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縣鋼瓶使用合同書(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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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林縣鋼瓶使用合同書 篇1

甲方:

上林縣鋼瓶使用合同書(精選3篇)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1:

住 址: 聯絡方式2:

鋼瓶規格: 入戶型別: 入戶數量:

需交押金: 元 (大寫金額 萬 千 百 拾 元 角 分)

乙方:上林縣______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甲方需要使用乙方液化氣石油氣鋼瓶有關事宜簽訂本協議,內容如下:

入戶須知:

1、歡迎您成為上林縣_____有限公司燃氣使用者,請您務必仔細閱讀並理解本協議各項條款,經 簽字確認後,將被視為您對本協議全部內容的認可,並同意接受協議各項條款。

2、使用者辦理入、退戶手續只能在我公司或指定門店辦理。入戶時須配合我公司工作

員對開戶人資訊進行登記,留公司備檔;退戶時需提供:

(1)開戶人身份證:

(2)鋼瓶使用協議:

(3)本公司專用鋼瓶。

3、鋼瓶產權屬上林縣____能源有限公司所有,使用者租用上林縣_____能源有限公司專用鋼瓶,擁有鋼瓶的使用權。我公司提供的鋼瓶必須有鋼瓶編碼、統一電話、及字樣。

4、使用者不得攜___鋼瓶到非三鼎燃氣公司以外氣站購氣、充裝。使用者返還的空瓶,必須與最近一次換氣所標明的鋼瓶型別、鋼瓶編碼相符。否則上林縣____能源有限公司及供應點有權不給予換氣或者辦理退戶。

5、為了保障使用者的用氣安全、質量、重量,使用者應在乙方下屬直銷或特許經營門店換氣,或撥打乙方全縣統一客服電話:。

6、甲方確認入戶後即視為接受上述條款,自願將自有產權鋼瓶轉移至上林縣_____有限公司。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上林縣鋼瓶使用合同書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膝上型電腦配備和使用事宜達成協議,內容如下:

一、購買膝上型電腦費用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現配置電腦品牌為:

____________,總價為____________元。甲方承擔人民幣___捌仟__元整,乙方承擔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乙方所承擔的款項可分期支付,首期人民幣壹仟元整,第二個月起每月交人民幣伍佰元整,直至交清餘款為止。

二、甲、乙雙方共同出資購買的膝上型電腦由甲方按國家會計制度固定資產管理規定統一入帳管理。甲方有膝上型電腦的所有權,乙方有膝上型電腦的使用權和保管義務。

三、若乙方不再為甲方服務(包括調離學校、在學校掛靠等),須交回膝上型電腦,並執行以下具體條款:

1、乙方若一週年內離校的,交出所配置膝上型電腦,甲方退還給乙方購機時所承擔款項的全部金額。

2、乙方若兩週年內離校的,交出所配置膝上型電腦,甲方退還給乙方購機時所承擔款項的90%。

3、乙方若三週年內離校的,交出所配置膝上型電腦,甲方退還給乙方購機時所承擔款項的70%。

4、乙方若四週年內離校的,交出所配置膝上型電腦,甲方退還給乙方購機時所承擔款項的50%。

5、乙方若五週年內離校的,交出所配置膝上型電腦,甲方退還給乙方購機時所承擔款項的30%。

6、乙方若六週年內離校的,交出所配置膝上型電腦,甲方退還給乙方購機時所承擔款項的10%。

7、乙方若六週年以上離校的,交出所配置膝上型電腦,甲方不再退還乙方購機時承擔所有的款項。

五、乙方在膝上型電腦使用過程中如果不慎損壞或丟失,按國家會計制度固定資產管理規定的折舊率予以賠償。(乙方承擔部分除外)

六、原則上壹人不能配備兩臺電腦,配備筆記本電腦後,原臺式電腦將調出,用於組建新機房或作其他用途。

八、甲方有義務推進網路、多媒體等現代教育技術的應用,實現辦公、教學現代化,全面提高辦公效率及辦學水平,為乙方提供有效的、配套的軟硬體支援。

九、乙方有義務在短期內提高計算機運用水平,充分運用膝上型電腦進行教學、備課和學習。不斷提高教學質量和工作效率。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同意所產生的補充條款與本協議有等效。

十一、本協議以上條款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二、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上林縣鋼瓶使用合同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同法》、《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守信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 乙方使用甲方派遣人員若干名(名單附後),從事輔助性、替代性工作(乙方根據用工性質及具體要求標準,自行決定工人選後推薦給甲方辦理相應的派遣手續)。

二、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 乙方使用甲方派遣人員的待遇:___________

1、 甲方派遣人員的工資、加班費、獎金和其他補助費用均由乙方按本單位規定的標準支付按月支付,並實行同工同酬。

2、 甲方為被派遣人員辦理國家規定的社會保險(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手續,保險費用由乙方每月______日前按時打入甲方指定的賬戶。

3、 被派遣人員如發生工傷、工亡事故,工傷保險按照國家、省、自治區相關規定賠付,按照規定不予賠付或者賠付之外的專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 乙方應為由甲方派遣到乙方的被派遣人員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工作場所,否則被派遣人員有權拒絕乙方分配的無安全保障義務的工作。

2、 乙方應對甲方派遣人員進行政治思想、法律道德、計劃生育、安全生產等教育,並根據生產要求進行必要的職業技能培訓,甲方派遣人員必須遵守乙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3、 乙方應認真做好甲方派遣人員合同到期後的輪換工作,並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

4、 乙方因工作需要或甲方提供的勞務派遣人員人數不足需要補員時,甲方應予以配合,儘快補齊。

5、 乙方應當及時支付甲方勞務費用,每人每月______元,於簽訂後每月結算一次(當月______日前結算各項費用)。當月實際使用的勞務派遣人員數以雙方簽字蓋章的《勞務派遣人員清單》人數為準。

6、 甲方派遣人員由於被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按規定需要給予經濟補償以及經濟賠償的,其經濟補償金、經濟賠償金按照《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辦理,費用由甲方承擔;因乙方過錯或違法退回導致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賠償金,費用由乙方承擔。

7、 被派遣人員患病、患職業病、因工受傷、非因公受傷、因工死亡及患病或非因工死亡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政策執行,費用由甲方承擔。

8、 單位殘疾人保障基金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繳納。

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派遣人員可以隨時通知乙方拒絕勞動,並告知甲方:___________

1、 乙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

2、 乙方未按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3、 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者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將被派遣人員退回甲方:___________

1、 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用工單位規章制度的,嚴重失職和營私舞弊給用工單位造成重大損失的。

3、 因患病或非因工患病,醫療期滿經調整後仍不能勝任安排工作的。

4、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 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七、 本協議的期限、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 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在協議履行期間,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國家相關政策改變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作出書面答覆,經雙方協商一致變更或解除合同,15日內未答覆的視為同意對方變更或解除的請求。

2、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到期,自動終止。若續簽,則在本合同期滿30日內,甲乙雙方就續訂進行協商,並按協商結果辦理續訂合同手續。合同有限期內人員變更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雙方通過協商,對人員進行調整。

八、 其他

1、 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達成的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等效力。

2、 雙方在履行合同發生爭議時,應本著實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 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訴訟。

3、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九、 補充條款:___________

1、 若國家相關政策規定致使該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協商處理。

2、 若當月被派遣人員工資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稅款由工資發放方在被派遣人員工資中予以扣除。

甲方(單位蓋章):___________ 乙方(單位蓋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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