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協議範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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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股權轉讓合同,有些地方還要求股權轉讓協議必須經過公證或鑑證,才可以作為辦理工商登記變更的依據。以下是本站小編收集整理的:3篇股權轉讓協議範本,僅供大家閱讀參考。

股權轉讓協議範本3篇

股權轉讓協議範本一

本協議由下列雙方在友好協商、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於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簽署。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營業執照號碼(或身份證號碼):

註冊地址或住所:

電話: 傳真:

電子郵件: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營業執照號碼(或身份證號碼):

註冊地址或住所:

電話: 傳真:

電子郵件:

本協議中,甲方與乙方單獨稱為“一方”,合稱“雙方”。

鑑於:

(1)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在______註冊登記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公司註冊資本為________,總股本為_________。甲方是目標公司的正式註冊股東,持有目標公司____%的股份;

(2)甲方願意按本協議的約定在符合法定及目標公司《章程》約定的股權轉讓條件及程式的前提下將其持有的目標公司的______%股份(合______股)(以下簡稱“目標股份”)轉讓給乙方。

(3) 乙方願意依據本協議的約定接受甲方轉讓的目標股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案的規定,協議雙方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上述股份轉讓事宜,達成本協議如下:

第一條 目標股份的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

1.1 甲方持有的目標股份對應的出資已全部到位,甲方現同意將其持有的目標股份以人民幣______萬元的價格轉讓給乙方。

(如所轉讓的股份對應認繳的註冊資本尚未全部到資,可約定由乙方按章程規定如期到資,並註明乙方同意按此價格和條件購買目標股份。)

1.2 雙方約定,乙方在本協議簽訂後,應根據股權變更登記的步驟,按照下列方式將股權轉讓款分期支付給甲方:

1.2.1協議簽訂之日起5日內,乙方支付股權轉讓價款的___%即人民幣 元;

1.2.2協議生效後 日內,乙方支付股權轉讓價款的___%即人民幣 元;

1.2.3在目標公司辦理完畢股東登記變更之日起___日內,乙方支付剩餘股權轉讓價款的____%即人民幣 元。

(亦可根據具體情況,根據交易情況約定其他支付條件)

1.2.4 甲方指定收款賬戶資訊:

賬戶名:

開戶行:

賬號:

第二條 宣告、保證與承諾

2.1 甲乙雙方保證各自是符合中國法律規定的適合民事主體(如是公司的應合法註冊並有效存續),具有簽署本協議和履行本協議約定各項義務的主體資格,並將按誠實信用的原則執行本協議。

2.2 本協議雙方在此所作的全部保證、承諾是連續的,不可撤銷的,且除法律的明文規定和執行司法裁決之必須外,不受任何爭議、法律程式及上級單位的指令的影響,也不受雙方名稱及股東變更以及其他變化的影響。本協議雙方的繼承人、代理人、接管人及其他權利義務承接人對本協議雙方各自在此所作的保證、承諾以及按本協議規定應履行的義務負有連續的義務和責任。

2.3 甲方在此向乙方作出如下宣告、保證與承諾:

2.3.1 甲方保證所轉讓的股份是甲方合法持有的股份,甲方有完全、合法的處分權,沒有設定任何質押或者其他足以影響股權轉讓的擔保,亦不存在任何司法查封、凍結,並不會因股份轉讓使乙方受到其他方的指控、追索或遭受其他實質損害。同時,甲方保證,其在交易時向乙方提供的關於目標公司和目標股份的相關財務資訊是真實全面的。否則甲方無條件承擔由此引起的所有經濟和法律責任。

2.3.2 甲方的宣告、保證與承諾在本協議規定的股份轉讓行為完成後繼續有效。

2.3.3 甲方將與乙方積極配合,依法共同妥善辦理股份轉讓所需的各項手續。

2.4 乙方在此向甲方作出如下宣告、保證與承諾:

2.4.1 乙方具有依法受讓甲方所持有的目標股份的主體資格。

(除一般民事主體資格要求外,某些行業、公司對股東身份有特別要求)

2.4.2 乙方保證受讓股份的資金來源合法,並依照本協議的規定及時向甲方支付股份轉讓價款。

2.4.3 乙方的宣告、保證與承諾在本協議規定的股份轉讓行為完成後繼續有效。

2.4.4 乙方將與甲方積極配合,依法共同妥善辦理股份轉讓所需的各項手續。

第三條 權利和義務

3.1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1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期足額支付股份轉讓價款。

3.1.2 甲方應在乙方付清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全部股權轉讓款後___日內配合乙方督促目標公司根據《公司法》和《章程》的規定,將轉讓後的甲方和乙方及其持股情況登記於公司股東名冊。(如果是完全轉讓,則不必再登記甲方情況。)

3.1.3 甲方應簽署和提供一切必要檔案資料,並促使目標公司在本協議簽署後儘快辦理目標股份的變更及登記手續。

3.1.4 甲方應在乙方根據本協議第1.2.1條的規定向甲方支付首期股份轉讓價款之日起___日內,促成目標公司完成本次股份轉讓涉及的股東會決議,並在乙方根據本協議第1.2.2條的規定向甲方支付二期股份轉讓價款之日起___日內,配合完成工商變更登記手續遞交事宜。

3.2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3.2.1 乙方應按本協議約定按期足額支付股份轉讓價款。

3.2.2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配合其在付清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全部股權轉讓款後___日內督促目標公司根據《公司法》和《章程》的規定將轉讓後的甲方及乙方持股情況登記於公司股東名冊。(如果是完全轉讓,則不必再登記甲方情況。)

3.2.3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促成目標公司就目標股份變更在本協議簽署後儘快辦理相關的變更及登記手續。

3.2.4 乙方應簽署和提供一切必要檔案和資料,並協助辦理股份轉讓工商變更登記所需的一切必要手續。

3.2.5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其根據本協議第1.2.1及1.2.2條的規定向甲方支付首期及二期股權轉讓價款後的約定時限內,促成目標公司完成本次股份轉讓涉及的股東會決議和工商變更登記手續遞交事宜。

3.3 變更資料遞交登記機關並被接受的,視為雙方的配合義務初步完成。如需補充檔案和資料,雙方仍有義務予以配合。

第四條 目標公司股東的權利義務

自股權變更登記完成之日起,乙方即享有作為目標公司股東的一切權利並承擔作為目標公司股東的一切義務。

但因一方過錯導致變更登記完整時間拖延的,目標公司在拖延期間產生的股東收益歸守約方享有,目標公司在拖延期間產生的股東權益減損,由違約方負擔。

第五條 協議的成立和生效

5.1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委託的代理人簽字,並加蓋雙方公章後成立。(一方為個人的,簽字即可。)

5.2 本協議在下述條件滿足後正式生效:

5.2.1 乙方股東大會批准本次交易。相關股東會決議應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並提交甲方一份備存。

5.2.2 如需要政府相關部門審批的,獲得批准。

第六條 不可抗力

6.1 本協議所稱的不可抗力是指一方不能預見或雖能預見但不能避免或不可克服的,導致該方不能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義務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政府或公共機關的禁令或行為、動亂、戰爭、敵對行動、火災、水災、地震、風暴、海嘯或其他自然災害。

6.2 發生不可抗力時,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並提供書面情況說明,由雙方協商解決方案。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還應在___個工作日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關於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

6.3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時,雙方均應盡其最大努力採取任何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或減少可能給對方造成的任何損失和損害。

6.4 若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無法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義務,則該方不視為違約,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保密

鑑於本協議項下交易涉及雙方商業祕密,雙方同意並承諾對本協議有關事宜採取嚴格的保密措施。除履行法定的資訊披露義務及任何一方聘請的負有保密義務的中介及服務機構外,未經對方許可,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其他方透露。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乙方遲延支付股權轉讓價款的,每日應支付拖欠款項千分之一的滯納金,遲延超過 15 日,甲方有權選擇解除協議;甲方遲延配合完成股權變更登記的,每日應支付乙方已支付款項千分之一的滯納金,遲延超過 15 日,甲方有權選擇解除協議。

8.2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如協議任何一方不履行或違反本協議任何條款和條件或者由於本協議一方向另一方所做宣告、保證和承諾有不完整、不真實、不準確,造成對方損失的,守約方有權予以催告要求改正,嚴重違約或者經催告後拒絕改正的,守約方有權在要求賠償的同時,選擇解除協議。

因一方違約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者導致對方利益受損時,對方有權就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損害及所產生的訴訟、索賠等費用、開支(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差旅費等)要求不履行方或違約方作出賠償。

因一方嚴重違約或者經催告後拒絕改正導致守約方解除協議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相當於本協議標的額______%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能覆蓋守約方因此遭受的損失的,還有權就不足部分繼續索賠。

第九條 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本協議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9.1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解除、終止本協議;

9.2 本協議的一方嚴重違反本協議,致使對方不能實現協議目的,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9.3 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協議不能履行的,經雙方書面確認後本協議解除。

第十條 適用的法律和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受中國法律管轄,有關本協議的成立、有效性、解釋和履行及由此產生的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的一切爭議,均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目標公司註冊地的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有關稅費的負擔

在轉讓過程中發生的與轉讓有關的稅、費由本協議雙方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各自承擔。

第十二條 其他條款

12.1 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和補充應由本協議雙方通過友好協商並簽署書面檔案確定後依法辦理相關手續,所簽署的檔案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 如本協議部分條款依法或因其他原因終止或宣告無效,不影響其餘條款的效力。

12.3 非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本協議或其項下的任何權利或義務概不可由任何一方轉讓予任何第三方。

12.4本協議各條款的標題僅為閱讀方便之目的,不得以任何方式影響本協議的含義或解釋。

12.5本協議項下的任何通知和送達均應通過本協議首部列明的途徑進行。任何一方的相關資訊有變化的,均應書面通知對方。

12.6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三份,目標公司存檔一份,其餘用於辦理相關審批、登記或備案手續。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股權轉讓協議範本二

本協議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下列各方簽訂:

轉讓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註冊地址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註冊地址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鑑於:_________,據此,雙方達成以下條款:

1.釋義:

除非協議另有所指,以下詞語和語句在本協議及各附件具有以下的含義:

1.1 “轉讓”或“該轉讓”指本協議第2條所述甲、乙雙方就_________股份所進行的轉讓。

1.2 “被轉讓股份”指依據本協議,甲方向乙方轉讓的_________公司_________%的股份。

1.3 “轉讓成交日”指依本協議3.1款的規定,雙方將轉讓的有關事宜記載於股東名冊並辦理完畢工商登記手續或在股份託管機構辦理完畢轉讓手續並完成相應的工商登記之日。

2.股份轉讓

2.1 甲方依據本協議,將其持有的_________公司_________%的股份計_________股及其依該股份享有的相應股東權益一併轉讓給乙方;

2.2 乙方同意受讓上述被轉讓股份,並在轉讓成交後,依據受讓的股份享有相應的股東權益並承擔相應的義務。

3.成交

3.1 本協議簽訂後,雙方應當就該轉讓的有關事宜要求公司將乙方的名稱、住所、受讓的出資額記載於股東名冊並辦理完畢工商登記手續,甲方應就該轉讓已記載於股東名冊並辦理完畢工商登記手續的事實向乙方出具書面的證明。如公司的股份已進行了集中託管,則雙方應當在股份託管機構辦理完畢轉讓手續並完成相應的工商登記手續。

3.2 從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如_________日內不能辦理完畢前款規定的成交手續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拒絕支付轉讓價款。如乙方已支付了相應款項,則甲方應將乙方已支付的款項退還乙方。

4.價款支付方式

4.1 甲、乙雙方同意甲方轉讓_________公司_________%股份的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4.2 支付方式

4.2 .1 自甲方出具其持有_________公司_________%股份的合法、有效的證明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

4.2 .2乙方於轉讓成交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

5.補充付款及其它費用

5.1 如果_________公司獲准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同時按照經證監會批准的_________公司首次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的招股說明中顯示的淨資產額的_________%高於_________元時,差額款項作為乙方向甲方支付該轉讓的補充付款。

5.2 乙方於_________公司上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依款確定的款項支付予甲方。

5.3 乙方依前款規定支付補充付款時,應同時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該款項作為對甲方為_________公司上市而支出的各項費用的補償。

5.4 雙方依5.3款所確定的補償費用,在本協議簽訂後非經乙方同意不得作任何變更。

6.董事的委派權

6.1 從轉讓成交日起,乙方享有對_________公司的董事委派權。

6.2 甲方保證乙方可向_________公司委派叄名董事,依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行使董事權利。

6.3 甲方應依法召集臨時股東大會,確認董事人選的變動。

7.宣告、保證和承諾

甲方特此向乙方作出以下宣告、保證和承諾:

7.1 甲方已合法地成為_________公司的股東,全權和合法擁有本協議項下被轉讓的_________公司_________%的股份,並具備相關的有效法律檔案。

7.2 甲方承諾未以被轉讓股份為其自身債務或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

7.3 甲方履行本協議的行為不會導致任何違反其作為一方當事人與他人簽署的合同、協議或單方作出的承諾、保證等。

7.4 甲方已取得簽訂並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批准、授權或許可。

7.5 甲方承認乙方系以以上宣告、保證和承諾為前提條件同意與甲方簽訂本協議。

7.6 以上宣告、保證和承諾,在本協議簽訂後將持續全面有效。

8.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協議的義務的行為將不視為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合理及實際可行的補償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9.爭議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10.一般規定

10.1 本協議自生效之日起對雙方均有約束力。非經雙方書面同意,本協議項下的權利義務不得變更。

10.2 本協議項下部分條款或內容被認定為無效或失效,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10.3 本協議中的標題,只為閱讀方便而設,在解釋本協議時並無效力。

10.4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10.5 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股權轉讓協議範本三

甲方(轉讓方):

身份證:

乙方(受讓方):

身份證:

鑑於餐館“樓上樓下”系由 共同成立的 公司,轉讓方持有目標公司 100%股份。餐館樓上樓下價值35000元大寫(叄萬伍仟元整)甲方有意出讓其所持有的餐館“樓上樓下”其中80%的股權;乙方為獨立的法人,且願意受讓甲方股權,參與餐館“樓上樓下”現有業務。

1、甲方同意將所持有的餐館“樓上樓下”80 %的股權轉讓給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讓甲方所持有的餐館“樓上樓下”80 %的股權;

3、甲乙雙方已就股權轉讓事宜進行審議並已作出相關決議;

4、甲乙雙方均充分理解在本次股權轉讓過程中各自的權利義務,並均同意依法進行本次股權轉讓。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現簽定本股權轉讓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協議簽訂地

本協議簽訂地為:餐館“樓上樓下”所在

第二條:轉讓標的及價款

2.1 甲方將其持有的餐館“樓上樓下”80%的股權轉讓給乙方;

2.2 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股權的轉讓;

2.3 甲乙雙方確定的轉讓價格為人民幣28000元(大寫貳萬捌仟元整);

2.4 甲方保證對其向乙方轉讓的股權享有完全的獨立權益,沒有設定任何質押,未涉及任何爭議及訴訟。

第三條:轉讓款的支付

本協議生效後5日內,乙方應按本協議的規定足額支付給甲方約定的轉讓款;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4.1 本次轉讓過戶手續完成後,乙方即具有餐館“樓上樓下”80%的股份,享受相應的權益;

4.2 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按時支付股權轉讓價款。

4.3 甲方應對乙方辦理批文、變更登記等法律程式提供必要協作與配合。

4.4 甲方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將其在餐館“樓上樓下”的擁有的股權、客戶及供應商名單、技術檔案,業務資料等交付給乙方。

4.5 餐館“樓上樓下”共同購買的物品按股東股份所佔的比例出資,購買的物品按每月5%的折舊率折舊。

4.6 全體合夥人推選乙方鄭東沐為合夥負責人,負責人根據過半數的主導意見制定執行方案,主管執行過程中的一切事務;負責人亦可提

出經營方案,制定經營計劃,交全體合夥人會議討論通過。

4.7 甲方承諾作為公司股東及職員期間所獲得的公司任何專有資訊(包括但不限於財務狀況、客戶資源及業務渠道等等)承擔嚴格的保密責任,不會以任何方式提供給任何第三方佔有或使用,亦不會用於自營業務。

第五條:違約責任

5.1 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經濟損失。

5.2 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六條: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6.1 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並訂立書面變更協議。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本協議繼續有效。

6.2 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6.3 雙方一致同意終止本協議的履行時,須訂立書面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方可生效。

第七條:協議的生效及其他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二)股東放棄股份優先購買權宣告

1、本公司無條件放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對出讓股份所享有的優先購買權。

2、本公司放棄股權,優先購買權的決定是無條件的和不會撤銷的,並承諾在目標公司股權轉讓的過程中不反悔。

甲方(棄權股東)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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