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農民輪換工合同工)(精選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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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農民輪換工合同工) 篇1

工作必然會用到勞動合同,而有些朋友對於勞動合同總是不在意,有時候就因為合同問題鬧出了非常大的矛盾。所以小編提醒各位一定要認真讀一下自己的勞動合同。下文便是由合同範本頻道的小編童鞋為大家所帶來的最新勞動合同模板,供參考閱讀,並提供下載。更多勞動合同範本請關注我們。

勞動合同(農民輪換工合同工)(精選16篇)

最新勞動合同模板

編號: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文化程度/技能: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

籤 訂 說 明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先認真閱讀。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簽字或蓋章,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並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准。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一併履行。

六、本合同必須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並不得擅自塗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後,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案,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的型別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採用下列 方式(選擇一項)

A、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個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本合同期滿後,雙方同意繼續履行的,本合同從期滿之日起自動向後順延30天。30天到期後雙方仍未就新的合同達成合意的,本合同終止履行。

B、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年___月___日起。

C、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具體為:___ 。 若乙方實際開始工作時間與合同約定起始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開始工作時間為本合同實際起始時間;同時,到期終止時間自動向後或向前延展。

二、試用期

第二條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1、 無試用期

2、 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三條 錄用條件為:

A. 文化知識: 。 B. 身體狀況: 。 C. 勞動技能: 。 D. 工作能力: 。 E. 團隊精神: 。 F. 其他: 。 第四條 乙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的工作。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所要求的工作標準。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須同意甲方對乙方工作工作崗位的調整:

1、甲方根據經營需要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因休長假被別人取代工作崗位的;

4、其他原因確實需要調整工作崗位的。

第六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 ,以下情況,甲方有權變更乙方的地點:

1、甲方經營場所變更的;

2、由於甲方的經營需要須變更乙方工作地點的;

3、以上情況若乙方拒絕變更工作地點的,甲方可視其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四、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實行第 項工作制度。

1、標準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不定時工作制。

第八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法定節假日、公休日、年休假以及婚喪、生育等有薪假期的待遇。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按照按勞分配的原則,甲方的工資結構為基本工資+獎金+補貼,乙方的基本工資為 元,其試用期的基本工資為 元(試用期工資不得低於甲方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獎金和補貼根據甲方效益和乙方工作績效而定。合同期內,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若甲方未按時支付或乙方認為甲方未按時支付的,則視為甲方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拒付工資日期。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工作,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安排補休或者支付加班加點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發放時間為 。

六、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和代扣代繳乙方的社會保險費。乙方須在入職時向甲方交齊相關辦理社會保險的資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及甲方實施辦法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可以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依法制定內部職工福利待遇實施細則。乙方有權以此享受甲方規定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培訓和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定和操作規程、工作規範,並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杜絕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病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十六條 實行對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甲方按國家規定為其提供勞動保護。

第十七條 甲方應根據需要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培訓或為乙方接受職業培訓提供必要的條件。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依法制定和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依法對乙方進行規範和管理。

第十九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乙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及續訂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3、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如在績效考核中,考核不合格後經培訓仍被考核為不合格的等等;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且不負經濟補償責任: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按規章制度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一千元(含)以上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

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如因乙方未能在30天內提供其被錄用的相關資料,致使甲方無法辦理錄用及社會保險繳納手續的;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或用工單位提供的其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於:工作經歷、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是虛假或偽造的;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應聘前曾受到其它單位記過、留廠察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等等;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二十一條約定解除本合同:

1、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醫學觀察期間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 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未依法為勞動者交納社會保險的;

5、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6、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滿的;

2、甲方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解散或者被撤銷的;

3、乙方退休、退職、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蹤的;

4、甲乙雙方實際已不履行本合同滿三個月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乙方有本合同第二十三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同時不屬於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約定的,本合同期限順延至相應情形消失。

第二十七條 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30日(部門副經理以上級別需提前6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但乙方所承擔的工作尚未完成,工作無法交接,馬上離去會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暫不能解除勞動合同;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它問題在被審查期間的,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終止或解除,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

第二十九條 本協議期滿,即行終止,任何一方需要續訂合同時,在合同終止前一個月,經過對方同意後,可辦理續簽手續。

第三十條 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和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法律有明確規定的,按照法律規定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 合同期內,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下列費用:

1、甲方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

2、如果試用期滿,在合同期內,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培訓費用,具體支付方法是:約定服務期的,按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乙方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沒約定服務期的,按勞動合同期等分出資金額,以乙方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職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雙方對遞減計算方式已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十、 補充條款和特別約定

第三十二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商業祕密係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祕密和經營資訊。包括但不限於下述內容:

1、技術資訊。技術資訊的範圍一般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體、資料庫、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件、涉及商業祕密的業務函電等等。

2、經營資訊。經營資訊的範圍一般包括客戶名單、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的及標書內容等。

3、公司依照法律規定(如在締約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當事人的祕密)和有關協議的約定(如技術合同等)對外應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等。

第三十三條 補充條款:(根據需求調整內容)

1、若因工作需要在專案現場工作時,工作時間及地點按專案管理制度執行。

2、甲乙雙方行使本協議中約定的解除權時,均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如果對方拒絕簽收時,應有兩個以上在場人在書面通知上簽名作證,即視為送達對方(在場人可為本公司其他聘用人員)。

3、甲方採取無紙化辦公,乙方應定期閱讀公司內網中釋出的各項通知及規章制度,並嚴格遵守。甲方的《人事管理規定》、《員工手冊》、《職位說明書》及其他內部規章制度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知悉並認可。

十一、勞動爭議的處理

第三十四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可以想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在規定的期限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它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後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生效前雙方簽訂的任何《勞動合同》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自動失效,其他之前簽訂的相關協議文字(包括但不限於《保密協議》、《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三十七條 雙方事後就有關事宜達成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的,由雙方簽訂書面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確定。

第三十八條 乙方同意,在其處於聯絡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委託本合同首部的“緊急狀態聯絡人”作為乙方的受委託人,該受委託人享有接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的許可權。乙方確定下

列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檔案、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__ (簽章)乙方:___________ (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勞動合同(農民輪換工合同工) 篇2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_____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_____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

(三)以完成 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止(不得約定試用期)。

實行試用期的,試用期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在 履行。如甲方變動乙方的工作內容、工作地點,應雙方協商一致,並變更勞動合同。

(二)甲方對乙方的工作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甲方生產經營特點,依法約定執行以下第項工時制度。

1、標準工時制度;

2、計件工作制度;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需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

4、不定時工作制(需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

執行標準、計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二)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包括加班加點工資)。

(二)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含試用期),乙方的工資為每月__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確定每月______日為發薪日,並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由乙方簽字確認。

(四)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佈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資。乙方的工資增長辦法按照(工資集體協商協議、內部工資正常增長辦法)確定。

五、社會保險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甲方應當將為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公示,乙方有權向甲方查詢其各項社會

保險的繳費情況,甲方應當提供幫助。

(三)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並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為其享受工傷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病危害防護。

(一)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並按規定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二)甲方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______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三)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_______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病危害。

(四)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七、規章制度

甲方制訂的規章制度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式,並向乙方告知或公示。 乙方應遵照執行。

八、協商條款(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條款無效)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選擇項約定條款:_____

(一)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祕密的,甲方應當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在勞動合同中約定或簽訂保守商業祕密的專項協議。

(二)由甲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三)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按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勞動合同一經依法訂立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違反規定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並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二)甲乙雙方違反約定的違約行為,應承擔違約金______元人民幣(對勞動者僅限於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和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兩種情形)。

十一、合同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

(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用人單位應當同時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的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甲方(蓋章):_____ 乙方(簽名):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勞動合同(農民輪換工合同工) 篇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

性別:________

年齡: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現在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及有關勞動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_年。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個月。

第二條生產(工作)任務: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__,承擔任務,擔任______________工種。乙方應達到的數量、質量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勞動(工作)條件為保證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產(工作)任務,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具體內容如下:(略)

第四條勞動紀律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製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第五條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應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工作制,因生產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時,須經乙方本人同意,併發給乙方加班工資。日加斑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乙方如為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點。

2、甲方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同乙方協商確定的具體工資標準和工資方式以及獎金、津貼、補貼如下:(略)

3、甲方應當每月按期給乙方發放工資,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六條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乙方工資總額的_____%,乙方按不超過本人工資的________%,,按月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機構繳納退休養老金。

第七條

1、第2款第(2)項和第3款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按乙方工作每滿________年(滿半年不滿________年的按________年計算)發給乙方1個月標準工資的生活補助費。同時,如合同期未滿,甲方應發給乙方合同期的內的失業補償費,標準為:距合同期滿,每相差________年發給相當於乙方標準工資1個月的補償費,生活補助費、補償費分別合計最高不超過12個月乙方標準工資。

2、甲方參照(國營企業職工待業保險暫行規定)向待業保險機構繳納待業保險基金,乙方待業期間可享受特業保險待遇。

3、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病,治療期間工資照發,所需醫療費用由甲方支付。醫療終結,經市(縣)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確認為殘廢的,由甲方發給殘廢金。乙方因工殘廢或患職業病死亡,由甲方發給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殘廢金、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的標準,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其工作時間長短給予3至6個月的醫療期。在醫療期間發給不低於本人原工資60%的病假工資。

5、乙方為女職工,期孕期、產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有關規定執行。

6、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假日、公休假、婚喪假、探親假是:(略)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方因停產、調整年產任務,或者由於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甲方歇業,宣告破產,或者頻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4)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略)

3、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無力或不按照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乙方本人有正當理由要求辭職的。

4、乙方被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應當提前30天通知對方,並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試用期內應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

6、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

(1)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2款規定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乙方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7、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由於生產、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第九條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1、甲方為乙方提供住房或住房補貼;

2、甲方為乙方解決伙食問題;

3、甲方按國家規定的補貼專案,每月應發給乙方共計__________;

4、除國家規定以外,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5、除國家規定以外,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6、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後,乙方應為甲方服務________年。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培訓費______元;

第十條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1、由於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法律責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損害的,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是: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根據後果和責任向對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標準是:

第十一條爭議處理

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企業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等有牴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塗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_

(簽章)法定代表人:(蓋章)(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農民輪換工合同工) 篇4

編號:                    

勞 動 合 同

(全日制從業人員)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監製

使  用  說  明

一、 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應認真閱讀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經依法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甲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職工均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 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清楚;不需填寫的空欄,請打上“/”,填寫不下時另附紙。

四、 雙方可就工作內容、保密、競業限制、服務期等內容進行協商,訂立相關協議作為合同附件。

五、 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

六、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甲方對已經解除或終止的勞動合同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寧夏回族自治區勞動合同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聯絡電話                                                                                                            

第二條 乙方姓名                 性別            

戶籍型別(非農業、農業)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戶籍所在地                                                                                                        

聯絡電話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期限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 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自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並以                                              為標誌。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 安排乙方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作內容是                                                                                                                         

甲乙雙方也可以簽訂崗位協議書(作為本合同附件),具體確定崗位職責、工作內容、工作標準和工作要求。

第五條   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六條   乙方應按照確定的工作內容、工作標準和工作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一) 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週工作              天,每週正常工作不超過40小時,並至少休息一天。

(二) 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三) 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填“是”):年(      )、半年(      )、季(      )或月(      )為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第八條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九條  在合同期內,甲方依法保證乙方享受國家和自治區規定的法定節假日、生育假、探親假、婚喪假、工休假等帶薪假期。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乙方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結合乙方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確定,實行同工同酬。

第十一條   甲方按照下列第                   種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並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及本單位集體合同約定的標準。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周),績效工資(獎金)根據乙方的實際勞動貢獻確定。

(二) 計件工資。乙方的勞動定額為        ,計件單價為                           。

(三) 其他形式:                         。

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二條  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或其他有價證券等形式替代貨幣支付。甲方給乙方發放工資的時間為:每月               日。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第十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或者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補休或者支付加班工資。

第十四條  甲方與乙方可以依法根據本單位的經營狀況、物價指數情況,經過雙方協商或者通過集體協商,確定工資正常增長的具體辦法。

六、社會保險及福利待遇

第十五條  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甲方應當每年向職工公佈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監督。

第十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休息休假、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國家、自治區及統籌地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甲方同意為乙方辦理補充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具體標準為:                                                                                            

第十八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九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二十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二十一條  甲方按照國家、自治區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第二十二條  如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並可以隨時解除本勞動合同。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第二十三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二十四條  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二十五條  除因乙方不勝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適當調整其工作內容外,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當協商一致,簽訂變更勞動補充條款作為本合同附件。

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用人單位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第二十六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的規定進行。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八條   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照經濟補償金的兩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條  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甲方可以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簽訂保守商業祕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十一條  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專項培訓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第三十二條   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三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從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從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及自治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農民輪換工合同工)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簽定勞動合同如下:

第一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____年(或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其中,試用期為____月(或____年),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乙方試用期滿合格的,甲方應定崗使用,不合格的甲方有權予以辭退。

第二條工作內容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安排乙方擔任__________職務(或從事某工作),並有權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

第三條工作時間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40小時。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由雙方商定。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須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第四條勞動報酬

乙方在試用期間,月薪為____元。

試用期滿後,按乙方的技術水平、勞動態度和工作效率評定,根據所評定的級別或職務確定月薪。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的時間為合同期限的,也可按工作量確定報酬。

實行計件工資的,按計件付酬。

)

第五條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和福利待遇

1.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為乙方辦理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保險及其他社會保險。

2.乙方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公休日、婚喪假、探親假及女職工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待遇。

3.甲方必須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女職工特殊保護方面的法規、政策,採取勞動保護措施,保護安全生產和乙方健康。

甲方應根據企業生產、工作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防護用品和保健用品。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__________執行。

5.乙方因工負傷、致殘或患職業病的,醫療期間的醫療費用、工資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因工死亡的,甲方能夠應依法支付死亡喪葬補助、乙方所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及生活困難補助費。

第六條勞動紀律和獎懲辦法

1.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2.乙方對甲方生產經營有特殊貢獻的,甲方應當給予乙方晉升或物質上的獎勵。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犯有其他錯誤的,甲方有權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與續訂

1.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因工負傷或患有職業病,在治療、療養期間和醫療終結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部分或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其他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解除條件的情形。

5.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6.本合同期限屆滿,即行終止。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或延期。

第八條經濟補償與賠償

1.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4.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5.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6.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

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7.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8.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

其標準為:服務(工作)每滿一年按培訓費和招接收費總額的20%遞減;服務(工作)滿五年不再償付。

第九條勞動爭議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本合同內容與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相沖突的,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農民輪換工合同工) 篇6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

現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

山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制

籤 約 須 知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保證向對方提供的與履行勞動合同有關的各項資訊全面、真實、有效。

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3、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________________(一)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4、除約定服務期和競業限制條款兩種情形之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5、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6、如需諮詢,請撥打或向勞動保障部門諮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採取下列第 種形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________________

(一)固定期限:________________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

(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________________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時止。

二、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

第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 。

第三條 甲方根據工作崗位實際需要,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甲方根據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調整乙方工作崗位或安排從事臨時性工作。調整乙方工作崗位須應當簽訂變更協議,崗位調整後,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履行。

甲乙雙方可以簽訂崗位協議書,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第四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工作制。

(一)標準工時工作制:________________乙方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

(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________________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三)不定時工作制:________________甲方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並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採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者不定時工作制的,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實行。

第六條 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第七條 甲方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並且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和工資支付制度。甲方制定或調整工資分配製度和工資支付制度,應與企業工會或職工代表平等協商,向全體勞動者公佈,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第九條 乙方的工資水平,由甲方遵循同工同酬原則,按照法律法規、國家巨集觀調控政策和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結合乙方的勞動崗位、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等確定。

第十條 經雙方協商,甲方按下列第 種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標準為 ________元/月(周),績效工資(獎金)依據甲方經濟效益和乙方實際勞動貢獻確定。

(二)計件工資。乙方的勞動定額為 ,計件單價為 。

(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製度和工資支付制度確定。具體辦法和標準是 。

第十一條 雙方約定試用期的,乙方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為 ________元或執行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確定的試用期工資標準。

第十二條甲方於每月 ________日前以貨幣或轉賬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簽字等情況留存備查,並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

第十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

國家和省規定應由甲方支付的艱苦崗位津貼、中夜班補貼等津貼、補貼,由甲方在約定的工資標準以外向乙方另行支付。

第十四條 本合同簽訂後,根據本單位經濟效益變動狀況,參照政府釋出的工資指導線、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以及地區、行業人工成本和工資水平、物價增長等因素,甲方、代表乙方的工會或職工代表均可提出對本單位工資水平進行調整的方案和意見。經甲方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平等協商、達成一致,公示或告知勞動者後,可對乙方工資標準和工資水平進行調整。

乙方工作崗位變更的,甲方可按工資分配製度規定對乙方工資標準進行相應調整。

第十五條 經雙方協商一致確定對乙方工資標準或勞動定額、計件單價進行調整的,應及時將調整後的標準和數額載入本合同附表,甲方簽章、乙方簽字後生效。

第十六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不能提供工作崗位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應按月支付乙方生活費。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代扣代繳。

第十七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休息休假、患病或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 。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九條 甲方建立健全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危害防護制度,並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培訓。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規範和操作規程。

第二十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二十一條 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的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第二十二條 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乙方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二十四條 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五條 甲方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第二十六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第四十四條的規定進行。

第二十八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九條 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覆行的,甲方應當依法按照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條 解除、終止本合同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黨團等關係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甲方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九、其他事項

第三十一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服務期。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二條 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的,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競業限制條款。

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 以下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_______

1、崗位協議書

2、培訓協議書

3、保密協議書

4、......

第三十四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五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乙方(簽字)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勞動合同(農民輪換工合同工) 篇7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委託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為_____天。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從事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乙方實行____________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六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七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九條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條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一條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二條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元/月。(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三條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____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標準分別為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_______元。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在本合同第四十四條中明確。

第十四條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______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六條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七條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為______元。

第十八條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九條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二十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等各項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四條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五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六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七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八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九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為:

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三十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七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一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地方政府規定的困難企業標準),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3.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6.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7.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8.單位集體協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職責的;

9.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三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用人單位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期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期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籤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____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八條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以及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按照應付金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以下的標準加付賠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還需按照應付金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以下的標準加付賠償金。

第三十九條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九條規定情形外,甲方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條乙方患病或者因非公負傷,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本合同第三十九條執行外,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四十一條甲方發生故意拖延不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與乙方訂立無效勞動合同、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約定侵害乙方合法權益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甲方應按下列規定賠償乙方損失:

1.造成乙方工資收入損失的,按乙方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乙方,並加付應得工資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上以下的賠償金;

2,造成乙方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乙方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乙方相當於醫療費用百分之二十五的賠償費用;

4,乙方為女職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體健康損害的,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於其醫療費用百分之二十五的賠償費用;

第四十二條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四十三條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四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五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第四十條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四十九條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檔案、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名)

主要負責人(委託代理人)(簽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人:(簽章)

勞動合同(農民輪換工合同工) 篇8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區(縣)_______鄉鎮___________村

郵政編碼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患有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應及時向甲方報告,並即時脫離工作崗位。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和工作地點。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乙方違反服務規範和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___種工時制度:

(一)執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__________。

(二)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執行以_______為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度。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日假、產假、帶薪年休假等假期。甲方因顧客服務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後,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長工時、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 甲方採用以下第___種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二)日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甲方生產經營任務不足,乙方同意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為______元。待崗期間乙方仍需履行除崗位工作外的其他義務。

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社會保險

第五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乙方應繳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勞動合同(農民輪換工合同工) 篇9

勞動合同

甲方(單位)

名稱:

地址:

聯絡電話:

乙方(勞動者)

姓名:____________性別:____ 民族:_____文化程度: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意事項: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甲乙雙方的情況應如實填寫,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及乙方應簽字或蓋章,其他人不得代為簽字。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並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 

四、本合同應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擅自塗改。

為建立勞動關係,明確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一)勞動合同期 

本合同期限採用下列第___種方式。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為___年,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日開始履行,至法定條件出現時終止履行。

(二)試用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為___個月,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從事_________________(工作)崗位,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2.乙方應按照甲方對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

第三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培訓 

1.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和操作規程、工作規範,並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杜絕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 

2.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告知乙方所從事的工作(生產)崗位存在的職業危害因素的名稱、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後果。按國家規定定期安排從事職業危害工作的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3.實行對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甲方按國家規定為其提供勞動保護。 

4.甲方應根據需要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培訓或為乙方接受職業培訓提供必要的條件。 

第四條 勞動紀律

1.甲方應當依法制定和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依法對乙方進行規範和管理。 

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第五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實行第___項工時工作制。

(1)標準工時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不定時工作制。 

2.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

第六條 勞動報酬

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___種方式執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甲方每月15日以現金或轉帳形式支付乙方工資,遇到休息日及法定節假日時工資發放時間順延。 

1.乙方試用期工資__________元/月;試用期滿工資_________元/月。 

2.無試用期,工資__________元/月。

第七條 保險福利 

1.甲方必須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和代扣代繳乙方的社會保險費(包括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保險)。 

2.甲方可以根據本企業的具體情況,依法制定內部職工福利待遇實施細則。乙方有權依此享受甲方規定的福利待遇。

第八條 職務發明創造

1.乙方因執行甲方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包括資金、裝置、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對外公開的技術資料等)完成的發明創造為職務發明創造。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甲方;申請被批准後,甲方為專利權人。乙方享有署名權,負有保密義務。

2.對職務發明創造的發明人或者設計人依甲方的規章制度給予一定物質和

精神獎勵。 

第九條 保密義務

乙方應嚴守甲方的商業祕密,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將公司的客戶資訊、技術方案、工程設計、檢測報告、投資決策意向、產品服務定價和專利等資訊披露給第三方。若乙方違反保密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保密義務不因勞動合同的終止或解除而終止。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雙方協商同意的; 

2.由於不可抗力或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其他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本項所稱重大變化主要指甲方調整生產專案,機構調整、撤併等。

第十一條 合同的終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應即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 

2.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終止情形。

第十二條 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甲方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4.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前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5.乙方提前三十日(試用期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乙方擔任重要職務或執行關鍵任務並經雙方約定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的除外。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條 合同終止或解除證明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

第十四條 合同的續訂 

1.本合同期限屆滿後,經雙方協商本合同可以續訂。 

2.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五條 經濟補償和違約責任 

1.合同期內,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補償辦法按《勞動合同法》及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2.合同期內,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除本合同第十條第6款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為乙方所實際支出的培訓費用和招聘費用。賠償辦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勞動爭議的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有國家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合同期內,如所定條款與國家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不符的,按新規定執行。

2.雙方事後就有關事宜達成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的,由雙方簽訂書面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確定。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勞動合同(農民輪換工合同工) 篇10

勞動合同(勞務派遣模板)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______

乙方(勞 動 者):______

籤  訂 日 期: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

注 意 事 項:

1. 本合同文字供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2.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向勞動者出具依法取得的《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

3. 勞務派遣單位不得與被派遣勞動者簽訂以完成一定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勞動者。

4.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將其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內容告知勞動者。勞務派遣單位不得向被派遣勞動者收取費用。

5. 勞動合同應使用藍、黑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確需塗改的,雙方應在塗改處簽字或蓋章確認。

6. 簽訂勞動合同,勞務派遣單位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應簽字或蓋章;被派遣勞動者應本人簽字,不得由他人代簽。勞動合同交由勞動者的,勞務派遣單位、用工單位不得代為保管。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______

勞務派遣許可證編號: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

注 冊 地:______

經 營 地: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

(或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證件號:______)

戶籍地址:______

經常居住地(通訊地址):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______

1.二年以上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從用工之日起至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止。其中,試用期從用工之日起至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試用期至多約定一次。)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同意由甲方派遣到______ (用工單位名稱)工作,用工單位註冊地______ ,用工單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 。派遣期限為______ ,從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 。

第三條 乙方同意在用工單位______ 崗位工作,屬於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工作崗位,崗位職責為______日。

第四條 乙方同意服從甲方和用工單位的管理,遵守甲方和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按照用工單位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相應的質量要求。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崗位執行下列第______種工時制度:______

1. 標準工時工作制,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1天。

2. 依法實行以______為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 依法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第六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嚴格遵守關於工作時間的法律規定,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與身心健康,確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經依法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並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第七條 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帶薪年休假、婚喪假、產假等假期。

四、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第八條 經甲方與用工單位商定,甲方採用以下第______種方式向乙方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於每月:______日前足額支付:______

1. 月工資______元。

2. 計件工資。計件單價為______。

3. 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乙方月基本工資______元,績效工資計發辦法為______ 。

4. 約定的其他方式______。

第九條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計發標準為或______元。

第十條 甲方不得剋扣用工單位按照勞務派遣協議支付給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乙方從甲方獲得的工資依法承擔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一條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甲方應按照不低於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按月向乙方支付報酬。

第十二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與用工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向乙方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第十三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合理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用工單位連續用工的,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五、社會保險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依法在用工單位所在地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告知乙方,併為乙方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提供幫助。

第十五條 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當會同用工單位及時救治,並在規定時間內,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為其享受工傷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甲方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乙方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乙方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請工傷認定申請。

六、職業培訓和勞動保護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必需的職業能力培訓,在乙方勞務派遣期間,督促用工單位對乙方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乙方應主動學習,積極參加甲方和用工單位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落實國家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並在乙方勞務派遣期間督促用工單位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第十八條 甲方如派遣乙方到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的崗位,應當事先告知乙方。甲方應督促用工單位依法告知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和培訓,提供必要的職業危害防護措施和待遇,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為勞動者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在乙方上崗前、派遣期間、離崗時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九條 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乙方對用工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應當依法變更勞動合同,並採取書面形式。

第二十一條 因乙方派遣期滿或出現其他法定情形被用工單位退回甲方的,甲方可以對其重新派遣,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情形的,甲方可以依法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同意重新派遣的,雙方應當協商派遣單位、派遣期限、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等內容,並以書面形式變更合同相關內容;乙方不同意重新派遣的,依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執行。甲方應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當配合甲方辦理工作交接手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四條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以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協商、申請調解或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 用工單位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和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九、其他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中記載的乙方聯絡電話、通訊地址為勞動合同期內通知相關事項和送達書面文書的聯絡方式、送達地址。如發生變化,乙方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 雙方確認:均已詳細閱讀並理解本合同內容,清楚各自的權利、義務。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勞動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至少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遵照執行。

甲方(蓋章)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

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1:

續 訂 勞 動 合 同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續訂本合同。

一、甲乙雙方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確定續訂合同期限:______

1.固定期限:自 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 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止。

二、雙方就有關事項約定如下:______

1.______;

2.______;

3.______。

三、除以上約定事項外,其他事項仍按照雙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的約定繼續履行。

甲方(蓋章)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

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2:

變 更 勞 動 合 同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自 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對本合同作如下變更:______

1.______;

2.______;

3.______。

二、除以上約定事項外,其他事項仍按照雙方於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的約定繼續履行。

甲方(蓋章)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

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勞動合同(農民輪換工合同工)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地址所屬街道辦事處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型別為_____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終止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 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______。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並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於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祕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的,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個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平均日和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 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__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_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_____元。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 由於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甲方保證支付乙方的生活費不低於_________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關於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期和醫療期滿後關於本合同的辦理,按照勞動部制發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生活費用按照______________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合同期內,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內外甲方所屬機構工作的,原有勞動合同仍然有效,但應和企業簽訂有關境內外工作的協議;經甲方批准,乙方到境內外非甲方所屬機構擔任一定階段工作的,可由乙方與該機構簽訂有關協議。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洩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按照第二十二條第7、8、9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時,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四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7、8、9款和第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職工;

5.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中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在手業務以及清理完所辦理的債權債務的情況下,可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係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___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第二十九條 訂立無因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條 甲方根據本合同第二十條、二十二條第7、8、9款、第二十四條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給乙方經濟補償。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並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並按勞動部《違反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執行:

1.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

2.甲方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即招用後不按規定訂立勞動合同以及勞動合同到期後十日內未辦理續訂勞動合同手續的;

3.甲方違反勞動法的規定侵害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權益的;

4.違反勞動法的規定或本合同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補足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外,還可以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要求甲方支付賠償金:

1.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支付乙方報酬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4.解除勞動合同後,未按本合同第三十條支付經濟補償的。

第三十三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8款解除勞動合同,除給乙方經濟補償外,甲方應根據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發給乙方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四條 乙方有第二十二條第3、4、5款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賠的權利。

第三十五條 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業祕密的保密期限內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自動離職,經協商解除合同後,亦不得在______________期限內自行或在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從事和原在職時相同或有關的經營活動。

第三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本合同約定或損失數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如果在公派境內外培訓或出境實習後為甲方工作期限在______________年以內發生的,應償還甲方有關的費用。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_____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第三十九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對合同當事人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簽章)

簽訂日期:_________

鑑證機關_________(蓋章)

鑑證員_________(簽章)

鑑證時間:_________

勞動合同(農民輪換工合同工) 篇12

勞動合同

甲方(用人單位) :

地址:                        

性質:         

乙方(勞動者):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依據《勞動法》及其他相關法規的規定,本著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動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

(一)甲方聘用乙方從事                    (崗位)工作;

(二)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乙方的工作能力及工作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三)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務;甲方有權根據需要對崗位職責進行修改、變更。

第三條 工作地點

甲方安排乙方在       工作,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乙方的工作能力及工作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地點。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  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 40  小時。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甲方可根據工作實際情況合理調整乙方工作時間。

(二)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具體情況,決定調整乙方休息、休假的具體時間。婚假、產假、喪假等按甲方規定執行。

(三)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製定工時制度,因生產經營需要加班的,除法定節假日外,甲方應當依法安排乙方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甲方需支付加班工資。  

第五條 勞動報酬

(一)工資標準:基本工資為     元/月。甲方可按乙方的技術水平、勞動態度和工作效率等在增減30%範圍內對前面約定的工資標準進行調整;但調減後的工資標準與甲方依其制度規定應發給乙方的崗位津貼、獎金等報酬之和,不得低於甲方同工種或同崗位最低工資標準,也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二)乙方享受的崗位、技能津貼和獎金待遇,按甲方的規定執行。

(三)當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時,乙方同意其工資待遇按甲方新工資標準予以調整。

(四)根據甲方生產經營所需並經甲方批准後,乙方可進行加班,甲方應基本工資為基數,按照乙方的加班時間支付加班工資。

(五)在本合同生效期內,甲方於每月   日發上月工資。(如該日為週末或法定節假日,則相應提前)採用現金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第六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危害防護和生活福利待遇

(一)甲方已將與乙方工作崗位有關的工作條件、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等情形明確告知乙方。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的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保障乙方的安全與健康。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以及未成年工,甲方按國家規定為其提供勞動保護。

第七條 社會保險

甲方依照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或基金中依法應由乙方個人承擔的部分,由甲方從應付乙方報酬中直接代扣代繳)。

第八條 勞動紀律

(一) 乙方在合同期內應遵守以下規定,若違反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賠償,且有權直接從乙方的工資中予以扣除,若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過     元的,甲方有權直接開除乙方:

1. 遵守甲方規定的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與調配。

2. 嚴格遵守安全操作流程,保證安全生產。

3. 按時、保質完成甲方規定的各項工作任務。

4. 維護甲方的商業信譽,愛護甲方的公共財產,嚴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5. 厲行節約,嚴禁浪費,杜絕下班後不關閉所使用電器設施裝置、造成浪費的行為。 

6. 努力提升工作技能,提高工作效率。

7. 遵守員工守則,注重企業和員工個人形象,以禮相待,團結互助。

8. 嚴禁侵吞公司財產以及其他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 

9. 全面履行本崗位工作職責,盡職盡責,完全勝任本崗位工作。

10. 嚴禁在生產區、辦公區等地方吸菸、點火,以及亂扔菸頭和其他易燃品的。

11. 嚴禁酒後上班以及到工廠處操作機器裝置。

12. 嚴禁私自移動消防設施,因操作不當,造成儀器、裝置損壞的。

13. 禁止擅自移動、動用公司消防器材、裝置、設施以及其他物品。

(二)乙方在合同期內應存在如下情況的,甲方有權直接開除乙方:

1. 違抗命令,公開頂撞上級,不服從工作安排者次數達到    次以上的。

2. 在工作時間串崗、吃東西、玩遊戲、聽音樂等次數達到    次以上的。

3. 酒後上班以及到工廠處操作機器裝置次數達到    次以上的。

4. 在生產區、辦公區等地方吸菸、點火,以及亂扔菸頭和其他易燃品的。

5. 未經批准無故曠工連續或累計超過    天的。

6. 消極怠工,造成不良影響及後果者。

7. 禁止不按程式辦事或辦事疏忽,對工作產生嚴重影響者。

8. 謾罵、恐嚇、威脅、侮辱同事或上級以及打架、尋釁滋事者。

第九條 教育與培訓

甲方應加強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教育,遵紀守法教育,安全生產教育,根據工作和生產的需要進行業務、職業技術培訓。

第十條 勞動合同變更

(一)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允許變更勞動合同: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2.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規定已經修改;

3.由於甲方單位嚴重虧損或關閉,停產,轉產確實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規定,或由於上級主管機關決定改變了工作任務,性質;

4.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無過失且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二) 在合同沒有變更的情況下,甲方不得安排乙方從事合同規定以外的工作,但下列情況除外:

1.發生事故或自然災害,需要及時搶修或救災;

2.因工作需要而進行的臨時調動(單位內工種之間,機構之間);

3.發生不超過一個月時間的短期停工;

4.甲方依約調動、調換乙方工作崗位;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十一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按照甲方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導致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二)甲方有以下情形者,乙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勞動合同:

⑴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工資報酬。

⑵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

(三)在合同期間內,乙方欲和甲方解除勞動關係的,試用期內提前3天書面通知甲方;轉正後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

(四)勞動合同期限屆滿,雙方勞動關係自然終止。雙方達成的補充協議視為本合同有效內容。

(五)無法定事由,乙方不得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依本合同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有列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限屆滿;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

(四)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完成;

(五)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六)乙方退休;

(七)乙方獲准出境定居;

(八)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解散;

(九)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十)其他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

第十三條  保守商業祕密

無論是否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均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其洩密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十條 其他約定

由甲方制定的《員工手冊》為本合同有效附件。                                                               

第十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表人)(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宣告:本人認真閱讀了本合同所有條款後,已理解了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權利義務;有疑問之處已要求甲方逐一解釋。故,特宣告對本合同內容無異議。另,本人已收到甲方交付的雙方簽字確認的合同文字及《員工手冊》,充分理解了該《員工手冊》的所有內容,明知其對本人具有法律約束力。本人自願全面遵照執行!此後,公司修改該《員工手冊》或者相關制度的,本人將同樣自願遵照執行。如有違規行為,本人自願接受《員工手冊》或制度規定的相應的處罰。

乙方: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農民輪換工合同工) 篇13

甲方: 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

註冊地址:

乙方:姓名 性別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戶口所在地 通訊地址 電話號碼

鑑於乙方為退休人員,不具備勞動法律關係的主體資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勞務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協議期限為年。本協議於年月至 年 月 日終止。協議期滿,雙方均可終止本協議;若均無提出異議,本協議自動續延。

第二條 乙方承擔的勞務內容,要求為:

第三條 乙方認為,根據乙方目前的健康狀況,能依據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勞務內容、要求、方式為甲方提供勞務,乙方也願意承擔所約定勞務。

第四條 乙方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的義務。乙方負有保護義務的商業祕密主要包括:雙方簽訂的保密合同的內容以及相關資訊。

第五條 甲方支付乙方勞務報酬的標準,方式:按公司工資標準辦理,用現金方式。

第六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終止:

①本協議期滿的;

②雙方就解除本協議協商一致的;

③乙方由於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協議義務的。

④乙方違反甲方的廠規廠紀的。

第七條 甲、乙雙方若單方面解除本協議,僅需提前一週通知另一方即可。

第八條 本協議終止、解除後,乙方應在一週內將有關工作向甲方移交完畢,並附書面說明,如給甲方造成損失,應予賠償。

第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為乙方購買一份保險公司的意外傷害保險單,用於乙方在為甲方提供勞務過程中發生意外傷害的補償。保險期間與本協議期限相同。

第十條 乙方同意醫療費用自理,醫療期內甲方不支付勞務費。 第十一條 依據本協議第九條、第十條的約定終止或解除本協議,雙方互不支付違約金。

第十二條 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濰坊市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首部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為雙方聯絡的唯一固定通訊地址,若在履行本協議中雙方有任何爭議,甚至涉及仲裁時,該地址為雙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訊地址發生變化,應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造成雙方聯絡障礙,由有過錯的一方負責。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籤 字)

(有乙方本人簽名的身份證影印件貼上處,如此處暫無

貼上則需在下方填寫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農民輪換工合同工) 篇14

甲方:

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絡電話:

乙方:

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戶籍所在地: 郵政編碼:

有效聯絡地址: 郵政編碼: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鑑於:

甲方已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勞動紀律以及乙方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

乙方已知曉其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勞動紀律以及其他相關情況。

乙方確保其向甲方提供的個人材料資訊的真實性,合法性,並願意承擔提供虛假資訊的一切責任。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1、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2、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試用期。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

2、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並達到規定的標準和要求。

3、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 從事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乙方因完成其工作,需要臨時在以上工作地點之外工作的,乙方須服從工作安排,主動完成工作任務。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即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甲方因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年為週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

(3)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甲方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並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應採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工作任務的完成。

2、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婚喪、計劃生育、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第四條 勞動報酬:

1、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的,甲方必須依法以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每月支付一次,支付時間為: 每月15-20日發放上月工資,如遇公眾假期,發薪日可提前或推後。

2、乙方工資標準:崗位工資 元/月,每滿一年發放10元工齡工資。

3、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不得低於第二款約定工資的80%或單位同一崗位最低檔工資,並不得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

4、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加班工資。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延長勞動時間,甲方不支付加班工資。

5、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6、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乙方工資的一定比例支付生活費(但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修武縣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或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第五條 社會保險及有關福利待遇:

1、甲方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

2、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和因工、非因工死亡及醫療期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 規章制度:

甲方應依法制定完善內部規章制度,包括工資、獎懲、勞動紀律、職業培訓、競業限制等,對職工有計劃地進行職業培訓。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如有違反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2、甲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從事有職業危害的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3、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按照國家規定對乙方進行專門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資格或者乙方已經過專門培訓取得特種作業資格。

4、甲方必須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保護。

5、乙方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時有權拒絕執行。

第八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第九條 勞動爭議處: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依照相關法律規定進行調解或申請勞動仲裁。

第十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及經濟補償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甲方的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工作制度、工作規定、職工手冊、崗位職責、工作培訓協議、保密協議、安全準則等)和以下個人資料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乙方的身份證影印件、學歷證明覆印件、相應工作崗位的資格證明等;

2、乙方與其他單位之間不存在勞動關係的保證;

3、乙方填寫的入職申請表。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或按照有關法律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三條 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合同前均已仔細審閱過本合同的內容,並知曉本合同各條款的含義。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中記載雙方的地址、戶籍所在地、有效聯絡地址為各項書面通知的送達地。若上述地址發生變化,應在7日內書面通知合同另一方。

第十五條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塗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簽章時間: 年 月 日 簽字時間: 年 月 日

勞動用工備案機關(簽章): 備案時間: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農民輪換工合同工) 篇1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

一、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為公交車駕駛員。

二、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屆滿本合同自動終止,經雙方同意,可以另籤勞動合同。

三、其中試用期為三個月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試用期內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若乙方造成甲方車輛等任何損失,應照價賠償。

四、乙方經甲方聘用後,自願繳納安全互助基金壹萬元,用於私自離崗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賠償。乙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辭退、離職、無任何責任者甲方應足額將安全互助基金壹萬元整退還給乙方。

五、甲方向乙方支付基本工資人民幣1,200.00元月,每月____日為發薪日,甲方應按時支付工資。甲方為乙方提供工作午餐或發餐補費8.00元標準。

六、乙方應遵守甲方公司所有規定,盡忠職守,維護公司利益。

七、乙方應定期保養車輛,保持車輛安全效能,保持車內外整潔,保持收銀箱的正常使用,保持監控裝置的監控狀態等,若因乙方未盡以上職責,造成車輛財產損壞,則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八、乙方聘用期間應須服從公司安排的車輛、執行線路,不得有任何理由拒絕及拖延之情形,如有違反,公司依情節輕重給予警告、記過、罰款或開除處理。

九、乙方在職期間內一律不準有私下用車之情形或將車駛離線路辦私事、開回自家之行為,如有發現一律按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解除勞動關係處理。

十、乙方關於安全駕駛等管理的規定,按著國家交通管理法律及公司駕駛員安全管理規定辦理。

十一、乙方應按甲方規定時間、地點移交收銀箱,杜絕收銀箱及箱鎖人為破壞或私配鑰匙,侵佔公司財物,否則,一經發現立即開除,情節嚴重者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十二、甲、乙方應嚴格按本合同履行,若有違反,則要賠償因此給對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十三、本合同經雙方簽署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同等效力。

甲方:

甲方代表人:

乙方住址:

身份證號:

乙方代表人: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農民輪換工合同工) 篇16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最新版 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型別為----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其中試用期--個月。本合同--------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作制。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建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的工資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的的乙方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按-----執行。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三十九條甲方以下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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