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委會工作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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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全面健全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堅決防範化解重大安全風險,不斷完善安全生產責任鏈條,深入開展安全生產集中整治,全面打牢安全生產基礎,紮實提升本質安全水平,切實推動全省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吉林振興發展營造良好安全環境。

安委會工作要點

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精神,以守初心擔使命的政治自覺抓好安全生產工作

1.持續深入開展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的宣貫教育活動。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體學習時的重要講話和1月23日就“2019年全國生產安全事故主要特點和突出問題”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強烈的政治擔當、歷史擔當、責任擔當,有力防範化解重大安全風險。推動各地區、各部門將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納入理論中心組學習和幹部培訓內容,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堅守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把好安全發展、高質量發展的總開關,真正做到入腦入心、見諸行動,堅決扛起保民平安的政治責任(各級黨委、政府,中省直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2.紮實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江蘇響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別重大爆炸及近年來各行業領域典型事故教訓,緊緊圍繞省政府提出的“五個不能”總要求,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效果導向,持續深入開展冬春安全治理、夏秋攻堅等安全生產集中整治行動。建立完善專家參與安全風險防範工作機制。採取“領導+幹部+專家”的指導服務模式、“責任制+清單制”的隱患整治模式,實施精準排查、精準治理、精準監管,嚴防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發生。按照國家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研究制定我省具體實施措施,着力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各級黨委、政府,省安委會辦公室和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推動落實安全生產改革發展重點任務。對照《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將改革發展事項納入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考核,重點抓好2020年13項改革工作任務落實。加強對各地區、省直各相關部門改革任務的督促檢查,適時組織開展任務落實情況“回頭看”,確保各項任務措施落實到位(各級黨委、政府,省安委會辦公室和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4.加強安全生產領域頂層設計。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推動將安全生產重點內容納入“十四五”規劃《基本思路》,啟動《安全生產“十四五”規劃》編制工作,推進交通運輸、道路交通、建築施工、電力等行業領域安全專項“十四五”規劃起草工作。打好安全生產“十三五”規劃落實收官之戰,進一步推動落實2020年之前需要完成的主要任務和重點工程,確保實現規劃目標(省應急管理廳、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國家能源局東北監管局、省能源局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健全完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層層壓實安全生產責任

5.強化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認真做好迎接國務院安委會2019年度省級政府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工作。完善並落實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制度,進一步完善評價指標、創新方式方法,組織開展2020年度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切實發揮考核的“指揮棒”作用。強化追責問責,多措並舉用好約談、通報、警示曝光、建議提醒、黨政紀處分等“組合拳”,推動《地方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吉林省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實施細則》和《吉林省安全生產約談實施辦法(試行)》等制度規定落到實處(各級黨委、政府,省安委會辦公室、省消防救援總隊和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6.推動部門安全監管責任落實。持續推動各行業主管部門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和省安委會關於安全生產各項決策部署以及《部門安全生產主要責任清單》33條剛性規定,進一步壓實行業安全監管(管理)責任,有效防範化解行業領域重大安全風險(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7.推動形成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內生機制。深入推進《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五個必須落實”》40條剛性規定落地生根,建立生產經營單位主動報告安全生產風險的制度,健全重大安全生產風險管控長效機制。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的經濟槓桿、差異化監管等激勵措施,提高企業創建的內生動力。嚴格高危行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推動完善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不斷強化企業安全管理基礎。加強中省屬企業安全生產業績考核,突出企業主體責任落實,發揮中省屬企業示範引領作用。充分發揮省“一帶一路”境外中資企業項目安全保障機制的作用,積極開展安全風險提醒,加大境外吉林籍企業安全風險排查力度,督促境外企業建立健全安全風險評估、監測預警、應急處置“三位一體”的境外安全保障體系(各級黨委、政府,省應急管理廳、省國資委、省商務廳、省外事辦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深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不斷完善安全風險防範體系

8.全力防範化解危險化學品系統性安全風險。部署開展危險化學品本質安全三年提升行動,深入推進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完善全國危險化學品監管信息共享平台,嚴格新建危險化學品項目審批,加快推進化工產業升級,嚴格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管控,全面落實化工園區和危化品企業隱患排查“兩個導則”,深化綜合治理和專項整治,推動完善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和廢棄處置各環節全主體、全品種、全鏈條安全監管體制機制,強化油氣管道途經人員密集場所高後果區安全監管,堅決防範危險化學品“灰犀牛”風險(各級黨委、政府,省應急管理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廳、省能源局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組織開展廢棄危險化學品等危險廢物排查,堅決整治違規堆存、隨意傾倒、私自填埋危險廢物等問題,嚴厲打擊固體廢物及危險廢物違法犯罪行為,堅決遏制固體廢物及危險廢物非法轉移、傾倒頻發態勢(各級黨委、政府,省生態環境廳、省應急管理廳、省公安廳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9.深入開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整治行動。以住宅小區、高層建築、大型商業綜合體、文博單位等為重點,全面開展建築內部及周邊道路消防車通道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進一步督促管理使用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落實維護管理職責,嚴格按照標準劃設消防車通道標誌標線,設置警示牌,預留消防車通道寬度,並定期組織開展巡查、檢查和維護等。對佔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的違法行為依法嚴肅予以查處,情節惡劣的納入消防安全嚴重失信行為,加大宣傳曝光力度。結合實際情況,探索完善停車供給優化、多部門聯合懲戒等消防車通道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各級黨委、政府,省消防救援總隊、省應急管理廳、省公安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遊廳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0.深化礦山安全風險隱患防控治理。嚴厲打擊煤礦“五假五超三瞞三不”等嚴重違法行為;加快煤炭行業淘汰不符合安全、質量、環保等條件落後產能,推進30萬噸/年以下煤礦分類處置工作,加快列入關閉計劃礦井履行相關程序,推動列入升級改造礦井辦理項目核准、環評、安全設施設計等手續,督導市(州)政府嚴格保留煤礦監管監察(各級黨委、政府,省應急管理廳、省能源局、吉林煤監局、省發改委、省自然資源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財政廳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強制淘汰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非阻燃材料以及乾式制動井下無軌運輸人員、油料和炸藥的車輛等落後工藝設備,加大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山力度,堅決整治地下礦山透水、火災、墜罐、中毒等安全風險;嚴格新建尾礦庫項目審批,以防潰壩為重點,深入開展尾礦庫“頭頂庫”綜合治理(各級黨委、政府,省應急管理廳、省自然資源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1.開展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綜合治理。在房屋市政、鐵路、公路、水利水電等建設工程領域,嚴厲打擊各類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的行為,有效遏制轉包、違法分包和掛靠、無證上崗等問題。聚焦橋樑隧道、腳手架、高支模、深基坑、起重機械、地下暗挖等危險性較大的工程,強化執法檢查,督促建設單位等工程建設各方參建主體切實落實責任,加強對施工現場各環節危險源的管控,及時排查治理各類事故隱患(各級黨委、政府,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沈鐵駐長辦、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國家能源局東北監管局、省能源局、省市場監督管理廳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2.加大交通運輸領域“打非治違”力度。嚴厲打擊非法從事道路旅客運輸、出租車客運的企業和車輛,嚴厲打擊“黑校車”,全面禁止營轉非車輛從事長途客運、旅遊客運,堅決取締異地從事非法營運的企業和車輛,嚴查持無效省際包車客運標誌牌違法經營行為。加大貨運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力度,深化治超聯合執法常態化制度化工作機制,嚴查“百噸王”以及大客車超速、超員等嚴重違法行為,加強長途客車、旅遊客車、危險品運輸車、重型載貨汽車等重點車輛安全監管,切實整頓運輸企業“掛而不管”“以包代管”問題,深入推進公路交通秩序整治(各級黨委、政府,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廳、省文化和旅遊廳、省教育廳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強客船、渡船、旅遊船安全監管,嚴厲打擊船舶脱檢脱管、非法掛靠經營、惡劣天氣條件下客運船舶違反禁限航規定等違法違規行為,嚴防商漁船碰撞(各級黨委、政府,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按職責分工負責)。完善“公跨鐵”立交橋上車輛超載超速等違法行為的防範措施,健全完善高速鐵路沿線環境綜合整治長效機制(各級黨委、政府,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沈鐵駐長辦、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3.推進重點領域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緊盯高層建築、老舊小區、羣租房、大型商業綜合體、學校醫院、養老機構、文博單位、公共娛樂等人員密集場所以及“多合一”、民俗客棧、小微企業、家庭作坊等高風險場所,重點整治違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裝飾、疏散通道不暢通、違規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等突出風險,加大執法檢查和聯合懲戒力度(各級黨委、政府,省消防救援總隊和省應急管理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公安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遊廳、省教育廳、省衞生健康委、省民政廳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4.深化燃氣、工貿等其他行業領域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加快燃氣設施改造,開展地下燃氣管道整治專項行動。建立氣瓶配送追蹤和服務管理系統,實現對氣瓶登記、充裝、檢驗、報廢等使用過程和液化氣運輸、儲存、配送等環節的信息化跟蹤。深入排查餐飲店等燃氣使用場所安全隱患,嚴厲查處瓶裝液化石油氣經營、儲存、充裝、運輸、使用等環節中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各級黨委、政府,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省應急管理廳、省商務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強化工貿行業金屬冶煉、粉塵涉爆、有限空間等重點部位環節的安全防範措施落實(各級黨委、政府,省應急管理廳負責)。持續推進煙花爆竹、民航、城市軌道交通、特種設備、民爆、電力、油氣輸送管道、旅遊、農機、漁業、軍工等行業領域專項整治,有效防控安全風險、堅決消除安全隱患(各級黨委、政府,省應急管理廳、民航吉林監管局、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能源局、省文化和旅遊廳、省農業農村廳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強職業病防治工作,實施塵肺病防治攻堅行動和職業健康保護行動,開展礦山、冶金、化工等重點行業領域專項治理,做好源頭防範(各級黨委、政府,省衞生健康委牽頭,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5.紮實排查治理城市道路塌陷隱患。部署推動各地區全面梳理排查濕陷性黃土區域、地下工程施工影響區域、老舊管網集中區域、地下人防工程影響區域主要道路,對發現的塌陷隱患要及時採取措施治理。強化城市道路塌陷源頭因素的安全管理,對地下工程施工現場周邊沉降變形加強監測監控,按規定採取工程措施,嚴格控制路面沉降;對存在滲漏隱患的老舊管網,制定改造計劃有序推進;對濕陷性黃土區域道路路基加強排水,採取攔截、防滲漏等綜合措施。進一步完善城市道路塌陷的巡查防控常態化機制,加大道路、軌道交通、市政管網等城市重大公共設施的檢查力度(各級黨委、政府,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交通運輸廳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6.爭創國家安全發展示範城市。認真落實《國家安全發展示範城市評價與管理辦法》和《國家安全發展示範城市評價細則》有關規定,按照省安委會部署要求,深入開展城市安全治理,嚴防“城市風險”演變,爭創國家安全發展示範城市,切實提高城市安全風險的防控能力和水平(各級黨委、政府,省安委會辦公室和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深入推進公路水運工程、農機等行業領域平安創建(各級黨委、政府,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全面構建事中事後安全監管執法體系,提高依法監管執法效能

17.完善安全生產相關法律制度和標準規範。《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煤礦安全條例》《高速鐵路安全防護管理辦法》等國家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定修訂出台後,抓好宣傳貫徹落實,適時啟動相關安全生產地方性法規修訂(省應急管理廳、省司法廳、吉林煤監局、沈鐵駐長辦、省交通運輸廳等有關部門分工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出台的危險化學品、礦山、道路運輸、特種設備、城市軌道交通等易造成羣死羣傷行業領域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相關標準規範,築牢安全底線(省應急管理廳、吉林煤監局、省交通運輸廳、省市場監管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等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18.完善安全生產監管效能提升制度。貫徹落實國家《關於加強安全生產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指導意見》,推動落實安全生產綜合執法(省應急管理廳負責)。依託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台體系、國家“互聯網+監管”系統和應急管理大數據平台,結合“數字吉林”建設,全面運用5G、雲計算、人工智能等新技術,加強安全監管信息歸集共享,形成安全生產信息化的“智慧大腦”,利用大數據技術提升監管精準化、智能化和科學化水平(省應急管理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廳、省政數局會同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快研究社區農村網格化系統治理辦法,進一步夯實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基礎(各級黨委、政府,省安委會辦公室和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強化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評估工作,突出發現和解決本質問題,跟蹤評估較大以上事故調查報告提出的整改措施落實情況,真正讓事故教訓換來安全水平提升(省應急管理廳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9.堅持嚴格執法與指導服務並重制度。採取建立微信工作羣、專家遠程視頻指導、“偵察兵”式明查暗訪、遠程視頻數據監控等信息化先進手段,深入企業檢查執法和指導服務。推動落實對高危行業領域重點企業執法檢查全覆蓋,深入吉林市龍潭區和經開區等重點地區、重點企業開展危險化學品重點縣(區)專家指導服務等工作;合理劃分省、市、縣三級執法管轄權限,明確職責分工,避免多層級重複執法和執法缺位(各級黨委、政府,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強危險化學品、煤礦、非煤礦山、煙花爆竹、建築施工等行業領域安全監管專業人員配備和培訓,做好資金裝備保障,強化安全生產基層執法力量(省應急管理廳、吉林煤監局、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財政廳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加強基礎保障體系建設,全面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20.持續推進科技興安、科技強安。貫徹落實國家即將出台的煤礦智能化指導意見,積極引進自動化、機械化先進裝備,大力推廣應用煤礦機器人,推動智能化示範煤礦建設。擴大安全風險監測預警系統覆蓋面,完成所有危險化學品企業重大危險源監控數據接入,推進化工園區以及尾礦庫等高危行業安全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建設。持續推動高危行業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推進國家安全產業示範園區創建,鼓勵企業研發新技術、新產品、新服務,切實解決安全生產突出問題(各級黨委、政府,吉林煤監局、省應急管理廳、省能源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1.完善社會化市場化風險防控制度。建立“吹哨人”、內部舉報人等制度,修訂《吉林省應急管理領域舉報獎勵暫行辦法》,鼓勵企業職工、家屬和社會公眾檢舉重大風險隱患和企業違法行為,落實舉報獎勵政策。支持新聞媒體對安全生產領域進行輿論監督。加強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事中事後監管,提升技術支撐能力。推動高危企業規範提取使用安全生產費用,全面依法依規投保安全生產責任險,推動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推動落實安責險保險機構事故預防技術規範。研究建立安全生產信用分級分類制度,運用制度化手段倒逼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各級黨委、政府,省應急管理廳、省財政廳、省委宣傳部、省廣電局、吉林銀保監局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2.實施重點領域工程治理。深化煤礦瓦斯、透水、衝擊地壓等重大災害治理,建設一批重大災害防治示範礦井、示範工程,推廣一批防災減災治災新技術、新裝備。持續推進鄉道以上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建設、危橋改造、團霧多發路段治理、農村平交路口“一燈一帶”建設、公交車和橋樑防護安全專項治理,鼓勵普通國省道設置中央隔離設施。加大城市重點鐵路道口“平改立”和線路封閉的推進力度(各級黨委、政府,省能源局、吉林煤監局、省應急管理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省氣象局、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沈鐵駐長辦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3.提升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能力。充分發揮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主力軍作用,推動石油化工災害、水域救援、山嶽救援等實戰訓練基地建設,建強礦山、危險化學品等安全生產專業應急救援隊伍,推進國家和省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基地建設;統籌規範援眾救援、藍天救援等社會應急力量管理,建立區域應急救援聯動機制,指導地方加強園區、開發區、企業救援隊伍建設;加強森林草原火災防控能力建設,增設完善防火隔離帶、瞭望塔、停機坪、水源點等基礎設施(各級黨委、政府,省應急管理廳、省財政廳、省民政廳、省林業和草原局等有關部門和省消防救援總隊、省森林消防總隊按職責分工負責)。進一步抓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的宣貫培訓,研究制定配套規章標準,切實把各項要求落到實處(各級黨委、政府,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4.加強安全生產宣教培訓制度化建設。加強安全生產公益宣傳,深入推進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五進”活動,培育典型示範社區,推進體驗式、案例式安全教育場館建設,加快消防科普基地和主題公園建設,普及安全知識、培育安全文化。不斷創新“安全生產月”“白山鬆水安全行”、“安康杯”競賽、“青年安全生產示範崗”創建、“安全生產法宣傳週”“全國交通安全日”等活動組織形式,充分利用政府網站、微博微信、抖音、社區宣傳欄、“村村響、户户通”等線上線下資源,建立安全生產社會化宣傳教育矩陣。健全公民安全教育體系。大力實施高危行業領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動計劃,全面落實從業人員的各項培訓考試製度(各級黨委、政府,省委宣傳部、省廣電局、省應急管理廳、團省委、省總工會、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國資委、吉林煤監局等有關部門和省消防救援總隊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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