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租賃合同開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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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租賃歷史悠久,起源可追溯到原始社會(約4000多年)。當時產品的剩餘產生了產品的交換,而在很多場合下人們需要頻繁交換閒置物品,用後再歸還,而不必讓渡該物品與對方。那麼超市租賃合同怎麼寫呢?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超市租賃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超市租賃合同開頭
超市租賃合同範文一

甲方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地 址:

法 定 代 表 人:

乙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 址: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證 號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合同並同意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 租賃物業面積、用途

甲方將商場 平方米的商業經營場地租賃給乙方銷售專櫃商品,乙方銷售的商品為 該經營面積包括過道、走廊和公共設施等公攤面積,具體位置詳見甲方另行提供的商場平面圖中標識。

第二條 合同期限

1日起,至

2日內,乙方必須完成租賃專櫃的裝修及商品上貨,以確保專櫃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正式營業。

第三條 租金、保證金

1、租金

乙方向甲方交納每平方米 元/月的租金,月租金總計 元,乙方須在簽訂合同,向甲方交納 元/年度(大寫 )的專櫃租金。下年度的專櫃租金必須在合同到期前一個月交納,以後交納方式以此類推。

2、保證金

乙方須在本合同簽訂時,向甲方一次性支付 元(大寫 )作為合同履行保證金和商品質量保證金。

3、費用

乙方用電獨立設表,按實際使用度數計算費用,按月付給甲方。水費、衛生費、氣費、公攤電費等物管費用按實際承租區計算每月的收費標準,由甲方收取。

第四條 場地管理

1使用,並保證乙方在合同期內正常使用。

2、甲方按照本合同要求提供經營場地和相應的基本設施、物業管理等配套服務專案。

3、甲方負責商場的公共走道、衛生設施、中央空調、基本照明和電梯裝置等公共設施的安裝與裝修。

4、乙方在進場前和租賃過程中,對經營場地進行裝修或改造,必須事先向甲方提供包括設計方案、道具樣式在內的裝修內容,在徵得甲方書面認可方可進行裝修或改造。

5、乙方在使用甲方各項裝置和設施的過程中發生故障或不良反應時,應在第

一時間及時通知甲方處理,否則由乙方承擔由此延誤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賠償責任。

6、乙方不得未經甲方允許,擅自亂接電源。如造成嚴重後果,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第五條 商品管理

1、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各項商品管理制度和規則。

2、乙方陳列的商品必須採用規定的統一價格標籤,一貨一價,明碼標價,同市場同商品同價格。不得抬高定價,擾亂甲方的商品經營管理。保證租憑專櫃商品成列的美觀、醒目、豐富、齊全。

3、乙方保證專櫃名稱、陳列商品及商標,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政府規定,不得侵犯他人的商標權、專利權和代理等合法權益。

4、乙方必須保證租憑專櫃商品的質量和技術標準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政府部門的要求。不得出售假冒偽劣商品,如有此行為甲方應追究乙方的責任,按其出售的商品價格十倍處罰。

第六條 員工管理

1、乙方促銷人員在職期間,不得有以下違規行為影響甲方公司形象:

A、營業時間不按規定穿工作服(乙方規定不著工裝除外),工作服不整潔、戴證不規範。

B、在營業場所站姿規範(背對顧客、俯靠櫃、腳踏櫃檯、手插衣褲包、雙手合抄、手捧小杯等)。

C、接待顧客示使用禮貌用語:語言不規範。

D、營業時間非工作原因使用各類客用設施。

E、在營業場所更換工作服(鞋),打堆聊天、嘻笑打鬧、說髒話等。

以上類似的過失行為,罰款10元,給商場造成不良影響,商場將視情節加重處罰。

3、乙方促銷人員在職期間,不得有以下嚴重違規行為:

A、代甲方員工打卡、弄虛作假,罰款30元。

B、營業時間內協銷之間互相抵毀,罰款50元。

C、在營業現場吸菸,酒後上崗影響正常工作,罰款100元。

D、隨意改動或毀壞商場張貼的佈告、告示牌、通知等,除賠償損失外,罰款30元。

E、因服務欠佳、態度傲慢,被顧客投訴者,一經查證,情況屬實,罰款50元。

4、乙方促銷人員在職期間,不得有以下嚴重損壞甲方公司形象之行為:

A、散佈謠言意圖不良者,開除,罰款300元。

B、洩露甲方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管理辦法,業務流程,銷售資料,促銷活動等,開除,罰款200—1000元。

C、因行為不當,嚴重影響甲方公司聲譽者,開除,罰款500元。

D、偷竊或故意損壞商場或顧客財物,除賠償損失外,開除,罰款300元。 E、在服務過程中,乙方促銷人員無論何幫與顧客發生爭吵,謾罵侮辱顧客,或背後議論、嘲笑、諷刺顧客,或當其他營業員與顧客發生矛盾時,起鬨、圍觀,開除,罰款300元。

F、服務過程中,無論何故發生抓扯、毆打顧客惡性服務事故,和同事之間在賣場發生類似的事故,當事人開除,罰款500元。

G、拾到顧客物品不上交,經查核屬實者,開除,罰款300元。

以上違紀屬惡性服務事故,嚴重影響甲方公司形象及名譽,除上述處罰處,視情節輕重將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法律責任。

2、乙方促銷人員在職期間,必須嚴格遵守甲方一切規章制度,如有違反,與員工相同處罰;如乙方促銷人員在受到處罰後,規定時間內未交清罰款,由乙方承擔該促銷人員罰款的雙倍。

第七條 合同的續簽與終止

1、下一年度的租賃合同於本年度合同到期提前45天與甲方洽談續簽。

2、如在合同期間由於乙方自動放棄租賃,合同終止,甲方不予退還租金、保證金及乙方損失。

3、如合同期內由於天災或政府強行拆遷,甲方不予承擔乙方損失。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超市租賃合同範文二

甲方(出租方):*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商貿有限公司

“”是甲方開發的商住房地產專案,“”竣工驗收符合交付條件之後,乙方承租“”負一、負二樓,就承租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租賃場地:

1、“”負一、負二樓建築面積約壹萬平方米(詳見附圖中雙方確認的界線範圍內部分),具體面積以竣工驗收後雙方實測為準;

2、負二樓的租賃場地之外靠停車庫方向,毗鄰乙方承租場地處劃出四十個車位及乙方承租的負二樓前面廣場(具體面積)免費供乙方配套使用。

二、租賃期限及用途:

1、自甲方將租賃場地交付給乙方使用之日起十五年六個月;

2、乙方承租後用於商業經營。

三、租金標準及支付:

1、自甲方將租賃場地交付給乙方之日起六個月為裝修期,甲方免收租金;

2、免租期屆滿後,第一、第二、第三年度內,租金按每平方米25元/月計;

3、第四、第五年度租金按每平方米30元/月計;

4、第六年度租金按每平方米33元/月計;

5、第七年度租金按每平方米34元/月計;

6、第八年度租金按每平方米35元/月計;

7、第九年度租金按每平方米36元/月計;

8、第十年度租金按每平方米38元/月計;

9、第十一年度租金按每平方米40元/月計;

10、第十二年度租金按每平方米42元/月計;

11、第十三年度租金按每平方米44元/月計;

12、第十四年度租金按每平方米47元/月計;

13、第十五年度租金按每平方米49元/月計。

14、租金每六個月支付一次,先付後使用,每次提前一個月付清,租金轉入甲方指定銀行賬戶。

四、定金及抵減租金:

1、本合同定金叄百萬元(¥:3000000.00元),分三次支付:簽訂本合同後三個工作日內支付壹佰萬元(¥:1000000.00元),從第一次付款起一個月內支付壹佰萬元(¥:1000000.00元),從第二次付款起一個月內支付壹佰萬元(¥:1000000.00元);

2、乙方進場裝修之日應向甲方支付第一年度的六個月租金,乙方商場開業之日應向甲方支付第一年度的另六個月租金,乙方所交定金自甲方將租賃場地交付給乙方滿十八個月起,在三個年度內抵減租金,具體為,第二個交租金年度內抵減伍拾萬元(¥:500000.00元),第三個交租金年度內抵減壹佰萬元(¥:1000000.00元),第四個交租金年度內抵減壹佰萬元(¥:1000000.00元),餘下伍拾萬元(¥:500000.00元)轉為合同押金,待租賃關係終結之後七個工作日內甲方如數退還給乙方。

五、租賃場地的交付:

1、甲方應當在20xx年8月31日之前將租賃場地交付給乙方使用。

2、租賃場地交付時,負一樓前面的廣場及租賃場地周邊區域的地面應當已經硬化完善;

3、甲方必須按照乙方要求完善租賃場地內自動扶梯及貨梯的安裝預留位置;

4、甲方負責另行安排機房給乙方安裝租賃場地所使用的空調機組、冷卻塔、發電機組。

六、租賃場地的裝修及裝置安裝:

1、甲方將租賃場地交付給乙方之後,該場地的所有裝修及空調、電動扶梯、貨梯等裝置由乙方自行負責安裝及維修管;

2、甲方應當負責將租賃場地交付給乙方使用前的一切消防工程施工(包括消防工程噴淋、報警系統、煙感、消防排煙排風系統、消防栓、消防通道、防火門、防火分割槽、樓梯口分隔捲簾門等),並取得政府相關部門驗收合格許可,因甲方原因致使不能通過消防驗收情況的,由甲方負責整改;

3、乙方負責租賃場地的二次消防稽核驗收。

4、乙方在裝修期間,如需改動房屋結構,須經甲方同意,方可施工,合同期滿後,乙方須予以修復。

七、租賃場地的用電、用水:

甲方負責提供800千瓦用電量並將電源接到租賃場地,甲方負責將自來水管線接到租賃場地,租賃場地內的用電、用水線管由乙方自行安裝,獨立安裝電錶、水錶,乙方直接向供電、供水單位交費;

八、租賃場地內的保安、清潔衛生由乙方自行管理,需使用固定電話、寬頻、有線電視的由乙方自行申請並負責費用。

九、租賃期限屆滿或因合同解除,乙方應當在 個工作日內退場,消防設施不得拆除,乙方安裝的其他可移動的設施可拆除(包括空調、冷鏈系統、電梯、貨梯),但拆除將損害建築物部分不得拆除。

十、租賃期間乙方有權自主招商經營。乙方在經營過程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債權債務關係與甲方無關。 十一、乙方在商業經營期間可部分轉租租賃房屋,但未經甲方許可,不得整體轉租。 十二、租賃期間甲方將租賃場地產權轉讓給第三人的,甲方應保證本租賃合同對第三人有約束力,本租賃合同繼續履行。

十三、本合同租賃場地由乙方承租後,如另行設立公司進行商業經營的,該公司與乙方連帶享有本合同承租人權利,連帶承擔本合同承租人義務。

十四、違約責任

1、“”竣工驗收符合交付條件後,甲方不將租賃場地交付乙方使用的,甲方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

2、甲方不能按時交付的,從逾期之日起,對乙方所交叄佰萬元甲方應按月息1%支利息給乙方至交付場地之日止;

3、租賃期間,乙方未按時交納租金達10日以上,乙方拖欠房屋每一日,甲方有權加收月租金的5%的違約金。乙方不按約定足額支付租金逾期達一個月,並經甲方催告後仍未付清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合同押金不退。

4、租賃期間,乙方因商業經營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對甲方提供場地造成嚴重損失,乙方需承擔所有對甲方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並甲方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前解除租賃關係(時限為兩個月)。

5、“”竣工驗收符合交付條件後,乙方不接收租賃場地的,已交定金甲方不予退還;

6、除不可抗拒力量及下述條款(第十五條)以外,雙方均不能理解合同。單方提出終止合同,賠償剩餘年限總租金的20%做為違約金。

十五、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致使本租賃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如因市政政拆遷,在政府有補償的情況下,雙方協商分配。

十六、任何一方就本合同發給另一方的任何通知,均以書面形式進行,如果以人手傳遞,以送達時視已接受;如果以函件形式傳遞,以郵局憑證視為已送達。

十七、本合同期滿後,乙方應提前三個月提出書面續租申請,甲方如將房產繼續對外

出租,乙方有優先租賃權。甲方應向乙方告知其它意向潛在租戶的租賃方案(包括租金和條件)。甲方應自收到乙方書面續租申請後,30日內給予乙方書面答覆,逾期未予答覆,視為甲方同意乙方續租要求。甲乙雙方就續租達成協議,應重新簽訂續租合同,在重新續簽合同前,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按原合同執行。如乙方未在上述期間提出續租要求的,本合同自期滿之日起終止。

十八、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十九、本合同從雙方法人或法人代表、法人委託人簽約之是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

甲方(出租方):

代表:

乙方(承租方):

代表:

注:定金轉入甲方名下銀行賬戶,賬號:------------,開戶行:------------------

------------年------------月------------日

超市租賃合同範文三

供應商名稱:

合 同 編號:

供應商編號:

甲方 (出租方):江西萬聯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吉安分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地 址: 吉水縣烏江鎮農貿市場萬聯家和烏江商貿中心

法 定 代 表 人: 孫建勳

乙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 址: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證 號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合同並同意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 租賃物業面積、用途

甲方將商場乙方銷售的商品為 大、小家電 該經營面積包括過道、走廊和公共設施等公攤面積,具體位置詳見甲方另行提供的商場平面圖中標識。

第二條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為年,合同期限自年日起,至

年月

2、在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的品上貨,以確保場地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正式營業。

第三條 租金、保證金

1、租金

乙方向甲方交納每平方米 5.77 元/月的租金,月租金總計 750 元,乙方須在簽訂合同,向甲方交納 9000 元/年度(大寫 玖仟元整 )的場地租金。下年度的專櫃租金必須在合同到期前一個月交納,以後交納方式以此類推。

2、保證金

乙方須在本合同簽訂時,向甲方一次性支付 20xx 元(大寫 貳仟元整)作為合同履行保證金和商品質量保證金。

3、費用

乙方用電獨立設表,按實際使用度數計算費用,按月付給甲方。水費、衛生費、氣費、公攤電費等物管費用按實際承租區計算每月的收費標準,由甲方收取。

第四條 場地管理

1、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使用,並保證乙方在合同期內正常使用。

2、甲方按照本合同要求提供經營場地和相應的基本設施、物業管理等配套服務專案。

3、甲方負責商場的公共走道、衛生設施、中央空調、電梯裝置等公共設施的安裝與裝修。

4、乙方在進場前和租賃過程中,對經營場地進行裝修或改造,必須事先向甲方提供包括設計方案、道具樣式在內的裝修內容,在徵得甲方書面認可方可進行裝修或改造。

5、乙方在使用甲方各項裝置和設施的過程中發生故障或不良反應時,應在第一時間及時通知甲方處理,否則由乙方承擔由此延誤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賠償責任。

6、乙方不得未經甲方允許,擅自亂接電源。如造成嚴重後果,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第五條 商品管理

1、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各項商品管理制度和規則。

2、乙方陳列的商品必須採用規定的統一價格標籤,一貨一價,明碼標價,同市場同商品同價格。不得抬高定價,擾亂甲方的商品經營管理。保證租賃專櫃商品成列的美觀、醒目、豐富、齊全。

3、乙方保證專櫃名稱、陳列商品及商標,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政府規定,不得侵犯他人的商標權、專利權和代理等合法權益。

4、乙方必須保證租賃專櫃商品的質量和技術標準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政府部門的要求。不得出售假冒偽劣商品,如有此行為甲方應追究乙方的責任,按其出售的商品價格十倍處罰。

第六條 員工管理

1、乙方人員在職期間,不得有以下違規行為影響甲方公司形象:

A、營業時間不按規定穿工作服(乙方規定不著工裝除外),工作服不整潔、戴證不規範。

B、在營業場所站姿規範(背對顧客、俯靠櫃、腳踏櫃檯、手插衣褲包、雙手合抄、手捧小杯等)。

C、接待顧客示使用禮貌用語:語言不規範。

D、營業時間非工作原因使用各類客用設施。

E、在營業場所更換工作服(鞋),打堆聊天、嘻笑打鬧、說髒話等。

以上類似的過失行為,罰款10元,給商場造成不良影響,商場將視情節加重處罰。

3、乙方人員在職期間,不得有以下嚴重違規行為:

A、代甲方員工打卡、弄虛作假,罰款30元。

B、營業時間內協銷之間互相抵毀,罰款50元。

C、在營業現場吸菸,酒後上崗影響正常工作,罰款100元。

D、隨意改動或毀壞商場張貼的佈告、告示牌、通知等,除賠償損失外,罰款30元。

E、因服務欠佳、態度傲慢,被顧客投訴者,一經查證,情況屬實,罰款50元。

4、乙方人員在職期間,不得有以下嚴重損壞甲方公司形象之行為:

A、散佈謠言意圖不良者,開除,罰款300元。

B、洩露甲方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管理辦法,業務流程,銷售資料,促銷活動等,開除,罰款200—1000元。

C、因行為不當,嚴重影響甲方公司聲譽者,開除,罰款500元。

D、偷竊或故意損壞商場或顧客財物,除賠償損失外,開除,罰款300元。 E、在服務過程中,乙方促銷人員無論何幫與顧客發生爭吵,謾罵侮辱顧客,或背後議論、嘲笑、諷刺顧客,或當其他營業員與顧客發生矛盾時,起鬨、圍觀,開除,罰款300元。

F、服務過程中,無論何故發生抓扯、毆打顧客惡性服務事故,和同事之間在賣場發生類似的事故,當事人開除,罰款500元。

G、拾到顧客物品不上交,經查核屬實者,開除,罰款300元。以上違紀屬惡性服務事故,嚴重影響甲方公司形象及名譽,除上述處罰處,視情節輕重將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法律責任。

2、乙方人員在職期間,必須嚴格遵守甲方一切規章制度,如有違反,與甲方員工相同處罰;如乙方人員在受到處罰後,規定時間內未交清罰款,由乙方承擔該人員罰款的雙倍。

第七條 合同的續簽與終止

1、甲方租賃期滿後,如甲方繼續租賃,乙方享有繼續租賃權,租金按面積與甲方租金分攤。

2、如在合同期間由於乙方自動放棄租賃,合同終止,甲方不予退還租金、保證金及乙方損失。

3、如合同期內由於天災或政府強行拆遷,甲方不予承擔乙方損失。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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