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与情人读后感(精选2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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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与情人读后感 篇1

儿子与情人,英国作家劳伦斯的类似传记作品,花了我好几个星期看完了,本来是兴起随便买了看的,由的是自个儿的对名着的崇拜之情,也是对“外国作品看了有点别扭,那长长的名字,加不准确的翻译法”这种看法的验证,我终于相信,好的作品只要意思达到了,同样可以传达作者心声,同样可以在内心深处引起波澜。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精选24篇)

最大的主题是:情与爱,简称“爱情”。可以说是四五个人物的关系上描述整个过程。莫莱尔先生、莫莱尔夫人、保罗、威廉、克莱拉、亚姆利亚(记得是)。

莫莱尔夫妇,他们从相知、相处、相恋、相离(这里的离是心灵距离的扩大),因而移情别恋到大儿子身上,后来又因大儿子的早亡转到保罗身上。但这种转移也并非单向的,而是双向的,说不定保罗对他母亲更甚。以至于保罗即使有亚姆利亚和克莱拉的陪伴也感觉很孤独,不自在,他需要的母亲,以相依为命为原则,依赖着这位母亲。

搞不懂为什么保罗那么嬗变,变得一塌糊涂,刚说要跟亚姆利亚结婚的,没过多久就跟人家分手。克莱拉也是,不管是抛弃他丈夫还是被他丈夫抛弃,跟保罗好上一段时间之后,又回到丈夫身边。这么离奇的事件,放到如今,谁能忍受呢。不错,保罗,克莱拉是嬗变,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他们内心深处的自己没有变,保罗对他母亲的爱始终不变,克莱拉对他丈夫的那种依赖始终没有变。

我因此感到,我这人生,刚出来找工作的时候,也是那么的感觉。坐在公交车上不希望目的地一下子到达,因为我很不希望我达到目的地,因为那个地方不是我想去的。我很不喜欢我去面对那些空洞。因此希望公交车有某些停靠站点,但不希望有目的地,不希望我下车,就一直做在椅子上摇晃我的双腿,荡漾的那种飘忽不定的心情,永远下去。这是一种逃离,面对现实无法感到满意的逃离。保罗也是这样,对母亲的死去,他久久不能承认,然后寻求的方式是借酒,像那次被克莱拉打到五体投地趴在地下时的情形一样,懒得动弹,懒得面对这个事实。或是不愿意承认他被打趴下这个事实。

保罗到最后的觅死觅活,就因为搞不懂他活下来又是为什么?不明白他活下去还有什么意义?人生,确实需要面对这么个问题。可再想想,人,就那么沧海一粟,考虑那么多意义干什么呢?同学说活得没劲儿,我怎么觉得我还是很淡定的,但还是不能给予比较合理的答案消除那种没劲儿的感受。

不敢奢谈人生,暂且得过且过一回。

我将继续思考人活着的意义,这个意义只是个人的,没有全人类的应用广度。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 篇2

由于性取向的原因,一般父亲比较偏爱女儿,母亲比较偏爱儿子,同样由于性本能的关系,加上父母双方的刺激,幼儿在性发展的对象选择时期,一般男孩以母亲为对象,女孩以父亲为对象,这就是心理学上的俄狄浦斯情节。

尽管一般人不承认自己有这方面情节,但不可否认,我们儿时或多或少都经历了这样一个俄狄浦斯期,只是有人安全度过了,有人由于某些特定的原因未安全度过。英国着名文学家劳伦斯就是一个受俄狄浦斯情节困扰半生的人,他的自传式名着儿子与情人描写的就是一个青年在这样一种情节中苦苦挣扎的心理历程。

小说的主人公保罗出生于一个矿工家庭,父亲是一个粗俗、帅气的矿工,和许多矿工一样,他勤劳但脾气暴躁、酗酒,保罗的母亲出生中产阶级家庭,受过良好的教育,她爱读书,喜欢探讨宗教、哲学方面的问题,什么时候都像一个“贵妇人”。

这样的家庭不可能和谐,母亲从心底看不起父亲,她用冷淡在自己与丈夫之间筑了一道难以逾越的篱笆,而丈夫因为自卑变得愈发令人难以接近。母亲为孩子营造了一种温馨的氛围,而只要脾气暴躁的父亲一进来,屋里立刻便得沉默尴尬,父亲成了局外人,无奈之下,他只好往外界寻求安慰,常常大醉而归,打骂孩子,而他的这种表现更加深了他和妻子孩子之间的距离。

保罗是这个家的第三个孩子,他刚出生时母亲是不爱他的,甚至是恨他的,因为这时她和丈夫的关系正处于冰点,她在身怀六甲时还被丈夫赶出家门,差点冻死,为了孩子,她忍耐着活下去,这时的母亲是坚强而令人尊敬的。

母亲最大的愿望是孩子能长大成人,以分担自己过重的负担。因此长子是她心中最重要的人。当长子威廉在伦敦某到一份高薪的工作时,母亲感到非常骄傲。然而,威廉由于爱上了一个花钱如流水的女人,生活凄苦,精神抑郁,最后由于肺炎死在伦敦,母亲一下子就像老了十几岁,意志消沉,差点死去。幸亏这时的保罗也染上肺炎,母亲注意力一下子转移到次子身上,才意识到不能“光为死人伤心,却忘了活人了”。

母亲振作精神,全力照顾保罗,婚姻不幸的她认为丈夫不值得她爱,女儿安妮整天疯跑,轩子没心没肺酷似父亲,因此母亲将全部的爱倾注在保罗身上。保罗长大后,腼腆、懂事,知道母亲生活不易,全身心想让母亲过上好日子。母亲很满足有这样好的儿子,保罗也很为自己的母亲骄傲。日积月累母亲的爱慢慢变成了一种占有欲,这让保罗无所适从。

保罗的初恋情人米丽亚姆是一个美丽、纯真的女孩,她崇尚那种清教徒式的生活方式,认为人不应当迷恋眼前的小事物,而应该有崇高的理想,她深深的爱着保罗,不管保罗怎么对她,她始终忍耐,并以一颗仁爱之心对待他。按说,这样的女孩,母亲应该满意才对,可恰恰相反,母亲恨极了米丽亚姆,因为她认识到,儿子与米丽亚姆是真正的心心相印,将来只怕自己在儿子心目中“连一丁点地方都没有了”。于是她对儿子说米丽亚姆“能把人的灵魂都吸干”,坚决反对儿子与她在一起。

保罗在母亲与情人之间挣扎,在情人那里待得晚了,回去受到母亲的责备,不忍母亲的伤心,于是百般折磨米丽亚姆,折磨过后又后悔,赶紧和好。回去再受责备时,他就会想起情人的可怜,于是又冷淡的对待母亲,而看到母亲可怜,转而又哄母亲开心,折磨情人。如此周而复始,保罗内心痛苦彷徨,他知道自己心理有问题,却又说不出是什么。

最后,保罗实在受不了这样的折磨,离开了米丽亚姆,在这场爱的较量中,母亲大获全胜。然而,保罗是一个年轻男人,终究会有人的七情六欲,年轻的有妇之夫克莱拉丰腴妩媚,保罗很快与她坠入情网。对于这段恋情,母亲开始是持反对意见的,因为克莱拉“是个有妇之夫”。但当她见到克莱拉时,她却很快接受了克莱拉,并且产生了深深的同情。这不是母亲对儿子让了步,而是母亲意识到儿子不过是爱上了克莱拉的肉体,他很快就会厌烦她的。母亲知道他们俩不可能结婚,儿子也不会真正爱上克莱拉,这样自己在儿子心目中还是重要的。

保罗的热情很快褪去,人是有感情的动物,不可能总是灵肉分离,他厌倦了克莱拉,而克莱拉从与保罗的恋情中意识到,自己丈夫才是真正爱自己的人,于是回到丈夫身边。

年迈的母亲因为癌症离开了人世,留下保罗彷徨、孤独的生活着,但他也终于能够正常的爱了,高尚的米丽亚姆主动回到了他的身边,只是他内心还是迷惘的,母亲在他心里能退到一个正常的位置吗?作者没说,我们也难以猜测。

与父亲相比,母亲生活圈子相对较窄,又由于女性特有的感性,母爱往往表现得较为强烈。没人怀疑母爱的伟大,爱一个人就想得到这个人全部的爱,这也是人之常情,只是这个世界上所有的爱都是为了团聚,而只有一种爱是为了分离,那就是父母对于儿女的爱。爱孩子,就一定要学会放手,再不舍,孩子自己的路也得自己去走,因此儿子与情人应该是本母亲必读的书。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 篇3

《欧也妮。葛朗台》是巴尔扎克的代表作《人间喜剧》。小说集中的一部作品。《人间喜剧》它揭露了当时资本家的丑恶面目,鞭鞑了社会的黑暗,世态的炎凉。同样这篇小说也是如此。

小说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可憎的吝啬鬼形象——老葛朗台,他以积累财富为乐趣,他家财万贯,但却穿着破旧,居室简陋;他能言善辩,有一套套理论,但当他谈生意时,却狡猾地装成一个结巴;他说渴望亲情,但当他妻子病危时,他却舍不得花钱去请医生。他的一生,没有享受过,也从没快乐过,因为他考虑的只是怎么算计别人,怎么样才能赚到更多的钱,为了金钱可以放弃一切,这是多么愚蠢,多么可悲。他临死前还念念不忘自己的万贯家财,在垂死挣扎的一刹那还不忘将手伸向神父的金十字架。在金钱面前,幸福简直一文不值。当时的资本主义社会如此,他仅仅是一个缩影,通过他我们看到一个唯利是图,互相算计的社会。他的一生,深刻暴露资产阶级家纯粹的金钱关系。

小说的主人公欧也妮是一个令人惋惜地女儿,她不懂利益的纷争,不追求金钱的虚荣,但可悲的是她出身在这样一个家庭,这样一个社会,有着这样的一个父亲。她的生命中也曾出现过一道波澜,她企图冲破家庭社会的束缚,去追求自己的幸福,然而她的社会不允许,她的爱情在这样的社会终究成为虚幻。他们看中她的只是她的金钱。这样一个天真纯洁的人在那样的社会环境下,注定只能成为悲剧。

看完作品,我的心情是沉重的,书中的一个个人物给了我强烈的内心震撼。人生究竟为了什么?联系当今社会,许多人为金钱,权利,名望,欲望奔波劳碌,勾心斗角,互相压轧,比如一些官员贪污腐败,某些人抢劫犯罪,一些奸商制造假冒伪劣商品,他们与葛朗台,查理又有什么区别,他们得到了他们想要的,然而他们快乐吗?不要选择一条错误的道路,那只能使你暂时的满足。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你会明白,那条道路是多么肮脏、丑陋,而你终究也会明白这些毫无意义。人生是充满黑色调的。那么人生到底是为了什么?也许只是几个知己,几个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一些够用的钱,一份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一个适合你的目标和一段充实的生活就足够了。当你离开这个世界时,能做到问心无愧,那么你的人生将充满乐趣,生活将更加精彩!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 篇4

《苏东坡传》这本书我才只读了一半,便对苏东坡这位大文豪有了足够的认识。书中提到过许多地名,多得数不清,这也正提示了我们苏东坡一生漂泊。

在书中,我最喜爱的就是苏东坡爽朗的笑声——他的笑声告诉了我许多道理。短故事

他的笑就是一种自得其乐的笑,他被贬之后赏景便成了他的乐趣。苏东坡常对着风景写诗,写完之后总会为自己又完成一篇文章而高兴地笑;苏东坡的笑,还包含着一种不与人斤斤计较的笑,朝廷的官员为了针对他,因挑不出苏东坡平时表现完美,就拿他的文章骨头里挑刺;苏轼显然没与他们计较,反而还写出“何日遣冯唐”这句话,话中毫无归罪之意;苏东坡的笑,更多的就是苦中作乐。谁被贬之后不低落?就像你突然由组长被降到普通成员一样,不再被人肯定你的潜质。

时势造英雄,苏东坡之因此在中国古代文学史谈论上经久不衰,多半就是因当时所处的环境,造就他颇高的思想道德素质。正正因苏轼的思想超乎常人,才使他的作品犹如一颗璀璨的星在人群中脱颖而出。

我喜爱他毫不恭维、仗义执言的性格。虽然他比较冲动、做事不经过“大脑”思考,但正正因这一点,才使他更富有魅力。《中国人你为什么不生气》里面说过:“不好以为你就是大学教授,因此作研究比较重要;不好以为你就是杀猪的,因此没有人会听你的话,也不好以为你就是个大学生,不够资格管社会的事。你这天不生气,不站出来的话,明天还有我、还有你我的下一代,就要成为沉默的牺牲者、受害人!”苏轼这种激烈的性格,对当时、和我们后世都有极大的影响,他告诉我们:不能让那些不好的东西继续下去,要阻止他们,阻止他们务必要有带头人。谁也不想让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失,谁也不想当那第一个人,凡就是有点头脑的人,都不会那样去做,苏东坡正正因“没头没脑”,就毅然去当带头人。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 篇5

母爱是跨越死亡的生命桥,是行驶的车辆前方的幸福,母爱是为了儿女牺牲自己性命的义不容辞。

今天,我读了《黑天鹅紫水晶》一文,紫水晶就是这样的一位母亲,她为了自己的孩子,独担大任,担起单亲妈妈的责任,付出比正常家庭双倍的辛劳。作者则担当天鹅丈夫,他亲眼目睹了紫水晶用自己的生命来排除外敌,而他本意想完成祖先的旨意,杀了四只黑天鹅,但因为受紫水晶感动,他正色决定把紫水晶的孩子养大,而紫水晶也完成了一个母亲的义务——与袭击自己儿女的楔尾鹰同归于尽。

我看完后,悲喜交加,心里有说不出的滋味,怅望灰天,想到从前,人类对黑天鹅的误解,认为它们是魔鬼,大量捕杀它们,使它们濒临灭绝。可读了这篇文章我才知道,动物也有母爱,它们应和我们享有平等待遇,而不是没有生存的权利。亵渎这最美最壮烈的母爱诗篇,真是厚颜无耻!动物的慈母心绝不因流言扉语断绝。

我看过一个故事,母熊出去狩猎,小熊差点被灵猫吃了,“我”收养了它,小熊竟把我当作妈妈,母熊回来,把小熊接回去了,小熊却身在曹营心在汉,屡次跑回家。母熊要杀掉“我”,因小熊干扰而无法进行。有一次,母熊因为和猎物争斗被抓破了肠子,肠子四处流淌,她忍痛坚持抱着肠子来到我遥远的家,把小熊托付给我。这何尝不是一种伟大的母爱呢?

所以说,人类不要自以为是,要保护动物,动物也有母爱,它们是人类的好朋友。黑天鹅也是生命,为了它们,也为了人类的明天更美好。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 篇6

今天看完了张嘉佳的从你的全世界路过,很感动,几次都不自觉地泪流满面,他的故事里有我的小时候,我的中学时代,我的大学生活,我工作的种种…他的故事里全是我的影子。

有的时候我喜欢一本书并不是因为书里的故事有多吸引人,而是书里有我的故事,有童年前后桌的模糊不清的所谓的“爱情”,有大学食堂免费的鸡蛋汤,有人类与动物之前纯洁的爱与依赖,有周杰伦的叶惠美,有阳光穿透树叶洒满一地的幸福碎片,有山间清爽的风,有古城温暖的阳光,有各自现在牛逼的岁月,有曾经一起傻逼的幸福,有我,有你,有她,有他,有它……有我肆无忌惮的青春。

我不是一个善于表达的人,很多时候我喜欢把心思埋在心里的某个角落,我不愿意跟别人分享,我不喜欢换来别人同情的眼光,我也不屑于听别人的安慰,我知道自己的问题只有自己能解决,我很累,很累,我一直在做自己不喜欢做的事,所以很多时候我不开心,我迷茫,我希望找到希望的出口,但是我越是希望越是失望,越是前进越是迷茫…

我害怕,害怕在人生无数个十字路口前,错失一个又一个的所谓上帝赐予的机会。很偶然的机会看到这本书,虽然我还是很迷茫,但是从书中的一个又一个真实的故事中,我也察觉到了自己的渺小,或许我现在不需要做出选择,在每个选择的路口跟随自己心也未必就是错的。现在的我需要去体会更多的人生,我渴望去更多的地方旅行,渴望享受更多美食带来的味觉刺激,渴望体验更多的只属于我的故事……突然觉得人生是一个迷幻城堡,只要往前走,你就会感受到不同的风景,而这些风景带给你的绝不仅仅是感官的享受,而是心灵的升华,你会变的更坚强,更有耐心,更愿意用一颗温暖的心去感受这世界赠与你的一切美好的事物——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 篇7

这个暑假,由于家中接连发生了很多的事情,全家人忙得不可开交,以至于我的读书计划以及读后感的写作完成的比较晚,但自从我拿到《我们永远不分开》这本书开始刚刚读了几页以后,我就被这本书的内容深深的吸引住了。

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我”和我的外婆老姜茶的故事,外婆不知什么原因,没有自己的家了,所以就来到了“我”家来住,可是她却时常感到没有意思。

因为外婆想要一个蕾丝宫殿,经过“通讯录爷爷”的介绍,外婆去了一个名字叫“快乐老家”的地方,并且居住了下来。而“我”因为同学对“我”的冷漠,特别是“我”的同桌不但经常讽刺“我”,并且还在别的同学面前经常讥笑“我”,所以“我”在一次大扫除时,趁别人不注意的时候把同桌的作业扔到了垃圾桶里,我又因此受到了家长和老师对“我”的批评,从而造成了“我”的厌学,也被送到了“快乐老家”,在这里,我将我的秘密全部都告诉了我的外婆。

而同时“我”也逐步了解了一件发生在“快乐老家”的事情。 在“快乐老家”居住的这段时间里,“我”认识了很多老年朋友,并且与他们非常快乐的相处在一起,有一天,我认识的一个老爷爷去世了,我哭得泪流满面,我感到非常的伤心和难过,但是我其他的老爷爷朋友却表现的非常平静,并且他们告诉我:每一个人都是要说再见的,不用那么多愁善感,因为我们总有在另一个世界团聚的那一天。

读了这本书对我最大的感受是要以快乐之心对待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因为我们是永远不会分开的。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 篇8

今天早起,我读完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它的每一个细节,都促使我忍不住接着往下读,可能是读的太融入,而导致我连早饭也忘了吃。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壮健聪明的狗——巴克,在阿拉斯加荒野的残酷环境下,为了生存和群狗进行殊死的争斗,随后她身上狼祖先的野性逐渐恢复,最后终于逃进了原始森林,变成了狼。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在荒无人烟的雪野里,在饥饿和野狼的威胁下,一个伤痛缠身、孤独一人的淘金者,和死亡作着殊死的搏斗。仗着求生的愿望,他不畏艰辛,拼死抗争,终于以坚强的毅力战胜死亡,奏响了一曲对人类精神和生命的赞歌。

告别了这一件件触目惊心的事件,我渐渐觉得,巴克是一只勇敢的“狗”,坚强的“狗”,还是一个能为了生命的永存而与死神殊死拼搏的一只神圣而伟大的狼。而促使他和死神斗争的是它那渴望让生命永远沸腾的激情火热的心!

面对巴克的种.种精神,我显得有些惭愧,我往往面对自己立的誓言,不会坚强的去做,而会退缩。记得有一次开学,妈妈给我买了许多卷子,我决定在一个学期内,老师讲到哪里,我就写到哪里,可是到了开学,刚刚前两天我每天按时完成作业,可是坚持的不到一个星期,便败下阵来,最后到了期末,一整沓卷子,也就是完成了不到四五张。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渐渐明白了,不管是在生活中还是学习中,做事情都应该追求坚韧、坚持的信念,为了一个目标竭尽自己所能,终不后悔。遇到困难不要气馁,不要丧失信心,要转换自己的思想观念,树立目标,奋起直追。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意味深长。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 篇9

读完《林海雪原》这本书后,我深深的被里面的故事所感染了。

这本书把人物描绘的淋漓尽致。如:杨子荣,高波。杨子荣同志的之所以有这样的大智大勇都是靠自己的顽强的拼搏精神努力得来的,他的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在我们生活中,人人做事都要有勇气,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战胜困难。记得有一次,我去参加演讲比赛。我坐在下面看着人家在上面表演都很勇敢,不害怕无论是怎么样的做动作,都没有一丝害怕的感觉,轮到我了,我站在台上给自己加油打气心想不要害怕,要勇敢的面对,要知道胜利是属于勇敢的人的。

我站在台上绘声绘色的讲着,看到老师非常的高兴,我的心里也美滋滋的。讲完了主持人说的我的得分结果:9·443是第六名。老师对我说:“我自爱下面为你紧张。可你去表现的非常的棒。我的脸上露出了笑脸。

《林海雪原》这一本书告诉我们,做人不仅要有勇气,还要灵活的使用头脑。不能一定的硬斗,也许只是一个很简单的动作,也被弄得复杂起来。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 篇10

今天,我读了沈石溪写的《再被狐狸骗一次》的文章。文中主要写的是沈石溪被狐狸骗了两次。

一次是沈石溪买了一只七斤重的大阉鸡,在回家的路上看到一只狐狸在垂死挣扎。它口吐白沫似乎中了毒。他便将手中的大阉鸡用细麻绳绑住腿和翅膀搁在身旁的一颗芭蕉树下,然后解下裤带穿成圈,朝那只还在苟延残喘的狐狸走去。突然狐狸“活”了过来,一挺腰麻利地翻起身,一溜烟逃跑了。就在这时,他听到大阉鸡恐惧的啼叫,转身一看,是一只母狐狸叼走了鸡。

第二次受骗是在数月后的一个早晨,沈石溪去砍柴的时候,在一棵枯倒的树洞里发现了一窝小狐狸。他刚拨开草,突然一个狐狸窜了出来,仔细一看,原来它就是那只上次装死的公狐狸。为了让母狐狸把小狐狸从洞中移走,就造成受伤的假象,来引诱沈石溪。直到母狐狸发了一个平安的信号,它脸上才露出了欣慰的表情。可是,他只做了一个要窜跳的样子,突然栽倒在地,再也没能爬起来。它的血流的太多了,它死了。

每次读完这个故事,总是泪流满面。狐狸的父爱,那么浓。为了孩子,为了妻子,为了下一代,宁可死亡。这种精神,值得我们人类学习。

其实,刚开始,我不懂狐狸为什么能那么勇敢,引诱人类离开,最后让自己死亡。只知道,这是爱,为了别人的性命的爱,也是一种责任。

从这个故事,让我想到了我们的父母。为了我们的成长,他们无怨无悔的付出自己的心血。父母对我们的爱同样也是无私的,是伟大的。所以,今后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长大后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以便来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 篇11

在我的心目中,《简"爱》是一部完美而伟大的著作,因为它使我懂得了什么是善恶美丑,学会了怎样做人。

简"爱的一生悲欢离合。她遭遇了许多挫折和坎坷,可以说是不幸的,但是她却从不向命运低头,任何困难在她面前都会感到恐惧。

简"爱从小被她的舅妈收养,受尽了她的虐待。而且她舅舅的儿子约翰里德还是蛮横无理、猪狗不如的禽兽。他经常无缘无故地打骂简"爱,但她的舅妈不但不去制止,反而支持她野蛮的儿子。然而,简"爱是一个顽强的、决不向恶势力低头的人。她再也忍受不了了,她对约翰的恨压倒了对他的畏惧,不顾一切地跟他对打起来。她的这次举动足以令约翰胆颤心惊。

简"爱说过这样的一段话,给我的印象很深,也很能体现她的性格。她说:“如果大家老是对残酷,不公道的人百依百顺,那么那些坏家伙就更要任性胡来了,他们会什么也不惧怕,这样也就永远也不会改好,反而越来越坏,当我们无缘无故挨了打,我们一定要狠狠地回击。”我很赞成简的这种说法,因为自尊、自重是做人的最起码的要求。

海伦的宽容、忍让以及她那博大的胸怀,是令人钦佩的。至少我们应从中悟出些什么。我很喜欢海伦的一句话:“我觉得生命太短促了,不值得把它花费在怀恨和记仇上。”只要我们每人都能记住它,多多去理解别人,体谅别人,关心别人,多看到一些美好的事物,乐观地对待生活,我们的生活中一定会充满阳光。我认为罗切斯特先生,正是她生活中的阳光。他们两人的交往是愉快的;他们两人的对话又是耐人寻味的。因为他们各自的性格特点都在那简短的对话中表现得淋漓尽致。罗切斯特先生是一个正直、善恶分明而又带有幽默感的人。他们两人真心相爱了。然而在他们的婚礼上,梅森先生揭露了罗切斯特先生是个有妻之夫的秘密后,简彻底失望了,她怀着万分悲痛的心情离开了他。然而他们最终又走到了一起。时间会消除报复的渴望,平息愤恨和憎恶的冲动。

简"爱曾经是带着满腔怨恨离开她舅妈的,但当她听说里德太太生命垂危,又很想见她一面的时候,简忘却了她的一切不好,毫不犹豫地回到了她曾经厌恶的地方。当她见到里德太太时,简所剩的都是对她的怜悯之情。但是里德太太告诉了她一件很重要的事:在三年前,简的叔叔给她写了一封信,想让她继承他的遗产,因为他无儿无女,所以想收简为养女,但是因为里德太太当时对她厌恶至极,也不想让她走远,过上富日子。所以她给简的叔叔回了一封信,说简在洛伍德生伤寒病死了。就这样,简"爱失去了一个转变自己命运的好机会。里德太太的这种行为是很令人气愤的,然而简却没有计较这件事,还不住地安慰里德太太,让她把这些事都统统忘掉,而且简很希望能与她和解。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 篇12

古文,是中国文化的瑰宝,而《世说新语》就像无数宝藏中的一颗璀璨的明珠。《世说新语》叙事简明,精炼生动,为小品文之典范,词汇之丰富,远远超过其他笔记小说,对后代的文学作品有很大的影响。

刚开始读《世说新语》,总是囫囵吞枣着看,有些字词的意思也不是很了解。后来,作为“小书虫”的我被《世说新语》中的一个个引人入胜的小故事所吸引,看得越发仔细起来,遇到不懂的词句也会耐心的查《古汉语词典》。大部分文言文不仅有趣,而且也带着许多道理呢。

其中,“德行”篇中有一篇文章让我记忆犹新:华歆、王朗俱乘船避难,有一人欲依附,歆辄难之。朗曰:“幸尚宽,何为不可?”后贼追至,王欲舍所携人。歆曰:“本所以疑,正为此耳。既以纳其自托,宁可以急相弃邪!”遂携拯如初。世以此定华、王之优劣。这篇文章的意思是:华歆和王朗一同乘船避难,有一个人想搭乘他们的船,华歆表示为难。

王朗却说:“好在船还比较宽敞,为什么不可以呢?”后来强盗来了,王朗就想丢下那人不管了。华歆说:“开始我之所以犹豫不决,正是为了这一点。既然允许他搭我们的船,怎么可以因为情况危急便把他扔下呢?”于是仍像当初那样携带关照那个人,世人凭这件事来判定华歆、王朗的优劣。

王朗表面上大方,实际上是在不涉及自己利益的情况下送人情。一旦与自己的利益发生矛盾,他就露出了极端自私、背信弃义的真面孔。而华歆则一诺千金,不轻易承诺,一旦承诺就一定要遵守。我们应该向华歆学习,守信用、讲道义,像王朗那样的德行,是应该被人们所鄙弃的。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 篇13

过渡到大三以后,总觉得时间暗暗与自己做对。钟表上的转针似乎越来越快,仿佛让自己送上了高速列车,然至于何日何时才能够慢下来,就连自己也不得而知。尽管是这样,我还是愿意左挤右挤的在时间的裂缝丛中偷偷的满足一下自己小小的兴趣上的欲求。我想一个人能够全按照自己的兴趣而活或者至少保有一份自己的兴趣使它经过生活的磨砺依然不至于泯灭,这样的活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为自己而活。我喜欢读中外名着,尽管作者已去多年,但历尽时间的淘沙,他们的精神依然活着,并将继续存活下去,像酒,像晶莹剔透的玉珠。读着读着,偶尔因兴起文也情不自禁的写点东西来。近来,由于选择了考研,一直也就没读多少文学方面的书籍,一方面的确时间紧迫专业课太重,另一方面始终没有一个放松的心情,又唯恐自己一旦跑入别的世界里忘了回归现实的路铸成一个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大错。前些天,外文老师布置了一个作业,要同学们写一篇读外国名着的感想。考虑到自己曾读的细节遗忘的差不多了,便不想再去拾起旧忆或者创造些谎言来。于是乎想了一个两全其美的法子,读短篇,写长点。

关于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的书我都有,是两年前购来置于书架上的。然而自己过目的的确不多,有时我很乐意把它们借出去,觉得这也是在做好事。文学可以帮助人们了解生活,思考生活,丰富生活。于是当我学累时,就去主动翻翻。我有一个习惯,读他们仨的书不是一看到底的那种看,而是一读就是三篇,每人的各一篇,不偏不倚。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欧亨利的短篇。他的文字轻松活泼,结尾处出其不意,回味无穷,令人拍案叫绝,其中二十年后就是一片精品佳作。

该文写了为一个约定,二十年后吉米韦尔斯和鲍勃依然在老地方老时间相见的情景。二十年了,二十年能改变许多东西,其中吉米韦尔斯和鲍勃最后一次相聚的大乔布雷迪餐馆早五年就没了,使曾经为好朋友的两人在彼此心目中的形象模糊的只剩下轮廓了,还有可能使一些好人慢慢变坏……

了解欧亨利的人都不难发现,欧亨利的写作是不以任何作家为楷模的。他常读法国小说家莫泊桑的作品,但并没有以莫泊桑为师。他写作时并不考虑什么创作规矩,怎样想来就怎样写。然而他的创作又是独具匠心的。

二十年后的开端,作者着力描写了一名巡警和马路的场景。当然,这些描写与主题是密切相关的,但并没有触及最重要的事实,最重要的事实只用一两笔带过,连最细心的读者也难以看出作家埋下的伏笔。巡警威风凛凛,边走边甩着警棍边十分警觉的打量着一家一户,他不带傲气,看起来像一个太平天下的卫士。作者仅用寥寥数笔就把一个被赋予了正气的警察刻画的逼真,还有对马路的描述,很简单,但把用到的场景布置得很妥帖,把下一步故事的发展设计的天衣无缝。冷风侵裹着马路,行人卷起了上衣领将头缩了进去匆忙前行,很快街道就空荡荡的了,两边的店铺多数早已关了门。正是在这样黝黑的背景下,巡警和鲍勃开始了一段陌生的长对话。鲍勃先前手里拿着一支烟,看到来了个巡警便没敢点着,等到走近时,说了几句话套的相互近的时候才划亮了根火柴。在火光的照耀下,鲍勃的富有和右边眉毛附近的小白伤疤全部显现在巡警眼里。其实巡警已认出了他就是从芝加哥潜逃的罪犯,而且是他二十年前的朋友。但此时的巡警已不是二十年前的他了,而是一位镇定和处事不惊的优秀警官了。鲍勃一直在等他的朋友吉米韦尔斯,一边继续在和眼前的巡警谈论着他的朋友,谈论着他们俩二十年前的关系及将来的命运。吉米韦尔斯仍然以一个陌生人的面孔在聆听着,并得知他半小时之内是不会离开的,然后他就走了,像刚才一样的走了,没有给鲍勃留下任何破绽。

不一会儿,来了一个吉米韦尔斯。鲍勃很高兴的见到了自己的朋友,并跟着他走了。在一个灯光处,鲍勃才发现吉米韦尔斯原来是假的,他不敢相信自己的是,刚才的那个巡警才是真的,是他使自己在短短二十几秒内不知不觉的被捕的,因此拿着朋友的小字条的手有正常变的抖动起来。悬在鲍勃心中的石头和悬在读着心中的石头总算下沉了。作家的这种安排的确令人叫绝!

尽管这个短篇区区千余字,但人物形象的刻画无不生动逼真,纵然跃于纸上。主人公吉米韦尔斯有情有义、高大魁梧、平易近人、聪明、机警又恪守法律,爱憎分明。而鲍勃为了财富不择手段以致沦落为通缉的罪犯,经过二十年的磨练学得十分镇定。但作者很幽默,仅一根火柴就把他给暴露了。

语言凝练,是又一大特色。情节简单但又一波三折。前文写了鲍勃对自己和朋友的命运的展望和分析,后面接着就被捕了,讽刺、幽默。场景的布置和安排与主题紧紧相连系,惜墨如金。

结构严谨,严密。作者设计的一环紧扣一环,将读者的心领进了里面以致无法自拔,最终一个小字条解开了浓重的雾团,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

结尾处笔锋陡转,言简意赅,给读者一种强有力的震撼。

二十年后,在思想上和艺术上都达到了高度的统一,赞扬了正义战胜了邪恶的伟大力量,里面没有一丝血腥的味道达到了不战而屈人之兵,又是一场智慧的胜利。窥一斑而见全貌,欧亨利正是以巧妙的构思、夸张而幽默的文笔奉献着自己的力量,成为一代令人敬仰的大师和世界短篇小说巨匠!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 篇14

当我读了《我的妈妈是精灵》这本书后,我才懂得什么叫爱。

《我的妈妈是精灵》这本书主要写一个精灵来到人间的一系列的故事。

有一天,故事中的陈淼淼在一次意外中发现了自己的妈妈其实不是人——而是精灵,妈妈只要碰到含有酒精的东西就会显出原形,淼淼的爸爸最终要和精灵离婚,精灵最终没能和丈夫离婚。

后来,淼淼还发现妈妈为了保持人,竟喝青蛙的血,从此淼淼不愿和妈妈接触。精灵最终回到了精灵世界。

读到最后,我竟然哭了。我明白什么是爱了!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 篇15

我今天看完了沈石溪写的《野犬女皇》这本书,它又使我感受到了动物感情的复杂。

这本书说的是一个有关白虎岙野犬群的故事。这年,野犬群里有红桃心和白桃花两个姐妹,姐姐红桃心是野犬群的首领。在交配季节,红桃心看上了一只叫赛豹尾的大公狗,并且让他进了族群。红桃心刚开始很喜欢它,所以破例的使用权利将赛豹尾留在了野犬群里(因为白虎岙野犬群向来都是公狗一旦和当家的狗婚配成功后,就要被赶出野犬群)。后来,红桃心发现,赛豹尾竟然喜欢它的妹妹,后来竟然导致妹妹暗结珠胎!(因为只有当家的野犬才有权婚配和生育后代)红桃心很气愤,于是决定将白桃花赶出白虎岙野犬群。可妹妹死活不肯,红桃心只好让它在自己的大本营里生育。现在生存的压力变大了,姐妹之间就闹起了许多不小的矛盾,还差点分离成两个族群呢!可到了最后,白桃花为了救红桃心而被猎人杀死了,为了救红桃心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唉,真是一段割不断的姐妹情啊!

我读完这本书后,虽然对白桃花还是有些不满,但我还是同意了书上的红桃心的看法。我觉得他们不应该为一只公狗而反目成仇,毕竟它们还是姐妹嘛,不能总是想着怎么坑害别人,怎么让对方的小狗仔死掉,给自己的狗仔多一些生存几率,而要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这样才像一对姐妹嘛。可最后白桃花救红桃心和前面红桃心帮助白桃花逃出猎犬的魔爪说明了红桃心还是认这个妹妹,白桃花也认这个姐姐。从最后一章的名字来看,就不难猜出这一点,最后一章的名字是“姐妹冰释前嫌”。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 篇16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书名叫“小精灵的秋天”。

书中写到一群快乐的小精灵,在草枝上荡秋千;还会爬到树顶上去画画;还会坐到树杈上去看书……写的特别有意思!!!小精灵还帮助大树爷爷,让他不要伤心,重新开心起来,我们要向小精灵学习,多帮助别人,这样我们自己也会很开心。

小精灵们还会在草枝上荡秋千;小精灵们还会爬到树顶上去画画;小精灵们还会坐到树杈上去看书……我也想和小精灵一样在大自然里自由自在的玩耍,这本好书真是太好看了,大家一定要看看哦!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 篇17

《伤仲永》讲的是一个天才变庸才的故事,其目的是为了告诫我们是不是天才都要努力学习。

小的时候我的脑袋就被灌输了诸如“天才来自勤奋”、“天才是1%的天分加99%的汗水”的思想。所以,我对这个故事的主旨并不“感冒”,这与“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的道理是一样的。

真正令我感兴趣的是仲永为什么会心甘情愿地被“不使学”,被选择人生?仅仅是因为年幼不懂事?还是说惧怕父亲的权威?仲永的才能是在五岁时被发现的,随后这天分便被其父亲当作摇钱树,一摇就是十几年。这么多个无趣的年头里,仲永是怎么想的,是否反抗过,我们无从得知。但从最后仲永变成庸才这一事实中,我大致可以推测:仲永已经麻木了,对人生已经没有追求,认为自己就是给父亲谋取利益的存在,接受了这不公的命运,最终才会“泯然众人矣”.

仲永父亲固然是错的,但这并不意味仲永就没有可指责之处了。虽然,仲永并不热爱吟诗作赋,不然怎么会让自己的诗被当作谋取钱财的工具?怎么会在四处访客的无趣生活里浑浑噩噩地虚度光阴?曾经听过这么一句话:人如果不想做一件事,会去找一千个理由;人倘若想去做一件事,会去想一千个办法。仲永如果有自己的梦想,有自己的人生追求,他就不可能甘愿沦为赚钱的傀儡,不可能让父亲的“阴谋”得逞。

人只会做梦是可怕的事;人不会做梦是更可怕的事。仲永是个不会做梦的人,他仅仅是空有天分罢了,所以他最终也不过是一个“众人”而已。

现在的我们并不需要背负太多太过于沉重的东西,为何不趁现在好好做一美梦,然后明晨迎着朝阳去追寻它,这样活着不是很浪漫吗?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 篇18

最近读了俞玉萍老师的《完美教室》感受颇深。像俞老师这样的好老师让学生一生受益,家长一生感激。这样的教育才是真正的教育,才是先辈们创办教育的初衷。俞老师,她用全部的爱心、耐心和责任心,诠释了一个老师的光辉形象和崇高魅力。

曾记得,俞老师刚接七年级班时,班中的孩子也是两级分化,良莠不齐。但三年的共同学习生活,俞老师用她全部的教育智慧改变了一切——从她的班中走出的孩子个个活泼开朗,积极上进,心地善良。这巨大的改变是俞老师用心血和汗水浇灌而成的,她带给我的感动是深刻的。

俞老师发现孩子们对学习没有兴趣,只是一种机械记忆、机械学习。于是,课堂小动作、作业不能按时交、老师屡次点名不听讲……这些普遍的小问题在教学中暴露无遗。如何改变这样的现状,俞老师给出分析问题的答案是因为孩子们不专注于事情本身所致。找到了问题所在,俞老师便通过各种方式引导他们观念的改变,从细节抓起,坚持为养成习惯而努力。俞老师让孩子们到草地拔草是为了使他们懂得“在任何情况之下,人都不能敷衍自己的任务,即使有一万条理由。在任何时间与空间下,人能做好的其实只是手边的那件事。做着这个,想着那个,一事无成。”让孩子从早锻炼的跑步中体会专注于跑步这件事情对身体的重要性,让孩子们写作业时,上交橡皮、修正带、修正液,以破釜沉舟的心态对待每一次作业,培养他们专注作业的心态,让孩子们课堂上摒弃杂念,积极举手发言这些同样为了专注每一件“当下”之事。活在当下,把握当下,孩子们在俞老师的帮助下理解了其重要性。

俞老师的“大语文”观,同样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当俞老师发现孩子们在花坛边晨读的时候,他们有的三三两两地交头接耳,有的对着来往的行人指指点点,有的专注地在地上看蚂蚁打架。俞老师没有说他们,只是把各样的姿态拍进了相机。然后,放给他们看,请他们评选出最美的姿势。自然,那些读书专注的孩子成了最美的孩子。看似不经意的评选给孩子留下了深刻印象,孩子们自己教育了自己。从此,花坛边晨读的孩子成了东洲最美的风景。在排队打饭的餐厅里,俞老师让孩子们做了一回观察员,观察排队同学的表现揣摩他们的心理。他们交流说:有的孩子踮起脚尖一遍遍地数着前面的个数,恨不得把自己的脑袋塞进窗框里,心里一定是火烧火燎的;有的边和周围的同学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一边瞄着窗口,很无聊的样子;有的不说话,安静地挪动着,但眼神很空洞,茫茫然的样子。他们总结:等饭吃的样子不好看不说,心理还备受欲吃饭而不得的煎熬。于是,他们提出:带着书去看,样子好看不说,还能让自己的心灵平静下来。俞老师提倡读书,读书长的是精、气、神,因此,她减掉了语文中的习题,把时间节省了让孩子读书。

专注手头的事,做个爱读书的孩子。俞老师的“完美教室”给了我很多的启示。我希望自己也是这样一位践行者,我相信只要行动,坚持下去,总会创造生命的奇迹!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 篇19

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下则为河岳,上则为日星。于人曰浩然,沛乎塞苍冥。浩然正气,凝聚成了太阳。匆匆的时光虽然虽然过了七百多年,但那轮遥远的太阳还灿烂在茫茫九天,浩浩苍穹……

时穷节乃见,一一垂丹青。山河破碎风飘絮,生于南宋末年的文天祥注定了要身世浮沉雨打萍。他不愿随遇而安,耻于与一手遮天的贾似道等人为伍,这也就注定了才华横溢的他只能空有一腔热血而报国无门。面对奸臣当道的局面,他直言不讳;面对来势汹汹的元军,他镇定自若;面对当权者的胆小,懦弱,他痛心疾首。虽然君不明,群臣不忠,但是他还是以他自己的方式极力挽救岌岌可危的南宋王朝。“臣心一片磁针石,不指南方不肯休”,文天祥就是以这样的执着走过了他的一生,虽然他的理想在那个时代显得那么卑微,但他却用自己的抗争书写了不屈的一生。

我很庆幸文天祥并不是孤军奋战的,他的身边还有那么一些忧国忧民,敢于为家国牺牲小我的人。他的妻子欧阳小玉一直默默地替他恪守孝道,给予他精神上的支持,迷茫的时候给他送上一盏明灯;他的父亲文仪明知官场黑暗,国家动荡,还是鼓励儿子争取功名,为国家尽心尽责;他的同乡们在他出仕的那天结伴相送,那天的泪别,是文天祥也一直鼓舞着他;他的弟媳妇金燕儿甚至还为了家国英勇就义,而她也因此万古流芳。在他入仕之后,吴丞相等人也一直是他坚定地后盾。有点遗憾,他的弟弟文璧虽然也是才华横溢,有一腔报国热情,但他却缺少文天祥的那份胆识,那份坚定。

看《文天祥》,我惊叹他的智慧与勇气。为治水患,文天祥受任于危难之际,担任瑞州知府,然而国库空虚,治灾经费便成了一大难题。而在此时,他得知八年前瑞州知府曾向朝廷请求过一批官银,但在运送途中翻船,官银不知去向。经人提醒,他也得知那八年前的翻船,其实是“惊天大劫”。为寻找那批失踪的官银,他用计敲山震虎,逼奸相贾似道现出原形,最终追回那批失窃的官银,并把它们用于治理水患。虽然这中间牺牲了太多的人,尤其是当年的瑞州知府的女儿冯梦鹃,她用自己的青春与性命换回了全瑞州百姓的安宁。治理水患的时候,大家忙得热火朝天,文天祥也加入其中。看,他衣衫褴褛,混在人群中的他早已没有了一个当官者的威严,那么地随和。

由于南宋朝廷的软弱无能,这也让虎视眈眈的元朝更加肆无忌惮,很快常州失守,临安危急!此刻左相留梦炎逃之夭夭,右丞相陈宜中也“走为上计”,文天祥又一次受命于危难之中,被封为右丞相。文天祥不畏元的强势,大义凛然赴元营与元谈判。面对威逼利诱,他一如既往的那么坚定,在朝堂上他迎头痛击吕师孟叔侄的不耻行径。在被元军押解过江的日子他没有一天不在思念着南宋朝廷的大好河山,在途经零丁洋时他创作了千古绝唱《过零丁洋》。“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这便是他一生的真实写照!

有人说他是愚忠,为一个不值得他效忠的朝廷埋没了自己一身的才华。而我却深深地为他的执着所折服,在那个特定的历史时期,那个“忠君”时期,他的一切是那么地可歌可泣!

“臣心一片磁针石,不指南方不肯休”,英勇就义的那一刹那,他朝南跪拜,誓死心归南宋。正如他的《正气歌》所说,“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下则为河岳,上则为日星。”他走了,成了九霄之外的那轮太阳,照耀九州,生生世世!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 篇20

去年,师兄送我一本《不跪着教书》。《不跪着教书》是中学语文教师吴非 老师的教育随笔。该书篇幅较长,分为六部分,从不同角度阐述了教育的不同问题。该书收录的是近年有关教育问题的杂感随笔 , 有的 是 记录对教育问题的思考,有的是教学 的 随想,有的则是和同行或学生的对话。

一看书名,我很惊诧,更是迷惑 , 立刻就被它吸引住了,迫不及待地想揭开它的真面目。“想要学生成为站直了的人,教师就不能跪着教书。如果教师没有独立思考的精神,他的学生会是什么样的人?”封面上的这两句话深深地触动了我。

吴非老师的字里行间 透着点点思想和智慧,给我许多启发。在《母亲教我的歌》中, 他写道:面对最早接触到的生活矛盾,孩子首先总会学习父母的态度。这一点我很有感触,家庭教育的感染性在孩子的教育中起着莫大的作用。父母与孩子之间的血缘、亲缘关系的密切性,使父母的喜怒哀乐对孩子有着强烈的感染作用。孩子对父母的言行举止往往能心领神会。若父母亲缺乏理智,脾气暴躁,都会使孩子盲目地吸收。家长在处理突发事件时,表现出惊恐不安、措手不及,对子女的影响也不好;如果家长处惊不变、沉稳坚定,也会使子女遇事沉着冷静,对孩子心理品质的培养起到积极作用。

家庭教育具有及时性。家长与孩子朝夕相处,对其情况可说了如指掌,孩子身上稍有变化,即使是一个眼神都能使父母心领神会, 及时 发现孩子身上存在的问题,及时教育纠偏,不让问题过夜,使不良行为消灭在萌芽之中。而学校,老师面对着几十个孩子,只能进行共性教育,因时间及精力所限,不可能 周全 到每个孩子的特点,易产生顾此失彼的现象,因此家长对孩子进行正确的家庭教育既可以使孩子良好的行为习惯 和心理品质 ,为接受集体教育奠定了 良 好的基础,又可弥补集体教育的不足。

当然这里只讲了很少的一点,这本书还让我收益颇多,比如让我明白:教师不仅是园丁, 教师自己本身 更 应该是一朵美丽无比、赏心悦目的花,吸引学生;教师也不仅是春蚕, 其生命在每个季节,在奉献的同时也实现了自身的价值;教师还不仅是工程师,人类的灵魂不可能用一个固定的工艺流程去塑造;教师更不仅是蜡烛,他不应该用“燃烧”自己来“照亮”学生。他本身就应该站着教书。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 篇21

虽然鲁迅在他的指导下懂得了许多。但从后来的匿名信和看电影事件中,他选择了弃医从文这条道路!

人的一生中会面临许多选择,可能有的选择会从此改变你的人生!而鲁迅在看电影事件中,被深深地刺痛了,他看到了一群思想不觉悟,麻木无知的国民。从而他意识到医学救国是行不通的,只有文艺救国、科学救国才是根本治国的方法!

于是他选择了弃医从文,而这也为他以后的文学道路立了一个新起点,也是他人生的一次转折点,同时也成就了他的文学历史!

从这课当中,我们不难知道,鲁迅他所表达的是要想真正的救国,就必须先改变人民的思想!

确实,一个人如果头脑简单,四肢发达,那根本达不到国家的人才标准。相反的一个人如果勤奋好思,求知欲强,那必定会为祖国的建设增添光彩!

想想自己和身边的恶人,是否也是这样。有强壮的身体,但思想却愚昧无知。为什么我们不努力学习呢?学习能充实自觉的知识,开阔自己的眼界!为什么我们要放弃学习的机会,而整天碌碌无为得生活呢?那只会让你的人生显得淡漠平庸;为什么我们把握现在,珍惜眼前呢?有的东西一旦失去就没有了,而失去后才知道珍惜还有什么意思呢?

把握现在,努力学习,你就会感受到世界的精彩,人生的美妙!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 篇22

今天,我读完了《雪域豹影》这本书——好感人呀!现在让我给大家讲一些其中的内容吧!

在日曲卡雪山,有一只叫阿灿霞的母雪豹和公雪豹——日食生一起出去找食物,实然,随着一声日食生“哟……”的叫声和雪块落地的响声,日食生落下了悬崖。后来,阿灿霞找了一只名叫泥雪滚的公雪豹做三只小幼豹的父亲,在后来的日子里,这只公雪豹为了救幼豹差点英勇牺牲。

一次,一只叫白老大的幼豹掉进了泥潭里,泥雪滚看见后,就不顾一切地跳下了泥潭,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白老大从泥潭里托出来,自己却差点在泥潭里面出不来了。

又一次,一只叫银老二的幼豹在野外被狼獾咬伤了,银老二伤得很严重,腿都差点断了,走不成路,因为要照看另外两只幼豹,阿灿霞决定让泥雪滚留在野外照看银老二。有一天下大雨,为了不让受伤的银老二被雨淋湿,泥雪滚就用自己的身体替银老二遮风挡雨。过了一个月后,当泥雪滚带着伤已痊愈的银老二回家时,阿灿霞发现泥雪滚又老了许多。

还有一次,阿灿霞被猎人抓走后,最小的幼豹花老三快饿死了,这时的泥雪滚又老又弱(阿灿霞失去日食生后,为了生存只好选择了又老又弱的泥雪滚),它挺而走险进入豺群,咬死了一只幼豺回去喂给了花老三,花老三才没有被饿死。

……

泥雪滚可真伟大,他的父爱真地感动了我!做为动物的泥雪滚对不是自己亲生的幼豹这么好,那我们人类不是应该做得比它更好吗?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 篇23

我怀着对社会学极大的热情读了这本费老的《乡土中国》,读罢,感触颇深 。正如费老所说,这本书是一种尝试,尝试回答了“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全面地展现了乡土中国的面貌。每一章都有很多感触,这里将分开阐 关于“土”的思考 “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

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诚然,当今社会,城里人习惯用土里土气、土头土脑来藐视乡下人,然而只有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土是他们的命根子,是一种高贵的象征,一种质朴的感觉,一种返璞归真的踏实和厚重。我们的民族与泥土是分不开的,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土在我们的文化中占有特殊的位置,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又何尝不该尊重乡土,尊重农民,尊重自己的文化呢?

关于乡土习惯与现代社会 “我们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的着多说吗?”这类话是我们形成的乡土习惯,但他已成为现代社会的阻碍。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个人不知道个人的底细,所以得讲个明白。乡土社会从熟悉得到信任,而现代社会口说无凭,还要签个字,画押,形成法律。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我想这点体现得很明显,当我们走出那片乡土来到北京这个大城市的时候,我们会有诸多的不适应,我们会爽快的答应别人,我们不明白为什么说好了这样却没有照办,不明白为什么不怎么熟悉还要满脸堆笑,因而我们会受骗、会受伤、会被别人说成傻,可是,真的是傻吗,只不过我们的乡土习惯已经不适应这个现代社会罢了。

时间的流逝总是在不停记录历史的进程,越过世纪的门槛,回首上个百年的中国社会学发展,总会有许多名字让人铭刻在心。 费孝通先生作为一代学人的典范,在几十年的学术生涯中孜孜以求,为建立中国化的社会学倾其一生心力,可谓著作等身,学问深厚;而其代表作《乡土中国》更是影响深远,堪称经典之作,至今仍嘉惠后辈学人,引领探究中国传统社会的特质,发掘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

这才是我读《乡土中国》的第一遍,我还会读第二遍、第三遍……希望每一次都会有收获!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 篇24

曲曲折折的荷塘上面,弥望的是田田的叶子,叶子出水很高,像亭亭的舞女的裙。——题记

一直以来,我对文学作品不太感兴趣,可能是因为不会欣赏,可能是因为不会品味,但更多的时候是没有去阅读他们的兴趣。

那天放学,我正写作业,妈妈推门进来一本正经的对我说:“孩子,我觉得我有必要跟你讲一讲知识积累的重要性了。”起初我不耐烦,在学校老师唠叨完了回家爸妈还要唠叨,我耐着性子听她说完,然后笑着说:“妈,我记着了,有时间一定去看,你就放心忙去吧。”可能看我态度良好,她也笑了笑,转身出了房间。

放假了,我打开电脑盲目的搜索者,偶然间想起妈妈对我说的话,于是找到了《荷塘月色》准备“随便”看一看。其实对于《荷塘月色》我早有听闻,但朱自清老师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他笔下的《荷塘月色》竟是如此的美妙,这勾起了我的好奇心。

我查阅了一些关于朱自清老师的资料,原来,朱自清老师是我国近代的一位著名作家。原名自华,号秋实,后改名为自清,字佩弦。原籍浙江绍兴,生于江苏东海,我想,是不是江浙的秀美塑造了朱先生细腻的文风呢?

《荷塘月色》是朱自清先生一九二七年在北京清华园写的。

我想象着他在一个美妙的夏夜,伴着皎洁的月光,嗅着淡淡的荷花清香,那是多么的曼妙啊!

夏夜的荷塘,真是美极了!荷花有袅娜的开着的,有羞涩的打着朵儿的。美丽的荷花舞姿优美,把最美的一面展现给了大家!给美丽的夏夜增添了秀色!

读到这里,我仿佛觉得自己也是一朵美丽,羞涩的小荷花,正伴着微风翩翩起舞呢!小金鱼游过来,告诉我昨天他换了一身美丽,漂亮的小裙子,小青蛙跳到我的荷叶上,碰了碰我的小花瓣,可爱地对我说:“哇!荷花姐姐你的裙子真漂亮啊!”顿时,望着眼前的美景,我觉得自己真幸福。

突然,“快来吃饭了!”妈妈的叫声把我从美梦中惊醒了,我恋恋不舍的合上书,起身向餐厅走去。

读完朱自清老师的《荷塘月色》我久久不能自拔,那悠闲而又恬淡的晚间美景深深地将我吸引,如痴如醉。仿佛自己也置身于一片荷塘之中,真让我有一种说不出的惬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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