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公司施工電梯租賃合同書(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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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公司施工電梯租賃合同書 篇1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建築公司施工電梯租賃合同書(通用3篇)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

針對甲方工程專案的需要,乙方向甲方出租施工升降機並提供相應的配套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及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並自覺嚴格遵照履行。

第一條:概況

1、甲方工程專案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施工升降機裝置

數量:__________臺

規格:________________

1、裝置配套情況以發運交接清單為準

2、裝置進出場費包括進出場費、裝置增高費、安裝費、維修費、附著費等一切費用

3、操作人員:操作人員必須持有特殊工種上崗證書,操作人員每天按甲方要求作業,並能根據施工現場的特殊情況滿足現場需要。

4、操作人員具體安排由雙方協商安排,其工資由承租方支付。

第二條:工作內容

一、甲方:

1、負責施工升降機基礎的預埋件施工配合,由乙方技術人員具體施工,裝置進場時甲方提供堆放場地就安排塔吊人員配合,甲方在租賃期間,僅享有租賃裝置的使用權。

2、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在所租賃裝置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

3、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藉口轉移使用地點或轉租給第三者,更不可能作為自有財產進行抵押等。

4、負責施工升降機進出場道路清理,確保運輸車輛進、出道路暢通負責施工升降機安裝、拆卸時工地現場場地障礙清理。

二、乙方

1、負責施工升降機的進退場運輸、乙方場地的裝卸車和施工現場的裝車、裝置的安裝、頂升、報驗、維護保養。

在施工升降機的整個租賃期間,乙方裝置隨時按甲方指令、負責施工現場物質的垂直運輸服務,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為其他任何第三方提垂直運輸服務。

負責施工升降機所有預埋件的提供與安裝。

第三條、租賃期限

1、租賃時間:________________以雙方簽字的時間為準,租賃期滿,甲方未按本條第3款通知停用的、租賃繼續、租賃費用不變。

2、甲方在安裝前十天通知乙方進場,從施工升降機安裝除錯完畢,甲方簽署施工升降機使用確認書之______日起二十個工作______日內,為施工升降機申報檢測正常工作______日,在此期間,甲方可正常使用施工升降機,乙方按合同約定計算租期,收取租金。

第四條、租賃費用

1、甲方按乙方工作內容向乙方支付租賃費用,乙方工作內容第一項的費用每臺裝置為人民幣23000___________元整乙方工作內容第二項的費用每臺人民幣11000___________元整。

甲方按______月支付一次,不足一個______月的部分按實際天數計算。

2、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甲乙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投毒以及颱風、地震、洪水、泥石流、大雪等自然災害導致施工停工的,相應的損失和費用各自承擔,租賃期限相應順延,因其他原因導致施工停工,甲方對超過一個______月的部分改為支付裝置停置費。

租賃期限相應順延,但不得超過三個______月,否則有權拆除裝置。

3、計費時間:________________

開始時間:________________施工升降機安裝除錯後,達到以下條款中的任何一條即從當天開始計算租賃費用。

施工升降機經相關部門驗收合格並開始使用。

施工升降機雖未通過驗收,但因施工需要已實際投入使用。

施工升降機安裝除錯完畢,乙方將施工升降機交給甲方工地使用,甲方在施工升降機開工告知書上簽字、蓋_。甲方未籤施工升降機開工告知,不得使用施工升降機,否則一切後果由其負責。

施工升降機春節期間,按15天計費。

結束時間:________________以甲方正式書面報停為準。

4、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簽定後,裝置安裝完畢經相關部門驗收合格後甲方支付乙方裝置進出場費¥23000___________元整裝置安裝完畢經相關部門驗收合格後,承租方需付清全部進出場費。

乙方工作內容第二項的計費週期屆裝置使用,滿一個______月後7______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清當______月租金費用。

施工升降機報停使用,乙方拆除升降機並退場當天,甲方付清全部款項。

第五條、裝置的使用、維修、保養和費用

1、裝置在租賃期內由乙方負責裝置的維修和保養,並承擔一切費用。

及時為甲方提供使用服務。

2、租賃裝置在租賃期間發生小故障,乙方應在4小時內修復,若無特殊情況,大修應在24小時內修復,以保證工作正常使用,特殊維修一般不超過2天,正常維修一般不超過1天,每超過1天不計當天租金。

3、裝置在保管、使用等過程中,致使發生安全事故時,由責任方承擔。如因機械裝置的原因發生的大小安全事故,則由乙方承擔一切費用和責任。

第六條、裝置的毀損和滅失

甲方承擔裝置在租賃期內發生的由甲方造成的裝置的毀損和滅失風險如發生的裝置的滅失甲方應按裝置現值等額賠償。

第七條、權利義務

甲方:________________

1、約定的裝置進出場前10天向乙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現場地質勘探報告、施工現場平面圖、立面圖、裝置進退場計劃等資料,施工升降機定位需經甲方書面確認,甲方應承擔固定位位不當所造成的相應責任及費用。

2、嚴格按照施工升降機的基礎資料資料進行基礎製作,並保證在基礎砼凝固後基礎支座的垂直和水平偏差嚴格控制在使用說明書要求的範圍以內。

由於基礎不均沉降原因造成的停機,甲方須支付租賃費用,造成裝置損壞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提供裝置用電,安裝接地極。

並按三相五張為乙方機械單獨設定配電箱,配備200空開及漏電保護裝置,保證輸出電壓力380+5_______%,並將電源接至施工升降機下電箱內,配置裝置專用電箱,確定裝置用電與施工照明,提供裝置安裝,拆除過程中必要的場地和通道。

4、甲方應派協助乙方施工升降機申報檢測的相關資料的辦理,如因提供資料不及時,導致不能及時申報檢測和辦理施工升降機的使用登記手續,其責任有甲方負責。

5、按約定的期限和金額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

乙方: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訂立後7______日內向甲方提供施工升降機基礎圖和預埋件詳圖。

2、在裝置進場______日之前踏勘現場,針對現場實際情況向甲方提出具體要求,以確保裝置在實際施工過程中的安全、順利、正常。

3、按合同約定的時間進場、安裝除錯和退場、並向甲方提供相關資料。

4、雙方指定一名操作人員為負責人,全面負責施工升降機的安全操作,定期檢修、維修保養和技術交底等工作,並每______日按國家施工升降機使用規定形成______日記錄,操作人員應服從甲方合理的工作安排、遵守安全操作規程、遵守甲方現場管理制度、嚴格服從甲方的指令和工作安排,不能違章作業、消極怠工。

5、施工升降機主機進場後,因甲方原因導致施工升降機不能及時安裝,或者施工升降機安裝除錯合格,甲方不使用施工升降機,甲方同意從施工升降機主機進場之______日起第十______日為租期計算起始______日,乙方開始計算租期,收取租金。

6、定期對裝置進行維護、保養、及時做好故障處理。

如果維護保養計劃時間需要在2小時以上的,需提前通知甲方認可。

7、乙方隨機操作人員有權拒絕甲方的施工升降機違章操作指令。

8、節假______日施工升降機不報停,亦不計加班。

第八條、安全生產

1、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嚴格遵守建築施工現場的各項安全規定,搞好安全生產、文明生產等工作。

2、隨機操作人員因思想不集中、疲勞作業、違章操作等原因造成的對施工現場損壞或自身及其他人員傷亡事故的,費用和責任安全,分清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3、若發生意外情況,應立即通知相關部門,並經過相應的事故調查明確責任。

4、甲方負有裝置進場______日起至裝置退場______日止乙方裝置及部件、配件在甲方工地施工現場的看護保管責任,因甲方工地現場管理不善等原因,照成的裝置部件、配件被盜丟失,乙方應按所丟失部件、配件當時的市場價格照價賠償。

5、安全責任的劃分原則上以吊籠為界,吊籠以內由乙方負責,吊籠以外由甲方負責。

6、發生工傷事故、機械事故或他人、他物損害的,甲乙雙方都有實施現場搶救、保護現場的義務。

第九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後,雙方應無條件全面履行合同。

發生違約行為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損失。

第十條爭議解決

1、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的,在不影響正常施工的前提下,雙方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的,雙方應在合同履行的地區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一條、合同變更與終止

1、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滿前10天甲方未通知乙方施工升降機停用的,本合同期限自動延展,直至甲方通知確切的停用時間為止,延誤按租賃費收取。

第十二條、附則

1、本合同的附件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由雙方在附件中蓋_確認。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或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簽字蓋_後生效,價款結清後自動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建築公司施工電梯租賃合同書 篇2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甲方根據工程施工的需要,經市場瞭解和比較,確定將甲方承建的 工程施工電梯(以下稱裝置)交由乙方負責提供租賃,為明確雙方責任,權利及義務,減少糾紛,提高效率,本著友好協作、互惠互利、平等自願、緊密配保的原則,根據《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並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用裝置的工程情況

工程地點:茂名市站前六路南側

工程名稱:翠輝雅園工程

第二條、 租賃裝置名稱、型號、數量及進場費用見下表:

1、以上裝置須為20xx年以後經正規生產廠家出廠的裝置,質量符合國家及省市相關質量標準要求,有合法、齊全的相關技術資料和質量證明檔案;進場安裝時間約在工程施工完成(通知公告寫在本工地公告欄為準);層樓板澆築,實際安裝及拆除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

2、型號SC200/200即:最大起重量2t/籠,最大自由高度7.5米,安裝高度80米/臺,可滿足甲方在該專案的使用高度(包括標準節、附牆裝置)。樓層呼叫系統由乙方一次性配套提供給甲方使用,屬質量損壞乙方免費維修或更換。

3、裝置進退場為人民幣大寫伍千元整(¥5000.00元)每臺(其中已包含裝置基礎底架、螺裝置安裝、裝置拆除、裝置檢測費,進退場運輸費在內);裝置月租金為人民幣大寫:壹萬壹仟伍佰元整(¥11500.00元)每臺每月(甲方負責司機食宿)。

4、以上單價含操作司機工資及保險,不含稅金,本合同涉及的金額均以人民幣結算。

第三條、裝置租賃期限

裝置預計租賃期限約為 個月,租賃超出 個月的按使用月計算月租金,不足月的按日計算日租金;裝置起租期從裝置安裝除錯完成,經安裝單位自檢合格,甲方籤書確認之日起計算租金,至甲方書面通知停止租用停止收取租金。

第三條、 租金及其費用的結算與支付

一、租金按先使用裝置後付租金的原則,當月租金次月結算,在每月1日至5日內計算上月月租金,計費週期依此類推;租金及其它費用的結算和支付,按下辦理:

1、裝置租金按月計算,結算按下列公式計算:月租金:裝置數量租賃單價

2、如果不足月,不足月的月租金按照下列公式計算:不足月租金=裝置數量*租賃單價/30*實際工作日

3、在裝置使用租期內,由於因甲方造成裝置停機(節假日按照實際施工計算,如不開工則不收取租金)期間,乙方按議定價照常收取租金,不作增減。

二、租金及其它費用按月完成計算手續後,甲方須在租金計算月的25日前,以銀行轉賬或現金支付形式,向乙方指定銀行帳號或乙方指定受理人支付,乙方在收到租金後向甲方開具相應數額的單位收據:若甲方拖欠裝置租金超過10天仍不支付的,乙方有權停機保租,並按拖欠月租金額的1%計收日滯付金,因甲方拖欠乙方租金而造成停機的損失由甲方負責承擔。

三、乙方應按甲方通知日期要求將裝置安排進場,如未能在約定時間退場的,每天最高承諾乙方10000元/天賠償金給甲方作為補償。

第五條、雙方的責任與義務

一、甲方責任:

1、負責裝置基礎設計、施工及製作、測量、裝置籠外電力線路架設(供電至電梯配電箱),樓層出入平臺、安全門、周圍防護欄的架設,並負責樓層呼叫按鈕的安裝。

2、按法規要求對操作人員進行安全作業技術交底及現場作業管理,並負責提供操作司機人員的住宿及伙食費用。

3、負責對施工班組需求的協調、裝置使用中安全技術交底和教育,防止超載和其它違章作業。

4、應為裝置的進退場、安裝、拆除、除錯和試運轉、維修提供必要的準備及配合工作,保證裝置進退場費;並在裝置檢測驗收時配合驗收,不負責任何費用。

5、裝置進場後,甲方不得扣押、變賣、轉讓、抵押施工電梯,施工電梯的產權歸乙方所有,電梯進場後甲方須負責起保管責任,因保管不當造成遺失的,由甲方承擔相應損失的賠償。

6、甲方免費提供電力給乙方進行裝置安裝、維修時使用。

7、施工現場有塔吊的情況下,提供塔吊配合卸車、安裝、附牆加節、拆卸等工作。

8、向乙方提供裝置的基礎設方案、基礎鋼筋材質實驗報告、基礎砼強度試驗報告、隱蔽驗收表,並配合乙方辦理裝置驗收資料的印章事宜。

10、司機每天工作 10 小時,超出時間按每小時10元計算工資。

11、機械維修時間不能超過一天,如果影響工程進度超過一天罰款 10000 元。

二、乙方責任:

1、負責編制本裝置的安裝與拆除施工方案,負責政府主管部門在裝置安裝與拆除及施工過程中,相關該裝置頂升的所有手續的辦理及預埋件的預埋、附牆預埋件製作安裝。乙方須為甲方提供安裝、拆除技術方案、檢測除錯合格證明等相關技術資料,同時保證安裝、拆除為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安裝拆卸。

2、乙方配備的裝置須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要求,乙方負責對裝置操作司機的聘用及工資,進行操作安全教育,承擔因為操作和裝置原因造成事故的責任和經濟損失。乙方操作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否則從嚴處理,罰款10000元及負全部責任。

3、負責教育操作手遵守工地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及現場專案部的管理,不能拒絕甲方的加班要求。

4、甲方負責配備每機2人每1人每天工作8小時工作量的工資,超出時間由甲方支付加班費,按每人每小時10元計算加班工資(加班工時由專案管理人員與當班司機簽證罰準)。

5、司機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違章作業行為,並向甲方說明拒絕原因和違章的後果。

6、裝置一旦發生機械故障,影響或不能使用時,應在甲方電話通知後及時到現場進行搶修,在甲方電話通知後36小時內完成搶修,如未完成搶修的應向甲方說明原因,超過48小時停機時則按實際臺目計算免收臺目費。

7、按規定對裝置進行維護、保養和配件更換,保證裝置的技術性能和安全效能符合規定要求。並承擔由於乙方原因造成事故的責任和經濟損失。

8、按規定定期或不定期對租賃裝置進行檢修和保養,並定期向甲方提供保養記錄,避免裝置發生突發性故障而影響甲方使用。

9、乙方承擔因產品質量、保養、維修不符合標準造成的安全事故責任,全程負責安裝、維修保養人員的傷亡保險,乙方責任範圍內一切事故及賠償費用由乙方全部負責。

第六條、安裝與拆除

一、裝置定位時,甲方按提供的裝置定位技術資料(施工組織設計、建築與結構施工平面圖等)確定裝置的安裝平面圖,報經甲方專案技術負責人簽字認可後進行安裝。

二、乙方須按照裝置使用說明書的要求,向甲方提供基礎圖和附牆預埋大樣圖和地腳,甲方應嚴格按其施工,乙方提供必要的技術指導。

三、裝置基礎和附牆的預埋件按相關規定和甲方的有關要求驗收合格後,乙方進行相關安裝作業。

四、裝置進場安裝除錯完成後,甲方雙方會同各相關部門共同對裝置進行檢測和驗收,並辦理租賃裝置的交接手續,雙方簽字認可;檢測和驗收所涉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甲方在租賃裝置到期前15日,通知乙方裝置退場,並做好裝置拆除退場的必要條件。

六、在裝置退場時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工作,由於甲方不能提供合適的拆除作業條件等非乙方原因,導致裝置不能按雙方事先約定的時間拆除退場的,乙方有權繼續收取甲方租金,直到裝置可以拆除退場為止。

七、乙方在接到甲方裝置拆除通知後,應做好裝置拆除退場的不要準備工作,在具備拆除條件的情況下(費用結清、道路暢通、無障礙、不受天氣的影響),乙方應保證在7天內將裝置拆除退場。

八、對於因乙方原因造成裝置不能按時拆除退場的,乙方應按延誤的日期乘以2倍日單價賠償甲方損失,且延誤不得超過5天。

第七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乙方操作手不服從甲方專案部指揮,明顯拖延吊料速度的,每次處罰乙方100元,須由現場負責管理人與當班司機籤書確認。

二、乙方操作手不服從甲方專案部指揮,不配合專案部所有分包單位材料、裝置吊裝的,每發現一次處罰乙方100元,須由現場負責管理人與當班司機籤書確認。

三、乙方操作手私自給專案部分包單位吊裝材料、裝置並從中收取費用的,每發現一次處罰乙方500元;須由現場負責管理人當事人確認。

四、發現乙方操作司機偷盜甲方工地內材料、裝置的,甲方將偷盜者送公安機關處理,同時有權對偷盜者進行按所偷盜材料、裝置價值的十倍罰款,並處辭退離場。

五、裝置安裝、拆除、升頂等作業過程中,乙方應安排專職安全員全程監督,所有作業人員必須具備相應上崗資格(具備資格證);嚴禁冒用他人、他單位資格、資質入場作業,若有,則引起的所有責任由乙方承擔;

六、如因甲方原因導致裝置不能進場安裝的,乙方有權將本裝置出租給他人,並解除本合同;如因乙方原因導致裝置在甲方通知後15日內不能進場安裝的,甲方有權通過法律途徑向乙方追究法律責任,同時解除本合同;

七、甲方有權辭退甲方從為不合格的操作手,並可能聘用合適的操作司機,工資由乙方支付。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 本合同簽定後,如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單方面將裝置出租給他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或甲方租用了他人裝置給乙方造成裝置閒置或其他損失的;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先違約)的一方至少向對方賠償每臺1萬元人民幣作為違約金。

二、 因乙方維修不及時的原因造成裝置月停機時間累計達到三個正常工作臺日以上的,按實際停機時間處2倍臺日單價/天的處罰,停機日數計算書面形式以方籤書確認為準。

第九條、糾紛與仲裁

合同履行過程中,如雙方發生糾紛,經雙方協商不能解決時,甲乙雙方均可向茂名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茂名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

一、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二、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公司施工電梯租賃合同書 篇3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簽定地點: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人與承租人的權利與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物的品名、規格、數量及質量:施工升降機(施工電梯)、型號為SCD200/200、數量地方規定的標準規範要求。注:

第二條. 租賃物的使用地點及使用方法: 工地現場,用於垂直運輸至結構封頂。

第三條. 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工程結束,具體租賃期限按實際使用天數計算,開始使用日期以承租人的書面啟用通知為準。

第四條. 租金、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收取租金的標準:按月租賃,每月租金為 整,不滿一個月的,根據雙方確認的租賃結算證明單結帳。春節期間報停,報停期限以承租方書面為準。 租金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第五條. 租賃物的交付的時間和要求,施工升降機報檢合格後交專案正常使用,由出租方、承租方雙方進行,驗收方法:按照國家、地方標準、規範,但承租方的驗收期間不免除出租人的任何責任或義務。

第六條. 租賃物的保管與維修

1. 承租人對租賃物要妥善保管。租賃物返還時,雙方檢查驗收,如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賃物損壞、丟失的,由承租人向出租人償付賠償金。

2. 租賃期間,租賃物的維修及相關費用全部由出租人承擔。

第七條. 出租人的變更

在租賃期間,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不得將租賃物轉讓、轉租給第三人使用。

第八條. 租賃期滿租賃物的返還時間為: 。

第九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1. 因不可歸責於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損毀、丟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損毀、丟失的,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 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承租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出租人的違約責任

1. 未按約定時間提供租賃物,應向承租人償付違約金:逾期三天後,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2. 未按約定質量提供租賃物、租賃物必須符合國家、地方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應向承租人償付違約金: 無 ,造成承租方損失的,由出租人全部賠償。

3. 未按約定數量提供租賃物,致使承租人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規定如數補齊外,還應償付違約金: 無 。

4. 標準節頂升、錨固等費用已含在月租金費用中,不再另外計算。

5. 施工升降機安拆、升節、錨固由出租方委託承租方拆裝。

二、承租人違約責任:

1. 不按時交納租金,應向出租人償付未付款項的1/10000的違約金。

2. 逾期不返還租賃物,應按逾期天數的日租金支付出租人。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承租人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它約定事項:

1. 在租賃期間,因不可知因素導致電梯停止使用,雙方視情況而定。

2. 出租方應保證機械維修保養制度的落實,使裝置處於良好的執行狀態。機組應按照國家及地方的相關標準、規定做好裝置的日常檢查、周檢和月檢,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並作好檢查記錄存檔。承租方有權檢查裝置的執行檔案和周檢、月檢記錄。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作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合同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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