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紀人合同(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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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經紀人合同(3篇)

辦公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際____聯合會和國家____單項聯合會的有關規定,運動員可委託有資格的經紀人以他的名義在競賽日程安排及贊助等商業活動中行使權利。本合同中,甲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運動員,乙方是具有相應經紀資格的個體經紀人。甲方決定委託乙方代理相關事務,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託,為了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

1.1 委託是指運動員委託代理人以他的名義在本協議規定的條款和條件下行使權利,代理人有權行使本協議中直接提到的或與運動員書面協議的內容,無權從事其他業務。

1.2 運動員是指屬於____單項聯合會的運動員。

1.3 國際_____聯合會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國家____單項聯合會是指_____________。

1.5 國際____聯合會條例是指國際____聯合會生效的各種適用條例,包括修改後的法規條例。

1.6 代理區域是指乙方代理甲方事務的地域範圍為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期限

2.1 委託時限為_____年,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2 如代理人與國家____單項聯合會之間的合同終止,則代理人與運動員協議的相關條款亦自行終止。

2.3 本協議不可自行續簽,如果雙方均有意續約,須代理人續約後方可進行,並且必須在前協議到期前發出書面通知。

2.4 代理期限結束後,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與乙方續約,續約合同期限不得低於____年。

第三條 代理許可權

3.1 代理人依授權安排運動員的比賽,包括運動員參賽費用的協商和談判。

3.2 代理人有權實施調查、與贊助商進行談判,並最終代理運動員簽訂合同。

3.3 代理人從運動員利益出發,可採取任何有效措施,發現和調查新的商業機會。

3.4 代理人不得越權行使委託權,在沒有事先獲得運動員同意的情況下,不能簽訂任何商業協議。

3.5 代理人有權以運動員的名義處理財物,但必須符合運動員的利益,必須符合國際____聯合會和國家____單項聯合會的有關條例。

第四條 費用

4.1 乙方就其代理的甲方事務促成甲方與相關對方當事人簽署合同或協議並得以實際履行,乙方有權提取甲方依據相應合同或取得____(稅前/稅後)酬金的百分之____作為酬金。

4.2 除4.1條規定的佣金外,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形式的酬金。

4.3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間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4.4 如果乙方直接開支甲方的費用,如差旅、住宿、生活費等,由甲方在收到費用支出收據的____天內補給乙方。

第五條 甲方權利義務

5.1 讓乙方瞭解甲方的競賽安排及其商業興趣和投資意向。

5.2 參加所有乙方為其安排的比賽或公眾集會,除非因為傷病或發生意外情況。

5.3 如果乙方談判決定,或甲方同意為比賽做推廣,必須依合同要求參加所有的推廣活動。

5.4 遵守國際____聯合會和國家____單項聯合會有關代理人的規定。

5.5 及時支付協議中所應支付的費用。

5.6 參加所有國際____聯合會和國家____單項聯合會制定的比賽,即

5.7 對運動賽程安排瞭如指掌,與教練、所在俱樂部、國家_____單項聯合會協商和制定本人的競賽安排。

5.8 在代理期間,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委託乙方代理的事務另行委託第三方在本合同確定的代理區域內代理。

5.9 甲方接受媒體記者採訪、出席記者見面會、發表宣告等,應通過乙方的安排進行。

第六條 乙方權利義務

6.1 具有相應的經紀資格證書並依法經過登記註冊,且同時不得為_人以上擔任經紀人,否則甲方有權拒絕履行合同。

6.2 對運動賽程安排瞭如指掌,與運動員的教練、所在俱樂部、國家____單項聯合會一起,共同協商和制定該運動員的競賽安排。

6.3 遵守國際____聯合會和國家____單項聯合會的章程及有關條例。

6.4 幫助運動員遵守國際____聯合會和國家____單項聯合會關於資格適用的條例。

6.5 在甲方授權範圍內行使權利,讓甲方及時、全面地瞭解乙方所從事的商業活動和各項安排。

6.6 代理運動員的原則是不影響運動員的訓練和參加比賽。

6.7 避免發生利益衝突,無論是表面還是私下的。

6.8 採取一切有效措施代理運動員收回所有合同的款項。

6.9 乙方代理甲方事務應以甲方的名義進行。

6.10 乙方代理甲方事務應勤勉、盡責、並應積極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6.11 若出現對甲方不利的訊息、報道、傳言等,乙方應負責予以澄清、儘量消除對甲方的不利影響。

6.12 乙方代理甲方事務,不得干涉甲方私人生活。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洩露甲方住址、電話、收入、興趣愛好、婚姻狀況等個人資訊。

6.13 乙方應對甲方事業發展定位、與所代理甲方事務有關事項提出合理化指導與建議。

第七條 保密

7.1 代理人保證對所有關於運動員的事務保密。不論是正在為該運動員做代理,或已經結束與運動員的委託合同,除非運動員授權揭露事實。

7.2 如果代理人向國際____聯合會或國家____單項聯合會揭露運動員資格問題或其服用違禁藥物的事實,則不屬於違反了以上第一款的規定。

第八條 有效期和終止

8.1 本合同自雙方簽署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終止或者雙方權利義務均履行完畢之日(以較晚發生者為準)。

8.2 除了本合同中或根據法律規定的補救方法以外,在不影響提出終止的一方的其他法律權力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有權在出現下列情況時終止本合同,自另一方收到終止通知時生效:

8.2.1 另一方在執行本合同條款時發生重大違約,而且在違約方收到違約通知的____天內未能糾正;或

8.2.2 另一方在本合同中的任何陳述或保證被證明有重大的不正確或不準確。

8.3 本合同因為在此所述的任何原因而終止,都不解除任何一方履行至終止日前的責任,或者是履行終止後仍然有效的條款的責任。

8.4 發生以下情況,本合同可以隨時終止。

8.4.1 代理人的執照被運動員所在的國家____單項聯合會收回;

8.4.2 代理人宣告破產;

8.4.3 在其中一方破壞協議時,守約方向違約方發出通知,但不能對原協議進行修改;

8.4.4 其中一方向另一方提前三個月發出書面通知,表明要終止合同的意願。

第九條 保證陳述

雙方互相陳述、保證和承諾如下:

9.1 雙方均具有完全的權利和法律許可權或有效的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9.2 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依其中條款構成對雙方合法、有效和有約束力的責任。

第十條 遵守法律

如果有合理的原因相信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違反了國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規,雙方須及時修改本合同以遵守法律。但是如果修改令本合同喪失了其根本目的,那麼將認同雙方同意終止。如果本合同因本條而終止,款項應支付至終止日的履行程度。那些為將來而已支付的款項應按比例退還,除了明確規定在協議終止後仍然有效的條款以外,任何一方將不就本合同而負任何義務或責任。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1.1 由於水災、火災、地震、暴亂、罷工、勞工運動、疾病或本屆賽事比賽日程正式公佈後政府部門頒佈的命令等不可預見、無法避免和無法控制,不是由於一方的過失而引起的情況(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本合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不應被視為違約和應對另一方就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負責。

11.2 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須及時將不可抗力的性質、影響程度通知另一方並提供證據。雙方在所有合理情況允許下為減輕影響或制定替代安排而進行真誠的協商。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

12.1 在發生與協議有關的爭議時,合同雙方必須遵守運動員所屬國家____單項聯合會現成條例的申訴程式。如果該申訴沒有取得任何結果,雙方可以向國際_____聯合會仲裁小組提出申請,該組織的決定將對雙方產生約束力,併成為最終決定。

12.2 如果國際____聯合會不能協調解決,可選擇如下解決方案:

12.2.1 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員會依據該會的仲裁規則裁決;或

12.2.2 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第十三條 其他

13.1 所有根據本合同要求和許可發出的通知都必須是書面的,在親手送達或在以特快專遞(需要有回執)發出三天後視為正式生效。

13.2 本合同構成雙方之間就本合同所述內容的全部理解,取代所有先前其他或同期的有關所述內容的協議。

13.3 甲乙雙方確認,在合作期間,一方可能得到另一方的保密資料。雙方同意除非為了履行本合同而需要使用保密資料,雙方將保護保密資料,只在展行本合同時對同樣知道該等資料是保密資料並同意保密的人等披露保密資料。披露以所需知道的範圍為限。保密責任不包括非經一方違反保密責任而已為公眾所知或根據法律要求披露的資料,本合同終止之後保密責任繼續有效。

13.4 本合同未經雙方同意並特別指明是對本合同的修改,以書面形式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不得修改。

13.5 一方未對另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行為或之後的違約行為作出反對或採取行動不得視為棄權。本合同中的權利和補救方式是累積性的,任一方行使一項權力或補救不排除或放棄其對其他權利和補救方式的行使。

13.6 本合同中標題是隻為方便查閱,不構成本合同的實質內容。

13.7任何一方沒有另一方的事先書面許可不得轉讓或授權本合同下的權利和/或責任。本合同和其中所有條款對雙方有效,也對雙方各自的繼承和批准的轉讓人有效。在任何情況下,允許的轉讓都不能免除出讓人的責任。

13.8 本合同附件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與合同條款同樣有效,對合同雙方構成約束力。

13.9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

13.10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籤)代表______(籤)

電話: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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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於(年月)______________(地點)______________

住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是一名職業運動員,我委託______先生(他住在____________,是經紀人名單中的成員)在下列授權範圍內進行活動:

代理我與職業俱樂部制定職業運動合同的期限、年薪及其他條件。

負責與俱樂部以外的自然人或法人簽訂有關我名的開發。

為避免受到上述經紀人的欺騙,由________先生進行監督(他住在________,也是名單中的一員)。

同意與經紀人所代表的__________公司合作,

公司總部設在____________

公司帳號______________

佣金和報酬將按以下比例收取:

1)職業運動合同:____%

2)肖像名稱權的開發:____%

任何因代理而產生的爭議,如起草、解釋、實施、撤消、財務等,由三名成員組成的仲裁委員會處理和決定:運動員指定一名,經紀人指定一名(所選人員須從相關組織指定的人員中挑選),仲裁主席由由義大利足協的主席指派。所有程式均按有關規定進行。

本協議由雙方籤為準。

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

運動員________________ 經紀人________________

注意:

1)1級職業球員XX萬里拉。(a級)

2級職業球同1000萬里拉。(b級)

3級職業球員200萬里拉。(c-1)

4級職業球員100萬里拉。(c-2)

2)職業運動合同:0.5%到5%

形象名等開發合同:5%到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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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用人單位): (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 動 者): (姓名、住址、居民身份證或者其它有效證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合法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乙方保證其具有簽訂本合同的行為能力和履行合同義務的資格和能力,並且其與甲方簽訂本合同的行為不會導致甲方因此承擔任何對第三方的責任;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甲方安排乙方擔任 職務,乙方具體工作範圍為 ,工作地點為 。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原則上實行《勞動法》規定的每日 8 小時工作制,如有特殊情形需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另外安排加班時間,甲方必須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並且依法支付乙方加班費或安排補休。

乙方在其工作範圍內必須主動配合甲方的安排,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在法定節假日依法安排乙方休假。否則按照法定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工資。

四、勞動報酬、福利待遇

1、乙方每月的基本工資為 xx元/月(僅供參考) ,甲方應當在 日前發放上月工資。

2、甲方執行東莞市最低工資標準規定,保證乙方試用期月工資或正常月工資(不包括加班費)收入,不低於東莞市當年公佈生效的最低工資標準;

3、甲方按公佈的本公司規章制度,確定乙方的工種津貼、職務補貼和獎金數額,並根據生產經營效益,參照當地物價指數的變化,結合乙方所作的貢獻和工種、職務的變化,適時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4、因工作生產需要,甲方有權安排乙方進行合理加班。小時加班工資基數標準不低於當年本市小時工資最低標準,乙方小時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約定為 4.12(僅供參考) 元/小時。

5、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並按本合同約定的基本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五、社會保險:

1、甲方應按照法律規定為乙方辦理相關社會保險手續,依法繳交社會保險費,乙方個人應承擔部分保險費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直接扣除。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3、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2、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每 (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3、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紀律:

1、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公司的上、下班時間規定;如有違反,按甲方的規章制度進行處罰。

2、乙方必須保質、保量地按期完成工作任務;上班時不得故意怠工,否則按甲方的規章制度進行處罰。

3、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公司的規章制度,配合甲方管理,如乙方不服從甲方的合理管理而妨礙公司正常生產秩序的情況下,公司一律按照規章制度進行處分。

4、嚴禁乙方在公司內從事其它違法、犯罪活動,如經發現者一律交由公安機關處理,並且與之解除勞動關係。

八、合同的變更:

1、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2、變更本合同的內容,須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並辦理變更合同的相關手續。

九、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由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甲方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乙方擅自離職3天后或一年曠工累計超過15天的,甲方可單方即時解除本合同,予以除名處理,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並可追究乙方的違紀責任。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一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試用期內經稽核不符合錄用條件或乙方不願供職的;

(2)乙方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乙方被判刑,送勞動教養,以及有貪汙、盜竊、賭博、打架鬥毆、營私舞弊、罷工及怠工、不良行為等嚴重問題,或因失職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和屢次違反勞動紀律、廠紀廠規被記過、警告3次以上,本條所言的“重大損失”指人民幣10000元以上;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騙、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乙方服兵役、出境定居、自費留學和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的;

(8)甲方有以暴力、威脅或有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強迫勞動,侮辱人格,侵害乙方合法權益行為的;

(9)甲方連續2個月以上不支付乙方工資的;

(10)經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和嚴重危害乙方健康的;

(11)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條款或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而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1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按本條(1)~(6)項解除合同的,甲方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給乙方;但乙方離職出境定居時,甲方按規定需支付一次性離職費。按本條(7)~(11)項解除合同的,甲方除支付工資外並需支付經濟補償金給乙方。屬本條(12)情形而解除本合同的,按法律、法規的規定決定是否發給經濟補償金。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勞動合同一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

甲方辭退: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勝任工作的;

(3)因生產經營、技術條件發生變化,甲方又無法調劑安置乙方的,或因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及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法律、法規和甲方單位規章制度允許甲方可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

乙方辭職:

(1)乙方因結婚或家庭因困難而要照顧家庭的;

(2)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醫療期終結而本人要求離職的;

(3)其他法律、法規和甲方單位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允許乙方可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

本條中屬甲方辭退(1)~(3)項情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需按規定發給經濟補償金。屬本條乙方辭職(1)~(2)項情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但(2)項須按規定支付工傷相關待遇。屬本條甲方辭退(4)和乙方辭職(3)情形而解除本合同的,按法律、法規和甲方單位規章制度的規定,來決定是否發給經濟補償金。

十、違反合同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一)甲方違約:甲方未按本合同有關規定執行合同,乙方有權要求其履行,並要求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乙方違約:

1、乙方違反本合同各項規定,符合解除條件的雙方勞動合同終止,造成甲方其它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如乙方勞動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或雙方約定的其他可以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條件,在未經甲方同意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已投入的專項培訓費用損失,雙方確認投入給乙方的專項培訓費用初計為: 職工500元、普通員工100元 (僅供參考),造成甲方其它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雙方履行本合同期間如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於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天內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於收到裁決書十五日內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它:

1、乙方確認與甲方簽訂本合同前已認真學習甲方員工手冊及有關規章制度並自願遵守員工手冊及有關規章制度之內容,如乙方違反員工手冊及規章制度的相關規定,願意按照員工手冊及規章制度接受相應的處罰。

2、公司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員工的工作表現、業績考核變更員工的工作崗位,在相應的工作崗位的工資調整幅度內提高或降低乙方的工資標準。無正當理由,員工必須服從調動。

3、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真實合法(個人資料包括:居民身份證、學歷、簡歷、技術證書等),否則,雙方勞動合同自始無效,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或培訓費用損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賠償。涉及刑事犯罪的,並交由公安、司法機關處理。乙方保證與其他用人單位不存在勞動合同關係或需承擔競業禁止或保密的義務,如因此而引起的一切糾紛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另:若由於乙方提供虛假身份證或者借用別人的身份證入廠等故意隱瞞真實身份行為,導致在其發生工傷等事故後遭到社保部門拒絕理賠情況的,即使甲方已為乙方購買相關社會保險,所產生的責任也應由乙方自行承擔,概與甲方無關。

4、本合同附件為甲方公司章程(/廠級廠規),乙方簽訂本合同時並確認已閱讀並瞭解服從該公司章程(/廠級廠規)。合同期內,甲方公司章程(/廠級廠規)變更並經乙方瞭解的,以變更後的公司章程(/廠級廠規)為準。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籤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附件:乙方身份證影印件,甲方公司章程(/廠紀廠規)。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人: 身份證號碼: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房產經紀人與中介公司合同經紀人合同(4) | 返回目錄

甲方: (房產經紀人)

乙方: (房產中介公司)

甲乙雙方為攜手合作,促進發展,明確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一、確認與保證:

1、合同雙方確認已經獲取了本合約所涉及的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證書許可使用的相關資訊,充分閱讀並理解了本合同所有內容及附件,接受並嚴格遵守本合同的約定。

2、合同雙方本著真實的意願簽署本合同,並且確認不能僅依據本合同而獲得商業利益和成功;承認房地產中介服務隨市場的變化而變化,成功須依據自身的商業能力和努力。

3、合同雙方鄭重宣告並保證:

1) 對本合約的履行、傳達將不違反本合約的各項條款和規定,亦不會在與其他第三方簽訂的有關合約中列有違反本合約規定的條款;

2)在獲得本合約所規定的有關權利時沒有隱瞞或偽造任何客觀事實;

4、合同雙方對本合同內容和通過本合同約定的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證書許可使用沒有任何誤解和歧義。

二、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證書的相關情況:

1、房地產經紀人執業由資格證書的編號:

2、房地產經紀人執業由資格證書的有效期:

3、房地產經紀執業資格證書許可使用的範圍:

1) 可以使用該房地產經紀執業資格證書的服務範圍:_____________

2) 可以使用該房地產經紀執業資格證書的地域範圍:_____________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是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證書的合法擁有者。

2、甲方負責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證書的年檢及再次註冊。

3、關於房地產中介營業事務,均由乙方依法執行,甲方不參與相關事務的具體執行,也無須在乙方辦公地點上班。 但甲方有權隨時瞭解相關情況,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返還甲方的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證書,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或變相扣押。

4、甲方對乙方的經營虧損及對任何客戶、第三人索賠等賠償責任不負任何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5、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的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證書及其他相關證件。

6、乙方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從事下列行為:

(一)允許他人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房地產中介業務;

(二)將甲方的房地產經紀資格證書借給任何其它從事房地產中介服務的機構;

(三)超出其經營範圍從事其它房地產中介服務。

7、甲方因以下情況沒有正確將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證書轉讓給乙方使用的,不承擔任何責任:

(一)乙方未在約定的時間內成立的;

(二)甲方未按照約定使用該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證書;

(三)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因於甲方的情況。

四、房地產經紀資格證書許可使用的時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該房地產經紀資格證書正式轉歸給甲方使用。 房地產經紀資格證書許可使用的期限為__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合同期滿,甲方需繼續使用該房地產經紀資格證書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訂合同。解除合同,須經雙方書面協商同意。

五、合同的變更、解除及終止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兩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變更本合同條款時,應經雙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協議。

2、未經乙方同意擅自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主合同其它條款,乙方可以自行解除擔保義務。

3、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部分無法履行,經合同雙方協商,可以變更、修改或解除本合同。

4、本合同不得口頭修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均須各方簽署書面檔案表示同意。

5、凡因合同雙方就本合同的簽署、生效、履行、解釋、變更等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首先應爭取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6、爭議發生後,在對爭議進行仲裁時,除爭議事項外,合同雙方應繼續行使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其他權利,並應繼續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其他義務。

六、特別約定

1、乙方不得從事任何違法違紀行為,否則甲方有權收回相關資格證書,並有權追究一方的違約責任。

2、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工資報酬500元,

3、支付方式:每月 支付當月工資。

七、違約規定

1、合同雙方應嚴格信守合同,不得違約。

2、凡出現違反本合同規定不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即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元,守約方除有權向違約方索賠外,並有權終止本合同。

八、其他規定

1、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遲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一項權利並不作為對該項權利的放棄,任何單獨一次或部分行使一項權利亦不排除將來對該項權利的其他行使。

2、除非合同雙方另有約定,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本合同或者本合同項下的任和權利和義務。

3、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不影響本合同任何其它條款的有效性。

九、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合同雙方另行協商一致,並簽署書面檔案,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簽署正本一式叄份,自甲、乙合同雙方籤或蓋章後生效,甲、乙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3、任何一方如變更合同載明的聯絡方式和通訊地址,須在變更後5日內通知另一方。任何一方向對方發出本合同規定的任何通知或書面通訊應以速遞的信件發出,或者以傳真發出,並用速遞公司遞交的信件予以確認。按本合同規定發出的通知或通訊,信件交給速遞服務公司後七(7)天應被視為收件日期,或者,如以傳真發出通知,發出後一(1)天應被視為收件日期,但應有傳真確認報告為證,並應發出上述確認信件。一切通知和通訊均應發往下列有關部門地址,直到向另一方發出書面通知更改該地址為止。

甲方:(簽名或蓋章)

地址:

日期:

乙方:(蓋公章)

法定代表人 :(籤或蓋章)

地址: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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