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出租協議(精選2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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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出租協議 篇1

甲方:__________

土地使用權出租協議(精選23篇)

乙方:__________

第一條 甲方經批准,取得位於___市用地面積___㎡的土地使用權。

地塊編號:___使用年期___年,自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甲方在上述土地興建樓宇,系___定名___,由甲方預售。

第二條 乙方自願向甲方定購上述樓宇的第___幢___號(第__________層)。建築面積___㎡,土地面積/㎡(其中:基底分攤___㎡、公用分攤___㎡、其他___㎡)。

第三條 甲方定於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不得超過___天: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2.施工中遇到異常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上述原因必須憑___市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檔案為依據,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條 甲乙雙方同意上述訂購之樓宇售價為:___單價元/㎡,總金額___幣___千___百___十___萬___千___百___十___元(小寫____萬元)。

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指定收款銀行:

賬戶名稱: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分期(一次)付款(見附表一)。

第五條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有權追索違約利息。如逾期___天以上,仍未付所欠款項和利息,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將樓宇出售他人。

第六條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日期交付給乙方使用,應按合同規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計算付款利息,以補償乙方的損失。

第七條 甲方出售的樓宇須經__________市建築質量檢驗部門驗審合格,並負責保修半年,如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有權提出退房,退房後甲方應將已付款項及全部利息在30天內退回乙方。

第八條 甲乙雙方在樓宇交付使用並付清樓款後,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書》,經市府主管部門辦理轉讓登記手續,發給《房地產權證》,乙方才能獲得房地產權。

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享用與該樓宇有關聯的公共通道、設施、活動場所,同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社會道德,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

第九條 乙方所購樓宇只作___使用,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樓宇結構和用途,如有損壞應自費修繕。

乙方購置的樓宇所佔用的土地,按有關土地管理規定繳納土地使用費。

第十條 預售的`樓宇,乙方不許轉讓、抵押,否則,後果自負。

第十一條 後面的附表一、二均為本合同內容的組成部分。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蓋章之日起生效,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按下列xx項解決:

1.由仲裁機關仲裁;

2.由人民法院裁判;

第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公證機關、房地產權登記機關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土地使用權出租協議 篇2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及省、市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甲方根據本合同出租集體土地使用權,土地所有權仍屬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出租宗地的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其它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土地使用權出租範圍。乙方承租的土地使用權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轉讓、轉租、抵押。

第三條 本合同下的地塊面積,宗地位於_______________區內。其位置及四至範圍如本合同附圖所示。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租年限為5年,自20xx年日起至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租用途以國土部門批准為準。在租賃期限內,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用途。如乙方需要在該地塊上建造相關建築設施,需經甲方同意並報有關部門批准。

第六條 乙方同意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租金。租金為每年每畝______000元,年租金總額為(大寫)_______________(人民幣)。)

第七條 乙方同意按如下方式支付土地使用權租金:乙方於每年 月 日前交清本年度的租金。

第八條 乙方如逾期不交或未全部付清租金,甲方有權解除合

同,並可要求乙方賠償因違約而造成的所有損失。

第九條 本合同下的地塊填土、平整及鋪場等工作由乙方負責,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期的前三年,即20xx年至20xx年,甲方優惠乙方租金每年1.5萬元人民幣,作為抵算乙方上述土地基礎工作的費用。

第十條 乙方在承租土地上的經濟開發活動,應遵循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否則後果由乙方負責。

第十一條 本合同存續期內,如遇國家或集體重點建設,需要使用承租宗地土地的,甲乙雙方都應服從。

第十二條 本合同規定的租賃期滿,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乙方應依照規定交還《集體土地使用證》或《土地他項權利證書》,辦理土地使用權登出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 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對本宗地具有優先承租權。乙方如需繼續承租該宗地,須在距期滿前60日內向甲方提出,並報區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審批,重新辦理土地使用權承租手續。

第十四條 因執行本合同甲、乙雙方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作為合同件,與本合同同時備案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條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簽訂,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法定代理人(簽章):

經辦人:

經辦人:

土地使用權出租協議 篇3

甲方:(贈予人)

乙方:(受贈人)

丙方:(見證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經甲、乙、丙三方友好充分協商,本著平等、自願、無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無償贈送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地塊概況

甲方贈予給乙方的土地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總面積大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畝(小寫______畝),其中贈予土地面積為大寫_______________畝(小寫______畝)。

2、現該地塊的用途為種植用地以及池塘。

3、該土地由乙方獨立運作,盈虧自負。

4、贈予該土地後,所有事項有乙方全權處理,甲方無權干涉。

5、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6、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7、本協議一式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各執壹份,

8、本合同於___年___月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重慶市江北區南橋寺百年佳園簽訂。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丙方(蓋章): 代表: 代表: 代表:

電話: 電話: 電話: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土地使用權出租協議 篇4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互惠互利和平等自願的原則,現就本協議約定的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租賃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已茲共同遵守:

一、租賃土地及建築物位置和麵積

甲乙雙方同意並確認,甲方租賃給乙方的宗地位於__________________,土地面積大概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該宗地的具體位置及四至見附件一。甲方租賃給乙方的該宗地的全部地上建築物和構築物清單見附件二。

二、租賃期限

本協議擬租賃宗地及建築物的租賃期限為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租賃費用及付款方式

租金的交納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後用的方式,年租金為_________元,由乙方於每年______月______日交納給甲方。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依據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需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完整地向乙方提供租賃土地及建築物的使用權。甲方保證乙方使用的土地及建築物不被第三人主張權利,否則,乙方有權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且甲方應賠償損失。

3、甲方應保證本宗土地及建築物上的水、電、暖等基本設施完整,並幫助乙方協調同水、電、暖的提供方的有關事宜,但具體收費事宜由乙與水電暖的提供方協商,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4、甲方應支援乙方在獲得必需的法定批准後,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擴建、改建永久性或臨時性建築物、構築物。

5、租賃期間,甲方對該土地及建築物相鄰的土地行使權利不得妨礙乙方對該土地及建築物行使正當權利。

6、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提前終止協議或部分及全部收回土地及建築物使用權。

7、乙方在租賃期間因生產經營所發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依據本合同的約定使用土地及建築物。

2、在租賃期間內,甲方出讓土地及建築物使用權的,應當提前3個月通知乙方,乙方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購買權。

3、乙方租用期間,乙方須根據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土地及建築物,接受甲方監督,按照約定的用途正常使用造成的損耗不承擔賠償責任。

4、租賃期間,乙方可根據自己的經營特點進行裝修,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負。

5、租賃期間,乙方發現租賃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3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6、租賃期間內,乙方可以轉租。

7、乙方須向甲方及時按本合同支付租金。

8、租賃期滿不再續租的,乙方須及時、完整地向甲方交回不再續租之部分或全部租賃土地及建築物的使用權。

9、租賃期間,租賃土地及建築物危及乙方的安全或者影響正常經營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如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甲方應賠償該損失。

10、乙方在土地及建築物租用期間應對承租土地及建築物內的市政設施妥善保護,不得損壞,否則應承擔修復所需的一切費用。

11、乙方在租用期間,不得隨意改變本宗土地狀況和地上的建築物、構築物、附著物及水、電、暖管網等設施,如確需改動或擴增裝置應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對有關設施進行改動或擴增裝置時如需辦理相關手續,由甲方辦理,乙方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協助,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12、乙方租用期間,有關市容環境衛生、門前三包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國家行政收費,按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負擔。

13、本合同約定的租賃年限屆滿後,合同條款不變,乙方如需繼續承租該土地及建築物的使用權,至遲須在期滿之日前三個月向甲方提交續期申請書,如非城市規劃拆遷等特殊原因,甲方應同意乙方的續期要求,並與乙方協商確定新的土地及建築物使用權租賃年限、租金標準及其他條件後,與乙方簽訂續租合同,乙方應按規定重新辦理登記手續。

14、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致使土地及建築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乙方可以按其所佔面積比例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土地及建築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六、違約責任

1、甲方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沒有如實告知乙方租賃土地規劃不符合乙方用途或對租賃土地沒有出租權,致使乙方不能承租土地的,甲方應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2、租賃土地及建築物使用權已為第三人設定抵押權、地役權等用益物權的,乙方可以解除租賃合同並要求承擔損失,若乙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租金總額20%的違約金。

3、甲方未按照約定交付租賃土地及建築物的,每遲延一天按照年租金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延遲履行違約金,超過______天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應當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4、乙方不能在約定的期限內足額支付租金的,每遲延一天,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存款貸款利率計算滯納金。

5、租賃期屆滿後,乙方不能及時交回土地及建築物使用權的,甲方以約定租金標準按日計算租金。

6、租賃期限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合同,否則應當承擔繼續履行合同、賠償乙方損失等違約責任。

七、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和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登記機關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因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土地使用權出租協議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本著相互支援、相互幫助、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自願將屬於自己的位於_________________出讓給甲方用於安葬墓地使用(即:墓地後後坎抵達承包地,前坎抵達承包地,長大約_________,左右寬_________),並且保證今後甲方對該地的永久使用權,且保障甲方安葬時用地及人員進出墓地通行,今後甲方任何時間前往墓地(包括修造墓地,掃墓活動),乙方無權干涉。

二、甲方取得使用權後,可以為其營造墳墓,乙方或他人不得干涉和阻撓。

三、墓地出讓金: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________元)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定(交付土地出讓金)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不得違約,如有違約者,違約方向守約方賠償另一方墓地出讓金的三倍_________元。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中證人各執一份。

特此協議。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甲方子女:_______________

簽字時間: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乙方子女:_______________

簽字時間:_______________

中證方: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權出租協議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以下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以下稱乙方)

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及《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國家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協商、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乙方以集體土地折價入股與甲方共同建設種羊養殖、牧草種植等相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方式

乙方以土地使用權向甲方投資入股,甲方負責專案的開發建設、經營管理,承擔開發建設、經營管理所需的全部資金。本合同生效後,甲方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給付紅利。

二、合作期限

乙方入股合作期限為 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乙方入股土地的基本情況

乙方土地使用權人共計________人。

乙方用於投資入股的土地位於________村________組,面積________畝(以實際核定面積為準),四抵界址以有關部門確定的為準。土地主要用於種羊養殖、牧草種植所需的圈舍、辦公樓及其他配套設施的建設 。

四、乙方分紅的標準及結算方式

1、經雙方協,乙方入股按下列標準分紅:專案建設投產十年內按保底價每畝每年________元的標準分紅給乙方;十年後按每畝每年________元分紅給乙方;二十年後按每畝每年________元分紅給乙方。

2、甲方按年與乙方進行紅利結算,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個月內甲方將乙方應得的第一年度紅利款付給乙方。以後,在上一年度期滿前30日給付下一年度紅利。

3、乙方不參與甲方經營管理,不論甲方公司經營狀況如何,甲方均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給付乙方分紅。逾期超過三個月,視為違約,按違約條款處理。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的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和經營權。

2、甲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和經營活動,應當加強安全,防止事故發生,造成損失的,由其自行承擔責任。

3、甲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使其荒蕪、不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4、甲方在入股土地上可以修建建築物及附屬設施、道路及其它相關生產必須設施。

5、甲方負責組織籌集建設資金,確定投資規模,規劃使用土地。

7、在本合同期滿後,甲方若需繼續使用該土地,在同等條件下甲方享有優先權。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股權紅利,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入股的土地。

2、乙方在受讓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3、乙方應當向甲方開具股權證明書,並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支付股權紅利。乙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應當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造成損失的,由其自行承擔責任。

4、乙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擅自改變土地農業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5、國家各類政策性惠農補貼、保險以及有關救災款等,相關手續和責任利益分攤按約定履行。

七、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 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2、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

1、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 惡意荒蕪土地的,破壞土地上的附著物的,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

3、 不按時限支付股權紅利的。

八、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________元。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賠償全部損失。

3、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而定,可由甲、乙雙方協商或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九、解決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解決。

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可以向市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條款

1、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並經承包經營土地所在地鎮農村土地流轉交易服務中心鑑證、備案後生效。

2、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所在地村/組集體組織、市、鎮土地流轉交易服務中心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鑑證單位:________________(簽章)

鑑證人:________________

鑑證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土地使用權出租協議 篇7

甲方(贈與人):

乙方(受讓人):

丙方(擔保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經甲、乙、丙三方友好充分協商,本著平等、自願、無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無償贈送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地塊概況

甲方贈與給乙方的宗地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編號為__________,宗地總面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畝(小寫______畝),其中贈與土地面積為大寫_______________畝(小寫______畝)。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見附件《贈與宗地界址圖》。

2、現該地塊的用途為種植用地。

3、該專案由乙方獨立運作,盈虧自負。甲方願意協助乙方辦理有關土地手續及政策協調。

4、乙方的開發建設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5、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經正常程式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贈送土地使用權後,有權將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

6、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

7、甲方交付的土地未能達到協議約定的土地條件的,應視為違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規定的條件履行義務,並且賠償延誤履行而給乙方造成的直接損失。

8、在簽訂本協議之後的___日內,甲方必須與乙方一同到當地國土資源局辦理過戶相關手續。

9、在締結本協議時,甲方有義務解答乙方對於本合同所提出的問題。

10、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1、本合同的面積等項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12、本協議經簽訂生效後,未曾違約,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及理由收回土地。

13、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並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15、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16、本協議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各執兩份,

17、本合同於___年___月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__市(縣)簽訂。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丙方(蓋章):

代表: 代表: 代表:

電話: 電話: 電話: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土地使用權出租協議 篇8

出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於土地使用權出讓範圍。

第二章出讓土地的交付與出讓金的繳納

第三條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宗地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編號為__________,宗地總面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讓土地面積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平方米)。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出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將出讓宗地交付給受讓人,出讓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時該宗地應達到本條第___款規定的土地條件:

(一)達到場地平整和周圍基礎設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圍基礎設施達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場地尚未拆遷和平整,建築物和基礎地上物狀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現狀土地條件。

第六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讓方向受讓方實際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手續的,出讓年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算。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元)總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___日內,受讓人須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元)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九條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____款的規定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一)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___期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一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讓金的,受讓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後各期土地出讓金時,應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相應的利息。

第三章土地開發建設與利用第十條本合同簽訂後___日內,當事人雙方應依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各界址點界樁。

受讓人應妥善保護土地界樁,不得擅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受讓人應立即向出讓人提出書面報告,申請復界測量,恢復界樁。

第十一條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範圍內新建建築物的,應符合下列要求:

主體建築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

附屬建築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容積率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密度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

綠地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項下宗地範圍內一併修建下列工程,並在建成後無償移交給政府:

第十三條受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動工建設。

不能按期開工建設的,應提前30日向出讓人提出延建申請,但延建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第十四條受讓人在受讓宗地內進行建設時,有關用水、用氣、汙水及其他設施同宗地外主管線、用電變電站介面和引入工程應按有關規定辦理。

受讓人同意政府為公用事業需要而敷設的各種管道與管線進出、通過、穿越受讓宗地。

第十五條受讓人在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日起30日內,應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按規定向出讓人申請辦理土地登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

出讓人應在受理土地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依法為受讓人辦理出讓土地使用權登記,頒發《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六條受讓人必須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讓宗地上的一切活動,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境或設施,使國家或他人遭受損失的,受讓人應負責賠償。

第十七條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利用土地,需要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的,必須依法辦理有關批准手續,並向出讓人申請,取得出讓人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辦理土地變更登記。

第十八條政府保留對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城市規劃調整權,原土地利用規劃如有修改,該宗地已有的建築物不受影響,但在使用期限內該宗地建築物、附著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屆滿申請續期時,必須按屆時有效的規劃執行。

第十九條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出讓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式報批,並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的價值和剩餘年期土地使用權價格給予受讓人相應的補償。

第四章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第二十條受讓人按照本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後,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但首次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剩餘年期土地使用權時,應當經出讓人認定符合下列第__款規定之條件:

(一)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形成工業用地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第二十一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轉讓、抵押雙方應當簽訂書面轉讓、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權出租期限超過六個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應當簽訂書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本合同和登記檔案中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轉讓後,其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使用年限後的剩餘年限。

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租後,本合同和登記檔案中載明的權利、義務仍由受讓人承擔。

第二十三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隨之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的,轉讓、出租、抵押雙方應在相應的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持本合同和相應的轉讓、出租、抵押合同及《國有土地使用證》,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登記。

第五章期限屆滿第二十五條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本合同項下宗地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向出讓人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出讓人應當予以批准。出讓人同意續期的,受讓人應當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與出讓人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

第二十六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沒有提出續期申請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條規定未獲批准的,受讓人應當交回《國有土地使用證》,出讓人代表國家收回土地使用權,並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登出登記。

第二十七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未申請續期的,本合同項下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著物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受讓人應當保持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為破壞,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讓人可要求受讓人移動或拆除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恢復場地平整。

第二十八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提出續期申請而出讓人根據本合同第二十五條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土地使用權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著物,出讓人應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的殘餘價值給予受讓人相應補償。

出讓人(蓋章):

代表:

受讓人(蓋章):

代表:

年月日

土地使用權出租協議 篇9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各方根據《民法典》《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本著平等、真實、自願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甲、乙雙方為履行甲方與乙方: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簽訂的《借款合同》,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______元整)。

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以《借款借據》為準),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土地抵債協議書,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與乙方共同確認,截止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乙方欠甲方的借款本息合計為: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元整)人民幣。

第四百六十四條 乙方將同意將目前廠區佔地________畝,位置 的土地作價________元使用權轉讓給甲方。但目前由於廠址搬遷尚未取得土地權屬證書,但乙方承諾待取得土地權屬證書後十日內將該土地過戶給甲方。

第八條 如果乙方違約故意不轉讓以上土地使用權,逾期一日按欠款總金額千分之五支付違約金。如果甲方違約不接受以上土地按欠款總金額的百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第四條 雙方約定土地轉讓所需要的一切費用均有乙方承擔。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一)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應向守約方支付欠款總額20%的違約金;

(二)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做的陳述或其他義務,而使守約方遭到損失,則守約方有權利要求違約方予以賠償。

第六條 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成立。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土地使用權出租協議 篇10

贈與人:______________

受贈人:______________

贈與人將其土地使用權贈與受贈人,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一條、贈與土地位於永城市歐亞路西路南側,面積為730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國有土地使用證(永國用(土籍)第0700-2號)。

第二條、贈與人將該宗土地使用權無償贈與受贈人個人,歸受贈人個人所有。

第三條、贈與人與受贈人於 年 月 日共同到土地管理部門辦理過戶手續。贈與土地上的建築物、附屬物所有權隨之一併轉移。

第四條、受贈人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的贈與人可以撤消贈與.

第五條、一切與本合同有關的糾紛,首先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贈與人(簽名):

受贈人(簽名):

年 月 日

土地使用權出租協議 篇11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其它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將下列標的物出租給乙方:

1、房屋位於:

2、該房屋所佔用的土地使用權同時作為租賃標的物。

第二條租賃期限

1、租賃期為20年,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條租金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標的物的租金標準為______元。

2、具體支付方式如下:乙方應按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四條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保證其對租賃標的物有出租的權利。

2、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收取租金。

3、甲方在租賃期滿後有權按當時標的物的狀況無償取得標的物。

4、如標的物在合同租賃期限內被要求拆遷,甲方應當補償乙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第五條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後,有權按照乙方的需要使用租賃標的物,包括對房屋的改建、擴建、重建等。

2、若甲方在本合同租賃期內出賣標的物,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3、本合同租賃期滿後,甲方仍然出租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的享有優先租賃權。

4、租賃期滿後,乙方應維持標的物當時狀況,無償將所有權轉移給甲方。

5、如標的物在合同租賃期限內被要求拆遷,乙方有權取得相應的補償。

第六條違約責任

如一方違約,對方有權要求其賠償損失,並追究其違約責任。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若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承租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土地使用權出租協議 篇12

甲方:

乙方:

乙方因建房需要,甲方二人自願將位於小石橋國小門前約120㎡承包田的使用權贈與給乙方作為宅基地使用,現經楊貴華、令狐鵬在場特立以下協議:

一、男方自願將位於小石橋門前約120㎡承包田的土地使用權贈與給乙方作宅基地使用。

二、四至界線為:以小石橋國小正對門為前方,前抵興仁至潘家莊公路,後抵方厚才家承包地,左抵甲方家界線,右抵團堡公路通道。

三、本贈與在該土地承包期內永久性贈與,甲方不得反悔,且經甲方之子王玉成、王玉林、王玉華簽字同意。

四、贈與後,該土地使用權歸乙方管理,甲方不得干涉。

五、贈與範圍的四至界抵使用權屬爭議,由甲方負責解釋證明。

六、本贈與協議書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此後互不干涉糾纏。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權出租協議 篇13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___________________

中華人民共和國 省(自治區、直轄市) 市(縣)土地管理局(以下簡稱甲方),法定地址 ;編碼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 ;職務 。

(以下簡稱乙方),法定地址 ;編碼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 ;職務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關於外商投資企業用地管理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國有土地位於 ,面積為 平方米。其位置與四至範圍如本合同附圖所示。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確認。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年限為 ______年,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算。

第四條 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包括土地開發費和土地使用費。

〔或: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條 依據合資或合作企業合同,由乙方中的 (注:___________________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包括土地開發費和土地使用費。〕

第五條 土地開發費為每平方米 ______元人民幣,總額為 ______元人民幣。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須於本合同簽字之日起 ______日內全部付清。

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支付了全部土地開發費後 ______日內,甲方應為乙方辦理土地登記(或變更登記)手續,頒發(換髮)《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六條 土地使用費為每年每平方米 ______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幣等),自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起,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應於每年 ______月 ______日前向甲方繳納當年的土地使用費。

土地使用費收取標準五年後根據國家〔或 省(自治區、直轄市) 市(縣)〕有關規定由甲方作相應調整,調整後乙方應自調整年度起按新標準繳納土地使用費。

〔或: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費在合資(或合作)企業經營期限內不作調整。〕

(注: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依照有關規定可以享受減免優惠政策的,可依照減免規定擬定此條。)

第七條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期限內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銀行帳號內。銀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 分行,賬戶號 。

甲方銀行賬戶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後 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由於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項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概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該土地用於建設 專案,乙方必須按規劃要求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

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確需改變土地用途的,經甲方同意後辦理變更土地用途的手續。

第九條 甲方同意承擔該土地的徵地、拆遷、界址定點具體事務,並於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前交付土地。

乙方應妥善保護界樁,不得私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應及時書面報告甲方,請求重新埋設,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或:___________________第九條 乙方利用合資(或合作)企業中方原有場地,原有場地的界樁應由甲方重新核實。〕

第十條 土地使用年限期滿或乙方提前終止經營時,本合同同時終止履行。乙方應向甲方交還土地使用證,辦理登出登記手續。乙方對該土地內投資建設的建築物、附著物有權處置,但時間不得超過 ,逾期由甲方無償取得。

如乙方需繼續使用該土地,須在距期滿六個月之前向甲方提交續期用地申請,經甲方同意後,須重新簽訂土地使用合同,方可使用。

第十一條 乙方依據本合同通過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出租、抵押。如需轉讓、出租、抵押,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辦理出讓手續,補交出讓金。

第十二條 如果乙方(或中方合資者或合作者)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費,從滯納之日起,按日加收應繳費額 ______%的滯納金。滯納期超過六個月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十三條 如果由於甲方的過失,致使乙方延期佔有土地使用權,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期限應相應推延,乙方有權請求賠償。

第十四條 如果乙方在該土地上連續兩年不投資建設,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乙方已付土地費用不予返還。

第十五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十六條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後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所有日期均為公曆。

第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 份簽署,甲乙雙方各執 份。

第二十條 本合同於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 省(自治區、直轄市) 市(縣)簽訂。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 省(自治區、直轄市) 市(縣)土地管理局(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土地使用權出租協議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是土地使用權的按____份共有____人,為維護友好的共有關係,經雙方友好協商,依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訂立如下共有人協議,共遵守。 協議土地具體位置在,東西長米,南北寬米,計平米。由甲方負責整理、買土方填平,並在土地上構築建築物,面積共平方米;乙方負責出資購買協議地塊。其中甲方佔產權份額50%,乙方佔產權份額50%.

(一)、一般原則

1、因共有的土地產生的債權債務,共有人按照份額享有債權、承擔債務。償還債務超過自己應當承擔份額的按份共有人,有權向其他共有人追償。

2、該處土地所屬權為甲乙雙方共同所有,甲乙雙方有共同的管理權和使用權,任何一方不得私自佔用、出賣或借用他人。

3、對共有土地的管理費用以及其他負擔,按照各產權人的份額負擔。

(二)、關於管理事務執行人

1、乙方同意甲方為共有土地的管理執行人,以及按照本協議約定以及誠實信用原則,負責土地的日常管理工作。

2、管理執行人為了共同利益而支出的費用,由甲乙雙方按照產權份額承擔。管理人應向乙方提供相應的票據。

3、關於跟相關部門辦理該塊土地使用權所的所有資料,原件由管理執行人儲存,管理執行人應向乙方提供影印件。

4、關於土地使用權一切收益(包括租金、押金、民事賠償款等),雙方共同平均分配。

(三)、關於土地使用權出租、佔有、使用

1、在該土地沒有出租或出售的情況下,該土地暫時由甲方無償使用。

2、任何一方要永久性使用,必須協商處理,應該經對方同意的,並按照市場價格向其他產權人按份額比例支付租金。

3、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規劃建設,由此給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有關部門按照規定進行的補償費用,由甲乙雙方共同平均分配。

(四)、關於產權份額轉讓

1、按份共有人可以轉讓其產權份額,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的權利,以維護良好的共有關係。

(所謂同等條件是指同時具備以下3大交易條件:

①、同樣的價錢;

②、同樣的稅負方式;

③、能夠在相同天數內付清全部款項的付款方式)

2、按份共有人對外轉讓其產權份額的,本協議作為份額轉讓的附件,受讓人必須無條件接受並簽署本協議,否則轉讓人不得轉讓。轉讓人堅持轉讓的,由此而造成其他產權人糾紛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五)、爭議解決方式:

1、如雙方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六)、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共同執行。如有另行補充可簽訂補充協議,

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每張都要簽字按捺手印)

甲方:________________(按捺手印) 手機號碼: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按捺手印) 手機號碼: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土地使用權出租協議 篇15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

總 則

甲方願意將其所有的部分土地使用權承包給乙方經營,乙方自願承包經營上述土地經營開發。 甲乙雙方均承諾具有簽署和履行本協議的行為能力,承諾業已將本協議的簽署和履行告知各自家人或共有權人。本協議簽署後,雙方均應及時履行協議的各自義務,不得以己方內部管理規定等原因為由對抗本協議的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本著誠實信用、互利互惠原則,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章 土地

第一條 甲方發包的土地位於 荒山開荒地。

第二條 土地面積為 畝,其中不含荒坡、溝、路、渠、地埂、內外平臺、壩塘等附屬設施。土地具體坐落以雙方認可的四至草圖定界,並於實地以界樁、界標標明。

第三條 甲方承諾擁有該土地排他的使用權,擁有 證書,編號為 ,使用期限為 (見附件 )。如他方主張該土地的使用權或對甲方排他土地使用權提出異議影響本協議履行的,甲方應及時排除障礙。

第四條 甲方承諾本協議簽署前未將本協議所指的土地發包給他方經營,未於發包土地上設立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物權及其他物權障礙。甲方承諾本協議簽署後不再將發包土地承包給他方經營,不對發包土地設臵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物權及其他物權障礙。如甲方因上述行為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條 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公用設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權範圍內。

第二章 土地用途

第六條 乙方有權在承包土地上進行蔬菜、水果等普通農業生產經營,但不得用於種植速生桉樹、飛機草、養殖牛蛙等有礙生態環境等非常規農業生產經營;不得在承包地範圍內種植法律禁止種植的植物。否則視為違約,法律責任自負,且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

乙方改變土地用途時應徵得甲方同意,並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辦理相關手續,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第七條 乙方有權在承包地範圍內修建水池、溝渠、道路,但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且承包期結束後不得毀壞、拆除,所有權無償歸甲方。

第八條 乙方可以在上述承包土地範圍內建造臨時建築物,但必須書面如實告知甲方建築的規模、地點等基本情況,並徵得甲方同意方可建設。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第九條 乙方不得將承包的土地轉包、轉租給他方使用。否則視為違約,一經查實,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第三章 土地的交付及承包期限

第十條 甲方自收到協議全部承包金之日起,一週內向乙方交付上述土地。甲方未按協議規定時間交付土地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交付具體土地時,雙方應簽署標明具體土地方位、座落、四至、面積的書面檔案,並應於具體土地上實地豎立界樁界標予以明確。

第十二條 承包起算期以雙方簽署本協議日期為準。承包期以此計算為 年(大寫: 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畝承包 年。 第十三條 甲乙任何一方對具體土地的座落、四至、面積等提出異議的,雙方應積極配合,以實地丈量勘測為準。

第十四條 乙方在承包期屆滿之後欲繼續承包上述土地的,必須在承包期屆滿之前6個月向甲方提出,並重新簽署承包協議,支付承包金。否則,超過承包期1天至1個月的,乙方向甲方給付原來約定的平均半年的承包金;超過承包期1個月至6個月的,乙方向甲方給付原來約定的平均1年的承包金。不給超期承包金,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承包土地的使用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第十五條 甲方應協助辦理當地政府向承包地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登記造冊,確認土地承包經營權。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除按規定收取證書工本費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費用。

第四章 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第十六條 乙方支付給甲方承包金標準為每年每畝 元(大寫: /畝),共 畝 年,承包金總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承包期內,如物價指數、通貨膨脹率等發生重大變化時,土地承包金標準不變。

第十七條 承包地周圍的荒坡、蓄水壩塘等承包費另行議定。

第十八條 承包金的支付形式為銀行現金支付,支付方式為簽訂本協議時一次性付清前 年的承包金。剩餘的承包金,乙方須在自承包期開始 年之內全部付清。承包年度以土地承包之日起往後12個月計算。

第十九條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或者拒絕給付承包金。乙方逾期支付承包金即視為乙方違約,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乙方拖欠或者拒絕給付承包金的,甲方有權收回乙方承包土地使用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第五章 承包權

第二十條 甲方尊重乙方以種植、養殖、畜牧、加工以及本協議約定的農業目的而使用本協議所指土地的權利,甲方不得干預乙方依本協議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 本協議所指承包權範圍不僅包括所涉土地,還包括所涉土地上一定的空間。 第二十二條 本協議所涉的承包權,雙方應到有關機關辦理登記手續,確認乙方的承包權。如辦理登記手續有困難的,雙方應將本協議辦理公證手續。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三條 乙方不得將承包土地設臵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物權及其他物權障礙。如乙方因上述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且視為乙方違約,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乙方不可以將所承包的土地作為出資,與他方進行多種形式的合作開發。否則視為違約,一經查實,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第二十五條 承包期屆滿之前,甲方不得將本協議所指土地另行發包給他人。承包期屆滿之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第六章 成果權

第二十六條 乙方在承包土地經營中所產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於林木、農作物、漁產品、畜牧產品、禽類產品、牧草、藥材以及其他農產品和加工產品,無論是成熟未成熟、無論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擁有排他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同時,乙方生產經營所產生的稅費全部由乙方承擔。乙方不得拖欠、偷逃或者拒付應交稅費,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七條 承包期內,若乙方用承包地種植經濟林木,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林木、林地的登記造冊手續,積極配合乙方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請登記,獲取有關權屬證書,確認乙方的林木所有權。

第二十八條 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著的建築物、生產裝置等財產,除了道路、水池、水窖、溝渠抽水站及抽水設施以外,乙方有權拆除。

第二十九條 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著的農作物為未成熟或未到收穫期的,乙方有權要求承包期延長至農作物成熟收穫之時。超過承包期限時間的承包金,按已經承包年度每天平均承包金計付。

第三十條 乙方在承包經營過程中取得的商標、專利、技術祕密等智慧財產權及無形資產,其所有權由乙方所有。乙方擁有排他的申請、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第七章 權利義務

第三十一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有收取承包費的權利;

(二)甲方有權監督乙方依照本承包協議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三)甲方有權制止乙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四)甲方應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五)甲方應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六)因盜、毀、搶等不法行為造成乙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七)甲方有義務為乙方爭取國家給予當地的各項優惠政策;

(八)如發生阻礙、危害乙方承包經營事項時,甲方有義務及時通知乙方採取措施;

(九)甲方應當積極提供水利、電力等設施便利給以方使用,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三十二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臵產品;

(二)乙方承包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承包期內的補償;

(三)乙方應當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四)乙方應當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五)乙方的承包經營專案應當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法律法規;

(六)乙方有根據本協議及時支付土地承包的義務;

(七)同等條件下乙方應優先錄用當地農民參加乙方的工作;

(八)乙方有權在辦理相關手續的情況下,自行砍伐所植林木,並可在承包期內進行輪作;

(九)必要時乙方應當在承包土地範圍內給予甲方通行、流水、架設鋪設公用設施等方面的便利;

(十)乙方對其林木、農作物或其他經營活動進行封閉式管理的,甲方或其他無關人員不得入內。

第三十三條 本承包協議簽署後,雙方不得因承辦人或者負責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也不得因雙方的分立、合併或組織結構發生變更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

第三十四條 甲乙兩方任何一方發生分立、合併或組織結構發生變更,或發生重大訴訟,或發生重大財務危機,可能影響本協議的履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

第三十五條 甲乙兩方任何一方不得指使、誤導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干涉土地承包經營或者變更、解除本承包協議。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六條 由於地震、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的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本協議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完全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提供不可抗力的詳細情形,提供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有關證明材料,由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的履行問題。

第三十七條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 國家因環境保護、國防建設、公用事業等目的徵用本協議承包土地,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國家給予的補償費用應優先彌補乙方的損失。

第三十九條因國家政策調整或法律法規發生變化,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雙方應就有關損失充分協商解決,達不成協議的,應由雙方平均分擔損失。上述損失僅包括直接投入產生的損失,不包括間接損失及預期收益。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四十條 違約方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計算標準為全部土地承包金的 %。

第四十一條 本協議簽署後,甲乙兩方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否則違約一方應當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不僅包括直接損失,還包括間接損失以及守約方依本協議應當取得的預期收益。

第四十二條 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無論哪一方更換聯絡電話號碼或住址,都應當即時告知對方,以便及時取得聯絡。

甲乙兩方任何一方在三個月內無法取得聯絡、不知所蹤,即視為違約。甲方違約,乙方有權索要違約金;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並索取違約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第十章 附 則

第四十三條 本協議的標題僅為閱讀方便而設計,不得解釋為限制協議內容。

第四十四條 本協議取代此前雙方達成的任何書面口頭協議,上述書面口頭協議不再發生法律約束力。

第四十五條 本協議簽署後雙方達成的補充協議、交接記錄等,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約束力。上述補充協議等檔案不得與本協議的基本原則發生衝突或牴觸,其對本協議有關內容進行明確化,具體化的,以其為準。補充協議等檔案之間發生衝突的,以後出具的檔案優先於前出具的檔案。

第四十六條 雙方對本協議的理解發生衝突的,應根據本協議的目的和基本原則,誠實善意進行解釋。

第四十七條 本協議部分無效或不被法律認可,不影響其它部分的法律效力。

第四十八條 因本協議的簽署、履行、續展、變更、解釋、終止、解除等發生爭議的,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爭議發生的十五個工作日內仍無法達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權提請仲裁解決。仲裁機構為元謀縣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為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四十九條 發生爭議後,任何一方暫不提請仲裁,不意味著放棄仲裁權,也不意味著將來不提請仲裁。

第五十條 本協議的金額、面積等項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第五十一條 本協議簽字後即刻生效,雙方完全履行完各自義務後自動失效。

第五十二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約定後作為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三條 本協議共伍頁,壹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附件:甲乙雙方代表人身份證影印件各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字: 乙方代表人簽字:

聯 系 電 話: 聯 系 電 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使用權出租協議 篇16

甲方(贈與人) :__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贈人) :__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自___年___月份同居,並且乙方一直照料甲方的日 常生活起居,為甲方料理家務,乙方為此無法正常工作,作為報酬和補償,甲方願將甲方出資購買的房屋產權(該房屋產權為:因乙方具備經濟適用房購買的主體資格,因此該房用乙方的名義購買)贈與乙 方。

按照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雙方自願達成贈與房產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其房產贈與給乙方,乙方自願接受該房屋。 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該房產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______平方米;

(二)贈與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房屋平面圖至範圍見附件一;

(四)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 若該房屋有土地使用權則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 一併贈與。 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併贈與。

第二條:甲方購買此房產所有費用由甲方單獨承擔,現經協商,甲方願將其擁有的該房屋所有產權贈與乙方。

第三條:甲方贈與乙方房屋產權,在雙方簽訂本合同後,該贈與 行為不可撤銷,受法律保護。

第四條:本協議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如任何一方違約,違約 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甲方(贈與人) : 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贈人) : 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權出租協議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村委會,住址: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職務:該村主任

乙方:____________ (農戶名),住____________

甲方為加強新農村建設,根據村兩委會和村民代表大會決定,收回____________集體土地使用權,進行村莊布點規劃建設,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議,訂立如下如下協議:

一、收回使用權土地的面積及位置:

被收回土地共 ____________畝,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省道南,東起____________ ,西到____________,南起____________ ,北到____________ 。詳見測量示意圖。

二、收回使用權補償費及安置:

1、根據省、市和____________政府相關政策及雙方當事人協商,甲方按照 ____________元/畝(含收回使用權補償費、人員安置費、青苗費),合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 )。

2、甲方負責給予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兩位)按照____________ 元標準辦理新型農村養老保險。

三、協議簽訂後,乙方土地使用權歸甲方所有,甲方可隨時使用,乙方必須無條件讓出。

四、違約責任:甲乙雙方本著誠信原則共同遵守雙方約定,違約方按協議金額的____________%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另一方。

五、付款方式:協議補償款支付方式由雙方協商支付。

六、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見證方和鎮農經站各執一份,每份具備同等效力。

甲 方(蓋章):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單位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

見證方(蓋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土地使用權出租協議 篇18

贈與人:______________

受贈人:______________

贈與人將其土地使用權贈與受贈人,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一條、贈與土地位於永城市歐亞路西路南側,面積為730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國有土地使用證(永國用(土籍)第0700-2號)。

第二條、贈與人將該宗土地使用權無償贈與受贈人個人,歸受贈人個人所有。

第三條、贈與人與受贈人於 年 月 日共同到土地管理部門辦理過戶手續。贈與土地上的建築物、附屬物所有權隨之一併轉移。

第四條、受贈人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的贈與人可以撤消贈與.

第五條、一切與本合同有關的糾紛,首先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贈與人(簽名):

受贈人(簽名):

年 月 日

土地使用權出租協議 篇19

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使用產權交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土地使用產權情況

二、出讓期限

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1、監督乙方依法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制止其損害土地資源的行為;

2、法律、行政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甲方承擔如下義務:

1、繼續履行原承包合同規定的法定義務;

2、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依照本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必要幫助或服務;

(三)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1、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變,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2、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失;

四、出讓價格及支付時間、方式

1、乙方按每畝  元價格,將名下  畝土地承包給甲方,承包期  年,承包費 年一付,金額  元。到  年 月 日之前,將後  年承包費金額   元,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2、在承包期間乙方不在承擔任何費用,甲方負責交清  畝土地的一切費用。

3、在承包期間乙方所開墾的荒地有乙方收益,與甲方無關。

五、違約責任

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嚴格認真履行,一方出現違約行為,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

六、其他事項

1、合同雙方發生糾紛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鄉(鎮)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門(農經站)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向沙灣縣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縣人民法院起訴。

1、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村民委員會、鄉(鎮)農經站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權出租協議 篇20

土地使用權不動產轉讓合同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_________鄉(鎮)_________村_________組_________畝土地(地塊名稱、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後)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_________(主營專案)生產經營。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轉讓價格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_________元人民幣。甲方承包經營相關地塊時對該地塊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補償金。本合同的補償金為_________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為零元)。兩項合計總金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現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為_________。

2、實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為_________(具體內容見附件)。時間為_________。

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轉讓承包經營權的土地交付乙方。

交付方式為_________或實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_________。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發包方同意並經_________鄉(鎮)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或鑑證)後生效。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鑑證、備案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土地使用權出租協議 篇21

1.房屋出賣方:_________

2.房屋買入方:_________

3.房屋買賣標的:_________甲方同意將____大廈內第__________樓__________室公寓房屋__________套賣給乙方。本買賣契約所規定的房屋面積共計__________平方米。本買賣契約所涉之_____大廈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__號,該地塊是經________市土地局批准,甲方以__________萬美元中標,獲得五十年有償使用權,因此乙方購入的公寓房屋連同相應的_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一併購入。乙方擁有對本契約所規定的買賣範圍的房產權和_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截止期限為公元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如甲方的土地有償使用權結束時,本合同即行終止。

4.房屋買賣價格:本契約所規定的公寓房買賣價格為____________________元,甲方已收妥由乙方支付的全部房屋買賣款項。

5.房屋的移交:

本房屋買賣契約簽訂後,乙方必須在一個月內按照甲方銷售說明書規定的有關建築和裝置標準及室內傢俱用品的清單,對甲方交付的房屋與裝置進行驗收。

驗收合格雙方交接房屋鑰匙,房屋鑰匙交接完畢,即作為甲乙雙方房屋移交手續辦妥。

自房屋移交之日起,房屋在土地有償使用期限內的所有權即歸乙方。

不論乙方住進使用與否,均應從移交之日起由乙方承擔該房屋的使用、管理和維修責任。.管理、維修和其他費用:___v大廈管理維修等項工作,均由甲方負責管轄,並向各使用者進行分攤及收取相應費用。甲方暫定每月向乙方收取壹佰美元的大樓管理費。

大樓管理費包括公用水費、公用部位環境衛生費、公用部位綠化保養費、安全保衛費、機械保養人員及大樓房管人員費用等。甲方每月向乙方收取大樓公共設施、裝置大修、小修儲存費,收費標準另議。

大樓大修小修儲存費的用途範圍如下:

屬甲方管轄內的公用的室內外綠化園地、道路、給排水系統、供電供氣系統、弱電系統、空調系統、照明系列和消防裝置、給排水裝置、供電供水裝置、空調裝置的公用場所的所有的非人為損壞的建築和裝飾的修復。

乙方所應負擔的電費、冷暖氣空調費由甲方負責計算、分攤,甲方將總費按住戶、使用者面積平均分攤,另加__________%代辦手續費。

本買賣契約價格中不含停汽車的位置,乙方若需租用地下停車場車位,請與甲方商議,另簽訂停車場地租用合同。本買賣契約價格中不含室內清潔費,若需清掃室內衛生,乙方請與甲方聯絡,由甲方統一安排人員清掃,費用另議。

上述各類費用由甲方按月開出收款單,乙方在接到付款通知單後天內一次付清,逾期按日計收應繳款額的千分之滯納金。

6.房屋維修:本契約簽訂經驗收後,房屋的維修即由乙方負擔。但驗收後一年內,因施工質量造成的房屋維修,由甲方責成施工單位負責解決因裝置質量造成的維修由甲方責成裝置供貨單位解決。但如屬人為損壞的房屋、裝置,損壞人應承擔其修理費用及賠償損失。

7.房產權和土地使用權轉讓和再轉讓:

乙方在購入本契約所規定範圍的房產權和相應的土地使用權是整個大廈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按上海市人民政府頒佈的《上海市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辦法》規定:"同一建築物所佔的土地使用權整體不可分割"。

乙方購入的房產權和相應的土地使用權若需要再轉讓,須按《上海市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辦法》和政府有關房產買賣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其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

乙方再轉讓的合同簽約,必須將本契約中乙方應承擔的職責無條件地轉移到其買入者,並必須將本契約作為再轉讓合同的附件之一。若在再轉讓中發生經濟等糾紛,一切責任由乙方負擔。

8.《________市使用者手冊》是本契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乙方對其中有關房屋購置戶部分的職責條件理解並同意遵守。

1.過戶手續辦理:甲、乙方在簽訂本房屋買賣契約後,須經有關部門公證。乙方憑契約、公證書等有效的合法檔案向上海市土地局、市房產管理局分別辦理過戶手續,繳納過戶費和領取房產權證書。

未經過戶的房產買賣無效。

9.爭議解決條款凡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請中國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

10.本契約所涉各項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頒佈的有關法規約束,若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有新規定,則按新法規執行。

立房屋買賣契約人: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土地使用權出租協議 篇22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甲方與乙方協商,甲方將和碩縣乃仁克鄉烏勒澤特村的集體土地40畝紅棗地承包給乙方種植,承包期限:20_年3月12日到20_提3月12日共20_年,協議如下:

一、土地承包費每畝400元(肆佰元整),合計每年16000元整(壹萬陸仟元整),20_年及20_年的承包費於該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付給甲方。20_年之後的承包費改為每年4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一年承包費,甲方出具相應收條。

二、承包期間,如遇不可抗拒自然災害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且承包費如數付給甲方。

三、不得用激素過量的促成長的藥物,也不可用對棗樹正常生長有害的藥物,所用的藥物及肥料需甲方許可後才能使用。

四、合同期間,如有乙方不能履行上述要求,對方可終止合同,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10萬元整(拾萬元整)。

五、合同期間乙方如遇不可抗拒因素的種植困難,甲方應當將給予相應的幫助。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並受法律保護。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土地使用權出租協議 篇23

贈與人(甲方):

住所:

聯絡方式:

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負責人:

受贈人(乙方):

住所:

聯絡方式:

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負責人:

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贈與標的

為促進傳統文化發展,甲方自願將其承包的 區 鎮 村貳塊土地的使用權無償贈與乙方;

涉及使用權贈與的土地四至分別為:

地塊1

東至: ;

西至: ;

南至: ;

北至: ;

地塊2

東至: ;

西至: ;

南至: ;

北至: 。

二、贈與期限

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甲方對該土地的承包權到期為止。

三、權利義務

1.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甲方應將上述土地的使用權贈與並交付乙方,甲方應保證該土地使用權無任何瑕疵;

2.在贈與期內,甲方不得干擾乙方對上述土地的合法使用;

3.在贈與期內,如遇乙方之外的原因,上述土地產生處分收益或孳息,該收益或孳息應歸甲方享有。

四、土地附著物

1.上述土地內的林木也贈與乙方使用;

2.乙方應維護上述土地及其附著物的合理生態狀態;

五、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如違反本協議規定,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如給另外一方造成損失的,應依法予以賠償。本協議有未盡事宜,由各方協商決定,或依法處理。

六、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 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除非此等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政策變動等。

七、贈與的撤銷

1.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撤銷贈與:

(1)乙方嚴重侵害甲方或甲方的近親屬;

(2)乙方對甲方施予重大的羞辱、或有其他不良行為依刑法有處罰的明文規定;

(3)其他: 。

2.贈與撤銷後,本協議終止履行。

八、違約責任

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的規定,適當地、全面地履行其義務,應該承擔違約責任。守約一方由此產生的任何責任和損害,應由違約一方賠償。

九、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1.和解

合同當事人可以就爭議自行和解,自行和解達成協議的經雙方簽字並蓋章後作為合同補充檔案,雙方均應遵照執行。

2.調解

合同當事人可以就爭議請求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行業協會或者其他第三方進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經雙方簽字並蓋章後作為合同補充檔案,雙方均應遵照執行。

3. 仲裁或訴訟

因合同及合同有關事項產生的爭議,若上述爭議解決方法均無法達成共識,則合同當事人約定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爭議:(只能選擇一種)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訴。

4.爭議解決條款效力

合同有關爭議解決的條款獨立存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無效或者被撤銷均不影響其效力。

5.法律適用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十、通知

1.每一本協議項下所發出或作出的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訊均應以中文書面形式進行,並送達或傳送至另一方的下述地址或傳真號碼(或收件人提前五日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的其他地址或傳真號碼)。

2.任何向另一方作出的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訊應於下列情況下視為已經送達:(a)直接送達或由信差送達,且送達一方已獲得送達證明;(b)如果在一國範圍內進行郵寄,為郵寄之後的第三日,以及如果郵寄至另一國家,則為郵寄之後的第七日;以及(c)如果通過傳真發出或作出,則為傳真發出後且收到確認發出的傳送報告之時。

3.地址和傳真號碼

(1)甲方:

地址:

收件人:

聯絡電話:

傳真:

(2)乙方:

地址:

收件人:

聯絡電話:

傳真:

4.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一、附則

1.本協議分別自各方簽章之日起對其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壹式 份,簽字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簽訂時間: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簽訂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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