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人员劳动合同(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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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人员劳动合同 篇1

甲方:(单位全称) ______X

监理人员劳动合同(通用5篇)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单位地址:

电话: 乙方:(职工姓名) 省份证号: 户口所在地: 家庭现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 期限的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年 个月;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甲方安排乙方在监理工程师岗位工作,工作地点。因工作需要或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经双方协商甲方可变更乙方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三条 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安全生产、防止职业危害规定的劳动环境、必要的劳保用品及制定相关的措施并组织相关的安全知识教育,提供安全的生产工具、工作场所和基本生活设施,执行国家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甲方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乙方。

第四条 劳动报酬 甲方依据按劳分配原则,实行(计件工资、岗位工资、岗位技能工资、等级工资工资制度,月工资为元,并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工资的调整依据国家规定和集体合同的约定并参照工资指导线执行。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不低于《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标准。工资支付日期为每月30日。支付工资应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列明支付内容、支付标准、支付项目、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内容和工资的扣除项目。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标准、加班时间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五条 社会保险 甲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的相关规定为乙方缴

纳社会保险费,应由乙方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由甲方代扣代缴,保障乙方享受国家及省(市)的相关规定的保险、福利待遇。双方就补充保险、其他福利可约定补充条款。

第六条 劳动合同的履行 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任何一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都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解除劳动合同条件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四十、四十一条情形之一的,经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经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甲方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甲方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

第八条 终止劳动合同条件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劳动合同期届满前30日双方协商是否续签劳动合同,甲方须以书面形式将是否续签劳动合同的意愿告知乙方,不予续签的,到期办理终止劳动关系手续。

第九条 经济补偿金 解除、终止合同时,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 ,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条 专项协议 如甲方向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时,双方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订立专项协议,约定服务期限和违约责任。

甲方可以与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就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事项签订专项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条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的经济补偿以及违约责任。专项协议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一并执行。

第十一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可另附页)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及遇有国家有关政策调整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甲方制定的合法规章制度为本合同的附加条款。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签字(章)后双方各执一份,乙方档案存一份。

第十五条 本劳动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双方因履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可协商解决,也可按有关规定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直接向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签章) 年 月 日

监理人员劳动合同 篇2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作岗位和工作(工种)

1、甲方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同意聘用乙方在 岗位从事 工作;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合同期限(试用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三、工作时间

1、甲方实行标准工时制,即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休息2天;

2、甲方由于经营需要,可与乙方协商适当延长乙方工作时间。

四、工资待遇

1、乙方试用期工资 元/月;试用期满乙方起点工资为 元/月。

2、甲方于每月 日发给乙方上月的薪金。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自动顺延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1、甲方为乙方提供各相关岗位的劳动工具及工作场所;

2、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3、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在乙方试用期合格后,甲方按深圳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

2、乙方因工致伤残、死亡的,按《深圳经济特区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处理。

3、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计划生育等假期。

4、甲方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将给予乙方的福利待遇。

七、劳动纪律

乙方在合同期内应当做到: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遵守各岗位的操作流程及规程,保证安全工作。

4、爱护甲方的财产,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重新订立和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依法变更劳动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需裁减人员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长达一个月或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甲方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工的,应当支付该乙方当年一个月月平均工资的补偿金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付乙方当月的工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依法被宣告破产;

2、甲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销;

3、乙方死亡;

九、法律责任

(一)甲方的法律责任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如超过规定日期,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从第10个工作日起计算,拖欠的天数,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资额的1%支付乙方赔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要补足低于标准部分,同时,对低于部分每日另按其总额的1%补偿员工。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1款未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

(二)乙方的法律责任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支付的费用;

2、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

3、对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十、其它事项

1、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或对原订条款需要变更重新约定的事项:

2、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出入的,按现行劳动法律法规执行。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授权代表签名:   身份证号码: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监理人员劳动合同 篇3

(以下简称甲方),现聘用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劳动合同制职工,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可根据乙方的实际工作能力和表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后作出调整。

第二条 工作岗位

1.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

2. 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3. 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务。

第三条 工作条件的劳动保护

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实际情况,按照甲方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条 教育培训

在聘用期间,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训练。

第五条 工作时间

1. 甲方实行每周工作小时,每天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等有薪假日。

2. 甲方因经营(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或相应时间的补休。

第六条 劳动报酬

1. 按甲方现行工资制度确定乙方的试用期月薪为各类津贴、奖金等发放按公司规定及经营状况确定。

2. 甲方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时,乙方的工资待遇按甲方规定予以调整。甲方发薪日期为每月 日,实行先工作后付薪。

第七条 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1. 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为乙方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公积金等社会保障。

2.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治疗的,乙方在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医疗费用等按照国家和甲方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 劳动纪律

1.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 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等制度。

3. 乙方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可按奖惩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不得解除的规定

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即时解除合同,并无需作相应赔偿:

① 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③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① 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②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③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① 试用期内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解除劳动合同;

② 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③ 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④ 乙方因其他情况需要辞职,需在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条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损失情况和责任大小,依据国定的有关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双方约定的事项,承担一定的经济补偿。

2. 对于乙方在本合同期内由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因个人情况辞职或离职,以培训期内的培训费的100%赔偿,并退还任职最后3个月薪金;在培训结束后的,可酌情减免培训费的赔偿金额。

第十一条 劳动争议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因辞退、除名、开除乙方而发生劳动争议时,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若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可由争议方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从仲裁裁决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即日起十五天内,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到期日的天前,甲、乙双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通知,本合同的有效期可视同自动更新延续一年。

3.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劳动法》、《苏州市劳动合同规定》和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监理人员劳动合同 篇4

甲方(雇佣人): 电话: 地址:

乙方(劳动者): 乙方监护人: 家庭电话:

乙方现居住地址: 合同起止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在雇佣期间乙方必须听从甲方安排。

第二条 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时与其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 此合同为终身制合同,字签订日期起永久有效。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甲方家里从事自己能力范围内的所有工作。

第五条 甲方不得故意为难乙方,不得对乙方的人格进行侮辱。

第六条 根据第三条规定,此合同为终身制,所以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任何工资,但是乙方的吃、住、行、医疗等都由甲方负责,合同期间甲方与乙方的监护人没有任何关系和债务纠纷,乙方监护人以及任何人不得向甲方和乙方索取任何费用。乙方在甲方处如果发生其他什么事情和事故均由甲方自行处理,与乙方监护人及其他任何人没有任何关系,乙方监护人及其他任何人不得向甲方闹事或者追究等其他事宜。

第七条 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场所和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须的劳动工具。

第八条 此合同签订之后乙方和甲方就成为一家人,同时甲方吃什么乙方也一样,在吃住方面一视同仁。

第九条 若乙方提出提前解除合同申请,经甲方批准后,应在规定期限内甲乙双方各自邀请见证人和监护人解除合同。

第十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私自解除劳动合同,在合同未解除之时乙方不听指挥、故意闹事或者不辞而别造成的一切后果均与甲方无关,乙方与乙方方监护人及其他任何人不得追究甲方任何责任,更不得索取任何费用。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乙方监护人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监理人员劳动合同 篇5

甲方: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本培训合同由上列各方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_市订立。

根据公司( )发(司)字第( )号文件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培训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派乙方赴________进行国外培训,培训期计________天。

第二条 培训期间及培训结束后,乙方必须遵守公司保密规定,不得将培训中所学之操作技术、工程技术、管理技术及文件资料泄露给第三方。

第三条 公司根据支付培训费数额,要求乙方必须在公司服务伍年,作为签订本培训合同之条件。

第四条 乙方若在服务年限内自动离职或辞职需向公司退还一切培训费用,包括由公司支付的培训交通费、住宿费、餐食费及其他培训费用。

第五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具有合同法律效力,即某方违约,应由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因违约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陈述和保证

6.1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甲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6.2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乙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七条 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培训合同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条 合同附件

9.1 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9.1.1 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9.1.2 甲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乙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9.2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请双方同意的______进行仲裁。

第十二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三条 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四条 通知

14.1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14.2 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14.3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六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合同—式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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