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接待用餐管理规定(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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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接待用餐管理规定 篇1

一、公务接待就餐基本原则

公司接待用餐管理规定(精选5篇)

(一)对口接待、热情服务、节俭高效的原则。本着提高办事效率,加强与业务部门联系的原则,实行对口接待,提倡节俭,杜绝浪费。

(二)领导审批、严格标准、严格控制的原则。公务接待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安排,对各类公务接待实行领导审批制。

二、公务接待就餐管理细则

(一)公务接待对象:上级单位检查指导工作的领导及随从人员;公司重要客户;与公司有业务往来、工作交流的兄弟单位人员;来公司参加相关活动、培训班的外部人员等。

(二)公务接待地点:原则上统一安排在公司内部餐厅、餐馆就餐。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就餐地点安排在外时,必须先经总经理批准,就餐后,按程序报销,否则全部费用自理。

(三)公务接待就餐标准:公务接待及就餐标准应严格控制,普通工作餐标准为 元/人;一般公务接待用餐标准为 元/人。因特殊情况超过上述标准的,须经 总经理批准。

(四)公务接待陪餐人数:公务接待用餐实行对口接待,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来客人数,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无故超标准增加陪餐人员或虚报公务接待人数的,视情节轻重,对公务接待单位负责人罚款100-200元,并通报批评。

(五)公务接待就餐时间:午餐时间应严格控制在 点 分前结束,晚餐时间应控制在 点 分 前结束。超过规定就餐时间的应由相关单位负责人向行政办公室汇报说明情况。无故超时就餐的对接待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并通报批评。

(六)公务接待就餐原则上中午不得饮酒,晚餐酌情适度饮酒,坚决杜绝醉酒;当日各级值班人员陪餐时不得饮酒,否则,对其罚款100元,并按违纪通报批评。除公务接待就餐之外,不得单独领取烟、酒等,确有外事活动需要领取的,必须统一由行政办公室安排并做好记录。

三、公务接待就餐管理程序

(一)申请:各单位、部(室)有公务接待就餐需求时,由相关单位负责人填写公务接待就餐申请单,并向分管领导提出申请。分管领导参照公司可控费用管理考核办法及本办法,对公务接待就餐申请单进行严格把关审批并签字。分管领导不在公司无法审批的,应由申请单位负责人打电话向分管领导提出申请,并事后补签就餐申请单。

(二)派餐:行政办公室收到公务接待就餐申请单(或分管领导电话通知)后,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派餐。

(三)就餐:公司内部餐厅服务人员接到行政办公室派餐通知后,应严格按照派餐通知安排就餐,不得私自提高就餐标准(包括菜金、烟、酒等)。

(四)结算:就餐完毕,公司内部餐厅服务人员应如实填写就餐单据(注明消费明细:菜金、烟、酒等),就餐单据必须有填单服务人员、接待单位负责人签字。公司内部餐厅及餐馆管理人员每月日前持就餐单据到行政办公室办理就餐结算单,并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后签字后,将就餐结算单送交餐厅或餐馆。餐厅和餐馆持就餐结算单,到考核部门办理结算手续(审核盖章)后,到财务部办理报销。

公司接待用餐管理规定 篇2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费用支出,满足公司日常的公务接待需求,根据《阿克苏市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特制定《公司公务接待就餐管理办法》,各科室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贯彻执行。

一、公务接待就餐基本原则

(一)对口接待、热情服务、节俭高效的原则。本着提高办事效率,加强与业务部门联系的原则,实行对口接待,提倡节俭,杜绝浪费。

(二)领导审批、严格标准、严格控制的原则。公务接待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安排,对各类公务接待实行领导审批制。

(三)公司所有接待均要符合工作需要。非公务接待活动,包括出差期间的餐费及部门内部或部门之间的互相宴请、馈赠不属于公务接待范围。

(四)公司所有接待均有行政办公室负责安排,按照标准执行,其它部门无权安排。

招待费属公务性开支,严禁私客公待、无客自请。

二、公务接待就餐管理细则

(一)公务接待对象:上级单位检查指导工作的领导及随从人员;公司重要客户及招商投资人员;与公司有业务往来、工作交流的兄弟单位人员;来公司参加相关活动的外部人员以及其它必须安排的公务用餐等。

(二)公务接待地点:原则上统一安排在公司指定的餐馆就餐。但必须先经公司领导批准,就餐后,按程序报销,否则全部费用自理。

(三)公务接待就餐标准:公务接待及就餐标准应严格控制,普通工作餐标准为50元/人;一般公务接待用餐标准为 80元/人,特殊公务接待用餐标准为100元/人。因特殊情况超过上述标准的,须经 总经理批准。

(四)公务接待陪餐人数:公务接待用餐实行对口接待,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来客人数,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无故超标准增加陪餐人员或虚报公务接待人数的,视情节轻重,对公务接待单位负责人罚款100-200元,并通报批评。

(五)公务接待就餐时间:午餐时间应严格控制在15点30分前结束,晚餐时间应控制在22点00分前结束。超过规定就餐时间的应由相关单位负责人向行政办公室汇报说明情况。无故超时就餐的对接待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并通报批评。

(六)公务接待就餐原则上中午不得饮酒,晚餐酌情适度饮酒,坚决杜绝醉酒;当日各级值班人员陪餐时不得饮酒,否则,对其罚款100元,并按违纪通报批评。除公务接待就餐之外,不得单独领取烟、酒等,确有外事活动需要领取的,必须统一由行政办公室安排并做好记录。

三、公务接待就餐管理程序

(一)申请:各单位、部(室)有公务接待就餐需求时,由相关科室负责人填写公务接待就餐申请单(超额就餐申请单),并向公司领导提出申请。公司领导按照本办法,对公务接待就餐申请单(超额就餐申请单)进行严格把关审批并签字。公司领导不在公司无法审批的,应由申请单位负责人打电话向公司领导提出申请,并事后补签就餐申请单(超额就餐申请单)。就餐申请单(超额就餐

申请单)需办公室登记盖章,就餐申请单(超额就餐申请单)一式两份,一份交办公室存留,一份交公司财务作报销凭证。确因特殊原因来不及按正常程序审批的公务接待,须向办公室说明原因,接待工作结束后,由主办科室或人员补办审批手续。凡未经正常审批的公务接待,办公室不予办理接待事宜。因特殊原因来不及按正常程序审批的公务接待,事后又不补办审批手续的接待费用,公司不予报销。

(二)就餐:行政办公室收到公务接待就餐申请单(或公司领导电话通知)后,严格按照标准到预定地点就餐。

(三)结算:就餐结束后,负责接待的人员应向餐厅服务人员核查就餐结算单,并开具税务发票,若超出就餐申请金额的需请示领导批示并填写超额就餐申请单。

注:结算招待费时,凭就餐申请单(超额就餐申请单)、用餐消费清单和税务发票到财务室结算,“三单”不全,财务室应拒绝结算,超出就餐申请金额的,由承待部门自行负责。

公司接待用餐管理规定 篇3

为规范管理公司招待用餐,合理支出相关费用,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接待用餐管理制度。

一、 接待工作要本着“热情、周到、得体、大方、安全、节约、凭能力、按标准”和“对口负责、各司其职”的原则,积极做好接待工作。

二、 用餐程序。各部门有业务单位来访需要用餐的,应提前请示部门经理,经允许后找综合部分管领导负责安排接待。

三、 用餐原则上在公司餐厅就餐,如特别重要接待餐,经报请总经理批准后,可到公司安排的制定酒店就餐。

四、 工作餐要本着“厉行节约、对口对等”的原则,严格控制陪餐人员,非有关人员不得参加,除总经理特许以外。

五、 严格执行宴请标准。仅需中层管理人员参加陪餐的客人,每餐每人不能超过20元,邀请总经理出席陪餐的宴席每人每餐不能超过40元。特别重要的客人需总经理亲自接待并安排陪餐人员的,可根据实际要求进行接待。

六、 上述标准均含酒水(原则上中午内部食堂就餐不提供酒水),不能随意超标,特殊情况要报经主管领导批准。如擅自超标准接待的,餐费由经手人自理。

七、 工作餐及宴请所用酒水,原则上由公司综合部按接待标准供酒,严格控制外买酒水饮料,对不需要饮酒的工作餐禁止饮酒。且不准驾驶人员喝酒,如发生一切后果概由当事人和就餐相关人员自行承担。

八、 用餐后,请相关陪餐人员在食堂开具的用餐明细单上签字,以便综合部跟食堂结算费用。参加陪餐人员将按接待标准从次月餐票发放中扣除一张餐票。

九、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成都骏毅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0xx年9月1日

公司接待用餐管理规定 篇4

为提高公司内部服务质量,体现相互协作精神,特对员工出差接待事宜规定如下:

一、接待的原则

1、必须符合规定的接待范围。

2、超出范围的接待事宜需经公司总经理的批准。

3、坚持“热情、周到、节俭”的原则。

二、接待的范围

1、各区域公司到(或途经)昆明出差,在昆明无住宿条件的员工。

2、公司及下属分公司到各区域公司出差的员工。

3、员工及家属到昆明或各区域公司所在地度假。

4、上述所称员工,除人事关系在城建股份的之外,各下属分公司或区域公司自招的均应是已建立正式劳动合同关系的员工。

四、接待的程序

1、内部接待事宜均由公司行政办公室统一安排及协调。需办理的应至少提前3天,因公的以工作联系函的方式将接待事项告知行政办公室;因私的由本人提出申请。

2、行政办公室在收到申请函件后2个工作日内回复申请人,将具体接待安排告知。需总经理审批的事项,附相关批复资料。

五、本规定经行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执行,由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各分公司、区域公司参照执行。

公司接待用餐管理规定 篇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公司对外接待工作的管理,促进对外接待工作规范化,本着“热情礼貌、服务周到、厉行节约、严格标准、统一管理”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子公司以及驻外机构的各种接待工作。

第三条 相关定义

1、业务洽谈:根据客人的级别和人数确定洽谈地点并确定陪同人员。

2、业务招待:安排客人的餐饮、住宿、娱乐等。

3、招待预算:根据公司的营业状况由财务部门制定各单位年度招待费用预算。

4、招待监督:以年度预算为基准,财务部对各部门、驻外机构发生的招待费用进行合理的监督与控制。

第四条 职责

1、办公室负责接待管理制度的制定,并根据公司领导指示负责公司(成都总部)茶叶、水果、饮料、礼品等接待物品的准备,安排客人就餐、住宿及随行车辆等。子公司和驻外机构按标准自行准备接待物品和安排客人的食、宿、行等事项。

2、被访部门、子公司及驻外机构负责陪同客人洽谈、招待等工作。

3、财务部负责接待费用的预算、统计和监督控制工作。

4、总经办负责接待管理制度的落实、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五条 接待事务分类

1、贵宾接待:指公司领导的重要客人、公司的重要客户、地方政府部门等的接待。

2、业务接待:指业务往来接待,包括各级、上级部门的检查、调研、指导、联系工作以及重大活动接待等。

3、普通接待:指正常来访、会议、培训等一般公务性工作接待。

第六条 接待方法

1、贵宾接待,由公司领导参与接待。

2、业务接待,由相关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参与接待,由公司领导指派专人接待,或对口接待。

3、普通接待,由各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实行业务对口接待。

第七条 迎客引入

1、前台人员接待了解来访人员目的,并根据了解情况通知被访部门及人员。

2、前台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相关规定,不准有任何越格行为发生。

3、前台人员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不得向客人透漏有关公司秘密信息或提供涉密资料,对于客人的受公司限制的有关要求应婉言解释谢绝。

第八条 接待流程

1、接待单位负责人提前填写《招待费用申请单》(附件1),报总经理审批后交办公室备案。贵宾招待由总经办或办公室负责协调安排。

2、根据车辆管理程序安排用车。

3、就餐结束后招待负责人需发票和《招待用餐申请单》到财务部报销,缺一不可。需要住宿客人由经办部门在《招待用餐申请单》上注明。

第九条 招待费用标准

1、贵宾接待:公司领导按照实际情况实报实消。

2、业务接待:一级城市按照80元每人(含酒水),二级城市按照60元每人(含酒水),三级城市按照40元每人(含酒水),三级以下按照20元每人(含酒水),人数含陪同人员。

3、普通接待:按照15元每人伙食标准执行。

第十条 招待费用控制

1、业务招待费的使用遵循勤俭节约,效能优先的原则,能免则免,能省则省。所有员工一律不准使用公款大吃大喝。

2、各单位将招待费用列入每月的资金计划中,报财务部审核,总经理审批。

3、财务部负责将各单位招待费用列入到相关单位的运营成本中。

4、业务招待费的使用严禁超支(超出预算总额),所有超出部分由接待负责人承当。

5、业务招待费的使用只限于招待来宾用餐、娱乐、购买礼物,不得挪作他用。

6、用餐完毕原则上不允许到营业性酒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消费。确需要如此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施行。

7、业务招待人员必须凭《招待用餐申请单》和招待费用的正式发票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收据和白条一律拒绝报销。

第十条 招待费用的监督

1、业务招待费由财务室在年度预算中按照公司实际情况计算出年度总额。然后,将其分解到单位使用,财务部按照报销程序认真把关,严格招待费定额管理制度。

2、年度招待费审批,10000元以内由总经理审批,10000元以内由董事长审批;各单位根据总规划要求制定本单位月规划,原则上当年的招待费盈余部纳入下一年度规划,可用作年度奖励,年度招待费用亏损按以下7条款处理。

3、财务部总监负责对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的全程监督,如发生严重违反本规定行为有权向董事长直接报告。

4、每月财务部将本月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及占预算总额的比例等情况,统计成表呈报总经理、董事长。

5、财务部负责对使用业务招待费情况定期审计和年终审计,审计报告呈总经理、报董事长。

6、财务部有权对使用业务招待费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违反本规定行为有权要求予以纠正。

7、年终核算所超出的招待费用由相关责任单位的负责人按级别和责任共同承当超出部分,超出部会由董事长(40%)、总经理(30%)、财务部经理(20%)、各责任部门经理(10%)按各自的比例分摊,自本人工资中按分摊额10%的比例逐月扣除。

第十一条 附则

1、办公室对本规定拥有解释权。

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3、附《业务招待费用申请单》。

业务招待费用申请表

2、招待费的报销必须附此表和实际招待费用发票,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业务招待费用申请表

2、招待费的报销必须附此表和实际招待费用发票,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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