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電主機裝置購銷合同(精選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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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電主機裝置購銷合同 篇1

需方:_________

發電主機裝置購銷合同(精選15篇)

供方:_________

定義

本檔案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詞的含義在此予以界定。

1.“需方”是指_________,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繼任方和法人的受讓方。

2.“供方”是指_________,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繼任方和法人的受讓方。

3.“合同”是指本檔案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

4.“合同價格”是指在本合同第三章中規定的部分。

5.“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第十四章中所規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6.“技術資料”是指合同裝置及其與電廠相關的設計、製造、檢驗、施工、安裝、除錯、效能驗收試驗、驗收和技術指導等檔案(包括圖紙和各種文字說明),和本合同附件三規定的用於合同電廠正確執行和維護的檔案。

7.“合同裝置”是指供方根據合同所要供應的機器、裝置、材料、物品、專用工具、備品備件和所有各種物品,如本合同附件二所列示和規定。

8.“效能驗收試驗”是指為檢驗本合同附件一規定的效能保證值按本合同附件五規定所進行的試驗。

9.“臨時驗收”是指當效能驗收試驗的結果表明已達到了合同附件一規定的保證值後,需方對每臺機組合同裝置的驗收。

10.“最終驗收”是指需方對每一臺機組的合同裝置保證期滿後的驗收。

11.“日、月、年”是指公曆的日、月、年。

12.“電廠”是指_________電廠。

13.“服務”是指由供方提供的與設計、製造、檢驗、施工、安裝、除錯、效能驗收試驗、驗收直至最終驗收證書籤發相關的技術指導(包括人員培訓)服務。

14.“現場”是指位於_________,由需方為建設電廠所選定的地方。

15.“備品備件”是指根據本合同提供的_________備用部件,根據附近件二足夠3年執行用。

16.“試執行”是指單機、整機或各系統和/或裝置進行的試執行。

17.“機組”是指鍋爐、汽輪機、汽輪發電機和附屬裝置組成的一個完整機組。

18.“書面檔案”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和/或簽名的檔案。

19.“分包商”或“分供貨商”是指由供方將合同供貨範圍內任何部分的供貨分包給其它的法人及該法人的繼任方和該法人允許的受讓方。

20.“最後一批交貨”是指該批貨物交付後,使得合同裝置的已交付的貨物總價值達到合同裝置價格98%以上,並且餘下未交的裝置不影響機組的安裝、除錯和效能驗收試驗。

21.“開始日期”是指合同生效後,由需方通知供方使用本合同裝置的工程專案已被正式列入(國家)開工計劃的通知之日。

第一章 合同標的  本合同所定裝置將用_________專案。

第一條 裝置名稱、規格(型號)、數量_________。

第二條 凡供方供應的裝置應是全新的、技術先進的並且是成熟可靠的。

第三條 裝置的技術規範、技術經濟指標和效能按本合同附件一。

第四條 供方詳細的供貨範圍按合同附件二。

第五條 供方供應的技術資料按合同附件三。

第六條 本合同包括為保證所供應的裝置安全可靠、高效正常執行與維護所必須的專用工具與備品備件、技術服務(其中也包括技術配合和現場技術服務)及技術資料(其中包括圖紙、資料、說明書等等)

第二章 供貨範圍

第七條 合同供貨範圍詳見附件二。

第八條 本合同供貨範圍包括了所有裝置、技術資料、專用工具、備品備件、服務及技術指導,但在執行合同過程中如發現有任何漏項和短缺,在發貨清單中並未列入而且確實是供方供貨範圍中應該有的,並且是滿足合同附件一對合同裝置的效能保證值要求所必須的,均應由供方負責將所缺的裝置、技術資料、專用工具及備品備件、服務及技術指導等補上,且不發生費用問題。

第三章 合同價格

第九條 供方按本合同供應的_________套合同裝置總價格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其中第一套合同裝置價格為_________元、第二套合同裝置價格為_________元。

該價格還包括供方所應納的稅、技術資料(含郵遞費用)和技術配合、技術服務費、從製造廠到始發站/碼頭的運輸、裝卸、保險費及所有裝置包裝費。

第十條 按合同供貨範圍(分部套及技術服務費)的分項價格見附件六。

第十一條 本價格在合同交貨期內為不變價,若因需方原因推遲交貨期,其價格變動按第十四條規定執行。

第四章 付款方式和付款比例

第十二條 本合同使用貨幣種類為人民幣。

第十三條 付款方式:銀行託收或票匯。

第十四條 合同價款按下列方式支付:

1.合同生效後一個月內,供方在提交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需方支付給供方合同總價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元)作為預付款。

(1)金額為合同總價款_________%的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

(2)金額為合同總價款100%的形式發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

2.合同開始日期起1個月內,且供方在提交金額為合同總價款_________%的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經稽核無誤後,需方支付給供方合同總價款的_________%作為預付款。若合同生效日期與開始日期時間相差超過2個月,則合同交貨期開始順延,順延時間為生效日期與開始日期時間相差減去2個月;順延時間每超過6個月,則合同價增加_________%,順延時間不到六個月則合同價不變。(注:第十四條1和第十四條2付款之和為合同總價款的10%)

3.貨款的支付:供方按交貨順序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每批裝置(部元件)交給指定的運輸部門,在辦理好全部運輸手續後,應將全套的該批裝置的商業發票(金額為該批裝置價格的80%,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清單、質量檢驗合格證明、貨運提單提供給需方,需方在30天內驗明上述檔案無誤後,支付該批貨物貨款的80%。

4.每套合同裝置經168小時試執行通過並需方在收到供方提交的金額為該套合同裝置技術服務費80%的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經稽核無誤後一個月內,需方支付給供方該套合同裝置技術服務費的80%。

5.剩餘合同總價的10%作為裝置質量保證金,待每套合同裝置保證期滿沒有質量問題,在供方提交下列單據經需方稽核無誤後,需方應在一個月內支付給供方該套合同裝置價格的10%:

(1)金額為該套合同裝置價格10%的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

(2)該套合同裝置最終驗收證書的影印件一式五份。

第十五條 付款時間以需方銀行承付日期為實際支付日期,此日期即本合同第一百條計算遲交款違約金的依據。

第五章 交貨

第十六條 本合同裝置的交貨期及具體分部套交貨時間詳見附件四。

第十七條 交貨地點:凡供方製造的部套為供方廠鐵路專用線(車上)/碼頭(船上);凡供方分包給其它單位制造的部套(除必須返供方廠的部套外),其交貨地點為分包單位鐵路專用線(車上)/碼頭(船上)。若供方(包括分包部分)沒有鐵路專用線/碼頭,則供方的交貨地點為附近的鐵路貨運站(車上)/碼頭(船上)。

第十八條 合同生效後6個月內供方應按照本合同附件四的規定向需方提供預計每批貨物名稱、總重量、總體積和交貨日期的初步交貨計劃。及本合同項下的貨物總清單。在每批貨物預計啟運(60)天前及(10)天前,供方應以電報或傳真將第二十一條中的各項內容通知需方。

第十九條 每批合同裝置交貨日期以貨物始發鐵路部門/水運部門發貨時間戳記為準。此日期即本合同第九十五條計算遲交貨物違約金時的根據。

第二十條 需方可委託供方負責代辦裝置運輸,運雜費、保險費等均由需方承擔。供方需向承運部門辦理申請發運裝置所需要的運輸工具計劃。

第二十一條 在每批貨物備妥及裝運火車車輛/船發出(24)小時內,供方應以電報或傳真將該批貨物的如下內容通知需方:

(1)合同號;

(2)機組號;

(3)貨物備妥發運日;

(4)貨物名稱及編號和價格;

(5)貨物總毛重;

(6)貨物總體積;

(7)總包裝件數;

(8)交運車站/碼頭名稱、車號/船號和運單號;

(9)重量超過20噸或尺寸超過9米3米3米的每件貨物的名稱、重量、體積和件數。對每件該類裝置(部件)必須標明重心和吊點位置,並附有草圖。

(10)對於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它危險品和運輸過程中對溫度等環境因素和震動有特殊要求的裝置或物品)必須特別標明其品名、性質,特殊保護措施、儲存方法以及處理意外情況的方法。

第二十二條 發貨計劃中沒有開列的貨物應配合安裝進度進行交貨。

第二十三條 在保證期內和在保證期滿後至第一次大修時止由於供方的過失或疏忽造成的供應裝置(或部件)經雙方確認的損壞或潛在缺陷,而動用了需方庫存中的備品備件以調換損壞的裝置或部件,則供方應負責免費在(6)個月內將動用的備品備件補交,運到指定目的車站/碼間,並且通知需方。

第二十四條 供方應按附件一和附件三規定,向需方分批提供:滿足作電廠設計所需的廠家圖紙、資料、技術檔案。按附件一和附件三的規定提供全部安裝圖紙、資料、技術檔案每套合同裝置(10)套。應分別列出上述圖紙技術檔案的清單及符合附件三規定的交付進度。

第二十五條 每批技術資料交郵後,供方應在(24)小時內將技術資料的交郵日期、郵單號、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件數及重量、合同號等以傳真或電報通知需方。

第二十六條 技術資料以交郵印截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此日期將作為按合同第九十六條對任何延期交付資料進行延期違約金計算的依據。如果技術資料經需方或需方代表檢查後發現有缺少、丟失或損壞,且非需方原因,供方應在收到需方通知後(14)天內(對急用者應在3天內)免費向現場補充提供缺少、丟失或損壞的部分。如因需方原因發生缺少、丟失或損壞,供方應在接到需方通知後(14)天內(對急用者應在3天內),向現場補充提供缺少、丟失或損壞部分,費用由需方承擔。

第二十七條 需方可派遣代表到供方工廠及裝貨車站檢查包裝質量和監督裝車情況。供方應提前(15)天通知需方交運日期。如果需方代表不能及時參加檢驗時,供方有權發貨。上述需方代表的檢查與監督不能免除供方應負的責任。

第二十八條 因需方原因要求供方推遲裝置發貨時,由需方負擔倉儲費及必要時的保養費。並按本合同規定支付該批裝置的款項。

第二十九條 到貨站(整車)/碼間(整船):_________,(零擔)/(散貨):_________。

第三十條 收貨單位:_________。

第六章 包裝與標記

第三十一條 供方交付的所有貨物要符合“gb191-73“包裝儲運指示標誌的規定,按(79)機電聯字第1029號文及國家主管機關的規定具有適合長途運輸多次搬運、裝卸的堅固包裝,不能造成運輸過程中箱件破損,裝置和零件散失。並應按裝置特點,按需要分別加上防潮、防黴、防鏽、防腐蝕和保護措施,以保證貨物在沒有任何損壞和腐蝕的情況下安全運抵合同裝置安裝現場。產品包裝前,供方負責按部套進行檢查清理,不留異物,並保證零部件齊全。

第三十二條 供方對包裝箱內和捆內的各散裝部件在裝配圖中的部件號、零件號應標記清楚。

第三十三條 供方應在每件包裝箱兩個側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顯易見的中文字樣印刷以下標記:

(1)合同號;

(2)目的站/碼頭;

(3)收貨單位名稱;

(4)裝置名稱、機組號、圖號;

(5)箱號/件號;

(6)毛重/淨重(公斤)

(7)體積(長×寬×高,以毫米表示)。

第三十四條 對裸裝貨物應以金屬標籤或直接在裝置本身上註明上述有關內容。大件貨物應帶有足夠的貨物支架或包裝墊木。

第三十五條 每件包裝箱內,應附有包括分件名稱、數量、價格、機組號、圖號的詳細裝箱單、合格證。外購件包裝箱內應有產品出廠質量合格證明書,技術說明(如有的話)各一份。另郵寄裝箱清單各2份。

第三十六條 附件二中列明的備品備件應按每臺裝置分別包裝,並在包裝箱外加以註明,一次性發貨。

第三十七條 備品備件及工具應分別包裝並按第三十二條註明上述內容。

第三十八條 各種裝置及鬆散零星的部件應採用好的包裝方式,裝入最小的完善的箱件內,並儘可能整車發運以減少運輸費用。

第三十九條 柵格式箱子及/或類似的包裝,應能用於盛裝不至於被偷竊或被其它物品或雨水造成損壞的裝置及零部件。

第四十條 所有帶坡口管子和管件的埠必須用保護蓋或其它方式妥善防護。

第四十一條 供方及/或其分包商不得用同一箱號標明任何兩個箱件。

第四十二條 對於需要保證精確裝配的明亮潔淨加工面的貨物,這些加工面應採用優良、耐久的保護層(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裝前發生鏽蝕。

第四十三條 供方交付的技術資料應使用適合於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和防潮的包裝。每包技術資料的封面上應註明下述內容:

(1)合同號;

(2)收貨單位名稱;

(3)目的站/碼頭;

(4)毛重;

(5)箱號/件號。

第四十四條 凡由於供方包裝或保管不善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或丟失時,不論在何時何地發現,一經證實,供方均應按本合同第十章的規定負責及時修理、更換或賠償。在運輸中如非供方包裝原因發生貨物損壞和丟失時,需方應立即向承運部門提出異議,索取商務證明,並通知供方7天內到達現場調查。供方負責與承運部門及險公司交涉,需方協助供方儘快處理,同時供方應儘快向需方補供貨物以滿足工期需要。

第四十五條 需方應對多次使用的專用鐵路包裝箱、包裝架等,在該部件到貨清點之後_________內返供方。

第七章 技術服務與聯絡

第四十六條 供方需派代表到現場進行技術服務,指導需方按供方的技術資料和圖紙進行安裝、分部除錯、啟動除錯和試執行,並負責解決合同裝置在安裝除錯、試執行中發現的製造質量及效能等有關問題。

第四十七條 供方應在合同生效後6個月內以郵寄方式向需方提交執行第四十六條中規定的服務工作的組織計劃一式兩份。

第四十八條 在合同生效後(3)個月內,雙方確定技術聯絡會的次數、時間和地點。

第四十九條 供方有義務在必要時邀請需方參與供方的技術設計,並向需方解釋技術設計。

第五十條 如遇有重大問題需雙方立即研究協商時,任何一方均可建議召開會議,在沒有非常情況下,另一方應同意參加。

第五十一條 各次會議及其它聯絡方式雙方均應簽訂會議或聯絡紀要,所籤紀要雙方均應執行。如涉及合同條款有修改時,需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批准,以修改本為準。

第五十二條 供方提出並經雙方在會議上確定的安裝、除錯和執行技術服務方案,供方如有修改,須以書面形式通知需方,經需方確認後方可進行。為適應現場條件的要求,需方有權提出變更或修改意見,並書面通知供方,供方應給予充分考慮,應儘量滿足需方要求。

第五十三條 需方有權將供方的裝置設計、安裝和技術服務方案以及供方所提供的一切有關合同裝置的資料和圖紙等影印分發給需方和有關各方,需方並不由此而構成任何侵權。

第五十四條 為合同裝置安裝工程而僱傭的其它合同商,對蓋有“密件”印章的圖紙檔案,需方應予以保密。

第五十五條 如果供方的分包商需要參加合同裝置的部分技術服務或去現場工作,應事前通過供方徵得需方同意,費用應由其自行負擔。

第五十六條 對於供方主要部件的訂貨合同和分包合同,供方應對其分包商的一切有關供貨範圍、裝置及技術介面等問題負責。

第五十七條 對於需方選購的與本合同裝置有關的配套裝置,供方有提供技術配合的義務,並不由此而發生任何費用問題。

第五十八條 供方派到現場服務的技術人員應在本合同生效後(6)個月內提交需方予以確認。需方有權提出更換不符合要求的供方現場服務人員,供方應根據現場需要,重新選派需方認可的服務人員。如果需方在書面提出該項要求(10)天內供方沒有答覆,將按第九十七條視為延誤工期等同處理。

第五十九條 技術服務和聯絡的具體要求見附件七。

第八章 質量監造與檢驗

第六十條 供方應在本合同簽字日起(3)個月內,向需方提供本合同裝置的設計、製造和檢驗標準的目錄。設計、製造和檢驗標準應符合附件一和附件五的規定。

第六十一條 需方有權在合同裝置製造過程中派駐廠代表,在電力工業部駐廠總代表組的統一組織下進行監造和出廠前的檢驗,瞭解裝置組裝、檢驗、試驗和裝置包裝質量情況,並簽字確認。需方監造檢驗的標準應使用附件一和附件五所列的相應標準。供方有配合監造的義務,在監造中及時提供相應資料,並不由此而發生任何費用問題。

第六十二條 需方監造的範圍及具體監造檢驗專案見附件五。

第六十三條 供方應為需方駐廠代表的監造檢驗提供下列方便:

1.根據本合同裝置每一個月度生產進度提交符合附件五要求的月度檢驗計劃;

2.提前(7)天將裝置的監造專案和檢驗時間通知電力部總代表組和需方(或需方駐廠代表);

3.電力部總代表組和需方駐廠代表有權查(借)閱供方與本合同裝置有關的標準(包括工廠標準)、圖紙、資料、工藝及實際工藝過程和檢驗記錄(包括中間檢驗記錄或稱不一致性報告)及附件五規定的有關檔案。對於檢驗記錄,如需方認為需要影印存檔,供方應提供方便。

4.向需方駐廠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

第六十四條 需方的監造檢驗一般不得影響工廠的正常生產進度,應儘量結合供方工廠實際生產過程。若需方廠代表不能按供方通知時間及時到場,供方工廠的試驗工作可正常進行,試驗結果有效,但是需方代表有權事後瞭解和檢查試驗報告和結果。

第六十五條 需方代表在監造中如發現裝置和材料存在質量問題或不符合本規定的標準或包裝要求時,需方代表有權提出意見並暫不予簽字,供方須採取相應的改進措施,以保證交貨質量。無論需方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供方均有交務主動及時地向需方提供合同裝置製造過程中出現的較大的質量缺陷和問題,不得隱瞞,在需方不知道的情況下供方不得擅自處理。

第六十六條 不論需方人員是否參加監造與出廠檢驗或者需方代表參加了監造與檢驗,並且簽了監造與檢驗報告,均不能被視為供方按合同第十章規定應承擔的質量保證責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供方對裝置質量應負的責任。

第六十七條 由供方供應的所有合同裝置部件出廠時,應有供方製造廠簽發的產品質量合格證作為交貨的質量證明檔案。對附件五列出的某些主要裝置,還應有全套需方代表簽字的監造與檢驗記錄和試驗報告。

第六十八條 貨物到達目的地後,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後應及時到現場,與需方一起根據運單和裝箱單組織對貨物的包裝、外觀及件數進行清點檢驗。如發現有任何不符之處並由雙方代表確認屬供方責任後,由供方處理解決。當貨物運到現場後,需方應儘快開箱檢驗,檢驗貨物的數量、規範和質量。需方應在開箱檢查前(14)天通知供方開箱檢驗日期,供方應派遣檢驗人員參加現場檢驗工作,需方應為供方檢驗人員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如檢驗時,供方人員未按時赴現場,需方有權自行開箱檢驗,檢驗結果和記錄對雙方同樣有效,並作為需方向供方提出索賠的有效證據。如需方未通知供方而自行開箱或最後一批裝置到達現場(3個月)後仍不開箱,產生的後果由需方承擔。

第六十九條 現場檢驗時,如發現裝置由於供方原因有任何損壞、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規定的質量標準和規範時,應做好記錄,並由雙方代表簽字,各執一份,作為需方向供方提出修理或更換的依據;如果供方委託需方修理損壞的裝置,所有修理裝置的費用由供方承擔;如果非供方原因或由於需方原因,發現損壞或短缺,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後,應儘快提供或替換相應的部件,但費用由需方自負。

第七十條 供方對上述索賠如有異議,應在接到需方索賠通知後(14)天內提出複議,否則索賠即告成立。如有異議,雙方需進行協商,如果供方認為有必要,需方可同意供方在接到索賠通知後(1個月)內,自費派代表赴檢驗現場同需方代表共同複驗。

第七十一條 如雙方代表在會同檢驗中對檢驗記錄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任何一方均可提請中國商品檢驗局進行商檢。請商檢局出具的商檢證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終檢驗結果,對雙方都有約束力,商檢費用由責任方負擔。

第七十二條 供方接到需方按本合同第六十八條至第七十一條規定提出的索賠後,應按第七十三條的規定儘快修理、換貨或補發短缺部分,由此產生的製造、修理和運費及保險費均應由責任方負擔。

第七十三條 供方修理或換貨的時間,以不影響電廠建設進度為原則,但不遲於發現缺陷、損壞或短缺等之後3個月,對於關鍵部件重新供應的時間,由雙方協商決定。

第七十四條 需方對到貨檢驗的貨物提出索賠的時間,不遲於貨物抵達電廠工程裝置儲放場之日起的6個月。

第七十五條 本章以上條款所述的各項檢驗僅是現場的到貨檢驗,儘管沒發現問題或供方已按索賠要求予以更換或修理均不能被視為供方按合同供方按合同第十章及附件一的規定應承擔的質量保證責任的解除。

第九章 安裝、除錯(試運)和驗收

第七十六條 本合同裝置由需方根據供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檢驗標準、圖紙及說明書進行安裝。雙方應充分合作,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裝置儘快建成投產。

第七十七條 本合同裝置安裝完畢後的驗收工作按照附件一、附件五的要求進行。

第七十八條 合同裝置的安裝完畢後,供方應派人蔘加除錯,並應儘快解決出現的問題,其所需時間應不超過3個月。在此期間,如合同裝置都能安全穩定執行,即可由雙方選擇適當時間進行效能驗收試驗,這項驗收試驗由需方負責,供方參加。

第七十九條 效能驗收試驗應在每套合同裝置全部裝置運轉穩定,達到額定出力下連續穩定執行168小時完畢後,應在6個月內進行。

當每套合同裝置全部裝置執行穩定,達到本合同附件一所規定的各項效能保證值指標,則考核認為合格。此後10天內,需方應簽署並由供方會籤的本合同裝置初步驗收證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如果合同裝置不能達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規定的一項或多項保證指標時按第八十一條和第九十二條辦理。

第八十條 在不影響本合同裝置安全、可靠執行的條件下,如有個別微小缺陷,在雙方商定的時間內由供方免費修理上述微小的缺陷的條件下,需方可同意簽署初步驗收證書。

第八十一條 如果在第一次效能驗收試驗時達不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規定的一項或多項效能保證值時,則雙方應共同分析原因、澄清責任並由責任一方採取措施,並在第一次驗收試驗結束後(2)個月內進行第二次驗收試驗。

第八十二條 在第二次效能驗收試驗後,如仍有一項或多項指標未能達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規定的效能保證值,雙方應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責任,經雙方確認:

如屬供方原因,則應按本合同第十章執行。

如屬需方原因,本合同裝置應被認為初步驗收,此後10天內由需方代表簽署並由供方代表會籤本合同裝置初步驗收證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供方仍有義務與需方一起採取措施,使合同裝置效能達到保證值。

第八十三條 每套合同裝置最後一批裝置到達現場之日起(36)個月內,如因非供方原因該合同裝置未能進行試執行和效能驗收試驗,期滿後即視為通過最終驗收,此後15天內,應由需方簽署並由供方會籤本合同裝置最終驗收證書。

在合同裝置穩定執行168小時後,如果非從方原因造成的效能驗收試驗的延誤超過(6)個月,則此後15天內需方應簽署並由供方會籤的本合同裝置初步驗收證書。

第八十四條 不管合同裝置效能驗收試驗進行一次或兩次,需方將於初步驗收證書籤發之日起至一年並完成索賠後止15天內按照第九十條規定簽發最終驗收證明書。

第八十五條 按第七十九條及第八十二條出具的初步驗收證書只是證明供方所提供的裝置效能和引數截至出具初步驗收證明時可以按合同要求予以接受,但不能視為供方對裝置中存在的可能引起合同裝置損壞的潛在缺陷所應負的責任解除的證據,同樣,最終驗收證書也不能被視為供方對裝置中存在可能引起合同裝置損壞的潛在缺陷應負責任的解除的證據。潛在缺陷指裝置的陷患在正常情況下不能在製造過程中被發現,供方對糾正潛在缺陷所應負的責任,其時間應保證到一年保證期終止後到第一次大修(通常為一年)。

當發現這類潛在缺陷時(經雙方確認),供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二十三條及第八十九條1的規定進行修理或調換。

第八十六條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的任何時候,對由於供方責任需要進行的檢查、試驗、再試驗、修理或調換,在供方提出請求時,需方應作好安排以便進行上述工作。供方應負擔修理或調換及基人員的費用。如果供方委託需方施工人員進行加工和/或修理、調換裝置或由於供方設計圖紙錯誤或供方技術服務人員的錯誤造成返工,供方應按下列公式向需方支付費用(所用費用按發生時的費率水平計費):p=ah+m+cm。

第十章 保證與索賠

第八十七條 保證期一般是指合同裝置簽發初步驗收證書之日起一年(籤最終驗收證書)或供方發運的最後一批交貨的裝置到貨之日起(36)個月(籤最終驗收證書)二者以先到日期為準。該保證期的具體內容按第九章和第十章有關條款執行。

第八十八條 供方保證其供應的本合同裝置的成套裝置是全新的、技術水平是先進的、成熟的、質量優良的,裝置的選型均符合安全可靠、經濟執行和易於維護的要求。供方保證根據本合同附件三所交付的技術資料,圖紙是清晰、完整統一和內容正確、準確的並能滿足合同裝置的設計、安裝、除錯、執行和維修的要求,合同裝置在投產後的第一年內,年可利用小時數要求大於(6500)小時;第二年及以後年可執行小時數要求大於(7500)時,年強迫停機率小於(2%),供方為“合同裝置”承擔的保證期應到需方出具最終驗收證書為止。

第八十九條 本裝置合同執行期間,如果供方提供的裝置有缺陷和技術資料有錯誤,或者由於供方技術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返工、報廢,供方應立即無償換貨和修理。如需換貨,供方應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換貨的一切費用,換貨或修理期限應不遲於證實屬供方責任之日起的(2)個月內,對於那些在(2)個月內不可能修理或調換的貨物,可經需方特殊允許另行商定期限。供方可委託需方在現場進行損壞裝置的修理,所有費用由供方負擔。

由於需方未按供方所提供的技術資料、圖紙、說明書及非供方技術人員的原因造成的裝置損壞,由需方負責修理、更換,但供方有義務儘快提供所需更換的部件,對於需方要求的緊急部件,供方應安排最快的方式運輸,所有費用均由需方負擔。

第九十條 合同規定的保證期滿後,由需方在15天內出具合同裝置保證期滿最終驗收證書交給供方。條件是:在此期間供方應完成需方在保證期滿前提出的索賠和賠償。但供方對非正常維修和誤操作以及由於正常磨損造成的損失不負責任。

第九十一條 在保證期間,如發現供方提供的裝置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如屬供方責任,則需方有權向供方提出索賠。如供方對此索賠有異議按第七十條辦理。否則供方在接到需方索賠檔案後,應立即無償修理、換貨、賠款或委託需方安排大型修理。包括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運費及保險費由供方負擔。

第九十二條 如由於供方責任需要更換、修理有缺陷的裝置,而使合同裝置停運或推遲安裝時,則保證期應按實際修理或換貨所延誤的時間作相應的延長。

第九十三條 由於供方責任,在第九章規定的效能驗收試驗後,如經第二次驗收試驗(由於供方原因)仍不能達到本合同附件一所規定的一項或多項保證指標時,供方應承擔違約金,其計算方法如下:鍋爐:_________;汽輪機:_________;發電機:_________。

第九十四條 如合同裝置在保證期內發現了雙方共同確認的系供方責任的十分嚴重的缺陷(如裝置效能達不到要求等),則其保證期將自該缺陷修正後開始計算一年。

第九十五條 如果不是由於需方原因或需方要求推遲交貨而供方未能按本合同附件規定的交貨期交貨時(不可抗力除外),實際交貨日期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第十九條規定計算,需方有權按下列比例向供方收取違約金:遲交1~4周,每週罰遲交貨物金額的(0.5%);遲交5~8周,每週罰遲交貨物金額的(1%);遲交9周以上,每週罰遲交貨物金額的(1.5%);不滿1周按1周計算。

由於鐵路運輸的責任而導致1個月以內的遲交,供方出具有關的裝置入庫單及車皮發運單,經需方代表確認後,需方可以考慮免於遲交違約金。每套合同裝置遲交貨物的違約金總金額不超過每套合同裝置總價的(5%)。供方支付遲交違約金,並不解除供方按照合同繼續交貨的義務。

對安裝、試執行有重大影響的裝置遲交超過6個月時,需方應保留與供方協商的權力,共同商定供方應向需方支付賠償金的數額,如協商不能達到協議時,需方有權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第九十六條 如由於確屬供方責任未能按本合同附件三的規定按時交付,經雙方確認屬嚴重影響施工的關鍵技術檔案時,則每遲交1周,需方將要求供方支付違約金(5)萬元,遲交時間的計算以第二十六條規定為準。

第九十七條 如果由於供方服務的疏忽和/或錯誤,在執行合同中造成雙方一致承認的延誤,每延誤工期1周供方將向需方支付每套合同裝置總價的(0.05%)違約賠償金,每套合同裝置這部分賠償金最多不超過每套合同裝置總價的(0.5%)。且供方需支付由於供方技術服務錯誤或違約造成需方的直接損失。

第九十八條 供方對於根據本合同承擔的每套合同裝置索賠責任不論單項或多項累計將不超過每套合同裝置總價的(10%)。

第九十九條 供方支付遲交違約金並不解除按合同附件四繼續交貨的義務,對安裝試驗有重大影響的部套,遲交超過(6個月)時,需方保留與供方共同商定供方向需方支付賠款額的權力。

第一百條 如果由於需方原因,遲付貨款,需方須按下列方式支付違約金:遲交1~4周,每週罰遲付金額的(_________);遲交5~8周,每週罰遲付金額的(_________);遲交9周以上,每週罰遲付金額的(_________);不滿1周按1周計算。

需方除支付以上違約金外,還應支付遲交款的相應利息,每套合同裝置以上違約金款總額不超過每套合同裝置總價的(5%)。

第十一章 合同的變更和修改、暫停(中止)和終止

第一百零一條 本合同一經生效,合同雙方均不得擅自對本合同的內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單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對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提出變更、修改、取消或被充的建議。該項建議由一方以順序編號的修改通知書向對方簽發,修改通知書副本經對方簽署人會籤後退還給修改通知書籤發一方。如果雙方共同認為該項修改會對合同價格和交貨進度有重大影響時,供方應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書後(14)個工作日內,提出影響合同價格和/或交貨期的詳細說明。雙方同意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須經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委託)簽字並經主管部門稽核後生效。將修改後的有關部分抄送原合同有關單位。

第一百零二條 如果供方有違反或拒絕執行本合同規定的行為時,需方將用書面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後(15)天內確認無誤後應對違反或拒絕人作為修正,如果認為在(15)天內來不及糾正時,應提出修正計劃。如果得不到糾正或提不出修正計劃,需方將保留暫停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分權利。對於這種暫停,需方將不出具變更通知書,由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損失和索賠將由供方負擔。

第一百零三條 根據第一百零二條規定,如果需方行使暫停權利後,需方有權停付到期應向供方支付暫停部分的款項,並有權將在執行合同由預付給供方的暫停部分款項索回。

第一百零四條 在合同執行期間,若因需方原因要求對合同裝置進行重大的變更和/或要求增加超出附件二以外的範圍,需方應考慮供方的設計和生產週期及由此而發生的費用變化;供方接到需方的書面通知後,應充分考慮需方意見,與需方一起儘早完成合同修改。

第一百零五條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若因國家計劃調整而引起本合同無法正常執行時,供方和/或需方可以向對方提出暫停執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關條款的建議,與之有關的事宜雙方協商辦理。

第一百零六條 因需方原因要求中途退貨,需方應向供方償付違約金,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10%~30%)並賠償供方由此產生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一百零七條 因供方原因而不能交貨,供方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10%~30%)並賠償需方由此產生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一百零八條 如果供方破產或無償還能力,或為了債權人的利益在破產管理下經營其業務,需方有權立即書面通知供方或破產清算管理人或合同歸屬人終止合同,或向該破產管理人、清算人或該合同歸屬人提供選擇,按其給出的合理忠實履行合同的保證,執行經過同意的一部分合同。

第一百零九條 若第一百零八條會考慮的情況確實發生,需方有權從供方手中將與本合同裝置有關的工作接管並收歸己有,並在合理期限內從供方的現場房屋中遷出所有與本合同裝置有關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材料,這些東西的所有權已屬需方,供方應給需方提供全權處理並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使其能搬走上述這類設計、圖紙、說明和材料,需方對這種終止合同直接或間接引起的對供方的任何索賠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一百一十條 不可抗力是指:嚴重的自然災害和災難(如颱風、洪水、地震、火災和爆炸等)、戰爭(不論是否宣戰)、叛亂、破壞、動亂等等。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事件而影響合同義務的執行時,則延遲履行合同義務的期限相當於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時間,但是不能因為不可抗力的延遲而調整合同價格。

第一百一十一條 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後,儘快將所發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況以傳真或電報通知另一方,並在(3天)內用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檔案提交給另一方審閱確認,受影響的一方同時應儘量設法縮小這種影響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誤,一旦不可抗力的影響消除後,應將此情況立即通知對方。

第一百一十二條 如雙方對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估計將延續到(120天以上)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的執行問題(包括交貨、安裝、試執行和驗收等問題)。

第十三章 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一百一十三條 本合同適用法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一百一十四條 凡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後仍不能達到協議時,則提交雙方上級主管部門調解。如仍不能解決,可提交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一百一十五條 仲裁則地點為_________。

第一百一十六條 仲裁裁決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一百一十七條 由上述過程發生的費用除上述仲裁截決另有規定外,應由敗訴方承擔。

第一百一十八條 在進行仲裁期間,除提交仲裁的事項外,合同仍應繼續履行。

第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事項

第一百一十九條 本合同生效需滿足下列條件:

(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須經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委託)簽字,加蓋合同專用章:

(2)本合同取得審查單位(電力工業部成套裝置局)審查(加蓋合同審查章);

本合同有效期:從合同生效之日起到簽發“最終驗收證書”之日並貨款兩清止。

第一百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正本6份,副本40份;供需雙方各執正本2份,副本18份。審查單位正本2份,副本4份。

第一百二十一條 雙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權利或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第一百二十二條 供方須將本合同供貨範圍中主要裝置分包商的名單提交需方予以確認,供方應從被需方確認的名單中選定最後分包商並通知需方。分包商一旦選定,供方不得擅自改變。供方應對分包商的過失、疏忽和/或其它任何違反合同的行為承擔全部責任。

第一百二十三條 本合同項下雙方相互提供的檔案、資料,雙方除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供給與“合同裝置”和相關工程無關的第三方。

第一百二十四條 合同雙方應指定2名授權代表,分別負責直接處理“本合同裝置”的技術和商務問題。雙方授權代表的名稱和通訊地址在合同生效後的2周內通知對方。

第一百二十五條 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一百二十六條 合同雙方承擔的合同義務都不得超過合同的規定,合同任何一方也不得對另一方作出有約束力的宣告、陳述、許諾或行動。

第一百二十七條 本合同列明瞭雙方的責任、義務、補償和補救條款。任何一方不承擔本合同規定以外的責任、義務、補償和補救。

第一百二十八條 任何一方向對方提出的函電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書寫並按對方下述地址派員遞送或掛號、航空郵寄、電報、傳真或電傳發送的,在取得對方人員和/或通訊設施接收確認後,即被認為已經被對方正式接收。

需方(蓋章):_________        供方(蓋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發電主機裝置購銷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

經合同雙方充分協商,同意按如下條款簽訂合同:

一、合同標的

1.1裝置名稱、規格(型號)及配置

裝置品牌名稱__________  裝置規格(型號__________

1.2凡供方供應的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相關標準的要求,並應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技術先進且成熟可靠的。

1.3裝置的配置、技術指標和效能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相關標準和規範的要求。

1.4供方提供與本合同裝置的檢驗、安裝、除錯、驗收、執行、維護等有關的技術指導、技術配合。

1.5供方提供裝置的運輸並辦理運輸保險,並負責卸貨。

1.6供方提供裝置的安裝指導、開機除錯。裝置於發運之日起計十八個月或開機除錯後之日起計十二個月內(以先到者為準)為保用期。

二、 供貨範圍

2.1合同範圍__________工程的__________工廠生產的

(裝置名稱)__________及隨機配套零部件供應、配合安裝、除錯、售後服務。

2.2合同供貨範圍包括2.1項所有裝置、技術資料、隨機附件。但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現有任何漏項和短缺,在發貨清單中並未列入而且確實是供方供貨範圍中應該有的,並且是滿足國家現行相關標準和規範要求所必須的,均應由供方負責將所缺的裝置、技術資料、隨機附件等予以增補,且不收取任何費用。

三、 合同價格 _________幣種(人民幣)

序號

裝置名稱

數量:__________

合價

1、合計__________大寫:人民幣

上表價格除包括合同裝置費(含隨機附件)及合同裝置的稅費、運雜費、保險費等費用外,還包括供方向需方提供技術資料、技術服務、安裝指導、開機除錯、技術指導等與本合同有關的所有費用。

本合同價一經雙方簽訂生效後在合同執行期內為不變價。

四、付款

4.1本合同使用貨幣的種類為人民幣

4.2付款方式:以銀行__________方式支付。

4.3裝置款的支付

4.3.1 裝置訂金:合同簽定後七日內,需方以銀行__________ 的方式向供方支付合同總額的__________%作為裝置訂金,供方安排工廠生產。

4.3.2裝置提貨款:需方向供方出具發貨通知並以銀行__________方式支付合同總額__________的提貨款後,供方在收到提貨款後 天內負責將裝置運到需方指定的工地現場__________工地現場),並向需方出具合同全額的中國境內合法的增值稅發票。

五、交貨和運輸

5.1 裝運地點__________

5.2 交貨地點:合同裝置的交貨地點為__________工地現場,(以貨車能抵達之地點)。

5.3 供方負責合同裝置從供方工廠到交貨地點的運輸。

5.4供方應在收到訂金後__________天內將本合同所有裝置及配件全部運抵本合同指定的交貨地點。若需方不能按4.3裝置款約定支付時間按時付出款項,則供方的供貨時間按延期付款的天數依次順延。

5.5 合同裝置實際交貨日期以供需雙方在交貨地點填寫的產品送貨及驗收單時間為準,此日期即本合同10.4款計算遲交裝置違約金時的根據。

六、包裝與標記

6.1供方所交付的所有裝置必須包裝完整,並採取防潮、防溼、防震、防鏽、防腐蝕等措施,以保證在長途運輸中經受多次搬運和裝卸後,貨物完好無損,安全到達目的地。由於包裝不良所發生的損失,由於採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護措施而造成貨物的任何損壞、腐蝕或變形,供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6.2每件包裝箱內,應附有的詳細裝箱單、合格證及相關技術資料。

七、 技術服務與聯絡

7.1供方應及時提供與合同裝置的檢驗、安裝指導、開機除錯、驗收、執行和維護等相關的技術指導、技術配合、技術培訓等全過程的服務。

7.2 供方派到現場服務的技術服務人員,應是有實踐經驗的、可勝任此項工作的人員。

7.3由於供方技術服務人員技術指導錯誤或疏忽,或由於供方未按要求派人進行技術服務而造成的損失應由供方負責。

八、質量檢驗

8.1 供方應在發貨之前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效能和數量進行準確而全面的核查。8.2本合同裝置到達交貨地點並卸貨後當天內,供方提交產品送貨及驗收單,需方根據產品送貨及驗收單對貨物包裝、外觀及件數進行清點和檢驗,完整無誤即簽收。貨物的保管責任在需方簽收後即移交給需方。保管過程中發生的任何人為損壞由需方負責。

8.3由供方負責開箱, 需方驗收.驗收方根據本合同附件一:技術規格及配置驗收無誤後,由需方對本合同裝置及附件予以確認。

8.4開箱檢驗時,如發現裝置或部件由於供方原因(包括運輸原因)有任何損壞、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規定時(排除保管過程中發生的損壞),應做好記錄,由供方、需方單位代表共同簽字,各執一份,作為需方向供方提出修理、更換或索賠的依據。

8.5供方如對上述需方提出的修理、更換或索賠的要求有異議,應在接到需方書面通知後7天內提出,否則視為對上述要求無異議。如有異議,供方在接到通知後7天內,自費派代表赴現場同需方共同複驗。

8.6如供方同需方單位代表在裝置檢驗中對檢驗記錄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可由供、需雙方委託權威的第三方機構進行檢驗,檢驗結果對雙方都有約束力。檢驗費由責任方承擔。

8.7供方在接到需方按8.2至8.6款規定提出的修理、更換要求時,應對損壞、短缺或有缺陷的部份儘快予以修理或更換,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均應由責任方負擔。

8.8?由於供方原因而引起的裝置或部件的修理或更換時間,以不影響工程進度為原則,否則按10.4款處理。

8.9上述8.2至8.8款所述各項檢驗僅是現場的到貨檢驗,如果沒有發現問題或供方已按需方要求予以更換或修理均不能視為供方按合同約定的應承擔的質量保證責任的解除。

8.10 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自開箱檢驗完成時起自供方轉移至需方。

九.指導安裝、裝置除錯、驗收和售後服務

9.1本合同裝置由供方根據國家現行相關標準、規範及供方的技術資料、檢驗標準、圖紙及說明書派出專業技術人員現場指導需方安裝人員進行安裝與除錯。在整個指導安裝除錯過程中,供方須服從需方的現場管理。

9.2在合同裝置安裝除錯過程中若因供方技術指導不當出現的一切質量問題或安全問題,由供方承擔。

9.3?供方對合同裝置除錯執行過程中存在的所能引起合同裝置損壞的潛在缺陷在質保期內負有責任。

9.4供方除錯完畢,帶負荷試執行七個工作日後,由供方出具除錯報告,經需方單位代表簽字確認後,由需方出具驗收合格證明,該驗收合格證明只證明供方提供的合同裝置的效能、引數及安裝質量截止出具驗收合格證時可按合同要求予以接受,但不能視為供方對合同裝置除錯執行過程中存在的所能引起合同裝置損壞的潛在缺陷所應負責任的解除。供方對上述缺陷在保用期內負有責任。

9.6在裝置質量保修期內,供方對裝置正常使用情況下出現的各類故障提供及時的免費維修服務。對非人為造成的各類零件損壞及時免費更換,所更換部件的質量保修期從更換之日起重新計算,更換零部件在更換後三個月內或按原有保證期的剩餘期限享有質量保證,以時間較長者為準。對人為損壞的維修僅收取材料費。在裝置出現故障時,供方應於48個小時內派本合同約定的售後服務人員抵達合同裝置工地現場,對合同裝置進行檢驗、確定裝置故障。在故障確診兩個小時內,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將合同裝置故障情況、解決方案通報需方。若供方不能在承諾時間內解除合同裝置故障,需方保留向供方索賠的權利。

十、保證與索賠

10.1 若供方提供合同裝置經供、需雙方委託權威的第三方機構檢驗後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一的相關約定,需方要求退貨的,供方除應退還全部款項外,還應承擔由此而給需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如需方不要求退貨,供方應向需方支付合同總額10%的違約金,需方損失超過違約金金額的,供方應予以賠償;

10.2?在合同履行期間,如果由於供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有錯誤,或者由於供方技術人員指導錯誤或疏忽,造成合同裝置執行故障的,供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費用,以及由此給需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10.3供方對合同裝置存在的潛在缺陷在保用期內負有責任,一旦發現此類缺陷,需方有權向供方提出索賠。同時供方在接到需方索賠檔案後應立即進行修理或更換,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費用以及由此給需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10.4 如果非需方原因而供方未能按合同約定的交貨期交貨(不可抗力除外),超過合同約定貨期,需方有權向供方收取違約金,供方支付遲交貨物違約金並不解除供方按照合同繼續履行交貨義務.

10.5供方保證需方在中國使用其裝置、服務及其任何部分而不受到關於侵犯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設計權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權指控,均由供方承擔一切法律後果。

十一、保險

11.1供方須以供方為受益人,對合同裝置向保險公司投保“運輸保險”。

11.2合同裝置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破損、缺件及其他保險事故時,由供方負責向保險公司索賠。

11.3非保險公司賠付範圍內的合同裝置,供方向需方無償提供缺損件。

十二、合同的變更、修改和中止

12.1 本合同一經生效,合同雙方均不得擅自對本合同的內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單方面的修改。

12.2因合同的變更、修改或中止而引起的費用責任問題,由責任方承擔。

12.3需方非因本合同約定的退貨或解除合同的條款擅自退貨的,需方應向供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退貨部份裝置價格的20%。

12.4因供方原因不能交貨,供方應向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不能交貨合同裝置價格的20%,並賠償由此給需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十三、不可抗力

13.1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事件而影響合同義務的履行時,則延遲履行合同義務的期限相當於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時間,但是不能因為不可抗力的延遲而調整合同價格。

13.2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三個日曆天內,將所發生的不可抗力事件以書面檔案通知另一方,並須出具相應的官方證明檔案。

十四、合同爭議的解決

14.1凡與本合同有關而引起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後仍不能達成協議,則提交成都市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合同簽署地的法院提起訴訟。(仲裁或訴訟只能選其一)

14.2上述過程發生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14.3在進行仲裁或法院審理期間,除提交仲裁或法院審理的事項外,合同仍應繼續履行。

十五、合同生效和終止

15.1本合同經供需雙方單位蓋章及代表簽字後生效。

15.2本合同在雙方的責任、義務履行完畢後終止。

十六、其它

16.1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2雙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部份或全部權利或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16.3本合同雙方任何一方向對方提交的各種書面檔案以信函、電報、傳真方式傳送,在取得對方確認並正式覆函後,即被認為已被對方正式接收。

16.4根據本合同由供方向需方提供的任何軟體應屬於供方或其他相關的軟體提供者的財產,需方及裝置最終所有權人僅有不得轉讓的使用權。供方保證向需方及裝置最終所有權人所提供的軟體為正版軟體,且免費向需方及裝置最終所有權人提供軟體的維護和升級。

16.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所有補充協議和來信來函一經雙方簽字蓋章或確認,即成為合同附件和合同的有效組成部份,其生效日期為雙方簽字或確認之日。

16.6 本合同一式四份,供方執兩份需方執兩份,合同附件包括:

(1)附件一:技術規格及配置

(2)附件二:售後服務承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參照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規,由供需雙方協商解決或簽定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_______________供方: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賣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簽約代表: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簽字日期:____________

發電主機裝置購銷合同 篇3

甲方:地址:

電話:傳真:

乙方:地址:

電話:傳真:

第一條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同意,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本合同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經雙方確認後,合同附件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深圳市有限公司

地址:總機:傳真:0755-全國免費服務熱線:網址:

第二條合同簽訂後,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

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

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並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

但甲乙雙方均不得單方面隨意變更或廢除合約,如有此類情況則視同違約,違約方必須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總貨款的50%收取。

按乙方指定的規格、型號生產的機器,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需嚴格執行合同。

如需變更,由此產生的損失,乙方負擔。

第三條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可以暫定價格成交,上下幅度雙方商定。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件執行,如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

逾期提貨的,遇到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到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

由於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乙方購買機器,簽訂合同後,7天內交貨,甲方負責免費運送到乙方指定地點。

第五條結款方式:合同簽定後,交付裝置定金12022(壹萬貳仟)元,剩餘裝置款,在裝置交付當天驗收合格後付清餘款26800(貳萬陸仟捌佰)元。

第六條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裝置配置標準進行安裝、除錯以及驗收。

第七條合同裝置交付乙方,乙方結清貨款後,甲方派遣售後培訓工程師到乙方工廠為乙方工作人員免費培訓。

第八條裝置款未付清前,裝置所有權屬於甲方。

第九條質量保證:

(1)甲方提供12個月裝置免費保修服務,終身維修;(保修期過後如機器出現故障,我公司能在現場處理好的情況下維修是不收取人工費,如配件損壞更換則要收取相應的配件費用不收人工費用)(2)甲方在保修期內每3個月對裝置進行免費維護;(3)裝置如出現故障,甲方在24小時內趕到處理;

(4)質量保修期內,裝置正常使用出現故障,甲方應該承擔維修責任,負責無償除錯;裝置如屬人為損壞、自然災害、非裝置質量因素及不可抗力損害不在保修範圍內第十條違約規定:

(1)乙方必須按時付款,如延遲付款,乙方應按每天甲方裝置總值的05%來支付的違約金,乙方必須繳付此項違約金,不得推諉或者延遲,違約金總額不超過裝置總值的5%。

(2)如合同裝置的數量不齊,則由甲方立即補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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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履行合同,凡有關本合同或執行本合同時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甲乙雙方需在甲方所在地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二份,每份3頁,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共同簽章後生效,未盡事宜,雙方以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甲方:乙方: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蓋章:蓋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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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電主機裝置購銷合同 篇4

甲方:中國 公司

住所:

電話:

法定代表人:

乙方:中 國 公司

住所: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見證人:

國籍:

身份證號/護照號:

住所:

電話:

甲乙雙方經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基礎上,於 年 月 日在 同意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  甲方同意從 年 月份起至 年 月底止,分期分批向乙方提供產品 套(件),計總值(大寫) 萬美元。

品號品名:

規格:

數量:

單價:

交貨日期:

第一期:

第二期:

第三期:

目的口岸:

支付辦法:

包裝:

其他:

1.甲方每次交貨時,將出運的品名、規格、數量、金額、船名等在 小時前電告乙方。出運後,將全套正本貨運單據;全套潔淨裝船提單(正本 份,副本 份);發票(正本 份,副本 份);包裝單;產地證明書;質量檢驗證書,由甲方直接寄給乙方的議付銀行。同時,由甲方將上述單據的副本 份,分別寄給乙方或乙方的代理人。

2.乙方同意在 產品中,接受甲方次品不超過 %。次品價格,雙方根據質量情況,另行協商確定。

3.其他條款根據中國 進出口總公司對 國出口商品合同規定。

第二條  乙方同意自 年 月起至 年 月底止,提供 機器 臺,準備裝置 臺,以及測試儀器 臺,附配件 套等,計總值 萬美元。(各種裝置的名稱、型號、臺數、價值齊全)

交貨期:

1. 機器, 年 月交貨。

2. 機器, 年 月交貨。

3.其他裝置, 年 月交貨。

目的口岸:

支付辦法:

包裝:

其他:乙方在發運裝置時,應先將發運的裝置型號、名稱、件數、金額、重量、體積等電告甲方。發運後,應將全套潔淨的裝船正本提單;發票;包裝單;產地證明書;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書;有關裝置詳細的技術圖紙和安裝、使用、操作等說明書寄送甲方。為便於甲方做好準備工作,乙方同意在 年 月底前,先將各機全套圖紙(包括基礎圖)寄交甲方。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條約定向乙方提供產品的,應向乙方支付( 幣) 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條規定向甲方交付裝置的,應向甲方支付( 幣) 違約金。

第四條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提交 國 仲裁機構仲裁,仲裁裁決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五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同意後修改之。

第六條  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如發生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甲乙雙方均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各方應立即把上述情況的發生通知對方,說明情勢並預計持續時間的長短,以便對方採取相應措施。

第七條  本合同以中、 文書寫,兩種文體具有同等效力。自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 份,各方各執 份,各合同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代表(簽字):

乙方:

代表(簽字):

見證人(簽字):

發電主機裝置購銷合同 篇5

需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供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購買製冷裝置事宜,達成以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產品名稱、數量、價格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所有裝置是全新的,並且採用乙方最新設計和合格的材料製造,各方面均符合合同所規定的質量、規格、型號要求。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乙方在供貨時附出廠合格證書和使用說明書,作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三、交貨

1、交貨日期:甲方支付預付款後_________個工作日

2、交貨方式:乙方負責運輸並承擔運費、裝卸貨費用。

3、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1、裝置自安裝、除錯合格之日起保質期_________年,在保質期內因裝置本身的質量問題,乙方在接到買方通知後24小時內到達買方現場,乙方負責免費修理、更換零部件或退換。在質保期內,乙方應對裝置出現的質量及安全問題負責處理、解決。

2、乙方提供年免費維修,如在裝置使用過程中發生質量問題,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_________小時到達甲方現場,在裝置使用過程中發生的有關技術性問題,乙方在接到買方通知後_________小時內給予答覆。

3、質量異議期:自甲方裝置驗收之日起_________天。

4、因裝置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由甲方所在地的技術單位進行質量鑑定。

五、裝置的包裝、發運及運輸

1、乙方應在裝置發運前對其進行滿足於運輸距離、防震、防鏽和防破損裝卸要求的包裝,以保證貨物安全運輸到達甲方指定地點。

2、包裝上註明貨物品種及數量。使用說明書、質量檢驗證明書、隨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單與裝置一起傳送。

3、裝置在發運手續辦理完畢後,即行發貨達到甲方,乙方通知甲方準備接貨。

六、裝置的安裝、除錯及驗收

1、甲方對乙方所交裝置依照雙方確認的技術標準進行現場驗收。

2、由乙方負責現場安裝除錯,效能達到技術要求的,甲方給予簽收,驗收不合格的不予簽收。

3、甲方收貨時對產品的外觀檢查或開箱清點,不能免除乙方對產品內在質量的責任。

七、付款方式

1、簽訂合同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的預付款。

2、裝置到達交貨地點後,經甲方指定人員初步檢驗,甲方在檢驗符合合同附件所規定的數量、規格、型號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

3、裝置安裝除錯完成後,並經甲方驗收合格,乙方提供_________%正式增值稅發票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

4、餘款作為質保金,在質保期屆滿後支付。

八、違約責任

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約的,由違約方承擔守約方的全部直接經濟損失。

九、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因合同的履行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具有管轄權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甲方:

聯絡方式:

身份證號: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聯絡方式:

身份證號: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發電主機裝置購銷合同 篇6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X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購買 裝置事宜,達成以下裝置購銷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一.貨品名稱數量及規格如下:  二、質量要求;賣方保證所提供的所有裝置是全新的,並且採用賣方設計和合格的材料製造,各方面符合合同所規定的質量、規格、型號等要求。  三.交貨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交貨方式:乙方負責運輸並承擔運費、裝卸貨費用。 五.交貨地點:____縣金歷食用菌專業合作社院內  六.付款方式;合同簽訂日期預付款20%,安裝除錯合格後付75%,剩餘5%於________年 ____月____日付清  七.在保質期內因裝置本身的質量問題,賣方在接到買方通知後24小時內到達買方現場,賣方負責修理、更換零部件或退換。在質保期內,賣方應對裝置出現的質量及安全問題負責處理、解決。否則扣除5%餘款,因裝置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由甲方所在地的技術單位進行質量鑑定。  八.其他:本裝置購銷合同範本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四份,甲X雙方執兩份。雙方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發電主機裝置購銷合同 篇7

液壓產品購銷合同樣本

購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

(1)、SC6350水箱換向器22*16*8;

(2)、20W換向器20.3*16*10;

(3)、搖機換向器15.2*13*8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項執行:_________________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按部頒標準執行;

(3)、由甲乙雙方商定技術要求執行。

第二條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_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_____________。

第四條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___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項執行: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_____。

第五條產品的交(提)貨期限: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項執行:_________________

(1)、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格

(2)、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

(3)、按照國家定價履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_________________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第七條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

第八條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30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

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怠於通知或者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過兩年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產品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在10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預設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九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後,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並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後15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發貨。

第十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______%的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順延外,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乙方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6、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其它________________。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的,應當在明確責任後10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或者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如經公證或簽證,應送公證或簽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購貨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供貨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公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發電主機裝置購銷合同 篇8

一、供方: 寧波新世紀裝潢___衛浴用品經營部

需方: 寧波黃泰技工學校 

簽定地點:寧波市鄞州區石碶萬成路

簽定時間: __年__月  __日

二、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和費用負擔: 普通包裝,包裝物不回收。

三、安裝標準: 高 米,寬75,掛鉤直邊鏡。

四、驗收標準、方法:按照行業標準驗收,異議期一個月。

五、運輸方式及到達站和費用負擔:汽車運輸。

運費供方承擔。

六、結算方式: 驗收合格後付清全額。

七、交貨地點、方式、時間: __年 月 日全部安裝完畢。

八、違約責任:由違約方承擔。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協商,如未成按法律解決。

十、在安裝期間所有安全責任由供方負責,與需方無關。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發電主機裝置購銷合同 篇9

需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供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購買製冷裝置事宜,達成以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產品名稱、數量、價格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乙方在供貨時附出廠合格證書和使用說明書,作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三、交貨

1、交貨日期:甲方支付預付款後_________個工作日

2、交貨方式:乙方負責運輸並承擔運費、裝卸貨費用。

3、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3、質量異議期:自甲方裝置驗收之日起_________天。

4、因裝置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由甲方所在地的技術單位進行質量鑑定。

五、裝置的包裝、發運及運輸

1、乙方應在裝置發運前對其進行滿足於運輸距離、防震、防鏽和防破損裝卸要求的包裝,以保證貨物安全運輸到達甲方指定地點。

2、包裝上註明貨物品種及數量。使用說明書、質量檢驗證明書、隨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單與裝置一起傳送。

3、裝置在發運手續辦理完畢後,即行發貨達到甲方,乙方通知甲方準備接貨。

六、裝置的安裝、除錯及驗收

1、甲方對乙方所交裝置依照雙方確認的技術標準進行現場驗收。

2、由乙方負責現場安裝除錯,效能達到技術要求的,甲方給予簽收,驗收不合格的不予簽收。

3、甲方收貨時對產品的外觀檢查或開箱清點,不能免除乙方對產品內在質量的責任。

七、付款方式

1、簽訂合同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的預付款。

2、裝置到達交貨地點後,經甲方指定人員初步檢驗,甲方在檢驗符合合同附件所規定的數量、規格、型號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

3、裝置安裝除錯完成後,並經甲方驗收合格,乙方提供_________%正式增值稅發票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

4、餘款作為質保金,在質保期屆滿後支付。

八、違約責任

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約的,由違約方承擔守約方的全部直接經濟損失。

九、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因合同的履行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具有管轄權的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甲方:

聯絡方式:

身份證號: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聯絡方式:

身份證號: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發電主機裝置購銷合同 篇10

合同編號: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購買事宜,達成以下裝置購銷合同範本,雙方共同遵守:

一、產品名稱、數量、價格

序號產品名稱及牌號或商標產地或國別規格、型號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額(元)

合計金額¥大寫:(含稅價)

賣方保證所提供的所有裝置是全新的,並且採用賣方最新設計和合格的材料製造,各方面符合合同所規定的質量、規格、型號等要求。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執行國家、地方頒發的質量標準和行業標準。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前____日內向甲方提供加蓋公章的關於該產品的國家質量標準檔案,在供貨時附出廠合格證書,作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三、裝置購銷合同範本的交貨:

1、交貨日期:甲方支付預付款後個工作日。

2、交貨方式:乙方負責運輸並承擔運費、裝卸貨費用。

3、交貨地點:。

四、賣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1、裝置自安裝、除錯合格之日起保質期年。

在保質期內因裝置本身的質量問題,賣方在接到買方通知後24小時內到達買方現場,賣方負責免費修理、更換零部件或退換。在質保期內,賣方應對裝置出現的質量及安全問題負責處理、解決。

2、乙方提供年免費維修,如在裝置使用過程中發生質量問題,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48小時到達甲方現場,在裝置使用過程中發生的有關技術性問題,賣方在接到買方通知後24小時內給予答覆。

3、因裝置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由甲方所在地的技術單位進行質量鑑定。

五、裝置的包裝、發運及運輸:

1、乙方應在裝置發運前對其進行滿足於運輸距離、防震、防鏽和防破損裝卸要求的包裝,以保證貨物安全運輸到達甲方指定地點。

2、包裝上註明貨物品種及數量。使用說明書、質量檢驗證明書、隨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單與裝置一起傳送。

3、裝置在發運手續辦理完畢後24小時內發貨到甲方,乙方通知甲方準備接貨。

六、裝置的安裝、除錯及驗收:

1、甲方對乙方所交裝置依照國家有關技術標準和雙方確認的技術標準進行現場驗收。

2、安裝由甲乙雙方現場安裝調節器試,效能達到技術要求的,給予簽收,驗收不合格的不予簽收。

3、甲方收貨時對產品的外觀檢查或開箱清點,不能免除供方對產品內在質量的責任。

七、付款方式:

1、簽訂裝置購銷合同範本後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預付款。

2、裝置到達交貨地點後,經甲方指定人員初步檢驗,甲方在檢驗符合合同附件所規定的數量、規格、型號後個工作內支付合同金額的%.

3、裝置安裝除錯完成後,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10%.

4、合同總金額的%作為質保金,在質保期屆滿後支付。

5、乙方在甲方每次付款前開具正式增值稅發票。

八、裝置購銷合同範本的違約責任

1、逾期交貨、除錯合格或付款的,每天按合同總價的萬分之五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的,應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3、乙方不能在合同規定時間內除錯合格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此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10%的違約金。

4、乙方所交的裝置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國家標準,所供裝置達不到約定技術要求的,乙方必須無條件退回全部貨款,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30%的賠償金。

九、禁止商業賄賂和保守商業祕密、智慧財產權:

1、乙方承諾在業務往來過程中,不向甲方人員贈送現金、物品或以其他形式給予甲方人員利益。

2、雙方負有謹慎保護對方商業祕密及智慧財產權的義務。未經對方書面允許,任何一方不得披露、自用及許可他人使用。

十、爭議解決方式:

本裝置購銷合同範本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簽約地法院起訴解決。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發電主機裝置購銷合同 篇11

甲方(全稱):_____________

乙方(全稱):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信用。

第一條、產品數量、價格(下表未能列盡的,可以另行附表,但須經雙方簽字蓋章確認)

第二條、質量要求、技術標準、服務承諾

2.1 質量要求:_____________

2.1.1 材料(詳見合同附件):報價單(略)

2.1.2 規格、型號等(詳見合同附件):圖紙

2.2 技術標準:按________驗收標準執行。

第三條、交貨、付款

3.1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交貨時間方式: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

3.3全部貨到並安裝完畢付60%貨款,經驗收通過後付至95%,質保期一年後全部付清。

3.4分期製作則需制訂分期交貨、安裝、付款時間表。該表作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3.5付款方式為 轉賬 ,結算時乙方須向甲方提供國內有效的普通銷售發票。

3.6甲方款項未結清前,全部貨物的所有權仍歸乙方享有。若甲方每批付款逾期一個月以上,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返還所有貨物和賠償損失。

第四條、運輸、安裝

4.1 運輸方式:汽運,運輸及運費有乙方負擔。

4.2 安裝由乙方負責,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4.3 安裝時間:乙方按合同或甲方要求五日內,因甲方原因不能安裝則工期順延。

第五條、驗收標準

5.1 驗收標準:按合同及附件執行。

5.2 驗收時間:安裝完畢,有甲方組織乙方配合,申請驗收。

第六條、對貨物的型號、規格、數量和質量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6.1 甲方如果發現貨物的型號、規格、數量和質量不符合合同的規定,收到貨物後應代為保管,並在三天內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異議,貨到安裝後未提出的,是同甲方已認可。

6.2 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處理意見時,應在三個工作日內與甲方協商處理。否則,即視為預設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七條、甲方責任

7.1 負責組織對貨物的及時驗收,指定安放地點。

7.2 因甲方原因貨到現場不能及時安裝,甲方應付貨物的保管責任,超過安全期限七天還不能安裝則應按合同支付貨款。

7.3 負責對乙方提供圖紙稽核及簽字確認。

7.4 負責按照合同付款方式支付貨款。

第八條、乙方責任

8.1 負責材料的採購和保管,保證採購的材料規格、品質達到合同上的質量要求;

8.2 按照甲方簽字認可圖紙精心加工,保證質量,按時完工和交付使用。

8.3 保修一年。

第九條、違約責任

9.1 除不可抗力的自然原因和社會原因外,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約定,否則,違約方須承擔違約責任。

9.2 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付而未付貨款總額的3‰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9.3 乙方逾期交貨的,每逾期一日,按貨款總值的3‰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9.4 貨物通過甲方驗收合格後,如甲方超過付款期限一個月未付款,乙方解約權利。

第十條、適用法律條款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

第十一條、其他

11.1 合同 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自行終止。合同有效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11.2 本合同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協調,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叄份,乙方持壹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 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協商不能解決,按以下方式解決:

11.4.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11.5 合同附件:合同附件均須雙方蓋章認可,與合同正本具同等法律效率。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

發電主機裝置購銷合同 篇12

合同編號: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購買————事宜,達成以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產品名稱、數量、價格

序號            產品名稱及牌號或商標產地或國別            規格、型號            計量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元)                            1                                                                                                                       2                                                                                                                       3                                                                                                                                    合計金額            ¥             大寫:                      (含稅價)

賣方保證所提供的所有裝置是全新的,並且採用賣方最新設計和合格的材料製造,各方面符合合同所規定的質量、規格、型號等要求。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執行國家、地方頒發的質量標準和行業標準。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前5日內向甲方提供加蓋公章的關於該產品的國家質量標準檔案,在供貨時附出廠合格證書,作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三、交貨:

1、交貨日期:甲方支付預付款後———— 個工作日。

2、交貨方式:乙方負責運輸並承擔運費、裝卸貨費用。

3、交貨地點:————————  。

四、賣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1、裝置自安裝、除錯合格之日起保質期———— 年。

在保質期內因裝置本身的質量問題,賣方在接到買方通知後24小時內到達買方現場,賣方負責免費修理、更換零部件或退換。在質保期內,賣方應對裝置出現的質量及安全問題負責處理、解決。

2、乙方提供———— 年免費維修,如在裝置使用過程中發生質量問題,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48小時到達甲方現場,在裝置使用過程中發生的有關技術性問題,賣方在接到買方通知後24小時內給予答覆。

3、因裝置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由甲方所在地的技術單位進行質量鑑定。

五、裝置的包裝、發運及運輸:

1、乙方應在裝置發運前對其進行滿足於運輸距離、防震、防鏽和防破損裝卸要求的包裝,以保證貨物安全運輸到達甲方指定地點。

2、包裝上註明貨物品種及數量。使用說明書、質量檢驗證明書、隨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單與裝置一起傳送。

3、裝置在發運手續辦理完畢後24小時內發貨到甲方,乙方通知甲方準備接貨。

六、裝置的安裝、除錯及驗收:

1、甲方對乙方所交裝置依照國家有關技術標準和雙方確認的技術標準進行現場驗收。

2、安裝由甲乙雙方現場安裝調節器試,效能達到技術要求的,給予簽收,驗收不合格的不予簽收。

3、甲方收貨時對產品的外觀檢查或開箱清點,不能免除供方對產品內在質量的責任。

發電主機裝置購銷合同 篇13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購買 事宜,達成以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 產品名稱、數量、價格

賣方保證所提供的所有裝置是全新的,並且採用賣方設計和合格的材料製造,各方面符合合同所規定法人質量、規格、型號要求。

二、 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在供貨時附出廠合格證書和使用說明書,作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三、 交貨:__________

1、交貨日期:__________甲方支付預付款後__________個工作日

2、交貨方式:__________乙方負責運輸並承擔運費、裝卸貨費用。

3、交貨地點:__________

四、 賣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__________

1、裝置自安裝、除錯合格之日起保質期__________年

在保質期內因裝置本身的質量問題,賣方在接到買方通知後24小時內到達買方現場,賣方負責修理、更換零部件或退換。在質保期內,賣方應對裝置出現的質量及安全問題負責處理、解決。

2、乙方提供 年維修,如在裝置使用過程中發生質量問題,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48小時到達甲方現場,在裝置使用過程中發生的有關技術性問題,賣方在接到買方通知後24小時內給予答覆。

3、質量異議期:__________自甲方裝置驗收之日起__________天

4、因裝置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由甲方所在地的技術單位進行質量鑑定

五、 裝置的包裝、發運及運輸:

1、乙方應在裝置發運前對其進行滿足於運輸距離、防震、防鏽和防破損裝卸要求的包裝,以保證貨物安全運輸到達甲方指定地點。

2、包裝上註明貨物品種及數量。使用說明書、質量檢驗證明書、隨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單與裝置一起傳送。

3、裝置在發運手續辦理完畢後,即行發貨達到甲方,乙方通知甲方準備接貨。

六、 裝置的安裝、除錯及驗收

1、甲方對乙方所交裝置依照雙方確認的技術標準進行現場驗收。

2、由乙方負責現場安裝除錯,效能達到技術要求的,甲方給予簽收,驗收不合格的不予簽收。

3、甲方收貨時對產品的外觀檢查或開箱清點,不能免除乙方對產品內在質量的責任。

七、 付款方式:

1、簽訂合同後3個工作日內支付 的預付款。

2、裝置到達交貨地點後,經甲方指定人員初步檢驗,甲方在檢驗符合合同附件所規定的數量、規格、型號後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 。

3、裝置安裝除錯完成後,並經甲方驗收合格,乙方提供17%正式增值稅發票後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 。

4、餘款 作為質保金,在質保期屆滿後支付。

八、 違約責任

1、由違約方承擔對方的直接經濟損失

九、 其他: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但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簽訂地: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

發電主機裝置購銷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

咀、乙兩方,就甲方採購乙方塔式起重機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標的物(裝置名稱、技術規格、價格、及交貨日期):

二、技術要求

1、質量標準

乙方提供的塔式起重機符合國家有關標準,沒有國家標準的按行業有關標準,沒有行業標準的按企業標準執行;

2、塔式起重機基礎景平衡配重

乙方提供塔式起重機基礎景平衡配重圖紙給甲方,甲方按照圖紙自制。

3、質量保證期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

起升機構、變幅機構、迴轉機構、液壓頂升系統三大機構,質量保證期壹年。

三、提供地點及方式

乙方工廠交貨,甲方負責運費。

四、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主機及輔件裸裝,小峻木箱包裝。

五、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發貨時,雙方共同在乙方工廠驗收,若有異議即時提出,雙方協商解決。

六、隨機備品、配件工具數量

按照乙方工廠標準配備。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

簽訂合同時,甲方預付乙方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______元),提貨時一次性付清餘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元)。

八、技術支援

1、塔式起重機首次安裝時,乙方提供相關的專業技術人員技術支援。

2、甲方從事起重類產品操作的操作人員必須取得當地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合法操作證書方可操作乙方產品,甲方對塔式起重機的安裝、拆卸及裝運,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並依法辦理相關手續的專業隊伍嚴格按期操作的技術規程安裝、拆卸及裝運,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乙方概不負責。

九、安裝資質

1、安裝由甲方提供汽車吊,甲方負責安裝。

2、乙方負責提供安裝備案資料,安裝備案資質由甲方負責辦理。

十、違約責任

1、若甲方沒有按照合同的約定按時支付合同定金,則甲方應當以合同總金額千分之三每天的標準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合同繼續履行,甲方違約累計達到陸拾天,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以合同總金額的千分之三每天的標準承擔違約責任。

2、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全面的履行裝置安裝等合同義務,否則應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以合同總金額的千分之五每天的標準支付。

3、按國家《民法典》有關條款執行。

十一、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期間,若甲、乙雙方因合同履行發生爭議,合同各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無數可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它未盡事宜,合同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三、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代表(簽章):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發電主機裝置購銷合同 篇15

合同編號: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購買     事宜,達成以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產品名稱、數量、價格:

賣方保證所提供的所有裝置是全新的,並且採用賣方最新設計和合格的材料製造,各方面符合合同所規定的質量、規格、型號等要求。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執行國家、地方頒發的質量標準和行業標準。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前5日內向甲方提供加蓋公章的關於該產品的國家質量標準檔案,在供貨時附出廠合格證書,作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三、交貨:

1、交貨日期:甲方支付預付款後    個工作日。

2、交貨方式:乙方負責運輸並承擔運費、裝卸貨費用。

3、交貨地點:    

四、賣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1、裝置自安裝、除錯合格之日起保質期   年。

在保質期內因裝置本身的質量問題,賣方在接到買方通知後24小時內到達買方現場,賣方負責免費修理、更換零部件或退換。在質保期內,賣方應對裝置出現的質量及安全問題負責處理、解決。

2、乙方提供   年免費維修,如在裝置使用過程中發生質量問題,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48小時到達甲方現場,在裝置使用過程中發生的有關技術性問題,賣方在接到買方通知後24小時內給予答覆。

3、因裝置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由甲方所在地的技術單位進行質量鑑定。

五、裝置的包裝、發運及運輸:

1、乙方應在裝置發運前對其進行滿足於運輸距離、防震、防鏽和防破損裝卸要求的包裝,以保證貨物安全運輸到達甲方指定地點。

2、包裝上註明貨物品種及數量。使用說明書、質量檢驗證明書、隨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單與裝置一起傳送。

3、裝置在發運手續辦理完畢後24小時內發貨到甲方,乙方通知甲方準備接貨。

六、裝置的安裝、除錯及驗收:

1、甲方對乙方所交裝置依照國家有關技術標準和雙方確認的技術標準進行現場驗收。

2、安裝由甲乙雙方現場安裝調節器試,效能達到技術要求的,給予簽收,驗收不合格的不予簽收。

3、甲方收貨時對產品的外觀檢查或開箱清點,不能免除供方對產品內在質量的責任。

七、 付款方式:

1、簽訂合同後———— 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 %的預付款。

2、裝置到達交貨地點後,經甲方指定人員初步檢驗,甲方在檢驗符合合同附件所規定的數量、規格、型號後———個工作內支付合同金額的 ————%。

3、裝置安裝除錯完成後,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   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10%。

4、合同總金額的   %作為質保金,在質保期屆滿後支付。

5、乙方在甲方每次付款前開具正式增值稅發票。

八、違約責任

1、逾期交貨、除錯合格或付款的,每天按合同總價的萬分之五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 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的,應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3、乙方不能在合同規定時間內除錯合格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此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10%的違約金。

4、乙方所交的裝置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國家標準,所供裝置達不到約定技術要求的,乙方必須無條件退回全部貨款,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30%的賠償金。

九、禁止商業賄賂和保守商業祕密、智慧財產權:

1、乙方承諾在業務往來過程中,不向甲方人員贈送現金、物品或以其他形式給予甲方人員利益。

2、雙方負有謹慎保護對方商業祕密及智慧財產權的義務。未經對方書面允許,任何一方不得披露、自用及許可他人使用。

十、爭議解決方式: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簽約地法院起訴解決。

十一、其他: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簽訂於某市某區————。乙方系內資企業,營業執照號碼:————。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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