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銷合同樣本【三篇】
【篇一】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
(註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2)按部頒標準執行;(3)按企業標準執行;(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第二條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對機電裝置,必要時應當在合同中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應的產品,應當明確成套供應的範圍,並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第四條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為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甲方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為準。乙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於或遲於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為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第六條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項執行:
(1)按物價主管部門的批准價執行;
(2)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執行。
(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由於逾期付款而發生調整價格的差價,由甲乙雙方另行結算,不在原託收結算金額中衝抵。執行浮動價和協商定價的,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他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用託收承付方式結算的,合同中應註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為10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託收憑證上寫明,銀行從其規定。)
第七條驗收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應明確規定:1.驗收時間;2.驗收手段;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和檢驗;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後,由哪一級主管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機構執行仲裁等等。)
第八條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在10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預設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甲方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說明合同號、運單號、車或船號、發貨和到貨日期;說明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花色、標誌、牌號、批號、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號、數量、包裝、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的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說明的事項。)
第九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通用產品的幅度為1%~5%,專用產品的幅度為10%~30%)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後,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並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後15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發貨。
第十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通用產品的幅度為1%~5%,專用產品的幅度為15%~30%)的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順延外,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乙方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6.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10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調解不成,按以下第項方式處理:(1)申請仲裁委員會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年__月__日。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購貨單位(甲方)________(公章)供貨單位(乙方)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篇二】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買方:
賣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賣雙方經過協商,確認根據下列條款訂立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一、合同標的及價格
1、標的
2、上述貨物生產製造廠商為_______,產地為_______,以下簡稱“貨物”。賣方保證所提供的產品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且為產品生產廠家原廠生產的符合國家相應規範標準的合格產品。賣方是代理商的,承諾向甲方提供代理銷售的有效證明檔案。
3、上述合同總價為固定不變價,包含賣方將貨物運送至買方指定交貨地點並交付給買方指定收貨人之前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成本及利潤、稅金、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倉儲費、損耗費等)及後續的開箱檢驗、保修和維修、技術服務等費用。
4、結算條款:
(1)貨到開箱檢驗合格後____個工作日內付合同金額的___%,即人民幣____元;安裝完畢經質量驗收合格後____個工作日內付款____%即人民幣;餘款____%作為保脩金在保修期滿後____個工作日內,扣除本合同約定的相應款項(如有)後付清。
(2)結算方式:賣方指定銀行轉賬方式結算。
賣方指定以下賬戶為收款賬戶:
賬戶名稱: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買方向上述賬戶匯出款項後,即視為已履行付款義務,在匯款過程中,因賣方賬戶的
原因(包括但不限於賬號被登出、被凍結等)導致其無法收取款項的,由賣方承擔相應後
果。
(3)買方有權直接在應付貨款中扣除賣方應承擔違約金或賠償金等等。
二、技術與質量標準和貨物包裝
1、上述貨物適用下列第_____種技術與質量標準:
(1)按同類貨物國家標準;
(2)按同類貨物部頒標準;
(3)按同類貨物行業標準;
(4)沒有上述標準或雖有上述標準,但雙方同意按附件_____所約定標準執行;
(5)按雙方簽訂本合同前確認的樣品(由雙方確認後封存)標準執行。
2、有關配件、輔件、附件的技術與質量標準,雙方同意按下列標準執行:___________。
3、貨物包裝:
(1)賣方應根據貨物特點進行堅固包裝使其防水、防潮、防腐、防鏽、防震等,並在
正常情況下適於水運、空運和長途內陸運輸及反覆裝卸和搬運的要求。專用、特殊安裝工
具材料和易磨損部件應進行適當的包裝並採取特別保護措施。包裝費用由賣方承擔。賣方
需在每一包裝箱(物)表明顯著位置以顯著方式標明合同號、箱號、收貨人、目的地、內
件品名、尺寸規格、數量、重量等內容。另外賣方應根據貨物的特點及其對裝卸操作的要
求在包裝箱顯著位置以英文或中文標明“保持乾燥”、“小心輕放”、“此面向上”等國際慣
用圖示。
(2)對因運輸和包裝不當產生的貨物滅失與損毀的責任,均由賣方承擔。
三、運輸、交付、開箱檢驗、驗收及異議的提出。
1、交貨時間和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買賣雙方聯絡人:
(1)買方收貨聯絡人:
聯絡電話:
電子郵件:
傳真號碼:
(2)賣方發貨聯絡人:
聯絡電話:
電子郵件:
傳真號碼:
3、貨物的運輸和運輸過程中的保險由賣方負責辦理,費用由賣方承擔。
4、賣方按約定時間將貨物運送到合同制定交貨地點後,買賣雙方應對共同對貨物進行開箱檢驗,共同根據賣方提供的裝箱單或清單檢查貨物的數量。賣方應派其人員參加開箱檢驗,費用自理。賣方拒絕或未參加檢驗的,買方有權單獨進行檢驗,對檢驗結果視為賣方自動接收。
5、若開箱檢驗中發現貨物短缺、損毀或與合同規定有不符之處的,即為檢驗不合格。買方有權拒收或代為保管貨物,賣方應在接到買方通知的_____天內免費修理、更換或補足以上貨物。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額外的運輸費用、因保管貨物所產生的費用等,將由賣方承擔。如在買方通知的期限內,賣方未能進行修理、更換或補足,則賣方應承擔本合同第____條約定的關於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
6、如果在驗收中產生糾紛,由____________產品技術質量監督檢查機關或甲方指定的機構檢驗。相關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7、買賣雙方簽署貨物檢驗合格檔案的日期視為賣方正式交付貨物的日期,此後有關保管、保險、滅失與損毀的風險由買方承擔(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貨物所有權亦同時轉移給買方。
8、開箱檢驗合格的結果僅視為貨物在外觀、數量、型號、規格上完好無缺失的證明,貨物檢驗合格檔案的簽署不使買方喪失因質量問題而向賣方索賠和求償的權利,同時不免除賣方對於貨物質量
缺陷或瑕疵負有的相應責任。
9、在貨物安裝過程中或投入使用後,出現質量或功能等其他問題與約定不符的,買方可向賣方提出書面異議,賣方在收到異議後應在合理期間內免費修理、更換以上貨物,直至安裝驗收合格。買方有權要求賣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四、保修與維修
1、賣方對於貨物向買方提供的保修期為自貨物驗收合格檔案簽署的第二條起的_____個月。
2、保修期內,賣方對貨物執行過程中出現的故障指派專業技術人員進行排除,對出現故障的部件、元件或零件免費進行修理或更換。以上替換品不包括合同中規定的由賣方向買方提供的維護用的備件。緊急情況下,為了使貨物正常執行,賣方可以使用買方的備件。使用結束後,賣方應及時歸還或配齊使用過的所有備件、元件。對需要現場維修的,賣方技術人員應在收到買方故障通知後,在提供遠端服務的同時,在____小時內趕赴現場對貨物進行維修。
3、在保修期滿前三個月內修理或替換的部件、元件或零件應將其保修期延長三個月。
4、保修期內,對保修範圍內的保修服務所發生的全部物質損耗和人員費用,均由賣方予以承擔。賣方未及時承擔保修責任的,買方有權採用其他渠道和方式對貨物進行維修,由此產生的費用由賣方承擔。對因貨物在保修期期間發生的質量缺陷造成的買方或第三人財產或人身損失的,賣方應予以賠償。對本款中應由賣方承擔的全部保修和賠償費用,買方有權在保脩金中予以直接扣除,不足部分有權繼續追償。
五、違約責任
1、賣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日期交貨的,應承擔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每逾期一日,按合同總價款的____‰向買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日,買方有權解除合同,合同解除通知自送達之日起生效。賣方除應支付上述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外,還應按合同總價款的____%向買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買方全部損失(特別是且不僅限於由此引致的工期延誤損失)。
2、賣方未按合同約定的品牌、規格、型號、質量等要求向買方供貨的,或買方接受賣方交貨後,若發現賣方所提供的貨物與本合同規定的貨物不符的,賣方應按買方要求退、換直至通過驗收,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賣方自行承擔。因此造成逾期交貨的,賣方應按前款承擔違約責任。買方也可解
除合同,買方由此解除合同的,賣方應收到買方書面通知____日內按該批貨物總價款的____%向買方支付違約金,並退還買方為該批貨物已支付的貨款。
3、買方接受賣方的供貨並不免除賣方對貨物的瑕疵擔保責任。賣方除承擔修、退、換的責任外,還應按瑕疵貨物總價款的____%向買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損失。
4、買方因過錯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的,經賣方書面催告後仍不支付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付而未付貨款總額的____‰向賣方支付違約金。
5、在買方場所,賣方履行合同應當遵守買方對於場所的各項管理規定,造成買方或第三方損失的,由賣方負責全額賠償,買方可直接在買方應付款中扣除。
6、買方依本合同約定解除合同的,賣方所有人員、貨物必須在買方解除合同書面通知送達之日起個工作日內無條件撤離,若不撤離,造成買方任何損失,賣方應予以賠償。買方沒有保管該貨物的義務和責任。
7、若同批貨物在抽檢時或其他方式驗收時或在使用中發現不合格比例達到5%或5%以上的,則該批貨物視為整體不合格,買方有權要求賣方無條件退貨或有權解除合同。
8、若因貨物不符合質量標準或合同約定,導致買方或第三人的財產損失或人身損害的,概由賣方承擔相應責任。
9、賣方保證產品中的工業和智慧財產權均為其所有,否則因侵犯第三人的智慧財產權而造成買方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買方因此墊付任何費用,買方有權要求賣方全部承擔。如發現第三人侵犯賣方智慧財產權的,則買方應通知賣方並協助賣方按法律程式採取*措施。
10、賣方應向買方支付的違約金,買方有權在應付未付款中扣除,違約金不足以彌補買方損失的,買方可繼續向賣方追償,買方違約時,賣方有權向買方追償違約金。
11、本合同所稱之損失包括實際損失和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及合理的調查費、律師費等相關法律費用。
六、不可抗力
由於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觀的自然原因或社會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其他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天內,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經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地區縣級以上政府部門出具的證明合同不能履
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證明檔案原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不能免除其違約責任。
七、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交由買方所在地法院管轄。在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八、其他
1、買賣雙方應保守通過簽訂和履行本合同而獲取的對方之商業及技術祕密,包括本合同文字,相關技術檔案、相關資料,以及其他有關資訊。任何一方違反上述約定的,責任方應按本合同暫定總價款的___%向合同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合同守約方損失的,應按合同守約方的實際損失賠償。本保密條款不因合同終止而終止。
2、一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向對方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檔案、文書、資料等;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送達。一方如果遷址、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未履行書面通知義務的,一方按原地址郵寄相關材料或通知相關資訊即視為已履行送達義務。當面交付上述材料的,在交付之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交付的,寄出、發出或者投郵後即視為送達。
3、本合同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需對本合同及其附件作任何修改或補充,須由雙方以書面做出方為有效。修改或補充檔案與本合同有不一致的,以修改或補充檔案為準。
4、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與合同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合同正文為準。
5、本合同及附件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合同一式___份,雙方各執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買方:賣方:
(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簽字: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稅號:
簽訂日期:
期:年
附件:
年月日月日聯絡地址:聯絡電話:傳真:電子郵箱:稅號:簽訂日
【篇三】
甲方(購買方):
乙方(出賣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石材供料達成如下協議:
一、關於合同標的物
甲方因位於的建設工程需要,向乙方購買石材(石材的名稱、數量、規格、單價和暫定總價等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一《石材供料清單》)。
二、關於質量要求
本合同所涉石材質量採用以下第方式確定:
1、國家標準。
2、行業標準。
3、企業標準。雙方約定根據企業標準確定本合同石材質量標準。
4、封樣標準。如採用本質量標準,須根據石材質量鑑定需要,將相應石材進行封樣,甲、乙雙方各持同質同量的石材封樣樣品一份。
5、特別約定標準。甲、乙對石材質量特別約定如下:
三、關於石材色差
甲、乙雙方一致確認,石材系天然產品,故在本合同約定範圍內的石材若存在合理範圍內的色差,甲方對此予以諒解。乙方應儘可能減少所供石材的色差,並將色差保持在合理範圍之內。如果石材色差超過合理範圍,甲方有權要求調換。但是,如果各批次供應的石材色差可使用於建築物不同立面或處所而不致影響建築物整體視覺效果的,則甲方對此予以諒解。
四、關於石材加工。
本合同所涉石材乙方有義務按標的物約定的規格要求進行一般加工製作。如甲方對特定石材需要進行異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異形加工圖樣並附具體加工要求的書面說明。乙方可自行加工,也可委託第三方進行加工。異形加工的加工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關於供貨期限
本合同的供貨期採用以下第方式確認定:
1、自本合同簽訂後之次日起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完成供貨。
2、自甲方書面通知之次日起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完成供貨。但是,甲方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個工作日內應當通知乙方開始供貨。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內通知乙方供貨,則該通知期限屆滿之日視為乙方應當開始供貨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供貨應提前個工作日,作為乙方備貨的合理期限。
3、按甲方通知在個工作日內分批供貨。自甲方通知該批次供貨之日起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完成該批次石材的供貨。但是,甲方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個工作日內應當通知乙方開始供貨。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內通知乙方供貨,則該通知期限屆滿之日視為乙方應當開始全部石材供貨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開始供貨應當提前個工作日,作為乙方備貨的合理期限。
4、特別約定期限。甲、乙雙方特別約定供貨期限為:
六、關於交貨方式與交貨地點
本合同交貨方式和交貨點採用下列第方式:
1、甲方在乙方營業地或乙方指定的位於材料倉庫自提。運輸費用和裝卸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關於石材驗收
1、甲方指定為驗收人。但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和簽訂本合同的代理人視為當然的驗收人。甲方的辦公電話和上述人員的通訊電話分別是。
2、按本合同第六條第(1)項即乙方送貨方式交貨的,甲方須在乙方將石材運至交貨地點並通知甲方驗收人後的6個小時內受領貨物,並完成貨物數量和表面質量的驗收。
3、甲方不能及時驗收的,乙方有權進行提存。有關提存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4、甲方應在數量和表面質量進行驗收後的十日內完成實質性驗收。如有質量異議,應當在實質性驗收期限屆滿前以書面方式向乙方提出並向乙方附送質量問題的初步證據。否則,視為實質性驗收符合合同約定。
5、甲方將石材使用於建築物,視為甲方已完成對石材的實質性驗收。
八、關於合同價款與支付方式
1、合同價款。本合同暫定價為人民幣元,其中石材價款為人民幣元,加工費為人民幣元。供貨結束後,按實結算。
2、支付方式。本合同簽訂後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作為預付款,即計人民幣元。貨到驗收合格後,提一批貨結一次款,最後%的貨物在預付款中扣完為止。
十、關於合同的擔保
本合同簽訂後的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總合同價款的30%的款項即人民幣元作為定金。如果甲方違約,則乙方有權不退還定金;相反,如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定金。
十一、關於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合同的變更。本合同簽訂後,如一方提出變更,需經另一方的書面認可。但在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甲方對增加的供貨數量的驗收視為書面確認。
2、合同的解除。本合同簽訂後,雙方應誠信履行,不得隨意解除。如經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則雙方應簽訂書面解除協議。但在下列情況下,一方享有解除權:(1)甲方遲延付款達30日以上或遲延付款的數額在應付貨款的30%以上,乙方有權解除合同;(2)乙方供貨遲延達30日以上或遲延履行數量達應供貨數量的30%以上,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二、關於違約責任
1、甲方遲延付款,應按遲延支付的貨款的日萬分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遲延供貨,應按遲延供貨的貨款的日萬分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一方違約而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後,另一方仍有權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
十三、關於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四、關於其他約定
十五、附則
1、本合同表面清潔,沒有任何塗改。如有塗改,則需雙方在塗改處加蓋印章或按捺指印方為有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