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產權車位買賣合同(精選2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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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產權車位買賣合同 篇1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有產權車位買賣合同(精選22篇)

甲方:__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真實、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轉讓地下停車位的相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標的

本次轉讓的車位位於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__,編號為______號地下停車位,車位面積以現有的房產證為準。該車位為劃線分隔,無隔斷牆、無封閉,並由小區開發商劃好車位分隔線;甲方保證對以上車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權,甲方確保上述車位產權清晰,沒有經濟和民事糾紛。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將上述車位所有權轉讓給乙方,乙方享有與該車位土地證同等年限的所有權;轉讓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該小區地下停車位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時止,若國家法律政策對地下車位使用權年限作出具體規定,乙方所享有的

地下車庫使用年限按國家法律政策的規定處理。

三、付款方式及責任

1、本協議所指本宗車位轉讓金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整),乙方付款方式為,預付款________________元,餘款________________元待車位房產證過戶手續完成當天一次性付清,乙方於本協議簽訂時向甲方付清全部車位轉讓金。(此價格中不包含汽車車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轉讓後的物管費由乙方承擔,即:乙方需另外支付甲方已交付的車位物管費,該筆費用以該小區物管確認金額為準)

2、甲方收到乙方車位轉讓金後,原小區開發商向甲方轉讓該車位而來的相關權益(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已經全部轉移到乙方,甲方無權另行處臵該車庫。

3、轉讓後,甲乙雙方須到小區所在的物業公司備案,就車位物業管理費繳存辦理移交手續。

四、該協議簽署後甲方需配合乙方辦理過戶手續,直至所有手續移交完成為止,過戶過程中產生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甲乙雙方在房產局辦理車位房產證過戶手續當天,甲方移交停車卡。

五、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該車位之後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使用該停車位,須服從和遵守小區所在物業公司的統一管理,並交納相應的車位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六、生效條件

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合同自簽署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對本協議未盡事項應協商解決,發生爭議由甲方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管轄。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合同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

一、雙方的有效身份證影印件;

二、車位明細圖的有效影印件;

三、購車位的有效發票影印件;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有產權車位買賣合同 篇2

車位買賣合同

甲方(出賣人):

乙方(買受人):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產轉讓給乙方事宜,雙方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 甲方所售車位基本情況

1.1 甲方所售車位情況:       

第二條 車位價格及付款方式

2.1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該車位成交價為人民幣(小寫) 10萬元(大寫:拾萬元整)。

2.2具體付款方式:

2.3.1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 1萬元(大寫:壹萬元整)  作為交易定金,該定金於付款時抵作車位價款。

2.3.2 除定金之外的剩餘款項人民幣               ,採用以下方式:

(1)甲方交付車位於乙方時,乙方支付首付款              ;                              

(2)乙方應於雙方在成都市房產交易中心A區一樓總諮詢臺二手房交易發號視窗審查資料通過並排號後一次性付清剩餘款項                  。

2.4甲方指定的收款賬號:

開戶行:                       

賬戶名:

賬號:

第三條 產權過戶、車位交付及稅費承擔

3.1 甲方應及時辦理或催促開發商辦理車位產權證,並自甲方取得該車位產權後10日內通知和配合乙方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轉移登記手續。

3.2 甲方應在其將位於成都市青羊區月華路23號6棟15層3單元15樓1號房屋 交付給乙方之日將該車位交付給乙方,到物業處辦理車位變更登記視為交付標準。甲方交付車位時應將購買車位的合同、相關票據一併交付給乙方,並自交付日結清車位物業費用等相關費用。

3.3 車位交易涉及的甲方或/和乙方的稅費均由乙方承擔:契稅、增值稅(如有)、車位轉讓手續費、印花稅、個人所得稅等。

第四條 違約責任及合同解除

4.1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付款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未付款  萬分之五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逾期超過  15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應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按該房產成交總價的   10%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且承擔此次交易中雙方的全部交易稅費。

4.2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交付車位或辦理車位產權轉移登記手續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應按乙方已付款項的  萬分之五 支付違約金,違約金可從尾款中直接抵扣;逾期交車位或逾期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超過 15 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自退車位通知送達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退還乙方全部已付款,並按該車位成交總價的  10%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且承擔此次交易中雙方的全部交易稅費。

4.3甲方承諾該車位無產權糾紛,未被限制轉讓。甲方承諾其配偶和該車位共有權人知曉並同意本次車位交易,認可本合同及其他檔案的約定,且無他人對該車位享有優先購買權。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不能實現本合同目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退還乙方全部已付款項,並賠償該車位總價的15%違約金。因乙方簽訂合同時不具備夠車位資格等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扣除合同總價15%的違約金後,將剩餘款項無息退還給乙方。

第五條 本協議甲乙雙方簽字的通訊地址和聯絡方式為各方確認的通訊地址和聯絡方式,如有變動應及時通知對方。否則一方按上述方式傳送的“特快專遞”,從發出之日起,四川省內3日期滿,四川省省外5日期滿,即視為送達對方,送達後2日內無回覆視為對函件內容無異議,另該通訊地址和聯絡方式同意適用訴訟、仲裁等法律文書送達。

條 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提交成都仲裁委員會仲裁。

條 合同的效力

7.1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7.2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賣人)(簽字):                    乙方(買受人)(簽字):

地址:                                      地址: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

簽署時間:    年    月

有產權車位買賣合同 篇3

甲方(車庫出賣人):

電話:

乙方(車庫買受人):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買賣車庫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通過公開拍賣競得xx小區 幢 號車庫,屬 結構。

二、乙方按規定付清成交款 (大寫: ),拍賣佣金 (大寫: )。

三、甲方統一辦理《產權證》,車庫面積以產權部門登記為準,辦理費用由乙方支付。

四、甲方暫按小區物管費收費標準向乙方收取車庫物管費,即每平方建築面積xx元。如遇調整物管費標準則按新標準收取。

五、甲方對車庫設施提供有償維護、修理。

六、乙方在使用車庫時,須遵守以下規定:

1、不準將車庫以經營用途使用;

2、不準將車庫出售、租賃或以其它方式轉讓給xx小區以外的住戶或單位使用;

3、乙方在購得車庫後,應將停放的車輛牌照、車主姓名、車庫編號在物管公司做統一登記;

4、禁止將車輛停放在車庫以外的樓前、樓後及其他公共場地;

5、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蝕性、刺激性物品,防火、防爆、防汙染,不對小區住戶產生不良影響;

6、文明駕駛,安全行車。在小區內應緩行,並注意行人車輛,如發生交通意外自行負責;小區內禁止鳴號,以免影響小區住戶;

7、嚴格遵守物業管理條例及物管公司對小區管理的相關規定,自覺服從管理人員的管理。

乙方須與小區物管公司簽訂《車庫物業管理委託合同》。對違反以上規定行為,甲方授權的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制止或處理。

七、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簽字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xx省房地產公司 乙方:

代表:

日期: 日期:

有產權車位買賣合同 篇4

範本  賣方: (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  買方: (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車位(庫)簽定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39;坐落在 市 區 區 ),車位面積為 平米,( 號)。  

第二條上述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 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 元整(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元整,作為購買定金。  

第三條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全額車位款(含定金)人民幣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給甲方。  

第四條甲方應於收到乙方全款之日起 天內將交易的車位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並保證各個部位功能完好,在交付當日將物業管理費,管理費。及其它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稅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交納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所需交納的稅費。  

第六條違約責任  

1.若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另一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2.如甲方違約,應雙倍返還乙方已付的定金,並承擔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及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如乙方違約,所付定金不予退還,並承擔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及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甲方保證所售該套車位產權清楚,無糾紛,未設定任何他項權利。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產權人壹份,乙方壹份,房地產部門壹份。  

第九條本合同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補充條款:  出賣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電 話: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買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電 話: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產權車位買賣合同 篇5

甲方(出售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購買方):

地址:

電話: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定本合同。

一、買受人所購的基本情況:

乙方所購車位(庫)位於“名流時代廣場”第 號單位。該車庫套內面積約為 平方米。

二、計價方式與價款

雙方約定按套計算該車位(庫)總價款為(人民幣) 拾 萬 仟 佰_____元整。

三、付款方式

買受人須在簽定本合同時一次性付清全部價款,即人民幣 拾 萬 仟 佰_____元整。

四、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 年 月 日前,按有關規定,該車庫經驗收合格,並符合本合同規定的條件,交付買受人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 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之十日內告之買受人的,如地震、水災等;

2、 遭遇非技術所能解決的問題,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之三十日內告之買受人的;

3、 遭遇不能克服的客觀原因,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之三十日內告之買受人的;

4、 經規劃部門批准或設計單位同意的變更導致延期,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之三十日內告之買受人的;

五、出賣人延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未能按規定時間交付使用,按以下方式處理;

1、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 逾期不超過三十日,自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價款萬分之二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 逾期超過三十日,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在三十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百分之二的總價款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價款萬分之二的違約金。

六、 交接

車庫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買受人在接到交房通知七日內辦理結算和交房手續,否則按拖延天數按日向出賣人支付總房款萬分之二的違約金和看管費。逾期三十天,出賣人有權按買受人違約而終止合同,買受人按房款的百分之二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該房另行出售。

七 、其他

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車位(庫)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車位(庫)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八 、爭議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 提交黃島仲裁委員會仲裁。

2、 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 、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出賣人貳份,買受人貳份。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產權車位買賣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鑑於: 甲、乙方於20xx年10月3日簽署了編號為 的《新車買賣合同》(以下稱“原合同”),約定:甲方向乙方出售寶馬進口汽車一輛,總價為 元(含車輛售價 元,上牌費、保險費、原廠防爆膜、行車記錄儀等費用),20xx年11月22日交齊全款,45天內安排上牌,交車時間20xx年11月22日。現乙方已按約支付完畢相應款項合計 元,但因甲方自身原因至今未交付車輛給乙方。現為妥善處理原合同履行中存在的問題,各方在互諒互讓、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基礎上,經協商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一、甲方須在20xx年1月29日前交付合格的車輛給乙方,並在交付車輛後45天內辦理完畢上牌手續。

二、如甲方未在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期限內交付車輛或辦妥上牌手續,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要求甲方在收到解除通知(書面或手機簡訊通知均可)之日起2天內:(1)將所有乙方已經支付的款項 元一次性退還乙方;(2)自20xx年11月22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以 元為本金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計算利息作為乙方損失賠償給乙方。如甲方逾期支付上述第(1)、(2)項約定的款項,每逾期一天,按汽車總價 元的千分之五為標準計算違約金給乙方,直至款項全部支付完畢之日止。

三、本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與原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協議為準。

原合同及本協議簽訂地點:

甲方: (蓋章) 乙方:

聯絡人: 手機號碼: 手機號碼:

年月日:

有產權車位買賣合同 篇7

編號:

甲方(賣方):淅川縣福森房地產有限公司 乙方(買方): 樓盤名稱:福森金藍灣 身份證號: 電 話:0377---69586666 69589999 聯絡電話:

出賣人和買受人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車位

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買受人購買的為為福森金藍灣 期 區 號, 號車位,面積約為 ㎡,用途為車位;

二、車位按照個計算,該車位售價為人民幣 元/個,(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

三、該車位均未設定抵押。

四、買受人在簽定本合同後 5日內採取 付款方式向出賣人支付車位的全部價款。

五、買受人未按照約定的時間付款的,按照下列方式處理: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1)逾期在15日之內,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15日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0日內按照累計的逾期應付款的10%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扣除違約金後,出賣人無息退還買受人的已付款。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後,合同繼續履行,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地 址:淅川縣二橋西福森金藍灣 聯絡地址:

六、出賣人應當乙方支付清全部車位價款五個工作日內向買受人交付該車位。

七、買受人同意委託出賣人代交下列第1、2、3、項稅費,並在接收該車位的同時將上述稅費交給出賣人。

(1) 專項維修資金;

(2) 契稅;

(3) 按照國家規定應繳納的相關其他稅收和費用。

八、買受人使用該車位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車位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否則甲方要求解除本合同,收回車位,乙方所交的車位款不予退還,給甲方及其他人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當賠償所有直接、間接損失。

買受人在使用該車位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使用與該車位有關的共用部位和設施,並按照共用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九、該車位甲方不辦理權屬證。

十、乙方所交車位款不包括物業費等在使用時應當交納的費用,使用該車位應當交納物業費等費用時,乙方必須交納,與甲方無關。 十一、買受人購買的本合同所述車位不得更換。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車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一式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賣人貳份,買受人壹份。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有產權車位買賣合同 篇8

協議雙方當事人:

出 賣 人: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郵政編碼:

買受人: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郵政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地下機動車車位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專案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 方式取得位於 編號為 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 平方米,規劃用途為 ,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了瑞玲翠園住宅小區地下機動車車位。

第二條 買受人所購機動車車位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機動車車位(其平面圖見本協議附件一,車位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為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專案中的:第 【幢】 【層】 號車位。

第三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該車位價格按套計算,該套車位的價格為人民幣壹拾伍萬元整(¥15萬元)。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一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買受人在20xx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車位款。

2、其他方式:

第五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協議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方式處理:

(1)逾期在 日之內,自本協議規定的應付款期限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 日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協議。出賣人解除協議的,買受人按應付款的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協議的,經出賣人同意,協議繼續履行,自本協議規定的應付款期限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

第六條 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使用條件,並符合本協議約定的機動車車位交付買受人使用。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協議或變更協議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3日內告知買受人的;

2、無;

第七條 出賣人逾期交付車位的違約責任。

除本協議第六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協議規定的期限將該車位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方式處理:

(1)逾期不超過 日,自本協議第六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 日後,買受人有權解除協議。買受人解除協議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協議通知到達之日起 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買受人已付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協議的,協議繼續履行,自本協議第六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

第八條 交接。

車位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並簽署車位交接單。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十條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車位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車位發生產權糾紛及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 出賣人關於裝飾、裝置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車位的裝飾、裝置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二)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裝置差價。

第十二條 出賣人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執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與該車位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第十三條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二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五條 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本協議連同附件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持有情況:出賣人 份,買受人 份。

第十七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有產權車位買賣合同 篇9

第一條 賣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

車主名稱:_________;號牌號碼:_________;廠牌型號:_________;初次登記日期: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養路費繳付有效期從_________至_________;最近一次年檢時間:_________;行使公里數:_________;車輛使用性質:□客運、□貨運、□出租、□租賃、□非營運、□其他;車輛上(是/否)存在抵押權,

第二條 車款及交驗車

1.車款為(不含稅費)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買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檔案,並以_________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___________日內向賣方支付車款的,待辦理完過戶手續後再即時支付剩餘車款。

2.賣方應在收到第一筆車款後_________日內交付車輛及相關檔案,並協助買方在1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車輛過戶、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稅、費負擔方式為:_________。

3.相關檔案包括:□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車輛購置附加費憑證、□稅訖證明、□車輛年檢證明、□養路費繳付憑證、□銷售舊機動車委託書、_________。

第三條 雙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理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2.賣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檔案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狀況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2.買方未按照約定支付剩餘車款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買方一份,賣方一份。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賣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產權車位買賣合同 篇10

編號: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樓盤名稱:

身份證號:

電話:

聯絡電話:

出賣人和買受人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車位

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買受人購買的為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號車位,面積約為______m,用途為車位;

二、車位按照個計算,該車位售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個,(人民幣大寫:______萬____________元整)。

三、該車位均未設定抵押。

四、買受人在簽定本合同後______日內採取付款方式向出賣人支付車位的全部價款。

五、買受人未按照約定的時間付款的,按照下列方式處理: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1)逾期在15日之內,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15日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0日內按照累計的逾期應付款的_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扣除違約金後,出賣人無息退還買受人的已付款。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後,合同繼續履行,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地址:____________聯絡地址:____________

六、出賣人應當乙方支付清全部車位價款五個工作日內向買受人交付該車位。

七、買受人同意委託出賣人代交下列第1、2、3、項稅費,並在接收該車位的同時將上述稅費交給出賣人。

(1)專項維修資金;

(2)契稅;

(3)按照國家規定應繳納的相關其他稅收和費用。

八、買受人使用該車位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車位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否則甲方要求解除本合同,收回車位,乙方所交的車位款不予退還,給甲方及其他人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當賠償所有直接、間接損失。

買受人在使用該車位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使用與該車位有關的共用部位和設施,並按照共用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九、該車位甲方不辦理權屬證。

十、乙方所交車位款不包括物業費等在使用時應當交納的費用,使用該車位應當交納物業費等費用時,乙方必須交納,與甲方無關。十一、買受人購買的本合同所述車位不得更換。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車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一式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賣人貳份,買受人壹份。

出賣人(簽章):____________買受人(簽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有產權車位買賣合同 篇11

賣方:(簡稱甲方)

買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車位(庫)簽定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1、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坐落在武勝縣烈面鎮玲廬花園4幢1-7車庫,車庫面積為26.75平方米。

2、上述的交易價格為:總價人民幣:47500元整(大寫:肆萬柒仟伍佰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一性次支付人民幣肆萬柒仟伍佰元整(小寫:47500元整)。

3、稅費分擔:定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所需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4、甲方保證所售該套車位產權清楚,無糾紛,未設定任何他項權利。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生效。

6、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

有產權車位買賣合同 篇12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買方):

聯絡住址: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地下車位事宜,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轉讓標的

1、甲方將位於東莞市路號小區地下區號車位(以下簡稱該車位)轉讓給乙方。

該車位大小及位置編號詳見附件1、

2、該車位的裝飾、裝置、設施等產品標準及其周邊相鄰關係以實際勘查狀況為準。

第二條轉讓價格及付款方式

1、該車位總價款為人民幣壹拾陸萬元整,¥,000。

2、付款方式: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萬元;在雙方到房管局辦理變更登記後支付萬元;餘款1萬元在年月日前付清。

3、過戶過程產生的契稅,由方負責。

第三條交付及交接手續

1、甲方應當在乙方雙方簽訂合同後向乙方交付該車位。

2、甲、乙雙方應在約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攜帶本合同及繳清全部車位款的票據按時到場辦理該車位交付手續。

逾期未到,由此產生的逾期交付該車位的責任由違約方承擔。

第四條其他事項約定

1、乙方購買的該車位僅作為轎車類小型車輛停泊專用,乙方不得另做其他用途。

2、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對該車位施工圖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關情況已明確無誤。

3、乙方日常使用應遵守物業管理規約及地下停車位的管理制度,且按時足額交納相應的物業管理費用。

4、乙方使用該車位停放車輛時不得佔用公共通道,不得影響其它車位上停放的車輛的安全和正常通行,不得妨礙甲方的物業管理活動和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活動。

因乙方不正確使用該車位或不按甲方的規定使用該車位,給小區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5、乙方在地下停車位使用或行駛過程中,不得損壞車道及公共設施(如反光鏡、消防箱、房屋結構等),如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負責進行修復或賠償。

6、甲方或物業公司檢修、維護管道需借用該車位時,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檢修方應事先通知乙方,並安排好其他臨時泊位,確保乙方可以停車。

乙方不按要求進行配合工作的,應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7、乙方車輛在停車位內損壞或丟失的,甲方或甲方委託的物業服務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有義務協助乙方向公安機關報案並配合公安機關對案件進行調查和處理。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按時支付該車位的轉讓總價款。

乙方逾期支付轉讓款,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轉讓總價款0.01%的逾期違約金;

2、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求終止合同的,違約方須按本合同的有關條款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並按轉讓總價款的2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3、本合同對違約責任另有約定的,從約定。

第六條附則

1、因不可抗力(包括政策等政府行為)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遲延的,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2、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該車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3、雙方承諾合同中所提供的聯絡地址、電話等真實有效。

4、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有產權車位買賣合同 篇13

賣方:(簡稱甲方)

買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車位(庫)簽定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1、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坐落在______縣______鎮______幢______車庫,車庫面積為______平方米。

2、上述的交易價格為:總價人民幣:______元整(大寫:__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一性次支付人民幣______元整(小寫:______元整)。

3、稅費分擔:定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所需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4、甲方保證所售該套車位產權清楚,無糾紛,未設定任何他項權利。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生效。

6、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有產權車位買賣合同 篇14

出賣人(甲方):延安聖通實業有限責任公司

買受人(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相關法律規定,就甲方將“紫玉東方”專案的地下停車場車位使用權出讓給乙方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車位坐落地點及編號

該車位位於紫玉東方地下停車場 號。

第二條:車位使用權出讓金額及付款期限

該車位使用權出讓金額為(人民幣)(小寫): 元整、(大寫): 拾 仟元整,乙方應於簽訂合同時一次性繳納合同價款(人民幣)(小寫): 元整、(大寫): 拾 萬 仟 佰 拾

第三條:車位交付時間

甲方應在乙方付清全部車位款後,於 年 月 日將該車位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按合同約定收取車位款項。

2. 按合同約定向乙方交付該地下車位。

3. 甲方明確該地下車位無權屬爭議。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取得車位所有權後,在車位所依附的土地使用年限範圍內,乙方享有該車位佔有、使用、收益、轉讓的權利。

2. 乙方在使用該地下車位時,不得妨礙或損害該地下車位的各種設施裝置。

3. 乙方應按停車場限高及甲方劃定的停車線內停放車輛,由乙方的過錯導致車輛受損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4. 乙方所選定車位位於單元出入口位置的,乙方需按照規定停放車輛,並保證車輛停放安全,甲方不承擔車輛停放管理責任。

5. 乙方應按物業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繳納其相應的物業管理費用,並享受相應的物業管理服務。

6.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妨害、阻撓、干擾甲方及物業公司對車位公共設施和共有部分(如:進出停車場通道、通風管道、動力裝置、照明、消防設施等)進行維修、保養和維護的工作。

7. 乙方在轉讓其所購的紫玉東方號房屋,失去紫玉東方業主身份時,需將其所購車位一併轉讓給購房人或其他紫玉東方的業主,不得轉讓給非紫玉東方的業主。轉讓價款由雙方自行協商,甲方不予干涉,但需將轉讓合同報甲方備案。

8. 乙方如出租其車位,必須出租給紫玉東方的業主,並需將租賃合同報甲方備案。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 本合同一經簽署,甲、乙雙方均應嚴格按合同約定履行,任何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責任與義務的行為均構成違約。

2.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車位款,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有

權在向乙方發出解除合同後5日內另行出售該車位使用權,乙方按逾期應付款的百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經甲方同意繼續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全額支付合同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3.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將該車位交付乙方使用,(除不可抗力因素以外),乙方

有權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應在乙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到達之日起七日內無息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乙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時,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款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4. 如乙方在轉讓紫玉東方所購房屋時,未將本合同約定的車位轉讓給紫玉東方的業主,

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重新出售該車位。

第七條:其他

1. 車位平面圖詳見附件一:

2.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與糾紛時,應首先本著友好合作的原則進行協商解決;未能協商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延安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4. 本合同所列地址,均為可送達地址;如乙方地址變動,應在3日內及時告知甲方,否則引起的退函視為送達。

5.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經辦人】(簽章):

年 月 日

有產權車位買賣合同 篇15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真實、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轉讓地下停車位的相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標的

本次轉讓的車位位於廣東省清遠市清城區 ,編號為 號地下停車位,車位面積以現有的房產證為準。該車位為劃線分隔,無隔斷牆、無封閉,並由小區開發商劃好車位分隔線; 甲方保證對以上車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權,甲方確保上述車位產權清晰,沒有經濟和民事糾紛。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將上述車位所有權轉讓給乙方,乙方享有與該車位土地證同等年限的所有權; 轉讓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該小區地下停車位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時止,若國家法律政策對地下車位使用權年限作出具體規定,乙方所享有的

地下車庫使用年限按國家法律政策的規定處理。

三、付款方式及責任

1、本協議所指本宗車位轉讓金總價款為人民幣158000.00元(大寫:壹拾伍萬捌仟元整) ,乙方付款方式為,預付款79000.00元,餘款79000.00元待車位房產證過戶手續完成當天一次性付清,乙方於本協議簽訂時向甲方付清全部車位轉讓金。(此價格中不包含汽車車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轉讓後的物管費由乙方承擔,即:乙方需另外支付甲方已交付的車位物管費,該筆費用以該小區物管確認金額為準)

2、甲方收到乙方車位轉讓金後,原小區開發商向甲方轉讓該車位而來的相關權益(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已經全部轉移到乙方,甲方無權另行處臵該車庫。

3、轉讓後,甲乙雙方須到小區所在的物業公司備案,就車位物業管理費繳存辦理移交手續。

四、該協議簽署後甲方需配合乙方辦理過戶手續,直至所有手續移交完成為止,過戶過程中產生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甲乙雙方在房產局辦理車位房產證過戶手續當天,甲方移交停車卡。

五、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該車位之後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使用該停車位,須服從和遵守小區所在物業公司的統一管理,並交納相應的車位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六、生效條件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合同自簽署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對本協議未盡事項應協商解決,發生爭議由甲方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管轄。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合同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一、雙方的有效身份證影印件;

二、車位明細圖的有效影印件;

三、購車位的有效發票影印件;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有產權車位買賣合同 篇16

範本  買賣合同是一方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於另一方,另一方支付價款的合同。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二車位的買賣合同範本,歡迎大家的閱讀。  二車位買賣合同範本一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  聯絡地址: 聯絡住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根據《民法典》、《房地產管理法》、《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地下車位事宜,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同標的  

1、甲方將位於____市____縣建設南路天泰歐洲豪園小區地下區號車位(以下簡稱該車位)售予乙方。該車位面積 及位置編號(見附件一),面積以現場實地測量為準。  

2、該車位的裝飾、裝置、設施等產品標準及其周邊相鄰關係,以實際勘查狀況為準。  

第二條 轉讓價格及付款方式  

1、該車位單價為:人民幣元平方米。合計總價款為:人民幣: 元(大寫: 萬整),此價格不含該車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2、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應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該車位轉讓費。  

第三條 交付及交接手續  

1、甲方應當在乙方付清該車位全部轉讓款後 內日向乙方交付該車位。  

2、乙方應在約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攜帶本合同和繳清全部車位款的39;票據按時到甲方通知地點辦理該車位交付手續。逾期未到,由此產生的逾期交付該車位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其他事項約定  

1、乙方購買的該車位僅作為轎車類小型車輛停泊專用,乙方不得另做其他用途。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所購買的該車位的用途、外觀、結構和各類設施,否則乙方應當立即恢復原狀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給甲方或

第三方造成損害的,乙方還應賠償甲方及或

第三方的損失。  

2、乙方確認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對該車位施工圖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關情況已明確無誤。  

3、乙方日常使用時應遵守物業管理規約及地下停車位的管理制度,且按時足額交納相應的物業管理費用。  

4、乙方使用該車位停放車輛時不得佔用公共通道,不得影響其它車位上停放的車輛的安全和正常通行,不得妨礙甲方的物業管理活動和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活動。因乙方不正確使用該車位或不按甲方的規定使用該車位,給小區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5、乙方在地下停車位使用或行駛過程中,不得損壞車道及公共設施(如反光鏡、消防箱、管網、線路、房屋結構等),如造成損壞的,乙方應負責進行修復或賠償。  

6、甲方或物業公司檢修、維護管道需借用該車位時,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檢修方應事先通知乙方,並安排好其他臨時泊位,確保乙方可以停車。乙方不按要求進行配合工作的,應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7、乙方車輛在停車位內損壞或丟失的,甲方或甲方委託的物業服務公司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但有義務協助乙方向公安機關報案並配合公安機關對案件進行調查和處理。  

8、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該車位之後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管理費、維修費等費用)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該車位在使用過程中產生的侵權行為,乙方獨立承擔賠償和修繕責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

第二條的約定按時、足額支付該車位的轉讓總價款。  

(1)乙方逾期支付轉讓總價款不超過 30 天(含30天)的,每逾期____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轉讓總價款 0.5 %的逾期違約金。  

(2)乙方逾期支付轉讓總價款超過 30 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轉讓總價款30%的違約金。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自解除通知到達乙方之日起,本合同終止,甲方有權另行處置該車位;甲方不行使解除權的,不免除乙方每日應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轉讓總價款 0.5 %的逾期違約金的責任。  

2、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求終止合同的,違約方須按本合同的有關條款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並按轉讓總價款的1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3、本合同對違約責任另有約定的,從約定。  

第六條其他事項約定  

1、因不可抗力或者相關機關行政行為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遲延的,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2、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該車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3、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二車位買賣合同範本二  甲方(出賣方): 身份證號:  乙方(買受方): 身份證號:  甲方有座落於  並保證屬於個人所用的合法財產,本人具有獨立的處份權,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買賣這一車位達成如下協議:  

1.車位價款人民幣 萬元( )整,乙方在簽訂此協議時一次性支付。  

2.雙方在簽訂協議時未辦理過戶手續,因此乙方要求甲方協助辦理車位過戶手續時甲方負責有協助的義務。  

3.雖然現在雙方未辦理更名過戶手續,但該車位所有權雙方同意轉移給乙方,乙方對該車位享有完全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4.甲方在更名過戶之前,不得再將對該車位進行處份(包括抵押、買賣),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義務(包括直接與間接損失)。  

5.在乙方要求甲方辦理過戶時,甲方不得以車位升值或顯失公平或其他理由要求解除合同。  

6.在雙方簽訂此協議後,因該車位產生的一切權益都歸乙方所用,與甲方無關。  

7.甲方應將與車位有關的一切證照交付給乙方,在乙方需以該車位設定權利義務時,甲方應予協助辦理。  

8.甲方法定車位手續證照下來時應

第一時間交由乙方辦理過戶手續,如因甲方的原因導致合同解除,乙方的損失由甲方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提請法院裁決。  

9.此協議一式兩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證明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產權車位買賣合同 篇17

出賣人與買受人經友好協商一致,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買受人購買的由出賣人開發的__________車庫,達成如下協議:

一、專案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 方式取得位於 編號為 _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為__________。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__ ,規劃用途為__________ ,土地使用年限自___ 年__ 月__ 日至 __年__ 月__ 日。

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 ,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

二、買受人所購車庫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車庫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專案中的第 ,編號為 (具體位置附圖),屬 結構,層高為 。該建築位於地上底層。

該車庫建築面積共 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 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 平方米。

三、計價方式與價款:

該車庫按建築面積計算,單價為人民幣 ____元/㎡,總金額人民幣___________ 元整。

四、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該車庫按建築面積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交房後,如果該車庫實際建築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有差異,雙方按實際建築面積與本合同約定的單價互補差價,不追究雙方的違約責任。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

在簽定本合同時,買受人需一次性付清該車庫的全部總價款。

六、買受人逾期付款違約責任:

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起,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的萬分之三作為違約金。

七、關於產權情況的約定:

由於該車庫層高不足2.2米,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該車庫僅有使用權,沒有產權。

八、本合同壹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皆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年 月 日

有產權車位買賣合同 篇18

第一條 茲為預售停車位事宜,雙方制定本合約。

第二條 停車位數量及價款

本契約總價款合計_________元整。

本契約停車位數量為_________位,價款如下:_________。

第三條 付款方式

雙方同意依付款明細表所列,買方於接獲賣方書面繳款通知單七日內自行向賣方指定之繳納地點或金融機構專戶,以現金或即期支票如數壹次繳清,如逾期達五日仍未繳清期款者,買方同意自逾期日起按日加付逾期期款部分萬分之五之遲延利息,並於補繳期款時一併繳付賣方。但賣方同意緩期繳付者,不在此限。

雙方同意每期付款間隔至少為_________日。

賣方同意停車位總價款百分之五之保留款訂於最後一期,於辦理停車位產權移轉登記後,點交停車位時,買方繳清之,且本期付款間隔不受前款之限制。

第四條 驗收

賣方完成本契約停車位必要設施及領得使用執照後,應通知買方於七日內進行驗收手續。

買方於驗收時對本契約停車位之瑕疵,應載明於驗收單上由賣方限期修繕,於完成修繕前買方得拒絕點交。

第五條 產權登記及點交期限

買賣雙方同意本停車位產權之移轉應於使用執照核發日起六個月內辦理完畢,並於登記完畢後兩個月內完成點交。

第六條 買方義務

買方應配合簽訂住戶規約及停車場管理公約。

買方於停車位產權移轉登記前應履行下列義務:

(1)繳清第三條保留款以外之自備款。

(2)繳清因逾期付款應加計之遲延利息。但有第七條第二款第二目情形者,該期間得予扣除。

(3)繳清第十條所列應由買方繳付之稅費。

如需辦理貸款,應提出辦理產權登記及貸款有關檔案、預立各項取款或委託撥付檔案、開立與原預定貸款同額之禁止背書轉讓本票予賣方。

買方同意配合賣方指定之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辦理產權登記之相關事宜,並於賣方或其指定之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通知日起七日內協辦,否則應賠償因而所產生之額外費用(如罰鍰、增加稅費等)及損失。

買方應於收到點交停車位之通知日起_________日內配合辦理相關手續,逾期賣方不負保管責任。但可歸責於賣方時,不在此限。

第七條 賣方義務

賣方應提供停車位種類及產權登記說明書(格式如附件五)予買方,並就說明書內各項詳實填注,如有虛偽不實,由賣方負法律責任。

賣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開工,自開工日起_________日曆天以前完工,並以建築主管機關核發使用執照日為完工日,如有逾期,應按日給付買方已繳之停車位價款萬分之五之遲延利息,並於辦理點交本契約停車位時給付買方。但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其期間不計入前開天數:

(1)買方未依約交付本契約所載之各期價款及遲延利息或其他應由買方負擔之稅費,其遲延期間。

(2)因天災地變等不可抗力之事由致賣方不能施工者,其停工期間。

(3)因政府法令變更或其他非可歸責於賣方之事由發生時,其影響期間。

(4)有關水、電等配管及埋設工程,其接通日期悉依各該公用事業單位之作業及程式而定,不受本項完工期限之約束。但因可歸責於賣方之事由者,不在此限。

買方如因需辦理貸款,開立與原預定貸款同額之禁止背書轉讓本票予賣方,賣方不得將該本票供其他任何擔保之用,且賣方取得貸款撥付款項時,應即返還該本票予買方。

賣方應於買方配合完成點交停車位手續時,將所有權狀、保證書、保固服務紀錄卡、停車場管理公約、使用執照(影本)、鑰匙、遙控器及代繳稅費之收據一併交付買方。

第八條 保固期限及範圍

賣方同意自雙方完成本契約停車位點交手續日起,依下列方式負保固責任。但因可歸責於買方之事由致無法辦理點交者,買方同意賣方自通知之點交日起負保固責任。

(1)建築結構部分,保固_________年。

(2)機械裝置部分,保固_________年。

(3)其他部分,保固_________年。

第九條 契約轉讓條件

買方於本契約停車位產權登記完成前及繳清各期款前,如欲將停車位契約轉讓他人者,應以書面徵求賣方同意,賣方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買方同意於契約轉讓時繳付部分手續費予賣方。

賣方同意前款手續費不超過停車位價款千分之二。

第十條 稅費負擔

買賣雙方應負擔之稅費除依有關規定外,並依下列規定辦理:

(1)地價稅、房屋稅以點交日按買賣雙方比例分擔。土地增值稅應以使用執照核發日之當年度公告土地現值計算之,由賣方負擔。

(2)產權登記規費、印花稅、契稅、監證費(或公證費)、代辦手續費、貸款保險費及各項附加稅捐由買方負擔。但起造人為賣方時,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規費及代辦手續費由賣方負擔。

(3)賣方同意除前二款所列稅費外,買方無須負擔其他額外費用。

第十一條 規格誤差之處理

本契約停車位之竣工規格尺寸,誤差在百分之二以下且長未逾十公分、寬未逾五公分者,視為符合規格。因竣工規格尺寸產生誤差,致規格尺寸之減少超過上述標準者,買方得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

但依情形,解除契約顯失公平者,買方僅得請求減少價金。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

賣方保證本契約停車位產權清楚,絕無一物數賣、佔用他人土地或其他糾葛情事。如有產權糾紛致損害買方權益時,買方得定相當期限催告賣方解決。

賣方如因天災、地變等不可抗力之事由或因政府法令變更或其他不可歸責於賣方事由發生,致不能履行本契約時,雙方同意解除契約,賣方應於解除契約同時無息返還買方已繳付之停車位價款。

買方同意購買本契約停車位,日後應依法令規定使用。

第十三條 違約罰則

賣方違反前條第一款之規定,或違反第七條第二款有關逾期開工日或完工日達六個月者,買方得解除本契約。解約時賣方除應將買方已繳之價款及遲延利息全部退還外,並應同時賠償總價款百分之二十之違約金予買方。但該賠償金額超過買方已繳之價款者,以已繳價款為限。

賣方違反第五條規定逾期未辦登記或點交者,應按日給付買方已繳之停車位價款萬分之五之遲延利息,逾期達六個月者,買方得依前款規定解除契約。但因不可歸責於賣方之事由者,不在此限。

買方違反第三條第一款之約定,逾期付款達六個月,並經賣方以存證信函定相當期限催繳而未繳者,賣方除得解除本契約外,並得沒收買方已繳之停車位價款。但該沒收金額不得超過停車位總價款百分之二十。

第十四條 疑義之處理

本契約條款如有疑義時,應依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為有利於買方之解釋。

第十五條 合意管轄法院

因本契約發生之訴訟,雙方同意以本契約第一條土地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十六條 附件效力及契約分存

本契約之附件視為本契約之一部分。

本契約壹式貳份,由買賣雙方各執乙份為憑,並自簽約日起生效。

買方所執存之本契約,賣方不得要求收回。

第十七條 未盡事宜之處置

本契約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同意依相關法令、習慣及誠實信用原則公平處理之。

買方(蓋章):__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產權車位買賣合同 篇19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經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車位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願將其名下位於_____小區_____樓_____號車位(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出售給乙方。

二、甲、乙雙方共同商定車位出售價格為人民幣_____元整,乙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全款。

風險告知:很多業主都認為買了車位之後就不再產生其他費用,其實,這是一個誤區。即使我們買下了車位,還需要每個月繳納一定的“車位管理費”。這筆費用每個小區收取不同,大概在幾十至上百元不等。因此,在購買車位之前最好問清車位管理費的數額與繳納方式,以免日後發生糾紛。

三、甲方於簽訂協議之日,將該車位交付乙方使用。

四、乙方在購得車位後,對本車位享有所有權。本協議簽訂之日之前所產生的一切事項,仍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本協議簽訂之日後所產生的一切事項,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但因房產證抵押貸款所引起的一切事項仍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五、因車位沒有單獨辦理房產證,今後乙方需辦理相關產權證明需甲方協助的,甲方應及時告知乙方並提供相關協助。

風險告知:將車位細則寫入合同。業內人士指出,為了避免不必要的糾紛,購房者最好將車位細則寫進合同。購房者在簽訂購房預售合同的時候,如果車位和房屋是一併購進的,購房者和開發商就車位的範圍、車位號、預售面積、預售價款等情況在預售合同的補充條款中約定清楚,最好配有平面圖。購房者如果是先買房再買車位的,則可與開發商另行簽訂合同,就上述詳細事項都應有具體說明,並將合同另行備案。

六、甲、乙雙方均應信守本協議,不得違約,若有違約,違約方向守約方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證明人簽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有產權車位買賣合同 篇20

賣方(簡稱甲方): 買房 (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住址:

電話: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車位,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車位狀況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所有的位於 ,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 .

第二條 抵押權情況

甲方保證該車位未設定抵押權,無任何權屬糾紛,否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三條 價格條款

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該車位總價款為人民幣 元)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本合同簽訂後,乙方須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人民幣 元整。

乙方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付款義務,乙方沒有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支付總價款,逾期以按每日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7天,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因甲方該車位的產權證預計也要 年 月後才能辦理,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同意如下:

1、自該合同簽訂起甲方的車位合同交給乙方,乙方有責任保管好該車位合同,到甲方辦理車位產權證時交還給甲方,以便順利辦理該車位產權證。

2、甲方取得車位產權證後應當通知乙方,便於辦理過戶手續。

3、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把車位產權證變更至乙方名下。

第五條 稅、費分擔辦理車位過戶等手續所產生的相關稅、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辦理過戶手續的一切費用)。

第六條 車位交付

甲方於 年 月 日將該車位騰空交付乙方使用,並將車位卡交給乙方。甲方交付車位時,乙方請確認。

第七條 甲方將車位交付給乙方後,乙方自行使用該車位,必須遵守法律,如有違反法律、規章造成任何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八條 該車位的物業管理企業為: 。管理期間,由物業管理企業收取地下停車管理服務費,提供地下停車物業管理服務,自本合同簽訂後該車位物業費由乙方自己支付。

第九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擅自解除本合同的一方視為違約,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未盡事項,雙方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對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公證

基於公正、公平的原則,乙方為安全起見,乙方提出進行公證,甲方積極配合乙方去公證處進行公證,公證費用由乙方支付。

本合同一式貳份,由雙方簽字後生效。

賣方(甲方): 買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產權車位買賣合同 篇21

甲方(賣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買方):

聯絡住址: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地下車位事宜,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轉讓標的

1、甲方將位於東莞市 路 號 小區地下 區 號車位(以下簡稱該車位)轉讓給乙方。該車位大小及位置編號詳見附件1。

2、該車位的裝飾、裝置、設施等產品標準及其周邊相鄰關係以實際勘查狀況為準。

第二條 轉讓價格及付款方式

1、該車位總價款為人民幣壹拾陸萬元整,¥160,000。

2、付款方式: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 萬元; 在雙方到房管局辦理變更登記後支付 萬元;餘款1萬元在 年 月 日前付清。

3、過戶過程產生的契稅,由 方負責。

第三條 交付及交接手續

1、甲方應當在乙方雙方簽訂合同後向乙方交付該車位。

2、甲、乙雙方應在約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攜帶本合同及繳清全部車位款的票據按時到場辦理該車位交付手續。逾期未到,由此產生的逾期交付該車位的責任由違約方承擔。

第四條 其他事項約定

1、乙方購買的該車位僅作為轎車類小型車輛停泊專用,乙方不得另做其他用途。

2、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對該車位施工圖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關情況已明確無誤。

3、乙方日常使用應遵守物業管理規約及地下停車位的管理制度,且按時足額交納相應的物業管理費用。

4、乙方使用該車位停放車輛時不得佔用公共通道,不得影響其它車位上停放的車輛的安全和正常通行,不得妨礙甲方的物業管理活動和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活動。因乙方不正確使用該車位或不按甲方的規定使用該車位,給小區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5、乙方在地下停車位使用或行駛過程中,不得損壞車道及公共設施(如反光鏡、消防箱、房屋結構等),如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負責進行修復或賠償。

6、甲方或物業公司檢修、維護管道需借用該車位時,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檢修方應事先通知乙方,並安排好其他臨時泊位,確保乙方可以停車。乙方不按要求進行配合工作的,應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7、乙方車輛在停車位內損壞或丟失的,甲方或甲方委託的物業服務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有義務協助乙方向公安機關報案並配合公安機關對案件進行調查和處理。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按時支付該車位的轉讓總價款。乙方逾期支付轉讓款,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轉讓總價款 0.01 %的逾期違約金;

2、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求終止合同的,違約方須按本合同的有關條款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並按轉讓總價款的2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3、本合同對違約責任另有約定的,從約定。

第六條 附則

1、因不可抗力(包括政策等政府行為)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遲延的,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2、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該車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3、雙方承諾合同中所提供的聯絡地址、電話等真實有效。

4、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有產權車位買賣合同 篇22

出讓方:__________

買受方: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真實、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居住的_____小區地下停車位產權轉讓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標的物

乙方有償購買甲方所有的位於_____小區_____號地下停車位,具體車位位置以附圖為準。該車位大小為_____m×_____m,劃線分割,車位使用年限按國家法律政策規定處理。

甲方保證對以上停車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權,確保上述車位產權清晰,沒有任何經濟、民事糾紛。

二、價款、付款方式

本協議所指的上述車位轉讓價款為人民幣貳拾萬正(¥__________),乙方付款方式為一次性付清全款,付款期限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甲方的銀行賬戶為:__________

三、權利、義務

1、甲方簽署本協議後至乙方付款期限前,不得再將該車位另租售於他人或自行處分該車位權利。

2、待甲方收到乙方全部轉讓價款後應當及時備齊登記材料,並於個工作日內辦理該車位的產權登記等相關手續,稅費和登記費用由甲乙雙方按照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各自承擔。

3、乙方受讓的車位系自用小客車停用,未經允許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車位的使用功能。

4、乙方使用該停車位須接受和遵守小區所在物業的統一管理,並繳納相應的車位物業管理服務費。

5、乙方應當配合甲方辦理該車位產權轉讓登記等相關手續。

四、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照約定期限付清全部轉讓價款的,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該協議,乙方須按照轉讓價款的20%賠償甲方。

2、由於甲方原因導致上述車位不能辦理產權轉讓登記手續或發生法律糾紛致使車位權利受限的,有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該協議,甲方須退還已收價款並按照轉讓價款的20%賠償甲方。

五、合同生效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合同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雙方對本協議未盡事項應當協商解決,發生爭議由物業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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