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年終獎方案(精選3篇)
員工年終獎方案 篇1
按公司統一方案,20xx年度自營店鋪員工按以下方案發放年終獎。
一、年終獎
1、導購試用期統一按1個月計,試用期不計算年終獎,如果某導購入職時間為20xx年6月15日,則轉正時間為20xx年8月起,工齡係數為5/12;滿1年的員工無試用期,工齡係數為12/12、
2、應發年終獎=基本工資×公司目標任務完成率(0.85)×工齡係數(導購,店長的基本工資均為700元)
3、例如:摩爾吳文平20xx年3月9入職,則計算8個月年終獎。
即:700元×0.85×8/12=397元
4、計算截止日期20xx年12月31日。
5、當月有違規、曠工的不計算當月年終獎。
20xx年元月份離職的不計算年終獎。
二、年終禮品
20xx年元月份在職員工每人發放標牌價398元的高階化妝鏡1個。
三、年終會餐
各店鋪員工由成都中心統一組織到成都進行聯歡會餐,未參加會餐的員工每人發放50元年終會餐費。
員工年終獎方案 篇2
依據公司理念以及在日常工作當中我們所倡導的行為,設定20xx年度四個個人獎項和一個團隊獎項,具體獎項及評選標準、辦法如下:
一、獎項設定:
1.最佳榜樣獎1名;
2.最佳出勤獎1名;
3.最佳學習進步獎1名;
4.最佳協作獎1名;
5.最佳團隊獎1個。
二、評選標準:
1.最佳榜樣獎公司年終評優方案
a、勇於擔當,遇到工作和問題不推諉;
b、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c、出色的完成本職工作,能夠達到(或超出)領導要求和大家的認可;
d、工作中能夠承擔起本崗位甚至本部門工作,工作中以身作則。
2.最佳出勤獎
a、在公司工作滿1年;
b、20xx年度期間無請假、曠工等情況;
c、嚴格遵守工作制度,有效利用工作時間;
d、工作認真負責,無利用上班時間幹私事等情況。
根據考勤記錄,符合"最佳出勤獎"a、b項的有以下人員:(以下順序不代表排名先後)
請在以上人員中選擇符合c、d項的"最佳出勤獎"候選人。
3.最佳學習進步獎
a、通過積極主動的學習和自我的高要求,由一開始對業務的不熟悉到現在工作的不斷深入,取得了顯著的成績;
b、通過不斷學習創新,個人綜合能力提升明顯,並且在工作崗位上起著相當重要(關鍵)的作用。
4.最佳協作獎
a、在日常工作中積極主動,有效提升工作效率並避免誤解;
b、工作中言必行、行必果;
c、能夠積極主動的協調、配合本部門及其他部門工作,創造和諧、愉悅的工作氛圍,圓滿完成各項工作。
5.最佳團隊獎
a、部門成員團結,溝通順暢,工作氛圍輕鬆、愉快;
b、部門成員之間互幫互助,整體優勢明顯,成績顯著;
c、部門各個成員有很強的配合、協調、服務意識。
三、評選辦法:
第一階段:各部門經理組織部門員工根據以上評選標準,並結合擬推薦人員(部門)日常表現,進行選評,形成以上獎項推薦名單及推薦理由(含事例)。要求:每個獎項僅限推薦一人(部門),同時要求推薦人員(部門)為本部門以外的其他人員(部門)。(推薦名單附後)
員工從候選名單中不記名投票選舉產生。
以上獎項都將獲得公司頒發的證書及獎品(獎品年會現場宣佈)。
推薦名單
推薦部門:
推薦名單
員工年終獎方案 篇3
第一章總則
1.1星級服務員意義
第一條星級評選目的
通過對個人工作成績進行管理和評估,提高個人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績效,從而提高酒店整體的工作效能,最終實現酒店與社會共贏的目標;
星級評選是在一定期間內,科學、動態地衡量員工工作狀況和效果的考核方式,通過制定有效、客觀的考核標準,對員工進行評定,旨在進一步激發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員工工作效率和基本素質;
第二條星級評選用途
瞭解員工對酒店的業績貢獻;
為員工的薪酬決策提供依據;
為員工的晉升、降職、調職提供依據;
第三條星級服務員的劃分
酒店星級服務人員實行掛星服務。依據酒店不同部門,將服務人員分為五個星級,即一星、二星、三星、四星、五星。一星至三星為服務員,四星為服務師,五星為高階服務師。入職員工轉正後可申請評定星級,經星級評定小組評定批覆後,星級標識使用有效期為半年。半年期滿後應進行重新評定。
第二章星級服務員評選原則
第四條評選原則:
公開的原則:評選標準的制定是通過酒店管理層協商和討論完成的,評選過程是公開的、制度化的;
自願的原則:由被評選者根據自身工作情況和奮發向上的工作心態,自願申報評審;
客觀的原則:用事實說話,評價判斷建立在事實的基礎上;
溝通的原則:稽核者在對被評選者進行考核的過程中,需要與被評選者進行充分溝通,聽取被評選者對自己工作的評價與意見,使評選結果公正、合理,能夠促進工作改善;
時效性原則:評選是對被評選者在規定時間內工作成果的綜合評價,不應將本次評選規定時間之前的表現強加於本次的評選結果中,也不能取近期的業績或比較突出的一兩個
忠誠可靠:忠於職守,恪守信義。嚴守酒店商業祕密,維護酒店合法權益;誠實守信:實事求是,取信於顧客和員工;講信譽,守信用;
服務精神:具有職業責任感,真誠服務,創造顧客消費體驗;積極向上,起模範帶頭作用。
第三章星級服務員評選週期
第五條評選週期
第四章星級服務人員的獎勵及降星規定
3.1獎勵
第十二條各部門人員一旦通過星級評選,其當月收入除正常薪資外,將進行額外獎勵:
3.1.1參照《菱彩酒店薪資管理方案》。
3.1.2精神獎勵:
所有星級服務員將全店通報獎勵,並頒發相應星級證書及星級標誌;並享受送外培訓優先權利、年底雙薪、公費旅遊等福利;
3.1.3晉升獎勵:
內部晉升選擇星級服務員;
3.1.4在其他專案上的.獎勵星級服務員還將作為加薪、減薪、評選先進、嘉獎、培訓、崗位調動等的考核依據,以上範圍上的應用酒店另行規定。
3.1.5降星規定
◆星級服務員一旦收到客人投訴服務態度,立即取消星級,當月生效,三個月後方可重新申請;
◆星級服務員一旦有重大過失(參照酒店質檢條例)立即降星處理,當月生效,三個月後方可重新申請
◆星級服務員除重大過失外,觸犯酒店質檢條例累計十次以上作降星處理,當月生效,二個月後方可重新申請。
第四章星級服務員評選實施流程
4.1星級服務員的評選考核流程
第十三條星級服務員應遵照以下流程進行
採取本人自願申請、資格稽核、培訓、理論和專業技能考核相結合的綜合認定方法;
申報星級人員必須具備工作時間條件、培訓時間條件和各崗位相應等級的專業技術條件;
星級服務人員必須依據規則,按級申報,逐級晉星;每季度接受評審,若未通過評審,將採取降星處理。
主要流程:自評→部門經理考評→星級服務員評定小組考核→董事長稽核。
4.2星級服務員評選實施的時間流程
第十四條評選實施時間流程規定
員工提出評選申請後當月26日-次月5日為非脫產評選考評工作日;
當月25日前部門經理將本部門申報人員名單及申請報送人事部;按評選考核流程進行評選;如有部門未能按時報送資料,則該部門的人員考評工作推移到下月考評工作日進行;
次月7日前人事部向各部門反饋評選考核結果;
次月8日前為申訴時間。
第五章評選結果申訴
5.1申訴條件
第十五條在評選考核過程中,員工如認為受不公平對待或對考核結果感到不滿意,有權直接向人事部申訴。
5.2申訴形式
第十六條員工向人事部就考核結果提出申訴時,需要填寫《申訴表》,提交人事部;人事部負責將員工申訴統一記錄備案,並將《申訴表》和申訴記錄提交星級評選小組,並準備召開申訴評審會。
5.3申訴反饋
第十七條人事部在申訴評審完成後2天內將申訴評審處理結果反饋給申訴人。
第六章附錄
6.1此方案的修訂
第十八條由於實際情況發生變化需要對本方案進行修訂時,由人事部草擬修改方案,提交董事長審批後執行。
6.2評選考核內容調整
第十九條當因酒店經營策略變化需對考核內容、考核標準和權重資料等進行調整時,由行政部擬定調整方案,經董事長審批後實施。
6.3本方案解釋
第二十條本方案由人事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