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工作績效考核方案(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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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工作績效考核方案 篇1

一、考核目標:

醫院工作績效考核方案(精選3篇)

為了激勵廣大醫護人員工作熱情,遵循以病人為中心,以醫院利益為目標的宗旨,體現分配公平,多勞多得的原則,促進醫患關係和諧發展。

二、考核機構及職責分工:

(一)考核小組:

組長:

副組長:

辦公室:

成員:院辦、醫教部、護理部、經營部、人力資源部、財務部、醫保辦、客戶服務部、後勤部及各臨床醫技科室主任、護士長。

(二)職責:

行政執行:由院長牽頭,會同副院長、院長助理、辦公室等部門科室監督考核,由辦公室組織;

醫療質量:主要由業務院長會同醫教部、護理部、經營部監督考核,由醫教部組織;

財務指標:由業務院長會同經營部、醫教部、護理部、財務部、醫保辦監督考核,由財務部組織;

科室管理:主要由業務院長、醫教部、護理部、人力資源部、經營部監督考核,由護理部組織;

客戶關係:主要由經營部、醫教部、護理部、人力資源部、客戶服務部監督考核,由經營部組織。

學習培養:主要由人力資源部、醫教部、經營部、護理部等部門科室監督考核,由醫教部組織。

三、考核依據:

國家政府相關法規;醫院各項管理制度(《深圳恆生醫院規章制度彙編》)和會議精神;各部門崗位職責和工作流程;各部門責任目標和經營任務指標等。

四、業績指標考核與獎勵:

以醫院下達的任務為標準,按照節餘和虧損給予獎勵與處罰.

(一)、臨床科室:

工作數量(即住院部醫師每人每月完成出院人數或總床日數,門診醫師完成的日診人次數、收入院人數),門診和住院業務收入等內容。XX年業務收入總體目標2900萬元,分解到各臨床科室年度和季度目標,並按之實行考核和獎懲:

按醫院給各臨床科室制定的業務目標超額完成後,超額完成的收入給與經濟獎勵:季度目標超額收入按3%獎勵給科室,年度目標超額收入按5%(超額比例<5%)、6%(5%<=超額比例<10%)、7%(超額比例>=10%)獎勵給科室。急診科不適用第一條,

1、以門診量和收入院人次為目標,全年年門診量目標23200人次,全年收住院目標880人次,保持門住比超過3.8%。超出門診量季度獎按4.5元/人次獎勵,年度獎按7.5元/人次獎勵,超出收住院人次季度獎按110元/人次,年終獎按185元/人次獎勵。門住比如果不達標季度按差額每人次110元扣罰,年度按每人次185元扣罰,扣罰獎勵金額到零為止。

2、科室獎勵分配原則:a、單人科室全額獎勵給個人,出勤不滿按出勤比例發放;b、大科室:科主任30%,護士長10%,其他60%由科主任和護士長根據考勤和工作表現來分配給科室員工,如果科主任和護士長出勤不滿獎勵週期,按實際出勤發放部分獎金,其餘轉入科室員工分配。員工分配最好按個人係數,個人係數即是按個人職稱職務而確定的分配基數。

3、各科室年度目標:婦產科878萬元,外科475萬元,內科290萬元,兒科160萬元,康復科145萬元,五官科150萬元,面板科40萬元,口腔科35萬元,肝病科30萬元,體檢中心200萬元,泌尿男性科400萬元,急診科門診量23200人次,收住院880人次。

4、各科室季度目標:

說明:a)門診收入以門診收費室實收金額計算;

b)住院收入以住院收費室當月結算的住院病人費用計算,病人雖已出院但當月25日未結算的費用不計入當月收入;

c)結算單以當月25日前到帳的金額計算。

(二)、醫技、行政後勤、職能部門的績效工資分配係數為臨床科室人均分配額的0.8。此類部門人員績效工資=臨床科室人均分配額0.8x個人係數+質量考核結果。

醫院工作績效考核方案 篇2

一、績效考核管理小組工作章程

(一)醫院績效考核管理小組在醫院法人代表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主要對醫院績效考核目標值實施有效評估。

(二)績效考核管理小組組織結構

1、堅持公開、公平原則,堅持民主集中制和規範管理原則,有效落實績效考核標的,促進醫院內部管理持續、健康發展;

2、通過不斷修訂、完善醫院績效考核制度,進一步加強績效考核的實效工作,充分發揮績效考核的激勵作用。

(三)績效考核管理小組組成結構

1、組長:醫院法人代表或黨委書記;

2、副組長:醫院黨委書記或副書記;

3、組員:院級副職行政領導、醫務科、護理部、財務科、質控核算管理部、人事科、醫院感染管理科、科教科、藥學科、紀檢監察等線管部門的負責人;

4、受法人代表委託,績效考核管理小組的行政協調事務由承擔績效考核行政職能的部門(人事科)負責。

(四)績效考核管理小組的主要工作任務

1、建立、健全醫院績效考核管理體系,對相關科室提出的績效考核專案與標準進行審議;

2、補充、修訂、完善醫院績效考核管理制度和績效考核標的目標值;

3、跟蹤並評估科室績效情況,指導科室改進管理缺陷,對存在問題及時提出改正措施或懲戒意見;

4、建立個人績效考核檔案,追蹤並評估個人績效考核情況並作為獎懲、職務晉升和年度考核的依據;

5、對有爭議的績效考核專案及管理等相關事宜進行審議,確定考核方式,不斷提高績效考核管理效率。

(五)績效考核管理小組採取民主集中制工作制度。

(六)召開績效考核管理小組會議,實際參會人數不應少於應到會人數的2/3,會議決議方為有效。

(七)績效考核管理小組,根據需要討論的問題,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會議,原則上每月一次。

(八)績效考核管理小組的重要會議應形成會議紀要,以檔案形式作為績效考核管理的執行依據。

(九)在本工作章程(試用)具體實施過程中,如遇未盡事宜,可由人事科提交績效考核管理小組研究決定。

(十)本檔案自下達之日起實施,原有關規定與本檔案不符的,按本檔案規定執行。

(十一)本檔案最終解釋權歸績效考核管理小組。

二、醫院績效考核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加強醫院績效考核實施力度,建立科學的激勵約束機制,實現全方位的綜合平衡管理,經研究,制訂以下績效考核管理辦法。

(一)績效考核管理意義

績效考核是通過一定的方法和客觀的標準,對科室及職工個人在醫德醫風、財務管理、規章制度執行以及工作業績等方面進行的綜合評價,是醫院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核心環節和基礎工作。

(二)績效考核目的

有效的績效考核,是促進職工提高制度執行力和綜合素質的積極手段,以保證醫院管理目標的實現,更好地促進醫院發展。

(三)績效考核組織機構

1、績效考核工作在醫院績效考核管理小組的監督指導下實施;

2、醫院績效考核管理小組的工作由醫院法人代表直接負責;

3、負責績效考核工作的各相關職能管理部門。

(四)績效考核實施手段

1、手工-計算機輔助管理

由於部分考核文件需要被考核人親筆簽字,所以只能是手工與計算機一起管理,對於有條件的醫院無需簽字的文件均可納入網上考核管理。

2、計算機資訊化管理

未來,當全區/縣/市統一實施醫院資訊化管理,醫院可以選取市面上通用的醫院績效考核軟體進行績效考核管理,以會計核算管理、成本核算管理、物流管理、固定資產管理、績效核算管理為基礎,關鍵考核指標(KPI)為主導的績效考核體系,在績效考核中引導科室和醫務人員正確開展醫、教、研各項工作,科學實現醫院發展的戰略目標。幫助醫院管理層對具有戰略重要性的領域做全方位的追蹤,確保日常業務運作與醫院所確定的戰略目標保持一致。

3、個人績效檔案管理

建立個人績效考核和醫德考評檔案,實行職工績效(醫德)考核加分或缺陷登記,作為獎懲、職務晉升和年度考核的依據。

(五)績效考核專案

1、科室績效考核專案

運用“二八”管理原理,建立平衡計分卡和關鍵績效考核指標(KPI),對科室實施績效考核。具體如下:

1)平衡計分卡(權重百分制)

①財務管理維度60%——收入與成本控制/月指標

②顧客服務維度15%——創造病人忠誠度/月指標

③內部流程維度20%——質量與品質控制/月指標

④學習成長維度5%——開發核心競爭力/年指標

平衡計分卡由四級關鍵考核指標(KPI)組成。

2)關鍵績效考核指標(KPI)

①財務管理維度指標(月指標)

a、二級考核指標:效益效率;專項控制

b、三級指標:

效益效率指標含:業務收支結餘率;人均收支結餘;百元收入耗材率;百元固定資產收入;庫存總額控制額;盤點金額;費用控制率。

專項控制指標含:門診藥品比例;住院藥品比例;醫保專項。

②顧客服務維度指標(月指標)

a、二級考核指標:病人信任度;零缺陷管理

b、三級指標:

病人信任度指標含:病人滿意度;門診工作量;住院工作量;檢查人數;處方調配人次。

零缺陷管理含:投訴;差錯;事故與賠償。

③內部流程維度指標(月指標)

a、二級考核指標:服務質量;服務效率

b、三級指標:

服務質量指標含:入、出院診斷符合率;出院病人治癒好轉率;手術前後診斷符合率;甲級病歷;醫療質量綜合考評指標;院感、醫保管理綜合考評指標;首問負責制;有質量有效率的完成崗位職責等。

服務效率指標含:合理用藥(含合理用血);出院病人平均住院日;無故延時出診;相關科室滿意率等。

④學習成長維度指標(年度指標)

a、二級考核指標:科研教學;員工成長

b、三級指標

科研教學指標含:開展新專案;教學;科研;論文。

員工成長指標含:繼續醫學教育;學歷教育;素質教育;後備人才梯隊建設。

⑤護理質量綜合考評指標

⑥藥學科綜合考評指標

⑦四級考核指標

a、事故與賠償:詳見《醫院醫療事故、醫療糾紛處理及責任追究制度(試行)>的通知》。

b、醫療質量綜合考評指標:詳見《醫院醫療質量管理方案(修訂稿)》

c、費用質量控制

d、院感、醫保管理綜合評價指標

2、個人績效考核

1)對個人績效考核主要建立在財務維度、顧客服務維度和內部流程維度指標的基礎上,並實行個人績效考核缺陷扣分登記制。

2)個人績效考核專案

①財務維度指標

a、二級指標:業績考勤

b、三級指標:出勤率

②顧客服務維度指標

a、二級考核指標:服務意識;零缺陷管理

b、三級指標:

服務意識指標含:首診負責制(首問負責制)

零缺陷管理含:投訴;差錯;事故與賠償。

③內部流程維度指標

a、二級考核指標:服務質量;服務效率

b、三級指標:

服務質量指標含:甲級病歷;醫療質量綜合考核指標;護理質量綜合考評指標;藥學科綜合考評指標;院感、醫保管理綜合考評指標等。

服務效率指標含:合理用藥(含合理用血);無故延時出診等。

④個人績效考核按權重百分制扣分

合格:85分及以上;

基本合格:60分-84分;

不合格:60分以下。

(六)對科主任(含護士長)及以上幹部的職務考核

1、對科主任(護士長)的職務考核分別以科室或護理單元的績效考核得分作為參考值。

2、科主任(護士長)職務考核評分標準

1)合格:85分-75分;

2)基本合格:74分-60分;

3)不合格:60分以下。

3、科主任(護士長)無故三次不參加院週會或醫院通知的中層幹部會議,給予“院內記過”一次。

(七)醫德醫風考核

1、醫德醫風考核《醫院醫德醫風考評實施方案(試行)》規定執行。

2、醫德醫風考評等次

優秀:考評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且沒有扣分。

良好:考評得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且扣分不超過15分。

一般:考評得分在60分以上(含60分),且扣分不超過30分。

較差:考評得分在60分以下或扣分超過30分或有“一票否決行為”。

3、建立醫務人員醫德考評檔案,進行加分與扣分登記。

(八)績效考核辦法

1、績效考核工作由醫院績效考核管理小組監督、指導實施。

2、醫德醫風考評由醫院醫德考評工作領導小組監督、指導實施。

3、各項績效考核關鍵指標(KPI),對應不同型別科室。

4、各相關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本部門職能範疇內的績效考核和醫德考評工作,對應各項考核指標按月、季度、年度實施考核(詳見醫院績效考核實施總表和醫院醫務人員醫德考評標準),並將相關評分值輸入計算機資料庫和醫德考評資訊登記,以便及時彙總各科室和個人的最後考評得分。

5、個人績效考評缺陷管理

對個人績效考核的重大缺陷扣分,由負責績效考核的各相關管理部門,提交人事科登記在個人績效考核檔案中。

6、對有爭議的績效考核專案及評分等相關事宜,由負責績效考核(醫德考評)的各相關管理部門提出確認申請,提交醫院績效考核管理小組或醫德考評工作領導小組審議確認。

(九)雙重扣分與一票否決

1、試行雙重扣分與處罰的績效考核專案

1)病歷質量

2)事故與賠償

3)傳染病疫漏報

2、一票否決情形

1)醫德醫風違紀(詳見《醫院醫德考評實施方案(試行)》)

2)一級甲等醫療事故

(十)獎懲

1、績效考核結果與績效獎金分配、職務晉升和年度考核掛鉤。

2、個人績效考核情況

1)一個年度內有一個月得分在60分以下的,當年度考核等次即定為:基本合格;二個月得分在60分以下的,當年度考核等次即定為:不合格。

2)一個年度內有一個月得分在70分-84分之間的,當年度考核等次不得評定為:優秀;二個月得分在70分-84分之間的,當年度考核等次即定為:基本合格。

3)發生一票否決情形的,當年度考核即定為:不合格。

4)被鑑定為一級醫療事故的直接負責人延遲3年晉升、晉級;被評定為二、三級醫療事故的直接負責人延遲2年晉升、晉級。

5)醫德考評等次被確定為“一般”的人員,當年不得申報晉升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專業技術職務任職年限計算延遲一年;醫德考評等次被確定為“較差”的人員,其任職年度考核等次直接確定為不稱職(或不合格),不計算考核年限,當年度不得申報晉升專業技術職務任職和晉升薪級工資,專業技術職務任職年限計算延遲2年。

3、中層幹部(含護士長)及以上幹部的職務考核情況

1)科室或護理單元在一個年度內有一個月得分在60分級以下的,相關科室主任或護士長,當年度考核等次不得評定為:優秀。

2)科室或護理單元在一個年度內有二個月得分在74分-60分的,相關科室主任或護士長,當年度考核等次即定為:基本合格。

3)中層幹部(含護士長)一年內因各種原因3次被“院內記過”的,當年度考核即定為基本合格,並取消6個月中層幹部(含護士長)職務津貼,6個月後視為整改情況再予恢復或撤銷性質職務。

4)行政管理連帶責任

對科室或護理單元的績效考核結果以及行管綜治等方面工作出現的重大問題,職能科室和院級領導負行政管理連帶責任,並由醫院績效考核管理小組提出獎懲意見。

4、績效考核(醫德考評)結果如達到《關於下發<醫院職工獎懲條例>的通知》規定的,按獎懲條例處罰。

5、科研論文獎勵按醫院科教部相關規定執行。

三、醫院醫療事故、醫療糾紛處理機責任追究制度

(一)總則

1、為加強醫療質量管理,明確醫療糾紛的責任,便於有關責任人員吸取教訓,保障醫患雙方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於全院各科室。

3、各科室應進一步加強醫療質量管理,重視醫療安全工作,健全並落實各項醫療制度,積極防範醫療事故、醫療糾紛的發生。

(二)醫療糾紛的處理

4、醫療糾紛發生後,當事科室負責人及當事人應積極做好解釋工作,以利糾紛及時解決。當患者或家屬不能理解或接受時,當事人或當事科室可以提請醫務科進行處理。

5、醫務科接到報告後,應立即組織人員對醫療糾紛進行調查核實,得出初步結論,必要時封存有關的病歷資料及相關物品,將情況如實向本醫療機構的負責人報告,向家屬通報、解釋,並組織力量維護工作秩序。

6、較為複雜的醫療糾紛由院領導根據醫務科的調查結論,提出初步處理意見,並向患者通報、解釋。

7、醫療糾紛發生後需市衛生局出面協調解決的,由醫務科提請市衛生局醫政處進行調解。

(三)醫療糾紛評析

8、醫務科負責組織相關專家對醫療糾紛進行初步評析工作,評析結論定期提交醫院績效管理小組討論,責任科室根據情況制定整改措施,質控核算管理部負責落實處理意見並對整改、處理結果進行督查。

9、醫療糾紛評析工作程式

1)醫院績效考核管理小組對醫療糾紛性質和對當事責任人的處理負有最終裁決權,必要時邀請相關專家參加討論提出評鑑意見。

2)對需要進行評析醫療糾紛的識別

①凡發生補償的所有醫療糾紛(包括醫藥費減免);

②雖無補償,但已嚴重影響本單位聲譽的醫療糾紛;

③當事人或當事科室對本單位評析結果不滿,要求複評的醫療糾紛(原則上覆評1次)。

3)醫療糾紛的經濟補償包括以下費用:

①由人民法院裁定,醫院應作出的經濟補償或賠償;

②糾紛發生後經上級行政機關或醫院調解,醫院應作出的經濟補償或賠償;

③糾紛發生後經上級行政機關或醫院調解,由醫院承擔或免除的醫療費用。

4)醫療糾紛的資訊來源

①病人或家屬的投訴;

②當事人或當事科室的報告;

③上級部門或醫院在醫務工作檢查中發現的。

5)醫療糾紛的評析內容

①醫療糾紛的原因;

②醫療糾紛的性質;

③醫療糾紛的評析結果:可以避免、存在缺陷、不可避免。

(四)醫療糾紛性質的認定

10、經醫療糾紛評析,醫院績效考核管理小組對醫療糾紛發生的原因、存在的缺陷、應吸取的教訓提出書面整改意見。

11、醫院績效考核管理小組根據醫療事故及糾紛的評析意見,認定當事人或當事科室應承擔責任的大小,主要責任人及次要責任人。

12、有下列情形之一,應認定為可以避免的醫療糾紛:

1)上級醫療事故專家鑑定組鑑定屬醫療事故的或經人民法院審定認為診療行為存在過錯的。

2)雖未經醫療事故鑑定,但醫務人員在診療護理過程中,有違反或未嚴格執行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等醫療行為,給病人造成人身損害的。

3)由其他缺陷直接導致的醫療糾紛。

4)因管理不善、醫德醫風敗壞引起,並導致嚴重後果的,經醫院績效考核管理小組評析認為屬可以避免的醫療糾紛。

13、有下列情形之一,應認定為存在缺陷的醫療糾紛:

1)在整個診療護理過程中,存在醫療管理缺陷、醫德醫風缺陷或其他缺陷的,但夠不上“可以避免”的醫療糾紛。

2)存在醫療缺陷,但該缺陷與不良後果無直接因果關係。

14、符合下列條件,應認定為不可避免的醫療糾紛:

1)《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的六種不屬於醫療事故的情形;

2)醫務人員在診療護理過程中無過失,由難以預見或雖在預料之中,也已採取了預防措施,但終因難以防範的原因導致的醫療糾紛。

(五)醫療糾紛責任人的處理

15、存在缺陷的醫療糾紛的處理:相關責任人員承擔醫院補償(賠償)費用額分段計算比例如下:

A段、0-1萬元(包括1萬元):15%

B段、1-2萬元(包括2萬元):10%

C段、2-5萬元(包括5萬元):5%

D段、5-10萬元(包括10萬元):3%

E段、10萬元以上:1-2%

1)補償(賠償)費額度在1萬元以內(包括1萬元):相關責任人承擔醫院補償(賠償)費用為A段的65%,醫療組長承擔25%,科室主任承擔10%;

2)補償(賠償)費額度在1-2萬元(包括2萬元):取消相關責任人當年評先評優資格並承擔醫院補償(賠償)費用(A+B)段的65%,醫療組長承擔25%,科室主任承擔10%;

3)補償(賠償)費額度在2-5萬元(包括5萬元):取消相關責任人當年評先評優資格並承擔醫院補償(賠償)費用(A+B+C)段的65%,醫療組長承擔25%,科室主任承擔10%;

4)補償(賠償)費額度在5-10萬元(包括10萬元):相關責任人當年年度考核為基本合格,相關責任人承擔醫院補償(賠償)費用(A+B+C+D)段的65%,醫療組長承擔25%,科室主任承擔10%;

5)補償(賠償)費額度在10萬元以上:相關責任人當年年度考核為不合格並承擔醫院補償(賠償)費(為A+B+C+D+E)段的65%,醫療組長承擔25%,科室主任承擔10%。

16、可以避免的醫療糾紛:責任人員承擔醫院補償(賠償)費用額分段計算比例如下:

A段、0-2萬元(包括2萬元):20%

B段、2-5萬元(包括5萬元):10%

C段、5-10萬元(包括10萬元):5%

D段、10萬元以上:1-3%

1)補償(賠償)費額度在2萬元以內(包括2萬元):相關責任人承擔醫院補償(賠償)費用為A段的65%,醫療組長承擔25%,科室主任承擔10%;

2)補償(賠償)費額度在2-5萬元(包括5萬元):承相關責任人當年評先評優資格並承擔醫院補償(賠償)費用(A+B)段的65%,醫療組長承擔25%,科室主任承擔10%;

3)補償(賠償)費額度在5-10萬元(包括10萬元):相關責任人當年年度考核為基本合格並承擔醫院補償(賠償)費用(A+B+C)段的65%,醫療組長承擔25%,科室主任承擔10%;

4)補償(賠償)費額度在10萬元以上:相關責任人當年年度考核不合格並承擔醫院補償(賠償)費用(A+B+C+D)段的65%,醫療組長承擔25%,科室主任承擔10%。

17、經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為一級事故:相關責任人專業技術職務低聘一檔兩年,情節來得者報上級部門吊銷執業資格證書。相關責任人承擔醫療補償(賠償)費用參照可以避免的醫療糾紛承擔比例。

18、如同一糾紛存在多個責任科室,各科室相關責任人承擔醫療補償(賠償)費用比例由醫院績效考核管理小組根據責任程度決定。

19、未設床科室(含醫技科室)產生醫療糾紛賠償責任時,相關責任人承擔醫院補償(賠償)費用各比例段的85%,科室主任承擔15%。其它責任參照上述條款。

20、因護理人員產生醫療糾紛賠償責任時,相關責任人承擔醫院補償(賠償)費用各比例段85%,護士長承擔15%。其它責任參照上述條款。

21、同一人員一年內連續發生兩起可以避免的醫療糾紛,且均為主要責任人,暫停執業半年進行培訓,情節嚴重者應予待聘、直至終止聘用合同。暫停執業期間按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發放生活費,暫停執業期滿經考核合格方可重新執業。

22、同一科室一年連續發生兩起可避免的醫療糾紛,且給醫院造成5萬元以上(包括5萬元)經濟損失或給醫院造成嚴重不良影響者,該科室將被列為重點監控科室,質控核算管理部應對其每月不少於2次的質量監控,該科室責任人每月將科室整改情況向質控核算管理部進行彙報,醫院將視整改情況對監控科室作出相應處理,直至達到醫院下達的整改要求為止。

23、雖未經醫療事故技術鑑定,但由於工作人員脫崗、嚴重不負責任、嚴重違規違紀、違規開具醫學證明等造成的醫療事故或糾紛,或因私自收費、私自向病人賣藥賣器械等造成醫療事故或糾紛的,相關責任人承擔全部賠償費用,同時按有關規定作出行政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4、對於技術原因導致的醫療糾紛從輕處理,對於責任原因導致的醫療糾紛加重處理。

(六)管理者的責任

25、發生補償(賠償)額度在50萬元以上(包括50萬元)的醫療糾紛,並經評析或鑑定屬可以避免的醫療糾紛,相關科室負責人,除經濟處罰外另給予院內記過一次。

26、出現重大醫療事故,給醫院造成巨大經濟損失和惡劣社會影響的,按相關規定追究院領導和管理人員的責任。

(七)醫療糾紛、事故的備案登記

27、各科室應及時將本科室醫療糾紛發生情況上報醫務科、瞞報、漏報醫療糾紛及發生糾紛後未按規定及時上報的科室,經查實每發現一起扣質控考核總分3-5分。

28、醫務科對發生的醫療糾紛、事故登記備案、經醫院績效考核管理小組討論認定後納入個人檔案。醫務科對醫療糾紛下述相關資料另案儲存備案:

1)醫療糾紛資訊來源;

2)當事人員的書面陳訴和認識;

3)院部對事件的調查報告;當事病人、醫務人員及其他有關部門人員的證據和檢驗、檢查報告;

4)醫學鑑定報告、醫院及科室對醫療糾紛的評析結論;

5)醫院的處理意見及醫患雙方協商解決的協議書;

6)醫院對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處理意見。

29、醫院設立“風險獎”。如科室一年未發生產生賠償的糾紛或事故,同時科室效益與上一年度相比增加5%、10%、15%及20%以上者,醫院將分別給予科室3000元、6000元、9000元及12000元的獎勵(目前暫限在開放床位10張以上病區的科室及急診科試行)。

(八)附則

30、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醫院績效考核管理小組。

醫院工作績效考核方案 篇3

縣防火安全責任制考核方案 為認真落實市政府《關於印發<盤錦市防火安全責任考核實施方案>的通知》(盤政辦傳〔20xx〕1號),全面完成防火安全責任制考核指標,根據《消防法》、《遼寧省消防條例》、《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要求,結合我縣消防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隱患險於明火、防範勝於救災、責任重於泰山”的重要指示為指導,以貫徹落實全縣消防工作會議精神,完成消防工作考核任務為重點,通過對各鄉鎮政府、縣政府各部門消防安全工作考核,進一步落文章來源於文祕範文 實消防安全責任,改善消防安全環境,提高全社會抗禦火災的能力,切實杜絕影響大、損失大、傷亡大的惡性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工作目標

確保全年不發生特大火災事故,控制重大火災,減少一般火災事故的發生。

三、組織領導

為保證既定工作目標的完成,加強對防火安全責任制的領導,縣政府決定成立xx縣消防安全工作考核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名單附後)。各鄉鎮政府、縣政府各部門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安全考核工作。

四、考核範圍及方式

縣消防安全工作考核領導小組負責對各鄉鎮政府、縣政府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進行全面考核。考核實行百分制,經考核達到85分以上的為達標單位,達到95分以上的為達標先進單位。考核主要採取平時抽查與全年百分考核相結合的方法進行,考核結果與《消防安全工作責任狀》達標考核掛鉤。

五、考核內容和標準

(一)消防管理

1、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要健全防火安全委員會,並建立消防工作例會制度,每月都要召開消防工作會議,加強對本部門、本單位消防工作的領導,協調解決消防工作中存在的疑難問題。

扣分標準:未健全防火安全委員會的扣2分,未建立例會制度的扣2分。

2、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在完成縣政府下達的消防工作任務的同時,還要負責考核下級及所屬單位消防工作的完成情況。

扣分標準:未完成縣政府下達消防工作任務的,一次扣1分;沒有對下一級和所屬單位進行考核的扣2分。

3、制定本部門、本單位消防工作計劃,部署和檢查消防工作,並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做到同計劃、同部署、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扣分標準:無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的扣3分,重大消防活動無部署的扣2分,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消防工作總結表彰大會,達不到要求的扣2分。

4、各鄉鎮政府、縣政府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主要領導全面負責本部門、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主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副職領導具體負責消防工作的組織、檢查、協調工作,並定期進行防火檢查。

扣分標準:主要領導每年至少2次專門聽取消防安全工作彙報,主管領導每年至少4次組織、檢查、協調消防工作,每少一次扣1分;沒有定期進行防火檢查的扣2分。

5、各鄉鎮政府、縣政府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實施消防安全工作逐級籤狀制度,籤狀率達到100%。

扣分標準:未實施逐級籤狀制度的扣2分,籤狀率未達到100%的扣1分。

6、各鄉鎮政府、縣政府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要制定宣傳貫徹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實施方案。

扣分標準:未制定宣傳貫徹實施方案的扣2分。

7、凡舉辦集會、焰火晚會、燈會等具有火災危險的大型活動的主辦單位、承辦單位以及提供場地的單位,要在簽定的合同中確定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

扣分標準:未確定各方消防安全責任的扣2分。

8、各鄉鎮政府、縣政府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部門、本單位的特點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並公佈執行。將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向公安消防機構備案。

扣分標準:未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未公佈執行的扣2分;未向公安消防機構備案的扣2分。

9、各鄉鎮政府、縣政府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和消防安全管理檔案,消防檔案要詳實,全面反映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附有必要的圖表,並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

扣分標準:未建立消防檔案的扣2分;檔案不健全,每缺一項扣1分;未能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檔案的扣2分。

10、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扣分標準:未制定預案的扣2分,未進行演練的扣2分。

(二)基礎設施管理

1、各鄉鎮政府在編制城鎮規劃的同時,要編制城鎮的消防規劃。

扣分標準:未按要求完成城鎮消防規劃編制工作的扣2分,消防基礎設施建設未納入城鎮發展規劃的扣2分,沒有同步實施的扣1分。

2、用於城市消防設施和公安消防隊伍裝備建設的資金不低於城市建設維護費總額的5%。

扣分標準:用於城市消防設施和公安消防隊伍裝備建設資金達不到要求的,扣4分。

3、新縣城區要按照《盤錦市城市消防規劃》建設消防隊(站),新修道路、市政供水管線改造依據國家標準建設消火栓,大型商業區、高層建築密集區、易燃易爆區要建設消防水鶴;各鄉鎮政府要利用自來水管網設定消防用水取水口,要結合各村實際設定消防水源,每個自然屯至少設有一處消防水源。

扣分標準:未按要求設定消火栓、消防水鶴的每項扣3分;未設定消防用水取水口的扣3分,自然屯未設定消防水源的每個扣0.5分,最多扣3分。

4、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單位要按照建築消防設施檢查維修保養有關規定的要求,對建築消防設施的完好有效情況進行檢查和維修保養;對自動消防設施進行全面檢查測試,並出具檢測報告,存檔備查。

扣分標準:未對建築消防設施進行檢查保養的扣2分,未對自動消防設施檢查測試的扣2分。

5、各部門、各單位要按照有關規定定期對滅火器進行維護保養和維修檢查;對滅火器應當建立檔案資料,記明配置型別、數量、設定位置、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的時間等有關情況。

扣分標準:對滅火器未進行維護保養,致使滅火器失效的扣2分,未建立滅火器檔案,未記明相關情況的扣2分。

(三)火災隱患整改及消防法制建設工作

1、落實重大火災隱患整改責任。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對本轄區、本部門及所屬單位的重大火災隱患要認真排查,並制定相應的立案整改制度,認真協調督促本轄區、本部門重大火災隱患的整改工作,並定期檢查整改措施落實情況。

扣分標準:沒有建立重大火災隱患整改制度的扣2分,對本轄區重大火災隱患不清楚的扣2分,沒有認真協調督促整改的扣2分。

2、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人員要將整改情況報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後存檔備查。

扣分標準:未及時消除火災隱患的扣4分;未將整改情況報送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責任人簽字存檔備查的扣2分。

3、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專(兼)職消防管理人要根據管理分工,及時將存在的火災隱患向本部門、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並落實整改資金。

扣分標準:對不能當場改正的隱患,未及時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的扣3分;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責任人未確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未落實整改資金的扣3分。

4、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要落實防範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要停產停業進行整改。

扣分標準:未落實防範措施,未停產停業進行整改的扣3分。

5、經常督促和檢查本部門、本單位執行國家、省消防法規情況和轄區行政消防管理規定的落實情況。

扣分標準:每年不少於2次,每少一次扣1分。

6、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國務院302號令,組織有關部門嚴肅追查重特大火災事故責任,督促有關部門嚴肅查處火災事故肇事者和責任者,實施重特大火災事故責任追究制度。

扣分標準:未按法律法規規定嚴肅查處肇事者和責任者的扣2分。

7、全年保持火災形勢穩定,無影響大、損失大、傷亡大的惡性火災事故發生。

扣分標準:年內發生一起重大火災扣4分;發生一起特大火災扣10分,全年消防工作實行一票否決。

(四)社會化消防宣傳教育工作

1、本轄區新聞宣傳載體要有消防宣傳欄目。

扣分標準:沒有固定消防宣傳欄目的扣2分。

2、要充分發揮各種新聞媒體宣傳主渠道作用,通過多種形式深入開展公安部61號令的系列宣傳活動。

扣分標準:未深入開展公安部61號令宣傳貫徹工作的扣3分。

3、大力開展消防宣傳“四進”工作,每年組織一次地區性、行業性的119消防宣傳日活動。

扣分標準:沒有組織的扣4分,社會宣傳效果不明顯的扣2分。

4、制定農村防火公約、易燃易爆危險區控制燃放煙花爆竹的防火要求或規定。

扣分標準:沒有制定農村防火公約的扣1分,沒有制定控制燃放煙花爆竹的具體要求或規定的扣2分。

5、要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活動,每個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

扣分標準:未開展經常性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的扣2分,每年對員工未進行消防安全培訓的扣2分。

6、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及操作人員要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扣分標準:上述人員未接受專門消防安全培訓的每人次扣0.5分。

xx縣消防安全工作考核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

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副組長:

縣公安局副局長

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成 員:

縣經貿局副局長

縣安全生產監督局副局長

縣消防大隊大隊長

縣消防大隊副大隊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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