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埃落定读后感锦集(精选2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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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读后感锦集 篇1

农历腊月十九,据电视上说是50年不遇的大雪。回家的心被大雪土封在了他乡,学生本在这一天到校分析试卷,只得吩咐家长陪同孩子连同成绩单一起拿回家,这是一个孩子半年来的收获。

尘埃落定读后感锦集(精选25篇)

作为我,早就已经很无聊了,总想找点事做做,于是从图书馆借回几本书便回家了,它们是《尘埃落定》、《西厢记》、《漂亮老师与坏小子》。上篇日记提到了尘埃落定,只知其表,不知其内,还理所当然搬上自己的日记,觉得心里挺惭愧的,想到先人也写这些东西,他们和自己的想法是一样的吗?总想看看。

打开书,便如饥似渴的看了起来,心简直提到了嗓子口了,因这作者在第一节便描绘到大雪,和我眼前看到的是多么的一致!

“这天早晨下了雪,是开春以来的第一场雪。只有春雪才会如此滋润绵密,不至于一下来就被风给刮走了,也只有春雪才会铺展得那么深远,才会把满世界的光芒都汇聚起来。

满世界的雪光都汇聚在我床上的丝绸上面。我十分担心丝绸和那些光芒一起流走了。心中竟然涌上了惜别的忧伤。……”写得多好!

作者以一个傻子的身份描绘了新中国成立前藏族地区土司们生活的点点滴滴。作者以傻子为本书的主人翁是本书的精妙所在,土司的大少爷是大家心目中公认的聪明人,二少爷是个众所周知的傻子,但更多的时候,傻子做事却比聪明人好很多,战争期间,投机取巧,利用天时、地利、人和得到了数不尽的金银财宝,和世界上最美丽的妻子,而聪明的哥哥却打了败仗。它说明了一个问题:不要把傻子当真傻,也正像齐白石老人家说的:“糊涂,难得湖涂”;不要以聪明自居,更不要自作聪明。

书中的主人翁傻子是个爱僧分明的人物。对他的“老师”他一直有好感,不管她多么老了,是不是别人老婆;对自己漂亮的妻子一直视为掌上明珠,尽管对他不忠;虽是自己家族的仇人,随时都可能杀他,但却能够成为自己的朋友。土司制度最终被推翻,他的死不是逼不得已,汉人(红军)没有要了他的命,而是曾经的土司(他爸)的个仇人,他朋友来寻了仇,他没有逃避,他觉得理所当然。

书中多次提到一个场面,说到傻子每天早晨醒来都要问:“我在哪里,我是谁。”我想这并不是一个傻子真正需要问的问题,而是作者提醒我们每个人时刻都应该提醒自己的问题:不要迷失了自我。一个傻子都不停在反醒,我们聪明的人能有几个有这样深刻的认识。

一个聪明的人说自己傻,其实他不傻。

一个聪明的人说自己不傻,其实他不一定聪明。

一个傻子说自己傻,其实他不一定傻。

一个傻子说自己不傻,可能他真的很傻,很傻。

尘埃落定读后感锦集 篇2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也在犹豫,这句话是否有意义呢?想了许久,结论是有的。那人生仿佛飘在空中的尘埃,终将落定。

自古以来有多少豪杰勇士在历史的石碑上镌刻下自己的名字,又能有多少人享尽荣华富贵最终老有所终。其实,无论你是伟人抑或是罪人,无论你富有还是贫穷,也只会在历史的漫漫长河中留下自己的一双浅浅的脚印,在岁月的侵蚀消磨中被世界所淡忘。李白和杜甫才高八斗,为后世留下了无数华美绚烂的诗篇,却也只是在异乡孤独地结束了自己的一生。诗人普希金点亮了俄国黑暗的夜空,却倒在了情敌丹特的枪口下。拿破仑曾经驰骋欧洲,鞭及大海,却无奈忧郁地成为他人的俘虏。这样的例子实在数不胜数,当然也不乏许多遗臭万年得罪人,秦桧谋害忠臣岳飞,却也能安度晚年;本﹒拉登打破了世界的和平,而仍然下落不明,其实人生就像一场游戏,总会有game over的时候,就看你怎样享受这场游戏的过程。

阿来笔下的主人公便已看透了世间的争斗,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他是傻子,但他实际上才是真正的聪明人。他生活在一个如此动荡不安的时代,他爱好和平,不愿与他人争锋相对,这使周围的土司对他俯首称臣;他宽容大度,面对自己不忠的妻子,仍能和好如初;他重仁重义,把两个奴隶看成自己的朋友;他珍惜爱情可以为爱情赴汤蹈火。最重要的是,他看破红尘,轻视生死,对待自己的仇人如朋友。所以当一切如尘埃落定时,他可以坦然面对,不留下一丝遗憾。

有人说,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就是那些最傻的人,其实的确如此。当一个人放弃了权利、金钱的时候,也就是最幸福的时候。因此享受过程比获得结果更重要。

现如今,面对如此多的诱惑,为什么不抛弃欲望,爱自己所爱的人,干自己想干的事,追求自由和梦想呢?毕竟一切终将尘埃落定,你说呢?

尘埃落定读后感锦集 篇3

断断续续看了几个晚上,刚把冯仑的《野蛮生长》看完,这本随笔式的书很适合看几页,放下,忙完别的东西再拿起来翻翻。

钱对冯仑这类人已经是没有意义的了,他们要的是受社会认可,尊重,没必要忽悠人赚稿费,因此,一般来说他们自己写的书可读性很高,反过来,谈企业,谈管理,如果不是企业家自己写的书就不是非常值得看了,不是忽悠人就是替人做广告。

让我感触深刻是他和几个哥们十几年前创业时的经过,就象书名,那时候是一个野蛮成长的年代,没有商业道德,更没有公司法,他们的成功除了是哥们,首先保证了相同的价值观,更重要的是建立了制度。很多哥们创业就是倒在这个地方,觉得大家太熟了,放不下面子批评。我身边就有现实的案例,合作伙伴之间本来很好的,就是因为缺乏制度,搞到互相猜疑,最后公司的事情你不管,我也不管;你搞公司的钱,我拆公司的台;这样的创业道路注定是走不远的。

冯仑是王石的好朋友,跟王石专注于成为职业经理人的道路不同,冯仑从一开始走的是自己当老板。书中,他对过往江湖中的所见所闻,心得体会,娓娓道来,谈创业,管理,历史,金钱、幸福……

有创业,当然也有散伙的一天,冯仑的解决方案是道理很容易明白,但是很少人去做,那就是”江湖方式进入,商业方式退出“。

关于幸福,他认为这是欲望与满足欲望的能力之间的平衡,欲望有物质上的,例如房子,车子等等。也有精神上的,比方说友情,亲情,渴望被关心,被重视等等。如果有了一个欲望,然后通过自己的能力使这个欲望得到满足,你就会有一种幸福感。满足的程度越高,强度越大,时间越长,你会越幸福。冯仑的这个观点不是新的,我不知道曾经在那里读过,比较认同,这个理论告诉我们寻找幸福有两条不同的道路,一种是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使自己有方法或手段来满足欲望,这是当今社会鼓励的主流。另一种是倒过来,从管理欲望入手(我不喜欢用降低这个词),我看过同事去印度旅游拍回来的照片,在乡村里,在田野中,大人,小孩,他们的眼睛是那么清澈,笑容是那么纯洁,尽管非常非常贫穷,但幸福写在他们的脸上,我想那是宗教或信仰的力量,宗教重视管理内心欲望,强调自我反省。

自律,也就是管理自己,是一种重要的品质。生活上,工作上我们常常会给自己订下很多计划,设定许多目标,可是又很容易给自己种种借口。冯仑说王石没理由不成功,冯讲了几个小细节,告诉人们王石是个多么自律的人,例如王石爬山,说几点进帐篷就几点进帐篷睡觉,不管外面是老友拉他喝啤酒,还是欣赏绝美的风景。为什么成功只属于少数人,我想可能是管理自己比放任自己要难得多。

尘埃落定读后感锦集 篇4

红麦田这本书的主人公霍尔顿是四门功课不及格而被学校开除的15岁少年。他倒扣鸭舌帽,穿大号风衣,抽烟、醺酒,满嘴“他妈的、混帐”。因被开除而又不敢回家而开始了他维持几日的流浪生活。他厌恶这个世界,他认为大人叫他读书就是为了以后能买辆“混帐凯迪拉克”,他讨厌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自己却挥霍无度,说自己“不是把钱花了就是扔了,是个十足的败家子。讨厌别人谈论酒和女人,自己却醺酒、恋美色,并且在流浪的几天里糊里糊涂地找来了妓女。自己想的和做的无法统一使他痛苦万分,他所唯一敬爱的老师也竟是个同性恋。就在这重重矛盾中,他无法自拔,最终躺在了精神病医院中。

表面上霍尔顿是个玩世不恭的坏孩子,但实际上他却有颗纯净善良的心。他爱自己的妹妹,就在见她的那晚,霍尔顿说出了这段话:”我只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霍尔顿说,他想像着在一大片麦田里,几千几万个小孩子在游戏,周围除了他没有一个大人。他就站在麦田边上的悬崖旁守望着,看哪个孩子朝悬崖奔过来就捉住他,不让他掉下悬崖。这是他的一个美好理想,也是他美好心灵的见证,他希望那些快乐的孩子不要跌入悬崖,而是永远快乐的奔跑,而那麦田似乎象征着物质世界,他希望生活在充满物质主义精神世界的孩子不要迷失自我,走向悬崖。

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使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久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是的,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美好!

尘埃落定读后感锦集 篇5

今天,我读了有关动物故事的书——《和乌鸦做邻居》。书中写了鹰、天鹅、相思鸟,写了鸟儿们的爱情故事、友谊故事。沈石溪爷爷真不愧是动物小说大王,书里面的所有动物都栩栩如生、一个个跃然纸上,所有故事都引人入胜、感人至深,但最让我有感触的是第一篇——《雄鹰金闪子》。

雄鹰金闪子有一片广袤的领地——纳壶河谷。在它为捍卫领地对入侵者白羽臀使杀手锏的瞬间,攻击目标转向了杀害自己妻儿的仇敌银环蛇。在生死存亡的危急关头,白羽臀没有坐视渔翁得利,而是出手相救,使金闪子转危为安并报仇雪恨,随后它们共同分享了一顿美味的蛇肉大餐。在此后食物匮乏闹饥荒的季节里,它们团结合作以捕猎幼豺为食,共度难关。即使在非死即伤的争偶决斗中,它们也采取空博的和平竞争方式。

这个故事读了一遍又一遍,我掩卷沉思,从中得到了许多启迪。

从金闪子身上,我读出了自强的精神。只有金闪子自己强大了,它才赶走了一个又一个觊觎这片肥沃土地的野心家,捍卫了自己神圣的领地,从而拥有一片食源丰富方圆百里的广袤领地、拥有娇媚的妻子。自强是一种困难压不倒、厄运不低头、危险无所惧的亮丽操守。我们人类更是需要自强的精神。“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张海迪勉励残疾朋友自立自强;牛顿是班级中成绩最差的学生,因为自强终于使他成为了“科学巨人”。

从金闪子的身上,我读出了知恩图报、敢于标新立异的精神。一山不容二虎、同性相斥这鹰类中的至理名言,为什么被金闪子土崩瓦解了呢?我想金闪子是被白羽臀的救命之恩感化了,变成了一只懂得知恩图报的雄鹰。它不再墨守成规、因循守旧,它敢于突破世俗的观念、敢于标新立异,它的思维转变了。就像田忌赛马,田忌改变了自己的思维和策略,最后赢了齐威王。

退一步海阔天空。金闪子从此赢得了一份沉甸甸的感情、一种同生死共患难的友谊,赢得了一位忠诚的朋友。所以在后来食物匮乏闹饥荒的季节,它们团结合作、互帮互助,战胜了饥饿和困难。此时的金闪子真正明白:一只雄鹰加另一只雄鹰,等于所向披靡;两只雄鹰在一起不一定要搏斗,团结合作可以共度难关。

从金闪子与白羽臀的争偶决斗中,我读出了它们对友谊的珍惜。它们采用了表现各自搏杀技巧与决斗风范的表演式的和平竞争,这种友好的竞争方式更值得我们学习。在生活、工作、学习中会遇到许多的竞争,不要为了自己的利益去伤害、攻击、诽谤对方,我们也要用友好的方式去面对。就像“友谊第一、比赛第二”这句口号。

故事中的鸟禽都懂得那么多,我们人更应如此。首先要自强,然后懂得知恩图报、珍惜友谊、团结合作、互帮互助,同时还要改变世俗的观念。自己活,让别人也活,生活就会变得更加美好。

尘埃落定读后感锦集 篇6

我看了《埋在雪下的小屋》这本书,感觉自己很有感悟,就写下了这篇读后感。

《埋在雪下的小屋》讲述的是四个孩子和雪兔在绝境中求生的故事,这本书将人性的善与恶、人间的爱与恨巧妙而精准地浓缩在小屋中的方寸天地之间。

令我印象最深的事是雪崩来临,大野、森森、林娃躲进了小木屋,可雪丫还在外面,大野就趁雪崩下来的一瞬间,用生命危险冲到外面,把雪丫救了进来。这件事让我感受到一份友谊十分重要,我要向大野学习这不惜生命危险救同伴的精神。

在操场上,我和好朋友在打篮球,一不小心,把一个人的鼻子打出血了,我却一动不动,别的人马上把他扶起来,送去医务室,更别说像大野那样,用生命危险就人了,因此我看了这本书才学到了友谊是宝贵的,所以,之后我就帮助许多人,帮助需要帮助的人,不会像之前那样,站在一旁,若无其事了。

《埋在雪下的小屋》我十分喜欢,因为这本书告诉我们友谊是宝贵的,我们要去珍惜他,帮助他人,使你我都快乐。

尘埃落定读后感锦集 篇7

读了《泰戈尔诗选》仿佛使我们融入了那个时代。让我们与他遥遥呼应。他的感情是那样的深邃、丰富而细腻。一章章诗篇或小巧玲珑,或璀璨夺目。泰戈尔用他那独特的思想与智慧给予世人启迪与深思。

第一次读他的诗篇,我的内心砰然一动,直想一直读下去欲罢不能,洗尽铅华的《吉檀迦利》、抒情浪漫的《园丁集》、精致达理的《流萤集》、哲理智慧的《飞鸟集》、审视生命的《死亡之翼》……泰戈尔将这清新而深邃的思想财富奉献在我们的面前,不含一丝的杂质。那是一个根据于印度思潮,成长在印度文学的海洋又徘徊在印度艺术的月华之中、深受当时文化影响的伟大诗人的内心独白。是泰戈尔对生活的认识、对宇宙的思考、对生命的遐想。

在诗人的笔下,我们感悟着飞鸟的快乐、黄叶的轻盈、流水的灵动、月光的皎洁、游鱼的沉默、兽类的喧嚣。自然是如此的美好,生命是如此的璀璨。

“毒蛇,/处处吐出巨毒的气息,/讲的是温文尔雅的话语,/听起来活像嘲弄。/因此,在我去世之前,/让我向各处正在准备/向恶魔作战的人们,/致以我生平最重的敬礼。”。——泰戈尔这样写着。他笔锋犀利,讽刺尖刻,辛辣地抨击了在中欧趾高气扬,不可一世的希特勒。诗词慷慨激昂,包含了爱国主义者的深切情怀以及国际人道主义精神。泰戈尔是一个爱国者、哲人和诗人。他的诗中喷溢着他对祖国的热忱、对妇女的同情和对孩子的喜爱。有了强烈的爱就会有强烈的恨,当他所爱的一切受到侵犯时,他就会发出强烈的怒吼,他的爱和恨就像海的波浪一样,荡漾开来,遍及了整个世界。

印度人都说泰戈尔的诗是诞生在欧鸟之巢的孩子,他的戏剧、小说、散文……都散发出与普通劳动者息息相通的浓郁的气息。在田间、在海上、在其他的一切的劳动的地方,劳动者和着劳动的节奏唱着泰戈尔的诗歌,来抒发自己心中的快乐与惆怅。他的人民热爱他!

泰戈尔的诗,没有普希金的雄伟壮阔,没有拜伦的气撼心魄,更没有席慕容的细腻精巧。他的诗总是无声无息却水乳交融,他的每一首诗都燃放着炽热的精神火花,照亮读者的心。他的诗如春潮泻地生机勃勃,充满活力。虽然诗人的一生经历了那样多的坎坷与折磨,但他的哲学与思想却是快乐充满了光芒的。品味着泰戈尔的诗词,心灵也在不知不觉中得到了净化。思想也得以升华。他如同我的良师益友让我受益非浅。

尘埃落定读后感锦集 篇8

《简爱》是一本具有多年历史的文学著作。至今已152年的历史了。它的成功在于它详细的内容,精彩的片段。在译序中,它还详细地介绍了《简爱》的作者一些背景故事。

从中我了解到了作者夏洛蒂.勃郎特的许多事。她出生在一个年经济困顿、多灾多难的家庭;居住在一个远离尘器的穷乡僻壤;生活在革命势头正健,国家由农民向工业国过渡,新兴资产阶级日益壮大的时代,这些都给她的小说创作上打上了可见的烙印。

可惜,上帝似乎毫不吝啬的塑造了这个天才们。有似乎急不可耐伸出了毁灭之手。这些才华横溢的儿女,都无一例外的先于父亲再人生的黄金时间离开了人间。惜乎,勃郎特姐妹!

《简爱》这本小说,主要通过简.爱与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塑造了一个出生低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生平等、不向人生低头的坚强女性。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然而,她并没有绝望,她并没有自我摧毁,并没有在侮辱中沉沦.所带来的种种不幸的一切,相反,换回的却是简.爱的无限信心,却是简.爱的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不幸,在学习生活中,简.爱仍然是承受着肉体上的受罚和心灵上的催残.学校的施主罗可赫斯特不但当着全校师生的面诋毁她,而且把她置于耻辱台上示众.使她在全校师生面前丢尽了脸.但简.爱仍坚强不屈,化悲愤为力量,不但在学习上飞速进步,而且也取得了师生们的理解.

不久,简.爱又陷入了爱情的旋涡.个性及强的她同样保持着个人高贵的尊严,在情敌面前显得大家闺秀,毫不逊色,对于英格拉姆小姐的咄咄逼人,她从容面对.

同样,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她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感到自惭性秽,同时对她肃然起敬,并深深地爱上了她。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后来,简.爱发现罗切斯特已有了妻子,她的自尊自重再次出现,毫不犹豫地离开了他,她对爱情的专一,让我敬佩.

最后,简.爱得知,罗切斯特为了拯救在活中的妻子不幸双目失明.躯体严重残疾,完全丧失了生活能力,而同时又妻亡财毁.简.爱全身心的爱再次投入了他的怀抱......

从这本书中,可以看出它塑造了一个体现新兴阶级的某些要求的女性形象,刻画了工业革命时期的时代精神。

尘埃落定读后感锦集 篇9

今天我又读了一本书,名字叫《那个骑轮箱来的蜜儿》。封面上画着一个女人,她的打扮很特别,一件老式的对襟衣。配的却是一条最时髦的牛仔裤,脚上穿着一双古里古怪的船型鞋,最奇怪的是,那件老式的衣服外还有一条最老式的红色大围巾。这就是这本书的主人公——蜜儿。

这本书主要讲了:孟小乔是个五年级的女生,在神秘的仙女湖,遇见了一个愿意去她家做保姆的女人,这个神秘的人就叫蜜儿,蜜儿完全符合孟小乔妈妈的标准,所以她当上了孟小乔的保姆。蜜儿的出现使孟小乔家的生活变得神奇而活跃起来。蜜儿有一个大箱子,里面都是些奇怪的玩意。蜜儿见孟小乔总是在忙功课,就带她到深林里结识了十分会玩的小人精;到了期末写评语的时候,蜜儿让老师带上优点放大镜,结果平时爱挑毛病的老师,给每位同学都写上了一段赞美的评语……我沉浸在生动‘丰富的故事中,一口气把这本书给看完了。

读完这本书,我的感受是,这本书真实的反应了现在的国小生在功课重压下的真实生活状态。杨红樱阿姨的文笔里充满了对孩子们快乐生活的期待。我喜欢文中的蜜儿,并不是应为她很神奇,而是因为她用自己的能力去帮助了许多人,如:他用实际行动让那个12岁的小偷,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努力改正。读完这本书,我受益匪浅,知道一个善良、有爱心过的人会永远美丽、快乐。不要有一颗嫉妒之心,你要坚信,你会比别人更出色!

尘埃落定读后感锦集 篇10

读了《祖父的园子》这本书,它便在我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记忆最深的是在园子里那一个个生动、有趣的画面,常常使我流连忘返。

小时候的萧红是多么天真率直和顽皮呀!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可以看出她和祖父在一起是多么和谐快乐、幸福无忧!这样的生活怎能不令人羡慕呢?她快乐时,祖父也开心快乐。她伤心、难过、痛哭时,陪在身边的却仍然是祖父。当萧红闯了祸时,祖父一直面带微笑,从来没有打过她。忽然有一天,祖父去世了,他再也不能陪着萧红了。

萧红一生经历坎坷?,只活到了31岁。虽然她的一生很短暂,却留下了许多光辉的色彩。她在近32年里,留下了近70万字的创作,包括鲁迅先生激赏邀约的成名作——《生死场》。我想:如果换作别的任何一个人,在那样的环境下,都未必能坚持下来,可见,这正是她的伟大之处。

看看别人,想想自己,又怎能不让人汗颜呢?我们现在条件这么好,衣食无忧,有长辈宠爱、父母关心,但我们并不满足,和同学攀比,与父母顶嘴,还不努力学习,这又能对得起谁呢?而萧红生活并不如意,凭着自己顽强的毅力,在短暂的一生中,大放异彩。所以我们要努力学习,不管未来有多少困难,只要一直坚持,最后就能够度过难关。

我们是祖国的未来,不能让祖国对我们失去信心。我们一定要做到“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相信我们一定可以成功!

尘埃落定读后感锦集 篇11

在暑假里,我看了许多书,其中有一本《林海雪原》,它深深地吸引了我。

特别是土匪头目座山雕六十大寿的百鸡宴,土匪小炉匠逃回威虎山时的精彩片段。杨子荣看见小炉匠时,大吃一惊,但马上使自己镇静下来,想出一个方案,坚决消灭他,不然要影响我军歼匪任务的完成。杨子荣先像老朋友似地和小炉匠说话,小炉匠惊呆了,虽然认出杨子荣是共军,不是匪徒,但在杨子荣威严凶猛的目光威逼之下吓得说不出话来,被杨子荣没头没脑、盖天覆地的假话弄得晕头转向,目瞪口呆。小炉匠想隐瞒被逮的经历,神情从惊怕到镇静,一直到了放松,眼光又凶又冷地盯着杨子荣,发出一阵冷笑。正要说出杨子荣的真实面目时,杨子荣把话岔开,说出小炉匠过去的丑事。问小炉匠来这干什么,小炉匠只能编了一个谎言。杨子荣见他不敢讲真话,就说出了“先遣图”。小炉匠无话可说,但作垂死挣扎,指着杨子荣说:“他是共军。”顿时,威虎厅空气紧张得像要爆炸一样,敌人们凶恶的眼光齐刷刷地射向杨子荣。杨子荣一震,但马上使自己更加从容,笑嘻嘻地不慌不忙地问:“你是怎么知道的?”小炉匠只能说出自己被抓之事。杨子荣装着怒火冲天的样子,十分严肃地说:“你这不是把脚印留给了共军了吗?”马上叫人增加了岗哨。这一来,得到了座山雕的喜欢,所有的疑惑被驱逐得干干净净。杨子荣乘机将了小炉匠一军,对座山雕说:“你不让他走,就我走吧!”说着要向门口走去,小土匪们都不让杨子荣走,一定要让小炉匠死。小炉匠可吓坏了,要座山雕饶命。座山雕最恨叛徒,让人把小炉匠拎出去杀了。杨子荣在宴会上,故意叫土匪们放开喝酒,让他们喝得像堆烂泥一样,失去战斗力,被解放军一网打尽。

杨子荣与座山雕、小炉匠三人之间进行着你死我活的斗争,这不仅需要勇敢,更需要机智和沉着,以及巧妙地利用敌人的弱点。只有这样,才能战胜凶狠狡猾的土匪。

我们现在处在和平年代,虽然不需要打仗,但也要向杨子荣学习。学习他那种机智勇敢、遇事不慌、浑身是胆的本领。生活中这样的人能受到人们的尊敬。

尘埃落定读后感锦集 篇12

哦,这便是毛毛,一个蓬头垢面、又小又瘦、眼睛又打又好看的女孩。她还很善于倾听,这可帮了她不少忙。哦,这就是《毛毛》书中的主人公毛毛了。

《毛毛》这本书到底给我们讲了什么样的传奇经历呢?下面就让我们走进时光窃贼和一个小女孩的不可思议的故事中去吧!

《毛毛》这本书的内容主要讲述了一个自称毛毛的小女孩为了拯救自己的朋友与陷入困境的人类,靠着自己坚定不移的信念与霍拉大师和他的乌龟的帮助下,成功打败时间窃贼灰绅士的故事。

读完全书,我深深被毛毛的所作所为而深深震撼。书的启示简说就是邪恶永远战胜不了正义。但细细品味书中字里行间的话语,你会被那清雅高尚的语句所折服。时间就是生命,节省“生命”,到最后什么也没有。时间走了,那还不如不去节省时间,用那些时间去做有意义的事,生命才会开花结果,就想巴金爷爷一样,人的一生才会有意义。

当我读完灰绅士那章时,我就在想:如果现实中也有灰绅士,就住在我们的身体里那他们可能就住在我们的身体里!尽管肉眼看不见,但他们是一种现实的存在。注视他们的是我们灵魂的眼睛和精神的眼睛。因此我们每做一件事都需要考虑,不能让灰绅士窃走我们的时间。

书中我觉得最值得我去学习的是毛毛那善于倾听的本能,因为认真倾听真的很神奇,认真倾听对我们终生都有益。倾听对于我们国小生来说可以记住家长老师所说的每一句话。至少考试时会想起平常老师给予我们的知识、晚上回家不会忘记老师布的作业。是的,我们需要学会倾听。

我爱《毛毛》这本书,它让我懂了生命的意义与时间的概念,给予了我许多意想不到的收获和启发。哦,这便是《毛毛》!

尘埃落定读后感锦集 篇13

——注入灵魂的悲伤,痛彻心扉

《悲伤逆流成河》读完之后,整个人显得好沉重,偌大的身体承受不住幼小的心重量,一阵凉风袭来,整个空气都弥漫着悲伤的气息,它藏在每个角落,悲伤就注定是此书的结局,三个人分别放弃了自己的世界,有幸存活下来的顾森西也最终看透了世间的真真假假,着实感人。也正写出了青春期的各种心理。这部书,我认为是郭敬明最精彩的一部。

就像还在不久之前,齐铭和易遥还走在学校茂盛的树阴下面,他们依然在教室的荧光灯下刷刷地写满一整页草稿纸。偶尔望向窗外,弥漫着悲伤的空气,会发现长长的白烟从天空划过,那是飞机飞过天空时留下的痕迹。

就仿佛仅仅是在几个月前,他刚刚从书包里拿过一袋牛奶塞到她的手里,用低沉却温柔的声音说,给。

就似乎只是几天之前,齐铭和易遥还在冬天没有亮透的凛冽清晨里,坐在教室里早自习。头顶的灯管发出的白光不时地跳动几下。

就如同昨天一样,齐铭和易遥还和全校的学生一起站在空旷的操场上,和着广播里陈旧的音乐与死气沉沉的女声摆动着手脚,像机器人一样傻傻地附和节拍。他们中间仅仅隔着一米的距离。在偌大的操场上,他和她仅仅只隔着一米的距离。她望着天空说,真想快点离开这里,齐铭的内心深处究竟藏着什么样的痛苦与悲伤,他和易遥最后的对白时心中究竟是揪心的痛,还是撕心的痛……甚至连呼吸都是悲伤的气息!

他抬起头说,我也是,真想快点去更远的地方,离开这悲伤的境地。

却像是黑暗中有一只手指,突然按下了错误的开关,一切重新倒回最开始的那个。

就像是切割在皮肤上的微小疼痛,顺着每一条神经,迅速地重新走回心脏,突突地跳动着,就像悲伤逆流成的河流。

就像那些被搁浅而唤醒的悲伤的记忆,沿着照片上发黄的每一张脸,重新附上魂魄。

就像那些倒转的母带,将无数个昨日,一跳帧的形式把心房当作幕布,重新悲伤上演。

就像那些沉重的悲伤,沿着彼此用强大的爱和强大的恨在生命年轮里刻下的凹槽回路,悲伤逆流成河。

不被爱的人信任,就算是死也不过是一种很微妙的事情,难过、伤心与悲伤,如果,可以的话,就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了,悲伤就不会蔓延到整个身体。

这深色的黑暗中也可以触摸得到悲伤,自己被悲伤压的无法喘息,更无法挣脱这种悲伤,因为悲伤已经注入了灵魂,仿佛自己被淹没在这悲伤的河流中!

爱,并委屈着自己这就是爱吗易遥,齐铭总觉得他们该幸福,但结局悲伤、逆流、成河。

尘埃落定读后感锦集 篇14

这个寒假,我读了《震动》这本书,这是一部关于汶川 512 大地震的长篇灾难小说。这部小说非常感人,读起来让人欲罢不能,读这本书的时候,让我想起了当年大地震时那些感人至深的场面。

这本书讲述了一群八年级的少男少女们在经历大地震前后所发生的故事。故事讲的事男生黄春荣和钟雷都喜欢宋佳玲,两人因此结仇。宋佳玲请另外一位叫元帅的男孩去调解,元帅想出的办法是:让黄春荣和钟雷到郊外决斗,他和俞前进当裁判。而宋佳玲为了阻止决斗,和顾芳芳一起赶到郊外制止。就在此时,大地震爆发了!他们全部被困在郊外,没吃没喝的,黄春荣的腿被石头砸坏了,就在这样困难重重地情况下,他们同舟共济,共度难关,他们吃树叶、吃草,掏鸟蛋,喝脏水,甚至还喝过尿液,最终他们决定不能干等,于是派俞前进出去找人来救他们,最终他们得救了。虽然黄春荣失去了一条腿,顾芳芳需要做手术,但他们却都活着。并最终战胜了灾难。

故事的主人公中有漂亮的宋佳玲,优秀学生钟雷,让老师头痛的留守少年黄春荣,有点任性的顾芳芳,曾被人误会为小偷的俞前进,坏小子元帅,还有为了救学生而牺牲自己的何平老师。这六个性格各异的少年,因为种种原因走到了一起。他们中有老师眼里的好学生,也有让老师头疼的坏小子,有被同学轻视的的学生,也有处于叛逆期的少女,但是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灾难,把他们推入了绝境,在生与死的考验面前,他们放弃矛盾,敞开心扉,成为了一个整体,共同面对灾难,谱写了一曲生命和爱的赞歌。

这本书深深地打动了我,地震带给了我们巨大的灾难,不仅仅是财产的损失,还有心灵的创伤。但是在大灾难面前,这几位少年经受住了生与死的考验,他们没有被灾难吓倒,而是坚强面对,他们都在灾难中成长了!他们直面灾难的勇气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学习!

尘埃落定读后感锦集 篇15

工作之余,我最大的爱好就是看书。书籍之中尤其偏爱的就是史书和古诗词。最近在看《史记》,这书很厚,都是文言文,读着挺费劲,但是读进去了也很有意思。读到《项羽本纪》时,里面最精彩的一节就是《鸿门宴》了。《鸿门宴》是项羽和刘邦的分水岭,中国象棋也是由项羽和刘邦争霸所演变而来的。

《鸿门宴》所叙述的是项羽,刘邦在共同灭亡秦国之后,范增见刘邦有雄视天下之心,因此举办了一个暗藏杀机的宴会,准备除掉刘邦。而刘邦最终在张良,项伯,樊哙等人的帮助下逃离楚营的故事。

项羽,昔日的楚霸王,多么的威风,多么的不可一世!但因为与刘邦争天下,兵败垓下,最终落个乌江自刎的下场。归根结底,都是他桀骜不驯,犹豫不绝的性格让他在鸿门之上错过了一次刺杀刘邦的绝好机会。就这样,一个唾手可得的江山被拱手送人。多么的可悲!多么的残忍!项羽压根儿就没想到他所见的种.种,皆是刘邦之计。所以,“古之成大事者,不可拘泥于小节”。

项羽之所以失江山,刘邦之所以得江山,正是因为个人人格。项羽的桀骜不驯让他孤注一掷,让他呈匹夫之勇,让他兵败垓下;而刘邦也正是因为他的性格,让他招贤纳士,让他统帅三军,让他“该出手时就出手”。当然结局也必然有不同,一个既失江山,又失美人,另一个则建立千秋功业。

就个人观点而论,项羽——我欣赏,但也有一个叹惋——英雄短命;刘邦——我尊重,但他也只有一个评价——书写历史。

由此可见,好的个性=好的人生,让我们书写属于自己的篇章。

尘埃落定读后感锦集 篇16

最近事情比较多,断断续续地看了差不多一个星期才看完这部书。大量的篇幅在写李嘉诚生意上的成功,甚至细到每一个重量级并购谈判都要浓墨重彩。整部书把李嘉诚写成了一个生意经念得好,钱赚得多,是多年的华人首富外,好像再也找不到什么可读的了。

“贫穷志不移”、“做人须有骨气”、“求人不如求己”、“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不义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失意不灰心,得意莫忘形”、“大凡成大器者,聪明是其一,重要的还是勤奋。”、“稳健中寻求发展,发展中不忘稳健。”、“虽历经坎坷,但从未彷徨。”、“我深刻感受到:资金,它是企业的血液,是企业生命的源泉;信誉、诚实,也是生命,有时比自己的生命还重要!”等等,好像成功的人都可以这样去叙说。

曾有记者询问他与地铁公司、汇丰银行合作成功的奥秘,李嘉诚道:“奥秘实在谈不上,我想重要的是首先得顾及对方的利益,不可为自己斤斤计较。对方无利,自己也就无利。要舍得让利使对方得利,这样,最终会为自己带来较大的利益。我母亲从小就教育我不要占小便宜,否则就没有朋友,我想经商的道理也该是这样。”这是大多数中国母亲教育孩子的常识,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俗话说:吃得亏,打得笼一堆。俗话还说:舍得宝来,宝调宝。正是因为没有特别之处,才说明这才是真正的做人之道,做事之道,成功之道。平淡是真,大道至简,说的可能就是这个意思。

李嘉诚还说过:“在20岁前,事业上的成果百分之百靠双手勤劳换来;20~30岁之间,事业已有些小基础,那10年的成功,10%靠运气好,90%仍是由勤力得来;之后,机会的比例也渐渐提高;到现在,运气已差不多要占3~4成了。”

李嘉诚的观点:“对成功的看法,一般中国人多会自谦那是幸运,绝少有人说那是由勤奋及有计划地工作得来。我觉得成功有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完全是靠勤力工作,不断奋力而得成果;第二个阶段,虽然有少许幸运存在,但也不会很多;现在呢?当然也要靠运气,但如果没有个人条件,运气来了也会跑去的。”

这两段都与运气有关,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人算不如天算。从来没有听说过,谁算计过老天的。在我看来,富豪的运气就是比一般的人要好。子曰: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命里有时终需有,命里无时莫强求。并不是说个人就不去努力了。恰恰相反,我们每一个人所应该做的是“尽人事”这个过程。结果如何我们不必去强求,强求也强求不来,而应该“听天命”。把自己的成功归因于自己的勤奋不是不可以,但这只是在小富的层面。古人云,小富由勤,大富由命。李首富的话,恐怕与常理不太相符。

松下幸之助形象地描绘企业主在企业的不同阶段应扮演的角色。事业规模小,可以事事亲力为之;事业规模中等,更多的要依赖助手;事业规模庞大,还必须靠一种精神力量来统治。

“当员工100人时,我必须站在员工的最前面,身先士卒,发号施令;当员工增至1000人时,我必须站在员工的中间,恳求员工鼎力相助;当员工达到1万人时,我只有站在员工的后面,心存感激即可;如果员工增到5万到10万时,除了心存感激还不够,必须双手合十,以拜佛的虔诚之心来领导他们。”

松下幸之助把他事业的成功,归结为人才观的成功。他有一句深得世界企业界推崇的话:“造物之前先造人才。”我读的第36本书就是松下,把这些内容搬到这本书来,不知道是想给李首富加分?还是减分?

说到首富自然离不开房地产。1994年5月26日,政府拍卖两块官地。其时,楼市仍高企不下。拍卖场却出奇地冷清,睇客多多,而竞者寥寥。结果,一块粉岭地皮成交价20.4亿,比预期的28亿低许多;一块元朗地皮以5.1亿成交,比预期7亿多低了3成多。议员张文光赤膊上阵,怒斥十多位地产商控制土地,造成“有地不起楼,起楼不卖楼,卖楼为炒楼,炒楼变空楼”的荒谬现象。

想必李首富也在被斥责之列罢?当富可敌国的时候,看来真的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颠覆这个世界?难道这是成为富豪的意义,或者说追求吗?

本书快要结尾时,不知道作者是不是想以一句话总结李首富的成功奥秘。但看完下面这段话,却又不知道在说什么?对于李嘉诚的投资手法,深有研究的分析师认为其特点在于前瞻性、战略性的投资方式,因为李嘉诚从事的产业无论是房地产业还是运输业,都因其快人一步抢到头啖汤而获得长远发展。

说到李首富与中国两大药业集团的合作,我只看到了下面这句有趣的话。当地有人将板蓝根冲剂比作“中国咖啡”,一遇上感冒发烧就冲上一杯。显然中药在李首富的加盟下,已经走向了国际舞台。

细想首富多年来的财富积累,香港回归后的这前18年应该是高歌猛进的18年,也是香港贫富悬殊距离拉大的18年。利用政策资源,投资国有资产,本来就是在商言商,无可厚非。否则,怎么会有奸商奸商,无奸不商的文化传承呢?无论你的商业帝国有多大,幸运之神如何关照你,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一个成功商人的命运如果不是跟自己国家、民族的命运绑在一起,而是跟“钱”绑在一起,又怎么能蜕变得伟大和脱俗呢?

读罢此书,无奈惊呼:商人就是商人!

尘埃落定读后感锦集 篇17

“为什么叫它野风车?”二疤眼于问。父亲说:“旷野上,没遮拦,大风来了像野马,弄得风车疯转。这种车就叫野风车。”

——题记

这是一本我百读不厌的书。书中共有短篇小说15片,让我记忆深刻的是《第十一根红布条》。文中讲述了一个老爷爷和他的独角牛的故事

麻子爷爷是一个让村里的孩子们很不愉快、甚至感到可怕的老头。他从不让任何人碰他的独角牛。为什么这头牛只有一只角呢?因为它买回来不久,就被麻子爷爷锯掉了一只角。麻子爷爷性情古怪,一个人住在林子中,久而久之,人们便把他遗忘了。直到有一天,村里的一个孩子落水了,医生也不在,这时有人才想起了他,准确地说,是想起了他的独角牛。

麻子爷爷年纪大了,跑不快,踉踉跄跄的。但他顾不得这些,因为他明白,有一个孩子等着他去救!

不知为什么,这里的人都说,只要孩子有救,牛就会走动,要是没救了,就是用鞭子抽,牛也绝不肯跨前一步。牛终于走动了,渐渐地,越走越快。至于麻子爷爷怎么样了,可想而知。他牵着独角牛拼命地跑,脸色发灰,尖尖的下颏不停地滴着汗珠。终于,牛背上的亮仔活过来了!“拴根红布条吧!”一位大爷说。这里的风俗,凡是在牛救活孩子以后,这个孩子家都要在牛角上拴根红布条。人们都不吱声,庄重地看着这根红布条拴到了独角牛的那根长长的独角上。这时人们突然想起了麻子爷爷,有人便走过去,叫他:“麻子爷爷?”可是没有回应。是的,他睡着了,永远地睡着了!

忽的许多人哭起来,悲痛里含着悔恨和歉疚。

再给他换衣服下葬时,从他怀里落下一个布包,里面有十根红布条,也就是说,加上亮仔,他用他的独角牛救活过是一条小生命!

一个不受人们喜欢,不受人们重视的老人,每当关键时刻,他总会牵着他的独角牛出现,带给大家一个又一个奇迹,最后,他离去了。在救完第十一条小生命后,躺在草垛上,安详的离去了。

这是一本感动人心,让人潸然泪下的书。我落泪了,不光是因为麻子爷爷,更是为了他这种舍己为人的高尚品质。

尘埃落定读后感锦集 篇18

初看此书,我总是想到艾青的一首诗——《我爱这土地》,诗中的一句话尤为深刻: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我想就书中的一些句子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

书的开头提到了一个在内蒙旅行回来的美国朋友,他说中原的一家家总是划着一小方地来种植,而没有想到利用这片地的其他方法。似乎是这样的,中国自古以来就是在土地上发展起来的国家,我们的土地的依赖性已根深蒂固。“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我们脚踏实地,我们热爱这土地,我们珍惜这份与生俱来的土气。

当看到费老写到自己第一次出国,他的奶妈偷偷地把一包用红纸包裹着的灶上的泥土塞在他的箱子底下时,我想到了我的家乡潮阳。众所周知,潮汕地区过节拜神的活动有很多,有人说这是迷信的做法,但是在我看来,这也算是内心的一份信仰,对神明的敬重源于先人,源于环境的耳濡目染,这份敬重一代一代相传下来,慢慢地成为了一种传统。这份淳朴的土气,让我觉得自己是其中的一份子,自然、不做作。

“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社会竞争没那么激烈的那时,人们之间要建立起信任也就没有现在来得那么困难。没有相互之间的算计与心机,单纯的,就是心里油然而生的相信而已,这便是“土气”的一种特色,实实在在的、不加修饰的、饶有魅力的。

像书中的一句话说的那样: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象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中国便是这样的,这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久而久之我们便有了一份“土气”,无需觉得丢脸,这本身就不是一件丢脸的事,我们该庆幸,这是我们的家的标签,是我们的根。叶落归根而我归往何处?我们都知道,落叶尚要归根,人也是一样的,倘若忘了根在哪里,要如何回家?

尘埃落定读后感锦集 篇19

在苏尔海姆,维特结识了很多人,大人和孩子。那些天真无邪的孩子们信任他,愿意把各种各样的事都讲给他听。孩子们的热情,他们表达各自需要时那种天真坦率的表情让维特尤其感到高兴。他觉得在尘世间只有儿童的心离他的心最近,并认为“每天像孩子一样过活的人是最最幸福的人”。每当他在一旁注意孩子们,通过一桩桩小事发现他们有朝一日必定会具备的一切美德和力量的萌芽,每当他从执拗之中看到孩子们未来性格的坚定和倔强,从任性看到他们今后应付人世风险时的轻松自如与达观幽默时,他便会感到这一切在孩子身上是如此完整,“并未被人教坏而变质”。维特认为在孩子身上所具有的天真应该成为大人们学习的榜样。他觉得自己在孩子们身上能够得到更多的欢乐,认为“对待孩子,应当像神对待我们似的”。这种对童真状态的留恋正是维特的本性所在。

维特所追求的是人的自然天性的解放,但是,他所置身的社会环境却是一个腐朽、顽固、庸俗、鄙陋的黑暗现实。环顾四周,维特找不到一位志同道合的知己好友,他深深感到自己的孤立无援,但又无力改变什么。在C伯爵组织的宴会上,他们交头接耳地议论着维特,对维特的到场深感不满。维特对此深感气愤,最终迫于压力不得不推出宴会。他的才能为他找来的是非议和践踏,而这一切只因为维特放弃了等级的偏见。

就在维特感到闷闷不乐,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的时候,他在一次乡村舞会上结识了贤淑、善良的绿蒂。绿蒂的出现仿佛在他面前了一扇希望之门。在与绿蒂的交谈中,维特发现绿蒂很有个性。维特认识到:绿蒂正是他苦苦寻找的知己。自爱她身上维特感到心灵的沟通的快乐,他想:“我能在她身上找回我的世界”。绿蒂纯洁的黑眼睛,生动、富于魅力的双唇和清新、闪烁着无邪气质的脸颊迷住了维特的整个身心。他认为绿蒂是他在丑恶的社会中发现的真正的美,是他在绝望、冷酷的现实中发现的灿烂希望。

在维特看来,绿蒂是质朴、纯真的人的自然本性的体现,是他美好理想的化身,与是他便对她寄予了全身心的热爱和崇拜。然而,现实是残酷的无情的。绿蒂早已有未婚夫阿尔贝特。是‘阿尔贝特是维特的好朋友,为人虽然平庸但却十分善良。在世俗的沉重压力之下,绿蒂虽然内心深爱着维特,也很同情维特在现实中不幸的处境,但她无力挣脱平庸的生活圈子,更无力维特采取反抗行动,走上反叛家庭的道路。她宁肯屈服于世俗而牺牲美好的爱情与理想。爱情的失败再一次让维特陷入了绝望的境地,他的理想再次遭到重创,他重新论到了无边的黑暗之中,孤独无助。

当然在维特身上有着无法避免的先天性致命弱点。他憎恨周围死气沉沉的生活环境,对理想充满了热情,但是一旦理想受挫,他便会坠入绝望的深渊,无力自拔。他的愤慨仅仅停留在孤独的伤感这一层面,要不就是想用锋利的刀子捅进自己的心坎,割破自己的血管,就此死去;却无力采取行动改变现实。

尘埃落定读后感锦集 篇20

这个寒假我读了《桥下一家人》这本书,这个故事描述了贫穷和贫穷中的爱与温暖。让我的心里涌起了一股暖流。

故事发生在冬日的寒风里。上了年纪的老流浪汉阿曼德以巴黎的一座桥底为家,他有一些同样贫穷的朋友:在商店里扮演圣诞老人的卡米拉以及吉卜赛人米勒一家等等。据他自己说,他“受不了孩子”,“他们像八哥儿似的,愚昧无知,嘁嘁喳喳,令人厌烦”。可一天傍晚他回到桥下的时候,发现自己的住处被几个孩子和一只小狗给占据了。

这几个孩子分别是苏西、保罗和伊芙琳,他们和他们的妈妈组成了凯尔希特一家。妈妈对“一家人”的看重给了贫穷中的孩子们很大信心。阿曼的没有赶走他们。就这样他们共同拥有了桥下的家,开始了新的生活。白天,孩子们的妈妈去上班,阿曼德就带着孩子们去看他的老朋友——“圣诞老人”;看街上布置的漂漂亮亮的橱窗;看浓浓的节日气氛笼罩着的整个巴黎:圣诞节快到了!阿曼德在不知道不觉中也成为了这个家的一分子。然而不幸的是,他们失去了桥下这个居住地。在找不到其他住处的情况下,他们只有接受米勒的邀请,借住在吉卜赛人的营地。在这里孩子们很快活,他们和吉卜赛男孩女孩一起玩耍,可观念传统的妈妈却担心自己的孩子被吉卜塞人影响。况且谁都知道,吉卜赛人是流浪者,当他们离去的时候,这桥下的一家人又该何去何从?面对孩子们妈妈的担忧、吉卜赛人的离去以及孩子们往后的生活保障,阿曼德终于做出了决定:寻找一份工作——这个可是他以前绝对不会有的想法。故事的最后,阿曼德找到了一份提供住处的工作,这一家人终于有了一个稳定的住所。

我读完这本书,明白了一个道理:人与人之间由彼此戒备到彼此了解,再到坦诚相待;相互之间的帮助、扶持使得贫穷不再那么可怕,使得希望渐渐清晰。书中的一些描写总是能让我相信:诗意、幸福是与贫穷和苦难同在的!

尘埃落定读后感锦集 篇21

托氏的书最先接触的是复活,这实在是个错误。国小时喜欢读故事,大仲马堂吉诃德一类,突然接触到俄国冬天那股子阴冷,沉甸甸的道德枷锁人性召唤还真是消化不能。从此把俄罗斯抛到脑后。

大一看安娜卡列尼娜,关于婚姻与家庭的巨著,却出乎意料地好读,大概是线索分明吧,两条并行——安娜与列文。安娜的形象实在是光彩照人,不分男女大概都会心生爱慕。可是这份光彩却在对沃伦斯基的情爱与对孩子的母性的无法平衡中慢慢磨尽,看着美好走向毁灭,把烛光吹灭。

安娜太过美好,相较之下,卡列宁与沃伦斯基都像是为安娜作陪衬而生的,都是那样的可憎,细细想来又觉得亦是常人。此外印象深刻的还有尼古拉的死,安娜与沃伦斯基私奔在外时拜访的那个画家,以及唯美的滑冰那一段,还记得书中的插图。书中最爱的人物是列文,看的时候只觉得与自己的感情思想有诸多贴合之处,他与妻子(我竟然忘记名字了)在小桌上以手书写心中所想之话的首字,实在是非常动人。

战争与和平大概看了一个月,期间夹杂着别的书,今天早上终于把第四本还给图书馆了(虽然有点草草收场)。四卷本一本本从图书馆借来,非常有成就感。没有读过别的译本,草婴先生的翻译读起来还是很舒服的,安娜的那部也是。另外上海文艺的这套精装整体做得都不错,字大看着不累,还有插图。

跟安娜比起来,战争与和平实在是宏大太多。整体来说是四条线,安德烈,皮埃尔,保里斯,尼古拉,不过后来重点似乎放在了前面二者身上,尤其是皮埃尔。此外,对各色人物的描写也是不厌其烦,一开场的舞会,安娜舍勒就是个让人难忘的人物(这应该算是扁平人物吧?);打仗泡妞赌博都有一手的陶洛霍夫,却偏被托翁添上了好儿子的身份,让人都来不及恨;永远在那里美丽着的海伦(这个名字是故意的?),最后的猝死却实在匆匆收笔。

写巨著必是大笔力,开合之间风云四起。这部书并非单一视角,而是时而透过娜塔莎的眼睛,时而穿过皮埃尔的思想,时而站在彼得堡的贵族聚会上巡视,时而俯视大地上的拿破仑与沙皇众生,时而是客观描绘战争画面,时而又作者主观议论连连。外国文学都喜欢心理描写,雨果是一节环境描写一节故事情节,托翁则好像有憋不住的议论一样。他反对个人英雄主义,大力嘲讽拿破仑(那白胖的小手哟),对沙皇也不算客气,他认为所谓英雄们决定往往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其实他们是被宏大的历史推着走的,就算他们做出了决定,也不能很好的传达到最下面。对于一场战争,他更强调士气,强调人民的力量,包括游击战之类……战争不是历史学家笔下的战争,托尔斯泰认为他们只是写自己心中的战争——首先有一个结果然而捏造出一个原因来。如何还原历史,什么才是真实的历史?也许就是最平凡的。好比法军没有那么伟大,俄军也没有那么英勇,士兵们被赶到战场上,凭着士气作战,看着运气逃跑,然后出结果……(但是老托的过于激烈让我觉得战争在他看来有种双方稀里糊涂就结束的感觉,应当还是有主战人员的谋略等因素在里面的)当然老托的思想还有很多,除了他直接发表的议论(这在越往后越明显,有说教之感,个人极不喜第四卷的最终结局),还借各位主角的思想转变有所表达。

说说各个主角。安德烈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躺在战场上仰望天空的画面以及最后的以死为醒,当然对娜塔莎的爱情也很亮眼,马车上的一瞥,舞会上自己给自己的赌约(她要是先去邀请……的话就做我的妻子,嘿),以及最后临死前回归朴实的爱。很喜欢这个人物,刚正笔挺,但是在现实中应该不怎么讨喜吧,笑。安德烈死后,娜塔莎与玛丽雅那种“极力让自己悲伤”的感觉也戳中了我,我们好像都有这样自我粉饰的真诚。

皮埃尔则让人联想到俄罗斯胖胖的大熊,总想到他尴尬又虔诚地参加共济会的仪式,对娜塔莎激动地说如果我没有结婚的话就会像您求婚,以及在战场上的天真和沦为俘虏后的思索,这个人说白了就是过惯了好日子的人需要来吃点苦,就明白生活的意义了。他最终娶到了娜塔莎,想起来就是眼睛闪闪亮、面上含着笑,然而婚后也变成了不修边幅、严管丈夫的妇人,不知道有没有老托自己的感慨呢。

尼古拉更多的时候以一个军人的形象出现,对战争及沙皇经历了狂热到思索的过程(书里很多人开始都有这种心理,见到皇帝热泪盈眶之类,后来有的变了有的没变),但这不是彻底的转化。对他印象较深的是他逃避家里的琐事、逃避索尼娅,沉浸在军队那种制度化的不需要思索的环境中,不知为何很有同感。打猎一段也很精彩,托尔斯泰本身很爱打猎。索尼娅一直是默默付出的形象,唯独在圣诞夜装扮狂欢那里,在不起眼的小女孩也闪闪发光了一把,想起来那夜的画面都是银白色的。另一位女性玛丽雅小姐某种意义上和索尼娅有共通之处,她们都是奉献型的女性。尤记得她与娜塔莎的友谊变化过程,托翁对女人的心理掌握的也很妙呢。

保里斯给我的印象就是野心,他对裘丽的求婚一段实在是令人拍案。保里斯的母亲公爵夫人(看过就忘啊)也是位精彩的人物,一开场就是为了儿子的前途丢下脸面去托关系缠人的描写。但是和罗斯托夫伯爵夫人的友情却让人感叹。

书里死去的人很多,但我印象最深的却是第四卷里那个年轻人的死,彼嘉,他是罗斯托夫家的最小的生命、最新的希望,红红的脸、给大家分葡萄干、善待法国小鼓手、年轻人常有的多虑,就是这样一个青年。托翁描写他骑着马往战火激烈处冲,那是一种缓慢冷静的笔调,说着到庄园门口时一只手不再挥动,然后身子歪斜下去,再往前就摔倒在地,然后,印象最深的一句“一颗子弹穿过了他的脑袋”。读到这里是整颗心猛地凉了。再回读时还有点不相信。

总的来说,战争与和平里有一种中青年人的朝气,包括托翁自己的。那种大篇的议论有时觉得挺拧巴,就是非常的自信想要表达出来,像阿细说的,“强加给你”。大概是因为横跨欧亚大陆的关系,俄罗斯文学展现出很奇特的一面,总觉得这个故事有点像中国的红楼梦之类的大家族风貌。有人说托氏是追求广度而忽略了深度,在这本书里大概有那么一点,每个人的转变稍显突兀了点。等到了安娜卡列尼娜里,就显得温润浑圆许多。复活则是老年人的沉思吧。

本来想稍微记录下的,结果絮絮叨叨又写了这么多,完全是临时所想,留给自个儿看吧。

尘埃落定读后感锦集 篇22

野犬在我的心目中,本来是穷凶极恶的形象,但在这本书的故事中,让我认识到了我野犬也是有血有肉有感情的动物,颠覆了野犬在我心目中的形象。在八天的假期中,我阅读了沈石溪的《野犬女皇》这本书,在这本书中,我领略到了大自然的残酷和无情。红桃心,白桃花那种保护子嗣的本能和她们俩之间那种纯正的姐妹之情也感动了我,让我情不自禁的流下了眼泪!

故事的主人公是白桃花红桃心首领两个野犬姐妹,配角有灰肚皮,独眼姨妈,绿祖母等六条成年雌性野犬,故事讲的是从一只公野犬赛豹尾和红桃心的爱情故事开始的。

在日曲卡雪山野犬群的生存规则中,公狗在春季就要离野犬群而去,直到下次发情期再回来,公狗赛豹尾却凭着红桃心首领对他的浓厚感情留了下来,并丧尽天良地和红桃心的妹妹谈起了恋爱,让红桃心和白桃花都有了孩子,红桃心一气之下将赛豹尾再一次狩猎中把赛豹尾挤到了悬崖下,摔死了他。红桃心想把白桃花的子嗣在还在白桃花的子嗣还在她的肚子里的时候咬死,但最终顾着姐妹情没将她的子嗣咬死,之后姐妹俩味食物的事情导致的感情越来越坏,她们也在一个冬天产下了各自的子嗣,从此斗争就没有消停过,绿祖母这位野犬群中的栋梁也为她们俩的事情死了,偏偏在这个时候,有一个猎人发现了她们,身为野犬都知道,猎人虽然不厉害,但他身边的猎枪很厉害,何况他还有一条强壮的大黄狗,白桃花被猎犬逮住了,就在最后时刻,红桃花救了她,姐妹俩冰释前嫌,就在红桃花还沉浸美妙的和好的感觉里的时候,大黄狗又走了回来关键时刻,白桃花撞了她一下,差点让她没逃离猎犬的“犬”口,之后,白桃花又把红桃心从猎人的枪口中救了出来,红桃心也原谅了她,最终从她们俩生的十二只小野犬中选出了最棒的六只,继续在野犬群中生活。

尘埃落定读后感锦集 篇23

《爱丽丝梦游仙境》是一篇童话故事,作者是查尔斯·勒特维奇·道奇森,内容非常有趣。

在一个天气晴朗的秋天,爱丽丝坐在正飘着落叶的大树下看书。这时,一只兔子边看着怀表,跑了过往。“不好了,会迟到!”“这真是只希奇的兔子,我跟往看看怎么回事。”爱丽丝好奇的跟了过往。兔子一跳,消失在洞里。爱丽丝也随着下往了。这是一个既黑暗,又深远的洞。在掉下往的途中,爱丽丝看到了挂在洞壁上的舆图和挂着的梳子和镜子。

“咚!”的一声,爱丽丝四脚朝天,摔倒在洞底。她喝下了果汁,就变小了。进进了一扇门里。可是不知怎么的,她在吃了一些希奇的东西之后就变来变往,一会儿大一会儿小。她后来又到了扑克牌王国,由于对法院的判决不满——由于一个馅饼而正法公爵。

在爱丽丝很生气的时候她又变大了,女王是决不答应有人比她还高大的,但由于爱丽丝实在太大了,她没有办法正法爱丽丝,于是女王用计使爱丽丝变小后决定和她进行一场曲棍球比赛,爱丽丝用尽了全力还是输了比赛,遭到了女王的追杀。就在扑克牌士兵攻击她的时候,姐姐叫醒了她,原来这是一场梦。对于她是不是真的有这么一次旅行,她自己也搞不清楚。

梦境不一定是真实的,真实是生活也离不开梦境,这说明在很多时候现实和梦境是分不开的。

尘埃落定读后感锦集 篇24

今天看了一部小说,名叫《红玫瑰与白玫瑰》——"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照旧"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这就是文章的开头部门。

通过一个叫振保的男人,反映出现实社会的一种现象,一种人性的特点——每个男人都希望他生命中有两个女人,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 妇,同期的,相间的,点缀他荒芜的命运。这就是现实社会中的男人

其实现实社会中每个女人也希望他生命中有两个男人,李碧华在《青蛇》中就有写道。许仙和法海,是的,法海是用尽千方百计博她偶一笑的金漆神像,许仙是依依挽手,细细画眉的美少男。两个都有各自的优点。

现实的丑陋与不堪总是让人脊背发冷,无法直面我希望对于这世上的某个人,我既是他心中的白玫瑰,又是他心中的红玫瑰,他也填满了我心中许仙和法海的位置。开始幻想我以后拥有这般完美的婚姻,假如做不到,那么我也宁愿挑选做一颗朱砂痣。

尘埃落定读后感锦集 篇25

这天,我看了鲁迅先生的一篇文章——《阿长与山海经》。我的心深深的触动了。

文章是讲述鲁迅先生与“阿长”的故事。“阿长”就是“长妈妈”。“长妈妈”是鲁迅先生家一哥做工的。文章先是说“‘长妈妈’,已经说过,是一个一向带领我的女工,说得阔气一点,就是我的保姆”我认为这是鲁迅先生在评价“长妈妈”的地位。读到下方时,我又有了新发现,“阿长”这个名字别的女工也用过的,我能够体会到“长妈妈”在鲁迅先生家的地位有多么低下,因为连名字都能够用别人的,而且是为了省事。

又往下读时,我发现鲁迅先生十分憎恨”阿长“,因为阿长经常会告状,我却认为”阿长“虽然会告状,但她是出自于真心想带好鲁迅先生的,阿长不仅仅会“切切察察”还明白许多风俗。但鲁迅先生却不领情。

“阿长”的性格不仅仅善良、热心,还会关心人,我明白她对鲁迅先生的心是好的,但是那时鲁迅先生还小,并不愿听。可她却不知厌烦的传授她所明白事情。还为鲁迅先生买了一本《山海经》,别人不愿做,她却会去做,她小时候没读过书,从“哥儿,有画的‘《三哼经》’,我给你买来了”,中,她连字都记不住,能够想像到本站买这本书有多么艰难,于是鲁迅先生又对她产生新的敬意。

所以,鲁迅先生为何三十年后还要专门写一篇关于“阿长”的一篇文章。

我能够想像,其实鲁迅先生是很同情“阿长”的。因为,她为这个家做出了许多的贡献,最后,却连名字都没落下,我认为鲁迅先生是有后悔和内疚的。

最后,我想说我也很同情长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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