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書(精選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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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書 篇1

我們都知道,基本上每個企業都會有自己的商標,這些商標都是在專門地方註冊過的。很多時候,我們由於工作或者其他需要會使用到別人的作品時會與別人簽訂使用合同,同樣的,我們在使用別人的商標時,也是需要和別人簽訂一份許可合同的。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書(精選17篇)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書

收文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文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過雙方協商就(商標明LOGO),中文logo,英文logo,中文名,英文名,使用名,曾使用名授權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使用

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註冊的第__________號__________商標(商標註冊證的影印件/影印件附

後),根據《商標法》第二十六條規定;許可__________公司使用。經雙方協議,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許可使用的商標:

(貼商標圖樣,並由註冊人蓋騎縫章)

許可使用的商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具體使用許可條件,見所附的許可合同副本

許可人__________(章戳)被許可人__________(章戳)

地址__________

(我們在使用別人的商標時,一定要和他人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不然當由於此事件牽扯到法律問題時,過錯方則是自己這一方。)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書 篇2

商標使用許可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標使用被許可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一、甲方將已註冊的使用在______類________商品上的獨家使用第________號________商標,許可乙方使用在________類______商品上。商標標識: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許可使用的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滿,如需延長使用時間,由甲、乙雙方另行續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三、甲方有權監督乙方使用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乙方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具體措施為:乙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部門的質量標準生產,甲方不定期的抽查商品質量,具體按《現代聯合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商標管理暫行辦法》實施。

四、乙方必須在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自已的企業名稱和商品產地。

五、乙方不得任意改變甲方註冊商標的文、圖形或者其組合,並不得超過許可的商品範圍使用甲方的註冊商標。

六、未經甲方授權,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將甲方註冊商標許可第三方使用。

七、註冊商標標識的提供方式:乙方經甲方同意根據需要自行印製。

八、許可使用費及支付方式:補充說明。

九、本合同提前終止時,甲、乙雙方應當分別自終止之日起一個月內書面通知商標局及其各自所在地縣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十、違約責任:補充說明。

十一、糾紛解決方式:可以上訴雙方當地法院,由法院裁決。

十二、其它事宜: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補充。

本合同一式3份,自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乙雙方分別將合同副本交送所在地縣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存查,並由甲方報送商標局備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書 篇3

甲方(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被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簽訂並生效,簽約雙方是(名稱)(許可方),(公司的所在地名)其主要營業處在(地址),和(名稱)(被許可方),(公司所在地名),其主要營業處在(地址)。

第一條定義

1.“產品”(或“服務”)指的是(用必要的和適於本許可實際情況的專門術語進行描述)貨物(或服務),這些貨物(或服務)是與許可方正在使用而被許可方將要使用的商標相聯絡的。

2.“許可商標”指的是(標識正被許可的商標),如附錄A所示。

第二條背景說明

關於其產品,許可方已經選用並正在使用本許可商標,該許可商標已經註冊或已經申請註冊如附錄B所示。

許可方花費了大量時間、精力和財力已獲得並保持著獨一無二的以許可商標出售其高質量貨物的良好信譽。

被許可方認識到本許可商標的價值及其有效性,希望從許可方得到非獨佔許可。

許可方願意將該許可商標的非獨佔許可授予被許可方。

第三條授權;所有權

1.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許可方授予被許可方非獨佔許可證:在附錄C中充分描述的產品製造和銷售中,被許可方可以使用本許可商標。

2.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證是有限制的(具體規定被許可方限定的工廠或地點生產,以許可商標銷售的產品)。

3.按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限於地域範圍(具體規定的被許可方以許可商標向第三方和分公司或其他有關的公司提供貨物或服務的地域範圍)。

4.按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不賦予被許可方讓他方為其製造產品的權利。(若賦予這種權利,即被許可方可以讓附屬或有關的公司為其製造產品,或分許可給第三方,則這樣的權利應加以特別規定)。

5.被許可方確認許可方本許可商標的所有權,保證尊重和維護這一所有權,在許可商標的使用中被許可方保證不損害許可方的名譽和利益,被許可方理解並同意:除本協議規定的許可商標的使用權外,本協議未授予被許可方任何別的權利、資格或利益。被許可方不懷疑許可方對本許可商標的所有權或本協議的有效性。

第四條許可期限;終止後的權利和義務

1.若不是按規定提前終止,這裡授予的許可將自生效日起持續_______年。

2.如遇下列情況,許可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但需提前30天以書面方式通知被許可方;被許可方違反本協議的重大條款;被許可方宣告破產或肯定無償付能力;被許可方指定接管人或受託人佔有其資產或政府當局查封了被許可方的財產;被許可方進行拍賣或甩賣;被許可方與別的企業合併。

3.協議的終止

A這裡授予的許可證應按規定終止。

B協議終止後,被許可方不得以許可商標或任何易於產生混淆的類似商標的名義宣傳或銷售任何貨物、宣傳或提供任何服務、保留採用任何業務名稱,或進行其他活動。

C協議終止後,被許可方應停止一切自認為有許可商標使用權的活動,停止一切自認為與許可方相聯絡的活動;除了萬一因被許可方違反協議,許可方終止許可外,對於終止日前收到的定單、被許可方可以照常供貨。

第五條報酬

1.當事雙方確認協議關予報酬的規定是充分的適當的。

2.在本協議生效日後________天(例如10天)內,被許可方應付給許可方____________美元。

3.被許可方同意因在推銷產品(服務)中使用許可商標而支付使用費,使用費按被許可方銷售額的____________%計算。每月15日前支付,按上個月總銷售額計算使用費。申報上月總銷售額的同時應支付上月的使用費。總銷售額不應包括附加稅、營業稅或由被許可方向顧客收集的其他稅。因這些稅款只是附加在產品價格上由被許可方收集並付給政府的。

第六條財會帳目

使用許可商標或與之有關的貨物(或服務)的銷售情況被許可方應作完整而精確的記錄,並加以妥善儲存。唯一的目的是用於確定使用費的支付是否按照本協議得到了正確執行。許可方或其代表有權在適當的時候及正常營業時間內審查被許可方的帳目,審查費用由許可方自己負擔。若發現差錯超過5%(按報告的總銷售量計算),則被許可方應賠償許可方全部的審查費用,包括旅費、伙食費、住宿費和許可方派出的審查人員工資等。

第七條質量標準和保持;商標使用方式

1.所有使用許可商標的貨物,其製造、宣傳和銷售必須與許可方所提供的產品規格一致,其規格列於附錄C中,不過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許可方可隨時予以修改。

2.被許可方同意在維持許可方的標準和控制其所銷售的所有與許可商標有關的貨物的質量和效能方面與許可方合作。

A.許可商標產品在初次投放市場或初次進入商業流通之前,任何使用許可商標的廣告和文字材料發表之前,應將這種產品的樣品或這種廣告或文字材料的樣本送交許可方認可,許可方不得無理扣留。許可方在收到所述樣品後的10個工作日內應將認可或不認可的意見以書面方式告訴被許可方。如果不認可,則許可方應說明其理由。

B.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適當時間,一旦許可方提出要求,被許可方應及時向許可方提交許可商標產品其宣傳廣告的樣品或樣本。如果該產品或廣告不符合許可方的規格和標準,許可方可行使其否定權,被許可方則應停止銷售這種被否定的產品,停止使用這種被否定的廣告。被許可方必須克服產品和廣告上的缺點,並再次謀求許可方的認可,才能重新開始銷售該產品和使用該廣告。

3.被許可方同意,僅以許可方規定的方式或形式使用許可商標,在未得到許可方的書面認可前,不在許可商標上新增任何別的標記。

4.在每次使用許可註冊商標中,被許可方應嚴格遵守一切標記規定,這是法律的要求或者是為了保護許可方在許可商標方面的權利。按照可適用的法律行事。根據許可方的書面要求,被許可方同意在使用許可商標時加上一個說明,說明本許可商標是許可方授予的許可。

第八條保證

1.許可方保證自己是本許可商標的所有者;許可方未發現由於銷售本許可商標產品而侵犯任何別的權利;許可方有權簽訂本協議,可以將本協議規定的權利授予被許可方。

2.許可方對被許可方製造和銷售的產品或提供的服務不作任何擔保。

3.被許可方保證有權簽訂本協議;保證不因承擔本協議的義務而違反它作為當事方的其他協議;保證按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明確規定的方式使用本許可商標。

第九條訂約人的獨立性;賠償

1.被許可方是一個獨立訂約人,不是代理人,不是聯合投機商的合夥人,不是許可方僱員。

2.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被許可方應自費參加綜合責任保險,包括契約和產品責任保險,涉及與本協議許可商標有關的所有貨物與活動,保險總額不少於____________美元。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提供一份保險憑證副本,或其他保險證明副本,這種憑證使許可方確信其權利以及由本協議所授予的權利而產生的索賠均已得到了保護。

第十條廣告;宣傳

在本許可證授權的被許可方市場內作宣傳廣告,當事雙方都可能希望在協議中包括這樣一些條款,規定各方關於廣告型別和費用應分擔份額。關於廣告的形式、規模和佈局,被許可方希望得到許可方的保證。如果許可方在被許可方的市場內作關於許可商標貨物或服務廣告,則它可能希望得到被許可方的資助,例如可按照被許可方的銷售總額對在該市場內許可方、被許可方和別的被許可方們的全部銷售總額之比來計算。

第十一條第三方侵權

被許可方同意,一旦發現任何未經許可而使用許可商標的行為,立即通告許可方。對侵權行為或不正當競爭是否訴諸法律是許可方獨享的權利,但許可方同意對上述情況採取行動要同被許可方協商,包括訴訟費以及所得賠償的分配等。

第十二條其他條款

1.糾紛的解決:

2.合同的修改:

A本協議是當事雙方關於所涉及標的物的完整協議。以前關於上述標的物的一切口頭或書面的諒解或協議均由本協議代替。

B本協議的修改必須經當事雙方簽署書面檔案並說明修改的目的。

3.可分割性

本協議中的某一條款如果被認為是不合法的、無效的或不可實施的,則該條款將終止執行,但這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儘管原協議中不含上述條款,而協議仍將繼續被執行。

4.管轄的法律

不管選擇何種法律來支配本協議,當事雙方應熟悉該法律關於商標、合同和不正當競爭等方面的條款,以保證正確擬訂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和保護當事各方的利益。

5.遵守管轄的法律

被許可方同意將得到有關政府當局的任何必要的批准,被許可方在當局管轄範圍內定居或按本協議進行活動。被許可方還同意將遵守一切地方的或國家的對本協議或按協議進行的活動有約束力的一切法律。

6.不可抗力

任一當事方由於其不可控制的偶然因素而被阻止、中斷或延時履行其義務或執行協議,只要障礙依然存在,就可免除該當事方的有關義務和協議的履行。

7.非自動棄權

任一當

事方未能行使本協議賦予的權利,或者未嚴格堅持本協議的條款,那麼不能認為它放棄了其他權利。

8.平等待遇

被許可方應特別留心在協議中加入這樣的條款,即如果後來的被許可方使用費更低,則他也應享受同等待遇。許可方通常會抵制這種條款,即使答應了,一般也會堅持對之加以限制,例如要被許可方接受別的許可證協議中對被許可方不利的條款。

9.通告

本協議所要求的一切通知、支付的款項或帳單等應專人遞送或通過掛號郵件或擔保郵件(郵資預付的)遞送給接收方,接收方的地址如下,可按隨時提供的地址:

若寄給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寄給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知、支付的款項和帳單從遞送日起生效,如果標明正確地址和付足夠郵資後以郵寄方式遞送的話,從郵寄日起生效。

作為證據,本協議一式兩份已由當事雙方正式委派的代表簽字使之生效。

甲方(許可方):_

國際(非獨佔)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書 篇4

甲方(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被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簽訂並生效,簽約雙方是(名稱)(許可方),(公司的所在地名)其主要營業處在(地址),和(名稱)(被許可方),(公司所在地名),其主要營業處在(地址)。

第一條 定義

1.“產品”(或“服務”)指的是(用必要的和適於本許可實際情況的專門術語進行描述)貨物(或服務),這些貨物(或服務)是與許可方正在使用而被許可方將要使用的商標相聯絡的。

2.“許可商標”指的是(標識正被許可的商標),如附錄A所示。

第二條 背景說明

關於其產品,許可方已經選用並正在使用本許可商標,該許可商標已經註冊或已經申請註冊如附錄B所示。

許可方花費了大量時間、精力和財力已獲得並保持著獨一無二的以許可商標出售其高質量貨物的良好信譽。

被許可方認識到本許可商標的價值及其有效性,希望從許可方得到非獨佔許可。

許可方願意將該許可商標的非獨佔許可授予被許可方。

第三條 授權;所有權

1.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許可方授予被許可方非獨佔許可證:在附錄C中充分描述的產品製造和銷售中,被許可方可以使用本許可商標。

2.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證是有限制的(具體規定被許可方限定的工廠或地點生產,以許可商標銷售的產品)。

3.按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限於地域範圍(具體規定的被許可方以許可商標向第三方和分公司或其他有關的公司提供貨物或服務的地域範圍)。

4.按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不賦予被許可方讓他方為其製造產品的權利。(若賦予這種權利,即被許可方可以讓附屬或有關的公司為其製造產品,或分許可給第三方,則這樣的權利應加以特別規定)。

5.被許可方確認許可方本許可商標的所有權,保證尊重和維護這一所有權,在許可商標的使用中被許可方保證不損害許可方的名譽和利益,被許可方理解並同意:除本協議規定的許可商標的使用權外,本協議未授予被許可方任何別的權利、資格或利益。被許可方不懷疑許可方對本許可商標的所有權或本協議的有效性。

第四條 許可期限;終止後的權利和義務

1.若不是按規定提前終止,這裡授予的許可將自生效日起持續_______年。

2.如遇下列情況,許可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但需提前30天以書面方式通知被許可方;被許可方違反本協議的重大條款;被許可方宣告破產或肯定無償付能力;被許可方指定接管人或受託人佔有其資產或政府當局查封了被許可方的財產;被許可方進行拍賣或甩賣;被許可方與別的企業合併。

3.協議的終止

A 這裡授予的許可證應按規定終止。

B 協議終止後,被許可方不得以許可商標或任何易於產生混淆的類似商標的名義宣傳或銷售任何貨物、宣傳或提供任何服務、保留採用任何業務名稱,或進行其他活動。

C 協議終止後,被許可方應停止一切自認為有許可商標使用權的活動,停止一切自認為與許可方相聯絡的活動;除了萬一因被許可方違反協議,許可方終止許可外,對於終止日前收到的定單、被許可方可以照常供貨。

第五條 報酬

1.當事雙方確認協議關予報酬的規定是充分的適當的。

2.在本協議生效日後________天(例如10天)內,被許可方應付給許可方____________美元。

3.被許可方同意因在推銷產品(服務)中使用許可商標而支付使用費,使用費按被許可方銷售額的____________%計算。每月15日前支付,按上個月總銷售額計算使用費。申報上月總銷售額的同時應支付上月的使用費。總銷售額不應包括附加稅、營業稅或由被許可方向顧客收集的其他稅。因這些稅款只是附加在產品價格上由被許可方收集並付給政府的。

第六條 財會帳目

使用許可商標或與之有關的貨物(或服務)的銷售情況被許可方應作完整而精確的記錄,並加以妥善儲存。唯一的目的是用於確定使用費的支付是否按照本協議得到了正確執行。許可方或其代表有權在適當的時候及正常營業時間內審查被許可方的帳目,審查費用由許可方自己負擔。若發現差錯超過5%(按報告的總銷售量計算),則被許可方應賠償許可方全部的審查費用,包括旅費、伙食費、住宿費和許可方派出的審查人員工資等。

第七條 質量標準和保持;商標使用方式

1.所有使用許可商標的貨物,其製造、宣傳和銷售必須與許可方所提供的產品規格一致,其規格列於附錄C中,不過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許可方可隨時予以修改。

2.被許可方同意在維持許可方的標準和控制其所銷售的所有與許可商標有關的貨物的質量和效能方面與許可方合作。

A.許可商標產品在初次投放市場或初次進入商業流通之前,任何使用許可商標的廣告和文字材料發表之前,應將這種產品的樣品或這種廣告或文字材料的樣本送交許可方認可,許可方不得無理扣留。許可方在收到所述樣品後的10個工作日內應將認可或不認可的意見以書面方式告訴被許可方。如果不認可,則許可方應說明其理由。

B.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適當時間,一旦許可方提出要求,被許可方應及時向許可方提交許可商標產品其宣傳廣告的樣品或樣本。如果該產品或廣告不符合許可方的規格和標準,許可方可行使其否定權,被許可方則應停止銷售這種被否定的產品,停止使用這種被否定的廣告。被許可方必須克服產品和廣告上的缺點,並再次謀求許可方的認可,才能重新開始銷售該產品和使用該廣告。

3.被許可方同意,僅以許可方規定的方式或形式使用許可商標,在未得到許可方的書面認可前,不在許可商標上新增任何別的標記。

4.在每次使用許可註冊商標中,被許可方應嚴格遵守一切標記規定,這是法律的要求或者是為了保護許可方在許可商標方面的權利。按照可適用的法律行事。根據許可方的書面要求,被許可方同意在使用許可商標時加上一個說明,說明本許可商標是許可方授予的許可。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被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書 篇5

甲方:

地 址: 郵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乙方:

地 址: 郵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上,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信守。

第一條 商標名稱、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使用期限:甲方許可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 商品上使用甲方註冊的第 號 商標;

第三條 使用費:乙方付給甲方許可使用報酬 元,支付辦法為 ;

第四條 限制:甲方可以/不得於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內在地 區使用或許可第三者使用上述註冊商標。

第五條 違約責任:

第六條 合同發生爭議,按以下第( )項方式處理。

1.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 份,經法定代表人簽字有效,甲、乙雙方各執( )份。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

____________廠(公司)註冊的第____________號____________商標(商標註冊證的影印件/影印件附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二十六條規定,許可________ 廠(公司)使用。經雙方協議,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請予備案。

許可使用的商標:(貼商標圖樣,並由註冊人騎縫蓋章)

許可使用的商品:

許可使用期限:

具體使用許可條件,見所附的許可合同副本。

許可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被許可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書 篇6

國際(非獨佔)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書

甲方(許可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乙方(被許可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並生效,簽約雙方是_________(許可方),_________(公司的所在地名),其主要營業處在_________(地址),和_________(被許可方),_________(公司所在地名),其主要營業處在_________(地址)。

第一條 定義

1.“產品”(或“服務”)指的是(用必要的和適於本許可實際情況的專門術語進行描述)貨物(或服務),這些貨物(或服務)是與許可方正在使用而被許可方將要使用的商標相聯絡的。

2.“許可商標”指的是(標識正被許可的商標),如附錄一所示。

第二條 背景說明

關於其產品,許可方已經選用並正在使用本許可商標,該許可商標已經註冊或已經申請註冊如附錄二所示。

許可方花費了大量時間、精力和財力已獲得並保持著獨一無二的以許可商標出售其高質量貨物的良好信譽。

被許可方認識到本許可商標的價值及其有效性,希望從許可方得到非獨佔許可。

許可方願意將該許可商標的非獨佔許可授予被許可方。

第三條 授權;所有權

1.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許可方授予被許可方非獨佔許可證:在附錄三中充分描述的產品製造和銷售中,被許可方可以使用本許可商標。

2.第1項授予的許可證是有限制的(具體規定被許可方限定的工廠或地點生產,以許可商標銷售的產品)。

3.按第三條第1項授予的許可限於地域範圍(具體規定的被許可方以許可商標向第三方和分公司或其他有關的公司提供貨物或服務的地域範圍)。

4.按第三條第1項授予的許可不賦予被許可方讓他方為其製造產品的權利。(若賦予這種權利,即被許可方可以讓附屬或有關的公司為其製造產品,或分許可給第三方,則這樣的權利應加以特別規定)。

5.被許可方確認許可方本許可商標的所有權,保證尊重和維護這一所有權,在許可商標的使用中被許可方保證不損害許可方的名譽和利益,被許可方理解並同意:除本協議規定的許可商標的使用權外,本協議未授予被許可方任何別的權利、資格或利益。被許可方不懷疑許可方對本許可商標的所有權或本協議的有效性。

第四條 許可期限;終止後的權利和義務

1.若不是按規定提前終止,這裡授予的許可將自生效日起持續_________年。

2.如遇下列情況,許可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但需提前30天以書面方式通知被許可方;被許可方違反本協議的重大條款;被許可方宣告破產或肯定無償付能力;被許可方指定接管人或受託人佔有其資產或政府當局查封了被許可方的財產;被許可方進行拍賣或甩賣;被許可方與別的企業合併。

3.協議的終止

A.這裡授予的許可證應按規定終止。

B.協議終止後,被許可方不得以許可商標或任何易於產生混淆的類似商標的名義宣傳或銷售任何貨物、宣傳或提供任何服務、保留採用任何業務名稱,或進行其他活動。

C.協議終止後,被許可方應停止一切自認為有許可商標使用權的活動,停止一切自認為與許可方相聯絡的活動;除了萬一因被許可方違反協議,許可方終止許可外,對於終止日前收到的定單、被許可方可以照常供貨。

第五條 報酬

1.當事雙方確認協議關予報酬的規定是充分的適當的。

2.在本協議生效日後_________天(例如10天)內,被許可方應付給許可方_________美元。

3.被許可方同意因在推銷產品(服務)中使用許可商標而支付使用費,使用費按被許可方銷售額的_________%計算。每月15日前支付,按上個月總銷售額計算使用費。申報上月總銷售額的同時應支付上月的使用費。總銷售額不應包括附加稅、營業稅或由被許可方向顧客收集的其他稅。

第六條 財會帳目

使用許可商標或與之有關的貨物(或服務)的銷售情況被許可方應作完整而精確的記錄,並加以妥善儲存。唯一的目的是用於確定使用費的支付是否按照本協議得到了正確執行。許可方或其代表有權在適當的時候及正常營業時間內審查被許可方的帳目,審查費用由許可方自己負擔。若發現差錯超過5%(按報告的總銷售量計算),則被許可方應賠償許可方全部的審查費用,包括旅費、伙食費、住宿費和許可方派出的審查人員工資等。

第七條 質量標準和保持;商標使用方式

1.所有使用許可商標的貨物,其製造、宣傳和銷售必須與許可方所提供的產品規格一致,其規格列於附錄三中,不過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許可方可隨時予以修改。

2.被許可方同意在維持許可方的標準和控制其所銷售的所有與許可商標有關的貨物的質量和效能方面與許可方合作。

A.許可商標產品在初次投放市場或初次進入商業流通之前,任何使用許可商標的廣告和文字材料發表之前,應將這種產品的樣品或這種廣告或文字材料的樣本送交許可方認可,許可方不得無理扣留。許可方在收到所述樣品後的10個工作日內應將認可或不認可的意見以書面方式告訴被許可方。如果不認可,則許可方應說明其理由。

B.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適當時間,一旦許可方提出要求,被許可方應及時向許可方提交許可商標產品其宣傳廣告的樣品或樣本。如果該產品或廣告不符合許可方的規格和標準,許可方可行使其否定權,被許可方則應停止銷售這種被否定的產品,停止使用這種被否定的廣告。被許可方必須克服產品和廣告上的缺點,並再次謀求許可方的認可,才能重新開始銷售該產品和使用該廣告。

3.被許可方同意,僅以許可方規定的方式或形式使用許可商標,在未得到許可方的書面認可前,不在許可商標上新增任何別的標記。

4.在每次使用許可註冊商標中,被許可方應嚴格遵守一切標記規定,這是法律的要求或者是為了保護許可方在許可商標方面的權利。按照可適用的法律行事。根據許可方的書面要求,被許可方同意在使用許可商標時加上一個說明,說明本許可商標是許可方授予的許可。

第八條 保證

1.許可方保證自己是本許可商標的所有者;許可方未發現由於銷售本許可商標產品而侵犯任何別的權利;許可方有權簽訂本協議,可以將本協議規定的權利授予被許可方。

2.許可方對被許可方製造和銷售的產品或提供的服務不作任何擔保。

3.被許可方保證有權簽訂本協議;保證不因承擔本協議的義務而違反它作為當事方的其他協議;保證按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明確規定的方式使用本許可商標。

第九條 訂約人的獨立性;賠償

1.被許可方是一個獨立訂約人,不是代理人,不是聯合投機商的合夥人,不是許可方僱員。

2.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被許可方應自費參加綜合責任保險,包括契約和產品責任保險,涉及與本協議許可商標有關的所有貨物與活動,保險總額不少於_________美元。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提供一份保險憑證副本,或其他保險證明副本,這種憑證使許可方確信其權利以及由本協議所授予的權利而產生的索賠均已得到了保護。

第十條 廣告;宣傳

在本許可證授權的被許可方市場內作宣傳廣告,當事雙方都可能希望在協議中包括這樣一些條款,規定各方關於廣告型別和費用應分擔份額。關於廣告的形式、規模和佈局,被許可方希望得到許可方的保證。如果許可方在被許可方的市場內作關於許可商標貨物或服務廣告,則它可能希望得到被許可方的資助,例如可按照被許可方的銷售總額對在該市場內許可方、被許可方和別的被許可方們的全部銷售總額之比來計算。

第十一條 第三方侵權

被許可方同意,一旦發現任何未經許可而使用許可商標的行為,立即通告許可方。對侵權行為或不正當競爭是否訴諸法律是許可方獨享的權利,但許可方同意對上述情況採取行動要同被許可方協商,包括訴訟費以及所得賠償的分配等。

第十二條 其他條款

1.糾紛的解決:_________。

2.合同的修改

A.本協議是當事雙方關於所涉及標的物的完整協議。以前關於上述標的物的一切口頭或書面的諒解或協議均由本協議代替。

B.本協議的修改必須經當事雙方簽署書面檔案並說明修改的目的。

3.可分割性

本協議中的某一條款如果被認為是不合法的、無效的或不可實施的,則該條款將終止執行,但這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儘管原協議中不含上述條款,而協議仍將繼續被執行。

4.管轄的法律

不管選擇何種法律來支配本協議,當事雙方應熟悉該法律關於商標、合同和不正當競爭等方面的條款,以保證正確擬訂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和保護當事各方的利益。

5.遵守管轄的法律

被許可方同意將得到有關政府當局的任何必要的批准,被許可方在當局管轄範圍內定居或按本協議進行活動。被許可方還同意將遵守一切地方的或國家的對本協議或按協議進行的活動有約束力的一切法律。

6.不可抗力

任一當事方由於其不可控制的偶然因素而被阻止、中斷或延時履行其義務或執行協議,只要障礙依然存在,就可免除該當事方的有關義務和協議的履行。

7.非自動棄權

任一當事方未能行使本協議賦予的權利,或者未嚴格堅持本協議的條款,那麼不能認為它放棄了其他權利。

8.平等待遇

被許可方應特別留心在協議中加入這樣的條款,即如果後來的被許可方使用費更低,則他也應享受同等待遇。許可方通常會抵制這種條款,即使答應了,一般也會堅持對之加以限制,例如要被許可方接受別的許可證協議中對被許可方不利的條款。

9.通告

本協議所要求的一切通知、支付的款項或帳單等應專人遞送或通過掛號郵件或擔保郵件(郵資預付的)遞送給接收方,接收方的地址如下,可按隨時提供的地址:若寄給甲方:_________,若寄給乙方:_________。通知、支付的款項和帳單從遞送日起生效,如果標明正確地址和付足夠郵資後以郵寄方式遞送的話,從郵寄日起生效。

10.作為證據,本協議一式兩份已由當事雙方正式委派的代表簽字使之生效。

甲方(許可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被許可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書 篇7

甲方(許):

地 址: 郵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乙方(被許):

地 址: 郵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本合同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並生效,簽約雙方是(名稱)(許),(公司的所在地名)其主要營業處在(地址),和(名稱)(被許),(公司所在地名),其主要營業處在(地址)。

第一條 定義

1."產品"(或"服務")指的是(用必要的和適於本許可實際情況的專門術語進行描述)貨物(或服務),這些貨物(或服務)是與許正在使用而被許將要使用的商標相聯絡的。

2."許可商標"指的是(標識正被許可的商標),如附錄A所示。

第二條 背景說明

關於其產品,許已經選用並正在使用本許可商標,該許可商標已經註冊或已經申請註冊如附錄B所示。

許花費了大量時間、精力和財力已獲得並保持著獨一無二的以許可商標出售其高質量貨物的良好信譽。

被許認識到本許可商標的價值及其有效性,希望從許得到非獨佔許可。

許願意將該許可商標的非獨佔許可授予被許。

第三條 授權;所有權

1.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許授予被許非獨佔許可證:在附錄C中充分描述的產品製造和銷售中,被許可以使用本許可商標。

2.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證是有限制的(具體規定被許限定的工廠或地點生產,以許可商標銷售的產品)。

3.按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限於地域範圍(具體規定的被許以許可商標向第三方和分公司或其他有關的公司提供貨物或服務的地域範圍)。

4.按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不賦予被許讓他方為其製造產品的權利。(若賦予這種權利,即被許可以讓附屬或有關的公司為其製造產品,或分許可給第三方,則這樣的權利應加以特別規定)。

5.被許確認許本許可商標的所有權,保證尊重和維護這一所有權,在許可商標的使用中被許保證不損害許名譽和利益,被許理解並同意:除本協議規定的許可商標的使用權外,本協議未授予被許任何別的權利、資格或利益。被許不懷疑許對本許可商標的所有權或本協議的有效性。

第四條 許可期限;終止後的權利和義務

1.若不是按規定提前終止,這裡授予的許可將自生效日起持續 年。

2.如遇下列情況,許有權終止本協議,但需提前30天以書面方式通知被許;被許違反本協議的重大條款;被許宣告破產或肯定無償付能力;被許指定接管人或受託人佔有其資產或政府當局查封了被許財產;被許進行拍賣或甩賣;被許與別的企業合併。

3.協議的終止

A 這裡授予的許可證應按規定終止。

B 協議終止後,被許不得以許可商標或任何易於產生混淆的類似商標的名義宣傳或銷售任何貨物、宣傳或提供任何服務、保留採用任何業務名稱,或進行其他活動。

C 協議終止後,被許應停止一切自認為有許可商標使用權的活動,停止一切自認為與許相聯絡的活動;除了萬一因被許違反協議,許終止許可外,對於終止日前收到的定單、被許可以照常供貨。

第五條 報酬

1.當事雙方確認協議關予報酬的規定是充分的適當的。

2.在本協議生效日後 天(例如10天)內,被許應付給許 美元。

3.被許同意因在推銷產品(服務)中使用許可商標而支付使用費,使用費按被許銷售額的 %計算。每月15日前支付,按上個月總銷售額計算使用費。申報上月總銷售額的同時應支付上月的使用費。總銷售額不應包括附加稅、營業稅或由被許向顧客收集的其他稅。因這些稅款只是附加在產品價格上由被許收集並付給政府的。

第六條 財會帳目

使用許可商標或與之有關的貨物(或服務)的銷售情況被許應作完整而精確的記錄,並加以妥善儲存。唯一的目的是用於確定使用費的支付是否按照本協議得到了正確執行。許或其代表有權在適當的時候及正常營業時間內審查被許帳目,審查費用由許自己負擔。若發現差錯超過5%(按報告的總銷售量計算),則被許應賠償許全部的審查費用,包括旅費、伙食費、住宿費和許派出的審查人員工資等。

第七條 質量標準和保持;商標使用方式

1.所有使用許可商標的貨物,其製造、宣傳和銷售必須與許所提供的產品規格一致,其規格列於附錄C中,不過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許可隨時予以修改。

2.被許同意在維持許標準和控制其所銷售的所有與許可商標有關的貨物的質量和效能方面與許合作。

A.許可商標產品在初次投放市場或初次進入商業流通之前,任何使用許可商標的廣告和文字材料發表之前,應將這種產品的樣品或這種廣告或文字材料的樣本送交許認可,許不得無理扣留。許在收到所述樣品後的10個工作日內應將認可或不認可的意見以書面方式告訴被許。如果不認可,則許應說明其理由。

B.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適當時間,一旦許提出要求,被許應及時向許提交許可商標產品其宣傳廣告的樣品或樣本。如果該產品或廣告不符合許規格和標準,許可行使其否定權,被許則應停止銷售這種被否定的產品,停止使用這種被否定的廣告。被許必須克服產品和廣告上的缺點,並再次謀求許認可,才能重新開始銷售該產品和使用該廣告。

3.被許同意,僅以許規定的方式或形式使用許可商標,在未得到許書面認可前,不在許可商標上新增任何別的標記。

4.在每次使用許可註冊商標中,被許應嚴格遵守一切標記規定,這是法律的要求或者是為了保護許在許可商標方面的權利。按照可適用的法律行事。根據許書面要求,被許同意在使用許可商標時加上一個說明,說明本許可商標是許授予的許可。

第八條 保證

1.許保證自己是本許可商標的所有者;許未發現由於銷售本許可商標產品而侵犯任何別的權利;許有權簽訂本協議,可以將本協議規定的權利授予被許。

2.許對被許製造和銷售的產品或提供的服務不作任何擔保。

3.被許保證有權簽訂本協議;保證不因承擔本協議的義務而違反它作為當事方的其他協議;保證按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明確規定的方式使用本許可商標。

第九條 訂約人的獨立性;賠償

1.被許是一個獨立訂約人,不是代理人,不是聯合投機商的合夥人,不是許僱員。

2.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被許應自費參加綜合責任保險,包括契約和產品責任保險,涉及與本協議許可商標有關的所有貨物與活動,保險總額不少於 美元。被許應向許提供一份保險憑證副本,或其他保險證明副本,這種憑證使許確信其權利以及由本協議所授予的權利而產生的索賠均已得到了保護。

第十條 廣告;宣傳

在本許可證授權的被許XX市場內作宣傳廣告,當事雙方都可能希望在協議中包括這樣一些條款,規定各方關於廣告型別和費用應分擔份額。關於廣告的形式、規模和佈局,被許希望得到許保證。如果許在被許市場內作關於許可商標貨物或服務廣告,則它可能希望得到被許資助,例如可按照被許銷售總額對在該市場內許、被許和別的被許們的全部銷售總額之比來計算。

第十一條 第三方侵權

被許同意,一旦發現任何未經許可而使用許可商標的行為,立即通告許。對侵權行為或不正當競爭是否訴諸法律是許獨享的權利,但許同意對上述情況採取行動要同被許協商,包括訴訟費以及所得賠償的分配等。

第十二條 其他條款

1.糾紛的解決:

2.合同的修改:

A 本協議是當事雙方關於所涉及標的物的完整協議。以前關於上述標的物的一切口頭或書面的諒解或協議均由本協議代替。

B 本協議的修改必須經當事雙方簽署書面檔案並說明修改的目的。

3.可分割性

本協議中的某一條款如果被認為是不合法的、無效的或不可實施的,則該條款將終止執行,但這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儘管原協議中不含上述條款,而協議仍將繼續被執行。

4.管轄的法律

不管選擇何種法律來支配本協議,當事雙方應熟悉該法律關於商標、合同和不正當競爭等方面的條款,以保證正確擬訂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和保護當事各方的利益。

5.遵守管轄的法律

被許同意將得到有關政府當局的任何必要的批准,被許在當局管轄範圍內定居或按本協議進行活動。被許還同意將遵守一切地方的或國家的對本協議或按協議進行的活動有約束力的一切法律。

6.不可抗力

任一當事方由於其不可控制的偶然因素而被阻止、中斷或延時履行其義務或執行協議,只要障礙依然存在,就可免除該當事方的有關義務和協議的履行。

7.非自動棄權

任一當事方未能行使本協議賦予的權利,或者未嚴格堅持本協議的條款,那麼不能認為它放棄了其他權利。

8.平等待遇

被許應特別留心在協議中加入這樣的條款,即如果後來的被許使用費更低,則他也應享受同等待遇。許通常會抵制這種條款,即使答應了,一般也會堅持對之加以限制,例如要被許接受別的許可證協議中對被許不利的條款。

9.通告

本協議所要求的一切通知、支付的款項或帳單等應專人遞送或通過掛號郵件或擔保郵件(郵資預付的)遞送給接收方,接收方的地址如下,可按隨時提供的地址:

若寄給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寄給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知、支付的款項和帳單從遞送日起生效,如果標明正確地址和付足夠郵資後以郵寄方式遞送的話,從郵寄日起生效。

作為證據,本協議一式兩份已由當事雙方正式委派的代表簽字使之生效。

甲方(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書 篇8

註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書

許可人:_________(下稱甲方)

被許可人: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經甲方和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許可乙方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商品上使用甲方註冊的第_________號_________商標。

2.乙方應付給甲方許可使用報酬_________元,支付辦法為_________。

3.甲方可以/不得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內在_________地區使用或許可第三者使用上述註冊商標。

4.甲方保證_________。

5.乙方保證_________。

6.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副本送_________縣(市、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存查。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

_________廠(公司)註冊的第_________號_________商標(商標註冊證的影印件/影印件附後),根據《商標法》第二十六條規定,許可_________廠(公司)使用。經雙方協議,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請予備案。

許可使用的商標:_________(貼商標圖樣,並由註冊人騎縫蓋章)

許可使用的商品:_________

許可使用期限:_________

具體使用許可條件,見所附的許可合同副本。

許可人:_________(蓋章)

負責人:_________(簽字)

被許可人:_________(蓋章)

負責人:_________(簽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書 篇9

合同編號:

許可人:

經營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聯絡人:

聯絡方式:

被許可人:

經營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聯絡人:

聯絡方式:

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第一條 授權範圍

1.甲方將已在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註冊登記的第 類商標(註冊號: )許可乙方使用在其門市和生產的 產品包裝上。

2.商標標識:(另附頁)

3.許可使用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如需延長使用時間,由甲、乙雙方另行續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4.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的地域範圍: 。

5.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的形式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區域行業內 (普通/獨佔)許可使用。合同存續期間,不在 行業同類產品上,授權其他生產廠家使用甲方的第 類商標。

6.許可乙方在產品包裝、企業牌匾、宣傳資料上使用的說明文字:

(1) ;

(2) ;

(3) 。

第二條 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向甲方交納 萬元人民幣作為商標使用費。

2.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後 日內以轉賬方式支付於甲方。

甲方賬戶名: ;

開戶行: ;

銀行賬號: 。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規定,甲方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乙方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乙方必須保證在其生產的使用甲方註冊商標的產品,要符合國家有關該產品衛生、質量、計量、環保、包裝、行業標準及法定說明文字的要求。

4.乙方不得任意改變甲方註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不得超越許可的產品範圍使用甲方的註冊商標。

5.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規定,乙方必須在使用甲方註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乙方的企業名稱和產地。

6.甲、乙方應在商標許可合同到期前 個月,就是否繼續授權使用商標進行協商,到期繼續使用重新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並續費備案,不續簽合同則自行終止。

7.合同終止後,乙方不得在其門市和產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權商標、標識,以及在本合同中許可乙方在其產品包裝,企業牌匾、宣傳材料中所規定的文字,否則甲方有權依法追究其侵權責任,已生產未銷售的,在合同終止前兩個月乙方應列明詳細的產品和數量清單交與甲方。

8.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條規定,有權利監督乙方產品質量,乙方有責任將包裝設計文稿交給甲方稽核備案,以免出現與法律相違背的情況。

9.甲方對乙方的商標使用許可授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僅為提高乙方知名度、擴大市場佔有率所進行的企業形象和產品形象策劃及包裝。是在法律許可下的合法授權並受到法律保護。同時應當強調,雙方都是獨立法人,各自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甲、乙各方的債權、債務,以及與本合同無關的法律責任均不得涉及對方;甲、乙各方的債權、債務,以及與本合同無關的其他法律糾紛和責任,也均不能構成對各方的法律連帶責任。

第三條 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合同的許可期限到期沒有續簽合同的,本合同自動終止;乙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在使用甲方註冊商標之後,其產品粗製濫造,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並構成對甲方聲譽的嚴重損害的,本合同終止,相關的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對於因此而產生的損失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 交易程式

1.雙方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合同》, 年 月 日到 商標代理公司做備案書,根據中國的法規由商標代理機構遞交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備案。

2.代理機構將雙方簽署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遞交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後,甲方所承擔的義務全部完成。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對甲方商標的使用不能超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中規定的商標類別、商品種類、商標使用的地域、使用形式、使用期限等條件。

2.乙方只限於在本企業生產的產品和門市上使用甲方授權使用的商標。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將甲方授權使用的商標再許可給第三方使用。

3.乙方在使用甲方註冊商標前必須全部付清所有商標使用費,不得以各種理由拒付和拖延。甲方在許可合同的存續期間,不能單方面終止乙方的商標使用權(但符合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件”的條款除外)。

4.雙方如有違反本合同約定的,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金額為

萬元人民幣。

第六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訂立、解釋、效力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和法規的管轄和保護。

第七條 爭議解決

1.對合同有爭議需要修改,必須經過雙方一致同意,簽署書面合同報原備案商標局受理方可生效。

2.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的規定而造成的損失,守約方有權向違約方提出經濟賠償。雙方經過協商達成共識,守約方得到賠償後合同可繼續履行。

3.如合同爭議不能達成共識,可以將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由該機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條例》進行仲裁,仲裁結果為終局,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的規定,自簽訂之日起 個月內,由甲方將合同副本報送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備案;由乙方將合同副本交送註冊地工商局存查。

附件:

附件一:商標標識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籤於: 籤於: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書 篇10

甲方(許可人):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

乙方(被許可人):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於 ________月 ________日簽訂並生效,簽約雙方是(名稱)(許可人),(公司的所在地名)其主要營業處在(地址),和(名稱)(被許可人),(公司所在地名),其主要營業處在(地址)。

第一條 定義

1."產品"(或"服務")指的是(用必要的和適於本許可實際情況的專門術語進行描述)貨物(或服務),這些貨物(或服務)是與許可人正在使用而被許可人將要使用的商標相聯絡的。

2."許可商標"指的是(標識正被許可的商標),如附錄A所示。

第二條 背景說明

關於其產品,許可人已經選用並正在使用本許可商標,該許可商標已經註冊或已經申請註冊如附錄B所示。

許可人花費了大量時間、精力和財力已獲得並保持著獨一無二的以許可商標出售其高質量貨物的良好信譽。

被許可人認識到本許可商標的價值及其有效性,希望從許可人得到非獨佔許可。

許可人願意將該許可商標的非獨佔許可授予被許可人。

第三條 授權;所有權

1.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許可人授予被許可人非獨佔許可證:在附錄C中充分描述的產品製造和銷售中,被許可人可以使用本許可商標。

2.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證是有限制的(具體規定被許可人限定的工廠或地點生產,以許可商標銷售的產品)。

3.按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限於地域範圍(具體規定的被許可人以許可商標向第三方和分公司或其他有關的公司提供貨物或服務的地域範圍)。

4.按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不賦予被許可人讓他方為其製造產品的權利。(若賦予這種權利,即被許可人可以讓附屬或有關的公司為其製造產品,或分許可給第三方,則這樣的權利應加以特別規定)。

5.被許可人確認許可人本許可商標的所有權,保證尊重和維護這一所有權,在許可商標的使用中被許可人保證不損害許可人的名譽和利益,被許可人理解並同意:除本協議規定的許可商標的使用權外,本協議未授予被許可人任何別的權利、資格或利益。被許可人不懷疑許可人對本許可商標的所有權或本協議的有效性。

第四條 許可期限;終止後的權利和義務

1.若不是按規定提前終止,這裡授予的許可將自生效日起持續 。

2.如遇下列情況,許可人有權終止本協議,但需提前3天以書面方式通知被許可人;被許可人違反本協議的重大條款;被許可人宣告破產或肯定無償付能力;被許可人指定接管人或受託人佔有其資產或政府當局查封了被許可人的財產;被許可人進行拍賣或甩賣;被許可人與別的企業合併。

3.協議的終止

A 這裡授予的許可證應按規定終止。

B 協議終止後,被許可人不得以許可商標或任何易於產生混淆的類似商標的名義宣傳或銷售任何貨物、宣傳或提供任何服務、保留採用任何業務名稱,或進行其他活動。

C 協議終止後,被許可人應停止一切自認為有許可商標使用權的活動,停止一切自認為與許可人相聯絡的活動;除了萬一因被許可人違反協議,許可人終止許可外,對於終止日前收到的定單、被許可人可以照常供貨。

第五條 報酬

1.當事雙方確認協議關予報酬的規定是充分的適當的。

2.在本協議生效日後 天(例如1天)內,被許可人應付給許可人 美元。

3.被許可人同意因在推銷產品(服務)中使用許可商標而支付使用費,使用費按被許可人銷售額的 ________%計算。每月15日前支付,按上個月總銷售額計算使用費。申報上月總銷售額的同時應支付上月的使用費。總銷售額不應包括附加稅、營業稅或由被許可人向顧客收集的其他稅。因這些稅款只是附加在產品價格上由被許可人收集並付給政府的。

第六條 財會帳目

使用許可商標或與之有關的貨物(或服務)的銷售情況被許可人應作完整而精確的記錄,並加以妥善儲存。唯一的目的是用於確定使用費的支付是否按照本協議得到了正確執行。許可人或其代表有權在適當的時候及正常營業時間內審查被許可人的帳目,審查費用由許可人自己負擔。若發現差錯超過5%(按報告的總銷售量計算),則被許可人應賠償許可人全部的審查費用,包括旅費、伙食費、住宿費和許可人派出的審查人員工資等。

第七條 質量標準和保持;商標使用方式

1.所有使用許可商標的貨物,其製造、宣傳和銷售必須與許可人所提供的產品規格一致,其規格列於附錄C中,不過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許可人可隨時予以修改。

2.被許可人同意在維持許可人的標準和控制其所銷售的所有與許可商標有關的貨物的質量和效能方面與許可人合作。

A.許可商標產品在初次投放市場或初次進入商業流通之前,任何使用許可商標的廣告和文字材料發表之前,應將這種產品的樣品或這種廣告或文字材料的樣本送交許可人認可,許可人不得無理扣留。許可人在收到所述樣品後的1個工作日內應將認可或不認可的意見以書面方式告訴被許可人。如果不認可,則許可人應說明其理由。

B.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適當時間,一旦許可人提出要求,被許可人應及時向許可人提交許可商標產品其宣傳廣告的樣品或樣本。如果該產品或廣告不符合許可人的規格和標準,許可人可行使其否定權,被許可人則應停止銷售這種被否定的產品,停止使用這種被否定的廣告。被許可人必須克服產品和廣告上的缺點,並再次謀求許可人的認可,才能重新開始銷售該產品和使用該廣告。

3.被許可人同意,僅以許可人規定的方式或形式使用許可商標,在未得到許可人的書面認可前,不在許可商標上新增任何別的標記。

4.在每次使用許可註冊商標中,被許可人應嚴格遵守一切標記規定,這是法律的要求或者是為了保護許可人在許可商標方面的權利。按照可適用的法律行事。根據許可人的書面要求,被許可人同意在使用許可商標時加上一個說明,說明本許可商標是許可人授予的許可。

第八條 保證

1.許可人保證自己是本許可商標的所有者;許可人未發現由於銷售本許可商標產品而侵犯任何別的權利;許可人有權簽訂本協議,可以將本協議規定的權利授予被許可人。

2.許可人對被許可人制造和銷售的產品或提供的服務不作任何擔保。

3.被許可人保證有權簽訂本協議;保證不因承擔本協議的義務而違反它作為當事方的其他協議;保證按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明確規定的方式使用本許可商標。

第九條 訂約人的獨立性;賠償

1.被許可人是一個獨立訂約人,不是代理人,不是聯合投機商的合夥人,不是許可人僱員。

2.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被許可人應自費參加綜合責任保險,包括契約和產品責任保險,涉及與本協議許可商標有關的所有貨物與活動,保險總額不少於 美元。被許可人應向許可人提供一份保險憑證副本,或其他保險證明副本,這種憑證使許可人確信其權利以及由本協議所授予的權利而產生的索賠均已得到了保護。

第十條 廣告;宣傳

在本許可證授權的被許可人市場內作宣傳廣告,當事雙方都可能希望在協議中包括這樣一些條款,規定各方關於廣告型別和費用應分擔份額。關於廣告的形式、規模和佈局,被許可人希望得到許可人的保證。如果許可人在被許可人的市場內作關於許可商標貨物或服務廣告,則它可能希望得到被許可人的資助,例如可按照被許可人的銷售總額對在該市場內許可人、被許可人和別的被許可人們的全部銷售總額之比來計算。

第十一條 第三方侵權

被許可人同意,一旦發現任何未經許可而使用許可商標的行為,立即通告許可人。對侵權行為或不正當競爭是否訴諸法律是許可人獨享的權利,但許可人同意對上述情況採取行動要同被許可人協商,包括訴訟費以及所得賠償的分配等。

第十二條 其他條款

1.糾紛的解決:

2.合同的修改:

A 本協議是當事雙方關於所涉及標的物的完整協議。以前關於上述標的物的一切口頭或書面的諒解或協議均由本協議代替。

B 本協議的修改必須經當事雙方簽署書面檔案並說明修改的目的。

3.可分割性

本協議中的某一條款如果被認為是不合法的、無效的或不可實施的,則該條款將終止執行,但這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儘管原協議中不含上述條款,而協議仍將繼續被執行。

4.管轄的法律

不管選擇何種法律來支配本協議,當事雙方應熟悉該法律關於商標、合同和不正當競爭等方面的條款,以保證正確擬訂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和保護當事各方的利益。

5.遵守管轄的法律

被許可人同意將得到有關政府當局的任何必要的批准,被許可人在當局管轄範圍內定居或按本協議進行活動。被許可人還同意將遵守一切地方的或國家的對本協議或按協議進行的活動有約束力的一切法律。

.不可抗力

任一當事方由於其不可控制的偶然因素而被阻止、中斷或延時履行其義務或執行協議,只要障礙依然存在,就可免除該當事方的有關義務和協議的履行。

7.非自動棄權

任一當事方未能行使本協議賦予的權利,或者未嚴格堅持本協議的條款,那麼不能認為它放棄了其他權利。

8.平等待遇

被許可人應特別留心在協議中加入這樣的條款,即如果後來的被許可人使用費更低,則他也應享受同等待遇。許可人通常會抵制這種條款,即使答應了,一般也會堅持對之加以限制,例如要被許可人接受別的許可證協議中對被許可人不利的條款。

9.通告

本協議所要求的一切通知、支付的款項或帳單等應專人遞送或通過掛號郵件或擔保郵件(郵資預付的)遞送給接收方,接收方的地址如下,可按隨時提供的地址:

若寄給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寄給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知、支付的款項和帳單從遞送日起生效,如果標明正確地址和付足夠郵資後以郵寄方式遞送的話,從郵寄日起生效。

作為證據,本協議一式兩份已由當事雙方正式委派的代表簽字使之生效。

甲方(許可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許可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書 篇11

甲方(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 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許可方): 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 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 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並生效,簽約雙方是(名稱)(許可方),(公司的所在地名)其主要營業處在(地址),和(名稱)(被許可方),(公司所在地名),其主要營業處在(地址)。

第一條 定義

1.“產品”(或“服務”)指的是(用必要的和適於本許可實際情況的專門術語進行描述)貨物(或服務),這些貨物(或服務)是與許可方正在使用而被許可方將要使用的商標相聯絡的。

2.“許可商標”指的是(標識正被許可的商標),如附錄A所示。

第二條 背景說明

關於其產品,許可方已經選用並正在使用本許可商標,該許可商標已經註冊或已經申請註冊如附錄B所示。

許可方花費了大量時間、精力和財力已獲得並保持著獨一無二的以許可商標出售其高質量貨物的良好信譽。

被許可方認識到本許可商標的價值及其有效性,希望從許可方得到非獨佔許可。

許可方願意將該許可商標的非獨佔許可授予被許可方。

第三條 授權;所有權

1.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許可方授予被許可方非獨佔許可證:在附錄C中充分描述的產品製造和銷售中,被許可方可以使用本許可商標。

2.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證是有限制的(具體規定被許可方限定的工廠或地點生產,以許可商標銷售的產品)。

3.按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限於地域範圍(具體規定的被許可方以許可商標向第三方和分公司或其他有關的公司提供貨物或服務的地域範圍)。

4.按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不賦予被許可方讓他方為其製造產品的權利。(若賦予這種權利,即被許可方可以讓附屬或有關的公司為其製造產品,或分許可給第三方,則這樣的權利應加以特別規定)。

5.被許可方確認許可方本許可商標的所有權,保證尊重和維護這一所有權,在許可商標的使用中被許可方保證不損害許可方的名譽和利益,被許可方理解並同意:除本協議規定的許可商標的使用權外,本協議未授予被許可方任何別的權利、資格或利益。被許可方不懷疑許可方對本許可商標的所有權或本協議的有效性。

第四條 許可期限;終止後的權利和義務

1.若不是按規定提前終止,這裡授予的許可將自生效日起持續 年。

2.如遇下列情況,許可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但需提前30天以書面方式通知被許可方;被許可方違反本協議的重大條款;被許可方宣告破產或肯定無償付能力;被許可方指定接管人或受託人佔有其資產或政府當局查封了被許可方的財產;被許可方進行拍賣或甩賣;被許可方與別的企業合併。

3.協議的終止

A 這裡授予的許可證應按規定終止。

B 協議終止後,被許可方不得以許可商標或任何易於產生混淆的類似商標的名義宣傳或銷售任何貨物、宣傳或提供任何服務、保留採用任何業務名稱,或進行其他活動。

C 協議終止後,被許可方應停止一切自認為有許可商標使用權的活動,停止一切自認為與許可方相聯絡的活動;除了萬一因被許可方違反協議,許可方終止許可外,對於終止日前收到的定單、被許可方可以照常供貨。

第五條 報酬

1.當事雙方確認協議關予報酬的規定是充分的適當的。

2.在本協議生效日後 天(例如10天)內,被許可方應付給許可方 美元。

3.被許可方同意因在推銷產品(服務)中使用許可商標而支付使用費,使用費按被許可方銷售額的 %計算。每月15日前支付,按上個月總銷售額計算使用費。申報上月總銷售額的同時應支付上月的使用費。總銷售額不應包括附加稅、營業稅或由被許可方向顧客收集的其他稅。因這些稅款只是附加在產品價格上由被許可方收集並付給政府的。

第六條 財會帳目

使用許可商標或與之有關的貨物(或服務)的銷售情況被許可方應作完整而精確的記錄,並加以妥善儲存。唯一的目的是用於確定使用費的支付是否按照本協議得到了正確執行。許可方或其代表有權在適當的時候及正常營業時間內審查被許可方的帳目,審查費用由許可方自己負擔。若發現差錯超過5%(按報告的總銷售量計算),則被許可方應賠償許可方全部的審查費用,包括旅費、伙食費、住宿費和許可方派出的審查人員工資等。

第七條 質量標準和保持;商標使用方式

1.所有使用許可商標的貨物,其製造、宣傳和銷售必須與許可方所提供的產品規格一致,其規格列於附錄C中,不過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許可方可隨時予以修改。

2.被許可方同意在維持許可方的標準和控制其所銷售的所有與許可商標有關的貨物的質量和效能方面與許可方合作。

A.許可商標產品在初次投放市場或初次進入商業流通之前,任何使用許可商標的廣告和文字材料發表之前,應將這種產品的樣品或這種廣告或文字材料的樣本送交許可方認可,許可方不得無理扣留。許可方在收到所述樣品後的10個工作日內應將認可或不認可的意見以書面方式告訴被許可方。如果不認可,則許可方應說明其理由。

B.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適當時間,一旦許可方提出要求,被許可方應及時向許可方提交許可商標產品其宣傳廣告的樣品或樣本。如果該產品或廣告不符合許可方的規格和標準,許可方可行使其否定權,被許可方則應停止銷售這種被否定的產品,停止使用這種被否定的廣告。被許可方必須克服產品和廣告上的缺點,並再次謀求許可方的認可,才能重新開始銷售該產品和使用該廣告。

3.被許可方同意,僅以許可方規定的方式或形式使用許可商標,在未得到許可方的書面認可前,不在許可商標上新增任何別的標記。

4.在每次使用許可註冊商標中,被許可方應嚴格遵守一切標記規定,這是法律的要求或者是為了保護許可方在許可商標方面的權利。按照可適用的法律行事。根據許可方的書面要求,被許可方同意在使用許可商標時加上一個說明,說明本許可商標是許可方授予的許可。

第八條 保證

1.許可方保證自己是本許可商標的所有者;許可方未發現由於銷售本許可商標產品而侵犯任何別的權利;許可方有權簽訂本協議,可以將本協議規定的權利授予被許可方。

2.許可方對被許可方製造和銷售的產品或提供的服務不作任何擔保。

3.被許可方保證有權簽訂本協議;保證不因承擔本協議的義務而違反它作為當事方的其他協議;保證按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明確規定的方式使用本許可商標。

第九條 訂約人的獨立性;賠償

1.被許可方是一個獨立訂約人,不是代理人,不是聯合投機商的合夥人,不是許可方僱員。

2.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被許可方應自費參加綜合責任保險,包括契約和產品責任保險,涉及與本協議許可商標有關的所有貨物與活動,保險總額不少於 美元。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提供一份保險憑證副本,或其他保險證明副本,這種憑證使許可方確信其權利以及由本協議所授予的權利而產生的索賠均已得到了保護。

第十條 廣告;宣傳

在本許可證授權的被許可方市場內作宣傳廣告,當事雙方都可能希望在協議中包括這樣一些條款,規定各方關於廣告型別和費用應分擔份額。關於廣告的形式、規模和佈局,被許可方希望得到許可方的保證。如果許可方在被許可方的市場內作關於許可商標貨物或服務廣告,則它可能希望得到被許可方的資助,例如可按照被許可方的銷售總額對在該市場內許可方、被許可方和別的被許可方們的全部銷售總額之比來計算。

第十一條 第三方侵權

被許可方同意,一旦發現任何未經許可而使用許可商標的行為,立即通告許可方。對侵權行為或不正當競爭是否訴諸法律是許可方獨享的權利,但許可方同意對上述情況採取行動要同被許可方協商,包括訴訟費以及所得賠償的分配等。

第十二條 其他條款

1.糾紛的解決:

2.合同的修改:

A 本協議是當事雙方關於所涉及標的物的完整協議。以前關於上述標的物的一切口頭或書面的諒解或協議均由本協議代替。

B 本協議的修改必須經當事雙方簽署書面檔案並說明修改的目的。

3.可分割性

本協議中的某一條款如果被認為是不合法的、無效的或不可實施的,則該條款將終止執行,但這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儘管原協議中不含上述條款,而協議仍將繼續被執行。

4.管轄的法律

不管選擇何種法律來支配本協議,當事雙方應熟悉該法律關於商標、合同和不正當競爭等方面的條款,以保證正確擬訂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和保護當事各方的利益。

5.遵守管轄的法律

被許可方同意將得到有關政府當局的任何必要的批准,被許可方在當局管轄範圍內定居或按本協議進行活動。被許可方還同意將遵守一切地方的或國家的對本協議或按協議進行的活動有約束力的一切法律。

6.不可抗力

任一當事方由於其不可控制的偶然因素而被阻止、中斷或延時履行其義務或執行協議,只要障礙依然存在,就可免除該當事方的有關義務和協議的履行。

7.非自動棄權

任一當事方未能行使本協議賦予的權利,或者未嚴格堅持本協議的條款,那麼不能認為它放棄了其他權利。

8.平等待遇

被許可方應特別留心在協議中加入這樣的條款,即如果後來的被許可方使用費更低,則他也應享受同等待遇。許可方通常會抵制這種條款,即使答應了,一般也會堅持對之加以限制,例如要被許可方接受別的許可證協議中對被許可方不利的條款。

9.通告

本協議所要求的一切通知、支付的款項或帳單等應專人遞送或通過掛號郵件或擔保郵件(郵資預付的)遞送給接收方,接收方的地址如下,可按隨時提供的地址:

若寄給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寄給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知、支付的款項和帳單從遞送日起生效,如果標明正確地址和付足夠郵資後以郵寄方式遞送的話,從郵寄日起生效。

作為證據,本協議一式兩份已由當事雙方正式委派的代表簽字使之生效。

甲方(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書 篇12

許可人:_________(下稱甲方)

接受人:_________(下稱乙方)

經甲方和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許可乙方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商品上使用甲方註冊的第_________號_________商標。

2.乙方應付給甲方許可使用報酬_________元,支付辦法為_________。

3.甲方可以/不得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內在_________地區使用或許可第三者使用上述註冊商標。

4.甲方保證_________。

5.乙方保證_________。

6.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副本送_________縣(市、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存查。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

_________廠(公司)註冊的第_________號_________商標(商標註冊證的影印件/影印件附後),根據《商標法》第二十六條規定,許可_________廠(公司)使用。經雙方協議,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請予備案。

許可使用的商標:_________(貼商標圖樣,並由註冊人騎縫蓋章)

許可使用的商品:_________

許可使用期限:_________

具體使用許可條件,見所附的許可合同副本。

許可人:_________(蓋章)

負責人:_________(簽字)

被許可人:_________(蓋章)

負責人:_________(簽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書 篇13

甲方(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被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於____月____日簽訂並生效,簽約雙方是(名稱)(許),(公司的所在地名)其主要營業處在(地址),和(名稱)(被許),(公司所在地名),其主要營業處在(地址)。  

第一條定義  

1.“產品”(或“服務”)指的是(用必要的和適於本許可實際情況的專門術語進行描述)貨物(或服務),這些貨物(或服務)是與許正在使用而被許將要使用的商標相聯絡的。  

2.“許可商標”指的是(標識正被許可的商標),如附錄A所示。  

第二條背景說明  關於其產品,許已經選用並正在使用本許可商標,該許可商標已經註冊或已經申請註冊如附錄B所示。  許花費了大量時間、精力和財力已獲得並保持著獨一無二的以許可商標出售其高質量貨物的良好信譽。  被許認識到本許可商標的價值及其有效性,希望從許得到非獨佔許可。  許願意將該許可商標的非獨佔許可授予被許。  

第三條授權;所有權  

1.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許授予被許非獨佔許可證:在附錄C中充分描述的產品製造和銷售中,被許可以使用本許可商標。  

2.

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證是有限制的(具體規定被許限定的工廠或地點生產,以許可商標銷售的產品)。  

3.按

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限於地域範圍(具體規定的被許以許可商標向

第三方和分公司或其他有關的公司提供貨物或服務的地域範圍)。  

4.按

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不賦予被許讓他方為其製造產品的權利。(若賦予這種權利,即被許可以讓附屬或有關的公司為其製造產品,或分許可給

第三方,則這樣的權利應加以特別規定)。  

5.被許確認許本許可商標的所有權,保證尊重和維護這一所有權,在許可商標的使用中被許保證不損害許名譽和利益,被許理解並同意:除本協議規定的許可商標的使用權外,本協議未授予被許任何別的權利、資格或利益。被許不懷疑許對本許可商標的所有權或本協議的有效性。  

第四條許可期限;終止後的權利和義務  

1.若不是按規定提前終止,這裡授予的許可將自生效日起持續。  

2.如遇下列情況,許有權終止本協議,但需提前30天以書面方式通知被許;被許違反本協議的重大條款;被許宣告破產或肯定無償付能力;被許指定接管人或受託人佔有其資產或政府當局查封了被許財產;被許進行拍賣或甩賣;被許與別的企業合併。  

3.協議的終止  A這裡授予的許可證應按規定終止。  B協議終止後,被許不得以許可商標或任何易於產生混淆的類似商標的名義宣傳或銷售任何貨物、宣傳或提供任何服務、保留採用任何業務名稱,或進行其他活動。  C協議終止後,被許應停止一切自認為有許可商標使用權的活動,停止一切自認為與許相聯絡的活動;除了萬一因被許違反協議,許終止許可外,對於終止日前收到的定單、被許可以照常供貨。  

第五條報酬  

1.當事雙方確認協議關予報酬的規定是充分的適當的。  

2.在本協議生效日後________天(例如10天)內,被許應付給許____________美元。  

3.被許同意因在推銷產品(服務)中使用許可商標而支付使用費,使用費按被許銷售額的____________計算。每月____日前支付,按上個月總銷售額計算使用費。申報上月總銷售額的同時應支付上月的使用費。總銷售額不應包括附加稅、營業稅或由被許向顧客收集的其他稅。因這些稅款只是附加在產品價格上由被許收集並付給政府的。  

第六條財會帳目  使用許可商標或與之有關的貨物(或服務)的銷售情況被許應作完整而精確的記錄,並加以妥善儲存。唯一的目的是用於確定使用費的支付是否按照本協議得到了正確執行。許或其代表有權在適當的時候及正常營業時間內審查被許帳目,審查費用由許自己負擔。若發現差錯超過5(按報告的總銷售量計算),則被許應賠償許全部的審查費用,包括旅費、伙食費、住宿費和許派出的審查人員工資等。  

第七條質量標準和保持;商標使用方式  

1.所有使用許可商標的貨物,其製造、宣傳和銷售必須與許所提供的產品規格一致,其規格列於附錄C中,不過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許可隨時予以修改。  

2.被許同意在維持許標準和控制其所銷售的所有與許可商標有關的貨物的質量和效能方面與許合作。  A.許可商標產品在初次投放市場或初次進入商業流通之前,任何使用許可商標的廣告和文字材料發表之前,應將這種產品的樣品或這種廣告或文字材料的樣本送交許認可,許不得無理扣留。許在收到所述樣品後的10個工作日內應將認可或不認可的意見以書面方式告訴被許。如果不認可,則許應說明其理由。  B.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適當時間,一旦許提出要求,被許應及時向許提交許可商標產品其宣傳廣告的樣品或樣本。如果該產品或廣告不符合許規格和標準,許可行使其否定權,被許則應停止銷售這種被否定的產品,停止使用這種被否定的廣告。被許必須克服產品和廣告上的缺點,並再次謀求許認可,才能重新開始銷售該產品和使用該廣告。  

3.被許同意,僅以許規定的方式或形式使用許可商標,在未得到許書面認可前,不在許可商標上新增任何別的標記。  

4.在每次使用許可註冊商標中,被許應嚴格遵守一切標記規定,這是法律的要求或者是為了保護許在許可商標方面的權利。按照可適用的法律行事。根據許書面要求,被許同意在使用許可商標時加上一個說明,說明本許可商標是許授予的許可。  

第八條保證  

1.許保證自己是本許可商標的所有者;許未發現由於銷售本許可商標產品而侵犯任何別的權利;許有權簽訂本協議,可以將本協議規定的權利授予被許。  

2.許對被許製造和銷售的產品或提供的服務不作任何擔保。  

3.被許保證有權簽訂本協議;保證不因承擔本協議的義務而違反它作為當事方的其他協議;保證按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明確規定的方式使用本許可商標。  

第九條訂約人的獨立性;賠償  

1.被許是一個獨立訂約人,不是代理人,不是聯合投機商的合夥人,不是許僱員。  

2.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被許應自費參加綜合責任保險,包括契約和產品責任保險,涉及與本協議許可商標有關的所有貨物與活動,保險總額不少於____________美元。被許應向許提供一份保險憑證副本,或其他保險證明副本,這種憑證使許確信其權利以及由本協議所授予的權利而產生的索賠均已得到了保護。  

第十條廣告;宣傳  在本許可證授權的被許XX市場內作宣傳廣告,當事雙方都可能希望在協議中包括這樣一些條款,規定各方關於廣告型別和費用應分擔份額。關於廣告的形式、規模和佈局,被許希望得到許保證。如果許在被許市場內作關於許可商標貨物或服務廣告,則它可能希望得到被許資助,例如可按照被許銷售總額對在該市場內許、被許和別的被許們的全部銷售總額之比來計算。  

第十一條

第三方侵權  被許同意,一旦發現任何未經許可而使用許可商標的行為,立即通告許。對侵權行為或不正當競爭是否訴諸法律是許獨享的權利,但許同意對上述情況採取行動要同被許協商,包括訴訟費以及所得賠償的分配等。  

第十二條其他條款  

1.糾紛的解決:  

2.合同的修改:  A本協議是當事雙方關於所涉及標的物的完整協議。以前關於上述標的物的一切口頭或書面的諒解或協議均由本協議代替。  B本協議的修改必須經當事雙方簽署書面檔案並說明修改的目的。  

3.可分割性  本協議中的某一條款如果被認為是不合法的、無效的或不可實施的,則該條款將終止執行,但這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儘管原協議中不含上述條款,而協議仍將繼續被執行。  

4.管轄的法律  不管選擇何種法律來支配本協議,當事雙方應熟悉該法律關於商標、合同和不正當競爭等方面的條款,以保證正確擬訂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和保護當事各方的利益。  

5.遵守管轄的法律  被許同意將得到有關政府當局的任何必要的批准,被許在當局管轄範圍內定居或按本協議進行活動。被許還同意將遵守一切地方的或國家的對本協議或按協議進行的活動有約束力的一切法律。  

6.不可抗力  任一當事方由於其不可控制的偶然因素而被阻止、中斷或延時履行其義務或執行協議,只要障礙依然存在,就可免除該當事方的有關義務和協議的履行。  

7.非自動棄權  任一當事方未能行使本協議賦予的權利,或者未嚴格堅持本協議的條款,那麼不能認為它放棄了其他權利。  

8.平等待遇  被許應特別留心在協議中加入這樣的條款,即如果後來的被許使用費更低,則他也應享受同等待遇。許通常會抵制這種條款,即使答應了,一般也會堅持對之加以限制,例如要被許接受別的許可證協議中對被許不利的條款。  

9.通告  本協議所要求的一切通知、支付的款項或帳單等應專人遞送或通過掛號郵件或擔保郵件(郵資預付的)遞送給接收方,接收方的地址如下,可按隨時提供的地址:  若寄給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寄給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知、支付的款項和帳單從遞送日起生效,如果標明正確地址和付足夠郵資後以郵寄方式遞送的話,從郵寄日起生效。  作為證據,本協議一式兩份已由當事雙方正式委派的代表簽字使之生效。  甲方(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書 篇14

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許可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被許可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第一條專利技術內容(包括實施該專利有關的一般技術祕密),要求和工業化開發程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技術資料及其提交期限、地點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天內在_________(地點)以__________方式,向乙方提供下列資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專案技術祕密的範圍和保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專利實施許可的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驗收標準和方法

乙方使用該項技術,試生產後達到了本合同規定的技術性能指標(_____________)。採取________方法驗收,由雙方簽署合同技術驗收合格協議書。如產品驗收不合格時雙方協商各派代表調查原因並確定雙方的責任。

第六條使用費及支付方法

1.一次支付方式

總金額______元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1)一次性支付:_______元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2)分期支付:________元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元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入門費加提成費方式

入門費_______元_________支付日期_________

(1)按銷售額________%提成____________支付日期_____________

(2)按純利潤________%提成____________支付日期_____________

第七條技術服務(地點、方式及費用)

(參照《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指南》第五條)

第八條後續改進的提供和分享:

(參照《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指南》第八條)

第九條專利權無效和侵權的處理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1.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條約定,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

2.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條約定,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合同的變更和終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當事人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專利管理機關進行調解。雙方不願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商定,採用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1.申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名詞和術語的解釋:(略)

第十四條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含中介方的權利、義務、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入門費、財產抵押、擔保等上述條款未盡事宜。

許可方

名稱(或姓名)

(簽章)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委託代理人

(簽章)

聯絡人

(簽章)

住所

(通訊地址)

電話

電掛

開戶銀行

賬號

郵政編碼

被許可方

名稱(或姓名)

(簽章)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委託代理人

(簽章)

聯絡人

(簽章)

住所

(通訊地址)

電話

電掛

開戶銀行

賬號

郵政編碼

中介方

單位名稱

(簽章)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委託代理人

(簽章)

聯絡人

(簽章)

住所

(通訊地址)

電話

電掛

開戶銀行

賬號

郵政編碼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書 篇15

收文編號________

收文日期________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

___廠(公司)註冊的第____號____商標(商標註冊的影印件/影印件附後),根據《商標法》第26條規定,許可_____廠(公司)使用。經雙方協議,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請予備案。

許可使用的商標:(貼商標圖樣,並由註冊人騎縫蓋章)

許可使用的商品:

許可使用期限:

具體使用許可條件,見所附的許可合同附本。

許可人:____(章) 被許可人_____(章)

地址:______地址:_______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年 月 日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書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經甲方和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許可乙方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商品上使用甲方註冊的第________號________商標。

2.乙方應付給甲方許可使用報酬________元,支付辦法為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可以/不得於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內在______地區使用或許可第三者使用上述註冊商標,

4.甲方保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乙方保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副本送__________________縣工商行政管理局存查。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書 篇17

甲方(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被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上,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信守。  

第一條商標名稱、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使用期限:甲方許可乙方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商品上使用甲方註冊的第____號____商標;  

第三條使用費:乙方付給甲方許可使用報酬____元,支付辦法為____;  

第四條限制:甲方可以不得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內在________地區使用或許可

第三者使用上述註冊商標。  

第五條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合同發生爭議,按以下第項方式處理。  

1.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____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____份,經法定代表人簽字有效,甲、乙雙方各執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  ____________廠(公司)註冊的第____________號____________商標(商標註冊證的影印件影印件附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二十六條規定,許可________廠(公司)使用。經雙方協議,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請予備案。  許可使用的商標:(貼商標圖樣,並由註冊人騎縫蓋章)  許可使用的商品:____________  許可使用期限:____________  具體使用許可條件,見所附的許可合同副本。  許(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被許(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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