,可就具體商品的對帳週期、結算週期或者其他的對帳、結算辦法另行製作本協議附件或在《附件》中列明。

4、乙方應當盡力建立順利、便捷、無障礙的結算機制。結算期滿後,甲方可持《商品對帳單》及增值税發票要求乙方足額支付貨款。

5、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為 :(1)現金,(2)轉賬支票,(3)電匯,(4)其他_______.

八、知識產權的保護

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識產權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應商侵犯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商業祕密或其他權益產生爭議,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時,甲方應當承擔全部責任並承擔因此發生的各種費用。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約定,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未按照已經確認的訂單內容發貨,應當負責更換或補足;造成交貨延遲的,每延遲1個工作日應當支付延遲交貨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3個工作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乙方有權取消該批次訂單;累計5次遲延交貨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結算的,每延遲1個工作日,應當按日支付應當結算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30個工作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由於甲方商品質量問題導致消費者退貨或者乙方受到有關政府部門查處,甲方應當積極參與調查處理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給乙方商譽造成嚴重損害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十、合同的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對方違約提出解除本合同,均應當提前30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合同自雙方協商確定的日期解除。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經支付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乙方不予返還;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應當按照合同實際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

2、任何一方出現如下情形時,另一方有權無需預先告知即以書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達之日解除。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不予返還;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按照合同實際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

(1)存在本合同第九條第2、3、4 款約定的嚴重違約行為時;

(2)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或停業處分,或其它喪失合法經營身份或資格的情況發生時;

(3)申請破產、進入清算程序,或陷入無力償付債務或資不抵債的狀態,或其它有充分理由可認為財務狀況惡化或有該可能性時;

(4)未經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權利或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方的;

(5)增值税一般納税人資格被取消時。

3、合同解除後,雙方仍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方式進行對帳和結算。

十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年。

2、合同期滿前1個月,如雙方同意繼續合作,應重新簽訂新的合同;如未簽訂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達訂單且甲方接受的,視為原合同自動順延。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___種方式處理:

(1)向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促銷服務費

甲乙雙方可以協商約定,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服務項目 內容 期限 ;乙方收取促銷服務費的項目 標準 數額 用途方式 .

十四、其他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並在通知方通過郵局以掛號信、特快專遞等形式寄達本合同約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員簽收後,視為送達。

2、本合同附件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按照雙方約定的解釋順序進行解釋。

3、本合同的變更和補充,雙方應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5、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務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務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_

超市購銷協議書 篇3

甲方(供應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需求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市

一、[主體資格]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應當提供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等自身主體資格的證明。

二、[合同標的]

1、供應的商品種類、品名、品牌、規格、生產廠廠名及廠址、等級、質量標準、包裝要求、計量單位及單價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一《購銷商品確認單》。在合同期內,調整商品及價格時,以雙方確認的《購銷商品確認單》為準。

2、甲方應當按《購銷商品確認單》提交相關商品生產、代理、批發、進口、專項經營等許可或證明文件以及相關質量檢驗證明。有專利、註冊商標標識的,還應提供國家頒發的有關證明。

三、[商品質量]

1、甲方供應的商品質量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質量標準。

2、甲方所提供商品的質量應當符合本合同或訂單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要求不明確的,執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執行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

3、商品若以甲方在訂貨前所事先提供的樣品或雙方在訂貨前約定質量、品種及規格的,則必須與樣品或約定的相符。

4、甲方所提供的商品保質期一般不得少於商品明示保質期的 。

5、商品出現質量問題的,甲方應給予退貨,因此而產生的損失由甲方全部承擔,由乙方自身過錯造成的除外。

6、因商品的售後服務所產生的費用,乙方先行墊付的,經甲方確認後,方可在甲方貨款中直接抵扣或由甲方直接給付。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7、為保障消費者權益,貫徹國家食品、化粧品等安全方面的有關規定,乙方可對甲方提供的商品進行 次的定期抽檢,由此產生的檢驗費由甲方承擔。乙方也可進行不定期抽檢,抽檢商品質量合格的,檢驗費由乙方承擔,不合格的則由甲方承擔,乙方應出具檢驗報告單。

商品在銷售過程當中由政府專門機構依有關規定進行的質量檢驗,如檢驗部門收取費用的,抽檢商品質量合格的,檢驗費由雙方共擔,不合格的則由甲方承擔。

由消費者投訴而送檢的商品,檢驗後不合格的,檢驗費用由甲方承擔。

上述檢驗應由甲方承擔的費用,乙方需提供政府專門檢驗機構合法收費憑證,並以憑證金額向甲方結算。

四、[包裝、條碼]

1、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裝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用中文標明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與廠址、規格、等級、採用的產品標準、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使用説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標誌及其它説明等,外包裝上顯示註冊商標或專利號的,應提供相關知識產權證明。

2、乙方根據賣場情況就商品提出特殊包裝的,甲方可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商品應當使用國家規定的標準條形碼,並經由乙方設備驗證可用。如需乙方代編條形碼的,應在本合同後附加代編碼服務條款,甲方承擔相應費用。

五、[交貨及驗收]

1、雙方約定的交貨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將訂單列明的商品,按照約定的時間、運輸方式交付到雙方約定地點,由________承擔運輸費用。

2、乙方應當及時安排工作人員在到貨後按照訂單對商品的種類、規格、產地、數量、包裝等進行初步驗收,並出具收貨憑證;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訂單要求的,可以拒絕接收。對於特殊情況下無法在______小時內驗收完畢的,應當出具收貨待驗收憑證,同時告知驗收完畢的具體時間。

3、自交付、驗收後,商品毀損、滅失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4、甲方應保證所供商品在保質期內______%合格率,如在實際銷售中發生該批次商品部分質量不合格,乙方應及時對未銷售的該批次商品實行______%退換貨,同時甲方應對此負全部責任。

六、[退、換貨]

1、考慮到商品的自然損耗和季節性差異,雙方同意本合同項下商品退、換貨率為______%,或在《購銷商品確認單》中就不同商品約定不同的退、換貨率。

2、乙方退換貨應當向甲方發出退換貨書面通知,甲方應當於收到後______天內對所退換商品進行核實並書面確認,______天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覆或書面確認後未在

天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乙方有權自行處置該商品,並在對賬結算時予以扣除。

3、對於存在保質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應當在保質期、有效期尚存1/6的期限內提出退換貨。

4、下列情形下,甲方有權拒絕退貨:

(1)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商品污染、毀損、變質或過期的;

(2)乙方以調整庫存、經營場所改造、更換貨架等事由的。

七、[商品損耗]

甲乙雙方都認同,商品在到達乙方後的倉儲、上架、銷售過程當中存在着一定比例的自然損耗(不含乙方的自身過錯)及質量抽檢的樣品損失,甲方願意與乙方共同承擔一定比例的損耗,雙方約定由甲方承擔的本合同項下損耗為購銷金額的______%。

八、 [對帳]

1、對帳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乙雙方確認的對帳週期為:每月______次,對帳日期為每月______日,對帳日______天。

3、雙方按照確認的書面對帳單按時進行對帳,如因乙方原因在規定的日期不能提供對帳單的,在甲方開具發票後,乙方應當依據銷售清單和本合同先行給付無爭議部分的貨款。甲方如遇特殊情況未能在規定的時段對帳,可與乙方協商解決。

4、對帳日前 天,甲方應當按照進貨、銷售、退貨等清單載明的數量及數額向乙方提供《商品對帳單》,乙方持相關單據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後簽字確認;無故不確認的,視為認可《商品對帳單》的內容。

九、[結算]

乙方以下列方式結算貨款:□ 現金 □ 銀行轉帳

甲方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確認的結算週期為:

貨到:□ 7天 □ 15天 □ 30 天 □ 45天 □ 60天 □ 天(國家規定的60天內);

十、[反商業賄賂約定]

甲乙雙方均反對索賄、行賄及其它不正當交易行為。甲方承諾,不向乙方人員提供贈送禮品、現金、樣品、餐飲等任何形式的利益。

若甲方被發現以任何形式的商業賄賂及其他不正當方式取悦乙方工作人員,以獲取訂單、更有利的價格、貨架資源,或虛報送貨量,或降低商品質量,或縮短付款期限時,乙方將立即停止與其的商業合作關係或訂單,並向有關執法部門舉報。

如有乙方工作人員要求甲方給付任何形式的商業賄賂,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書面檢舉,並提供相關證據。對甲方的檢舉,乙方應給予保密,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直至送交司法機關。甲方的檢舉信寄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超市購銷協議書 篇4

供方:

需方:

第一條 為切實貫徹執行經濟合同法規,保證購銷合同的嚴肅執行,簽訂本總合同。本總合同適用於日用百貨、文化用品、鐘錶眼鏡、鞋帽、紡織品、針棉織品、服裝、勞防用品、絲綢等九類商品商商購銷業務。具體品類(種)的成交,需簽訂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供需雙方可根據自身特點制訂表格式購銷合同。本總合同是簽訂具體購銷合同的總原則。本總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經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本總合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補充協議均具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可以變更總合同的約定條款,補充協議與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二條 合同簽訂後,雙方須嚴肅履行。如一方確因發生《經濟合同法》第二十七條所規定的情況,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須於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含合同變更手續)。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十五天內書面(或電報)答覆,逾期不答覆的,視為默認。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賠償。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具體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需要嚴格執行合同,一般不予變更。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由需方負擔;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由供方負擔。

第三條 購銷合同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或協商訂價。

簽訂合同,成交商品的作價標準,均為正品價。對於副品、等級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慣例作價執行合同;對於暫定價(參考價)商品,允許上下差幅在10%-15%以內執行(差率在具體合同中規定),合同中有規格差價的按照中檔(等)作單價成交,實際發貨時按規格分別作價。

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要以書面通知需方,以便作為交貨時(指運出)作價依據。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於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對異地的商品供應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供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需方自提。承運單位按有關收費規定收取的合理運輸費用,運輸保險費由需方承擔。對運費負擔,也可按照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 商品質量,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執行;無上述標準的,按生產廠的企業標準執行;無生產廠企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確定。供方應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以保證商品質量。

如果商品質量不符合標準,一般情況應允許退貨。如屬特殊情況,供需雙方可協調解決。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供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需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需方負擔。

第七條 執行合同的交貨日期,以供方開單日為準。由工廠直接送車站、碼頭的商品,以工廠交貨日為準。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前十天內和交貨日期終了後十五天內開單供應的,不作為提前或逾期交貨。需方要求分批交貨的,供方認可後,予以分批均衡交貨。

供方供應商品,除雙方另有約定者外,異地的,由供方代辦託運。如需方要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的自提證明,提貨費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貨款結算後七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負責倉儲費用。

受交通運輸影響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暫緩發貨不超過三十天的,不作遲延履行合同處理。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應徵得需方同意後才能發貨。

第九條 供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單位發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行。

需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因此增加的費用由需方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供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未經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第十條 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時起,所有權即轉移至需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事故,由需方負責向承運部門或保險公司索賠,非因供方過錯,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賠。但供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並協助需方索賠。需方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當地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立即詳細檢查,並在收到貨物後十天內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責任屬於供方的,需方應在收到該批貨物後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索賠,逾期不提,視為驗收無誤。供方應在接到索賠通知後十五天內查明情況,給予答覆。逾期不答覆,視作認賠。

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需方應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後十五日內答覆;屬於多發、錯(串)運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動用,並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後十日內通知供方,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方負擔。

由供方委託承運單位發運的商品,均應向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運輸險。商品在運輸途中遭受損失時,由需方向當地保險公司按照《國內水路、鐵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試行)》所規定的手續程序及期限申請辦理索賠。

第十一條 商品外包裝完整,拆包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需方應在貨到九十天內(單個商品價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收到貨物後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均視為驗收無誤。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係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需方收貨後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供應發貨單號碼(即調撥單,下同)等資料,並保存好實物。供方應在接到“查詢單”後十五日內作出答覆。凡上項內容填寫不完整或多種商品混列,以及不是從供方供貨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寫“查詢單”。

為了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供應發貨單”所列一個品種損失在五元以下,殘損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詢處理(零配件除外),對笨重商品(如縫紉機頭、部件等殘品)的查詢,需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供方,並在單上註明寄運日期。

需方在收貨時發現差錯(如錯發、多發部分)、無合同、嚴重質量問題等情況,屬於供方責任,需要退貨時,應在收貨後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則供方可不受理;同時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貨或將商品運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後十五天內應予答覆並提出處理意見。逾期不答覆,需方可視為同意退貨。凡逾期退貨以及不屬於供方責任的退貨,其損失均由需方負擔。

第十二條 商品貨款、運雜費、保險費等款項的結算,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結算辦法的規定

辦理。貨款結算實行驗單付款。需方無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貨款的,應按有關銀行部門規定交納滯納金,並由開户行連同貨款劃給供方。

需方變更開户銀行、帳户名稱和帳號,應於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前三十天以書面(或電報)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錯誤而影響結算的,需方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經供、需雙方商定,貨款結算除另有書面特殊規定外,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1.託收承付<可另行訂貨款結算協議書>;2.款到發貨;3.銀行匯票;4.商業匯票。)

第十三條 一方違反合同應負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於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5%之間確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貨款總值的 %(10%-30%之間確定)。

2.供方逾期交貨,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供方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4.需方未經供方同意擅自退貨的,應向供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5%之間確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0%-30%之間確定)。退貨途中的運輸等費用,由需方負擔。

5.需方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逾期付款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供方償付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6.需方承擔因提供給供方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等有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供方或運輸部門因處理需方提出的錯誤異議而支付的一切費用;承擔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應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來充抵。

第十四條 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着顧全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按《商業部門經濟糾紛調解暫行規定》向有關商業經濟糾紛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也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總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 本總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後生效。有效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滿雙方如無異議,總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求本總合同辦理。

本總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時間期限的計算均包括本數在內。

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一般以一貨一單格式(見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 月 日

供方蓋章 需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報掛號: 電報掛號:

電話: 電話:

超市購銷協議書 篇5

甲方(供應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商品進貨購銷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訂購商品

1、商品的種類、品名、品牌、規格、生產廠廠名及廠址、等級、質量標準、包裝要求、計量單位及單價等詳見本合同《附件》:

商品種類 商品名稱 商標 規格 型號 生產廠家 計量單位 數量 質量要求 包裝要求 單價 總價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其他事項:

2、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應當提供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等自身主體資格的證明。甲方同時提交有關商品生產、代理、批發或進口許可等有關附隨文件,其購買價格有權保密,乙方不得以此拒絕接收相關文件。

3、上述商品價格已經雙方確認,如因原材料價格、生產經營成本、市場供求關係等變化導致合同期內商品價格變化,要求價格變動一方應當提前15個工作日通知對方,經對方書面確認後方可調價。價格變動自確認之日起生效,適用於確認之日後的新訂單。

4、乙方對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別指定原料或樣式等專門條件時,需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向甲方提交指示説明書或樣式説明書。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裝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用中文標明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與廠址、規格、等級、採用的產品標準、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使用説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標誌及其它説明等。商品應當使用正規條形碼,以便於POS 機識別;無條形碼的商品應當在《附件》其他事項中説明,同時向乙方購買內部條形碼貼於商品外包裝上。

6、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商品的質量符合本合同或訂單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提供有關商品質量説明的,應當符合該説明的質量要求。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二、委託代理人

1、甲方指派——為委託代理人;乙方指派——為委託代理人。

2、本合同甲乙雙方委託代理人在其主管的業務環節中所簽署的各種文件、單據,作為雙方簽訂、履行合同的有效憑證。

3、雙方如變更或撤換委託代理人,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前7個工作日通知對方,委派和撤換委託代理人的通知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三、訂貨

1、乙方向甲方訂貨,應當提前3個工作日或——個工作日發出訂單,雙方約定的訂單形式為:

(1)傳真 (2)訂貨合同 (3)其他____________

2、訂單應當明確商品的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規格、計量單位、品牌、質量、產地、數量、單價、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具體內容。

3、甲方收到訂單後應當在2個工作日內對能否接受訂單予以明確答覆,答覆形式同訂單形式一致;不予答覆的,視為不接受訂單。如答覆中對訂單具體內容有修改的,乙方應當在2個工作日內表示是否接受,乙方不接受則視為訂單無效;乙方不予答覆的,視為接受修改的訂單。

4、訂單及訂單答覆以電子網絡為傳輸載體的,應當發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網址或電子郵箱;以傳真、訂貨合同等書面文字為載體的,應當加蓋訂貨單位公章或代理人簽字,方為有效。

四、交貨及驗收

1、甲方應當將訂單列明的商品,按照約定的時間、運輸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點。

2、乙方應當妥善安排工作人員在到貨後12 小時內按照訂單對商品的種類、規格、產地、數量、包裝等進行初步驗收,並出具收貨憑證;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訂單要求的,可以拒絕接收。對於特殊情況下無法在12 小時內驗收完畢的,應當出具收貨待驗收憑證,同時告知驗收完畢的具體時間。

3、乙方對於已經驗收的商品發現存在內在質量問題,應當在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無質量保證期的在收貨後發現質量問題24 個月內提出,否則視為商品質量符合約定。供應商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約定的,不受前述提出異議時間的限制。

質量異議應當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當在收到異議後的10 個工作日內予以書面答覆,否則視為認可。

五、商品促銷

1、乙方可以根據企業經營戰略制定商品促銷計劃,以加速商品的週轉和銷售。

2、甲方可以根據自身產品狀況,有選擇地參加促銷活動,同時向乙方支付促銷服務費用或者給予商品價格優惠。

3、雙方應當就促銷方式、促銷期間、乙方所提供的服務內容、甲方支付的服務費用及支付辦法等具體事宜,另行簽訂《促銷服務協議》。

六、商品退換

1、雙方在確定商品價格時,應當對商品退換、損耗問題予以充分考慮。甲方選擇的退換貨類型為_____:

(1)不接受退換貨 (2)可接受全部退換貨 (3)有條件的退換貨(4)在商品總價值 ——%損耗範圍內可接受退換貨。

2、在選擇有條件退換貨的前提下,為了保持乙方合理庫存,且有利於商品週轉,雙方同意:

在第____種條件時甲方同意更換商品:

(1)殘、次品 (2)其他 __ __

在第____種條件時,甲方接受乙方退貨:

(1)殘、次品 (2)產品存在質量問題(3)其他

對於存在保質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應當在保質期、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一的期限內提出退換貨(特殊商品另行約定) .

3、乙方退換貨應當向甲方發出書面退換貨通知,甲方應當於收到通知後5個工作日或 個工作日內對所退換商品進行核實並書面確認,15個工作日或 個工作日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覆或書面確認後未在15個工作日或 個工作日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乙方有權自行處置該商品,並在對帳結算時予以扣除。

七、對帳與結算

1、雙方確認的結算方式為_____:(1)扣率結算方式(2)貨款和有關費用收取分開結算的方式。

2、採用第1 條第(1)(2)種方式結算的,雙方應當在本合同中明確對帳及結算週期。

(1)按照商品的銷售週期,甲乙雙方確認的對帳週期為:每月_____次,具體對帳日期為每月 日。對帳日前3 個工作日,甲方應當按照進貨、銷售、退貨等清單載明的數量及數額向乙方提供《商品對帳單》,乙方持相關單據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後簽字確認;無故不確認的,視為認可《商品對帳單》的內容。

(2)雙方確認的結算週期為:A.10日,B.15日,C.30日,D.45日, E.60日。

3、如因商品種類不同,確定的對帳週期、結算週期不同,可就具體商品的對帳週期、結算週期或者其他的對帳、結算辦法另行製作本協議附件或在《附件》中列明。

4、乙方應當盡力建立順利、便捷、無障礙的結算機制。結算期滿後,甲方可持《商品對帳單》及增值税發票要求乙方足額支付貨款。

5、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為 :(1)現金,(2)轉賬支票,(3)電匯,(4)其他_______.

八、知識產權的保護

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識產權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應商侵犯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商業祕密或其他權益產生爭議,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時,甲方應當承擔全部責任並承擔因此發生的各種費用。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約定,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未按照已經確認的訂單內容發貨,應當負責更換或補足;造成交貨延遲的,每延遲1個工作日應當支付延遲交貨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3個工作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乙方有權取消該批次訂單;累計5次遲延交貨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結算的,每延遲1個工作日,應當按日支付應當結算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30個工作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由於甲方商品質量問題導致消費者退貨或者乙方受到有關政府部門查處,甲方應當積極參與調查處理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給乙方商譽造成嚴重損害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十、合同的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對方違約提出解除本合同,均應當提前30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合同自雙方協商確定的日期解除。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經支付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乙方不予返還;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應當按照合同實際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

2、任何一方出現如下情形時,另一方有權無需預先告知即以書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達之日解除。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不予返還;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按照合同實際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

(1)存在本合同第九條第2、3、4 款約定的嚴重違約行為時;

(2)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或停業處分,或其它喪失合法經營身份或資格的情況發生時;

(3)申請破產、進入清算程序,或陷入無力償付債務或資不抵債的狀態,或其它有充分理由可認為財務狀況惡化或有該可能性時;

(4)未經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權利或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方的;

(5)增值税一般納税人資格被取消時。

3、合同解除後,雙方仍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方式進行對帳和結算。

十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年。

2、合同期滿前1個月,如雙方同意繼續合作,應重新簽訂新的合同;如未簽訂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達訂單且甲方接受的,視為原合同自動順延。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___種方式處理:

(1)向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促銷服務費

甲乙雙方可以協商約定,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服務項目 內容 期限 ;乙方收取促銷服務費的項目 標準 數額 用途方式 .

十四、其他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並在通知方通過郵局以掛號信、特快專遞等形式寄達本合同約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員簽收後,視為送達。

2、本合同附件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按照雙方約定的解釋順序進行解釋。

3、本合同的變更和補充,雙方應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5、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務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務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_

超市購銷協議書 篇6

超 市(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

供應商(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公平、誠信、守法的原則下籤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主體資格]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應當提供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等自身主體資格的證明。

二、[合同標的]

1、供應的商品種類、品名、品牌、規格、生產廠廠名及廠址、等級、質量標準、包裝要求、計量單位及單價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一《購銷商品確認單》。在合同期內,調整商品及價格時,以雙方確認的《購銷商品確認單》為準。

2、乙方應當按《購銷商品確認單》提交相關商品生產、代理、批發、進口、專項經營等許可或證明文件以及相關質量檢驗證明。有專利、註冊商標標識的,還應提供國家頒發的有關證明。

三、[商品質量]

1、乙方供應的商品質量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質量標準。

2、乙方所提供商品的質量應當符合本合同或訂單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要求不明確的,執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執行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

3、商品若以乙方在訂貨前所事先提供的樣品或雙方在訂貨前約定質量、品種及規格的,則必須與樣品或約定的相符。

4、乙方所提供的商品保質期一般不得少於商品明示保質期的 。

5、商品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應給予退貨,因此而產生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由甲方自身過錯造成的除外。

6、因商品的售後服務所產生的費用,甲方先行墊付的,經乙方確認後,方可在乙方貨款中直接抵扣或由乙方直接給付。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7、為保障消費者權益,貫徹國家食品、化粧品等安全方面的有關規定,甲方可對乙方提供的商品進行 次的定期抽檢,由此產生的檢驗費由乙方承擔。甲方也可進行不定期抽檢,抽檢商品質量合格的,檢驗費由甲方承擔,不合格的則由乙方承擔,甲方應出具檢驗報告單。商品在銷售過程中由政府專門機構依有關規定進行的質量檢驗,如檢驗部門收取費用的,抽檢商品質量合格的,檢驗費由雙方共擔,不合格的則由乙方承擔。由消費者投訴而送檢的商品,檢驗後不合格的,檢驗費用由乙方承擔。

上述檢驗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甲方需提供政府專門檢驗機構合法收費憑證,並以憑證金額向乙方結算。

四、[包裝、條碼]

1、乙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裝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用中文標明產品名稱、生產廠名稱與廠址、規格、等級、採用的產品標準、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使用説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標誌及其它説明等,外包裝上顯示註冊商標或專利號的,應提供相關知識產權證明。

2、甲方根據賣場情況就商品提出特殊包裝的,乙方可以:

3、商品應當使用國家規定的標準條形碼,並經由甲方設備驗證可用。如需甲方代編條形碼的,應在本合同後附加代編碼服務條款,乙方承擔相應費用。

五、[交貨及驗收]

1、雙方約定的交貨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將訂單列明的商品,按照約定的時間、運輸方式交付到雙方約定地點,由________承擔運輸費用。

2、甲方應當及時安排工作人員在到貨後按照訂單對商品的種類、規格、產地、數量、包裝等進行初步驗收,並出具收貨憑證;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訂單要求的,可以拒絕接收。對於特殊情況下無法在____小時內驗收完畢的,應當出具收貨待驗收憑證,同時告知驗收完畢的具體時間。

3、自交付、驗收後,商品毀損、滅失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4、乙方應保證所供商品在保質期內___%合格率,如在實際銷售中發生該批次商品部分質量不合格,甲方應及時對未銷售的該批次商品實行___%退換貨,同時乙方應對此負全部責任。

六、[退、換貨]

1、考慮到商品的自然損耗和季節性差異,雙方同意本合同項下商品退、換貨率為______%,或在《購銷商品確認單》中就不同商品約定不同的退、換貨率。

2、甲方退換貨應當向乙方發出退換貨書面通知,乙方應當於收到後___天內對所退換商品進行核實並書面確認,____天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覆或書面確認後未在 天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甲方有權自行處置該商品,並在對賬結算時予以扣除。

3、對於存在保質期、有效期的商品,甲方應當在保質期、有效期尚存1/6的期限內提出退換貨。

七、[商品損耗]

甲乙雙方都認同,商品在到達甲方後的倉儲、上架、銷售過程中存在着一定比例的自然損耗(不含甲方的自身過錯)及質量抽檢的樣品損失,乙方願意與甲方共同承擔一定比例的損耗,雙方約定由乙方承擔的本合同項下損耗為購銷金額的______%。

八、 [對帳]

1、對帳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乙雙方確認的對帳週期為:每月____次,對帳日期為每月____日,對帳日

3、雙方按照確認的書面對帳單按時進行對帳,如因甲方原因在規定的日期不能提供對帳單的,在乙方開具發票後,甲方應當依據銷售清單和本合同先行給付無爭議部分的貨款。、乙方如遇特殊情況未能在規定的時段對帳,可與甲方協商解決。

4、對帳日前供《商品對帳單》,甲方持相關單據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後簽字確認;無故不確認的,視為認可《商品對帳單》的內容。

九、[結算]

甲方以下列方式結算貨款:□現金□銀行轉帳

乙方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確認的結算週期為:

貨到:□15天□30天□45天□60天□ 天(國家規定的60天內);

十、[合同的解除]

1、在一方沒有違約的情況下,另一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應當提前______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如雙方達成一致,合同自雙方協商確定的日期解除。

2、合同解除或終止後,雙方仍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方式進行對賬與結算。結算完畢後,甲方可留存該結算期內結算數額______%或______元的貨款作為商品質量保證金,自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______天內,如乙方產品不存在質量問題,保證金退還乙方;如存在質量問題,保證金在抵扣甲方受到的損失後退還乙方,若保證金不夠抵扣,乙方應根據甲方有效單據支付。

十一、[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約定,一方違約的,應當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識產權的瑕疵。如乙方或其供應商因為侵犯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專用權、著作權、肖像權、商業祕密或其他民事權利而產生爭議,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全部責任並承擔因此而發生的各種費用。

3、乙方承諾對所供商品的質量全面負責。如因乙方商品出現質量問題,造成他人的人身或財產損害,第三方要求賠償或發生訴訟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乙方除負責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外,還應向甲方賠償該問題商品該次銷售總額的______%。

4、乙方逾期交貨的,每延誤一天,按逾期交貨總額的中途斷貨或不能保證供貨的,按本次訂單商品總額的____%支付違約金。乙方應達到95%的商品品種到貨率,如達不到,按缺貨品種計算,每缺少一個品種,甲方有權從乙方貨款中扣除______元作為違約金。

5、甲方逾期驗貨的,每延誤一天,按逾期收貨總額的按本次訂單商品總額的_____%支付違約金。

6、乙方應當確保提供的各種證件和發票符合國家規定。如因乙方提供假證件、假髮票等,使甲方受到牽連,被執法部門處罰或給第三人造成損害,乙方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直接解除合同。

7、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專門定製的特殊包裝或特供商品,甲方違約的,應當支付違約金______,但乙方應立即止損,並不得就故意擴大部分的損失要求賠償。

8、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對帳、結算並向乙方支付貨款的,每拖延一天按應支付貨款的______%計付違約金。

十二、[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自年 月月日。

2、合同期滿前1個月,如雙方同意繼續合作,應重新簽訂新的合同;如未簽訂新的合同,甲方仍然下達訂單且乙方接受的,視為按原合同繼續履行。

十三、[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行政機關投訴處理;協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______種方式處理: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其它]

1、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雙方明確授權代理人和具體執行交易過程中各環節代理人以及代理行為的法律效力,從而確保合同的順利履行。

2、本合同涉及的通知,應當以雙方約定的形式送達。

3、一方向另一方收取貨款或者費用的,應向對方開具發票。

4、本合同的變更和補充,雙方應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且補充協議不得與本合同相沖突。

5、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6、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補充約定:

本合同附件為:《購銷商品確認單》

甲 方: 乙 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蓋 章: 蓋 章: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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