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精選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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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篇1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個人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精選16篇)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

身份證:

住址:

住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所購買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乙方向甲方購買的商品房為園號樓室。建築面積為平方米,為實測面積。該商品房為現房。甲方依法獲得併合法擁有該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權,權屬證號為:。

第二條價格與費用

1、該商品房的售價總額為人民幣元,大寫為拾__萬__千__佰__拾__角__分。

2、甲方同意將該商品房原入住費用全部無償轉給乙方。

3、在甲、乙雙方交房前所發生的管理費、水費、電費、燃氣費、供暖費、電視收視費、電話費由甲方承擔,乙方應承擔交房後所發生的上述費用。

第三條付款時間約定

乙方應按下列方式向甲方按期付款:

1、首付款

以該商品房售價總額的%作為首付款,即人民幣元(¥)於20__--年--月--日(雙方立契過戶日)由乙方交付給甲方。

2、餘款

以該商品房售價總額的%作為餘款,即人民幣元(¥)於__年__月日前由乙方通過銀行按揭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3、如因銀行放貸拖延,而非甲乙雙方原因所造成則不追究甲乙雙方違約責任。

4、在雙方交接該商品房前,甲方應已收到第二條中所述全部售房款。

第四條違約責任

1、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權垵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逾期在15日之內,自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交付期屆滿之日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乙方已付款的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逾期超過15日後,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第5。3條款規定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付款有權追究違約責任。

逾期在15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逾期超過15日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按本合同第5.3條款規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同意繼續履行合同的,乙方應按逾期應付款的萬分之五支付逾期違約金。

3、在雙方簽署本合同後,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終止合同。

任何一方有違反合同的行為,則視為違約。違約方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為售價的5%,還應就該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包括為實現債權而支出的律師費用及訴訟費用)進行賠償。如雙方均有違約行為,應根據雙方各自違約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相應責任。

第五條交付期限

甲方須在本合同第三條履行完畢後日內,通知乙方收樓,以便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但如遇不可抗力,除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甲方可據實予以延期。

第六條裝飾、裝置標準

甲方交付的商品房裝修、裝置標準以現房實際情況為準(清單見本合同附件一)。

第七條入住

在簽訂本協議之前,甲方須將物業相關費用全部結清,同時雙方辦理立契過戶、入住等相關手續。

第八條合同解除

在下列情況之一發生之時,任何一方可解除本合同,但應書面通知對方。本合同自該通知送達對方之日起解除。

1、市房地局或貸款銀行未能批准雙方根據本合同之條款上述出售單位;

2、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

3、在上述第8。18。2條款規定的情況下,本合同應解除。甲方應在扣除乙方應付而未付的欠款(除房款以外的)和違約金後,在不支付任何利息或補償的情況下(如有)退還乙方已付房款。

4、如乙方應付而未付的欠款和違約金(如有)已超過乙方已付房款總額,則甲方有權進一步要求乙方賠償。

第九條不可抗力

凡因發生地震、颱風、暴雨、大火、戰爭、暴-等其他不能預見的、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協議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應在十五(15)天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協議不能履行或部分不履行或者需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證明檔案。該項證明檔案應由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地區的機構出具交由當地公證機構公證。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由此部分或全部免除向另一方的賠償責任。

第十條關於物業管理的約定

乙方領取該商品房鑰匙後,乙方應遵守---的物業管理規定,並如期繳納各項費用。

第十一條適用法律

本合同之簽訂、效力、解釋和履行以及本合同項下爭議之解決應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應首先通過友好協調解決,協商應在一方向另一方發出協商要求的書面通知後立即進行。無論任何原因若爭議在發出書面通知後十五(15)天內仍未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在的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申請根據其有效的程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皆有約束力。除仲裁裁決另有裁定外,仲裁費用(包括各方的法律費用)均由敗訴方承擔。

第十三條附則

1、若本合同內有任何條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市有關規定條例下成為無效、非法或不能執行時,本協議其餘條文之有效性、合法性及執行性並不因此而受損。

2、本合同中的條款標題僅為方便參閱而加入,其不構成本協議的一個組成部分,且其不應對本協議中任何條款的解釋產生任何影響。

3、本合同將成為轉讓出售商品房的充分合同,並取代之前雙方達成的任何承諾、陳述和協議。

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通過友好協調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應被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5、本合同原件一式三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順義縣房屋土地管理局備案一份。

6、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7、經營部在本次房屋交易過程中起到監督協調的作用,直至乙方辦理入住為止。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個人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把原養殖廠的土地及廠內的全部房屋轉讓給乙方,協議具體內容如下:

一、甲方於--年在教育達標時,建教學樓一棟、地面硬化、排水、鍋爐房等室外工程,總投資萬元,因當時無資金兌現工程款,現欠乙方工程款萬元。經甲方會議研究,同意以養殖廠的土地及房屋抵頂建築工程款。

二、甲方養殖廠的位置:

在文鍾鎮文鍾村十一組後面,東面是李明福建築公司,北側是九組姜華地南,中間有便道,西側是十一組耕地。

三、土地面積為:北側東西寬:102m,南側東西寬:113.5m,東側南北長68m,西側南北長67.5m,總計面積為:(102m+113.5m)÷2×(67.5+68)÷2=107.95m×67.75m=7300.06m,摺合畝數為:10.96畝,後附土地平面圖。

四、養殖廠共有磚木房屋41間、30間飼養舍、11間辦公室,建築面積總計為:飼養舍867平方米、辦公用房建築面積245平方米,後附房屋平面圖。

五、土地轉讓費總計為萬元,房屋評估價為萬元,土地、房屋兩項轉讓費共合人民幣萬元整。

六、轉讓費兌現辦法及兌現時間:

自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以現金付給甲方土地、房屋轉讓費萬元,轉讓費付清後,甲方用現金方式付給乙方工程款(按工程審計金額為準)。

七、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使用時間為伍拾年,即從--年一月一日起至--年一月三十一日止。房屋所有權歸乙方。待國家及其它單位徵佔該土地時,發生的各種補償費用全部歸乙方所有,房屋所有補償費也全部歸乙方。

八、乙方要求土地變更為國有土地時,甲方必須無償協助乙方辦理國有土地手續及其它證照,所需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如果乙方要求辦理房屋過戶手續,甲方必須協助辦理。

九、此協議一式叄份,由公證處公證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一份。望甲、乙雙方按照協議所規定的內容執行,出現糾紛或有異議時,甲已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訴諸法律解決。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個人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篇3

甲方:

住址:

乙方:

住址:

經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等相關規定。公平合理,相互自願的前提下,雙方簽訂以下協議。

一、地塊概況

該地塊位於威寧縣海邊村安置區,集體土地證號為:威集用(20__)第-003號,土地使用權人:耿昆,使用權面積為300平方米,地類(用途):住宅,該宗地四至:西至A205,東至A203,南至威雙大道,北至廣聚路。(注:該宗土地是由耿昆轉讓給馬關志所有,現將該宗土地轉讓給趙正國所有。)

二、轉讓方式

1、甲方把該地塊轉讓給乙方,土地轉讓總價為人民幣柒拾捌萬陸仟元整(¥:786000.00元整),乙方將房屋轉讓款一次性付給甲方(以銀行打款憑條為證)。

2、甲方確保該宗土地轉讓前無任何糾紛,無任何建築物。

3、甲方負責提供相關依據並配合乙方辦理相關建房手續和證件。

4、如乙方要求過戶,甲方應提供所有相關手續,過戶費用由乙方支付。如因甲方原因不能辦理過戶手續,甲方應退還所有購買土地的轉讓款,並且賠償乙方按轉讓款的總額千分之五/每日計算。

5、甲方需把原政府規劃的安置協議,規劃許可證,集體使用證,身份證影印件等證件交給乙方,以便辦理相關手續。

6、甲方積極幫助乙方解決有關土地手續辦理事宜,該宗土地轉讓後產權由乙方所有。

三、其他事宜

1、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解決,並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3、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個人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篇4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為了發展地方經濟,合理利用土地資源,並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保護雙方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當事人秉著誠實、自願、等價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協議:

一租賃土地的詳細情況:

甲方將承包經營的______市縣鎮______村____畝土地(詳細情況如下表)的使用權租賃給乙方建立駕校及綜合利用:

租賃土地所有權的詳細情況

總面積:_____畝其中:田:_____畝,土:_____畝;地塊共數:____塊

租賃期限

本協議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租賃期限為___年。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三租金標準

乙方按每畝_1500___元支付租賃費用,一次性付清,按期限的租金共計______元,大寫____。

四土地用途

地下資源:乙方經相關部門批准後開發、利用農村土地轉讓合同範本農村土地轉讓合同範本。

五相關稅費繳納

政府及相關部門的相關稅費由乙方負責;

村社相關費用按村社每年規定的標準,乙方須按時繳納。

六其他事項宣告

在租賃期內,甲方不得隨意收回土地使用權;

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土地使用權轉租或許可任何第三人使用。

租賃期限屆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如遇政府徵收或徵用,補償款由甲方所有,甲方退還乙方剩餘租賃期限租金。

租賃期間承租人死亡或者成為無行為能力人,或者被相關部門取消使用資格,合同終止,由甲方收回土地使用權,租金作為甲方恢復整改費用,不予退還。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乙方不履行本協議下的任一義務,均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即應向對方賠償其違約行為造成的一切損失農村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果履行和解除本協議發生爭議時,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若雙方在30天內未能協商一致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協議由雙方簽字、蓋章,並經所在村社同意蓋章之日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餘報有關部門備案核查。

村社意見(蓋章):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個人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徵得甲方家庭成員同意,甲方自願將其本戶取得的政府返還補償用地轉讓給乙方,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因政府徵收尋旺鄉西南村隊的集體土地,建設桂平市第五中學,其中徵收甲方土地畝。編號為:號。按照規定,甲方被徵收土地後,取得的25%政府返還補償用地一塊,面積:畝,座落於長安工業集中區農戶土地被徵安置區(返還補償用地的性質以甲方與政府簽訂的合同為準,徵地合同作為本協議附件)。

二、甲方將被徵地取得的上述返還補償用地轉讓給乙方,價格按照甲方被徵地面積計算為萬元/畝。合計轉讓價款為元,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一次性付清轉讓價款給甲方(乙方已付定金的應予扣減),甲方應出具收條給乙方收執。

三、甲方保證:

1、保證被徵用地無權屬糾紛,負責與政府辦理好一切徵地的手續。

2、保證返還補償用地交由乙方使用,保證返還補償用地相關權利全部由乙方享有,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有關土地產權登記手續,將土地使用權登記至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員名下。

3保證處理因徵地及領取返還補償用地產生的糾紛。

4、負責本戶所有家庭成員同意轉讓返還補償用地給乙方。

5、保證在交付所轉讓的土地和協助乙方辦理手續不再收取任何費用。

6、雙方成交後甲方將與政府所籤的徵地協議書原件一同轉交給乙方。

四、辦理產權登記等手續所需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本合約違約金為轉讓價的兩倍,如因日後政策變化或不可抗力的損失,導致的利益風險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如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一方違約解除本協議,本協議仍然適用。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簽字以及甲方收到款後即生效,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個人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篇6

第一條合同雙方當事人。

轉讓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址:電話號碼:;

代表人:職務:;

受讓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電話號碼:;

代表人:職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和國家有關政策,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甲方根據取得土地使用權,自願將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給乙方,但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共設施不在土地使用權轉讓範圍。

第三條乙方根據本合同受讓的土地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可以再轉讓、出租、抵押或用於其他經濟活動。

乙方在受讓土地使用權範圍內所進行的開發、利用、經營土地活動,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河南省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同時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鎮建設規劃,並依法履行甲方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且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其合法權益受到國家法律保護。

第二章轉讓地塊的四至、面積和年限

第四條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地塊系國第號、位於永城市東方大道與文化路東南角,用途為用地。土地所有權歸國家所有。

該地面積為10畝,計6666.7平方米。

四至:東至,南至。

西至,北至。如附圖所示。

第五條本合同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只能轉讓甲方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規定使用年限的餘年期使用權。

第六條轉讓年限自20xx年2月日至年月日為止,共年月。

第七條同時轉讓地上的附屬物。

附屬物名稱:,數量:。

佔地面積:平方米,建築面積:平方米。

附屬物結構:,價款:元。

有否典押:,是否出租:。

第三章土地轉讓費用及其支付方式

第八條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為每平方米元,總額為元,附屬物元。二項共計元,以人民幣計價。

第九條除乙方負責土地出讓金及政府規費外,乙方給甲方的補償費用萬元。a、以乙方名義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後乙方付甲方萬元。b,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辦理完成後乙方付甲方萬元,c工程開工建築建設完成後乙方付甲方萬元。

第十條以上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轉讓費、契稅等辦理過戶的一切費用。土地出讓手續,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以前的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包括辦理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費用由乙方負責,全部以乙方的名義辦理

第十一條合同簽訂後3日內甲方應將公司名下的有關土地資料和審批檔案交給乙方。另外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後3日內將有關變更檔案報送土地主管部門,並通知乙方。

第十二條合同簽訂後甲方應在6個月內辦理完土地過戶變更手續。

第四章土地使用的再轉讓

第十三條乙方在取得本合同規定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後,有權將本合同規定的地塊內全部或部分地塊的餘期使用權再轉讓。

第十四條甲方在原土地使用權中和登記檔案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給乙方。

第十五條乙方在受讓年限內,如需改變甲方原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應當取得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後。

第六章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如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視為違反合同,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按日支付總款千分之三的違約金,如有損失的還應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全部直接損失與可得利益的損失。

第十七條甲方由於過失致使乙方對該地塊使用權佔有的遷期、因延期而造成索賠。按本合同第十九條辦理。

第七章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十八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除、履行及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

第十九條除國家法律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或變更時本合同無追溯力。

第二十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時,由爭議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和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章生效與其他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正式形成的其他書面檔案,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一致變更或補充條款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同時送給等單位備查。

其他約定:

1、甲方所辦理的建築規劃手續面積不低於7萬平米。

2、乙方給甲方賠償的建築面1平米。

3、甲方負責拆遷及費用,負責協調周邊的一切關係及費用,直至工程完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篇7

轉讓方(甲方):_________

受讓方(乙方):_________

甲方擁有位於___市 __路佔地面積為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甲方擬將該土地使用權及與之相關的專案開發權轉讓給乙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根據我國現行土地轉讓及開發的法律法規,結合本協議所指土地及其開發的實際情況,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供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轉讓土地使用權及其專案開發權之狀況

(一)土地使用權狀況

1、土地座落位置:_________

2、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___

3、已批准的容積率為:_________

4、已批准的建築面積:_________

5、土地規劃用途:_________

6、土地使用期限:_________

7、土地現狀:_________

(二)專案開發權狀況

1、甲方已領取了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2、甲方已經市政府批准在擬轉讓的地塊上取得單項開發權,並領取了單項開發資質證;

3、甲方已按土地規劃用途委託了設計並辦理了報建手續,繳納了報建所需費用。

(三)其他權利狀況

1、甲方確認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專案開發權是其合法擁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張權利等產權瑕疵;

2、承擔形成轉讓款的現狀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及一切法律經濟責任,甲方確認為取得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專案開發權已支付了一切應付款項、費用,不存在債權、債務爭議(包括綠化費、拆遷安置補償等)。

第二條 本協議之轉讓價格

1、甲乙雙方確認本協議的轉讓價格以甲方已獲得批准的可建築面積為計價面積,轉讓價每平方米人民幣___元,計人民幣____元;

2、上述轉讓價格包含甲方取得轉讓土地的使用權與專案開發權所已付和應付的一切款項、費用;

3、乙方在受讓後獲准增加或減少建築面積,與甲方無關,不作為增加或減少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款的依據。

第三條 轉讓價款之支付

(一)支付:

1、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____%給甲方。

2、在甲方將涉及轉讓地塊的使用權和專案開發權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土地出讓合同書、紅線圖、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設計要點、設計圖紙、單項開發權批文及資質證等原件資料後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給甲方;

3、在規劃國土部門根據甲乙雙方共同申請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和專案開發權辦理到乙方或其指定人名下後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給甲方。

4、在乙方根據專案開發需要,將原規劃的辦公、商場功能報批為商住功能後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給甲方。

5、在乙方獲准開工後三十天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餘下轉讓價款給甲方。

(二)甲方收取本協議轉讓價款的開戶銀行為:____帳號為:__;甲方亦可書面通知乙方有關甲方收款或委託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銀行及帳號:

(三)甲方收取乙方款項,應按規定開具發票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

第四條 資料的交付及土地使用權證的辦理

1、在本合同生效後十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專案開發權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土地出讓合同書、紅線圖、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設計要點、設計圖紙、單項開發權批文及資質證等原件資料給乙方。

2、在本協議生效後三十天內,甲乙雙方備齊有關資料共同向市規劃國土部門申請辦理本協議所指土地的使用權轉讓登記手續及專案開發權的更名過戶手續。

第五條 稅費之負擔

在本協議土地使用權轉讓和專案開發權更名過戶過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門及政府部門指定的機構應收取的各種稅費,均由甲方承擔,如按規定應由甲乙雙方分擔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義支付,乙方應承擔的部分,已由乙方以轉讓價款方式體現在支付給甲方的價款中。

第六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法律狀況

1、甲方轉讓本協議所涉及之土地使用權後,該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登記檔案中載明的權利和義務隨之轉移給乙方;

2、在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登記以前,有關該地塊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自房地產登記機關核准轉讓登記之日起,有關該地塊的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3、甲方為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專案開發權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政府回填綠化費)、債務、責任,由甲方承擔,不因本協議的生效及轉讓登記手續的辦理而轉移。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生效後,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或拖延履行本協議應盡義務超過三十個工作日,視甲方構成根本性違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定金,退還已收乙方的轉讓款並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給乙方。

2、因甲方隱瞞事實真相,出現第三人對本協議所指的土地使用權及專案開發權出現權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協議不能履行,視甲方單方違約,甲方按本條第1款規定向乙方承擔責任。

3、甲方遲延履行本協議的規定義務未達到根本性違約,應按乙方已付轉讓款每日萬分之二點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因甲方原因,在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使用權及專案開發權設定或債務,影響乙方專案的開展,乙方有權將應付甲方的轉讓價款直接支付給主張權利的債權人,並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二)乙方的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生效後,乙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應按本協議總價款的____%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遲延支付轉讓價款給甲方,應按遲延額每日萬分之___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逾期三十個工作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應按本協議總價款的___%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3、出現上述情況造成本協議終止,乙方需將從甲方處取得的有關本專案的資料原件以及後續開發取得的檔案資料無償移交回甲方。

第八條 保密

一方對因本次協議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洩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條 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條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而使本合同無法開始履行或在履行過程中需要終止的,各方當事人均無須承擔違約責任。

2、本條款所稱不可抗力,係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及國家、省、市、主管部門有關法律、政策及規定的相應變化和調整。

第十一條 管轄法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管轄。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的,選擇下列方式第種方式進行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送達方式

甲方地址: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

任何一方的聯絡方式發生變更,必須在變更後3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以上述聯絡地址、電話、傳真的發出的信件、傳真視為送達。

第十四條 其他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另兩份用於辦理變更、轉讓手續之用。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篇8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轉讓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和其他附著物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擬轉讓標的物

甲方以出讓(劃撥)方式取得位於 ,地號為 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 ]字第 號,土地面積 平方米,轉讓面積為 平方米,土地規劃用途為 用地,土地使用權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使用土地上的房屋建築總面積為 平方米,產權證號為 字第 號,為 結構。

甲方土地位置與四至範圍如本合同附宗地圖所示,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確認。

第二條:轉讓價款

甲方願將上述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和其他附著物轉讓給乙方,乙方支付人民幣合計 元。

第三條:付款時間及方式

第四條:承諾與保證

4.1 甲方承諾並保證,甲方依法有權向乙方轉讓本合同第一條所述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和其他附著物,並具有與乙方簽署本合同的完全權利能力與行為能力。

4.2 甲方承諾並保證,在乙方基於本合同獲得合同第一條所述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附著物所有權時未就轉讓標的物設定任何抵押、債權或債務,保證乙方基於本合同的受讓行為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權益。

4.3甲方須全力協助乙方辦理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附著物所有權證件的變更登記手續,因此產生的一切稅費依法由甲乙雙方各自負擔。

4.4甲方承諾,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後,如該土地被國家徵用徵收,依法所得的各種補償款或其他任何收益歸乙方所有。

4.5乙方承諾並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方式支付價款。

第五條:違約責任

如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視為違反合同,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全部直接損失與可得利益的損失。

若希望約定違約金,則自己決定數額

第六條:法律適用及爭議解決

6.1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除、履行及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

6.2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留檔 份。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後生效。依法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方 代表人/代理人 乙方 代表人/代理人

(簽章)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個人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各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於 __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畝)。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國有土地使用證。

2.現該地塊的用途為住宅、工業、綜合和商業用地。

二、轉讓方式

1.甲方保證通過土地掛牌形式把該地塊轉讓給乙方,並確保該地塊的容積率大於等於__________,綠化率不少於__________%,土地用途為商業、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轉讓價為__________萬元/畝[包括級差地租、市政配套費、開發補償費、建築物和構築物的拆遷安置費、青苗補償費、空中或地下的管線(水、電、通訊等)遷移費和土地管理費],轉讓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價款:第一期定金,地價款的_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付款時間及條件:雙方簽訂協議書,且已辦好土地掛牌手續並在本條第四款規定的抵押登記手續辦妥後_______天內支付;第二期,付清餘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在乙方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協議, 取得該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後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

4.為保證前款第一期地價款的及時支付,丙方同意提供兩宗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作為抵押擔保,抵押的土地 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詳見成國用( )字第__________號和成國用( )字第__________號),抵押擔保的範圍與 甲方承擔的責任的範圍相同。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後______天內到當地土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期限至 乙方取得機投鎮________畝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止。

5.該專案由乙方獨立運作,盈虧自負。甲方願意幫助乙方解決有關稅費返還及政策協調。專案開發結束並經審計後,專案淨利潤率超過_______%的,超過部分淨利潤乙方同意與甲方五五分成。

三、違約責任

1.甲方誠邀乙方參與其_______畝土地的公開掛牌處理事宜,並承諾創造條件讓乙方取得該塊土地,若乙方未能 取得該地塊,甲方願意雙倍返還定金,計_______萬元,甲方應在確認乙方不能取得該土塊的土地使用權之日起_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地價款,應以每日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二點一作滯納金支付給甲方。如未能按時付款超過_____個工作日,視同終止履行本協議,並有權處置已付定金。

3.甲方應對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四、其他

1.在掛牌出讓過程中,乙方僅承擔應由受讓方承擔的土地契稅和交易費用,其他有關營業稅等均由甲方承擔。

2.乙方的開發建設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3.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並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5.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6.本協議一式六份,三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個人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篇10

轉讓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情況下,雙方共同商定,甲方願將位於____________,有償出讓給乙方。由乙方永久性使用,便於今後共同遵守,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一、土地四至及面積:東西寬______米,南北長______米,地基面積為______平方。

二、該土地轉讓費共計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人名幣。乙方在雙方簽訂合同之日先付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人民幣。基礎完工時付元(大寫:)人民幣。其餘款項在一層預字上完時交清元。不再收取任何費用。如果乙方遭第三方出具證據證明其為土地所有人並索要該土地所有權、使用權時,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本合同所產生轉讓費本金、利息及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

三、乙方在此修建房屋,或轉讓該土地,甲方有義務積極配合,不得干涉乙方。

四、合同簽訂後,如若因政府或政策性,對土地進行調控及管理等方面所涉及的政策性問題,都由乙方負責,甲方概不擔任何責任。

五、乙方有權使用該地基靠北的村公路。甲方有義務在本村內協助乙方完善本土地使用時的配套設施,如水、電供應等,費用無需甲方支付。

六、甲、乙雙方不得違約,要共同遵守以上條款。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無故解除合同。如有違約行為,違約方賠償由此而給對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執行中,如發生糾紛,經甲、乙雙方協商不成,可通過當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八、本合同至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電話: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電話: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個人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篇11

轉讓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讓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鑑於本合同甲方為本合同所指地塊土地使用權之合法擁有者,並同意轉讓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本合同乙方同意受讓本合同所指地塊土地使用權。現甲乙雙方就甲方向乙方轉讓本合同所指地塊土地使用權事宜,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1.總則

1.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_________市房地產轉讓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及其它有關規定,參照國內和_________市各開發區的通行慣例,由甲方向乙方轉讓_________號地塊內的部分土地使用權,用於乙方興辦_________。

1.2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有關土地使用權轉讓及與土地使用權轉讓相關的所有法律、法規、規章及_________與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以下簡稱“出讓合同”)。

2.雙方法律地位及有關檔案

2.1 甲方系經國家批准成立,負責_________土地開發和經營管理的經濟實體,具有中國法人資格。

2.2 乙方系經_________國政府批准成立,從事生產經營_________的經濟實體,具有_________國法人資格。

2.3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下列檔案: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甲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影印件)。

2.4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下列檔案:

(1)投資審批部門簽發的專案批准證書(影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乙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影印件)。

3.甲方的確認與保證

3.1 甲方確認並保證,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所定地塊,並具有與乙方簽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3.2 甲方確認並保證,在乙方實際獲得本合同所定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之前未設定任何抵押、債權或債務,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權益。

4.場地位置和麵積

4.1甲方向乙方轉讓_________號地塊內的部分土地使用權,作為乙方的工業建設用地。該場地面積共計約_________平方米(以土地管理部門勘測定界的面積為準),其地理位置詳見《場地位置示意圖》。

5.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

5.1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為自乙方申領的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載明的起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自乙方領取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日起,前款所述場地的土地使用權歸乙方所有,其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5.2 在轉讓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權。

6.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和付款方式

6.1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為每平方米_________美元,_________平方米合計為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前款所述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總額最終以土地管理部門勘測定界的面積和前款所述的土地單價的乘積為準,並實行多退少補。

6.2 本合同雙方簽字後,乙方須按下述時間要求付清前條規定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

本合同雙方簽字日後_________天內,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本合同簽字日後_________日內,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清餘額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乙方應將土地使用權轉讓金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銀行帳號:_________。

7.場地交接

7.1甲方應於乙方按本合同第6.2條規定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後_________日內,將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交付乙方使用。場地交接時,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應在場地交接單上簽字,以示場地交接完畢。

7.2甲方應於場地交付日期前_________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進行場地交接。若乙方不按甲方書面通知所載日期進行場地交接,逾期超過_________天的,視作乙方認可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已交接。

7.3在乙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甲方交付用地,乙方具備申辦土地使用權證的全部條件後,由乙方向有關土地主管部門申辦土地使用權證,甲方將積極協助乙方領取土地使用權證,並向_________市房地產登記處辦理登記手續。

8.場地基礎設施、條件

8.1 除另有說明外,本合同所稱基礎設施包括以下部分:

(1)供電、供水、電訊、煤氣設施管道;

(2)雨水、汙水管道及介面;

(3)道路。

8.2 本合同所稱基礎設施管線的介面的含義如下:

(1)雨水、汙水管道的接入點;

(2)經專業管線單位確認的本合同第4.1條所定埸地周邊的其他基礎設施管線的接入點。

8.3 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為將按該地塊的平均自然標高經過平整、拆除地面建築物和/或構築物、無地下公用設施的_________用地。

8.4乙方專案建成投產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雨水、汙水管道的介面、以及其他基礎設施管線和道路。乙方在受讓地塊內建設施工時,場地應具備供水、供電、進出道路及場地平整之條件,同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好有關臨時用電、用水、電話接入使用的申請和批准手續,從介面引進紅線內的工程費用和容量費用由乙方承擔。基礎設施管線介面以上(包括介面)的公用設施部分由甲方建造,並承擔全部費用;需要向有關部門辦理各類手續的,由甲方負責。

8.5基礎設施管線介面以下(包括與介面的銜接部分)的乙方自用設施部分由乙方建造,並承擔全部費用。乙方使用供電、供水、電訊、煤氣、雨汙水排放等配套設施,應向有關公用事業單位申請辦理,甲方應提供必要協助,貼費(增容費、初裝費)、接裝費及所需器材和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8.6乙方在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內進行建設時,不得損壞該場地周邊道路及其地上、地下各類公用基礎設施。乙方建設造成該類設施損壞的,應負責恢復原樣,並承擔全部費用及賠償由此而造成的損失。

8.7未經權利人許可,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開挖、佔用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以外的任何土地,如需臨時佔用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以外的土地和道路,須得到政府主管部門或有關土地使用者的同意。

8.8 在轉讓期限內,乙方同意甲方在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內的邊緣地帶鋪設熱網管線,並向甲方提供施工方便,但具體實施方案甲方應與乙方協商。

9.其它權利和義務

9.1乙方必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不少於總建安工程量的_________%,並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竣工。

9.2在轉讓期限內,乙方對依據本合同所取得使用權的土地,有權連同建築物依法自行處置,包括轉讓、出租和抵押。上述事實的發生,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及_________市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並不得與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相牴觸。上述事實發生時,乙方須將有關法律檔案送交甲方備案。因上述事實的發生而產生的土地使用權後繼者、受讓者,都是本合同所規定的乙方權利和義務的承受人。

9.3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邊界以外的公共衛生、綠化養護、市政養護等事項由園區管理機構承擔,乙方應按_________區市政市容管理機構公佈的有關規定向甲方交納管理費。該管理費應為合理之費用。

9.4凡涉及土地使用權轉讓、再轉讓、繼承、出租和抵押及有關建築物、附著物的產權變更等的所有經濟合同、契約、憑證等必須進行登記的檔案,均應按有關法規的規定辦理登記。

9.5 轉讓期限內,乙方應按規定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繳納土地使用金。

9.6在本協議土地使用權轉讓更名過戶過程當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門及政府部門指定的機構應收取的各種稅費,均由甲方承擔,如按規定應由甲乙雙方分擔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義支付,乙方應承擔的部分,已由乙方以轉讓價款方式體現在支付給甲方的價款中。

9.7在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登記以前,有關該地塊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自房地產登記機關核准轉讓登記之日起,有關該地塊的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個人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甲方擬將位於_________路佔地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及與之相關的專案開發權轉讓給乙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轉讓土地基本情況

1、土地座落位置:_________

2、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___

3、已批准的容積率為:_________

4、土地規劃用途:_________

5、土地使用期限:_________

6、土地現狀:_________

7、地號:_________

第二條 權利狀況

1、甲方確認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房屋產權證是其合法擁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張權利等產權瑕疵;

2、承擔形成轉讓款的現狀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及一切法律經濟責任。

3、負責規劃指導委員會通過建設專案的立項,審批。

4、保證廠區附近民宅同意拆遷。

5、負責該建設專案的土地更名工作,將原有的土地使用性質由工業變為建設用地。

6、根據廠區的地理位置及周邊建築實際情況,甲方必須保證此地塊內能夠建築四棟且不低於6層的建築物。

7、甲方負責為乙方設立業務洽談處

第四條 檔案的提供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下列檔案: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甲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影印件);

2、已交土地部門各種費用發票。;

第五條 轉讓期限

1、本合同所述土地使用權為乙方申領的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載明的起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自乙方領取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日起,前款所述場地的土地使用權歸乙方所有,其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第六條 轉讓價格

1、甲乙雙方確認本協議的轉讓價為人民幣萬元。

2、上述轉讓價格包含甲方的出讓該地塊的一切款項、費用;

3、乙方在受讓後應補交土地部門的款項自行解決,甲方協助辦理。

第七條 支付方式

1、乙方在辦理完畢土地使用證後日內支付雙方共同商定的款項;

2、甲方收取乙方款項,應按規定開具發票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

第八條 資料的交付及手續的辦理

1、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涉及轉讓地塊的一切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土地出讓合同書、紅線圖、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單項開發權批文及資質證等原件資料給乙方。

2、在本協議生效後_________天內,甲乙雙方備齊有關資料向有關部門共同申請辦理本協議所指土地的使用權登記手續及專案開發權的手續。

第九條 轉讓的法律狀況

1、甲方轉讓本協議所涉及之土地使用權後,該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登記檔案中載明的權利和義務隨之轉移給乙方;

2、有關該地塊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

3、甲方在該土地轉讓前一切款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政府回填綠化費)、債務、責任,由其自行承擔,不因本協議的生效及轉讓登記手續的辦理而轉移。

第十一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生效後,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或拖延履行本協議應盡義務超過三十個工作日,視甲方構成根本性違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定金,並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給乙方。

2、因甲方隱瞞事實真相,出現第三人對本協議所指的土地使用權出現權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協議不能履行,視甲方單方違約,甲方按本條第1款規定向乙方承擔責任。

3、甲方遲延履行本協議的規定義務未達到根本性違約,應按乙方已付轉讓款每日萬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因甲方原因,影響乙方專案的開展,乙方有權將應付甲方的轉讓價款直接支付給主張權利的債權人,並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生效後,乙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甲方有權扣除定金後,其餘款頂無息全額退還乙方;

2、出現上述情況造成本協議終止,乙方需將從甲方處取得的有關本專案的資料原件以及檔案資料無償移交回甲方。

第十三條 宣告及保證

甲方:

1、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所定地塊,並具有與乙方簽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2、甲方確認並保證,在乙方實際獲得本合同所定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之前未設定任何抵押、債權或債務,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權益。

3、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四條 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檔案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資訊、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 未經該資料和檔案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十五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1____種方式解決:

(1)遼寧朝陽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篇1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出讓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市(縣)_____________;

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於土地使用權出讓範圍。

第二章 出讓土地的交付與出讓金的繳納

第三條 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宗地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編號為__________,宗地總面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讓土地面積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見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出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將出讓宗地交付給受讓人,出讓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時該宗地應達到本條第___款規定的土地條件:

(一)達到場地平整和周圍基礎設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圍基礎設施達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場地尚未拆遷和平整,建築物和基礎地上物狀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現狀土地條件。

第六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讓方向受讓方實際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手續的,出讓年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算。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元);總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___日內,受讓人須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元)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九條 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____款的規定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一)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___期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一期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 期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 期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讓金的,受讓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後各期土地出讓金時,應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相應的利息。

第三章 土地開發建設與利用

第十條 本合同簽訂後___日內,當事人雙方應依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各界址點界樁。受讓人應妥善保護土地界樁,不得擅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受讓人應立即向出讓人提出書面報告,申請復界測量,恢復界樁。

第十一條 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範圍內新建建築物的,應符合下列要求:

主體建築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

附屬建築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容 積 率___________________;

建 築 密 度___________________;

建 築 限 高___________________;

綠 地 比 例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項下宗地範圍內一併修建下列工程,並在建成後無償移交給政府: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受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動工建設。

不能按期開工建設的,應提前30日向出讓人提出延建申請,但延建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第十四條 受讓人在受讓宗地內進行建設時,有關用水、用氣、汙水及其他設施同宗地外主管線、用電變電站介面和引入工程應按有關規定辦理。

受讓人同意政府為公用事業需要而敷設的各種管道與管線進出、通過、穿越受讓宗地。

第十五條 受讓人在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日起30日內,應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按規定向出讓人申請辦理土地登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

出讓人應在受理土地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依法為受讓人辦理出讓土地使用權登記,頒發《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六條 受讓人必須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讓宗地上的一切活動,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境或設施,使國家或他人遭受損失的,受讓人應負責賠償。

第十七條 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利用土地,需要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的,必須依法辦理有關批准手續,並向出讓人申請,取得出讓人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辦理土地變更登記。

第十八條 政府保留對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城市規劃調整權,原土地利用規劃如有修改,該宗地已有的建築物不受影響,但在使用期限內該宗地建築物、附著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屆滿申請續期時,必須按屆時有效的規劃執行。

第十九條 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出讓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式報批,並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的價值和剩餘年期土地使用權價格給予受讓人相應的補償。〔page〕

第四章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條 受讓人按照本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後,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但首次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剩餘年期土地使用權時,應當經出讓人認定符合下列第__款規定之條件:

一)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形成工業用地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第二十一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轉讓、抵押雙方應當簽訂書面轉讓、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權出租期限超過六個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應當簽訂書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本合同和登記檔案中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轉讓後,其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使用年限後的剩餘年限。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租後,本合同和登記檔案中載明的權利、義務仍由受讓人承擔。

第二十三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隨之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的,轉讓、出租、抵押雙方應在相應的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持本合同和相應的轉讓、出租、抵押合同及《國有土地使用證》,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登記。

第五章 期限屆滿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本合同項下宗地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向出讓人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出讓人應當予以批准。

出讓人同意續期的,受讓人應當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與出讓人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

第二十六條 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沒有提出續期申請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條規定未獲批准的,受讓人應當交回《國有土地使用證》,出讓人代表國家收回土地使用權,並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登出登記。

第二十七條 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未申請續期的,本合同項下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著物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受讓人應當保持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為破壞,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讓人可要求受讓人移動或拆除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恢復場地平整。

第二十八條 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提出續期申請而出讓人根據本合同第二十五條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土地使用權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著物,出讓人應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的殘餘價值給予受讓人相應補償。

第六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條 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三十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且在事件發生後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 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如果受讓人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___‰向出讓人繳納滯納金,延期付款超過6個月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讓人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出讓人並可請求受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二條 受讓人按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出讓人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按時提供出讓土地。由於出讓人未按時提供出讓土地而致使受讓人對本合同項下宗地佔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讓人應當按受讓人已經支付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___‰向受讓人給付違約金。出讓人延期交付土地超過6個月的,受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讓人應當雙倍返還定金,並退還已經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其他部分,受讓人並可請求出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三條 受讓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進行開發建設,超過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的,出讓人可以向受讓人徵收相當於土地使用權出讓金20%以下的土地閒置費;滿2年未動工開發的,出讓人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或者動工開發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動工開發遲延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 出讓人交付的土地未能達到合同約定的土地條件的,應視為違約。受讓人有權要求出讓人按照規定的條件履行義務,並且賠償延誤履行而給受讓人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八章 通知和說明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

第三十六條 當事人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開戶銀行、帳號的,應在變更後15日內,將新的地址或開戶銀行、帳號通知另一方。因當事人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第三十七條 在締結本合同時,出讓人有義務解答受讓人對於本合同所提出的問題。

第九章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三十九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條第___款規定的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章 附則

第四十條 本合同依照本條第___款之規定生效。

(一)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業經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尚需經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讓人、受讓人各執___份。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和附件共___頁,以中文書寫為準。〔page〕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的金額、面積等項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於___年___月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__市(縣)簽訂。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讓人(章): 受讓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簽字): (簽字):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報: 電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二○ 年 月 日

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註明邊長(米))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三十九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條第___款規定的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章 附則

第四十條 本合同依照本條第___款之規定生效。

(一)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業經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尚需經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讓人、受讓人各執___份。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和附件共___頁,以中文書寫為準。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的金額、面積等項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於___年___月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__市(縣)簽訂。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讓人(章): 受讓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簽字): (簽字):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報: 電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二○ 年 月 日

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註明邊長(米))

二、本合同的出讓人為有權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

三、合同第四條土地用途按《城鎮地籍調查規程》規定的土地二級分類填寫,屬於綜合用地的,應註明各類具體用途及其所佔的面積比例。

四、合同第五條中的土地條件按照雙方實際約定選擇和填寫。屬於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手續的,選擇第三款;屬於待開發建設的用地,應根據出讓人承諾交地時的土地開發程度選擇第一款或第二款,出讓人承諾交付土地時完成拆遷和場地平整的,選擇第一款,未完成拆遷和場地平整的,選擇第二款,並註明地上待拆遷的建築物和其他地上物面積等狀況。基礎設施條件按雙方約定填寫“七通”、“三通”等,並具體說明基礎設施內容,如“通路、通電、通水”等。

五、合同第九條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方式的規定中,雙方約定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一次性付清的,選擇第一款,分期支付的,選擇第二款。

六、合同第二十條中,屬於房屋開發的,選擇第一款;屬於土地成片開發的,選擇第二款。

七、合同第四十條關於合同生效的規定中,宗地出讓方案業經有權人民政府批准的,按照第一款規定生效;宗地出讓方案未經有權人民政府批准的,按照第二款規定生效。

個人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篇14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轉讓人: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

受讓人: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

第二條 法規依據及說明

1、雙方根據國家法律及省、市有關政策和規定,並在一九xx年雙方簽定的土地轉讓意向書的基礎上,本著平等、自願、互惠互利、誠信合作的原則,說轉讓土地使用權事宜訂立本合同。

2、根據本合同,甲、乙方必須依法辦理所有合法手續後,乙方才能依法取利該宗土地的使用權。

第三條 轉讓土地的位置、面積、

1、轉讓土地的位置:轉讓的土地位於甲方開發區所轄

2、本合同甲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使用權型別為出讓地。

3、用地用途:

第四條 土地轉讓價格及費用承擔

1、該宗土地按每畝人民幣壹拾捌萬元整,共計總價款為人民幣

2、上述地款包含該宗地的拆遷安置補償費,“四通一平”(即水、電、路、通訊及土地平整)費用、基礎設施配套費及辦理土地手續需上繳國家政府相關部門的土地出讓金、契稅等所有稅費。

第五條 付款時間及方式

1、乙方根據一九xx年九月,雙方簽訂的《土地出讓意向書》的約定,已交付肆佰萬元,即作為乙方本宗專案用地已支付給甲方的土地轉讓款。

2、甲方對長沙經濟開發區用地手續經國土資源部、國務院批准後,並在辦妥乙方紅線圖、土地使用證時,乙方經甲方書面通知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一次付清剩餘土地款項。否則,甲方有權留置乙方的紅線圖和土地使用證。

第六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負責本宗用地國土部門報批工作和向乙方提供全套法定用地手續,應確保在國務院批准辦理農用地徵地手續後或市國土局核算和補交稅費後,乙方無欠款情況下一個月內將土地紅線圖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移交乙方。

2、負責電、水、通訊、排水管道無償架鋪到乙方專案用地周邊市政規劃網路上,不再向乙方收取相關及改造費用。

3、甲方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做好用地範圍內的拆遷安置工作,為乙方提供良好的開發建設和生產經營環境。

4、盡力、儘早修建好本協議地塊周邊的主區域道路的建設,改善乙方所處位置與長沙市溝通的交通條件。

(二)乙方責任

1、負責立項、可研及規劃方面的有關手續。

2、安排專人配合甲方做好專案用地報批工作,及時做好並向甲方提供用地報批所需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平面設計規劃、環境評估報告等相關資料。

3、負責按雙方約定付款進度及時向甲方支付本宗土地所需資金。

4、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自行辦理專案報建手續。所有基本建設專案由乙方按國家法律政策規定自主手工藝擇隊承建。

第七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後,甲、乙雙方不得違約。

1、如乙方有不能按合同約定的期限,付清合同規定的款項,則按所欠總額的5‰向甲方賠付違約金;

2、如甲方不能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將轉讓地紅線圖和國土使用證辦於乙方名下並移交乙方,由按乙方的已付款總額的5‰向乙方賠付違約金;

3、甲、乙雙方在履約過程中出現的其他違約行為,則按《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由違約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4、若在辦理土地權屬轉移過程中因國家政策調整原因,甲乙雙方無法履行合同,在正式確定後的一個月內,甲方將乙方所有預付款一次性退還給乙方,並承擔乙方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 附 則

1、乙方應甲方要求,並向甲方提供資料完善之日起,甲方須四個月內辦理完畢合同土地轉讓的全部手續。

2、如甲方將辦理完畢的土地紅線圖、國土證等手續交付乙方後,乙方在兩年內未開發該宗土地,甲方則依據政府相關部門的授權,有權收回該宗已出讓的土地使用權,乙方為取得該宗土地的使用權所支付的一切費用損失自負。

3、若因國家政策調整,新增加部分稅、費(包括調增容積率所增加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其它未盡事宜,甲、乙雙方視具體情況,友好協商解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後,雙方均應共同遵守。

6、本協議一式八份,雙方各執四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篇15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簽訂本合同以供遵守。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_________鄉(鎮)_________村_________組_________畝土地(地塊名稱、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後)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_________(主營專案)生產經營。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轉讓價格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_________元人民幣。甲方承包經營相關地塊時對該地塊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補償金。本合同的補償金為_________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為零元)。兩項合計總金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現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為_________。

2、實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為_________(具體內容見附件)。時間為_________。

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轉讓承包經營權的土地交付乙方。

交付方式為_________或實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經發包方同意,並由甲方辦理有關手續,在合同生效後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

2、甲方交付的承包經營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必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變更土地經營權證書,簽訂新的土地承包經營合同,方能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5、乙方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農業稅費和國家政策規定的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並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8、其他約定:_________。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_________。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發包方同意並經_________鄉(鎮)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或鑑證)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個人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篇16

甲方: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甲方同意將位於 寬 米,西邊深31米,東邊深為34米, 圍牆22米,總面積約 平方米(小寫: ㎡)的一宗土地轉讓給乙方永久為業,雙方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該宗土地的轉讓總金額:共計人民幣壹佰陸拾萬元整(¥160000.00元)。

二、該宗土地的四至界線:東至 ,西除10米為界,南至 牆,北至大路邊(以五層的規劃證為準)。

三、甲方保證該宗土地享有完整使用權,能完全支配及處理,轉讓之前的糾紛、債務、租賃及抵押由甲方負責處理完畢,與乙方無關。

四、付款方式

1、本合同簽字之日,乙方付甲方現金人民幣叄拾萬元整(¥300000.00元),甲方將該宗土地的原始資料、合同、規劃許可證、身份證影印件交給乙方,在兩個月之內乙方下好基腳地樑,餘款壹佰貳拾萬元在兩個月之內付清給甲方,剩餘壹拾萬元,甲方無條件配合乙方辦好所有的相關手續後立即付清壹拾萬元給甲方。

2、甲方保證北面大路永久暢通,把五層的規劃證件佔地總面積約660平方米分項出來給乙方,所產生的一切稅、費用由甲方負責。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空口無憑,立字為據,永不反悔。若有違約,違約方承擔一切經濟責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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