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設招標設標合同條件(第部分)(通用2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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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設招標設標合同條件(第部分) 篇3

定義及解釋

工程建設招標設標合同條件(第部分)(通用27篇)

1.1 定義

合同(如下文定義)中以下的用詞及詞句,除根據上下文另有要求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它們的涵義:

(a)(1)“業主”指_______(名稱)及其法定繼承人,不包括其任何受讓人(除承包人同意外)。業主可在本合同項下指定一家採購全權代理機構,如果已經指定,則在投標須知前附表第23欄中指明採購代理機構的名稱、採購、監督和支付的範圍,以及在招標期間及隨後的授標等問題上的責任。

(2)“承包人”指其投標書被業主接受的當事人,或其法定繼承人,不包括其任何受讓人(除業主同意外)。

(3)分包人指在合同中提及的承擔部分工程施工的當事人或經監理工程師、同意已分包了部分工程的任何當事人,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法定繼承人,但不包括其任何受讓人。

(4)“監理工程師”指由業主指定的為執行合同規定的任務的監理工程師、即___________(監理工程師單位名稱)或由業主任命並書面通知承包人代行監理工程師職權的當事人。

(5)“監理工程師代表”指根據22款規定隨時由監理工程師任命的個人

(6)“承包人授權代表”是指由承包人任命由業主批准,在本合同項下代行承包人全權的個人。

(7)“熟練工人”指的是熟悉放樣、對複雜工程能進行監督的工人,包括裝置操作人員。

(8)“非熟練工人”指的是持普通手工工具,包括小型動力工具進行施工作業的人員。

(b)(l)“合同”指合同條件、規範、圖紙、工程量清單、投標書、中標通知書、合同協議及明確地包括在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協議中的其他檔案。

(2)“規範”指包括在合同中的工程規範及根據51款調整、增加的工程規範,或由承包人提供的非經監理工程師批准的規範。

(3)“圖紙”指由監理工程師根據合同向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圖紙、計算書和類似的技術資料,以及由承包人提供的經監理工程師批准的所有圖紙、計算書、樣品、圖案、模型、操作和維修手冊以及類似的其他技術資料。

(4)“工程量清單”是投標書的組成部分,並已填寫報價且完整的工程量清單。

(5)“投標書”是指承包人向業主提供的按合同條款規定併為中標通知書所接受的,為工程的施工、竣工及保修而做的有報價的建議書(6)“中標通知書”指業主正式接受投標的通知。

(7)“合同協議”指在9.1款中提及的合同協議。

(8)“投標書附錄”是指附在本合同條件之後,並構成投標書的附件。

(c)(1)“開工日期”指承包人接到工程根據41款發出的開工通知的日期。

(2)“竣工日期”指合同中規定,並從開工日期開始計算的工程或任何區段或部分工程完工井通過竣工檢驗的時間(或據44款規定延長的時間)。

(d)(1)“竣工檢驗”指在合同中規定的,或由監理工程師和承包人另行商定,並對應在全部工程、或某一區段或部分在業主接受之前由承包人負責完成的試驗。

(2)“接收證書”指根據48款發出的證書。

(e)(l)“合同價”指在中標通知書中寫明的,根據合同條款,用以支付承包人為實施並完成工程和保修應付的總金額。

(2)“保留金”指根據60.4款由業主保留的所有款項的累計金額。(f)(1)“工程”指永久性工程及臨時性工程或視情況為兩者之一。

(2)“永久性工程”指根據合同規定將建設的永久性工程(包括裝置)。

(3)“臨時性工程”指在施工並完成工程及保修中所需的及有關的各種臨時工程(不包括承包人的裝置)。

(4)“裝置”指定於構成或構成永久工程組戰部分的機器裝置或類似的物件。

(5)“承包人裝置”指不包括構成或預定構成部分永久性工程的裝置、材料或其他物品在內的所有施工並完成工程及保修所需的、任何性質的裝置及物品(不包括臨時工程)。

(6)“分段工程”指在合同中特別規定的作為工程 部分的分段工程。

(7)“工地”指為工程施工由業主提供的用地及在合同中特別註明的將構成部分工地的任何其他場所。

(g)“費用”指不論在工地內或工地外已合理發生或將要發生的所有開支,包括:

管理費及可合理分攤的費用,但不包括任何利潤補貼。

(2)“日”指日曆日。

(3)“元”和縮寫“RMB¥”指合同中作為地方貨幣單位的人民幣元。

(4)“外幣”指工程施工所在國以外國家的貨幣,包括港幣。

(5)“書面函件”指任何手寫、列印或印刷函件,包括電傳、電報及傳真通訊。

1.2 標題和旁註

各個條款中的標題及旁註不應視為條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條款或合同本身的解釋也不應加以考慮。

1.3 註釋

凡指當事人或當事人各方的字詞應包括公司和有關法人資福的任何組織。

1.4 單數和複數

僅表明單數形式的詞也可以代表複數,根據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1.5 通知、同意、批准、證明和決定

除非另有規定,凡合同條款中提及的由任何人發出、給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證明或決定應是書面形式的。並應對“通知”、“證明”或“決定”等詞作相應的解釋。任何這種同意、批准、證明或決定不應被無理收回或延誤。

1.6給業主和監理工程通知的地址

(a)給業主通知的地址是__________________(地址名稱)

(b)給監理工程師通知的地址是:__________(地址名稱)

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代表2.1監理工程師的職責和權力

(a)監理工程師應履行合同中規定的職責。

(b)監理工程師可以使用在合同中規定的或必要時由合同暗示的權力。但規定:除下列(4)(I)和(4)(I I)條外,監理工程師在根據下列條款行使其職責之前應取得業主明確的批准:

(1)根據第4款,批准工程任何部分的分包合同;

(2)證明第12款項下增加的費用;

(3)決定第51款,發出變更指令,但下列情況除外:

(I)如果發生非常緊急情況,監理工程師認為將造成人員傷亡、或危及工程或鄰近的財產或從業主的權益考慮需立即採取行動,在這種情況下,監理工程師被授權釋出處理這種危機狀況所必需的指令或命令,承包人應實施一切工作或按監理工程師的命令竭盡全力去處置或減輕危急狀況。儘管監理工程師的命令未事先徵得業主的批准,承包人仍應立即執行這些命令。

工程建設招標設標合同條件(第部分) 篇4

合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致:業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先生們:

1、在研究了上述工程的施工合同條件、規範、圖紙、工程量清單以及附件第_號以後,我們,即文末簽名人,茲報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根據上述條件可能確定的其它金額,按合同條件、規範、圖紙、工程量清單及附件要求,實施並完成上述工程並修補其任何缺陷。

2、我們承認投標書附錄為我們投標書的組成部分。

3、如果我們中標,我們保證在接到監理工程師開工通知後儘可能快地開工並在投標書附錄中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合同規定的全部工程。

4、我們同意從確定的接收投標之日起__天內遵守本投標書,在此期限期滿之前的任何時間,本投標書一直對我們具約束力,並可隨時被接受。

5、在制定和執行一份壓式的合同協議書之前,本投標書連同你方書面的中標通知,應構成我們雙方之間有約束力的合同。

6、我們理解你們並不一定非得接受最低標或你方可能收到的任何投標書的約束。

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建設招標設標合同條件(第部分) 篇5

發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將本建築工程發(分)包給乙方施工建設,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防止和避免施工服務期間發生安全和環境事故,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建築施工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安全管理協議。

一、承包工程專案

1、 工程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專案期限 自______ 年 ____月_____ 日開工至_____年 ____月____ 日完工。

三、協議內容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地方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消防方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標準。

2、乙方應具有健全的安全管理組織體制,施工前應明確本專案負責人、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建立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制定安全操作規程。

3、甲乙雙方在施工前要認真勘察現場:

(1)工程專案應由甲方編制施工組織總體計劃。

(2)乙方根據甲方進度要求編制施工組織方案並經甲方確認(或專家認證)。

(3)施工組織方案必須明確安全技術措施要求及實施計劃。

4、施工前,甲方應對乙方的專案主管人員進行入廠級安全教育,介紹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定和施工要求,並按要求認真落實。

根據工程專案內容、特點,甲方專案主管部門應向乙方做好技術交底,並有交底的書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5、乙方應組織管理人員、施工人員召開安全生產教育會議,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環保、消防管理要求,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並督促職工嚴格遵守、認真執行。

6、施工期間,乙方指派 同志負責本工程專案的有關安全、環保、消防工作,甲方專案主管部門指派 同志負責聯絡、監察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環保、防火規定,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絡,相互協助檢查和處理工程施工中有關的安全、環保、防火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的發生。

7、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環保、防火管理的各項規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和指導。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環保、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對於查出的隱患,乙方必須按期限整改。

8、乙方每天必須組織開展班組危險預知和安全檢查活動,並做好相關記錄。乙方對所在的施工區域,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必須設定若干名現場施工安全監護人,安全監護人應對作業環境、裝置設施、工具用具等進行認真檢查,發現隱患,要立即指出,並落實整改。施工單位對在施工過程中由於上述因素不良而導致的事故後果負責。

9、乙方應督促施工人員正確佩戴、使用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

10、乙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裝置以及工具等均應由乙方自備,並符合國家標準(GB)。如乙方借用或租賃甲方裝置或設施,應辦理借用或租賃相關手續,借出方應保證借出的裝置和工具完好並符合安全要求,借入方必須進行檢驗,並做好書面記錄,借入使用方一經接受,裝置和工具的保管、維修應由借入使用方負責,並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在使用過程中,由於裝置、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當而造成傷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負責。

11、乙方人員對施工的各類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誌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變動, 如確實需要拆除變動的,必須經工地施工負責人和現場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並採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拆除。 任何一方人員,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後果,均由該方人員及其單位負責。

12、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並按規定定期審證,廠內機動車輛作業必須按規定做到“定車定人”,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十不弔”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裝置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裝置。

13、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菸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 電焊、氣焊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嚴禁使用電爐。 冬季施工如必須採用明火加熱的防凍措施時,應取得消防主管部門同意,落實防火、防中毒措施,並指派專人監護,動火結束後,必須報告甲方。

14、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電器裝置或電源,應辦理審批手續,在使用前應先進行檢測,並做好檢測記錄,如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積極整改,整改合格後方準使用,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私拉亂接電器線路的,將按公司的相關規定嚴肅處理;造成後果的,乙方負全責。

15、乙方在施工中,應注意地下管線及高壓線路的保護,甲方對地下管線和障礙物應詳細交底,乙方應貫徹甲方的交底要求,如遇有情況,應及時向甲方和有關部門聯絡,採取保護措施。

16、施工現場必須保持整潔,材料、機械裝置等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場所進行堆放、停置,嚴禁亂停亂放。施工區域,每天做好清理、整頓工作,工完、料盡、場地清。乙方若有不遵守的行為,甲方可以按照公司的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處罰。

17、貫徹先簽合同後施工的原則,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員從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務,乙方應拒絕合同外的施工任務,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有關方負責。

18、乙方在簽訂建築安裝施工合同後,應自覺地向有關部門辦理開工報告手續。

19、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 甲、乙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機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責任造成對方人員、他方人員、行人傷亡等),雙方應協力進行緊急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按有關事故報告程式在事故發生後及時報告各自的上級主管部門及九江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等有關機構,事故的損失和善後處理費用,應按責任,協商解決。

20、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有效,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

21、本協議同工程合同同時生效,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由於違反本協議而造成傷亡事故,由違約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 月_____ 日 ______年______ 月______ 日

工程建設招標設標合同條件(第部分) 篇6

工程建設招標投標合同

(投標銀行保證書)

鑑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標人名稱)已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提交了建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名稱)

的投標書(以下稱投標書)。

根據本檔案,我行 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稱銀行)向業主立約擔保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的保證金。本保證書對銀行及其繼承人和受讓人均有約束力。

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年 _______ 月 _______ 日

本保證義務的條件是:

(a)如果投標人在投標書中規定的投標書有效期內撤回投標書;或(b)如果投標人在投標書有效期內接到業主所發的中標通知書後;

(1)未能或拒絕根據投標須知的規定,按要求籤署合同協議書;或(2)未能或拒絕接投標須知的規定,提供法的保證金。

我行保證在收到業主第一次書面要求後,即對業主支付上述款額,無須業主出具任何證明,只需在其書面要求中說明條件是在此要求業主將注意到索款是由於出現了上述條件中的一種或兩種,並具體說明情況。本保證書在投標須知規定的有效期或在該日期前已延長的投標書有效期後30天(會第30天)內有效。延長投標書有效期無須通知銀行,任何索款要求應在上述日期前交到銀行。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人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人所在單位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建設招標設標合同條件(第部分) 篇7

合同協議書

本協議書於19__年__月__日由__(以下簡稱“業主”)為一方與___(以下簡稱“承包人”)為另一方簽定。鑑於業主欲建成本項工程,即______並已接受承包人提出的承擔該項工程之施工、竣工並修補其任何缺陷的投標書。

茲為以下事項達成本協議:

l本協議書中的措辭和用語應具有下文提及的合同條件中分別賦予它們的相同的含義。

2下列檔案應被認為是組成本協議書的一部分,並應被作為其一部分進行閱讀和理解:

(a)中標函;

(c)合同條件;

(d)規範;

(e)圖紙;

(f)工程量清單。

3考慮到下文提及的業主準備付給承包人的各項款額,承包人特此立約向業主保證在各方面均遵照合同的規定進行施工及竣工並修補其任何缺陷。

4業主持此立約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各項期限和以合同規定的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格或合同規定的其它應支付的款項,以作為本工程施工、竣工並修補其任何缺陷的報酬。

特立此據。本協議書於上面所定的日期,由有關雙方根據其各自的法律簽署訂立。

在__在場的情況下,蓋的正式印章如下:

業主簽名:_____________承包人簽名: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聯絡人:_____________

工程建設招標設標合同條件(第部分) 篇8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未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新疆藍山屯河新材料有限公司廠房再建工程 工程地點:奎屯獨山子石化工業園南區 工程內容:新疆藍山屯河新材料有限公司廠房再建工程及配套設施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專案一覽表(附件1)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資金來源:自籌資金

二、 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發包人提供的施工圖範圍內的工程專案土建、水電、暖衛等。

三、 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天。

四、 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材料: 合格

五、 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 元(人民幣) ¥: 元

六、 組成合同的檔案

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包括:

1、 本合同協議書

2、 中標通知書

3、 投標書及其附件

4、 本合同專用條款

5、 本合同通用條款

6、 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7、 圖紙

8、 工程量清單

9、 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檔案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 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 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 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 合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建設招標設標合同條件(第部分) 篇9

日期:__

招標號:__

1___(業主名字)(下簡稱“業主”)已安排了一筆以多種貨幣構成的資金,用於____(工程名稱)建設費用的合理支付。

所有如資格預審檔案規定的來自合格貨源並經資格預審合格了的投標人均可參加本工程的投標。

2業主邀請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就下列工程施工和竣工所需的勞務、材料、裝置和服務進行密封投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概況、主要專案及工程量等)。

3凡有興趣的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可從下列地址獲取進一步的資訊及查閱招檔案:_________(查詢和發售招標檔案的機構名稱、地址等)。

4任何有興趣的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在向上述機構提交書面申請並在交納了一筆不可退還的費用____(貨幣名稱和數量)後可購得一套完整的招標檔案。

多購的招標檔案收費相同。

5所有投標書必須於__年__月__日__時之前送達下列地址:

_(投標書接收地點)。

並必須同時交納招標檔案中規定的5接受的格式,數量為2%投標價的投標保證金。

6開標儀式定於__年__月__日__時在下列地點舉行_________(開標地點),投標人可派代表出席。

第四十條如果委託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監理報酬,自規定之日起,還應向監理人支付滯納金。

滯納金從規定支付期限最後一日起計算。

第四十一條支付監理報酬所採取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第四十二條如果委託人對監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報酬或部分報酬專案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24小時內向監理人發出表示異議的通知,但委託人不得拖延其他無異議報酬專案的支付。

其他第四十三條委託的建設工程監理所必要的監理人員出外考察、材料裝置複試,其費用支出經委託人同意的,在預算範圍內向委託人實報實銷。

第四十四條在監理業務範圍內,如需聘用專家諮詢或協助,由監理人聘用的,其費用由監理人承擔;

由委託人聘用的,其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第四十五條監理人在監理工作過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使委託人得到了經濟效益,委託人應按專用條件中的約定給予經濟獎勵。

第四十六條監理人駐地監理機構及其職員不得接受監理工程專案施工承包人的任何報酬或者經濟利益。

監理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託人的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第四十七條監理人在監理過程中,不得洩露委託人申明的祕密,監理人亦不得洩露設計人、承包人等提供並申明的祕密。

第四十八條監理人對於由其編制的所有檔案擁有版權,委託人僅有權為本工程使用或複製此類檔案。

爭議的解決第四十九條因違反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對對方損失和損害的賠償,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門協調,如仍未能達成一致時,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部分專用條件第二條本合同適用的法律及監理依據:第四條監理範圍和監理工作內容:第九條外部條件包括:第十條委託人應提供的工程資料及提供時間:第十一條委託人應在______天內對監理人書面提交併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答覆。

第十二條委託人的常駐代表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五條委託人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如下設施:監理人自備的、委託人給予補償的設施如下:補償金額=第十六條在監理期間,委託人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______名工作人員,由總監理工程師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務時,此類職員只應從總監理工程師處接受指示。

並免費提供________名服務人員。

監理機構應與此類服務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對此類人員及其行為負責。

第二十六條監理人在責任期內如果失職,同意按以下辦法承擔責任,賠償損失[累計賠償額不超過監理報酬總數(扣稅)]: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報酬比率(扣除稅金)第三十九條委託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監理人的報酬:委託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工作報酬:(報酬=附加工作日數*合同報酬/監理服務日)委託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工作報酬:第四十一條雙方同意用__________支付報酬,按________匯率計付。

第四十五條獎勵辦法:獎勵金額=工程費用節省額*報酬比率第四十九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工程建設招標設標合同條件(第部分) 篇10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瀘水縣水務局以下簡稱(發包人)與雲南元聯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承包人)就華東稱灌區(三標段)施工的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本合同書中的詞語涵義與下述第三條所列的通用合同條款中的詞語涵義相同。

二、合同價款

1、本合同總金額為人民幣:捌佰萬零伍仟壹佰壹拾伍元柒角捌分整(¥8005115.78元)

2、本合同為單價承包合同,合同單價為附後的綜合單價表。

3、如特殊原因增加的工程量,經監理、設計提出的意見,並經甲方批准後,才能按實際完成的工程量按合同單價結算。

三、合同的組成檔案及解釋順序為:

l、工程建設合同書(包括補充合同書或協議)

2、綜合單價表

3、專用合同條款

4、通用合同條款

5、技術條款

6、招標檔案

7、施工技術補充條款

8、圖紙

9、組成合同的其他檔案

上列合同檔案為一整體,代替了本合同書的簽訂前雙方所簽訂的所有協議、會議紀要以及相互承諾的一切檔案。

四、承包人保證按照合同約定全面完成各項承包工作,並承擔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全部義務和責任。

五、發包人保證按照合同約定付款並承擔合同約定的發包人的全部義務和責任。

六、本合同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名,分別蓋本單位公章並辦理公正手續。

七、本合同書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建設招標設標合同條件(第部分) 篇11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承攬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測繪範圍(包括測區地點、面積,測區地理位置等):

第二條 測繪內容(包括測繪專案和工作量等):

第三條 執行技術標準:其它技術要求:

第四條 測繪工程費:1.取費依據:2.取費專案及工程總價款: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

1.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日內向乙方提交有關資料和提出技術要求。

2.自接到乙方編制的技術設計書之日起__日內完成技術設計書的審定工作。

3.應當負責保證乙方的測繪隊伍順利進入現場工作,並對乙方進場人員的工作、生活提供必要的條件。

第六條 乙方的義務

1.自收到甲方的有關資料和技術要求之日起,根據甲方的有關資料和技術要求於__日內完成技術設計書的編制,並交甲方審定。

2.自收到甲方對技術設計書同意實施的審定意見之日起__日內組織測繪隊伍進場作業。

3.乙方應當根據技術設計書要求按合同工期確保測繪專案完成。

第七條 測繪專案完成工期全部成果應於___年__月__日前交甲方驗收。

第八條 乙方應當於全部成果交付前五日通知甲方,甲方應自接到通知之日起__日內完成驗收。

第九條 對乙方測繪成果的所有權、使用權和著作權歸屬的約定:

第十條 測繪工程費支付日期和方式

1.自合同簽訂之日起__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幣__元。

2.___年__月__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價款人民幣__元。

3.___年__月__日前再向乙方支付工程價款人民幣__元。

4.自測繪成果驗收合格之日起__日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工程總價款的餘款。

第十一條

1.自測繪工程費全部結清之日起__日內,乙方向甲方交付成果(見下表)

第十二條 甲方違約責任

1.合同簽訂後,乙方未進入現場工作前由於工程停止而終止合同時,甲方無權請求返還定金;乙方已進入現場工作,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內時,甲方應支付工程總價款的50%;完成工作量超過50%時,則甲方應支付工程總價款的100%。

2.甲方未給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而造成停、窩工時,甲方應付給乙方停、窩工費,停、窩工費按合同約定的平均工日產值計算,同時工期順延。

3.甲方未按期支付乙方工程費,應按延誤天數和當時銀行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對於乙方提供的圖紙等資料以及屬於乙方的測繪成果,甲方有義務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用於本合同以外的專案,否則乙方有權對因此造成的損失追究責任。

第十三條 乙方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後,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雙倍返還定金。

2.乙方未能按合同規定的日期提交測繪成果時,應向甲方償付拖期損失費,每天的拖期損失費按本合同約定的工程總價款的1%計算。

3.乙方提供的測繪成果質量不合格,乙方應負責無償給予重測或採取補救措施,以達到質量要求。

因測繪成果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要求(而又非甲方提供的圖紙資料原因所致)造成後果時,乙方應對因此造成的直接損失負賠償責任,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由於甲方提供的圖紙資料原因產生的責任由甲方自己負責)。

4.對於甲方提供的圖紙和技術資料以及屬於甲方的測繪成果,乙方有義務保密,不得向第三方轉讓,否則,甲方有權對因此造成的損失追究責任。

第十四條 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十五條 其它約定:

第十六條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的未盡事宜,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友好協商的態度加以解決。

雙方協商一致的,簽訂補充協議。

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條 因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發生糾紛,可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由雙方主管部門調解,若達不成協議,雙方同意就本合同產生的糾紛向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的,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附則

1.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即生效。

全部成果交接完畢和測繪工程費結算完成後,本合同終止。

2.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方各執__份。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建設招標設標合同條件(第部分) 篇12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武漢市非經營性政府投資專案實行代建制管理辦法(試行)》,經甲方研究,同意將建設專案委託給乙方實施代建,按照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為明確各方責權,現就代建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概算)投資:

4、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二、工程建設期

工程總建設期(自合同簽訂日起):

三、質量標準:

四、合同價款

甲方以建委下達的[20_]249號文中專案計劃投資數的 %作為乙方的代建費。計人民幣 萬元。

五、組成合同的檔案

1、合同協議書和合同條件;

2、專案建設委託書;

3、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字件。

六、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註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乙方支付工程代建費。

七、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工程合同檔案議定範圍內的工程代建工作。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四份,雙方各執二份。甲乙雙方簽定蓋章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建設招標設標合同條件(第部分) 篇13

合同編號:

鑑於_________(投標人名稱)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日期)提交了建設_________(合同名稱)的投標書(以下稱投標書)。

根據本檔案,茲宣佈,我行_________(以下稱銀行)向業主立約擔保支付_________的保證金。本保證書對銀行及其繼承人和受讓人均有約束力。

銀行名稱(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本保證義務的條件是:

(1)如果投標人在投標書中規定的投標書有效期內撤回投標書;或如果投標人在投標書有效期內接到業主所發的中標通知書後;

(2)未能或拒絕根據投標須知的規定,按要求籤署合同協議書;或未能或拒絕接投標須知的規定,提供法的保證金。

銀行名稱:_________(蓋章)

證人:_________(簽字)

證人所在單位: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程建設招標設標合同條件(第部分) 篇14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1.___(業主名字)(下簡稱“業主”)已安排了一筆以多種貨幣構成的資金,用於____(工程名稱)建設費用的合理支付。所有如資格預審檔案規定的來自合格貨源並經資格預審合格了的投標人均可參加本工程的投標。

2.業主邀請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就下列工程施工和竣工所需的勞務、材料、裝置和服務進行密封投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概況、主要專案及工程量等)。

3.凡有興趣的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可從下列地址獲取進一步的資訊及查閱招檔案:_________(查詢和發售招標檔案的機構名稱、地址等)。

4.任何有興趣的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在向上述機構提交書面申請並在交納了一筆不可退還的費用____(貨幣名稱和數量)後可購得一套完整的招標檔案。多購的招標檔案收費相同。

5.所有投標書必須於19__年__月__日__時之前送達下列地址:_(投標書接收地點)。並必須同時交納招標檔案中規定的5接受的格式,數量為2%投標價的投標保證金。

6.開標儀式定於19__年__月__日__時在下列地點舉行_________(開標地點),投標人可派代表出席。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日期:______

工程建設招標設標合同條件(第部分) 篇15

工程建設貸款合同範本

貸款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建設專案: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規定,乙方為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貸款,經甲方審查發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根據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設計劃,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用於_________建設工程。預計分季用款:

一季度_________元;

二季度_________元;

三季度_________元;

四季度_________元。

第二條?借款用途:購置裝置_________臺(套)_________元;土建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

第五條?貸款還本付息的資金來源,雙方同意按規定在建設專案投產後用下列資金清償:

1.基本建設收入;

2.新增固定資產的基本折舊基金;

3.固定資產稅;

4.利潤。

乙方還款超過合同期限,還本付息的資金來源按規定辦理。

第六條?乙方對償還貸款本息以抵押或第三方保證的方式提供擔保,抵押(或保證)協議作為合同附件。

第七條?貸款到期,乙方如不能按期償還,由擔保人代為償還,擔保人在接到貸款方還款通知三個月後仍未歸還,甲方可直接從乙方或擔保人的各項投資或存款中扣收;以抵押方式提供擔保的,可變賣抵押財產歸還貸款。

第八條?乙方在本合同規定的貸款總額內,根據批准的年度計劃和建設進度編制年、季度用款計劃,送甲方審查,甲方憑此供應資金。甲方保證在核定的年度貸款計劃內,按基本建設貸款的有關規定及時供應資金。因甲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乙方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與銀行規定的加收乙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第九條?甲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乙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乙方應提供有關統計、會計報表及資料。乙方如果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甲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使用部分按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乙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第十條?宣告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_____機構、_____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_____機構、_____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一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_____、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四條?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六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工程建設招標設標合同條件(第部分) 篇16

第一部分?定義及解釋

1.1?定義

合同(如下文定義)中以下的用詞及詞句,除根據上下文另有要求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它們的涵義:

(a)(1)“業主”指____(名稱)及其法定繼承人,不包括其任何受讓人(除承包人同意外)。業主可在本合同項下指定一家採購全權代理機構,如果已經指定,則在投標須知前附表第23欄中指明採購代理機構的名稱、採購、監督和支付的範圍,以及在招標期間及隨後的投標等問題上的責任。

(2)“承包人”指其投標書被業主接受的當事人,或其法定繼承人,不包括其任何受讓人(除業主同意外)。

(3)分包人指在合同中提及的承擔部分工程施工的當事人或經監理工程師、同意已分包了部分工程的任何當事人,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法定繼承人,但不包括其任何受讓人。?(4)“監理工程師”指由業主指定的為執行合同規定的任務的監理工程師、即________(監理工程師單位名稱)或由業主任命並書面通知承包人代行監理工程師職權的當事人。

(5)“監理工程師代表”指根據22款規定隨時由監理工程師任命的個人。

(6)“承包人授權代表”是指由承包人任命由業主批准,在本合同項下代行承包人全權的個人。

(7)“熟練工人”指的是熟悉放樣、對複雜工程能進行監督的工人,包括裝置操作人員。

(8)“非熟練工人”指的是持普通手工工具,包括小型動力工具進行施工作業的人員。

(b)(l)“合同”指合同條件、規範、圖紙、工程量清單、投標書、中標通知書、合同協議及明確地包括在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協議中的其他檔案。

(2)“規範”指包括在合同中的工程規範及根據51款調整、增加的工程規範,或由承包人提供的非經監理工程師批准的規範。

(3)“圖紙”指由監理工程師根據合同向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圖紙、計算書和類似的技術資料,以及由承包人提供的經監理工程師批准的所有圖紙、計算書、樣品、圖案、模型、操作和維修手冊以及類似的其他技術資料。

(4)“工程量清單”是投標書的組成部分,並已填寫報價且完整的工程量清單。

(5)“投標書”是指承包人向業主提供的按合同條款規定併為中標通知書所接受的,為工程的施工、竣工及保修而做的有報價的建議書

(6)“中標通知書”指業主正式接受投標的通知。

(7)“合同協議”指在9.1款中提及的合同協議。

(8)“投標書附錄”是指附在本合同條件之後,並構成投標書的附件。

(c)(1)“開工日期”指承包人接到工程根據41款發出的開工通知的日期。

(2)“竣工日期”指合同中規定,並從開工日期開始計算的工程或任何區段或部分工程完工並通過竣工檢驗的時間(或據44款規定延長的時間)。

(d)(1)“竣工檢驗”指在合同中規定的,或由監理工程師和承包人另行商定,並對應在全部工程、或某一區段或部分在業主接受之前由承包人負責完成的試驗。

(2)“接收證書”指根據48款發出的證書。

(e)(l)“合同價”指在中標通知書中寫明的,根據合同條款,用以支付承包人為實施並完成工程和保修應付的總金額。

(2)“保留金”指根據60.4款由業主保留的所有款項的累計金額。

(f)(1)“工程”指永久性工程及臨時性工程或視情況為兩者之一。

(2)“永久性工程”指根據合同規定將建設的永久性工程(包括裝置)。

(3)“臨時性工程”指在施工並完成工程及保修中所需的及有關的各種臨時工程(不包括承包人的裝置)。

(4)“裝置”指定於構成或構成永久工程組戰部分的機器裝置或類似的物件。

(5)“承包人裝置”指不包括構成或預定構成部分永久性工程的裝置、材料或其他物品在內的所有施工並完成工程及保修所需的、任何性質的裝置及物品(不包括臨時工程)。?(6)“分段工程”指在合同_____別規定的作為工程-部分的分段工程。

(7)“工地”指為工程施工由業主提供的用地及在合同_____別註明的將構成部分工地的任何其他場所。

(g)(1)“費用”指不論在工地內或工地外已合理發生或將要發生的所有開支,包括:?管理費及可合理分攤的費用,但不包括任何利潤補貼。

(2)“日”指日曆日。

(3)“元”和縮寫“rmb¥”指合同中作為地方貨幣單位的人民幣元。

(4)“外幣”指工程施工所在國以外國家的貨幣,包括港幣。

(5)“書面函件”指任何手寫、列印或印刷函件,包括電傳、電報及傳真通訊。

1.2?標題和旁註?各個條款中的標題及旁註不應視為條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條款或合同本身的解釋也不應加以考慮。

1.3?註釋?凡指當事人或當事人各方的字詞應包括公司和有關法人資福的任何組織。

1.4?單數和複數?僅表明單數形式的詞也可以代表複數,根據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1.5?通知、同意、批准、證明和決定?除非另有規定,凡合同條款中提及的由任何人發出、給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證明或決定應是書面形式的。並應對“通知”、“證明”或“決定”等詞作相應的解釋。任何這種同意、批准、證明或決定不應被無理收回或延誤。

1.6?給業主和監理工程通知的地址

(a)給業主通知的地址是____(地址名稱)

(b)給監理工程師通知的地址是:_____(地址名稱)

第二部分?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代表

2.1?監理工程師的職責和權力

(a)監理工程師應履行合同中規定的職責。

(b)監理工程師可以使用在合同中規定的或必要時由合同暗示的權力。但規定:除下列(4)(i)和(4)(i?i)條外,監理工程師在根據下列條款行使其職責之前應取得業主明確的批准:

(1)根據第4款,批准工程任何部分的分包合同;

(2)證明第12款項下增加的費用;

(3)決定第51款,發出變更指令,但下列情況除外:

(i)如果發生非常緊急情況,監理工程師認為將造成人員傷亡、或危及工程或鄰近的財產或從業主的權益考慮需立即採取行動,在這種情況下,監理工程師被授權釋出處理這種危機狀況所必需的指令或命令,承包人應實施一切工作或按監理工程師的命令竭盡全力去處置或減輕危急狀況。儘管監理工程師的命令未事先徵得業主的批准,承包人仍應立即執行這些命令。

如果單項或累積批准的工程數量變化不超過合同價的5%,或不超過某一特定專案總費用的15%,除非這種數量變化在圖紙或其他招標檔案中聯部是可以預知的及除外的。?(5)確定第52款項下的費率或價格;或(6)批准重大設計變更,這些變更將影響原設計的基本效能或能力。

(c)除了在合同中有明文規定外,監理工程師無權免除合同中規定的承包人義務。

2.2?監理工程師代表

監理工程師代表應由監理工程師任命並向監埋工程師負責,應履行和行使監理工程師按2.3款規定可能賦予他的職責和權力。

2.3?監理工程師授權的權力

監理工程師隨時可將賦予他自己的任何職責和權力授權給監理工程師代表,他可以隨時收回其授權。任何這種授權或收回其授權均應以書面形式,並且只有在業主和承包人收到這一授權通知後方可生效。

任何根據這一授權由監理工程師代表給承包人的通知應與監理工程師發給承包人的通知有同等效力。但:(a)監理工程師代表對任何工作、材料或裝置的批准不影響監理工程師不批准這種工程、材料或裝置和發出糾正指令的權力;

(b)如果承包人對監理工程師代表給予的調知有疑問,其可以向監理工程師詢問,監理工程師應確認、取消或變更此種通知的內容。

2.4?助理的任命

2.5?書面指令

由監理工程師發出的指令應為書面形式,但如果由於某種原因,監理工程師認為有必要以口頭的形式發出這類指令,承包人應遵照執行。無論在這一口頭指令執行前或執行後,由監理工程師發出的對這一指令的書面確認應視與本條規定的指令有相同的意思。

還規定,如果在7天內,承包人書面確認監理工程師的口頭指令,這種確認在7天內未被監理工程師以書面的形式的拒絕,這一指南針令應視為監理工程師的指令。?該規定同樣適用於監理工程師代表及根據2.4款任何的監理工程師的或監理工程師代表的助理人員發出的指令。

2.6?監理工程師行為公正

按照合同規定,監理工程師通過以下方式行使權力:

(a)作出決定,發表意見或同意,或(b)表示滿意或批准,或(c)決定價值,或(d)採取其他可能影響業主或承包人的權力和義務的行動時,監理工程師應根據合同規定的條款並考慮所有的因素,公正行使其這些權力。任何這類的決定、意見、同意、表示滿意或批准,定價或採取的行動均可按67款的規定予以公開,評審或修訂。

第三部分?轉讓和分包

3.1?合同的轉讓

承包人無業主的事先同意(儘管1.5條規定,這種同意應由收主單獨決定)不應將合同或其他任何部分,或合同中合同名下的任何收益或利益轉讓。但除了:

(a)按合同規定到期或即將到期的,以承包人的銀行為受益人的_____,或(b)將承包人的權力轉讓給其擔保人(假使擔保人已支付了承包人損失或債務),以獲得免除其他方面的債務。

4.1?分包

承包人不得將整個合同全部分包出去。除非合同另有規定承包人不應在未得到監理工程師的同意前將合同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任何有關的同意,不應免除承包人根據合同應擔負的任何責任或應盡的任何義務,並應象對待其自己、其代理人、其服務人員及其工作人員的行為、違約及疏忽一樣,對任何分包人、分包人代理、分包人的服務人員及工作人員的行為、違約及疏忽負責。

承包人在下列事項方面無需徵得這樣的同意:

(a)提供勞務(b)按合同規定的標準購買材料;

(c)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給合同中已寫明的分包人。

4.2?分包人義務的轉讓

當分包人在所進行的工作或其提供的貨物、材料、裝置或服務等方面,為承包人承擔了合同規定的保修期結束後的任何延長期限的連續義務時,承包人可在該期滿後的任何時候,在業主的要求和由業主承擔費用的情況下把未結束的這種義務的利益轉讓給業主。

合同檔案

5.1?語言和法律

本合同中檔案用英語/中文擬定,如果合同檔案是用一種以上的語言擬定的,則據以分析和解釋該合同中的那種語言是英語/中文,因而稱之為“法定語言”。

5.2?合同檔案的優先順序

構成合同的檔案應互為解釋。當這些檔案出現多義性或不一致性解釋時,監理工程師應作出解釋和校正,並對此向承包發出指令。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在發生分歧時,合同檔案應按以下順序優先考慮:

(a)合同協議書;

(b)中標通知書;

(c)投標書;

(d)合同條件;

(e)技術規範的組成檔案:

(1)包括在合同檔案中的書面技術規範。

(2)參考資料中包括的技術規範。

(f)圖紙的合成資料(1)標明的尺寸。

(2)文字註釋。

(3)圖解顯示。

(g)已報價的工程量清單;以及(h)形成合同的其他檔案。

6.1?圖紙、檔案的保管和提供

一旦保修證書發出,承包人應將所有根據合同提供的圖紙、規範及其他檔案返還監理工程師。

承包人應向監理工程師提供4套所有按照第7款由承包人提交經監理工程師批准的圖紙、規範及其他檔案和複製件,連同一些不能照像複製成相同質量的資料的複製件在內。另外,如監理工程師有書面要求,承包人亦應向監理工程師提供為業主使用的相應圖紙、規範及其他檔案。業主將支付相應的費用。

6.2?一套圖紙應儲存在工地

6.3?施工進度的打亂

凡出現監理工程師如不在合理的時間內發出進一步的圖紙和指令,工程進度或計劃將拖延或打亂時,承包人應通知監理工程師並抄報業主。通知應包括所需的圖紙或指令,需要的理由和時間以及如果拖延提供將造成工程的延期或進度的打亂等詳細說明。

6.4?圖紙延期和圖紙延期所產生的費用

在任何情況下,如因監理工程師未曾或不能在一合理時間內發出承包人根據第6.3條發出的通知中所要求的任何圖紙或指令,致使承包人蒙受延誤進度和(或)細緻費用的增加,則監理工程師與業主及承包協商後,應決定:

(a)任何據44款承包人有權得到的延期,及(b)應增加到合同價中該項費用的金額;

並相應通知承包人和抄報業主。

6.5?承包人未提交圖紙

如果監理工程師沒有或不能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或發出指令是全部或部分由於承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交圖紙、規範或其他檔案,監理工程師將在作出有關6.4款的決定時應將承包人的失誤考慮在內。

7.1?補充圖紙和指令

監理工程師有權隨時向承包人發出為合理和恰當地進行施工和完成工程及保修所必需的補充圖紙和指令。承包人應遵照執行共受其約束。

7.2?由承包人設計的永久性工程

凡合同中明確規定部分永久性工程應由承包人設計時,承包人應將下列檔案提交監理工程師批准;

(a)為使監理工程師對該項設計的適用性和完備性進行審查並表示滿意所必需的圖紙、規範、計算書及其他資料;

(b)詳細的操作及維修手冊及竣工後永久工程的圖紙,以使業主能操作、維修、拆除、組裝及調整所設計的水久性工程,在這類使用和維護手冊連同竣工圖紙未提交併由監理工程師批准之前,該工程不能被認為已可被第48款移交。

7.3?批准不影響責任

監理工程師據7.2款規定進行的批准並不能解除承包人根據合同應擔負的責任。

一般義務

8.1?承包人的一般責任

承包人應根據合同的各項規定,以應有的細心和勤勉,對工程進行設計(如果在合同中有規定)、施工並完成工程和保修。承包人應根據合同規定或根據合同合理推論,提供為設計、施工、完成工程和保修所必需的全部的(無論是臨時性的或經常性的)監督、勞務、材料、機具、承包人的裝置及所有其他物品。

8.2?現場操作和施工方法

承包人應對整個現場各種操作和施工方法的適用性、穩定性和安全性全面負責。但規定,除了在下文中寫明或另有協議外,承包人對永久性工程的設計或規範或對不是由承包人制定的臨時工程的設計或規範不負責任。如果合同明文規定,部分永久性工程由承包人設計,即使有監理工程師的批准承包人也應對這部分工程全面負責。

8.3?制錯誤的通知

承包人應將其在審閱合同檔案及施工過程中發現的工程設計或技術規範中的任何錯誤、遺漏、誤差和缺陷及時通知監理工程師。

9.1?合同協議書

承包人應簽訂並履行由業主擬定的合同協議,格式附於本合同條件之後(必要對對其進行修改)。

10.1?履約擔保

承包人應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後28天內為適當履行合同向業主提供履約擔保,履約擔保應用銀行保函格式,由業主可接受的銀行開具,數額加投標書附錄的規定。當向業主提供銀行履約保函時,應通知監理工程師。該銀行保函格式附於本合同條件後。按本條款要求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10.2?履約擔保的有效期

同約如保的有效期限應截止到承包人根據合同履行並完成了工程及修補任何缺陷。

10.3?根據履約擔保的索賠

在任何情況下,業主按照履約擔保提出索賠之前,皆應通知承包人,說明導致索賠的違約性質。

工程建設招標設標合同條件(第部分) 篇17

補充協議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補充協議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_________________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_________________乙方)

經甲乙雙方自願、公平、友好協商,雙方就年月日簽訂的就工程合同(以下簡稱為原合同)作如下補充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寫明具體補充的內容。

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三、此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陸份,雙方各執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協議生效後,即成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除本協議中明確所作修改的條款之外,原合同的其餘部分應完全繼續有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蓋章)(蓋章)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或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建設招標設標合同條件(第部分) 篇18

立合同單位:

_________(簡稱借款方)

_________銀行_________行(簡稱貸款方)

借款方在_________年為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資金,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給予貸款。為明確雙方經濟責任,控制年度投資,雙方除遵守_________號臨時借款協議外,特簽訂本年度合同。

第一條借款方根據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設計劃,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用於_________建設工程,不得挪作他用。

預計分季用款:一季_________元;二季_________元;三季_________元;四季_________元。

第二條貸款利率為年息_________%,計算複利。

第三條年度中間,國家調整基建投資計劃和利率等,本合同應作相應修訂和補充。

第四條建設期間或專案竣工後,雙方應簽訂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總額包括本合同的借款額。借款合同生效後,本合同同時失效。

第五條本合同正本2份,簽字雙方各執1份,副本_________份,報主管部門,總、分行各1份。

借款方(蓋章):_________貸款方(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戶: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工程建設招標設標合同條件(第部分) 篇19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國家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攬甲方工程等事宜,同意簽訂本合同並願忠實履行如後條款:

第一條:工程名稱: (下稱“本工程”或“工程”)

第二條:工程地點:__________

第三條:工程範圍: (詳如本合同圖說附件一)

第四條:工程期限:本工程的開工日期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下稱“開工日”),並自開工日起計 60個日曆天內完成並通過甲方驗收。

第五條:工程總價:__________人民幣

第六條:付款辦法

6.1 乙方銀行賬戶:

戶 名:__________

銀行名稱: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

6.2 本合同總貨款按下列約定支付:

簽訂合同,甲方應付乙方總工程款的30%,即人民幣 ;

熱回器及水泵到工地,甲方應付乙方總工程款的40%,即人民幣 ;

工程全部完工在驗收之前,甲方應付乙方總工程款的15%,即人民幣

工程全部完工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同時乙方辦妥保修證並簽署保證書予甲方後,甲方應支付乙方工程總價之12 %,即人民幣.

6.3 保脩金條款

本工程不需要繳納保脩金。

乙方同意工程總價之3%作為保脩金。該保脩金待保修期滿且乙方已履行全部保修義務時,乙方可向甲方申請無息領回。

本工程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工程承包方或施工方應在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內履行保修義務的,乙方在未繳納保脩金或領回全部保脩金後仍需履行保修義務,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6.4 經乙方申請,甲方應當於收到申請3日核心對本工程進度款,七日核心對保脩金,並於核對完畢後20日內撥付到乙方銀行賬戶,逾期仍未付款,由此影響之工期予以順延。

6.5 乙方請領各項工程款應付全額合法發票,並經甲方指定的監理工程師(下稱“監理工程師”)會簽證明。

第七條:工程價款

7.1 本合同第五條工程總價包括但不限於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裝置成本、機具、運費、各種應付稅款、搬運費、工資、安裝費、一般支出費、利潤、保險費、管理費、保修費、工程查驗費,以及就本工程所做的試驗所需各項費用及其它履行本合同有關的各項成本與費用,甲方應按照有關規定向政府繳納的一切相關費用除外。

7.2 乙方確認並同意本合同工程總價系屬確定價格,乙方不得因工程所需的材料、供應品及裝置價格的漲跌,或因與本合同施工有關的工資率及其它成本費用的增加為理由而要求調整,且不得以未充分了解增加成本的因素而要求調整工程價款或請求額外補償。

第八條:圖說附件

8.1 本合同附件、議價紀錄表、圖樣、估價單、施工說明書、工程專案書、工程進度表和乙方的執行計劃,暨甲方提供的各項工程圖說及規格(下統稱“圖說附件”),經甲方認可者均為本合同的內容,對雙方具有法律上約束力。

8.2 乙方已詳細審閱、瞭解本合同及其圖說附件,並經檢視工程地點,已充分了解工程位置現狀及地質等,並已研判可能影響本工程的各項情況後,乙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規定,按甲方核准的圖說附件,提送執行計劃,包括工程質量管理計劃和品質保證計劃等,並提供各項工作所需的一切人力、監督、物料、供應品與裝置,以完成本工程並提供其它各項服務。

8.3 如遇圖說附件均未載明,而按相關政策、同行業技術標準及國家強制性規定為應做的工作的,乙方應按照甲方或監理工程師通知施工,不得藉故推諉或要求加價。

8.4 乙方應依本合同暨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本工程,並負責取得甲方所要求的一切證照交付予甲方。

8.5 圖說附件和執行計劃的提供日期:甲方將於合同訂立時或約定日期,交付其圖說附件予乙方。乙方應於合同訂立日後三日內交付本工程執行計劃予甲方。

8.6 圖說附件的保密要求:甲方提供的圖說附件及本合同其它條款規定之檔案或資訊及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瞭解的有關甲方的商業資訊為甲方商業祕密,乙方應維持其祕密性,並採取保密措施,而不得洩露、交付、或以其它方法提供給任何第三人。

8.7 第8.1款所述的所有相關資料,乙方應妥善儲存,工程執行階段甲方及監理工程師若有需要,乙方均應隨時提供。

(本條中關於圖書附件的約定要注意:

1、認真核實工程範圍,核算工程量,特別注意工程範圍是否在圖紙上有明確的標註和說明;

2、甲方提供的圖書附件(尤其是標註工程範圍的圖紙)應為甲方簽章的原件(必須有甲方簽章並註明附件一字樣,請注意8。1中“經甲方認可者均為本合同內容”),該原件應在簽約同時作為合同附件由我方收管。)

第九條:工程及材料監理

9.1 乙方依本合同執行的一切工程,應隨時與甲方和監理工程師協調,並接受其指導監督與管理,同時應避免本合同與乙方其它進行中的工程相互牴觸而影響本工程的執行。甲方可決定與本工程施工及進度有關的事宜,包括圖書附件、規格及相關檔案的解釋。監理工程師所做成的裁定與解釋不得違反本合同的規定。

9.2 履行本合同之一切工程材料,應經甲方檢查合格後方準使用,如甲方認為不合格,乙方應在監理工程師見證下取樣送交雙方共同認可之檢驗機構或實體檢驗,如檢驗結果為不合格,乙方應立刻調換,因此而發生之搬運、損耗及其它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擔。如材料品質或等級不甚明瞭時,悉依甲方解釋為準。

9.3 甲方可指定監理工程師負責監督本工程執行並具有指示乙方的權利。在不妨礙乙方正常作業的情況下,甲方得隨時對本工程作業進度及質量進行檢查。

9.4 乙方與甲方間的一切函件的正本應送交甲方,副本抄送監理工程師。

第十條:工程變更

10.1 本工程所需材料如有未盡載於圖說附件內,但為工程技術或施工慣例所不可或缺者,乙方均應照做,此並非工程變更,乙方絕對不得要求變更本合同工程總價。

10.2 甲方認為工程有變更的必要時,一經通知乙方,乙方應即辦理工程變更。該工程變更致工程數量之增減者,其變更工程之價款的計算,仍以原定單價為準;但如系新增專案,則由雙方協議新單價。倘因甲方變更計劃,乙方需廢棄已完成工程的一部分或已訂製並製作完成之加工部件且為甲方變更計劃所及的合格材料時,由甲方核定驗收後,參照本合同所定單價或比照合同簽定時市場料價計算之。

10.3 乙方於工程開始執行後,應定期自我檢討其執行成效。若有變更應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方可變更。

第十一條:履行進度

11.1 乙方應於第四條開工日前,以大圖樣與樣品提交甲方核定。

11.2 乙方應在第四條開工日前三日內,提交甲方核定與本工程各項工作與目標有關的詳細工程進度時間表,顯示每一細部工程專案的預計開工日與竣工期,乙方應按工程進度履約,定期由甲方驗收,且應按照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工程期限,完成符合圖說附件所述的每項工作以及全部工程。

11.3 乙方應於每週的次日送交甲方一份工作週報表,包括本工程各分項工作的最新進度時間表,敘明每項工作的現狀、完工率、預計完工日期,以及如有遲延者,其遲延原因與乙方趕工計劃。

11.4 凡因天候或其它因素致無法如期施工,乙方應無條件以夜工或其它方式趕工彌補,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延長或逾期,且甲方得視需要,隨時通知乙方增加工作人數及裝置趕工,乙方不得拒絕。

(此條約定過於苛刻,如確實因氣候、停水停電,甲方或第三方原因等非我方原因導致的工期延誤,我方應有權要求工期順延,如系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誤,我方甚至享有追究甲方造成窩工、停工損失的權利。再者,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誤,其提出以夜工或其它方式趕工時,應考慮勞動法對於加工工資方面的約定。建議與對方就此條提出協商,儘量減輕我方責任和成本)

第十二條:施工管理

12.1 乙方應於工程地點明顯位置,日間設定具有警示作用的裝置,夜間設定照明裝置,或加防護設施;對於工地附近人畜及公私財產的安全均應預為防範,工程進行期間如有損及公私建築、路面、溝渠、街道上下的水電及通訊管線、或私有林木植物及人民生命財產者,統歸乙方負責賠償。

12.2 乙方應派富有工程經驗的監工人員常駐於工地,依照工程施工進度時間表,切實執行並遵照甲方的指示照圖施工;甲方或監理工程師認為乙所派監工人員不能勝任時,得要求乙方更換之,乙方應立即撤換,並不得藉故向甲方要求賠償。

12.3 乙方所僱的工人必需具有工作技能,倘不善工作、不聽指揮或不守秩序,經甲方或其指定的監理工程師通知後,乙方應於二十四小時之內,予以撤換,且不得再用,並不得以撤換工人為理由,向甲方要求賠償。

12.4 乙方負責所有工人的管理、安全、勞動保護、保險及給養,如有違規行為或侵害他人權益者,概由乙方負責;如工人遇有意外或傷亡情事,也由乙方自行料理,與甲方無涉。

12.5 本工程使用的材料及機具裝置,甲方得於進場時檢查之,且經認可的一切在場機具裝置和新舊材料,未經甲方事前書面同意不得移出工程地點。

12.6 本工程經甲方或其指定的監理工程師,查有與圖說附件不符之處,或所做工程草率或材料低劣而不合規定者,乙方應立即拆除,並依照規定圖說附件及材料,重予施工至符合規定為止。所有時間及金錢之損失概歸乙方負擔。

12.7 凡與本合同工程有關的其它工程及臨時設施,經由甲方交由其它承包商辦理時,乙方與該承包商,有互相協調合作的義務;如因工作不能協調,而致發生錯誤、延期、或意外等事情,其一切損失乙方願接受甲方裁決,並負責賠償。

12.8 本工程在未經甲方驗收並交付甲方接管前,所有已做工程以及存在於工地的機具、材料,概由乙方負責保管與防護。凡一切非人力所能預防,或意外損壞,皆由乙方完全負責。

(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提出驗收申請的,甲方應在7日內作出迴應並安排驗收,超過15日甲方未作出迴應或安排驗收的,視為工程驗收合格,已完工工程同時視為已移交甲方接管,乙方不再承擔保管及防護責任)

12.9 乙方或其人員因施工之過失,造成第三者及甲方或其人員身體或財產上的損害,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12.10 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相關管理規則之規定。

12.11 乙方應保證其施工人員應遵守甲方廠區的規定。如乙方施工人員違反甲方廠區的規定,甲方可要求乙方撤換該人員。

12.12 乙方保證施工隊使用的區域,應維持環境清潔,並負保安責任。

12.13 乙方各項施工應符合本合同約定,如有未約定者,則應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施工,如地方部門有更為具體且有利甲方的規定者,則照地方規定施工。

12.14 如涉及隱蔽工程,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未於法規規定時間內驗收者,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開啟隱蔽工程驗收,如工程有任何不符合甲方規定者,開啟隱蔽工程及驗收費用由乙方承擔;如無問題由甲方承擔。如乙方未通知甲方驗收,自行隱蔽工程者,甲方得隨時要求乙方開啟隱蔽工程驗收,由此產生一切費用,含開啟隱蔽工程、驗收費用等,由乙方承擔。甲方驗收合格後,乙方方可繼續進行其餘工程的施工。

12.15 乙方不得基於任何原因就本工程之一部或全部,包括已進場的或使用中的材料、裝置主張任何抵押權、質權及留置權。

12.16 乙方應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由乙方自行負擔。

第十三條:工程驗收

工程全部完工,乙方應將所有裝置,一律遷移工地外,並清掃工地始得申請甲方驗收。工程驗收時,如甲方認為有開挖或拆除一部分工作,以作檢驗者,乙方不得推諉,並負責修復,涉及之費用比照第十二條、第十四條規定執行。乙方應保證工程完工質量符合施工圖說附件、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標準及其與工程質量相關的檔案標準。如工程或工作須經政府有關部門檢驗的,應當由政府有關部門檢驗合格。工程驗收時如有與圖說附件及其它檔案不符或未經政府有關部門檢驗合格者,乙方應在甲方指定期限內無償完成修理或者返工、改建(“修理或者返工、改建”本條“整改”),該工程經過整改後,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除依第十五條規定給付甲方違約金外,並賠償甲方所遭受的損失。對該工程的無償整改,乙方如有任何遲延,甲方可將該工程的整改另行委託其它施工方承擔,乙方不得有異議,乙方除承擔該其它施工方整改工程費用外,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甲方所遭受的損失。該整改工程費用和違約金及賠償甲方的'損失,甲方可在乙方未領工程款內扣除,乙方不得有異議,如有不足,乙方仍應負責清償。

第十四條:品質條款

14.1 乙方應當保證有承包本工程之資質,並取得所有相關許可證照。

14.2 乙方必須實施工程品質管理制度,符合國家工程品質管理標準及各地區相關部門相應的建築施工標準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其它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14.3 乙方應設專門負責的工程品質管理組織,其負責人須具有品質工程師訓練合格及相關權利範圍。

14.4 乙方於每一細部工程完成後應由其品質管理組織自主檢查後,方得根據工程進度表及圖說附件等相關資料,提請甲方及其監理工程師審查。工程不合格者,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限期內無償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如在限期內未完成,甲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第十九條解除或終止合同。

14.5 乙方應保證工程品質符合健康、安全、可靠度等標準。

14.6 乙方應每年辦理一次全面性稽查,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自然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工程建設招標設標合同條件(第部分) 篇20

投標書(工程建設招標投標合同)

合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致:業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先生們:

2、我們承認投標書附錄為我們投標書的組成部分。

3、如果我們中標,我們保證在接到監理工程師開工通知後儘可能快地開工並在投標書附錄中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合同規定的全部工程。

4、我們同意從確定的接收投標之日起__天內遵守本投標書,在此期限期滿之前的任何時間,本投標書一直對我們具約束力,並可隨時被接受。

5、在制定和執行一份壓式的合同協議書之前,本投標書連同你方書面的中標通知,應構成我們雙方之間有約束力的合同。

6、我們理解你們並不一定非得接受最低標或你方可能收到的任何投標書的約束。

於19__年__月__日。

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楷體大寫字母)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建設招標設標合同條件(第部分) 篇21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專業合作社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隊 (以下簡稱乙方)

為進一步促進花卉種植產業發展,實現農業發展、農民增收,甲方決定在_________鎮_________村進行木本花卉的種植及銷售,主要包括觀賞牡丹48畝、油用牡丹65畝、紫薇17畝、海棠14畝、荷花16畝,新建倉庫、展廳等18個。經甲乙雙方協商,現就倉庫、展廳基礎工程建設達成如下協議:

一、建設內容:

新建倉庫、展廳18個,具體標準如下

1、新建倉庫展廳:中心高米,跨度16米,長45米,面積720平方米。

2、骨架為鍍鋅鋼管:直徑為56釐米,壁厚釐米。

二、建設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三、工程造價:

該工程總造價______萬元。具體為每單個倉庫、展廳720平方米,每平方米造價________元,共18個大棚。竣工後以驗收的實際面積結算。

四、兌付方式:

按工程進度預借工程款,其餘款待工程完工後,甲方支付乙方工程餘款。

五、甲乙雙方義務:

1、乙方在施工中必須嚴格按照建設安全操作規範進行操作,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責任及人員傷亡事故概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乙方必須保證工程質量,若因乙方質量問題造成的各種安全事故或返工所產生的一切費用,概由乙方付全部責任。

3.乙方遵守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法規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施工有關技術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地越負全面管理責任。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管理。乙方必須為施工作業人員參加人身意外保險。乙方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六、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工程建設招標設標合同條件(第部分) 篇22

標準名稱________________

主編單位________________(蓋章)

起止日期________________

天津市建設管理委員會

________________

合____條____

甲方:市建委科教處(委託單位)

乙方:標準主編單位

丙方:保證單位,即乙方的上級主管部門(集團或局)

1.甲方對乙方執行合同的全過程進行監督管理。

2.乙方在________以前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任務,並保證所編標準達到合同規定的指標。丙方監督保證合同的執行,並解決應屬本部門安排的條件和補助經費。乙方不履行合同時,丙方負連帶責任。

3.各方按合同規定分別提供各自負擔的經費。按合同所撥經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它用。乙方必須每年向甲方和丙方報送合同執行情況的報告(包括經費開支情況)。

4.合同執行過程中如須修改某項條款,須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修改,任何一方不得自行修改合同。因修改條款需追加經費時,由提出修改的一方負責。

5.標準完成後,由甲方或委託丙方組織鑑定。經鑑定成果達不到合同規定的目標,乙方應及時進行補充編制。補充編制的延長期不得超過一年。補充編制的條件(包括經費和材料裝置)由乙方負責。如補充編制後仍達不到要求,由甲方決定部分或全部償還甲方提供的編制經費,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拒絕償還,丙方負連帶責任。

6.標準批准頒佈後由甲方負責印刷發行,並組織貫標培訓。任何人未經甲方委託不得擅自印刷發行及組織貫標培訓。

7.甲方撤消或不履行合同時,已撥給乙方的經費和物資不得追回。乙方撤消或不履行合同時,應追回甲方已撥的全部經費。

其餘內容見下表:

標準名稱

新編____□

修訂____□

在編國標____度計劃徵求意見稿________________

送審稿________年____月____

報批稿________年____月____

專業歸類

1、城鄉規劃:________□

2、城鄉工程測量:________

3、城鎮公共交通:________

4、城鎮市政工程:________

5、城鎮給水:________□

6、城鎮燃氣:________□

7、城鎮供熱:________□

8、城鎮市容環境衛生:____□

9、城鎮風景園林:________

10、城鎮工程防災:________

11、建築設計:________□

12、建築地基基礎及勘察:____

13、建築結構與房地產:____

14、建築施工質量與安全:____

15、建材應用:________□

16、建築節能:________□

17、資訊科技:________□

18、其它:____________

編制(修訂)的目的、意義:

編制(修訂)的必要性(內容包括與國內外相關標準的關係及協調使用說明):

主要內容和適用範圍:

該標準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

主編聯絡人:年齡:學歷:

職____:職務:電話:

單位名稱:傳真:

通訊地址:

主管部門聯絡人:年齡:學歷:

職____:職務:電話:

單位名稱:傳真:

通訊地址:

主管部門負責人:年齡:學歷:

職____:職務:電話:

單位名稱:傳真:

通訊地址

參編單位

主要參編人員情況

姓名年齡學歷職務職稱單____________

撥款:________萬元;________籌:____________元

乙方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甲方意見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位蓋章

年________

乙方意見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蓋章

年________

丙方意見

負責人簽字:________單位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

說明1.本合同由乙方填寫一式五份(4紙),電子檔案一份,送丙方簽署意見蓋章後,報甲方;

2.編號不填寫;

工程建設招標設標合同條件(第部分) 篇23

專案級別:

立合同單位:

(簡稱借款方)

銀行行(簡稱貸款方)

借款方在年為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資金,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給予貸款。

為明確雙方經濟責任,控制年度投資,雙方除遵守號臨時借款協議外,特簽訂本年度合同。

第一條借款方根據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設計劃,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大寫)  元,用於建設工程,不得挪作他用。

預計分季用款:一季  元;二季  元;三季  元;四季  元。

第二條貸款利率為年息%,計算複利。

第三條年度中間,國家調整基建投資計劃和利率等,本合同應作相應修訂和補充。

第四條建設期間或專案竣工後,雙方應簽訂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總額包括本合同的借款額。

借款合同生效後,本合同同時失效。

第五條本合同正本2份,簽字雙方各執1份,副本份,報主管部門,總、分行各1份。

借款方(蓋章):貸款方(蓋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簽字):法定代表(簽字):

開戶銀行及賬戶: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簽訂地點:

工程建設招標設標合同條件(第部分) 篇24

證書與支付

60.1月報表

承包人應在每月末應向監理工程師提交四份接監理工程師要求的格式報表,每份均由監理工程師按第15.1款規定的承包人代表簽字,報表包括承包人認為到月底自己有權得到的以下有關各項的款額:

(a)已實施的永久工程的價值;

(b)工程量表中的任何其它專案,包括承包人的裝置、臨時工程、計日及類似專案;

(c)表列材料及承包人在工地交付的用於永久工程的待安裝裝置發票價值的百分比,如投標書中附錄中所註明的;

(d)按第70款的調整;

(e)按合同規定承包人有權得到的任何其它金額。

如適應,月報表應包括如下專案並按其順序考慮:

(l)截止到本月末已實施完成永久工程以人民幣計價的估計合同值,該值應據56款規定為工程量清單中書明的場本單價乘以由監理工程師測定的工程量。

(2)按(1)中所述方法截止到上月末完成的永久性工程的估算合同值。

(3)以當地貨幣表示的本月永久工程合同估算值,即上述(1)減掉(2)。

(4)據表1所表明的外幣百分比計算出(3項中當地貨幣和外幣的數額根據52款規定,它是受變更影響的。

(5)據52款規定,以反映以當地貨幣和外幣表示的費用的變化數額。

(6)截止到本月末已完成並獲批准的計日工數額,減去所有以前以中期付款證書所批准的數額,並據工程量清單計日工表確定的內容書明當地貨幣和外匯的數額。

(7)據70款規定,如有的話,由於後繼法規所導致的費用數額,以當地貨幣和外國貨幣表示。

(8)按60.3款規定,對於本月已到達工地的材料和即將用於工程,還沒有安裝的工程裝置,以當地貨幣和外國貨幣表示的永久工程的任何款額。

(9)據60.4款規定,將本款(4)(5)(6)(7)所述的數額之和乘以60.4款所書明的百分比所得的保留金數額。

(10)據本款動員預付款之規定所致的增加或扣減的數額。

(11)合同規定承包人有權得到以一種或多種貨幣表示的任何其它數額。

60.2月支付

監理工程師在收到上述報表後28天內證實或修改該報表,向業主證明他認為到期應支付給承包人的有關付款金額,但應:

(a)第一、保留按投標書附錄註明的保留金百分率乘以承包人根據第60.1款(a)、(b)、(c)和(e)有權得到的款額而計算出的保留金額直至該保留金的款額達到投標書附錄中規定的限額為止;

(b)第二、扣除第47款規定之外的承包人到期應付給業生的任何金額。

但是如果在各次保留與扣除金額之後的淨額少於投標書附錄中規定的中期付款證書的最小限額時,監理工程師不必按本款開具任何付款證書。儘管有本條款或合同任何其它條款,在承包人提交履約保證並經業主批准之前,監理工程師將不對任何支付開具證書。

60.3用於永久工程的材料預付款

承包人只能與合格材料供應商訂立材料協議,已籤協議付應送交監理工程師。

承包人有權得到這些款額,只要監理工程師確立對於用於但未進入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裝置是適應的。

(1)材料符合永久工程的規範要求;

(2)這些材料已送至工地,且良好儲存並有防止損失或損害或變質的措施,使監理工程師滿意;

(3)承包人有關要求、訂單、收據的記錄,材料和裝置的使用應以監理工程師批准的方式進行且此記錄應完好讓監理工程師檢查;

(4)承包人應隨月報表提交現場材料和裝置的估價價值,連同監理工程師所要求的有關方面檔案(1)材料成本(2)提供材料和工程裝置所有權的證據和(3)有關付款;

(5)這些材料的所有權應歸屬業主;

(6)給承包人的款額不應超過下述的75%:

(a)進口材料的CIF價,或(b)當地製造材料的出廠或貨櫃價,或(c)當地生產材料的堆場價,如砂、集料和碎石等,(7)這一款額在材料與工程裝置到達現場的當月計付,在材料與工程裝置進入工程的當月扣回;和(8)這種支付不應視為對此材料的批准。

60.4保留金

據第6O.1款規定,數額為月度中期付款證書中書明的10%的保留金應由監理工程師在首項或以下各項證書中予以扣減(以下稱為保留金)直到扣減數額累計達到投標書附錄中列出的佔合同價的百分比例的數額為止。

60.5保留金的支付

在簽發全部工程的移交證書之時,監理工程師將把一半保留金付給承包人;或在簽發永久工程一區段或部分的移交證書時,監理工程師將把由他確定的同該永久工程一區段或部分相應的金額開具證明,支付給承包人。

在工程的保修期滿後,另一半保留金將由監理工程師開具證明,支付給承包人,並規定如果根據第48教的規定在不同的保修期已經適於永久工程的不同區段或部分時,“保修期滿”

一詞在本款中應視為是指最後的那一個保修期的期滿。

進一步規定,如果在此時,據49款和50款規定仍有應由承包人實施的任何未完成工作,監理工程師將有權拒絕開具證明,直至在監理工程師認為承包人完成了剩餘工程才支付保留金的餘額部分。

60.6動員預付款

業主將向承包人提供一筆無息預付款,用於工程的動員費用(下稱“動員預付款”),其數額為在投標書附錄中列明的合同價的百分比,並以表I一當地貨幣與外幣需求表中所開列的外幣和當地貨幣的比例進行支付。

如果承包人因出錯或謀劃濫用動員預付款,業主有權立即收回。

60.7動員預付款的支付

在承包人承擔以下工作後14天內監理工程師將向業主發出證書(一份影印件送承包人)

以下稱動員預付款支付證書:

(a)已簽署了合同協議書;以及(b)據10.1款規定提供履約保證金;以及(C)提供業主同意的格式和銀行出具的等同於動員預付款數額和幣種的無條件銀行保函。

銀行保函應保持有效直到動員預付款據60.8款規定全部回收為止。但其數額應隨回收額增加而持續遞減,正如據本條規定而發出的中期支付證書所述。業主將在收到動員預付款支付證書後28天內支付動員預付款。

60.8動員預付款的扣回

動員預付款將從業主給承包人的付款中扣回,從工程正式開工後第四個月開始,在中期付款證書中扣回。

扣回以等月扣還形式,直到合同中規定的竣工期前3個月回收完畢。

如果任何中期付款證書的數額小於根據本款規定的扣還量,其差額部分應視為債務並轉入下一中期付款證書中。

60.9對支付證書的改正

監理工程師有權在任何中期付款證書中更正或修改以前發出的證書,如果進行的任何工程使他不滿意,他有權在任何中期付款證書中刪去或減少該工程的價值。

6O.10竣工報表

在發出整個工程的移交證書後84天內承包人應向監理工程師的提交一份最終報表及輔助檔案,並以監理工程師批准的格式詳細說明:

(a)到本移交證書載明的日期為止,按合同規定所有已完工作的最終價值;

(b)任何承包人認為應支付給他的款額;

(c)任何承包人認為根據合同應給他的估計值。

估計值應在最終報表中分別表明,監理工程師將銀60.2款規定開具證明。

60.11最終報表

據62.1款規定在發出保修證書56天內,承包人應按監理工程師批准的形式提交一份最終證書草案(下稱草案)及其它輔助檔案供監理工程師參考。草案應詳細說明:

(a)據合同規定進行的全部工程的價值,和(b)承包人認為按合同應付給他的任何追加款項。

如果監理工程師不同意或者不能確認最終草案的任何部分。承包人就提供監理工程師可能需要的進一步資料,並對草案進行雙方同意的改動。承包人再縮寫並提交給監理工程師作為一致同意的最終報告(在本條件中稱為“最終報表”)。

60.12結清

在提交最終報表時,承包人應給業主一份書面結清單,進一步證實最終報表中的總額相當於由合同引起的或與合同有關的全部和最後確定應支付給承包人的所有金額,並將一份副本呈交監理工程師。但該結清單只是在根據60.13款頒發的最終證書規定的應支付的款項支付之後以及第10.1款的提及的履約保證金退還給承包人之後才能生效。

60.13最終證書

在收到最終報表和書面結清單後21天內,監理工程師應向業主發出最終支付證書影印件送承包人監理,表明;

(a)監理工程師認為按合同最終應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額;

(b)在對業主以前支付過的所有款額和根據合同(除第47款外)業主有權得到的全部金額加以確認後,業主還應支付給承包人,或者承包人還應支付給業主的餘額(如有的話)。

60.14計價貨幣

計價貨幣應為投標書附錄中所規定。為支付方便,計價貨幣與其它幣別的折算應按第72款規定進行。

60.15對承包人的支付

業生向承包人的支付應以承包人在表1—當地貨幣與外幣需求表中所表明的幣別和比例進行,但規定上述幣別和比例應據任一方的請求根據合同條款第51款和52款的規定隨時變化調整。

60.16支付時間I

在監理工程師按本條款或合同的任何其它條款頒發的任何中期證書中規定的應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額,在該中期證書被送交業主後28天之內,或在第60.13款提及的最終證書送交業主後56天內,由業主支付給承包人,但受第47款的約束。若業主未能在規定的時間內支付,則業主應按投標書附錄中規定的利率,從應付之日起計向承包人支付全部未付款額的利息。

本款之規定不損害承包人根據第69款享有的權力。

60.17支付地點I

業主向承包人的交付應按合同中規定的貨幣,支付到由承包人指定的銀行帳戶中。

6O.18對業主的支付

所有由承包人向業主的支付,包括以扣減方式或抵消方式,均應按以下方式進行:

(a)在以前由業主花費的任何數額償還的情況下,支付應以相同幣別相同比例的形式D進行a(b)對於根據第47款的違約賠償費(如有),支付應以表1—當地貨幣與外幣需求表1中列明的幣別和外幣比例進行。

(c)在其它情況下,支付應以雙方同意的幣別和數額進行,或如達不成一致意見,應以監理工程師認為合理和公平的確定為準。

(d)對於動員預付款扣回還應按60.3款規定進行。

60.19業主責任的終止

除非承包人在其最終報表中(除非這些情況發生在整個工程的移交證書發出之後〕以及第60.10款提及的竣工報表中已經包括了索賠要求,業主將不承擔任何有關執行合同,施工工程或執行合同有關的任何事項或事物的任何責他。

61.1僅憑保修證書批准

只有據62款規定的保修證書才能被視為構成工程的批准。

62.1保修證書

在監理工程師簽發保修證書並呈交給業主,將一副本送交承包人,申明承包人已盡其義務施工並竣工,且對缺陷的修補符合監理工程師要求之前,不應認為合同已經結束。保修證書應由監理工程師在保修期滿後的28天內發給;或如果適用於永久工程各區段或各部分的保修期限不同,則在一個保修期滿或根據本合同第49款和50款規定任何被指令進行的工程已完成並符合監理工程師要求之後簽發保修證書,但保修證書的頒發不應是將第60.5款規定的第二部分保留金支付給承包人的先決條件。

62.2未盡義務

儘管保修證書已經頒發,承包人和業主仍應對在保修證書頒發前按合同規定的履行保修證書頒發時尚未完成的義務承擔責任。為了確定任何該類義務的性質和範圍合同仍視為對合同雙方有效。

補救措施l 63.1承包人的違約

如果由於承包人不能支付到期債務、自願或非自願的倒閉、清理或解散(但為合併或改組而自願清理者除外),或破產或與債權人協議,或與債權人為受益人的轉讓,或同意在其債權人監督委員會的監督下執行,合同或如果財產接管人、管理人、受託人或清理人被委託接受其財產的任何實質部分,或如果根據有關對債務的重新組織、安排或調整的任何法律或法規,對承包人的訴訟開始,或有關解散和清理的決定通過時,或如果採取任何措施控制了承包人的財產的主要部分的證券所有權,或根據任何適用的法律,採取同上述具有同等效力的行動或發生有關此類事件對涉及承包人及財產或與3.1款規定相違背;或對其貨物徵稅;

或如果監理工程師發給業主證書證明並抄送承包人,在監理工程師認為,承包人:

(a)已放棄合同,或(b)無正當的理由;

(1)未按41.1款規定開工,或(2)在接到46.1款規定的通知後28天內工程或其任何部分來繼續進行施工,或(c)在接到37.4款規定的通知或39.1款規定的指令後28天內,未遵照執行,或(d)儘管在此之前在監理工程師的書面警告,仍一貫或公然忽視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或(e)與4.1款相違背,則業主在通知承包人14天后,在不免除合同規定的承包人的義務和責莊或不影響合同給予監理工程師或業主的權力的前提下,進駐工地和終止僱用承包人,並自己或僱用他人完成工程施工、業主或其他承包人可以利用一切認為合適的承包人裝置、工程裝置、臨時工程和材料完成工程並且業主可隨時出售任何上述承包人的裝置,臨時工程和未用機具和材料;並將所得視為據合同承包人轉給業主的款項。

63.2終止日的估價

在業主進駐並終止承包人後,在實際上儘可能短的時間內,監理工程師應單方面地或通過與各方協商或在協商後,或在他進行了他認為適宜進行或實施的調查或查詢後,確定、決定並證明:

(a)在進駐工地並終止合同時,承包人根據合同已由其實際完成的工程,已經合理地得到或理應得到的任何款額(如有時)。

(b)已經部分使用或未曾使用的任何材料、承包人的裝置和臨時工程的價值。

63.3終止後的付款

如果業主按本款規定終止僱用承包人,則在保修期滿以前,以及其後監理工程師查清施工、完工與維修缺陷費用、完工拖延損失賠償費(如有時)以及業主名下支付的所有其它款項並開具證明以前,業主不應負責向承包人支付合同規定的任何款項(包括損失費)。

此後,承包人才能有權得到由監理工程師證明承包人合格完工時原應支付給他並扣除上述款額之後的款額(如有時)。如果此項款額超過承包人合格完工時原應付給他的款額,則根據要求,承包人應將比超出部分付給業主。此項款額應視為承包人欠業主的債務因而應於償還。

63.4協議利益的轉讓

除法律禁止外,如監理工程師在按63.1款提及的進駐和終止後14天內指示,承包人應將其簽署的為任何貨物或材料或服務的提供和/功為履行合同實施任何工作的任何協議的利益轉讓給業主。

64.1緊急修復工作

無論是在工程施工期間還是在保修期內,如由於在工程或其任何部分中發生或發生與之有關的任何事故、故障或其它事件,監理工程師認為進行任何修補或其他工作是工程安全的緊急需要,而承包人無能力或不願立即進行這項工作時,則業主可在監理工程師認為必要時,僱用其他人員從事該項工作並支付有關費用。如果監理工程師認為,由業主如此完成的工作或修理應屬承包人負責按合同自費進行者,則監理工程師應與業主及承包人協商後,確定由此產生或隨之產生的全部費用,由業主向承包人索回,並由業主從付給或應付給承包人款項中扣除。監理工程師應相應通知承包人及抄報業主。在發生任何上述緊急情況後,監理工程師應在合理可行的條件下,儘快通知承包人。

特抗岡隊65.1對特異風陣不承擔責任

承包人對任何由65.2教特殊風險引起的有關下列後果,均不負賠償或其它責任:

(a)除了對按39款規定在特殊風險發生前被宣佈為不合格的工程以外,對工程的破壞或損害,或(b)對業主或第三者的財產的破壞或損害,或(C)對人身的傷亡。

65.2特殊風險

特殊風險為20.4款(a)段至(5)所定義的風險。

65.3特殊風險對工程的損害

如果由於上述特殊風險使工程,或任何在工地或在工地附近,或在運往工地途中的材料或工程裝置,或承包的裝置遭到破壞或損害時,承包人根據合同有權要求支付任何如上所述被破壞或受損害的已實施的永久工程和任何材料、裝置的款機並且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或完成這項工程確屬必要時,承包人有權得到下列款項:

(a)對受破壞或受損害的工程進行修復的費用;

(b)替換或修復上述材料和承包人的裝置的費用。

監理工程師應根據52款規定,決定合同價的增加額(考慮監理工程師確定的替換承包人裝置的合理價格),並通知承包人及抄報業主。

65.4炮彈、導彈

無論何時何地由於地雷、炸彈、子彈、手榴彈或其他炮彈、導彈、彈藥或戰爭用爆炸物發生配炸或衝擊造成的破壞、損害或人身傷亡,均應視為上述特殊風險的後果。

65.5由特殊風險引起的好用出加

除根據合同任何其他條款,承包人有權得到的其他款項外,業主應償付承包人由於上述特殊風險引起或導致或以任何方式與其有關的原因造成的工程施工的任何費用,但不包括本文第39款規定的在特殊風險出現之前就已宣告不合格的工程的重建費用,但以本款下文中關於戰爭爆發條款中的各項規定為條件。承包人應在獲悉任何此類費用後立即通知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應在與承包人及業主協商後,決定上述承包商的費用數額並加合同價中,相應通知承包人及抄報業主。

65.6戰爭爆發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如在世界任何地方爆發戰爭,不論宣戰與否,也不論其對工程施工在經濟上或物質上有無影響,則除非按本款規定合同已經終止,否則承包人應繼續盡最大努力為完成工程施工直到合同終止。在戰爭爆發後的任何時候,業主均有權通知承包人終止合同,一經發出此項通知,除本款和執行第67款規定的各方權利外,此合同應告終止,但不損害雙方任何一方對在此以前的任何違約所應有的權利。

65.7合同結止時承包人裝置的撤離

如果根據65.5款規定終止合同,承包人應儘快從工地撤離一切承包人裝置,併為其各分包人的撤離提供相同的方便。

65.7合同終止後的付款

如果合同按上述條件終止,業主應按合同中規定的單價和費用支付承包人在合同終止之日以前完成的全部工程的費用,包括帳上尚未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項與專案,並另外支付下述費用:

(a)有關任何在工程量清單中提及的預備性專案的應付款項,只要這些專案中的工作或服務已經進行或履行,及任何上述專案中其工作或服務已經進行或履行了的那一部分的費用。

(b)為該工程所合理訂購的材料、裝置和貨物的費用,如其已經交付承包人或承包人對之依法有責徵收貨時,而業主一經支付此項費用後,該項材料、裝置和貨物即成為業主的財產。

(C)承包人為完成整個工程所合理開支的任何費用的總額,但上述費用未包括在本款提及的任何其他費用中。

(d)按65.3及65.5款規定應支付的任何追加費用。

(e)按65.7款規定考慮到已經或即將支付已實施工作的費用,承包人裝置撤離的合理開支以及如當承包人提出要求時,將承包人的裝置運回其註冊國內的主要裝置基地或其他目的地的費用,但不得多索費用。

(f)承包人所僱用的所有從事工程施工及與工程有關的職員和工人在合同如此終止時的合理遣運費。

業主除按本款規定支付任何應付費用外,有權要求承包人償還任何有關承包人的裝置、材料和工程裝置的預付款的未結算餘額以及在合同終止之日,按合同規定應由承包人償還業主的任何其他款額。任何據本條支付的款額,應由監理工程師在與業主及承包人協商後決定,並相應通知承包人並抄報業主。

解除履約

66.1解除履約時的付款

如果在發出中標通知書後,發生雙方無法控制的任何情況,以致雙方中任何一方不可能或不合法履行各自的合同義務,或根據管理該合同的法律,雙方解除合同而不再繼續履約,則合同如已按第65款規定終止時,應由業主支付承包人的已建工程的款額應與第65款規定的應付款額相同。

67.1監理工程師的決定

如果業主與承包人之間發生了爭端,這些爭端無論是與合同或工程施工有關的或由其產生的無論在施工過程中或完成工程後,無論是在放棄合同、終止合同之前或之後,包括對監理工程師的意見、指令、決定、證書或估價有爭議的問題,首先應書面通知監理工程師及抄送另一方。通知應說明是根據本款規定作出的。在收到通知84天內監理工程師應將其決定通知業主及承包人,其決定也應註明是據本款作出的。

除合同已被放棄或被終止外,承包人應在各種情況下以全力進行工程施工。除監理工程師的決定按下文規定通過友好解決或仲裁裁決修改外,承包人及業主應對監理工程師的決定付諸實施。

如果業主或承包人任何一方對監理工程師的任何決定不滿意,或監理工程師在收到通知後的84天內未作出決定,業主或承包人在收到決定後70天或在此之前或在上述84天到期後的第70天或在此之前根據具體情況,通知對方及抄送監理工程師供其參考,要求根據下過規定對爭端開始仲裁的意向。這一通知擔下述規定使發出通知的一方有權要求述有關的爭端開始促裁。按67.4款規定,無此通知,仲裁不能開始。

如果監理工程師已對爭端事項向業主及承包人發出了通知,而在接到監理工程師就此事的通知後70天內,承包人和業主均未發出要求開始仲裁的意向通知,則所說的監理工程師的通知應是最終對業主及承包人雙方有約束的決定。

67.2友好解決

在按67.1款規定發出開始仲裁的意向通知後,除非雙方就爭端不能首先友好解決,仲裁方可開始。除非雙方另有協議,無論爭端是否友好解決,仲裁應在通知書發出後的第56天以後方可開始。

67.3仲裁

有關下面的任何爭端:

(a)如果監理工程師所做的任何決定未能按照第67.1款規定成為最終決定並具有約束力;以及(b)未能在第67.2款規定的期間內達成友好解決,則應遞交仲裁,仲裁在北京或中國的工程所在地,依據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的仲裁規則或在香港進行。

上面所說的仲裁人有全權公開、複查和修改監理工程師有關對爭端所做的任何決定、意見、指示、判決、證明或估價。

雙方中任何一方在向仲裁人申訴的證據或論據均不應限於與爭端有關的任何事項。監理工程師按上述規定做出的任何決定,均不應取消他作為證人在仲裁人面前就上述提交仲裁人的與爭端有關的任何問題作證的資格。

仲裁可以在工程完成之前或竣工之後進行。但業主、監理工程師和承包人義務在工程施工過程中不得因正在進行中的仲裁而改變。

67.4未能執行監理工程師的決定

如果在67.1款規定的期限內,業主或承包人未發出要求開始仲裁的意向通知,且與此有關的決定已作為最終決定並有約束力,則如果一方按上述決定執行,另一方在不影響任何其權利的條件下,可據67.3款規定將該違約提交仲裁。第67.1和67.2款的各項規定不適用於任何這類提交。

退知68.1致承包人的通知

根據合同條款由業主或監理工程師發給承包人的一切證明、通知或指示均應通過郵寄、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方式,或派人送達承包人的主要營業機構,或承包人為此指定的其它該類地址。

68.2致業主及監理工程師的通知

所有根據合同條款送至業主或監理工程師的通知,均應通過郵寄、電報、電傳或傳真或派人送達本合同條件第1.6款中規定的地址。

68.3地址的變更合同雙方的任何一方均可在事先14天通知另一方後,將其指定地址改變工程施工所在國家內的另一地址,並通知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經事先通知合同雙方亦可如此更改地址。

業主的違約69.1業主的違約

如果業主發生下述情況:

(a)在第60 .16款中規定的付款時間期滿後的28天內,未能接監理工程師的任何證書向承包人支付其應得的款項(此款項已扣除據合同業主有權扣除的任何其他款項);或(b)干涉、阻撓或拒絕任何這類證書頒發所終要的批准;或(C)宣告破產,或作為一個公司宣告停業清理時,因整頓或合併計劃進行的清理者除外;或(d)通知承包人,由於不可預見的原因,由於經濟混亂,使他不可能繼續履行其合同義務。

承包人有權通知業主終止其根據合同的受僱義務,並將一副本送監理工程師。合同的終止應於此通知發出14天后生效。

69.2承包人裝置的撤離

承包人在第69.1款規定的通知14天期限結束後,將不受本文第54.1款規定的約束,儘快從工地撤離所有其帶至工地的裝置。

69.3合同結止時的支付

在合同如此終止的情況下,業主在對承包人付款方面所承擔的義務與合同第65款規定終止時所應承擔的付款義務相同,但除第65.8款中規定的各項付款外,業主還應支付承包人由於該種終止造成或該種終止有關或由其後果造成的損失或損害發生的金額。

69.4承包人暫停工作的權力

不損害60.16款規定承包人對利息的權力及據69.1款終止合同的權力,如果業主未能根據監理工程師的證書在60.16款規定的期滿後的28天內,支付給承包人應得的款項(除去合同規定業主有權扣回款項的金額),承包人在通知業主和監理工程師後28天內,可以暫停工作或降低施工速度。

如果承包人據此條,暫停工作降低施工速度,影響了工期或支付了費用,監理工程師應與業主和承包人協商後決定:

(a)按合同第44款規定承包人有權得到的延期,及(b)應增加的合同價,並相應通知承包人,抄報業主。

69.3復工

如果在根據69.4款通知後,承包人暫停了工作或降低了施工速度,而業生隨即支付了包括第65.8款規定的利息在內的應支付的款項,如尚未發出終止通知,那麼承包人據69.1款的權利不再有效。承包人應儘快恢復正常工作。

費用與法規的變更70.1費用調回原則

因勞務、材料以及其他影響工程造價的因素的費用升降而需要對合同價格進行調整時,此種調整應分外幣和當地貨幣兩部分進行。

價格調整將按下述條款中的公式和價格調整檔案,對60.1款和60.2款規定的月支付報表以及款規定的最終支付報表分別進行:

(a)外幣部分的價格調整係數(ADJF)應由70.2款所提供的價格調整公式得出,並據此確定應支付承包人的數額。

(b)當地貨幣部分的價格調整應由70.3款所提供的由地方有關部門頒發的檔案和原則進行並據此確定應支付承包人的數額。

(c)如果合同中的本條款或其他條款並不包括因費用升降而支付給承包人的金額補償,則合同中的單價和費用應認為已包括了一筆應付這種費用升降的意外費用。

(d)月支付報表中的外幣和當地貨幣部分的可調整金額應是下列兩項之差,即:

(1)根據第60.1款的規定,監理工程師認為應支付承包人的金額際扣除保留金),包括以基本價格完成的工程量及計日工(若計日工已調整則不包括計日工),但扣除已進場的材料款;

(2)減去在上一次由監理工程師簽發的中期支付證書中根據上述(d)(l)算出的金額。

該可調整金額應排除付給指定分包人的款項以及以實際成本或現行階格為基礎的其他款項。

(e)每月支付證書中的外幣或當地貨幣部分調整的金額應通過把價格調整係數乘以可調整金額或按價格調整檔案調整而得到,並且根據第60款的規定,這些已調整的金額將支付給承包人,但業主可從中扣除承包人屆時應付業主的保留金、違約賠償金、應返還的動員預付款以及其他金額。

(f)如果承包人未能在第43款規定的竣工期限內完成工程,那麼,竣工期限以後至完工這段時間以內的價格調整既可採用原定竣工日通行的價格或指數,也可採用調價時的現行指數或價格,業主可擇其有利者。但是,如果某種工期延長符合上述第44款的規定則本款規則僅適用於該延期期滿後進行的調整。

70.2外幣部分的價格調整

(a)如果由來源國法定組織編制釋出的下列指數有任何改變,那麼因勞務費用、材料費用和影響施工其它費用的漲落而對合同價進行的調整應按本款規定進行計算,並在據60.1款所作的每月報表中,在據60.10款所作的竣工報表中和60.11款所作的最終報表中反映出來;

(1)勞力來源國的勞務費用指數;

(2)材料的費用指數;

(3)影響施工其它費用的費用指數;

(b)對本款而言:

(1)“基本指數”係指遞交投標書截止日以前28天當日的適用指數;

(2)“現行指數”係指與某一具體報表有關的階段最後一天的適用指數。

但對於其價值已包括在任何這類每月報表(或竣工報表,或最終報表)中的任何工作,如果是在第43條規定的全部工程應竣工之日(或延期日)之後進行的,那麼,“現行指數”

即應為上述全部工程應竣工之日(或延期日)適用的指數。

(3)“有效值”係指下述(A)(B)兩項的差值;

(A)按第60.2、60.1或60.11款的規定承包人應得款額(在扣除保留金以前並且不包括預付款的償還)減去用於下列各項的任何款額:

——指定的分包人實施的工作;

——第6O.1(C)款所指在現場的材料及工程裝置;

——計日工、變更或任何其它基於實際費用或現行價格的專案,以及獎金(如有的話);

——根據第7O款所做的各類調整。

(B)根據本款(b)(3)之(A)計算的,幷包括在前一次報表中的款額。

(c)合同價格的調整應以有效價值乘以一個價格調整係數計算得出。該係數應為本款(d)段給出的每一比率與下列分數的乘積之利。該分數為:

現行指數-基本指數——————————基本指數採用有關指數進行計算。

(d)為計算價格調整係數,本款(c)段中提到的比率(不考慮實際工作的構成因素)

應為:

(1)有關須調整的勞務(以及監理)費用參照本款(a)(l)中提到的指數;

(2)有關要調整的材料費用參照本款(a)(2)中提到的指數;

(3)有關要調整的其它費用參照本教(a)(3)中提到的指數;

(4)不須調整的所有其它有關費用;

各項比率總計1.0O.(e)如果在進行計算的當時還不知道某一指數值則採用可以得到的最近數值,並在隨後的每月報表中予以日們必要的調整。

70.3當地住幣部分的價格調整

合同價當地貨幣部分的調整應根據本款指定地方材料費用的漲落予以調整。

(a)指定材料(1)就本款而言:

“指定材料”係指指定材料表中規定的現場施工並完成工程所需的措定當地材料。

“基本價格”係指投標書遞交截止日以前28天當日通行的指定材料的現行價格。

現行價格係指投標書遞交截止日以前28天之後的任何日期通行的指定材料的現行價格。

(2)根據本款規定所作的合同價格的調整應通過把‘基本價格與現行價格的差值乘以在特定現行價格有效期間內傳送到現場的指定材料的數量計算得出a上述調整也許是對合同價格的增加,也許是對合同價格的減少。

(3)承包人應盡其勤勉之職,確保不發生指定材料過於浪費的現象。任何運出現場的指定材料都應在本款(c)段要求的記錄中予以清楚地登記。

(4)本款各項規定適用於為施工目的在現因使用的承包人裝置所用的燃料,上述裝置包括承包人擁有的用於運送職員、工人、承包人裝置、臨時工程、工程裝置或材料進出工地的車輛(或是他長期租用,負責供應燃料的車輛)。上述燃料應在本款(c)段要求的記錄中清楚地登記。本款的規定不適用於任何賣給或供給承包人的僱員或其他任何與本合同無關的個人用車所需的燃料。

(5)承包人應自始至終注意適合的市場。購買材料時每當材料的布用變動可能引起本款規定的合同價格的調整時,承包人應盡其勤勉之職以與恰當地履行合同規定義務相一致的態度,以最便宜的價格去購進上述材料。如果任何時候出現承包人一方不夠勤勉,違約或玩忽職守的情況,無論是在遵守上述要求時,還是其它情況下,在調整合同價格時,對因上述不勤勉、違約及玩忽職守所造成的費用的增加將不予考慮,對本來可以降低的費用但由於不勤勉、違約或玩忽職守而未能降低時,此筆金額應從合同價格中扣除。

(6)合同價格不應因材料費用在其它方面的波動而作調整。

(b)不包括企業管理費和利潤在根據本款確定合同價格調整頓時,不考慮任何企業管理費和利潤。

(c)通知和記錄當發生可以或可能導致本款所說的合同價格調整之任何事件時,承包人應立即向監理工程師就此發出通知,承包人還應儲存為使合同價格得以按本款規定進行調整所必需的帳薄、帳單及其它檔案和記錄,並在監理工程師提出要求時,提供任何所儲存的發票、帳單、檔案和記錄,以及監理工程師可能要求的其它資料。

(d)竣工日以後的調整在根據第43款確定全部工程應竣工的日期以後,或根據第48款證明的全部工程竣工日之後,合同價格應按應竣工日或移交證書中規定之日的現行費率和現行價格(如果合適的話)進行調整,兩個日期中取較早者。

(e)合同價格調整的確定根據本款對任何合同價格進行調整之款,應由監理工程師根據上述各項規則確定。

70.4權數

承包人應與其投標書一併提交上列每一價格指數的權數並由監理工程師批准。工程量如果由於第51款規定的變化或增加而導致上述價格係數已經出現不合理、不平衡或不適用等情況,監理工程師則有權對每一價格係數的權數進行調整。

70.5後繼法規

如果在工程的投標書遞交截止日前28天之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或工程所在省/市內,國家或省府的法令、法規、公告或其他法律或規章或任何地方或其他合法機構的規定發生了變更,或任何上述的法令、法規、政府公告、法律、規章或規定等的採用,致使承包人在施工中的費用發生70.1款規定以外的增加或減少,則此項增加或減少的費用應由監理工程師與承包人和業主協商後予以決定,合同價格應按此相應增加或減少並通知承包人及抄報業主。

貨幣及兌換率

71.1貨幣限制

在工程投標書遞交截止日期前28天之後,如果工程進行施工或預定施工的所在國政府或政府授權機構,對支付合同價格所用的一種或幾種貨幣和(或)貨幣匯兌進行限制,則業主應對承包人因此產生的虧損或損失進行補償,且不使承包人行使其在該類事件中所應行使的任何其他權利或補救措施受到損害。

71.2貨源國及貨幣的變化

如果承包人改變了工程所需的任何進口的貨源國,他應立即通知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則應據此修正價格調整條款。以能反映貨物實際來源國的相關的價格指數。如果合同價格中標明的貨幣不同相關指數來源國的貨幣,則監理工程師應決定一種用於價格調整計算中的修正值,以防止價格調整額的扭曲。此種修正值應能適用不同輸入貨物的基本成本價格和上浮情況,同時也能與基本價格指數日和第70.2款規定的現行價格指數日之間的對換率的比率相適應。

72.1兌換率

若合同規定款額的全部或部分以一種或多種外幣向承包人支付,則此項支付不應受上述指定的一種或多種外幣與工程施工所在國貨幣之間的兌換率的變化的影響。

72.2貨幣比例

如業主已要求投標書以一種單一貨幣表示,但以一種以上的貨幣支付,且承包人已宣告他要求用以支付的另一種貨幣或多種貨幣的比例或款額,則適用於計算該比例或款額的一種或多種兌換率應為在合同投標書遞交截止日期前28天的當日,由要施工工程所在國中央銀行決定的通行匯率,並由業主在按標書遞交之前通知承包人,或在投標書附錄中予以規定。

72.3支付暫定金額的貨幣

如合同規定以一種以上的貨幣進行支付時,當該類金額的全部或部分使用符合本文第58、59款規定時,有關以外幣支付的暫定金額應按72.1和72.2款所定的原則確定。

稅收

73.1中國政府對業主徵收的稅收

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就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向業主徵收的一切稅收由業主負擔。

73.2中國政府對承包人徵收的稅收

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就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向承包人徵收的一切稅收由承包人負擔,除非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承包人所在國的政府已簽署關於對所得和財產收益相互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

73.3中國境外的稅費

凡與本合同項下貨物和服務有關的發生在中國境外的一切稅費應由承包人負擔。

73.4徵紛稅收的參考日期

在本合同中,承包人將予以考慮反映在報價中的有關稅收的法律、規章應為投標截止日前28天已生效實施的法律與規章。

73.5外編人員的個人所得稅

承包人常駐的外籍工作人員、勞工應負責支付(a)依據現行稅法和規章向其個人工資收入可徵稅部分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應徵收的個人所得稅,承包人應履行由他扣回這些稅收的職責。

(b)向他們個人徵收的雜稅、費、捐等。

73.6稅收的調整

就本合同而言,雙方同意的合同價格是以投標截止日前28天已實行的有關稅收、關稅和費用規章條例為基礎的,如果在履行合同期間,上述稅率有任何增、減之變化或有任何新的稅法開始實施,或既有法律廢除,或在解釋和運用中有任何變化,而這些變化使本合同的承包人、分包人和其僱員作出新的估價,那就應該對合同價格進行公平的調整。以使合同價格的增、減如實反映這些變化,並符合第70.5款後繼法規的有關規定。

賄賂74.1賄賂

如果承包人或其任何分包人,代理人或僱員向任何人提出給予或同意給予或給予任何人以任何賄賂,禮品、賞金或佣金,作為引誘或報酬,使該員採取或不採取與該合同或與業主訂立的任何其它合同有關的行動,則業主可以進駐工地和工程並終止僱用該承包人,如出現這種情況和依據第63款進行處理。

保密75.1保密的細節

承包人應將合同的所有細節作為保密資料對待,此為合同目的之必須。在沒有得到業主或監理工程師的事先批准合同的任何部分不應在任何商業或技術文獻上刊登或披露。

聯營體的責任76.1共同的和分別的責任

如果承包人是一個由兩家或多傢俱有法人資格的公司組成的聯營體,則聯營體的每一個成員均應共同和分別地承擔完成合同的責任。#應指定其中一個為聯營作牽頭人,此牽頭人應有權約束其聯營體。聯營體的組成或其章程沒有得到業主的事先批准不得更改。

出版、廣告與版權77.1出版與廣告

(a)沒有業主的預先批准,承包人不應向任何商業或技術雜誌發表或披露與合同或工程有關的任何資料。這一預先批很不應無理撤回。已批准的文章、照片和類似材料的出版應通知業主。

(b)承包人不應在工地或其施工裝置上展出或允許展出任何貿易或商業廣告,承包人在工地上張貼的所有通知應先徵得業主的批准。如果監理工程師要求,承包人應立即撤除這些通知。

77.2版權

所有照片的版權歸業主所有,沒有監理工程師的批推,工程照片不得作任何應用。

工程建設招標設標合同條件(第部分) 篇25

甲方(全稱)

乙方(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甲方新廠區東界河砼石駁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一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南通柴油機股份有限公司遷擴建工程

工程地點: 鍾秀東路延伸段、通州界西

工程內容: 廠區東段界河砼石駁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 砼石駁基礎及板牆

三、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四、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20xx年7月25日

竣工日期:20xx年9月5日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40天

五、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六、合同價款

合同總價約1600,000(大寫:壹佰陸拾萬),工程量按實結算。實際總價待審計結算後下浮 8 %。

七、甲方代表:

八、乙方代表:

九、甲方工作

1、做好各環節的協調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

2、將施工用電、水接至約定地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十、乙方工作

1、服從甲方統一管理,按照甲方施工平面規劃及要求堆放材料和機具,搞好現場文明施工管理,保持施工現場井然有序,文明整潔。

2、按照甲方要求,做好各項準備工作,積極組織人員和機具投入施工,努力提高工作效率,確保控制點和各項指標的實施。

3、嚴格按照施工圖紙,施工規範及技術要求進行施工,確保工程指令,在施工過程中定期按標準和規範進行自檢,隨時接受甲方的質量檢查。

4、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構築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工作,如有損壞、破壞時,由乙方承擔修補費用和損失。

5、做好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因乙方施工造成其他施工單位的已完成工程損壞、破壞時,由乙方承擔修補費用和損失費用。

6、做好安全防護和保衛工作,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和檢查監督,杜絕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

7、遵守當地政府、甲方有的關規定。

十一、進度計劃

乙方必須按照工期要求及批准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監督。

十二、質量控制與交工驗收

1、質量控制

按照施工圖紙,設計說明和規範標準控制工程質量,隨時接受甲方代表的監督和檢查,按照甲方代表的要求無條件進行整改、返工、返修。

2、交工驗收

工程驗收合格

十三、安全施工

1、乙方應建立施工安全保證體系,設專職安全員,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2、乙方應按照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乙方在合同執行期內發生安全事故時,由乙方自行承擔完全責任和經濟損失。

十四、物資供應

1、所有主材由乙方供應。

2、乙方供應的物資均須有合格證、質保書。

3、物資費用

乙方負責所有施工範圍內裝置、材料的卸貨和二次倒運,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十五、工程預結算

結算方式:施工結束後按審計工程量結算

十六、工程款支付

開工付合同總價10%,基礎施工結束付合同總價20%,板牆施工結束付合同總價40%,剩餘30%待審計結束後一次付清。

十七、保修

1、保修範圍:乙方承擔的全部工程專案

2、保修內容: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十八、爭議

1、甲方、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部門調解。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的任何一方,均應向甲方單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工程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成工程及其成果。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九、其他

二十、合同生效

1、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2、合同訂立地點:

3、本合同雙方約定簽字後生效。

二十一、雙方約定合同份數: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建設招標設標合同條件(第部分) 篇26

甲方:

乙方:

茲有甲方食堂宿舍工程經招投標由乙方中標承建為了使工程順利進展,達到預期目的,根據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使雙方在施工工程中責任明確,經雙方共同商定,特簽訂以下合同。

一、 工程名稱:食堂、宿舍

二、 工程地點:

三、 承包方式:採取包工包料一次性包乾,工程量、材料價格及費率不作調整,工程變更按實結算。

四、 施工範圍:按現有施工圖範圍內給排水及電氣安裝

五、 工程承包價的確定:

按施工圖預算總價元,給排水,下浮元(元整),其變更部分下浮率同上。

六、付款與結算方法:

1、工程開始安裝預付20%,計幣

2、完成工程在萬元;

3,餘款,待竣工驗收合格後一次性結清,暫留保修期12個月,保修期內無發現質量問題,保脩金按時退還。

七、工程期限:從合同生效日起,乙方密切配合土建同步施工,與土建同步竣工。

八、工程質量驗收:

1、乙方嚴格按照施工圖紙,各個單項工程及隱蔽工程須經甲方驗收後方可施工,質量標準按質監部門評定為標準,如達不到合格標準,返工等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負擔。

2、在施工中乙方應嚴格按圖施工,不得更改,如甲方要求變更原設計或增加設施,甲方出圖紙設計變更聯絡單,乙方按新設計施工,但變更部份牽及到已完工的,其返工費均由甲方負擔。

3、乙方必須對使用者負責,在交付使用的壹年內負責包修,保修範圍:⑴施工質量的包修費用由乙方自理;⑵材料質量的包修費用由乙方負擔;⑶因甲方使用不當出現電氣線路、管道裝置故障或損壞,乙方有責任預以排除或調換,費用由甲方自理。

九、乙方必須重視安全生產,嚴格按安全操作規程施工,在施工中如發生工傷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

十、其它:

1、在施工中,甲方應儘量提供乙方在施工中的各種方便,積極做好配合協調工作。

2、在施工之前,乙方所需要的加工場地,工具材料間由甲方提供負擔解決。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工完帳清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

開戶銀行: 帳 號:

開戶銀行: 帳 號:

工程建設招標設標合同條件(第部分) 篇27

致_________:

1 在研究了上述工程的施工合同條件、規範、圖紙、工程量清單以及附件第_________號以後,我們,即文末簽名人,茲報價以_________(_________),或根據上述條件可能確定的其它金額,按合同條件、規範、圖紙、工程量清單及附件要求,實施並完成上述工程並修補其任何缺陷。

2 我們承認投標書附錄為我們投標書的組成部分。

3 如果我們中標,我們保證在接到監理工程師開工通知後儘可能快地開工並在投標書附錄中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合同規定的全部工程。

4 我們同意從確定的接收投標之日起_________天內遵守本投標書,在此期限期滿之前的任何時間,本投標書一直對我們具約束力,並可隨時被接受。

5 在制定和執行一份壓式的合同協議書之前,本投標書連同你方書面的中標通知,應構成我們雙方之間有約束力的合同。

6 我們理解你們並不一定非得接受最低標或你方可能收到的任何投標書的約束。

簽字人(簽章):_________        證人(簽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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