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裝置買賣合同(通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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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裝置買賣合同 篇1

需方:

政府裝置買賣合同(通用13篇)

法定代表人:

供方: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_____》及《_________》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並嚴格遵守_________招標檔案、政府採購協議供貨承諾書中的相關規定,雙方本著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合同標的

供方根據需方需求提供下列產品:

編號:

產品(服務)內容:

型號規格和主要配置:

計量單位:

產地:

協議供貨價格:

調整價格:

實際採購價格:

數量:

單價:

合計:人民幣(大寫)

二、質量標準及保證期

1、供方保證其所提供的產品必須是談判中所確定品牌的生產廠家正宗原裝產品,其型號、規格必須符合投標檔案所述的各項技術指標,質量必須達到該項裝置的出廠質量標準或國家標準;所_____品屬於國家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目錄範圍內的,必須提供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屬於國家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制度的產品目錄範圍內的,必須提供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證書;所_____品有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要求;所附各種資料及配件(軟體)等必須齊全,所有裝置均需帶保修卡。產品屬於外國進口的,必須是指定在中國銷售的產品,並且必須附有中文說明書。

4、在質保期內,如發現產品有其它潛在缺陷及供方使用了不符合標準要求或不符合投標書承諾的原材料、零部件、外購件,需方有權退貨或向供方索賠。

5、供方應與製造商簽訂所提供的產品享有製造商完全質量保證及要求產品保修和維修的權利的合同,並向需方提供書面檔案副本。當製造商不完全履行義務時,供方有責任與義務,要求製造商履行義務,必要時,需方支援供方提起法律訴訟,否則,由供方承擔製造商應承擔的全部責任。

8、供方在產品系統整合過程中,如果產品間技術性能相互不相容而影響系統性能,由供方承擔一切責任。給需方造成損失或不良影響的,供方應賠償。

三、技術資料與檔案

供方應向需方提供以下技術檔案:

1、產品使用手冊、安裝使用指南、維護維修說明書服務手冊;

2、產品的合格證、保修卡等;

3、所投產品的詳細介紹資料;

4、有關產品的權威性檢驗報告;

5、所有產品均要求技術資料完整,有中文資料的必須提供完整中文資料,有光碟資料的必須提供完整光碟資料。自帶軟體的要求以光碟形式提供;

6、測試記錄、系統測試報告、合格證等;

7、安裝驗收報告及其他相關技術資料等。

四、產品包裝

1、產品包裝應符合現行包裝標準規定執行並具備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以保證商品的存放和運輸安全為前提,以符合運輸規定要求為準繩。

2、由於包裝不當而引起的產品損傷或由於防護措施不善而引起產品鏽蝕,供方應賠償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費用。

3、包裝完整,原件數量短少或規格品種不符,經需方查詢供方應給予解決。

4、包裝箱內應附有完整的維修保養、操作使用說明書。

五、運輸

1、運輸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鐵路運輸;

(2)公路運輸;

(3)水路運輸。

2、運輸線路及費用負擔:供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機場),委託承運單位發運產品,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而節約費用。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機場)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行。需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機場),因此增加的費用由需方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供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機場),未經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3、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_。需方如要求變更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前_________天通知供方,以便供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需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做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供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六、交付

1、交付時間:供方應於本合同生效日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分_________批將產品全部交付完畢並負責安裝除錯。交付日期以裝置始發航空部門/鐵路部門/水運部門發貨時間戳記為準。此日期即為本合同計算遲延交付違約金的根據。

2、供方應在交貨日_________日之前,通過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方式將發貨事項通知需方。需方在收到供方通知後,應儘快向供方確認交貨地點與交貨日期。

3、交付地點:由需方指定_________為交付地點,所有產品配送到指定地點後,需方安排專人簽收,並負責保管好裝置。需方驗收之前的運輸、保管及相關費用及一切風險責任由供方負責。

七、安裝、除錯與驗收

1、安裝:產品的安裝由供方負責,供方應對產品和系統安裝提供全面的技術服務與支援,為順利安裝執行提供完全技術保證。

2、除錯:除錯由供方負責,供方為執行除錯提供技術和產品的必要條件。並應向需方有關人員講解產品和系統結構與計劃除錯方法,包括系統的效能、技術特點、除錯技巧等有關技術原理、方法,指導解決除錯過程中出現的技術問題。

3、驗收:

(1)產品運抵需方指定地點後,由需方對到貨產品的數量、型號、外觀質量、隨機備品備件、技術資料等進行檢查,要求供方提供驗收方案,與需方協商後確定。要求供方在整體驗收前向需方提供彙集成冊的_____系統技術檔案及資料、具有法律效力的質量保證、保修維護檔案,以及安裝、測試、驗收報告等文件。如供方不能完整交付產品及合同規定的資料、檔案的,視為未按合同約定交貨,供方負責補齊,因此導致逾期交付的,由供方承擔相關的違約責任。

(2)驗收地點:產品安裝地。

(3)嚴格按照國家及行業相關標準進行驗收。對未達到技術要求的不合格產品,一律拒收;並可終止合同執行。

(4)因供方所提供的產品出現質量問題而引起糾紛,則由具有資質的相關質檢機構進行檢測,由此而發生的費用由供方負責。

八、伴隨服務

1、供方提供現場培訓計劃,對需方的使用操作人員進行切實有效的培訓,確保產品能良好地運作。主要培訓內容為產品的基本結構、效能、主要部件的構造及處理,日常使用操作、保養與管理、常見故障的排除、緊急情況的處理等,如需方未使用過同類型產品,供方還需就產品的功能對需方人員進行相應的技術培訓,培訓地點主要在產品安裝現場或由需方安排。

5、保修期後的產品維護由雙方協商再定。

九、付款方式

1、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款項均以人民幣支付。

2、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供方將全部產品運至指定的地點經安裝驗收合格後由財政主管部門支付貨款達到合同總額的_________%,質量保證期(專案驗收合格後_________年內)期滿支付合同總額_________%的餘額。

3、支付單位:_________

4、供方指定的結算賬號如下:匯款單位: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賬號:_________。

十、違約責任

1、供方延期交貨與安裝,每延期一天,按延期交付的產品總額_________%交付違約金,最多不超過延期交付的產品總額的______%。

2、在質保期內,由於供方的原因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供方負責賠償。由於需方操作人員失誤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需方負責。

3、供方所提供的產品型號、規格、質量等不符合合同規定標準的,需方有權拒收,而供方應及時予以更換,並承擔由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

4、需方無正當理由拒收產品、拒付產品款的,由需方向供方償付合同總價的_________%違約金。

5、需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向供方支付貨款的,每逾期1天需方向供方償付欠款總額的_________%滯納金,但累計滯納金總額不超過欠款總額的_________%。

6、供方如轉包合同,一經發現即取消其成交資格,並向需方支付_________元的違約金。

7、供方的產品型號、規格、配置等發生變化時不能按合同供貨時,應及時書面通知需方,經_________部門同意後准予調整,替代產品的型號、規格、配置等不得低於合同規定,且價格不得高於合同價格。供方應每個月向需方和_________部門報一次價格浮動的情況。

8、本合同價格分階段執行。首次價格為中標價,以後每三個月買賣雙方可就價格進行協商,價格協商的原則:價格上調時需方將不予以考慮,價格下調時需方將予以減除。合同履行期(交付期)在三個月內的將不考慮價格調整。

9、如果供方不按時向需方報告價格浮動的情況或者擅自調整產品型號、規格、配置等,需方有權在質量保證金中扣除供方款項,並終止供方合同的執行。

10、供方在履行合同中,如果所提_____品出現更改配置等弄虛作假行為,供方應向需方交納違約金_________元,同時,需方將視情節在_________年內不允許其進入政府採購市場。

11、供方在履行合同中,如果在售後服務環節接到部門單位關於所_____品質量問題的通知後,凡是出現響應不及時、服務質量差、態度不好等問題的,需方在接到正式情況反映後,都將按照程式進行調查核實予以處理。經查實,如果所反映的問題屬實,情節嚴重的,供方應交納違約金_________元,同時,需方視情況在_________年內不允許其進入政府採購市場。

12、供方在履行產品買賣合同中,如果為採購專案單位提供虛假髮票或所_____品金額與所開發票金額不符等弄虛作假行為的,經查實,如果所反映的問題屬實,情節嚴重的,供方應交納違約金_________元,同時,需方視情況在_________年內不允許其進入政府採購市場。

13、按照政府採購業務代理有關規定和辦法,供方應以實際政府採購產品金額為基數計算,每季度向_________累計交納一次代理服務費,其代理服務費標準為:_________。

14、供方在履行政府採購合同中,如果因國家法律法規或政府採購政策規定不允許使用_________採購方式,或政府採購機構發生變動,或生產廠家所生產產品經國家相關質量監督檢驗部門鑑定其產品質量出現問題,或供方不能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向政府採購代理機構交納代理服務費的,需方將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十一、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解除:

1、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2、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_________。

十二、保密

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檔案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資訊、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檔案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十三、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四、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檔案,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

十五、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供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政府裝置買賣合同 篇2

需方:

法定代表人:

供方: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民法典》及《_________》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並嚴格遵守_________招標檔案、政府採購協議供貨承諾書中的相關規定,雙方本著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合同標的

供方根據需方需求提供下列產品:

編號:

產品(服務)內容:

型號規格和主要配置:

計量單位:

產地:

協議供貨價格:

調整價格:

實際採購價格:

數量:

單價:

合計:人民幣(大寫)

二、質量標準及保證期

1、供方保證其所提供的產品必須是談判中所確定品牌的生產廠家正宗原裝產品,其型號、規格必須符合投標檔案所述的各項技術指標,質量必須達到該項裝置的出廠質量標準或國家標準;所供產品屬於國家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目錄範圍內的,必須提供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屬於國家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制度的產品目錄範圍內的,必須提供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證書;所供產品有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要求;所附各種資料及配件(軟體)等必須齊全,所有裝置均需帶保修卡。產品屬於外國進口的,必須是指定在中國大陸銷售的產品,並且必須附有中文說明書。

2、供方必須嚴格遵守《產品質量法》的有關規定,並完整地履行保證期內的免費現場維修服務承諾。

3、在質保期內,供方必須及時免費維修、更換有缺陷的產品或部件。如果供方收到需方通知後,未在規定的響應時間內趕到現場彌補缺陷,需方可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風險和費用全部由供方承擔,並從質量保證金中抵扣。

4、在質保期內,如發現產品有其它潛在缺陷及供方使用了不符合標準要求或不符合投標書承諾的原材料、零部件、外購件,需方有權退貨或向供方索賠。

5、供方應與製造商簽訂所提供的產品享有製造商完全質量保證及要求產品保修和維修的權利的合同,並向需方提供書面檔案副本。當製造商不完全履行義務時,供方有責任與義務,要求製造商履行義務,必要時,需方支援供方提起法律訴訟,否則,由供方承擔製造商應承擔的全部責任。

6、質量保證期:產品的免費質保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除外),提供_________小時保修,終身維護。質保期限均從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以上質保期如涉及費用必須在投標檔案中註明。在質保期內,如有質量問題,供方應予以免費更換或維修。

7、在質保期頭_________個月內,如產品有嚴重製造質量的問題或質量缺陷,供方應免費予以更換;在質保期內,如同一產品出現三次質量問題,供方需免費予以更換,以保證需方正常執行。

8、供方在產品系統整合過程中,如果產品間技術性能相互不相容而影響系統性能,由供方承擔一切責任。給需方造成損失或不良影響的,供方應賠償。

三、技術資料與檔案

供方應向需方提供以下技術檔案:

1、產品使用手冊、安裝使用指南、維護維修說明書服務手冊;

2、產品的合格證、保修卡等;

3、所投產品的詳細介紹資料;

4、有關產品的權威性檢驗報告;

5、所有產品均要求技術資料完整,有中文資料的必須提供完整中文資料,有光碟資料的必須提供完整光碟資料。自帶軟體的要求以光碟形式提供;

6、測試記錄、系統測試報告、合格證等;

7、安裝驗收報告及其他相關技術資料等。

四、產品包裝

1、產品包裝應符合現行包裝標準規定執行並具備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以保證商品的存放和運輸安全為前提,以符合運輸規定要求為準繩。

2、由於包裝不當而引起的產品損傷或由於防護措施不善而引起產品鏽蝕,供方應賠償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費用。

3、包裝完整,原件數量短少或規格品種不符,經需方查詢供方應給予解決。

4、包裝箱內應附有完整的維修保養、操作使用說明書。

五、運輸

1、運輸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鐵路運輸;

(2)公路運輸;

(3)水路運輸。

2、運輸線路及費用負擔:供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機場),委託承運單位發運產品,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而節約費用。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機場)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行。需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機場),因此增加的費用由需方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供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機場),未經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3、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_。需方如要求變更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前_________天通知供方,以便供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需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做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供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六、交付

1、交付時間:供方應於本合同生效日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分_________批將產品全部交付完畢並負責安裝除錯。交付日期以裝置始發航空部門/鐵路部門/水運部門發貨時間戳記為準。此日期即為本合同計算遲延交付違約金的根據。

2、供方應在交貨日_________日之前,通過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方式將發貨事項通知需方。需方在收到供方通知後,應儘快向供方確認交貨地點與交貨日期。

3、交付地點:由需方指定_________為交付地點,所有產品配送到指定地點後,需方安排專人簽收,並負責保管好裝置。需方驗收之前的運輸、保管及相關費用及一切風險責任由供方負責。

七、安裝、除錯與驗收

1、安裝:產品的安裝由供方負責,供方應對產品和系統安裝提供全面的技術服務與支援,為順利安裝執行提供完全技術保證。

2、除錯:除錯由供方負責,供方為執行除錯提供技術和產品的必要條件。並應向需方有關人員講解產品和系統結構與計劃除錯方法,包括系統的效能、技術特點、除錯技巧等有關技術原理、方法,指導解決除錯過程中出現的技術問題。

3、驗收:

(1)產品運抵需方指定地點後,由需方對到貨產品的數量、型號、外觀質量、隨機備品備件、技術資料等進行檢查,要求供方提供驗收方案,與需方協商後確定。要求供方在整體驗收前向需方提供彙集成冊的全套系統技術檔案及資料、具有法律效力的質量保證、保修維護檔案,以及安裝、測試、驗收報告等文件。如供方不能完整交付產品及合同規定的資料、檔案的,視為未按合同約定交貨,供方負責補齊,因此導致逾期交付的,由供方承擔相關的違約責任。

(2)驗收地點:產品安裝地。

(3)嚴格按照國家及行業相關標準進行驗收。對未達到技術要求的不合格產品,一律拒收;並可終止合同執行。

(4)因供方所提供的產品出現質量問題而引起糾紛,則由具有資質的相關質檢機構進行檢測,由此而發生的費用由供方負責。

八、伴隨服務

1、供方提供現場培訓計劃,對需方的使用操作人員進行切實有效的培訓,確保產品能良好地運作。主要培訓內容為產品的基本結構、效能、主要部件的構造及處理,日常使用操作、保養與管理、常見故障的排除、緊急情況的處理等,如需方未使用過同類型產品,供方還需就產品的功能對需方人員進行相應的技術培訓,培訓地點主要在產品安裝現場或由需方安排。

2、在質保期內供方對產品質量實行三包,因裝置配置、裝置或零部件製造質量問題而引起的故障,供方應在24小時內立即予以免費維修或更換,保證裝置及時恢復正常,由此引起的一切費用由供方承擔。

3、在保修期內免費提供零件及服務,並應及時有效,裝置發生故障後,供方應在收到需方資訊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排除並交付使用。保修期後應提供長期優質服務。在使用壽命期內,供方應保證對裝置的零件、易損件的供應。

4、供方應在質保期內提供免費上門維修和技術支援的服務,並進行終身維護。投標人應在投標檔案中註明售後服務機構的名稱、聯絡方法等。

5、保修期後的產品維護由雙方協商再定。

九、付款方式

1、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款項均以人民幣支付。

2、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供方將全部產品運至指定的地點經安裝驗收合格後由財政主管部門支付貨款達到合同總額的_________%,質量保證期(專案驗收合格後_________年內)期滿支付合同總額_________%的餘額。

3、支付單位:_________

4、供方指定的結算賬號如下:匯款單位: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賬號:_________。

十、違約責任

1、供方延期交貨與安裝,每延期一天,按延期交付的產品總額_________%交付違約金,最多不超過延期交付的產品總額的______%。

2、在質保期內,由於供方的原因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供方負責賠償。由於需方操作人員失誤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需方負責。

3、供方所提供的產品型號、規格、質量等不符合合同規定標準的,需方有權拒收,而供方應及時予以更換,並承擔由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

4、需方無正當理由拒收產品、拒付產品款的,由需方向供方償付合同總價的_________%違約金。

5、需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向供方支付貨款的,每逾期1天需方向供方償付欠款總額的_________%滯納金,但累計滯納金總額不超過欠款總額的_________%。

6、供方如轉包合同,一經發現即取消其成交資格,並向需方支付_________元的違約金。

7、供方的產品型號、規格、配置等發生變化時不能按合同供貨時,應及時書面通知需方,經_________部門同意後准予調整,替代產品的型號、規格、配置等不得低於合同規定,且價格不得高於合同價格。供方應每個月向需方和_________部門報一次價格浮動的情況。

8、本合同價格分階段執行。首次價格為中標價,以後每三個月買賣雙方可就價格進行協商,價格協商的原則:價格上調時需方將不予以考慮,價格下調時需方將予以減除。合同履行期(交付期)在三個月內的將不考慮價格調整。

9、如果供方不按時向需方報告價格浮動的情況或者擅自調整產品型號、規格、配置等,需方有權在質量保證金中扣除供方款項,並終止供方合同的執行。

10、供方在履行合同中,如果所提供產品出現更改配置等弄虛作假行為,供方應向需方交納違約金_________元,同時,需方將視情節在_________年內不允許其進入政府採購市場。

11、供方在履行合同中,如果在售後服務環節接到部門單位關於所供產品質量問題的通知後,凡是出現響應不及時、服務質量差、態度不好等問題的,需方在接到正式情況反映後,都將按照程式進行調查核實予以處理。經查實,如果所反映的問題屬實,情節嚴重的,供方應交納違約金_________元,同時,需方視情況在_________年內不允許其進入政府採購市場。

12、供方在履行產品買賣合同中,如果為採購專案單位提供虛假髮票或所供產品金額與所開發票金額不符等弄虛作假行為的,經查實,如果所反映的問題屬實,情節嚴重的,供方應交納違約金_________元,同時,需方視情況在_________年內不允許其進入政府採購市場。

13、按照政府採購業務代理有關規定和辦法,供方應以實際政府採購產品金額為基數計算,每季度向_________累計交納一次代理服務費,其代理服務費標準為:_________。

14、供方在履行政府採購合同中,如果因國家法律法規或政府採購政策規定不允許使用_________採購方式,或政府採購機構發生變動,或生產廠家所生產產品經國家相關質量監督檢驗部門鑑定其產品質量出現問題,或供方不能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向政府採購代理機構交納代理服務費的,需方將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十一、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解除:

1、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2、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_________。

十二、保密

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檔案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資訊、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檔案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十三、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四、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檔案,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

十五、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供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政府裝置買賣合同 篇3

供貨商: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保護供需各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並嚴格遵循______市採購中心一體機(速印機)協議採購(招標編號:lczXX018-1)招標檔案、“______市政府採購供貨協議”中的相關規定,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合同採購的產品所需資金來源構成為:預算內( );預算外( );自籌( )。 付款方式為:財政直接支付( )。

以上按實際情況打“√”確認,塗改無效。

二、貨物品牌、型號和影印速度、單價、數量、金額

1.非免費送貨上門範圍為的運費最低要求為:每臺影印機或一體機(速印機)的運費1臺不得超過__________元,每一批次不得超過____元,具體運費標準以投標人承諾為準。

2.若單次採購金額大於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採購單位必須報請縣招投標管理辦公室重新確定採購方式。

3.耗材送貨方式及運費按承諾執行。

4.“實際採購價格”=“標配產品協議供貨價格”+& ldquo;選配件協議供貨價格”+“耗材協議供貨價格”+“運費”。

5.如表格中某項內容沒有,則用斜線劃去。

三、保修期

上述產品的保修期為________月;免費更換時間為________月;響應時間為:________小時;故障排除時間為:________小時;備品備件提供時間為:________小時。

四、交(提)貨時間、地點、方式

供貨商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將貨物送至以下指定地點交由需方指定收貨人;

供貨商應在交貨前向需方提供交貨計劃;

運輸、保險和裝卸的費用由供貨商承擔。

五、驗收標準及提出異議時間

驗收標準:

1.裝箱單;

2.供方保證一次開箱合格率大於____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

提出異議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

1.供貨商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需方每日償付合同總價萬分之二的滯納金;供方逾期____日不能交貨的,應向需方支付合同總價百分之五的違約金,並且不再退還質量保證金。

2.需方逾期支付貨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供方每日償付合同總價萬分之二的滯納金;需方無正當理由拒付貨款的,應向供方償付合同總價百分之五的違約金。

3.供貨商在協議供貨有效期內違反本合同有關質量保證及售後服務的,將予以沒收質量保證金,賠償損失部分,按本合同第七條處理;在協議供貨有效期外發生質量問題的,按本合同第七條處理。

七、因合同執行而產生問題的解決方式

(1)雙方協商解決;

(2)向供貨商指定協調人反映;

(3)向採購中心反映;

(4)向政府採購管理部門投訴;

(5)提請仲裁;

(6)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供貨商指定協調人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採購辦投訴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市採購中心一體機(速印機)協議採購(招標編號:lczXX018-1)招標檔案以及投標檔案、“______市政府採購供貨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本合同未盡事宜從其規定。

本合同一式三份,供貨商、需方、縣招投標中心各一份,由供貨商每月在結算時統一向採購辦(或採購中心)彙總上報。

本合同應經需方單位和______縣招投標中心稽核並加蓋專用章方為有效。

本合同經供貨商和需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內容如遇國家法律、法規及政策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需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以及財務部門章)

供貨商(簽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貨商(簽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政府裝置買賣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一、名稱:______________塔吊起重機/4臺,金額合計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二、質量標準:符合國家標準和圖紙設計要求。

三、甲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易損件保用______月,其它保修______年。

四、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裸裝。

五、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見發貨清單。

六、塔吊的所有權自乙方付清貨款起轉移,但乙方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塔吊屬甲方所有。

七、交貨方式、地點:甲方代辦託運,乙方負責卸車及卸車費用。

八、運輸方式及到達費用負擔:汽車運輸,總價格內含運費,乙方負責卸車費用。

九、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根據甲方提供的發貨清單現場進行驗收。

十、成套裝置的安裝與除錯:甲方派壹名技術人員指導除錯,乙方負責組織實施安裝及吊車費用。乙方負責給技術指導人員配備安全帶、安全帽等防護用具。

十一、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貨物到達後,乙方全部貨款付清後方可進工地卸車,如貨到因乙方的原因未及時付清貨款而造成的車輛誤工費用由乙方負責。

十二、本合同解除的條件:保修期滿。

十三、違約責任:雙方協商解決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執行。

十四、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種方式解決:

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

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其他約定事項:本合同一式三份,本合同未經甲方同意,私自改動原合同文字條款,一律無效,若有改動,改動處必須有甲方蓋章方可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委託受理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政府裝置買賣合同 篇5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為實現生產經營需要,甲方擬收購乙方擁有和控制的機器裝置,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裝置名稱、規格、數量、價格乙方轉讓給甲方的裝置包括顯示器生產裝置、注塑生產裝置、供電裝置、運輸裝置及其它裝置,具體詳見,裝置原值_______元,經雙方約定價格為_______元。

第二條付款方式在本合同生效後七日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其餘價款在_____年度以後按季度支付,其中________年度內每季度支付______元,_______年度以後每季度支付_______元。

第三條裝置交付時間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人民幣________後_______個工作日,乙方將機器裝置交付給甲方。

第四條專利技術和非專利技術乙方將為正常使用本合同項下的裝置而形成的專利技術或非專利技術。

第五條陳述保證承諾甲方的陳述、保證與承諾:

1.甲方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法律成立並有效存續的公司

2.甲方具有受讓裝置轉讓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3.甲方受讓乙方的裝置,已按公司章程規定召開股東會並作出同意受讓決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政府裝置買賣合同 篇6

需方: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

定義

本檔案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詞的含義在此予以界定。

1.“需方”是指_________,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繼任方和法人的受讓方。

2.“供方”是指_________,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繼任方和法人的受讓方。

3.“合同”是指本檔案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

4.“合同價格”是指在本合同第三章中規定的部分。

5.“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第十四章中所規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6.“技術資料”是指合同裝置及其與電廠相關的設計、製造、檢驗、施工、安裝、除錯、效能驗收試驗、驗收和技術指導等檔案(包括圖紙和各種文字說明),和本合同附件三規定的用於合同電廠正確執行和維護的檔案。

7.“合同裝置”是指供方根據合同所要供應的機器、裝置、材料、物品、專用工具、備品備件和所有各種物品,如本合同附件二所列示和規定。

8.“效能驗收試驗”是指為檢驗本合同附件一規定的效能保證值按本合同附件五規定所進行的試驗。

9.“臨時驗收”是指當效能驗收試驗的結果表明已達到了合同附件一規定的保證值後,需方對每臺機組合同裝置的驗收。

10.“最終驗收”是指需方對每一臺機組的合同裝置保證期滿後的驗收。

11.“日、月、年”是指公曆的日、月、年。

12.“電廠”是指_________電廠。

13.“服務”是指由供方提供的與設計、製造、檢驗、施工、安裝、除錯、效能驗收試驗、驗收直至最終驗收證書籤發相關的技術指導(包括人員培訓)服務。

14.“現場”是指位於_________,由需方為建設電廠所選定的地方。

15.“備品備件”是指根據本合同提供的_________備用部件,根據附近件二足夠3年執行用。

16.“試執行”是指單機、整機或各系統和/或裝置進行的試執行。

17.“機組”是指鍋爐、汽輪機、汽輪發電機和附屬裝置組成的一個完整機組。

18.“書面檔案”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和/或簽名的檔案。

19.“分包商”或“分供貨商”是指由供方將合同供貨範圍內任何部分的供貨分包給其它的法人及該法人的繼任方和該法人允許的受讓方。

20.“最後一批交貨”是指該批貨物交付後,使得合同裝置的已交付的貨物總價值達到合同裝置價格98%以上,並且餘下未交的裝置不影響機組的安裝、除錯和效能驗收試驗。

21 .“開始日期”是指合同生效後,由需方通知供方使用本合同裝置的工程專案已被正式列入(國家)開工計劃的通知之日。

第一章 合同標的本合同所定裝置將用_________專案。

第一條 裝置名稱、規格(型號)、數量_________。

第二條 凡供方供應的裝置應是全新的、技術先進的並且是成熟可靠的。

第三條 裝置的技術規範、技術經濟指標和效能按本合同附件一。

第四條 供方詳細的供貨範圍按合同附件二。

第五條 供方供應的技術資料按合同附件三。

第六條 本合同包括為保證所供應的裝置安全可靠、高效正常執行與維護所必須的專用工具與備品備件、技術服務(其中也包括技術配合和現場技術服務)及技術資料(其中包括圖紙、資料、說明書等等)

第二章 供貨範圍

第七條 合同供貨範圍詳見附件二。

第八條 本合同供貨範圍包括了所有裝置、技術資料、專用工具、備品備件、服務及技術指導,但在執行合同過程中如發現有任何漏項和短缺,在發貨清單中並未列入而且確實是供方供貨範圍中應該有的,並且是滿足合同附件一對合同裝置的效能保證值要求所必須的,均應由供方負責將所缺的裝置、技術資料、專用工具及備品備件、服務及技術指導等補上,且不發生費用問題。

第三章 合同價格

第九條 供方按本合同供應的_________套合同裝置總價格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其中第一套合同裝置價格為_________元、第二套合同裝置價格為_________元。

該價格還包括供方所應納的稅、技術資料(含郵遞費用)和技術配合、技術服務費、從製造廠到始發站/碼頭的運輸、裝卸、保險費及所有裝置包裝費。

第十條 按合同供貨範圍(分部套及技術服務費)的分項價格見附件六。

第十一條 本價格在合同交貨期內為不變價,若因需方原因推遲交貨期,其價格變動按第十四條規定執行。

第四章 付款方式和付款比例

第十二條 本合同使用貨幣種類為人民幣。

第十三條 付款方式:銀行託收或票匯。

第十四條 合同價款按下列方式支付:

1.合同生效後一個月內,供方在提交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需方支付給供方合同總價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元)作為預付款。

(1 )金額為合同總價款_________%的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

(2)金額為合同總價款 00%的形式發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

2.合同開始日期起 個月內,且供方在提交金額為合同總價款_________%的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經稽核無誤後,需方支付給供方合同總價款的_________%作為預付款。若合同生效日期與開始日期時間相差超過2個月,則合同交貨期開始順延,順延時間為生效日期與開始日期時間相差減去2個月;順延時間每超過6個月,則合同價增加_________%,順延時間不到六個月則合同價不變。(注:第十四條 和第十四條2付款之和為合同總價款的 0%)

3.貨款的支付:供方按交貨順序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每批裝置(部元件)交給指定的運輸部門,在辦理好全部運輸手續後,應將全套的該批裝置的商業發票(金額為該批裝置價格的80%,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清單、質量檢驗合格證明、貨運提單提供給需方,需方在30天內驗明上述檔案無誤後,支付該批貨物貨款的80%。

4.每套合同裝置經 68小時試執行通過並需方在收到供方提交的金額為該套合同裝置技術服務費80%的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經稽核無誤後一個月內,需方支付給供方該套合同裝置技術服務費的80%。

5.剩餘合同總價的 0%作為裝置質量保證金,待每套合同裝置保證期滿沒有質量問題,在供方提交下列單據經需方稽核無誤後,需方應在一個月內支付給供方該套合同裝置價格的 0%:

(1 )金額為該套合同裝置價格 0%的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

(2)該套合同裝置最終驗收證書的影印件一式五份。

第十五條 付款時間以需方銀行承付日期為實際支付日期,此日期即本合同第一百條計算遲交款違約金的依據。

第五章 交貨

第十六條 本合同裝置的交貨期及具體分部套交貨時間詳見附件四。

第十七條 交貨地點:凡供方製造的部套為供方廠鐵路專用線(車上)/碼頭(船上);凡供方分包給其它單位制造的部套(除必須返供方廠的部套外),其交貨地點為分包單位鐵路專用線(車上)/碼頭(船上)。若供方(包括分包部分)沒有鐵路專用線/碼頭,則供方的交貨地點為附近的鐵路貨運站(車上)/碼頭(船上)。

第十八條 合同生效後6個月內供方應按照本合同附件四的規定向需方提供預計每批貨物名稱、總重量、總體積和交貨日期的初步交貨計劃。及本合同項下的貨物總清單。在每批貨物預計啟運(60)天前及( 0)天前,供方應以電報或傳真將第二十一條中的各項內容通知需方。

第十九條 每批合同裝置交貨日期以貨物始發鐵路部門/水運部門發貨時間戳記為準。此日期即本合同第九十五條計算遲交貨物違約金時的根據。

第二十條 需方可委託供方負責代辦裝置運輸,運雜費、保險費等均由需方承擔。供方需向承運部門辦理申請發運裝置所需要的運輸工具計劃。

第二十一條 在每批貨物備妥及裝運火車車輛/船發出(24)小時內,供方應以電報或傳真將該批貨物的如下內容通知需方:

(1 )合同號;

(2)機組號;

(3)貨物備妥發運日;

(4)貨物名稱及編號和價格;

(5)貨物總毛重;

(6)貨物總體積;

(7)總包裝件數;

(8)交運車站/碼頭名稱、車號/船號和運單號;

(9)重量超過20噸或尺寸超過9米3米3米的每件貨物的名稱、重量、體積和件數。對每件該類裝置(部件)必須標明重心和吊點位置,並附有草圖。

(1  0)對於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它危險品和運輸過程中對溫度等環境因素和震動有特殊要求的裝置或物品)必須特別標明其品名、性質,特殊保護措施、儲存方法以及處理意外情況的方法。

第二十二條 發貨計劃中沒有開列的貨物應配合安裝進度進行交貨。

第二十三條 在保證期內和在保證期滿後至第一次大修時止由於供方的過失或疏忽造成的供應裝置(或部件)經雙方確認的損壞或潛在缺陷,而動用了需方庫存中的備品備件以調換損壞的裝置或部件,則供方應負責免費在(6)個月內將動用的備品備件補交,運到指定目的車站/碼間,並且通知需方。

第二十四條 供方應按附件一和附件三規定,向需方分批提供:滿足作電廠設計所需的廠家圖紙、資料、技術檔案。按附件一和附件三的規定提供全部安裝圖紙、資料、技術檔案每套合同裝置( 0)套。應分別列出上述圖紙技術檔案的清單及符合附件三規定的交付進度。

第二十五條 每批技術資料交郵後,供方應在(24)小時內將技術資料的交郵日期、郵單號、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件數及重量、合同號等以傳真或電報通知需方。

第二十六條 技術資料以交郵印截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此日期將作為按合同第九十六條對任何延期交付資料進行延期違約金計算的依據。如果技術資料經需方或需方代表檢查後發現有缺少、丟失或損壞,且非需方原因,供方應在收到需方通知後( 4)天內(對急用者應在3天內)免費向現場補充提供缺少、丟失或損壞的部分。如因需方原因發生缺少、丟失或損壞,供方應在接到需方通知後( 4)天內(對急用者應在3天內),向現場補充提供缺少、丟失或損壞部分,費用由需方承擔。 第二十七條 需方可派遣代表到供方工廠及裝貨車站檢查包裝質量和監督裝車情況。供方應提前( 5)天通知需方交運日期。如果需方代表不能及時參加檢驗時,供方有權發貨。上述需方代表的檢查與監督不能免除供方應負的責任。

第二十八條 因需方原因要求供方推遲裝置發貨時,由需方負擔倉儲費及必要時的保養費。並按本合同規定支付該批裝置的款項。

第二十九條 到貨站(整車)/碼間(整船):_________,(零擔)/(散貨):_________。

第三十條 收貨單位:_________。

第六章 包裝與標記

第三十一條 供方交付的所有貨物要符合“gb 9 -73“包裝儲運指示標誌的規定,按(79)機電聯字第 029號文及國家主管機關的規定具有適合長途運輸多次搬運、裝卸的堅固包裝,不能造成運輸過程中箱件破損,裝置和零件散失。並應按裝置特點,按需要分別加上防潮、防黴、防鏽、防腐蝕和保護措施,以保證貨物在沒有任何損壞和腐蝕的情況下安全運抵合同裝置安裝現場。產品包裝前,供方負責按部套進行檢查清理,不留異物,並保證零部件齊全。

第三十二條 供方對包裝箱內和捆內的各散裝部件在裝配圖中的部件號、零件號應標記清楚。

第三十三條 供方應在每件包裝箱兩個側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顯易見的中文字樣印刷以下標記:

(1 )合同號;

(2)目的站/碼頭;

(3)收貨單位名稱;

(4)裝置名稱、機組號、圖號;

(5)箱號/件號;

(6)毛重/淨重(公斤)

(7)體積(長×寬×高,以毫米表示)。

第三十四條 對裸裝貨物應以金屬標籤或直接在裝置本身上註明上述有關內容。大件貨物應帶有足夠的貨物支架或包裝墊木。

第三十五條 每件包裝箱內,應附有包括分件名稱、數量、價格、機組號、圖號的詳細裝箱單、合格證。外購件包裝箱內應有產品出廠質量合格證明書,技術說明(如有的話)各一份。另郵寄裝箱清單各2份。

第三十六條 附件二中列明的備品備件應按每臺裝置分別包裝,並在包裝箱外加以註明,一次性發貨。

第三十七條 備品備件及工具應分別包裝並按第三十二條註明上述內容。

第三十八條 各種裝置及鬆散零星的部件應採用好的包裝方式,裝入最小的完善的箱件內,並儘可能整車發運以減少運輸費用。

第三十九條 柵格式箱子及/或類似的包裝,應能用於盛裝不至於被偷竊或被其它物品或雨水造成損壞的裝置及零部件。

第四十條 所有帶坡口管子和管件的埠必須用保護蓋或其它方式妥善防護。

第四十一條 供方及/或其分包商不得用同一箱號標明任何兩個箱件。

第四十二條 對於需要保證精確裝配的明亮潔淨加工面的貨物,這些加工面應採用優良、耐久的保護層(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裝前發生鏽蝕。

第四十三條 供方交付的技術資料應使用適合於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和防潮的包裝。每包技術資料的封面上應註明下述內容:

( )合同號;

(2)收貨單位名稱;

(3)目的站/碼頭;

(4)毛重;

(5)箱號/件號。

第四十四條 凡由於供方包裝或保管不善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或丟失時,不論在何時何地發現,一經證實,供方均應按本合同第十章的規定負責及時修理、更換或賠償。在運輸中如非供方包裝原因發生貨物損壞和丟失時,需方應立即向承運部門提出異議,索取商務證明,並通知供方7天內到達現場調查。供方負責與承運部門及險公司交涉,需方協助供方儘快處理,同時供方應儘快向需方補供貨物以滿足工期需要。 第四十五條 需方應對多次使用的專用鐵路包裝箱、包裝架等,在該部件到貨清點之後_________內返供方。

第七章 技術服務與聯絡

第四十六條 供方需派代表到現場進行技術服務,指導需方按供方的技術資料和圖紙進行安裝、分部除錯、啟動除錯和試執行,並負責解決合同裝置在安裝除錯、試執行中發現的製造質量及效能等有關問題。

第四十七條 供方應在合同生效後6個月內以郵寄方式向需方提交執行第四十六條中規定的服務工作的組織計劃一式兩份。

第四十八條 在合同生效後(3)個月內,雙方確定技術聯絡會的次數、時間和地點。

第四十九條 供方有義務在必要時邀請需方參與供方的技術設計,並向需方解釋技術設計。

第五十條 如遇有重大問題需雙方立即研究協商時,任何一方均可建議召開會議,在沒有非常情況下,另一方應同意參加。

第五十一條 各次會議及其它聯絡方式雙方均應簽訂會議或聯絡紀要,所籤紀要雙方均應執行。如涉及合同條款有修改時,需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批准,以修改本為準。

第五十二條 供方提出並經雙方在會議上確定的安裝、除錯和執行技術服務方案,供方如有修改,須以書面形式通知需方,經需方確認後方可進行。為適應現場條件的要求,需方有權提出變更或修改意見,並書面通知供方,供方應給予充分考慮,應儘量滿足需方要求。

第五十三條 需方有權將供方的裝置設計、安裝和技術服務方案以及供方所提供的一切有關合同裝置的資料和圖紙等影印分發給需方和有關各方,需方並不由此而構成任何侵權。

第五十四條 為合同裝置安裝工程而僱傭的其它合同商,對蓋有“密件”印章的圖紙檔案,需方應予以保密。

第五十五條 如果供方的分包商需要參加合同裝置的部分技術服務或去現場工作,應事前通過供方徵得需方同意,費用應由其自行負擔。

第五十六條 對於供方主要部件的訂貨合同和分包合同,供方應對其分包商的一切有關供貨範圍、裝置及技術介面等問題負責。

第五十七條 對於需方選購的與本合同裝置有關的配套裝置,供方有提供技術配合的義務,並不由此而發生任何費用問題。

第五十八條 供方派到現場服務的技術人員應在本合同生效後(6)個月內提交需方予以確認。需方有權提出更換不符合要求的供方現場服務人員,供方應根據現場需要,重新選派需方認可的服務人員。如果需方在書面提出該項要求( 0)天內供方沒有答覆,將按第九十七條視為延誤工期等同處理。

第五十九條 技術服務和聯絡的具體要求見附件七。

第八章 質量監造與檢驗

第六十條 供方應在本合同簽字日起(3)個月內,向需方提供本合同裝置的設計、製造和檢驗標準的目錄。設計、製造和檢驗標準應符合附件一和附件五的規定。

第六十一條 需方有權在合同裝置製造過程中派駐廠代表,在電力工業部駐廠總代表組的統一組織下進行監造和出廠前的檢驗,瞭解裝置組裝、檢驗、試驗和裝置包裝質量情況,並簽字確認。需方監造檢驗的標準應使用附件一和附件五所列的相應標準。供方有配合監造的義務,在監造中及時提供相應資料,並不由此而發生任何費用問題。 第六十二條 需方監造的範圍及具體監造檢驗專案見附件五。

第六十三條 供方應為需方駐廠代表的監造檢驗提供下列方便:

.根據本合同裝置每一個月度生產進度提交符合附件五要求的月度檢驗計劃;

2.提前(7)天將裝置的監造專案和檢驗時間通知電力部總代表組和需方(或需方駐廠代表);

3.電力部總代表組和需方駐廠代表有權查(借)閱供方與本合同裝置有關的標準(包括工廠標準)、圖紙、資料、工藝及實際工藝過程和檢驗記錄(包括中間檢驗記錄或稱不一致性報告)及附件五規定的有關檔案。對於檢驗記錄,如需方認為需要影印存檔,供方應提供方便。

4.向需方駐廠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

第六十四條 需方的監造檢驗一般不得影響工廠的正常生產進度,應儘量結合供方工廠實際生產過程。若需方廠代表不能按供方通知時間及時到場,供方工廠的試驗工作可正常進行,試驗結果有效,但是需方代表有權事後瞭解和檢查試驗報告和結果。

第六十五條 需方代表在監造中如發現裝置和材料存在質量問題或不符合本規定的標準或包裝要求時,需方代表有權提出意見並暫不予簽字,供方須採取相應的改進措施,以保證交貨質量。無論需方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供方均有交務主動及時地向需方提供合同裝置製造過程中出現的較大的質量缺陷和問題,不得隱瞞,在需方不知道的情況下供方不得擅自處理。

第六十六條 不論需方人員是否參加監造與出廠檢驗或者需方代表參加了監造與檢驗,並且簽了監造與檢驗報告,均不能被視為供方按合同第十章規定應承擔的質量保證責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供方對裝置質量應負的責任。

第六十七條 由供方供應的所有合同裝置部件出廠時,應有供方製造廠簽發的產品質量合格證作為交貨的質量證明檔案。對附件五列出的某些主要裝置,還應有全套需方代表簽字的監造與檢驗記錄和試驗報告。

第六十八條 貨物到達目的地後,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後應及時到現場,與需方一起根據運單和裝箱單組織對貨物的包裝、外觀及件數進行清點檢驗。如發現有任何不符之處並由雙方代表確認屬供方責任後,由供方處理解決。當貨物運到現場後,需方應儘快開箱檢驗,檢驗貨物的數量、規範和質量。需方應在開箱檢查前( 4)天通知供方開箱檢驗日期,供方應派遣檢驗人員參加現場檢驗工作,需方應為供方檢驗人員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如檢驗時,供方人員未按時赴現場,需方有權自行開箱檢驗,檢驗結果和記錄對雙方同樣有效,並作為需方向供方提出索賠的有效證據。如需方未通知供方而自行開箱或最後一批裝置到達現場(3個月)後仍不開箱,產生的後果由需方承擔。

第六十九條 現場檢驗時,如發現裝置由於供方原因有任何損壞、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規定的質量標準和規範時,應做好記錄,並由雙方代表簽字,各執一份,作為需方向供方提出修理或更換的依據;如果供方委託需方修理損壞的裝置,所有修理裝置的費用由供方承擔;如果非供方原因或由於需方原因,發現損壞或短缺,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後,應儘快提供或替換相應的部件,但費用由需方自負。

第七十條 供方對上述索賠如有異議,應在接到需方索賠通知後( 4)天內提出複議,否則索賠即告成立。如有異議,雙方需進行協商,如果供方認為有必要,需方可同意供方在接到索賠通知後( 個月)內,自費派代表赴檢驗現場同需方代表共同複驗。 第一百二十七條 本合同列明瞭雙方的責任、義務、補償和補救條款。任何一方不承擔本合同規定以外的責任、義務、補償和補救。

第一百二十八條 任何一方向對方提出的函電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書寫並按對方下述地址派員遞送或掛號、航空郵寄、電報、傳真或電傳發送的,在取得對方人員和/或通訊設施接收確認後,即被認為已經被對方正式接收。

需方(蓋章):_________供方(蓋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政府裝置買賣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辦公裝置及耗材,主要包括終端、印表機、電腦、影印機、列印紙、列印色帶、色帶架。

二、甲方對乙方在供貨過程中的服務和價格情況實行動態管理。

三、乙方按協議優惠提供辦公裝置和耗材並開展優質的售後服務,在採購過程中必須按照甲方指定的品牌產品,統一辦公裝置及耗材的選配標準,保證所購辦公裝置及耗材質量合格,價格合理。

四、乙方保證產品質量,做好服務工作,並作如下承諾:

1. 乙方提供有質量保證的產品,價格優惠並履行服務承諾,必須提供全新正品(內附產品合格證),不得以次充好。

2. 乙方提供優質服務,免付上門安裝除錯。使用過程中出現故障和問題必須及時響應,上門處理。

3. 貨品的驗收、退貨及賠償:

(1)按合同簽字驗收,如有不符合要求或出現質量問題的,經核實後免費予以退換。

(2)乙方做好售後服務工作,對所售產品實行跟蹤服務,及時聽取甲方的意見和建議。

(3)乙方對產品在使用中出現的問題和故障,從甲方打電話之時起24小時內必須予以解決。

(4)乙方承諾所提供的所有產品為同時期、同質量的全市最低價。

五、乙方每月對甲方各部門、各網點已簽收的裝置及耗材領用清單彙總,與甲方財務室彙總清單核對一致後,甲方按雙方協商價格根據乙方開具的本公司合法貨款發票和彙總清單予以結算。

六、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採購非協議的辦公裝置,甲方一經查出,取消供貨資格,三年內不得參加本單位的供貨活動。

七、甲、乙雙方協議辦公裝置及耗材的供貨有效期限為一年。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政府裝置買賣合同 篇8

甲方(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接收方):_________________

現經甲乙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優盛二手裝置網):

(1)甲方出售該裝置提供該機;出廠合格證、購機發票、進口裝置提供進口報關單等有效證件:

(2)人員現場看機試機後,甲乙雙方達成協商價為人民幣¥110000.00大寫(壹拾壹萬圓整);

(3)如該機是甲方偷盜或來路不明的,甲方將負全部法律責任;

(4)甲方若購機時在銀行按揭款未繳納完,私自出售給乙方後,銀行要追繳任何責任和尾款補清由甲方負責;如出售給乙方後,是甲方原因(比如,甲方尾款未付清造成GPS衛星定位系統鎖機後)所造成的任何損失等誤工費均由甲方負責賠償:_________________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政府裝置買賣合同 篇9

編號:

採購單位(甲方):

供應商(乙方):

鑑證方:

根據《政府採購法》等法律法規和採購檔案(編號:),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裝置品牌、規格型號、數量、價格及其它

金額單位:元數量單位:臺

裝置名稱品牌

規格型號

數量

單位

單價(元)

總價(元)

備註

合同總價(人民幣小寫):

合同總價(人民幣大寫):

注:以上合同總價包括運抵甲方的運費及安裝除錯費等。

第二條:質量保證

乙方所供的裝置是符合國家技術規範和質量標準,經國家“三C”認證或國家有關部門檢驗的合格產品,未曾開箱使用,與合同規定的型號與配置相一致,能夠與使用者現有裝置正常連線;裝置安裝除錯完畢後,能在裝置功能範圍內保障甲方的系統安全,並穩定執行,所供的裝置符合甲方的採購要求。軟體產品是原廠產品包或原廠商提供的許可證協議。如發生所供裝置與合同不符,甲方有權拒收或退貨,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後果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交貨時間、地點

1、乙方在合同生效後個工作日內,按照其與甲方的事先約定將所供裝置(出廠原包裝)運至指定地點(杭州市內)拆箱,負責安裝除錯和裝置的整合,按照甲方要求安裝其它相關軟體(軟體版權由甲方負責),正常執行後交甲方驗收。

2、所供裝置交付使用時,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產品使用說明書、質量保證書、三包憑證等相關資料和原配的附件。

第四條:驗收

1、乙方將所供裝置運至交貨地點拆箱、安裝除錯完畢後,由甲方當場驗收,雙方共同簽署《杭州市政府採購貨物驗收回復單》和《杭州市政府採購售後服務質量反饋表》。乙方提供的產品型號統一對應、描述一致。

2、鑑證方將會同採購辦、監察、審計等部門以及聘請的技術顧問履行監督責任。

第五條:售後服務

1、售後服務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乙方提供上門現場服務。所購裝置從驗收合格之日起,質保期為個月,乙方免費提供7_24小時的電話技術支援和5_12小時的現場技術服務。

2、現場服務響應時間:乙方在質保期內接到甲方的電話後,杭州市區30分鐘內響應,2個小時內到達現場,4小時內修復故障,4小時內不能修復的,採取提供備品、備件或備機等措施,以保證甲方的正常工作,待維修配件到後再換回。

第六條:履約保證金

乙方在簽訂合同的同時須向鑑證方繳納合同總價2%的履約保證金(合計人民幣元),

合同履行完畢後,由乙方開具統一收款收據(須有財政或稅務機關監製章),並持《杭州市政府採購貨物驗收回復單》、《杭州市政府採購售後服務質量反饋表》向鑑證證方辦理履約保證金無息原額退還手續。

第七條:貨款的支付

經甲方驗收合格交貨後,乙方須在三個工作日內將《杭州市政府採購貨物驗收回復單》、《杭州市政府採購售後服務質量反饋表》報鑑證方備案後,憑原始憑據(發票)、《杭州市政府採購貨物驗收回復單》在個工作日內,向甲方辦理結算貨款手續。

第八條:其他約定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償付合同總價0.2‰的違約金;乙方逾期10日不能交付的,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2%的違約金,並且不再退還履約保證金,同時甲方徵得鑑證方同意有權終止合同。

2、甲方逾期支付貨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償付合同總價0.2‰的違約金;甲方無正當理由拒付貨款的,應向乙方償付合同總價2%的違約金。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供需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政府採購法》的規定處理。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人簽字蓋章後,由乙方在三個工作日內送至鑑證方稽核鑑證,並向鑑證方繳納2%履約保證金後生效。

2、合同履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盡事宜,需經甲、乙雙方和鑑證方共同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採購檔案(編號:)、應標檔案及評標過程中形成的文字資料、詢標紀要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鑑證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受委託人(簽字):或受委託人(簽字):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聯絡人:聯絡人: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鑑證方(蓋章):政府採購中心

法定代表人:

或受委託人(簽字):

地址:東新路155號

聯絡人:

郵編:

聯絡電話:

傳真: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杭州市區路號

政府裝置買賣合同 篇10

裝置轉讓方:(甲方):

裝置接收方:(乙方):

現經甲乙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

1、因甲方有一臺八成新挖機,現轉讓給乙方,經乙方負責人及技術人員現場看機試機後,甲乙雙方達成協商價為人民幣¥850000元(大寫: 捌拾伍萬元整)。乙方本著互相信任的情況下預付現金人民幣¥貳拾萬元。乙於20--年8月3日將挖機提走,並支付剩餘資金。如在訂金預付時間範圍內甲方把貨物處理他人或其他原因不賣給乙方,甲方將承擔訂金的3倍作為違約金,賠償給乙方的作為損失。

2、甲方出售該裝置提供該機:出廠合格證、購機發票、進口裝置提供進口報關單等有效證件。

3、如該機是甲方偷盜或來路不明的,甲方將負全部法律責任。

4、如合格證、購機發票或者進口報關單丟失,需在當地公安機關或者派出所開據證明,證明該裝置屬甲方所有。

5、如甲方以前和他人或合夥人有經濟糾紛,產權問題將與乙方無關。

6、甲方若購機時在銀行按揭未繳納完,私自出售給乙方後,銀行要追繳任何責任和尾款補清由甲方負責,如出售給乙方後,是甲方的原因,比如,甲方尾款未付清造成GPS衛星定位系統鎖機後所造成的任何損失等誤工費均由甲方負責賠償。

7、甲方在自己的場地上負責將該機裝置安全裝上乙方的運輸車上,保證乙方順利離開,乙方將一次性付清餘款,該機產權屬乙方所有。

8、為了雙方共同遵守特訂立此協議。甲方需提供身份證影印件附合同上。

9、此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按手印後立即生效。

10、如該裝置屬於兩人合夥制經營或多人合夥制經營,需所有人共同簽字,按手印生效。

付款方式:轉賬

開戶銀行:中國銀行鷹潭分行

賬戶:

戶名:吳永先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政府裝置買賣合同 篇11

一、上述房屋包括附屬裝置,經雙方約定房屋價格(人民幣):;總款共計人民幣:(大寫)付款方式:由乙方首付給甲壹拾柒萬元,然後付清萬元整,剩餘房貸有乙方自付

二、雙方約定,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一次性交清房款;甲方同時將房屋鑰匙、房屋產權證明及身份證影印件交付給乙方。

同時雙方應該同時為對方出具相應的收到憑證。

三、甲方必須保證其出賣給乙方的房屋,產權為交易本人,絕無他項權利設定或其他糾紛或產權親屬關係。

乙方買受後,如該房屋產權有糾葛,影響乙方權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賠償乙方因此而受到的經濟損失。

四、雙方對房屋質量無異議,房屋交付後,因房屋質量引起的糾紛,雙方不相互承擔賠償責任。

五、,甲方並未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對此乙方完全知曉。

乙方同意甲方關於房屋產權過戶的承諾:甲方在能辦理產權登記時應該第一時間辦理產權登記,甲方辦理完全產權登記後,應立即協助乙方辦理產權過戶手續。

六、在辦理房屋產權轉移過戶登記時,甲方應予全力協助。

如因甲方的延誤,致使影響產權過戶登記,因而使乙方遭受損失的,由甲方負賠償責任。

七、合同生效後,房屋升值與甲方無關。

八、本協議簽訂前,該房屋如有應繳納的一切稅收、費用,概由甲方負責。

本協議簽訂後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書費用為乙方負責。

其他稅費按有關法律規定,各自承擔。

九、甲方在房屋出售給乙方即乙方付清房款與甲方簽訂本合同後不得將房屋另行轉讓給他人,如若違約本約定應賠償房款總價外還應賠付房款總價款20%的違約金。

十、本協議簽訂後,雙方應該共同遵守。

如違約,違約方除賠償對方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該賠償對方房屋總價款20%的違約金。

十一、甲方法定繼承人一致同意此次房屋買賣交易,並且同意本協議所有條款,甲方法定繼承人無此房屋的繼承權與使用權。

十二、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雙方發生分歧應該協商解決,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協商不成,任一方均可起訴至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四、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十三、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電話

證明人

年月日

政府裝置買賣合同 篇12

需方:簽訂時間:

供方:簽訂地點:

一、產品名稱、型號、數量、金額:

二、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

1、供方保證所供應產品符合雙方約定或相關國家標準,以高標準為先;供方所供標的物必須滿足需方的質量要求及使用要求。

2、產品應附有生產廠家產品質量合格證書,並按實行質量三包。保質期為1年。

3、供方保證其提供的產品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的情況下,在其使用壽命內具有良好效能。

三、驗收標準及提出異議期限:按本合同第二條由需方組織驗收,提出異議期限為30天。

四、本合同所定標的物因驗收不合格或質保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供方負責無條件更換或修復,發生的一切費用全部由供方承擔。

五、交貨地點:□公司廠區物資供應部/□上海市(□火車站/□汽車站),由需方自行負責提取,或甲方指定地點。

六、運輸方式及費用:供方負責將貨物運輸至交貨地點,由供方決定運輸方式,交貨前的所有的運輸費用以及運輸風險由供方承擔。(可以快遞)

七、標的物所有權自需方收到標的物並驗收合格後在驗收單上簽字時轉移;標的物風險隨所有權一併轉移。

八、付款方式:產品經需方驗收合格後,需方應在約定時間內通過銀行轉賬或者商業匯票的方法付清費用,供方應向需方開具17%增值稅發票。

九、合同生效:合同自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使用傳真方式簽訂的,生效期以首先簽字蓋章的一方收到對方簽字蓋章的傳真合同為準。

十、合同有效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時止。

十一、價格變動因素:雙方遵照合同約定執行的,概不考慮物價變動因素。如供方有遲延交付貨物或其他違約行為的,價格上漲的執行原價,價格下降的執行下降後的價格。如需方有遲延付款或其他違約行為的,價格上漲的執行上漲後的價格,價格下降的執行原價。(此條僅作參考選用)

十二、違約責任:□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本合同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連續履行時,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本合同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時,違約方除承擔違約責任外應賠償守約方合同價金的3倍作為違約金。

十三、爭議解決辦法:雙方平等協商解決。不能達成協議的,向合同簽訂地(需方)所在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本合同一式2份,需方執1份,供方執1份。蓋章生效。

政府裝置買賣合同 篇13

編號:

採購單位(甲方):

供應商(乙方):

鑑證方:

根據《政府採購法》等法律法規和採購檔案(編號:),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裝置品牌、規格型號、數量、價格及其它

金額單位:元數量單位:臺

裝置名稱品牌

規格型號

數量

單位

單價(元)

總價(元)

備註

合同總價(人民幣小寫):

合同總價(人民幣大寫):

注:以上合同總價包括運抵甲方的運費及安裝除錯費等。

第二條:質量保證

乙方所供的裝置是符合國家技術規範和質量標準,經國家“三C”認證或國家有關部門檢驗的合格產品,未曾開箱使用,與合同規定的型號與配置相一致,能夠與使用者現有裝置正常連線;裝置安裝除錯完畢後,能在裝置功能範圍內保障甲方的系統安全,並穩定執行,所供的裝置符合甲方的採購要求。軟體產品是原廠產品包或原廠商提供的許可證協議。如發生所供裝置與合同不符,甲方有權拒收或退貨,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後果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交貨時間、地點

1、乙方在合同生效後個工作日內,按照其與甲方的事先約定將所供裝置(出廠原包裝)運至指定地點(杭州市內)拆箱,負責安裝除錯和裝置的整合,按照甲方要求安裝其它相關軟體(軟體版權由甲方負責),正常執行後交甲方驗收。

2、所供裝置交付使用時,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產品使用說明書、質量保證書、三包憑證等相關資料和原配的附件。

第四條:驗收

1、乙方將所供裝置運至交貨地點拆箱、安裝除錯完畢後,由甲方當場驗收,雙方共同簽署《杭州市政府採購貨物驗收回復單》和《杭州市政府採購售後服務質量反饋表》。乙方提供的產品型號統一對應、描述一致。

2、鑑證方將會同採購辦、監察、審計等部門以及聘請的技術顧問履行監督責任。

第五條:售後服務

1、售後服務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乙方提供上門現場服務。所購裝置從驗收合格之日起,質保期為個月,乙方免費提供7_24小時的電話技術支援和5_12小時的現場技術服務。

2、現場服務響應時間:乙方在質保期內接到甲方的電話後,杭州市區30分鐘內響應,2個小時內到達現場,4小時內修復故障,4小時內不能修復的,採取提供備品、備件或備機等措施,以保證甲方的正常工作,待維修配件到後再換回。

第六條:履約保證金

乙方在簽訂合同的同時須向鑑證方繳納合同總價2%的履約保證金(合計人民幣元),

合同履行完畢後,由乙方開具統一收款收據(須有財政或稅務機關監製章),並持《杭州市政府採購貨物驗收回復單》、《杭州市政府採購售後服務質量反饋表》向鑑證證方辦理履約保證金無息原額退還手續。

第七條:貨款的支付

經甲方驗收合格交貨後,乙方須在三個工作日內將《杭州市政府採購貨物驗收回復單》、《杭州市政府採購售後服務質量反饋表》報鑑證方備案後,憑原始憑據(發票)、《杭州市政府採購貨物驗收回復單》在個工作日內,向甲方辦理結算貨款手續。

第八條:其他約定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償付合同總價0.2‰的違約金;乙方逾期10日不能交付的,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2%的違約金,並且不再退還履約保證金,同時甲方徵得鑑證方同意有權終止合同。

2、甲方逾期支付貨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償付合同總價0.2‰的違約金;甲方無正當理由拒付貨款的,應向乙方償付合同總價2%的違約金。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供需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的規定處理。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人簽字蓋章後,由乙方在三個工作日內送至鑑證方稽核鑑證,並向鑑證方繳納2%履約保證金後生效。

2、合同履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盡事宜,需經甲、乙雙方和鑑證方共同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採購檔案(編號:)、應標檔案及評標過程中形成的文字資料、詢標紀要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鑑證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受委託人(簽字):或受委託人(簽字):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聯絡人:聯絡人: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鑑證方(蓋章):政府採購中心

法定代表人:

或受委託人(簽字):

地址:東新路155號

聯絡人:

郵編:

聯絡電話:

傳真:

簽約時間:20年月日

簽約地點:杭州市區路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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