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開發(精選12篇)
技術開發 篇1
專案名稱:_______
委託方:________
(甲方)
研究開發方:______
(乙方)
簽訂地點:_____省______市(縣)
簽訂日期:____年__月__日
有效期限: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合同雙方就______專案的技術開發,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標的技術的內容、形式和要求:
2.應達到的技術指標和引數:
3.研究開發計劃:
4.研究開發經費、報酬及其支付或結算方式:
(1)研究開發經費是指完成本項研究開發工作所需的成本;報酬是指本專案開發成果的使用費和研究開發人員的科研補貼;
本專案研究開發經費及報酬:______元
其中:甲方提供_____元
如開發成果實報實銷,雙方約定如下:
(2)經費和報酬支付方式及時限(採用以下第____種方式):
①一次總付:______元,時間:_______
②分期支付:______元,時間:_______
③按利潤:_______元,時間:_______
④按銷售額:______%提成,期限:_____
⑤其它方式:______%提成,期限:_____
5.利用研究開發經費購置的裝置、器材、資料的財產權屬:
6.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____(地點)履行。
本合同的履行方式:
7.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8.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的內容:
9.風險責任的承擔:
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確因在現有水平和條件以難以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研究開發部分或全部失敗所造成的損失,風險責任由___承擔。(1.乙方;2.雙方;3.雙方另行商定)
經約定,風險責任甲方承擔____%
乙方承擔____%
本專案風險責任確認的方式為:
10.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分享:
(1)專利申請權:
(2)非專利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
11.驗收的標準和方式:
研究開發所完成的技術成果,達到了本合同第二條所列技術指標,按___標準,採用___方式驗收,由___方出具技術專案驗收證明。
12.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合同法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1)違反本合同第___條約定,____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2)違反本合同第___條約定,____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3)
13.爭議的解決方法: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____進行調解。
雙方不願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商定,採用以下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因本合同所發生的任何爭議,申請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按司法程式解決。
14.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15.其它(含中介方的權利、義務、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定金、財產抵押、擔保等上述條款未盡事宜):
訂立本合同時注意:
(1)技術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之間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和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技術開發合同包括委託開發合同和合作開發合同。
(2)標的技術的內容、形式:
包括開發專案應達到的技術經濟指標、開發目的、使用範圍及效益情況,成果提交方式及數量。
提交開發成果可採取下列形式:
①產品設計、工藝規程、材料配方和其他圖紙、論文、報告等技術檔案;
②磁碟、磁帶、計算機軟體;
③動物或植物新品種、微生物菌種;
④樣品、樣機;
⑤成套技術裝置。
(3)研究開發計劃:
包括當事人各方實施開發專案的階段進度,各個階段要解決的技術問題,達到的目標和完成的期限等。
(4)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包括當事人各方情報和資料保密義務的內容、期限和洩漏技術祕密應承擔的責任。雙方可以約定,不論本合同是否變更、解除、終止,本條款均有效。
(5)其它
合同如果是通過中介機構介紹簽訂的,應將中介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如果雙方當事人約定定金、財產抵押及擔保的,應將給付定金、財產抵押及擔保手續的影印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6)委託代理人簽訂本合同書時,應出具委託證書。
委託方:地址:____電話:_____帳戶:_____開戶銀行:_____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章:______
研究開發方:地址:_____電話:________帳戶:_____開戶銀行: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章:_________
中介方:地址:_____電話:_______帳戶:______開戶銀行:_____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章:________
技術開發 篇2
合同類別:
合同編號: 科技合字(19 )第 號
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 託 方: (公章)
(甲方)承 接 方: (公章)
(乙方) 中 介 方: (公章)
合同登記機關: (公章)
簽訂日期:19 年 月 日
合 同
有效期限:19 年 月 日至19 年 月 日
一、合同標的內容及技術要求:
二、委託方承擔的義務和責任(包括對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要求):
三、承接方承擔的義務和責任(包括對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要求):
四、履行合同的計劃、進度、期限、地點和方式:
五、驗收標準和方法:
六、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分享:
七、風險責任的承擔:
八、報酬的計算和支付方式
九、違約責任:
十、爭議的解決辦法:
十一、中介方的權利和義務及提取服務費比例和支付方式
十二、有關名詞、術語的解釋及其他:
合同中非技術性部分的條款
(一)名稱及內容:
(二)數量、質量要求:
(三)價款或酬金:
(四)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
│ │ │ 地 址 │ │
│ 委 │ (公章) ├──────┼─────────────┤
│ │ │ 電 話 │ │
│ 託 │ ├──────┼─────────────┤
│ │ │ 帳 號 │ │
│ 方 │ ├──────┼─────────────┤
│ │ 負責人: │ 開戶銀行 │ │
├───┼─────────┼──────┼─────────────┤
│ │ │ 地 址 │ │
│ 承 │ (公章) ├──────┼─────────────┤
│ │ │ 電 話 │ │
│ 接 │ ├──────┼─────────────┤
│ │ │ 帳 號 │ │
│ 方 │ ├──────┼─────────────┤
│ │ 負責人: │ 開戶銀行 │ │
├───┼─────────┼──────┼─────────────┤
│ │ │ 地 址 │ │
│ 中 │ (公章) ├──────┼─────────────┤
│ │ │ 電 話 │ │
│ 介 │ ├──────┼─────────────┤
│ │ │ 帳 號 │ │
│ 方 │ ├──────┼─────────────┤
│ │ 經辦人: │ 開戶銀行 │ │
├───┼─────────┴──────┴─────────────┤
│ │ 意見: │
│ 鑑 │ │
│ │ │
│ 證 │ │
│ │ │
│ 單 │ (公章) 負責人: │
│ │ │
│ 位 │ │
│ │ 年 月 日│
├───┼──────────────────────────────┤
│ │ 意見: │
│ 公 │ │
│ │ │
│ 證 │ │
│ │ (公章) 負責人: │
│ 單 │ │
│ │ │
│ 位 │ │
│ │ 年 月 日│
└───┴──────────────────────────────┘
本合同一式__份。其中委託單位__份,受託單位__份,中介方__份,鑑證單位__份,公證單位__份,受託方單位所在地技術市場管理機構2份(其中1份報__技術市場管理辦公室)。
技術開發 篇3
專案名稱: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有效期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制
填 寫 說 明
一、本合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制定的技術開發(合作)合同示範文字。
二、本合同書適用於當事人各方就共同進行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或者新品種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技術開發合同。
三、本合同書未盡事項,可由當事人附頁另行約定,並可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四、當事人使用本合同書時約定無需填寫的條款,應在該條款處註明“無”等字樣。
技術開發(合作)合同
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專案聯絡人:
聯絡方式
通訊地址:
電 話: 傳 真:
電子信箱:
乙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專案聯絡人:
聯絡方式
通訊地址:
電 話: 傳 真:
電子信箱:
丙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專案聯絡人:
聯絡方式
通訊地址:
電 話: 傳 真:
電子信箱:
本合同合作各方就共同參與研究開發
專案事項,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合作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本合同合作研究開發專案的要求如下:
1.技術目標:
。
2.技術內容:
。
3.技術方法和路線:
。
第二條 本合同合作各方在研究開發專案中,分工承擔如下工作:
甲方:
1.研究開發內容:
。
2.工作進度:
。
3.研究開發期限: 。
4.研究開發地點: 。
乙方:
1.研究開發內容:
。
2.工作進度:
。
3.研究開發期限: 。
4.研究開發地點: 。
丙方:
1.研究開發內容:
。
2.工作進度:
。
3.研究開發期限: 。
4.研究開發地點: 。
第三條 為確保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合作各方確定,採取以下方式對研究開發工作進行組織管理和協調:
。
第四條 合作各方確定,各自為本合同專案的研究開發工作提供以下技術資料和條件:
甲方:
。
乙方:
。
丙方:
。
本合同履行完畢後,上述技術資料和條件按以下方式處理:
。
第五條 合作各方確定,按如下方式提供或支付本合同專案的研究開發經費及其他投資:
甲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
。
2.支付或折算為技術投資的金額: 。
3.使用方式:
。
乙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
。
2.支付或拆算為技術投資的金額: 。
3.使用方式:
。
丙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
。
2.支付或折算為技術投資的金額: 。
3.使用方式:
。
第六條 以提供技術為投資的合作方應保證其所提供技術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如發生第三人指控合作一方或多方因實施該項技術而侵權的,提供技術方應當
。
第七條 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由合作各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作一方或多方可以向其他合作方提出變更合同權利與義務的請求,其他合作方應當在 日內予以答覆;逾期未予答覆的,視為同意:
1. ;
2. ;
3. ;
4. 。
第八條 未經其他合作方同意,合作一方或多方不得將本合同專案部分或全部研究開發工作轉讓給第三人承擔。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作一方或多方可以不經其他合作方同意,將本合同專案部分或全部研究開發工作轉讓給第三人承擔:
1. ;
2. ;
3. 。
合作一方或多方可以轉讓的具體內容包括:
。
第九條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現在現有技術水平和條件下難以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並造成合作一方或多方損失的,合作各方約定按以下方式承擔風險損失:
1. ;
2. ;
3. 。
合作各方確定,本合同專案的技術風險按 方式認定。認定技術風險的基本內容應當包括技術風險的存在、範圍、程度及損失大小等。認定技術風險的基本條件是:
1.本合同專案在現有技術水平條件下具有足夠的難度;
2.乙方在主觀上無過錯且經認定研究開發失敗為合理的失敗。
一方發現技術風險存在並有可能致使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的情形時,應當在 日內通知其他合作方並採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逾期未通知並未採取適當措施而致使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因作為研究開發標的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包括以專利權方式公開),合作一方或多方應在 日內通知其他合作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並致使其他合作方產生損失的,其他合作方有權要求予以賠償。
第十一條 合作各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應遵守的保密義務如下:
甲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
。
2.涉密人員範圍:
。
3.保密期限:
。
4.洩密責任:
。
乙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
。
2.涉密人員範圍:
。
3.保密期限:
。
4.洩密責任:
。
丙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
。
2.涉密人員範圍:
。
3.保密期限:
。
4.洩密責任:
。
第十二條 合作各方確定按以下方式交付研究開發成果:
甲方:
1.研究開發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數量:
。
2.研究開發成果交付的時間及地點:
。
乙方:
1.研究開發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數量:
。
2.研究開發成果交付的時間及地點:
。
丙方:
1.研究開發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數量:
。
2.研究開發成果交付的時間及地點:
。
第十三條 合作各方確定,按以下標準及方法對合作一方完成的研究開發工作成果進行驗收:
甲方:
。
乙方:
。
丙方:
。
第十四條 合作各方確定,按以下標準及方法對本合同最終完成的研究開發工作成果進行驗收:
。
第十五條 合作各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並由合作各方分別獨立完成的階段性技術成果及其相關智慧財產權權利歸屬,按第 種方式處理:
1. (完成方、合作各方)方享有申請專利的權利。
專利權取得後的使用和有關利益分配方式如下:
。
2.按技術祕密方式處理。有關使用和轉讓的權利歸屬及由此產生的利益按以下約定處理:
(1)技術祕密的使用權: ;
(2)技術祕密的轉讓權: ;
(3)技術祕密的分配辦法: 。
合作各方對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並由合作各方分別獨立完成的階段性成果及其相關智慧財產權權利歸屬,特別約定如下:
。
第十六條 合作各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最終研究開發技術成果及其相關智慧財產權權利歸屬,按第 種方式處理:
1. 方享有申請專利的權利。
專利權取得後的使用和有關利益分配方式如下:
。
2.按技術祕密方式處理。有關使用和轉讓的權利歸屬及由此產生的利益按以下約定處理:
(1)技術祕密的使用權: ;
(2)技術祕密的轉讓權: ;
(3)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 。
合作各方對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最終研究開發技術成果及其相關智慧財產權權利歸屬,特別約定如下:
。
第十七條 合作各方分別獨立完成並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階段性技術成果的研究開發人員,享有在有關此階段性技術成果檔案上寫明技術成果完成者的權利和取得有關榮譽證書、獎勵的權利。
合作各方應以協商方式確定最終研究成果的完成人員名單。此完成人員享有在有關最終技術成果檔案上寫明技術成果完成者的權利和取得
有關榮譽證書、獎勵的權利。
第十八條 合作一方或多方利用共同投資的研究開發經費所購置與研究開發工作有關的裝置、器材、資料等財產,歸 方所有。
第十九條 合作各方確定:任何一方或多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造成其他合作方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失敗的,應當按以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甲方:
1.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應當
(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2.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應當
(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3.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應當
(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乙方:
1.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應當
(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2.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應當
(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3.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應當
(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丙方:
1.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應當
(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2.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應當
(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3.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應當
(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第二十條 合作各方確定,任何一方有權利用本合同專案研究開發所完成的技術成果,進行後續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或創造性技術進步特徵的新的技術成果,歸 (完成方、合作各方)方所有。具體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如下:
。
第二十一條 為有效履行本合同,合作各方確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指定 為甲方專案聯絡人,乙方指定
為乙方專案聯絡人,丙方指定 為丙方專案聯絡人。專案聯絡人承擔以下責任:
1. ;
2. ;
3. 。
一方變更專案聯絡人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未及時通知並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 合作各方確定,出現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因發生不可抗力和技術風險;
2. ;
3. 。
第二十三條 合作各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確定按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四條 合作各方確定:本合同及相關附件中所涉及的有關名詞和技術術語,其定義和解釋如下:
1. ;
2. ;
3. ;
4. ;
5. ;
第二十五條 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下列技術檔案,經合作各方以
方式確認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技術背景資料: ;
2.可行性論證報告: ;
3.技術評價報告: ;
4.技術標準和規範: ;
5.原始設計和工藝檔案: ;
6.其他: 。
第二十六條 合作各方約定本合同其他相關事項為:
。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經合作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簽名)
年 月 日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簽名)
年 月 日
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簽名)
年 月 日
專案負責人: (簽字)
年 月 日
印花稅票貼上處:
(以下由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填寫)
技術合同登記證書
登記號_:
根據《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管理辦法》和《江蘇省技術合同登記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審查,貴單位簽訂的
合同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所稱的技術合同,合同協議金額為人民幣 元,其中,技術交易額為人民幣 元,現予登記。
請在協議本登記證書之日起30日內,向 科技行政部門申請認定。
登記機構: (簽章)
主審登記員編號: (簽名及簽章)
複核登記員編號: (簽名及簽章)
登記證書籤發人: (簽名及簽章)
技術開發 篇4
專案名稱: x網路辦公系統
委託方(甲方): x
受託方(乙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有效期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印製
技術開發(委託)合同
委託方(甲方): x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專案聯絡人:
聯絡方式 :
通訊地址:
電 話:
受託方(乙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專案聯絡人
聯絡方式 :
通訊地址:
電話:
電子信箱:
本合同甲方委託乙方研究開發 x網路辦公系統設計專案,並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乙方接受委託並進行此項研究開發工作。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本合同研究開發專案的要求如下:
1.技術目標:通過對大量使用者的使用調查,本著實用性原則,協同辦公系統將使用者最為常用的日常工作提取出來,組成系統的核心功能,主要包括視訊會議、網上審批管理、會議活動管理、日程安排、通知公告、資訊共享區、公文查詢、內部郵箱、通訊錄等。
2.技術內容:
視訊會議
1)多路音視訊互動技術
同時支援20方發言,最大限度的滿足會議需要;
同時支援25路視訊採集顯示,隨時切換任意參會者視訊視窗;
2)資料共享功能
電子白板互動系統
桌面共享、程式共享
瀏覽器協同瀏覽
資料同步
多媒體檔案播放
3)會議控制模式
集中管理模式、自由討論模式、分組會議模式
4)即時通訊功能
3.技術方法和路線:
第二條 劃。研究開發計劃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第三條 乙方應按下列進度完成研究開發工作:
第四條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及協作事項如下:技術資料清單:
第五條 甲方應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
1.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總額為
2.研究開發經費由甲方支付乙方。具體支付方式和時間如下:
乙方開戶銀行名稱、地址和帳號為:
開戶銀行:
地址: 帳號:
第六條 甲方有權檢查乙方進行研究開發工作和使用研究開發經費的情況,但不得妨礙乙方的正常工作。
第七條 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由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變更合同權利與義務的請求,另一方應當在3日內予以答覆;逾期未予答覆的,視為同意:
第八條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專案部分或全部研究開發工作轉讓第三人承擔。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不經甲方同意,將本合同專案部分或全部研究開發工作轉讓第三人承擔:
第九條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現在現有技術水平和條件下難以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並造成一方或雙方損失的,雙方按如下約定承擔風險損失: 。
第十條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作為研究開發標的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包括以專利權方式公開)日內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並致使另一方產生損失的,另一方有權要求予以賠償。 第十一條 雙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應遵守的保密義務如下: 甲方:
1. 保密內容(包括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
2.涉密人員範圍:
3.保密期限:
4.洩密責任:
乙方:
2.涉密人員範圍: 。
3.保密期限:
4.洩密責任:。
第十二條 乙方應當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研究開發成果:
1.研究開發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數量: 2.研究開發成果交付的時間及地點:
第十三條 雙方確定,按以下標準及方法對乙方完成的研究開發成果進行驗收: 。
第十四條 乙方應當保證其交付給甲方的研究開發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如發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實施的技術侵權,乙方應當 。
第十五條 雙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研究開發成果及其 第十六條 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開發成果之前,自行將研究開發成果轉讓給第三人。
第十七條 乙方完成本合同專案的研究開發人員享有在有關技術成果檔案上寫明技術成果完成者的權利和取得有關榮譽證書、獎勵的權利。 第十八條 乙方利用研究開發經費所購置與研究開發工作有關的裝置、器材、資料等財產,歸乙方所有。
第十九條 雙方確定,乙方應在向甲方交付研究開發成果後,根據甲方的請求,為甲方指定的人員提供技術指導和培訓,或提供與使用 1. 保密內容(包括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 相關智慧財產權權利歸甲方所有。
該研究開發成果相關的技術服務。
1.技術服務和指導內容:
2:地點和方式:
3.費用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條 雙方確定: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失敗的,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 雙方確定,甲方有權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的研究開發成果,進行後續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或創造性技術進步特徵的新的技術成果及其權屬,由甲方享有。
乙方有權在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研究開發工作後,利用該項研究開發成果進行後續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或創造性技術進步特徵的新的技術成果,歸 方所有。
第二十二條 方專案聯絡人,乙方指定 為乙方專案聯絡人。
一方變更專案聯絡人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時通知並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三條 雙方確定,出現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 2. 3. 第二十四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確定按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提交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印花稅票貼上處:
(以下由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填寫)
合同登記編號:
1.申請登記人:
2.登記材料:
3.合同型別:
4.合同交易額:
5.技術交易額: 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印章)
經辦人:
年 月 日
技術開發 篇5
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
委託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
研究開發方:
(乙方)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 省 市(縣)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填寫說明
一、“合同登記編號”的填寫方法:
合同登記編號為十四位,左起第一、二位為公曆年代號,第三、四位為省、自治區、直轄市編碼,第五、六位為地、市編碼,第七、八位為合同登記點編號,第九至十四位為合同登記序號,以上編號不足位的補零,各地區編碼按gb2260-84規定填寫。(合同登記序號由各地區自行決定)
二、技術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之間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和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技術開發合同包括委託開發合同和合作開發合同。
三、計劃內專案應填寫國務院部委、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地、市(縣)級計劃,不屬於上述計劃的專案此欄劃(/)表示。
四、標的技術的內容、形式:
包括開發專案應達到的技術經濟指標、開發目的、使用範圍及效益情況、成果提交方式及數量。
提交開發成果可採取下列形式:
1.產品設計、工藝規程、材料配方和其他圖紙、論文、報告等技術檔案;
2.磁碟、磁帶、計算機軟體;
3.動物或植物新品種、微生物菌種;
4.樣品、樣機;
5.成套技術裝置。
五、研究開發計劃:
包括當事人各方實施開發專案的階段進度,各個階段要解決的技術問題,達到的目標和完成的期限等。
六、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包括當事人各方情報和資料保密義務的內容、期限和洩漏技術祕密應承擔的責任。
雙方可以約定,不論本合同是否變更、解除、終止,本條款均有效。
七、其它:
合同如果是通過中介機構介紹簽訂的,應將中介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如果雙方當事人約定定金財產抵押及擔保的,應將給付定金、財產抵押及擔保手續的影印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八、委託代理人簽訂本合同書時,應出具委託證書。
九、本合同書中,凡是當事人約定認為無需填寫的條款,在該條款填寫的空白處劃(/)表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合同法》的規定,合同雙方就_________
____專案的技術開發(該專案屬 計劃※),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標的技術的內容、形式和要求:
二、應達到的技術指標和引數:
三、※研究開發計劃:
四、研究開發經費、報酬及其支付或結算方式:
(一)研究開發經費是指完成本項研究開發工作所需的成本;報酬是指本專案開發成果的使用費和研究開發人員的科研補貼。
本專案研究開發經費及報酬: 元
其中:甲方提供 元,乙方提供 元。
如開發成本實報實銷,雙方約定如下:
(二)經費和報酬支付方式及時限(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
①一次總付: 元,時間:
②分期支付: 元,時間:
元,時間:
③按利潤 %提成,期限:
④按銷售額 %提成,期限:
⑤其它方式:
五、利用研究開發經費購置的裝置、器材、資料的財產權屬:
六、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
(地點)履行。
本合同的履行方式:
七、※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八、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的內容:
九、風險責任的承擔:
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確因在現有水平和條件下難以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研究開發部分或全部失敗所造成的損失,風險責任由 承擔。
(1.乙方;2.雙方;3.雙方另行商定)
經約定,風險責任甲方承擔 %
乙方承擔 %
本專案風險責任確認的方式為:
十、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分享:
(一)專利申請權:
(二)非專利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
十一、驗收的標準和方式:
研究開發所完成的技術成果,達到了本合同第二條所列技術指標,按 標準,採用 方式驗收,由 方出具技術專案驗收證明。
十二、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合同法第三百三十三條、第三百三十六條(
原技術合同法29條、31條)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 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二)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 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三)
十三、爭議的解決辦法: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 進行調解。
雙方不願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商定,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一)因本合同所發生的任何爭議,申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按司法程式解決。
十四、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十五、※其它(含中介方的權利、義務、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定金、財產抵押、擔保等上述條款未盡事宜):①
┌─┬──────┬─────────────────────────┐
│ │名稱(或姓名)│ (簽章) │
│ ├──────┼─────┬─────────────┬─────┤
│ │法定代表人 │(簽章) │ 委託代理人 │(簽章) │
│ ├──────┼─────┴─────────────┴─────┤
│委│ 聯絡人 │ (簽章) │
│託├──────┼─────────────────────────┤
│方│ 住所 │ │
│ │(通訊地址)│ │
│甲├──────┼─────────────┬────┬──────┤
│ │ 電話 │ │電掛 │ │
│方├──────┼─────────────┴────┴──────┤
│ │開戶銀行 │ │
│ ├──────┼─────────────┬────┬──────┤
│ │ 帳號 │ │郵政編碼│ │
├─┼──────┼─────────────┴────┴──────┤
│ │名稱(或姓名)│ (簽章) │
│ ├──────┼─────┬─────────────┬─────┤
│ │法定代表人 │(簽章) │ 委託代理人 │(簽章) │
│研├──────┼─────┴─────────────┴─────┤
│究│聯絡人 │ (簽章) │
│開├──────┼─────────────────────────┤
│發│ 住所 │ │
│方│(通訊地址) │ │
│乙├──────┼─────────────┬────┬──────┤
│方│ 電話 │ │電掛 │ │
│ ├──────┼─────────────┴────┴──────┤
│ │開戶銀行 │ │
│ ├──────┼─────────────┬────┬──────┤
│ │ 帳號 │ │郵政編碼│ │
├─┼──────┼─────────────┴────┴──────┤
│ │單位名稱 │ (公章) 年 月 日 │
│中├──────┼────┬───────────────┬────┤
│ │法定代理人 │(簽章)│ 委託代理人 │( 簽章) │
│ ├──────┼────┴───────────────┴────┤
│ │聯絡人 │ (簽章) │
│介├──────┼─────────────────────────┤
│ │住 所 │ │
│ │(通訊地址) │ │
│ ├──────┼──────────────┬────┬─────┤
│ │ 電話 │ │電話 │ │
│方├──────┼──────────────┴────┴─────┤
│ │開戶銀行 │ │
│ ├──────┼──────────────┬────┬─────┤
│ │ 帳號 │ │郵政編碼│ │
└─┴──────┴──────────────┴────┴─────┘
技術開發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範性檔案的規定,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_____技術開發事宜達成共識,特訂立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開發的專案
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甲方的開發職責
1.甲方提出_____技術的具體要求。
2.甲方提供_____技術的基本技術路線和最終產品的技術指標;
3.甲方提供開發_____技術的全部資金,約_____萬元,甲方根據開發程序及時拔付開發資金。
第三條 乙方的開發職責
1.乙方根據甲方提出的具體技術要求,完成最終產品的製備。
2.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基本技術路線,選擇最佳配套成份,研製出最終產品的製造方法。
3.乙方生產供產品臨床試驗所需之產品。
4.除資金外,乙方負責專案開發所需的其他物質條件。
5.在甲方資金及時拔付的前提下,乙方自本協議簽署後_____日內完成全部開發工作。
第四條 交付和驗收
_____技術開發完畢後乙方立即將研製開發報告、材料配方、技術資料、試驗記錄、工藝流程圖、樣品等全部技術資料交付給甲方。甲方對_____技術的技術性能和質量指標經考核,如認為符合要求,甲、乙雙方共同簽署驗收合格報告,甲方方可使用_____技術。
第五條 風險責任的承擔
開發過程中,出現不可抗力或無法克服的技術困難,致使研究開發失敗或者部分失敗的,甲方不能追究乙方的責任。但乙方發現可能致使研究開發失敗或者部分失敗的情形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
第六條 解除協議的條件
因_____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或被公開使用,本協議的履行沒有意義的,雙方可解除本協議。
第七條 技術的歸屬和處分
甲方擁有_____技術的全部產權,包括但不限於:廣泛的商業使用權、申請專利權、處分權。但甲方如轉讓_____技術,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八條 乙方的收益
乙方收益的形式為擁有甲方期權,乙方共計可持有甲方_____萬股期權,甲方分_____年發放給乙方,每年_____萬股。技術驗收後,甲方立即給乙方______萬股,剩餘的則在每年_____月_____日發放。甲方以書面的方式確認乙方的期權。
第九條 乙方的保密責任和競業禁止
如甲方未將_____技術申請專利,則乙方須承擔保密責任,即在雙方合作期間,乙方不得自行使用_____技術或將該技術洩露給第三人。乙方離開甲方後_____年內,乙方不能開發同類產品,乙方也不得在生產同類產品且有競爭關係的其他企業任職或者自己從事同類產品的生產經營。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未能履行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開發職責,致使開發專案無法進行,則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2)如甲方擅自使用未經雙方驗收的_____技術,則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3)如甲方未能按時向乙方發放期權,則每逾期一天,甲方須向乙方多發放_____股。
2.乙方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履行本協議第三條約定的開發職責,或因乙方其他過錯行為致使開發專案無法進行,則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2)如乙方專案開發完畢後,未將_____技術交付給甲方,則乙方除賠償甲方經濟損失外,乙方還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3)如乙方未履行本協議第九條約定的職責,則甲方有權收回已發放給乙方的期權,乙方還需賠償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就協議的履行發生爭議時應友和協商、妥善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協議的變更
當事人如需要修改協議條款或者協議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協議附件
1.本協議附件包括但不限於:
(1)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協議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2)甲方的營業執照和乙方的身份證影印件及相關的各種法律檔案。
2.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協議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_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五條 後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本協議生效後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六條 通知
1.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2.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協議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範圍。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七條 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本協議—式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開發 篇7
甲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
乙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專案名稱:_____。(注:本參考格式適用於新技術、新產品、新材料、新工藝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活動。)
2.本技術開發專案在國內外的現狀,水平及發展趨勢:______
______
______。
3.本研究開發成果應達到的技術水平:__________
________。
4.投資總額:____________
其中甲方投資___________;
乙方投資___________;
在總投資額中:甲方佔____%;乙方佔_____%。
(注:所謂投資,不僅包括以貨幣、裝置、場地進行的物質投資,還可以包括以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進行的技術投資,採取貨幣以外的形式進行投資的,應當折算成相應的金額,明確當事人在投資中所佔的比例)。
5.雙方的具體分工:
(1)甲方負責:_______
(2)乙方負責:_______
(注:當事人各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分工、以自己的技術力量參加研究開發工作,共同制定研究開發計劃,共同解決研究開發中發生問題,或按照分工分別承擔設計、工藝、試驗、試製等不同階段或者不同部分的研究開發工作,並與其他當事人協作配合,直至完成研究開發專案。任何一方當事人,對合同約定或全體當事人決定必須履行的義務,都必須認真履行。)
6.保密條款:
雙方當事人在合同有效期內應當對下列技術資料承擔保密義務_____
雙方當事人在合同完成後____年內應當對下列技術資料承擔保密義務____
7.雙方的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失敗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數額為專案總額___%的違約金;
(2)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約定的分工參與研究開發工作或不按照合同約定與其他各方完成配合任務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數額為專案投資總額___%的違約金。
(3)任何一方違反約定的保密義務,違約方應當向另一方承擔___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8.成果歸屬與分享:
在履行本合同中完成的研究開發成果的專利權歸雙方共有:
注1:當事人各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約定權利和義務:
(一)一方轉讓其共有專利權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可以優先受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
(2)合作開發各方中一方宣告放棄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可由另一方單獨申請,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請。
(3)發明創造被授予專利權以後,放棄專利申請權的一方可以免費取得該項專利的普通實施許可。
(4)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請專利。
注2:合同開發所完成的非專利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以及利益分配辦法,由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合同沒有約定的,視當事人均有使用或轉讓的權利。除另有約定外,一方當事人使用和轉讓該成果所收穫得的收益,另一方或其餘各方無權請求分享。
注3:在實踐中,合作開發合同當事人以合同約定成果分享的情況主要有以下幾種:
(1)約定研究開發成果的專利申請權不為各方共同,而歸一方當事人所有。但享有專利申請權的一方當事人可按約定將由此取得的經濟利益向其它當事人作適當補償。
(2)約定向合同外第三人轉讓研究開發成果時,應經合作開發各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由此所取得的經濟利益由各方分享。
(3)在特殊情況下,當事人各方還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對技術成果權的分享份額以及各自享有的專利申請權。如對在技術開發的各主要階段(實驗室開發階段、生產工藝開發階段)產生的研究開發成果(或階段性成果)約定各自獨立享有的權利。
(4)約定由當事人一方享有對合作開發成果的獨佔使用權或轉讓權,但取得這一權利的當事人應向其它各方當事人支付約定的價金。
9.合作開發合同的風險承擔原則:
在履行本合作開發合同的過程中,因出現無法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的,其風險責任由當事人按如下比例合理分擔:甲方負擔___%;乙方負擔___%。
10.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__________。
11.有關名詞和術語的解釋:_________
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名:______蓋章:______簽字時間:_____簽字地點:______開戶銀行:______戶名:_____帳號:_______
甲方擔保人(名稱):_______地址:_______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蓋章:_______簽字時間:_____簽字地點: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帳號:________
乙方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名:_______蓋章:______簽字時間:________簽字地點: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帳號:______
乙方擔保人(名稱):________地址:________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名:______蓋章:______簽字時間:_______簽字地點: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帳號:______
技術開發 篇8
專案名稱: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有效期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制
填 寫 說 明
一、本合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制定的技術開發(合作)合同示範文字。
二、本合同書適用於當事人各方就共同進行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或者新品種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技術開發合同。
三、本合同書未盡事項,可由當事人附頁另行約定,並可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四、當事人使用本合同書時約定無需填寫的條款,應在該條款處註明“無”等字樣。
技術開發(合作)合同
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專案聯絡人:
聯絡方式
通訊地址:
電 話: 傳 真:
電子信箱:
乙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專案聯絡人:
聯絡方式
通訊地址:
電 話: 傳 真:
電子信箱:
丙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專案聯絡人:
聯絡方式
通訊地址:
電 話: 傳 真:
電子信箱:
本合同合作各方就共同參與研究開發
專案事項,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合作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本合同合作研究開發專案的要求如下:
1.技術目標:
。
2.技術內容:
。
3.技術方法和路線:
。
第二條 本合同合作各方在研究開發專案中,分工承擔如下工作:
甲方:
1.研究開發內容:
。
2.工作進度:
。
3.研究開發期限: 。
4.研究開發地點: 。
乙方:
1.研究開發內容:
。
2.工作進度:
。
3.研究開發期限: 。
4.研究開發地點: 。
丙方:
1.研究開發內容:
。
2.工作進度:
。
3.研究開發期限: 。
4.研究開發地點: 。
第三條 為確保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合作各方確定,採取以下方式對研究開發工作進行組織管理和協調:
。
第四條 合作各方確定,各自為本合同專案的研究開發工作提供以下技術資料和條件:
甲方:
。
乙方:
。
丙方:
。
本合同履行完畢後,上述技術資料和條件按以下方式處理:
。
第五條 合作各方確定,按如下方式提供或支付本合同專案的研究開發經費及其他投資:
甲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
。
2.支付或折算為技術投資的金額: 。
3.使用方式:
。
乙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
。
2.支付或拆算為技術投資的金額: 。
3.使用方式:
。
丙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
。
2.支付或折算為技術投資的金額: 。
3.使用方式:
。
第六條 以提供技術為投資的合作方應保證其所提供技術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如發生第三人指控合作一方或多方因實施該項技術而侵權的,提供技術方應當
。
第七條 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由合作各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作一方或多方可以向其他合作方提出變更合同權利與義務的請求,其他合作方應當在 日內予以答覆;逾期未予答覆的,視為同意:
1. ;
2. ;
3. ;
4. 。
第八條 未經其他合作方同意,合作一方或多方不得將本合同專案部分或全部研究開發工作轉讓給第三人承擔。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作一方或多方可以不經其他合作方同意,將本合同專案部分或全部研究開發工作轉讓給第三人承擔:
1. ;
2. ;
3. 。
合作一方或多方可以轉讓的具體內容包括:
。
第九條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現在現有技術水平和條件下難以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並造成合作一方或多方損失的,合作各方約定按以下方式承擔風險損失:
1. ;
2. ;
3. 。
合作各方確定,本合同專案的技術風險按 方式認定。認定技術風險的基本內容應當包括技術風險的存在、範圍、程度及損失大小等。認定技術風險的基本條件是:
1.本合同專案在現有技術水平條件下具有足夠的難度;
2.乙方在主觀上無過錯且經認定研究開發失敗為合理的失敗。
一方發現技術風險存在並有可能致使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的情形時,應當在 日內通知其他合作方並採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逾期未通知並未採取適當措施而致使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因作為研究開發標的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包括以專利權方式公開),合作一方或多方應在 日內通知其他合作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並致使其他合作方產生損失的,其他合作方有權要求予以賠償。
第十一條 合作各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應遵守的保密義務如下:
甲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
。
2.涉密人員範圍:
。
3.保密期限:
。
4.洩密責任:
。
乙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
。
2.涉密人員範圍:
。
3.保密期限:
。
4.洩密責任:
。
丙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
。
2.涉密人員範圍:
。
3.保密期限:
。
4.洩密責任:
。
第十二條 合作各方確定按以下方式交付研究開發成果:
甲方:
1.研究開發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數量:
。
2.研究開發成果交付的時間及地點:
。
乙方:
1.研究開發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數量:
。
2.研究開發成果交付的時間及地點:
。
丙方:
1.研究開發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數量:
。
2.研究開發成果交付的時間及地點:
。
第十三條 合作各方確定,按以下標準及方法對合作一方完成的研究開發工作成果進行驗收:
甲方:
。
乙方:
。
丙方:
。
第十四條 合作各方確定,按以下標準及方法對本合同最終完成的研究開發工作成果進行驗收:
。
第十五條 合作各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並由合作各方分別獨立完成的階段性技術成果及其相關智慧財產權權利歸屬,按第 種方式處理:
1. (完成方、合作各方)方享有申請專利的權利。
專利權取得後的使用和有關利益分配方式如下:
。
2.按技術祕密方式處理。有關使用和轉讓的權利歸屬及由此產生的利益按以下約定處理:
(1)技術祕密的使用權: ;
(2)技術祕密的轉讓權: ;
(3)技術祕密的分配辦法: 。
合作各方對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並由合作各方分別獨立完成的階段性成果及其相關智慧財產權權利歸屬,特別約定如下:
。
第十六條 合作各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最終研究開發技術成果及其相關智慧財產權權利歸屬,按第 種方式處理:
1. 方享有申請專利的權利。
專利權取得後的使用和有關利益分配方式如下:
。
2.按技術祕密方式處理。有關使用和轉讓的權利歸屬及由此產生的利益按以下約定處理:
(1)技術祕密的使用權: ;
(2)技術祕密的轉讓權: ;
(3)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 。
合作各方對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最終研究開發技術成果及其相關智慧財產權權利歸屬,特別約定如下:
。
第十七條 合作各方分別獨立完成並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階段性技術成果的研究開發人員,享有在有關此階段性技術成果檔案上寫明技術成果完成者的權利和取得有關榮譽證書、獎勵的權利。
合作各方應以協商方式確定最終研究成果的完成人員名單。此完成人員享有在有關最終技術成果檔案上寫明技術成果完成者的權利和取得
有關榮譽證書、獎勵的權利。
第十八條 合作一方或多方利用共同投資的研究開發經費所購置與研究開發工作有關的裝置、器材、資料等財產,歸 方所有。
第十九條 合作各方確定:任何一方或多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造成其他合作方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失敗的,應當按以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甲方:
1.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應當
(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2.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應當
(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3.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應當
(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乙方:
1.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應當
(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2.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應當
(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3.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應當
(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丙方:
1.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應當
(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2.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應當
(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3.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應當
(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第二十條 合作各方確定,任何一方有權利用本合同專案研究開發所完成的技術成果,進行後續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或創造性技術進步特徵的新的技術成果,歸 (完成方、合作各方)方所有。具體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如下:
。
第二十一條 為有效履行本合同,合作各方確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指定 為甲方專案聯絡人,乙方指定
為乙方專案聯絡人,丙方指定 為丙方專案聯絡人。專案聯絡人承擔以下責任:
1. ;
2. ;
3. 。
一方變更專案聯絡人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未及時通知並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 合作各方確定,出現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因發生不可抗力和技術風險;
2. ;
3. 。
第二十三條 合作各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確定按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四條 合作各方確定:本合同及相關附件中所涉及的有關名詞和技術術語,其定義和解釋如下:
1. ;
2. ;
3. ;
4. ;
5. ;
第二十五條 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下列技術檔案,經合作各方以
方式確認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技術背景資料: ;
2.可行性論證報告: ;
3.技術評價報告: ;
4.技術標準和規範: ;
5.原始設計和工藝檔案: ;
6.其他: 。
第二十六條 合作各方約定本合同其他相關事項為:
。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經合作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簽名)
年 月 日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簽名)
年 月 日
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簽名)
年 月 日
專案負責人: (簽字)
年 月 日
印花稅票貼上處:
(以下由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填寫)
技術合同登記證書
登記號*:
根據《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管理辦法》和《江蘇省技術合同登記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審查,貴單位簽訂的
合同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所稱的技術合同,合同協議金額為人民幣 元,其中,技術交易額為人民幣 元,現予登記。
請在協議本登記證書之日起30日內,向 科技行政部門申請認定。
登記機構: (簽章)
主審登記員編號: (簽名及簽章)
複核登記員編號: (簽名及簽章)
登記證書籤發人: (簽名及簽章)
*登記證書號碼應當按照1999年5月國家科技部全國技術市場統計調查方案確定的編碼方式編號
技術開發 篇9
“_______證券分析系統”
軟體開發協議書
甲方(客戶): 乙方(軟體開發商) :
地址: 地址: 合肥市
電話: 電話:
甲方委託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託,開發“證券投資決策分析系統”軟體產品,雙方就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合作方式:
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定製開發軟體產品,並向甲方提供技術培訓;甲方向乙方支付費用。
二、軟體內容要求及驗收標準:
1、依據本合同約定,甲方委託乙方開發的軟體產品為:“證券投資決策分析系統”
2、總體設計原則: 乙方根據自身已獲得自主智慧財產權的證券軟體的開發技術標準為甲方開發證券分析軟體,證券軟體開發完成後,乙方將軟體包括附屬軟體移交給甲方,且乙方負責售後服務及相應升級,同時乙方向國家版權局申請註冊所屬甲方所有的軟體著作版權。
3、軟體的構成及功能需求、驗收標準通常包括軟體的功能描述、標準、方法、產品缺陷的確認和補救等內容,可以根據委託專案的特點經雙方協商一致後予以增減。
4、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決定採用自備伺服器及行情資料,乙方負責技術開發,供甲方軟體使用者開號的配置,每個伺服器甲方開號數量控制在20xx使用者以內,超過20xx個使用者按20xx/1萬/1年的方式遞增購買。甲方的硬體伺服器可以由乙方統一配置,費用包含在下列技術開發費用之列。
三、工作進度和要求:
軟體開發時間為:自簽定合同起7天內完成。4天內交付測試版軟體,3天內使用者進行測試。
四、費用支付:
1、 本專案技術開發費用為人民幣______萬元。
2、 付款期限:在乙方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表完成工作進度並驗收合格的前提下,甲
方將按如下日期向乙方支付:
(1) 簽訂合同後2日內首付合同款的50%即___ 元(用來申請證書、架構伺服器)。
(2) 軟體完成後,將軟體完整版交給甲方,測試無誤後,一週內另行支付餘款__ 元
(3) 上述費用包含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的的全部費用(軟體費+證書費)
(4) 軟體證書由乙方免為代辦,35個工作日內寄到甲方公司,如申請不到,乙方退還甲方所有的費用。
五、雙方權利和義務
1、如系統設計存在缺陷,導致整個系統無法正常執行,甲方保留追回所有投入的權利;
2、如設計缺陷導致部分功能無法正常執行,乙方應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解決問題,如問題不能按期解決,導致影響甲方正常使用 ,乙方必須協助解決軟體問題。。
3、系統設計必須符合甲方設計要求,否則甲方有權拒付款項
4、乙方需協助甲方安裝除錯,直至甲方驗收合格;
5、乙方負責為甲方培訓軟體操作使用及安裝人員一名,甲方接受培訓的人員應達到熟練操作並能解決簡單問題的程度;
6、乙方應親自完成本開發專案的全部工作
7、乙方必須在交付使用時作出該系統技術升級、功能擴充套件的計劃,升級、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8、系統維護: 系統驗收合格並交付使用後,乙方負責免費維修12個月。系統出現緊急問題,乙方應現場解決。
9、乙方為甲方開發“證券投資決策分析系統”軟體產品,並附相關的軟體特色指標說明
10、乙方為甲方製作軟體LOGO、軟體名稱、啟動圖片、內嵌網站網址等相應軟體資訊。
11、乙方承諾,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軟體執行期間提供免費一年的技術維護和基本升級。
升級標準為:乙方軟體現有功能和所獲得的其它特色功能,另外,乙方自身軟體功能性升級的程式也給予甲方免費升級。
12、乙方負責協助甲方解決軟體在執行過程中遇到的需要解釋和需要明顯錯誤改進的地方的有關問題。
13、乙方保證所提供的軟體符合甲方的要求,並且沒有瑕疵。如軟體在執行過程中發生問題,乙方應無條件免費進行修改或更替維修.
14、如乙方擅自中斷開發,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應自甲方發出書面通知起2日內返還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費用,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應予賠償。
15、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驗收合格後,甲方應按時履行付款義務。
六、雙方責任: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若有任何一方違約造成損失,應由違約方承擔一切責任並賠償經濟損失,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依據其現行有效仲裁規則予以裁決。
甲方(客戶): 乙方(軟體開發商):
(蓋章) (蓋章)
簽字: 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技術開發 篇10
甲方:
乙方:
【 】年【 】月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甲方因業務需要擬委託有資質有能力的軟體開發企業開發軟體,而乙方擁有相應的軟體開發資質和能力並願意承擔甲方委託的軟體開發任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開發軟體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1. 委託軟體開發
1.1 甲方委託乙方開發其指定的軟體,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開發軟體。
1.2 甲方對乙方的委託期限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3 本合同為框架合同,甲方在本協議委託期限內委託乙方開發的軟體均受本框架合同約束。具體軟體開發的內容、要求、 功能、指標、開發期限和費用等事項,由雙方在軟體開發任務單中明確約定。本框架合同與軟體開發任務單有衝突的,以軟體開發任務單為準。甲方軟體開發任務單指定簽署人為,並需加蓋甲方公章或甲方【 】部門印章。
1.4 合同期內甲方委託乙方開發軟體最高限價為元。本合同項下累計金額超過最高限價的,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除非甲方予以書面確認,否則超過最高限價部分的金額不予結算,由乙方自行承擔。
2. 軟體開發費用支付
雙方約定按以下第【 】種方式結算
(一) 按任務單結算,每個任務單完成並通過驗收後按單結算;
(二) 以【 】為週期定期結算,以上【 】實際完成並通過驗收的任務單為結算依據;
結算前,乙方應提交付款通知書、甲方確認通過驗收的書面證明以及正式發票。
3. 智慧財產權
3.1 甲方向乙方提供任何檔案、資訊和資料不構成向乙方轉讓、授予非基於為甲方提供本專案項下技術開發目的的使用權、任何特許權或其他任何權利。
3.2 為確保甲方有權實施乙方依據本合同所完成的技術成果,乙方應給予甲方永久地、免費地、不可撤銷的使用乙方在與甲方簽署本合同之前所擁有的為實施本合同技術成果所不可避免的相關智慧財產權的權利。
3.3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形成的所有技術成果(包括階段性成果和最終成果,
無論是否最終被甲方採用或認可)、軟體系統、硬體裝置及技術資料的智慧財產權均歸屬於甲方,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以合法方式取得並行使上述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及時披露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認為可能需要進行專利申請的技術方案。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實施該項技術成果,也不得將該項技術成果以任何方式透露、提供、許可、轉讓或交換給任何第三方。
3.4 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交的技術成果,為乙方自行研究開發併合法利用了公有領
域的資訊和知識,不侵犯他人的版權、專利權和商業祕密等智慧財產權,也不違反乙方與第三方的保密義務或有關智慧財產權協議,甲方不會因為實施本合同技術成果導致侵犯第三方的智慧財產權,否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5乙方向甲方移交軟體的軟體成果,包括目標程式、原始碼、文件和使用說明等。
4. 驗收
4.1 在乙方交付軟體成果後,雙方按軟體開發任務單確定的開發要求、功能、指標對軟體成果進行初步驗收,各項開發要求、功能、指標符合軟體開發任務單的,由雙方簽署初驗合格報告。
4.2 初驗合格後即進入六個月試執行階段(軟體任務單對試執行期限有特殊約定的按特殊約定處理),試執行結束,各項開發要求、功能、指標仍符合軟體開發任務單的,由雙方簽署終驗合格報告。如在試執行期間出現重大故障,則試執行期間從故障修復之日起重新起算。
4.3 乙方不能按甲方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驗收的,甲方有權單獨驗收,甲方無條件認可甲方的驗收結論。
4.4 甲、乙雙方對驗收結果有異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以甲方意見為最終結論。
5. 技術培訓服務
5.1 乙方負責無償對甲方有關工作人員進行必要的技術培訓,使其能熟練掌握並使用軟體成果。
5.2 在軟體成果移交之日起年內,乙方對軟體成果提供免費維護。軟體開發任務單對免費維護期有特殊約定的,按軟體開發任務單執行。
5.3 免費維護期滿後,乙方仍應對其軟體成果進行維護,並按其人員成本向甲方收費。
5.4 維護期(包括免費維護期和收費維護期)內,對執行中出現的問題保證在
小時內響應並在內徹底解決。
6. 雙方權利義務
6.1 甲方應按軟體開發任務單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軟體開發所必需的資料及資料,並向乙方提供配合條件及輔助性工作。
6.2 甲方應按軟體開發任務單的約定及時向乙方支付費用。
6.3 乙方應按照軟體開發任務單或雙方確認的其它書面資料所確定的開發進度,完成軟體開發專案。
6.4 在軟體開發完成前,甲方有權對軟體開發任務單中的“軟體要求、功能和指標”進行修改的,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新的“軟體要求、功能和指標”後5個工作日內,與甲方進行技術論證,編寫並確認“軟體要求、功能和指標”。“軟體要求、功能和指標”變更影響軟體開發進度的,雙方應同時重新商定軟體開發進度。
6.5 乙方保證所開發的軟體不侵犯第三方的智慧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利。如有第三方對乙方開發的軟體提出權利主張的,乙方應負責解決糾紛並承擔全部責任。
6.6 如因智慧財產權侵權,造成甲方無法繼續使用軟體的全部或部分的,甲方可酌情要求乙方採用以下措施之一:(1)在甲方限定的時間內為甲方重新獲得使用上述軟體的權利;或(2)在甲方限定的時間內重新開發、更換或修復上述軟體,讓甲方可以不受限制的繼續使用軟體。若乙方通過上述措施仍無法使甲方按照約定合法的使用軟體的,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還所涉軟體的全部開發費用,並按軟體開發費用的倍賠償甲方損失,賠償金不足以補償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進一步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6.7 乙方在接受軟體開發前應充分評估風險,如確因現有水平和條件下難以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軟體開發專案部分或全部失敗,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應退還已收取的全部費用。
6.8 維護期內,如甲方需要對個別軟體功能模組進行完善或更新時,在不改動軟體基本框架結構的前提下,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的時間進度及需求功能指派有經驗的軟體開發人員,無償為甲方完成工作。
6.9 甲、乙雙方應各自指定一名固定聯絡人負責本專案的聯絡與協調工作,任何一方變更聯絡人時,至少應提前5天書面通知對方:
甲方聯絡人:;聯絡方式:;
乙方聯絡人:;聯絡方式:。
6.10 乙方應親自履行本合同及其項下的軟體開發任務單,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將本合同及軟體開發任務單的任何部分轉讓給任何第三方或委託第三方履行。
6.11 甲方經提前通知後有權解除本合同及/或軟體開發任務單,但是應根據軟體開發任務單的約定和乙方實際已完成的開發進度向乙方支付相應報酬。乙方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及/或軟體開發任務單。
6.12 乙方保證其指派的參加軟體開發工作的人員應具備相應的軟體開發資質和能力並符合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要求。乙方軟體開發人員應保持穩定,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進行更換,不得離開開發現場;但甲方有權根據乙方指派人員的能力或者專案實施情況,要求乙方對軟體開發人員進行增加或調整。甲方要求乙方對軟體開發人員進行增加或調整的,乙方應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增加或調整。
6.13 乙方保證與其指派的軟體開發人員簽署合法有效的勞動合同,並及時、足額發放工資和各類福利,及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乙方指派軟體開發人員的加班工資和出差補貼等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保證不因其與指派的員工發生糾紛而導致甲方承擔任何責任,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全部損失。
7. 違約責任
7.1 甲方若未能按時支付軟體開發費用,則應按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款項的違約金。
7.2 乙方若未能按軟體開發任務單要求的期限交付軟體成果或通過驗收,則每延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該軟體開發費用的違約金;延期超過天,甲方有權單方解除該軟體開發任務,乙方應退還已收取的該軟體開發費用並按該軟體開發費用的賠償甲方損失。
7.3 在使用過程中,由於乙方開發軟體的缺陷或隱患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予以賠償。
7.4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3.1條約定或者違反其保密義務的,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的全部軟體開發任務單,並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7.5 若乙方違反本合同3.2、3.3、3.4條約定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並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額【 】倍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補償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
8. 保密義務
8.1 乙方應對在軟體開發過程中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技術資料、客戶資料等)予以保密,未經甲方許可不得洩露給第三人。
8.2 乙方應按雙方簽訂的保密協議履行保密義務。
9. 爭議解決
雙方若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友好協商解決不成的,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10. 其他
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
授權代表:
乙方: 授權代表:
技術開發 篇11
甲方: 浙江大學蘇州工業技術研究院
乙方:
一、總 則
1.本合同書旨在明確甲方委託乙方為其開發《專案管理系統》專案合作期間,雙方的權利、義務以及相關的法律事務。
2.本合同書及全部附件經雙方友好協商,簽字(蓋章)生效(並加蓋騎縫章以示完整)。
3.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二、定義
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詞語具有如下含義:
1.“軟體”包括“軟體系統”,指描述本合同中 專案管理系統 相關的檔案。
2.“可交檔案”指 專案管理系統 中需要乙方交付的相關檔案,包括程式檔案、原始碼(編譯前)、資料庫檔案、操作手冊等。
3.“交付”指乙方在雙方規定的日期內交付約定開發的軟體的行為。
4.“商業祕密”指甲、乙方各自所擁有的,不為公眾所知的管理資訊、方式方法、顧客名單、商業資料、產品資訊、銷售渠道、技術訣竅、原始碼、計算機文件等,或由甲、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明確指明為商業祕密的、法律所認可的任何資訊。
5.“工作日”指國家所規定的節假日之外的所有工作日,未指明為工作日的日期指自然順延的日期。
三、開發軟體描述
1.本軟體是甲方為實現 專案管理,包括的人員管理、進度管理、任務管理等,而委託乙方開發的軟體。
2.乙方所開發的軟體系統為 專案管理系統 (系統名稱);
3.軟體開發的目標:軟體整體功能符合甲方所描述的 專案管理 的要求,應達到 正確性、安全性、可靠性、開放性、實用性等 的技術指標。
4.軟體開發的交付進度和時間
4.1 本軟體的開發時間為 30 個工作日;
4.2 軟體開發分為__3__個階段,每個階段的專案完成後,均應該依據本合同的規定進行檢測和交付。甲方將按照本合同的第____八___條規定進行付款。
四、軟體開發
1.開發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應盡力履行其在開發計劃中所規定的義務,按時完成並交付給甲方。
2.轉包或分包:本合同項下的專案禁止轉包。
3.專案管理(供選擇):合同各方指派代表組成本資訊系統開發管理小組,管理本軟體的開發。合同各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重新指定本方的管理小組的成員,但應當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如一方重新指定的小組成員涉及到本專案的重要方面,更換方應事先徵得對方的書面同意。另一方應及時審查更換方提出的書面建議,雙方在合理、善意、維護雙方利益的基礎上討論更換事宜。
4.資訊與資料:甲、乙雙方應互相配合,充分溝通。乙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和專案需要,向甲方瞭解有關情況,調閱有關資料,向有關職能人員調查、瞭解甲方現有的相關資料和資料,以對該軟體進行全面的研究和設計。甲方應予以積極配合,向乙方提供有關資訊與資料,特別是有關甲方對開發軟體的功能和目標需求方面的資訊和資料。
5.需求與需求分析
5.1 甲、乙雙方共同完成軟體系統的需求分析工作。甲方在提交有關需求說明、資料和資訊時,可以就其中所涉及的軟體功能、目標、需求構成及相關技術問題向乙方諮詢或徵求意見,乙方應當及時予以解釋和答覆。
5.2 乙方在獲取上述需求資訊和資料後,應及時完成需求分析書。該需求分析書經甲方認可。
五、交付、領受與驗收
1.交付
乙方應在進行每項交付前___10 __個工作日內,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的___3___個工作日內安排接受交付。乙方在交付前對該交付件進行測試,以確認其符合本合同的規定。
2.交付內容
乙方應按照合同所約定的內容進行交付。
3.領受
甲方在領受了上述交付件後,應立即對該交付件進行測試和評估,以確認其是否符合開發軟體的功能和規格。甲方應在____10___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交書面說明以表示接受該交付件。如有缺陷,應遞交缺陷說明及指明應改進的部分,乙方應立即糾正該缺陷,並再次進行測試和評估。甲方應於 ___20____個工作日內再次檢驗並向乙方出具書面領受檔案或遞交缺陷報告。甲、乙雙方將重複此項程式直至甲方領受。
4.軟體系統試執行
4.1 自軟體交付通過之日起,甲方擁有____20____天的試執行權利。
4.2 如由於乙方原因,軟體在試執行期間出現故障或問題,乙方應及時排除該方面的故障或問題。
4.3 乙方應在合理的期限內排除故障或處理問題。
5.系統驗收
5.1 軟體試執行完成後,甲方應及時按規定對該軟體進行系統驗收。乙方應以書面形式向甲方遞交驗收通知書,甲方在收到驗收通知書的____10____個工作日內,安排具體日期,由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完成軟體系統驗收。
5.2 如屬於乙方原因致使軟體未通過系統驗收,乙方應排除故障,並可在甲方的同意下,延長試執行期限____30___個工作日,直至軟體系統完全符合驗收標準。
5.3 如屬於甲方原因致使軟體未通過系統驗收,如屬甲方原有計算機系統故障原因,甲方應在合理時間內排除故障,再進行驗收。
六、智慧財產權和使用權
1.智慧財產權:
甲方擁有開發軟體的智慧財產權。乙方非經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轉讓和許可有關的技術成果、計算機軟體、技術訣竅、祕密資訊、技術資料和檔案。除本研發工作需要之外,未得到甲方的書面許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商業性地利用上述資料。
2.使用權:
甲方對軟體具有使用權。本使用權的使用範圍為: 浙江大學蘇州工業技術研究院 。
3.本合同項下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不因合同雙方發生收購、兼併、重組、分立而發生變化。如發生上述情形之一,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隨之轉移至收購、兼併、重組或分立之單位。如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權利和義務由甲、乙雙方之分立單位分別承受的,則甲、乙雙方與甲、乙雙方之分立單位分別享有和承擔相關權利和義務。
4.甲方與乙方在領受本合同項下的軟體後,應嚴格遵守相關的智慧財產權及軟體版權保護的法律、法規。
七、維護和培訓
1.軟體的維護和支援: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規定的 1年 期限內,向甲方提供軟體維護和支援服務。維護和支援服務期滿後,如甲方繼續聘請乙方提供上述服務,甲、乙雙方將另行簽訂維護和支援協議。
2.專案培訓:乙方應及時對甲方的相關人員進行培訓,培訓目標為受訓者能夠獨立、熟練地完成操作,實現依據本合同所規定的軟體的目標和功能。
八、價格與付款方式
1.價格本開發軟體總價款為;
2.付款方式
(1)合同簽定後,甲方先付作為預付款;
(2)軟體主體程式完成,並基本實現所有功能,甲方確認後再付 45% ;
(3)系統開發全部完成,經甲方驗收認可後,再付 5% ;
3.專案增減定價在本專案進展過程中,甲、乙雙方依據本合同對專案作出任何變更或經雙方同意的功能變化或軟體模組的增減等,一方或雙方將以上述規定的價格為原則,商定變更後的具體價格。
九、保證與免責
1.乙方保證
1.1 技術實力:乙方是一個具備較強開發能力的軟體開發小組,且具有合法的權利能力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1.2 利益衝突: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相關的檔案將不會
(a)與乙方的章程或其他適用於乙方的法律法規或判決相沖突;
(b)與乙方同第三人所簽署的任何法律檔案如保證協議、承諾、合同等規定的義務相沖突或導致任何違約,或使乙方的權利受到約束。
1.3 乙方保證:乙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1.4 在乙方所交付的軟體系統中,不含任何可以自動終止或妨礙系統運作的軟體。
2.甲方保證
2.1 甲方是一家根據法律設立的合法經營,並具有良好信譽的公司或機構,具有合法的權利能力簽署並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2.2 利益衝突: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相關的檔案將不會
(1)與甲方的章程或其他適用於甲方的法律法規或判決等相沖突;
(2)與甲方同第三人所簽署的任何法律檔案如保證協議、承諾、合同等中的義務相沖突或導致任何違約,或使乙方的權利受到約束。
十、保密
1.資訊傳遞在本合同的履行期內,任何一方可以獲得與本專案相關的對方的商業祕密,對此雙方皆應謹慎地進行披露和接受。
2.保密獲取對方商業祕密的一方僅可將該商業祕密用於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且只能由相關的工程技術人員使用。獲取對方商業祕密的一方應當採取適當有效的方式保護所獲取的商業祕密,不得未經授權使用、傳播或公開商業祕密。
3.非經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合同實施過程中以及本合同履行完畢後的年內,雙方均不得使用在履行本專案過程中得到的對方商業祕密,從事與對方有競爭性的業務。
4.上述保密義務不適用以下情況
4.1 法律強制披露;
4.2 經披露方書面許可。
5.資訊保安:
甲、乙雙方同意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以遵守和履行上述條款所規定的義務。經一方的合理請求,該方可以檢查對方所採取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上述規定的義務。
十一、違約與賠償責任
1.交付違約
乙方應在合同所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和交付本合同規定的專案。如開發工作延時在經過甲方同意後,可以給予乙方 30__日的寬限期,寬限期內不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如乙方在寬限期內仍未依據本合同的規定完成和交付本合同所規定的專案,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作出補償和採取補救措施,並繼續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
1.1 每延期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的違約金
1.2 如延期時間超過天,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除前款所約定的違約金外,並要求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___30___%作為對甲方的賠償。如甲方由此終止本合同,乙方應在兩個星期內返還甲方所支付的費用和報酬並依甲方的指示退還或銷燬所有的基礎性檔案和原始資料。
2.付款違約
2.1 如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款,每延期 30___天,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__5__%的違約金;
2.2 如延期時間超過 100___天,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除前款所約定的違約金外,乙方還可要求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的___30___%作為對乙方的賠償;
2.3 如合同繼續履行,甲方除支付上述違約金外,仍應按照合同規定的金額付款,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日期相應順延;
3.保密違約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所規定的保密義務,違約方應按本合同總價的___10_%支付違約金。
4.其它條款違約: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違約方應按合同總價_ 10__%的金額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5.如發生違約事件,守約方要求違約方支付違約金時,應以書面方式通知違約方,內容包括違約事件、違約金、支付時間和方式等。違約方在收到上述通知後,應於___15___天內答覆對方,並支付違約金。如雙方不能就此達成一致意見,將按照本合同所規定的爭議解決條款解決雙方的糾紛,但任何一方不得采取非法手段或以損害本專案的方式實現違約金。
十二、綜合條款
1.如本合同附件中的條款或本合同簽署之前所簽署的任何檔案與本合同的條款相沖突或不一致,以本合同為準。
2.任何一方可以根據其經營需要對外披露本合同的存在或其性質,但本合同的具體條款屬於保密範圍,未經對方的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但以下情況除外:
2.1 法院或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
2.2 法律規定;
2.3 一方向為自己服務的法律顧問披露;
2.4 一方向為自己服務的會計、銀行、其他的金融機構披露;
2.5 當事人實施收購、兼併或相類似的行為(採取保密措施)。
3.不可抗力
3.1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預防、不能克服或避免的不可抗力,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免除相關合同責任。但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對方,並在 15天 之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細情況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證明檔案。按不可抗力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義務,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一方遲延履行本合同時發生不可抗力的,遲延方的合同義務不能免除。
3.2 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地採取合理的行為和適當的措施減輕不可抗力對本合同的履行所造成的影響。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該方不得就擴大損失的部分要求免責或賠償。
十三、爭議解決
1.如果合同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採取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該爭議。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 蘇州仲裁委員會 提起仲裁,並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2.如對任何爭議進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除爭議事項或爭議事項所涉及的條款外,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其它義務。
十四、通知
1.為享有本合同所規定的權利及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或有關違約交涉而需通知另一方時,通知方應採取書面形式,以掛號信件或以專人快遞送達方式送達被通知方,送達生效。
2.如一方欲改變通知地址,應提前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十五、合同的生效、變更與終止
1.本合同經雙方各自指定的代表人簽署和蓋章後生效。
2.如發生以下情況,任何一方有權終止合同,但須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
2.1 一方進入破產、撤銷或已進入清算階段,或被解散、被依法關閉;
2.2 一方財務狀況嚴重惡化,不能支付到期債務;
2.3 出現了合同規定的或法定解除事由。除本合同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任何一方發生上述情況,將被視作違約,另一方有權依照本合同的規定,追究該方的違約責任。
3.本合同一經簽署,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更改本合同。其它任何口頭或未包含在本合同內的,或未依據本合同制定的書面檔案,均不對雙方發生拘束力。如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有任何變更、補充或修改,雙方應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4.本合同一式___兩____份,各執__一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技術開發 篇12
專案名稱: 委 託 方: 受 託 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有效期限:
技術開發(委託)合同
本合同委託方委託受託方研究開發 專案,並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受託方接受委託進行此項研究開發工作並按約定提交研究開發成果。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單位全稱):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聯絡方式
專案聯絡人: 通訊地址: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受託方(單位全稱):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開戶銀行: 帳號: 聯絡方式
專案聯絡人: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第二條 研究開發專案的要求:
(一)技術目標:
(二)技術內容:
(三)技術方法和路線:
(四)技術經濟指標:
(五)智慧財產權目標:
第三條 研究開發計劃進度與目標 受託方應按下列進度完成研究開發工作:
2.按年度寫出各年度安排,跨年度的內容分年度寫;受託方應包括協作單位 3.除備註外的各欄目應全部填報。
第四條 經費總額,支付及使用計劃
(一)經費總額
單位:萬元
注:其它是指國家(科技攻關、863、973、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等)支援的與本項
目有關的經費以及受託方自籌部分的經費。
(二)委託方經費支付計劃
單位:萬元
(三)經費使用
受託方經費使用計劃 單位:萬元
注:1.受託方為兩家或兩家以上單位時,應分別填寫。
2.費用性支出:是指按財務規定應該計入當期損益的費用。 資本性支出:是指按財務規定應該計入固定資產價值的費用。
受託方資本性支出明細表 單位:萬元
2.試驗裝置(中試,側線)建設必須提交可研報告,儀器裝置、軟體採購必須提交規格型號、生產廠家和單價。
第五條 專案的檢查和評估
本合同的研究開發經費由受託方以科學合理的方式專款專用。委託方有權檢查、審計受託方進行研究開發工作的進展情況以及經費的使用情況。
受託方應對照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和第四條第(三)款,每半年向委託方書面提供研究開發工作進展報告以及經費使用情況報告,每年9月份向委託方書面提供年度研究開發工作報告以及經費使用情況報告。
委託方有權組織專案進展的中期評估或門徑檢查,對專案的技術先進性、可行性和經濟前景以及受託方完成專案能力進行評估。
第六條 專案的分包
未經委託方書面同意,受託方不得將本合同專案部分或全部研究開發工作分包或委託第三方承擔。經同意分包或委託的,受託方應向委託方承擔相應的連帶責任,並與第三方簽訂保密協議,其保密義務不得低於本合同第十條對受託方的要求。受託方的分包合同須報委託方備案。
第七條 成果的交付與驗收
(一)交付內容
受託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的要求,科學、真實地向委託方交付全部研究開發成果,提交的驗收材料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研究報告; 檢測報告; 應用報告; 工藝包; 樣品和樣機; 產品質量標準;重複性試驗(按委託方要求,委託方可派有關專家對提交的成果進行重複性試驗);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分析報告;
智慧財產權分析報告,包括但不限於專利、專有技術(技術祕密)、計算機軟體(包括源程式及其使用說明、第三方測試報告、硬體專家評定報告等);涉及環境保護和勞動安全等問題的技術成果,須出具有關主管機構的報告或證明;
經費使用的財務決算報告; 審計報告;
按照對專案成果技術與創新貢獻大小排序的完成單位(不包括一般試製、加工單位及一般協作單位)和主要完成人名單。
(二)交付的形式、數量、時間及地點
書面資料(一式 份),電子資料 份 時間: 。 地點: 。 (三)專案驗收
合同到期後,委託方按 方式(鑑定、評議、審查或其他)對受託方完成的研究開發成果進行驗收。如委託方認為有必要,可以派有關人員對受託方提交的成果進行重複性試驗,受託方須予以充分配合。專案具體驗收標準包括本合同第二條的要求及其他相關約定。
合同到期仍不具備驗收條件或驗收不合格的,經委託方書面同意可給予受託方 的寬限期進行完善和修正。寬限期滿仍不具備驗收條件或驗收不合格的, 視為不能履行合同,按第十六條第(二)款處理。
第八條 保證和陳述
(一)委託方保證和陳述如下:
1、委託方具備可委託進行技術開發的合法資格,且已經依法取得《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和國家要求的特許經營許可證(如有必要)。委託方簽訂和履行本合同不會違反國家所要求的任何授權或批准;
2、委託方按約定支付研究開發經費;
3、委託方按約定進行成果驗收,並及時接受經驗收合格的研究開發成果;
4、委託方按約定提供技術資料並完成協作事項。 (二)受託方保證和陳述如下:
1、受託方具備接受委託方委託進行技術開發的合法資格,且已經依法取得《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和國家要求的特許經營許可證(如有必要)。受託方簽訂和履行本合同不會違反國家所要求的任何授權或批准;
2、受託方具備足夠的履行本合同的能力,包括相應的人員、工作條件和經驗等;
3、受託方保證在合同簽訂前已向委託方詳盡告知了前期已擁有的智慧財產權和已完成的發明創造等;
4、受託方保證其交付給委託方的研究開發成果的獨立性、科學性和真實性,並按照第七條要求,如實向委託方提交全部研究成果的資料、資料和技術祕密等;
5、按照委託方的要求,對委託方人員進行必要的技術培訓; 6、應委託方的要求,在專案驗收後及時返還所有技術資料,並銷燬自己儲存的所有技術資料載體;
7、受託方保證交付給委託方的技術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受託方保證在專案研究工作前、專案研究過程中及專案驗收前,檢索、跟蹤並分析國內外相關專利;若發現研究內容與第三方智慧財產權有衝突時,應研究並提出創新、規避及應對的策略,以書面方式及時向委託方報告,並按照雙方約定的對策,對專案進行調整;專案驗收後,如發生第三方指控委託方實施該項技術成果侵權時,受託方保證積極配合委託方解決糾紛。因受託方原因致使委託方遭受損害的,受託方承擔所有賠償責任。
第九條 風險責任的承擔與合同變更
(一)技術風險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因出現無法克服的技術困難,致使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的,一方發現前述可能致使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的情形時,應在知道或應當知道之日起30日內通知另一方,並採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雙方協商對合同進行變更或終止。逾期未通知或未採取適當措施而致使一方損失擴大的,另一方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二)技術由他人公開的風險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作為研究開發標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受託方應在知道或應當知道之日起30日內通知委託方,雙方協商對合同進行變更或終止。逾期未通知或未採取適當措施而致使委託方損失擴大的,受託方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三)技術和市場變化的風險
因技術和市場變化,委託方認為繼續開發該專案已無經濟價值時,委託方有權隨時通知受託方變更或終止合同。從通知終止合同之日起,委託方不再支付尚未支付的經費。
本合同的變更必須以書面形式確定。
第十條 保密條款
保密資訊是指合同雙方僱員、顧問、代理人或其他相關人員因執行本合同而創造、取得和/或開發的尚未公開的資訊,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中的全部條款及資訊、未公開的發明、發現,商業祕密、技術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專案開題報告、專案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研究開發記錄、配方、技術報告、檢驗報告、檢測報告、試驗資料、試驗結果、設計、程式、模型、樣機(品)、技術方案、技術指標、技術資料、引數、工藝規程、操作法、操作記錄、檢驗規程、技術改造成果、結題或鑑定材料、原始記錄及管理訣竅等其他相關的資訊。
(一)雙方同意對保密資訊採取保密措施,未經合同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委託方需要商務披露的情況除外),包括但不限於展示、發表文章、複製等。雙方同意並保證,除為履行本合同而必須知悉上述“保密資訊”的合同雙方僱員和相關人員之外,不得向任何其他人披露。合同雙方與其僱員或相關人員應有書面保密協議(包括單獨簽訂的保密協議或勞動合同的相關條款等),其保密義務不得低於本合同規定。合同一方僱員及相關人員違反保密規定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同方承擔一切法律後果和賠償責任。
(二)雙方同意為履行本合同目的,向另一方披露的各自的保密資訊均不構成或意味著該方將其所擁有的保密資訊轉讓或許可給對方,也不構成向對方授予保密資訊或其他專有權利(包括但不限於申請專利權、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的許可或其他授權。
(三)雙方同意保密期限為合同有效期限內及合同終止後的20xx年。保密期屆滿,未經權利人書面同意,不得采取任何方式公開保密資訊。
第十一條 智慧財產權所有權
智慧財產權所有權是指為完成該專案或在專案執行過程中形成的技術成果、智慧成果歸屬於哪一方,包括但不限於擁有或共同擁有的申請專利權、專利申請權、專利權、版權及技術祕密等。
(一)合同雙方在簽訂技術開發(委託)合同前,經平等、友好協商,同意在本合同簽訂後所產生的智慧財產權所有權按以下第(2)種情況處理。合作中雙方應共同研究智慧財產權保護策略,有責任密切配合共同進行專利申請和獲得專利授權。
(1)本合同產生的智慧財產權所有權歸雙方共有。中國石化【3】作為相關專利申請的第一申請人,申請專利、維護等相關費用分擔的比例為:
中國石化【3】: %;
(中國石化所屬獨立法人單位1): (中國石化所屬獨立法人單位2): % (中國石化所屬單位以外的受託單位1): % (中國石化所屬單位以外的受託單位2): 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單獨申請專利,如果一方不按上述規定承擔專利申請、維護等相關費用,則視為該方自該年度起自動放棄上述專利申請權或專利的收益權、許可權、質押權等。
(2)本合同產生的智慧財產權所有權全部歸委託方所有,申請專利(版權)、維護等費用由委託方承擔。
(二)受託方承諾在合同簽訂前已向委託方詳盡告知了前期已擁
有的智慧財產權和已完成的發明創造等。雙方同意在本合同簽訂之前受託方擁有的智慧財產權仍由受託方所有,若雙方合作開發形成的智慧財產權與受託方之前單獨擁有的相關智慧財產權具有不可分割性,委託方及其關聯公司有權無償使用合作前受託方擁有與該專案有關智慧財產權和發明創造的權利,如需有償使用應提前告知並另籤協議。
第十二條 智慧財產權使用
智慧財產權使用是指專利(版權)權所有人或專有技術所有人(即本合同的關聯方)作為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本合同的非關聯方)授予某項權利的使用權/轉讓某項權利的技術貿易行為。
按第十一條第(一)款(1)約定的智慧財產權所有權,受託方單獨實施、對外許可、轉讓、質押、贈予智慧財產權、以智慧財產權出資時,應得到委託方的書面同意,方可行使上述權利,並按第十三條約定分享收益。
按第十一條第(一)款(2)約定的智慧財產權所有權,委託方對外許可、轉讓、質押、贈予智慧財產權、以智慧財產權出資時,可自行運作,但應按第十三條約定分享收益。
第十三條 智慧財產權收益權、申報獎勵權
智慧財產權收益權是指完成該專案或在專案執行中形成的智慧財產權實施、與第三方合作、對第三方實施或部分實施許可/轉讓而獲得的技術性收入的權利。智慧財產權收益權分配可按以下比例確定。
中國石化【3】: 100%;
(中國石化所屬獨立法人單位1): %
(中國石化所屬獨立法人單位2): (中國石化所屬單位以外的受託單位1):(中國石化所屬單位以外的受託單位2): % 申報獎勵權由合同雙方根據合同執行中雙方的貢獻協商確定,但不得違反本合同單獨申報。雙方應積極合作,共同申報國家級專案或各類獎勵。研究開發人員在有關技術成果和智慧財產權檔案上享有署名權和取得有關榮譽證書、獎勵的權利。
第十四條 智慧財產權的後續改進
智慧財產權的後續改進是指在本合同完成後,所有由委託方或受託方開發或獲取的對技術形成實質性改進、可用於合同裝置生產、可提高合同產品生產水平的新工藝或新技術的生產方法。
(一)合同雙方均有權基於合作技術進行後續改進,形成的智慧財產權歸改進方所有,委託方可以無償使用。也可以另行約定。
(二)受託方在共有智慧財產權的基礎上,得到委託方書面同意後與第三方合作中形成新的智慧財產權可以在智慧財產權補充條款中約定,如果未加約定,則視為按本合同關聯方共同擁有並按本合同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的約定執行。
第十五條 智慧財產權補充條款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失敗和智慧財產權侵權的,按以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一)委託方的違約責任
委託方違反第四條的約定,拒付研究開發經費,受託方有權解除合同,支付違約金(不超過尚未支付經費部分的【10%】)。
委託方違反第四條的約定,逾期支付開發經費,導致受託方無法按期完成並提交技術成果的,受託方有權按延誤的時間予以順延。
(二)受託方的違約責任
受託方違反第二條、第七條的約定,不能提交本合同規定的技術成果的,委託方有權解除合同。受託方應返還已收取的技術研究開發經費,並另行支付已收取經費【100%】的違約金。
受託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二)款、第十條至第十五條的規定,受託方須賠償委託方的全部損失,並另行支付合同總價款【10%】的違約金。
第十七條 通知與送達
所有通知和通訊都應是書面的(可用電子郵件預送達),並親自送達或以傳真、掛號郵寄至第一條中的聯絡人和地址。
任何一方變更第一條中的專案聯絡人、通訊地址、電子郵件和傳真號碼,應提前五日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八條 不可抗力
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合同項下受不可抗力影響的義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誤期間自動中止,其履行期限應自動延長,延長期間為中止的期間,該方無須為此承擔違約責任。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雙方均可以解除合同,自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雙方均不需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提出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並且在隨後的十五日內向對方提供不可抗力發生和持續期間的充分證據。提出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還應盡一切合理努力排除不可抗力對履行合同造成的影響。
發生不可抗力的,雙方應立即進行磋商,尋求合理的解決方案,並且要盡一切合理努力將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第十九條 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雙方確定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A、提交 (注:填寫雙方選擇的仲裁委員會的名稱)仲裁委員會在 (注:填寫雙方選擇的城市名)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B、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C、提交中國石化內部糾紛調處委員會調處。
第二十條 其他
雙方共同遵守中國石化關於廉潔責任的相關規定。
(一)本合同附件共 件,明細如下:
附件1:合同基本資訊表。 附件2:開題報告。 附件3: 附件4: „„
(二)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與合同正文衝突時,以合同正文條款為準。
(三)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
(四)本合同一式 份,委託方執 份,受託方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於 年 月 日在 簽訂。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委託方: 受託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單位合同專用章 單位合同專用章(或獨立法人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