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單位人事勞動合同(通用3篇)
公司單位人事勞動合同 篇1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根據國家和本地人事勞動管理規定和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聘用合同。
一、試用期及試用期待遇
1、甲方對乙方的試用期為一個月,自______至______止,試用期內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2、試用期內乙方為每月______元。
二、聘用期限
試用期滿後,經甲方考核符合聘用條件,甲方正式聘用乙方聘用期限自______至______止。
三、崗位
本合同簽訂時,雙方約定乙方在甲方的崗位為,預計為______年。
該崗位要求乙方需具備以下條件:
四、薪金
試用期滿後,甲方根據乙方崗位情況,支付與乙方崗位相配的薪金,具體標準為:______
五、甲方的責、權、利。
1、為乙方提供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和必需的工作條件;
2、依據按勞分配原則,支付乙方的勞動報酬;
3、為乙方提供公司規定的福利待遇和勞動保護;
4、為乙方提供提升業務能力的教育培訓機會;
5、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6、對於乙方工作不力嚴重影響工程進度及質量及管理時,有權對乙方工作行為決定進行處罰或解除聘用合同。
六、乙方的責、權、利
1、具有為甲方誠實、敬業工作的義務;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3、維護公司聲譽及正當利益;
4、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
5、享有國家、地方政府規定公司的權利和就業保障權利。
6、公司規章制度的認可條款。
7、擁有甲方授予的職權,並承擔自身工作所產生的全部責任。
8、認真履行職責,對涉及工程質量、工期、造價等較大問題變更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由甲方做出最終處理意見。
七、本合同簽訂後,乙方將有機會了解、熟悉甲方公司整個管理規章體系。乙方除有異議保留外,將視作無條件認可管理規章體系,雙方都有按規章執行和保障的義務。
八、保證書條款。
乙方將在一份保證書籤字,承擔遵守規章和保守公司專有技術、祕密的責任,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法律責任。
九、合同解除
因乙方有如下過失行為之一,甲方可以即時解除本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觸犯公司勞動紀律規章;
2、嚴重失職,徇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因乙方有如下非過失行為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非職業病或非因工負傷,在確定的醫療期滿後仍不能從事原工作的或另行安排的工作;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3、本合同訂立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公司無法履行。
此時甲方須提前30日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
甲方瀕臨破產進入法定整頓期間或經營財務狀況嚴重惡化,確需裁員的,須提前30日向乙方作書面通知。如甲方在個月重新錄用人員,乙方有優先權。
因乙方有如下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患非職業病或非因工負傷,在確定的醫療期內的;
2、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定部分或全部喪失的;
3、如為女職工時,在孕期、產期、內的;
4、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況。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日期:______
公司單位人事勞動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江蘇省勞動力市場管理條例》及國家其它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勞動人事代理簽訂以下合同:
一、 代理服務範圍
甲乙方開辦的服務代理範圍是現已開設和今後需增開的各種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的代繳,不含申領、享受等服務。
二、 甲方的責任
1、甲方按乙方的要求提供下列第( )項人事代理服務:
2、甲方應儘可能協助乙方做好社會保險代理工作,並儘可能 為乙方提供方便。
三、 乙方的責任
1、按甲方的要求,及時提供與委託代理內容相關的材料。
2、乙方自合同簽訂之日起,根據委託甲方代理內容,一次性交付半年以上相關代理社會保險費用及甲方規定的人事代理費。
3、乙方需在繳納的費用到期前一個月到甲方續繳有關代理費用,不按時續繳的,甲方將停止一切代理服務,其造成的後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終止人事代理合同書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否則乙方已繳的代理費甲方不予退還。
四、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五、本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六、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修訂,簽訂補充條款,雙方履行簽訂手續。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單位人事勞動合同 篇3
甲方(用人方):
乙方(勞動者):
甲、乙雙方為建立勞動關係,明確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為:有固定期限完成一定的工作 。
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終止。 試用期為(最長不超過6個月) 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第二條 工作內容
1. 試用期間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隨時安排和調整乙方工作內容;
2. 試用期過後,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 崗位。
3. 乙方的工作任務和職責是:
4.乙方必須服從甲方所安排的崗位,並按照崗位的工作任務和職責的要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指標。甲方應當為乙方完成工作任務和職責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5.甲方根據乙方工作業績和工作能力可調換乙方的崗位,乙方應當無條件的接受。
第三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和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
2.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
第四條 崗位培訓及工裝
1.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參加技術業務培訓,接受考核,達到甲方規定的標準。
2. 乙方全部履行了本合同義務,合同期滿後,原由甲方為乙方培訓支付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因乙方的原因提前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向甲方償付本合同未履行期的相應培訓費用。
3. 公司統一為員工提供工裝,如乙方提前申請解除勞動合同,工裝費用由乙方承擔。如乙方服務期超過1年,工裝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勞動報酬
勞動報酬採取:基本工資+績效考核+工齡工資+其它補貼。
1.乙方完成甲方規定工作任務的,甲方支付月工資報酬的標準不低於 元。甲方必須依法定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其支付時間為:每月的 日。
2.甲方在經濟效益提高的基礎上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3.乙方試用期月工資報酬標準為 元,但試用期不超過7個工作日的,甲方不向乙方支付工資;
4.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中包含乙方的加班補助,甲方按照生產的需要,適當的安排乙方在節假日和日常工作中加班。加班過多,甲方適當增加加班補助。
5.特殊崗位不計加班,隨時間調動,可設崗位補貼。
第六條 保險福利
1. 雙方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標準,繳納乙方的工傷保險,其它保險甲方在工資中發放,由乙方自行辦理。
2. 甲方在經濟效益提高的基礎上逐步提高乙方的福利水平。
第七條 勞動紀律
1. 甲方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定的公司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有同等的效力,乙方應嚴格遵守,服從甲方的管理。
2. 乙方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甲方有權依法給予行政處分,給甲方
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予以全額賠償。
第八條 商業祕密保密條款
1. 乙方應當嚴格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2. 甲方公司以下資料和資訊屬於商業祕密:
① 客戶名單、客源情報及客戶其他相應資料;
② 工作流程、管理制度、獎懲辦法;
③ 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包括技術設計、程式、管理訣竅、所涉及的產品製作方法,技術流程;
④ 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其它保密事項。
3. 乙方違反商業祕密保密條款,應當向甲方支付1萬元的違約金,甲方的實際損失大於違約金的,還應賠償實際損失。
4. 乙方違反商業祕密保密條款,構成侵犯商業祕密罪的,甲方應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第九條 競業限制
乙方應當遵守下列競業限制條款;
1.乙方在終止或者解除本合同後2年內不得在與甲方經營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已開業經營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同類業務。
2. 乙方每月以其工資總額的 10 %作為甲方的競業限制補償金。
3.乙方違反競業限制條款,應按照競業限制補償金累計總額的5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但違約金最低數額不少於5000元。
4.乙方不得將甲方的客戶介紹給其它單位或自已私自做,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相當於甲方2年的可得收入,但賠償金最低數額不少於5000元。
第十條 合同的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本合同的執行。
2、簽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應即終止執行。
3、本合同中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應即終止執行。
4、本合同由甲方永久性保管此合同。
第十一條 合同變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雙方可以協商變更合同的有關內容:
(1) 甲方轉產、調整工作任務的;
(2) 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規章、政策已經修改的;
(3) 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4) 乙方身體條件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5) 本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其他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體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十二條 合同的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勞動教養和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損失的;
(6)不服從甲方工作調配和管理的;
(7)連續曠工3天,或者3個月內累計礦工5天,或者1年內累計礦工15天的。
(8)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9)拉幫結派,鬧事造成後果的;
(10)個人行為與公司利益嚴重分離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連續兩個月完不成工作任務的,或者經過甲方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或者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九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應提前三十日向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職工的竟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5、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甲方崗位人員招聘到位後,乙方即可離開崗位,最長期限為一個月.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三條 經濟補償和違約責任
1、甲方不依據本合同第十條第一款、第三款、約定解除本合同,按照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按照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和《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的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和賠償:
(1)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的;
(2)違反國家對女職工和未成年的保護規定,侵害其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
(3)甲方違反本合同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對乙方造成損害的。
3、乙方違反本合同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中約定的保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勞動爭議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公司統一保管,依據個意願,可以從公司提取。
第十七條 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和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