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施工監理合同(通用6篇)
裝修施工監理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經過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監理概況
1. 業主委託監理人的家裝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① 、工程名稱: ; ② 、監理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按下述第種方式對本工程進行監理:
A.施工前期服務:裝修公司資格稽核、裝修合同稽核、設計方案稽核、材料稽核、預算稽核;
B.施工過程階段監理:
原房質量勘測(含房屋拆舊驗收)、水電隱蔽工程驗收、泥木工程驗收(含隱蔽)、油漆工程驗收、安裝工程驗收及竣工驗收;
C.施工過程全程監理:
材料的購買及進場驗收、水電路改造、防水工程、吊頂工程、細木工程、門窗工程、地牆面鋪設工程、塗料油漆工程、水電裝置安裝工程驗收及竣工驗收、增減工程、工期延期稽核、工程進度控制、協助簽定工程施工保修責任書;
2.下列檔案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①、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
②、在實施過程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改檔案。
二、監理收費及支付方法
1、本工程監理收費按照現行市場收費標準執行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監理費用總額 元,金額大寫 ;
2、自本合同簽訂之日時甲方向乙方預付雙方商定監理費總額的30%作為合同定金,定金收費 元,金額大寫 ; 監理工作完成後定金抵做工程監理費;
3.工程進度過半時甲方向乙方撥款付應付監理費總額的50%(不含定金),金額 元,金額大寫 ;
4.工程驗收合格後,
甲方向乙方結清全部工程監理費乙方向甲方開具收據作為結算憑證若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發票則由甲方承擔8%的稅管費。
三、雙方責任和義務
A、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乙方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監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資料,並保證所提交資料質量達到工程監理要求;
2、按約定的日期和數量付給乙方定金和工程監理費;
3、本工程建築材料,裝置的加工訂貨如需乙方監理人員配合時,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4、甲方應當負責房屋裝飾裝修的所有外部關係協調,包括裝飾時“居室內需改動、拆除”的部分,在乙方的配合下,必須向小區物業管理處或房管部門申報,取得有關部門的同意;
5、當甲方發現監理人員未按監理合同履行監理職責,或與承包人串通給甲方或工程造成損失
B、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按合同約定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人員,完成監理合同中約定的監理工程範圍內的監理業務,在履行合同義務期間,應按合同約定定期向甲方報告監理工作;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間,應認真、勤奮地工作,為甲方提供與其水平相應的諮詢意見,公正維護各方面的合法權益;
3、對裝飾工程有關事項包括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有權向甲方提出建議;
4、對工程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向設計人提出建議。如果擬提出的建議可能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
5、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向承包人提出建議;
6、工程上使用的材料、成品半成品等不符合設計要求和合同約定及國家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等有權通知甲方,有權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得到乙方復工令後才能繼續施工;
7、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的籤認權;
8.乙方在甲方授權下,可對任何承包人合同約定的義務提出變更,如果由此影響了工程費用、質量、進度則這種變更須經甲方事先批准。
四、違約責任
1、由於乙方監理錯誤給甲方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時,乙方有責任在監理上繼續採取補救措施,並酌情賠償甲方因此而實際發生的部分經濟損失。
2、甲方不履行合同時,乙方不返回定金,並按乙方實際完成工作量另付監理費。乙方不履行
3. 在施工過程中,如因業主原因(供貨延誤、變更、外出)需推遲施工進度,延誤工期超過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一個月時,應適當加收監理費。
五、合同生效、中止與結束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方為有效。
2、甲乙雙方因故需變更或終止本監理合同時,應提前一週書面通知對方,對本合同中的遺留問題取得一致意見,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未達成協議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3、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規定的全部工程監理檔案,
六、免責條款
1、甲方因合理原因,造成工程延期或停工,應提前告知乙方,不需支付停
2.乙方對施工方違反合同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
3.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時,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不受本合同有關條款的約束。
七、未盡事宜與附加條款
附加: 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並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
八、合同文字
1.合同的監理業務,自 年 月 日開始實施,至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日期止。
2.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3.本合同履行完後自動終止。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日期:
裝修施工監理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經過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監理概況
1. 業主委託監理人的家裝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① 、工程名稱: ; ② 、監理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按下述第種方式對本工程進行監理:
A.施工前期服務:裝修公司資格稽核、裝修合同稽核、設計方案稽核、材料稽核、預算稽核;
B.施工過程階段監理:
原房質量勘測(含房屋拆舊驗收)、水電隱蔽工程驗收、泥木工程驗收(含隱蔽)、油漆工程驗收、安裝工程驗收及竣工驗收;
C.施工過程全程監理:
材料的購買及進場驗收、水電路改造、防水工程、吊頂工程、細木工程、門窗工程、地牆面鋪設工程、塗料油漆工程、水電裝置安裝工程驗收及竣工驗收、增減工程、工期延期稽核、工程進度控制、協助簽定工程施工保修責任書;
2.下列檔案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①、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
②、在實施過程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改檔案。
二、監理收費及支付方法
1、本工程監理收費按照現行市場收費標準執行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監理費用總額 元,金額大寫 ;
2、自本合同簽訂之日時甲方向乙方預付雙方商定監理費總額的30%作為合同定金,定金收費 元,金額大寫 ; 監理工作完成後定金抵做工程監理費;
3.工程進度過半時甲方向乙方撥款付應付監理費總額的50%(不含定金),金額 元,金額大寫 ;
4.工程驗收合格後,
甲方向乙方結清全部工程監理費乙方向甲方開具收據作為結算憑證若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發票則由甲方承擔8%的稅管費。
三、雙方責任和義務
A、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乙方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監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資料,並保證所提交資料質量達到工程監理要求;
2、按約定的日期和數量付給乙方定金和工程監理費;
3、本工程建築材料,裝置的加工訂貨如需乙方監理人員配合時,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4、甲方應當負責房屋裝飾裝修的所有外部關係協調,包括裝飾時“居室內需改動、拆除”的部分,在乙方的配合下,必須向小區物業管理處或房管部門申報,取得有關部門的同意;
5、當甲方發現監理人員未按監理合同履行監理職責,或與承包人串通給甲方或工程造成損失
B、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按合同約定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人員,完成監理合同中約定的監理工程範圍內的監理業務,在履行合同義務期間,應按合同約定定期向甲方報告監理工作;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間,應認真、勤奮地工作,為甲方提供與其水平相應的諮詢意見,公正維護各方面的合法權益;
3、對裝飾工程有關事項包括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有權向甲方提出建議;
4、對工程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向設計人提出建議。如果擬提出的建議可能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
5、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向承包人提出建議;
6、工程上使用的材料、成品半成品等不符合設計要求和合同約定及國家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等有權通知甲方,有權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得到乙方復工令後才能繼續施工;
7、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的籤認權;
8.乙方在甲方授權下,可對任何承包人合同約定的義務提出變更,如果由此影響了工程費用、質量、進度則這種變更須經甲方事先批准。
四、違約責任
1、由於乙方監理錯誤給甲方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時,乙方有責任在監理上繼續採取補救措施,並酌情賠償甲方因此而實際發生的部分經濟損失。
2、甲方不履行合同時,乙方不返回定金,並按乙方實際完成工作量另付監理費。乙方不履行
3. 在施工過程中,如因業主原因(供貨延誤、變更、外出)需推遲施工進度,延誤工期超過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一個月時,應適當加收監理費。
五、合同生效、中止與結束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方為有效。
2、甲乙雙方因故需變更或終止本監理合同時,應提前一週書面通知對方,對本合同中的'遺留問題取得一致意見,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未達成協議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3、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規定的全部工程監理檔案,
六、免責條款
1、甲方因合理原因,造成工程延期或停工,應提前告知乙方,不需支付停
2.乙方對施工方違反合同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
3.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時,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不受本合同有關條款的約束。
七、未盡事宜與附加條款
附加: 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並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
八、合同文字
1.合同的監理業務,自 年 月 日開始實施,至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日期止。
2.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3.本合同履行完後自動終止。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日期:
日期:
裝修施工監理合同 篇3
甲 方: (以下簡稱“業主”) 乙 方: (以下簡稱“監理人”)
證件號碼: 證件號碼: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經過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監理概況
1. 業主委託監理人的家裝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① 、工程名稱: 。 ② 、監理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按下述第種方式對本工程進行監理:
A.施工前期服務:裝修公司資格稽核、裝修合同稽核、設計方案稽核、材料稽核、預算稽核。
B.施工過程階段監理:
原房質量勘測(含房屋拆舊驗收)、水電隱蔽工程驗收、泥木工程驗收(含隱蔽)、油漆工程驗收、安裝工程驗收及竣工驗收。
C.施工過程全程監理:
材料的購買及進場驗收、水電路改造、防水工程、吊頂工程、細木工程、門窗工程、地牆面鋪設工程、塗料油漆工程、水電裝置安裝工程驗收及竣工驗收、增減工程、工期延期稽核、工程進度控制、協助簽定工程施工保修責任書。
2.下列檔案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①、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
②、在實施過程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改檔案。
二、監理收費及支付方法
1、本工程監理收費按照現行市場收費標準執行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監理費用總額 元,金額大寫 。
2、自本合同簽訂之日時甲方向乙方預付雙方商定監理費總額的30%作為合同定金,定金收費 元,金額大寫 。 監理工作完成後定金抵做工程監理費。
3.工程進度過半時甲方向乙方撥款付應付監理費總額的50%(不含定金),金額 元,金額大寫 。
4.工程驗收合格後,
甲方向乙方結清全部工程監理費乙方向甲方開具收據作為結算憑證若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發票則由甲方承擔8%的稅管費。
三、雙方責任和義務
A、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乙方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監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資料,並保證所提交資料質量達到工程監理要求。
2、按約定的日期和數量付給乙方定金和工程監理費。
3、本工程建築材料,裝置的加工訂貨如需乙方監理人員配合時,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4、甲方應當負責房屋裝飾裝修的`所有外部關係協調,包括裝飾時“居室內需改動、拆除”的部分,在乙方的配合下,必須向小區物業管理處或房管部門申報,取得有關部門的同意。
5、當甲方發現監理人員未按監理合同履行監理職責,或與承包人串通給甲方或工程造成損失
B、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按合同約定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人員,完成監理合同中約定的監理工程範圍內的監理業務,在履行合同義務期間,應按合同約定定期向甲方報告監理工作。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間,應認真、勤奮地工作,為甲方提供與其水平相應的諮詢意見,公正維護各方面的合法權益。
3、對裝飾工程有關事項包括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有權向甲方提出建議。
4、對工程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向設計人提出建議。如果擬提出的建議可能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
5、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向承包人提出建議。
6、工程上使用的材料、成品半成品等不符合設計要求和合同約定及國家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等有權通知甲方,有權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得到乙方復工令後才能繼續施工。
7、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的籤認權。
8.乙方在甲方授權下,可對任何承包人合同約定的義務提出變更,如果由此影響了工程費用、質量、進度則這種變更須經甲方事先批准。
四、違約責任
1、由於乙方監理錯誤給甲方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時,乙方有責任在監理上繼續採取補救措施,並酌情賠償甲方因此而實際發生的部分經濟損失。
2、甲方不履行合同時,乙方不返回定金,並按乙方實際完成工作量另付監理費。乙方不履行
3. 在施工過程中,如因業主原因(供貨延誤、變更、外出)需推遲施工進度,延誤工期超過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一個月時,應適當加收監理費。
五、合同生效、中止與結束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方為有效。
2、甲乙雙方因故需變更或終止本監理合同時,應提前一週書面通知對方,對本合同中的遺留問題取得一致意見,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未達成協議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3、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規定的全部工程監理檔案,
六、免責條款
1、甲方因合理原因,造成工程延期或停工,應提前告知乙方,不需支付停
2.乙方對施工方違反合同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
3.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時,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不受本合同有關條款的約束。
七、未盡事宜與附加條款
附加: 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並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
八、合同文字
1.合同的監理業務,自 年 月 日開始實施,至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日期止。
2.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3.本合同履行完後自動終止。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裝修施工監理合同 篇4
甲方: (以下簡稱“業主”)
乙方: (以下簡稱“監理人”)
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監理概況
1、業主委託監理人的家裝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①工程名稱:
②監理範圍:
a、預算稽核(按甲方提供的裝飾公司報價單稽核,費用按稽核減少部分的20%收取);
b、協助簽署裝飾合同及專用補充協議;
c、清水房驗收;
d、複驗;
e、其餘每個工種____次(水電、泥水、木作、漆作);f、裝飾工程竣工驗收。估算監理金額大寫________。如工程延期則追加部分監理費待工程結束後進行結算。
③總投資: 監理範圍內預計總額 元以工程竣工結算為準
2、下列檔案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①市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
②在實施過程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改檔案。
3、監理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條件範圍內的監理業務。
4、業主同意按照本合同註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人支付酬金。
二、監理取費
1、參照物價局、城鄉建設委員會檔案。結合當前家庭裝飾裝修的具體情況執行監理取費。
2、家裝監理取費標準按家裝工程的總造價計:
a、6萬元以下工程收取監理費 計___元。
b、6萬元以上的按 %計計___元。
3、監理人收費最終結算以家裝總造價為準。簽訂監理合同時支付監理費的30%計___元,監理人進場時支付監理費的50%計___元,工程完工驗收時支付20%計___元。
三、監理人責任義務
1、監理人對業主家裝工程實行監理,完成本合同中約定的監理工程範圍內的專案。
2、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時,應運用合理的技能,認真勤奮地工作。幫助業主實現合同規定的目標,公正地維護業主的合法權益。
3、監理人隨時聽取業主對裝修設計的修改意見,瞭解業主的裝修意圖,協助業主與裝飾公司或裝修隊進行工程洽商。
4、在監理過程中,監理人的責任期即合同有效期。
5、監理人發出的停工令和復工令應事先向業主報告。如在緊急情況下不能事先報告時,則應在24小時內向業主作出書面報告。
四、業主的責任義務
1、業主應當負責房屋裝飾裝修的所有外部關係協調,包括裝飾時“居室內需改動、拆除”的部分,必須向小區物業管理或房管部門申報,取得有關部門的同意。
2、業主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相關資料(業主與承包方鑑定的.合同(副本)以及訂貨合同等)。
3、業主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人書面提交併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決定。逾期應視為業主的同意。
4、業主應當履行監理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監理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五、雙方違約責任
1、在施工過程中如因監理人使工程出現重大質量問題時,應當向業主按工程分項進行賠償。累計賠償額不超過監理酬金總額(扣除稅金)。觸及法律的,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監理人對業主或第三方違反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
3、在施工過程中,如因業主原因(供貨延誤、變更、外出)需推遲施工進度,延誤工期超過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時,延長期限 天內不加收監理費,天以上的每天按監理收費總額的 %進行支付。
4、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業主不得以任何原因拒付監理費。如有發生視為業主違約,監理人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5、因不可抗力導致監理工作不能進行時,雙方互部承擔責任。
6、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當天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採取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六、補充協議:
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的監理業務,自______年____月_____日開始實施,至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日期止。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裝修施工監理合同 篇5
甲 方: (以下簡稱“業主”)
證件號碼: ;聯絡電話: 乙 方: (以下簡稱“監理人”)
證件號碼: ;聯絡電話: 經過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監理概況
1. 業主委託監理人的家裝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① 、工程名稱: ; ② 、監理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按下述第種方式對本工程進行監理:
A.施工前期服務:裝修公司資格稽核、裝修合同稽核、設計方案稽核、材料稽核、預算稽核;
B.施工過程階段監理:
原房質量勘測(含房屋拆舊驗收)、水電隱蔽工程驗收、泥木工程驗收(含隱蔽)、油漆工程驗收、安裝工程驗收及竣工驗收;
C.施工過程全程監理:
材料的購買及進場驗收、水電路改造、防水工程、吊頂工程、細木工程、門窗工程、地牆面鋪設工程、塗料油漆工程、水電裝置安裝工程驗收及竣工驗收、增減工程、工期延期稽核、工程進度控制、協助簽定工程施工保修責任書;
2.下列檔案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①、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
②、在實施過程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改檔案。
二、監理收費及支付方法
1、本工程監理收費按照現行市場收費標準執行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監理費用總額 元,金額大寫 ;
2、自本合同簽訂之日時甲方向乙方預付雙方商定監理費總額的30%作為合同定金,定金收費 元,金額大寫 ; 監理工作完成後定金抵做工程監理費;
3.工程進度過半時甲方向乙方撥款付應付監理費總額的50%(不含定金),金額 元,金額大寫 ;
4.工程驗收合格後,
甲方向乙方結清全部工程監理費乙方向甲方開具收據作為結算憑證若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發票則由甲方承擔8%的稅管費。
三、雙方責任和義務
A、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乙方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監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資料,並保證所提交資料質量達到工程監理要求;
2、按約定的日期和數量付給乙方定金和工程監理費;
3、本工程建築材料,裝置的加工訂貨如需乙方監理人員配合時,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4、甲方應當負責房屋裝飾裝修的所有外部關係協調,包括裝飾時“居室內需改動、拆除”的部分,在乙方的配合下,必須向小區物業管理處或房管部門申報,取得有關部門的同意;
5、當甲方發現監理人員未按監理合同履行監理職責,或與承包人串通給甲方或工程造成損失
B、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按合同約定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人員,完成監理合同中約定的監理工程範圍內的監理業務,在履行合同義務期間,應按合同約定定期向甲方報告監理工作;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間,應認真、勤奮地工作,為甲方提供與其水平相應的諮詢意見,公正維護各方面的合法權益;
3、對裝飾工程有關事項包括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有權向甲方提出建議;
4、對工程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向設計人提出建議。如果擬提出的建議可能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
5、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向承包人提出建議;
6、工程上使用的材料、成品半成品等不符合設計要求和合同約定及國家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等有權通知甲方,有權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得到乙方復工令後才能繼續施工;
7、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的籤認權;
8.乙方在甲方授權下,可對任何承包人合同約定的義務提出變更,如果由此影響了工程費用、質量、進度則這種變更須經甲方事先批准。
四、違約責任
1、由於乙方監理錯誤給甲方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時,乙方有責任在監理上繼續採取補救措施,並酌情賠償甲方因此而實際發生的部分經濟損失。
2、甲方不履行合同時,乙方不返回定金,並按乙方實際完成工作量另付監理費。乙方不履行
3. 在施工過程中,如因業主原因(供貨延誤、變更、外出)需推遲施工進度,延誤工期超過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一個月時,應適當加收監理費。
五、合同生效、中止與結束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方為有效。
2、甲乙雙方因故需變更或終止本監理合同時,應提前一週書面通知對方,對本合同中的遺留問題取得一致意見,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未達成協議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3、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規定的全部工程監理檔案,
六、免責條款
1、甲方因合理原因,造成工程延期或停工,應提前告知乙方,不需支付停
2.乙方對施工方違反合同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
3.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時,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不受本合同有關條款的約束。
七、未盡事宜與附加條款
附加: 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並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
八、合同文字
1.合同的監理業務,自 年 月 日開始實施,至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日期止。
2.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3.本合同履行完後自動終止。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日期: 日期:
裝修施工監理合同 篇6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辦公室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地點:
1.2 工程內容及做法詳見工程報價單。
1.3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採取乙方包工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即:地磚、牆面磚、木地板、潔具、燈具、開關面板、五金件)。
1.4 工程期限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5 本工程合同金額:金額大寫:
1.6 付款方式如下:
施工隊伍進場後,由乙方墊資30%。
第一次付款:大房間工程完成50%時,甲方付
第二次付款:大房間工程完成100%時,甲方付
第三次付款:整體工程竣工驗收後,甲方付
第四次付款:整體工程竣工驗收一年後甲方再付
第二條 工程監理
本工程實行工程監理,此協議乙方同時具有監理義務。
第三條 施工圖紙
3.1 乙方設計圖紙(圖紙為合同中的一部分)圖紙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工人各執一份;
3.2 圖紙甲方簽名確認後方可施工,施工專案成型後,如不是質量問題甲方要求變更,變更費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甲方工作
4.1 開工前為乙方入場創造條件;
4.2 免費提供裝修期間水電源;
4.3 負責協調鄰里關係;
4.4 負責辦理裝修審批手續交納物業管理押金;
4.5 工程材料進場驗收,質量,進度的監督,負責竣工驗收。
第五條 乙方工作
5.1 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操作規範、防火規定、施工規範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完成工程;
5.2 嚴格執行本市有關施工現場管理規定,不得擾民及汙染環境;
5.3 保持施工現場整潔,工程完工後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5.4 保護好原室內陳設,保證室內上下水管道及電路的暢通;
5.5 服從大樓物業及保安正常管理,遵守大樓紀律,承擔施工過程中的工人安全責任;
5.6 協調處理城管、房管等部門關係(在徵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產生的費用可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工程變更
6.1 施工專案或施工方式如有變更,雙方應協商一致,簽定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變更中所產生的費用在第三次工程款支付時一併付清。
第七條 材料供應
7.1 按本工程合同規定除甲方自購材料外,其餘為包工包料( 詳情見工程報價單 )。
第八條 工期延誤
8.1 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或設計變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它情況。
8.2 因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其應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裝置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的,返工費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8.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應順延;
8.4 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順延;
8.5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費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第九條 質量標準
雙方約定本工程質量按《家居裝飾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執行。施工中如雙方對工程質量發生爭議,申請由建築裝飾質量監督部門對工程質量予以認證,經認證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認證過程中所支出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經認證工程質量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認證過程中所支出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工程驗收和保修
10.1 雙方約定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三個階段進行驗收:
1.材料進場驗收
2.木工完工驗收
3.竣工驗收
10.2 乙方提前兩天通知甲方驗收,階段驗收填寫工程驗收單(見:工程驗收單)工程款結清後辦理移交手續.本工程驗收合格後保修期為一年。 第十一條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雙方約定按下列方式進行(見1.5 、 1.6款);
11.2 工程驗收合格後,乙方應向甲方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資料後三日內如未有異議,即視為同意,雙方填寫工程結算單簽字甲方在簽字時向乙方結清工程尾款。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 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約定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受到罰款或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並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2.2 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工程成品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
12.3 因一方原因,造成工程無法繼續履行時,該方應急時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並由責任方賠償另一方相應經濟損失; 12.4 由於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負 責修理,工期不順延。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13.1 雙方發生爭議協商解決不成時,向區級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幾項具體規定
14.1 因工程施工而產生的垃圾,由乙方負責運到物業指定的垃圾堆放地點,甲方負責支付垃圾清運費;
14.2 施工期間,乙方的作息時間按該物業指定要求執行。
第十五條 附則
15.1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15.2 甲乙雙方直接簽定此合同的,本合同一式倆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15.3 合同履行完後自動終止;
15.4 本合同實行當事人自願簽證原則,可將合同文字提交所在(縣)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進行合同簽證,以保護合同雙方的合法權益。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